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货交易委托代理协议(实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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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货交易委托代理协议(实用18篇)
时间:2023-11-18 03:22:16     小编:笔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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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货交易委托代理协议篇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就甲方授权乙方进行区域代理销售陶瓷品牌全系列产品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总则。

1、甲方拥有陶瓷品牌全系列产品的经营权。

2、甲方现授予乙方为 省 市 县(区)的代理商,甲方按协议维护乙方的经营代理权。

4、乙方为独立经济实体,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6、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规定的各项法规,守法经营,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而与甲方无关。

第二条 代理经营期限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第三条 代理商的委任与条件1、乙方代理经营区域范围是 省 市 县(区)。严禁乙方跨区域销售和低于甲方供货价格销售,对有跨区域销售及低于供货价格倾销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交付或补足履约保证金。如乙方存在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合同期满后____日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依约应承担违约金、赔偿金等合同约定的款项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相应扣减;在扣减后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将履约保证金补足。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或在甲方公告的5个工作日予以补足履约保证金。若乙方逾期补足的,每逾期____日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补足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在合同期限内的每________年度必须完成 万元(按出厂价)销售额度,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若乙方超额完成销售额度,甲方将向乙方返利,返利按超额部分的 %计算。

4、乙方不得实施任何损害甲方良好声誉和品牌形象的行为。若甲方一旦发现乙方有实施该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赔偿。

第四条 订货与运输。

1、供货价格:以甲方统一制定的《供货价格表》为准(详见附件一),特殊产品另外定价。《供货价格表》中的价格为不含税价,若乙方需要甲方出具税务发票的,由此产生的税费(按货款的 %计算)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的《供货价格表》可按三个月重新确认一次,确认期内,甲方不得随意提高价格,特殊情况,甲方如需调整价格,必须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调整后的价格自甲方向乙方送达之日起____日后生效。

2、订货下单时乙方应填写好订货单或订货合同以传真或ea形式发至甲方,双方应在订货单或订货合同中明确产品规格、颜色、数量、价格、包装要求和质量要求、交货时限和责任条款等,甲方根据订货单或订货合同安排生产。

3、订货方式:每月____日前由甲乙双方确定具体的订货内容。乙方每日销售情况必须用ea或传真给甲方,以便甲方做好备货工作。在预定出货日前的2个工作日内甲方不接受任何订单交货日期或订货数量的变更。

4、甲方根据双方确定的产品需求数量供货,其正常符合要求的产品数量偏差应在177; %,范围内乙方必须接收,如多于此范围的,除乙方要求外,由甲方自行处理,如少于此范围的,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进行补订,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5、甲方实行款到发货原则,即乙方将货款汇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发货,但订货单或订货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6、甲方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为: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7、运输由甲方代办,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发货方式由甲方确定。甲方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承运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验收乙方在货到____日内完成验收。验收时如有质量问题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保存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待双方认可后进行协商处理。逾期提出异议,视为产品合格,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未在____日内将收货凭据经签字盖章后传真或ea形式发送给甲方视同收货认可和验收合格。

第六条 销售。

1、所有产品销售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详见附件二《产品零售价格表》)。

第一次甲方将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一半作为违约金;乙方应立即补足履约保证金给甲方。

第二次甲方以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应尽全力在指定的市场中促进甲方产品的销售。乙方必须保持充足的人员提供适当的服务。

4、根据销售需求,乙方可在相关媒体发布广告。乙方必须将任何使用甲方名称的广告性或公关性的资料在制作前至少提前____日提交甲方批准。

5、严禁乙方将甲方产品(含本合同约定的画面、器型)交由。

第三方生产,并不得将画面制成画纸进行贴花生产。如有违反,甲方将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同时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第五条约定的产品验收期间向甲方书面提出换货要求,其运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的经营和推广活动有咨询、知情权。

(2)对乙方雇佣的人员有提出建议或要求替换的权利,可以对乙方雇佣的人员进行培训。但是乙方雇佣人员的工资与福利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商品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和指导。

(4)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可以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甲方的义务。

(1)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法权益的义务,并提供商标使用授权证明。

(2)有按时供货、保证货物质量和提供经营信息的义务。

(3)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并经双方确认后,根据合同约定承担换货义务并承担运费。

3、乙方的权利。

(1)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可以追究甲方责任。

4、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维护和提高产品声誉的义务。

(2)乙方有拓展市场、建立健全有效的销售网络的责任。

(3)乙方有对甲方的产品技术、经营情况、市场拓展策略、价格体系等信息保密义务。

(4)乙方有义务代表甲方妥善处理当地消费者对产品的质量、功效咨询等相关事宜。

(5)乙方有权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6)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x个月需向甲方寄送工作报告。

(7)乙方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在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总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

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间,双方不得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2、若乙方实施了以下行为,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同时有权解除本合同,取消乙方代理权,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而没收的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赔偿。

(1)乙方在________年内未达到约定的销售额度时。

(2)超越代____区域、跨地区经营、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让代理权的。

(3)由于经营工作能力和工作信誉等原因,无法再承担代理工作的。

(4)违法违规经营,对”陶瓷”品牌造成损害的。

(5)私自组织货源,经销假冒“陶瓷”品牌的。

(6)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

(7)乙方其他违约行为造成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3、当不可抗因素产生导致一方无法正常经营时,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4、本合同一旦终止,乙方应立即将所有专有和保密资料还给甲方,并且停止使用甲方所有的商标、财产权、文件和数据。

5、一旦本合同终止,任何乙方的付款义务应立即到期应付。

6、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合同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同时还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差旅费、保全费等)。

第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如双方有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通知。

1、双方指定联系人。指定的联系人的行为代表各自一方。甲方指定________为合同的联系人,传真: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 。乙方提交的一切文件均应以此人为收件人。乙方指定___为本合同的联系人,传真: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_; 通讯地址: 。甲方提供的一切文件均应以此人为收件人。

第一款约定的各方通讯地址,自邮件送交投递人之日起____日内即视为送达;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自公告之日起____日内即视为送达。3.一方变更联系人及联系人的传真、通讯地址、电话和电子邮箱的,应自变更之日起5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其他1.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与本产品有关的信息,并严禁进行网上销售。

2、本合同附件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订的订货单或订货合同系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易货交易委托代理协议篇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受委托方:河北。(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____市中山西路486号金成商务楼。法定代理人:刘,男,该所主任。委托代理人:该所律师。甲方因与一案,特委托乙方为其代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与一案具体包括一审、二审和执行。

