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更好地培养自己的批判性思维和分析能力。写读后感时,可以先整理出自己的读书笔记和思考,以保证文章逻辑清晰。我们特意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经典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思路。
杰克热爱生命读后感篇一
杰克伦敦《热爱生命》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闪光点,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顽强的生命赞歌,可谓撼人心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热爱生命杰克伦敦的赏析论文,欢迎阅读。
杰克伦敦(1876-1916)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被誉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在短暂的生命中,他给世人留下了许多珍贵的作品,其中最为著名的有《野性的呼唤》、《海狼》、《白牙》、《马丁伊登》和一系列优秀短篇小说《热爱生命》、《马普希的房子》、《沉寂的雪原》、《北方的奥德赛》、《老头子同盟》等。他用自己的真实经历和丰富的笔触给人们留下了丰富的情感世界和艺术空间。他成长在美国经济萧条时代社会底层。他经历了家庭变故,父母离异、失学等诸多生活挫折,饱尝生活的艰辛。他崇尚冒险,他当过乞丐、蹲过监狱。痛苦的经历使他感到资本主义原始积累阶段的残酷和无情,由于生活所迫,他20岁时,便加人了去往西部的淘金队伍。恶劣的天气,严酷的环境,无际的荒野、陡峭的山崖,艰难跋涉,而到达阿拉斯加后,他没有淘到一粒黄金,但却为他创作北方的冒险故事积累了丰富宝贵的索材。《热爱生命》这篇小说,就是他北方的冒险故事系列中一个震撼人心的一篇。
故事讲述的是一名淘金者在返途中扭伤了脚腕,他的伙伴一一比尔无情地抛弃了他,他独自在荒原上寻找着出路。脚伤让他每前进一步都非常困难,更可怕的是难以忍受的饥饿。处于无奈,他将淘来的金沙全平均分成两份,将其中的一份小心翼冀地藏好,带着另外的一份继续艰难地前行。在途中他珍藏自己的66根能给他生命希望的火柴,他的脚皮开肉绽每一步都拖着血印,他遇到了鹿和嘴里叼着松鸡的狐狸,但他手无寸铁,他掏干了水坑的水想抓鱼吃但屡屡失败。在生与死的抉择中,他扔掉了所有的金沙。就在他的身体极度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只生病的狼。他发现这只病狼在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身躯,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并最终获救。
一、荒野的意境。
“荒野”作为杰克伦敦创作中最有代表性的一个元素,不仅是绝望、无情的象征,也是《热爱生命》中主人公在当时的社会影响下内心贫瘠、空乏的精神世界的象征。
作为“荒野”,在本篇中它以一个自然的裁决者的身份出现,对任何违反自然法则的行为都冷酷无情,予以最严酷的制裁。在杰克伦敦的笔下,荒野是一个旁观者,对于一切都冷眼旁观、无动于衷。他不赞成也不阻止人们疯狂的淘金行为,在这种背景下,人性中一切虚伪的东西都一文不值,人们在这样严酷的环境中,只有赤裸裸地展现出自己的本来面目,才能顽强地生存下去。
作品中,在荒芜的西部原野上,两个同命相怜的淘金者艰难地跋涉着。生存是最残酷的现实,他们都疲惫不堪,生命的活力也所剩无几,他们在苟延残喘,拼命挣扎,此时,平日的亲密情谊早已无影无踪,生存的本能支配着他们的行为。文中主人公的搭档比尔,背信弃义,背着金子独自去逃命。可最终却为金子所累,横尸荒野。而主人公,为了生存,一点点地放弃金子,最终成功逃生。荒野展现在人们眼前的是空旷,恶劣,远离尘世,物欲,贪婪的一片原始的“净土”,它干净的一无所有,它恶劣的迫使人回到最原始的状态,展现生命最本能的渴望--生存。在这样的“净土”中,人必须要脱掉贪欲,放弃浮华,才能成为荒野中的求生的一员,像狼一样,甚至还要比狼还要坚毅和凶狠。只有这样,生存的期望才能点燃。
“荒野”在作品中的意象不仅是象征着冷漠、无情的外部世界与人们空乏的内部世界,也有象征着希望,更是一种在绝望中造成人们内心迸发出自信、向上的力量。《热爱生命》中,“荒野”并不是人丧失生存之家的悲剧,而是寻求自我实现的征程,汲取自然而又具有野性的生命力,洗净自身污浊,是达到精神上的自我升华的源泉。
二、狼的意象。
狼,是杰克伦敦笔下的主角,为了生存而斗争英雄。狼的形象来源于他自己的苦难经历,使得他对环境的适应,对生存的坚韧追求,对生命的意义有着不同常人的深刻的理解。所以在他的笔下狼绝不仅仅是一只凶狠,残忍,狡猾,智慧的狼,更是一种生命旺盛,绝不屈服的精神的代言。
