箱梁安装合同(优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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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梁安装合同(优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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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签署合同,各方可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双方签订合同前应仔细审查各项条款,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害。请注意,在使用这些范本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和适应。

箱梁安装合同篇一

为了改善公司办公楼环境,杜绝因窗户破损而产生的危险,甲方决定将所有窗户更换为塑钢窗。此项工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有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该工程的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望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名称:安装塑钢窗。

2、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方式:采取大包干的形式。

二、结算方式。

按投标的中标价格_______元/m2进行结算,面积在完工后按实际测量面积进行结算,乙方必须开据税票。

三、甲方责任。

1、提供现有的水、电、路及其场地。

2、及时提供施工方案。

3、负责乙方施工时的水、电费。

四、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要求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2、每一单项工程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完工后由甲方验收认可,方能结算。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3、施工时乙方必须处理协调好与邻组的地方关系。

五、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和见证方的施工质量监督。

2、服从甲方和见证方的施工方案。

3、凡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付款方式。

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后结算一次性付清。

七、工期及其奖励办法。

本工程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完工,工期延误罚款_______元整。

八、其他。

1、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出现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无法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申请按照法律程序解决。

2、本协议自双方代表认可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箱梁安装合同篇二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一览表。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金额:

6、组成合同的文件。

6.1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

6.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1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10.2合同订立地点:

10.3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二、《通用条款》。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的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

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

箱梁安装合同篇三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方全面实行项目法施工,推行企业管理层和劳务层分离的经营管理模式,经过甲乙双方相互考察,甲方同意选定乙方为本工程的劳务作业层,乙方同意在甲方的项目管理下承担施工工作。

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工程的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施工面积:平方米(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承包范围:

包工、包料、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1、上交甲方公司和管理费及其他费用,共计?个点(不包括税收)。

2、根据本合同取费结算,材料按市场价;

3、甲方提供材料仓库及现场加工场地,材料仓库由乙方搭建;

4、甲方提供总包合同一份。

开工日期:根据总包合同。

竣工日期:根据总包合同。

承包范围内确保符合总包合同要求。

乙方按照国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范围》施工,验收执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工程造价按20xx年版《山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西省安装工程量定额》、《山西省建筑工程20xx年价目表》及其应配套的最新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费用项目计算规则、价目表、补充解释及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山西省定额人工??元/日,按规定的类别计取。其余材料执行《忻州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参考价格。如《标准造价管理》中不包括的材料均由甲方根据市场调查确定价格。

甲方向乙方提供本施工范围内的有关施工图叁套。

10.3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进行全面管理,主要有: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安全防护、计量检测、试验化验、文明施工等,随时检查,办理工程中间检查隐蔽等。提出改进意见,限期改正落实,进行验收。

10.4组织审定乙方编制的每月统计报表等,办理工程拨款。

乙方应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向甲方负责,不得转包和分包。服从甲方项目部的领导,遵守甲方制定的项目施工管理等一切制度。

11.1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及时组织成建制的劳务队伍,按进度计划组织实施,并负责做好本项目的所有资料报表,确保工期按期完成。

11.2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和施工规范、规程及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11.3按时向甲方提交工作业进度计划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平面布置、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事故报告;每月日提交当月工程量完成统计报表和下月计划报表一式两份,并附下月施工作业计划。

11.4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及地方的有关规定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接受甲方和政府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检查,如安全不符合要求造成罚款,由乙方承担负责安全施工,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责任方负责。甲方概不负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11.5按照施工平面规划布置现场、堆放材料、机具、搞好现场文明施工,由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并清理好现场。注:乙方在进入施工场地,在准备正式施工前,必须把所要施工的图纸面积所需的材料一次性进场方可施工,否则,甲方有权不允许乙方进入施工场地。

11.6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施工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承担维修。注:乙方未按时到达维修场地,甲方派人维修,维修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

乙方必须按工期要求及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验收。

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期完成,经甲方要求限期整改无效时,甲方可采取一切措施,直至终止合同,由此发生的费用、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注:因乙方等各种原因造成停工或误工,甲方只付乙方实际施工的工程量%的工程款,余下工程款及质量、安全保证金一并扣除,用于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13.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规程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并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返工、修改,由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事故及返工、修改,则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损失费用。承包范围内确保质量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13.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乙方应在白检合格后通知甲方进行检查验收,未经检验不得自行隐蔽,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3.3竣工验收按《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验收,经甲方初验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后填写竣工验收报告,报请业主,由业主邀请当地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及有关单位评定质量等级,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乙方提供竣工图纸叁套。

14.1乙方应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发生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负全部责任。

14.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发现有隐瞒不报的,则按地方及甲方内部双方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15.1结算方式:1、正负零以上乙方完成框架,甲方于?日内支付乙方已完工程量的??%的款,以后每?层进度付已完成工程量的%的款,验收合格后?日内付至工程总造价的%的款,审计完成后两个月内完成工程总造价款的%的款,余%作为质保金,按国家规定返还。