二、承办律师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办理委托事项。乙方所派律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代为办理委托事项,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师继续办理,甲方不得拒绝。特殊原因指承办律师因病或其它不可预料的情况发生。

三、委托权限乙方代理的权限在整个过程中甲方授权均为全权代理。详见出具给乙方的授权委托书,并在本合同生效后一次性授权,时间可根据办案进度由乙方填写。

四、代理形式双方协商采用风险代理的形式。风险代理就是指甲方不事先支付乙方的代理费和办案过程中的差旅费。甲方根据乙方的办事进度和成果支付乙方的代理费和差旅费。办案过程中应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需要鉴定的鉴定费由方直接向法院交纳。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监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委托事项的权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有领取委托成果的权利包括收回的现金和实物。

3、甲方必须全面、客观、真实向乙方所派律师书面陈述委托事项的有关情况,并应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所陈述事实的真实性。

4、依照合同的规定及时支付代理费。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务的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授权的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的规定独立的行使代理的权利。

2、完成委托事项后有依约收取代理费的权利。

3、应甲方的要求对其所陈述的事实的真实性需要调查的,乙方律师应积极的协助调查,查清相关事项。

4、对收回的现金及其物品有及时的交付给甲方的义务。

5、在办理代理事项过程中所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七、代理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乙方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进度和成果按以下标准和方式支付乙方的代理费。

1、一审判决胜诉后甲方按判决书确定数额的支付代理费。此款在判决送达后三天内支付。乙方败诉则不支付代理费。对方不服上诉的乙方则代理二审,二审胜诉后,甲方则在二审判决送达后的三天内按照判决确定数额的%支付乙方代理费。

2、执行过程中若乙方为甲方收回的是现金,则按照收回现金数额的%支付乙方代理费。如果收回的为非现金资产,该资产收回时需经甲方同意,同意后该资产归甲方所有,甲方收到该非现金资产后应按评估数额的%支付乙方的代理费。该资产变卖成现金后按其现金数额的%支付乙方代理费,但应扣除事先按评估数额支付的部分。甲方自用的按评估数额的%支付。

3、乙方在代为领取现金或非现金实物后可以扣除自己应得的部分。其余部分应在收到后三天内支付给甲方,不得截留或挪用。

4、甲方直接领取现金或实物的,应当按上述标准在收到后的三天内支付乙方代理费,不得截留或挪用。

5、乙方所收取的全额代理费用中的%的金额为甲方开据正式的律师代理费发票。%的金额可以用其他发票冲抵或由甲方自行冲抵,作为乙方已经用去的办案差旅费用的补充。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如实的陈述委托事项或者陈述的委托事项不符合客观实际,造成乙方无法完成代理事务或代理事务难度增大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标准按委托事务标的数额的%支付。

2、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又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此事务或者本人自己出面办理此事务的均应视为乙方的代理行为。甲方同样应按本合同的标准支付乙方代理费。因委托的人或甲方本人办理失误造成乙方无法按计划完成代理事项的,应按委托事务标的和以上标准赔偿乙方的代理损失。

3、乙方无故不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职责,致使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乙方应根据实际损失的大小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4、因乙方的原因致使有效的债权诉讼及执行时效丧失或者丢失重要的证据材料导致败诉,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5、甲方和乙方领取乙方办理的事务所得的现金或实物后,应及时的按规定的比例交付对方,否则按日千分之五的标准向对方支付滞纳金。

九、履约保证甲方提供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保证在乙方履行义务后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相应合同义务。

十、其它条款十。

一、合同的生效和失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完成委托事务或依法解除后失效。委托事务的办理期限应以相关部门的办理期限为准。乙方应不间断的催促相关部门及时办理相关事项。

易货交易委托代理协议篇三

甲乙双方就乙方代理甲方在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医疗器械事宜协商一致并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医疗器械在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

生产厂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负责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文件资料包括附件一及药监局所要求的文件)。甲方对其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负责。乙方不对前述的文件资料负审。甲方的文件资料不符合三性或甲方有误导或遗漏,导致甲方的注册被驳回或延误,概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3天内按费用清单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费用。费用清单详见附件。

五、若因乙方过错不能按时完成产品注册,则每超时一个月(按工作日算)退还代理费用的30%,直到退完全部代理费止;若甲方因自身因素导致其产品注册不予批准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材料不真实或有违法违章行为等),其代理费用不予退还,双方的代理关系至注册当局发文不予注册之日起解除;若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产品注册不能按时完成,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乙方退还除已产生费用外的剩余代理费用。

六、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的,乙方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当地_____委员会按照该会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和甲方付清代理费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易货交易委托代理协议篇四

三、建议投资者在充分了解证券市场风险及本合同免责条款含义后再谨慎考虑,决定是否投资证券市场并与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营业部签定本合同。

免责条款。

一、您无条件同意以下免责条款,同时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投资者申请证券交易委托代理业务,因提供的资料不实造成的损失;

三、投资者因证券账户丢失、密码泄密、操作不当所造成的损失;

七、超出本公司控制范围的事件所造成投资者的损失;

八、投资者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

甲、乙双方依《证券法》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价证券买卖及相关业务达成以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开户。

1.甲方在委托乙方进行证券买卖活动前,必须填写详细的开户资料,同时还必须出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原件和复印件。甲方可选择预留一至两个银行提款帐号,以备日后提款时专户出款。

甲方开户时须预留交易和保证金存取两个密码为将来交易、提款等活动之用;如甲方为机构,则还须另行预留印鉴(工商营业执照、印鉴)。

2.在乙方开户的投资者必须办理沪市        全面指定交易手续。办理指定交易手续时,投资者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上海股东卡,并签定“上海指定交易合同书”一式两份。

第二条代理。

甲方如授权他人代理证券开户、买卖、交割、转托管、提款等行为,则必须开具《授权委托书》,写明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代理事项、权限,并由双方签名盖章。同时必须带齐代理人与授权人的身份证及授权人的证券账户卡。

第三条买卖委托。

甲方在乙方开户后,自动享有柜台委托、电话自动委托、小键盘自助委托、pda、手机短信息、wap方式等委托方式。随着乙方新业务品种的开展,乙方提供的新委托方式视同甲方当然采用,如甲方需排除乙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中的任何一种,应进行特别声明。

