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新人工作总结(热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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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新人工作总结(热门15篇)
时间:2023-11-17 07:29:03 小编:紫薇儿

感受天空的广阔,静听风吹过耳畔的声音,这是一种无法用语言表达的美好体验。在写总结时,应该客观真实地反映自己的实际情况,不夸大不缩小。小编在这里整理了一些总结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审判新人工作总结篇一

我院在各组织的领导下,上下齐心,团结一致,扎实工作,开拓创新,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培养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狠发力,本着以人为本为学生服务的理念,以社会实践、素质拓展活动为统揽,紧扣时代脉搏,保持原来认真谨慎的工作态度,脚踏实地地做好每项工作。

回望2014年,我们始终坚持不变的刑司精神,以新的思路寻求新突破,认真抓好院的建设,在此让我们为2014年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也为即将到来的2014年扬起新的航帆。

一,我院分团委在校团委和院党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团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开展纪念抗战胜利六十五周年的一系列活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系列活动,继续努力推进团的建设大踏步前进。牢牢把握青年思想政治教育这一核心,通过专题讲座、主题团日活动、交流会、培训会、社会实践等活动形式,不断提高青年的思想政治素养和政策理论水平,为广大团员青年的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学习氛围和多彩的学习的平台。

二,我院学生会在团委和指导下,开展一系列的活动。我院学生会先后承办了各类学术讲座,旨在提高学生的专业素质,培养专业精神。如:2014年10月11日,北京师范大学赵秉志教授在我校文泰模拟法庭做了以“刑法修正案(草案)热点问题的观察和思考”为主题的讲座,同月28日,台湾中正大学法律系教授、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台湾刑事法学会理事、台湾刑法修正委员、台湾刑事诉讼法修正咨询委员、台湾修正刑法适用咨询委员柯耀程教授的“台湾刑法中的死刑问题”学术讲座,11月5日,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卢建平教授关于“中国严宽相济刑事政策的理论与实践”的刑法学术讲座,11月6日晚,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博士生导师高铭暄教授的“单位犯罪的几个问题”学术讲座等一系列讲座。

研究生等参与进来的大型活动。涉及人数多,影响大。

另外,学生会新成立了调研服务部,对口专门委员会。定期收集广大同学的相关建议,整理提案、为学院建设献言献策,及时反馈给专门委员会,积极有序地开展工作,更有效地发挥起作用,做好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沟通桥梁。

三,我院志协通过建立志愿服务工作站,发挥平台作用;开发志愿服务项目,充实服务内容;发展志愿者队伍,壮大服务力量;健全志愿服务工作机制,提供制度保障;加强志愿服务理念传播,营造良好氛围将我院的志愿服务长效机制进行完善。一年来进行了“文明导乘”“爱心捐赠”“文明清扫”“图书导架”“社区调查”等各种志愿活动,给予相关单位和个人无偿服务,各个志愿活动都得到充分表扬和肯定,受到服务对象的感激和赞许。

这些活动体现了刑司学子的奉献精神和良好风貌。

四,我院新闻网络中心在各项工作中发挥网站导向作用。

我院网站作为重要的网络信息交流窗口,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反映我院共青团工作的各项最新成果,及时报道我院团学新志组织的工作动态,反映团学工作的新成就、新资讯,对宣传我院共青团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我院新闻网络中心加强了与文澜网络、校团委网站及校报的联系,中心设新闻宣传联络员,及时提供新闻资讯,将院内发生的各大事件及时对外宣传。本学年发表“系列学术研讨”“军训系列报道”“砺剑杯系列报道”“运动会系列报道”等,至今在文澜网络发表我院新闻20篇。同时,校外坚持和外媒体联系,积极提供新闻线索,我院主办的“风险社会与刑事政策的发展”学术研讨会获得法制日报、楚天都市报、长江日报等多家媒体的关注,并在在“中新网”“中国日报网”“中国大学生在线”等外媒发表,获得了很好的正面曝光率。

总之,我院在过去的一年方方面面都有可喜进步,但也有一些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继续努力,相信在新的一年能创造新的辉煌,扬我刑司风采。

审判新人工作总结篇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本次会会议报告区人民法院开展刑事审判工作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形势任务。

刑事审判,是指人民法院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活动,是国家依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重要司法工作。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改革日益深化,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都发生了较为深刻的变化,加之人流、物流、信息流大量涌入,我区治安形势愈加复杂,抢劫、抢夺、盗窃等侵犯财产犯罪持续高发,成为危害我区社会治安的主要犯罪;“黄、赌、毒”和危险驾驶犯罪增量明显,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有关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时有发生,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与此同时,人民群众对刑事审判提出了新要求、新期待,对刑事司法公正的关注程度和要求愈来愈高。不仅要求准确及时惩罚犯罪,维护社会安全,还期待充分有效保障人权;不仅要求充分保障被告人的人权,还期待有效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不仅要求依法审判刑事案件,还期待切实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不仅要求公开定罪量刑结果,还期待审理过程和裁判理由公开透明;不仅要求案件审判正当合法,还期待裁判合情合理,符合社会不断进步的正义观念。面对日趋复杂的治安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区人民法院审时度势,把保发展、保稳定、保民生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打击与保护并举,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原则,依法充分发挥职能,认真开展了刑事审判工作。20__年至今年6月份,共受理刑事案件1486件,审结1458件,判处被告人2469人,其中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457人,占18.5%,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主要做法。

(一)正确执行法律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区人民法院认真领会刑事立法精神,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既依法惩罚犯罪,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行为,维护法律权威,又正确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宽则宽,尽可能减少社会对立面,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在强化办案法律效果的同时注重提升社会效果。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严打”方针,突出打击重点,强化打击力度,本着“什么犯罪突出就严打什么,什么犯罪对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有重大影响就严打什么”的指导思想,重点打击四类犯罪。一是团伙犯罪、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犯罪,以及杀人、绑架、强奸、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等严重暴力犯罪。20__年以来,共审理此类案件323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22.2%,判处被告人741人。二是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共审理此类案件354件,占24.3%,判处被告人648人。三是“黄、赌、毒”犯罪。此类犯罪严重扰乱社会治安,败坏社会风气,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依法应予严惩。共审理此类案件95件,判处被告人173人。四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危害食品安全和环境污染等犯罪。此类犯罪涉及面广、危害巨大,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将其列为打击重点。共审理此类案件27件,判处被告人56人。近年来,区人民法院先后审理了天津龙华环保净化有限公司、天津瑞士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刘德芳故意杀人案,洪瑞元、袁春海诈骗案等在全区有广泛影响的案件;依法严惩了流窜盗窃136起、犯罪金额达370余万元的陈洪顺、赵辉,在生猪交易市场强行收取交易费达7年之久的程学广,多次倾倒除锈剂废液造成严重污染后果的宋国辉等一批犯罪分子,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增强了群众安全感,营造了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

——认真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效减少社会对立面。在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那些社会危害不大、主观恶性不深,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情节的被告人,以及较轻犯罪的初犯、偶犯,依法给予从宽处理。20__年以来,共依法从宽处理被告人822人,占被判处被告人总数的33.3%。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大力推进专业化审判模式,于20__年5月正式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庭,配备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法官,邀请从事妇联、团委工作的人民陪审员参审,将心理干预贯穿于案件审判全过程,认真落实圆桌审判、卷宗封存、指定辩护人等制度,尽最大努力促使被告人悔过自新。共审理此类案件121件,判处169人,均予以从轻、减轻处罚。加强与社区矫正部门的联系,定期对判处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跟踪回访,了解其思想表现及改造情况,并建立档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组织法院开放日、法制宣讲会、模拟法庭等形式,深入开展犯罪预防工作。

——注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本着“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指导思想,注重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切实保护受害人的经济利益。近几年,区人民法院每年受理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占刑事收案总数的15%-20%,主要集中在交通肇事和故意伤害两类。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大多数案件当事人矛盾较深、对立情绪较大,如果处理不当,很有可能导致矛盾激化,引发上访,甚至酿成新的刑事案件。因此,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区人民法院注重加强调解工作,突出调解技巧和方法,坚持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尽量减少当事人间的仇恨心理,缓解彼此对立情绪,促使被告人积极主动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以取得受害人的谅解,从而大大提高了调解率。20__年以来,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37件,其中,民事赔偿部分调解结案206件,调解率达86.9%,取得了当事人无申诉、无上访、无矛盾激化的良好效果。

(二)自觉遵循法定诉讼程序和制度,确保刑事审判质量和效率。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坚持以庭审为中心,以公正为主线,将程序公正作为实现实体公正的根本保障,严格执行回避、公开审判等重要法律制度,积极推行被害人、证人出庭等举措,充分保护各方当事人诉权,保证刑事审判工作依法开展。加大司法公开力度,除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案件外,一律进行公开审判,特别是今年以来,积极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1】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是指: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是今年区人民法院重点推进的一项工作,旨在以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为切入点,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内部公开为外部公开、选择性公开为全面公开、形式公开为实质性公开,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推进司法公开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开化水平,使宝坻法院司法形象不断改善,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1】建设,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将符合上网条件的刑事裁判文书向社会公布,在本院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及时发布审判信息,有效推进了“阳光司法”。认真贯彻证据裁判原则,落实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施量刑公正和均衡,减少同罪不同罚的情形;坚持落实法定审限制度,建立健全刑事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刑事审判人员岗位职责、岗位职责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积极推行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简单刑事案件等做法,最大限度地节约司法资源,不断提高刑事审判效率。20__年以来,在审结的1458件刑事案件中,无一案件超审限,生效案件无一再审,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仅为22天。