15.1.2结算标准:施工图纸、现场签证、设计变更。以及山西省及忻州市相关造价文件。

15.2现场签证及价格必须由甲方代表签字后为结算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15.3乙方己上交给甲方的工程保证金万元,其退还方式:甲方两次付款时付清。

15.4工程付款执行本合同的同等付款条件。

16.1材料由乙方提供,各种材料名称、规格,经甲方审核后供到现场,因供料不及时影响工程进度,分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费用。

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二年,由乙方施工质量造成的返工维修均在保修内容范围内。保修期内,前半年乙方应在工地设立维修办公室,随时为住户提供及维修,其后乙方在街道维修通知后三日内派人维修,否则甲方委托他人维费从保修金中扣除。

18.1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报请双方上级高度重视部门地行调节,调解不成可在甲方总公司注册所在地,地方法院起诉。

18.2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19.1甲乙双方所有经济行政关系往来,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及时办理签收。

19.2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科技发展工作,科技试验的推广利益共享。

19.3甲、乙双方投保内容双方各按规定。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双方各执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后有效,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并余款付清,除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竣工后,结清并付完保修款后保修条款终止。

本合同质量安全保证金万元人民币,合同当日付万元合同定金,余下保证金进场日内付清。保证金全部打入甲方指定帐户内,此合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箱梁安装合同篇四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的中央空调工程设计、供应及安装工程,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并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如下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严格执行。

1、工程概况。

1-1、工程项目名称:

1-2、工程地点:

1-3、质量要求:空调设备、安装工程质量及施工要求均达到国家标准、规范,且验收合格;保证冬季室内温度可保持18-24摄氏度、夏季室内温度可保持22-28度。

1-4、合同工期:**年**月**日。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承包范围:中央空调系统系统的施工图纸设计、设备供应及安装包括:施工图纸的设计,中央空调的设备、材料供应、安装、系统调试、检测实验、验收、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与更换、技术指导、培训及售后服务、保修、图纸深化设计与其他专业队伍的配合施工等。

售后承诺:

本工程所有设备及所有辅材从签定合同之日起免费保修维护五年,设备使用寿命期内提供维护服务。设备保修期内,由乙方负责所发生维修费用。设备保修期后在运行中发生故障,乙方接通知后在8小时之内上门服务,在产品保修期之外的维修配件,乙方按公司统一收费标准向甲方收取。

3、工程要求。

3-1、乙方应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中央空调系统的设计、购置和安装。

3-2、乙方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和规范进行施工。

3-3、乙方接受甲方和现场监理的指挥和监督。

3-4、施工组织设计可操作性强、工期合理经济。

3-5、乙方负责竣工资料的编制并交给甲方资料室验收,不合格者必须无条件重做。

4-1、合同价款(以下范围):

本合同价款为固定总价,总价款为人民币68万**元。

本合同价款中包括:设备费、主材、各种施工所需的所有辅材费(包括运至施工现场并保管的全部费用)、安装费、现场内材料二次搬运费及配合现场其他施工单位发生的费用。

4-2、设备费、主材:见附表。

5、图纸。

5-1、乙方向甲方提供图纸的日期和套数:合同生效时提供三套符合甲方设计要求的图纸。

6、项目经理。

6-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代表为:,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负责施工现场的指挥、协调,涉及合同权利义务实质内容变更及工程结算文件,需甲方盖章后方能生效。

6-2、乙方委派的担任本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曹同铭,全权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全面负责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劳务作业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安全生产、合同结算及受领合同价款等方面工作。

7、承包方式。

7-1、本工程采用包材料、包运输、包安装、包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的总价及单价包干形式的承包方式。属乙方自行采购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及设备需向甲方报审,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7-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考察并熟悉图纸和现场内外的所有情况,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对甲方任何形式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7-3、本工程的洽商、变更文件必须经甲、乙及现场监理三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8、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8-a、乙方与甲方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本工程按工程进度分五次结合施工进度完成情况给予支付合同价款:

8-a-1、签订本合同3日内,甲方预付乙方合同价款的30%:元;乙方向甲方出据同等金额的收据。

8-a-2、人员、材料进场后施工两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30%:元;乙方向甲方出据同等金额的收据。

8-a-3、主机到场,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25%:元;乙方向甲方出据同等金额的收据。

8-a-4、整体安装完毕,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10%:元;乙方向甲方出据同等金额的收据。

8-a-5、剩余5%工程款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后1年内无质量问题付清。

8-b、本工程保修期为五年,结算价款的5%将作为保修金,在保修期(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满1年)后1个月内付清。

9、工程质量。

9-1、工程质量:按照《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安装规范》(gb17790-20__)《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_)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0—20__)等规范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9-2、乙方应保证所用材料的质量达到设计要求,符合技术规范。

9-3、到场构件,由于乙方深化设计或制作等错误造成的质量问题,导致安装时无法安装,无论甲方是否验收,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9-4、乙方必须保证工程满足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如有违约,其返工所需一切费用及因此而延误工期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9-5、乙方必须对其承担的全部工程质量负责,施工中须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及市属的质检标准进行过程的质量检验与控制。

