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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论文篇一
20x年,我县减灾救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们以做好冬春生活救济和灾害应急救助为着手,不断加强救灾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建设,创新工作思路,深化救助措施,切实保障了灾民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顺利完成了上级部门和本级制定的各项救灾工作任务。
一、全年工作回顾。
(一)自然灾害情况。
20x年初,受低温阴雨天气影响,我县x、但x、与x、x、x、x6个乡镇发生了低温冷冻灾害;入汛后,强降雨引发的“7、5”、“7、11”、“9、3”、“9、14”等四次局部性洪涝灾害,致使我县16个乡镇均不同程度受灾。据统计,全年灾害共造成受灾人口2、5万人,紧急转移安置倒危房群众425人,饮水困难人口648人,农作物受灾面积4、4万亩,成灾2、5万亩,绝收0、7万亩,倒塌群众住房120户301间,损坏房屋293间,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930万元,其中农业损失1484万元。
(二)救灾救济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冬春救济工作。截止目前,我县已下拨各类救灾款131、5万元,其中打卡发放春荒缺粮群众口粮救济款30万元;发放灾民建房补助款84、5万元,损房补助款17万元,发放各类衣被470床件,通过以上各项救助措施,共救助困难群众2、1万人次,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灾区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做到冬春救济工作的早谋划、早安排、早落实,县民政局于9月下旬就安排各乡镇开展冬春困难群众口粮救济的前期调查摸底和建档工作。并召开乡镇分管领导和民政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在已建立的需救济台账基础上,进一步摸排重点,建立包保责任制。对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尤其是居住较为偏远的困难群众家庭给予特别关注;同时对可能出现的严寒天气,做到积极防范,提前准备,针对我县不少困难群众居住在高寒山区这一特点,全力做好棉衣被的前期储备。除向上级业务部门积极申报,尽力争取,又筹措部分资金做好衣被采购准备,努力做到棉衣被储备充足,并根据实际需求,及时分发到需救助困难群众手中,确保冬春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二是全力做好灾民建房工作。全年我县共实施灾民建房120户320间,其中五保户2户4间,低保户17户45间,相对贫困户98户257间,一般户3户14间,共投入建房资金102万元。为帮助受灾群体早日恢复住房,重建家园,我们不等不靠,在灾情发生后,上级专项经费尚未下达前,县民政救灾部门积极筹措建房资金80余万元,帮助群众先期开展恢复重建。并要求各乡镇在建房工作中加强领导,指导建房户合理选址、科学规划,利用晴好天气,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房进度,督促建房对象尽早建成入住。截止目前,全县97户灾民建房已全部开工在建,其中已完工62户,所有在建房屋都可在上级要求的春节前完工入住。
(三)备灾工作。
一是对各乡镇和部分村级灾害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今年5月初,我们通过精心组织,安排各乡镇灾情统计管理人员进行国家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工作,县民政局为他们统一征订培训教材,分批组织外出学习培训,同时利用“以会代训”形式对乡镇和村级灾害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他们救灾业务理论知识,提高工作技能,规范工作程序。使乡、村灾害员在开展工作中,能做到有章可循、依章办事、及时高效、规范运作。
二是加强救灾款物使用管理的监管力度。做好救灾款物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是保证生产救灾工作健康运行的关键,也是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利益所在。县民政局在7月下旬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全年下拨的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检查中对发现问题的立即纠正,并做到跟踪督查,确保发现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反馈。通过检查,既严肃了救灾工作纪律,又宣传了救灾工作政策,进一步增强基层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工作重要性认识,强化救灾款物的规范使用,提高乡镇民政工作人员自身素质,确保救灾资金和物资的使用管理安全有效。同时,在入汛前,我们还利用晴好天气,对县级救灾仓储物资进行清点、翻晒和整理,并作详细登记,确保救灾物资储备完好,为灾害发生期间物资的应急调拨使用提供保障。
三是成立减灾救灾委员会。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减灾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开展全县重大减灾救灾活动,加强对减灾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8月初,我县成立了由县委常委、zd委书记任主任,分管副县长为第一副主任的x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室[]89号文)。减灾救灾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县救灾工作机构与机制的健全和完善,也标志着救灾工作由单一的被动救灾向主动的综合性减灾的转变,这必将对今后我县灾害的防范和救助工作产生深运的影响。
四是做好城市公共安全宣传工作。今年的5月12日是第七个全国“城市公共安全日”,10月13日是第二十六个“国际减灾日”。为广泛普及城市公共安全知识,唤起社会各界对城市公共安全工作的关注,提高公众自救和互救技能,推动综合减灾能力建设,我县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城市公共安全科普宣传活动。5月初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x县“城市公共安全日”活动方案》,部署安排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城市公共安全活动。活动当天在城区文庙广场开展了城市公共安全大型广场咨询活动,县应急办、民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科技局、农委、气象局、卫生局、林业局等9家单位在广场设置宣传台和图片展板,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城区各社区也积极组织辖区人员到现场参与活动,提高居民城市公共安全意识和技能;通过开展广场咨询活动,为过往群众解答城市公共安全知识;组织青年志愿者深入街头巷尾进行义务宣传,有效地宣传了城市公共安全知识,增强了群众防范和应对灾害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使其能掌握减轻灾害损失的技能,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是加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申报和建设。为增强市民城市公共安全意识,提高群众城市公共安全能力,我县把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申报建设工作与“城市公共安全日”活动有机结合,以社区为平台,以“全国城市公共安全日”和“国际减灾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了我县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力度。同时加强对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点“荷香社区”的业务指导和软硬设施建设,将其列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对上申报。
二、20x年度工作打算。
20x年我们将在保障群众冬春生活和灾害应急救助的基础上,继续抓好救灾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灾害应急机制,落实备灾工作各项措施,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灾害应急救助能力,确保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运行,使受灾群众生活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
1、加强救灾减灾综合协调能力建设。
我们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强减灾救灾工作的综合协调能力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信息传递、灾情评估、款物调拨等规范有效的工作机制,保障减灾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2、加强救灾预案的修订完善。
针对新时期救灾工作特点,对县级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进一步强化机制,完善工作协调性,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原则。准确定位,重点突出应急救援和生活救助,依据各乡镇行政区域人口数量、地理环境、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从实际出发,结合本级工作特点和当地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做到预案启动规范,易于操作,展开有序,救助及时,保障有力,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加强灾害应急管理水平。
3、加强村级灾害信息员的培训指导。
加强村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是_年工作重点之一,我们在完善县、乡预案的基础上,将继续加强对村级灾害信息员的管理和培训,充分发挥基层信息员的作用,逐步规范灾情上报的渠道、方式和内容。不断提高村级信息员工作熟练程度,强化灾害信息员的工作意识,逐步提高基层灾害信息管理工作水平。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论文篇二
城市旅游公共行为比较研究,而且可以看到不同旅游城市公共行为的差异。由此,三层次城市旅游管理体制显示出较明显的优越性。
通过几次政府机构改革,城市旅游公共行为在管理功能上得到了加强,出现了几种不同类型的城市旅游管理体制:一是撤销旅游局,成立旅游管理委员会(简称旅委会)的“上海模式”;二是保留旅游局,成立统管当地旅游业发展及相关的所有事宜的旅游发展委员会,即“桂林模式”;三是设立风景旅游管理局,行使旅游局、园林局的职能的“肇庆模式”;四是将旅游局机关和所属旅游企业分开,实现“政企分开”的“北京模式”;五是单设旅游局,下属部分旅游企业,负责旅游行业管理和下属企业的发展的“传统模式”;等等。如何认识各类管理模式的利弊,构建有利于旅游企业绩效提高的城市公共管理体制?为此,本文对两个城市进行旅游企业绩效与公共行为比较管理实证研究。
