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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和检察建议书篇一
今天,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布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xx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的检察意见》。据悉,该检察建议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11月26日向最高人民法院以书面形式提出的。该书面检察意见从六个方面认为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该改判xx无罪。此意见得到了最高法的采纳。2016年12月2日上午,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xx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xx无罪。
经过认真审查xx案在案全部卷宗,并赴河北询问原案侦查阶段的主办人员,对相关证据进行复核,实地查看案发现场,最高检认为,原审判决采信的证据中,直接证据只有原审被告人xx的有罪供述,现场勘察笔录、尸体检验报告、物证及证人证言等证据均为间接证据,而xx有罪供述的真实性、合法性存疑。
检察建议书显示,最高检作出上述判断,其理由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被害人死亡原因不具有确定性,原审判决所采信的尸体检验报告证明力不足。尸体检验仅对头皮进行了剥离,没有对尸体进行全面解剖,尸检报告认定“全身未发现明显创口及骨折”缺乏依据。
作案工具来源不清,原审判决认定花上衣系作案工具存在重大疑问。对于现场提取的花衬衣与xx辨认、随案移送的花衬衣是否同一,存在重大疑问;xx供述偷拿花衬衣动机不合常理。
xx始终未供述出被害人携带钥匙的情节。根据xx多次供述,并与被害人有过较长时间的近距离接触,在被害人未带其他物品、只穿一件连衣裙的情形下,却无法供出该情节,致使认定xx为作案人存在重大疑问。
原审判决所采信的指认笔录和辨认笔录存在重大瑕疵,不具有证明力。据辨认笔录记载,xx对被害人及花衬衣的辨认,是采取将被害人生前照片及其他两张女性照片等按顺序排列进行辨认,但在案卷宗均无相应的照片附卷;对被害人自行车的辨认违反了混同原则,丧失了对被告人口供的印证作用。
证实xx实施强奸的证据严重不足。原审判决认定xx实施强奸行为的证据只有被告人的有罪供述,而无其他任何证据予以证实。
xx供述的真实性、合法性存在疑问。xx到案经过与原案缺乏直接关联,确定其为犯罪嫌疑人缺乏充分证据;xx的有罪供述前后矛盾,说法不一。
基于以上六个方面的考量,最高检认为,xx有罪供述的证明力较弱,可信度不高,且与物证、鉴定意见和辨认笔录之间不能形成相互印证关系,原案的定罪证据之间没有形成完整封闭的证据锁链,不能排除他人作案可能,应当依法改判xx无罪。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彭新林认为,xx案的依法纠正,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勇于纠正和防止冤假错案、实现司法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信心与决心,展示了新时期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实际成效,让人民群众在司法个案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司法权力与舆情民意的互动、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平衡、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xx案等冤假错案的纠正中得以鲜活展现。最高检对完善司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纠正和防范机制作出了重要部署,探索实行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检察权相分离制度,保证了检察权不受行政干扰,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进一步规范了侦查讯问活动,强化了对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的保障;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健全检察环节错案发现、纠正、防范和责任追究机制。这些举措都为司法责任的追究、冤假错案的纠防提供了有力的规范指引。
据了解,最高检今年将推动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同时,强化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切实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坚决核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行为,强化冤错案件源头预防。
检察建议和检察建议书篇二
写明主送单位的全称。
二、问题的来源或提出建议的起因。
写明本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该单位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以及需要提出有关建议的问题。
三、提出建议所依据的事实。
此部分为提出检察建议所依据的事实。对事实的叙述要求讲求客观、准确、概括性强,要归纳成几条反映问题实质的事实要件,然后加以叙述。
四、提出建议的依据和建议内容。
建议书引用依据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检察机关提出建议的行为所依据的有关规定;另一种是该单位存在的问题不符合哪项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建议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切实可行。要与以上列举的事实紧密联系。
五、要求事项。
即为实现建议内容或督促建议落实而向受文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可包括:
1.研究解决或督促整改;
2.回复落实情况,可提出具体时间要求。
(院印)。
检察建议和检察建议书篇三
天津市津北区人民检-察-院:
贵单位于20xx年9月23日给我单位下发的(津)北检第4号检察建议书(检察建议书都有文书号,注意右上角即可)已收到,我单位领导做了认真研究和批复,针对检察建议书的内容和我单位现存实际情况,做了如下整改措施:。
1、加强了管理……。
2、追究了相关人员责任……。
3、做了深刻认识…………(此1、2、3只是举例,具体内容具体写)。
现依照法律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复函贵单位,请接收研究。
某某单位。
日期
检察建议和检察建议书篇四
民事诉讼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提请上级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按照法律规定,基层检-察-院进行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的程序是受理不服基层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后,xx市级检-察-院提请抗诉,xx市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进入再审程序。在司法实践中,相当多的民行抗诉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原审基层法院进行再审,xx市级人民检-察-院指派基层检-察-院的民行检察人员履行,xx市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由基层人民检-察-院出席再审的现象。长期以来,一些基层人民检-察-院对出席民行抗诉案件再审法庭有一种错误的认识,认为自己的职责是提请抗诉,xx市检-察-院采纳了提请抗诉意见就算完成了监督的任务,出席再审法庭是额外的工作,与自己的职责无关,加上法律对出席民行抗诉再审法庭没有详尽的规定,导致了基层检-察-院对出席再审法庭不重视,甚至出现了敷衍的态度。实际上出席再审法庭是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民行抗诉监督的沿续,体现检察机关对民行审判监督的严肃性,做好这项工作对确保审判公正维护-法律正确实施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基层检-察-院应当重视出席再审法庭,做好准备工作,从每一个细节入手,切实注意做到“四忌”。