在《热爱生命》中,狼的出现也是其浓墨重彩的地方。主人公被一只病狼盯上了,尾随在他身后,一直对他虎视眈眈,一场冷酷的人狼生命争夺战就此展开。但较之他以往作品中狼的形象,本篇中的狼并不是以传统的形象出现,在美国西部的荒野中狼与人有着平等的生存权利,一切生命都值得尊重,狼不仅仅是一头野兽,更是一个活跃的生命,它为了生存所做的一切,也是有其合理性的。在文中我们能明显的分析出这是一条年迈,体弱多病,被狼群遗弃的孤狼。但是被遗弃并不代表要放弃对生命的执着,尽管自身年迈多病,仍然要与人争夺生命的权利,这和主人公的情况如出一辙。同样是被同伴抛弃,同样是生命濒危,同样绝不放弃生存的权利,狼与主人公对生命的热爱也应同样地受到我们的尊敬。
而对于主人公他身负重伤,饥饿伤痛都足以置他于死地,更何况身后的狼,我们无法想象那样的恐慌和绝望。但是,杰克伦敦此处的安排也别有用心,文中的狼并非健壮的狼,而是与主人公势均力敌的病狼,这让故事的结局有了更多的悬念。杰克伦敦想要表达的是,病狼的出现虽然危及身处困境中的人的性命,但正是因为有了它,有这种高度危险的存在,才激起人类内心深处求生求活的超人能量。作者想告诉我们最恐惧的事物并不是“狼”这一威胁生命的猛兽,而是面对未知,难以预料的危险时失去存活的希望。我们可以想象主人公在荒野,面对风雪,伤痛,饥饿,野兽,是多么的迷茫而恐惧,其中任何一样都会轻而易举的夺走他的生命,但是失去抵抗力的他不知道危险会在何时何地出现。从这种意义上来讲,势均力敌的病狼的出现,甚至成为了他在绝境中的一种幸运,时刻提醒他不要失去意识,不要成为让他自己作呕的病狼的食物。
最后,出于对生命的渴望主人公用自己仅存的力气和意志将狼杀死。在面对同样想求生的狼时,人也展现出了狼的性格和野兽的一面,用自己的求生欲望和坚韧意志顽强地击败了困难,脱离了险境,艰难地活了下来。在作品中,狼和人有着一样的境遇,一样的生命执着。在这种意义上讲,与其说狼与人在进行生命的争夺,倒不如说两个人在进行生命的捍卫战。
狼是西部荒野上的.危险的野兽,但在作者笔下却成为激发主人公顽强生命力的重要因素。
杰克伦敦运用尼采的超人精神在作品中展现了其对个人生命价值的尊崇,并将这种向命运挑战的“超人”精神融人到他的作品《热爱生命》中,生命存活的意义就是将重重困难克服并不断实现自我价值的过程。
在《热爱生命》中,对生命的渴求这一主旨贯穿整个作品的。虽然人们会认为比尔背信弃义,在最困难的时候抛弃了自己的同伴,但是站在比尔的角度看,在极度疲惫、寒冷、饥饿,同伴负伤,自己根本无力帮助他离开荒野,虽然离开显得冷漠无情,但为了生存,仍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站在狼的角度来看,主人公已经极度虚弱,无疑是最佳的捕猎对象,只有杀死他,自己才能继续存活。站在主人公的角度,尽管同伴弃他而去,可是主人公还是宁愿相信“比尔会等着他”。当他在途中看到比尔的遗骸时,尽管内心深处嘲笑比尔的贪财,可是他还是有几许唏嘘,为自己伙伴的境遇感到难过,这说明主人公能充分理解比尔的行为,明白同伴同样为了生存。在最后与狼直面战斗的时候到主人公疯狂地到处收集干面包,在粮食充足的情况下不停询问船员粮食的储备这些不符合常人的情况,也充分说明了主人公对生命的渴求和追逐达到了疯狂的程度。主人公的存活展现给读者的是对生命的赞歌,是一种伟大的震撼人心的力量。我们在赞叹主人公的坚强的同时也在告诉我们自己生命的意义不仅是生与死,还是一种实现自我超越自我的伟大。
杰克伦敦用现实的写法将人类一幕幕的生活悲壮不动声色地表现出来,让人不寒而栗却又肃然起敬。没有人类战胜不了的困境,主要依靠自己顽强的生命斗争力,不畏艰难险阻的意志力,纵然失去一切,纵然一切终成空幻,我们依旧可以赢得生命的尊严和最终的胜利,并也能实现人生的终极目标。
四、结语。
在《热爱生命》这篇作品中,作者想要表现的不光是一个孤独的淘金者在荒芜的原野上陷入困境的故事,更是在描写主人公逃生的路程上遇到的种种困境和主人公克服重重困难时所爆发出的强大生命力和顽强意志力。杰克伦敦细腻的笔触对于人物内心的刻画和精神世界的描写,是这部作品成功的灵魂和关键。
杰克热爱生命读后感篇二
有句话说得好,“自己选择的,再也要走下去”,我认为,既然我们要走,就应该走自己既喜欢,又合适的,尽管这样的少之又少,但总是会有的。我们还应当心无旁骛地走下去,因为终有一天,我们会到达终点。
在假期,我们一家人就去了爬罗浮山的飞云顶。当我们走到一半时,看见天上的星星比平时要多得多,亮且密。于是便开始感慨自然风光的美好。当我们到了安营扎寨的地方,发现天上的星星更多了。
在看星星和看日出的时候,我都想要用手机去拍下来,然而,我发现,手机拍下来的照片或录下来的视频,不仅不如亲眼所见那么美丽,也没有身临其境的那种愉悦。就好像,你看别人拍的照片,觉得美,觉得风景很靓,但远不如其亲眼所见之震撼,那种内心的触动,是观看照片无法带来的,因为你吃过了苦,而最后,你尝到甜的才会是加倍的。
既然选择了一条道,你也认为是正确的,是你想走的,那就走下去,不要半途而废,不要因半出现的而停下了你的脚步。上或许会有绊倒你的石头,没关系,可以跨过去,如果上有美丽的风景,稍作休息,便继续前行,以后还能看见更美的。也许你会遇见一个你很喜欢的人,先放一放,等你成功了,再去找他也不迟,尽管这期间会有许多的思念。吃过的苦,不要说出来,别人会当是个笑话,只有成功了,别人才会看见你。当你吃尽了苦头,甜蜜总会到来。
如果有机会,我会再去一次飞云顶,甚至更多。因为,只有我自己才知道那儿有多美,看过日出、凌晨两点的繁星,我感受到了人生的美好。也许下一次去又会是不一样的心情,带着不一样的呢。
走自己的,赏最美的景,加油!
