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品味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需要好好地对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什么样的读后感才能对得起这个作品所表达的含义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读后感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品三国》读后感篇一
自从接触到易中天的《品三国》系列之后,我对三国的许多看法都悄然骤变,以前,我都以为自我已经把三国演义的历史背的滚瓜烂熟了,自认是三国通,可是在看到易中天解读三国这段历史的时候,愕然发现,自我以前的想法是多么的无知和幼稚,就像我们读书越读的越高的时候,就会发现自我懂得其实很少,甚至完全曲解了。三国不仅仅是一段扑朔迷离的历史,也是一段值得大家来慢慢品读的故事。
曹操,一个在我印象中是个大奸大恶之人,一个挟天子以令诸侯,完全不把当时的汉献帝放在眼里的奸臣,可是经过易中天的分析之后,确实不可否认的是,曹操的的确确称得上是三国时代的大英雄。曹操不仅仅把当时颠沛流离的汉献帝接到许昌,并且还帮忙没落的东汉王朝建立起必须的威仪,尽管这对已经行将就木的大汉王朝来说已经是无所谓的了。
此外,曹操也把战事频繁,导致百姓生灵涂炭的中国北方给平定了,这绝对是一项功绩,当然这背后确实千千万万的人所奠下的和平和安宁。曹操有功也有过,就拿他屠徐州的百姓为例,这就是不可取的例子,史书上的说法是“泗水为之不流”,可想而知死了多少的人。
当然,有人会为曹操辩护,三国是个战乱的年代,战争杀人是不可避免的,可是曹操却为了报复而屠城就是他的不对了。事后曹操也为此事深感愧疚,所以在之后的官渡之战的时候,也把白马的百姓迁走,以免遭到袁绍的报复而惨遭灭顶之灾,这也算是一种补偿了吧。曹操统一北方的同时,也鼓励大力生产,使到东汉连年战争所带来的破坏和生产力的下降,得以有个喘息的机会。
曹操鼓励屯田,屯田的主要目的当然是用在军粮可是这也使到原本荒芜的土地得以发展,就像易中天在《品三国》中说的,“当曹操在丰衣足食的事后,袁绍在北方吃桑葚,袁术在淮南吃河蚌,沒有桑椹和河蚌吃的,就吃人”,“所谓大灾人相食”,三国表面看起来十分的波澜壮阔,也孕育出许多的英雄,可是哪一个不也是踩在尸骨上慢慢走出来的?
曹操的一生疑点重重,曹操的杀荀彧和崔琰更是令人所不齿。荀彧作为曹操幕后的功臣,一向受到曹操包括同僚的尊敬和爱戴,三国志中许多问题之后,总少不了荀彧的看法和提议,曹操基本上都采纳了,所以曹操和荀彧的关系可说是挺不错的,可是就像易中天所说的一样,他们俩还是在政治路线上发生了碰撞,而碰撞的结果是荀彧被杀,史书上的说法是“以忧薨”,就是犹豫而死的意思。荀彧作为曹操集团的“诸葛亮”确实和诸葛亮极为相似,荀彧和诸葛亮我认为都是“梦想主义者”,就是硬要把不可能的任务给做完,硬是要把死马当活马医,就是要恢复大汉王朝。荀彧正是因为看上了曹操有恢复汉室的本事和心意,所以才弃袁绍奔曹操,期望曹操能重整东汉王朝。