。出席民行抗诉案件再审法庭最重要的是出庭,一些基层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此极不重视,出现了法院和检-察-院相互签收对方的出庭通知书就完事的现象,更有甚者有的检-察-院将空白出庭通知书放在法院相关庭室让法院自行填写。有的基层检-察-院即使出席了再审法庭,也有不注重仪表、不遵守庭审纪律等极其随便的现象。基层检-察-院出席民行抗诉再审法庭应当在法律规定期间内收到法院的出庭通知书,与法院审监部门联系,安排合适的位置,送达相应的文书,到出庭时,应着检察制服,在指定的坐位就坐,遵守庭审纪律,保持出席民行抗诉再审法庭的严肃性,切忌将此项工作流于形式。
。检察机关行使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是法律赋于的职责,与代理人有本质的区别,有的出席民行抗诉再审法庭的检察人员,为了增加改判率,不自觉的充当了申诉人的代理人的角色,在庭审中对申诉人发言进行补充,甚至与被申诉人一方进行激烈的`辩论,这些做法严重背离了法律的规定,给检察监督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基层检-察-院出席民行抗诉再审法庭应当严格保持中立态度,只对法律和事实负责,绝不界入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的争论。
。基层检-察-院出席民行抗诉再审法庭的职责是对庭审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在庭审程序中不仅要宣读抗诉书,还要密切关注庭审的合法性,在庭审结束时,发表出庭意见,不仅要表明对庭审的监督意见,还要从事实和法律的角度简明扼要的阐述对抗诉案件的看法,力争说服审判人员采纳抗诉意见。所以在庭审过程中,一些检察人员宣读完抗诉书后就不见踪影等庭审结束时再公式般的发表意见的做法是极不符合职责要求的。
。审判活动只能由人民法院进行,人民检-察-院只能对此进行监督,而不能代行审判,即使在出席民行抗诉再审法庭时,出庭检察员的身份也只是监督者,而不是裁判者,而且依照法律规定,这种监督是事后监督。一些基层检-察-院在出席民行抗诉再审法庭时,错误定位自己的角色,把监督审判变成了干预审判,在庭审过程中,直接指挥审判程序,或者当场对不合法的程序进行纠正。这些做法都是违反有关规定的,检-察-院出席民行抗诉再审法庭,对不合法的程序纠正的正确做法应当是在庭审结束后,向法院发检察建议书或者纠正违法通知书的方式监督法院改正。
检察建议和检察建议书篇五
一、发往单位。
写明主送单位的全称。
二、问题的来源或提出建议的起因。
写明本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该单位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以及需要提出有关建议的问题。
三、提出建议所依据的事实。
此部分为提出检察建议所依据的事实。
对事实的叙述要求讲求客观、准确、概括性强,要归纳成几条反映问题实质的事实要件,然后加以叙述。
四、提出建议的依据和建议内容。
建议书引用依据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检察机关提出建议的行为所依据的有关规定;另一种是该单位存在的问题不符合哪项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建议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切实可行。
要与以上列举的事实紧密联系。
五、要求事项。
即为实现建议内容或督促建议落实而向受文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
可包括:
1.研究解决或督促整改;。
2.回复落实情况,可提出具体时间要求。
(院印)。
一本文书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对有关单位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为建章立制,加强管理,以及认为应当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的,向有关单位正式提出检察建议时使用。
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对符合《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中提出检察建议条件的案件,也可以用此文书针对人民法院的具体民事、行政裁判,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的检察建议,其具体内容参照民事抗诉书、行政抗诉书的写法,并在要求事项中明确写明:建议人民法院再审。
二、本文书号“检建[]号”由提出建议的具体部门分别编号,如监所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应填为“检监建[]号”;民行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填为“检民行建[]号”。
三、本文书一式四份,一份附卷,一份送达受文单位,一份送达受文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一份送本院预防部门。
民行部门提出的再审检察建议,可不送预防部门。
检察建议和检察建议书篇六
天津市津北区人民检-察-院:
贵单位于20xx年9月23日给我单位下发的(津)北检20xx第4号检察建议书(检察建议书都有文书号,注意右上角即可)已收到,我单位领导做了认真研究和批复,针对检察建议书的内容和我单位现存实际情况,做了如下整改措施:。
1、加强了管理……。
2、追究了相关人员责任……。
3、做了深刻认识…………(此1、2、3只是举例,具体内容具体写)。
现依照法律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复函贵单位,请接收研究。
某某单位。
日期
——兼谈规范两种法律文书的制发程序及质量要求。
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阚乃忠。
检察建议书与检察意见书,是检察机关履职中经常使用的两种非诉讼法律文书。
规范两种文书的制发程序,提高两种文书的制作质量,最大限度地发挥两种文书的作用,是检察机关保证执法规范化和体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重要方面。
目前,在检察工作实践中,对检察建议和检察意见的性质和作用的认识还不够清晰,在适用对象及范围的把握上也不够准确,存在两种文书混用误用问题。
检察建议书与检察意见书的混用误用,既不严肃又不规范,同时也影响和制约检察文书法律效能的发挥,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为此,笔者就对两种文书的现性质作用、制发依据、适用范围、内容格式作以比较,并就规范两种法律文书的制发程序及质量要求谈点粗浅的看法。
1、两种法律文书的性质作用不同。
检察建议书是针对社会治安和综合管理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所制作和使用的检察工作文书。
就其性质来说,它是检察机关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手段和形式之一,是检察机关在行使各项检察职能的过程中,与人民群众密切配合,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形式;而检察意见书则是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认为应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没收其违法所得,而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检察意见所制作和使用的检察法律文书,它是检察机关使被不起诉人受到行政制裁,吸取教训的重要方式。
2、两种法律文书的制作依据不同。
建议书和检察意见书的制作和使用,有着各自的法律依据和内部规定。
建议书制作和使用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四条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二条等原则性规定和精神,以及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实务手册》各业务条线关于制作和使用的内部规定。
意见书制作和使用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3、两种法律文书的适用范围不同。
4、两种法律文书的格式和内容不同。
建议书的格式和内容是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第107样式的规定来制作的;意见书的格式和内容则是按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第84样式的规定来制作的。
二、规范检察建议与检察意见制发程序及质量要求的思考。
1、两种法律文书提出形式及制作内容。
检察建议的提出一般有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检察意见的提出一般是书面形式。
鉴于检察建议、检察意见提出的目的和功效,我认为对检察建议、检察意见的提出,必须明确规定统一规范的使用书面形式,以期引起接受方的足够重视。