杰克热爱生命读后感篇三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觉是,作为一个人,首先,我们必须热爱自己的生活。
我钦佩这本书中的英雄。他在无边无际的荒野上艰难地行走。她只是一个人走,没有同伴。天气不好,她又冷又饿。最使他害怕的是有一只狼在他后面。病狼一直在舔他身后地上的血迹。那个人和狼都活了下来。为了活着回来,这个人最终赢得了战斗。他对生命的热爱就是战胜了狼。尽管他又饿又累。但是他不想失去他的生命。最后,他去了海边,被一艘渔船救起。最后,他安全回家了。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如果一个人想要成功,他必须热爱自己的生活。如果他不爱自己的生活,他怎么能成功呢?因此,朋友,我们必须爱和保护我们的生命,这样人们才能快乐和成功。
今天,我读了张海迪的故事。本文主要讲述了1970年张海迪随父母来到聊城农村的故事。张海迪非常想站起来。她有时看见会走路的人就会哭。但张海迪固执地学会了针灸,治好了很多人。但有时她会因为长时间的姿势而感到疼痛,但她仍然选择继续针灸,为村民们做一些事情。
我觉得张海迪非常希望能够像其他人一样走路和跑步。她想从她的腿上跳起来,奔向那一万公顷的麦田。我也觉得张海迪非常热爱生活。多年来,她治疗过一万多人。“这是很棒的。当我看到这个数字时,我惊呆了!残疾人比医生更糟糕。我觉得她太爱生活了。她真的想为社会做贡献。
杰克热爱生命读后感篇四
热爱生命。解构之,挚热强烈地去爱护生命,即用生命去爱护生命。
回到文中,一个人在淘金返途中面对被同伴抛弃、身体伤痛、饥饿劳顿、恶劣天气、蛰伏待发的“敌人”系列困境时,凭着要活着的意念,最终迎来生命的曙光,成功地活了下来。
这是个关于生命力的故事,很简单,却令人感叹。
文中大量环境描写,意在营造恶劣环境时彰显出主人公的顽强意志。心理活动亦是层层推进,最初对同伴的希翼、断粮的恐慌、寻食的艰难,到绝望时的心理暗示,直至冷静沉着地应对“敌人”,以及获救后对食物和贪婪和不确定性的'恐惧。
精神未死,希望不灰。共勉之。
杰克热爱生命读后感篇五
《热爱生命》的作者是美国人杰克·伦敦。他一生写了150多篇短篇小说、19篇长篇小说。《热爱生命》是他的代表作之一。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读完这本书,我非常佩服主人公。因为他珍惜热爱自己的生命,即使快到了死神魔掌里,他仍要反抗,不肯屈服!他是多么的坚强。而我们今天的社会,却有一些人面对一些挫折或因为一点儿芝麻绿豆大小的的事要去自杀,跳楼,自虐……这些人是多么的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啊,就是因为他们没有主人公那样顽强的意志,没有面地逆境挫折的勇气,没有顽强的生命力和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精神,他们意志力十分薄弱,遇到一点困难就放弃,这些人的生命是轻如鸿毛的,是一文不值的。
故事的主人公热爱生命,坚强不屈的精神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珍惜、珍爱自己的生命,遇到困难与挫折勇于面对,不要退缩,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杰克热爱生命读后感篇六
《热爱生命》是美国着名的杰克·伦敦写的。讲了两个人背着金子走。两个个人过河时,一个人脚崴了,可是走在前面的比尔,连头都不回就走了。后来两个人就分开了。
在后面的人刚开始吃着没有营养的浆果生活着。走着走着他看见几只松鸡,他就抓松鸡吃,后来他看见一个小水坑,他就在小水坑里抓小鱼,最后小鱼从石头缝里钻到了一个大水池里,他只有放弃了。他一路上靠吃灯芯草生活,有时能吃到小鹿,松鸡和小鱼。路上还常常遭到野兽的攻击,还和病狼决斗过。在他最绝望怕爬着爬着的时候,他看见前面有一条大船,他就像大船爬去。爬着爬着他看见一堆死人骨头,仔细一看是比尔的骨头。旁边还有哟大块金子。这让他哈哈大笑,因为比而为了金子而丧失了生命。而他却抛弃了金子不惜一切保住了生命。最后他过上了好日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珍惜生命,别人有困难是我们要伸出援助之手,不要像比尔。有了朋友就有了财富。财富不是一生的朋友,而朋友却是一生的财富,所以我们要热爱生命,珍惜生命。
杰克热爱生命读后感篇七
最近我迫不及待的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这本书。我被主人公敢于向死神抵抗的勇气所深深震撼。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淘金者,他被好友比尔抛弃,流浪于荒无人烟的雪野。尽管他伤痛缠身,附近还有可怕的野狼在等待着他。但是他仗着求生的愿望,勇敢地与死神对抗,终于最后逃出雪野,被捕鲸船救走。
当我读到“他实在太饿了,给绊了一跤,正好摔到了一个松鸡窝里。那里面有四只刚孵出的小松鸡,出世才一天光景——那些活蹦乱跳的小生命只够吃一口,他狼吞虎咽,像嚼鸡壳似的吃起来。”时。我的心颤了一下,如果让我们现在这样做完全是在发疯。历经了千难万险,他竟然落到了如此地步!这更加证明了他想活下去的决心。
每一个人的一生都必定不会一帆风顺的,当面对眼前的危机险情,很多绝望的人开始对活下去还是死了一走了之心里产生了巨大的矛盾。这时,你要坚强地说,我一定要活下去!就像文中的主人公,他被好友抛弃,身负重伤,还饥饿交迫,他仿佛把所有的灾难都承受了一番。但是他依然有勇气向前冲,靠着一颗不屈不饶的心,勇敢的向死神挑战,他是多么想活下去。可见生命是多么的珍贵,像在走万里长征时,红军为活下去打败敌人,在没有粮食的时候,他们硬是吃树皮野菜,坚持活下来有力气打败敌人,才最后给人民带来了好日子。
人越是面临绝境,才能真正理解生命的来之不易。所以请大家要向文中的主人公学习,面临困难不退缩,要勇敢的向前冲,没有什么能打败我们。阳光总在风雨后,接下来的人生一定会更加灿烂的。
杰克热爱生命读后感篇八
打开记忆的闸门,装在脑海中有关对生命的理解是冰心所说的“生命像一江水,一颗小树,生命不是永远快乐,也不是永远痛苦,快乐和痛苦是相生相成的”。那样富有哲理;抑或是艾青所说的“即使我们是一支蜡烛,也要蜡炬成灰泪使干;即使我们只是一根火柴,也要在关键时刻有一次闪耀;即使我们死后尸骨腐败,也要化磷火在荒野中燃烧”。那般轰轰烈烈……然而,当我合上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时,深刻体会到的是生命的神奇而宝贵。只有敬畏生命、热爱生命,才能让生命光芒四射。
从一开始,主人公就眼睁睁地看到同伴的背弃,看着他走向那朦胧的天际头也不回。面对那茫茫的荒野,空洞、恐惧笼罩了他的心灵,可是,他却依旧相信,比尔会在前方等你。
一阵刺骨的寒风刮了起来,初雪铺白了山顶,这样的景象,预示着严冬的逼近。他为了躲避这样的严冬,背起包袱,一颠一簸的向前走,漫无目的。饥饿、寒冷,饿狼接踵而至。渐渐地,他失去了热情,对什么都漠不关心,他已经麻木了,连肉体的疼痛、饥饿的折磨,他都感受不到了,只有生命的火星绝不愿熄灭。正因为生命的这种固执,他才坚持吃沼泽地里的浆果和水洼里的鲦鱼,他才一直提防那只病狼,不愿被它吞下肚子里,他才与那只奄奄一息的野狼进行周旋和搏斗。
