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的方案可以带来积极的变化和改进。在制定方案时,我们应该注重创新和灵活性,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和环境需求。如果你正在寻找一份实用的方案,以下的范文或许可以给你一些灵感。
机关考勤方案篇一
(一)全局工作人员要加强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干部、职工考勤制度,严格按县府规定的作息表上下班,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
(二)上班时间各科室工作人员外出办事,时间较短者,应告知办公室人员,如时间较长者应向本局分管领导汇报。
请假三天以上七天以下由局长审批;
请假七天以上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年休假制度。工作时间满30年者年休假20天,满20年者年休假15天,满15年者年休假10天,满10年者年休假7天。休假由各科室根据工作情况,统筹安排,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休假原则上一次安排一人休假,一次使用完假期。一年内事假累计达到本人应享受休假时间,病假相加超过30天的或自学(函授)考试复习请假超过本人休假时间的,当年均不再享受休假待遇。
(五)享受探亲假、生育假、婚丧假、年休假的,由享受者本人提出申请,报办公室审核,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其待遇按苍政办27号文件执行。
月累计迟到或早退5次按旷工半天论处(依次类推)。无故旷工一天扣50元,月累计无故旷工2天以上取消当月考勤奖;年累计旷工10天以上取消全年奖金,家住外地的同志每周一上班或周末下班可推迟或提前一小时。
(七)请假须事先填写请假条,办理审批手续。如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请其他同志代请假,事后说明原因,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八)无故缺勤、迟到或早退,每月违反二次者,办公室向其提警告;违反三次以上者,违反者写书面检查,并与年终奖金挂钩,扣发的奖金分别奖励给优秀和遵守纪律者。
(九)各科室应及时将请假条送局长室审批,作为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依据。
(十)以上考勤制度由办公室做好统计,实行按月登记,全年汇总,并报局长室。
(十一)年度考核按县人事局有关规定执行。
机关考勤方案篇二
迟到:上午正式上班时间后10分中之内(即8:40前)到公司不为迟到,8:40~9:10为迟到。
上午缺勤:9:10~11:45到公司的为上午缺勤。
早退:下午16:30之前离开公司为早退。
下午缺勤:下午16:30之前离开公司为下午缺勤。
全勤:一个月之中没有请假、迟到和早退记录的,为全勤。
业务部门(销售,实施)外出登记:
人力资源部经理有责任提醒和要求大家遵守办公室的工作规范和提醒上班时间已到;。
人力资源部经理应在每月3个工作日内公布上月的考勤情况,并提交考勤表交会计,以便进行工资核算。
四、请假。
1.非急诊或无法抗拒的原因,不允许事先不请假。
2.一天以内的假由本部门经理批准,一天(含)以上的假由总经理批准,不得越级请假。以请假条作为请假依据,无批准的请假条者,作旷工论。除突发病假外,必须先请假后休假。
3.请假条作为月终统计考勤的组成部分。
4.国家规定的超过五天以上的假期,原则上只允许连续休假,跨月休假时,应计作下月的假期,本年度未休的假期,下年度不再补休。
5、公司一般不允许事假超过5个工作日。
6、没有签字的《请假条》擅自不来上班者,视为旷工,连续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视为主动离职。
五、计算标准。
1.事假、病假每次以小时计算。不超过整小时向上累加到整小时,例如,一小时二十分钟计作二小时。
2.迟到、早退以次数计算。
3.各种假期的扣款方法如下:
(1)事假每小时扣:月基本工资/176x1;。
(3)迟到、早退超过三次的,每次扣:月基本工资/176x1;。
(4)旷工每小时扣:月基本工资/176x3。
(6)住院性治疗病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一个月超过15天(含节假日,含15天)者,只发放当月基本工资,同时不享受当月补助和当季奖金(项目奖金除外)。
(7)上午缺勤或下午缺勤按半天事假计算。
六、加班。
1.任何员工如需加班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填写《加班条》。
2.每标准小时加班工资为:月基本工资/176x2。
3.因工作能力或其它非工作量增长原因而造成的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
不支付加班工资的员工(包括:部门经理及以上级员工、奖金与销售业绩挂钩的销售人员、市场部、销售部、渠道部、管理咨询部)无加班工资。
员工出差期间不支付加班工资。
不支付加班工资的员工,如确实超负荷加班,公司将通过其它方法予以补偿。
七、本工作规范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八、本工作规范从2019年10月21日公示,23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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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考勤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强化我院政治业务学习,端正全院干警的学习态度,严谨学习风气,扭转会风、会纪,积极在全院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和严肃开会纪律,真正使干警在学习中学有所获,学有所用,根据我院《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和考勤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经院党组同意,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政治业务学习实行集中考勤制度,院政工科、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学习考试的情况;
二、实行集中学习、开会前签到制,统一在会场签到,政工科负责考勤,监察室负责抽查;
三、政工科、监察室负责每次在学习结束或散会前,将各部门的参学、参会情况进行通报;
七、集中学习、开会期间每迟到、早退一次各扣工资50元,事假(包括没有医院证明的病假)一天扣工资10元,旷工一天扣工资100元。
八、政工科将考勤情况纳入奖惩兑现,并按部门纳入量化目标综合考评,与年终评先选优、福利待遇挂钩,进行年度考核。
县法院为促进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积极探索以制度治院的管理模式,通过狠抓制度落实,形成了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以制度建院、激励竞争的好局面。
县法院为提高整体队伍素质,先后制订和完善了《上班考勤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请销假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各类规章制度近20项。为做到有的放矢,该院在制定制度前,开展了”我为法院发展建言献策”活动,广泛征求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意见,让他们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并在全院大会和院务会上进行讨论。为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落实,该院把修订完善的所有规章制度装订成册印发至每个人员手中,让大家都能及时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学习,对各项制度既能熟练予以掌握,又能在工作中自觉予以遵守。这些制度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明确具体、有效地规范了法官的行为。
现在县法院上下牢固树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并逐步养成了按章办事的良好习惯。院领导自觉摆正位置,主动置身于各项规章制度的约束之中,成了遵守和执行规章制度的表率;广大-法官自觉维护、严格遵守各类规章制度,有力保障了规章制度的严肃性。
县法院激励与考核并重的机制,激发了大家敬岗爱业、争先创优的事业心,法官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等有了明显改善,各项工作井然有序开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力促社会和-谐。
机关考勤方案篇四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全体干部职工均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
二、考勤签到时间为上午8:30以前,下午3:30(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三、原则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因公或因私外出,应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但要明确外出时间;因公或因私外出完毕后,要及时参加考勤,未及时考勤视为缺勤。到外出差(办私事)需延长出差时间不能及时办理出差(请事假)手续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应在上班后一日内补办,否则视同缺勤处理。经批准外出参加培训或学习的,视同公务,履行报告手续。局领导班子成员外出办事须通知办公室方可。
四、请假和销假手续办理。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时间。请假1天以内者,由科室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内者,经科室负责人同意,报分管局长审批;超过3天必须向局长请假。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销假,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对不请假者,一律作旷工处理。请假条交办公室汇总。
五、实行年休假制度。各科室根据工作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好工作人员的年休。因工作无法年休的工作人员的事假、病假可以用年休假来抵冲。
六、工作人员考勤情况由局办公室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将情况反馈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
七、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作为日常绩效考核及年终考核的的一项重要依据,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其中对于表现突出的人员要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对于因工作无法年休的工作人员休假延续。
八、工作人员缺勤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缺勤超过30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九、机关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写签到薄、请假条,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填瞒报现象,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系统机关考勤制度#e#第一条 为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管理,转变工作作风,加强组织纪律,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国务院、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支队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机关工作人员实行考勤登记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登记考勤。
第三条 被考勤人应主动进行考勤登记,考勤员应对被考勤人进行核查登记,对未到单位人员要即刻电话询问查明原因并按实登记。
第四条 办公室将每月考勤情况于次月五日前汇总公布。考勤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选先进、晋升职务、计发补助、扣发工资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 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考勤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事先请假,事后销假,上班时间外出必须讲明原因并得到许可,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不无故缺勤。
第六条 工作时间应当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准在工作时间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电话闲聊、玩电脑游戏、上网私聊等影响工作。
第七条 因病可以请假;病假在3天以上的,凭医院证明申请病假;长期请病假6个月以上的,要定期出具医院证明。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除按旷工处理外,必须给予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八条 按规定上下班时间晚或提前15分钟为迟到或早退。
第九条 事先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岗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工作的,拒不接受工作任务的,无故不参加支队组织活动的或上下班时间晚或提前30分钟的,按旷工对待。
第十条 因公出差,副支队长及科室领导(含非领导职务)由支队主要领导批准,在返回后及时销假;科室副职及其他干部由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经支队主管领导批准,在返回后及时销假。
第十一条 大队领导申请探亲假、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的,须向支队办公室报告,经支队主要领导批准,由办公室核准假期时间、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病、事假、探亲假、婚假、产假、休假、护理假、丧假按规定天数扣发相应的补助,但对特殊情况和因工作关系参加的活动除外。
第十三条 对正常假期已满,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假期的,按实际情况办理。
第十四条 对因特殊原因,占用工作人员的正常节假日,可按规定安排补休,也可发给一定的补助。
第十五条 其他未尽事宜依照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关于印发〈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系统工作人员请销假规定〉的通知》(新国土资监总发〔2015〕82号)文件执行,没有依据的,由支队根据实际情况临时研究决定。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支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机关考勤方案篇五
在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演化中,从源自本能的种群聚集特性,到国家制度约束下的群体生活状态,反映了人类思想从低级到高级的演变历程。在这种庞大的、有序的群体生活体系中,每个人的知识结构、思想认识不同,造成了社会分工的各异,这种社会分工的不同,体现在多个层面,“考勤”便是这种社会制度下的衍生物之一。
关于“考勤”,不必要做更为深入的考究;尤其是提到“人类起源”、“社会分工”,便有些头痛。还是快些进入正题。
对于机关,考勤的真正意义,远不是单单按时上下班如此简单。就像是千百年来的封建制度延伸,现代的官场,与古代的官场,有太多的相似。反映在考勤制度上,可以用古时的早朝隐喻——上不上早朝,与皇帝有直接的关系:皇帝长时间不理朝政、不上早朝,下面的官员也就对“考勤”不当回事了;或许赶上皇帝体察民情、微服私访,也会上行下效,不会太注重“考勤”这种表面文章,有事直接找皇帝“汇报”。
“十年寒窗苦,一朝成功名。”作为人生中的一个重要学习阶段,从小学、中学,到大学、研究生,可以说是获取理论知识的必经之路;然而,社会知识的学习、获得,则是人生中更为重要的一个阶段。作为一个社会人,社会知识在关于生存的考验中,具有理论知识无法相比的优势,更为偏激的说,可以大字不识,但不可以不懂得人情世故,否则,结果是不言而喻的——被排挤、被嘲弄,视为异类。
正是这种社会生存环境使然,机关的生存关系才更加微妙与错综复杂——反映在考勤上,按时上下班,可以说是工作兢兢业业,也可以说成是工作一成不变、胸无大志;不按时上下班,可以说是工作日理万机,也可以说成是工作灵活、关系广泛。从正面理解,要想在机关好好生存,情商至关重要。
一些大城市现在都实行“朝九晚五”等类似的“人性化考勤”制度,从某些区域、行业来看,应该是适应当前的工作节奏与生活习惯,是具有积极的意义的。
探索和建立保持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保持机关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是机关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目的,也是检验机关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一条重要标准。本文试图对建立保持机关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作点探索和思考。
一、建立保持机关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新实践
党的先进性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政党自身建设的根本任务。我们党历来重视党的先进性建设。在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之初,胡-锦-涛同志就提出,要“努力探索使广大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这是我们党第一次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永葆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是党中央对保持党的先进性在机制建设上的明确要求。建立使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具有规范性、稳定性、长效性的制度,对于巩固这次教育活动成效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我们党在新时期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把握执政、建设和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更是具有十分深远的历史意义。