(三)坚持公正廉洁文明司法,切实深化刑事审判队伍建设。一是切实深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法官宣誓、领导班子成员讲党课等多种形式,增强群众观点,深化宗旨意识,强化纪律观念,改进司法作风。刑事审判队伍的政治素质明显提高,纪律作风明显改进。二是切实深化司法能力建设。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方向,通过鼓励法官钻研业务理论,组织专业培训,加强业务交流,开展岗位练兵、庭审观摩、法官教法官活动等措施,丰富知识储备,提高司法技能。目前,我院刑事审判人员共14人,全部取得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其中1人为硕士研究生学历,5人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队伍的司法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三是切实深化反腐倡廉建设。以治理“六难三案”[【2】“六难”是指: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三案”是指: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2】为重点,以促进岗位廉洁、提升司法公信为目标,组织开展廉洁司法和司法作风专项教育活动,通过采取集中整顿、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完善法官廉政档案、加强对干警遵规守纪情况的日常督查等措施,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强化反腐倡廉意识,确保廉政隐患归零。20__年以来,刑事审判队伍中无一人违法违纪,无一人因不廉洁问题而受到当事人投诉和举报。

三、存在的问题及打算。

回顾过去的几年,区人民法院围绕中心,发挥职能,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一是案多人少矛盾日显突出。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犯罪也呈增多趋势,刑事案件总量居高不下[【3】2011年,新收刑事案件571件1024人;20__年,新收589件989人;20__年,新收594件1033人;20__年1-6月份,新收303件536人。]【3】,且疑难、复杂案件多发、频发,刑事审判法官工作负荷越来越重,工作压力越来越大。二是司法能力水平有待提高。由于刑事审判法官队伍年龄断层[【4】目前,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法官队伍中,40-49岁的法官8人,30岁以下的法官2人。]【4】,年长的法官虽有审判经验,但有的难以胜任高强度、大批量案件的审判任务;年轻法官虽专业知识比较扎实,但审判经验不足。有的大局意识不强,存在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的现象;有的驾驭庭审、证据认定、裁判说理能力不强;有的在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定罪量刑方面把握不准,刑事审判队伍的整体司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刑事审判职能还需进一步延伸。司法实践中,虽然开展了一些法治宣讲、送法入校等活动,但方式单一、内容不够丰富,促进公民知法守法的效果还不明显;同时,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对犯罪未成年人的跟踪帮教工作还没有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人民法院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有效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工作。

一是强化大局意识,助推美丽宝坻建设。紧紧围绕区委提出的“打造桥头堡、先行区,建设美丽宝坻”战略部署,找准刑事审判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破坏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犯罪行为,依法从重从快予以打击;同时,从有利于预防和减少犯罪出发,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确保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强化公正意识,全面提升审判质量。建立合议庭、庭长、主管院长、审判委员会四级把关机制,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裁判质量;完善刑事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健全刑事审判人员岗位职责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通过开展“两评查、三评选”[【5】“两评查”是指:庭审评查、案件质量评查;“三评选”是指:办案能手评选、精品案件评选、优秀裁判文书评选。]【5】活动,促进刑事审判质量提升;继续深化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构建“网、电、人、窗、庭”[【6】“网”,是指宝坻法院网(包括宝坻法院官方微博);“电”,是指12368电话语音服务、电子触摸屏和电子大屏幕;“人”,是指12368人工在线值守;“窗”,是指立案信访窗口、诉讼服务窗口和审务公开橱窗;“庭”,是指科技法庭和直播法庭。]【6】五位一体的司法公开平台,增强刑事审判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

三是强化形象意识,打造人民满意队伍。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治理“六难三案”为重点,继续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增强政治意识、大局观念和群众观点;认真组织开展教育培训、业务研讨、法官帮教、庭审观摩等活动,着力提高刑事司法能力和水平;切实抓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准则》、《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和《仪表风纪管理办法》的落实,引导法官自觉培育司法良知、遵守司法礼仪、规范司法行为,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刑事审判法官公道正派、正直善良的人格魅力和良好形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新形势下,人民法院依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的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会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锐意进取,求实创新,努力推动刑事审判工作再上新水平,为打造桥头堡、先行区,建设美丽宝坻再做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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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新人工作总结篇三

20_年,刑庭全体干警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培育学习型法官,创建服务型法院”的工作思路,以践行“五个不让”为主线,积极开展工作,认真落实“公正与效率”的各项措施,强素质,树形象,较好地完成了年初部署的工作任务。下面我代表刑庭干警向大家汇报刑庭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以实施案件质量实施工程为重心,推动严打整治斗争。

今年刑庭收案(包括去年旧存)共计354件,比去年下降了9%,结案349件,结案率98.6%,比去年上升一个百分点,其中按照岗位责任制考核的审结率达到100%,实现了年初部置的收案数下降,结案率上升的工作目标,也体现了两年来,经过严打整治斗争,各部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打防并举,我区的社会治安状况比以前有了好转。刑事案件数经多年上升后,在今年出现了下降。

在今年的严打整治斗争中,刑庭继续突出重点,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打击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合同诈骗等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受贿、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此外,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审理了一些新类型的复杂疑难案件,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例如被告人杨增祥、刘俊等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案,在我市往年未曾出现过该类案件,属社会转轨时期,矛盾冲突引发的新类型案件,该案牵涉面大,审理吸引了中央八家新闻媒体的关注,如审理不当,势必影响大局,刑庭人员经积极慎重的审理,严格依据事实和法律,排除干扰,最终宣告被告人杨增祥无罪,认定其他被告人有罪。判决后,控辩双方均没有提起抗诉或上诉,较好地做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告人被宣告无罪,往年鲜有出现。从另一侧面看,与刑庭比以往更加重视案件质量不可相离。围绕案件质量实施工程,刑庭干警以司法公正为审判的生命和灵魂,避免裁决不公案件的出笼,今年刑事案件上诉30件,上诉率8.9%,比去年下降了3.1个百分点,上诉案件中除二审期间出现新证据外,均被维持原判。之所以会出现零改判,主要是刑庭干警加强了质量意识,并加强了业务学习,组织学习了我院开展案件质量实施工作的方案、最高院颁布的司法解释、省高院关于执行刑法、刑诉法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在当前新形势下如何转变刑罚价值取向的论述等,同时,建立案件讨论制,每月不定期地讨论复杂疑难案件,干警各抒己见,发挥集体智慧;建立相对固定的由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改变往年由一名审判人员和两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的方式,提高合议庭评议案件的质量;建立裁判文书的审核校对制度,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通过学习,辅以措施,干警的案件质量意识比往年增强,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能够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

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至今年告一段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不足之处。为此,刑庭开展了相关的调研工作,并将该项工作贯穿于全年始终。在一季度对两年的严打整治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肯定成绩,认清不足;在二季度,又专门针对严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研,对如何建立健全严打方针的经常性工作机制提出了设想,在三、四季度,对我院二十年来的严打斗争情况进行了分析,并尝试摸索未来刑事犯罪的发展趋势。除此之外,刑庭还专门针对几类案件的实体、程序问题展开了调研,例如对当前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如何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对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及对策,对盗窃、诈骗、抢劫三类案件适用缓刑、单处罚金情况的分析,等等。全年刑庭干警共撰写调研文章18篇,其中被《中国法院网》录用一篇,被《_审判》录用一篇,还有一篇在我院第二届学术研讨会上获奖。积极有效的调研工作,既是当前刑事审判工作的需求,也体现了刑庭干警在业务上的自我加压,对知识的渴求,对成为“学习型法官”的追求。

二、以贯彻两个“若干意见”为抓手,深化庭审方式改革。

年初,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司法部联合颁布了《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两个“若干意见”的颁布体现了最高法院在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益的精神。意见颁布后,刑庭认真组织了学习讨论,并在审判实践中积极贯彻执行,本着提高司法效率与维护司法公正相统一,节约司法资源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相结合的原则,在不违背现有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依法努力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今年审结的349件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有193件,简易程序的适用率达到55.3%,比去年上升13.3个百分点。在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的同时,对被告人对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的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以简化法庭调查阶段的讯问和质证环节为主要手段,在刑诉法规定的基础上,对庭审程序简化操作,尽量扩大适用普通程序简便审。两类案件适用率的扩大,提高了庭审效率,今年刑事案件的当庭宣判率达到了95.8%,比去年上升2.7个百分点,公诉案件的平均审理期限只有11.8天,比去年缩短了一天多。

两个“若干意见”是针对刑事公诉案件的审理程序而设置的,相对而言,自诉案件的审理程序更加复杂。由于法律规定的不完善等因素,自诉案件较难审结,容易造成积案,往年对自诉案件的审结方式只局限于判决、调解、撤诉的方式,在庭审上消耗大量精力后,往往又根据证据无法认定被告人有罪。今年,刑庭拓宽了思路,加大了庭前审查力度,严格按照刑诉法的规定,只开庭审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对经审查,证据不足的自诉案件不予开庭审理,而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开庭审理的案件中,加强对案件当事人的息诉工作,化解矛盾,注重当事人自行和解、调解等审结方式。由于拓宽了审结方式,提高了审判效率,今年受理的自诉案件全部审结,且自诉案件的平均审理期限只有26天。

三、以践行“五个不让”为主线,强化干警素质,树立良好形象。

年初的党风廉政建设研讨会上,院党组提出“五个不让”作为我院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一年来,刑庭干警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年初部置的工作目标,干警中没有发现违法违纪事件,群众反映干警问题的投诉明显减少,干警良好形象逐步增强。

首先,积极开展党风廉政纠风教育,构筑廉政防线。年初,刑庭专题研究如何贯彻院党组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路,就如何转变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加强责任意识进行了讨论,并制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计划,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之后,通过加强政治思想学习,通过观看廉政教育片等,干警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人生观、价值观,同时,认真开展廉政纠风教育,提高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其中在干部作风纪律整顿月活动中,干警间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就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查找问题,并及时整改。

其次,深入开展司法大检查活动。7月份,根据部署,刑庭干警投入到司法大检查活动中,认真学习讨论开展司法大检查活动的精神,干警对两年来审结的案件在实体、程序处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自查,结合“查千案”活动进行互查,重新审视刑事审判案件质量。对查找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并针对自己的工作、思想等作风问题再次剖析自我,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共同帮助、提高的目的。