命运对他太苛刻了,但是,在死神的铁掌中,他也想反抗,不愿放弃生命。凭这样的求生本能和顽强意志,还有一丝希望是他执著地把握着生命的号码薄,一步步的接近那艘海上船舶,最终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那一幕又一幕,不禁让我想起了另一本书,笛福的《鲁滨逊漂游记》中鲁滨逊荒岛求生的经历。他们都以十二分的顽强意志,勇敢活下去,哪怕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们都完美的度过了那一个又一个的困境,更加坚定了他们坚持到底的决心。
让我们带着永不言弃的品格,走过荒凉的大漠,跨过断路的激流,翻过横阻的高山,擦干苦涩的,让所有的痛楚化成记忆中美丽的风景线,拿起青春的画笔,描绘出一条灿烂的人生路途,谱写一曲无悔的岁月之歌。
杰克热爱生命读后感篇九
几个月前,妈妈给我买了《热爱生命》这本书。我一打开书,立刻就被这本书吸引住了。
这本书一共讲了《热爱生命》、《雪虎》、《一块牛排》、《在甲板的天篷下面》、《墨西哥人》、《马丁。伊登》六个故事。其中,我对《热爱生命》、《墨西哥人》记忆最深。
《热爱生命》讲了两个人在一次淘金中几乎输掉了所有的本钱,当他们穿越大山谷时,后面的那个人扭伤了脚,而比尔不顾同伴,走了。但后面的人热爱生命,坚持往前走,最终被一艘大船救了,而比尔死在了山谷中。
《墨西哥人》讲了利威拉为了革命事业,受尽了折磨后,为了革命,他去和重量级拳手丹尼比赛,为了革命事业和生命,他打败了丹尼。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要热爱生命。
杰克热爱生命读后感篇十
求生,对于生命,可能是世界上最大、最强的力量。
寂静的雪野上,生与死的抉择,是对生命的敬畏与舍弃。
-《寂静的雪野》。
纳斯的故事,传奇而艰辛。且不说法律和道德标准,支撑他活着、生存和拚搏的动力是原始的纯真之爱。信念、爱是除了物质之外,人类前行的支柱。现实生活中,除了我们自己的国家和民族,目标、理想和家是我们生命中的重要意义。
-《北方的奥德赛》。
当爱是可以用生命去维护和奉献的时候,已经变成最伟大的事了。向生命中默默奉献无私爱的人致敬!
-《女人的刚毅》。
个人意志战胜了自然灾难,是因为心中美好的梦想。
-《马普希的'房子》。
“我们的生命受到大自然的恩赐,它是优越无比的。”
“只有乐于生的人才能真正不感到死之苦恼。”
“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充实。”
生命是伟大的,生命是崇高的,没有人轻易放弃生命,每个人的心中都包含对生命的渴望,无论他是身体健康的人,还是身体不便的人。
当我们欣赏满天繁星,体验宇宙新奇时,霍金正用他仅能活动的双指探索宇宙中位置的物质;当我们翻开书本,欣赏一片赏心悦目的文章时,张海迪正在床榻上吃力的挥写她对生命的渴望;当我们驻足树林,望着那瑟瑟秋风中枯叶飘落时,史铁生也许正沉浸在对生命的遐想中。
这些生命虽然残缺,但是为了生命,他们无悔而努力抗争,因为他们知道生命不屈,生命可贵。
我日复一日的努力着,抗争着,直至伤痕累累,看着从洁白羽毛下流下的热血,我没有感到丝毫的痛,我有的只是对生命的渴求,对生命的向往与追求,这足以遮掩那疼痛的疮痍。
我用柔弱的身躯去碰撞那坚固的牢笼,坚强的信念支撑着我,我感到我的热切渴求,而那牢笼也有了几分颤动。
美好的东西总是短暂的,生命也是如此,美丽的昙花消失在炫丽的黎明;娇艳的蝴蝶陨落在热辣的夏日午后;迷人的百花凋零在风雨交加的夜晚。生命是脆弱的,我们要珍惜生命,热爱生命。“糊涂人的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
我们应当充实生命,超越生命。超越,让我们越过失败的苦涩,体验成功的乐趣;超越让我们越过停滞不前来获取激情;超越,让我们越过激流欣赏伟岸的鲜花,超越,让我们实现人生价值。
在一次次的超越中,生命更加顽强,更加稳健。生命是多么可贵,生命是多么美丽,我们要热爱生命,要让有限的生命散发无限的光彩。
杰克热爱生命读后感篇十一
有一个文学家硕果“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是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逝的美。”读完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之后,我才意识到生命有多门的宝贵,我们应如何热爱生命。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也破了,脚还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滴蹒跚在不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就在他的身体越来越虚弱时,他遇到了一匹狼,而且他发现这匹狼一直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身躯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他咬了狼,喝了狼血,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缺德了胜利,后来,他获救了,依靠着自己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及求生的渴望活了下来。
面对死亡,主人公也有畏惧,而正是这种畏惧,技法了他顽强的生命力,并且在挣扎的过程中越来越顽强。
他为同伴所放弃,他嫉妒虚弱,疲惫和孤独,外界物质上存在的困境是那么的巨大,一切看起来他都必死无疑,但是他没有选择放弃,他“极其小心地让自己镇静下去,刚强地打起精神。”他“凭着一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另外找到一丝毅力,更坚强地划着。”他,一次次挣扎,意识渐渐模糊,但心中毅力没有不见,那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应该就是一定要活下去的念头吧!
记得这样的一个故事,有一对夫妇在山沟里,他们已经穷的不能再穷了,有一顿没一顿的,平时大部分时间都是打赤脚,衣裳也几乎全部用补丁拼起来的,穷困的家庭使他恩唯一的孩子由于得病无钱医治而死,妻子悲痛万分,买了砒霜,掺在饭中,想和丈夫一起吃了一了百了,丈夫听了后十分气愤,倒了饭,生气地说:“如果我们都放弃了生存的希望,不珍惜,热爱生命,我们还有什么奋斗可言!”从那之后,他们决定走出山沟,他们先去了农村向人借了钱买了一小块土地,开始辛勤劳作,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渐渐地,他们有了收获,一丁点儿土地也渐渐大了起来,他们已不再是山沟沟中那对穷困潦倒的夫妻了。
这对夫妻在恶劣的环境下坚持了下来,因为他们看到了那千分之一的希望,也把握住了这个希望,正由于他们对生存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所以最终脱离了险境。
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为什么不珍惜、热爱这一次呢?