一、采用的测量模型和调研方法上个世纪末,英国的迈克尔、美国的霍夫斯泰特、日本的三隅二不二等行为科学家完成了“企业——市场测定表”、“企业——文化测定表”、“企业——管理测定表”等组织行为与企业绩效相互联系的三个测量模块,并在实践中确立了该领域主流地位。【·】在此基础上,笔者构建了“企业——政府测定表”,将组织行为与经济绩效测量模型由现有的三模块扩展为四模块,使得测量模型内涵更加丰富、功能更加完善。(见《管理世界}(3)v145—147)[21“企业——政府测定表”针对旅游行业特点,重点分析“总体规划、政策法规、调控机制、管理效应、公共物品、城市环境、宣传促销、公共服务”有关公共行为,意在准确测定企业对国家宏观政策的知晓度,对政府间接调控的反响度,对直接公共行为的回应度。该表从形式上看,测定对象是企业,但在实质上反映的是公共组织行为与企业经济绩效的相互关系。这是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一张关于政府“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的测量表。
本实证调研,选择了江苏省内的两个省辖市,一个在苏南,一个在苏北,区域条件、经济实力不尽相同,有一定的代表性。两地分别抽出lo个旅游企业,其中包括3个旅行社、2个旅游星级饭店、2个旅游景点、2个旅游定点企业、1个旅游车队,这些企业在当地旅游行业中有一定的代表性。为了遵守行政调研和企业咨询的有关约定,本研究不公开城市和企业的具体名称。
调查以问卷法和访谈法为主,每个样本企业主要以管理干部为测试对象,有些企业(如旅行社)人数较少,导游和外界的联系比较紧密,流动性又比较大,故有较多的非管理干部参加测试。抽取的被试人数均超过该企业干部的三分之一,符合统计学基本要求。
对企业的实态调查是根据国际规范的企业咨询和企业诊断三部曲的操作要求进行的。经过半年的时间,笔者完成了“收集一处理一反馈”三阶段的工作。
根据现场调查的结果,笔者将a市l0个样本企业按经济绩效从低到高排序为a1一a10,b市雷同。为了叙述方便,笔者再从两市20个企业中抽出l0个,按d1一d10重新编号,情况如下:1.经济绩效较差值的企业:d1(a1)为旅游车队,该企业由于80年代初进口的7辆旅游大客车全部到了报废期,再由于对外承包不规范引发了许多问题,以至车队经营困难,亏损严重,资不抵债。
2.经济绩效较低值的企业,d2(b1)为人文景点、d3(b5)旅行社、d4(b6)旅行社,这3家企业经营比较正常,但问题不少,主要表现为无发展后劲。
3.经济绩效平均值的企业:d5(a4)旅游定点商店、d6(a7)旅行社,前者是在景点门旁经营旅游纪念品的中等规模商店,后者的营业门面设在闹市区,二者的地域条件都不错,经营状况却一般。
4.经济绩效良好值的企业:d7(b8)、d8(b10),前者是经营时间较长、有一定知名度的旅游景点,后者是当地首家新建的四星级旅游饭店,基础条件比较好,这两家均是当地的明星企业。
5.经济绩效优秀好的企业:d9(a9)、d10(a10),这两个企业均是省优秀企业,其中d10被列入国家首批aaaa级旅游景点;d9被列入江苏省旅游饭店前50名。
表1是企业对旅游行业公共管理组织行为8个综合因素的测量值,共可得到1o组数据,前8组是每一个旅游企业对单个综合因素的单项态度指数,是由表1企业对旅游行业公共管理组织行为8个综合因素的态度指数序号综合因素均值d1i)2d3i)4d5d6d7i)8i)9d101总体规划12.337.97.21o.315.511.715.613.412.412.8l8.52政策法规l3.968.57.915.115.513.817.412.517.918.317.73调控机制l3.287.67.911.817.917.315.713.115.215.715.64管理效应15.411o.47.915.8l5.1l0.815.91722.822.119.35公共物品15.3411.41413.512.117.115.62n4l9.213.32l_46城市环境15.898.211.215.o12.217.218.915.517.8l9.215.77宣传促销17.787.915.915.717.115.217.62o.619.218.922.78公共服务11.187.27.9l5.613.87.012.88.515.415.111.5iv模块合计113.1768.172.3l08.81l5.2107.1127.5120l39.9135.414o.4表中第4—13列和第2—9行的数据组成。单项态度指数已列入另一专题实证研究,本文就不作介绍。第9组数据是单个旅游企业对城市旅游管理体制所有组织行为总体态度指数,是由表中第10行数据组成;第1o组是lo个企业对单个综合因素总体态度的均值,是由表中第三列数字组成,本研究主要从总体态度这一层面进行实证分析。
(1)图1是旅游企业对每一项公共行为总体态度均值图。图的纵轴显示企业态度的分值(即分值轴);图的横轴上1—8是表l中第1列的8个序号,分别代表公共行为的8个综合因素(即综合因素轴);图中的点为表1中第3列的数值。该图表明10个旅游样本企业对公共行为单项综合因素总体的平均态度。
综合因素1为总体规划,该项目的均值为12.33,该均值在8个综合因素中分值居倒数第二位,这说明目前城市的旅游规划整体水平比较低,旅游企业对政府的期望比较高,但对旅游规划的公共行为知之甚少。这说明旅游规划和企业经济绩效有着直接的相互关系,但现实的旅游规划远远不能满足旅游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待进一步加强。
综合因素2为政策法规,该项目的均值是l3.96,在8个均值中排名第五。理论上,政策法规是城市旅19l613l01z34b68图1旅游企业对单项公共行为态度均值游管理体制的核心,在发达国家公共组织的主要任务就是制定法规、执行法规,企业对此感触很深。但实践中,被测旅游企业的法律、法规意识较差,从另一角度也能看出我国旅游行业立法、建章严重滞后。
综合因素3为调控机制,其均值为13.28,分值较低。
其原因是,目前的旅游企业大多是部门所有,产权界限不清,财政、税收、金融等体系对旅游业的扶持仍停留在原有的运作机制下,投资主体单一,政府管理手段简单,非政府组织难以发挥作用,即旅游调控体制亟待改革。
综合因素为4管理效应,其均值为15.41,在8个综合因素中居第二位,这说明尽管我国各城市旅游政策法规还不健全,调控机制仍不完善,但各城市旅游局都很尽力,尤其在行业年审、接受旅游投诉、治理整顿中发挥了很大作用。
综合因素5为公共物品,其均值为15.34,分值较高。
从企业的反馈中得知,企业对城市基础设施期盼值比较高,说明公共物品和旅游企业绩效有着直接的关系;而这几年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尽管和理想仍有差距,但城市发生的巨大变化让人们振奋,企业从中也直接获益综合因素6为城市环境,其分值15.89,在所有综合因素中属于中等偏上。企业认为,在近几年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中,政府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突击性强、持久性差,突出的问题是城市环境没有特色。
综合因素7为宣传促销,其均值为17.78,这是公共行为8个综合因素中得分最高的一项。从反馈中可以反映出两个问题:一是城市旅游管理部门一直将宣传促销放在工作的首位,这和发达国家城市旅游局在职能上保持了一致,同时受到旅游企业的普遍认可;二是政府促销和企业绩效有直接的正相关函数关系,并且相关系数比较高,但企业对政府的促销形式单一、低效有看法,希望进一步改进。
综合因素8为公共服务,均值为11.18,在所有综合因素中得分最低。这足以说明三个问题:一是城市公共组织服务意识较差,习惯于高高在上、指手画脚,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尤其是旅游局之外的一些旅游相关的公共组织,表现更为突出。如旅游企业水价电价偏高、旅行社组团景点门票打折等问题,一些部门置上级文件而不顾,我行我素,长期不予解决。二是机关办事效率低,机关讲程序,企业讲效益,许多事情企业时间上拖不起;三是服务体系不健全,缺少政府和企业之间一个中介服务机构,事实上许多旅游企业十分渴望有一个自己的行业组织为自己服务。
企业对公共行为的态度8个综合因素中每一个测量值的'满分为25分,如果按百分制60分及格计算,每个测量值必须在15分以上才能被视为合格。从表1中可以看到,10个企业8个综合因素均值中,超过15分的只有因素4、5、6、7三个,其他均在l5分之下,及格率正好是50%,这表明我国实施政府主导型旅游发展战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也说明深化城市旅游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艰巨性。
(2)图2是单个旅游企业对城市旅游管理体制所有组织行为的总体态度指数。由于纵轴表现为企业对城市旅游行业管理体制满意度的累计分值,所以纵轴可看作为城市公共行为轴;横轴是旅游企业按经济绩效由低到高依次排列的,图中的d1一d10就是表l中第1行的d1一d10,所以可以看作企业绩效轴;由两轴构成的平面上的曲线就成为代表城市公共行为和企业绩效相互关系点的轨迹,即表1中最下面一行的数值。
l60l208040图2单个旅游企业对公共行为总体态度指数结合以上的定量分析,笔者可以在已有的实证研究基础上得到两个结论:第一,尽管公共行为的8个方面和企业绩效的关116系不尽相同,8个对应关系描绘出8张图中曲线波动差别也很大;但有一条是相同的,就是8条趋势线的走向是相同的,即所有回归方程中测定的8个公共行为和企业绩效的相互关系分别都呈现正相关的趋势。
此论证本文省略。
第二,构成公共行为的8个综合因素与企业绩效的每一个相关系数均不相同(从表l提供的数据可以求得),例如在图1中态度均值最高的是公共行为7(宣传促销),其相关系数r=0.8652,属于高度正相关;而态度均值最低的是公共行为8(公共服务),其相关系数r=0.4930,属于不相关。但若把每一个企业面对的8个综合因素测定值进行叠加,将公共行为作为一个总体来考察,即可得到图2。图2中的曲线呈有规则的波浪状,波纹起伏不是太大,曲线上的各点和趋势线的距离均比较近,几乎融为一体;根据图中点的曲线求得趋势线的直线方程y=7.7436x+70.58,其中b0,且irl=0.91650.765,所以,不管是从图形的直观表现,还是方程给出的数量关系,都可以得到一个重要的结论,即城市旅游管理体制和企业绩效存在着线性关系,且相互线性关系有着高度显著性正相关趋势。这一结论对促进城市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有着重要的意义。
为了对不同管理体制下城市公共行为进行比较研究,依照表1模式,将a市(a1一aio)io组数据和b市(b1一bio)io组数据实施对应和总体分析。为了保证实证分析更具有针对性,笔者选用了城市旅游行业管理模式的几个主要方面进行比较。这几个方面是目前各个城市正在努力尝试,但一直没有在理论上得到系统的论证,在实践中也没有得到可比性的计量分析。因此,笔者设计了表2。从表中显示的情况来看,选择调研的两个城市各自旅游管理体制在其本模式上有相似的地方,如都有市一级旅游决策协调组织、市旅游局、市旅游协会三层次组织机构,但在调研中可以清楚地发现,两市在组织机构的实际内涵以及具体运作都有着很大的不同。
(1)城市旅游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新兴产业,每个城市旅游管理体制主体一市旅游局都清醒地认识到,如果没有市最高决策层的介人,要想真正搞好本市的旅游经济,显然是不可能的。对于第一层次组织机构——市一级的旅游决策权威组织,尽管名称不同,两市都建立了,而且两市均为副市长兼任该机构主任。但是在组织机构和日常运行上,二者有着明显的不同,突出地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a市党的领导已经体现到决策权威机构中。在我们和基层领导、企业老总的交谈中,他们很直率地讲:现在是党管干部,如果没有市委常委以上的领导介入,很难说这个组织机构具有权威性。这一方面a市就显示了一定的优势。二是a市在组织的正常运作中表现得比较规范。事实上,为了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许多城市都建立了市表2ab两市旅游管理体制模式比较比较项目a市b市市级旅游协调组织市旅游协调小组市旅游委员会协调组织主管领导市委常委、副市长副市长市旅游局政府直属机关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市民间旅游行业协会市旅游协会市旅游协会市旅游协会会长退位的旅游局长现任旅游局长兼旅游主要经费来源市旅游发展基金财政定项拨款级权威组织,那是形势的需要,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机构大多名存实亡,主要是日常运行缺乏制度保证。
充其量是在涉及全市大的旅游活动中,市政府用这一机构的名义召开协调会,这一点b市也是如此。而a市却恰恰相反,该市旅游局正是利用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大好机遇,将这一机构的组织职能长期化、制度化,使用频率要大大高于b市。