甲方进行当面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有权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乙方在审核后,方才执行其委托指令。甲方使用其他委托方式进行交易时,甲方输入或使用的信息必须与预留的信息相符,否则,乙方工作人员或电脑程序将拒绝执行其委托指令。甲方的所有委托均于当个交易日有效。

确认甲方的委托方式有效、合法后,乙方应及时执行甲方的委托指令。如甲方需变更指令,则只在乙方确认指令尚未执行时方可为甲方办理变更手续。

如果甲方未依约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委托,则委托无效。

第四条清算交割。

1.甲方在委托后可向乙方查询是否成交,如有疑问,须在五个交易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查询。原始委托交易记录或凭证和对帐单为最终核查的依据。如甲方未按上述规定确认,按已确认处理。

2.甲方在营业时间可随时要求乙方提供对帐单(交割单),但不以此作为确认成交的前提条件。

交易费用。

乙方对甲方委托的一切买卖,根据证券交易有关业务规定收取手续费及代扣印花税等,乙方不另收其他费用。

第五条分红、派息、配股、保证金计息。

1.乙方将甲方应得的分红派息等自动划入甲方的“保证金户”和“证券账户”内,除签定代理配股合同外,甲方必须自行在有效期限内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2.甲方保证金余额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储蓄利率计算。乙方为甲方代扣代缴利息税。

第六条保证金提取。

甲方可以选择乙方提供的以下方式提款:

[1]凭身份证和股东卡在乙方柜        台输入保证金密码取款:提款时须提供有权人的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保证金账户卡原件,同时输入相符密码。取款时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

[2]选择银行专户出款:提供有权人的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填写保证金转入银行专户(如存折)的转帐单,同时输入相符保证金密码。若甲方为机构还需提供预留印鉴,据此乙方将甲方的保证金转入银行专户后,甲方在银行办理取款。

[3]通过电话自动转帐系统或电话银行系统进行自动转帐操作:使用本方式提款须另行签署有关申请文件。当日转出现金超过______万元的,须提前一个交易日预约。

…………。

第七条银行名称帐号名称存折帐号 。

第八条挂失、解挂、冻结、解冻。

1.甲方的有关证件、资料、密码遗失或被窃,有权人应及时向乙方申请办理挂失,因未及时办理挂失手续而致责任或损失由甲方自己承担。甲方可适时申请解挂,解挂时须提供有权人的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原件。

2.乙方可根据有权人申请、甲乙双方有关合同、或法律许可的司法及证券主管机关的要求对甲方账户实行冻结、解冻等操作。

第九条甲方声明与保证。

1.甲方保证遵守有关部门关于证券买卖及相关业务的规定。

2.甲方确认本合同文本,并接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条款;同意其后所进行一切委托及有关业务活动均受本合同之约束;对本合同内容完全明白和认可,并在明白和认可后签定本合同。

3.甲方承诺偿付任何因其违约使乙方遭受的损失,乙方对甲方账户中的证券、价款享有扣留权。

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皆为完整、真实、准确及有效的,并同意乙方在开展业务时有权使用此等资料,直至收到甲方书面通知有关任何变更为止。资料如有错误或变更,甲方保证立刻通知乙方,否则后果自负。

易货交易委托代理协议篇五

甲方:

乙方(委托个人):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合同如下。(其中,因自动离职、除名等失去就业身份的,未经身份认定或未输就业手续前,本合同中与就业身份有关的管理内容无效。)。

一、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代办人事代理有关服务。

二、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生效之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未明确解除本合同,且乙方未办理档案转出手续的,视为乙方继续接受甲方代办的人事代理服务。

三、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提供办理人事关系挂靠等人事代理服务,有关职责和服务内容如下:

1、发函调档案,接转人事关系、工资关系。

2、保存乙方的档案材料,负责其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别、归档。

3、保留乙方的人事关系和原有就业身份,负责其干部统计,按有关规定计算工龄。

4、保留乙方的工资关系,按国家调资规定办理工资调整登记(档案工资),存入乙方档案。

5、按规定为乙方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甲方每年进行一至二次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包括高、中、初级),乙方须主动于每年____月底或____月底前将全部申报材料送到甲方。其他系列的申报材料应根据相关部门每年具体要求上报,由甲方分批送相应的评委会评审。

四、乙方的责任义务:

1、按时按规定(渝价314号文件)向甲方交纳管理费用。其中人事关系挂靠,每人每月20元,不足____月按____月计算。支付办法:存档时一次交清不少于12个月的管理费,以后在到期之月的次月内乙方主动到甲方交清不少于12个月的管理费,以此类推。如推迟交费,每推迟____月,乙方增交滞纳金10元。第________年内终止本合同的,所交________年的人事代理费不退(如今后上级有新收费标准,按新标准执行)。未交足管理费的,甲方不提供有关服务。

2、职称评审、年度工作考核及其它需装入档案的材料乙方应主动按时申报和归档;管理费乙方应主动按时交付,甲方均不另行通知。

3、在人事代理期间,乙方应认真发行本合同约定,遵守国家和我市的人事政策及相关管理规定;在办理相关手续时,乙方应按人事管理规定出具所需证明。如因乙方手续不全而导致部分或全部人事代理服务无法提供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代理期间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病、残、伤亡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负。

5、乙方的人事、工资关系和档案转出时,必须交回本合同,遗失者由本人写遗失证明声明作废。

五、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可以终止:

1、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

2、一方有违约行为,给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对方要求解除合同;。

3、乙方转出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

4、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委托他人代签,具有同等效力。

七、其他说明: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易货交易委托代理协议篇六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有委托乙方办理法律事务之需要;鉴于乙方具有处理甲方委托事务的资格和能力,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如下法律事务。

1、选择并购模式。

1)股权并购,包括受让股权、增资并购和合并并购。

2)资产并购,包括直接并购和间接并购。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可以依据目标企业的行业、住所地、适用法律等情况为客户设计专业化、低成本、高效益的并购模式,从根本上保障甲方并购的成功。

2、协助并购谈判。

由于并购涉及公司、股东、高管、职工、政府等多方利益,各方关系错综复杂,因此一般的并购都会经历一段时间的艰苦谈判,而谈判经验、技巧的高低甚至会直接影响到并购项目的成功与否。律师作中国天津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20层邮编:300201为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员,可以凭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帮助甲方和目标公司在谈判时进行取舍,权衡利弊。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有着高超的谈判技巧。可以协助客户高质量的完成并购谈判,为项目成功的做好准备。

