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专业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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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专业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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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是我们生活中最宝贵的财富,每个人都应重视它。总结要突出重点,突出所总结的核心内容,不要过分罗列和泛泛而谈。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优秀总结范文,供借鉴参考。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一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镇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县行政辖区内,冶金地下开采矿山的采区、井巷和尾矿库所发生的透水、冒顶、片帮、中毒窒息、溃坝等重大事故;露天采石、采土、采砂矿(场)所发生的爆炸、坍塌、山体滑坡等重特大事故。

1.3应急救援工作的原则。

应急救援,以人为本;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集中力量;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2预案启动条件和程序。

凡发生一次死亡1-2人(含失踪)或危急1-2人生命安全或15-3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重特大非煤矿山事故,启动本预案。发生未达到上述条件非煤矿山事故的,由县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发生地乡镇政府按照本级预案采取应急救援措施。

省、市属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应立即分别向县政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企业主管部门报告,县属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应立即向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立即将事故情况向县政府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和地点,事故类别、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报告后,根据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确定响应级别,发布启动命令,落实救援任务。

事发地乡镇政府和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应急救援命令后,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3.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由县政府主管安全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县安全监管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工商局、监察局、环保局和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县安全监管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工商局、监察局、环保局、水务局、卫生局、财政局、经贸局、商务办、交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县总工会、县气象局、县供电局、人寿镇安公司、镇安电信公司、乡镇政府和事故发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组成。

3.2应急救援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组织、协调、指挥非煤矿山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全面准确地了解事故灾难的各种信息资料,分析把握事故灾难的发展变化趋势,及时做出应急救援有关事项的决定,并及时将事故救援情况报县政府和县安委会。

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安全监管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县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安委会相应单位组成。

(1)综合协调组:负责综合协调。由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县安全监管局、县公安局组成。

(2)现场抢救组: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由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县安全监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公安局、县经贸局、县环保局、县电信局和矿山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3)技术保障组:负责技术支持。由县安全监管局、县国土资源局及矿山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4)后勤保障组:负责物资保障。由县财政局、县发展计划局、县商务办、县交通局、县经贸局、县电力局、县气象局、县电信局、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组成。

(5)医疗救护组:负责人员救护。由县卫生局、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组成。

(6)警戒疏散组:负责现场警戒人员疏散。由县公安局、县交通局、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组成。

(7)信息发布组:负责救援信息发布。由县委宣传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人员组成。

(8)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善后。由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组成。

3.3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事故发生地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乡镇非煤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调动力量迅速组织抢险救援。

(2)县安全监管局负责全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抢险救援综合协调组织管理工作;组织专家赶赴事故现场,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针对事故类别和灾害程度制定相应的抢险救援方案,防止事故扩大;对事故有关情况进行汇总,经指挥部审查同意后,发布新闻信息;组织、检查乡镇和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演习和演练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以及重大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并提供现场应急救援所需的相关地质资料。

(4)县水务局负责现场应急救援防水工作以及技术支持。

(5)县卫生局负责事故现场伤员抢救,安排有关医院组织急救车辆和医疗器械,提供急救所需药品;负责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

(6)县环保局负责事故现场污染防治、环境监测,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

(7)县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消防、交通管制等工作,确保抢险救护道路畅通;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处理事故现场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根据事故类别和性质及时调动警力参与抢险救援;参与事故调查;配合有关部门核查死亡人数、姓名和身份,协助事故单位通知死亡者和伤员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

(8)县商务办、县发展计划局、县经贸局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援物资保障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9)县交通局、县经贸局负责组织协调所需要的抢险救助交通运输保障。

(10)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县总工会负责指导协调群众转移、安置、善后处置相关事务。

(12)县委宣传部负责应急救援相关的信息发布和媒体接待工作。

(13)县气象局负责气象服务,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湿度、气压和雨量等气象信息。

(14)县财政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资金的保障工作。

(15)县供电局负责事故发生区域供电的应急处置。

(16)县电信局负责事故发生区域的通迅应急处置。

(17)县工商局负责对发生事故单位营业执照合法性的审查及处理工作。

(18)人寿镇安分公司负责对投保事故单位的紧急理赔工作。

县级其他部门根据应急救援需要承担相应职责;乡镇级政府及县级各主管部门按业务分工承担相应职责。

有关乡镇政府和事故发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应及时向指挥部提供事故现场全面情况和相关地质资料、图纸等;迅速集结本地抢险救援力量进行自救;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指挥机构,充实救援力量,保障救援工作有效开展。

3.4技术专家组。

3.5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矿山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非煤矿山企业的应急救援队伍、公安消防大队、社会力量和志愿者队伍及其他有关救援力量。

4应急救援行动。

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指挥部的指示,通知有关单位、救援队伍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参加应急救援。被抽调的单位、救援队伍和专家应当服从指挥调遣,积极参加抢险救援,不得拖延、推诿。

4.2紧急处置。

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召开各成员单位、救援队伍负责人专家联席会议,通报事故初步情况,在专家协助下制定应急救援实施方案,组织、指挥救援行动。

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救援需要,协调、调集相应的救援设备、器材和安全防护装备;深入事故区域抢救伤员,运送遇难者;在专家指导下对涉及的矿(场)、井巷、尾矿库设施进行维护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4.3安全防护。

根据需要设立现场急救站,开展现场医疗急救;现场应急救援人员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4.4信息发布。

(1)明确危险源的管理范围、责任和要求,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危险源监控和管理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

(2)依据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对全县非煤矿山危险源实施分级监控和管理。对省、市、县属非煤矿山的冶金、采石矿山企业,由企业会同主管部门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其它类矿山,由各乡镇政府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进行监控和管理。

(3)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检测检验机构开展测试,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危险源,要按规定时限上报检测检验结果。

4.5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后,经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5事故后期处置。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县总工会和当地政府会同事故发生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做好事故遇难者和伤员的补偿、治疗和家属安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部门筹集资金和物资,搞好灾后重建。

县安全监管局、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事故发生单位主管部门依据事故调查程序规定,开展事故调查,必要时邀请检察机关参与。按规定时限提交调查报告,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具体措施。

认真总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和教训,进一步修订、完善事故预案。

6事故预防和监督管理机制。

6.1事故预防。

非煤矿山企业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要指定专门人员和机构负责管理,并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掌握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了解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抓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2)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严格按照规定作业。

(3)对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巡回检查,随时掌握动态变化情况,一旦发现不安全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配备充足、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工作,每年应组织1-2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学习和演练。

6.2监督管理。

各级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事故危险源进行监控和管理。6.3应急救援演练。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督促企业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根据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7附则。

7.1奖励与责任追究。

在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给予奖励;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失职、渎职的,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安监局负责解释。

7.3预案实施时间。

应急救援指挥部按照《镇安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对外发布新闻。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二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企业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最大限度减轻事故的危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单位实际,针对站场内安全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1、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站场内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实行安委会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分级管理、各司其职。

3、挥部办公室设车站(电话7834656,办公室主任罗晋平或783,办公室主任林**)办公室主任负责上传下达,及时收集信息、沟通与外界的联系,合理安排人员对现场的保护和伤者的抢救工作。