(2)作为城市旅游管理体制的第二层次组织机构——市旅游局,两市都建立了,只是旅游局的性质不同。a市旅游局属于政府的工作机构,局内干部属于公务员序列管理,所有经费理应由财政承担;b市旅游事业管理局属于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局内干部属于参照公务员系列管理,所需经费理论上并非全由财政承担。
(3)作为城市旅游管理体制的第三层次组织机构——市旅游协会,两市都建立了,但在充分体现它的自治性方面,二者仍有区别。从b市旅游协会的组织结构上看,城市旅游公共行为比较研究旅游局长兼旅游协会会长,旅游局旅游管理科负责协会的具体事务,即非政府组织的职能由政府组织来执行,实质上是“政社合一”,这是全国性的通例。a市由已离任的旅游局长担任旅游社会团体的会长,初步改变了原来“政社不分”的局面,尽管并非理想,但从形式上对这一层次的自治性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论文篇三
摘要:在三个城市问卷调查基础上,以国际比较模式探讨了城市居民公共行为文明问题。研究发现,目前,北京居民的公共行为文明程度最差,首尔次之,东京情况最好。这种现象的背后是深层次的历史、经济、社会原因,既体现着“东亚文化圈”的文明变迁,又折射着不同国家的国民性。我们在发展现代化,加快城镇化的进程中,不仅要注重物质建设,还要关注人文建设,应对公民素质问题引起极大重视。可以通过教育方式的改进,提升公民个人文明意识,培育公共文明精神;通过政府的引导、管理,加强制度文明规范。
关键词:文化视域;公共行为文明指数;东亚文化圈。
城市公共文明是近年来人文研究领域比较关注的问题,关于这方面的文章不在少数,特别是中央文明办从起委托国家统计局,每年都对全国文明城市和先进城市进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并进行排名公布,很多城市的公共文明问题研究也逐渐兴旺起来。但这些研究多局限于对本市自身研究,鲜有跨文化、跨国度的探讨。笔者于7月开始参与中日韩三国城市管理项目的研究,通过大量派发问卷获取了有关北京、首尔、东京市公共文明状况的一手数据,在此基础上形成这篇文章,着重探讨城市居民的公共行为文明,希望在国际比较的模式下给我国公共文明的构建带来一定的借鉴。
1公共行为和文化视域的内涵。
在西方和中国学者的有关论述中,现代公共领域概念主要涵盖了政治公共领域、文化公共领域和日常生活公共领域这三个相互关联又各具独立性的论题。日常生活的公共领域在哈贝马斯笔下被称为日常生活的经验世界,个体在公共生活场景中与没有特殊关系的他人之间交往互动,构成日常生活公共空间研究的主题,但又不止于此。笔者认为日常生活的公共领域包含两个方面:1、日常生活的物质公共领域,主要体现为政府配置的公共设施等;2、日常生活的精神公共领域,主要体现为个体(居民)公共行为。本文讨论的议题是公共文明中日常生活的精神公共领域文明,即居民的公共行为文明。
文化视域的拓展是20世纪文化研究的重大成就。与视域这个词对应的英文是perspective。这个英文词的中文释义,有透视、远景、展望、观点、见解、事物相互关系的外观、正确观察事物相互关系的能力等等。在文化视域下研究问题,我们首先要追溯文化的定义。学者们在追溯当代文化研究的渊源时大都追溯到泰勒的文化定义――“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说,乃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和任何人作为一名社会成员而获得的能力和习惯在内的复杂整体”。他的定义打开了消融文化与文明界限的先河。这样,研究对象的范围得到扩展,研究文化问题的视野开始覆盖多个学科。文化是一个高度综合的统一体,文化精神渗透于人类社会的各个部门和领域。所以文化研究应当将文化的各个部门、各种起作用的因素作为一个有机的综合体联系起来进行考察。这种联系文化的具体表现形式并对其所含人文精神的综合考察就是一般的文化研究。文化是历时性的、动态发展的,是一种活体,有其自身的发展轨迹。过去,我们的文化研究主要采用了文化人类学和文献学方法,视野不够开阔,在新时代的文化研究中,有必要综合现有多学科的理论研究成果,并在此基础上求得理论上的创新,在文化视域的广阔天地里,来揭示我们想要接近的真理。
在文化视域下探讨公共行为文明问题,可以将问题放在多个层次去探讨,放在东亚文明圈背景下,放在各自国民性民族文化背景下去探讨。
2公共行为文明指标体系的建立。
公共文明问题在我国行政层面的关注主要体现为国家精神文明办举办的年度精神文明城市的评选上,关于公共文明涉及的具体内容,每个城市根据每年的具体情况会有所更新,目前关于公共文明具体指标没有统一的标准,只是有个大概的范畴。
公共文明指数是描述市民文明素质发展状况、评价市民文明素质发展水平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效的重要工具,包括城市公共秩序、公共卫生、公益行动、公共交际等项目内容。本文将公共行为文明指数分为四个一级指标与八个二级指标(一级指标后括号内的为二级指标)。一级指标:a.公共卫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公共场所吸烟)、b.公共秩序(车辆违章驾驶、行人闯红灯、上车不排队)、c.公共交际(让座)、d.公共礼仪(大声喧哗)。四个构成指标处于不同的层级,所体现出的文明内涵要求和意义是不同的。在四个一级指标概念中,公共卫生与公共秩序更多地表现为物理空间的客观行为表现,给人以直观的即时感受,可以通过社会管理来对其进行规制;公共交际与公共礼仪更多地表现为人文空间的行为符号和精神折射,体现主体的自身修养的和素质,这主要得通过主体的自我规范来实现。我国当代公共行为文明的构建蕴含着三个依次递进的价值原则:基于利益纽带的工具性价值,在自主意识与伦理责任之间达成均衡的“健全的个人主义”,以及在“健全的个人主义”之上的体现着“健全的人道主义”的公共精神。
八个二级指标在我们的问卷中被设计为选项,分别考察北京、首尔、东京三个城市居民的公共行为文明程度。
3北京、首尔、东京三城市居民公共行为样本分析。
公民素质是指一个国家的人民在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过程中所具有的体魄、智力、思想道德总体水平。它是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体现,是国际竞争的重要方面,也是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一座城市市民的公民素质往往体现为城市的软实力,而公民素质的提升是与城市中的不文明行为成反比的。
根据我们的调查显示,北京市民最经常见到的不文明行为(按从多到少排列,包括“比较常见”和“非常常见”两个选项)依次为:行人闯红灯(70.1%)、大声喧哗(69.4%)、公共场所吸烟(67.3%)、上车不排队(63.2%)、乱扔垃圾(57%)、随地吐痰(53.7%)、车辆违章驾驶(49.4%)。如图1所示:首尔市民最经常见到的不文明行为(按从多到少排列,包括“比较常见”和“非常常见”两个选项)依次为:大声喧哗(50.2%)、车辆违章驾驶(49.2%)、公共场所吸烟(48.6%)、乱扔垃圾(42.8%)、随地吐痰和行人闯红灯(41.8%)、上车不排队(36.9%)。如图2所示:
东京市民最经常见到的不文明行为(按从多到少排列,包括“比较常见”和“非常常见”两个选项)依次为:公共场所吸烟(40.1%)、行人闯红灯(39.6%)、随地吐痰(32.5%)、车辆违章驾驶(25.3%)、乱扔垃圾(23.3%)、上车不排队(20.7%)、大声喧哗选项缺失。如图3所示:
通过以上三个图表可以看出,在公共场所吸烟、行人闯红灯、车辆违章驾驶、上车不排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大声喧哗(东京缺此项数据)七个不文明行为的表现方面,选“比较常见”和“非常常见”选项的市民中,北京市民比重最高,接下来是首尔市民,最后是东京市民。如图4所示:
由图4,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在文明行为表现方面,北京市民表现最差,首尔市民次之,东京市民的公共行为文明程度最高。在多项不文明行为表现中,北京市民都遥遥领先。
在公共交际范畴中的“让座”这一文明行为上,北京市民表现得最好,东京次之,首尔位列最末,东京和首尔的差异并不是很大。这是否可以说在这方面,首尔和东京市民的文明程度比北京市民差呢?就国民性而言,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有意思的现象。我们并不能单从中国文化角度看待首尔和东京市民让座行为的相对较少,在中国文化里,让座代表着对弱者的同情与帮助,但在其他东亚文化特别是日本文化里,让座也许会使站立者自尊心受损,因而人们出于对他人人格的尊重而很少给别人让座,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恐怕涉及到深层次的国民性问题上。
4有关东亚文化圈与中韩日三国国民性的探讨。
中国、朝鲜(指以前的朝鲜半岛、包括韩国)、日本三国地处东亚,在政治、经济、文化各个方面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形成了独特的“东亚文化圈”。三国深入而持久的文化交流从秦汉时期(甚至更早)就开始了,到隋唐时期形成第一个高潮,宋元以后进一步深化。韩日积极吸收汉文化,并有所创新,三国的共同努力形成了历史上相对稳定的“东亚文化圈”。进入近代以后,中、朝、日三国关系与整个地域性国际关系密切相连,相互影响。这一时期,西学东渐思想给东亚三国传统社会带来强烈冲击,各国为了民族独立、富国强兵,在思想文化领域也各自经历了一番挣扎。
百余年来,中国与韩国、日本在文化方面渐行渐远,该地区从原来的“共同文化圈”或“相近文化圈”变成了世界上少有的.几个“文化冲突圈”之一。近现代以来,韩国和日本一直在极力去除中华文明对他们国家民族文化的影响痕迹,去(中国)中心化写作同时也是自我中心化写作,它并不等同于“去传统化”或者“去儒学化”。因为韩国民间社会关系、家庭伦理乃至节日习俗中还保留着大量儒学价值。日本没有韩国这么明显,但也受到中华文明的影响,实质上是吸取中华儒家文明精华的同时又加快了现代化的进程。中国在现代化发展的过程中抛却传统现象严重,失去了自身文明曾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部分优势。东亚国家的现代性进程有两个明显的驱动力,一个是向西方看齐的驱动力,一个是自我中心化叙事的驱动力。这两个驱动力共同构成了东亚诸国疏远于“中华中心主义”、当代中国疏远于过去的传统的主要力量。这种西方取向的驱动力在今天东亚各国的文化发展中依然明显可见。
在深刻理解了近现代以来中国文明的发展态势后,我们发现了中国人公共行为文明程度低的最根本的因素,那就是中国在现代化发展和社会转型期间由于经济、社会、文化结构方面的不平衡发展,面临的抛却文化传统的现象严重,我们的文化在逐渐失去传统的根,失去了中华文明曾经赖以辉煌的价值观,而在向西方学习的取向里,我们的公民社会意识和规则意识还没有被良好地培育起来,在这一点上韩国与日本都比我们做得好。
中华民族性变迁在实际地发生着:这个变迁经常是从身边开始的。身边文明与身边不文明同时存在着,身边不文明更值得重视。公共文明将随着公民社会之完善与成熟而占据重要位置。在一个人口众多、社会资源配置不太合理的大国里,要求人人事事都能达到文明标准是不可能的。但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尊重不同国度生活规则的尊严线是必须恪守的。不因身边的不文明而丧失人格尊严和民族尊严。公共参与是公共文明水平提高的综合性要素,是应当着力倡导的人性呼唤。
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在社会精神领域中的反映,是精神现象的总和,包括社会的人的一切意识要素和观念形态。从社会意识主体的角度看,社会意识包括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个体意识是主体为个人的社会意识,它是个人独特的社会经历和社会地位的反映,是个人特有的社会实践的产物。个体意识包括:自我意识、环境意识、个人与环境关系意识等内容。群体意识是主体为群体的社会意识,它是一定的人群所结成的社会共同体的共同意识,是为适应一定群体的实践需要、维持群体的一定社会关系和利益服务的,是对群体共同的社会经历、社会地位和社会条件的反映,是群体共同实践的产物。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既相互区别又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和相互转化。我们的教育,无论是从学校起始的文化教育,还是在社会中的宣传教育中,都应该不断传达一个信号,那就是培养每个人良好的社会意识。
城市居民的公共行为文明程度不仅彰显着一个城市的形象,影响着城市的未来发展,还关乎着中国在世界上的大国形象。通过此项跨国实证研究,引起人们对中国公共文明现状的担忧,同时意识到全国范围内的公共文明建设的任务艰巨。但凡涉及到精神文明问题,所有的建设和改善都不可一蹴而就,都需要长期的系统规划和实践。