第三,认真贯彻“司法为民”精神。刑庭先后组织学习关于司法为民精神的有关领导讲话和落实司法为民精神的具体措施,认真领会司法为民精神的精髓,并在实际工作中予以贯彻,兢兢业业、扎扎实实地做好每项工作。对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处理,切实履行首问负责制,热情服务,结合刑事审判的实际,除积极清理审理时间较长的案件外,还注重保护被害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积极为被害人追赃,保护被告人的人格权,被告人在庭审中不再穿代表囚服的“黄马褂”。

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教育,干警的自我约束意识增强,维护自身形象意识提高,工作作风转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能够公正执法、廉洁办案,自觉拒吃请、拒收礼,对群众不理解的情形,耐心解释、说服,不与群众发生冲突,从而维护“服务型”法院的形象。

一年来,刑庭在审判、队伍建设方面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或不足之处,主要有:

一、个别案件审理时间过长。个别复杂疑难案件,审理过程中耗在非审限用时上的时间过长,造成当事人的讼累,也影响了案件的审理期限。除了案件自身的客观原因外,也与审判人员对审限意识尚未有足够重视的原因有关。

二、裁判文书的质量没有明显提高。部分裁判文书叙说事实不够清晰,阐述证据不够具体,论述理由不够充分,影响了裁判的透明度,裁判文书的文字差错屡禁不绝,差错率占了2.6%,这与审判人员工作的疏忽,校对人员的大意密不可分。

三、在预防犯罪方面的工作,开展不够深入。今年该方面的工作主要集中于青少年犯罪分子的教育挽救工作,如何充分利用社区、学校等单位,强化法制教育,预防犯罪,降低犯罪机率,为此,投入的时间、精力不够充分。

四、庭务管理尚未能够进入科学有序的轨道。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有时没有及时处理,干警间有时存在忙闲不匀,工作的衔接不够紧密,干警在遵守纪律,例如作息纪律、庭审纪律方面,时有松驰。在此,我作为负责人,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

五、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认识存在着偏差。干警思想认识不够到位,认为只要不吃请、受礼即可,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广度、深度认识不够,干警对群众来访反映问题的接待,尚未真正做到细心、耐心、恒心,同时,干警的自我保护意识仍然存在不足。

针对上述存在的主要问题或不足之处,刑庭明年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贯彻严打方针,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严格按照法律,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从重从快判处。同时要贯彻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具有法定从轻或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

二、进一步树立现代司法理念,严格执行法律和政策,做到有罪则判,无罪则放,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关于推行十项制度,切实防止产生新的超期羁押的通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防止超审限案件的发生,尊重和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探索和建立贯彻严打方针的经常性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犯罪,充分发挥少年审判合议庭的作用,积极探索与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相适应的审判方式,积极开展社区法律服务活动,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治安防范、安全管理方面的隐患,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

审判新人工作总结篇四

调解是民事审判工作的重点和特色,最高人民法院一直对调解工作非常重视。本人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2年,深深体会到调解对于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性。充分运用调解方式能更好地解决矛盾,平息双方当事人的纷争,使双方当事人都满意,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赢”。我在审理民事案件中,非常注意运用调解方式,调解结案率较高。今年上半年,我成功调解了两批共89件劳动争议系列案,较好的平息了劳资双方尖锐的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我个人的调解经验总结如下,以供参考。

首先,要认真阅卷,明确争议焦点,对案件的法律适用要心中有数。庭询时注意观察双方当事人的态度,通过询问和观察,判断双方有无调解的意向和可能性,在此基础上再有针对性地进行调解。例如,我在今年2月份审理的64件梁莲好等与广州市森科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珠江甘蔗化工总厂劳动争议案,公司对一审判决非常不满,认为一审判决的补偿数额明显高于仲裁裁决的数额,故上诉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我经过阅卷,发现一审判决确有不当之处,仲裁裁决后,公司不服起诉到法院,劳动者对仲裁裁决的经济补偿金数额没有提出异议,而一审判决的数额远高于仲裁裁决的数额,即加重了起诉方的责任。询问时劳资双方情绪激动,争辩非常激烈。在询问过程中,我注意到上诉人的代理人在辩论时提到愿意支付部分经济补偿金,而劳动者则急于拿到经济补偿金,且上诉人提到珠江管理区的区长对本案非常重视,曾组织双方调解。掌握了这些情况,我首先向劳动者的代表讲明有关法律规定,强调调解能马上领到经济补偿金,免除执行问题的好处,劳动者代表表示可回去与其他劳动者商量,初步同意按仲裁裁决的数额协商。庭询后,我马上与管理区的区长电话联系,向其解释了本案适用的法律法规,指出调解结案对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希望区长利用行政主管的优势,做通用人单位的工作。该区长对法院细致、耐心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愿意与用人单位的领导沟通,协助法院的`审理。我又与用人单位领导直接电话联系,告知其法院和区领导都很重视本案的处理,讲明调解结案对用人单位的好处,希望单位考虑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的困难,考虑劳动者为单位作出的贡献,退让一步协商处理。在此同时,我多次做劳动者代表的工作,希望劳动者考虑企业的难处,在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前提下,退让一步。经过耐心的解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在签订调解书的同时,劳动者领到了经济补偿金,双方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再三向经办人表示谢意。

其次,充分利用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领导作用,在处理群体诉讼案件中,可适当与上级部门联系,取得上级部门的支持和配合,由上级部门庭外主持协商,这样往往会取得较好的效果。我在今年3月份曾处理了25件第四针织厂的劳动争议纠纷,在审理过程中,市外经委曾来函法院,提出该批案件涉及面非常广,判决结果会影响整个针织系统,希望法院慎重处理。经办人向外经委领导指出了针织厂在转制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讲明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外经委领导在了解案情后,同意做单位的工作,尽量协商解决。经办人针对劳动者均为四、五十岁将到退休年龄的女工这一特点,耐心向她们解释法律,也告知她们法院所作的调解工作,不厌其烦地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转达双方的调解方案,劳动者对经办人的耐心工作很感激,相信法官在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而用人单位在上级部门的指引下,同意协商,双方各自作出让步,终于调解结案,化解了劳资双方的矛盾。

在调解过程中,还有一点非常重要,那就是法官的审判作风。我认为,在进行调解时,法官必须树立公正、亲切的形象,在调解时耐心、细致,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既解释有关法律法规及判例,又讲明人情、道德、伦理观念。民事案件涉及家庭伦理,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很多民事案件光靠证据和法条是很难处理的,判决结果往往导致一方不满,有的案件判决结果不一定就是案件的客观真实,有的当事人在人情、伦理观念影响下,往往会作出让步。我在3月份曾审理了一件兄妹间的借贷纠纷,妹妹起诉哥哥,要求哥哥清还17万元借款,哥哥则坚决否认借款。一审判决妹妹败诉。兄妹间为金钱纠纷反目成仇,多年没有来往,一见面就互相大骂,第一次庭询时双方矛盾激烈,甚至大打出手,经办人多次进行制止,并通知保安到场。他们的母亲到庭了,被兄妹的行为气得老泪纵横。我凭着多年的民事审判经验,判断出兄妹间肯定有隐情。第二次庭询时,我分开做两兄妹的工作,首先让双方平息怒火,不断灌输孝敬父母、骨肉之情等伦理道德,同时对双方不顾亲情互相谩骂的行为提出严厉批评,让其感到法官既威严也有人情味,使当事人对法官的公正性感到信任。通过细致的工作,兄妹俩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在签订调解协议后,兄妹俩百感交集,姑嫂抱头痛哭,非常感谢经办人让他们一家和好,当时的场面很感人,连代理律师也很感慨地说:“法官,真不敢相信你能将这样的案件调解成功,如我不是律师,也会感动得流泪了”。这一案件的调解成功,使我感到作为人民法官的价值和自豪,感到了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总而言之,调解工作是对法官的考验,不但需要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还要具备耐心、不厌其烦的态度,同时必须通过积累总结,掌握一定的技巧,给当事人以公正、亲切的形象,取得当事人的充分信任。

审判新人工作总结篇五

根据x高法[20xx]13号文件的要求,我庭对本庭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我庭工作的主要情况简要汇报一下:近年来,特别是2020年6月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庭在院党组的关心和支持下,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坚持以维护农村稳定和促进小康建设为己任,大力推进工作,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法庭工作细则》,取得了明显成效。

法庭现有干警8人,平均年龄32岁,其中审判员4人,书记员2人,司法警察1人,司机1人,管辖1乡1镇1区,53个行政村,103个自然村,面积10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万人,流动人口2万余人。该庭建于1996年,现有建筑面积510平方米。2020年受理各类案件296件,审结各类案件260件,2020年6月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两年来在中级法院组织的论文比赛中获奖两次,现在是市级文明单位。

1、我庭不直接办理立案手续,但对因行动不便或者其它特殊原因不能自行到院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的,由人民法庭工作人员代为立案手续,其他情况下一律自行到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2、诉讼费预收一律都由立案庭办理,因我庭所在地都没有农业银行分支机构,故未在人民法庭所在地设立诉讼费专用账户,但结算和退费我庭可以代办。

3、不断加大巡回办案力度,我庭设立了两个巡回审判点。

4、我庭不断增增强便民、利民、为民意识,推出了一系列便民措施,方便了群众诉讼,受到了广泛好评。

1、思想建设情况:我庭对坚持对干警进行思想教育,干警普遍树立起了正确的人生观,能够严格执法,一心一意地为人民服务。扎实开展了保持^v^员先进性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深入辖区干部群众广泛征求了意见和建议,采取各项措施转变作风,提高了服务质量。

2、业务建设情况:我庭重视法官实用性法律业务知识和法学理论知识培训。2020年我庭参加河南法官学院培训1人,培训费用按培训经费专项解决。我庭普遍购置了一定数量的法律书籍,订阅了法律报刊,设立了图书资料室。通过培训,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执行了“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审判原则。