杰克热爱生命读后感篇十二
1、人和花都是不幸的,但生命是无止境的。
2、生命如流水,只有在他的急流与奔向前去的时候,才美丽,才有意义。
3、尊重生命、尊重他人也尊重自己的生命,是生命进程中的伴随物,也是心理健康的一个条件。
4、人生有两出悲剧:一是万念俱灰,另一是踌躇满志。
5、懂得生命真谛的人,可以使短促的生命延长。
6、不要以感伤的眼光去看过去,因为过去再也不会回来了,最聪明的办法,就是好好对付你的现在--现在正握在你的手里,你要以堂堂正正的大丈夫气概去迎接如梦如幻的未来。
7、使一个人的有限的生命,更加有效,也即等于延长了人的生命。
8、应该笑着面对生活,不管一切如何。
9、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
10、生命,只要你充分利用,它便是长久的。
11、在我们了解什么是生命之前,我们已将它消磨了一半。
12、人生不售来回票,一旦动身,绝不能复返。
13、人生应该如蜡烛一样,从顶燃到底,一直都是光明的.。
14、人生的价值,即以其人对于当代所做的工作为尺度。
15、生命,那是自然会给人类去雕琢的宝石。
16、生命不等于是呼吸,生命是活动。
17、生命是一条艰险的狭谷,只有勇敢的人才能通过。
18、一个伟大的灵魂,会强化思想和生命。
19、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了解生命而且热爱生命的人。
杰克热爱生命读后感篇十三
第一,如何做事。
1、用心。凡是应该做的事情,要么不做,要么就竭尽所能做到最好,起码问心无愧。
2、沉稳。不管面临多少事情,一定要沉稳,千万不要着急,要一件一件地去做,总有做完的时候;但沉稳并不等于磨叽,要有效率意识。
第二,如何对人。
1、以诚待人。不管面对的人什么性格脾气,只要我们自己是真诚的,相信就存在对话的可能,相信不久双方就会在情感上拉近距离,进而能够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相信自己付出真诚,换来的也一定是真诚。
2、宽以待人。放宽心胸,包容他人的缺点与不足,甚至包容他人对自己的冒犯,要相信没有哪个人故意和自己过不去,如果真有也不必在意,试想:一个莽夫挥舞着重拳打过来,却被一招太极化解了他的力量,如同打在棉花上一般,估计他自己也会深感无趣的。
3、不随便草率地给人下定论,不信口臧否他人。要把某个人放在相对较长的时间段里去观察,看他总体上是向善还是向恶,是高品位还是低素质。甚至有的人死后才能给出结论,所谓“盖棺论定”。
4、遇到争议和分歧,得过且过。俗语说“狭路相逢勇者胜”,其实并不完全正确,就像开车一样,如果“狭路相逢”却互不相让,那就堵着吧,只要不怕误了事。放别人过去,也就是放自己过去。
第三,如何要求自己。
1、要做好人,时时在心里默念自己是好人,应该多做善事。与人为善一定能使自己内心无比快乐,生活也会因此而盈满幸福。
2、忙碌起来,勤快起来。不要清闲,清闲就会空虚,空虚是一种病;不要懒散,懒散的人会常感无力,无力积累到最后会发展为无望。“业精于勤”“人生在勤”“天道酬勤”,说的就是“勤”,古今中外成大事者无不从“勤”字上取得巨大成就。
3、无论任何时候都不怨天尤人,事实证明满腹牢骚只会让自己在消极情绪的沼泽中不能自拔。坦然地接受命运的每一个安排,相信“存在即是合理”,自己所遇到的人和事都是人生的因缘际会,好运歹运都是运,要做到“多喜勿悲”。
4、少说话,多干活。
诗集就像是江南女子,娇羞含蓄又会让人感悟一些现实意义的道理。就像诗人汪国真所有,我微笑着走向生活。
杰克热爱生命读后感篇十四
他闭上眼睛,极其小心地让自己镇静下去。疲倦象涨潮一样,从他身体的各处涌幄,但是他刚强地打起精神,绝不让这种令人窒息的疲倦把他淹投。这种要命的疲倦,很像涨潮的大海,一浪高过一浪,一点点地淹没他的感觉和意识。有时候,他几乎完全给淹没了,他只能用无力的双手划着,漂游过那黑茫茫的一片;可是,有时候,他又会凭着一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另外找到一丝毅力,更坚强地划着。
他一动不动地仰面躺着,现在,他能够听到到病狼一呼一吸地喘着气,慢慢地向他逼近。
它愈来愈近,总是在向他逼近,好像经过了无穷的时间,但是他始终不动。它已经到了他耳边。那条粗糙的干舌头正像砂纸一样地磨擦着他的两腮。他那两只手一下子伸了出来一或者,至少也是他凭若毅力要它们伸出来的。他的指头弯得象鹰爪一样,可是抓了个空。敏捷和准确是需要力气的,他没有这种力气。
那只狼的耐心真是可怕;这个人的耐心也一样可怕。
这一天,有一半时间他一直躺着不动,尽力和昏迷斗争,等着那个要把他吃掉、也希望能吃掉的东西。有时候,疲倦的.粮潮涌上来,淹没了他,他会做起很长的梦;然而在整个过程中,不论醒着或是做梦,他都在等着那种喘息和那条粗糙的舌头来舐他。
他并没有听到这种喘息,他只是从梦里慢慢苏醒过来,觉得有条舌头在顺着他的一只手舐去。他静静地等着。狼牙轻轻地扣在他手上了;扣紧了;狼正在尽最后一点力量把牙齿咬进它等了很久的东西里面。可是这个人也等了很久,那只给咬破了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于是,慢慢地,就在狼无力地挣扎着,他的手无力地掐着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已经慢慢摸过来,一下把狼抓住五分钟之后,这个人已经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狼的身上。他的手的力量虽然还不足以把狼掐死,可是他的脸已经紧紧地压住了狼的咽喉,嘴里已经满是狼毛。半小时后,这个人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慢流进他的喉咙。这东西并不好吃,就像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而且是纯粹凭着意志硬灌下去的。后来,这个人翻了一个身,仰面睡着了。