9-6、分项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并满足甲方技术交底中的要求。

9-7、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调试条件,乙方组织调试,并在调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调试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调试记录,甲方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必要条件,调试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0、工期要求。

10-1、合同工期:我方积极配合土建施工工作,做好空调安装预埋洞技术交底工作。待土建施工至具备我方工作条件时再确定工期,预计日历工期天。

10-2、整体施工进度须满足甲方总体进度计划要求,能随时突击完成局部关键部位的工程量。

10-3、甲方向乙方提供总进度计划图,乙方应认真阅读,并据此制定该专业工程进度计划表,交甲方审核后严格组织落实。

10-4、非甲乙双方原因引起的工期拖延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执行。

11、甲方责任及义务。

11-1、甲方义务协助乙方进行本工程合同约定所需的协调工作。

11-2、甲方提供的临电设施到二级配电箱合作指定位置,其余部分由乙方承担。

11-3、负责乙方与其它各工种的协调工作,及时向乙方提供工作面,并对乙方施工及管理进行监督。

11-4、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11-7、负责工程技术交底、工程检查验收,统一安排技术资料的收集归档;

11-8、负责协助乙方与有关部门联系,协助乙方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9、协助乙方将施工所需水、电接到施工现场,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并负责水电所产生的费用。

12、乙方责任及义务。

12-1、负责合同范围内及与全部工程有关的各项工作,负责提供所用的各种机械、工具和材料。

12-2、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间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2-3、施工中按章办事,严格按施工方案施工,每道工序完成以后,必须由项目有关人员检查合格之后,才可进行下道工序。

12-4、乙方管理机构应具有足够的劳务支配权和有效的组织管理能力,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有关规定组织施工,并配备足够的技术过硬、经验丰富的熟练工人组织施工,以确保工期、质量和安全,并对此全面负责。

12-5、向甲方提供其管理机构人员名单、施工人员花名册及各种手续证件。

12-6、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总进度计划,根据施工方案和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作业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作业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计划相应的施工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执行,施工中应考虑与其他专业的密切配合。

12-7、乙方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文明施工。

12-8、乙方应定期对生产人员进行文明生产教育,遵守文明施工生产的管理规定。

12-9、乙方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和遵守国家政府颁发的各项文明施工管理规则,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即楼内无垃圾、杂物、余料、加工场地中各种材料应堆码整齐。

12-10、乙方人员无论在生活区或施工现场内,应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信仰,凡打架斗殴、盗窃财物或聚众赌博,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金。

12-15、乙方不得书面、口头使用甲方企业名称及其项目部名称,对外进行经济活动。乙方在劳务作业工地发生劳动、租赁、买卖等合同债务、侵权责任,一律由乙方履行和承担责任。

13、材料、设备供应。

13-2、乙方供材料由乙方通知甲方派人参加验收,并向甲方提供材料产品合格证明。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由乙方应自行承担,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供材料种类、质量等级与合同文件的规定如有不符,甲方可拒绝接受。

13-3、乙方为完成作业要求自带或自行租赁施工机具设备;

14、工程管理。

14-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人员甲方有权依据项目管理规定对乙方处以罚款。

14-3、乙方在施工中,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质量和安全事故等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15、工程验收。

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作业分批、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甲方提供表格,由乙方负责填写,待甲方委托人签字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乙方施工作业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准备齐全相关的竣工资料,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乙方施工作业成果进行验收。如甲方对验收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给予通知。乙方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作业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16、工程保修。

16-1、甲方在保修责任期(五年)满后,甲方向乙方发出保修完成证明书。

17、合同争议的解决。

17-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和解、调解不成的,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1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解除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履行的。

18、违约责任。

18-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18-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每日千分之1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作业因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乙方自行承担返工费用;

18-3、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9-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本合同自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工程结束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终止。

21、保密条款。

双方对合同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因一方泄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由泄密方赔偿对方损失。

22、其它事项。

本合同不包含主电源及装修,土建相关工程。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订。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合同副本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必须有书面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委托代理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箱梁安装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安装管道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论。

1、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

第二条:主要材料概况。

第三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四条:工程造价:

第五条:付款方式:

工程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第六条:乙方工程材料进场时,由甲方指定货物堆放地点,

工程材料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工程的安装、调试、验收。

1、乙方负责安装、调试。

2、安装质量标准按国家规范和行业要求,乙方于工程竣工当天通知甲方,甲方在按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用水、用电。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和安装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动。擅自改动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第九条:乙方必须安全施,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及其他不可预测的一切意外事故全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索赔。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收到乙方的书面催告通知后在十日内仍未支付的,应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2‰的违约金。

2、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工程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3、工程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必。

须向甲方支付本工程造价的2‰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天后仍不能交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工程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常返工直至通过工程验收。

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箱梁安装合同篇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部门及行业规定、标准等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1.产品数量、价格。

1.1产品清单:

1.2该价格为固定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承担因各种因素所导致的成本上升而产生的价格上涨风险。