2、事故报告和现场救援处置。

3、对隐瞒、谎报、故意缓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和当事人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事故调查处理。

1、站场安全事故发生后,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组织启动本预案;

2、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和单位如不履行职责甚至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汽车站。

20**年1月1日。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三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我们应该怎么编制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建设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精选,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浙江yingchao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施工的各类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确定:

1、本预案所指重大事故是指:

(3)性质严重、影响重大的其它事故。

2、本预案所指的特大事故是指:

(2)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凡浙江yingchao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工程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工程项目部)必须立即向公司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科长、工程相关分公司负责人及工程负责人报告。公司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科长、工程相关分公司负责人及工程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调集力量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护,同时应将事故信息立即报告工程所在地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若为公司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在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后,事故发生单位(工程项目部)必须配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科及有关负责人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按上述所列程序和部门逐级上报;若为公司分承包的建设工程,事故发生单位(工程项目部)应主动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重特大事故报告工作。

重特大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公司协助事故发生单位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立即组织力量对事故现场实行严密保护,防止随意挪动或丢失与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资料等,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写出书面记录,采用拍照或录像手段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和物证。

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公司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科长、工程相关分公司负责人、工程负责人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加强指挥工作,协调有关力量,对重大问题及时作出决策。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迅速到达现场开展工作。

处置程序:

1、由总指挥委派现场指挥长组织现场指挥机构;

2、根据部门职责及灾情,迅速调集力量,建立现场抢险救护工作组织;

3、迅速开展抢险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4、做好情况通报;

5、开展事故调查。

(一)救援工作领导

建立浙江yingchao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________________

副总指挥:________________

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职能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指挥部职能:

(2)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3)及时向现场派出指挥班子,并确定现场指挥最高负责人;

(4)掌握汇总有关情报信息,及时作出处置决断;

(5)负责对重特大事故救援工作的指挥调度,调动有关力量进行抢险救护工作。

(6)组织做好善后工作,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

(二)现场处置机构设置及职能

公司工程建设重特大事故指挥部根据现场需要派出现场指挥部。

指挥长:由总指挥根据事故类型指派分管副总经理担任。

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事故发生单位领导担任。

现场指挥部下设专业抢险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和预备机动组。

现场指挥部职能:

(2)迅速抢救伤员,采取控制事故险情蔓延扩大的有效措施;

(4)具体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按照指挥部指示,各相关科室和救援单位应召集足够人员,调集抢险救援装备器材物资迅速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各自职责分工开展抢险救护工作,并由现场指挥长指定各组长单位。

(1)专业抢险组:主要任务是查明事故现场基本情况,制定现场抢险方案,明确分工,迅速组织灭火、打捞、工程拆除、矿井打道、挖掘坍塌建筑物土石方、关闭危险泄漏源,安全转移各类危险品等抢险行动,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伤亡损失。

(2)事故调查组:负责查清事故发生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分清事故责任,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

(3)善后处理组:负责做好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思想稳定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4)预备机动组:由指挥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长调动、使用。

(5)在开展抢险救治过程中,应注意组织协调各种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1、做好事故情况通报工作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指挥部要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迅速将事故灾情及抢险救治、事故控制、善后处理等情况按分类管理程序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上报,并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逐级传达到现场指挥领导和参与事故处理的人员。

2、事故调查处理

事故现场调查组要抓紧时间做好重、特大事故的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工作。上级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如实汇报事故调查初步情况,提供相关调查取证资料,并根据上级调查组要求,按照行业对口关系,专职负责分工,抽调力量,协助进行深入调查取证工作。

附件:公司重特大事故抢险队

编制单位: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公司重特大事故抢险队

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质量安全重特大事故抢险队:

队长:________(建筑)电话:________________

(土石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

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在编抢险人员____人,以各分公司的电工、焊工、起重司机、架子工、驾驶员、安全员等持证人员为主。

装备器具:

大型装备:配有自卸车___辆、载货汽车___辆、装载机___辆、铲车___辆、挖掘机___辆、16t汽车吊___辆。

小型器具:配有千斤顶、冲击钻、应急灯、污水泵、高压泵、云梯等。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四

为了降低火灾事故发生时,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减少经济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第393号令之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场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触电事故。

总指挥:

副总指挥:

通信组:行政部、品管部。

引导组:仓储部。

抢救组:四氢车间、糠醇车间、维修车间。

救护组:经营部、行政部。

善后处理组:企管部。

四、职责。

1.总指挥:(事前)审批“应急救助预案”,保证训练计划的实施与完成;(事中)指挥全面救助工作;(事后)组织有关人员协助上级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

2.副总指挥:(事前)组织编制“应急救援预案”;(事中)协助总指挥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进行;(事后)协助总指挥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并写出内部调查、总结报告。

3.通信组:(事中)负责事故发生期间的通信联络工作,安排有关人员详细记录领导的指示及与有关部门、人员联络的情况。

4.引导组:安排有关人员在主要路口,引导专业救援车辆及人员,使其顺利到达事故现场。

5.救护组:(事中)按总指挥的要求,指挥有关人员对事故现场伤亡进行救助,及时护送伤者到附近医院进行治疗。在专业救护人员到来后,按其要求协助伤、亡者进行救助。

6.善后处理组: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伤亡者家属进行安抚和理赔工作。

五、触电事故规模的划分。

1.小规模触电事故:没有施工人员遇险,不能发生二次触电事故。

2.中等规模触电事故:遇险人数二人以上,不能发生二次触电事故。

3.大规模触电事故:施工人员遇险人数二人以上,有二次触电的可能。

六、抢险要求。

1.触电事故发生后,由维护电工立即切断电源,防止抢险过程中发生二次触电事故。

2.小规模触电事故,由项目部报急救中心或直接将遇险者送往医院抢救。

3.中等以上触电事故,在项目部组织抢险的同时,立即上报公司安全部。

七、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1.事故发生时,如总指挥不在现场,在总指挥返回前,由副总指挥代替总指挥主持灭火工作。如果个别小组长不在现场,在组长返回前,按组员排列顺序,由本组成员代替组长组织灭火工作。

2.生产部任何管理人员有责任在接到火警报告后,在第一时间通知总指挥、安全员及通讯组成员。

3.触电事故发生后,现场的综合部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判断坍塌规模、制定抢救方案、组织人员抢险。

4.属于小规模触电事故综合部可自行进行抢险。

6.通讯组工作程序:

6.1立即通知项目部相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场。

6.2立即报告公司安全部。

6.3如事故中有人受伤较重,通讯组长应立即向市急救中心报警。

7.引导组工作程序:

7.1引导组长在项目部办公负责引导工作,并准备接受总指挥交给的新任务。

7.2引导组成员,分别指挥有关人员在xx街(路)与xx街(路)交口,迎接并引导消防车辆(救护车)进入火警现场。

8.救护组工作程序:

8.1救护组长负责将救火现场的伤员情况及时通知总指挥。

8.2救护组成员负责对轻伤员的伤口进行简单包扎及对重伤员的看护,并及时转交救护医生。

9.善后处理组工作程序:

9.1立即了解遇险人数、家庭、伤亡等情况并及时登记。

9.2安排人员照顾被抢救的遇险人员,安抚遇险人员家属的情绪。

9.3通知遇险人员家属,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遇险人员善后事宜。

10.其他要求:

10.1触电事故发生后,本预案组织机构中各小组应同时启动救助工作程序。

10.2总指挥在接到报告后,必须亲临现场指挥,协调抢险、救援工作。

10.3组织机构全体人员必须通力合作、全力以赴,玩忽职守者将由政府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0.4由项目经理安排有关人员调查事故原因,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并将结果上报公司安全部。

八、应急联系电话:

九、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五

为了及时有效地做好各类突发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和《xx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新政发[20xx]40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街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工作原则和特大安全事故分类。

1、应急救援工作原则是: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方积极配合,运转协调有序,快速作出反应,妥善进行处置。

2、特大安全事故分类:(1)火灾事故;(2)道路交通事故;(3)建筑质量事故;(4)爆炸事故;(5)矿山安全事故;(6)大型活动突发意外事故;(7)严重食物中毒事故。

二、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1、成立街道办事处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其主要任务是对各总支、村、街直各有关部门执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协调作战,共同完成预防和处置任务。

指挥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分管政法负责人、街人武部部长担任,成员由街道办事处党政办、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精神文明办公室、教育办公室、水利站、林特站、财政所、派出所、工商所、电站、交管站等部门负责人及事故发生所在总支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成员兼任,成员从办公室及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其主要职责是传达指挥部的指令,负责召集协调应急处理专业组的统一行动,及时了解、掌握事故处理进度,向上一级指挥机关报告工作。

1、专家组。按涉及到的特大安全事故由办公室及时联系区公安消防、公安交管、国土资源、质监等部门专家组成,按照专家意见预测事故发展趋势,提出的`抢险救援应急处理对策,指挥部进行科学决策。

2、伤员抢救和事故抢险专业组。由卫生院、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武装部、事故单位以及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和安保队员组成,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对现场受伤人员的救助、控制和稳定事故现场。

3、交通运输保障组。由街办公室、交管站等部门的负责人负责。主要任务是联系相关车辆,运送抢险救援人员,物质器材和伤员,交管部门负责道路畅通,并对相关道路依法采取道路交通管制等特别措施。

4、现场保卫组。由派出所、司法所、武装部及事故单位保卫人员组成。其任务是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落实特种物质的保卫。

5、电力供水保障组。由供电所、水厂负责人组成,负责保障现场供电、供水。

6、生活保障组。由事故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保障参加救援人员的饮食、饮水供应及提供休息场所。

7、家属安置组。由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公安派出所、卫生院、街工会、妇联、事故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做好事故人员家属的解释、安抚工作。稳定家属情绪、应付突发情况,并安排好家属生活。

8、现场监测疏散组。由公安派出所、卫生院、保安队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有毒有害物的特大安全事故现场的监测,以及现场周围人群的疏散。

9、宣传报道组。由文化、广播站负责,统一报道事故及抢险救援情况。

10、事故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公安派出所、街工会、民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配合上级机关对事故遇难者的善后处理。

11、后勤物质保障组。由财政、供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提供抢险救援急需的奖金、各类器材、物资。

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街道安全生产办公室报告,安办立即向街道办事处主任及分管负责人报告。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报告后,按照区政府领导指示,根据预案要求迅速成立应急处理指挥部。各有关人员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施救。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按应急处理预案的分工迅速组织本部门的抢险救援人员,抢险。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六

1、早预防。即要求学校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及后勤服务工作,坚持以法办事,规范操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学校的各种消防隐患。

2、早发现。即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检查制度,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早报告。即要求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通报信息。

4、早救治早隔离。即要求执行谁发现谁首先受理的制度,发现消防事故,立即招呼就近人员,控制局面,最大努力阻止火灾的进一步发展;发现伤情或病情,立即组织人员送医院救治。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组长职能:。

尽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2、副组长职能:。

(1)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办公室报告情况。

(2)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人员投入工作。

(3)密切配合消防、医疗等机构对事故进行处理。

(4)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部门的有关指示。

(5)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

3、现场控制人员(x、x及各班主任)职能。

(1)控制现场,维护秩序,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2)组织班主任管好各自的学生。

(3)尽早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资料。

4、后勤保障人员(x)职能:。

(1)做好医疗救治、现场控制等工作的联络和后勤支援。

(2)做好上级来人和家长的接待,必要时为上级工作组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1、发生火灾时,现场教师马上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

3、在向学校、教育局领导报告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

6、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校园起火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仔细的调查,记录在案,写出书面报告向教育局汇报。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七

第三条本预案所指的重特大险情(事故)是指:造成一次性死亡(失踪)3?5人的水上交通事故,或一次性遇险人数为3?10人的险情。

第四条造成一次性死亡(失踪)5人以上,一次性遇险人数10人以上的水上交通事故或险情,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应报市政府启动《佛山市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应急救援。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八

(四)科学分析,措施果断;

(五)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第二章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区政府设立的水上应急救援指挥分中心(以下简称指挥分中心)是本预案的最高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区长担任总指挥,负责统一指挥全区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的应急救援。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区府办主任(副主任或区长助理)、区安监局局长等担任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其它指挥工作。指挥分中心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南海海事处、区交通局、安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环保局、港航管理局、卫生局、民政局、农业局、财政局、经贸局、劳动保障局和有关镇(街道)的领导组成,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开展工作。

第七条指挥分中心职责。

第八条指挥分中心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南海海事处。南海海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区府办、安监局、公安分局、交通局和环保局的领导组成。

第九条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二)负责24小时水上险情(事故)应急值班;

(五)负责指挥分中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的日常运作及监督管理;

(六)及时办理指挥分中心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七)及时向区政府和上级海事部门报告险情(事故)救援有关情况;

(八)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等工作;

(九)做好险情(事故)的原因分析;

(十)组织召开事故现场分析会。

第十条根据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需要,指挥分中心有权紧急调度指挥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120急救中心、环保、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或单位;紧急调度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险情(事故)现场进行封锁。

第十一条指挥分中心设立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指挥长由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南海海事处、区交通局、公安分局和消防大队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担任。

第十二条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一)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核实事故的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指挥分中心报告抢险救援工作情况;

(三)组织划定事故或遇险船舶、设施现场范围、临时停泊区;

(四)实施交通管制及其它强制性措施。

第十三条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根据指挥分中心的指示,负责召集参与应急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制订现场的具体救援方案;负责组织成立现场水上交通管制、险情(事故)调查处理、抢险救助、善后处理和后勤保障行动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急救援的工作职责。

(八)农业部门:参与险情(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指挥中心做好有关工作;

(九)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报道;

(十)通信部门:负责组织通讯队伍,保障救援的通讯畅通;

(十一)相关单位:接受指挥分中心指令,迅速安排拖轮、汽车渡船、浮吊等救助船舶和潜水员赶赴现场参与救援行动。

第十五条各行动组的工作职责。

(五)后勤保障组:由经贸、交通和相关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的交通工具,并随时听从指挥分中心的调遣;负责伤亡人员运输和急救处理;负责陆路交通组织;负责搜救工作生活保障;负责搜救工作需要的紧急物资采供,并保证质量,及时运送到位。