3、组织建设情况:由于我庭党员参加法院党支部组织生活,落实了“三会一课”制度,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人民法庭庭长的职级待遇得到了部分落实。我庭正副庭长中有一人落实了副科级待遇。

院里规定对法庭工作人员实行了“四个优先”:

二是优先晋职晋级,在年度考核、法官等级等方面为法庭干警留处足够名额;。

三是优先入党、提拔,在入党、提拔等项工作中优先考虑法庭干警;。

四是优先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在各法庭设立干警食堂,配备电脑、打印机,配置必要的交通和通讯设备。

4、作风和廉政建设情况:我庭对干警坚持严格教育和管理,组织他们学习政治理论,引导他们掌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落实以“四条禁令”为主要内容的审判纪律,公开审判制度,公开审判人员,诚心实意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走访案件当事人,召开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由于教育监督管理到位,我庭干警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被追究刑事、行政责任,无因违法违纪行为被报纸、传媒曝光的现象。

两年来,我庭发扬“千言万语、千方百计、千辛万苦”精神,多方筹集资金,想尽一切办法搞好法庭建设。现在法庭为独家独院,已达到标准化的要求,实现了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有青。配备有六室一庭,即信访接待室、办公室、调解室、物证保管室、羁押室、干警住室和审判法庭,都做到了挂牌明示。审判桌椅、音响齐全,安装了空调、暖气,通讯、交通工具完备,设立了审判业务资料室,办公场所和审判法庭配套齐全。

我庭及时向辖区乡镇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了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汇报了张世军同志和李道民院长的重要讲话以及李中和副院长的工作报告精神,汇报数据和事实翔实,汇报前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辖区乡镇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表示,人民法庭工作十分重要,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各项政策,为人民法庭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保障。我庭建立健全了必要的制度,主管法庭工作的副院长吴秦海为副组长经常到我庭检查、督导工作。

虽然我庭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是:主要是人员少、任务重,经费不足,执法水平和办案效率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针对上述困难和问题,我庭要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以规范化、规模化建设为目标,努力打造现代化人民法庭。

一是抓建设,实现法庭办公现代化。

二是抓重点,实现法庭管理规范化。

三是抓服务,实现法庭司法为民。

我们有决心、有信心通过这次人民法庭工作评比检查,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力争更大的工作成绩。

审判新人工作总结篇六

__年以来,我庭全体干警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人大等部门的监督下、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兄弟庭科室的支持与帮助下,积极投身于“先进性教育”活动。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工作主题,狠抓全庭干警政治思想教育和审判业务素质的提高。通过全庭干警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院党组下达的全年工作任务,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现将行政审判庭__年度的全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诉讼案件的审理情况

二00五年,我院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0件,比上年增长40%。已审结8件,审结率达80%。

在已审结的案件中,不服政府行政裁决1件,不服公安交-警行政裁决1件,不服公安交-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1件,不服公安事实行为1件,不服上饶市劳动教养委员会的劳动教养决定1件,不服政府行政强制措施1件。在这8件案件中判决3件;裁定1件;撤诉2件。

(二)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立案和执行情况

二00五年,我院共审查各行政单位申请执行的行政非诉案件252件,已执结229件。结案率为90.8%。其中,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的74件,技术监督局申请执行的18件,县计生委申请执行的70件,县畜牧兽医站申请的4件县房管局申请执行的8件,县公路分局申请执行的7件,县防疫站申请执行的6件,县土管局申请执行的38件,其它单位申请执行的27件。执行总标的达200余万元。

(三)调研工作情况

在调研工作方面,今年庭长带头,全体干警人人参与。很抓了调研工作,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责任到人奖惩分明,大大调动了全庭干警参加调研的积极性。一年来,全庭干警共撰写发表调研文章为调研2篇、信息2.5篇,宣传4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主要做法与经验

(一)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积极投身先进性教育活动。

“打铁还得自身硬”,要想园满完成院党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更好地为鄱阳人民服务,首先就要求干警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为此,我们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每周固定挤出二、五下午两个半天时间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全年的政治业务学习达次。除此之外,还要求干警在八小时之外抓紧时间进行业务学习,撰写调研文章。通过学习使全庭干警在政治业务素质上有个较大的提高。增强了干警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加大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力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法律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有权提起行政诉讼,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一年来,我们通过快办案、办好案,发挥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为我县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探索了以行政审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新途径。在办案中,对行政机关在具体行政行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护短,不搞“官官相护”。如今年二月份我院受理的`丰家彬诉县公安局行政事实行为一案,该案系县水上公安分局接到江西省鄱阳湖渔政管理局鄱阳渔政分局移送处理的丰家彬违法销售禁用渔网一案,该案本不属公安受案范围,水上分局却越权办案。原告丰家彬起诉后,我们在审理中发现这一情况不护短,明确指出了水上分局的.违法之处,水上分局当即改正错误并将违规收缴的当事人的财物返还给当事人,取得当事人的谅解,撤回起诉。

(三)重视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生育法的规定是征收社会抚养费。但计生部门上门征收社会抚养费阻力很大,对这些超生者征收不到位所造成的社会影响相当恶劣,也导致我县计划生育工作的被动局面。为此我庭配合县计生委加大了对钉子户的征收力度,以点带面,打开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工作局面。如今年10月,我庭受县计生委和莲湖乡政府的要求到莲湖乡配合他们对违规超生教师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刚开始这些教师们不但没有认识到自己违反计划生育法私自超生的违法之处反而集中到静坐,我庭在进行说服教育工作未果的情况下依法对钉子户张胜先进行了拘留。

2017年度,行政审判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中院的业务指导下,在院兄弟庭、室的支持和帮助下,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各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扎实开展“科学发展观”、“司法作风大检查”、“调解年”等各项活动,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狠抓全庭干警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审判业务素质提高,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通过全庭干警的共同努力,圆满地完成了院党组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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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新人工作总结篇七

县法院坚持以“公正和效率”为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努力推进民事审判工作,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一是充分发挥了民事审判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县法院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加大审判力度,两年来依法审结家庭婚姻、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房地产买卖等民事案件2521件,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积极实行司法救助制度,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优先受理、集中审理交通案件、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民事纠纷案件,注重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强化诉讼调解,将调解贯穿于办案的每一个环节,通过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尽量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近两年,县法院民事案件调处率大幅上升,受到省高院和市中院的多次表彰。

二是民事审判能力不断提高。县法院不断深化民事审判管理和审判组织改革,严格审判流程,落实公开审判和人民陪审员制度,不断提高民事审判能力。在“三城同创”、城市拆迁改造中,依法审理涉及拆迁安置、土地征用补偿、房地产开发、影响城市化进程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判。积极审理涉农案件,帮助化解村级债务80余万元,促进新农村建设。注重审理好企业债务纠纷、产权纠纷等群体性诉讼案件,没有发生一起因审理不当而引起矛盾激化案件,信访也明显减少。

三是法庭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县法院注重人民法庭建设,根据方便审理、方便诉讼原则,投资近50万元对宝应湖法庭进行装修改造,恢复宝应湖法庭到宝应湖农场办公,使全县除黎城、戴楼、金南以外的八个镇的群众更加方便与法庭联系。在资金比较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为民事审判庭和审判人员分别配备电脑、车辆、电子印章等先进的办公用品。针对民事审判面广量大,政策法律性强的特点,将新录用的大学生安排到法庭锻炼,将一些责任心强、善于做思想工作的优秀法官调到民事审判庭,充实审判力量。

一是审判队伍的素质需进一步提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越来越强,民事案件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面对案件增多、情况复杂、矛盾集中、法律要求提高、审理难度加大等新的变化,审判人员的观念还没有完全转变,审判能力和方法还不适应,少数审判人员仍然还按照老经验办案,工作缺少耐心,做群众思想工作和调解纠纷能力不高。

二是审理质量和效率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上诉案件、发改案件仍然偏多,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偏长。客观上由于民事案件数量剧增,存在案多人少、诉讼费用大幅度下降等原因,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质量和效率。

三是调解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对调解在民事审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认识还不够到位,对复杂疑难案的调解能力还不强。有的是判后释法未跟上,往往是案结“了事”,而不是案结事了,出现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甚至缠访等。

一要充分认识民事审判在法院工作以及构建和谐金湖中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民事案件数量剧增,占法院案件的比例由06年的33%到今年一季度的61%,民事审判工作已经成为法院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民事审判工作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审判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整个法院的工作和法院在外界的形象。同时,民事审判工作又有着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定纷止争的特殊作用。因此,民事审判工作在构建和谐金湖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县法院要转变对民事审判工作的认识,积极谋求公正司法与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不断创新思路,创新手段,使民事审判工作成为法院面向社会、服务基层、展示形象的一个窗口和平台。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支持和帮助法院,加大对民事审判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力度,切实解决案多、人少、钱缺等困难,以充分发挥民事审判的功能。

二要努力提高审判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审理质量。要充实民事审判法官队伍,加强审判队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提高案件审理质量,提高审理疑难复杂案件能力。要加强对民事审判队伍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司法作风、遵章守纪等教育,认真搞好民事审判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起审判队伍“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形象。审判中努力做到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以公正为原则,以公平为目标。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民事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能够提高办案效率、减少诉讼成本的优越性,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民事诉讼调解的新方法、新机制,使调解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理、执行的全过程,做到“认识、措施、指导”三到位。对需判决的案件,要做到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并做好诉讼引导、判前释法、判后答疑、诉讼风险告知等制度,提高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当事人的服判息诉率,减少当事人的累诉。做到能理解的不指责,能化解的不立案,能调解的不诉讼,能和解的不判决,能劝解的不强制,努力为维护稳定、推动发展、促进和谐发挥应有的作用。

审判新人工作总结篇八

中院在市委和上级法院的领导和指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的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通过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审判方式改革,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以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诚信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重点,以弘扬社会主义的荣辱观和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较好地完成了各类民事案件的审判任务,充分发挥了民事审判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