建立保持机关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新实践。我们党通过十六届四中全会,确立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接着提出了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这个根本任务,现在又提出了建立保持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明确要求,这些任务和要求对于我们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都是至关重要的。建立保持机关党的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必须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以保持党的先进性为根本,全面推进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及时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要加强机制意义上的制度建设,一是要建立科学的机关党建制度体系,理顺各种制度规范的关系,使之成为有机整体;二是要用制度来规范和调节各种关系,使机关党的一切活动都有制度可依,用制度来约束和激励党员。在探索建立保持机关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过程中,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使长效机制反映时代特征,具有机关特点,富有实践品格。要坚持创新精神,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要坚持从机关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出发,深入分析加强机关党的先进性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新鲜经验,在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既能解决现实问题,又能长期管用的制度。通过建立和运行长效机制,不断促进机关党的先进性建设,进而把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推向前进。
二、建立保持机关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的主要内容
建立保持机关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是一项富有创造性的基础工作,必须认真对待,精心组织。从机关党建实际出发,可考虑从以下具体机制入手。
用先进的思想理论武装机关党员干部,是机关党的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保持机关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以学习型政党建设带动学习型机关建设的制度。厅局党组学习中心组要建立并严格执行学习考勤制度、档案制度、通报制度、经验交流制度和考核制度,确保各项学习任务落到实处,在学习型机关建设中起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和落实学习考核激励机制。省级机关工委配合有关部门除不定期抽查 外,每年度作一次全面检查考核,考核情况作为考查厅局党组工作和党员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之一。坚持用先进的理论和人类创造的文明成果、知识财富丰富广大党员和干部的头脑,不断坚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在党员教育机制上要分层次、抓重点。坚持党校轮训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紧紧围绕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不断创新教育方法、提高教育质量,努力提高理论思维和战略思维水平。对机关党员干部要坚持小集中培训制度,加强道德法制教育和时事政治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
认真贯彻落实中发〔1998〕5号文件精神,坚持机关党组织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机关党务干部任免程序,建立健全对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任前谈话、岗位培训等各项制度。在党员管理机制上,要根据新时期机关工作的特点,创新基层组织的设置,创新党员管理手段,建立健全对各类党员的分类管理、弹性管理、动态管理、科学管理的制度,实现党员管理的全覆盖。认真实行协助厅局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民 主生活会管理制度。完善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加强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建设,改进组织生活方法,提高组织活动质量。建立健全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制度。加强机关党组织自我纯洁机制建设,畅通不合格党员的出口,增强党的自我净化的功能。
联系群众是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体现,也是党的最大政治优势。坚持机关作风建设和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制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大力加强调查研究。倾听民声,体察民情,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集中民智、尊重民-意,大力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凝聚民心、珍惜民力,切实抓好各项决策的落实。顺从民心,消解民怨,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促进机关实现“三转变、三服务”,即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继续深入开展在先进性教育活动创造的“三走近(社区、基层、企业)、三服务(为发展、为企业、为群众)”主题实践活动。坚持机关作风建设监督点、监督员制度,坚持群众评议机关作风制度,推动机关在联系群众、造福群众方面取得更多实效。
全面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加大教育力度,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源头治本,发挥制度在预防和惩治腐-败中的保证作用;依法依纪惩治腐-败,建立健全惩处机制。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搞好责任分解,完善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落实机制。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廉洁勤政情况,督促党支部按时开好民-主(组织)生活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员对党内民-主生活的积极参与是党永葆生机、充满活力的力量之源。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大力发展党内民-主,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机关党委要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任期届内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大会,通报重要工作情况,确保党员享有的知情权、选举权、监督权等各项基本权利落实到位,使机关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促进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机关党委要认真实行民-主集中制。落实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列席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以及行政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的制度。建立健全谈话提醒制度。完善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制度。坚持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的制度。
完善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年年初机关党组织根据省级机关工委的工作部署和单位党组(党委)的要求,结合业务工作和党组织工作实际,确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并分解到各支部。各支部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量化,明确职责,落实到人。机关党组织年底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比。运用各种载体和平台,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定期搞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表彰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三、机关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运行的保障措施
实践证明,制定制度不易,实施制度更难。保持机关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的运行,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配套措施提供保障。
各级党委要把长效机制的运行作为加强机关党建的重要任务来落实。要加强对省级机关党的先进性建设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省级机关党的工作的汇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结合自身工作,搞好机关党的先进性建设联系点制度落实。有关部门对机关党的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运行要通过联席会议,有效协调省级机关党建资源,提高运行效果。省级机关工委与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加强工作联系, 共同推进机关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工作开展。
在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要组成专门机构,负责保持机关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正常运行,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机关党组织在省级机关工委的领导和党组(党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对本支部运行工作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跟着一级干的责任制。
省级机关工委独立或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检查和督促,通过各种有效方式,了解工作情况,实行分类指导,总结推广经验,帮助有关单位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防止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
没有一支自身素质较高的机关党务干部队伍,难以确保长效机制的有效运行。要重视机关党务干部的培训,除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外,尤其要使他们对长效机制的内容、制定和运行的目标要求能有比较全面准确的把握,为开展这项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针对长效机制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以开拓创新的精神,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行探索,在凝聚领导、专家、党员群众和党务干部智慧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以创设新的法规制度来克服薄弱环节,强化已取得的成效,为长效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发展空间。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二、机关效能建设的具体措施
(三)以加快效能机制建设为手段,促进机关效能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
(四)以强化监督检查为保障,确保机关效能建设落到实处。
三、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工作要求
(三)讲究方法求实效。在全市工商系统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是一个新探索,各单位要立足各自实际,坚持出实招、办实事、见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搞花架子,而在注重实际效果上下功夫。通过机关效能建设,围绕市局确定的加强效能建设的主要内容,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分解、细化、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机关效能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工商干部行政行为的督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同时,各单位要注重总结经验,抓好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用先进典型引路,及时鞭策落后,加强警示教育,确保机关效能建设的持续性和长效性。
机关考勤方案篇六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全体员工 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搞好企业管理 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 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行政人事 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 各个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团队负责人、下同)、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 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打卡。
第六条 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
第七条 工作时间 考勤管理
一、 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工作日为星期一至星期六,星期天为休息
第八条 考勤办法
一、 员工实行上午和下午打卡制度,夜间加班 、非工作日加班 和节假日加班均需打卡。
二、 特殊情况下未打卡或忘记打卡的,次日应向行政部说明情况并由行政主管在考勤系统补签,忘记打卡的在3天内申请补签方有效,超过3天未申请补签而无正当理由的作为矿工处理。
四、 如遇到恶劣天气、城市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到班的,应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或行政主管人员,可不按迟到处理,但是每月不超过四次,超过四次以上的按事假处理。
五、 公司每个月给每一位员工4小时的工作休息时间,用于必须在工作日处理的私人事务,但必须合理安排并事先提出申请得到批准。
六、 以月为计算单位,每次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
七、 每月无故迟到早退累计4次以上的给予口头警告,超过5次以上者,给予通报批评、记过、扣除职能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处理。
第九条 加班
一、 为了鼓励员工进行良好的时间管理,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
二、 加班分为工作进度和工期的需要由公司或项目负责人安排的加班、增加工作或因工作需提前完成的临时加班和员工自由加班三种。
三、 加班时间规定:员工一天内在公司的停留时间超过12小时,即可视为加班。例如,某员工早上8:30到公司上班,如果晚上加班超过20:30,那么这个时间就将被认为是该员工当天加班的起始时间,加班时间以不低于1个半小时为准。
四、 工作日夜间加班或周日加班的,在正常上下班后,还需进行加班打卡,以此记录加班时间。加班前或加班后给行政部留加班交代事由,提出推迟次日上班时间或安排调休。
五、 加班给予补贴,标准为10元/人/次,如加班时间至深夜公交停运后而需乘坐出租车的费用采用实报实销。
六、 非公司安排或处于计划内的加班视为自行加班,不享受加班餐补和交通费报销。
七、 国家法定假日以外的加班,由项目负责人采用一对一调休方式作为补休。如果不能补休的,工作日及双休日加班的按1倍薪水支付加班费用,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加班费可享受基本日工资两倍的待遇。
第十条 公务外出和公务出差
一、 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员工入需外出办公的应填写《外出申请表》,报项目负责人批准后,送行政人事部存档,或者在留言板上留言交代外出事宜。
