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大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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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大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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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一

1、早预防。即要求学校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及后勤服务工作,坚持以法办事,规范操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学校的各种消防隐患。

2、早发现。即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检查制度,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早报告。即要求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通报信息。

4、早救治早隔离。即要求执行谁发现谁首先受理的制度,发现消防事故,立即招呼就近人员,控制局面,最大努力阻止火灾的进一步发展;发现伤情或病情,立即组织人员送医院救治。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组长职能:。

尽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2、副组长职能:。

(1)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办公室报告情况。

(2)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人员投入工作。

(3)密切配合消防、医疗等机构对事故进行处理。

(4)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部门的有关指示。

(5)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

3、现场控制人员(x、x及各班主任)职能。

(1)控制现场,维护秩序,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2)组织班主任管好各自的学生。

(3)尽早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资料。

4、后勤保障人员(x)职能:。

(1)做好医疗救治、现场控制等工作的联络和后勤支援。

(2)做好上级来人和家长的接待,必要时为上级工作组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1、发生火灾时,现场教师马上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

3、在向学校、教育局领导报告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

6、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校园起火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仔细的调查,记录在案,写出书面报告向教育局汇报。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二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本项目在发生事故时的快速处理潜力,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预案。切实、认真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同时抓好班组三级教育、安全交底工作。

一、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

二、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本预案启动。(安全事故是指重伤以上的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做好安全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工作,项目部决定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负责指挥和协调处理发生安全事故时的应救援工作,保证本预案启动后顺利实施,到达抢险的目的。

(一)人员组成。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财务部:

内业部:

项目部工会:

本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应速到达指定岗位,服从指挥长统一指挥。

(二)职责范围及分工。

正副指挥长接到施工关于安全事故的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组织召开应急指挥会议,统一部署安排有关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事故具体状况,率相应部门赶到现场,参与指导或指挥安全事故现场救援和调查工作,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会议。指挥组成员负责完成指挥组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指挥组指令畅通。各成员部门职责如下:

1、内业部:

(1)本预案启动后,负责安全事故日常值班信息报送工作。接到安全事故后,立即报告正副指挥长。

(2)负责将安全事故基本信息通知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组成员,根据应急指挥组的要求,通知应急救指挥组成员参加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组会议。

(3)负责安全事故基本状况和救援进展状况的上报审查把关工作。

2、施工部:

(1)接到有关建筑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正副指挥长,并通知应急指挥组成员。根据应急指挥组的指示迅速到达现场参与指导事故救援等工作。

(2)负责将事故现场救援状况随时报告正副指挥长。

(3)根据上级应急指挥组和有关部门的指示或事故现场会的需要,组织各单位相关人员对事发地进行或技术支援。

(4)根据公司应急指挥组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配合有关单位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财务部:

根据应急指挥组的指示,负责安全事故救援期间有关资金安排工作。

4、工会:

根据应急指挥组的指示,赶赴事故现场参与指导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及救助工作。

(一)事故快报。

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抢险,并作好保护现场的工作,同时要立即将事故基本状况上报建工集团五公司。

2、事故快报的基本资料。

(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决定;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状况;

(5)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

(6)事故发生单位和事故报告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

3、事故快报应用快报形式报送,紧急状况下可用电话直接上报。

(二)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各有关部门和成员立即按照本预案的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三)事故现场具体处理措施。

事故发生后项目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应立即启动,立即采取以下相应在措施或其他有效措施进行事故应急救援,同时向公司工程部报告。

2、协调或组织有关单位、部门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人力、物力应急救援;

3、组织抢险救援、救护工作,安置受伤人员;

五、保障措施。

(一)一旦发生事故,项目部要在公司应急指挥组的领导下,迅速启动事故救援预案。项目部应立即组织力量竭尽全力救护受伤人员,做好遇难者及家属的善后工作。

(二)切实做好进场人员的三级教育,工序安全技术交底,班前活动工作。

(三)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做好预防为主工作,做到防范于未燃。

六、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

(一)生产安全事故的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本区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中,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自然因素引起,突然发生的导致严重人员伤亡的事故。按照事故状况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个性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造成死亡1-3人或人员重伤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10人的事故。

个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二)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

3、烟花爆竹事故。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单位发生的爆炸、火灾等事故;

7、特种设备事故。生产经营单位所属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起重机械等发生的燃爆、火灾、泄漏、高处坠落等事故。

七、附则。

(一)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事故类别,本预案与其他专项预案同时启动。

(二)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实施方案。

(三)本预案管理单位为区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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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三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镇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县行政辖区内,冶金地下开采矿山的采区、井巷和尾矿库所发生的透水、冒顶、片帮、中毒窒息、溃坝等重大事故;露天采石、采土、采砂矿(场)所发生的爆炸、坍塌、山体滑坡等重特大事故。

1.3应急救援工作的原则。

应急救援,以人为本;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集中力量;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2预案启动条件和程序。

凡发生一次死亡1-2人(含失踪)或危急1-2人生命安全或15-3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重特大非煤矿山事故,启动本预案。发生未达到上述条件非煤矿山事故的,由县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发生地乡镇政府按照本级预案采取应急救援措施。

省、市属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应立即分别向县政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企业主管部门报告,县属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应立即向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立即将事故情况向县政府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和地点,事故类别、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报告后,根据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确定响应级别,发布启动命令,落实救援任务。

事发地乡镇政府和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应急救援命令后,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3.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由县政府主管安全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县安全监管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工商局、监察局、环保局和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县安全监管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工商局、监察局、环保局、水务局、卫生局、财政局、经贸局、商务办、交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县总工会、县气象局、县供电局、人寿镇安公司、镇安电信公司、乡镇政府和事故发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组成。

3.2应急救援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组织、协调、指挥非煤矿山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全面准确地了解事故灾难的各种信息资料,分析把握事故灾难的发展变化趋势,及时做出应急救援有关事项的决定,并及时将事故救援情况报县政府和县安委会。

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安全监管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县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安委会相应单位组成。

(1)综合协调组:负责综合协调。由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县安全监管局、县公安局组成。

(2)现场抢救组: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由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县安全监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公安局、县经贸局、县环保局、县电信局和矿山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3)技术保障组:负责技术支持。由县安全监管局、县国土资源局及矿山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4)后勤保障组:负责物资保障。由县财政局、县发展计划局、县商务办、县交通局、县经贸局、县电力局、县气象局、县电信局、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组成。

(5)医疗救护组:负责人员救护。由县卫生局、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组成。

(6)警戒疏散组:负责现场警戒人员疏散。由县公安局、县交通局、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组成。

(7)信息发布组:负责救援信息发布。由县委宣传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人员组成。

(8)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善后。由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组成。

3.3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事故发生地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乡镇非煤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调动力量迅速组织抢险救援。

(2)县安全监管局负责全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抢险救援综合协调组织管理工作;组织专家赶赴事故现场,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针对事故类别和灾害程度制定相应的抢险救援方案,防止事故扩大;对事故有关情况进行汇总,经指挥部审查同意后,发布新闻信息;组织、检查乡镇和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演习和演练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以及重大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并提供现场应急救援所需的相关地质资料。

(4)县水务局负责现场应急救援防水工作以及技术支持。

(5)县卫生局负责事故现场伤员抢救,安排有关医院组织急救车辆和医疗器械,提供急救所需药品;负责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

(6)县环保局负责事故现场污染防治、环境监测,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

(7)县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消防、交通管制等工作,确保抢险救护道路畅通;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处理事故现场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根据事故类别和性质及时调动警力参与抢险救援;参与事故调查;配合有关部门核查死亡人数、姓名和身份,协助事故单位通知死亡者和伤员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

(8)县商务办、县发展计划局、县经贸局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援物资保障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9)县交通局、县经贸局负责组织协调所需要的抢险救助交通运输保障。

(10)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县总工会负责指导协调群众转移、安置、善后处置相关事务。

(12)县委宣传部负责应急救援相关的信息发布和媒体接待工作。

(13)县气象局负责气象服务,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湿度、气压和雨量等气象信息。

(14)县财政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资金的保障工作。

(15)县供电局负责事故发生区域供电的应急处置。

(16)县电信局负责事故发生区域的通迅应急处置。

(17)县工商局负责对发生事故单位营业执照合法性的审查及处理工作。

(18)人寿镇安分公司负责对投保事故单位的紧急理赔工作。

县级其他部门根据应急救援需要承担相应职责;乡镇级政府及县级各主管部门按业务分工承担相应职责。

有关乡镇政府和事故发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应及时向指挥部提供事故现场全面情况和相关地质资料、图纸等;迅速集结本地抢险救援力量进行自救;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指挥机构,充实救援力量,保障救援工作有效开展。