3、律师尽职调查。

任何一项并购都存在风险,关键在于风险的防范。而由律师出具专业的尽职调查报告,则可以发现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不同的并购模式存在风险不尽相同,股权并购的风险主要有:股权瑕疵;股东权益瑕疵;固定交易风险;合同风险;目标公司员工风险;税务风险;目标公司对外投资风险;目标公司重大诉讼风险;投资公司控股风险等。资产并购的风险主要有:资产瑕疵(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目标公司员工风险;并购程序风险等。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可以为客户出具详尽的尽职调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1)关于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并购的授权与批准情况;。

2)关于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和出资情况;。

3)关于目标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4)目标公司股本变动及相应合同、章程、决议情况;。

5)关于目标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兼并、分立、合并、破产、清算等情况;。

中国天津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20层邮编:300201。

6)关于目标公司财产权利情况;。

7)目标公司重大合同及债权债务情况;。

8)目标公司组织机构及治理结构;。

9)目标公司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情况;。

10)目标公司人力资源状况;。

4、起草、审查并购法律文件。

尽职调查可以在前期发现风险并提出修改方案,而并购协议是并购项目最后的保障,因此完善、丰富的并购协议是并购成功及以后可能诉讼的关键。并购协议包括前期的意向性协议、备忘录、单项合同、以及最终的并购合同及各种附件。数量较多且内容庞杂,需要专业律师来涉及并完成。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可以为客户提供专业、完善、低风险的并购协议,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前言。

2)术语定义。

3)正文(包括:交易双方;承诺保证;披露责任;或然负债;基准日及价格;价款支付;交割、变更登记、职工安置等)。

4)特殊条款(包括:限制竞争条款;保密条款;终止交易条款;违约责任;通知条款)。

5)适用法律。

6)争议解决。

中国天津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20层邮编:300201。

7)签署。

5、并购税务筹划。

由于一般并购规模都较大,涉及资产及现金流动较多,因此一项并购交易双方的应缴税额也是相当巨大的。并购双方错误的模式选择及交易方式等行为往往会增加税务成本,给企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可以为客户设计专业的税务方案,帮助客户节约并购成本,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正确选择并购模式及交易结构。资产并购和股权并购的税收成本是不同的。

2)为企业集团内部整合提供节税策划。

3)合理设计支付方式。不同的支付方式如现金、股权、债权、资产的税收成本等各不相同。

6、并购整合法律服务。

只有并购无整合就会大而不强,要通过并购做大做强,就非常需要并购后的整合。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可以根据不同的客户提供专业的并购整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管理整合(发展目标一致;发展战略一致;管理流程一致;企业文化一致)。

3)资源整合(整合采购资源;整合人力和培训资源;整合研发资源;整合资金资源;整合设备工艺资源)。

7、企业风险防范专项法律服务。

当前,我国众多经济实体中,特别是中小企业由于多方面原因,在公司设立、运营、合同签订、人力资源等方面存在问题甚至违法行为。这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利润的持续增长都带来很大的隐患,因此需要专业的律师团队来诊断风险并消除风险。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可以为客户提供完善的风险防范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审查并防范企业设立风险;。

2)完善企业治理结构;。

3)审查并完善企业合同管理;。

4)审查并防范人力资源风险。

二、乙方委派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等律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指派的律师如因故中途不能履行受托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律师继续履行受托之职责。

三、甲方的义务。

1、支持、协助乙方律师开展工作,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方便;。

3、对乙方出具的策划、设计方案及其工作成果,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4、按约接受乙方的工作成果并支付相应的酬金。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案件的委托代理事项;。

4、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五、律师代理费。

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委托事务的复杂程度、所涉标的及工作用时,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酬金元,付费方式及期限如下:

1、委托之日,付代理费用的30%;。

2、并购双方签订意向协议之日,付代理费用的30%;。

六、律师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非乙方收取的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

3、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食宿费、长途通讯费等;。

4、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七、代理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2、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的。

3、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范围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七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协议规定的法律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中国天津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20层邮编:300201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方撤诉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协议的。

2、甲方无故终止本协议的,乙方已收律师代理费一律不退回,而且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

3、乙方律师确因严重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九、通知和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协议签署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任何一方如遇变更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双方特别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易货交易委托代理协议篇七

甲方(投资者):

乙方:国信证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自律规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港股通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声明与保证

第一条甲方的声明与保证,包括但不限于:

务流程办理业务;

(六)甲方保证上述声明与承诺的内容皆为本人真实意愿,并自愿承担虚假陈述的一切后果。

第二条乙方的声明与保证,包括但不限于:

(二)乙方承诺遵守本协议,按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提供港股通交易相关服务。

第二章委托代理

第三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其提供以下服务:

(一)接受并执行甲方依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下达的合法有效的委托指令;

(二)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三)托管甲方买入或其他方式取得的有价证券;

(四)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通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红利分派等名义持有人服务;

事项。

第四条甲方在参与港股通交易前,应先依照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开立账户用于证券交易、清算交收和计付利息等。乙方代理中国结算开立证券账户,应遵循中国结算的有关规定。

甲方已经开立沪市a股证券账户(人民币普通股证券账户)的,使用现有账户进行港股通交易。

第五条甲方新办理或者变更指定交易的,自下一港股通交易日起方可进行港股通交易。

第六条甲方存在当日有交易行为、当日有申报、有交易未完成交收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中国结算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甲方不得撤销指定交易。

第七条甲方知晓并认可:其获得的香港证券市场免费一档行情,与付费方式获得的行情相比,在刷新频率、档位显示等方面存在差异;甲方应仅作为最终用户使用上述行情信息,未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同意不得将其提供给任何机构或个人,也不得用于开发指数或其他产品;联交所及其控股公司、该控股公司的附属公司等行情信息提供方,将尽力保证所提供上述行情信息的准确和可靠度,但不能确保其绝对准确和可靠,亦不对因信息不准确或遗漏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内自助委托。