1.3该价格中包括设备生产、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包括配合调试)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含税费用。

2.交货地点:__________。

2.1乙方应按甲方在上述指定的交货地点卸货,货物的卸货、保管等由乙方负责。

2.2产品在到达甲方所要求上述地点交货前的运输、保险等事项均由乙方办理,并由乙方自行承担交货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旧机拆除、新机安装的施工时间。

3.1自合同签约之日起2日内,乙方进场开始旧机拆除、新机安装的施工,上述工作及设备调试期限为30日,乙方逾期施工的,须每天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0.05%为违约金。3.2内/外机电源排放,根据要求做预留、吊顶内冷凝水排放口、外机安放基础及起吊、控制器管线盒的预埋开槽架设、开挖墙洞等;涉及物业的相关事宜均由甲方负责协调,乙方负责施工。

4.产品质量要求。

4.1乙方必须保证所供设备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设备中采用的主要的、核心的、关键的元件及技术标准与中央空调技术参数的内容一致,否则,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

4.2必须达到国家、行业标准。

4.3履约期间,甲方可以任意抽取一台中央空调配置进行检验,如果检验质量达不到相关标准要求,甲方有权认为其产品不合格,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货款的30%.

5.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5.1乙方应在交货前5日,以书面形式发送《发货确认函》给甲方,通知准确的发货日期、到货时间、货物型号规格、数量,甲方须在收到确认函后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可发货,甲方逾期不作答复的,则视为默认同意。

5.2货物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产品包装要求包括规格型号、产品种类、数量等,货物在安装完成验收通过前的丢失、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3到货后,甲方、乙方到现场进行验收,清点货物数量,若货物数量与清单数目不相符,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收回或补齐货物,乙方实际交货时间以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人员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

5.4乙方产品通过交货验收后原则上视为本批次的产品质量为合格产品,但在安装及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乙方有承担其产品质量的责任和义务。

5.5交货后,甲方提供设备存放地点,乙方或其委托的设备安装承包方保管货物,货物如有丢失或损坏的情况,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5.6乙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质量信誉卡等相关单证和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验货物。

6.1安装过程中,乙方服从甲方相关人员的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质量,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安装期间乙方人员发生的一切违法和安全事故及给第三方造成损害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如因乙方原因,甲方受政府职能部门或其他合法追诉或罚款的,在甲方受追诉或赔偿后,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6.2安装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配件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装、换件,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不得因此而降低整机使用性能。

6.3乙方为甲方培训操作人员1~2名,主要内容为中央空调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

6.4产品保修期为安装调试合格后2年,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6小时,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甲方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但由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6.5下列情况乙方维修收取相应的费用:

6.5.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确使用方法而引致设备故障损坏;。

6.5.2擅自改装设备;。

6.5.3人为因素或天灾等外来因素造成的损坏;。

6.6质保期满后的维修服务,乙方可以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全包、半包或者定期服务,终身提供零配件。

7.付款方式。

7.1甲方自合同签约当日以银行转账或汇票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设备定金。

7.2货到工地现场经甲、乙双方的综合验收合格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安装结束并经调试合格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5%,余款5%做为质保金,质保期为2年,即从乙方调试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周内无息一次性返还。

7.3乙方需提供等额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相应地推迟付款时间。

8.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合同履行中,如甲方要求变更合同,则应于合同规定交货日3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因合同变更而增加的成本和费用由甲方承担,合同变更后需重新确定交货期,合同变更的事项双方需另签合同补充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非依法定事由单方解除合同,须向另一方偿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9.违约责任。

9.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双方必须完全履行本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2乙方逾期移交整个工程的,须每天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0.05%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逾期移交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

9.3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发货或者提前到货的,甲方有权拒验货物,乙方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9.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货款的,应就拖欠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9.5因为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等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规定执行。

9.6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没有通过验收的,乙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并在15日内向甲方交送本合同规定的合格产品,并向甲方支付未通过验收部分产品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逾期15日未交送合格产品的,或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第二次没有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所有已收款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9.7乙方承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给甲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及业主)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10.产品保修约定。

10.1质保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内乙方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全部维修和更换等费用。若属乙方产品质量原因此承诺不能兑现,乙方将负全部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作为违约金。

10.2乙方应给甲方留下质保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或电话,以便通知乙方确认保修,乙方提供的维保人员、通讯地址或电话有变更的,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10.3乙方应保证保修的及时性,在收到甲方的书面或其他有效通知后,应及时作出响应。

10.3.1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应立即做出答复,乙方保证其传真和电话处于24小时正常开通状态,甲方将先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殆于维修,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仍存在殆于维修或不及时维修的情况,此类情况发生三次(含三次),甲方可扣除相应金额质保金并且甲方有权另行选择维修单位,解除乙方整个项目维修权利,此后发生的维修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遇电话无法解决的问题,须派员在3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12小时内完成由于质量问题所涉及的保修;特殊情况可以协商延长修理期限,但需征得甲方书面认可。