高检院虽然对检察建议书和检察意见书的制作格式有了统一的'规定,但对两种文书具体的内容没有细化。
因此,应将检察建议书和检察意见书具备的内容要素作为格式要求明确下来。
比如制作检察建议书,应将通过办理什么案件查证了被建议单位存在管理上的什么问题,经研究对此作出哪几项既有针对性又有操作性的具体检察建议,提请受建议单位及时反馈落实检察建议信息等内容作为文书内容的要素,作出明确统一的规定。
2、完善两种法律文书的审批和备案制度。
检察建议书或检察意见书,必须先由办案人员结合案件情况和实际需要,依照格式要求和内容要素规范制作,由部门负责人或主诉、主办检察官审核后,报分管检察长审批签发。
必要时可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主诉、主办检察官不应拥有检察建议书或检察意见书的审批签发权。
检察建议书或检察意见书除送达受建议或受意见的有关单位外,应同时将副本抄报上级检察机关备案。
必要时还可以抄送受建议或受意见单位的上级主管机关,以便上级督促落实整改。
同时要建立和执行登记制度,以保证检察建议或检察意见的质量及严肃性。
3、加强两种法律文书的督促落实。
检察建议书或检察意见书发出后,承办人应当及时了解和掌握检察建议或检察意见的采纳落实情况。
对检察建议或检察意见置之不理且超过一定时间不落实或拒不接受检察建议或检察意见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主管机关反映。
如果接受单位对检察建议或检察意见中的事实、建议、意见提出异议时,发出检察建议或检察意见的检察机关,应对有关问题重新核实。
如果检察长发现本院或上级检察机关发现下级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或检察意见不当时,应责令撤消,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
本文书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对有关单位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为建章立制,加强管理,以及认为应当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的,向有关单位正式提出检察建议时使用。
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对符合《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中提出检察建议条件的案件,也可以用此文书针对人民法院的具体民事、行政裁判,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的检察建议,其具体内容参照民事抗诉书、行政抗诉书的写法,并在要求事项中明确写明:建议人民法院再审。
二、本文书号“检建[]号”由提出建议的具体部门分别编号,如监所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应填为“检监建[]号”;民行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填为“检民行建[]号”。
三、本文书一式四份,一份附卷,一份送达受文单位,一份送达受文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一份送本院预防部门。
民行部门提出的再审检察建议,可不送预防部门、推动地方立法,强化法律监督工作。
检察建议和检察建议书篇七
xx市交通局:
我院在办理原xx市交通局xx运管站站长吴xx贿案件中,经侦查证实:吴xx在xx交通局路政科和xx运管站工作期间,利用检查货车超限运输和营运车辆违章行为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送的钱物,为他人提供帮助。
该案件反映出你单位在管理上存在可能产生职务犯罪的漏洞,主要表现在:
1、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权力行驶过程中缺乏有力的制约和监督。
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缺乏监督,执法人员手中权力无人监督,执法人员对车辆违章行为处罚存在随意性,扣车、放车一人说了算,导致某些执法人员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对于一些中层领导和重点岗位监督不到位,督查机制不够健全。
2、法制教育不够到位。
在办案中我们发现,你单位部分执法人员甚至是中层领导干部忽视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律法规学习,放松自身思想改造,淡忘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个人欲望膨胀,滋生贪图享受的消极思想,经受不住诱惑,利用手中的执法权进行权钱交易,触犯法律。
本院为预防犯罪,维护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之精神,特向你单位提出以下建议:
1、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制度,拓宽和畅通监督的渠道,增强执法工作透明度。
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加强监督与约束,规范执法程序,如对违章车辆的处罚和处理程序要严格规范,加强执法人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加强群众监督。
完善内部纠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等方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促进规范执法,防止滋生腐化行为。
2、加强思想道德法制教育。
结合犯罪案例,对单位人员进行深刻的警示教育,认真开展深刻的自查自纠活动并形成制度。
对单位人员进行经常性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提高对职务犯罪危害性的认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高尚情操,培养正确的权力观念,重点对下属部门、运管站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有关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廉政教育,构筑一道反腐防线。
以上建议,请慎重研究落实,并加强同我院联系。
望将落实情况于2个月内反馈我院。
一、认真宣传学习电力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管理意识
1、组织全所职工学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单位
职工安全意识,促使职工在今后的工作中把安全放在首位,不断促进电力安全。
2、加强对农户的用电知识宣传教育,组织辖区内所有农户学习《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电力法律法规。
通过学习,辖区内农户对电力
安全有了新的认识,对今后预防此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并悬挂警示牌。
确保今后用电安全。
三、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制度,将安全管理责任与职工工 资、奖金挂钩
今后我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有关奖惩机制,对不严格落实电力安全管理的相关
责任人严肃处理,对维护电力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职工要给予适当的奖励。
四、开展职工培训,严格管理片区管电人员,禁止无安全用电资质的人员参与维修电路 开展职工电力技术培训,增强职工的业务水平。
严格管理,禁止片区管电人员安排无电
工资质的人员参与安装、维修电路。
对不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有关制度的职工,绝不姑息,严
肃处理。
针对贵院提出的宝贵建议,我所已经采取了有关措施加强安全管理。
在检查机关的监督、
指导下,我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必定会日趋成熟,此类安全事故也不会再发生。
xxxxx供电所
一、发往单位
写明主送单位的全称。
的问题。
三、提出建议所依据的事实 此部分为提出检察建议所依据的事实。
对事实的叙述要求讲求客观、准确、概括性强,
要归纳成几条反映问题实质的事实要件,然后加以叙述。
另一种是该单位存在的问题不符合哪项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建议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切实可行。
要与以上列举的事实紧密联系。
五、要求事项
即为实现建议内容或督促建议落实而向受文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
可包括:
1. 研究解决或督促整改;