第三章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

第十六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应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好水上交通险情(事故)的预防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区政府建立水上应急救援分中心,纳入市政府应急救援体系。

第十八条根据本预案的职责要求,各有关部门应掌握救援设备、物资的供应渠道及供应量,在险情(事故)发生后能及时调度,以保证应急救援的需要。

第四章险情(事故)报告程序。

第十九条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或船舶、人员必须做到:

(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二)立即拨打110或12395报警;

(三)及时报告险情(事故)的内容:

1.险情(事故)发生的船舶或设施的名称、时间、地点;

2.险情(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

3.险情(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和种类;

4.险情(事故)抢救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与处理的相关事宜;

6.险情(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和联系电话。

(四)严格保护险情(事故)现场。

第二十一条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险情(事故)报告后,应向上一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接到报告的各有关单位依照本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力量对险情(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及时报告调查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控制险情(事故)。

第二十三条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发生后,险情(事故)船舶、设施的所有人或现场人员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组织全方位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

第二十四条险情(事故)发生后,指挥分中心采取必要措施有效控制险情(事故)时,应根据险情(事故)性质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由指挥分中心总指挥或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五条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区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本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指挥分中心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

第二十六条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和配合。

第六章应急救援的保障。

第二十七条指挥分中心所需的水上险情(事故)应急救援专项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

第二十八条各镇(街道)应强化水上交通险情(事故)应急救援器材,提高器材的科技含量,保证应急队伍必要的经费支出,为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物质保障。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配合、不协助事故调查的。

第三十条在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玩忽职守或临阵逃避、擅离职守的;

(二)不听从指挥的;

(三)有失职、渎职行为的;

(四)妨碍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

第三十一条在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发生期间,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参加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的工作人员,应按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工作。

第三十三条指挥分中心(办公室)、现场指挥部各成员,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在位时,由继任者或临时负责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九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卫生健康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传染病以及中毒事故对项目职工的危害,并在一旦发生中毒、传染病事件时能够当机立断,采取有效措施和及时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疫情蔓延,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及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中毒、传染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深圳市波顿科技园一期、二期工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茶光路,本工地研发楼(二期工程)共有地下室二层,a栋塔楼地上结构25层,高度为113.3米,b栋塔楼地上21层,高度为96.8米,其中裙楼3层,总建筑面积94705m2,其中地下室19820 m2,,地上:74885 m2。一期厂房工程包括烟用香精(一)车间3127 m2、烟用香精(二)车间1312 m2、咸味香精车间1691 m2、动力车间725、普通仓库677 m2、危险品仓库677 m2、消防水池及泵房661 m2。一期厂房工程总建筑面积8877 m2。本工程在施工高峰期施工人员可达到600多人,为了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和提高职工的生活品质,本工程生活区配备了完善的职工生活配套设施,食堂、宿舍、厕所及活动场所均按要求设置,并有专人管理,项目部将把预防中毒、传染病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长期坚持不懈的开展。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

组 员: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队

队 长:

队 员:

三、应急预案内容

1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传染病,中毒事件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切实保障项目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疫情的扩散,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项目部在发生传染病和中毒事件(包括甲型流感、重大疫情、食物中毒等)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做出应急准备与响应。

3 应急组织职责与日常防治管理工作

3.1应急组织职责

3.1.1项目部成立防治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3.2日常防治管理工作

3.2.1 对可能存在病原体的外环境加强管理和整治,制定具体措施落实到人,定期(冬季每月一次,夏季每星期一次)对生活区、食堂、厕所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扫。对容易滋生蚊、蝇、蟑螂、老鼠等有害生物的场所在清扫的同时,还应采取灭蝇、灭蟑螂、灭老鼠的措施,坚决杜绝卫生管理上的空白。对食堂、宿舍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应进行不定期空气消毒,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

3.2.2、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加强工地食堂卫生的管理,食堂操作员工必须全部持有健康证,食堂配备消毒柜、紫外线防蚊虫设施,生熟食品分开加工、储存,每天开伙前必须对工作场所进行清扫,严防肠道传染病(食物中毒)的发生。

3.2.3充分利用宣传栏、班前活动、安全教育会议等形式加强对项目职工(特别是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健康知识教育宣传,增强他们的卫生防病意识和食堂工作人员的职业责任感。并劝导职工尽可能在食堂用餐,不要食用“三无”食品。

3.2.4职工中若发现有发热、畏寒、头痛、全身酸痛、腹疼、腹泻等症状应立即报告班组长或者项目部,项目部应同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4应急预案内容

4.1本着“科学预防、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原则,项目部防治传染病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4.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救援队成员平时在工作中要密切关注员工健康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实现对传染病的控制。

4.4做好与患者接触人员的思想工作,劝其到医疗机构进行排查患病的可能性。

4.5做好消毒灭菌(病毒)工作。

4.6发生食物中毒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拨打120等急救中心电话,详细告之中毒情况、中毒发生时间、中毒主要症状、中毒的人数等,并由应急救援队进行现场简单救治。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

4.7如医疗机构急救车辆不能迅速抵达现场,后勤保障部门应当及时调配车辆,尽可能按照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以最短时间送至医院救治。

4.8中毒事件发生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秩序的维持,控制可疑人员,必要时对中毒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并立即报告公司,由公司向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汇报。

4.9中毒事件发生后,后勤保障部门应当对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原料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柜)等待调查人员查验,禁止继续食用和擅自销毁;食堂要追回售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厨房、售菜台等可能的中毒现场予以控制;在卫生部门专业人员达到后,积极配合专业人员对中毒事件进行调查。

5 事故后处理工作

5.1如食物中毒、传染病事件属于人为失职造成的责任事件,项目应急救援小组要配合公司和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人。

5.2以书面形式写出报告,包括发生事件时间、地点、中毒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原因等。

5.3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5.4组织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5.5向所有人员宣读事故结果,及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6.1公司值班电话:

6.2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台州市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黄岩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体预案》,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境内发生的各类化学品事故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以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充分准备,快速反应;科学决策,措施果断;降低影响,减少损失;平战结合,军民结合。

2.1指挥机构

2.1.1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

成立黄岩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2办事机构

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

2.3事故现场指挥部

主管安全领导担任总指挥,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指挥、协调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核实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及时向市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现场抢险救援工作情况;收集、提供有关危险源分布、人员疏散、指挥网络、救援程序、防护设施分布、救援物资保障、危险物品特性等信息资料。

2.4事故现场救援专业组

区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1)危险源控制组

(2)伤员抢救组

(3)灭火救援组

(4)安全警戒和疏散组

(5)物资供应组

(6)环境监督组

(7)专家咨询组

3.1应急响应

(1)发生化学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及时报告区安监、公安、消防、环保、卫生、交通、质监等有关部门和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2)区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工作。区安监、公安、消防、环保、卫生、交通、质监等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3)发生重特大化学事故或区政府确定化学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应立即向市指挥部报告,请求给予支援。