捕鲸船白德福号上,有几个科学考察队的人员。他们从甲板上望见岸上有一个奇怪的东西。它正在向沙滩下面的水面挪动。他们没法分清它是哪一类动物,但是,因为他们都是研究科学的人,他们就乘了船旁边的一条捕菇艇,到岸上去察看。接着,他们发现-个活着的动物,可是很难把它称作人。它已经瞎了,失去了知觉。它就像一条大虫子在地上蠕动着前进。它用的力气大半都不起作用.但是它老不停,它一面摇晃,一面向前扭动,照它这样,一个钟头大概可以爬上二十尺。
三星期以后,这个人躺在捕鲸船自德福号的一个铺位上,眼泪顺着他的削瘦的面颊往下淌,他说出他是谁和他经过的一切。同时,他又合含糊糊地、连贯地谈到了他的母亲,谈到了阳光灿烂的南加利福尼亚,以及桔树和花丛中的他的家园。
这个星期六,我读了杰克·伦敦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故事虽然不长,却让我深受感动。
故事发生在美国北部,一位淘金人带着辛苦淘来的金子和另一位名叫比尔的同伴踏上了遥远而艰难的归途。然而,他不小心扭伤了脚,他的同伴弃他而去。孤苦一人走在荒野之中,濒临死亡,他毅然丢掉了所淘到的所有黄金,轻装上阵。一路上,忍饥挨饿,风餐露宿,与野兽对抗,终于在绝境中生存下来。
我在这个故事中读到了这位淘金人对生命的热爱。生命本来是很脆弱的,如果不珍惜,生命在严苛的大自然的种种考验中将不堪一击。然而,这位淘金人面对种种考验,顽强地生存下来。为了保存体力,他吞食浆果、草根、生鱼、活松鸡、动物骨头;为了节省体力,他聪明地扔掉了辛苦得来的黄金;为了与野兽抗争,他振奋精神,吓跑大棕熊,并用足够的耐心与饥饿的大灰狼斡旋到底……这一切,都源于对生的渴望!
淘金人与饿狼一路的抗争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那只又病又饿的大灰狼时刻想把他吃掉,他也想把狼吃掉,因为他们都想活下去。狼是动物中最有耐心的,可是淘金人也表现出惊人而又可怕的耐心,在他几乎已经完全体力不支时,狼向他发出攻击,淘金人顽强的意志发出了意想不到的最后一击,他咬死了那只狼,吞咽下狼那温润的血。他活下来了。
这是对生命多么顽强的热爱啊!正是这种热爱,才让淘金人战胜困境、走出困境、从而获得了宝贵的生命!
杰克热爱生命读后感篇十五
读过《热爱生命》,杰克·伦敦为我们展示了在皑皑雪原中的一幕幕:绝望与希望、绝境与抗争、死与生、人和狼,等等,在此不再赘述。
最吸引我的是杰克·伦敦那白描一般的文字,冷静、犀利、娓娓道来、平铺直叙,似乎不带一点感情色彩,但却生动地为我们描绘出一种最主观、最直接却又最难以描述的感觉:饥饿。
一开始,主人公被同伴抛弃之后,吃沼泽地上的浆果,这时他还有味觉,浆果”一进口,水就化了,种籽又辣又苦“;他还也有感觉,睡醒之后,”他仰视着灰色的天空,知道肚子饿了“,而且还能体会出”饥饿的疼痛是剧烈的“;此外,他还有感情,咒骂松鸡,而当松鸡逃走的时候,”他心里非常恨它,好象它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
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当他咀嚼灯芯草的时候,他已经几乎失去了味觉,那灯芯草”仿佛味道很好“,之后再吃草,也能尝出酸味;当他捉到小鱼时,已经没有了味觉,也没有了饥饿感,”胃几乎象睡着了似的“、”吃东西已成了纯粹出于理智的动作“,而他捉到松鸡幼雏,”象嚼蛋壳似地吃起来“,已经完全丧失了味觉了。
当主人公遇到棕熊的时候,除了感觉之外,已经开始丧失理智了,一头巨熊在他脑的海里居然首先表现为”肉和生命“!
后来,主人公找到了一些小驯鹿的骨头,虽然已经被狼啃得很干净,但他仍然费力地吮吸骨髓,”肉味,跟回忆一样隐隐约约,不可捉摸“,思想和肉体已经是若即若离,而”石头砸了他的指头他并不觉得很痛“。”他的胃和神经都睡着了“,作者无情而又犀利地指出仅仅是因为”他的生命却不愿死去“!”垂死的躯壳“才支持下来。
而在文章的高潮部分,主人公咬破了狼的喉咙,”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馒流进他的喉咙。这东西并不好吃,就象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而且是纯粹凭着意志硬灌下去的“。
杰克热爱生命读后感篇十六
2.学习热爱生命的重要性,理解人生的意义和价值。
3.提高阅读能力和思考能力,培养情感素质和品德修养。
1.故事背景和主要情节。
通过课件或图片介绍《热爱生命》的故事背景和主要情节,引导学生理解故事的主旨和价值。
引导学生思考人生的意义和价值,理解热爱生命的重要性,通过故事情节的分析和讨论,引导学生认识到人生的可贵和珍贵,明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的重要性。
3.阅读技巧和思考能力。
通过故事的阅读和分析,引导学生提高阅读技巧和思考能力,培养学生的情感素质和品德修养,帮助学生成为一个有责任感、有担当的人。
一、故事背景和主要情节介绍。
通过课件或图片介绍《热爱生命》的故事背景和主要情节,让学生了解故事的背景和情节。
引导学生思考人生的意义和价值,理解热爱生命的'重要性,通过故事情节的分析和讨论,引导学生认识到人生的可贵和珍贵,明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的重要性。
三、阅读技巧和思考能力培养。
通过故事的阅读和分析,引导学生提高阅读技巧和思考能力,培养学生的情感素质和品德修养,帮助学生成为一个有责任感、有担当的人。
四、小结和作业。
通过课堂讨论和小结,让学生回顾本节课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同时布置相关的作业,巩固和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和思考能力。
本教案通过引导学生阅读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引导学生理解故事的主旨和价值,同时提高学生的阅读技巧和思考能力,培养学生的情感素质和品德修养,帮助学生成为一个有责任感、有担当的人。本教案的目标是通过对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的教学,使学生认识到人生的可贵和珍贵。
