读后感是思考和探索书籍内涵的重要方式。写读后感时,可以与他人交流和讨论,以获得更多观点和见解。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这些范文包括了不同类型的作品,涉及经典文学、现代小说、人文社科、心理学等多个领域。在阅读这些范文的同时,也可以从中汲取一些写作的技巧和思路,让自己的读后感更具有说服力和深度。大家一起来欣赏和学习吧!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篇一
吟咏着余光中的《乡愁》长大,相望着的那一方的土地,满溢着我们的思念,更回荡着忧愁。同一片月光下的我们何时才能举杯共邀明月,言欢共饮长江水。然而,在四川省及周边一场突如其来的特大地震,在哀痛与悲伤面前,让我们强烈的感受到“唇齿相依,手足相连”的血脉亲情,那是一种发自心灵的统一。
同文同种,唇齿相依的骨肉亲情,在大灾难面前,愈加强烈。从5月12日汶川地震的灾情-灾区以及受灾民众,成为台湾社会的焦点。台湾同胞们都红着泪眼互问:“我们可以为灾区做点什么?”台胞们的捐赠救灾行动蔚然成风,催生出一幅幅感人画面。大量人力物力涌向中国,为中国的每颗受伤的心,滴血的翅膀带来一份慰藉与抚慰。来自台胞们急切的捐款的电话系着这一头,在那一头,成千上万的那一头也在急切地等待着,系着这头,系着那头,而电话服务的这一头,恨着自己为什么就只有两只手!此刻台商都动员起来,很多台商捐了又捐,在这一刻他们决不计较着生命的豪华奢侈的投资,在生命的礼遇面前,所有世人同逝者默哀,向生命的尊严致敬。平凡人的爱心,则从四面八方如洪水般汇聚而来,在阴霾里化作缕缕温暖的阳光,轻抚着大陆同胞的心坎。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篇二
从小吟咏着余光中的《乡愁》长大,相望着的那一方的土地,满溢着我们的思念,更回荡着忧愁。同一片月光下的我们何时才能举杯共邀明月,言欢共饮长江水。然而,在四川省及周边一场突如其来的特大地震,在哀痛与悲伤面前,让我们强烈的感受到“唇齿相依,手足相连”的血脉亲情,那是一种发自心灵的统一。
同文同种,唇齿相依的骨肉亲情,在大灾难面前,愈加强烈。从5月12日汶川地震的灾情-灾区以及受灾民众,成为中国台湾社会的焦点。台湾同胞们都红着泪眼互问:“我们可以为灾区做点什么?”台胞们的捐赠救灾行动蔚然成风,催生出一幅幅感人画面。大量人力物力涌向中国,为中国的每颗受伤的心,滴血的翅膀带来一份慰藉与抚慰。来自台胞们急切的捐款的电话系着这一头,在那一头,成千上万的那一头也在急切地等待着,系着这头,系着那头,而电话服务的这一头,恨着自己为什么就只有两只手!此刻台商都动员起来,很多台商捐了又捐,在这一刻他们决不计较着生命的豪华奢侈的投资,在生命的礼遇面前,所有世人同逝者默哀,向生命的尊严致敬。平凡人的爱心,则从四面八方如洪水般汇聚而来,在阴霾里化作缕缕温暖的阳光,轻抚着大陆同胞的心坎。
20多位中国台湾的飞行员,舍小家顾大家,纷纷主动请缨上阵,一个坚定的信念是鹰的誓言,要驰骋昨天的废墟。回旋的气流,记录下你一次次最美的弧线。红十字会的爱心团队也在第一时间来到这片满目疮痍的黄土地上,青铜的光辉下,在奔跑,再争夺,这片黄土地上每个人生的权力。放飞着一只鸽子的心,带上温暖与祝福,去寻找那一颗颗恐惧又胆小的心,一路陪着天使来到天堂,在纯净与美丽中寻找快乐。从不放弃过自己的诺言,从不背弃过自己的信念-将爱传播下去。在地狱边上,中国的战士不孤独。在浸染着阴霾与红色的世界里,有无数条黄色的丝带潇洒的飘扬,有着那一条条不屈的铮铮铁骨汉子,一根根不弯的凛冽的脊梁。同一个信念,同一个誓言:希望必将与中国同在。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篇三
在我读了作家余光中的散文花鸟后,我立刻对小小的鹦鹉起了由衷的喜爱之情,甚至把自己当做作者,给鹦鹉喂食、打理羽毛。但也为人类的残忍而感到羞愧。
在我读“蓝宝宝菜市上六块买来的,在我所有禽缘里,它是最乖巧最可爱的一只,现在即使有谁出六千元我也舍不得舍弃它的。”的时候,我深深的感受到了作者对蓝宝宝的喜爱之情,因为蓝宝宝是最乖巧可爱的。从“现在即使有谁出六千元,我也不肯舍弃它”写出了蓝宝宝对我的重要性。小小的鹦鹉也有仇必报,有恩必报的心理。如果你平时对它不好,他只要能出来必定就回去咬你,如果你对他好的话,它不但会用小喙亲吻你的手指,还会把“雀栗”与你一同分享。在我读“人类之间,禁止别人发言或强迫从千口一词,也就威武的了,又何必向禽兽去行人道呢?”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人类的残忍,为了让人语推行而违反了人道。这无所不载无所不容的世界属于人,也属于花、鸟、鱼、虫。我们不能为了私欲而破坏这个世界。
我觉得:我们应该保护好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小生物,不要再猎杀它们了,他们也有生命,它们也想人一样,有自己的父母。不要再让一个个无辜的生命惨死于人手!