甲方进行网上委托及手机证券委托时,只能使用乙方直接提供给甲方的软件,或甲方依照乙方指示从乙方指定站点下载的软件。甲方使用其他途径获得的.软件进行网上委托所产生的后果、风险和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港股通交易而发出的委托及撤销委托等指令的内容和方式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甲方通过乙方委托系统进行港股通交易时,如因甲方操作失误或因甲方指令违反相关交易规则或本协议约定,或其他可归咎于甲方的原因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如甲方发出的指令被乙方委托系统或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拒绝受理,则该委托应视为无效委托。甲方在进行委托前须确保已完全了解有关交易规则,避免发出无效委托指令。如因甲方发出无效委托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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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货交易委托代理协议篇八

乙方:

甲乙双方在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在__关的进口货物代理清关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进口货物的目的关代理,负责报关,报检,协助甲方提货等事宜。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全套的报关单证(发票,装箱单,合同,加盖公章的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等其他必备的单据),单据必须真实,有效。

4、由于甲方原因产生的额外费用(如交单延迟)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责任。

3、乙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甲方的.要求办理各类事项,要及时通知甲方,说明原因,以便甲方做好工作安排。

4、由于乙方原因延误清关时间或清关时间长达14天以上,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费用结算。

正常包干价:rmb50元/吨包含……等等杂费;不含检测费、送检产生的公关费、增值税费。

五付款期限。

甲方在乙方办理完报关手续,关口货物准备装车时将委托代理费汇至乙方账户,税费则由甲方在乙方指定期限内汇入指定账户。否则乙方有权留置相应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及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票货物清关完毕后失效;如双方需要续约,可重新签订委托代理清关协议。

七在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届时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在甲方所在地法院审理。

八本协议一式二分,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易货交易委托代理协议篇九

上海股票帐号:_______。

深圳证券帐号:___________。

乙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禁止或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2,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提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投资风险。

4,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5,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式为准。

4,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三条甲方开设资金账户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同名证券账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由于甲方提供的前款所述资料引起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账户。

第五条甲方开设资金账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甲方在正常的交易时间内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六条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代理甲方领取红利股息;。

6,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委托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

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第十二条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

甲方从乙方提取资金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须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柜台存取资金。

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义由乙方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乙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证券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但当甲方资金账户出现大额异常变动时,乙方有义务予以关注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报告。

第十五条甲方提取资金每笔数额,每天存取次数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当第十三条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资金存取方式无法进行时,甲方应在乙方柜台办理资金存取手续。

第十七条当甲方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甲方撤销指定交易,需另行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九条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约情形,甲方可随时撤销其在乙方的资金账户。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可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

1,乙方发现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失实;。

2,乙方发现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乙方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需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消委托代理关系通知至甲方销户手续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委托指令。

第二十三条甲方开设资金账户后,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及相关事项。

第二十四条甲方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当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有关代理人合法的证券市场投资资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甲方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地应当在乙方,但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或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可除外。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交乙方备案。

第二十六条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中止授权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仍执行原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而受理其代理行为的,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与甲方代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甲方应妥善保管其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因他人伪造,变造资金账户卡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有过错的,应由乙方先予承担,再依法追偿相关损失。

第三十一条当甲方遗失证券账户卡,身份证,资金账户卡时,应及时向乙方办理挂失,在挂失生效前已经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二条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二,三十三条所述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可能的进一步扩大。

第三十五条乙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忠实地向甲方提供信息,资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自行承担据此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

第三十六条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

(3)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投诉;。

(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三十七条当甲方是机构户时,开设资金账户,按如下程序办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预留印鉴和密码。

第三十八条甲方以现金存入的,必须以现金方式支取。

甲方以支票存入的,必须以支票方式支取。

甲方账户不能与任何自然人账户相互划转资金。

甲方不能通过乙方柜台存取现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资金。

第三十九条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

第四十条甲方的委托凭证是指其柜台委托所填写的单据,非柜台委托所形成的乙方电脑记录资料。

第四十一条乙方必须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凭证等资料。

第四十二条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四十三条本协议根据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登记公司的规定如需修改或增补,修改或增补的内容将由乙方在其营业场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日内不提出异议,则公告内容即成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第四十四条本协议所指的通知方式除上述条款中已有约定外,可以是书面送达通知或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自公告在指定报刊和乙方经营场所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即视为送达。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至第十九,二十条所指情形发生。

第四十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易货交易委托代理协议篇十

乙方(证券营业部):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2.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揭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风险。

4.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5.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式为准。

4.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三条甲方应亲自开设资金帐户。甲方在开设资金帐户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同名证券帐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第四条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帐户。

第五条甲方开设资金帐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甲方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六条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代理甲方领取分红派息;

5.应甲方要求提供其帐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清单;

6.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有权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卡。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证券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第十二条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甲方从乙方提取资金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须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柜台存取资金。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义由乙方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资金帐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乙方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

第十五条甲方提取资金每笔数额、每天存取次数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当第十三条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资金存取方式无法进行时,甲方应在乙方柜台办理资金存取手续。

第十七条当甲方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甲方撤销指定交易,需另行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九条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约情形,甲方可随时撤销其在乙方的资金帐户。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可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

1.乙方发现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失实的;

2.乙方发现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乙方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需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在甲方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至甲方销户手续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委托指令。

第二十三条甲方开设资金帐户后,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及相关事项。

第二十四条甲方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当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有关代理人合法的证券市场投资资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甲方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地应当在乙方,但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可除外。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交乙方备案。

第二十六条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中止授权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仍执行原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而受理其代理行为的,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与甲方代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当甲方遗失证券帐户卡、身份证、资金帐户卡时,应及时向乙方办理挂失,在挂失生效前已经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一、三十二条所述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可能的进一步扩大。

第三十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据此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十五条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

3.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投诉;

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三十六条当甲方是机构户时,开设资金帐户,按如下程序办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证券帐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预留印鉴和密码。

第三十七条甲方不能通过乙方柜台存取现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资金。

第三十八条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

第三十九条甲方的委托凭证是指其柜台委托所填写的单据、非柜台委托所形成的乙方电脑记录资料。

第四十条乙方必须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凭证等资料。

第四十一条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四十二条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至第二十二、二十三条所指情形发生。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就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自助委托(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远程委托)系统买卖有价证券业务签署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办理自助委托(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远程委托)开户时需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愿对所提供资料产生的结果负责。当有关资料发生变化时,甲方承诺办理变更手续。如未及时变更而导致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必要时可不定期通过自助委托系统变更交易密码(以下简称密码),因密码遗忘甲方应通过书面形式向乙方申请重新设置密码。使用密码进行的一切交易均示为甲方亲自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密码泄密造成证券被盗买盗卖)由甲方承担责任。