曹操早期可能是有匡复汉室的心意,可是渐渐的就没有了,可是荀彧的心还在,所以尽管曹操已经变卦了,可是荀彧始终还是要维护汉室的,所以在曹操封魏公的问题上持反对意见。曹操随着功劳越来越大,野心也慢慢的大了起来,曹操完全能够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东汉王朝给废了,可是曹操却不想背负这个篡国的罪名,所以一向到进魏王之后,再也没有窥视帝位了。
我觉得曹操最终没有称帝,也许是念在荀彧的请份上,曹操不可能看不出荀彧投奔他的原因,更不会不明白荀彧绝对不会赞成他称帝,所以曹操封了魏王之后,也就罢手了。
曹操不仅仅是一位伟大的政治和军事家,也是一位著名的诗人,他的诗中流露出他对人才和人生的感慨和追求,《短歌行》更是其中的代表作。曹操的诗和苏东坡的诗可说是有着异曲同工之处,他们的诗总是那么大气磅礴,气吞山河,让人宛如置身在诗中描绘的意境当中,深深感动。
《品三国》读后感篇二
《品三国》顾名思义是易教师对三国的见解,易教师以近代视角,以故事说历史,以人物说历史,以历史说文化,以文化说人性,十分形象的为读者重现了三国时尔虞我诈、战火纷飞的场景。而品这本书,使我对历史的好奇又一发不可收拾的萌发了出来。
易教师在这本书中花了不少的笔墨来阐述他对曹操的认识和看法。曹操,无疑是三国中最让人难读懂的人,由他的性格就能看出,两种相对反面的性格能集于一身,但又不会觉得矛盾。
我对于曹操的认识,最开始似乎是林俊杰的《曹操》中那个“一心要那荆州,用阴谋,阳谋,明说,暗夺,淡薄”的曹操,然后便是电视剧中那个阴险狡诈的小人。然而我们总是习惯于把王朝的兴衰、事业的成败、历史的更替和事情的对错都归结为个人的原因,归结为某个领袖人物和主导人物个人品质的优劣好坏。我们总是学不会从两面来评价一个人。
而在这本书中,虽然很多人都说易教师是在“扬曹抑诸葛”,但我并不认同,先不说这只是易教师个人的看法,而事实上,他并没有说诸葛孔明如何如何不好,如何如何不如曹操,他只是在文字中更多的表现了对曹操的一丝偏爱。而他也是从两面来评价曹操的,而不是只说了曹操的好。
三国是一个风云变幻,沧海横流,英雄辈出,令人神往的时代,不知多少盖世英雄在那里大显身手,叱咤风云,正可谓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曹操就是其中一位影响历史进程的重要人物。他生前威震天下,他死后骂名最多,有人说他是英雄,有人说他是奸雄。而我想说的是,曹操是奸臣没错,但他也的的确确是个英雄。
是非真假众说纷纭,成败得失疑窦丛生,一家之言品三国。
我合上书,望着窗外的绿树浓荫,我想,我的人生,也该由我自我来品。你说呢?
《品三国》读后感篇三
看着他夸夸其谈、谈笑风生,将三国乱世品得有声有色。在他的评点下,周公瑾成了我的偶像,关二爷成了我男神。
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关羽,易中天说关羽是个重情义的人,从三国的点滴中也能看出。一是因为当关羽被俘曹营时,曹操给了关羽很多美女和财宝可是关羽始终没有下跪,但当曹操给了关羽一匹马——赤兔时,关羽跪下并道谢,曹操就很郁闷地问关羽:“你为何下跪?”关羽的理由让我捧腹大笑:“因为有了赤兔马我就能回到我哥哥(刘备)的身边了。”他随后重重报答了曹操又回到了刘备的身边。难道这不是重情义的表现吗?