3.4技术专家组。

3.5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矿山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非煤矿山企业的应急救援队伍、公安消防大队、社会力量和志愿者队伍及其他有关救援力量。

4应急救援行动。

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指挥部的指示,通知有关单位、救援队伍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参加应急救援。被抽调的单位、救援队伍和专家应当服从指挥调遣,积极参加抢险救援,不得拖延、推诿。

4.2紧急处置。

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召开各成员单位、救援队伍负责人专家联席会议,通报事故初步情况,在专家协助下制定应急救援实施方案,组织、指挥救援行动。

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救援需要,协调、调集相应的救援设备、器材和安全防护装备;深入事故区域抢救伤员,运送遇难者;在专家指导下对涉及的矿(场)、井巷、尾矿库设施进行维护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4.3安全防护。

根据需要设立现场急救站,开展现场医疗急救;现场应急救援人员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4.4信息发布。

(1)明确危险源的管理范围、责任和要求,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危险源监控和管理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

(2)依据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对全县非煤矿山危险源实施分级监控和管理。对省、市、县属非煤矿山的冶金、采石矿山企业,由企业会同主管部门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其它类矿山,由各乡镇政府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进行监控和管理。

(3)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检测检验机构开展测试,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危险源,要按规定时限上报检测检验结果。

4.5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后,经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5事故后期处置。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县总工会和当地政府会同事故发生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做好事故遇难者和伤员的补偿、治疗和家属安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部门筹集资金和物资,搞好灾后重建。

县安全监管局、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事故发生单位主管部门依据事故调查程序规定,开展事故调查,必要时邀请检察机关参与。按规定时限提交调查报告,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具体措施。

认真总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和教训,进一步修订、完善事故预案。

6事故预防和监督管理机制。

6.1事故预防。

非煤矿山企业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要指定专门人员和机构负责管理,并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掌握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了解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抓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2)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严格按照规定作业。

(3)对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巡回检查,随时掌握动态变化情况,一旦发现不安全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配备充足、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工作,每年应组织1-2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学习和演练。

6.2监督管理。

各级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事故危险源进行监控和管理。6.3应急救援演练。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督促企业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根据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7附则。

7.1奖励与责任追究。

在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给予奖励;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失职、渎职的,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安监局负责解释。

7.3预案实施时间。

应急救援指挥部按照《镇安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对外发布新闻。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四

第一条为及时有效组织南海辖区水域水上交通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急反应能力,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水上交通秩序,防止水域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佛山市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五

应急预案是指在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环境危害和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急管理、指挥和救援预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1、目的。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迅速、有效地组织和处置,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对环境产生的严重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上海市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2、工作原则。

十六字方针:“统一有序、快速高效、沉着稳妥、周密细致”。

坚持统一指挥、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现场急救与信息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充分整合现有的专业和社会的应急救援资源,完善工作体系,建设责任明确、反应快速、救援有力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体系。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各类危险化学品污染和破坏事故,包括: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危险化学品中毒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4、预案启动条件。

发生上述危险化学品事故或学校认为性质特别严重、对教学、科研及师生员工的工作、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启动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在全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的基础上成立上海电力学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一旦发生事故时,以领导小组为基础,设立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

组长和总指挥由校长和党委书记担任;如有特殊情况校长和党委书记不能到位时,由分管副校长和党委副书记代任;常务副组长和常务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校长和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校办公室主任、党委公室主任、保卫处长、后勤管理处长、实验与设备处长、教务处长、学生处长、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院长、总支书记、环境与化学实验中心主任和事故部门主要负责人等组成。

上海电力学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周光耀、李和兴。

副组长:石奇光、姚秀平。

组员:王飞、毛静涛、施启胜、王国华、陈发堂、唐忠、石笑寒、徐群杰、刘莉。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置指挥中心作为常设机构。应急处置指挥中心设在保卫处,应急处置指挥中心主任由保卫处长担任。

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电话:**。

(二)职责:

1、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检查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

2、指挥部: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处置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在校区内紧急调用抢险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根据事故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必要时向负责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杨浦区民防办或上海市民防办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现场调查取证,总结应急处置经验教训。

3、总指挥: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根据预案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需要社会支援时,迅速组织有能力救援的组织和单位进行处置;迅速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并组织实施。

4、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5、应急处置指挥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和事故处置工作;根据总指挥的指示下达救援指令、协调救援工作、调度救援力量(含人员、物资、设备等);平时检查督促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评价其有效性;检查配备的安全、消防、电气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组织检查落实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模拟演习工作。

6、事故部门:事后发生后,迅速报警并发出警报信号;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自救;配合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事故现场情况、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事故可能发生的后果等有关信息;提供相应的救援装备。

7、保卫处:负责事故危险区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影响区域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负责确定事故伤亡人数和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负责有关直接责任人的监护;参与伤员的搜救工作;参加事故调查。

8、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负责提出确定危险化学品主要使用、贮存区域及重点目标的建议,组织重大危险源的普查,为应急处置提供详细情况;检查督促相关实验室、研究室制定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配置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随时投入救援工作。

9、卫生科:负责制定人员救护的抢救预案;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负责药品、器材的供应;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护工作。

1、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和储存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进行管理。

2、保卫处和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相关设施的经常性的检查和维护。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并尽快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对可能出现的危险的情况进行预估,及时报告领导小组,若确有必要,由领导小组授权发布预警信息。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一般包括报警、实施应急处置(紧急疏散、抢救伤员、险情处置、现场保护、维持秩序)等几个方面:

1、事故报警。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事故部门负责人;事故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必须以最快的方法,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向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报告,同时向119报警。报告或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门名称、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事故类型(火灾、爆炸、有毒物质的大量泄漏等)、周边情况、需要支援的人员、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络电话、联络人姓名等。

2、救援程序。

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和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校长、党委书记、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校长和党委副书记,由校长、党委书记、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校长和党委副书记按本预案规定,迅速组成事故现场指挥部,同时通知有关成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救援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协助专业救援队伍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任务,展开处置和救援工作。

保卫部门应协助民防办和公安部门加强事故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事故开展调查,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卫生科应立即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负责药品、器材的供应;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护工作。

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事故发生初期,事故部门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3、相关要求。

现场指挥和各专业救援队伍之间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

车辆应服从指挥部和专业救援队伍的调度,并按要求行驶和停放;

事故污染区域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部门必须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备足够的专用防护用品、器材及专用工具等。

各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校预防事故的意识,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事故的抢险救灾。

加强对危险品管理和使用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宣传,定期组织针对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模拟演习。

1、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模拟演习:

主要演习火灾控制、周围容器的隔热降温保护、受伤人员的搜救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2、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且存在大量有毒危险化学品泄漏的模拟演习:

主要演习防护器材的使用、火灾控制、现场环境状况测定、周围容器的隔热降温保护、受伤人员的搜救和现场急救、人员疏散、撤离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3、发生同时具有火灾、爆炸、有毒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事故的模拟演习:

主要演习防护器材的使用、危险源的控制、现场环境状况的测定、泄漏区域防爆隔爆保护、泄漏点堵漏、中毒人员的搜救和现场急救、人员疏散、撤离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纪委、组织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组成监督小组,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对在事件发生时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实施奖励。反之,对由于工作不到位造成工作的被动和损失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处罚。

对事故发生部门的有关责任人和部门领导要追究相关责任。

1、预案管理。

本应急处置预案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充实和完善。

2、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校长办公室会同保卫处等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制订、修订和完善,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经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1、酒店如发生火情隐患,首先进行自灭扑救。一旦发生火势有复延的趋势,火灾信息会迅速至消控中心,消控中心会正确将火情信息正确记录,确认起火源后,作为酒店第一反映应及时进行报警(119),通知公安消防并将地点、火情情况进行如实地报告。

2、报警以后,迅速将火情情况告知酒店最高领导(总经理)以及值班经理,同时迅速通知消防和维修人员到达现场。

酒店最高领导在最短的时间内召集各部门人员、安保、工程及日常义务消防队员为一体,组成临时扑救组织、最高行政领导为指挥部(总经理不在时,由总经理助理具体负责)。

总指挥的职责:

1、根据火灾实际情况,确定扑救的各项措施。

2、根据救人第一,先控后消,布置救人,疏散物资的具体方案。

3、向消防队汇报火情以及现场的情况,并负责现场配合加快火警。

火警发生根据救人第一,准确、迅速、集中打好防火战,先要利用宣传工具,对讲机、电话、广播、警铃,人员相互通知向被困人员进行宣传,进行通报,主要宣传火源发生点,稳定被困人员情绪,引导人员疏散、撤离。