三、甲方在操作时务必根据电脑屏幕或电话语言提示谨慎操作,因操作失误而产生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对甲方在证券交易中可能遇到的不可预测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停电、通信故障、机器设备故障等。

五、自助委托(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买卖证券的一切数据一律以乙方电脑资料为准。

六、甲方的证券帐户卡和交易磁卡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须向乙方申请挂失,挂失受理生效前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七、甲方应参照乙方规定选择下列自助委托方式(请填写“是”或“否”)。

1.电话委托()。

2.刷卡委托()。

3.热自助委托()。

4.远程委托()。

八、本协议为《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有效组成部分。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执行。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易货交易委托代理协议篇十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就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自助委托(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远程委托)系统买卖有价证券业务签署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办理自助委托(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远程委托)开户时需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愿对所提供资料产生的结果负责。当有关资料发生变化时,甲方承诺办理变更手续。如未及时变更而导致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必要时可不定期通过自助委托系统变更交易密码(以下简称密码),因密码遗忘甲方应通过书面形式向乙方申请重新设置密码。使用密码进行的一切交易均示为甲方亲自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密码泄密造成证券被盗买盗卖)由甲方承担责任。

三、甲方在操作时务必根据电脑屏幕或电话语言提示谨慎操作,因操作失误而产生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对甲方在证券交易中可能遇到的不可预测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停电、通信故障、机器设备故障等。

五、自助委托(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买卖证券的一切数据一律以乙方电脑资料为准。

六、甲方的证券帐户卡和交易磁卡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须向乙方申请挂失,挂失受理生效前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七、甲方应参照乙方规定选择下列自助委托方式(请填写“是”或“否”)。

1.电话委托()。

2.刷卡委托()。

3.热自助委托()。

4.远程委托()。

八、本协议为《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有效组成部分。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执行。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

易货交易委托代理协议篇十二

委托方(甲方)与受托方(乙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办理产权交易项目, 并由乙方提供产权交易中介服务。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产权交易项目包括:

(一)委托交易的内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审核本项交易并依法签发《产(股)权交易鉴证报告》;。

2.代表委托方选择并聘请中介机构;。

3.为委托方完成本项交易提供咨询服务;。

4.完成本项交易所需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本企业基本情况资料及有关证明文件或其它有关材料,所提供的资料与文件须真实。

2.协助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按时按质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 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协议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重新签订协议。

第六条 费用。

1.甲方根据《________市产权交易中心收费项目》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2.甲方委托事项中有关涉及实地考察、评估、洽谈、咨询等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在签订委托协议时,应按委托价的千分之一向乙方预付定金,若乙方在委托期内未完成交易且甲方不再延期委托的,乙方只向甲方收取成本费。其余款项在委托协议中止时即退还给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洛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关交易规则和交易业务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若违反规定和约定,违约方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

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易货交易委托代理协议篇十三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甲方对于在装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并随附相关文件。如果委托书内容未注明,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需于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免丧失协议内容之权利。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五、甲方应当保证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运输业务量不少于_________。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承运人的船期及运价变动信息。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认费用,本协议运价可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作相应调整,经双方确认后生效。乙方为甲方垫付的额外费用实报实销。

乙方在甲方保证上述委托运输业务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优惠价向甲方结算普通干货箱包干定额费:

自拖箱:人民币_________元__年,到期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易货交易委托代理协议篇十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双方声明。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禁止或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2,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提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投资风险。

4,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5,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式为准。

4,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二章开设资金帐户。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同名证券帐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由于甲方提供的前款所述资料引起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帐户。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甲方在正常的交易时间内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代理甲方领取红利股息;

6,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委托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卡。

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第四章资金存取。

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

甲方从乙方提取资金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须及时办理。

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柜台存取资金。

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义由乙方负责解释。

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资金帐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乙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证券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但当甲方资金帐户出现大额异常变动时,乙方有义务予以关注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报告。

甲方提取资金每笔数额,每天存取次数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当第十三条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资金存取方式无法进行时,甲方应在乙方柜台办理资金存取手续。

第五章变更和撤销。

当甲方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甲方撤销指定交易,需另行签署有关文件。

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约情形,甲方可随时撤销其在乙方的资金帐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可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

1,乙方发现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失实;

2,乙方发现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乙方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需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消委托代理关系通知至甲方销户手续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委托指令。

第六章甲方授权代理人委托。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后,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及相关事项。

甲方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当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有关代理人合法的证券市场投资资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甲方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地应当在乙方,但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或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可除外。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交乙方备案。

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中止授权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仍执行原授权委托书。

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而受理其代理行为的,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与甲方代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章甲乙双方的责任及免责条款。

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应妥善保管其证券帐户卡,资金帐户卡,因他人伪造,变造资金帐户卡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有过错的,应由乙方先予承担,再依法追偿相关损失。

当甲方遗失证券帐户卡,身份证,资金帐户卡时,应及时向乙方办理挂失,在挂失生效前已经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三十三条所述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可能的进一步扩大。

乙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忠实地向甲方提供信息,资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自行承担据此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

第八章争议的解决。

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

(3)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投诉;

(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机构户甲方。

当甲方是机构户时,开设资金帐户,按如下程序办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证券帐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预留印鉴和密码。

甲方以现金存入的,必须以现金方式支取。

甲方以支票存入的,必须以支票方式支取。

甲方帐户不能与任何自然人帐户相互划转资金。

甲方不能通过乙方柜台存取现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资金。

第十章附则。

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

甲方的委托凭证是指其柜台委托所填写的单据,非柜台委托所形成的乙方电脑记录资料。

乙方必须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凭证等资料。

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本协议根据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登记公司的`规定如需修改或增补,修改或增补的内容将由乙方在其营业场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日内不提出异议,则公告内容即成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本协议所指的通知方式除上述条款中已有约定外,可以是书面送达通知或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自公告在指定报刊和乙方经营场所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即视为送达。

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至第十九,二十条所指情形发生。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易货交易委托代理协议篇十五

甲方(持卡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开通_________业务,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并通过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进行证券委托交易等事项,达成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甲方熟悉并自愿遵守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和《_________储蓄卡章程》、《储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保证在申请开通_________时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对其所提供资料形成的结果负责。提供的资料包括本人建行储蓄卡、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上海股东代码卡/深*证券账户及复印件。