(4)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建立子预案,子预案包括相应的预防程序、准备程序、基本应急程序、专项应急程序。

3.2应急结束

在应急救援程序(包括各子预案)实施完毕、各项应急救援行动结束、事故影响消除后,由区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3.3后期处置

应急响应行动结束后,事发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继续做好事件的监控工作,协助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及时做好事件发生、发展、响应、处置等全程的分析、评估和总结,有关部门要认真查找原因,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4.1通信保障

4.2资金保障

4.3治安保障

4.4医疗卫生保障

4.5运输物资保障

5.1宣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化学品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

5.2培训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各级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应急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处置化学事故的能力。

5.3演练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本级化学事故的要求,定期组织不同类型化学事故应急处置的实战演练,发现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化学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5.4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化学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1制定与管理

本预案由区安监局制订,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区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本预案,制订相应的预案。

随着化学事故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应急机构的调整,区安监局会同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定期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两年修订一次,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6. 2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十一

1.2基本情况。

汾西矿业集团多经工贸工业园区由35kv西靳屯变电站低压侧6kv直接馈出,通过地下电缆沟分5路向园区3个平台5部变压器供电。电缆规格统一采用3*185聚氯乙烯绝缘电缆敷设,最远处电缆长度460米。其中:一平台布置1台2000kva变压器,坐落于第二排平房西侧,主要供支护材料厂两个车间、污水站、备用锅炉、门卫房及食堂用电;二平台布置两台变压器,集中坐落于办公楼东侧。1#为1200kva,主要供服装厂、成套厂、风机检测车间及办公楼用电;2#为2000kva,主要供橡塑厂、锅炉房、管材厂用电;三平台2#变压器为1600kva,坐落于筛网滤布厂东侧,主要供筛网滤布车间用电;1#变压器亦为1600kva,坐落于皮带厂与南围墙之间,主要供皮带厂、供应科、西靳屯水泵及武装保卫楼用电。

1.3危险性分析。

生产停电事故、办公停电事故,可能会造成全厂大面积停电事故,影响生产安全供电、设备停转、因线路短路引发火灾等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造成停电的主要原因分为人为操作失误、设备缺陷和自然事故。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重特大供电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始终把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财产放在首位,切实加强人员的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2应急救援体系首先要科学和实用,并且要有可适应性、操作性,启动迅速,措施得力。

2.3坚持事故应急救援与预防相结合,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抓不懈。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多经工贸公司成立重大供电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供电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总指挥:总经理、党委书记。

常务副总指挥:分管副经理(生产经理)。

副总指挥:其它副经理。

成员单位:机电科、安全科、调度信息中心、行政科、供应科、武装保卫科及各生产车间。

3.2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职责。

重大供电事故发生后,分析判断事故,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处理,协调各专业小组工作,确保迅速恢复供电,督查重大供电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3.3应急成员单位职责。

各部门在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到反应迅速、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有效应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具体职责如下:

3.3.1安全科:在总指挥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组织专家组,协调成员单位救援工作,负责事故区域的现场安全监察工作,配合专业部门制定安全措施,提供安全技术支持,并做好相关记录,负责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3.2调度信息中心:负责事故发生后生产调度安排,配合专业部门制定安全措施,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3.3机电科:负责提供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和应急救援的停送电工作,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3.4武装保卫科: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负责有关事故责任人的监护工作,协助维护事故区域的现场秩序,防止发生突发事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3.5供应科: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运输工作,及时把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运送到事故抢救现场;配合突发事件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并提供疏散人员的运输工具;负责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设备。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3.6行政科:负责事故发生后各办公区域及各厂网点工作人员的调度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做好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负责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3.7各生产车间: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安全措施,负责提供事故区域现场情况,配合其他部门做好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随时服从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人员调动。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4成立现场指挥部,分管副经理(生产经理)为现场指挥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4预防与预警。

4.1建立完善供用电调度组织系统,保障通讯系统畅通,组织车间随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以便及时、准确、快捷的恢复供电,把事故灾害减少到最低程度,使系统正常工作。

4.2对园区各平台变电站、电力线路的运行应准备有充足的备品备件,确保在应急救援预案处理过程中的所需材料。

4.4要确保各部门可靠供电,要加强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信息报告程序。

5.1报警。

当发生重大的停电事故时各厂网点配电室值班员应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电力调度、机电科负责人汇报,说明停电事故的基本情况。

5.2接警。

公司电力调度、安全科、调度信息中心、配电室、武装保卫科,报警电话7562888(常务副总指挥)、7562802(调度中心)、、7562855(安全科长)、7562858(机电科长)、7562900(保卫科长)。安全科要负责记录事故时间、地点影响范围等详细情况,并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汇报。

5.3响应级别确定:重大停电事故短时间内无法恢复送电,可能造成可能出现其它重大危险源的,要立即通知总指挥,由总指挥决定启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应急处置。

6.1响应程序:事故单位在公司应急救援人员到达前,首先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自救。公司安全科、总调度室、电力调度接到总指挥命令后,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和成员单位应急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事故抢救,并保证通讯联络。

6.2处置措施:重大停电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现场指挥部要对事故原因作出初步判断,组织制定现场的抢救方案和符合现场抢救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经总指挥批准后组织实施,专业抢险人员到位后,事故单位要提供备品备件、应急物质和车辆,按抢险方案开展应急救援。抢险处理送电过程要由厂电力调度统一调度操作。

6.2.1若故障停电,执行《反事故措施及停送电程序》(见附录)。

6.2.2若停电是由自然因素所造成,不可能按停送电程序恢复供电时,立即启动备用发电机组,制定临时供电方案,优先保障保安电源。

6.2.2.1若某单位故障停电,系统送电在短时间内有一定难度时,应急指挥部下令调运兄弟单位的备用发电机到事故单位,解决保安供电电源。

6.2.2.2受事故影响的单位根据情况组织有关人员的撤离危险区。

6.2.2.3如遇异常情况无法顺利撤离时,要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汇报,制订专门的人员撤离方案和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专业组人员协助做好撤离工作。

6.2.2.4根据制定事故抢险方案,经指挥部统一协调,由专业抢险人员进行线路和设备抢修等,尽可能在较短时间内抢修完毕。

6.2.2.5事故抢修结束按《反事故措施及停送电程序》,迅速恢复供电。

6.3扩大应急:当供电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有继续蔓延的趋势时,现场情况恶化,救援力量不足时应及时请求集团公司或上级供电部门支援。

6.4应急恢复:厂供电恢复,事故处理完毕后,由现场指挥部宣布应急恢复。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事故。

6.5应急结束:重大停电事故得到彻底控制后,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公司安全科、调度信息中心、机电科联合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进行。

总结。

和评审工作。

7.其它。

事故抢险进程登记表及应急响应或演练等相关记录,要按有关要求进行记录。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十二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本项目在发生事故时的快速处理潜力,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预案。切实、认真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同时抓好班组三级教育、安全交底工作。

一、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

二、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本预案启动。(安全事故是指重伤以上的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做好安全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工作,项目部决定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负责指挥和协调处理发生安全事故时的应救援工作,保证本预案启动后顺利实施,到达抢险的目的。