二、 员工接受公司安排公务出差的,应填写《出差申请表》送行政部备案。
三、 临时外出公务或公务出差未能事先填写申请表的,返回公司后应补回申请表送行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 请假和销假
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表》送相关负责人审批,经审批的《请假申请表》
送行政部备案:
一、 事假
1、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请假;
4、员工请事假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电话通知公司相关负责人
并申请延长假期,同时通知行政部备案;
5、假期结束后返回公司应立即往行政部销假,未及时销假的以考勤记录为准;
6、请事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7、请事假扣除事假期间的工资,扣除工资的标准=工资总额/30天/8小时
二、病假
1、员工本人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可以请病假;
2、病假一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超过一天的报公司负责人审批;
4、急诊者事后应提交有关医院签发的病假单,在工作时间内外出就诊,作病假处理;
5、员工请病假后未能提供医院病假证明单的以事假处理,年休假可冲抵病假;
6、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员工手册相关条款执行。
三、年休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年休假;
3、休假的具体办法按员工手册相关条款执行。
四、婚假
1、员工在领取结婚证1年之内可申请婚假,婚假需一次性休完逾期不补;
五、产假
2、女员工休产假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负责人审批;
3、产假为有薪假期,具体休假办法按员工手册相关条款执行,计划生育外的不享受有薪假期。
六、丧假
第十二条 旷工
一、 有以下行为之一视为旷工:
1、未按规定执上下班打卡的;
2、未经请假不上班的;
3、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4、离职申请未获得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或为履行工作交接的;
5、违法公司制度被视为旷工的其他行为的;
三、自动离职的按员手册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三条 奖罚办法
一、奖励
1、设立全勤奖,全勤奖每月奖励200元;
2、全勤奖的标准为:一个月内无迟到、早退、请假、休假
二、处罚
1、处罚种类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小过和记大过处分;
3、处罚标准如下:
口头警告 罚款0元
书面警告 罚款20元
记小过 罚款100元
记大过 罚款300元
4、上述罚款将在个人的工资中扣除,罚款所得用于公司的活动资金。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与公司《员工手册》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事行政部;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2015年x月x日起执行。
考勤制度实施细则(第二篇)
xx-x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全体员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 工作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
第三条 各部门负责人、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四条 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五条 工作时间
暂定冬季工作日上班时间为7:50—17:30(11:50—12:30为午餐时间)。
第六条 考勤办法
二、如遇到恶劣天气、城市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到班的,应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或行政主管人员,可不按迟到处理,但每月不超过四次,超过四次以上的按事假处理。
三、,每次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元。
四、每月无故迟到早退累计四次以上的'给予口头警告,超过五次以上的给予书面警告,迟到早退情节特别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记过、扣除职能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第七条 请假和销假
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表》送相关负责人审批,经审批的《请假申请表》送行政部备案。
一、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请事假,但每月不得超过四天。
二、每年累计请假超过十五天的,将不享受年资待遇。
三、请事假原则上应提前一天书面申请,请事假一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下同)审批,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的由公司负责人审批。
四、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口头或电话请示公
司负责人如实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五、员工请事假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电话通
知公司相关负责人并申请延长假期,同时通知行政部备案。
六、假期结束返回公司后应立即往行政部销假,未及时销假
的以考勤记录为准。
七、请事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 旷工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旷工
1、未经请假不上班的。
2、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3、离职申请未获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或未履行工作交接的。
4、违反公司制度被视为旷工的其他行为的。
二、旷工一天罚款100元,连续旷工3天以上的视为自动离职。
三、自动离职的工资不再发放。
第九条 奖惩办法
一、奖励
1、设立全勤奖,全勤奖每月奖励100元。
2、全勤奖的标准为:一个月内无请假、休假。
3、高温补助,每年的七、八、九三个月,每月补助100元。
4、工龄工资,为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工龄工资为50元,满二年为100元,以此类推,200元封顶。
二、处罚
1、处罚种类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小过和记大过处分。
2、两次口头警告等于一次书面警告,两次书面警告等于一次小过,两次小过等于一次大过。
3、处罚标准如下:
口头警告 罚款0元
书面警告 罚款20元
记小过 罚款30元
记大过 罚款100元
4、上述罚款将在个人的工资中扣除,罚款所得用于公司的活动资金。
第三章 员工入厂及离职
第十条 入场和离职
一、新员工入厂试用 期五天,试用 期满未经录用者不享受工资待遇;学徒期十五天,每天三十元,学徒期满后即享受工序工资待遇。
二、离职
1、因公司原因辞退 的员工,工资正常发放。
2、因本人原因需辞职 的,需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 报告,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到期方可辞职。
3、自动离职的,按旷工处置。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事行政部。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2015年x月x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机关干部管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经党委政府研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高埂镇机关干部考勤制度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基本内容
高埂镇机关考勤制度包括:上下班制度、外出登记报告制度、值班制度、请销假制度以及会议制度等五项基本制度。
二、目标督查
镇纪委、镇党政办、镇目督办自制度下发之日起,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镇机关干部考勤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每月底将本月基本情况汇总,按制度规定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交镇机关干部考勤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对每周机关干部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通报,并由财政所遵照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当月兑现。
三、严格奖惩
在年度工作考核中,由目督办牵头遵照制度规定,对全年违反本制度规定事项的情况进行汇总梳理,由镇机关干部考勤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严格兑现奖惩。
四、其他
镇政府招聘人员参照本制度执行。无下村补助的人员,按本规定的有关条款扣发工资待遇。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请各办公室加强组织各办工作人员学习,严格遵守制度规定各事项。原有考勤制度自行废止。
上下班制度
(一)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30上班,12:00下班;下午14:00上班,18:00下班。
(二)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打卡)制度。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签到记为迟到;在下班之前未执行外出报告、无外出登记的记为早退。
1、上班迟到或早退1次,从当月下村补助中扣发10元;每月个人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以上,扣发当月下村补助。
2、全年个人迟到或早退累计10次以上的,取消年度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所有签字领取奖金的总额,下同)的20%。
3、以办公室为单位,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总次数在10次以上,扣减分管领导当月下村补助50元,扣减办公室主任当月下村补助30元。
(三)旷工1天,从当月下村补助中扣发50元;每月旷工2天以上,扣发当月下村补助。全年旷工累计4天以上的,取消年度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的20%;全年旷工累计6天以上的,取消年度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的40%;全年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5-4-27)规定办理。
(四)严肃上班纪律,上班时间不得喧哗、嬉戏、串岗、打毛衣、吃东西、玩电脑游戏、听音乐、看电影等,不得在上班时间使用电脑下载电影,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坚持佩证上岗、举止端庄、文明用语,工作人员之间要相互尊重,团结协作,爱岗敬业,不得在机关内吵架、斗殴。
1、上班时间在办公场所打毛衣、吃东西、玩电脑游戏、听音乐、看电影以及使用电脑下载电影的,每次从当月下村补助中扣发10元;每月累计4次以上者,扣发当月下村补助。
2、全年累计15次以上的,取消年度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的10%。
3、以办公室为单位,累计上述情况总次数达到10次以上的,扣减分管领导当月下村补助50元,扣减办公室主任当月下村补助30元。
4、在机关内吵架、斗殴,对造成严重影响的,实行待岗学习3 个月,待岗学习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学习期满后视情况再作处理。
(五)上班时间私自外出到旅游景点、农家乐、茶楼、宾馆等游玩、打牌等被查处的,除按市上相关部门处理外,扣发全年目标奖。
(六)坚持“首问责任制”,对前来办事或咨询有关事宜人员,要主动热情询问,认真负责引导介绍或办理,不得推诿和回避躲闪。若有意回避躲闪或推诿,影响我镇形象的,扣发当月下村补助;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发年终奖金的20%以上。
(七)各部门工作人员要自觉服从组织决议和工作安排,对不服从工作调动的,自调动通知生效之日起中层正副职干部就地免职,一般干部停发工资。凡拒不执行党委、人大、政府决定和工作安排的,是班子成员的向报告,是中层干部的一律免职,一般干部实行待岗学习一年,待岗学习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
(八)迟到或早退、旷工以及违反上班纪律情况比较严重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将视情况予以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处理。
外出登记报告制度
镇机关干部上班时间外出(指离开镇政府机关,下同)工作以及在节假日离开邛崃,实行外出登记报告制度,并在外出公示栏注明。
(一)正常上班期间因工作外出的,均须在《高埂镇机关干部去向公示栏》上按规定项目进行登记,同时按要求上报。
1、一般干部因工作在邛崃范围内的,须同时报所在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知晓;外出到邛崃以外的,须同时报所在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知晓。
2、中层干部因工作外出半天以内且在邛崃范围内的,须报分管领导知晓;外出半天以上或到邛崃以外的,须同时报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知晓。
3、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因工作外出半天以上的,须报镇主要领导知晓;离开邛崃范围的,须报镇党委书记知晓。
4、若各办(所、中心)全体干部因工作全体外出的,事前由分管领导作出书面报告,经镇党委书记同意后方可外出,并将书面报告交党政办备案。
(二)节假日期间外出到邛崃以外的,均须作出书面说明交党政办备案,同时按要求上报。
1、一般干部在节假日外出到邛崃以外的,须同时报所在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和镇主要领导知晓。
2、中层干部在节假日外出邛崃以外的,须同时报分管领导和镇主要领导知晓。
3、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在节假日外出邛崃以外的,须报镇党委书记知晓。
4、节假日期间,严禁各办(所、中心)未经党委书记同意自行组织集体外出到邛崃以外。
(三)外出未履行登记报告制度的,按照规定严格兑现奖惩。
1、外出未在《高埂镇机关干部去向公示栏》上登记且未返回镇政府机关的,按早退处理。
2、未履行外出登记报告制度的,从当月下村补助中扣1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的组织、纪律责任。
(四)全体干部要确保通讯畅通,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原则上应使用手机,尽量不要使用通信信号覆盖范围小的电话。外出工作超过通信信号覆盖范围的,应将电话呼叫转移到能联系上的电话,并向党政办报告备案。
因电话关机或无通信信号等原因而造成通信不畅的,第1次在当月下村补助中一般干部扣发10元,中层干部扣30元,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扣50元;第2次在当月下村补助中一般干部扣发20元,中层干部扣50元,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扣100元;从第3次起,每次在当月下村补助中一般干部扣发40元,中层干部扣100元,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扣200元。
同时以上情况出现3次以上(含3次),年终奖金一般干部扣发10%,中层干部副职扣15%,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扣20%。
如需更换电话号码的,必须书面报党政办;更换号码不报,造成通讯不畅,影响工作者每次扣发当月下村补助50元。
值班制度
(一)参加值班工作人员为我镇符合条件的全体镇干部。凡男满55岁、女满50岁的干部可以不值班。大学生村长助理、抽调回镇上开展工作的社区干部均应按照值班安排开展日常值班工作。
带班领导要督促当天值班人员规范填写《值班记录》。
(二)日常值班时间:值班时间为当日下午18:00至次日8:30;双休日及节假日为当日8:30至次日8:30。
(三)、值班期间,带班领导及值班工作人员必须值守值班室及值班电话,最早离开值班室时间春夏季(4-9月)为21:00、秋冬季(10月-次年3月)为20:30。确保值班电话和个人电话保持通讯畅通,夜间23:00至次日8:30带班领导及值班工作人员必须在平乐镇范围内。
(四)、值班时间内不得擅自脱岗或请人代班,带班领导要对值班人员到岗情况进行督查要督促当天值班人员规范填写《值班记录》。
(五)、值班期间发现和发生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妥善进行处理并在第一时间按照《平乐镇应急报告流程》上报带班领导及镇主要领导。
(六)值班人员应及时协调好工作,按时到岗值班。如个人出现重大意外事件等特殊事件临时不能值班的,应自行主动协调好替代值班人员,并在值班前向分管党政领导和当日带班领导报告,经书面审批同意,并自行通告替代值班人员后,才能离开;未经报告审批同意擅自不值班,或替代值班人员未到岗值班的,以值班旷工论;未经报告审批同意值班期间擅自离岗的,视为溜岗早退。
(七)值班迟到或早退1次,通报批评并扣发当月值班补助的50%;值班迟到或早退2次除扣发当月值班补助外,再扣发当月的下村补助50元;每月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以上,除扣发当月值班补助外,扣发当月下村补助100元。全年迟到或早退累计15次以上的,取消年度考核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的10%。
(八)值班旷工1天,通报批评并扣发当月值班补助和下村补助,全年值班旷工累计3天以上的,取消年度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的50%。