第三条甲方同意按照不高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准缴纳有关交易费用。

第四条甲方若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本协议上所填上海股东代码即为甲方指定交易的账户,双方同意并遵守上海*券交易所拟订并公布的《指定交易协议书》内容。

第五条甲方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

第六条乙方郑重提请甲方务必注意股东代码、资金帐号、网上委托证书、证书密码及交易密码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设定的密码以及此类数据信息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的有效交易。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种委托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其所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各种接入平台进行证券交易委托时,应遵守乙方相关的使用规定。甲方的委托记录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对其委托交易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2.代理甲方进行与每次有效委托买卖交易有关的成交后的有价证券的交割结算事宜;

3.代理领取甲方应有的分红派息;

4.协助办理甲方*券账户中有效证券的托管和转托管事宜;

5.以适当方式为甲方提供交易查询、对帐及其他与证券交易有关的市场服务。

第九条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甲方在_________银行同名储蓄卡账户。_________银行按照甲方的申请和授权以及乙方提供的数据,代理甲方办理交易结算资金的自动划转。

第十条_________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将分红派息款转入甲方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对应的储蓄卡账户。

第十一条乙方承诺:保守甲方开户资料和委托事项的秘密。但因司法机关和证券监管机关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权调查机关要求提供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交易纪录等不在此限。

第十三条乙方默认甲方参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担因申报成功或认购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甲方承诺其用于接驳_________的电脑系统是安全可靠的,对于因甲方电脑系统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若遗失储蓄卡及对应活期储蓄存折,应按照_________银行的规定办理挂失手续;若股东代码卡遗失,还需向证券登记公司等相关机构办理挂失。在挂失手续生效前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记录和交易资料。

第十八条乙方按甲方的委托指令向交易所申报,但委托在有效期内因非乙方或非_________银行原因未能成交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九条因政策重大变化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因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的因素以及其他意外原因,致使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及出现其他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以自己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甲方通过乙方进行的任何证券投资所产生的风险和利益,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二条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责任或由于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甲方透支买入股票的,乙方享有对甲方托管在乙方*券的留置权。甲方在经催告后仍不按照乙方或_________银行通知履行义务或予以赔偿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有权处置与甲方债务相当的证券和资金。当甲方的全部证券和资金不足以抵偿其债务时,乙方和_________银行对甲方保留追索权。

第二十三条乙方对本协议条款有修改和解释权。若需补充或修改协议条款,则须将新内容以公告形式告知甲方,甲方若有异议应在公告后30天内到原开户点办理相应手续,否则视为甲方接受新内容,并将公告的内容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的修改一经公布即为有效,无须另行通知。

第二十五条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在甲方办理_________销户手续后终止。

易货交易委托代理协议篇十六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开通_________业务,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并通过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进行证券委托交易等事项,达成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甲方熟悉并自愿遵守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和《_________储蓄卡章程》、《储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保证在申请开通_________时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对其所提供资料形成的结果负责。提供的资料包括本人建行储蓄卡、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上海股东代码卡/深圳证券帐户及复印件。

第三条甲方同意按照不高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准缴纳有关交易费用。

第四条甲方若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本协议上所填上海股东代码即为甲方指定交易的帐户,双方同意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拟订并公布的《指定交易协议书》内容。

第五条甲方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

第六条乙方郑重提请甲方务必注意股东代码、资金帐号、网上委托证书、证书密码及交易密码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设定的密码以及此类数据信息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的有效交易。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种委托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其所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各种接入平台进行证券交易委托时,应遵守乙方相关的使用规定。甲方的委托记录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对其委托交易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2.代理甲方进行与每次有效委托买卖交易有关的成交后的有价证券的交割结算事宜;

3.代理领取甲方应有的分红派息;

4.协助办理甲方证券帐户中有效证券的托管和转托管事宜;

5.以适当方式为甲方提供交易查询、对帐及其他与证券交易有关的市场服务。

第九条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甲方在_________银行同名储蓄卡帐户。_________银行按照甲方的申请和授权以及乙方提供的数据,代理甲方办理交易结算资金的自动划转。

第十条_________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将分红派息款转入甲方交易结算资金帐户对应的储蓄卡帐户。

第十一条乙方承诺:保守甲方开户资料和委托事项的秘密。但因司法机关和证券监管机关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权调查机关要求提供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交易纪录等不在此限。

第十三条乙方默认甲方参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担因申报成功或认购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甲方承诺其用于接驳_________的电脑系统是安全可靠的,对于因甲方电脑系统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若遗失储蓄卡及对应活期储蓄存折,应按照_________银行的规定办理挂失手续;若股东代码卡遗失,还需向证券登记公司等相关机构办理挂失。在挂失手续生效前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记录和交易资料。

第十八条乙方按甲方的委托指令向交易所申报,但委托在有效期内因非乙方或非_________银行原因未能成交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九条因政策重大变化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因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的因素以及其他意外原因,致使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及出现其他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以自己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甲方通过乙方进行的任何证券投资所产生的风险和利益,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二条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责任或由于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甲方透支买入股票的,乙方享有对甲方托管在乙方证券的留置权。甲方在经催告后仍不按照乙方或_________银行通知履行义务或予以赔偿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有权处置与甲方债务相当的证券和资金。当甲方的全部证券和资金不足以抵偿其债务时,乙方和_________银行对甲方保留追索权。

第二十三条乙方对本协议条款有修改和解释权。若需补充或修改协议条款,则须将新内容以公告形式告知甲方,甲方若有异议应在公告后30天内到原开户点办理相应手续,否则视为甲方接受新内容,并将公告的内容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的修改一经公布即为有效,无须另行通知。

第二十五条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在甲方办理_________销户手续后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易货交易委托代理协议篇十七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开通_________业务,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并通过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进行证券委托交易等事项,达成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甲方熟悉并自愿遵守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和《_________储蓄卡章程》、《储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保证在申请开通_________时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对其所提供资料形成的结果负责。提供的资料包括本人建行储蓄卡、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上海股东代码卡/深圳证券帐户及复印件。

第三条甲方同意按照不高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准缴纳有关交易费用。

第四条甲方若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本协议上所填上海股东代码即为甲方指定交易的帐户,双方同意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拟订并公布的《指定交易协议书》内容。