1、根据酒店发生的火势情况,通报发生及蔓延情况,对被困人员进行果断的撤离。

2、划分安全区。根据本酒店的周围情况确定安全疏散点和集合点,确定疏散安全通道、安全楼梯、安全出口门、安全逃生出口,明确分工,在单位消防人员引导,护送被困人员向安全区转移,另外在各个环节哨口设立引导员,向被困人员指明方向。

3、在掌握及控制火势的情况下,召集力量布置救人,转移物资的措施。另外,采取灭火、供水、防堵排烟等救灾措施。

4、建立通讯网络,确保各部门通讯畅通及扑救等实施。

5、公安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将扑救指挥转移公安消防队,服从公安消防统一指挥。

防火安全责任人兼总指挥:,防火安全副总指挥:

1、灭火行动组。

2、疏散引导组:

3、通讯联络组:

4、安全防护救护组:

划酒店安全区,根据建筑特点和周围情况,又根据着火点情况及时定人员疏散集结的安全区和疏散通道,明确分工,把扑救行动责任落实到各个扑救小组或义务消防队伍,引导和护送人员向安全区疏散,撤离在疏散区域内,接待安置疏散下来的人员和稳定疏散人员情绪。

疏散被困人员及疏散物资的次序:

1、先燃火房间,后燃火房间的相邻房间;

2、先燃着火层以上各层,后燃着火层以下各层;

4、现场救护,组织本单位义务人员在安全区及时对伤员进行处理或送医院救治。

在着火现场,由扑救负责人、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全面到对燃火层进行扑救。扑救负责人全面指挥消防队员为扑救火灾全过程。

灭火指挥组的职责:

1、组织侦察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确定火源及蔓延的势头。

2、及时向救灾指挥部汇报火情情况;

3、根据火势情况,指挥切断电源,可燃气体源;

4、指挥参战人员实施着火层的灭火、疏散、采取抢救人员的措施。

5、派出人员关闭着火层区的防火门和携带灭火工具,防止火势纵向或水平方向蔓延;

6、检查对参战人员的灭火战斗部署是否符合要求;

7、配合公安消防协同组织灭火抢救,维持周围秩序。

开启燃火层上区层面疏散楼梯间的自然通风窗排烟。

建筑外围警戒任务是:消防路障,指导一切无关车辆离开现场,维持好建筑外围的秩序。接待消防队,移交消防灭火的指挥权给119,听从公安消防的调遣,为消防灭火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和畅通条件,以最利于把燃火压制于救火状态。

建筑燃火层出入口的警戒任务是:不准无关人员进入燃火区域,知道疏散人员离开燃火范围,看管从燃火层疏散下来的构件,保证消防队的灭火行动,有利于灭火要求。

燃火层下一层的警戒任务是:不准已疏散的人员进入或再登上着火层,防止坏人趁火打劫、制造混乱,保护好一切设备器材,指导疏散人员向安全区有序的撤离。

火灾扑灭后,在火灾区域设立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建立通讯网络,使各部门人员能迅速正确地接受火灾信息,按火灾应急方案中指定的部位就业和执行业务。

保持建筑内外、着火层与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与工程维修部门的通讯联络。

保障消防用水,消防用电供应不间断,保证灭火器材的供给和完好,保证伤员救护等的运输工具。

制定防范措施。由防火负责人和安全部门检查、验证整改措施的结果,对整体酒店进行消防大检查。

1、填写火灾事故情况报告。

2、追究发生火灾的原因及责任人。

1、酒店本着加强平时消防演练,每季度组织消防机构人员进行操作演练;

2、每月对消防栓进行检查,对消防设备、设施要求完全有效;

3、每半月对灭火器材进行检查记录,防止挪位、移动;

5、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

6、消防安全疏散情况;

7、消防水道、消防水源情况;

8、灭火机的培植及有效情况(二年更换一次);

9、用火用电情况,有无违章;

10、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11、消防安全重要部位的管理情况;

12、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情况。

为防止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出现火灾情况下做出快速、正确的反应,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内有效地扑灭火灾、抢救伤员、疏散伤员和物资,把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一)基本情况。

某服装加工公司,位于×××县×××镇×××路,占地1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900平方米;职工总数243人。

主要原材料:

主要产品:产量:

(二)厂房设施。

办公楼:1600平方米三层结构。

车间:3000平方米二层结构。

宿舍楼:1600平方米三层结构。

食堂:700平方米一层结构。

办公楼:安全出口两个,宽度1.6米。

车间:安全出口三个,宽度1.4米。

宿舍楼:安全出口两个,宽度1.6米和1.2米。

(三)消防设施配置(附平面布图)。

车间一、二层分别设防火报警探头等62个。车间内设有六组双头消防栓,院内分别设置3组双头消防栓。共设置灭火器44只,按规定检测检修。

其中:

办公楼:一层3个、二层3个、三层2个,共8个。

宿舍楼:一层1个、二层1个、三层1个,共3个。

车间楼:

二层维修室对面3个;二层缝制车间东门2个,西门2个;东烫台对面1个;二层裁剪车间东门2个;二层小车间东门2个,西门1个;配电室2个;伙房2个;锅炉房1个,共33个。

1、服装行业人员密集,电器线路复杂,易燃物品多,一旦出现火源易蔓延引起火灾早成群死群伤。

2、服装厂库房内的服装衣料的原料可燃且数量多,各种织物的燃烧速度要比普通木材燃烧速度快得多。同时,由于服装厂大量使用电熨斗导致火灾的因素增多。加工服装的各种衣料大多是化纤成分,一旦发生火灾产生的各种毒气比普通的火灾产生的毒气毒性更强。

3、存放服装的仓库是重点防火点。存放的原料和成品应采取垫板存放(若原料长时间直接置于地面),受潮发霉后容易自燃,须定期进行检查。

4、主要点火源:电器开关、用电线路;加热熨斗;伟明树脂胶的使用;食堂液化气罐的存放使用。

设立事故现场指挥组、通信联络组、火灾扑救组、人员抢救组、物资疏散组、后勤保障组。

(一)现场指挥组:

总指挥员总经理×××联系电话:

现场指挥:副总经理×××联系电话:

组员:1-2名(保卫科或安全科)联系电话:

主要职责:

(2)对消防设备和设施及时进行监测和更新,保障处于有效使用状态;

(3)当接到火灾报警后,迅速通知各组负责人,到现场按自身任务迅速施救;

(4)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二)通信联络组:

现场值班员、办公室值班员。值班电话:

主要职责:在指挥组领导下,负责与消防、医院、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联系,确保通信畅通。

(三)人员疏散抢救组:

负责人:×××(厂办保卫科)联系电话:

组员:1-2人有关车间班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主要职责:负责引导对火场内被困人员疏散、解救或送至医院,听从指挥人员调动,不得擅自进入火区。

50人以上生产车间应张贴紧急疏散示意图。如:

(四)火灾扑救组:

负责人:保卫科或义务消防队负责人。

主要职责:

1、在指挥组的统一领导下,利用单位内所有的灭火设施灭火。

2、协助配合公安消防队灭火。

(五)物资疏散组:

负责人:×××(厂办或供销科负责人)联系电话:

主要职责:对火灾现场或有可能受到火灾威胁的火灾现场周围的危险品、价值较高的贵重物品进行抢救疏散。

(六)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厂办负责人)联系电话:

组员:1-2名(办公室人员)。

主要职责:

1、负责有关灭火、救援设备、物资的保障;

2、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接待,以及灭火相关工作,如保护现场,接等有关人员,协助火灾前期调查等。

1、第一发现火情人员或得知火情的值班人立即报119。

报警要求:说明失火的具体的地址、失火的位置、单位名称、失火物品名称、火势大小、火灾现场有无危险品、报警人姓名、报警所使用的电话号码。

2、现场值班员或负责人将火情通知指挥组总指挥(或其它负责人),迅速在指定位置集合,听从统一安排部署。

3、各组成员由本组负责人通知,按部署迅速展开行动。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在应急救援过程中,本着“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进行。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2、迅速控制事态。抓住火灾初级阶段有利时机朴灭火灾,火灾扩大阶段要积极配合消防部门朴救。力争把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

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

1、每年定于11月9日消防日或前后演练一次,针对实际情况以及预案中所暴露出的缺陷,不断地更新、完善和改进。

2、本预案报区消防大队、区安监局、镇安监站各一份备案,以求得上级安全部门的指导和支持。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六

1、应急情况组织机构主要由,火灾总指挥、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组成。各机构人员组成及任务为:

1.火灾总指挥部设置于消防控制中心,总指挥由饭店领。

任务:

a.协调各部门人员的分配使用;

b.火灾现场的其他应急决策(如确定疏散楼层;下令疏散客人;决定采取扑救措施等)。

2.灭火行动组:由工程部当时值班工程师和保安部值班。

任务:利用一切消防器材,奋力进行扑救,尽可能地减少火灾损失。

3.疏散引导组:客房部当班领班和大堂副理为组长,组。

任务:按总指挥的指令将指定楼层的住客及时疏散到指定的安全地点,并逐一检查每一房间的人员疏散情况。

4.安全防护救护组:餐饮部当班负责人和医务室人员为组长,组员由餐饮部人员、医务室人员、驾驶班人员组成。

任务:接应人员在安全通道出口处引导客人到指定的安全地点集中,安抚客人情绪,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医治,对重症者视病情向总指挥提出送医院救治的建议。

1、报警:

(1)当区域报警仪报警时,客房值班人员应立即查明报警仪所指示的房号或部位,按消音键后,迅速赶到该房间或部位,当确认发生火灾或其他灾害事故时,应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a.当火情很小,一人足以扑灭时,应立即动用就近的灭火机或其他器材进行扑救,同时用电话或对讲机向饭店领导、值班经理、消防中心和保安部值班干部报告。

b.当火势已大,一人难以扑灭时,应火速用对讲机或电话向饭店领导、值班经理、消防中心和保安部、技工部值班干部报告,同时用灭火机或其他器材进行扑救,防止火势蔓延。

(2)当饭店内没有安装火灾报警仪的部位发生火灾或其他灾害事故时,发现灾情的任何员工都应立即呼救,设法用电话报告总机、消防中心,由总机用对讲机或电话报告饭店领导、值班经理、消防中心、和保安部、技工部值班干部。

(3)报警时应讲清:。

b.火势大小程度。

c.什么物质在燃烧。

d.有无被困人员。

e.报警人姓名。

消防中心接到报警后,迅速向饭店领导和保安部报告失火部位和火势情况,并立即开启自动灭火系统,起动消防泵,迅速关闭新风机组和空调系统,切断相应部位电源。

2、处置程序:

(1)总指挥:

a.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火灾、事故现场,在适当的地点设置临时指挥部,迅速了解火情,及时决定是否向“119”报警,并发布相应的命令。

b.迅速召集各部门值班干部,分配扑救、疏散、抢险任务,组织饭店义务消防队员和其他力量,利用饭店现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积极进行扑救。无法扑灭时,应千方百计控制火势,防止蔓延。

c.当消防支队到达后,向支队领导汇报火情,并移交指挥权,随后协助消防支队领导进行组织指挥作战。

(2)灭火行动组:

a.接到报警后,先用对讲机了解现场火情;

b.应立即携带空气呼吸器、太平斧等装具,赶往火灾(事故)现场,按照分工进行灭火;

(3)疏散组:

a.火灾初起时,应迅速调集本部门人员,指定一人负责报警,其余人员分头进行扑救和疏散相关楼层的客人,(程序是a失火层;b失火层上层;c失火层下层)。

b.当扑救组到达现场后,房务部人员全力投入疏散工作。

c.值班人员应备带电筒、湿毛巾、粉笔,迅速通知相关楼层每一只房间的客人,开启疏散安全门,指明疏散通道,带领客人至安全疏散出口,逐一招呼客人疏散,待确认客人已全部疏散完毕后,疏散组才可撤出现场。

d.大楼疏散通道以室外消防楼梯为主,室内主楼梯为辅,停止使用电梯。

e.对老幼病残和行动不便者,应采取扶、背、抱、抬等方式,竭尽全力抢救出危险区域。

f.如现场已经烟雾弥漫,则应用湿毛巾掩住本人及客人的口鼻,尽量采用低姿或跑或爬脱离险境。

(4)安全救护组:

b.设置明显标志,对伤员分轻重进行救治。

c.向客人解释时要沉着镇静安抚客人情绪,阻止客人返回危险区域。

(5)其他人员:

a.工程部:向总(副)指挥提供各项指挥指令建议,协助总(副)指挥落实各项扑救、疏散指令;保证消防泵正常运转,保障灭火用水,指挥切断相应部位的电源,关闭相应部位的空调风机系统,遇有需要破拆作业时指挥破拆,指挥电梯停止运行;调用本店值班车辆运送伤员;必要时配合保安部值班干部率领扑救组奋力扑救。

d.总机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迅速切断与扑救疏散工作无关的一切电话,保证灭火指挥通讯绝对畅通。

3、善后处理。

(1)全面疏散后,各部门要清点自己人员是否全部撤出危险区域。客房部经理要组织人员清点客人,防止遗漏。

(2)人事部门负责视情况与供电局、自来水公司、液化气公司和医院等餐厅的联系。

(3)餐饮部视情况准备食品饮料,安排好疏散客人的临时生活。

(4)工程部在火灾扑灭后,应及时关闭自动水喷淋阀门,更换损坏的喷头或其它消防设备,并使所有的消防设施恢复正常。

(5)保安部负责保护现场,并重新配备轻便灭火器。

(6)工程部和保安部配合消防支队进行火场事故原因调查。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七

为了及时有效地做好各类突发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和《xx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新政发[20xx]40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街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工作原则和特大安全事故分类。

1、应急救援工作原则是: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方积极配合,运转协调有序,快速作出反应,妥善进行处置。

2、特大安全事故分类:(1)火灾事故;(2)道路交通事故;(3)建筑质量事故;(4)爆炸事故;(5)矿山安全事故;(6)大型活动突发意外事故;(7)严重食物中毒事故。

二、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1、成立街道办事处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其主要任务是对各总支、村、街直各有关部门执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协调作战,共同完成预防和处置任务。

指挥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分管政法负责人、街人武部部长担任,成员由街道办事处党政办、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精神文明办公室、教育办公室、水利站、林特站、财政所、派出所、工商所、电站、交管站等部门负责人及事故发生所在总支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成员兼任,成员从办公室及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其主要职责是传达指挥部的指令,负责召集协调应急处理专业组的统一行动,及时了解、掌握事故处理进度,向上一级指挥机关报告工作。

1、专家组。按涉及到的特大安全事故由办公室及时联系区公安消防、公安交管、国土资源、质监等部门专家组成,按照专家意见预测事故发展趋势,提出的`抢险救援应急处理对策,指挥部进行科学决策。

2、伤员抢救和事故抢险专业组。由卫生院、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武装部、事故单位以及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和安保队员组成,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对现场受伤人员的救助、控制和稳定事故现场。

3、交通运输保障组。由街办公室、交管站等部门的负责人负责。主要任务是联系相关车辆,运送抢险救援人员,物质器材和伤员,交管部门负责道路畅通,并对相关道路依法采取道路交通管制等特别措施。

4、现场保卫组。由派出所、司法所、武装部及事故单位保卫人员组成。其任务是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落实特种物质的保卫。

5、电力供水保障组。由供电所、水厂负责人组成,负责保障现场供电、供水。

6、生活保障组。由事故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保障参加救援人员的饮食、饮水供应及提供休息场所。

7、家属安置组。由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公安派出所、卫生院、街工会、妇联、事故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做好事故人员家属的解释、安抚工作。稳定家属情绪、应付突发情况,并安排好家属生活。

8、现场监测疏散组。由公安派出所、卫生院、保安队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有毒有害物的特大安全事故现场的监测,以及现场周围人群的疏散。

9、宣传报道组。由文化、广播站负责,统一报道事故及抢险救援情况。

10、事故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公安派出所、街工会、民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配合上级机关对事故遇难者的善后处理。

11、后勤物质保障组。由财政、供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提供抢险救援急需的奖金、各类器材、物资。

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街道安全生产办公室报告,安办立即向街道办事处主任及分管负责人报告。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报告后,按照区政府领导指示,根据预案要求迅速成立应急处理指挥部。各有关人员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施救。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按应急处理预案的分工迅速组织本部门的抢险救援人员,抢险。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八

(四)科学分析,措施果断;

(五)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第二章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区政府设立的水上应急救援指挥分中心(以下简称指挥分中心)是本预案的最高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区长担任总指挥,负责统一指挥全区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的应急救援。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区府办主任(副主任或区长助理)、区安监局局长等担任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其它指挥工作。指挥分中心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南海海事处、区交通局、安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环保局、港航管理局、卫生局、民政局、农业局、财政局、经贸局、劳动保障局和有关镇(街道)的领导组成,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开展工作。

第七条指挥分中心职责。

第八条指挥分中心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南海海事处。南海海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区府办、安监局、公安分局、交通局和环保局的领导组成。

第九条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二)负责24小时水上险情(事故)应急值班;

(五)负责指挥分中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的日常运作及监督管理;

(六)及时办理指挥分中心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七)及时向区政府和上级海事部门报告险情(事故)救援有关情况;