(一)人员组成。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财务部:

内业部:

项目部工会:

本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应速到达指定岗位,服从指挥长统一指挥。

(二)职责范围及分工。

正副指挥长接到施工关于安全事故的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组织召开应急指挥会议,统一部署安排有关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事故具体状况,率相应部门赶到现场,参与指导或指挥安全事故现场救援和调查工作,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会议。指挥组成员负责完成指挥组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指挥组指令畅通。各成员部门职责如下:

1、内业部:

(1)本预案启动后,负责安全事故日常值班信息报送工作。接到安全事故后,立即报告正副指挥长。

(2)负责将安全事故基本信息通知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组成员,根据应急指挥组的要求,通知应急救指挥组成员参加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组会议。

(3)负责安全事故基本状况和救援进展状况的上报审查把关工作。

2、施工部:

(1)接到有关建筑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正副指挥长,并通知应急指挥组成员。根据应急指挥组的指示迅速到达现场参与指导事故救援等工作。

(2)负责将事故现场救援状况随时报告正副指挥长。

(3)根据上级应急指挥组和有关部门的指示或事故现场会的需要,组织各单位相关人员对事发地进行或技术支援。

(4)根据公司应急指挥组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配合有关单位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财务部:

根据应急指挥组的指示,负责安全事故救援期间有关资金安排工作。

4、工会:

根据应急指挥组的指示,赶赴事故现场参与指导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及救助工作。

四、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实施,建立以下救援体系。

(一)事故快报。

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抢险,并作好保护现场的工作,同时要立即将事故基本状况上报建工集团五公司。

2、事故快报的基本资料。

(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决定;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状况;

(5)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

(6)事故发生单位和事故报告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

3、事故快报应用快报形式报送,紧急状况下可用电话直接上报。

(二)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各有关部门和成员立即按照本预案的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三)事故现场具体处理措施。

事故发生后项目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应立即启动,立即采取以下相应在措施或其他有效措施进行事故应急救援,同时向公司工程部报告。

2、协调或组织有关单位、部门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人力、物力应急救援;

3、组织抢险救援、救护工作,安置受伤人员;

五、保障措施。

(一)一旦发生事故,项目部要在公司应急指挥组的领导下,迅速启动事故救援预案。项目部应立即组织力量竭尽全力救护受伤人员,做好遇难者及家属的善后工作。

(二)切实做好进场人员的三级教育,工序安全技术交底,班前活动工作。

(三)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做好预防为主工作,做到防范于未燃。

六、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

(一)生产安全事故的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本区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中,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自然因素引起,突然发生的导致严重人员伤亡的事故。按照事故状况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个性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造成死亡1-3人或人员重伤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10人的事故。

个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二)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

3、烟花爆竹事故。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单位发生的爆炸、火灾等事故;

7、特种设备事故。生产经营单位所属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起重机械等发生的燃爆、火灾、泄漏、高处坠落等事故。

七、附则。

(一)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事故类别,本预案与其他专项预案同时启动。

(二)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实施方案。

(三)本预案管理单位为区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十三

为了用心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及时组织和协调各方面救援力量,预防和减少可能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按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2、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全矿各科室、各井口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气体中毒、高温中暑、冻伤等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

二、应急组织机构。

1、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技术副矿长)。

成员:×××(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安全副矿长)。

×××(采煤技术员)×××(通风技术员)。

×××(测量技术员)×××(机电技术员)。

职责:。

(2)指挥、协调整体应急反应行动。

(3)与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组织机构进行联络。

(4)监督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

组长:×××。

组员:×××、×××、×××、×××、×××、×××。

职责:。

(1)一旦发生事故,小组成员务必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听从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挥。

(2)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抢救人员,避免事故扩大化,减少事故损失。

3、应急通讯联络组。

组长:崔九法。

组员:王俊琪、王庆、秋景军、

职责:。

确保领导小组与各应急小组间信息的及时准确传达。

4、应急医疗救护组。

组长:荣兵兵。

组员:武贵芳、荣彦成、李善忠、张建新。

职责:。

负责营救、转移事故中的受伤人员,清点事故在场人员数,核实人员受伤状况。

5、治安维护组。

组长:王春才。

组员:孙鹏飞、李永泉、梁星星、胡良玉。

职责:。

维护事故发生后的矿区治安,有计划、有步骤地疏散人员,控制事故区域人员车辆的进出。

6、救援运输组。

组长:李彦红。

组员:杨威、张变秀、荣命斌、侯建卫。

职责:。

负责事故中伤员的运输,负责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运输。

7、外部联络机构。

救护队值班电话:8083047。

人民医院值班电话:8082171。

煤炭局调度室值班电话:8083066。

事故报告一应急救援现场自救互救一封闭现场一对外联络一联合救护一事故分析职责落实。

1、现场急救互救:各岗位工作人员均应掌握心肺复苏及外伤急救包扎技术,备有现场急救包。一旦发生事故,便于现场急救互救,并及时对外联系,争取应急救援。

2、建立应急救援联络通讯系统,各岗位人员要熟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联络电话,以便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联系,取得救援。

3、封闭现场:发生事故时除参与救援人员外,疏导无关人员迅速撤离现场,封闭现场以免造成混乱,不利于急救和事故处理及分析。

四、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1、最早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部门及人员,应立即向调度室报警,并采取一切措施切断职业病危害事故源。

2、调度室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快速查明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地点、范围,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指令,同时发出警报,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及医疗救护队伍和各专业队伍迅速赶往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

3、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职业病危害事故性质和规模,通知通讯组迅速向上级部门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状况。

4、领导小组成员到达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后,根据职业病危害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组立即开展救援。如职业病危害事故扩大时,应请求支援。

5、当职业病危害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小组,调查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成立抢修小组,研究制定抢修方案并立即组织抢修,尽早恢复生产。

五、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一)综合防尘措施。

1、采取有效的综合防尘降尘措施。

2、加强通风管理,确保供风充足。

3、佩戴好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二)噪音防护措施。

1、持续设备的经常性完好,发挥设备本身的消音降噪功能,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噪音指标超过国家环保标准时,要立即进行检修,直到贴合标准才可使用。

2、工作人员配备切实有效的劳动保护用品。

3、对于突发性噪声,提前通知附近的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其他能够人为控制的突发性噪声应尽量做到“以人为本”的原则,使噪声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4、在设备选型时选取低噪声的设备。

5、对职工进行定期体检,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6、加强设备维修,减少机械老化带来的噪声。

(三)高溢防护措施。

1、在高温季节来临时,应准备好职工的防暑降温用品和物资。

2、加强工作现场温度监测。

3、加强职业危害学习培训。

(四)有毒有害气体防护措施。

1、加强气体监测。

2、加强通风管理。

3、准备好个人防护用品。随身携带自救器。

4、加强职工培训,掌握自救互救知识。

六、有关规定和要求。

1、为了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得当,矿内所有有关部门及人员,务必认真学习本应急救援预案。各井、各科室,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应急救援知识教育,每年组织一次专业分工的演练,保证救援物资及器材的完备和充足供应。