2. 回复落实情况,可提出具体时间要求。
年 月 日
检察建议和检察建议书篇八
如果我们有好的建议可以向领导提出来,检察建议书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检察建议书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7日16日上午,孝感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驻所检察《检察建议书》法律文书现场撰写比赛在孝感市检-察-院17楼会议室举行。
孝感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祖光出席比赛活动,活动由该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处长张勇主持。
在规定的一小时比赛时间里,来自全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的8名参赛选手,根据比赛给定的案例,从发往单位、问题的来源或提出问题的起因、提出建议的依据和建议的内容以及要求事项等五个方面,时而冥思苦想,时而奋笔疾书,按照比赛关于文书行文规范、观点鲜明、逻辑严密、分析透彻的要求,较圆满地完成了比赛要求的法律文书撰写任务。
比赛结束后,孝感市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将组成“优秀法律文书评审小组”对此次比赛作品进行打分、评析,最后确定优秀法律文书作品予以表彰。
据介绍,全市监所检察部门组织开展驻所检察优秀"三书"(《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驻所检察日志》)评选活动,目的在于落实盛市检-察-院关于切实加强队伍能力素质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市驻所检察干警的法律文书写作质量。
此评选活动自5月15日开展至今,已持续两月。
7日16日上午,孝感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驻所检察《检察建议书》法律文书现场撰写比赛在孝感市检-察-院17楼会议室举行。
孝感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祖光出席比赛活动,活动由该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处长张勇主持。
在规定的一小时比赛时间里,来自全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的8名参赛选手,根据比赛给定的案例,从发往单位、问题的来源或提出问题的.起因、提出建议的依据和建议的内容以及要求事项等五个方面,时而冥思苦想,时而奋笔疾书,按照比赛关于文书行文规范、观点鲜明、逻辑严密、分析透彻的要求,较圆满地完成了比赛要求的法律文书撰写任务。
比赛结束后,孝感市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将组成“优秀法律文书评审小组”对此次比赛作品进行打分、评析,最后确定优秀法律文书作品予以表彰。
据介绍,全市监所检察部门组织开展驻所检察优秀"三书"(《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驻所检察日志》)评选活动,目的在于落实盛市检-察-院关于切实加强队伍能力素质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市驻所检察干警的法律文书写作质量。
此评选活动自5月15日开展至今,已持续两月。
天津市津北区人民检-察-院:
贵单位于2008年9月23日给我单位下发的(津)北检2008第4号检察建议书(检察建议书都有文书号,注意右上角即可)已收到,我单位领导做了认真研究和批复,针对检察建议书的内容和我单位现存实际情况,做了如下整改措施:
1、加强了管理……
2、追究了相关人员责任……
3、做了深刻认识…………(此1、2、3只是举例,具体内容具体写)
现依照法律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复函贵单位,请接收研究。
某某单位
日期
xx市交通局:
我院在办理原xx市交通局xx运管站站长吴xx贿赂案件中,经侦查证实:吴xx在xx交通局路政科和xx运管站工作期间,利用检查货车超限运输和营运车辆违章行为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送的钱物,为他人提供帮助。
该案件反映出你单位在管理上存在可能产生职务犯罪的漏洞,主要表现在:
1、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权力行驶过程中缺乏有力的制约和监督。
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缺乏监督,执法人员手中权力无人监督,执法人员对车辆违章行为处罚存在随意性,扣车、放车一人说了算,导致某些执法人员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对于一些中层领导和重点岗位监督不到位,督查机制不够健全。
2、法制教育不够到位。
在办案中我们发现,你单位部分执法人员甚至是中层领导干部忽视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律法规学习,放松自身思想改造,淡忘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个人欲望膨胀,滋生贪图享受的消极思想,经受不住诱惑,利用手中的执法权进行权钱交易,触犯法律。
本院为预防犯罪,维护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之精神,特向你单位提出以下建议:
1、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制度,拓宽和畅通监督的渠道,增强执法工作透明度。
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加强监督与约束,规范执法程序,如对违章车辆的处罚和处理程序要严格规范,加强执法人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加强群众监督。
完善内部纠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等方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促进规范执法,防止滋生腐化行为。
2、加强思想道德法制教育。
结合犯罪案例,对单位人员进行深刻的警示教育,认真开展深刻的自查自纠活动并形成制度。
对单位人员进行经常性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提高对职务犯罪危害性的认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高尚情操,培养正确的权力观念,重点对下属部门、运管站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有关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廉政教育,构筑一道反腐防线。
以上建议,请慎重研究落实,并加强同我院联系。
望将落实情况于2个月内反馈我院。
检察建议和检察建议书篇九
近两个月,在浦东康桥一家台资企业周围,超市、服饰店、餐馆、理发店、网吧等生活消费和文化娱乐场所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与过去门前屡禁不止的无证网吧、无证饮食摊及黑车相比,它们窗明几净、经营规范,让工厂员工下班后有了较高的生活休闲质量,大受欢迎。与此同时,工厂内外治安环境大大好转。员工们不知道,这些变化的“幕后功臣”,是浦东新区检-察-院今年发出的第52份检察建议书。
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
浦东检-察-院检察官在处理案件时,注意发现存在共性的.典型问题,抓住源头预防犯罪。
今年5月,检察官叶青在一年内第五次收到有关康桥地区某台资企业员工寻衅滋事的案卷,她发现情况有些异常,向当地派出所查询获悉,近年来该所处理的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事件中,80%均涉及该企业员工。抓住这一疑点,检察官多次实地走访,了解到事出有因——该公司员工超过4万人,工作强度大,居住密度高,员工劳累一天后,由于附近缺少正规文化娱乐和生活配套设施,业余生活枯燥乏味,再加上不少人是同乡,一些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喝了酒便容易滋生群体性治安事件。
5月底,浦东综治委收到浦东检-察-院检察建议后,针对社区服务管理缺失问题采取措施。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市民巡访团明察暗访,通过联席会议定期分析该区域突出问题和社会治安状况,加强企业内部员工管理和周边社区服务管理工作互动,共同维护企业经营和社会秩序。
堵行业漏洞驱逐“硕鼠”
司法机关不仅要查处犯罪行为,更要及时发现问题,建立堵漏机制,预防犯罪,这正是浦东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书的初衷与动力,所以,他们尤其重视对各级行政、司法机关等单位行使检察权,今年已发出的70份检察建议书涉及医疗卫生、金融、航运、政府采购等多个领域。与去年同期相比,建议书数量和采纳率均有显著提高。