(八)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等工作;

(九)做好险情(事故)的原因分析;

(十)组织召开事故现场分析会。

第十条根据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需要,指挥分中心有权紧急调度指挥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120急救中心、环保、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或单位;紧急调度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险情(事故)现场进行封锁。

第十一条指挥分中心设立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指挥长由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南海海事处、区交通局、公安分局和消防大队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担任。

第十二条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一)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核实事故的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指挥分中心报告抢险救援工作情况;

(三)组织划定事故或遇险船舶、设施现场范围、临时停泊区;

(四)实施交通管制及其它强制性措施。

第十三条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根据指挥分中心的指示,负责召集参与应急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制订现场的具体救援方案;负责组织成立现场水上交通管制、险情(事故)调查处理、抢险救助、善后处理和后勤保障行动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急救援的工作职责。

(八)农业部门:参与险情(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指挥中心做好有关工作;

(九)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报道;

(十)通信部门:负责组织通讯队伍,保障救援的通讯畅通;

(十一)相关单位:接受指挥分中心指令,迅速安排拖轮、汽车渡船、浮吊等救助船舶和潜水员赶赴现场参与救援行动。

第十五条各行动组的工作职责。

(五)后勤保障组:由经贸、交通和相关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的交通工具,并随时听从指挥分中心的调遣;负责伤亡人员运输和急救处理;负责陆路交通组织;负责搜救工作生活保障;负责搜救工作需要的紧急物资采供,并保证质量,及时运送到位。

第三章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

第十六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应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好水上交通险情(事故)的预防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区政府建立水上应急救援分中心,纳入市政府应急救援体系。

第十八条根据本预案的职责要求,各有关部门应掌握救援设备、物资的供应渠道及供应量,在险情(事故)发生后能及时调度,以保证应急救援的需要。

第四章险情(事故)报告程序。

第十九条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或船舶、人员必须做到:

(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二)立即拨打110或12395报警;

(三)及时报告险情(事故)的内容:

1.险情(事故)发生的船舶或设施的名称、时间、地点;

2.险情(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

3.险情(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和种类;

4.险情(事故)抢救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与处理的相关事宜;

6.险情(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和联系电话。

(四)严格保护险情(事故)现场。

第二十一条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险情(事故)报告后,应向上一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接到报告的各有关单位依照本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力量对险情(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及时报告调查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控制险情(事故)。

第二十三条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发生后,险情(事故)船舶、设施的所有人或现场人员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组织全方位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

第二十四条险情(事故)发生后,指挥分中心采取必要措施有效控制险情(事故)时,应根据险情(事故)性质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由指挥分中心总指挥或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五条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区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本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指挥分中心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

第二十六条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和配合。

第六章应急救援的保障。

第二十七条指挥分中心所需的水上险情(事故)应急救援专项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

第二十八条各镇(街道)应强化水上交通险情(事故)应急救援器材,提高器材的科技含量,保证应急队伍必要的经费支出,为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物质保障。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配合、不协助事故调查的。

第三十条在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玩忽职守或临阵逃避、擅离职守的;

(二)不听从指挥的;

(三)有失职、渎职行为的;

(四)妨碍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

第三十一条在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发生期间,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参加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的工作人员,应按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工作。

第三十三条指挥分中心(办公室)、现场指挥部各成员,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在位时,由继任者或临时负责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九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企业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最大限度减轻事故的危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单位实际,针对站场内安全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1、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站场内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实行安委会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分级管理、各司其职。

3、挥部办公室设车站(电话7834656,办公室主任罗晋平或783,办公室主任林**)办公室主任负责上传下达,及时收集信息、沟通与外界的联系,合理安排人员对现场的保护和伤者的抢救工作。

2、事故报告和现场救援处置。

3、对隐瞒、谎报、故意缓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和当事人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事故调查处理。

1、站场安全事故发生后,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组织启动本预案;

2、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和单位如不履行职责甚至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汽车站。

20**年1月1日。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十

为保证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非煤矿山生产经营企业发生的事故,主要包括砖瓦窑厂、地热水、矿泉水厂等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重点,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目标,努力维护我县社会安全和稳定。

(二)工作原则。

1、应急救援,以人为本。要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完善和强化抢险手段,科学、迅速组织应急救援,把人员伤亡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各成员单位在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主动配合,协同地方政府做好相关工作。

3、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要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实况,在专家指导下采取切实可行的抢险救援安全措施,组织专(兼)职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灾害程度,做好抢救伤亡人员、运送救灾物资和设备、疏散人员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一)启动条件。

1、一次发生死亡3至9人的重大事故;

2、一次发生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

3、发生中毒或急性职业病30人以上的事故.

发生未达到上述条件非煤矿山事故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按照本级预案采取应急救援措施。

(二)启动程序。

1、中央、省、市属和县属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应立即分别向县政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企业主管部门报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立即将事故基本情况向县政府报告;乡镇(场)、街道办属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应立即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立即将事故情况向本级政府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和地点、事故类别、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2、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根据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确定响应级别,发布启动命令,落实救援任务。

3、有关乡镇(场)、街道办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到启动命令后,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四、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一)组织机构。

总指挥:县政府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长、县公安局长。

主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兼)。

副主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

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

3、职责分工。

(1)县政府办公室:承接非煤矿山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中央、省、市和县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抢险救援综合协调、组织管理;与上级主管部门和专家紧急联系,迅速组织专家赶赴事故现场;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针对事故类别和灾害程度制定相应的抢险方案及防止事故扩大的处理措施,报指挥部审定后实施;对事故有关情况进行汇总,经指挥部审查同意后,由新闻单位发布信息;组织、检查各乡镇(场)、街道办和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查和备案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县公安局:负责抽调警力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封闭现场,维护秩序,疏散人员,确保道路畅通和抢险救护车辆有序进出;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控制旁观者进入现场和事故危险区域,防止并处理事故现场出现的突发事件;根据事故类别和性质及时调动相关警种警力参与抢险救援;配合有关部门核对死亡人数、死亡人员姓名及身份,协助事故单位通知死者和伤员家属,并协助做好安抚工作。

(4)县卫生局:负责联系、安排县急救中心和有关医院,组织急救车辆、医疗器械和医护人员,提供急救所需药品;事故现场伤员抢救;事故现场卫生防疫;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

(5)县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款物使用去向,查处违纪人员。

(6)县工商局:负责对发生事故单位办矿资质合法性的审查及处理工作。

(7)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

(8)县交通局:负责了解、掌握事故现场沿途交通道路状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援车辆通行保障工作;组织抢险物资、器材、食品运输。

(9)县环保局:负责对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事故后环境危害的监测,查清事故污染情况,提出具体解决措施。

(10)县气象局:负责将抢险救援期间天气、气候情况,及有关预防可能发生的灾害性天气及极端气候事件的措施、建议,随时报告指挥部。

(11)县财政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资金的保障工作。

(12)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总工会: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工作。

(13)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工业经济发展局、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抢险救援设备、物质、器材和食品的协调供应,以及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14)县电业局:负责事故发生区域供电的应急处置。

(15)县委宣传部:负责应急救援的宣传报导工作;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对事故情况进行宣传报导和对外发布信息;对有不符合事实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报导,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16)有关乡镇(场)、街道办和事故发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及时向指挥部提供事故现场全面情况和相关地质资料、图纸等;迅速集合本地区、本单位的抢险救援队伍进行自救;根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在充分利用现有救援力量的基础上,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指挥机构,充实救援力量,保障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有效开展。

五、应急救援行动。

(一)应急响应。

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指挥部的指示,按照“就近、救急、高效”的原则,立即通知有关单位、救援队伍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参加应急救援。被征调的单位、救援队伍和专家应当服从指挥调遣,并积极组织参加抢险救援,不得拖延、推诿。

(二)救援要求。

1、现场指挥部总指挥负责组织召开各成员单位和救援队伍负责人及专家联席会议,通报事故初步情况,在专家协助下制定应急救援实施方案,组织、指挥救援行动。

2、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救援需要,调集救援设备和器材,指派救援队伍深入事故区域,探明情况,抢救伤员,运送遇难者遗体到指定位置存放。在专家指导下,对涉及的工程设施进行维护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3、卫生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设立现场急救站,开展现场医疗急救,对伤员简单处置后,送指定医院治疗。搞好事故现场救援人员的个体防护、监护,并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情况和采取的救治措施。

4、应急救援结束后,各有关单位、救援队伍和专家在撤离事故现场前,要认真做好现场清理,切实消除不安全隐患,经现场指挥部同意后,方可撤离事故现场。

六、事故后期处置。

(一)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总工会和当地政府等有关部门负责,会同事故发生单位共同成立事故善后处理小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做好事故遇难者和伤员的补偿、治疗和家属安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二)由当地政府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部门筹集资金和物资,搞好灾后重建。