还说,关羽为何被剃头匠称为祖师爷?因为都有一把刀啊!但关羽的刀是砍头的!说到那里,易中天教授自我也忍不住笑了,鬼明白为什么民间那么多古怪的传说。
关羽也被人捧为财神,易中天先生说,有一天关羽还能称为爱神!因为有一次关羽对曹操说:“我要是帮你打败了吕布,你要把那个女的嫁给我。”打仗前一天晚上,关羽还特地跑来跟曹操强调此事。
虽然之后曹操抢了关羽的女人,可是他也被别人抢了东西——被诸葛亮抢了空城计的“发明权”。易中天先生结合了历史各种原因:1、诸葛在城楼上弹琴你听得一清二楚,找个人将他射下来可好?2、你不打他,;围他那么个三四天,看他想干什么不也能够吗?从各种原因分析,诸葛的空城计是假的。
而曹操的空城计是真的,那是因为有一天他自我出门收麦子,吕布突然将军队开到他的城下,曹操一急,让他的家属在城楼上站岗,吕布一看这莺歌燕舞、娇声嗲气,再看见旁边有一个幽深的小树林,想曹操这老贼肯定把军队藏在小树林里了,于是撤回了自我的军队。而第二天来,曹操还真的把伏兵埋在了树林里!易中天先生讲得惟妙惟肖,逗得我眼泪都笑出来了。
易中天嘴里的帅哥周公瑾,一米八四的诸葛亮,少年英雄孙策,我都难以忘怀。
《品三国》读后感篇四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光明似乎不舍昼夜地在我们身边流淌,或幸福地包裹着我们,或欢欣地在我们身旁腾跃,或就在你的掌心凝眸注视着你。许多人视若无睹,因为光明仿佛如此地廉价和唾手可得。然而,对于在过去30年的岁月里经霜沥雨的阿富汗妇女而言,光明是奢侈的,它永远在“屋顶之上”,在“墙壁之后”,近在咫尺地于睡梦中,远在天边地于现实里。这样令人心痛的生活,日复一日地摧残着她们的心灵,她们怀疑、愤怒、委屈、恐惧、自卑,她们逆来顺受、心存期望、孤注一掷……
胡赛尼在《灿烂千阳》里展示了阿富汗30年历史的揪心记录,一部关于家庭、友谊、信念和因爱得救的极其动人的故事,与其说是一个国家的杯具史,不如说是一个国家女性的心灵发展史。
其中之一是私生女玛丽雅姆,有钱的父亲与其女佣所生下的孩子。私生女,这就是她一出生就被贴上的标签,是走在大街上会被扔石头的那种小孩。十五岁的生日愿望仅仅是想去父亲的电影院里看一场电影。而这个愿望让她失去了一切。父亲没有如约来接她,她违背母亲的意愿下山去寻父亲,而他不肯见她,她在外面等了一夜,被送回家的时候发现了已自杀身亡的母亲。
随后几天内被父亲的其他妻子迅速嫁掉。嫁给喀布尔四十多岁的鞋匠拉希德。十五岁的纯真少女,眨眼间,失去了父亲,失去了母亲,失去了童年,失去了一生。初嫁之时,玛丽雅姆还算幸福,至少她是这样认为的,至少偶尔还能得到丈夫的温情,可是连续七次流产之后他所能应对的仅有丈夫那不知何时会降落在她头上的恐怖暴力。
而莱拉,则是小说的另一个女主人公。她有一个相对幸福的家庭,更重要的是,有一个青梅竹马的恋人。那是邻居塔里克。他能够挥舞着自我的一条假腿像骑士一样为自我的公主莱拉去作战。在战争中塔里克全家逃亡,临行前塔里克和莱拉偷尝禁果,他请求她嫁给他并和他一齐走。但她拒绝了,她想起了自我的父母,她不能自私地逃跑,尽管她很想那么做。
战火越烧越旺,莱拉父母也准备举家搬迁。就在搬运行李的时候,一枚火箭弹瞬间就让她父母双亡无家可归了。重伤中玛丽雅姆和拉希德救了她。拉希德垂涎她的美貌并无耻地买通了别人来告诉她塔里克已死的假消息,而她在发现自我有了身孕之后别无选择必须嫁给拉希德,那是塔里克的一部分。
就这样,两个不幸的女人生活在了同一个屋檐下,从一开始的水火不容,99.,到之后的如母女般相濡以沫。到最终玛丽雅姆为了莱拉和塔里克的幸福,做出了令人敬佩的、却毁灭了她一生的举动——杀死拉希德,而自我遭到塔利班的枪毙。