近日,浦东检-察-院正在查处一批由采购垃圾桶引发的腐-败窝案,检察官发现,新区各级部门在环卫设备研发、采购环节存在监管缺失,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已向新区环保局及合庆、祝桥等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这些建议得到各部门积极反馈,政府统一采购信息平台、建立环卫设备配置和使用档案等初步建立。
此外,在审查市民伪造印章骗领社会救助、个别退休人员与黄牛勾结利用医保卡配药后低价出售牟取利益、前证券经纪人利用大户室管理漏洞非法经营代客炒股、卖场工作人员协助消费者伪造家电以旧换新凭证、造船企业员工监守自盗串谋低价出售废钢等案件时,检察官也通过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说内行话,提司法建议,及时准确地找出犯罪源头,填堵行业漏洞,驱逐“硕鼠”,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
检察建议和检察建议书篇十
xx县人民检察院:
贵院新检发建[20xx]3号检察建议书函告我街道,已收悉。接到该建议书后,我街道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街道领导班子会进行专题研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逐条进行了认真的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回复如下:
严格完善有关的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有效预防。根据贵院的建议,我们进一步完善对村干部的监督制约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建立并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村支部书记与街道直各部门第一责任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到班子的每一个成员,责任到人。把制度建设作为源头治腐、超前防范的重要手段,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二
针对我街道曾存在的个别村干部存在的思想政治素质较低、法制观念淡薄的现象,进一步加强法律法制宣传教育,以案释法,提高村干部的法律意识,并督促全体干部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坚决杜绝贪污等违法行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根据贵院的建议,针对本街道存在和出现的问题,下一步我街道将举一反三,开展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开展反腐倡廉专题讨论。使广大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了对反腐倡廉工作工作重要性、复杂性的认识,加强了党性修养,筑牢了思想防线,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
村集体应依法、合理组织收入。二是严格村级支出的管理。村级财务支出应按照“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管理和监督,严格限制非生产性支出。三是严格执行民主理财会签制度。村级的所有收支,一律由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报账员、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和经办人共同签字,并加盖村民理财小组专用章,方可入账报销。四是严格村级集体资产的管理。对固定资产、产品物资,要定期盘点登记,并在村务公开日进行公开。
xx县xx街道办事处。
20xx年6月26日。
检察建议和检察建议书篇十一
7日16日上午,孝感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驻所检察《检察建议书》法律文书现场撰写比赛在孝感市检-察-院17楼会议室举行。
孝感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祖光出席比赛活动,活动由该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处长张勇主持。
在规定的一小时比赛时间里,来自全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的8名参赛选手,根据比赛给定的案例,从发往单位、问题的来源或提出问题的起因、提出建议的依据和建议的内容以及要求事项等五个方面,时而冥思苦想,时而奋笔疾书,按照比赛关于文书行文规范、观点鲜明、逻辑严密、分析透彻的要求,较圆满地完成了比赛要求的法律文书撰写任务。
比赛结束后,孝感市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将组成“优秀法律文书评审小组”对此次比赛作品进行打分、评析,最后确定优秀法律文书作品予以表彰。
据介绍,全市监所检察部门组织开展驻所检察优秀"三书"(《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驻所检察日志》)评选活动,目的在于落实盛市检-察-院关于切实加强队伍能力素质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市驻所检察干警的法律文书写作质量。
此评选活动自5月15日开展至今,已持续两月。
7日16日上午,孝感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驻所检察《检察建议书》法律文书现场撰写比赛在孝感市检-察-院17楼会议室举行。
孝感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祖光出席比赛活动,活动由该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处长张勇主持。
在规定的一小时比赛时间里,来自全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的8名参赛选手,根据比赛给定的案例,从发往单位、问题的来源或提出问题的起因、提出建议的依据和建议的内容以及要求事项等五个方面,时而冥思苦想,时而奋笔疾书,按照比赛关于文书行文规范、观点鲜明、逻辑严密、分析透彻的要求,较圆满地完成了比赛要求的法律文书撰写任务。
比赛结束后,孝感市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将组成“优秀法律文书评审小组”对此次比赛作品进行打分、评析,最后确定优秀法律文书作品予以表彰。
据介绍,全市监所检察部门组织开展驻所检察优秀"三书"(《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驻所检察日志》)评选活动,目的在于落实盛市检-察-院关于切实加强队伍能力素质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市驻所检察干警的法律文书写作质量。
此评选活动自5月15日开展至今,已持续两月。
天津市津北区人民检-察-院:
贵单位于20xx年9月23日给我单位下发的(津)北检2008第4号检察建议书(检察建议书都有文书号,注意右上角即可)已收到,我单位领导做了认真研究和批复,针对检察建议书的内容和我单位现存实际情况,做了如下整改措施:
1、加强了管理……
2、追究了相关人员责任……
3、做了深刻认识…………(此1、2、3只是举例,具体内容具体写)
现依照法律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复函贵单位,请接收研究。
某某单位
日期
xx市交通局:
我院在办理原xx市交通局xx运管站站长吴xx受hui案件中,经侦查证实:吴xx在xx交通局路政科和xx运管站工作期间,利用检查货车超限运输和营运车辆违章行为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送的钱物,为他人提供帮助。
该案件反映出你单位在管理上存在可能产生职务犯罪的漏洞,主要表现在:
1、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权力行驶过程中缺乏有力的制约和监督。
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缺乏监督,执法人员手中权力无人监督,执法人员对车辆违章行为处罚存在随意性,扣车、放车一人说了算,导致某些执法人员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对于一些中层领导和重点岗位监督不到位,督查机制不够健全。
2、法制教育不够到位。
在办案中我们发现,你单位部分执法人员甚至是中层领导干部忽视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律法规学习,放松自身思想改造,淡忘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个人欲望膨胀,滋生贪图享受的消极思想,经受不住诱惑,利用手中的执法权进行权钱交易,触犯法律。