5.1增强居民的社会意识,培养良好社会风气。
在文明社会建设中,各级政府承担着社会建设、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在公共文明建设中,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激发市民的群众意识。建立公共行为文明测评制度,及时掌握舆情,更好地推动部门履职,更有效地激发公众参与。制订和推广科学的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体系,除了对公共物质文明长久以来的重视以外,要更加重视公共精神文明建设,建立公共行为文明测评方法,及时掌握、监督居民公共行为文明程度,发现问题后有针对性地整治,以提升整个城市的公共文明程度。
城市公共领域不是封闭空间,城市具有商品流通、人口流动、各种社会交往频繁密切的特征,非常需要有效的规则来对居民的公共行为予以规范。哈耶克曾提出“自发秩序”,他指出,在人们的社会交往过程中,经由“试错”过程和“适者生存”的实践以及“累积性发展”方式而逐渐形成的社会制度就是“自生自发秩序”。对于这种“自发的秩序”的实现,我们期待居民能够通过更多的自我觉醒、自我反省,以提升他们的社会意识、促进公共行为的文明来达到。但除此之外,为了更有效地提升公共文明程度,我们还应该建立“设计的秩序”,通过政府的教育引导、规则的制定等来促进、监督、规范居民的公共行为文明,培养居民的规则意识。
城市的气质是城市的灵魂,居民的公共行为文明也折射着个体的灵魂,城市的灵魂由千千万万个体的灵魂集聚而成。衡量一座城市的发展水平,不仅要看城市的人居环境、市政配套、生态条件等公共物质文明程度,更要看这座城市的文化气质和人文底蕴,而居民的公共行为文明是这方面最直接的体现之一。城市是文明的集散地,是现代化的象征,一个国家的发达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看这个国家的城市化程度。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特殊的经济发展形象和文化气质,这些构成了这座城市的名片。在塑造城市名片的过程中,公共领域的文明程度无疑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它代表着城市的软实力。人们想起一座城市的时候可能不会首先想起这座城市的居民素质是高是低,但是如果居民的公共行为不够文明,那一定会令城市形象大打折扣。在当前全国大力开展城镇化建设的背景下,在以人为本、构建现代文明城镇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需要我们大力关注城市居民的公共行为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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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论文篇四
加强城市公共空间建设,是城市政府汇聚民心,体恤民情,为民积德行善的大好事、大实事,市民大众的爱市意识和公共意识往往因这些善举而逐渐增强。当公共空间品质不高,配置不公,供应不足时,容易引发社会不稳,犯罪率上升。一种并不难觅的现象是:许多城市中风光秀丽的公园、绿地常被政府机关、迎宾馆及高尔夫球场等占据。有些高大的办公楼和宏伟的前庭广场,只能使平民百姓望而怯步。风景名胜区、旅游圣地也常见什么中心、基地的特殊用地。可喜的是,近年来,许多被少数单位占据的用地陆续回归为真正的公共空间,如北京天坛公园等。
如有朝一日,中南海也被转为大众自由享用的人民公园,那必将成为震惊中外的重大惠民事件。在城市空间资源配置中,做到政府行政区不远离百姓,政府办公楼不成为豪华标志,少建或不建为少数人专用的非低碳度假享乐的空间与设施,尽量将公共资源为市民百姓服务,那才是真正体现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宗旨。
强化整体,构筑系统。
城市公共空间的构成要素种类多,形态异,分布广,包括街道、广场、公园、绿地、运动场等,是城市物质环境巨系统中重要的分系统。如何使这一系统更好地强化其城市功能,首先应该考虑将其整体纳入城市规划设计中。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系统不是可有可无的,不是在建筑实体定位定型后随意用其填补空白的。城市公共空间系统的总规模约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一半,它对城市环境建设、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和公众生活质量提高的影响作用,可谓举足轻重。因此,必须从整体上,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上把握好公共空间系统的规划与建设。建议将各类城市法定规划及历史文化名城规划、旅游建设规划中关于公共空间的内容整合为专项或专篇,结合城市、城区的性质、规模和用地分配,做好城市公共空间的整体布局,在定性、定位、定量、定形上实现公共空间的网络化。如广州市一项步行系统规划提出,要在全市建成11条总长约145公里富有特色的步行生态连廊,串连起该市各个自然生态及历史文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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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论文篇五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利益格局的调整,特别是随着收入差距的拉大,如何协调不同利益群体的权益,谋求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群体利益与国家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和谐,维护社会公平,是当前社会管理的一项紧迫任务。社区可以充分运用其聚居功能、整合机制、情义价值和非正式控制,建立畅通利益诉求反映渠道的工作机制:以利益调节为核心,通过对话和协商,引导各利益群体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妥善处理各种社会利益关系。建立化解矛盾、民事调解的工作机制: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相结合,积极探索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新途径新方法;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从而达到调节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
化解社区内的矛盾纠纷,离不开和谐社区建设。就减少矛盾来说,化解社区矛盾和构建和谐社区都是必不可少且被证明行之有效的必要手段。如果以“矛盾的发生”为参考坐标点的话,疏导化解是矛盾发生以后的补救手段,亡羊而补牢,通过开展工作化解和减少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升级;而构建和谐社区是矛盾发生前的预防手段,通过密切社区内政府与群众、居民与居民、居民与单位之间的联络沟通,积极创建“友爱、互助、奉献”的良好氛围,从源头上降低矛盾发生的可能性,把可能发生的矛盾消灭在萌芽、制止于未发。例如,西城区西长安街街道义达里社区,通过在社区内创建京剧社、组织义诊、开展创安竞赛、举办文体活动等多种形式,将辖区居民紧密团结在一起,努力构建社区内安全、有序、礼让的和谐氛围,辖区居民心齐气顺,互助互爱蔚然成风,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各类矛盾纠纷。
2树立情报信息理念,强化情报信息收集能力。
面对社会信息化的深刻变革,要牢固树立情报信息理念,加快社区安全管理传统工作方式向现代信息化工作方式的转变。要重点解决三个问题:一要构建严密的社区信息工作网络。通过广泛建构信息员,形成覆盖面广、反映灵敏的信息员网络,及时收集涉及社会稳定和社区安全的各种信息动态。要通过业主论坛、社区qq群、网上社区警务站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拓展信息收集的渠道和深度,做到预知在先、掌握主动。二要统一信息采集的要求和标准。要建立一系列相关的制度规范,明确要求,统一数据采集的要求和标准,保证信息采集的数量和质量。要不断加强对已建成的`信息系统的升级完善,加强对系统的维护、管理和使用,加强源头信息社会化采集工作,保持系统源头信息的鲜活准确。三要强化信息的管理和使用。要切实打破行政壁垒,摈弃小作坊式的狭隘思想,切实增强共享、通用的工作理念,对分散的资源进行整合、改造和重构,实现信息共享。要建立完善信息掌握、研判、处置、评估、反馈的“链条式”工作流程,充分发挥情报信息在社区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3强化实有人口管理,突出对各类重点人员的有效管控。
在所有可能影响社区安全,尤其是社区治安状况的因素中,“人”往往能起到决定性作用。所以,加强对社区内实有人口的管理,对于社区安全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工作中,要重点突出两方面内容:一是突出重点群体。在一个社区范围内,人的成分非常复杂,从国家的领导人到高级知识分子,从普通老百姓到流动人口,从露宿街头的流浪汉到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三教九流,无所不有。这就要求我们要突出重点、抓住“牛鼻子”,重点关注那些有危害国家安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嫌疑的,有闹事行凶报复苗头、可能铤而走险的,有违法犯罪前科、可能再次给社会带来治安危害的,因为各种矛盾激化、对社会严重不满可能采取过激行为表达利益诉求的,以及因病理性原因、有极端倾向或可能肇事肇祸的各类重点人员,通过开展风险评估、落实分级管控,对这些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发现的了,控制的住”。
例如,在北京奥运会前夕,西城公安分局西长安街派出所根据现实表现、思想动态和行为能力三方面要素,对各类重点人员按照“极高、高、中、低”四个等级逐人进行了风险评估,分层次开展动态管控工作。奥运会期间,对梳理出来的可能危及奥运会安全的重点人员,逐人制定管控方案、逐人落实管控人员和管控措施,还专门向街道办事处申请了保安力量,做到“人人有落实,人人有交待”,未发生漏管失控等问题。二是突出重点部位。从管理的角度来说,以前的人叫“单位人”,人的活动轨迹、活动空间相对固定,从上班到退休再到去世,单位几乎能管住这个人的一切。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的人则被称作“社会人”,作为自由个体的人,今天在这个公司上班,明天就可能跑到另外一家单位,后天又可能辞职不干了,这对社区安全管理来说,增加了工作难度。尤其是流动人口的情况掌握,是人口管理的难点问题,在一个社区、一个院落,甚至一间房子里,居住的人员都存在很大的流动性。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打破传统的、不适应时代要求的工作模式,重点关注出租房屋、施工工地、旅店宾馆、网吧洗浴等落脚场所,推行“以房管人”、“以业管人”,要严格落实出租房屋检查“五见面”、旅店宾馆验证登记等各项制度,尽可能掌握各类重点人员的动态轨迹。
4结语。
总之,社区安全建设要主动适应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对当前社区安全建设中存在的如出租房屋管理、城中村治理、城乡结合部人口倒挂、地下室经营旅馆等诸多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进行广泛探索,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用新理念提出新思路,用新举措应对新情况,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不断摸索创新社区安全管理的新机制新模式,使城市社区安全建设得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金磊.《社区安全减灾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北京联合大学学报》,(9).