保护动物就是保护自己,让我们行动起来,为保护动物献一份力,让生活变得更美好!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篇四
《听听那冷雨》是余光中的散文代表作,正如《荷塘月色》之于朱自清。
诗一样的充满跳跃联想的语言是《听听那冷雨》的最大特色。作者在文中大量动用了迭字句。文章开始,就对雨作尽情的描绘: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一句就写出雨的形声。接着他跳跃联想,写道:······即使在梦里,也似乎把雨伞撑着······这句奠定了整篇一种“忧伤”的基调。马上,他大胆想象:整个中国整部中国历史无非是一张黑白片子,片头到片尾,一直这样下着雨。此时,我窒息般地感觉到余光中内心那种深深的乡愁以及爱国情怀。
本文恰恰似一首长诗,字字句句,充满令人惊奇的诗的意象。作者笔下的雨时而是“黑白片子”,时而是“宋画”,时而是“一滴湿漉漉的灵魂”,时而是“温柔的灰美人”等等。作者凭非凡的才力和卓越的想象力,把乡愁化为种种意象,而意象又于作者的某段人生遭遇及心灵历程相连相融。可谓情丝和雨丝交织。
余光中用诗样的语言对雨进行视觉、听觉、嗅觉等多方面感觉进行描写,字里行间,古诗韵味俯拾即是,例“牧童遥指”,“剑门细雨渭城轻尘”,“杏花春雨江南”。爱好古典文学者看本文,时时会心一笑。而喜爱现代风格的读者也不会失望,例“雨是潮潮湿湿的音乐下在渴望的唇上舔舔那冷雨”一句,已令许多所谓的现代诗人汗颜。
语言是思想的载体,语言没有音乐味,何能成为作家?同样,思想不深邃,更是不成作家。余光中将思想完美融入语言,正如他所说:一位出色的散文家,当他的思想和文字相遇,美如盐撒于烛,会喷出七色的火花。
我读书,常常爱划句,但是读《听听那冷雨》,竟然摘不下一句,因为每一句话都这么美。文坛宿耆柯灵说:《听听那冷雨》直接用文字的雨珠,声色光影,密密麻麻,纵横交织而成。这也许可以帮助我们对中国文字和现代文学的表现力增加一点信心,也应该承认这在五四以来的散文领域中,算是别辟一境。评论毫无过奖,也深刻公道。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篇五
读作家余光中爷爷的散文,可没有像读余秋雨的《行者无疆》那么痴迷,那么一气呵成。而是断断续续的,开始时甚至有读不下去的感觉。记得刚读时,我是一篇文章得连续读上两遍才有点感觉。或许是本人的语言攻底薄弱吧,才至于读的那么累,那么辛苦。或许是他的文中好词接连,我得多读一遍才能有所消化。就拿我女儿挂盐水的时候吧,我为了磨蹭时间,就带上了它,却被女儿戏虐为装门面。她两瓶盐水挂完了,我呢,才只看了一篇而已。
如今,在暑假中,一个偶然的机会,再次捧起了它,却读得如痴如醉,感觉甚好,这个中的原因,我怎么也道不出个所以然来。就这样,接连着看了十多篇,还觉得意犹未尽。只是读到后来的小品文时,顿觉素然无味,也就搁置了。我想,读书,既然是乘兴而来,又何必败兴而归呢?也许,在以后的某一个时间段,我会喜欢这类文章的。那也就一切随缘了!
作为一名语文老师,余先生的《自豪与自信——我的国文启蒙》对我启发颇多。像他高一那年教他的戴老夫子,教周郭颐的《爱莲说》时,如何摇头晃脑,用川腔吟诵,有金石之声。他认为,这种老派的吟诵,随情转腔,一咏三叹,无论是当众朗诵或者独自低吟,对于体味古文或诗词的意境,最具感性的功效。像他的父亲在他进中学后教他读的那些古文,如《谏太宗十思疏》、《留侯论》、《春夜宴桃李园序》、《吊古战场》、《与韩荆州书》……恰巧是我刚在《古文观止》中读到的,因此看到这些题目倍感亲切。他一直认为,不读旧小说难谓中国的读书人。我,也正在走这一条阅读之路,但愿随着阅读的深入,我与大师之间的距离能多少近一些。到那时,再读先生的作品,也许会觉得更亲切些。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篇六
对余光中先生最初的印象源于初中课本里的那一篇《乡愁》——作为课本里分量集中的一篇诗歌,它反映了作者强烈的思想之情,是在台湾望着故土的厚重的思念,充满了游子望归而归不得的感叹!等到终于可以踏上故土,早已物是人非。莫怪先生感叹:“山河还在,游子已老!”
再后来是先生的《李白》,那一句“绣口一吐,便是半个盛唐!”多少的豪情,多少的意气风发,都在那年长安,都在那湾月明里!
而今,再读先生的散文,看先生年少离开故土,到了台湾,又旅居欧美……走过了无数的路,跨过了无数的桥,甚至在不少的古塔和古堡驻足停留,但先生的内心里仍思念山城的月光,思念姑苏的流水,甚至是从没到过的北国的长城也都在先生思念的一隅。
先生的文字里偶尔夹杂着几个英文单词,但更多的却充满着儒家文人的气息,充满了中国文人独特的儒雅、睿智。偶尔几篇骄傲的自夸,也满是中国人骨子里的谦逊、不卑不亢,但也有着中国人特有的那种凛然傲气和文人风骨。先生像竹,虚心在内,傲骨向上。高昂着不屈的头颅,努力地向上生长;亦奋力地向下扎根,不断汲取来自各国文化的养分,故成就其文学的精髓。
凡是过去,皆为序曲。即是过去,便努力的奔向未来。生活里,大多数人往往会纠结于过去的某一瞬间,或某一个小小的细节,亦或是深陷于一段错误的感情无法自拔,或是迷恋某个求而不得的人或事。只是,很多时候,即便再如何捶胸顿足,懊恼不已,那些过去的依然成为过去了,不会再次发生,也无法改变。很多的懊悔、遗憾、悔恨也都无济于事,于事无补。
人活于这个世界,总是蹒跚着迷茫着向前,有一个坚定的目标,并为之热爱、坚持、付出,那么即便结局可能并不圆满,但是收获的又何止是结局呢?一段感情里,你付出了也得到了,或许分开了,但过程可能也很美好啊。一些目标,可能现在实现不了,甚至有些荒唐,但是热爱你所热爱的,并坚定地向着它努力,那么终究有一天山无遮,海无拦!
过去的终究是过去,未来仍在前方,不妨继续上路吧,把一切遗憾留在身后,让一切不圆满慢慢变成一种圆满。
不念过去,不畏将来!
如此甚好!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篇七
比起余光中,爸爸的敌人少了两个,算是幸运的吧!爸爸不用像余光中一样一次要操心四个敌人呢!