本院为预防犯罪,维护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之精神,特向你单位提出以下建议:
1、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制度,拓宽和畅通监督的渠道,增强执法工作透明度。
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加强监督与约束,规范执法程序,如对违章车辆的处罚和处理程序要严格规范,加强执法人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加强群众监督。
完善内部纠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等方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促进规范执法,防止滋生腐bai行为。
2、加强思想道德法制教育。
结合犯罪案例,对单位人员进行深刻的警示教育,认真开展深刻的自查自纠活动并形成制度。
对单位人员进行经常性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提高对职务犯罪危害性的认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高尚情操,培养正确的权力观念,重点对下属部门、运管站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有关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廉政教育,构筑一道反腐防线。
以上建议,请慎重研究落实,并加强同我院联系。
望将落实情况于2个月内反馈我院。
检察建议和检察建议书篇十二
今天,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布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xx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的检察意见》。据悉,该检察建议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1月26日向最高人民法院以书面形式提出的。该书面检察意见从六个方面认为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该改判xx无罪。此意见得到了最高法的采纳。月2日上午,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xx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xx无罪。
经过认真审查xx案在案全部卷宗,并赴河北询问原案侦查阶段的主办人员,对相关证据进行复核,实地查看案发现场,最高检认为,原审判决采信的证据中,直接证据只有原审被告人xx的有罪供述,现场勘察笔录、尸体检验报告、物证及证人证言等证据均为间接证据,而xx有罪供述的真实性、合法性存疑。
检察建议书显示,最高检作出上述判断,其理由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被害人死亡原因不具有确定性,原审判决所采信的尸体检验报告证明力不足。尸体检验仅对头皮进行了剥离,没有对尸体进行全面解剖,尸检报告认定“全身未发现明显创口及骨折”缺乏依据。
作案工具来源不清,原审判决认定花上衣系作案工具存在重大疑问。对于现场提取的花衬衣与xx辨认、随案移送的花衬衣是否同一,存在重大疑问;xx供述偷拿花衬衣动机不合常理。
xx始终未供述出被害人携带钥匙的情节。根据xx多次供述,并与被害人有过较长时间的近距离接触,在被害人未带其他物品、只穿一件连衣裙的情形下,却无法供出该情节,致使认定xx为作案人存在重大疑问。
原审判决所采信的指认笔录和辨认笔录存在重大瑕疵,不具有证明力。据辨认笔录记载,xx对被害人及花衬衣的辨认,是采取将被害人生前照片及其他两张女性照片等按顺序排列进行辨认,但在案卷宗均无相应的照片附卷;对被害人自行车的辨认违反了混同原则,丧失了对被告人口供的印证作用。
证实xx实施强奸的证据严重不足。原审判决认定xx实施强奸行为的证据只有被告人的有罪供述,而无其他任何证据予以证实。
xx供述的真实性、合法性存在疑问。xx到案经过与原案缺乏直接关联,确定其为犯罪嫌疑人缺乏充分证据;xx的有罪供述前后矛盾,说法不一。
基于以上六个方面的考量,最高检认为,xx有罪供述的证明力较弱,可信度不高,且与物证、鉴定意见和辨认笔录之间不能形成相互印证关系,原案的定罪证据之间没有形成完整封闭的证据锁链,不能排除他人作案可能,应当依法改判xx无罪。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彭新林认为,xx案的依法纠正,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勇于纠正和防止冤假错案、实现司法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信心与决心,展示了新时期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实际成效,让人民群众在司法个案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司法权力与舆情民意的互动、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平衡、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xx案等冤假错案的纠正中得以鲜活展现。最高检对完善司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纠正和防范机制作出了重要部署,探索实行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检察权相分离制度,保证了检察权不受行政干扰,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进一步规范了侦查讯问活动,强化了对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的'保障;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健全检察环节错案发现、纠正、防范和责任追究机制。这些举措都为司法责任的追究、冤假错案的纠防提供了有力的规范指引。
据了解,最高检今年将推动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同时,强化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切实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坚决核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行为,强化冤错案件源头预防。
检察建议和检察建议书篇十三
写明主送单位的全称。
二、问题的来源或提出建议的起因。
写明本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该单位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以及需要提出有关建议的问题。
三、提出建议所依据的事实。
此部分为提出检察建议所依据的事实。对事实的叙述要求讲求客观、准确、概括性强,要归纳成几条反映问题实质的事实要件,然后加以叙述。
四、提出建议的依据和建议内容。
建议书引用依据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检察机关提出建议的行为所依据的有关规定;另一种是该单位存在的问题不符合哪项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建议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切实可行。要与以上列举的事实紧密联系。
五、要求事项。
即为实现建议内容或督促建议落实而向受文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可包括:
1.研究解决或督促整改;。
2.回复落实情况,可提出具体时间要求。
(院印)。
检察建议和检察建议书篇十四
一本文书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对有关单位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为建章立制,加强管理,以及认为应当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的,向有关单位正式提出检察建议时使用。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对符合《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中提出检察建议条件的案件,也可以用此文书针对人民法院的具体民事、行政裁判,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的检察建议,其具体内容参照民事抗诉书、行政抗诉书的写法,并在要求事项中明确写明:建议人民法院再审。