[2]王辉.《社区减灾与小康安全论》.《苏州科技学院学报》,(2).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论文篇六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公共空间管理,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根据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城市规划区内公共空间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公共空间是指城市规划区域内向社会公众开放、供公共使用和活动的场所,包括道路、公园、广场、绿地、体育场地、公共停车场、公共交通换乘站、城市滨水区域等。
第四条城市公共空间遵循科学规划、统筹建设、规范管理、合理利用、方便公众的原则,统筹考虑城市景观、公共交通、防灾减灾、残疾人基本服务保障等需要。
第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公共空间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领导,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提升城市品质。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公共空间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的指导监督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市政、市容园林、综合执法部门(以下统称城市公共空间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公共空间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工作。前述部门在城市公共空间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分工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
城市人民政府公安、气象、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工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城市公共空间管理工作。
第七条城市公共空间为社会公众服务,满足社会交往和公共活动的需要,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破坏。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当根据城市空间结构、功能布局、使用需求、景观保护控制等,结合城市地域特色、文化内涵合理规划,科学布局城市公共空间。
第九条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落实城市公共空间的用地,明确其功能、规模、出入口、与城市交通的衔接方式、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景观和高度控制要求。
重要地块的城市公共空间,还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细化城市公共空间内部的功能布局、慢行交通组织、服务设施配套、景观设计等内容。
第十条城市公共空间的地面铺装、绿化、公共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标识、户外广告等应当合理设置,体现城市的地方风貌和文化特色。
城市公共空间的照明设施、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外立面应当避免形成光污染,不得对交通信号造成干扰,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城市公共空间应当配套建设消防和安防设施,保障公共安全。
第十一条城市公共空间之间、公共空间与周边区域之间应当建立便捷的交通系统,并为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提供便利,提高公众可达性。
在城市中心区、商业区、公共交通换乘站、轨道交通站等人流密集区,应当增加步行交通设施密度,并在轨道交通站出入口、公交场站、人行天桥、入行地下通道、建筑主要出入口之间建立便捷的步行衔接设施。
城市主次干道应当设置非机动车道。在城市中心区、商业区、公共交通换乘站、轨道交通站应当设置非机动车辆保管场地。
第十二条城市的主要道路、公共交通换乘站、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应当配备无障碍设施,入行道交通信号设施应当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
城市的大中型公共场所的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应当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
第十三条城市滨水区域应当结合城市的功能布局、交通组织、防汛等统一进行规划和建设,保护滨水区的自然生态环境,塑造特色城市空间。
第十四条城市规划确定的道路、公园、广场、绿地、公共停车场、公共交通换乘站、城市滨水空间等城市公共空间的用地,禁止擅自改变用途。
第三章使用和管理。
第一节道路。
第十五条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城市公共空间主管部门批准;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占用期满后,应当及时清理占用现场;损坏道路及其设施的,应当修复或者赔偿。
因城市建设等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方式,减少对城市交通和居民生活的影响。
第十六条不得占用城市道路设立固定集贸市场。
不得占用城市主次干道设立临时集贸市场。确需占用其他城市道路设立临时集贸市场的,设立单位应当向城市公共空间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区人民政府批准;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的,城市公共空间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撤销,恢复城市道路功能。
第十七条不得占用城市道路擅自摆摊设点。
为方便城市居民生活,市、区人民政府可以确定特定路段、场地、时间设置临时便民摊点。临时便民摊点应当加强管理,避免影响城市交通和市容环境卫生。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布局商业配套设施,设立固定经营场所,供农副产品、日用小商品等经营者从事经营,并制定具体措施引导流动摊贩进入固定经营场所。
第十八条临时集贸市场和便民摊点的设置由城市公共空间主管部门进行统一规划,确定禁止区域和控制区域,经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告。临时集贸市场和便民摊点的设置区域应当根据城市建设和发展情况及时予以调整。
第十九条临时集贸市场和便民摊点应当设置标志牌,公示设置期限、区域和面积、经营时间、摊点数量、种类、经营范围、管理制度、责任单位、责任人、投诉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集贸市场和临时便民摊点的经营者应当遵守食品安全卫生、环境卫生、消防、公共安全等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临街的商业、饮食业、车辆清洗维修等行业的经营者,不得擅自出店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
第二十一条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道路停车泊位。
确需占道设置的,由城市公共空间主管部门或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管理权限合理设置,但不得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
设置道路停车泊位应当施划停车泊位线并设置停车标志。停车标志应当明示停车类型、收费标准、泊位数量、泊位使用时间和监督电话。
第二十二条下列区域或者路段不得设置道路停车泊位:
(二)消防通道、无障碍设施通道;。
(四)铁路沿线两侧32米内;。
(五)城市快速路、市区主干路以及其他交通流量大的市区道路;。
(六)双向通行宽度不足9米或者单向通行宽度不足8米的城市车行道路;。
(七)停车泊位设置后人行道或者非机动车道的宽度不足2.5米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停车的其他情形。
宽度不足15米或者单向通行的城市车行道路,不得双侧设置道路停车泊位。
第二节机动车停车场。
第二十三条城市机动车停车场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场是指供社会公众停放机动车的场所;专用停车场是指供本单位人员、本居住区业主或者其他特定人群停放机动车的场所;临时停车场是指利用闲置空地设置或者为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设置的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场所;道路停车泊位是指依法在城市道路上设置的停放机动车的场所。
第二十四条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的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停车场的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
本省停车场的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不按照本省停车场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配建停车场的,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不予规划许可。
第二十五条新建公共建筑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停车场的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配套建设停车场。新建公共交通枢纽应当配套建设公共交通换乘停车场。
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三)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旅馆、餐饮、娱乐等经营性场所;。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公共建筑和场所。
前款规定的公共建筑因客观环境条件限制,无法补建停车场的,公共建筑所有人应当向城市公共空间主管部门提交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出具的技术论证报告。
第二十七条城市公共空间主管部门在审查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建设工程的规划方案和初步设计方案时,应当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八条设置临时停车场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相应的技术规范,由城市公共空间主管部门或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管理权限审核批准。
停车泊位与停车需求矛盾突出的住宅小区,其周边道路具备夜间等时段性停车条件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提出夜间临时停车申请,经所在地城市公共空间主管部门或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后,设置夜间临时停车场,并明示停车时段、区域和管理规定。
遇有重大活动,公共停车场不能满足社会停车需求时,专用停车场应当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在满足自身停车需求的条件下,向社会开放。
第二十九条公共停车场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应当区别不同区域、不同停车时间确定停车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鼓励有专用停车场和停车条件的单位向社会开放停车场地,专用停车场向公众提供停车服务的,可以按照同路段公共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用。
第三十一条公共停车场应当向社会公众开放,不得交由特定用户专属使用。
公共停车场投入使用后,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第三十二条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综合利用地下空间等建设公共停车场,推广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停车场。
第三节户外设施。
第三十三条户外广告设施是指设置于城市公共空间内用于发布广告的霓虹灯、展示牌、电子显示装置、灯箱、实物造型等设施。
城市公共空间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城乡规划和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要求,编制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应当明确规定允许或者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街道和建筑物,以及广告设施设置的条件、地点、种类、规模、规格、有效期限等。
第三十四条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符合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的范围和要求;。
(二)使用安全、环保、清洁材料;。
(四)使用光源性装置的,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光污染;。
(五)与城市景观和建筑物的体量、造型、色彩相协调,保持城市街道的对景效果和通视效果。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区域;。
(四)破坏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安全,影响市政公共设施、无障碍设施使用的;。
(六)利用立交、高架道路桥梁、危房、违章建筑的;。
(八)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者应当定期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保障户外广告设施安全。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者应当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对画面污损、严重褪色、字体残缺、照明或者电子显示出现断亮或者残损的,及时更新维护。
第三十七条门头牌匾是指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临街设置的与依法核准登记的名称相符的标牌、标志、指示牌、匾额、镂空字、霓虹灯、垂直灯箱等设施。
门头牌匾的规划、标准、色调、质量等,由城市公共空间主管部门结合所在街道的建筑风格、主要功能等因素统一规划,体现特色风貌。
门头牌匾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公共空间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出现污浊、破损的,应当及时清洗、更换。
第三十八条城市公共空间的各类架空线路应当逐步改造为地下管线或者采取隐蔽措施,美化城市空间视觉环境。
城市公共场所的阅报栏、信息栏、条幅、布幔、旗帜、充气装置、实物造型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设置,并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第四节公园广场绿地及其他。
第三十九条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公园、广场。公园、广场已有的水面和植被应当保持原有比例和面积,不得擅自减少或者改变其用途。
在公园、广场设置为游人服务的商业摊点、游乐设施、娱乐场所和广告标志,应当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控制数量。
在公园、广场举办展览、文艺表演、集会、商业促销等各类活动的,应当符合公园、广场的性质和功能,不得损害植被、设施和环境质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场地,恢复原状。
公众自发的文体活动应当遵守公园、广场的管理规定,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秩序。
第四十条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公共绿地。
因城市建设等原因确需临时占用绿化用地的,须经城市公共空间主管部门同意,并依法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临时占用绿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确需延长的,应当办理延期手续,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临时占用期满后,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第四十一条城市滨水区域应当严格控制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保持自然形态和生态功能。
在城市滨水区域活动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污染水体、破坏环境。
第四十二条在城市公共空间升放总质量大于4千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直径大于1.8米或者体积容量大于3.2立方米系留气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城市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应当保证公共安全,严格执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第四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的体量、外形、高度、立面、色彩应当与城市公共空间的景观、环境相协调,不得破坏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或者占用期满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按照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占道摆摊设点的,按照《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第四十六条临时便民摊点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由城市公共空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整改后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取缔。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出店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的,按照《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未按要求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由城市公共空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未按要求设置门头牌匾的,由城市公共空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公共场所设施不符合要求的,按照《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擅自占用绿地的,按照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八条、《陕西省城镇绿化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国务院《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四条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城市公共空间监督管理工作中,不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应当追究行政执法责任;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重点镇公共空间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活动,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六条本条例自1月1日起施行。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论文篇七
摘要:在农村,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和农业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出现了大量的资金和劳动力的剩余。而城市化和工业化的飞速发展又创造出大量的工作机会,不断地吸收着农村剩余劳动力,同时国家对农民户籍制度管理的不断放松为农民进城创造了条件。
关键词:农村城镇化土地保护城市化进程建设规划居住环境环境保护。
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城乡关系,基本上是城乡二元体制下城市对农村的剥夺关系。前期严格的户籍制度把广大农民禁锢在农村,但是自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注入了前所未有的生机和活力,社会经济发展十分迅速,农村也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和农业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农村出现了大量的资金和劳动力的剩余。而城市化和工业化的飞速发展又创造出大量的工作机会,不断地吸收着农村剩余劳动力。国家对农民户籍制度管理的不断放松也为农民进城创造了条件。一部分取得城市户口和居留权的,经济条件较好的进城农民纷纷弃置农村旧宅,在城市购置新居,安家落户。而一部分没有取得城市户口和居留权或没有经济条件的进城农民和在家农民也在不断的改造旧居,建设新屋。
农民改善居住和生活条件的愿望及翻建新居的'热情不断提高,促使农村住宅的空间布局发生不断变化。但是由于我国宅基地的福利功能和村庄规划管理的长期缺位,加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发展相对滞后,农村建设用地“外扩内空”的现象日益严重,聚落空心化问题开始受到关注。突出表现在农村人口转移减少未与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缩减相挂钩[1],相反,农村人均居住用地不断增加,“两栖”占地、空心村现象严重。目前,我国城乡二元体制的架构仍未根本突破,城乡之间矛盾突出,农民工就业压力较大,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规划管理滞后等一系列问题导致农村空心化现象不仅会加剧发展,而且会长期存在。
农村空心化是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农村出现的一种特殊现象,它的直接后果是导致了“空心村”的出现。长期以来,学术界对“空心村”或农村空心化的概念尚未形成统一认识。早期的研究主要针对乡村聚落空心化[12]、乡村聚落空废化[13]和住宅空心化[26],侧重对农村宅基地演化特征与问题的探讨。
对于“空心村”现象产生的原因,已有一些学者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分析,主要有几点:
1村民思想观念落后,土地保护意识淡薄。
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归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私自转让和买卖。但是有些地方,大多数农民由于知识水平低、法制观念淡薄根本没有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的意识,而是看做私有,甚至认为承包的耕地也看做个人所有,随意占地建房。
2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化不完全。
改革开放后,城乡间户籍差别的界限逐渐被打破,全国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尤其是近些年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战略的推行,每年都有几百万人进城务工,他们中一部分有能力的人在城市安家,变为“城里人”。
3村庄建设规划滞后,宅基地管理薄弱。
我国多数农村是过去形成的乡村聚落形态,长期不搞村镇规划,或在规划中不讲科学,只注重新房的便利、风水,而忽视了对旧宅基地的改造利用,造成农民建房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加上建房时缺乏长远眼光,住宅设计不合理,给采光、通风、排水等留下隐患,致使房屋更新换代速度快。
4村内基础设施建设缺乏,生产生活极不便利。
一般情况下,村落的空间演化呈现向心性的集聚态势,而“空心村”问题却造成村落外延内空[33],十分反常。这种反常现象是在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形成的。自然形成的乡村聚落公用设施缺乏,不少道路没有硬化,很多岗地村庄道路“晴天一把刀,雨天一团糟”,平原村庄则是“晴天走路满身灰,雨天走路半身泥”。人们迁入城市的动机主要取决于城乡预期收入差异,差异越大,流入城市的人口越多。
治理措施。
随着乡村—城市转型速度加快,乡村的生产要素以及社会发展要素随之发生了分化和重新组合,空间上逐步从分散走向集聚。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伴随乡村工业化发展基本上完成了乡村城市化转型,传统乡村空间被改造成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地域,城乡一体化空间格局基本形成。在欠发达地区,乡村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低,乡村空间转型的内在动力不足,乡村发展资源如人口、资金、土地等迅速流入非农产业和城市,村庄空废化、乡村衰微等问题日益凸显。城乡统筹下乡村发展、城乡关系及其空间组织模式、城乡整体规划等是当前我国乡村地理学的主要研究方向和任务,快速城市化和区域一体化背景下乡村空间组织模式及其机理、乡村空间重构和规划等是我国乡村发展研究的重要内容。陈晓华、章莉莉曾以安徽省池州市为例,分析欠发达地区乡村空间现状特征和存在的问题,探讨欠发达地区乡村空间重构的动力机制,并提出了乡村空间规划的主要策略。
刘彦随提出农村空心化“三整合”调控理论,认为农村空心化调控与新农村建设是密不可分、互相促进的统一体。在农村空心化兴盛期到来之前,通过强有力的政府管制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乡村地域系统的空间、组织、产业“三整合”,从而阻隔空心化演替的路径,实现农村要素有序流动及其优化配置。
总之,无论是从我国农村“空心化”现象的现状还是农村空心化的影响等方面来说,农村“空心化”已成为严重的现实问题,是城镇化过程中迫在眉睫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而我国的国情的特殊性,又决定了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困难性和紧迫性,所以我认为解决农村空心化问题,必须要从长远考虑,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城镇化过程中,农村“空心化”问题一定程度上在所难免,但关键在于,城镇化不是要农村“消失”,而是要让农村变得更加现代化,重点在于改变我国农村人民的思想观念,提高农村人民的知识修养与素质,搞好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规划,这才是解决农村“空心化”的长远之计。进而从本质上解决农村地域经济社会功能的整体退化的问题,给我国农村带来长久的、真正的繁荣。
参考文献。
[2]薛力.城市化背景下的“空心村”现象及其对策探讨———以江苏省为例[j].城市规划,2001,(6):8~13.