(三)由县有关部门负责依据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规定,配合国家或省开展事故调查。按规定时限提交调查报告,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具体措施。

(四)指挥部认真总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查找不足和教训,进一步修订、完善事故预案。

七、事故预防和监督管理机制。

非煤矿山企业对已确定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要指定专门人员和机构负责管理,并认真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掌握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了解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搞好现场安全管理。

2、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严禁违规作业。

3、对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巡回检查,随时掌握动态变化情况,一旦出现危及安全生产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配备充足、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工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习。

(二)各乡镇(场)、街道办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事故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

1、在对企业存在的危险源认定基础上,明确危险源的管理范围、责任和要求,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危险源监控和管理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

2、依据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对全县非煤矿山危险源实施分级监控和管理。对中央、省驻周、市属和县属非煤矿山企业,由企业会同主管部门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其它非煤矿山企业,由各乡镇(场)、各街道办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监控和管理。3、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检测检验机构开展测试,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危险源,要每月上报1次检测检验结果。

各乡镇(场)、街道办和有关部门要督促有关企业,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要根据演习中发现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检查、修订和完善:一是在事故期间报警通讯系统能否运作畅通;二是人员能否以最快速度撤离危险区;三是应急救援队伍能否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参加抢险救灾;四是能否有效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

八、相关事项。

(一)商水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的要求及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实际,每二年组织相关专家对预案可行性进行一次评审,经过实际演练后作进一步修订、补充、完善。

(二)对在实施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给予奖励;对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失职、渎职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各乡镇(场)、街道办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区域、本部门的应急预案。

(四)本《预案》由商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五)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十一

1.2基本情况。

汾西矿业集团多经工贸工业园区由35kv西靳屯变电站低压侧6kv直接馈出,通过地下电缆沟分5路向园区3个平台5部变压器供电。电缆规格统一采用3*185聚氯乙烯绝缘电缆敷设,最远处电缆长度460米。其中:一平台布置1台2000kva变压器,坐落于第二排平房西侧,主要供支护材料厂两个车间、污水站、备用锅炉、门卫房及食堂用电;二平台布置两台变压器,集中坐落于办公楼东侧。1#为1200kva,主要供服装厂、成套厂、风机检测车间及办公楼用电;2#为2000kva,主要供橡塑厂、锅炉房、管材厂用电;三平台2#变压器为1600kva,坐落于筛网滤布厂东侧,主要供筛网滤布车间用电;1#变压器亦为1600kva,坐落于皮带厂与南围墙之间,主要供皮带厂、供应科、西靳屯水泵及武装保卫楼用电。

1.3危险性分析。

生产停电事故、办公停电事故,可能会造成全厂大面积停电事故,影响生产安全供电、设备停转、因线路短路引发火灾等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造成停电的主要原因分为人为操作失误、设备缺陷和自然事故。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重特大供电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始终把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财产放在首位,切实加强人员的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2应急救援体系首先要科学和实用,并且要有可适应性、操作性,启动迅速,措施得力。

2.3坚持事故应急救援与预防相结合,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抓不懈。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多经工贸公司成立重大供电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供电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总指挥:总经理、党委书记。

常务副总指挥:分管副经理(生产经理)。

副总指挥:其它副经理。

成员单位:机电科、安全科、调度信息中心、行政科、供应科、武装保卫科及各生产车间。

3.2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职责。

重大供电事故发生后,分析判断事故,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处理,协调各专业小组工作,确保迅速恢复供电,督查重大供电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3.3应急成员单位职责。

各部门在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到反应迅速、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有效应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具体职责如下:

3.3.1安全科:在总指挥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组织专家组,协调成员单位救援工作,负责事故区域的现场安全监察工作,配合专业部门制定安全措施,提供安全技术支持,并做好相关记录,负责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3.2调度信息中心:负责事故发生后生产调度安排,配合专业部门制定安全措施,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3.3机电科:负责提供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和应急救援的停送电工作,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3.4武装保卫科: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负责有关事故责任人的监护工作,协助维护事故区域的现场秩序,防止发生突发事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3.5供应科: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运输工作,及时把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运送到事故抢救现场;配合突发事件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并提供疏散人员的运输工具;负责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设备。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3.6行政科:负责事故发生后各办公区域及各厂网点工作人员的调度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做好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负责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3.7各生产车间: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安全措施,负责提供事故区域现场情况,配合其他部门做好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随时服从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人员调动。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4成立现场指挥部,分管副经理(生产经理)为现场指挥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4预防与预警。

4.1建立完善供用电调度组织系统,保障通讯系统畅通,组织车间随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以便及时、准确、快捷的恢复供电,把事故灾害减少到最低程度,使系统正常工作。

4.2对园区各平台变电站、电力线路的运行应准备有充足的备品备件,确保在应急救援预案处理过程中的所需材料。

4.4要确保各部门可靠供电,要加强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信息报告程序。

5.1报警。

当发生重大的停电事故时各厂网点配电室值班员应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电力调度、机电科负责人汇报,说明停电事故的基本情况。

5.2接警。

公司电力调度、安全科、调度信息中心、配电室、武装保卫科,报警电话7562888(常务副总指挥)、7562802(调度中心)、、7562855(安全科长)、7562858(机电科长)、7562900(保卫科长)。安全科要负责记录事故时间、地点影响范围等详细情况,并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汇报。

5.3响应级别确定:重大停电事故短时间内无法恢复送电,可能造成可能出现其它重大危险源的,要立即通知总指挥,由总指挥决定启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应急处置。

6.1响应程序:事故单位在公司应急救援人员到达前,首先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自救。公司安全科、总调度室、电力调度接到总指挥命令后,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和成员单位应急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事故抢救,并保证通讯联络。

6.2处置措施:重大停电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现场指挥部要对事故原因作出初步判断,组织制定现场的抢救方案和符合现场抢救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经总指挥批准后组织实施,专业抢险人员到位后,事故单位要提供备品备件、应急物质和车辆,按抢险方案开展应急救援。抢险处理送电过程要由厂电力调度统一调度操作。

6.2.1若故障停电,执行《反事故措施及停送电程序》(见附录)。

6.2.2若停电是由自然因素所造成,不可能按停送电程序恢复供电时,立即启动备用发电机组,制定临时供电方案,优先保障保安电源。

6.2.2.1若某单位故障停电,系统送电在短时间内有一定难度时,应急指挥部下令调运兄弟单位的备用发电机到事故单位,解决保安供电电源。

6.2.2.2受事故影响的单位根据情况组织有关人员的撤离危险区。

6.2.2.3如遇异常情况无法顺利撤离时,要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汇报,制订专门的人员撤离方案和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专业组人员协助做好撤离工作。

6.2.2.4根据制定事故抢险方案,经指挥部统一协调,由专业抢险人员进行线路和设备抢修等,尽可能在较短时间内抢修完毕。

6.2.2.5事故抢修结束按《反事故措施及停送电程序》,迅速恢复供电。

6.3扩大应急:当供电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有继续蔓延的趋势时,现场情况恶化,救援力量不足时应及时请求集团公司或上级供电部门支援。

6.4应急恢复:厂供电恢复,事故处理完毕后,由现场指挥部宣布应急恢复。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事故。

6.5应急结束:重大停电事故得到彻底控制后,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公司安全科、调度信息中心、机电科联合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进行。

总结。

和评审工作。

7.其它。

事故抢险进程登记表及应急响应或演练等相关记录,要按有关要求进行记录。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十二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卫生健康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传染病以及中毒事故对项目职工的危害,并在一旦发生中毒、传染病事件时能够当机立断,采取有效措施和及时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疫情蔓延,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及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中毒、传染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深圳市波顿科技园一期、二期工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茶光路,本工地研发楼(二期工程)共有地下室二层,a栋塔楼地上结构25层,高度为113.3米,b栋塔楼地上21层,高度为96.8米,其中裙楼3层,总建筑面积94705m2,其中地下室19820 m2,,地上:74885 m2。一期厂房工程包括烟用香精(一)车间3127 m2、烟用香精(二)车间1312 m2、咸味香精车间1691 m2、动力车间725、普通仓库677 m2、危险品仓库677 m2、消防水池及泵房661 m2。一期厂房工程总建筑面积8877 m2。本工程在施工高峰期施工人员可达到600多人,为了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和提高职工的生活品质,本工程生活区配备了完善的职工生活配套设施,食堂、宿舍、厕所及活动场所均按要求设置,并有专人管理,项目部将把预防中毒、传染病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长期坚持不懈的开展。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