余光中的俏皮又幽默的文章—我的四个假想敌,用非常轻松愉快的方式告诉我们他的不安与排拒感,对於女儿们的男友,不论是把他们形容成摘水果的人或是敌军,在在都表达了一种审慎及戒备的的心态;相对的,我的爸爸可从不像余先生一样把此种心态表露於外,让我们这两个女儿知道,或许可以说,我们从来也不清楚爸爸对於我们交男友是怎样的心态、怎样的心情,根本也就不清楚爸爸是不是也把男朋友当成了假想敌?不过,哪来的假想敌可想啊!根本连个敌人的影子都没见著,爸爸也就无须操心了。
「作母亲的往往位居要冲,自然而然成了女儿的亲密顾问,甚至是亲密战友。」妈妈通常比爸爸来的早知道消息。纵使不是正式的男女朋友关系,女儿跟妈妈之间也会相互讨论,纵使只有一点小小的暧昧,母女俩也可以聊的非常的愉快,甚至妈妈会比女儿更加高兴,甚至还会问:「你们到底在一起了没?」然而爸爸总是最后知道消息的人。不论爸爸是否知道最新消息,在我们到了一定的年龄之时,他总是无时无刻地提醒著我们:「要认真读书。不要随便和男生出去!要随时注意自己的安全!千万不要忘了读书才是自己的本分啊!」每一次的提醒总让人觉得是多余的,因为我们都自认为非常的聪明,自己会注意到的,不需要爸爸的提醒。然而,在这些提醒的话语中,是否就暗示著如同余光中对於女儿男友的排拒感,我不知道,只是觉得爸爸很可爱,爸爸的可爱是在对於交男朋友的事竟想用朴拙的技巧就想阻止女儿对恋爱的憧憬,一切显得有点天真。
余光中用右手写诗,左手写散文;我父亲用右手操作重物,用左手支撑家屋,余光中用幽默有趣的文章,娓娓道出内心对女儿的心系;我父亲用简单的几句提醒,守护著女儿的幸福。我在想,虽然父亲并不是个出色的文学家,也不会写出一篇脍炙人口、感动人心的巨作,但是在内心底为女儿思量与关爱绝对不亚於巨作的感人。我的父亲没有假想敌,有的只是对女儿的安全与未来的担忧,有的只是对女儿的幸福的关怀。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篇八
读《当我死时》有感当“断肠人在天涯时”,那满怀羁旅之思的游子是何等惆怅呢?读着余光中的《当我死时》,我的心也仿佛飞向遥远的美国,却牵连我的母亲国度——中国。人在密西根享福,心在故乡受苦,苦在心里,苦在心的心里。春天,我思念故乡江南水乡的诗情画意,白堤上的绿柳扬着长长的绿袖子,向游客展示妩媚的春意;梅园的梅花开得热火朝天,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淡淡的含着浓浓人情味的香从中国传进我的鼻。夏天,我思念故乡那浪漫的情调。“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杭州西湖的荷花引人入胜,在清爽的河水里自由地游泳。秋天,枫叶们化成了火,时时燃烧着我思乡的炽热的心。瓜果飘香,让我每个细胞都感到甜甜的,很温馨。冬天,松竹梅三君子傲霜斗雪,感动人心,偶而下场雪,寒意覆盖了一切,也覆盖了我思乡之心。我要葬在故乡,余光中要葬在故乡。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篇九
深厚的文化积淀,仅是楼房盖得高且漂亮,亦很难让人感动。沙叶新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曾过境香港,跑了好几家旧书摊,才淘得此书;而我握有的版本,似乎早已有珍本资格矣!港台名家的所有重要原版书,上个世纪90年代以前出版者,在大陆,大概均可作如是观。
余光中认为,他的正业是写诗:“这只右手不断燃香,向诗的缪思。可是仅饮汨罗江水是不能果腹的。渐渐地,右手休息一下,让左手写点散文。”这一写就是八年,而此书仅是“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的一小部分。
与“美丽的痒”(吻)一样,“左手的缪思”(大陆译作“缪斯”),的确是余光中独创的词语。这个书名的来历,早已成为台湾文学史中的一个典故:“当时用《左手的缪思》为书名,朋友们都觉得相当新鲜,也有读者表示不解。其实我用‘左手’这意象,只是表示副产,并寓自谦之意。成语有‘旁门左道’之说,台语有‘正手’(右)‘倒手’(左)之分,在英文里,‘左手的’(left-handed)更有‘别扭’与‘笨拙’之意。”――仅了解其书名之来历,似乎已窥见作者的功力和惊人之笔。
实则,若论余氏之“妙手”,诚如香港作家黄维梁所云,余光中应该有四只手:右手写诗,左手攻散文,第三第四只手专事批评和翻译。《左手的缪思》结集出版时,余氏早已硕果累累:出版了四本诗集,三本译诗集,一本翻译小说,一本翻译传记。
值得文学史专家注意的是,余氏左手的缪斯,一上手走的是知性的路子:论艾略特,评毕卡索,介绍梵谷、安格尔,赞扬胡适。笔锋一开,便光芒照人。继之而起的感性且抒情式的《石城之行》《记弗洛斯特》《塔阿尔湖》《书斋・书灾》等,都是让人拍案叫绝的美文。
原来,九位缪斯之中,未闻有司散文之女神,而《左手的缪思》的出现,那真是为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寂寞、凄凉的中国文坛,闪现出的一道曙光。
如论余光中与五四白话散文之源流关系,台湾诗人杨牧曾说过这样的话:“徐志摩以诗人之笔为散文,洒脱浪漫,草木人事莫不有情,激越飘逸,影响见于苏雪林,何其芳,张秀亚,胡品清,陈之藩,萧白,余光中。”(《文学的源流・中国近代散文》)此话说得很中肯。不过这也仅仅从一个侧面概括了余光中。我以为,若真正把握其实质,余光中之散文,有着钱锺书散文的某些素质。本来,在《左手的缪思》中,他更多的献给读者的,是渊博的诗、画、音乐的典故与知识,是独具余氏散文语言的弹性和变化别致的句式及结构。读钱锺书的`散文,我们常常惊叹其用典的艰涩而密不透风;而读余光中的散文,我们仿佛看到了其依然追求意象、用典之典雅,但密而有间,又平易近人。他的散文仿佛达到了情趣、智慧和学问的有机融合。