[3]张军英.空心村改造的规划设计探索一以安徽省巢湖地区空心村改造为例[j]建筑学报,1999(11).
[4]郁枫.空间重构与社会转型[j]:[博士学位论文].北京:清华大学建筑学院,2006.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论文篇八
在现阶段的发展中,我国的城市公共管理较为完善,但对于快速发展的社会来说,城市公共安全管理需要建立一个全新的模式,这样才能获得较大的发展,从现有的情况来看,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模式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与广大的居民产生了一定的矛盾和冲突。这对社会的发展来说是非常不利的,鉴于这样的情况,我国针对现有的一些问题对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模式进行了一定的整改,从而构想出了一个较为理想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模式。
关键词。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论文篇九
摘要:随着城市环境水平急剧下降,人们对城市生态绿地系统规划越来越重视,对绿地系统的识识从过去把园林绿化当作单纯供游览观赏和作为城市景观的装饰和点缀的性质,向着改善人类生存环境,促进生态平衡的高度转化;向城乡一体化,建设大环境、大绿化的方向转化。本文对城市生态绿地系统规划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城市;生态绿体;系统规划。
一、我国生态绿地的进展。
1、系统观方向。
我国城市绿化从最初的黄土不露天,到见缝插绿,再到把城市绿地当成一个大系统对待,是一个典型的不断完善的过程。
2、生态观方向。
依据生态学的理论探寻城市绿地系统的结构、指标和效益,逐步成为中国城市绿地。
系统研究中的热点,大量学者从事这方面的研究,如有关城市绿地系统对生态城市建设作用的研究,有关城市绿地系统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研究,认为城市绿地应保证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景观多样性;基于生态学原理的城市绿地系统分析、应用和建设的研究,城市绿地系统生态效益的研究,景观生态学指导城市绿地系统建设的研究。
3、协调观方向。
绿地系统是城市的一个子系统,绿地系统如何与城市总体规划协调,如何引导城市发展,始终是研究的热点。
4、技术观方向。
借鉴计算机遥感等相关技术手段,调查分析城市绿地的现状,为制订科学的绿地系统规划提供依据,已成为大中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必备手段。
5、目标观方向。
建设园林城市是中国城市绿化发展的普遍目标,尽管对花园城市的内涵指标还不是很清楚,但是依然有许多城市把它们作为高于园林城市的奋斗目标,并对之进行研究,探讨城市绿化在其中的作用。
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生态目标。
1、完善绿地系统的生态还原功能。
城市绿地生态系统作为城市自然资源生产的主体,转换植物光合作用所产生的自然资源以实现固定植物、动物、真菌和细菌的食品链,实现城市的天然物流和能量的循环,为城市注入氧气、温度和湿度,而且有利于吸污、杀菌、降低噪音、土壤保水、净化水质、补充地下水、分解废物垃圾等有效功能形成。城市绿地系统的发展,不仅是种植绿色植物,还需要包括动物、微生物和无机的环境创造,实现自然环境和生态建设的整个结构功能的恢复。
2、确立城市绿化的产业地位。
城市绿化产业作为信心的第三产业,其产品的价值是由社会劳动生产率金额自然生产率共同创造的,并且其大宗商品价格特点是具有市场价格和影子价格两部分特点的并存之处。城市绿化商品的影子价格可以联系到公共物品,如氧、恒温、杀菌除尘等方面,按照有关研究成果计算影子价格,价格是绿色建筑投资的3.42倍。城市绿化的市场价格由三部分组成,一部分市场价格是直接有形的产品,如建筑、装饰、植物和花卉等形成;而另外一分部是无形产品,它可以形成市场价格,如周边土地价格升值,及其他周边服务,最后一部分连接依附到无形产品之中的价格,它是不能够直接实现易货的市场价格,如,旅游景点、旅游服务的价格。城市绿地系统的发展,应该是在它的影子价格和市场价格的双重发展为目标下进行的。
三、城市绿地系统的生态结构规划。
1、按总体控制指标构造城市绿地系统。
据估计,如果想要使得城市绿色空间能够充分发挥其洁净空气、改善城市气候、降低噪声、实现生态效益等功能,城市绿化覆盖率起码要达到至少30%才可以。我国已制定了本世纪初,人均实现公共绿地面积7.11m2的目标。根据这些指标,在新的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中,应当保留大型绿地,并且还要设计一些分散的点状绿色,形成庞大的绿色空间,并进行合理的配置,还可以通过老城区的旧区改造,增加绿化覆盖率,实现城市绿地系统结构规划。
2、加强市中心区绿化建设,创造立体绿色空间。
在高楼林立、土地密集型的老城区,其路面都是比较坚硬,主要是以沥青水泥占主导地位。因此,通过点、线绿色规划,可以提高城区绿化。既要保护现有的绿地不会受到削弱,同时也应该见缝插针,实现路边绿地、宅旁绿地,、街道绿地,以及河流改道扩建,建设绿化街道和滨河绿地;与工厂进行协商,工厂需要搬迁,为了绿地的合理发展。随着技术的改进,如今的屋顶防渗技术日趋成熟,可以实现建设屋顶绿地,也可以建设绿色建筑外墙、花园和其他绿地的绿表。
3、综合各项新措施,多角度实现规划建设目标。
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统一城市绿化规划理念,以及协调绿化系统架构,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
(1)成为城市景观之一。
城区一般都处于城市的中心,其历史悠久,而且现代风格和历史风格交相辉映。通过对各城区的规划和合理布局,加强城市和风景名胜遗产的交错和融合,实现城市和景点、景区的互补。
(2)连锁反映。
依托城市,将外环道路和高速公路建设起防护绿地和风景林地,在城市周围形成自然景观与耕地保护的绿化带。
(3)纵横交错。
在城市中主要道路起了重要的作用,它是城市道路的骨架。纵横交错建设生态景观和防护绿化带,实现中心城市的绿化网络与外围城市周围绿化进行交融,实现城市交通氧气通道和带状防护绿地的建设。
(4)兼顾点带。
实现城市水资源和树林的和谐与团结,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的协调共生,古老历史和现代风格展示交融,合理利用现有的供水系统,将水体景观和城市防洪设施进行有效的结合,提高绿化美化档次,实现美丽的城市生态景观的建设,提高城市绿地的整体效率。
结束语。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升,对于与自然共同生存的理念日益被大家所提倡。在设计时要综合考虑,突出地方特色以及人文文化、生态系统等等。只有在城市绿地规划设计中,对其进行合理有效的规划,才能与自然共生,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才会使得生活家园永葆生命的力量。
参考文献。
[1]周丽亚.规划评估的理念、方法与框架的初步探讨[j].城市规划,6。
[2]杨s昊.城市规划建设中的生态环境问题研究[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2(01).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论文篇十
选题最好能建立在平日比较注意探索的问题的基础上,写论文主要是反映学生对问题的思考,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我区普及公共视频监控系统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国际比较研究。
交通肇事逃逸若干问题研究。
无照经营成因及监管对策研究。
政府安全能力建设的东西部比较。
危险化工企业选址及安全优化布局研究。
产品召回制度研究。
论城市公共安全预警信息机制的构建。
公共安全视域中的公交反扒窃研究。
青州城市社区管理研究。
潍坊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质量管理。
公务员网络监督研究。
城市公共安全的系统动力学研究。
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存在的立法缺失及原因。
突发事件中地方政府责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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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论文篇十一
摘要:城镇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而城镇化又意味着城镇民族人口数量增加,公共管理基于社会公众管理和服务,城镇化公共管理必须要照顾到民族群体的实际情况,而公共管理与民族文化结合则是实现这种管理的具体路径。对于这种结合可以从公共管理的理念文化、制度规定、实践行为、管理内容等多个途径来实现,还要基于公共管理和民族文化的实际情况遵循和谐、灵活、进步等原则。
在城镇化进程中,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人口进入到城镇中生活,更多少数民族人口的相对集中居住,使得城镇为民众提供公共服务、保障公共利益实现的公共管理工作必须要关照这个特殊的群体,使得民族人口的特殊性能够在公共管理层面得到体现。公共管理的目的是实现公共利益,而公共利益的实现主要表现为公共物品的提供与服务,要使为民族群体提供的公共物品贴合民族民众的需求,不仅要从实用功能上来考虑,还需要考虑到民族民众的心理接受和需求满足。因此在城镇化中对日渐增加的民族群体所进行的公共管理必须要结合民族民众的民族文化背景。
(二)民族民众公共管理接受需要。公共管理实际上就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运用各种手段方法来强化政府治理,提高为公众所提供的公共服务质量。而对于民众来说,作为政府所提供的公共管理服务的客体对象,在相关管理服务中较为被动,其在公共管理中并没有太多发言权,这就使得整齐划一的公共管理服务很难适应社会群体多样化的实际情况。
少数民族民众在民族文化影响下,大多有自己特殊的思维方式和思考习惯,这一点和基于大众意识形态进行的公共管理是不一致的,因此很容易就形成公共管理能否为城镇化民族人口所接受的问题。公共管理目的是为民众服务,如果公共管理不能够得到民族民众的接受,其便在根本上失去了展开特定公共管理服务的意义。另外在社会生活中,政府方面为民族民众提供各种便利或服务,有时候并不为民族民众所接受,不仅浪费了资源,也使得本应该为民族民众提供的公共管理服务所耽误。
(三)民族平等在公共管理中体现需要。公共管理是政府对社会大众的公共管理,不仅是管理,更是对社会大众提供公共服务。少数民族虽然有一定特殊性,但是每个民族成员也都是国家公民,少数民族成员和其他民众一样平等享有享受国家公共管理服务的权利。简单而言,公共管理是国家实施管理服务的一个窗口或领域,在民族平等这个基本政策下,这个窗口或领域必须要体现民族平等意识,在公共管理层面上体现民族平等。
可以说公共管理与民族文化结合是在当前大量少数民族民众进入到民族社会中公共管理贴近社会实际的必然选择。但是从本质上来说,公共管理和民族文化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话语体系,如何实现民族文化与公共管理的有机结合是一个重要问题。民族文化结合的目的是为了使公共管理为城镇化的民族人口接受,而这个接受的前提是民族群体对相关公共管理服务有了解,因此凡是能够进入到民族人口视野范畴内的公共管理要素都是民族文化渗透的路径。
(一)理念文化。公共管理必然要有相应的理念思想为指导,这些理念思想是公共管理实施的基本指导思想,也是公共管理推广宣传的口号标语和其在实践过程中的行事作风,是民众了解公共管理的窗口和路径。因此可以使民族文化通过和公共管理的思想理念文化结合,来使民族文化进入到公共管理中。要完成民族文化和公共管理思想理念文化的结合,实际上就是明确公共管理的理念思想前提下,从民族文化中提炼出和公共管理理念思想相一致的文化观点来表达,用民族文化的方式来表达公共管理思想观点。另外,民族语言也是民族文化的一部分,对于相关理念文化可以用民族语言来表达,也是两者相结合的重要表现形式。