读完小说,真不敢想象在今日的世界上,还存在这样的角落,没有生活在那里,真是我们的幸运,当满大街的女生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时候,阿富汗妇女出门还要穿着布卡(布卡由一件完整的外套组成,它在背后拖到地面,前面的长度到臀部或上头一点,眼睛的地方有一张网纱或格子,是一种盖住全身的面纱);我们随时能够出门,而阿富汗女人出门必须要男人陪伴,否则要被惩罚;我们自由恋爱,而阿富汗女孩十五六岁就会被嫁给一个四五十岁的男人,并且,她可能是他的第二个,第三个,甚至第四个老婆。
我们在家能够当家作主,而阿富汗妇女在家承担所有家务,还要随时理解抡过来的拳头。这就是阿富汗,一个女性在其中苦苦挣扎的封闭民族,一个饱经战争之苦不能给人安全感的民族。平常,你可能会对现实产生种.种不满,可是读完《灿烂千阳》,你就会觉得我们此刻的生活是何等的幸福。
《品三国》读后感篇五
这个假期我充实了我的寒假生活,不仅做了作业,而且还阅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获益匪浅。
一六三二年,他出生在约克城的一个上流家庭里。一六五一年,他第一次离家后蹬上啦船,这次航海他险些丧命。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人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倒霉而又幸运。敢于尝试新鲜生活的鲁滨逊·克罗索。她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啊,是一个让人听了多么震惊的数字。
鲁滨逊是坚毅的人。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鲁滨逊还是一个勇敢的人。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个地方,一是:“鲁滨逊来到了一个野人岛,救下了一个被抓获的野人,并把那个野人驯服,花了三年的时间教会了那个野人说话并听野人讲他们族人的事。”我想:“鲁滨逊要从一群野人中救一个被抓获的野人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呀!并还要教野人说话,是需要多么长的时间和多么大的精力。还有让一个从来没有干过重活的一个富家大少爷吃生食,还要自己去打猎时多么大的挑战,鲁滨逊都一一克服了。”再想想我们现在的同学不愿意为家人做出一点事,在敞亮的教室里却不知道好好学习,不知道珍惜现在的青春好年华,遇到一点点挫折就放弃这是多莫大的不应该啊。二是:野人把鲁滨逊带到了自己族人生活的部落,鲁滨逊看到了这了的人都吃生食,一年四季就穿自己猎到野兽的毛皮昨晨的衣服,看到这里鲁滨逊就亲自教野人们生火,做饭,织衣服,制造武器,并叫他们识字说话。我想:“鲁滨逊是一个仁慈,有同情心的人,而且我也想到了如今社会上的一些人:因为一点小事,和朋友打起架来,搞得不欢而散;有些人看到了在街边乞求他给他一点钱的人,他们不仅没有献出一点爱心,还大骂他:“你这个脏鬼离我远点。”这是多麽的不应该啊。我们是祖国的新一代,让我们一起保护弱者,让我们献出一点爱,让世间充满爱。
读完之后,我不禁反省自己: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我又能干些什么?会劈柴?会打猎做饭?我连洗自己衣服还要让家长帮忙呢。再说了,没有一个人讲话,多孤单呀!我准会憋死的!可见鲁滨逊是多么乐观向上!我觉得人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乐于助人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有爱心、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