余光中的散文观在其书中已略见端倪,似乎亦不该掉以轻心。
我所期待的散文,应该有声,有色,有光;应该有木箫的甜味,釜形大铜鼓的骚响,有旋转自如像虹一样的光谱,而明灭闪烁于字里行间的,应该有一种奇幻的光,当他的思想与文字相遇,每如撒盐于烛,会喷出七色的火花。
纵观当代两岸散文之发展,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能达此境界者,鲜矣;而余光中的散文处女作,正是通往这一境界的拓荒者。
这便使人想起今日大陆某些青年散文家们,一上手便是纯感性的路子,变成一种新的风花雪月,而忽略了知性和结构,总是走不出朱自清的“踪迹”、徐志摩的“康桥”,然而,发表了几十篇后,翻来覆去便难以为继了。大陆许多散文家的散文,总是单纯的抒情,没有深厚的文化价值和自觉的哲学追求,很难找到林清玄和董桥这样的雄厚实力,而余光中一上手便站在一个崭新的制高点上。如果缺乏深厚的国文功底,缺乏精通一国或数国外语的借鉴,缺乏知性作脊梁的感性,尽管开笔可能惊人,但到了某一层次,没有知性的推力,更是难得上攀一分之微。
对于五四新文学运动一开始所倡导的“美文”,当时的余光中反倒比大陆之后的《美文》派们更为清醒:
现代主义在美与真之间,宁取后者。现代的大作家,无论是艾略特或奥登,汉明威或福克纳,皆宁可把令人不悦的真实呈现在读者面前,而不愿捏造一些粉饰的美,做作的雅,伪装的天真。
在余光中第二本散文集《掌上雨》中,作者依然坚持:“现代作家们有勇气面对残缺与丑恶,他们相信真实的丑比虚伪的美要耐看的多。”
我总觉得,余光中的价值,大概不仅仅得从文学范畴去寻找其意义,还应更放开眼界。如果说,殷海光先生在台湾哲学与思想界的意义在于:自命为五四后期的人物――正像许多后期人物一样,没有机会享受到五四时代人物的声华,但却有份遭受寂寞、凄凉和横逆的经历;而余光中则是创造性地继承了五四新文学的精神,并在寂寞、凄凉和横逆中把文学的本体全面推向新的高度的拓荒人。
散文,自然是他自觉表现的一部分。
夏志清先生认为,余氏的散文比其诗好。我也认为余氏的诗,不如洛夫,而他的散文,在台湾已享有第一支笔的美誉。
当初《左手的缪思》,乃歪打正着啊!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篇十
《听听那冷雨》是余光中的散文代表作,正如《荷塘月色》之于朱自清。初读《听听那冷雨》,不由大惊:散文可以如此写?细读之则手不释卷。余光中曾戏称:“右手写诗,偶尔左手写散文,算是副产品。”但这样的副产品在当代散文家中有几人能出其右?诗一样的充满跳跃联想的语言是《听听那冷雨》的最大特色。作者在文中大量动用了迭字句。文章开始,就对雨作尽情的描绘: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一句就写出雨的形声。接着他跳跃联想,写道:······即使在梦里,也似乎把雨伞撑着······这句奠定了整篇一种“忧伤”的基调。马上,他大胆想象:整个中国整部中国历史无非是一张黑白片子,片头到片尾,一直这样下着雨。此时,我窒息般地感觉到余光中内心那种深深的乡愁以及爱国情怀。本文恰似一首长诗,字字句句,充满令人惊奇的诗的意象。作者笔下的雨时而是“黑白片子”,时而是“宋画”,时而是“一滴湿漉漉的灵魂”,时而是“温柔的灰美人”等等。作者凭非凡的才力和卓越的想象力,把乡愁化为种种意象,而意象又于作者的某段人生遭遇及心灵历程相连相融。可谓情丝和雨丝交织。余光中用诗样的语言对雨进行视觉、听觉、嗅觉等多方面感觉进行描写,字里行间,古诗韵味俯拾即是,例“牧童遥指”,“剑门细雨渭城轻尘”,“杏花春雨江南”。爱好古典文学者看本文,时时会心一笑。而喜爱现代风格的读者也不会失望,例“雨是潮潮湿湿的音乐下在渴望的唇上舔舔那冷雨”一句,已令许多所谓的现代诗人汗颜。语言是思想的载体,语言没有音乐味,何能成为作家?同样,思想不深邃,更是不成作家。余光中将思想完美融入语言,正如他所说:一位出色的散文家,当他的思想和文字相遇,美如盐撒于烛,会喷出七色的火花。我读书,常爱划句,但是读《听听那冷雨》,竟然摘不下一句,因为每一句话都这么美。文坛宿耆柯灵说:《听听那冷雨》直接用文字的雨珠,声色光影,密密麻麻,纵横交织而成。这也许可以帮助我们对中国文字和现代文学的表现力增加一点信心,也应该承认这在五四以来的'散文领域中,算是别辟一境。评论毫无过奖,也深刻公道。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篇十一
所谓知性,应该包括知识与见解。知识是静态的,被动的,见解却高一层。见解动于内,是思考,形于外,是议论。议论要有层次,有波澜,有文采,才能纵横生风。不过散文的知性仍然不同于论文的知性,毕竟不宜长篇大论,尤其是刻板而露骨的推理。散文的知性该是智慧的自然洋溢,而非博学的刻意炫夸。说也奇怪,知性在散文里往往要跟感性交融,才成其为“理趣”。
至于感性,则是指作品中处理的感官经验,如果在写景、叙事上能够把握感官经验而令读者如临其景,如历其事,这作品就称得上‘感性十足”,也就是富于“临场感”(senseofimmediacy)。一位作家若能写景出色,叙事生动,则抒情之功已经半在其中,只要再能因景生情,随事起感,抒情便能奏功。不过这件事并非所有的散文家都做得到,因为写景若要出色,得有点诗人的本领,叙事若要生动,得有点小说家的才能,而进一步若要抒情,则更须诗人之笔。生活中的感性要变成笔端的感性,还得善于捕捉意象,安排声调。
另一方面,知性的散文,不论是议论文或杂文,只要能做到声调铿锵,形象生动,加上文字整洁,条理分明,则尽管所言无关柔情美景或是慷慨悲歌,仍然有其感性,能够感人,甚至成为美文。且以王安石的《读孟尝君传》为例:
世皆称孟尝君能得士,士以故归之,而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嗟乎!孟尝君特鸡鸣狗盗之雄耳,岂足以言得士?不然,擅齐之强,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尚何取鸡鸣狗盗之力哉?夫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此士之所以不至也。
短短九十个字,回旋的空间虽然有限,却一波三折,层层逼进,而气势流畅,议论纵横,更善用五个“士”和三个“鸡鸣狗盗”形成对照,再以鸡犬之弱反比虎豹之强,所以虽然是知性的史论,却富于动人的感性。在美感的满足上,这篇知性的随笔竟然不下于杜牧或王安石自己咏史的翻案诗篇,足见一篇文章,只要逻辑的张力饱满,再佐以恰到好处的声调和比喻,仍然可以成为散文极品,不让美文的名作“专美”。
因此感性一词应有两种解释。狭义的感性当指感官经验之具体表现,广义的感性甚至可指:一篇知性文章因结构、声调、意象等等的美妙安排而产生的魅力。也就是说,感性之美不一定限于写景、叙事、抒情的散文,也可以得之于议论文的字里行间。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篇十二
在德国,我还去过两个地方,两个以声音著名于天下的中央,却没有听到声音,或可以说,无声之声胜于有声,更令报酬之低回。
其一是在巴登巴登的北郊里赫登塔我(lichtental),临街的一个小山坡上,石级的绝顶把我们带到一座三层黑漆楼房的门前。墙上的记念铜牌正在光阴的侵犯下,依然看得出刻着两止字:"一八六五年至一八七四年约翰僧斯?布推姆斯曾居此屋。"那恰是巴乡著名的brahmshaus。
布拉姆斯屋要下昼三点才开放,我们进得门去,只见三五旅客。楼梯和二楼的地板都吱吱有声,昔时,在巨匠的足下,也是这样的不和谐碎音烘托他弘大而盘旋的交响乐吗?前期浪漫主义最敏感的心灵,果然在这空寂的楼上,看着窗中的菩提树叶九度绿了又黄,不断到四十一岁吗?白纱沉掩着半窗仲夏,深深浅浅的树阴,曾是最音乐的楼屋里,只传来细碎的鸟声。
我们沿着莱茵河的东岸一路南下,只为了逃寻传说里那一缕蛊人的歌声。过了马克司古堡,那一袅女妖之歌就悄悄地袭人而来,安静的莱茵河水,青绿世界里蜿蜿北去的一湾褐流,仿佛也藏着一涡危急了。
莱茵河滔滔向北,向现代流来。我们的车轮滔滔向南,深切传说,沿着海涅迷幻的音韵。过了圣瓜豪森,山路盘盘,把我们接上坡去。到了山顶,又有一座小小的看台,把我们推到绝壁的额际。莱茵河道到脚下,转了一个大直,俯眺中,回沫翻涡,公然是船楫的畏途,几只平底货船过处,也都谨慎躲避。正惊奇间,一艘白舷平顶的游舫逆流而下,虽在千尺脚底,满船河客的婉转歌声,仍模糊可闻,唱的正是洛丽莱(lorelei):
她的金发梳闪闪发光;
她一面还曼唱着歌曲,
令闻声的民气神恍恍:
苦甜的音调没法顺从。
盘桓了一阵,意犹未尽。再下山去,沿着一道半里长的河堤走到终点,就为了花岗石砌成的一台像座上坐着那河妖的背影。铜雕的洛丽莱漆成玄色,从后面,只见到水藻与长发披肩而下,不停环绕纠缠到腰间。转到正面,才在半疑半惧的忐忑之中仰瞻到一对赤露的饱乳,圆硬的小背下,一腿夷但是揭地,一腿则昂然弓起,膝头上倚着右手,那姿式,野性之中带着妖媚。她半垂着头,在午日下不轻易细读脸色。我举起相机,在调解间隔和角度。溘然,她的眼睛半开,向我无声地转来,似嗔似笑,吐露出一棱暗蓝的冷光。
骄阳下,我心神恍恍,情不自禁地一阵摇颤。她的歌颂些什么呢,你问。我不克不及报告你,由于这是德意志的忌讳,莱茵河千古之谜,伤害而且哀丽。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篇十三
飞行袋鼠“旷达士”(qantas)才一展翅,偌大的新几内亚,怎么竟缩成两只青螺,大的一只,是维多利亚峰,那么小的一只,该就是塞克林峰了吧。都是海拔万呎以上的高峰,此刻,在“旷达士”的翼下,却纤小可玩,一簇黛青,娇不盈握,虚虚幻幻浮动在水波不兴一碧千哩的“南溟”之上。不是水波不兴,是“旷达士”太旷达了,俯仰之间,忽已睥睨八荒,游戏云表,遂无视于海涛的起起伏伏了。不到一杯橙汁的工夫,新几内内亚的郁郁苍苍,倏已陆沉,我们的老地球,所有故乡的故乡,一切国恨家愁的所依所托,顷刻之间都已消逝。所谓地球,变成了一只水球,好蓝好美的一只水球,在好不真实的空间好缓好慢地旋转,昼转成夜,春转成秋,青青的少年转成白头。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水汪汪的一只蓝眼睛,造物的水族馆,下面泳多少鲨多少鲸,多少亿兆的鱼虾在暖洋洋的热带海中悠然摆尾,多少岛多少屿在高敢的梦史蒂文森的记忆里午寐,鼾声均匀。只是我的想象罢了,那淡蓝的大眼睛笑得很含蓄,可是什么秘密也没有说。古往今来,她的眼里该只有日起月落,星出星没,映现一些最原始的抽象图形。留下我,上天无门,下临无地,一只“旷达士”鹤一般地骑着,虚悬在中间。头等舱的邻座,不是李白,不是苏轼,是双下巴大肚皮的西方绅士。一杯酒握着,不知该邀谁对饮。
有一种叫做云的骗子,什么人都骗,就是骗不了“旷达士”。“旷达士”,一飞冲天的现代鹏鸟,经纬线织成密密的网,再也网它不住。北半球飞来南半球,我骑在“旷达士”的背上,“旷达士”骑在云的背上。飞上三万呎的高空,云便留在下面,制造它骗人的气候去了。有时它层层叠起,雪峰竟拔,冰崖争高,一望无尽的皑皑,疑是西藏高原雄踞在世界之脊。有时它皎如白莲,幻开千朵,无风的岑寂中,“旷达士”翩翩飞翔,人莲出莲,像一只恋莲的蜻蜓。仰望白云,是人。俯玩白云,是仙。仙在常中观变,在阴晴之外观阴晴,仙是我。哪怕是幻觉,哪怕仅仅是几个时辰。
“旷达土”从北半球飞来,五千哩的云驿,只在新几内亚的南岸息一息羽毛。摩尔斯比(portmoresby)浸在温暖的海水里,刚从热带的夜里醒来,机场四周的青山和遍山的丛林,晓色中,显得生机都勃,绵延不尽。机场上见到好多巴布亚的土人,肤色深棕近黑,阔鼻、厚唇、凹陷的眼眶中,眸光炯炯探人,很是可畏。