(二)制度规定。为了推进公共管理,必然要形成各种各样的公共管理制度,如制定各种公共建筑或者公共设施的管理规定等,这些制度规定是公共管理实施的必要手段,也是大众接受公共管理的重要路径,因此可以把公共管理的制度规定作为和民族文化结合的主要路径。在具体实践中,可以把民族文化中一些乡规民俗或者是一些制度规则引用到特定公共管理的制度规定中,如对于清真寺的管理可以参照回族的伊斯兰教义和回族习俗来进行制度规定,而对于不同公共场合下着装可以按照民族习俗来进行,如在民族体育活动中让参与者衣第5期贵州民族研究[月刊]205月版着民族特色的体育服饰等,都是对民族文化的结合。另外对于相关公共管理的制度规定以民族语言来表述同样也是民族文化结合的重要表现方式。
(三)实践行动。公共管理的管理服务目标实现要最终落实到实践行动中,而公共管理人员的实践行为也是大众感知和接受公共管理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要推进城镇公共管理和民族文化结合,还可以把公共管理人员的管理实践活动作为民族文化渗透的重要途径。对于这种实践行为结合,主要体现在语言、行动、工具等方面。首先是语言方面,公共管理人员可以采用民族民众熟悉的语言方式,或者是用民族文化中的相关内容来解释公共管理内容;其次是行动方面,公共管理人员在采取管理服务行为时,需要尊重少数民族民众的民族文化礼仪,在民族文化禁忌范围内实施管理服务,如有的民族忌讳触摸头顶,而有的民族忌讳跨越火塘,也有的民族以敬献哈达为礼,另外大多数民族都有自己的颜色或语言等方面的禁忌,在对相关民族采取管理服务行为时,必须要尊重民族民众的文化禁忌;最后是实施公共管理的工具方面也要注意避免触犯民族文化禁忌,且要注意民族审美。
(四)服务内容。公共管理是为民众提供管理或服务,是大众直接认知和感受公共管理的主要途径,而大众对于公共管理的管理或服务评价也直接来源于管理服务内容,是大众生成公共管理服务体验的主要方面。因此公共管理服务内容更是结合民族文化的重要方式,这种结合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首先,可以从民族文化内容出发,结合民族文化内容选项,确定需要提供的公共管理服务,其次,可以基于公共管理内容选择对应的民族文化内容,以两者的相互对照实现民族文化和公共管理相结合;最后,可以基于公共管理需要,以民族文化方式来表现公共管理内容,以形式和内容结合来实现公共管理和民族文化结合的目的。
城镇化进程中公共管理和民族文化完全不同,要把两者结合起来,必须遵守相应的原则,才能使公共管理和民族文化有机结合,实现公共管理贴合城镇中民族民众感受和需求的目标。
(一)和谐原则。公共管理是政府治理的手段和方法,和谐社会是政府治理的目标,因此公共管理中的民族文化结合必然要以和谐为导向和原则。对于这个和谐原则的实施,可以从民族文化和公共管理结合的方式、内容、手段方面体现。首先,选择合适的民族文化和公共管理结合的方式,在民族文化和公共管理结合的方式上,选择和公共管理目的一致的结合方式,使得两者的结合方式更加和谐,以民族文化的方式来表现公共管理内容,如用戏剧或音乐方式来来推广宣传社会保障或社会治安等公共管理内容等,可以使相关内容更加深入人心;其次是选择适合的民族文化和公共管理相结合的内容,主要是指民族文化内容丰富,种类多样,而并不是所有的文化内容都适合与公共管理相结合,因此要使两者在内容结合上看起来和谐一致,就必须选择适合结合的民族文化,如对于教育方面的公共服务内容可以选择民族文化中有关知识方面的民族文化内容,而对于公共场所方面的公共设施可以选择和民族文化中有关公共场所相关的知识经验;最后要选择民族文化和公共管理合适的手段方法,如隐喻法、直接套用民族文化形式等,要使相关手段方法和谐进行,就需要对各种手段方法进行评估,不仅要合乎大众道德意识和大众审美观念,还需要相关方面顺乎民众的思想情感,如在对社会保障和民族文化的结合上,要突出社会保障的价值意义,必须要使相关保障思想的宣传在民族社会的审美和意识接受范畴内。
(三)进步原则。公共管理的发展程度体现了社会进步水平,公共管理和民族文化的结合目的是为了使城镇化的民族群体在公共管理中得到更为贴切的服务,是以人为本理念在公共管理领域的具体实践,是公共管理进步的表征。[3]但是从民族文化本身来说,其是在民族社会历史中积累形成的文化体系,有进步性也有局限性,并不是所有的民族文化都具备和公共管理结合的价值和意义。同时在民族文化和公共管理的结合中,目的是为了彰显进步,因此不仅要在结合内容上彰显进步,同时也要在结合目的中体现这种进步意义。这就意味着对于民族文化与公共管理的结合,还需要选择具有进步意义的适合时代环境的民族文化,使民族文化的结合不影响到公共管理的进步性。
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对民族文化进行筛选,筛选出具有进步意义的民族文化内容,另外也可以对民族文化中具有进步价值的文化内容进行提炼,在进步的文化内容中选择适合公共管理结合的内容。对于这种结合还需要考虑到两者的结合意义,使两者的结合能够相映生辉,不仅有利于优秀民族文化的展示,也有利于彰显公共管理的进步意义。
虽然一直以来城镇社会中也有少数民族人口生活,但是相对于整个城市人口比例,少数民族人口比重较小,同时也由于公共管理的发展局限,关于民族人口在公共管理中的关照难以有太多进展。但是随着城镇化推进,越来越多的民族人口进入城市,城市民族群体在不断壮大,另外由于社会发展,对于公共管理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此情况下,城镇公共管理层面必须要体现对民族群体的关照,使公共管理更加贴近社会实际,体现社会进步。而这种关照的实施从根本上来说就是实现公共管理与民族文化的结合,使民族文化渗透到城镇公共管理中,在公共管理层面体现对城镇民族群体公共利益的切实管理和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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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再生,白彬。新常态下的公共管理:困境与出路[j]。中国行政管理,2015,(3)。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论文篇十二
[摘要]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形象建设逐渐深入人心,我国正式进入到城市改造和建设的高峰期。公共空间环境是城市形象的具体表现,其中标识导向系统作为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其不但具备信息传播重要作用,且能够创建良好的环境秩序。为此,从公共空间环境概念入手,阐述其与标志导向系统之间的关系,并立足于当前我国公共空间环境设计现状,深入分析和研究基于标识导向系统城市公共空间环境的设计要素。
[关键词]标识导向系统;城市公共空间;环境设计。
经济飞速发展背景下,我国城市公共环境也得到了相应的优化,标识导向系统在其中的重要作用日渐凸显。面对社会发展新形势,城市标识导向系统的设计不仅要具备信息传达功能,且应结合公共空间环境特点对其进行系统、全面的设计,将其与空间环境、人类生产和生活有机整合,最终创建和谐的城市环境。因此加强对该课题的研究具有现实意义。
1公共空间环境设计概念及其与标识导向系统之间的关系。
1.1概念。
所谓公共空间环境设计主要是指为人们提供享受自然和社会活动的聚集场所,是展示城市景观特色与真实生活场景的具体表现。其对于改进城市环境质量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新时代的到来,城市公共空间与环境正面对着政治、经济等方面带来的巨大挑战,其设计目标及理念已经由单一满足生活功能朝着提高城市整体品质方向发展。
1.2关系。
就传统角度而言,城市的发展主要是指经济发展、人们物质水平等。但随着人们生活品质的.提升,人们对自身生活环境愈发重视。而城市导向标识系统的设计作为城市形象的一部分,能够代表城市发展水平。一般情况下,该系统主要从物质与精神两个角度影响城市形象。一方面该系统作为城市公共环境的一部分,通过文字等多样化形式,能够美化城市环境。另一方面该系统设计过程中,涉及人们情感因素,与地域环境相结合,得到了居民的认同[1]。由此可见,城市导向系统设计应侧重对城市特色的展现,而非简单的箭头、符号。
2基于标识导向系统,城市公共空间环境设计现状。
目前,很多城市公共空间中的导向系统设计过于单一,缺乏系统性、创新性。且削弱了该城市特色,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系统局部混乱。城市化进程速度加快,其中的建筑物层出不穷,促使信息量日渐增多,对导向系统需求越来越明显。但是很多导向系统设计忽视了人们的视觉感受及心理需求,如城市十字路口指示牌并未因为新建道路而调整,难以准确反映相关信息,与其设计初衷相悖。第二,缺少系统性规划。很多城市公共环境中,标识导向系统并未进行系统性规划,具有较为明显的随意性,且与周围景观等空间环境十分不和谐,缺少人文关怀。如城市街道而言,随意凌乱树立的标识导向牌,难以与花坛等设施形成统一性,对城市整体形象产生了消极影响。第三,缺乏对特殊群体的考虑。现代社会发展更加强调人性化。当前城市中的标识系统主要服务普通人群,本质上属于视觉信息传递。然而社会中的特殊人群难以接收到该类服务,严重缺少人性化。为此,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应加强对标识导向系统的优化设计。
3基于标识导向系统,城市公共空间环境设计策略。
现代城市改造规模日渐扩大,公共建筑空间愈发复杂,因此准确快速地传达正确的空间方位信息成为环境设计的首要目标,促使标识系统能够成为整个城市与环境的外延,并更好地彰显城市独特的地域特色及人文精神。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3.1转变传统观念,坚持合理设计原则城市空间环境设计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不可盲目进行,应坚持合理原则。如可持续发展原则。城市建设越来越快,城市公共空间环境导向系统也随之更新,在设计中应保持二者和谐统一[2]。因此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选择耐久性材质,并加强对导向系统的后期维护,以烘托城市人文气息,展现城市的独特魅力。人性化原则。人性化的公共空间能够创建良好的条件,让人在其中具有愉悦的心理感受。近年来,国外为残障人士提供的无障碍通道等,无处不在人性化,能够增强城市居民认同感。因此城市空间环境设计过程中,应坚持人性化原则,通过标识导向系统的完善,营造和谐的城市氛围。通用性原则。城市公共环境设计的终极目标是为城市居民提供公共服务。因此在具体设计中,应面向全体大众,而非一小部分人群,特别是标识导向系统的设计,应采取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箭头、符号表示,配合合理的图形,真正发挥其信息传达的作用。
3.2合理布局城市公共空间,优化标识导向系统。
城市公共空间环境的设计应结合具体人口分布情况进行设计,避免对空间资源的浪费。如针对标志性的公共广场,但由于其居民区较远,其公共效应不够明显;而一些超市附近小广场人流较大,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场所,但由于其面积较小、且过于分散,难以满足人们对公共设施的需求[3]。因此在具体设计过程中,应结合超市等人气较高的场所进行公共空间设计,提高对空间的利用率。同时,针对标识导向系统的图形符号的设计,应强调功能性与美观性,注重采取国际通用性图形和符号,并充分与当地特色有机整合,不断优化导向系统设计,为人们提供导向服务,促使人们能够在公共空间环境中准确找到方向。
3.3整合公共空间环境与标识导向系统的设计,实现统一规划。
在具体空间环境设计过程中,应立足于整体设计框架,着眼于各个导向标识的形态要素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强化其在公共空间环境中的功能,促使公共空间环境呈现一定秩序化,以便营造结构分明的空间环境,实现统一规划,同时保持环境标识导向系统与整个城市的协调性,树立良好的城市环境[4]。如就城市公园环境的设计,在指示牌设计时,可以采取木质材料,中英文对照,采用绿色字体,呈现自然本色,给人们在喧嚣城市生活一片静谧之地。科学、合理的导向系统设计能够给人们带来视觉上的享受,同时增强环境层次感,好像浑然天成的一张壁纸。此外,在建筑空间设计中,人们也可以将楼层导向信息进行系统分类,突破传统沉闷的空间形态,丰富公共空间语言。