《品三国》读后感篇六
今日,我读了德国著名作家卡斯特纳写的《会飞的教室》一书,感受颇深。
这本书是由排练和演出话剧《会飞的教室》来贯穿整个故事情节的,全书以排演展开,经过一系列生动、感人的情节,塑造了一群聪颖、活泼、天真、可爱的少年形象:被父母遗弃、文采飞扬的姚尼,家境贫困、满腹才华的戴马亭,沉着稳重、善于逻辑的塞巴修,胆小怕事、善良真诚的邬尼和体格健壮的马提斯以及充满爱心的“正义教师”佩克,备受学生爱戴的“禁烟教师”鲍勃……。书中描述的那种浓浓的同学之情、师生之情、朋友之谊,让身为学生的我也感同身受,仿佛就在这些人物的身边。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班长戴马亭。他家境很贫困,交不起学费,每年都只能靠优异的成绩换来奖学金学习。他很随和,也很有领导力,他遇事不慌张,先冷静思考再做出决定。他以往对大家说过:“我们人穷志不穷,不会因为一时的窘迫而向现实妥协,过分沮丧。只要勇敢、坚强,就不会让别人看轻。戴马亭对同学对教师都有深厚的感情。
有一次,由于家境贫困,他的父母没有凑够钱给他买车票,他不能和他们一齐过节了,戴马亭怕他的好友姚尼看到他流泪的双颊而为他担心,所以就头也不抬地跟姚尼谈话,一点点小事也体现了朋友间浓厚的友情。还有一次,他们的佩克教师偶然提到对一个失散多年的老友的无限思念,戴马亭就把这件事记在了心里,最终帮忙教师和阔别几十载的好朋友得以重聚,在此给了他们尊敬的教师最美丽的圣诞礼物。说明了他们之间的师生之情。
戴马亭,有很多地方值得我学习。例如:他做起事来有条不紊;他不畏艰辛、不怕困难;他临危不惧、遇事不惊善于思考。可是我呢有时候做事东一榔头西一棒;一遇到困难就容易打退堂鼓;当遇到危险就十分紧张,头脑就乱了,手忙脚乱的,做不好事情;有时比较冲动,没有冷静的思考就盲目地下结论,所以,我在同学们心中的威信也不是很高。这些方面都是我需要向他学习、改善的。
《会飞的教室》不仅仅让我明白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体会到了各种真挚的感情,也让自我找到了与主人公的差距有了学习的目标,我期望能和作者一样,成为一个不畏艰辛勤奋顽强的人。
《品三国》读后感篇七
这个假期我看了很多书,其中最精彩的就是《查理九世》这本书了。
这本书讲的是:墨多多组成的dodo冒险队接到了船王亚瑟的新任务——寻找唐人街第44号商城。他们顺利的找到了商城,但是后面发生的一系列事才是最惊险的。在商城里虎鲨和扶幽
被金丝嫁衣的金丝所缠住,并被捉去了。墨多多,查理和尧婷婷决定去救他们,但是遭到这里的主人“鬼公主”殷灵的一再阻挠,无奈之下只好假意和鬼公主交朋友,再寻找时机出手救同伴。
他们在陪鬼公主去看木偶戏时,无意中触动了展厅里的壁画机关,进入机关门来到了商城最底层,这里都是巨型灵芝,下面还有数不清的虫草。但不幸的是被鬼公主的手下发现了,他们发动机关把dodo冒险队的成员全部抓起来了,在混乱中机智的尧婷婷扔给查理一个藏银耳环用来监听,查理利用自己有力的身形逃了出来,同伴们被抓进了监狱。
在监狱里他们见到了虎鲨和扶幽,但都已无计可施,只好等待救援,正在他们萎靡不振的时候,被一声巨响惊醒了,仔细一看原来是墙壁被炸开了一个大洞。原来是查理遇到了来找他们的同伴唐小翼。“见到你们真是太好了”唐小翼高兴的叫道,“快,快跑”还是尧婷婷的反应快,她一声令下,所有人都往外面跑,随之跟随唐小翼前来的狼王驱动一股红色的液体像洪水一般涌进洞口。几分钟后,他们跑出了商城,红色液体将商城彻底的封印了。
经过这一次的逃脱,冒险队员们的体能消耗都很大,唐小翼请同伴们吃完饭后,休息了一会儿,体力也恢复的差不多了。神秘的拿出了一个盒子,说是亚瑟船王送给他们的礼物,他们紧张兮兮的打开盒子,原来是一枚勇气与智慧的勋章,看到这枚勋章他们终于懂得了亚瑟船王要他们此行的目的。