从新几内亚向南飞,下面便是美丽的珊瑚海(coralsea)了。太平洋水,澈澈澄澄清清,浮云开处,一望见底,见到有名的珊瑚礁,绰号“屏藩大礁”(greatbarrierreef),迤迤逦逦,零零落落,系住澳洲大陆的东北海岸,好精巧的一条珊瑚带子。珊瑚是浅红色,珊瑚礁呢,说也奇怪,却是青绿色。开始我简直看不懂,双层玻璃的机窗下,奇迹一般浮现一块小岛,四周湖绿,托出中央一方翠青,正觉这小岛好漂亮好有意思,前面似真似幻,竟又浮来一块,形状不同,青绿色泽的配合则大致相同。猜疑未定,远方海上又出现了,不是一个,而是一群,长的长,短的短,不规不则得乖乖巧巧,玲玲珑珑,那样讨人喜欢的图案层出不穷,令人简直不暇目迎目送。诗人侯伯特(georgeherbert)说:色泽鲜丽。
令仓促的观者拭目重看。
惊愕间,我真的揉揉眼睛,被香港的红尘吹翳了的眼睛,仔细看一遍。不是岛!青绿色的图形是平铺在水底,不是突出在水面。啊我知道了,这就是闻名世界的所谓”屏藩大礁”了。透明的柔蓝中漾现变化无穷的青绿群礁,三种凉凉的颜色配合得那么谐美而典雅,织成海神最豪华的地毡。数百丛的珊瑚礁,检阅了一个多小时才看完。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篇十四
旅客似乎是十分轻松的人,实际上却相当辛苦。旅客不用上班,却必须受时间的约束;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却必须受钱包的限制;爱去哪里就去哪里,却必须把几件行李蜗牛壳一般带在身上。旅客最可怕的恶梦,是钱和证件一起遗失,沦为来历不明的乞丐。旅客最难把握的东西,便是气候。
我现在就是这样的旅客。从西班牙南端一直旅行到英国的北端,我经历了各样的气候,已经到了寒暑不侵的境界。此刻我正坐在中世纪达豪土古堡改装的旅馆里,为“隔海书”的读者写稿,刚刚黎明,湿灰灰的云下是苏格兰中部荒莽的林木,林外是隐隐的青山。晓寒袭人,我坐在厚达尺许的石墙里,穿了一件毛衣。如果要走下回旋长梯像走下古堡之肠,去坡下的野径漫步寻幽,还得披上一件够厚的外套。
从台湾的定义讲来,西欧几乎没有夏天。昼蝉夜蛙,汗流浃背,是台湾的夏天。在西欧的大城,例如巴黎和伦敦,七月中旬走在阳光下,只觉得温暧舒适,并不出汗。西欧的旅馆和汽车,例皆不备冷气,因为就算天热,也是几天就过去了,值不得为避暑费事。我在西班牙、法国、英国各地租车长途旅行,其车均无冷气,只能扇风。
巴黎的所谓夏天,像是台北的深夜,早晚上街,凉风袭时,一件毛衣还不足御寒。如果你走到塞纳河边,风力加上水气,更需要一件风衣才行。下午日暖,单衣便够,可是一走到楼影或树荫里,便嫌单衣太薄。地面如此,地下却又不同。巴黎的地车比纽约、伦敦、马德里的都好,却相当闷热,令人穿不住毛衣。所以地上地下,穿穿脱脱,也颇麻烦。七月在巴黎的街上,行人的衣装,从少女的背心短裤到老妪的厚大衣,四季都有。七月在巴黎,几乎天天都是晴天,有时一连数日碧空无云,入夜后天也不黑下来,只变得深洞洞的暗蓝。巴黎附近无山,城中少见高楼,城北的蒙马特也只是一个矮丘,太阳要到九点半才落到地平线上,更显得昼长夜短,有用不完的下午。不过晴天也会突来霹雳:七月十四日法国国庆那天上午,密特朗总统在香热里榭大道主持阅兵盛典,就忽来一阵大雨,淋得总统和军乐队狼狈不堪。电视的观众看得见雨气之中,乐队长的指挥杖竟失手落地,连忙俯身拾起。
法国北部及中部地势平坦,一望无际,气候却有变化。巴黎北行一小时至卢昂,就觉得冷些;西南行二小时至露娃河中流,气候就暖得多,下午竟颇燠热,不过入夜就凉下来,星月异常皎洁。
再往南行入西班牙,气候就变得干暖。马德里在高台地的中央,七月的午间并不闷热,入夜甚至得穿毛衣。我在南部安达露西亚地区及阳光海岸开车,一路又干又热,枯黄的草原,干燥的石堆,大地像一块烙饼,摊在酷蓝的天穹之下,路旁的草丛常因干燥而起火,势颇惊人。可是那是干热,并不令人出汗,和台湾的湿闷不同。
英国则趋于另一极端,显得阴湿,气温也低。我在伦敦的河堤区住了三天,一直是阴天,下着间歇的毛毛雨。即使破晓时露一下朝暾,早餐后天色就阴沉下来了。我想英国人的灵魂都是雨蕈,撑开来就是一把黑伞。与我存走过滑铁卢桥,七月的河风吹来,水气阴阴,令人打一个寒噤,把毛衣的翻领拉起,真有点魂断蓝桥的意味了。我们开车北行,一路上经过塔尖如梦的牛津,城楼似幻的勒德洛,古桥野渡的蔡斯特,雨云始终罩在车顶,雨点在车窗上也未干过,消魂远游之情,不让陆游之过剑门。进入肯布瑞亚的湖区之后,遍地江湖,满空云雨,偶见天边绽出一角薄蓝,立刻便有更多的灰云挟雨遮掩过来。真要怪华兹华斯的诗魂小气,不肯让我一窥他诗中的晴美湖光。从我一夕投宿的鹰头小店栈楼窗望出去,沿湖一带,树树含雨,山山带云,很想告诉格拉斯米教堂墓地里的诗翁,我国古代有一片云梦大泽,也出过一位水气逼人的诗宗。
2、《猛虎和蔷薇》。
英国当代诗人西格夫里·萨松曾写过一行不朽的警句:“inmethetigersniffetherose。”勉强把它译成中文,便是:“我心里有猛虎在细嗅蔷薇。”
如果一行诗句可以代表一种诗派(有一本英国文学史曾举柯立治“忽必烈汗”中的三行诗句:“好一处蛮荒的所在!如此的圣洁、鬼怪,像在那残月之下,有一个女人在哭她幽冥的欢爱!”为浪漫诗派的.代表),我就愿举这行诗为象征诗派艺术的代表。每次念及,我不禁想起法国现代画家昂利·卢梭的杰作“沉睡的吉普赛人”。假使卢梭当日所画的不是雄狮逼视着梦中的浪子,而是猛虎在细嗅含苞的蔷薇,我相信,这幅画同样会成为杰作。借乎卢梭逝世,而萨松尚未成名。