10.3.4乙方保修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或甲方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若在户内则应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做到现场文明施工,举止礼貌,工完场清。

11.不可抗力。

11.1因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11.2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合同的(包括导致延期履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免除相应的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11.3因发生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合理期限内向另一方提交发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证明,否则,不能免除相应责任。

11.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

11.5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2.争议处理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时,采取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13.其他事项。

13.1以下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2合同双方应指定两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问题。乙方指定代表:__________、;甲方指定代表:__________。

13.4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13.5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

箱梁安装合同篇七

定作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双方自愿议定乙方承揽甲方的加工与安装,此承揽合同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标的。

乙方承揽甲方 的加工与安装合同,标的额为: 万元。

第二条 承揽方式。

甲方提供材料和场地,乙方包工不包料。

第三条加工、制作与安装、要求。

1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要求进行加工、安装;。

2.乙方在施工现场服从甲方的管理、监督。

第四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规格、材质制作成品后,由甲方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方可安装:

2.甲方可以随时对加工、安装的成品进行验抽验 。

第五条工期和加工、安装地点。

1.工期:乙方必须保证在 年 月 日前全部完成。

2.加工、安装地点:由甲方指定位置,并安装完毕。

第六条安装及验收与售后服务。

1.乙方对制作的 进行安装;。

4.乙方承诺对甲方使用的 进行终身维护。

第七条结算方式、期限及安装费用。

5.在甲方支付第三批货款5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式合格的发票。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向乙方拨付款项,每逾期一天,除补交货款外,应向乙方支付 ‰的违约金。

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完工,每逾期一天,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 ‰的违约金。

第十条纠纷的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加工、安装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2.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对具体加工、安装有变更的以书面文字通知为准,口头通知无效,规格的变动以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条款为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人 签约人: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箱梁安装合同篇八

(乙方)供方:金龙节能排烟气道厂(联系人:罗松)。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情况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镇宁“锦绘新都”商住6+1步梯楼排烟(气)道。

2、工程地点:镇宁县沿河路北侧。

3、承包范围及内容:商住楼排烟(气)道供货、拼装、安装等。

二、烟、气道规格、数量、单价及金额(单价中已含止逆伐和风帽:注:本单价不含税金。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

防火拼装排烟气道250㎜×300㎜m18060。

止逆阀防火已含在烟道内。

风帽铝合金。

不锈钢已含在烟道内。

三、付款条件及方式:(结算时以实际供货安装量为准)。

1、支付方式:现金或转账支票。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按已完成安装并验收合格的实际数量80%支付、其余待工程整体全部完工后(扣除保修金400元)30日内付清。保质期为1年(用户真实使用一年)。

3、工程结算:烟道全部安装结束并由需方、监理共同验收后,由供需双方共同收方并办理结算。

4、烟道配件如需方需要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供方。

四、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需方的责任和义务:(1)需方向供方提供烟道安装位置图;(2)需方向供方提供堆放场地,协调塔吊或提升笼施工配合,负责预留,封补烟道洞口(注:预留洞口尺寸必须大于烟道尺寸);并指定提供少量水泥、河沙、钢筋等安装所需的必备材料;(3)合同签定后,需方应保证供方符合产品生产和养护的基本周期时间,安装应提前7-10天通知供方进场;(4)供方烟道安装完毕,需方进行烟道抹灰应先将烟道用水喷湿,采用满挂钢丝网后才能抹灰;(5)需方有责任维护供方制作的烟道产品利益。

2、供方的责任和义务:(1)供方保证合格产品进场;(2)供方作出烟道安装施工方案并提供相关资料;(3)供方负责烟道产品的制作、运输、安装全过程并配合验收。

五、工程质量标准及工期要求。

1、工程质量:遵照国家建筑行业《住宅厨房排风道》现行标准执行。

2、产品生产周期:(自合同签定次日起计算)20天(需方原因顺延)。

3、供方烟道安装完毕,需方十日内必须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手续,如逾期则视为验收合格。

六、违约责任与争议。

1、供方供货安装完毕,烟道所有权自供方收到需方应付工程款后开始转移,货款全部结清后经供方签字烟道所有权移交需方。

2、单方违约处罚金伍仟元,也可在出现其中一方违约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法院起诉或向相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七、供应时间:必须保证需方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如因质量及供方原因影响需方施工进度,按违约处罚,每天500元,累计累加。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完成,款项全部结清后自然失效。

九、烟、气道款按班组织进度划拨方式支付。

十、施工安全: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特别注意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供方全部承担。.