组 员: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队

队 长:

队 员:

三、应急预案内容

1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传染病,中毒事件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切实保障项目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疫情的扩散,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项目部在发生传染病和中毒事件(包括甲型流感、重大疫情、食物中毒等)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做出应急准备与响应。

3 应急组织职责与日常防治管理工作

3.1应急组织职责

3.1.1项目部成立防治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3.2日常防治管理工作

3.2.1 对可能存在病原体的外环境加强管理和整治,制定具体措施落实到人,定期(冬季每月一次,夏季每星期一次)对生活区、食堂、厕所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扫。对容易滋生蚊、蝇、蟑螂、老鼠等有害生物的场所在清扫的同时,还应采取灭蝇、灭蟑螂、灭老鼠的措施,坚决杜绝卫生管理上的空白。对食堂、宿舍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应进行不定期空气消毒,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

3.2.2、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加强工地食堂卫生的管理,食堂操作员工必须全部持有健康证,食堂配备消毒柜、紫外线防蚊虫设施,生熟食品分开加工、储存,每天开伙前必须对工作场所进行清扫,严防肠道传染病(食物中毒)的发生。

3.2.3充分利用宣传栏、班前活动、安全教育会议等形式加强对项目职工(特别是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健康知识教育宣传,增强他们的卫生防病意识和食堂工作人员的职业责任感。并劝导职工尽可能在食堂用餐,不要食用“三无”食品。

3.2.4职工中若发现有发热、畏寒、头痛、全身酸痛、腹疼、腹泻等症状应立即报告班组长或者项目部,项目部应同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4应急预案内容

4.1本着“科学预防、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原则,项目部防治传染病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4.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救援队成员平时在工作中要密切关注员工健康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实现对传染病的控制。

4.4做好与患者接触人员的思想工作,劝其到医疗机构进行排查患病的可能性。

4.5做好消毒灭菌(病毒)工作。

4.6发生食物中毒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拨打120等急救中心电话,详细告之中毒情况、中毒发生时间、中毒主要症状、中毒的人数等,并由应急救援队进行现场简单救治。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

4.7如医疗机构急救车辆不能迅速抵达现场,后勤保障部门应当及时调配车辆,尽可能按照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以最短时间送至医院救治。

4.8中毒事件发生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秩序的维持,控制可疑人员,必要时对中毒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并立即报告公司,由公司向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汇报。

4.9中毒事件发生后,后勤保障部门应当对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原料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柜)等待调查人员查验,禁止继续食用和擅自销毁;食堂要追回售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厨房、售菜台等可能的中毒现场予以控制;在卫生部门专业人员达到后,积极配合专业人员对中毒事件进行调查。

5 事故后处理工作

5.1如食物中毒、传染病事件属于人为失职造成的责任事件,项目应急救援小组要配合公司和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人。

5.2以书面形式写出报告,包括发生事件时间、地点、中毒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原因等。

5.3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5.4组织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5.5向所有人员宣读事故结果,及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6.1公司值班电话:

6.2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十三

事故和事故后果进行分析,根据重大危险源的潜在事故和事故后果进行分析来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因此,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依据就是危险源的潜在事故和事故后果分析。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可参照我国《重大危险源辨识。

标准》gb18218—进行。

潜在事故和事故后果分析就是系统地确定和评估重大危险源究竟会发生什么事故和可能导致什么紧急事件,后产生什么严重后果,危害程度如何等。

潜在事故和事故后果分析不但要分析那些容易发生的事故,还应分析虽不易发生却会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所作的危险源事故后果分析包括以下资料:

1)可能发生什么样的事故类型,应包括被思考的最严重事件;

2)导致那些最严重事件发生的过程;

3)对潜在事故的描绘(如容器爆炸、管道破裂、安全阀失灵、火灾等);

4)对泄露物质数量的预测(有毒、易燃、爆炸);

5)对泄露物质扩散的计算(气体或蒸发液体);

6)有害效应的评估(毒、热辐射、爆炸波);

7)非严重事件可能导致严重事件的时间间隔;

8)如果非严重事件被中止,它的规模如何;

9)事件之间的联系;

10)每一个事件的后果。

为了在安全贮存、化学品的管理和处置方面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重点分析重大危险源所存在的危险物质的.危险性,可从生产厂家附带的危险物质说明书中获得危险物质的特性。

2.编制事故。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十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台州市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黄岩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体预案》,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境内发生的各类化学品事故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以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充分准备,快速反应;科学决策,措施果断;降低影响,减少损失;平战结合,军民结合。

2.1指挥机构

2.1.1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

成立黄岩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2办事机构

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

2.3事故现场指挥部

主管安全领导担任总指挥,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指挥、协调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核实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及时向市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现场抢险救援工作情况;收集、提供有关危险源分布、人员疏散、指挥网络、救援程序、防护设施分布、救援物资保障、危险物品特性等信息资料。

2.4事故现场救援专业组

区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1)危险源控制组

(2)伤员抢救组

(3)灭火救援组

(4)安全警戒和疏散组

(5)物资供应组

(6)环境监督组

(7)专家咨询组

3.1应急响应

(1)发生化学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及时报告区安监、公安、消防、环保、卫生、交通、质监等有关部门和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2)区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工作。区安监、公安、消防、环保、卫生、交通、质监等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3)发生重特大化学事故或区政府确定化学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应立即向市指挥部报告,请求给予支援。

(4)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建立子预案,子预案包括相应的预防程序、准备程序、基本应急程序、专项应急程序。

3.2应急结束

在应急救援程序(包括各子预案)实施完毕、各项应急救援行动结束、事故影响消除后,由区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3.3后期处置

应急响应行动结束后,事发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继续做好事件的监控工作,协助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及时做好事件发生、发展、响应、处置等全程的分析、评估和总结,有关部门要认真查找原因,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4.1通信保障

4.2资金保障

4.3治安保障

4.4医疗卫生保障

4.5运输物资保障

5.1宣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化学品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

5.2培训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各级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应急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处置化学事故的能力。

5.3演练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本级化学事故的要求,定期组织不同类型化学事故应急处置的实战演练,发现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化学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5.4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化学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1制定与管理

本预案由区安监局制订,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区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本预案,制订相应的预案。

随着化学事故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应急机构的调整,区安监局会同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定期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两年修订一次,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6. 2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十五

机构、职责:

(一)组织机构。

1、组织机构:

设置抢险救灾指挥部,设总指挥、副总指挥;指挥部下设方案决策组、抢险组、应急待令组、人数清点组、综合组、事故调查组。总指挥由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技术负责人担任,各组组长由日常工作的相关负责人担任。

2、机构职责:

(1)总指挥:

处理事故的全权指挥者,根据方案决策组确定的处理方案,下达实施命令,并根据灾害的性质、受害范围、灾害程度,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向有关方面汇报。

(2)方案决策组:

带给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供电、排水系统图,根据井下反馈的灾害信息,快速制定有效的处理方案,给总指挥作参谋作用。

(3)抢险组:服从总指挥命令下井抢险。

(4)应急待令组:

根据总指挥的命令组织预备抢险救灾人员,带给抢险救灾所需的设备、物资,并运送到指定的地点,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及时抢修、安装设备,并完成其它任务。

(5)人数清点组:准备清点人数,及时报告人数清点状况。

(6)综合组:

当灾害发生后,及时在井口设置警戒和警戒点,负责灾害期间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对受害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负责对遇难人员及家属的善后处理;保证灾害处理的所需和交通工具。

(7)事故调查组:

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事故的原因、性质、遇难、遇险人员。

发生事故后务必立即召开会议的单位和人员名单。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十六

1)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针对那些可能造成本单位、本系统人员死亡或严重伤害、设备和环境受到严重破坏而又具有突发性的灾害,如火灾、爆炸、毒气泄漏等。

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以努力保护人身安全为第一目的,同时兼顾设备和环境的防护,尽量减少灾害的损失程度。

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对紧急状况的处理程序和措施。

4)。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结合实际,措施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贴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十七

1、发现事故人员立即通过电话向选煤厂调度室和矿调度室汇报,详细汇报事故的地点、范围、人员情况。

2、矿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立即通知有关人员 ,并通知武保科封锁事故现场;并按照总指挥的指令,通知影响范围内的人员立即撤离险区,并在指定地点待命;同时向集团公司调度室和铁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4、由总指挥指派一名处理事故的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所有可能与影响范围相接的通道的临时封闭警戒。并随时向总指挥汇报和接受指令。

5、铁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放射源处理专业队伍,事故抢救及处理工作必须在铁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6、放射源的拆除、运输、存放必须在矿武保科的监督下进行。

7、由铁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处理后的事故现场进行安全检测,以确定是否可以恢复生产。