原来人性含有两面:其一是男性的,其一是女性的;其一如苍鹰,如飞瀑,如怒马;其一如夜莺,如静池,如驯羊。所谓雄伟和秀美,所谓外向和内向,所谓戏剧型的和图画型的,所谓戴奥尼苏斯艺术和阿波罗艺术,所谓“金刚怒目,菩萨低眉”,所谓“静如处女,动如脱兔”,所谓“骏马秋风冀北,杏花春雨江南”,所谓“杨柳岸,晓风残月”和“大江东去”,一句话,姚姬传所谓的阳刚和阴柔,都无非是这两种气质的注脚。两者粗看若相反,实则乃相成。实际上每个人多多少少都兼有这两种气质,只是比例不同而已。
东坡有幕上,尝谓柳永词只合十七八女郎,执红牙板,歌“杨柳岸,晓风残月”:东坡词须关西大汉,铜琵琶,铁绰板,唱“大江东去”。东坡为之“绝倒”。他显然因此种阳刚和阴柔之分而感到自豪。其实东坡之词何尝都是“大江东去”?“笑渐不闻声渐杳,多情却被无情恼”;“绣帘开,一点明月窥人”;这些词句,恐怕也只合十七八女郎曼声低唱吧?而柳永的词句:“长安古道马迟迟,高柳乱蝉嘶”,以及“渡万壑千岩,越溪深处。怒涛渐息,樵风乍起;更闻商旅相呼,片机高举。”又是何等境界!就是晓风残月的上半阕那一句“暮霭沉沉楚天阔”,谁能说它竟是阴柔?他如王维以清淡胜,却写过“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当百万师”的诗句;辛弃疾以沉雄胜,却写过“罗帐灯昏,哽咽梦中语”的词句。再如浪漫诗人济慈和雪莱,无疑地都是阴柔的了。可是清啭的夜莺也曾唱过:“或是像精壮的科德慈,怒着鹰眼,凝视在太平洋上。”就是在那阴柔到了极点的“夜莺曲”里,也还有这样的句子。“同样的歌声时常——迷住了神怪的长窗——那荒僻妖土的长窗——俯临在惊险的海上。”至于那只云雀,他那“西风歌”里所蕴藏的力量,简直是排山倒海,雷霆万钧!还有那一首十四行诗“阿西曼地亚斯”除了表现艺术不朽的思想不说,只其气象之伟大,魄力之雄浑,已可匹敌太白的“西风残照,汉家陵阙”。
也就是因为人性里面,多多少少地含有这相对的两种气质,许多人才能够欣赏和自己气质不尽相同,甚至大不相同的人。例如在英国,华兹华斯欣赏密尔顿;拜伦欣赏顶普吕夏绿蒂·白朗戴欣赏萨克瑞;史哥德欣赏简·奥斯丁;史云朋欣赏兰道;兰道欣赏白朗宁。在我国,辛弃疾欣赏李清照也是一个最好的例子。
但是平时为什么我们提起一个人,就觉得他是阳刚,而提起另一个人,又觉得他是阴柔呢?这是因为备人心里的猛虎和蔷薇所成的形势不同。有人的心原是虎穴,穴口的几朵蔷薇免不了猛虎的践踏;有人的心原是花园,园中的猛虎不免给那一片香潮醉倒。所以前者气质近于阳刚,而后者气质近于阴柔。然而踏碎了的蔷薇犹能盛开,醉倒了的猛虎有时醒来。所以霸王有时悲歌,弱女有时杀贼;梅村,子山晚作悲凉,萨松在第一次大战后出版了低调的“心旅”。
“我心里有猛虎在细嗅蔷薇。”人生原是战场,有猛虎才能在逆流里立定脚跟,在逆风里把握方向,做暴风雨中的海燕,做不改颜色的孤星。有猛虎,才能创造慷慨悲歌的英雄事业;涵蔓耿介拔俗的志士胸怀,才能做到孟郊所谓的一镜破不改光,兰死不改香!“同时人生又是幽谷,有蔷薇才能烛隐显幽,体贴入微;有蔷薇才能看到苍蝇控脚,蜘蛛吐丝,才能听到暮色潜动,春草萌牙,才能做到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国”。在人性的国度里,一只真正的猛虎应该能充分地欣赏蔷薇,而一朵真正的蔷薇也应该能充分地尊敬猛虎;微蔷薇,猛虎变成了菲力斯旦;微猛虎,蔷薇变成了懦夫。韩黎诗:“受尽了命运那巨棒的痛打,我的头在流血,但不曾垂下!”华兹华斯诗:“最微小的花朵对于我,能激起非泪水所能表现的深思。”完整的人生应该兼有这两种至高的境界。一个人到了这种境界,他能动也能静,能屈也能伸,能微笑也能痛哭,能像廿世纪人一样的复杂,也能像亚当夏娃一样的纯真,一句话,他心里已有猛虎在细嗅蔷薇。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篇十五
德国还有一种声音令人记忧,鸟声。粉墙白瓦,有人家的处所肯定有花,万紫千红,不是在盆里,就是在架上。花外就是树了。家栗树、菩提树、枫树、橡树、杉树、苹果树、梨树…很少看见屋宇陈整的人家有这么多树,用这么稠密的嘉阴来祝愿。有树就有鸟,树是无行的祝愿,鸟,百啭千啾,即是有声的颂词了。绝对的沉寂不免难免单调,胶原蛋白的作用,若加三两声鸣禽,便脉脉有情起来。
听鸟,有两种情境。一种是浑然之境,听觉一片透明流利,若隐若现地意想到没有什么器械在顺耳忤心,却未决心去追随是甚么在称道悄悄。另外一种是专注之境,在动听的称心当中,俯向头顶的翠影去寻觅长尾细爪的飞踪。如果找到了那“声源”,望见它回头饱舌的姿势,就更教人兴奋。或是在绿阴里侧耳静待,等近处的啁啁弄舌告一段落,远处的枝头便有一只本家用类似的节拍来回覆。我们当然不晓得是谁在问,谁在答,乃至有无问答,但是那样一来一往再参也不透的“高谈”,却真能令人忘机。
在汉堡的湖边,在莱茵河与内卡(neckar)河边,在巴登巴登的天国泉(paradies)旁,在迈瑙岛(mainau)的美丽花圃里,在那很多静境里,我们成了百禽的知音,不知其名的知音。至于一进黑森林,那更是大饱耳祸,目不暇接了。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篇十六
文学作品给读者的印象,若以客观与主观两极,理念与情感对立,则每有知性与感性之分。所谓知性,应该包括知识与见解。知识是静态的,被动的,见解却高一层。见解动于内,是思考,形于外,是议论。议论要有层次,有波澜,有文采,才能纵横生风。不过散文的知性仍然不同于论文的知性,毕竟不宜长篇大论,尤其是刻板而露骨的推理。散文的知性该是智慧的自然洋溢,而非博学的刻意炫夸。说也奇怪,知性在散文里往往要跟感性交融,才成其“理趣”。
至于感性,则是指作品中处理的感官经验,如果在写景、叙事上能够把握感官经验而令读者如临其景,如历其事,这作品就称得上‘感性十足”,也就是富于“临场感”(senseofimmediacy)。一位作家若能写景出色,叙事生动,则抒情之功已经半在其中,只要再能因景生情,随事起感,抒情便能奏功。不过这件事并非所有的散文家都做得到,因写景若要出色,得有点诗人的本领,叙事若要生动,得有点小说家的才能,而进一步若要抒情,则更须诗人之笔。生活中的感性要变成笔端的感性,还得善于捕捉意象,安排声调。