1、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始终坚持做到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主动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民事审判工作,接受评议,听取意见、认真整改。重视审理涉农案件,制裁各种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案件,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及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督办的民事案件,高度重视,公正处理,及时上报结果。注重协调好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系,从而得到了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使一些社会热点、难点的案件得到了及时处理。

2、不断加大调解结案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高度重视案件审理效果,立足化解和疏导矛盾,积极采用诉讼调解的方法解决纠纷,将诉前、诉中、诉后调解相结合,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的优势,做到了“案结事了”。

3、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以岗位培训、能力培训为重点,不断提高民事审判法官职业素养和驾驭庭审的能力、法律适用能力、调解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并邀请专家学者为基层法院法官授课组织全市法院法官进行严格的考试等,通过相互交流和学习,统一了司法理念。

4、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案件质量进行检查指导。今年市中院针对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认真分析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对上级法院维持的判决进行研究,从中掌握和把握好法律的适用和执法的尺度。

5、加强信息宣传和对民事案件特点的调研工作。通过对有影响案件的宣传,推动了普法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同时也增强了办案的社会效果,提升了民事审判法官的知名度。通过加强对民事案件特点的调研,对民事审判工作起到了指导和借鉴作用,也为领导和相关部门及时掌握社会动态提供了依据。

6、加强民事审判法官廉政制度建设,确保司法公正,提高民事审判法官自我约束能力,随时警示着我们的每一位民事法官要恪尽职守,公正高效、清正廉洁地办好每一件民商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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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新人工作总结篇九

是由小编整理收集的。有需要的朋友可以阅读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坚持理论学习,理论是行动的指南,法院工作离不开理论的指导,自己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甚至理论武装头脑的重要性。长期以来,自己坚持学习理论不放松,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的要求。

一是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并在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

积极参加各种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促进司法公正公平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专项活动,通过看原著、看报刊、听报告、参加培训和认真进行回顾思考、写信的灯方式,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有了深层次的提高。

二是认真学习法律业务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学习型法官。为了适应工作要求,除刑事方面外,自己认真学习了民商事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理论知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进行思考,并用于指导工作。20xx年5月,通过院内的-1-安排,到自治区法官学院培训一个多月,在此期间,认真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领导,法学界知名人士、专家学者的专题讲座,是自己近一步树立了现代司法理念,强化了审判工作人员的理性思维,业务水平有了近一步的提高。其中对量刑规范化制度的学习,是我在今后的工作中受益菲浅。

认真履行职责,我从事审判庭工作多年,在院内主要负责刑事、民事案件,另担任巡回法庭厅长一职。本人深知自己肩上的责任有多重,故更加努力的工作,为自己能做一名称职的法官不懈的努力着。截止今天为止,共办理143件案件,其中民事案件:96件,刑事案件:41件,涉案人数83人;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60%以上,服判率达到30%以上。在庭室里一直是办案数量最多,上诉率最低,案件难度大,调解率最高的一个。今年年初,有一民事案件,302人告诉嘎查委员会征地补偿纠纷一案,以人数众多,争议频发引起了各界的关注,本人受理该案以后,经过细心的调查,走访发现,嘎查委员会所作出的征地补偿的决定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只是因为村民各自持有的土地的差异,导致补偿款的多少不一。故依法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原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通过该案我更加理解依法办案的重要性,作为审判机关,必须保持中立的态度,以宪法和法律作为准绳,只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那么就不会出现冤假错案,也能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孙某诉内蒙古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款一案,诉讼标的达到319万,本院受理后经过多次开庭调解,并通过劳动仲裁部门的协调下,孙某等民工与该公司达成和解协议,最终内蒙古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给付260万的工程款并即时履行。

刑事案件不同于民商事案件,本人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时候,一律按照“三三九不工作法”。首先,是庭前的三个不开庭:对关键问题没有梳理清楚的,不开庭;对被告人成长背景没有调查清楚的,不开庭;被告人对犯罪危害没有足够认识的,不开庭。其次,是庭中的三个不轻易:被告人没有真诚悔过的,不轻易下判;被害方没有得到精神抚慰,达不成和解的,不轻易下判;可以判非监禁刑,但没有落实帮教措施的,不轻易下判。

入监后延伸帮教没有到位的,不松手;回归社会的问题没有妥善解决的,不松手;发出的司法建议没有落实的,不松手。这套工作法,有效拓展了少年审判的工作平台,提升了工作实效。严于律已,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三、严于律已,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党性修养和政治思想觉悟进一步提高我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去分析和观察事物,明辨是非,坚持真理,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在思想上积极构筑抵御资产阶级民主和自由化、拜金主义、自由主义等-3-一切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固防线。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坚信社会主义最终必然战胜资本主义,对社会主义充满必胜的信心。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加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四、努力工作,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努力工作,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自己平凡而普通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努力做审判工作,科学安排时间,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在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各项服务工作均取得了圆满完成任务的好成绩,得到领导和群众肯定。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虽然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了很多成绩但是,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今后,我一定认真克服缺点,发扬成绩,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做一名合格的人民公务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作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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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新人工作总结篇十

转眼我到向景区人民法院工作已近一年了,这一年是我人生旅途中的重要一程,期间在领导的培养帮助、同志们的关心支持下我逐步适应了书记员的工作,完成了当一名国家公务员的角色转变。岁首年终,我静心回顾这一年的工作生活,收获颇丰。现将我这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总结向领导、组织汇报:

一、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素质。

首先,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法院浓厚的政治学习氛围深深的感染着我,我积极参加团支部、党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活动,并注重自学,认真学习了胡锦涛在邓小平诞辰百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胡锦涛七一重要讲话、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决定等,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理论水平与政治素质,保证了自己在思想上和党保持一致性,强化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20xx年12月20日向党组织郑重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二、接受职位初任培训,作好就职上岗准备。

20xx年2月:全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在贵阳中院的组织下在贵阳市法官培训中心接受了为期一周的书记员初任培训,培训中学习到了作为书记员应该具有的技能和怎么才能当好一员书记员。培训结束后我积极地向组织上交了一份学习开云官网app下载安装手机版 。

20xx年3月:参加了为期两周的20xx年度全市公务员初任培训,培训地点设在市委党校,自己刻苦学习,通过了公务员初任考试、普通话考试,并取得了贵州省人事厅颁发的《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

通过这两次系统的培训,为我更好的投入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努力适应庭审要求。

书记员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执行法定诉讼程序,完成审判任务,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等各项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书记员职责履行得好坏,对能否如实反映整个审判活动的情况,对案件能否准确、合法、及时地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书记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影响到法院的审判工作。同时,书记员工作也很琐碎,比较繁杂,正是基于对此的认识,我在工作中格外注意细节方面的问题,因为我知道在书记员的工作内容中一方面主要处理程序法上面的事务,任何一个案件的审理,无论在实体法上审判员处理的如何好,只要诉讼程序出了错,那就会被发回重审,而之前所做的大量工作就会白费。所以平时我比较注重对诉讼法的学习,工作中尽量做到认真、仔细,特别是对当事人的送达、期间等方面比较关注。而另一方面,书记员的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开庭时的记录工作,就我个人的工作习惯而言,每次开庭记录前,我会到审判员处翻阅案件卷宗材料,这不仅是为了再次检查诉讼材料送达的情况,确认庭前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也是为了熟悉案情,了解当事双方争议的问题,让自己能在开庭记录时做到快速总结、分析,这样才能做到快、准、精的记录庭审情况。

书记员的记录工作要求首先就是打字速度快,通过虚心向法院书记员“前辈们”学习,不断进行听打训练,使打字速度从原来的每分钟50个字到每分钟70个字,基本上达到了庭审要求。其次就是对法律条文的熟悉,因本人所学专业不是法学,所以在工作中不断“恶补”相关法律知识,通过近一年的工作实践,对民事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文有了大体的了解和初步的掌握。一年来的不断学习,对相关法律文书也基本熟悉掌握。记得中院孙副院长在培训课上说过:“一份好的庭审记录要适当融入当事人的神态表情”,这一点在庭审笔录中我有意识去这样记了,受到了同庭法官们的赞扬与肯定。

四、注重法律知识学习,积极参与司法考试。

贵阳法院书记官室连续几年无一人考取国家司法考试,这也是法院刘院长的一块心病,项院长更是痛心的称书记官室已成了法院的“肠梗阻”。为此,法院领导一直关注书记官室的司考情况。虽然今年参加司考的我没能通过,但是在复习迎考中掌握了一定法律原则和相关规定,对我所担任的书记员工作无疑是一种提高和促进,来年我还会再接再励、全方位复习迎战的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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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新人工作总结篇十一

理念是支撑主体的基本观念。审判管理的核心价值目标是正义。正义是法律永恒追求的基本价值,是构建科学审判管理体制的基本理论和价值基础。正义是人类文明的一个永恒主题,美国法哲学家约翰。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并且明确地指出,“正义即公平”。可见正义是有关公平的观念、思想,原则和制度的总和。正义有两个维度,一是公正,二是效率。公正是司法追求的根本价值,司法失去公正,也就丧失了生命力。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实体公正是“分配的实质正义”,程序公正是“看得见的正义”,是“运送正义的方式”。虽然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存在冲突和悖论,但二者在本质上统一于“正义”的内在价值。司法公正应当有利于社会整体正义的实现,有利于正义总量在社会的合理分配。另一方面,公正并不是司法唯一的价值追求,“正义的第二种意义,简单来说就是效益”。正义离不开效率,效率低下,正义就无从谈起。市场经济社会已离不开法律对资源的效率性分配,在人口日益膨胀与资源日益稀缺的矛盾冲突中,最大限度地进行资源利用与配置以不断满足人的价值需要,乃是法律不可缺的.价值之一。法律对经济的调整如此,审判管理体制对审判力的调整也同样如此。司法效率的追求目标,一是诉讼成本合理化;二是诉讼效益最大化。管理就是为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创造优良的内外环境,实现整体优化,良性互动。

(一)主体性理念。管理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培养法官的现代司法理念,实现人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在管理的基本方法上,制度管理是方法,但制度管理是有限的,管理的最终立足点必须是人。一切管理论的根源是人的个性与组织规则的对立统一、个人利益与组织利益的对立统一、组织动员与组织控制的对立统一、独立性与系统性的对立统一。由于这种对立统一,导致组织管理决策需要高度保持个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又需要有对个人行为的有效控制,这两种管理价值、管理目标、管理功能互相是对立统一的。管理必须源自于人,服务于人,在管理中注意研究人的内在需求和行为规律,把实现管理目标的过程作为培养教育(-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人的过程,通过管理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他们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聪明才智,并自觉自愿的为实现管理者设定的目标努力,化对立与统一,实现两种管理价值的平衡和统一,才能达到管理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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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新人工作总结篇十二

下面请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入庭。根据最高人民法《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解释》第9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1款之规定,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

原告是否到庭?