杰克热爱生命读后感篇十七
《热爱生命》通过讲述一个孤独的淘金者在荒原上陷入困境,最后克服困难,得以生存的故事。展现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表达了作者对生命的热爱与敬畏。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杰克伦敦热爱生命赏析,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这篇课文节选自美国著名小说家杰克·伦敦同名小说中的后半部分(结尾除外)。作者以雄健、粗犷的笔触,细腻、逼真地叙述了一个身处绝境、濒临死亡的人,在顽强的求生意识和钢铁般的意志作用下,经过艰苦卓绝的搏斗,终于战胜了饥饿、伤病、寒冷以及野兽的威胁而起死回生的传奇故事。小说中的主人公“这个人”是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他在返回途中被朋友所抛弃,只好独自一人跋涉在渺无人烟的荒原上,不久他就陷入到了弹尽粮绝的困境中。更不幸的是他的腿脚先后受伤,只能踉踉跄跄地行走在布满沼泽、丘陵与溪流,随时有野兽出没的荒原上。在极度虚弱中,他发现有一匹病狼循着他的血迹紧紧跟随着他,显然是要把他作为猎物。于是,这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物”在荒原上展开了一场互相猎取对方生命的生死搏斗。最终他咬死了狼,吞咽下狼的血,让生命重新放射出光彩。
课文可以分为三部分:从文章开始到“它们之间的联系已经非常微弱”为第一部分。叙述“这个人”在遭遇到棕熊并凭着自己的勇气与智慧得以逃脱之后,又重新振作起来继续前进。但恐惧与危险仍然紧紧伴随着他。长期的饥饿与疲惫,已差不多将他的心智与活力吞噬殆尽,他只能在半清醒半昏迷的状态中凭借意志力艰难前行,依靠吮吸被狼咬死的一只驯鹿的碎骨维持生命。第二部分从“有一天,他醒过来”到“而神志清醒的时候也愈来愈少,愈来愈短”。这一部分主要写主人公在似真似幻之中发现一头病狼尾随着他,开始了漫长的人与狼的对峙。其余段落为第三部分,也是全文乃至整篇小说的高潮部分。主人公在半昏迷中感觉到了狼的.进攻,他于是与那匹病狼进行了一场殊死搏斗并取得了胜利,同时也战胜了可怕的命运。
小说成功地刻画了“这个人”的坚忍顽强、不惧艰难险阻的硬汉性格。他虽然身体衰弱无比,并且时常处于昏迷之中,却有着惊人的意志力。作者通过“神志清楚”“很冷静,很沉着”等一系列词语,向读者展示了他充分运用理性克服危险与灾难、战胜恐惧与幻觉的心路历程。我们发现,与他“作对”的不仅是外在的各种艰难险阻与危险,还有他内心深处的恐惧,以及各种心理幻觉与错觉。而在这场人与自然、人与自我的生死搏斗中,人的伟大与坚强也最鲜明地体现了出来。主人公之所以最终取得了这场战斗的胜利,不仅在于他那面对悲惨命运决不服输的倔强个性,在于他那“就是到了死神的铁掌里”也仍然要反抗的抗争精神。最难能可贵的是,即使到了生命垂危、令人绝望的关键时刻,“这个人”仍然坚守着做人的道德良知。虽然他的朋友比尔曾卑鄙地把他抛弃,但他还是没有拿走比尔身旁的那袋金子,也绝不“吮吸比尔的骨头”,人之为人的价值就显示在这里。主人公的经历启示我们:人活着就要同形形色色的艰难险阻进行抗争与搏斗。而只有勇于去追求胜利、抗争命运,才能充分享受到生命的价值与快乐。正如这部小说开篇的那首诗写的一样:“这就是生命中惟一的财富/活过并经历痛苦/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即使输掉了最后的赌注。”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神奇而宝贵的,只有敬畏生命,热爱生命,才能让生命光芒四射。
1、这篇小说在艺术上有什么特点?
故事情节的传奇性与具体细节的逼真性的高度统一,可以说是这篇小说的最大特色。一方面,这篇小说的整个故事情节都带有传奇色彩。作者将主人公安置到一个困苦险恶到极点的生存环境中,让其经受着一般人难以想像的考验;另一方面,这又是一篇极为逼真的小说,我们在那紧张曲折的故事情节中很难找到人为编造的痕迹,作者准确地摹拟了主人公在特定境遇中的心理感受与意识活动,非常逼真地展示了一个疲惫、衰弱的人在荒原上的艰难求生过程,其“真实性”可谓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2、这篇小说有什么象征意义?
小说的象征意味也非常浓厚,这是西方许多文学小说诗歌文学作品的艺术特点,可引导学生仔细加以体会。如小说主人公没有名字,仅以“这个人”指代,显然隐含着作者以他作为整个人类象征的用意所在,而小说中的“狼”更可以看作险恶的自然环境与自然力量的一种隐喻。
杰克热爱生命读后感篇十八
对于死亡,是一个很沉重的话题,可是当你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的时候,你就离死亡又近了一步。
我很惧怕死,但我很希望像作者一样,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饱满。
总觉得,生命是一个神奇的东西,但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有时竟很惊叹于自己,能说会跳,更重要的是,会思考。
前几周,偶然间,看到有关“死”的事情,直到现在仍心有余悸。在生活中,我应该算是一个比较胆大的人,可是在“死”的面前,我迟疑了,确切地说,我怕了,我怕死。我把那视为一个遥不可及的代名词,不敢去想,不敢去问,但他确确实实地存在,这是铁定的事实。
既然无法选择,那就热爱生命,这也是我们可以掌控的。
即使命运之神羁绊着我们,有不断的艰难险阻,甚至下了死亡通牒,那又何妨?在它没打败我们之前,或许说,只要有一丝呼吸,我们就可以选择热爱生命。
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深思的话题。
所以现在的我应尽可能地在学习中学习快乐,这是属于我的人生,我可以好好地珍惜它,使之度过一个有意义的人生;我也可以白白糟蹋它,荒废一生。这都在我的一念之间,所以我是活给自己看的,活给自己的,幸福最重要!