请销假制度
(一)因事、因病请假,必须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未经批准的,以旷工处理;其中,病假必须有医院病情证明。
请假前,必须作好工作衔接。
请假1天以上(含1天)的,经批准的请假条交由党政办公室登记保存。
(二)请假程序
1、一般干部请1天以内假,由部门主任(即:各办、所、中心、下同)签署意见后,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2天内,由部门主任、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镇长批准;3天以上(含3天),由部门主任、分管领导、镇长签署意见后,报镇党委书记批准。
2、中层干部正副职请半天以内假,由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内(含1天),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镇长批准;2天以上(含2天),由分管领导、镇长签署意见后,报镇党委书记批准。
3、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请假,报镇党委书记批准。
(三)请假完毕后,请假人须向请假批准人销假,并向党政办报告。未销假的超期时间视为旷工。
(四)每月请事假5天以上(含5天),只发当月下村补助的50%,请事假10天以上(含10天),不发当月下村补助。全年累计请事假20天以上(含20天),发年终目标奖90%,请事假30天以上(含30天),发年终目标奖80%;请事假40天以上(含40天),发年终目标奖70%;请事假50天以上(含50天),不发年终目标奖。
家庭直系亲属婚丧嫁娶或家庭出现重大意外事件(重大意外事件需提供情况材料,并经确认),需要协助料理的除外,但仍必须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婚丧嫁娶,严格按市纪委监察局规定执行,若有违反,经市纪委监察局调查属实,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全镇通报批评,扣发全年目标奖的20%。
(五)每月请病假5天以上(含5天),只发当月下村补助的80%,请病假15天以上(含15天),不发当月下村补助。全年累计请病假30天以上(含30天),发年终目标奖的95%,请病假40天以上(含40天),发年终目标奖的85%;请病假50天以上(含50天),发年终目标奖的75%;请病假70天以上(含70天),不发年终目标奖。
患社保部门重大疾病目录规定的重大疾病除外,但仍必须执行审批手续。
(六)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关于实施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川人发[1996]7号)文件规定,在年度考核中,因并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国家公务员,不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
(七)公休假、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等按照中共邛崃组织部《关于安排干部休假的通知》(邛组通[2015]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四川省劳动局《印发我局关于执行“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劳险[1981]23号),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国家机关、党派、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丧假问题的通知》(川人福〔1993〕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会议制度
(一)所有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会议期间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交头接耳、不抽烟、主动将手机调为震动状态,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二)会议迟到或早退1次,从当月下村补助中扣发10元;每月迟到或早退5次以上,扣发当月下村补助。全年迟到或早退累计15次以上的,取消年度考核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的10%。
(三)会议无故缺席1次,从当月下村补助中扣发50元;每月无故缺席2次以上,扣发当月下村补助。全年缺席累计4次以上的,取消年度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的10%;全年缺席累计8次以上的,扣发年终奖金的40%。
注: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机关考勤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管理,维护机关工作秩序,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推进朝农经济建设,树立企业良好形象,更好地为广大职工群众和现代农业建设服务,现就我公司加强机关纪律、严格考勤制度制定如下暂行规定:
一、严格考勤制度
1、上班时间开始15分钟至30分钟到岗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下班提前30分钟以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加强机关全体人员去向牌管理。工作人员去向牌由各单位负责管理,挂在醒目位置。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岗位前应在去向牌上标明去向,以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4、机关全体人员上班期间必须全身心投入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工作职责,严禁出现“四岗”现象,即:脱岗(上班时间人不知去向)、虚岗(岗位形同虚设,在岗人员一问三不知,什么事都办不成)、串岗(上班时间到其他处室串门、闲聊)、私岗(上班时间做私活,耽误工作)。
1
就诊,当天就诊后及时上班的计出勤。
6、副处以上由监察室、党群口由党办、其它科室由总办负责月考勤统计工作,包括收集管理当月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勤登记条、请假条,在与实际考勤情况核对后,如实填写考勤汇总表,并于次月23日前报公司劳资复核。
7、上班期间,要衣帽整齐,树立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严禁穿短裤、背心、拖鞋或奇装异服上班。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和外出报告登记制度
1、机关全体人员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各类假具体规定详见附件)。病假可当日请假,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2、请假条一式两份,一份存公司劳资科备查,一份存本科室。如提前结束假期,应到劳资科办理提前结束请假手续。
3、请假的审批权限如下:
(1)班子成员请假,由公司一把手审批。
(2)科室正职以下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需经本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三天以内(含三天)需经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主管领导签字同意,三天以上,需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公司主要领导签字同意;科室正职领导请假一天以内的,需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一天以上,需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公司主要领导签字同意。
2
(3)、请假人员须将经领导签字批准后的书面请假条交公司考勤部门备案,否则,按旷工论处,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书面请假,且经领导批准同意的,应在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4、因公外出开会、办事、出差、业务学习或临时就医后当天及时上班等又计出勤者,应于事前办理考勤登记手续,填写《考勤登记条》,经科室主管领导审批并签注日期后,交机关考勤负责人保管,单位主要领导填写的《考勤登记条》由副职签署意见。确系事发突然来不及提前办理考勤登记手续的,应先向单位主要领导电话请假,说明原因,并于事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有关手续。
5、机关全体人员经组织批准享受探亲假的,休假期间不参与考勤。
6、机关全体人员未经请假报告(含未履行准假手续或手续不健全)而不到岗的视为旷工。
三、建立监督制度
公司成立督查小组,对机关全体人员考勤情况和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不定期暗访。督查小组由公司纪委、监察室、劳资科、工会、总办和财审部室等部门组成,每个月至少暗访3-4次以上,暗访时将当场向被访科室领导及有关人员核对有关人员在岗及去向情况。暗访发现不在岗,又未履行请假手续视为旷工。
四、实行考勤与奖惩挂钩制度
3
1、机关全体人员考勤情况与考勤奖、评先评优、职务晋升、技术职务聘任等挂钩。
2、按时上下班并出满勤者,每人每月发给考勤奖60元。
3、机关全体人员在国家规定休假期间考勤奖照发,其他假期不发考勤奖(请假一天扣2元,当月扣完为止)。当月事假累计超过5天的不发当月考勤奖。
4、机关全体人员每迟到或早退1次扣发当天考勤奖2元,5次及以上者,扣发当月考勤奖。
5、旷工1天,扣本人本月考勤奖4元。每个考勤月旷工累计达三天的,除扣发当月考勤奖扣发当月奖金及岗补,每个考勤月内累计旷工四天,则予以下岗解聘,次月起停发工资。
6、机关全体人员旷工或上班期间出现脱岗、虚岗、串岗、私岗现象的,发现1次予以批评教育并扣发当日考勤奖,发现5次扣发一个月考勤奖,累计5次及以上者扣发一个月考勤奖并予以通报批评。
7、公司督查小组暗访时,如主管领导有袒护现象,一并扣发其当月考勤奖。
4
月岗补及奖金。请事假十六天以上(含十六天)的,除扣发工资外,取消当月岗补及半年奖金。
9、关于病假应当提前由本人或家属向主管领导请假,过后补交请假条,连续超过3天(含3天)须持有县级医院以上的有效诊断书和休假建议书,经科室和主管领导同意,报公司一把手审批。 病假证明和请假条应交机关考勤员及劳资备案。全年病假超过40天扣发年终奖50%,全年病假累计60天以上(含60天)扣发年终奖,并按有关规定扣发相应工资。
10、对违反考勤制度并屡教不改的工作人员,适当调整工作岗位,情节特别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辞退。
五、加强管理与督促检查
1、各单位负责考勤的同志应在次月23日前将单位人员的考勤登记条、请假条汇总后,与考勤汇总表一并报劳资复核。无特殊原因逾期未报考勤情况的单位,将不予补办当月考勤复核手续。
2、劳资科于每月23日前将上月考勤复核结果通知总办,作为机关全体人员发放上月考勤奖的依据。
3、各单位主要领导和考勤负责人要认真检查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和填签准假手续,严禁弄虚作假。对故意隐瞒事实袒护违反纪律人员者,要予以严肃批评。
4、公司处级干部要带头执行考勤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督查组成员在检查中要认真负责、铁面无私,严格查处各种违反考勤制度和工作纪律的行为,不得隐瞒和袒护。
6、公司将每月公布一次各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和执行纪律情况,让全公司干部职工共同监督。
7、本实施意见从发文之日起施行,黄企发[2015]09号 关于印发《黄河企业公司机关管理制度》的通知中的“三、考勤制度” 同时废止。
附件:
各类假的具体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和我公司实际情况,各类假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病假及其有关待遇的规定
职工生病不能坚持上班者经医生证明可请病假。
(一)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参照国务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52号)规定执行。
1、工作人员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2、工作人员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机关工作人员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之和,机关技术工人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奖金之和,普通工人为岗位工资和奖金之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为职务工资、津贴之和,事业单位工人为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和津贴之和,下同):
(1)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
(2)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
3、工作人员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
(2)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3)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
(二)病假期间的福利待遇规定
1、工作人员病假按10元/天(含半天)扣发当月满勤奖(按每月平均出勤22天计算满勤奖日标准,按月结算,下同);在1个月内累计达到或超过规定工作日一半的,扣发当月满勤奖。
2、病假期间工资低于本地最低生活费标准的,按最低生活标准费执行。
3、病假期间有个人盈利收入的,停发病假期间的.全部工资。
4、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本规定的生活待遇,应有医疗机构证明,并经主管部门批准。
5、工作人员连续病假达到3个月,全年累计病假达到66天,不发年终奖。
6、病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假期连续计算。
二、休假
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正式工作人员(新参加工作人员从转正定级的下一年度开始执行)每年休假6天;满10年至20年者休假10天;满21年以上者休假15天。
下列情况者当年不再享受休假待遇:一年内病假和疗养时间累计超过45天的;事假或温书假累计达到或超过本人可享受的休假时间的;病假、事假累积超过40天的。
三、产假
产假为90天。实行晚婚晚育并办理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可延长到6个月,同时给男职工护理假7天。
四、哺乳假
实行晚育并办理独生子女证,哺乳期间确有困难的,可准予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
五、温书假(含面授、考试假)
经组织批准参加业余大专及以下程度学习的每年给予
15天温书假;参加本科及以上程度学习的每年给予25天温书假。
参加其他业务学习的,考试时间算温书假。
六、探亲假
工作满一年,夫妻分居两地,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每年给予一方假期一个月(不包括途中时间,下同)。未婚职工探望在异地的父母,每年给假20天;已婚职工探望在异地的父母,每四年给假20天。
七、婚假
婚假3天,双方均属晚婚的15天。
八、丧假
职工的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请丧假7天。
九、事假
除上述假外,职工因事不能上班者可请事假。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全体工作人员均应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
二、全体工作人员上、下班都要签到、签退,签到时间为上午8:00以前,下午2:30以前;签退时间为上午12:00以后,下午17:30以后(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签到必须由本人签名,不准他人代签。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三、工作人员外出办事应报告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后,一律到办公室登记备案,明确去向、事由、时限;外出完毕后,要及时参加考勤,未及时考勤视为缺勤。出差需延长时间的,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后应在上班后一日内补办手续,否则视为缺勤。
请假者,一律作旷工处理。请假条交办公室汇总。
五、机关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写签到薄、请假条,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填瞒报现象,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考勤情况实行一周一统计、一月一通报。由局办公室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公布,接受监督。
七、考勤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违反规定的,按县效能建设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八、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一、请销假制度
1、机关干部统一按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
2、实行考勤登记制度。严格请假制度,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下班或中途外出办事的,必须提前向科室领导请假,不允许先斩后奏。
3、本机关工作人员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等休假时间均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因病、因事请假在1天以内,由科室科长批准,3天以内报分管局长批准,5天以内报分管内务领导,5天以上报局长批准,15天以上由人社局批准。科室科长请假1天由分管局长审批,请假2天以内由内务领导审批,3天以上由局长审批。审批后假条报办公室保存,年底进行汇总。除法定假(指元旦、春节、“五一”、“十一”10天假日及52个双休日,以下同)外,凡休其他有关规定假的须提前2天填写假条办理审批手续。因病请长假,请假时需提供医院住院证明及人社局医保报销证明.