看到这里我也明白了:有时候不幸会让人同情,让人卑微,但当一个人勇敢地面对不幸,甚至藐视他时,他便会变得强大。个人的力量是微弱的,但是我知道整体就是力量,团结是与他人共同合作;团结,是胜利的保证;团结,等于创造奇迹。
《品三国》读后感篇八
灿烂千阳,完美、温暖的名字,也是我如此喜爱这本书的原因之一。这个名字来源于一首美丽的诗歌——《喀布尔》:喀布尔每条街道都令人目不转睛/埃及来的商旅穿行过座座市集/人们数不清她的屋顶上有多少轮皎洁的明月/也数不清她的墙壁之后那一千个灿烂的太阳。
这部小说虽然有点沉重,却又带给我感动与一种信仰。正如作者胡赛尼所说:“尽管生命充满苦痛与辛酸,但每一段悲痛的情节中都能让人见到期望的阳光。”
这部小说让我们见证了两个女人的悲惨命运。私生女玛丽雅姆,在十五岁生日时:母亲自杀,有三个妻子的富商父亲,为了面子将她嫁给大她二十多岁的喀布尔中年鞋匠拉希德,生活在动荡年代的家庭暴力阴影下。十八年后,战乱仍未平息,少女莱拉失去了父母与恋人,被邻居拉希德所骗,为了心上人的骨肉被迫嫁给了拉希德。从此两个女人的命运联系在了一齐。
能够想象,在生命完美的年华时被迫嫁给比自我年长很多并且不喜欢的人,还要遭受那个人的粗暴对待,这样的生活必定是痛苦的。玛丽雅姆能做的就像母亲娜娜当初警告过的一样:“像你和我这样的女人,这辈子只需要学会一种本领就好了。仅有一项本领,就是这个:忍耐”。而在忍耐了十八年以后,丈夫竟然又再娶了一个更为年轻的女人回来,甚至可是说是女孩也不为过。玛丽雅姆与莱拉,同住一个屋檐下,刚开始时彼此看彼此不顺眼,水火不容,背着丈夫吵架、打架;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同样遭受丈夫残忍对待的两人,同样有着悲惨遭遇与满腔痛苦的两人同病相怜,惺惺相惜;玛丽亚姆从心里慢慢理解了莱拉这个纯真的女孩,她给予她一个母亲般的爱护。
最终拉希德的谎言戳破,莱拉的恋人塔里克并没有死!就在拉希德毒打莱拉之时,忍受了几十年家庭暴力的玛丽雅姆挥动铁锹打死了拉希德,让莱拉带着两个孩子与塔里克一齐逃到了巴基斯坦,而玛丽雅姆自我走上了断头台。莱拉则带着玛丽雅姆那份深沉的爱,以及对玛丽雅姆的爱与怀念,继续生活着。
以往,玛丽雅姆跟莱拉是多么的水火不容,可到了之后,她们相互信任,相互依靠,相互慰藉,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到最终,玛丽雅姆甚至愿意为莱拉的幸福付出生命;我想,是一种大爱,让玛丽雅姆在隐忍了这么多年、麻木了这么多年之后为了莱拉而不惜代价“挺身而出”;这也是玛丽雅姆的一种自我救赎,死亡对她来并不可怕,甚至能够说是一种解脱吧。
作者胡塞尼还展示给我们一种信仰:人们心底埋藏着关于期望的种子,无论在怎样艰难的处境,这粒种子永远不会死去,终有一天,期望会萌生出嫩绿的芽,救赎每一个虔诚的人。
玛丽雅姆跟莱拉的故事并不是一个特例,我相信在阿富汗还有千千万万的阿富汗女性同样过着苦难的生活,有着悲惨的命运;但在这样的困境里她们始终坚持着完美的品质——她们善良、温柔、多情、勤劳、朴实、忠实、忍耐、坚强。我期望她们的未来不是灰暗的,而是如一千个太阳的光芒那样的灿烂。
《品三国》读后感篇九
_岁时,曾经读过一本书——《蓝色的海豚岛》,书中一句话令我难忘:“现在的独生子女啊,家家都养着宠着,真不知以后能否自已生活”。读了这本书后,我又思考起这个问题。
这本书介绍了一位印第安少女卡拉娜的故事。在人们离开岛屿时,她为了等弟弟留了下来,开始了为期十八年的艰苦生涯。在这期间,她制作过武器,杀死、驯服过野狗,杀死过大章鱼……她在岛上经历过海啸、地震的考验,杀死了前来侵犯的野狗!她才十二岁!