二、本文书号“检建[]号”由提出建议的具体部门分别编号,如监所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应填为“检监建[]号”;民行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填为“检民行建[]号”。
三、本文书一式四份,一份附卷,一份送达受文单位,一份送达受文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一份送本院预防部门。民行部门提出的再审检察建议,可不送预防部门。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2010年7月30日高检发研字[20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已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
(2010年7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的.作用,规范检察机关案例指导工作,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检察机关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应当立足于检察实践,通过选编检察机关办理的在认定事实、证据采信、适用法律和规范裁量权等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例,为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案件提供指导和参考,促进法律的统一公正实施。
第三条指导性案例是指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办理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例,主要包括:
(一)职务犯罪立案与不立案案件;
(二)批准(决定)逮捕与不批准(决定)逮捕、起诉与不起诉案件;
(三)刑事、民事、行政抗诉案件;
(四)国家赔偿案件;
(五)涉检申诉案件;
(六)其他新型、疑难和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
第四条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案例指导工作委员会,负责指导性案例的审查、编选和发布等工作。
案例指导工作委员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和有关法学专家组成。
第五条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例指导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机构设在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案例指导工作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统一受理选送、推荐和征集的案例,报请案例指导工作委员会审查决定等工作。
第六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业务部门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认为符合指导性案例条件的,可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例指导工作委员会选送。
省级人民检察院对本院办结的以及下级人民检察院选送的案件进行审查,认为可以作为指导性案例的,经审查后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例指导工作委员会选送。
第七条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例指导工作委员会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征集有关案例。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认为符合指导性案例条件的,可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例指导工作委员会推荐。
第八条选送,推荐和征集的案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在现行法律规定中比较原则、不够明确具体的案件;
2.可能多发的新类型案件或者容易发生执法偏差的案件;
3.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
4.在法律适用上具有指导意义的其他案件。
(三)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政策掌握或者法律监督实践中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四)适用法律正确,对法律的解释合乎法律的原则和精神;处理结果恰当、社会效果良好。
第九条选送和征集的案例,有若单位或者部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填写《案例选送表》,简要说明选送理由和依据;
(二)按照本规定体例要求撰写的案例材料;
(三)有关法律文书。
上述材料以纸质和电子介质两种形式一并报送。
第十条撰写案例材料的体例包括标题(主标题和副标题)、要旨、基本案情,主要争议问题、处理理由五个部分,并符合下列制作要求:
(一)标题,主标题为案件棱心内容的提炼,副标题为案件当事人和案由;
(二)要旨,简要概述案件具有指导意义的要点提示;
(四)主要争议问题,全面介绍案件的争议焦点或者分歧意见;
(五)处理理由,在对案件进行分析评议的基础上,充分阐明集件的指导价值。
第十一条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例指导工作委员会对选送、推荐和征集的案例进行初步审查后,分送有关业务部门,由其提出审查意见。
有关业务部门审查同意作为指导性案例的,应当准备相关材料,送交案例指导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机构,由其报请案例指导工作委员会审议。必要时,召开专家论证会论证。
第十二条案例指导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机构应当提前将提交案例指导工作委员会讨论的案例材料分送各位委员,并在开会时对案例作简要说明。
第十三条案例指导工作委员会审查指导性案例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案例进行集体讨论。
案例指导工作委员会认为应当作为指导性案例的,提请检察委员会审议决定。
第十四条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发布,作为指导全国检察机关工作的一种形式。
总结经验、教训的案例以及不宜公开发布的案例,可以在检察机关内部发布。
第十五条指导性案例发布后,各级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同类案件、处理同类问题时,可阱参照执行。
第十六条在办理同类案件、处理同类问题时,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认为不应当适用指导性案例的,应当书面提出意见,报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
第十七条公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通过以下渠道供各级人民检察院和社会各界查询: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
(二)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汇编;
(三)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
第十八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案例指导工作中,应当加强与有关机关的沟通。必要时,可以征求有关机关的意见或者与有关机关共同发布指导性案例。
检察建议和检察建议书篇十五
xxx人民检察院:
贵院于7月16日下发给我所的古检民行建字。
[2012]01号《检察建议书》已收悉,我单位对此十分重视,并召开会议做了认真研讨,针对《检察建议书》的内容,结合我所电力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做了如下工作措施:
一、认真宣传学习电力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管理意识。
1、组织全所职工学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单位职工安全意识,促使职工在今后的工作中把安全放在首位,不断促进电力安全。