2、应急救援小组,在落实好日常值班制度、检查制度、例会制度的同时,要针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用心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对本预案加以不断提高、改善和完善。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十四

发生事故后,为使受伤者能得到及时有效救治,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杜绝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特制订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炼铁厂内所有工伤事故现场急救。

1.1发生事故后,当班调度主任要立即将事故初步情况汇报给公司总调,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各车间主要领导立刻通知各救护班和各车间人员赶赴现场抢险救援。

1.2当班调度主任在紧急情况下,有权调动厂内的各种设备、设施参与抢救。

1.3调度主任各成员在紧急情况下,有权调动现场的各种设备、设施进行抢救。

2、炼铁厂成立应急救援队:义务消防队;见(附表)

救援队主要职责

3.1发生事故后,立即进入现场,尽快排除危险源,抢救伤员,同时要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和危险物品扩散。

3.2迅速修复或更换已损坏的设备、仪表等装置,为恢复生产做准备。

3.3负责火灾、煤气中毒、煤气着火、煤气爆炸等事故的扑救。

3.4维护现场秩序,疏散人员,搜寻和救护伤员。

3.4参与事故原因的调查。

1、事故发生后,当班人员发现事故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调度主任通知各车间主任、总指挥,并根据情况通知公司总调、消防队、医院。

2、任何班、段、科领导接到重大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向总指挥报告,不得延误!并组织人员赶 赴现场,进行急救。

3、当班人员发现事故情况较大时,应立即汇报给当班调度或直接报警;调度主任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人员在事故现场适当位置设置警戒,并安排人员到最近的醒目路口接迎救护车;安排事故处理人员后,调度主任应当组织人员做好生产的恢复工作,并及时清点人数,解除警戒。

1、接到事故报告之后,调度主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所有救援人员立即进入抢险救援状态,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急救。

2、救护队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携带必要的工具、材料;按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进行救护。

3、层层建立事故灾情报告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是:事故情况、人员伤亡、道路疏通情况、电力、设备、通讯等设施损坏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在通讯联系中断时,要派人直接报告。

4、对于重点要害部位发生事故时,如主控室、煤气设施、配电室、液压站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灾情扩大。

5、在进行救护过程中,应避免发生烧伤、烫伤、碰伤、摔伤等其他事故的发生。

事故现场得到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经生产安环部确认后,应急指挥部撤离。

1、本预案自下发之日其执行。

2、本预案解释权归炼铁厂。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十五

2)透过管理协调“人自身”及“人d机”系统的关系,以实现整个系统的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生产经营单位职工对生产安全所持的态度、人的潜力和人的技术水平是决定能否实现事故预防的关键因素,提高人的素质能够提高事故预防和控制的可靠性。采取措施,万一发生事故,也只能在局部,不会蔓延。

“提高系统安全保障潜力”和“将事故控制在局部”是事故预防的两个关键点。

从事故发生后损失控制的角度看,事先对可能发生事故后的状态和后果进行预测并制订救援措施,一旦发生异常状况:

(2)可最大限度地避免突发性重大事故发生。

(3)减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4)同时又能及时地恢复生产。

值得注意的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能停留在纸上,要经常演练,才能在事故发生时做出快速反应,投入救援。

“及时进行救援处理”和“减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是事故损失控制的两个关键点。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十六

机构、职责:

(一)组织机构。

1、组织机构:

设置抢险救灾指挥部,设总指挥、副总指挥;指挥部下设方案决策组、抢险组、应急待令组、人数清点组、综合组、事故调查组。总指挥由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技术负责人担任,各组组长由日常工作的相关负责人担任。

2、机构职责:

(1)总指挥:

处理事故的全权指挥者,根据方案决策组确定的处理方案,下达实施命令,并根据灾害的性质、受害范围、灾害程度,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向有关方面汇报。

(2)方案决策组:

带给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供电、排水系统图,根据井下反馈的灾害信息,快速制定有效的处理方案,给总指挥作参谋作用。

(3)抢险组:服从总指挥命令下井抢险。

(4)应急待令组:

根据总指挥的命令组织预备抢险救灾人员,带给抢险救灾所需的设备、物资,并运送到指定的地点,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及时抢修、安装设备,并完成其它任务。

(5)人数清点组:准备清点人数,及时报告人数清点状况。

(6)综合组:

当灾害发生后,及时在井口设置警戒和警戒点,负责灾害期间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对受害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负责对遇难人员及家属的善后处理;保证灾害处理的所需和交通工具。

(7)事故调查组:

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事故的原因、性质、遇难、遇险人员。

发生事故后务必立即召开会议的单位和人员名单。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十七

环氧乙烷在操作失控、设备损坏和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存在着泄露、火灾、爆炸等危险。

中文名:环氧乙烷别名:氧化乙烯。

分子式:c2h4o危规号:21039。

英文名:ethyleneoxide;epoxyethane。

相对分子质量:44.05.:1040。

熔点:-112.2℃,沸点:10.4℃,

临界温度:195.8℃,临界压力:7.19mpa,

饱和蒸汽压:145.91kpa(20℃)。

液体相对密度[水=1]:0.871。

气体相对密度[空气=1]:1.52,闪点:17.8℃。

最大爆炸压力:0.970mpa,燃烧热:1262.8kj/mol。

最小点火能:0.065mj燃点:42℃。

爆炸极限:3.0%~100%,能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火花、高温、雷电有燃烧爆炸危险。

(1)危险性类别:2.1类易燃气体。

(2)侵入途径:吸入、经皮肤吸收、食入、眼睛接触。

(3)健康危害: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刺激剂和原浆毒物。急性中毒:患者有剧烈的搏动性头痛、头晕、恶心和呕吐、流泪、呛咳、胸闷、呼吸困难;重者全身肌肉颤动、言语障碍、共济失调、出汗、神志不清,以致昏迷。还可见心肌损害和肝功能异常。抢救恢复后可有短暂精神失常,迟发性功能性失音和中枢性偏瘫。皮肤接触迅速发生红肿,数小时后起泡,反复接触可致过敏。液体溅入眼内,可致角膜灼伤。慢性影响:长期少量接触,可见有神经衰弱综合征和植物神经功能紊乱。

(4)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

(5)燃爆危险:本品易燃,有毒,为致癌物,具刺激性,具致敏性。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正常操作和巡检时戴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带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工作完毕,沐浴更衣,注意个人卫生。

(1)皮肤接触:迅速脱掉被污染的衣服并将衣服丢弃。如果溢流在皮肤上,在用水洗涤之前,使环氧乙烷挥发。用大量水或强喷淋器至少洗涤20分钟并寻求医治。如果与液化气体接触,用室温水重新暖和被冻部位。

(2)眼睛接触:不允许揉搓眼睛,使眼睛紧闭,轻轻地翻起眼皮并立即冲洗,并继续用大量的`室温水至少冲洗15分钟。如果疼痛和刺激,立即咨询眼科医师。

(3)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术。千万不要用嘴给失去知觉或惊厥人员任何东西。与中毒控制中心联系。不要引诱呕吐,而应考虑用活性炭类泻药医治。急救之后,立即送医院治疗。