我印象最深的是其中一章《建造我的新居所》。这一章节主要写了卡拉娜历经千辛万苦建造房子。“我要把这些肋骨一根挨一根竖在那里”。要知道,一个十二岁的女孩要把一些比自己还高的鲸鱼肋骨竖起来,这得用多长的时间、多长的气力来完成啊!一个十二岁的城市孩子就会半途而废,而卡拉娜却竖起了,这又得有多强的毅力、多大的勇气啊!读到这里,我对卡拉娜的钦佩之情油然而生。
这段话使我想到了我自己。我从小就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都十一岁了,衣服理得一塌糊涂,连短裤袜子都要妈妈替我“代劳”,剥个毛豆、做个作业都嫌累,更别说搬肋骨、造房子这些体力活了,相比卡拉娜,我自惭形秽。
但我也有优秀的地方,比如早上起床,我不会赖床,通常爸爸妈妈一提醒,我便会爬起来,在时间上给他们省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当东西多时,我通常会帮爸妈拎些东西,给他们减少一些体力上的负担。
现在,“独生子女能否独立面对社会”已成为当今的热门话题。造成这话题点击率频频上升的原因不仅有孩子的因素,也有家长的因素。希望未来我们能携手共进,让这个话题成为历史!
《品三国》读后感篇十
狄更斯的这部《远大前程》经典小说很有魅力,既风趣幽默又寓意深刻,好看易读而又令人感概良多,就如品了一杯好酒,历久弥香,回味无穷。书名为远大前程,实际却是一场真实发生而又破灭的幻梦,是主人公皮普的一场华丽旅程,从雾气弥漫、沼泽遍地的英国乡村质朴生活到繁华都市伦敦的五色斑斓,最终回归乡村,这场幻梦却让皮普对生活有了更深的认识,也让我们读者有了更多的感触。
小说分为三个阶段:幻梦前,幻梦中,梦破灭后。
幻梦前,主要是讲的社会环境加之人的意识的萌芽,异常是在那个年代英国根深蒂固的阶级意识下,小皮普开始只是一个有些胆小、心思单纯的孤儿,跟着经营铁匠铺性格暴躁的姐姐和心地善良的姐夫乔一齐生活,认为自我的未来就是继承姐夫的铁匠事业。但自从亲戚潘波趣带他走进镇上的孤僻富豪赫香薇小姐的那座庄园,并认识和他同龄的美丽养女艾思黛拉之后,异常是对艾思黛拉的爱意使得皮普的心境开始发生变化。
而狄更斯对这变化的发生发展从语言、动作、心里等方面的描述让人回味无穷,比如书中写道:我之后也曾不止一次地尝到过一种滋味,觉得一时间仿佛天上落下一块厚厚的帷幕,盖没了人生的一切乐趣和美妙的幻想,使我百无聊赖,仅有浑浑噩噩耐着性子度日。
记得之后有一段时间,我常常在星期天黄昏站在教堂公墓里,看夜幕降落,拿我自我的前程跟那一片寒风萧瑟的沼地景色相比较,觉得两者倒颇有些类似之处:一样单调、一样低下、一样看不见出路、一样是浓雾弥漫、大海茫茫。英国乡村的那浓雾一向在书中反复出现,有时消散一些,有时又弥漫更多,就如皮普的前程,看似暗淡却突然有了转折,看似光明却又危机重重。