原告:到庭。

书记员:原告诉讼代理人是否到庭?

原告代理人(霞):到庭。

书记员:原告证人是否到庭?

原告证人:到庭。

书记员:被告法定代表人是否到庭。

被告:到庭。

书记员:被告诉讼代理人是否到庭?

被告代理人(涛):到庭。

书记员:下面宣读法庭规则,诉讼参与人及旁听人员应当遵守法庭规则。

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3、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作撤诉处理;是被告的则依法缺席判决。

4、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现在请本案审判长和合议庭成员入庭,全体起立。

(合议庭入庭)。

报告审判员,当事人以及委托代理人经合法传唤均已到庭,请开庭。

审判长:谢谢书记员,全体座下。

审判长: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由原告向法庭报告首先由原告向法庭报告你的基本情况。原告:易鑫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地址是宜昌市得胜街24号,法定代表人为该业主委员会主任孙泳儿。

审判长:由原告委托代理人(分别)向法庭报告你们的姓名,说明你们的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

原告代理人(霞):我是张梦霞,湖北华建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人的权限为一般代理。原告代理人(达):我是黄腾达,湖北华建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人的权限为一般代理。审判长:请说明你方代理的具体内容。

原告代理人(霞):我方代理起诉、质证、辩论以及和解。

审判长:由被告向法庭报告你的基本情况。

被告:襄铁中心投资公司,住址为宜昌市西陵区开发街道20号,法定代表人是邓倩莹。

审判长:由被告委托代理人(分别)向法庭报告你们的姓名,说明你们的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

被告代理人(芬):我是陈少芬,湖北新世界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被告代理人(涛):我是何建涛,湖北新世界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审判长:请说明你方代理的具体内容。

原告:无异议。

审判长:被告,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

被告:无异议。

之间未提出异议,出庭资格有效,准许参加诉讼,现在开庭。(敲法槌)。

审判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0条第1款、第120条的规定,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易鑫花园住宅小区系告襄铁中心一案。下面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本案由本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刘斯娜担任审判长和本院审判员曾伟治,以及人民审判员梁杰飞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吴银英担任法庭记录。

审判长:现在告知当事人在法庭上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以下诉讼权利:1.申请回避的权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5、46条的规定,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审判人员有以下三种情况,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当事人有权口头或书面申请他们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的。提出回避申请应当在开庭前提出;在开庭过程中得知需要回避事项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并且向法庭说明正当理由。

2.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3.经法庭许可,当事人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可以申请重新调查、勘验和鉴定。4.进行辩论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5.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反诉的权利;上诉人有放弃、变更、增加上诉请求的权利,对方当事人有进行答辩反驳的权利。原告增加、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反诉,上诉人增加、变更上诉请求,应在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

当事人在法庭上必须自觉履行下列诉讼义务:

1、依法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2、遵守法庭纪律和诉讼秩序,听从审判长指挥;

3、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原告:听清楚了。

审判长:对于本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是否提出回避请求?

原告:不申请。

审判长:被告是否听清当事人在法庭上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被告:听清楚了。

审判长:被告,对于本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是否提出回避请求?

被告:不申请。

二、法庭调查阶段。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事实调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应当说明理由。先由原告陈述事实、诉讼请求及理由。

原告代理人(达):2003年,被告开发建设宜昌市西陵区得胜街24号易鑫花园住宅小区商品房.同年,原告与被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该小区商品房。同年年底,该小区商品房销售完毕。2004年10月,被告为额外牟取利益,擅自将该小区原设计为“会所”部分建成住宅商品房进行出售。原告认为,被告违反小区原设计规划,擅自将“会所”改建为住宅商品房进行销售的行为违反了《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特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予以解决。

审判长:原告是否有补充。

原告:没有。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针对原告的起诉发表你们的意见。

被告代理人(芬):原告不具有本案诉讼主体资格的理由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而本案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完全与物业管理无关,怎么无关本案原告即使有业主大会授权,也因该授权超出业主大会本身的职责而无效。第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与物业管理无关的个别或部分业主的事宜,业主委员会无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综上,原告不具有本案诉讼主体资格。答辩人的行为未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故原告请求赔偿损失于法无据,因此答辩人无须向原告支付任何赔偿金。

审判长:被告,是否要补充?

被告:没有。

审判长:现在进行庭审举证和质证,当事人举证和质证必须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

1.当事人所举的证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的七种证据形式,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2.举证时应向法庭及对方当事人提交自己一方的证据复印件,书记应同时提供原件,以备当庭核对,物证要提供原物,原物确实无法提供的,要说明原物存放的地点。

3.出示和宣读证据时,应向法庭陈述证据的名称、证据的来源和证据的基本内容,说明提供该份或该组证据的目的,要证明什么问题。

4.对对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要对该证据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对该证据的取得是否合法提出意见,同时,应明确提出该证据是否能够证明对方的主张。反驳对方的意见应说明理由或提供相关证据。5.对对方提供的证据不作肯定或否定的表态,视为对该证据无异议。对质证意见的辩解也要求明确作出同意或者反对的表态,否则视为无异议。

6.对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另一方质证时可以就相关问题提问,但提问须经审判长许可。现在,原告按诉讼请求的各项内容分别举证。

原告代理人(达):我方提交的证据主要有4份:

1.《易鑫花园商品房买卖合同》。

2.《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3.全体业主授权易鑫花园业委会代表业主的委托书。

4.《易鑫花园小区前期及过渡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审判长: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有无异议?

原告代理人(达):没有。

审判长:被告对原告出示的证据均无异议,下面请原告回答合议庭的问题。

被告:可以,在这,都是原件。

审(英):请当值法警递交上来。

(法警递交,法官核对,给书记员)。

审判长:原告对此材料是否有异议。

原告:没有。

审判长:合议庭提问完毕,被告是否向法庭提交证据?

被告代理人(芬):是的,审判长,我方出示的证据共有2份:

1.宜昌市房管部门已经为购买人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规定唯一能证明房屋所有权的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证明易鑫花园业委会如果对该权证有异议,也只能向宜昌市房管部门申请,而无权直接要求襄铁中心赔偿损失。

2.房管部门办理的易鑫花园会所房屋所有权证。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被告,对原告的提供的证据是否有异议?

原告代理人(达):被告与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公司订立的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组成部分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也约定,将“公用停车库”赠与全体业主,应认定“公用停车库”归全体业主所有。(审判长征询合议庭成员有无需要向当事人发问的问题。)。

审判长:合议庭发问完毕。

审判长:原告,被告,还有其他证据材料需要补充提交没有?

原告:没有。

被告:没有。

审判长:原告,对以上争议焦点你是否同意?

原告:同意。

审判长:原告,是否有补充?

原告:没有。

审判长:被告,对以上争议焦点是否同意?

被告:同意。

审判长:被告,是否有补充?

被告:没有。

审判长:由于各方都无异议,就请围绕辩论焦点发表辩论意见。首先,法庭辩论阶段给各方当事人确立几个共同的辩论原则:第一,不许进行人身攻击;第二,在辩论的时候不得重复发表意见,包括不再重复事实、不再重复证据以及质证意见。

三、法庭辩论阶段。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针对争议焦点发表辩论意见。

原告代理人(霞):易鑫花园小区位于宜昌市得胜街24号,是由被告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被告在销售房屋时向小区业主表示,为了解决业主停车难的实际困难,开发商已将原规划图纸所标明“会所”处,即a座第一层面积共275平方米,改变命名为“公用停车库”,由全体业主入住后共同享有、使用。然而,各业主人住后才发现,被告公然违反诚信,不仅未依约定将“公用停车库”交付给物业管理公司以供全体业主使用,反而建成住宅进行销售牟利。而且,被告与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公司订立的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组成部分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也约定,将“公用停车库”赠与全体业主。综上,易鑫花园业委会认为,被告将本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用停车库”改建为住宅予以发售,属于擅自处分属于易鑫花园业委会的财产,既构成违约又侵犯了易鑫花园业委会的财产所有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该共用建筑的所有权依法应属全体业主享有。《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易鑫花园业委会有权要求被告赔偿损失。为保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免受不法侵害,易鑫花园业委会现依法提起诉讼,恳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易鑫花园业委会赔偿损失609050元。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作辩论发言。

被告代理人(涛):第一,易鑫花园业委会不具有本案诉讼主体资格。首先,本案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襄铁中心作为开发商从未与易鑫花园业委会签订过商品房买卖合同,易鑫花园业委会不是本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易鑫花园业委会不能主张合同权利。其次,《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而本案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完全与物业管理无关。所以,即使本案易鑫花园业委会提起诉讼系经过业主大会的授权,也因为该授权超出业主大会本身的职责而无效。最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与物业管理无关的个别或部分业主的事宜,业主委员会无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相关意见,易鑫花园业委会亦不具有本案诉讼主体资格。