3.4展现空间个性特点,突出人文性。
任何一个城市的发展都处于不同的自然环境中,且受到历史、规模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不同的性格特点。因此在公共空间设计过程中,应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将城市的自然等因素作为设计源泉,充分挖掘本土化资源,将本土特色融入到空间构成当中,形成鲜明的主题,充分体现人文性[5]。如美国新奥尔良市意大利广场,采取意大利传统坚持的符号构成新景象,与人们内心产生共鸣,为人们创建充满活力和人性化的空间环境。
4结论。
根据上文所述,城市公共空间环境设计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其中标志导向系统在其中具有信息传达等积极作用。因此在具体设计过程中,应切合城市发展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充分挖掘当地资源,将空间环境设计与标志导向系统有机整合,为人们构建和谐的生活氛围,从而推动城市化建设朝着可持续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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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论文篇十三
城市污水管网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是污水收集和集中处理的关键,是污水处理保护水资源和改善环境的必要手段。由于受城市建设、经济条件和管理方式的制约,我国城市污水管网的建设和管理一般相对滞后,其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日益突出,这些问题集中表现在污水管网与污水厂不配套、设计过于保守、污水厂进水浓度过低、排污来源不清、雨污不分流不彻底、养护不到位等方面,而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是也是我们当前必修面对和思考的。
一、科学严谨的排水专业规划对城市污水管网的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当前城市建设规划先行已成为共识,一般也都有排水专业规划,但是正向一句调侃语“计划没有变化快,变化没有规划快”所表达的,有些规划还是缺乏严谨性和科学性,其一是存在着换个领导换个思路,已完成的规划也要重来,规划没有连续性;其二是规划大而虚,规划深度不够,可操作性不强;其三,同一城市或区域规划不统一,专业规划与总体规划不协调,缺少一盘棋意识;其四,规划不严谨,存在规划中和设计中已经明确污水管道随路建设,但个别部门因为工程投资等问题随意取消污水管道或污水支管的实施,道路或周边建筑建成后给后期污水管道的实施带来较大难度,甚至可能改变区域污水管道布局。对此,应建立统一协调机制,尽可能有一个责任主体负责修订专业规划,扩大规划的范围和深度,突出规划的整体性、系统性和严谨性,深入研究新城区的建设、老成区的改造、城区内化工企业废水排污管理规划、医药行业废水管理规划、城郊乡镇的排污管理规划、区域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应用等课题,根据水质污染状况、城区污水排放状况和治理情况、城乡经济发展状况的要求,制定出年度实施规划。统筹规划区域污水治理的全局,特别是城郊之间、城区之间、城区与开发区的统筹规划,尽量避免出现空白区域或死角。进一步研究老城区污水截流、工业污水治理的途径,不断提高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效率。规划一经通过,应确立其强势的指导地位,由规划、建设部门通过行政手段确保其顺利实施。
二、进一步加强对污水管网工作的统一领导,实现统筹兼顾和可持续发展。
三、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污水管网的配套建设。
四、重视老城区排水管网建设和管理,合理实施污水的截流改造与分流改造。
五、全面调查管网现状,明确产权管理,落实责任与目标,有效发挥现有管网的效能。
污水管网属于地下设施,管理维护存在一定难度,一般都存在污水管网的现状不清的情况,这主要是多头建设和管理造成的,使一些已建设管网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甚至出现一些建设单位也无法说清管线建设位置、是否并网、管径多大、是否存在断头或封堵的情况。这些都给后续的管理带来一定的难题,使得建成的管网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也给统筹规划带来不利影响。
要解决这些问题应协调相关建设部门收集竣工资料结合现场勘察等措施,尽量摸清管网现状,进一步明确污水管网产权管理的范围,按照规划打通关键节点使得建成的污水管线能组网运行,充分提高污水收集、输送的效率。同时根据现状情况逐步建立一套管网设施的评价标准,制定不同的管养维护或更新标准,在经济、合理的前提下管养工作。
六、加强源头管理,结合排水许可制度逐步建立重点排污户档案在污水管网的运行中经常会遇到偷排和超标排放的问题,遇到这种情况一般在查找污染源的时候都比较困难,可能对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稳定造成严重,特别是合流制截流式管道还可能对河道造成污染,造成污染事故,因此应积极推广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在现有综合验收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污水接管审核、备案和许可制度。通过对排污用户排水水质、排污量、排污口设置、特征污染物等情况的了解逐步建立排污档案,并根据排污量和污染物特点建立排污户分级制度,针对不同级别的排污用户实行不同的管理措施,从而实现污水排放的源头控制,进一步保障污水管网设施和处理设施的稳定运行。
七、重视污水管道养护,加大污水管网养护的投入,切实加强现有设施的维护管理。
目前城市污水管网重建设轻管理的情况还普遍存在,在污水管网养护方面的投入相对较少,造成养护手段单一,已有管网的维护管理或者维护管理力度不够,方法不对,没有采用必要的检测手段,没有形成科学、系统、周期性的机制,造成管网存在较多病害,例如日常清淤多以人工为主,增加工人劳动强度,同时也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管道发生堵塞,堵塞位置及情况不清,疏通手段有限;管道破损维护不及时,维修方法单一。随着我国的下水道普及率及城市化进程的提高,管道老化和破损的现象也会越来越多,为了避免管道损坏给人们带来的各种损失和不便,需要有计划地对管道进行养护,定期检查和维修。其中最重要的是加强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改变原有的.排水管网的管理和养护理念,让养护维修和管理手段逐步向机械化过渡,不断采用新工艺和新技术,有效提高排水管网的工作效率,创造更大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这也是整个排水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八、规范污水管道施工企业的施工行为,严格工程竣工验收和项目移交的管理。
众所周知,在污水管道的施工中还普遍存在一些质量通病,例如施工单位随意更改施工图纸;竣工图纸与施工实际不相符;管道接头质量不好,存在脱节和移位等清苦;为通过闭水试验或止水在检查井内乱设封头;拆除封头不彻底,打开一个小洞了事;道路基层施工时将石块或灰土填入检查井,甚至将检查井铲平,覆盖在道路基层一下;检查井基础后周边土方回填随意造成检查井沉降明显等等。这些情况都给污水管网的安全运行和养护管理待来严重隐患,因此必须加强污水管道的施工行为的管理,特别是随道路或其他市政工程配套的污水管网更应该引起重视,在产权移交时接收单位应要求移交提供竣工资料,现场校核竣工图纸和闭水试验的准确性,并抽干或降低检查井内水位(管口至少露出1/3),全面检查井内和管道的施工质量,是否有封头、淤塞等情况,对于存在问题的应不予接受,直至整改达标。
九、污水管网的运行、维护的市场化管理也是一种发展趋势。
随着近年污水处理的产业化的发展,城市污水处理厂纷纷面临改制,这就使厂网分离形成一种必然,目前一般的形式是污水处理厂由项目公司负责运行,而管网则由政府设立专门机构或由市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在当前精兵简政的大前提下增设一个负责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的综合机构是不和适宜的。因此,主管部门可以尝试将污水管网及污水泵站的运行管理、巡视、维护等具体行为委托给更专业的公司承担,主管部门则可以以较少的人员,在深化管理和细化服务方面投入更大的精力,实现降低运行成本和提高社会效益的双赢。
结束语。
城市污水管网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污水管网的建设和管理是城市发展必须面对的课题,其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值得研究方向,值得广大建设和管理者深入探讨和思考。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论文篇十四
公共图书馆是社会信息以及文献资源储存的重要场所,公共图书馆的信息以及文献的传播有助于实现全民学习,促进终身教育的开展。公共图书馆社会重要的文化部门,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公共图书馆的丰富馆藏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学习意识,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的不同文化需求。公共图书馆的开放服务给每一位公民提供了学习的机会,形成了全社会的学习风气,对于提高公民的文化素质具有积极地意义。
1.2有助于加强图书馆之间的联合与发展。
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大型的图书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先进的管理理念以及模式为基层公共图书馆树立了榜样,有助于实现图书馆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省级图书馆具有丰富的文献资源,管理理念、模式以及人员都比较先进,加强与基层图书馆的联系有助于丰富基层公共图书馆的信息以及文献资源,实现文化的交流与沟通,帮助小型的公共图书馆实现科学的管理模式和服务理念,促进公共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功能的实现。
1.3有助于中国历史文化的传播与继承。
我国是一个拥有五千年历史文化的文明古国,我国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人们的精神文化财富,公共图书馆作为知识文化传播的重要场所,将历史文化内容集中收集整理,并进行科学、合理的保管,有利于文化遗产的保护。同时,图书馆中藏有众多中外图书、文献资源,公民在阅读过程中能够感受人类历史的伟大,扩宽自己的视野,丰富自己的认知。
1.4具有一定的公益性,有助于促进文化服务的实现。
在公共图书馆的公共文化服务中,公益性是重要的体现。公共图书馆是社会知识文化的主要传播者,它不同于营利性的图书馆,是为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的,为社会公众的文化教育提供良好的环境氛围。公共图书馆是一种公益性的机构,承担着为社会公众普及文化知识的任务,为公众提供良好的文化平台,促进社会公众文化素质的提升。这种公益性的图书馆在公共文化服务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为社会公众提供良好的文化服务,有助于提高文化服务的.水平,促进国民整体文化素质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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