(1)危险特性:其蒸气能与空气形成范围广阔的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若遇高热可发生剧烈分解,引起容器破裂或爆炸事故。接触碱金属、氢氧化物或高活性催化剂,如铁、锡和铝的无水氯化物及铁和铝的氧化物可大量放热,并可能引起爆炸。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2)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3)灭火方法及灭火剂: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大量水冷却容器,稀释和吸收有毒易燃气体,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

(4)灭火注意事项及措施:戴上带有全部面罩在增压或正压状态下操作的自给式呼吸器(scba)。戴上防护眼镜并穿上橡胶连体工作服(包括手套)。如果有可能切断气源,如果不能立即切断气源,不要熄灭燃烧气体。喷大量水冷却容器,稀释和吸收有毒易燃气体。不能将流出物排放到下水道、排水沟,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

应急行动: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隔离150m,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用塑料布盖住泄漏点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气体进入。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大量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十八

河东区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保证在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预案。一、应急救援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河东区行政区域内发生一次死亡(遇险)10人以上(含10人)或不足10人但社会影响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区政府成立河东区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安监局、区经贸局、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卫生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区环保分局、区交通分局、区总工会、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1、组织领导全区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3、在全区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副局长担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三)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警戒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组织事故现场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疏散危险区域的群众。抢险救灾组:由区公安消防大队牵头,负责组织消防部队和其他单位的消防队员先期到达事故现场,制订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技术保障组:由区安监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牵头,区公安消防大队、区经贸局、区环保分局、区交通分局、事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主要负责: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组织快速监测检验队伍,测定事故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处置,提供与应急救援有关的保障服务。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局牵头,有关医疗单位参加,负责组织专家及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后勤保障组: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事故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配合,负责抢救物资及装备的供应、道路维护、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善后工作组:由事故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牵头,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有关保险机构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秘书组: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及时了解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等情况。搜集整理事故抢险、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等方面的资料。新闻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对外发布信息,接待新闻媒体记者,使外界及时了解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三、危险目标的确定和危险性评估初步调查,我区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液氨、汽油、苯(粗苯)、乙炔、氧气、乙醇、液氯、甲酸、硝酸、二甲醚、天然气、液化气等。据此确定的主要危险目标是:(一)液氨:红日阿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汽油:辖区内各加油站。(三)苯(粗苯):市亿特龙石化有限公司(四)乙炔:市永盛乙炔气厂、(五)氧气:蓝天气体厂、罗盛气体经销处(六)液氯:市造纸化工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七)二甲醚:久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八)乙醇:河东区永盛酒精厂(九)甲酸:册山天纪元化工有限公司(十)天然气:富茂燃气公司(十一)硝酸:光化工厂(十二)液化气:辖区内各液化气站(十三)其他危化品重点企业四、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一)公安消防部队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力量。河东区内的专兼职消防队伍,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辅助力量,由消防部门统一调度、指挥。(二)危化品安全技术不清的,可向国家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山东省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等单位寻求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三)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应急救援特勤队伍的建设,制订应急救援的战术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指导河东区内的专兼职消防队伍进行定期演练。五、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区安监局和公安、环保、技术监督部门,区安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半小时内上报区政府。通讯联络方式为:应急救援报警电话:119,110区安监局值班室: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区环保分局:区质监分局:事故应急咨询电话:国家化学品登记中心,山东省化学品登记办公室)(二)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三)当地公安部门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做好现场保护,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六、事故的应急救援(一)区安监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总指挥,由总指挥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报告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时组成指挥部赶赴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事故抢险救援的`需要,指挥部可以调集社会各界力量和民兵预备役支持援助。(二)应急救援坚持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三)应急救援工作重点1、抢救受伤、受害人员。2、控制危害源。应尽快组织工程抢险队和事故单位技术人员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继续扩大。3、疏散人员。指导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迅速撤离出危险区。4、做好现场清洗,消除危害后果。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等措施,防止继续对人的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5、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处置。(四)应急救援的注意事项1、救援人员进入危险区应以2―3人为一组,随时保持通讯联系;做好自身防护,避免发生伤亡。2、工程救援队尽可能和事故单位协同作战,与公安、消防、医疗急救等专业队伍协调行动;救援所用的工具应具备防爆功能。3、现场医疗急救,按照先重后轻的原则,对伤员实行一人一卡,避免危重伤员的多次转院;妥善处理好伤员的污染衣物,防止继发性损害。4、组织污染区群众撤离事故现场,指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向上风向(避免横穿危险区域)快速转移至安全区域,并尽快除去污染衣物。七、其他担任应急救援任务的有关部门、单位、专业组应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由指挥部做出撤离现场、结束救援工作的决定。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十九

双节即将来临,为了保障我区在公园、绿地、游园的工作人员和游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单位所管辖的绿地、公园、游园等地发生火灾等较大事故,预案的人力、物资、技术准备主要针对这些事故。

1、应急组织

应急领导小组;主任为该组组长,书记和副主任为副组长。

现场抢救组:单位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为组长,安全保卫全体人员为现场抢救成员

医疗救治组:单位办公室负责人为组长,办公室全体人员为医疗救治成员。

后勤服务组:单位后勤负责人为组长,后勤部全体人员为后勤服务组成员

保安组:单位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为组长,全体保安员为组员

应急组织的分工及人数应根据事故现场需要灵活调配。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单位公园、绿地、游园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抢救工作,向各抢救小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110、119、120单位救援指挥部、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公安部门汇报情况。平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巡视,巡视期间手机24小时开通,发生紧急事故时,在单位应急组当班者即为临时救援组长。

现场抢救组职责: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及被困人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医疗救治组职责:对抢救出的伤员,视情况采取救急处理,尽快送医院抢救。

后勤服务组职责:负责交通车辆的调配,紧急救援物资的征集及人员的餐饮供应。

保安组职责:负责单位的安全保卫,支援其他抢救组的工作,保护现场。

1、接警:接到安全事故警报后,应急领导小组指令现场指挥部成员第一时间内赶赴事故现场,迅速了解和掌握情况,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有关成员须随即赶到现场。

2、事故报告

单位管辖的公园、绿地、游园发生事故后,应急小组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轻伤事故:应由医疗救治组在24小时内报告单位领导、单位办公室、单位工会。

重伤事故:单位应在接到医疗救治组报告后2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工会组织:

易爆物品爆炸和火灾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员工受伤后,轻伤的送医疗救治组医治,重伤、中毒的送医院救治。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的,单位应在8小时内上报有关部门。

3、成立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职责:

(1)确定事故处置的技术措施(包括制定救援方案、划定事故警戒范围、保护现场、收集有关证据资料等)。

(2)指挥和协调现场抢救和排险工作。

(3)调集抢救排险现场所需人员、车辆、物资。

(4)参加事故的调查取证和责任分析。

(5)帮助指导事故发生单位做好善后工作。

4、组织开展事故现场抢救和排险工作。在现场,应尽量最大努力抢救伤员,挽救生命,若事故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现场指挥部立即组织人员、物资,尽遏制事故发展。

5、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xx管理处

20xx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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