另一方面,知性的散文,不论是议论文或杂文,只要能做到声调铿锵,形象生动,加上文字整洁,条理分明,则尽管所言无关柔情美景或是慷慨悲歌,仍然有其感性,能够感人,甚至成美文。且以王安石的《读孟尝君传》例:
世皆称孟尝君能得士,士以故归之,而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嗟乎!孟尝君特鸡鸣狗盗之雄耳,岂足以言得士?不然,擅齐之强,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尚何取鸡鸣狗盗之力哉?夫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此士之所以不至也。
短短九十个字,回旋的空间虽然有限,却一波三折层层逼进,而气势流畅,议论纵横,更善用五个“士”和三个“鸡鸣狗盗”形成对照,再以鸡犬之弱反比虎豹之强,所以虽然是知性的史论,却富于动人的感性。在美感的满足上,这篇知性的随笔竟然不下于杜牧或王安石自己咏史的翻案诗篇,足见一篇文章,只要逻辑的张力饱满,再佐以恰到好处的声调和比喻,仍然可以成散文极品,不让美文的名作“专美”。
吃饭有时极像结婚,名义上最主要的东西,其实往往是附属品,正如讨阔佬的小姐,宗旨倒并不在女人。这种主权旁移,包含着一个转弯的不甚素朴的人生观。
白帝城本来就熔铸着两种声音、两番神貌:李白与刘备,诗情与战火,豪迈与沉郁,对自然美的朝巍与对山河主宰权的争逐。它高高地矗立在群山之上,它脚下,是这两个主题日夜争辩着的滔滔江流。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篇十七
不知道我们这一生究竟要讲多少句话。如果有一种工具可以统计,像步行锻炼的人所带的计步器那样,我相信其结果必定是天文数字,其长可以绕地球几周,其密可以下大雨几场。具体情形当然因人而异。有人说话如参禅,能少说就少说,最好是不说,一切尽在不言中;有人说话如蝉鸣,并不一定要表达什么,只是无意识地做口腔运动而已。说话,有时只是鼓唇摇舌,有时是为了表情达意,有时,却也是一种艺术。许多人说话只是为避免冷场,并不是要表达什么思想,因为他们的思想本就不多。至于说话而成艺术,一语而妙天下,那是可遇而不可求的——要记入《世说新语》或《约翰生传》才行。哲人桑塔亚那就说:“雄辩滔滔是民主的术,清谈娓娓的艺术却属于贵族。”他所指的“贵”不是阶级,而是趣味。
最常见的该是两个人的对话,其间的差别当然是大极了。对象若是法官、医师、警察、主考官之类,对话不但紧张,有时恐怕还颇危险,乐趣当然是谈不上的。朋友之间无所用心的闲谈,如果两人的识见相当,而又彼此欣赏,那真是最快意的事了;如果双方的识见悬殊,那就好像下棋让子,玩得总是不畅。要紧的是双方的境界能够交接,倒不一定两人都要有口才,因为口才宜于应敌,却不宜用来待友。甚至也不必都健谈,而最宜一个健谈,一个善听。谈话的可贵之处在于共鸣,更在于默契。真正的知己,就算是默默相对,无声也胜似有声:这种情形当然也可以包括夫妻和情人。
这世间如果尽是健谈的人,就太可怕了。每一个健谈的人都需要一个善听的朋友,没有灵耳,巧舌拿来做什么呢?英国散文家海斯立德说:“交谈之道不但在会说,也在会听。”在公平的原则下,一个人要说得尽兴,必须有另一个人听得入神。如果说话是权利,听话就是义务,而义务应该轮流承担。同时,仔细听人说话,轮到自己说时,才能充分切题。我有一些朋友,迄今未养成善听人言的美德,所以跟人交谈,往往像在自言自语。是音乐家,一定得能听音辨声,先能收,才能发。仔细听人说话是表示尊重与关心。善言,能赢得听众;善听,才能赢得朋友。
如果是几个人聚谈,又不同了。有时座中一人侃侃而谈,众人睽睽恭听,那人不是上司、前辈,便是德高望重之辈,自然拥有发言权,甚至插口之权。其他的人就只有斟酒点烟、随声附和的分儿了。有时见解出众、口舌便捷的人,也能独揽话题,语惊四座。有时座上有二人焉,往往是主人与主客,一来一往你问我答、你攻我守,左右了全席谈话的大势,也能引人入胜。
最自然也最有趣的情况,乃是滚雪球式。谈话的主题随缘而转,愈滚愈大,众人兴之所至,七嘴八舌,或轮流坐庄,或旁白助阵,或争先发言,或反复辩难,或怪问乍起而举座愕然,或妙答迅接而哄堂大笑,一切都是天机巧合,甚至重加排练也不能再现原来的生趣。这种滚雪球式,人人都说得尽兴,也都听得入神,没有冷场,也没有冷落了谁,却有一个条件,就是座上尽是老友;也有一个缺点,就是良宵苦短,壁钟无情,谈兴正浓而星斗已稀。日后我们怀念故人,那一景正是最难忘的高潮。
聚谈杂议,幸好不是每次都这么危险。可是现代人的生活节奏毕竟愈来愈快,无所为的闲谈、雅谈、清谈、忘机之谈几乎是不可能了。“偶然值林叟,谈笑无还期。”在一切讲究效率的工业社会,这种闲逸之情简直是一大浪费。刘禹锡但求“无丝竹之乱耳”,其实丝竹比起现代的流行音乐来,总要清雅得多。现代人坐上计程车、火车、长途汽车,都难逃噪音之害。到朋友家谈天吧,往往又有孩子在看电视。饭店和咖啡馆能免于流行音乐的,也很少见了。现代生活的一大苦恼,便是经常横被打断,要跟二三知己促膝畅谈,实在太难。
剩下的一种谈话,便是跟自己了。我不是指出声的自言自语,而是指自我的沉思默想。发现自己内心的真相,需要性格的力量。唯勇者始敢单独面对自己,唯智者才能与自己为伴。一般人的心灵承受不了多少静默,总需要有一点声音来解救,所以卡莱尔说:“语言属于时间,静默属于永恒。”可惜这妙念也要言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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