二、奖惩措施
1、凡出满勤,办事高效、高水准,无违规扣罚者,年底按照考勤兑现。
2、出勤率与考勤奖挂钩。年终缺勤累计超过20天包括20天发全年考勤奖80%,年终缺勤累计超过30天包括30天发全年考勤奖70%,年终缺勤累计超过40天包括40天扣发全年考勤奖及单位全年所有福利待遇。病假除外,累计15天需提供医院住院证明及人社局医保报销证明。
3、无故旷工5天以上者,扣发全年考勤奖及单位全年所有福利待遇;无故旷工4天以下者,每旷工1天扣发20%的年考勤奖金。
4、未经请假报告,凡迟到早退和上班中途私自外出的,每季累计10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全部考勤奖金。主管领导随时进行抽查。
5、机关干部累计扣发全年考勤奖25%以上(含25%)者,不能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和优秀干部。
6、机关干部被上级机关通报、批评,影响单位声誉,年终发放全年考勤奖的50%。
7、机关干部确需加班的,经分管局长批准,各科室可酌情安排补休。
8、机关干部年休假时间可抵冲事假的请假时间。
9、年底对扣罚的考勤奖,用于出满勤,办事高效、高水准,无违规扣罚者的发放。
考勤工作由办公室分管领导负责,每月汇总报局领导,作为考核干部职工和发放年终奖的依据。办公室要严格考勤,如实汇总本机关人员的出勤情况。局机关领导要认真负责,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对科室领导和考勤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强化全机关干部、职工的纪律观念,督促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增强服务意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绩效,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号)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关于指纹考勤机的使用及管理
(一)指纹采集
1、每位在职领导干部在采集指纹时都采集两个手指指纹。
2、干部职工请尽快到办公室公室进行指纹采集。
(二)指纹考勤时间及规定
1、每天刷指纹签到时间为上午上班刷指纹时间为7:45-8:00;上午下班刷指纹时间为11:30-11:45;下午上班刷指纹时间为14:15-14:30;下午下班刷指纹时间为17:30-17:
45。超过刷指纹时间5分钟后,指纹机将自动关闭刷指系统。领导外出办理公务时,原则上应到办公室签到后再外出;无法先签到的应事先向办公室公室说明,过后由本人凭书记(长 )签字认可的补签单交办公室作为出勤记录。职工外出办理公务的,原则上应到办公室签到后再外出,无法先签到的应事先向所站长或分管理领导说明,过后由当事人凭所站长和分管领导签字认可的补签单交办公室作为出勤记录。
(三)特殊情况考勤
1、因个人原因需请假的干部职工要提前填写《请假条》报分管领导、所站长签字批准, 批准后的请假条要及时递交办公室公室;无法提前递交请假条的必须打电话告诉分管领导及所站长,等假满回来由本人填写《请假条》并递交,无《请假条》者视为旷工。
2、因公务无法执行刷指纹考勤的人员,必须在回到单位后本人填写《补签条》并递交办公室公室,无《补签条》者视旷工。
3、特殊时期因延时工作而无法签到签退的人员在此期间可以不参与考勤,但人员名单及不考勤的期限须由分管领导批示后通知办公室公室。
4、迟到早退问题:上班5分钟后到岗视为迟到,下班5分钟前离岗视为早退。因处理公务而迟到早退或漏签者需递交《补签条》,所有不递交《补签条》的,都视为旷工。
5、考勤机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由签到表替代考勤机进行考勤。
(四)刷指纹方法和注意事项
1、按指纹前手指保持清洁,手指上不要带有脏物及可能的化学腐蚀物,确保指纹考勤的一次成功率。
2、将已经存档的手指平放于刷指纹镜面上,指纹机语音提示“谢谢”即操作成功;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纹。
3、刷指纹要尽可能大面积接触感应板,不要有翘、刮、滑、晃动、抠镜面等动作。
4、指纹考勤机上其他键盘不许随便按动,刷指纹成功后,不得重复、随意乱刷。
二、督查组检查制度
实行上下班指纹考勤及上班期间纪律督查相结合的日常考勤监督模式。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委员为成员的纪律督查组,负责对机关各站(所)、办公室上班期间工作纪律的督查。实行不定期督查,上班期间不在岗,经核实不能说明外出原因,或外出原因与工作无关的,视为旷工。
三、乡工作岗位补贴与指纺考勤相挂钩
(一)干部职工当月请病假超过10个工作日的,不享受乡工作岗位补贴;当月请病假在10个工作日以下的(含10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病假按40元/天减发乡工作岗位补贴。
(二)当月请事假在3个工作日以内的(含3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事假按140元/天减发乡工作岗位补贴。当月请事假超过3个工作日的,当月不享受乡工作岗位补贴,并把当月超过3个工作日的事假天数累计计入考核年度内剩余月份乡工作岗位补贴的计算。
(三)当月每迟到或者早退一次,按30元/次减发乡工作岗位补贴;当月旷工1个工作日以内的(含1个工作日),每旷工1天按400元/天减发乡工作岗位补贴。当月旷工超过1个工作日的,当月不享受乡工作岗位补贴,并把当月旷工超过1个工作日的天数累计计入考核年度内剩余月份乡工作岗位补贴的计算。
(四)按照国家和省规定享受的假期(含公休假、探亲假、产假、婚丧假等),在规定假期内享受乡工作岗位补贴,逾期未归的,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参照病假、事假或旷工处理。
(五)全年累计请假超过自己公休假天数的,按事假处理。
(六)病假一律以医院相关证明为依据,否则视为旷工。
(七)经批准外出参加学习、培训的,期限超过30天不在岗(包括30天),不得享受工作岗位补贴。
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xx人民政府
为加强对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勤考核工作,规范机关办公秩序,提高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机关作风建设,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请机关各部门和全体机关干部自觉执行,共同遵守。
一、建立工作日和会议、集体活动考勤制度,考勤内容包括工作人员的出勤率和工作质量、效率等。
二、对机关工作人员出勤实行考勤机签到与抽检相结合的方式。机关人员每天早晨上班、中午下班及上班、晚间下班应在在办公室签到,如因公出、外出办事等特殊事由办公室记录注明,否则一律视为缺勤或迟到、早退。日常抽检由办公室主任采取定期、不定时的方式对机关各科、室人员出勤情况进行抽检。
四、每月3日办公室汇总签到情况。
五、凡召开会议或组织集体活动时,实行点名和会议签到制度。因事不能参加会议或集体活动的必须事先向主要领导请假。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会议或集体活动者,一律按缺勤一天处理。
六、考勤计算标准
1、出勤日以半天为计算单位。
2、请事假(或病假),四小时以内的算半天;四小时以上八小时以内的算一天。
3、缺勤四小时以内的算半天;四小时以上八小时以内的算一天,超过一天按实际天数计算。
4、事假、病假、产假、婚(丧)假、年休假、探亲假等应在办妥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岗(如遇紧急情况,不能亲自到单位请假,可事先委托他人或通过电话等方式先行报告,事后补办手续,并说明原因),请假一天以下由科、室负责人批准,请假2~3天由局批准,请假3天以上由主要领导批准。
七、奖励与处罚
1、对出勤率高,工作认真,积极肯干,完成任务好的机关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奖励。
2、对出勤率低,工作马虎,散漫懒惰,工作时间上网打游戏,完成任务差的机关工作人员在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并依照《国家公务员条例》和《粮食局机关工作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3、对于全年无故缺勤3~5天的,取消其评先资格,同时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百分考核;无故缺勤5 ~10天的,取消其享受的第13个月的奖励工资;无故缺勤10天以上的,取消其年终岗位责任制奖;无故缺勤15天以上的,待岗学习一个月,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4、年请事假累计5~10天的,取消其评先资格,同时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百分考核;累计10 ~15天的,取消其享受的第13个月的奖励工资;累计15天以上的,取消其年终岗位责任制奖。
5、年请病假累计10~15天的,取消其评先资格,同时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百分考核;累计15 ~30天的,取消其享受的第13个月的奖励工资;累计30天以上的,取消其年终岗位责任制奖。
本规定从即日起执行,市局机关所属各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机关考勤方案篇八
为保持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每个机关干部出满勤、干满点,特制定本制度。
1、考勤分口进行,分设《公务外出登记》和《病事假登记》。每口设一名考勤员,对本口在编人员进行逐日考勤。每月末将考勤表报工委办公室。
2、因事因病休班,属于领导干部的应向书记、主任请假;其他干部应向部门领导请假。请假1天的,由科室负责人批准;请假连续3天以内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请假超过3天的,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凡请假均应自行登记。
3、机关干部公务外出必须由本人填写《外出登记》,供本科室留存备查。
4、采取不定期个别抽查或集中点名的形式,对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凡在抽查时不在位或在集中点名时未到,既没有请假,又没有进行外出登记的,一律按旷工处理,临时工每次罚款30元,一般干部每次罚款60元,科级干部每次罚款80元,领导干部每次罚款100元。机关召开大会时点名未到,又没有请假及登记的,每次罚款30元。特殊情况下加重处罚。平时每迟到、早退1次罚款20元,凡本部门人员违反规定受罚时,科室主任及主管领导分别连带受罚,罚标准的25%和50%。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每超1天扣现金50元。(除规定的假期外,病事假从年终奖时令工和月考核奖中扣除。)
5、本制度由主管机关工作的`领导负责监督落实,各口负责人要紧密配合。任何人都不准谎报出勤或包庇错误,如有欺骗行为,工委将严肃处理。
机关值班制度
1、政府办公室负责值班安排和值班考勤。每天值班领导干部带班,值班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必须有1名司机。
2、设专门值班室和值班电话,每天下午下班至第二天上午上班前,为机关值班时间,要保证值班室在24小时内不断人。
3、值班人员对值班期间接到的电话通知或领导指示,要准确在《来电登记簿》上详细记录,并按要求及时进行传达落实。遇有紧急情况,要先向带班领导汇报,由带班领导组织处理,需要外出时,可以动用值班车辆。
4、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下值班,另行安排。
5、所有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如因故不能到岗或离岗,必须自找替班人员,并向带班领导报告。凡擅离职守者,最少罚款100元,当日带班领导负领导责任,同时受罚50%。
控制饮酒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树立全街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二、机关人员饮酒的有关规定
1、凡机关工作人员一律禁止中午喝酒(因工作接待、家中待客的除外,但严禁酗酒,出现一切后果后责任自负)。
2、机关人员下班后,严禁聚众喝酒用餐。
3、机关人员严禁在各村街、街直单位及企业喝酒用餐。
三、处理规定
凡违反以上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严肃处理。
1、发现一次违反上述规定的,处100元罚款。
2、屡教不改(二次以上),扣除年终全部奖金,并按有关规定做出待岗处理。
3、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本规定。如违反上述规定,对其严肃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影响的建议组织部门做出处理。
4、本规定在执行中,由书记办公会具体落实违纪监督,作为年终考核、评优等依据。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全体干部职工均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
二、考勤签到时间为上午8:30以前,下午3:30(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三、原则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因公或因私外出,应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但要明确外出时间;因公或因私外出完毕后,要及时参加考勤,未及时考勤视为缺勤。到外出差(办私事)需延长出差时间不能及时办理出差(请事假)手续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应在上班后一日内补办,否则视同缺勤处理。经批准外出参加培训或学习的,视同公务,履行报告手续。局领导班子成员外出办事须通知办公室方可。
四、请假和销假手续办理。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时间。请假1天以内者,由科室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内者,经科室负责人同意,报分管局长审批;超过3天必须向局长请假。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销假,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对不请假者,一律作旷工处理。请假条交办公室汇总。
五、实行年休假制度。各科室根据工作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好工作人员的年休。因工作无法年休的工作人员的事假、病假可以用年休假来抵冲。
六、工作人员考勤情况由局办公室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将情况反馈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
七、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作为日常绩效考核及年终考核的的一项重要依据,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其中对于表现突出的人员要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对于因工作无法年休的工作人员休假延续。