一个突然从天而降的消息改变了皮普,让他走进了繁华伦敦,走进了这个美丽的幻梦。幻梦中的皮普在这外界环境影响下内心的挣扎更加激烈,比如回老家去看望过他误以为给她遗产的赫香薇小姐后,却找借口不去看望给他温暖和爱的姐夫乔和朋友毕吉!这些种.种无不在他的内心挣扎中,但挣扎之后更多的却是走偏了。虽然我们在他的挣扎和朋友赫尔波特中能看到皮普本质上善的一面,可是一些不好的品质在皮普的身上渐渐呈现,挥霍无度、瞧不起自我原本的家人和故乡、对虚荣的上流生活的迷恋。
就在这时,那个雨夜中,渐渐沉沦在伦敦所谓的上流社会奢华生活中的皮普却被命运给了他当头一棒,原先一向以来资助自我的并不是赫香薇小姐而是以往帮忙过的逃犯浦俄洛斯。这一棒突然而剧烈,让皮普渐渐清醒于自我的生活,认清自我的现实,也让他感觉到欺骗(赫香薇)。
而在认识到自我的金主之后,狄更斯的描述,对于皮普对浦俄洛斯感情由厌恶到感激的逐渐变化也很有意思,一点一点的变化,内心的波动,而筹备逃跑那一段则是小说中难得具有戏剧效果的紧张戏码,在最终逃跑的湖上,浦俄洛斯对皮普说:“我们谁说得上过几个小时会是怎样个光景呢?正像我撩得起这把河水,却看不见河底一样,可是,河水我抓不住,时光我也留不得,诺水从指缝中漏掉了”,这段话既暗示了逃跑的失败,也证明了皮普这远大前程是一场幻梦,而更多的是对命运对时光的感叹!
遗产消失了,浦俄洛斯也因为受伤在审讯前去世了,心中的爱人艾丝黛拉嫁给了自我厌恶的人,一切就如黄粱一梦,转眼变为泡影。而这时候帮忙自我的还是那个善良的乔,而现实的一切加上这份爱使得皮普在内心挣扎中,在对与错中认清了方向,回归本质的良知。在回到那改变自我生活、此刻已经变为废墟的庄园中,他见到了同样被生活历练的艾丝黛拉。“我牵着她的手,和她一同走出这一片废墟,当年我一次离开铁匠铺,正是晨雾消散的时候,如今我走出这个地方,夜雾也渐渐消散了。夜雾散处,月华皎洁,静穆辽阔,再也看不见憧憧幽影,似乎预示着,我们再也不会分离了”,这是全书的结尾,雾的意象也在次出现,这一次是散开,但和多年前离家的夜雾散开不一样,这一次看见了皎洁的月华,看得更清晰更明亮,很喜欢的一个结尾。
这本书除了写主人公这一场幻梦之外,几个配角人物也令人印象深刻。比如:法律顾问贾格斯,每次在处理完一件工作上的案件后都要洗手,仿佛怕被这案件给玷污了。还有他的助手文米克,在工作上灵活严肃冷静,而在生活中却趣味幽默,他那设计别致精妙的家就是他的世外桃源,而他把工作和生活划分得如此的彻底让人惊讶。当然,赫香薇小姐那座幽暗的庄园,那永远停滞的新娘打扮在她死白而日渐衰老的皮肤衬托下令人感到惊悚,布满灰尘和虫子的新婚餐桌,想必也印在了读者的脑中。
跟着皮普一齐经历了这一场幻梦,这一切的喜怒哀乐,我的眼前是英国乡村的浓雾和沼地,渐渐的这浓雾化开了,散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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