需方:(签章)供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箱梁安装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协商,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1、安装设备规格、数量、价格具体见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2、设备购买、安装调试费用标的额:

2.1本合同购买、安装调试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本金额已包括税款、运输费及安装人工费及维护费等(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2.2设备购买、安装及调试费的支付方式:

2.2.1甲方在双方约定的安装开工日期前7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标的额的30%,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安全或质量技术检验部门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安装费的65%。余下5%的合同款,作为乙方向甲方履行设备购买、安装、调试以及维护的质保金,该质保金的返还方式,按本合同第6条约定。

2.2.2乙方应在收到安装价款的同时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且发票专用章应与签订合同公章一致。

3、设备购买、安装调试施工期:

本工程开工日期应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和甲方要求确定,开工日期确定后,乙方购买、安装调试完成时间最迟不得超过??年?月?日,经乙方完工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安全或质量技术检验部门应及时验收。

4、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4.1、甲方义务:

4.1.1协助提供在安装作业附近有足够面积的材料、零件、工具的操作场地。

4.1.2协助处理乙方与其它土建施工单位交叉作业。

4.1.3配合乙方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安全或质量技术检验部门及时交付验收。

4.1.4本合同约定的由乙方购买、安装调试的设备未经完工验收合格,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1.5甲方应指派一至两名人员代表甲方对乙方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等进行监理、协助。

4.2、乙方义务:

4.2.1本协议约定安装调试时间前,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工地安装条件,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在设备到货后,会同甲方代表根据发运资料共同对设备包装完整性及装箱数量进行清点。

4.2.2负责安装、调试、运行直至通过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安全或质量技术检验部门验收合格。

4.2.3设备的拆箱清点、起吊和卸车(甲方可派上述代表进行配合)。

4.2.4在安装期间,负责保管设备及部件,注意成品、半成品保护及防盗,直至验收合格移交甲方。

4.2.5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法及其他特别或单行法规及质量规范标准完成设备的购买、安装调试工作。

4.2.6乙方应当自行提供安装所需辅助材料设备等。

4.2.7乙方有义务为施工人员解决食、宿费用、购买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

4.2.8负责由于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的二次检验的整改和验收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2.9保证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及垃圾处理。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配合甲方土建施工。

4.2.10安装现场培训甲方的系统管理操作及简单维修人员不少于2名。可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注重实践的技术培训。使甲方人员达到能够独立进行管理、故障处理、日常测试维护工作,以便乙方所提供的设备能够正常、安全的运行。

4.2.11乙方承诺并实际具备隧道配水配电安装、维修保养的相应资质,否则,甲方有权因乙方不合资质而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7条的规定支付违约金。

4.2.12乙方到甲方安装前装货、运输、卸货、安装过程等给己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2.13乙方在甲方工地安装,调试设备过程中,应当按照甲方关于质量、安全等要求施工,否则,给甲方或者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应给予赔偿,并自行承担自身损失。

4.2.14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严重违反甲方作业规章制度,如有严重安全隐患、质量严重不达标等情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在合同终止的情况下,乙方有义务在接到甲方退场通知书后三日内撤离,乙方不得因此拖延撤离影响工程正常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强行清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5.1乙方应于安装、调试工作完工前3天,通知甲方组织甲方人员或甲方委托的安全或质量技术检验部门根据本合同规定,依据相关技术数据、施工图纸、业主要求以及国家产品质量法及其他特别或单行法规及质量规范标准进行验收,验收费由(甲方/乙方/甲乙共同)负担。

5.2乙方负有对安装调试完毕的设备申请验收并承担费用的责任,甲方应积极配合。

5.3甲方应及时验收,通过验收的,验收合格日为乙方安装调试合同竣工之日,否则,乙方返工至设备通过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之日,违约责任按本合同第7条规定执行。

5.4如工程中途因甲方原因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损失,由甲乙双方根据乙方实际损失协商解决赔偿方案,验收竣工日期由双方另行商定。

6、安装质量的保证:

6.1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设备,自甲乙双方办理移交之日起,乙方负责保证设备在两年内在正常运行条件下的安装质量。在此期间内,乙方应提供如下保修服务:

6.1.1在保修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的保修服务,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在保修期内,若设备重要部件发生更换或返修,更换件或返修件的保修期按前款规定重新起算。

6.1.2无论保修期内外,设备送修时,乙方必须同时提供相同部件供甲方继续使用维持成品正常运转,且临时代用部件应与送修部件版本相同。

6.1.3在保修期内,乙方提供一年365天,一天24小时的在线服务,提供服务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承诺在保修期间内产品出现故障后保证12小时内到现场维修,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6.1.4乙方违反本条保修维护义务的,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扣除部分质保金,因乙方违反本条保修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6.1.5保修期满,乙方未发生上列条款事项的,甲方在保修期满七日内返还乙方5%合同款的质保金。

6.2在保修期内,因以下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和费用,乙方提供有偿服务:

6.2.1未经乙方或乙方委托的安装公司安装所致的故障;。

6.2.2未经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维修公司维修所致的故障;。

6.2.3因甲方的过错而造成的损坏。

7、违约责任:

7.1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竣工交付使用,从合同到期日次日起,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安装工程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期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安装工程价款5%的违约金。如延期完工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据实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违约金不折抵乙方应赔损失额。

7.2若乙方完成的安装工程无法通过验收,乙方除应立即返工直至验收合格外,还应承担安装工程价款5%的违约金,并据实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违约金不折抵乙方应赔损失额。