第五条甲方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

第六条乙方郑重提请甲方务必注意股东代码、资金帐号、网上委托证书、证书密码及交易密码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设定的密码以及此类数据信息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的有效交易。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种委托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其所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各种接入平台进行证券交易委托时,应遵守乙方相关的使用规定。甲方的委托记录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对其委托交易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2.代理甲方进行与每次有效委托买卖交易有关的成交后的有价证券的交割结算事宜;

3.代理领取甲方应有的`分红派息;

4.协助办理甲方证券帐户中有效证券的托管和转托管事宜;

5.以适当方式为甲方提供交易查询、对帐及其他与证券交易有关的市场服务。

第九条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甲方在_________银行同名储蓄卡帐户。_________银行按照甲方的申请和授权以及乙方提供的数据,代理甲方办理交易结算资金的自动划转。

第十条_________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将分红派息款转入甲方交易结算资金帐户对应的储蓄卡帐户。

第十一条乙方承诺:保守甲方开户资料和委托事项的秘密。但因司法机关和证券监管机关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权调查机关要求提供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交易纪录等不在此限。

第十三条乙方默认甲方参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担因申报成功或认购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甲方承诺其用于接驳_________的电脑系统是安全可靠的,对于因甲方电脑系统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若遗失储蓄卡及对应活期储蓄存折,应按照_________银行的规定办理挂失手续;若股东代码卡遗失,还需向证券登记公司等相关机构办理挂失。在挂失手续生效前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记录和交易资料。

第十八条乙方按甲方的委托指令向交易所申报,但委托在有效期内因非乙方或非_________银行原因未能成交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九条因政策重大变化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因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的因素以及其他意外原因,致使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及出现其他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以自己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甲方通过乙方进行的任何证券投资所产生的风险和利益,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二条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责任或由于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甲方透支买入股票的,乙方享有对甲方托管在乙方证券的留置权。甲方在经催告后仍不按照乙方或_________银行通知履行义务或予以赔偿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有权处置与甲方债务相当的证券和资金。当甲方的全部证券和资金不足以抵偿其债务时,乙方和_________银行对甲方保留追索权。

第二十三条乙方对本协议条款有修改和解释权。若需补充或修改协议条款,则须将新内容以公告形式告知甲方,甲方若有异议应在公告后30天内到原开户点办理相应手续,否则视为甲方接受新内容,并将公告的内容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的修改一经公布即为有效,无须另行通知。

第二十五条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在甲方办理_________销户手续后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1.证券市场存有风险,甲方既可能通过证券投资而获取收益,亦可能因证券投资而遭受损失。

2.网上委托是甲方通过互联网完成证券交易委托的过程,它包括委托、撤单、成交回报查询等。作为一种新的通信方式完成证券交易委托,同传统的交易方式相比,网上委托还存在着一些特殊的风险,甲方应认真、全面地了解这些明示的或潜在的风险,并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损失,且无需乙方另行通知或公告;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4)其他可能造成甲方损失的风险因素。

3.为了加强对风险的防范,我们提醒投资者采取以下措施: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证书密码和交易密码并定期更换;采用快捷、安全的上网方式并在网络环境稳定时进行网上证券委托;因通讯线路原因使您的交易指令出现问题时,使用其他替代委托方式;对比其他相关信息并及时查证成交情况;在网上证券委托操作结束后,及时关闭交易程序;定期使用杀毒软件对计算机进行扫描。

4.本协议中所含_________和_________银行的免责条款,凡因该类明示的或其他形式的免责条款约定的免责事由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应在充分了解证券市场风险及_________和_________银行免责条款含义后签订本协议。

易货交易委托代理协议篇十八

海股票帐号:_______深圳证券帐号:___________。

乙方: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双方声明。

第三条甲方开设资金账户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同名证券账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由于甲方提供的前款所述资料引起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账户。

第五条甲方开设资金账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甲方在正常的交易时间内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六条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代理甲方领取红利股息;

6,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委托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

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第四章资金存取。

第十二条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

甲方从乙方提取资金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须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柜台存取资金。

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义由乙方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乙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证券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但当甲方资金账户出现大额异常变动时,乙方有义务予以关注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报告。

第十五条甲方提取资金每笔数额,每天存取次数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当第十三条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资金存取方式无法进行时,甲方应在乙方柜台办理资金存取手续。

第五章变更和撤销。

第十七条当甲方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甲方撤销指定交易,需另行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九条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约情形,甲方可随时撤销其在乙方的资金账户。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可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

1,乙方发现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失实;

2,乙方发现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乙方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需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消委托代理关系通知至甲方销户手续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委托指令。

第六章甲方授权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三条甲方开设资金账户后,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及相关事项。

第二十四条甲方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当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有关代理人合法的证券市场投资资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甲方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地应当在乙方,但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或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可除外。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交乙方备案。

第二十六条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中止授权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仍执行原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而受理其代理行为的,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与甲方代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章甲乙双方的责任及免责条款。

第二十八条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甲方应妥善保管其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因他人伪造,变造资金账户卡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有过错的,应由乙方先予承担,再依法追偿相关损失。

第三十一条当甲方遗失证券账户卡,身份证,资金账户卡时,应及时向乙方办理挂失,在挂失生效前已经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二条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二,三十三条所述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可能的进一步扩大。

第三十五条乙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忠实地向甲方提供信息,资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自行承担据此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

第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六条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

(3)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投诉;

(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机构户甲方。

第三十七条当甲方是机构户时,开设资金账户,按如下程序办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预留印鉴和密码。

第三十八条甲方以现金存入的,必须以现金方式支取。

甲方以支票存入的,必须以支票方式支取。

甲方账户不能与任何自然人账户相互划转资金。

甲方不能通过乙方柜台存取现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资金。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

第四十条甲方的委托凭证是指其柜台委托所填写的单据,非柜台委托所形成的乙方电脑记录资料。

第四十一条乙方必须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凭证等资料。

第四十二条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四十三条本协议根据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登记公司的规定如需修改或增补,修改或增补的内容将由乙方在其营业场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日内不提出异议,则公告内容即成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第四十四条本协议所指的通知方式除上述条款中已有约定外,可以是书面送达通知或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自公告在指定报刊和乙方经营场所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即视为送达。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至第十九,二十条所指情形发生。

第四十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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