第二,襄铁中心在本案的商品房买卖活动中没有违约行为,更不存在侵权行为,原告认为“被告违反小区原设计规划,擅自将会所改建为住宅商品房进行销售的行为违反了《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理由不成立。襄铁中心在与易鑫花园业委会的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从未承诺提供公用停车库供业主使用;襄铁中心与物业公司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中,双方也从未约定提供公用停车库给业主使用;襄铁中心在整个开发活动中根本没有修建公用停车库,易鑫花园业委会所争议的“公用停车库”的位置是襄铁中心经规划部门批准,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的会所,襄铁中心出售自己拥有产权的会所合理合法,且该部分未纳于公摊面积。

第三,易鑫花园业委会无权要求襄铁中心赔偿损失。本案是因“公用停车库”房屋所有权引发的纠纷,因为宜昌市房管部门已经为购买人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证是国家规定唯一能证明房屋所有权的权证。易鑫花园业委会如果对该权证有异议,也只能向宜昌市房管部门申请,而无权直接要求襄铁中心赔偿损失。

综上分析,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成立,请求人民法院驳回原告易鑫花园业委会的诉讼请求。审判长:双方互相辩论。

原告代理人(霞):审判员,我认为被告擅自将会所改建为住宅商品房进行销售的行为违反了《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原告代理人(霞):在被告与宜昌合田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7月9日签订的小区前期及过渡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第二条,关于小区基本情况的说明中表明小区有公用停车库共计275平方米,公用停车库所在位置即为原设计中的“会所”;且《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设施配置及注意事项的第五项消防设施说明表明2号楼车库内设立四个消防箱。易鑫花园住宅小区共有住宅78套。

原告代理人(霞):当初和业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你们提供的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就有相当的合同效力,既然你们也肯定这两份文件说明有公用停车库这部分,那么你们就应该履行合同义务。被告代理人(涛):襄铁中心作为开发商从未与原告签订过商品房买卖合同,易鑫花园业委会不是本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易鑫花园业委会不能主张合同权利。其次,《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完全与物业管理无关。所以,即使本案易鑫花园业委会提起诉讼系经过业主大会的授权,也因为该授权超出业主大会本身的职责而无效。最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与物业管理无关的个别或部分业主的事宜,业主委员会无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相关意见,易鑫花园业委会亦不具有本案诉讼主体资格。

原告代理人(霞):首先原告提起的是侵权之诉,而并非买卖合同之诉,其次,本次的诉讼是由全体业主授权易鑫花园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提起的,再次,业委会为业主取回公用停车位的权利实质上就是与物业管理有关的事物。

审判长:法庭辩论阶段即将结束,各方当事人就各争议焦点是否还有新的意见?

审判长:原告。

原告代理人(达):没有。

审判长:被告。

被告代理人(芬):没有。

审判长:法庭审查结束,围绕争议焦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的法庭辩论,双方无新的辩论,辩论结束。现在双方当事人进行最后陈述,在最后陈述阶段双方当事人可以简单明确的表明对于本案的处理意见和各自是否坚持诉讼主张的意愿。首先,由原告发表你方的最后陈述意见。

原告:被告违反小区原设计规划,擅自将“会所”改建为住宅商品房进行销售的行为违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请法院支持我方诉讼请求,审判长:下面由被告发表最后陈述意见。

被告: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不清,依法无据,请求人民法院驳回原告易鑫花园业委会的诉讼请求。

四、法庭调解判决阶段。

审判长:下面依据法律有关规定,对本案进行调解。原告,是否同意调解?

原告:不同意。

审判长:被告,是否同意调解?

被告:不同意。

审判长:由于原被告不同意调解,本庭不再组织调解,合议庭需要对本案休庭十分钟进行评议。审判长:下面宣布休庭十分钟,合议庭进行评议。请双方当事人查阅庭审笔录,并且在庭审笔录上签字,如果认为庭审笔录有错误或者有遗漏,征得书记员许可后,可以申请另页补正。

五、合议庭评议阶段。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合议庭退庭。(合议庭下)。

(十分钟后)。

书记员:休庭时间到,请全体起立,请合议庭人员到庭。

审判长(坐定后):请坐下。

六、宣布判决阶段。

审判长:现在继续开庭,经过开庭审理,经合议庭评议认为,经过刚才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本法庭就本案的开庭审理已经完毕,现在进行宣判。

本院经审理查明,宜昌市西陵区得胜街24号易鑫花园住宅小区系襄铁中心于2003年开发建设并销售完毕。其中2号楼规划设计及许可为主体7层,使用情况为居住和物业管理,前期设计第一层含有部分面积为“会所”。2004年10月,襄铁中心将原设计为“会所”部分建成住宅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其中已出售7问,总面积为243.62平方米,产权证载明价值为609050元。

另查:(1)2003年7月9日,襄铁中心(委托方、甲方)与宜昌合田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受托方、乙方)签订小区前期及过渡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其中第二条基本情况说明表明公用停车库共计275平方米;《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设施配置及注意事项的第五项消防设施说明表明a座车库内设立四个消防箱。(2)易鑫花园前期广告载明发展商为襄铁中心、宜昌易鑫物业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3月以后公司名称变更为宜昌易鑫实业有限公司)。(3)易鑫花园住宅小区共有住宅78套。2004年7月22日至8月13日,易鑫花园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采用书面表决方式,组织召开了首届业主大会,成立了业主委员会。2005年1月26日,易鑫花园小区业主大会决议,授权易鑫花园业委会就开发商未按约定向全体业主移交“公用停车库”等。

上述事实,有双方当事人陈诉及房屋合同,《物业管理合同》等书证证实。

本院认为,本案系因“公用停车库”房屋所有权引发的纠纷。现庭审查明,易鑫花园业委会所主张的“公用停车库”即易鑫花园住宅小区2号楼一层约275平方米前期设计为“会所”的部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主体7层,使用情况为居住和物业管理。襄铁中心建成住宅出售后,已在房管部门为购买人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且该部分未纳入房屋公摊面积而由易鑫花园住宅小区业主承担。易鑫花园业委会主张二被告将应依约交付给物业管理公司以供全体业主使用的或已赠与给全体业主的“公用停车库”擅自出卖,构成违约又侵犯了易鑫花园业委会的财产所有权,应向本院提供相应证据。但易鑫花园业委会向本院提供的主要证据如《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中的基本情况说明及消防设施说明,不能表明二被告与全体业主之间在“公用停车库”方面存在合同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亦不能证明易鑫花园业委会的上述主张。故易鑫花园业委会请求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故依法判决如下:

1.驳回原告易鑫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诉讼请求。

2.原易鑫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告负担诉讼费用。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是。

书记员:被告?

被告:是。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人员退庭。

审判新人工作总结篇十三

对本院的案件从立案、送达、庭审、裁判、结案、归档全程跟踪监控,建立完善立案及审判流程管理等制度;强化对鉴定评估、中止、延期审理和审限临界警示等审判“节点”的管理,审限监控和程序监督,为各审判庭与综合部门之间和各个审判环节之间的紧密配合进行协调,保证审判工作的高效运转。

二、审判态势分析。

定期召开审判管理办公室专班工作人员会议,开展调查研究,掌控本院审判工作总体状况,及时为院领导提供反映本院审判工作态势的各项统计数据,并进行认真的分析研判,每月编发一期审判管理情况。

三、案件评查管理。

对审监庭已评查的各类案件进行核查,分析研究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每季度通报一次,并督促整改。根据评查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典型案例讲评活动,整体提升审判工作质效。

四、案件质量评估体系。

加强指标数据统计、填报管理。本院研究室负责审判管理中对案件质量评估指标31项数据的基础采集、填报工作,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指标的核实、把关和统计数据的统一上报工作,检查案件信息填报情况,重点加强指标数据的分析、预警,发挥指标导向作用。

负责审判委员会的通知、记录等日常工作,落实审判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决议。

制定审判管理工作各项制度,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开展调研,完成上级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及本院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等。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审判新人工作总结篇十四

审:现在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在核对到庭的诉讼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

审:请原告通报姓名,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籍贯,家庭住址?江:。。

审:原告委托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代理权限?

王:王xx,xxx师事务所,一般代理。

审:请被告通报姓名,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籍贯,家庭住址?被告:。。

审:被告方队原告方的出庭人员有异议吗?

谢,殷:没有。

审:现宣布各方诉讼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符合法律的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审:江西省华东交大模拟法庭受理原告江x诉被告李x房屋侵权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今天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由审判员陈婷和人民陪审员张xx、陈xx组成,由胡x担任审判长,书记员雷xx担任法庭记录。

审:原告方是否申请回避?王:不申请。

审:被告方是否申请回避?

谢,殷:不申请。

审:为了便于双方举证,质证,双方是否有证人出庭作证?原:有证人。

被:有一份证人证言。

审:现由原告当庭陈述起诉的请求和理由,宣读起诉书原代:

审:被告方,刚才原告的诉讼请求和理由你是否听清楚了?被:

谢,殷:没有。

审:现在由原告方进举证。

王:第二份证据是土地使用证即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来源于政府的颁发,这份证据主要证实本案所争议的该栋房屋的宅基地拥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号余集建93字第01-3-05157号,土地使用者是江x,地址是站前村竹溪小组,土地类别是宅基地,面积是72.92平方米。整栋房屋所占的宅基地使用者为江x,批准使用权限为永久,填发机关为余江县土地矿产管理局,颁发时间为93年4月17日,土地证盖有省人民政府的印章及填发机关的印章。

审:被告方对其有无异议?