八、工作人员缺勤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缺勤超过30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九、机关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写签到薄、请假条,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填瞒报现象,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机关考勤方案篇九
一、请假。
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科室人员由科室负责人批准,科长由分管领导批准;二天以上(含二天),科以下工作人员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含三天)请假,科以下工作人员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报局主要领导批准,局领导由局主要领导批准(局长外出或年休期间由指定负责人代理职权),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的一律实行请假条制度,电话、口头、捎信请假一律无效。
二、销假。
如有特殊情况须延长假期时间的,需先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假期类别。
1、事假:干部职工因事请假,三天以上的必须先填写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同意后,并将请假条报办公室备案。因急事未能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的,先电话请假,事后补办手续。
2、病假:干部职工患病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上,必须持医院病情诊断证明,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到办公室备案。局领导需持医院病情诊断证明报局主要领导批准。
四、违纪处理。
1、不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2、全年病假累计达到三个月以上的,不再享受当年年终奖金。
3、全年事假累计达到应享受的公休假天数时,不得再享受当年公休假。
4、旷工一天,扣发半月年终奖;旷工二天,扣发一个月年终奖;旷工三天至五天以内,扣发两个月年终奖;五天以上扣除全年全部年终奖。
机关考勤方案篇十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凡擅自离岗或捏造事实请假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本单位所有人员如因事、因病需要请事假、病假、产假、婚假、丧假、公休假等假时(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三、局机关考勤由办公室负责,各部门的考勤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考勤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报者,查清后,将追究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各部门考勤每月底汇总后上报局行政主管领导审批,并报送财务室按规定予以处理及公示。
四、严格请假制度,请假一天由所属部门主管领导批准,两天以上(含两天)报局行政主管领导批准,各部门负责人请假必须经局长批准,再逐级进行审批。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五、凡请事假必须写请假条,写明请假事由及请假起止日期,特殊情况可电话请假,事后必须补假条,并及时销假(无假条或不及时销假者一律视为旷工)。
1、事假一天扣除当月平均日工资。
2、事假三天扣除当月平均日工资及当日津贴补贴。
3、事假当月累计5天以上(含5天)扣除当月平均日工资,由个人自行交纳当月全部养老保险等五险(在职在编人员在两奖中扣除当月平均日工资)。
4、迟到或早退当月累计5次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
六、因病请假,必须写病假条,经所属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凡弄虚作假取得疾病证明休病假者,一经查明按旷工处理。
1、请病假(未住院者)一天,持有正规医院医嘱和处方或注射单请假,不予扣款。
2、病假两天(含两天)以上,持有正规医院证明或医嘱进行请假,不予扣款。
3、因病住院需出示住院证明,不予扣款。
4、没有医嘱及住院证明,一律按事假对待。
七、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等一律按照人事部门及有关部门规定执行。每年公休假应在年初提出申请,列入计划,按计划安排公休假。
八、未请假者均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旷工三天,在职在编人员扣除半年综合治理奖、精神文明奖;其他人员自行缴纳当月全部养老保险等五险;对一年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累计超过30天的',按人事部门有关规定予以辞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终止劳动合同。
九、在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上班期间外出办事必须告知本部门负责人,如不告知擅自外出超2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严禁工作期间打扑克、下棋、玩游戏、网上聊天、做手工品,发现一次给予警告,发现两次者给予停职检查并扣除半年两奖金。
十、凡一年之内,请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或迟到、早退累计超过20次的,扣除半年两奖,取消评优资格,同时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予续聘。
十一、局机关凡夜间值班(含节假日、双休日)的工作人员,给予补休半天。
十二、本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2013年机关考勤制度。
机关考勤方案篇十一
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1月修订)。
一、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不得吃东西、玩游戏、看电影、聊天、炒股。
二、考勤到岗时间为上午8:30、下午1:30(6、7、8月为下午2:30)以前。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迟到,未签到又未事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缺勤。党政办公室每天安排专人汇总存档。
三、各科室主任于每周第一天(遇节假日顺延)将本科室上周出勤情况报党政办,因公外出未签到的注明理由,党政办结合签到和监控录像,每月公布一次。是否出勤根据签到和监控录像确定,街道纪工委牵头进行随机查岗。
四、原则上要求工作人员签到后再外出办事。
五、科员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请一天假,由科室负责人批准;请假一天以上,逐级请示,其中请假两天由主管副职批准,请假三天,按党委和行政口分别由书记或主任批准;请假三天以上,书记批准。请假人的工作衔接和ab岗的转换由科室主任负责。
六、科室主任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请半天假,由主管副职批准;请假一天及以上,逐级请示,其中请假一天按党委和行政口分别由书记或主任批准;请假两天及以上由书记批准。请假获批后,必须及时告知科内同志们。请假人的工作衔接由主管副职负责。
后,必须及时告知所有直接下级,并安排好工作,不得误事。
八、需休病假的,如因急病不能请假者,应及时告知直接上级,三天(含)以上需交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病假条。
九、需请事假的,三天(含)以上需交事假条。
十、婚假:3天。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的增加奖励婚假15天。
十一、产假:3个月。晚婚的再给予45天假的奖励。如果在产假期间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产假的基础上,增加奖励产假30天。实行晚婚(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十二、工作人员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假期。
十三、年休假。
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年休假在本年度内安排,当年用完不跨年度使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
2、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应休年休假天数的;
休假期间的工作人员应保证通讯设备的通畅,并按期休假,按时返岗,及时销假。
律不予认可。对屡教不改的,按《机关事业单位实行辞职辞退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处理。
十五、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十六、出勤情况作为考核、奖励、评先的重要依据。
十七、本办法自201月1日起执行。
十八、本办法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机关考勤方案篇十二
第一条 为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管理,转变工作作风,加强组织纪律,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国务院、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支队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机关工作人员实行考勤登记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登记考勤。
第三条 被考勤人应主动进行考勤登记,考勤员应对被考勤人进行核查登记,对未到单位人员要即刻电话询问查明原因并按实登记。
第四条 办公室将每月考勤情况于次月五日前汇总公布。考勤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选先进、晋升职务、计发补助、扣发工资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 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考勤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事先请假,事后销假,上班时间外出必须讲明原因并得到许可,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不无故缺勤。
第六条 工作时间应当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准在工作时间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电话闲聊、玩电脑游戏、上网私聊等影响工作。
第七条 因病可以请假;病假在3天以上的,凭医院证明申请病假;长期请病假6个月以上的,要定期出具医院证明。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除按旷工处理外,必须给予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八条 按规定上下班时间晚或提前15分钟为迟到或早退。
第九条 事先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岗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工作的,拒不接受工作任务的,无故不参加支队组织活动的或上下班时间晚或提前30分钟的,按旷工对待。
第十条 因公出差,副支队长及科室领导(含非领导职务)由支队主要领导批准,在返回后及时销假;科室副职及其他干部由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经支队主管领导批准,在返回后及时销假。
第十一条 大队领导申请探亲假、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的,须向支队办公室报告,经支队主要领导批准,由办公室核准假期时间、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病、事假、探亲假、婚假、产假、休假、护理假、丧假按规定天数扣发相应的补助,但对特殊情况和因工作关系参加的活动除外。
第十三条 对正常假期已满,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假期的,按实际情况办理。
第十四条 对因特殊原因,占用工作人员的正常节假日,可按规定安排补休,也可发给一定的补助。
第十五条 其他未尽事宜依照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关于印发〈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系统工作人员请销假规定〉的通知》(新国土资监总发〔2015〕82号)文件执行,没有依据的,由支队根据实际情况临时研究决定。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支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事业单位考勤工作管理,改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等事业单位管理相关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以外事业单位。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可参照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另行制定考勤制度。
第三条事业单位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上班时间为国家统一规定的时间。星期六、星期日为休息日。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放假需调整工作时间的.,按、市政府办公室通知执行。
第五条各地、各单位要每天安排专人监督工作人员上下班打卡,定期张榜公布出勤情况,并报主管部门(乡镇)备案。
第六条工作人员每天须先到本单位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工作办事。外出前,须向本科(股、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单位时间。没有上下班打卡记录的,每次记旷工半天。因公出差、开会、抢险救灾及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单位打卡的,需向所在科(股、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报告,由考勤监督员登记。