8、武保科负责立即疏散影响范围内的人员,并设置警戒线,严禁与抢险救灾无关人员进入。

9、保健站医务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成立临时救护站,随时准备抢救受伤人员。

10、救护车开至指定地点待命,随时运送伤员至集团公司总医院。

11、事故单位的干部负责事故现场周围人数的统计工作。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十八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的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为处理我公司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原则。本预案确定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专业抢险救援单位参与相关抢险救援工作。

第三条本预案所指重大特大事故发生在我公司使用、安装、维修起重机械的单位,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特大人身安全和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事故:

1、塔式起重机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2、桥式、门式起重机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3、履带、汽车、轮胎等起重机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4、各种海上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重大特大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指挥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各起重机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起重机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抢救工作,保证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第六条公司成立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实行领导责任制,有关分管人员、专业抢险救援人员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组长:主管副总经理。

组员:设备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监督部经理起重机械保有单位经理(厂长)。

地点:公司设备管理部。

电话:000-000。

1、在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领导下,组织专业抢险队伍及各方面力量对现场进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2、核实事故现场人员伤亡情况和损失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和指挥中心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进展情况。

3、落实上级指挥部们部署的有关抢险措施。

4、现场指挥长的主要职责为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单位的职责分工。

第八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应急抢救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第九条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本单位的起重机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

2、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重大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和对应措施;

3、应急救援管理网络和抢险救援队伍名单及各自职责;

4、联系人、地点、电话等。

第十条各单位应根据起重设备的特点和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配备必要的工具、设备、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

第十一条各设备使用单位和应急抢救单位应定期组织对事故应急处理知识和技能培训,应急演习。

第十二条各使用单位定期对起重设备进行日常维修、保养、自检;定期报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后,应全面检查,消除隐患后才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十三条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做到:

1、根据本预案的规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险救援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立即拨打120报告,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本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抢险救援该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五条紧急预案启动后,参加重大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预防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六章应急总结与奖惩。

第十六条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当积极组织有关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奖惩。

第十七条对瞒报、迟报、漏报、误报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临阵脱逃的人员和扰乱妨碍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抢险人员应给与责任追究或行政处分。

第十八条本预案参照公司《生产》制定,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某施工企业。

20xx年3月10日。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十九

当看到一个个幸福的家庭支离破裂,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突然消逝,多少年迈的老人没了儿女,多少年幼的孩子没了父母,我的心久久无法安静。心中不由迸发了“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到处要安全”的感想,作为一名铁路员工,这是我通过观看安全警示片后,深刻领悟到的工作原则。通过学习,再次强化了自己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切实落到日常工作中。

事故的主要缘由都是工作人员未仔细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治理不到位,执行不到位。一件件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治理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现场不进展查勘,作业人员缺乏根本的安全技能。诸上事实证明,假如对危急点不猜测,不防范和掌握,那么在肯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化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2、防护作业时应当设置专职防护,防护员需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防护员不得临时随便调换,确需更换时,施工负责人需重新对防护员布置作业内容、安全关键点和留意事项。

5、现场负责人不经确认、擅自下达作业指令,带着作业人员,提前进网,以及没有遵守天窗作业根本防护要求。

总之,这几起事故的发生是和防护人员失职、作业负责人在作业过程中没有起到监视提示和负责的态度、作业人员对规章规章的不熟识不遵守有关,导致了熟悉上的差异,酿成了重大交通事故。

5、严厉事故调查处理。对于已发生的事故,有关安全生产监视治理部门要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仔细调查,严厉处理,跟踪检查责任人员处理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状况。要以事故为戒,举一反三,对比检查,落实整改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对我们段来说,安全生产是第一位的,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铁路安全文化对于铁路既是一种现代安全治理理念,又是一种有效的安全治理手段,既是加强铁路安全治理的需要,也是适应铁路改革的需要。打造适合铁路自身进展的安全文化,能促进铁路走出安全治理误区,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正点和畅通。

安全,是不折不扣的落实;“安全工作只有规定动作,没有自选动作”,工作中要真正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使命,营造出“关爱生命,关注安全,我要安全,我能安全”的良好气氛。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让我们将安全进展究竟。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二十

为加强对预案和处置火灾、爆炸事故等突发事故的领导,项目部成立处置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组员由项目部管理人员担任。

成立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由项目部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应急处置可能发生的内容类型。

2.1对项目的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实行统一领导,贯彻“预防为主、防效结合、处置得当”的原则,防范工作立足现场、落实措施,处置突发性事故要把握时机、果断决策、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

2.2实施预防火灾、爆炸等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工作制度,定期分析、研究项目部防火工作动态,发现火灾事故隐患,采取果断措施,及时予以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2.3掌握现场防火工作动态,熟悉、了解防爆业务知识及处置已发事故的业务知识,负责及传递、反馈信息;发生事故后应迅速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助查明事故的原因、性质,预测事态的发展趋势,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对突发生事件可能危及的重点,要害部位和设施应当采取果断的防范、补救措施,防止损失和影响的扩展。

3、突发事故的类型。

3.1因施工生产、生活设施而引发的火灾、爆炸等突发性事故。

3.2因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

3.3因火灾、爆炸事故导致有毒有害废弃物的产生。

3.4因危险品仓库、易燃建筑材料堆场的设置、储存、管理不当而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

4、加强情报、信息工作。

应急电话:

火警电话119救护电话120。

5、值班和报告制度。

5.1项目部认真落实逐级值班制度,做到领导干部能在突发性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参与处置。

5.2严格执行“关于发生重大事故及突发事件报告程序的通知”规定,凡发生突发性火灾、爆炸事故或由此造成的人员伤亡,除立即报119火警电话和120抢救电话外,在最短时间内首先报告项目负责人,不得迟报,误报和瞒报。凡因报告不及时可压制不报而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生突发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发展的趋势以及要求帮助解决的问题等。突发性事故处理过程中应每小时报告一次,如遇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5.3事故单位及主管部门在事故紧急处置告一段落后,要及时作出事故综合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的简况,处置或抢救经过,应吸取的教训,拟对责任人的处理和整改措施等情况。

6、处置的方法和要求。

为控制事故的发展,把损失和影响减到最低程度,项目部要做到以下几点:

6.1备齐抢救物资:1台潜水泵、3根皮管、1把洋镐、4把铁锹、1把大榔头、1捆纱绳、1套电工工具、1只照明电箱、3根20米钢丝绳、4只灭火机(存放在工地小仓库)、铅丝、油布、应急灯,落实项目部轮流值班制度。项目部需配备日常医疗所需的设备和药箱。

6.2对已发生的突发性事故的信息,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对重大事故信息,应及时启动预案程序,妥善处置。

6.3对突发性事故和处置,凡属重大事故,各有关部门和人员须及时赶到现场,要坚持统一领导,严格依法办事,讲究策略方法、快速处置,切忌随意表态,以防事态扩大。

6.4对已发生的突发性事故,处置突发性事故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的类型,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

6.5凡是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的严重后果,并已影响、涉及到社会时,要听从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协调、指挥,直至事态平息,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6.6因火灾、爆炸事故形成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应通知上级主管部门,按规定检测和处置,不得擅自清运、焚烧,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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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二十一

生产经营单元在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前首先应对本单元的重年夜危险源进行辨识,然后对重年夜危险源的潜在事故和事故后果进行分析,凭据重年夜危险源的潜在事故和事故后果进行分析来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以,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依据就是危险源的潜在事故和事故后果分析。

重年夜危险源的辨识可参照我国《重年夜危险源辨识尺度》gb18218—进行。

潜在事故和事故后果分析就是系统地肯定和评估重年夜危险源事实会发生什么事故和可能致使什么紧急事务,后发生什么严重后果,风险水平若何等。

潜在事故和事故后果分析不单要分析那些容易发生的事故,还应分析虽不容易发生却会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

生产经营单元所作的危险源事故后果分析包括以下资料:

1)可能发生什么样的事故类型,应包括被斟酌的最严重事务;

2)致使那些最严重事务发生的进程;

3)对潜在事故的描画(如容器爆炸、管道破裂、平安阀失灵、火灾等);

4)对泄露物资数目的展望(有毒、易燃、爆炸);

5)对泄露物资扩散的计较(气体或蒸发液体);

6)有害效应的评估(毒、热辐射、爆炸波);

7)非严重事务可能致使严重事务的时间距离;

8)若是非严重事务被中止,它的规模若何;

9)事务之间的联系;

10)每个事务的后果。

为了在平安贮存、化学品的经管和处置方面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重点分析重年夜危险源所存在的危险物资的危险性,可从生产厂家附带的危险物资说明书中获得危险物资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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