7.3乙方守约的情况下,甲方延期付款的,每延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

8、附加条款:

8.1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诸如战争、地震、水灾、旱灾,政府禁令、罢工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显失公平的,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而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8.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8.3本合同及附件生效后,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必须得到双方的确认。

8.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合同的义务进行全部、部分的分包或将本合同权利、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让与他人。

8.5合同争议的解决: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的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8.6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7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箱梁安装合同篇十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商定并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内容及价款

甲方向乙方订购活动板房内容如下:

注:1、主要材料及型号附后,详细做法见附图。 活动板房面积计算规则:

1、板房面积=外墙面长×宽×层数; 2、走道面积=走道投影面积; 3、楼梯面积=以实际收方面积为准; 4、雨棚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2 5、总面积=(1)+(2)+(3)+(4)。

工程地点:乙方将活动板房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安装。

a、本合同价款采用单价包干的形式,该价款包含活动板房、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临时设施费、迁移费、进出场调转费、税金、工人保险及福利等所有为完成本工程发生的费用。

b、以上板房为全新材料包安装及所有辅材,具体数量以现场验收为准,

综合单价包括除土建基础、水电安装及活动板房内部装修以外的一切费用。

第二条 工期

1、活动板房及相关合同项目全部安装完工后,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 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的进度款,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1、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活动板房的相关报建手续;

3、接通水电至工地,为乙方进场施工创造条件;

4、对乙方提供的安装图纸予以确认,及时答复乙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及

变更单;

4、乙方安装期间属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安全施工

(一) 在施工中,乙方应遵循国家和行业关于安全生产规定,制定安全措施,重视施工现场作业安,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 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须立即报告甲方,由甲方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检察机关,并通知建设单位代表。所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三) 由于乙方原因对施工现场附近的人员或设施造成伤害或损坏,由乙方负责善后处理事宜并承担赔偿责任。

(一)非因乙方原因的停电一天以上(包括一天),工期按停工天数顺延。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已通过is09001::20xx、gb/t24001:20xx、gb/t28001即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认证,乙方应无条件遵守甲方有关此方面的规定及相应国家、地方政府的规章制度。乙方在送货过程中需遵守甲方各项安全规定,乙方人员必须由甲方专人指引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在施工现场内,因乙方人员违章操作和未按甲方专人指引线路行走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2、本合同需由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公司盖章后方有效。 第十四条 合同份数

1、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箱梁安装合同篇十一

乙方:

甲方双方商定将(城南骨科医院)蒸汽锅炉、采暖锅炉、设备安装等施工承包乙方:

包工包料包机械。

(1)4吨采暖锅炉全部设备安装调试;

(2)0.5吨蒸汽锅炉全部设备安装调试;

(3)两台锅炉辅机基础现场制作浇筑;

(4)两台锅炉配电安装调试;

(5)锅炉配套水泵安装等(包括4吨、0.5吨两台锅炉);

(6)锅炉现场吊运就位及各种设备吊装、吊运;

(7)水箱制作安装管道防腐保温等;

(8)两台锅炉自来水安装及蒸汽锅炉管道外线到空调机房内焊接安装。

(1)安装锅炉水泵管道采用国标管材、管道防腐防锈,刷漆两遍;

(2)锅炉补水箱采用0.04cm正尺铁板制作水箱内防腐刷环氧防锈漆;

(3)阀门及管件采用正规厂家及国标;

(4)锅炉配电采用地埋线加套管(主材铜线)。

开工日期年日至天。

本价格包括范围内所有内容所发生的费用(不含税金)一次包死,总造价为元整(小计:元)。

安装人员及安装工具进厂后付乙方材料款30%,工程完成90%给付乙方60%工程款,全部完成合格验收后,给工程款95%,余款5%质保金过第一个采暖期后,无安装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甲方:(1)甲方应给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及水电;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进度质量、安全、检查、监督对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或停工。

乙方:(1)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按照设计及相关规范施工。

(2)乙方雇佣人员、机械在施工中给自身、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全责及全部经济赔偿。

8、乙方负责两台锅炉的报装及报验,办理锅炉使用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双倍赔偿)。

10、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箱梁安装合同篇十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维修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暖气安装按实际面积每平方32元交于乙方施工,特签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材料为镀锌钢管,包工、包料(除暖气片、楼梯主管道外),材料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二、 质量要求

甲方监督乙方使用的材料质量,如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达不到规范规定的要求,或使用的材料不合格,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责令其整改,其费用自理。竣工验收达不到要求或不合格的地方,乙方须整改或返工,费用自理。

三、 付款方式

1、工程所需材料费、人工费待工程队进入每幢楼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40%,

2、工程施工每幢楼的一半后,甲方向乙方拨付总工程款的40%,验收、审计合格后,再付每幢楼总工程款的95%。

3、质保金为5%,待两个采暖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四、双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五、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施工中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己解决出现任何安全问题,与甲方无关。

3、 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保证施工后美观大方,(由于住房装修所造成的影响与乙方无关)工程工艺发生变化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施工。