第七条超过上班时间10钟报到打卡者,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提前10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早退处理,提前30分钟下班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八条工作人员有事要请假。请假人员请假时要向准假人申明理由、时间,待批准后方可离岗。事假1天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1天以上的由主要领导批准。无故不打卡、无故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
病假应当提前由本人或家属向分管领导请假,过后补交请假条,连续超过3天(含3天)须出具医院的诊断书。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必须提前向准假领导申请续假,超假或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因私外出,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考勤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奖励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违反考勤工作纪律者,作如下处理:
(一)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或旷工达一天者,进行批评教育;迟到、早退累计达10次以上,或旷工达两天以上,责令作出书面检讨。
(二)一年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0次,或事假累计20天以上30天以内的,或累计旷工达10天以上15天以内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迟到、早退累计超过60次,或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或累计旷工达15天以上30天以内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合格等次。
(三)全年事假累计20天以上30天以内的,扣发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30%。超过30天的,扣发全部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年病假累计超过40天扣发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30%,超过60天以上(含60天)扣发全部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有关规定扣发相应工资。全年旷工累计达10天以上15天以内的扣发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30%,达15天以上30天以内扣发全部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给予降职、降聘或解聘(辞退)处理。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的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看护假)、病假、丧假,按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执行,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社部门监督落实。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机关考勤方案篇十三
为了加强机关干部管理,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各项工作提供纪律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1、干部考勤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实行上下班签到制,每月汇总后,由办公室主任审查签字后予以公布。考勤结果报主席审批后,由财务部门执行奖惩制度。
2、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机关召集会议和工作日早晨9:30,中午16:00点名,如有特殊情况,另行决定。累计三次点名不在者算一次旷工。旷工一天罚50元,从下月津贴中予以扣除。
3、干部因公出差按正常出勤对待。干部因病、因事请假者,必须办理出交请假条,待领导批准后,请假条交办公室存查。无请假条者,一律视为旷职。
4、值班的领导和干部,必须坚守岗位,保证机关安全。妥善处理有关事宜,无故旷岗发生不安全问题的,要追究其责任并加倍处罚。
5、司机平时管理参照机关干部管理制度执行,如遇领导外出出差或生病,司机必须到单位上班,若随领导开会或外出,必须打电话通知办公室,否则,视为旷职。
6、请假办法:
(1)、干部因病因事请假,由本人写出请假条,请假一
天以内由机关领导审批,请假三天以内由分管县领导审批;请假三天以上者由政协主要领导审批。
(2)、干部请假手续完毕后,要安排好本职工作,假条统一交到办公室。否则,视为旷职。
(3)、干部假满后,应及时到原批假领导处销假。
(4)、年终以实际出勤天数计算,按照规定标准,发给全年出勤奖和上级下发的目标管理考核奖。
为了加强对职工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工作纪律,根据《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办、县府办《关于印发**县机关行政效能及作风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 (**委办发[2015]44号)、《关于印发**县领导干部请销假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委办发[2015]21号)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严格上班考勤
(一)镇机关职工应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视为早退;上、下午均未签到的,视为旷工。
(三)加强签到监管。签到时,由分管督查的领导或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监督,严格实行本人签到,坚决杜绝代签。签到结束后,由监督签到的领导将签到卡放入签到柜,签到柜的钥匙由分管督查的领导保管。
第二条 严格值班考勤
(一)镇机关实行每天值班制,由镇领导分别带班,职工分组轮流值班,负责处理当天值班期间的事务。
(二)值班领导和职工应尽职尽责,到岗到位,按时值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遇紧急情况,要迅速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如擅离职守,按照党纪政纪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实行值班签到,签到时间为每天晚上9:30(节假日值班,上午9:00、晚上9:30各签到一次)。值班人员到带班领导处签到,签到结束后,由带班领导将值班签到卡放入签到柜。未签到视为缺席。
第三条 严格会议考勤。
(一)职工应按时参加政治学习会、工作会、职工会等各种会议,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二)职工参加各种会议,应遵守会议纪律,做好会议记录。
(三)职工参加会议实行点名,由会议主持人在会前和会议结束时,分别点名一次。会议结束后,会议点名卡由会议主持人放入签到柜里。
第四条 严格请销假
(一)请销假范围:享受探亲假和休假待遇的;因公外出的,包括开会、培训、学习考察、招商引资、处理紧急事务、争取项目等;因病、因事请假的;其他。
领导审批;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的,经镇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镇长审批;3天以上的,经镇分管领导审核、镇长同意后,由镇党委书记审批。
(三)职工请假,须提前1天(遇紧急情况提前8个小时)报领导审批。请假时,应填写《**镇职工请销假卡》一式两份,按审批权限报批后,一份交党政办备案,一份存相应部门备查。遇具有全局性的急、难、险、重任务或特殊情况,需下乡不能回镇签到的,经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同意,书记、镇长批准后,将《**镇职工请销假卡》交党政办登记备案;需到镇外出差的,可口头按审批权限请假,但请假手续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补办。因工作需要参加会议的,中层干部和一般职工凭分管领导审核同意的会议通知(文件或电话记录)、镇领导凭书记、镇长审核同意的会议通知(文件或电话记录),交党政办登记备案。请假返岗后,应到党政办办理销假手续。
(四)镇领导公休假由党委、政府统筹安排,中层干部和一般职工公休假由分管领导统筹安排,婚假、产假、丧假和探亲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请假后要做好工作安排,保证请假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如因工作安排不当,出现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请假人要严格遵守请假时间,不得擅自超假。凡不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私自外出的,按旷工处理,由本人承担在外出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第五条 严格出勤奖惩
(一)职工按时上班和因公出差的,实行工作餐补助、县内及下乡差旅费包干补助,未签到和因事因病、公休请假的,不给予补助。上午签到的,每天给予5元的工作餐补助(以餐票形式发放);下午签到的,分别按镇领导、中层干部、驻村干部和一般职工10、9、8、7元的标准,每天给予县内及下乡差旅费包干补助。因公县内出差的,按以上标准给予补助。
20元;打牌的,每次扣200元。职工违反考勤和请销假规定的,累计计算,如当月工作餐补助、县内及下乡差旅费包干补助不够扣的,在津补贴或绩效工资(奖金)中予以扣除。
(三)每月底,由分管督查的领导、党政办主任对本月职工出勤情况进行汇总,纪委书记监督,党政主要领导审查后,交财政所执行。同时,在职工会上进行通报,并张榜公布,接受监督。
(四)公务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处理;事业人员连续旷工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 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为加强对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勤考核工作,规范机关办公秩序,提高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机关作风建设,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请机关各部门和全体机关干部自觉执行,共同遵守。
一、建立工作日和会议、集体活动考勤制度,考勤内容包括工作人员的出勤率和工作质量、效率等。
二、对机关工作人员出勤实行考勤机签到与抽检相结合的方式。机关人员每天早晨上班、中午下班及上班、晚间下班应在在办公室签到,如因公出、外出办事等特殊事由办公室记录注明,否则一律视为缺勤或迟到、早退。日常抽检由办公室主任采取定期、不定时的方式对机关各科、室人员出勤情况进行抽检。
四、每月3日办公室汇总签到情况。
五、凡召开会议或组织集体活动时,实行点名和会议签到制度。因事不能参加会议或集体活动的必须事先向主要领导请假。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会议或集体活动者,一律按缺勤一天处理。
六、考勤计算标准
1、出勤日以半天为计算单位。
2、请事假(或病假),四小时以内的算半天;四小时以上八小时以内的算一天。
3、缺勤四小时以内的算半天;四小时以上八小时以内的算一天,超过一天按实际天数计算。
4、事假、病假、产假、婚(丧)假、年休假、探亲假等应在办妥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岗(如遇紧急情况,不能亲自到单位请假,可事先委托他人或通过电话等方式先行报告,事后补办手续,并说明原因),请假一天以下由科、室负责人批准,请假2~3天由局批准,请假3天以上由主要领导批准。
七、奖励与处罚
1、对出勤率高,工作认真,积极肯干,完成任务好的机关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奖励。
2、对出勤率低,工作马虎,散漫懒惰,工作时间上网打游戏,完成任务差的机关工作人员在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并依照《国家公务员条例》和《粮食局机关工作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3、对于全年无故缺勤3~5天的,取消其评先资格,同时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百分考核;无故缺勤5 ~10天的,取消其享受的第13个月的奖励工资;无故缺勤10天以上的,取消其年终岗位责任制奖;无故缺勤15天以上的,待岗学习一个月,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4、年请事假累计5~10天的,取消其评先资格,同时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百分考核;累计10 ~15天的,取消其享受的第13个月的奖励工资;累计15天以上的,取消其年终岗位责任制奖。
5、年请病假累计10~15天的,取消其评先资格,同时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百分考核;累计15 ~30天的,取消其享受的第13个月的奖励工资;累计30天以上的,取消其年终岗位责任制奖。
本规定从即日起执行,市局机关所属各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一、请销假制度
1、机关干部统一按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
2、实行考勤登记制度。严格请假制度,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下班或中途外出办事的,必须提前向科室领导请假,不允许先斩后奏。
3、本机关工作人员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等休假时间均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因病、因事请假在1天以内,由科室科长批准,3天以内报分管局长批准,5天以内报分管内务领导,5天以上报局长批准,15天以上由人社局批准。科室科长请假1天由分管局长审批,请假2天以内由内务领导审批,3天以上由局长审批。审批后假条报办公室保存,年底进行汇总。除法定假(指元旦、春节、“五一”、“十一”10天假日及52个双休日,以下同)外,凡休其他有关规定假的须提前2天填写假条办理审批手续。因病请长假,请假时需提供医院住院证明及人社局医保报销证明.