2、加强对农户的用电知识宣传教育,组织辖区内所有农户学习《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电力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辖区内农户对电力安全有了新的.认识,对今后预防此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组织有关人员开展辖区线路的维护工作。
针对辖区内线路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一经发现,立即处理,并悬挂警示牌。确保今后用电安全。
三、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制度,将安全管理责任与职工工资、奖金挂钩。
今后我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有关奖惩机制,对不严格落实电力安全管理的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对维护电力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职工要给予适当的奖励。
四、开展职工培训,严格管理片区管电人员,禁止无安全用电资质的人员参与维修电路。
开展职工电力技术培训,增强职工的业务水平。严格管理,禁止片区管电人员安排无电工资质的人员参与安装、维修电路。对不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有关制度的职工,绝不姑息,严肃处理。
针对贵院提出的宝贵建议,我所已经采取了有关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在检查机关的监督、指导下,我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必定会日趋成熟,此类安全事故也不会再发生。
xxxxx供电所。
20xx年x月xx日。
检察建议和检察建议书篇十六
根据长治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中提出的建议,我社区及时召开相关会议,制定整改措施,逐条进行了认真的落实,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针对我社区存在的个别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较低、法制观念淡薄的现象,进一步加强法律法制宣传教育,以案释法,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并督促大家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坚决杜绝贿赂等违法行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根据长治市城区人民检察院的建议,针对本社区存在和出现的问题,下一步我社区将举一反三,开展反面典型案例教育,以案释法观看《警示录》;开展反腐倡廉专题讨论。使广大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认清腐败的危害性,汲取教训,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牢记肩上的责任,正确看待和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切实做到警钟长鸣,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巩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不断提高拒腐防疫和抵御风险能力。
规章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建立并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到班子的每一个成员,责任到人。把制度建设作为源头治腐、超前防范的重要手段,紧紧围绕权力运行这个核心,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制定完善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干部廉政档案、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信访监督等制度。出台考评奖惩制度、廉政责任书制度、行政投诉通报制度等,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靠制度监督、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机制。
。我社区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不定期地组织大家学习,加强对职务犯罪相关案例的专题分析、研究,吸取教训,进行反思,查找工作漏洞,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对其落实情况,要分阶段地进行通报、总结,开展“回头看”活动。
府 后 社 区 20xx年12月8日
检察建议和检察建议书篇十七
写明主送单位的全称。
二、问题的来源或提出建议的起因。
三、提出建议所依据的事实加以叙述。
四、提出建议的依据和建议内容。
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建议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切实可行。要与以上列举的事实紧密联系。
五、要求事项。
即为实现建议内容或督促建议落实而向受文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可包括:
1.研究解决或督促整改;
2.回复落实情况,可提出具体时间要求。写明本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该单位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以及需要提出有关建议的问此部分为提出检察建议所依据的事实。对事实的叙述要求讲求客观、准确、概括性强,要归建议书引用依据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检察机关提出建议的行为所依据的有关规定。
检察建议和检察建议书篇十八
xxx人民检察院:
贵院于2012年7月16日下发给我所的古检民行建字。
[2012]01号《检察建议书》已收悉,我单位对此十分重视,并召开会议做了认真研讨,针对《检察建议书》的内容,结合我所电力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做了如下工作措施:
一、认真宣传学习电力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管理意识。
1、组织全所职工学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单位职工安全意识,促使职工在今后的工作中把安全放在首位,不断促进电力安全。
2、加强对农户的用电知识宣传教育,组织辖区内所有农户学习《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电力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辖区内农户对电力安全有了新的.认识,对今后预防此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组织有关人员开展辖区线路的维护工作。
针对辖区内线路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一经发现,立即处理,并悬挂警示牌。确保今后用电安全。
三、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制度,将安全管理责任与职工工资、奖金挂钩。
今后我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有关奖惩机制,对不严格落实电力安全管理的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对维护电力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职工要给予适当的奖励。
四、开展职工培训,严格管理片区管电人员,禁止无安全用电资质的人员参与维修电路。
开展职工电力技术培训,增强职工的业务水平。严格管理,禁止片区管电人员安排无电工资质的人员参与安装、维修电路。对不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有关制度的职工,绝不姑息,严肃处理。
针对贵院提出的宝贵建议,我所已经采取了有关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在检查机关的监督、指导下,我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必定会日趋成熟,此类安全事故也不会再发生。
xxxxx供电所。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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