4、 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5、 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6、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7、 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箱梁安装合同篇十三

合同编号:

变压器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方:施工方:工程名称:议定日期:签定地点:

年月日

变压器安装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同意将工程交由乙方承包,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现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一、

二、

第三条 工期

本工程期限自合同签定、预付款支付、甲方土建完成,场地交给乙方施工后至 个工作日止。由于甲方的原因或不可抗力所延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可对工期进行调整。

第四条 工程合同价款: 本工程合同价款为可变价。工程预算总造价为:元;大写金额: 。工程发生设计变更,因此而增加的工程量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计价办法确定增加工程量的结算价款。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均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明并满足工程施工的要求,经甲方项目负责人或监理公司检查签证后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乙方应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二、具有合格证的材料,如一方对材料有异议,提出对材料进行检验,另一方应积极配合,如检验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全部由持有异议一方负责,否则由采购方承担。

三、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等,均不得用于本工程。

材料或设备的实际采购价格,回收全部不适用的材料和设备,或经乙方同意,由甲方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六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一、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甲方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及所分担的工作通知乙方。

三、乙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及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甲方和监理公司。

四、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甲方和监理公司检查验收,甲方和监理公司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甲方和监理公司未按时到场检查验收,乙方经自检合格,并由乙方现场施工负责人、质检人员及技术管理人员在施工记录上签字后,即可继续施工,甲方和监理公司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事后甲方要求复检,复检合格者,其费用由甲方负责;不合格者,其费用及由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各分项工程中间验收,并办理中间验收签证,该签证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之一。

六、工程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七、工程各阶段验收时,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返工的,应分清责任。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负责修好后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八、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应提请质量监督部门裁决,裁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七条 施工依据及设计变更

一、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甲方批准及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2天办理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通知单经甲方签证后,乙方才可实施。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补充文件。

三、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可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

四、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确认。

(一)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事实严重不符。

(二)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不符。

(三)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明确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第八条 工程保修

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月内,乙方对其所承包工程承担保修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职责

一、 甲方

(一)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技术交底,并作好三方签署的交底记录,于签订后3日内送有关单位。

(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根据施工进度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三)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施工、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设计图纸问题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五)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好结算工作。

(六)组织工程验收前的施工技术资料审查工作。

(七)协助乙方排除工程施工期间外界对工程施工产生的干扰。

(八)工程停建缓建时,负责组织乙方及有关单位协商解决有关事宜。

(九)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造成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十)负责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施工条件的作业环境,否则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由此造成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

(一)负责向各施工班组负责人、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材料、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隐蔽工程验收单、开工报告、竣工报告等,并及时送甲方。

(三)在开工前办理工程施工报建手续,负责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安装前的检查工作。

(四)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成工程。

(五)提供验收技术资料,参加工程验收,办理工程结算。

(六)确保施工技术资料填写合格和真实,负责继续完善验收中发现不合格的施工记录并及时移交甲方。

(七)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工作规程,做好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施工中造成的安全和质量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工作,做到文明施工,不损害当地群众利益,杜绝违法乱纪的行为。各分项工程完成后,及时清理好场地。

(九)在保修期内接到甲方申诉,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赴现场调查,对属于乙方责任的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十条 工程竣工及资料移交

一、乙方在工程施工完毕并通过自检后,用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竣工报告必须经监理公司审核,甲方确认。竣工日期以经甲方确认的,由监理公司签发的工程移交证书上指明的竣工日期为准。

二、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的同时必须移交施工技术资料,否则其竣工报告将被拒绝,该工程被视为未竣工。

三、乙方必须按达标投产的有关要求移交施工技术资料(一式二份):

(一) 竣工验收签证书、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会审记录、施工技术交底记录、开工报告、竣工报告、设计修改通知单、中间验收检查记录及签证、代用材料清单及签证、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记录、设备移交清册。

(二)合格证、施工记录及试验报告。

(三)按实际施工内容修改后,加盖竣工图章的完整的竣工图纸。

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按本合同确认该工程后,乙方负责在3个工作日内将工程相关文件移交供电部门,协助甲方办理送电手续。

第十一条 工程合同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工程合同价款

工程合同价款按下列标准计算:

(一) 执行定额或标准为

电气部分执行:

土建部分执行:

工程设计费执行:

(二)设备材料价采用施工期内《工程造价信息》的发布价,没有发布价的,按

双方在前审定的预算书的价格作为结算价格。

(三)本合同增加的工程量的价款须经建设方和施工方共同确认。

(四)甲方提出赶工,工程竣工后,乙方可按上述定额标准收取工程赶工措施费。

二 、工程合同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合同签定后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取整支付工程设备采购定金给乙方,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和本工程合同价款出具工程结算书。经双方确认后,甲方按确认后的结算价一次付清工程余款。乙方在收到甲方工程余款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竣工资料移交甲方和供电部门,并配合供电部门完成本工程验收工作。

承包金额调整原则

施工过程中经业主/监理单位批准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允许进行调价,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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