二、奖惩措施
1、凡出满勤,办事高效、高水准,无违规扣罚者,年底按照考勤兑现。
2、出勤率与考勤奖挂钩。年终缺勤累计超过20天包括20天发全年考勤奖80%,年终缺勤累计超过30天包括30天发全年考勤奖70%,年终缺勤累计超过40天包括40天扣发全年考勤奖及单位全年所有福利待遇。病假除外,累计15天需提供医院住院证明及人社局医保报销证明。
3、无故旷工5天以上者,扣发全年考勤奖及单位全年所有福利待遇;无故旷工4天以下者,每旷工1天扣发20%的年考勤奖金。
4、未经请假报告,凡迟到早退和上班中途私自外出的,每季累计10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全部考勤奖金。主管领导随时进行抽查。
5、机关干部累计扣发全年考勤奖25%以上(含25%)者,不能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和优秀干部。
6、机关干部被上级机关通报、批评,影响单位声誉,年终发放全年考勤奖的50%。
7、机关干部确需加班的,经分管局长批准,各科室可酌情安排补休。
8、机关干部年休假时间可抵冲事假的请假时间。
9、年底对扣罚的考勤奖,用于出满勤,办事高效、高水准,无违规扣罚者的发放。
考勤工作由办公室分管领导负责,每月汇总报局领导,作为考核干部职工和发放年终奖的依据。办公室要严格考勤,如实汇总本机关人员的出勤情况。局机关领导要认真负责,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对科室领导和考勤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为了进一步增强机关组织性、纪律性,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规定
(一)严格按照规定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二)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
(三)上班时间不准喧哗吵闹,不准闲聊、玩游戏、办私事,不准擅离办公室或中途外出办私事。
二、请销假规定
(一)个人因公开会、出差、外出办事,应按提前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请假并获批后方可离开。
(二)个人因事、因病请假,应提前一天填写请假条,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超过3天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交由办公室存档;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填写请假审批条的,可先通过电话按以上规定请示请假,事后须及时补办书面手续;如未按上述手续办理的将视为旷工处理。
(三)请假人员应提前做好工作衔接并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保证请假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四)请假期满到期上班,应及时向请假批准人销假。因特
殊情况期满未回的应及时续假并说明事由。
三、考评办法
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对因旷工误事或对本单位造成负面影响的,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底评先树优资格。
机关考勤方案篇十四
为严肃工作纪律,推进机关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街道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一)街道机关工作人员的考勤工作,由街道党工委确定一名班子成员负责,具体工作由组织人事办公室指定专人实施。
(二)街道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每天上班分上午、下午通过指纹考勤机进行打卡。
(三)为避免上班时间人员过于集中而来不及打卡,上班时间过后十分钟内打卡不视作迟到。
(四)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打卡的,要求本人填写统一印制的表格填表说明,由分管领导签字,交组织人事办公室登记。
(五)迟到或早退三次视作事假一天。
(六)年休、探亲、外出参观、考察的,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经批准的学习进修不作事假处理。公伤不列入病假范畴。
(七)请假审批手续和权限:
1、街道班子成员请假,由书记、主任审批;
2、其他工作人员请假一天的',由分管领导审批;两天的,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副书记审批;两天以上的,由书记、主任审批。
3、年休假、探亲假、婚嫁、产假、事假、病假等,均要办理必要的手续,办妥后交组织人事办公室备查。
4、请假批准书须在假前交组织人事办公室备案;无法及时请假的,须在假后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超过时间视作未办手续;没有请假且事后又未补办请假手续的或请假未准且没有出勤的,按旷工处理。
(八)组织人事办公室于次月10号前通报机关工作人员上月出勤情况,并接受核查。
(九)本考勤制度自二oo九年十二月开始实施,并由办事处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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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考勤方案篇十五
一、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
从10月1日起,每周一到周五,乡机关工作人员每天分别在上午8:30以前和下午5:30以后签到。由办公室人员负责,每天上午8:30准时将当天上午和前一天下午的签到册交到镇党委书记处。
二、实行请销假制度。
实行事先请假条请假制度。今后凡是请假的,必须先写请假条。写清请假的事由、请假的时间,经领导批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工作岗位及时销假。一般人员向负责人(班子成员)请假,然后口线负责人向乡党委书记、乡长报告,并同时将请假条交于办公室人员;班子成员必须向乡党委书记请假,上班后及时销假,请假条交办公室人员。除红白事和病假外,一律不准请假。有事尽量在星期六、星期日办,有假在星期六、星期天请。事假超过一天,必须给书记、乡长请假。没给书记、镇长请假的,视为旷工。
三、实行开会报告制度。
凡是到县以上开会的人员,必须会前报告乡党委书记,同时告知办公室同志,由其在签到册上注明。
四、实行出勤公示制度。
每月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公示。出勤情况以签到册签到和请假条为准。每月初张榜公布上一个月的出勤情况。如有异议的向有关领导核实。
五里墩乡机关考勤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整治全区整治散、懒、玩、浮等不良作风的.实施方案》及区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结合我乡“四治”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机关作风建设,经乡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定如下机关考勤制度:
第一条 全体机关干部必须自觉遵守机关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即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
第二条 由乡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进行督查,有专人负责本单位的考勤。
第三条 机关干部离开机关必须填写去向表,同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包括到区里开会或下乡等。
第四条 每个部门必须预算一定的工作经费用于考勤制度的落实。
第五条 每周通报迟到、早退情况。
第六条 有请假报告的,经领导同意,视事假或病假处理。
第七条 指定的考勤为员必须客观公正、铁面无私,并经本单位民-主推荐确定。
第八条 既不请假,又不知去向的视为旷工。
第九条 机关开会、学习时不准接听电话、接待客人,不准处理业务(接待上级领导除外);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开会、学习的,需经有关领导批准。
第十条 工作时间不准办私事、干私活,除工会活动外,不准进行各种娱乐活动;不准在办公室从事赌博活动;中午不准喝酒(接待客人需提前请示)。
第十一条 机关干部请病、事假需填写假条。一般干部请假一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两天由主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由书记和乡长审批;部门负责人请病、事假一至二天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由书记和乡长审批;副职领导干部请假半天以上的,由书记和乡长审批。请假条要交办公室备案。
第十二条 机关党政干部休假由乡里统一安排时间集中休假。
第十三条 坚持值班值宿制度,不得擅自离岗、脱岗、漏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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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考勤方案篇十六
业务部门人员(销售、实施)和研发部门人员是单双周工作制制度。10月24日不上班,月31日上班,以此类推。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上午:08:30~11:45;下午:13:30~17:30其中:8:40-9:00为固定的碰头会时间,介绍上一工作日的工作进展和当天的工作计划,或分享情报和心得,活跃公司气氛,没有外出的人员都参加。
周六上班时间:上午:09:00~11:45;下午:13:30~17:30。
周六如果需要参加培训或讨论,提前通知。
本工作制度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要求放假和调休,在不违反国家规定的条件下,公司可以对假期安排做调整。
二、上班时间工作规范。
1.遵守集团的上班工作规范;。
3.不要在上班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新闻、资讯;。
5.以下事项是公司禁止的:
以上行为屡教不改的,公司将通报批评,并影响个人的职位升迁。
机关考勤方案篇十七
根据《区机关请销假及考勤制度》,结合指纹化考勤管理,特制定如下补充规定。
在机关办公楼集中管理的干部职工。
1.不参加房屋征收工作人员每天四次指纹考勤:
每日上午上班前(8:40前)
每日下午上班前(13:40前)
2.房屋征收工作期间,因工作需要确实无法参加考勤的工作人员由各局提出书面申请,局长审核同意后盖章报办公室备案。已报备名单的工作人员可不再参加指纹考勤,便各地块随着征收户数的逐渐减少,要相应减少房屋征收工作人员的数量,变动情况由各局负责人审核后报办公室行政科备案。
3.指纹机全天固定在门卫室墙上,参加考勤人员只要上班,不论迟到与否,都必须刷指纹考勤,上班后30分钟内刷指纹考勤计为迟到,超过30分钟计为旷工,下班前未在规定时间内下班刷指纹考勤计为早退。
4.刷指纹时如考勤机不能识别指纹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时间通知办公室行政科,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视为未出勤。
5.常用和备份指纹因各类原因刷指纹不顺畅时可到办公室行政科重新采集。
6.因班车延误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刷指纹,由办公室行政科工作人员上车登记人数,采取补救措施,视为正常出勤。
7.因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导致工作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刷指纹,在工作办结后及时到办公室行政科备案,由本人提交情况说明并由分派工作的领导审核签字。
8.因出差、因公、因私请假不能刷指纹考勤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审批表》,并报办公室行政科备案。特殊情况来不及填写《审批表》的,可由其他人员代为填写,按程序经相关领导签字确定后报办公室行政科备案。假期结束及时到办公室行政科销假。
9.在上班时间内,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离岗的.,需填写《提前离岗审批表》,注明离岗原因、离开时间,按程序经相关领导签字确认后,报办公室行政科备案。返回后及时到办公室行政科销假。
10.考勤情况办公室行政科每月汇总一次,通过对照刷指纹记录、《审批表》,确定考勤情况。因公外出、出差、休公休假的确认为出勤;因私请假确认为请假;迟到人员、提前离岗人员由办公室行政科研究确定出勤天数;其余无故未刷指纹机考勤、没有《申请表》备案的,一律视为旷工,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正式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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