谢:对这份证据的来源和内容是真实的,关键性的一点是原告在申领该土地使用证时,没有征得被告方的同意,这只是一份土地使用证书,原告起诉的案由是房屋确权纠纷,对房屋的确权与本案没有因果关系。

王:整个申领土地使用证得过程是没有反映的,土地部门发放土地使用证时,这一土地的左邻右舍及相关人都必须在登记簿上签名,如没有异议,就颁发,有异议就不发。本案争诉的是房屋产权纠纷,所争议的房屋宅基地是相连的,在农村土地的登记是根据房屋所有权归谁来定的,土地使用证表明了这一块宅基地是谁的,土地附建的房屋是谁的。在农村土地使用证和房屋基本上是合一的,土地使用证比本上是准房产证,是紧密相连的。

殷:首先原告在诉状中提到这房屋是父母建的,他母亲是2003年去世的,1993年他母亲肯定在世,土地使用证应当登记为母亲的名字。农村的房屋是没有房屋产权证,一般情况是这样的,但也不排除例外,93年国家是对农村所建的房屋发放土地使用证。

王:房屋是父母所建的,这是不争的事实。93年发放土地所有证时他母亲还在,那为什么没有以他母亲的名字发放土地使用证,而是以原告的名字发放土地证,这恰恰证实了1980年全栋房屋由原告一人顶下的事实,土地使用证的发放人征得了相关人的同意。这有力表明了原告一人顶下房屋的历史事实存在。

殷:有待于原告方向法庭提供详细的证据来证实。

审:原告继续进行举证。

王:第三份证据是调查笔录,第一份调查笔录是对证人刘xx(原、被告的妹妹)的证言,第二份调查笔录是对张xx(原、被告的叔叔)的证言。审:传证人刘xx出庭。

张审:证人你的姓名等情况。

刘:清楚,当时我也有十六七岁了,归一个哥哥所有。当时作价七百元给了江x,过两天给钱的时候我在场。给了二百块钱给李x,另外一百五十元从老屋里扣除。王:你和江x是同胞兄妹关系吗?刘:是同胞兄妹。

谢:有,除了兄妹关系,你和原被告还有什么关系?刘:江x的老婆和我的丈夫是兄妹关系。

殷:原告给200块钱给被告的时候有写收据之类的凭证吗?刘:没有。

刘:作价七百元,过了几天给了钱给李x,当时我看到了。审:江x写了条子给李x了吗?刘:没有。

审:请证人刘xx退庭审:传证人张x出庭。

陈审:证人你的姓名等情况张x。。

审:现由原被告对证人发问。

王:对竹溪江家的老屋你了解吗?请你就你所知的情况说一下。

张x:写过,但不记得放哪了。

王:你说给了三百元钱给李x,他们兄弟俩当时分了这钱吗?张x:没有。

审:被告方有什么要问的吗。

殷:江x的岳母和你老婆是什么关系?张x:和我老婆是俩姐妹。审:请证人张x退庭。

审:现由被告方举证。

王:这份证据没有分家主持人的签名,也没有参与分家人的签名。分家的记录没有涉及对房屋的分配,被告方提供的这份证据与本案无关。

王:邓埠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即关于赡养母亲方面的内容而达成的调解协议,第五条内容写得很明白。原告在诉状中提到被告在父亲过世前和过世后没有提出过任何异议,这不是事实。被告一一主张了对该争议房屋的所有权,原来的调解协议上也载明了对该房屋的意见。原代:这只代表个人意见,是乡镇场自制式的调解书,对原被告母亲的赡养。如果这是赡养协议,当事人一方应该是赡养人,另一方应该是被赡养人,但调解书上的当事人仅仅是两个赡养人,没有被赡养人的名字。这份自制式调解书,填写不规范,没有江x的签名,也没有原被告母亲吴春花的签名,也就是没有另外两方当事人的签名。这份协议毫无价值,对本案起不了任何证明作用。

审:被告方继续举证。

王:证明的内容不明,如果是赡养证明,则与本案无关,如果对房屋所有权的证明,他们也无权证明,证明的主体更是不明。

殷:证人熊润林,邓银茂主要证实被告李x尽了赡养义务。。。。。。《提交证据》审: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先由原告方发表辩论意见王:见(代理词)。

审:被告方你有什么辩论意见要陈述吗?

谢:通过刚才的庭审调查和原告方的代理词,我作如下答辩,原、被告虽然不是亲兄弟,但毕竟在一起共同生活多年,这份亲情是割不断的,本案争议最大的是原被告父母共建的房屋原告是否取得所有权,原告说出资三百五十元顶下那房屋,另有证人刘xx的证词,证人张x也从侧面证实了这一点,这份证据的效力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证人刘xx的陈述是矛盾的,刘xx就这一事实的陈述前后是矛盾的,原被告虽不是亲兄弟,刘xx另外与本案的原告还有其他的亲戚关系。江x的老婆和刘xx的老婆是亲姐妹,刘xx的证词不能证实江x用三百五十元买断了这房屋的所有权。在农村处理房子时,应会有协议,原告却没有向法庭提供。在处理街上老房子都有协议。关于土地使用权证的问题,涉及到土地权属应当由相关人民政府调处,本案今天庭审可能解决不了根本性的问题,因为被告已经向相关政府申请撤销原有的土地使用权证,重新颁发的问题。78年刘xx说给了钱,他的说法是自相矛盾的。当时协议这房子时没达成一致意见,所以就没有写协议。

审:原告方是否还有第二轮辩论意见?

殷:第一,关于证人刘xx的证词内容是否真实,是否合法有效,通过证人当庭陈述的事实,我们仔细分析一下内容,他说在家里给了二百元,另外一百五十元从叔父那街上老屋款中扣除,在原告的诉状中说在叔父那街上老屋款中拿去了一半,但现在讲被告全部拿去了。这是自相矛盾,原告方证人的证词不真实。对于房屋权属问题应是相关政府部门解决的问题,不是法院权属管辖问题。

审:原告方还有什么要陈述的吗?王:没有。

审:被告方还有什么要陈述的吗?谢,殷:没有。

审:法庭辩论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5条,第188条规定,现在进行法庭调解,原告你是否同意调解?原:同意,但要看调解得合不合理。审:被告,你是否同意调解?被:不同意。

审:由于被告不同意调解,法庭调解不成立。

审:被告,对于原告方提出的那三块门,你都拿掉了吗?李x:是的审:休庭十五分钟,待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审:(击法槌)现在继续开庭本案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护,法庭调解,合议庭经过评议,对本案的事实确定如下:本院认为:1980年期间,被告向父母提出将1966年家里建造的一房屋与原告分家拆产,在经得父母及原告同意的情况下,原告出资购买该栋房屋中被告共有的另一半,即整栋房屋由原告一人顶下。原告取得整栋房屋所有权以后,余江县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局于1993年4月17日确认了原告对该栋房屋所占宅基地,并发给了原告《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原告主张编号为01-3-050157宅基地上的房屋产权归己所有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2004年期间,被告占据原告半栋房屋,属侵权行为,被告应当停止对原告的房屋侵占,搬出其在房屋内的堆放物,返还原告房屋的三片房门,恢复原状。为此,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以上款项限被告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案件受理费150元,由被告负担。

审判新人工作总结篇十五

通过到法院的一年学习、工作期间在领导的培养帮助、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我逐步适应了*员的工作,完成了当一名国家公务员的角色转变。静心回顾这一年的工作生活,收获颇丰。现将我这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思想政治学习。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和*理论,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水*,提高了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处理法院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从事法院政工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坚持*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用“*”重要思想指导法院政工工作,同时加强个人的主观世界改造。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用科学理性的思维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践行“能动司法”理念。

二、加强业务学习。在我刚进入法院工作时,对*员工作不是很了解,通过院里的培训、老*员带领及自己的努力学习下让我很快了解到这份工作的性质及内容。*员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执行法定诉讼程序,完成审判任务,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等各项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员职责履行得好坏,对能否如实反映整个审判活动的情况,对案件能否准确、合法、及时地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影响到法院的审判工作。同时,*员工作也很琐碎,比较繁杂,正是基于对此的认识,我在工作中格外注意细节方面的问题,因为我知道在*员的工作内容中一方面主要处理程序法上面的事务,任何一个案件的审理,无论在实体法上审判员处理的如何好,只要诉讼程序出了错,那就会被发回重审,而之前所做的大量工作就会白费。所以*时我比较注重对的学习,工作中尽量做到认真、仔细,特别是对当事人的送达、期间等方面比较关注,到目前没有一个案件在程序上出错。而另一方面,*员的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开庭时的记录工作,就我个人的工作习惯而言,每次开庭记录的前一天,我会到审判员处翻阅案件卷宗材料,这不仅是为了再次检查诉讼材料送达的情况,确认庭前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也是为了熟悉案情,了解当事双方争议的问题,让自己能在开庭记录时做到快速总结、分析,这样才能做到快、准、精的记录庭审情况。

三、提高自身修养。*员的工作职责中第一条就是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而案件开庭前事务性工作会与许多当事人接触。在过去的工作中,我感受到法院在很多群众眼里是个神圣的地方,他们对法院寄予了很大的希望,希望自己的问题能在法院得到解决,同时也了解到很多群众对法律程序了解不多,在与他们的接触中有时会遇到不是很了解法律的程序或是对立情绪很重的当事人,此时,我就会耐心的给他们解释民事诉讼中相应的法律程序,热情的接待他们,告知他们享有的权利、义务。虽然我不是法官,但我作为法院的一名*员在工作时、在面对当事人时,我代表的是法院,我的所言所行也影响到当事人对我们法院的印象,因此我认为我有责任也有义务在工作时应以较好的修养、热情的态度来面对当事人,我希望能让他们在与我们的接触中感受到法院是个能让群众信任的地方。

四、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较高的工作效率。为保证每个案件不违反程序法,那时我常常加班处理案件,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各种。我认为*员的工作多而繁琐,从案件的庭前准备、庭审记录到卷宗的归档均是*员来完成,如果没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细致的工作态度、较强的工作效率就很容易出错,而一旦出错就会是违法的行为。我作为法院的工作人员更应依法办事。

在过去一年的*员工作中我虽没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业,也没有赢得鲜花和掌声,但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做自己的工作,我可以无愧地说:我尽到了自己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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