曾经的我太在乎别人的看法,所以我活得很累,似乎我不是为自己而活。我的目标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只是为了在众人面前展现自己好的一面,可是这种生活有时真的很累,当做得不好时,便特别在意自己在众人心中的形象,真为这样的自己感到惋惜。
现在,有梦就去追……
没去过的地方就去,
没看过的风景就去看,
在短暂的人生中去圆自己的梦。
当离开这个世界时,不再有任何遗憾,我觉得,这就够了!
杰克热爱生命读后感篇十九
能做到这种地步也就是胜利,
尽管他们输掉了的本钱。
他们两个一瘸一拐地,吃力地走下河岸,有一次,走在前面的那个还在乱石中间失足摇晃了一下。他们又累又乏,因为长期忍受苦难,脸上都带着愁眉苦脸、咬牙苦熬的表情。他们肩上捆着用毯子包起来的沉重包袱。总算那条勒在额头上的皮带还得力,帮着吊住了包袱。他们每人拿着一支来复枪。他们弯着腰走路,肩膀冲向前面,而脑袋冲得更前,眼睛总是瞅着地面。
“我们藏在地窖里的那些子弹,我们身边要有两三发就好了,”走在后面的那个人说道。
他的声调,阴沉沉的,干巴巴的,完全没有感情。他冷冷地说着这些话;前面的那个只顾一瘸一拐地向流过岩石、激起一片泡沫的白茫茫的小河里走去,一句话也不回答。
后面的那个紧跟着他。他们两个都没有脱掉鞋袜,虽然河水冰冷——冷得他们脚腕子疼痛,两脚麻木。每逢走到河水冲击着他们膝盖的地方,两个人都摇摇晃晃地站不稳跟在后面的那个在一块光滑的圆石头上滑了一下,差一点没摔倒,但是,他猛力一挣,站稳了,同时痛苦地尖叫了一声。他仿佛有点头昏眼花,一面摇晃着,一面伸出那只闲着的手,好象打算扶着空中的什么东西。站稳之后,他再向前走去,不料又摇晃了一下,几乎摔倒。于是,他就站着不动,瞧着前面那个一直没有回过头的人。
他这样一动不动地足足站了一分钟,好象心里在说服自己一样。接着,他就叫了起来:“喂,比尔,我扭伤脚腕子啦。”
比尔在白茫茫的河水里一摇一晃地走着。他没有回头。
后面那个人瞅着他这样走去;脸上虽然照旧没有表情,眼睛里却流露着跟一头受伤的鹿一样的神色。
前面那个人一瘸一拐,登上对面的河岸,头也不回,只顾向前走去,河里的人眼睁睁地瞧着。他的嘴唇有点发抖,因此,他嘴上那丛乱棕似的胡子也在明显地抖动。他甚至不知不觉地伸出舌头来舐舐嘴唇。
“比尔!”他大声地喊着。
这是一个坚强的人在患难中求援的喊声,但比尔并没有回头。他的伙伴干瞧着他,只见他古里古怪地一瘸一拐地走着,跌跌冲冲地前进,摇摇晃晃地登上一片不陡的斜坡,向矮山头上不十分明亮的天际走去。他一直瞧着他跨过山头,消失了踪影。于是他掉转眼光,慢慢扫过比尔走后留给他的那一圈世界。
靠近地平线的太阳,象一团快要熄灭的火球,几乎被那些混混沌沌的浓雾同蒸气遮没了,让你觉得它好象是什么密密团团,然而轮廓模糊、不可捉摸的东西。这个人单腿立着休息,掏出了他的表,现在是四点钟,在这种七月底或者八月初的季节里——他说不出一两个星期之内的确切的日期——他知道太阳大约是在西北方。他瞧了瞧南面,知道在那些荒凉的小山后面就是大熊湖;同时,他还知道在那个方向,北极圈的禁区界线深入到加拿大冻土地带之内。他所站的地方,是铜矿河的一条支流,铜矿河本身则向北流去,通向加冕湾和北冰洋。他从来没到过那儿,但是,有一次,他在赫德森湾公司的地图上曾经瞧见过那地方。
他把周围那一圈世界重新扫了一遍。这是一片叫人看了发愁的景象。到处都是模糊的天际线。小山全是那么低低的。没有树,没有灌木,没有草——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片辽阔可怕的荒野,迅速地使他两眼露出了恐惧神色。
“比尔!”他悄悄地、一次又一次地喊道:“比尔!”
他在白茫茫的水里畏缩着,好象这片广大的世界正在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压着他,正在残忍地摆出得意的威风来摧毁他。他象发疟子似地抖了起来,连手里的枪都哗喇一声落到水里。这一声总算把他惊醒了。他和恐惧斗争着,尽力鼓起精神,在水里摸索,找到了枪。他把包袱向左肩挪动了一下,以便减轻扭伤的脚腕子的负担。接着,他就慢慢地,小心谨慎地,疼得闪闪缩缩地向河岸走去。
他一步也没有停。他象发疯似地拼着命,不顾疼痛,匆匆登上斜坡,走向他的伙伴失去踪影的那个山头——比起那个瘸着腿,一瘸一拐的伙伴来,他的样子更显得古怪可笑。可是到了山头,只看见一片死沉沉的,寸草不生的浅谷。他又和恐惧斗争着,克服了它,把包袱再往左肩挪了挪,蹒跚地走下山坡。
谷底一片潮湿,浓厚的苔藓,象海绵一样,紧贴在水面上。他走一步,水就从他脚底下溅射出来,他每次一提起脚,就会引起一种吧咂吧咂的声音,因为潮湿的苔藓总是吸住他的脚,不肯放松。他挑着好路,从一块沼地走到另一块沼地,并且顺着比尔的脚印,走过一堆一堆的、象突出在这片苔藓海里的小岛一样的岩石。
他虽然孤零零的一个人,却没有迷路。他知道,再往前去,就会走到一个小湖旁边,那儿有许多极小极细的枯死的枞树,当地的人把那儿叫作“提青尼其利”——意思是“小棍子地”。而且,还有一条小溪通到湖里,溪水不是白茫茫的。
溪上有灯心草——这一点他记得很清楚——但是没有树木,他可以沿着这条小溪一直走到水源尽头的分水岭。他会翻过这道分水岭,走到另一条小溪的源头,这条溪是向西流的,他可以顺着水流走到它注入狄斯河的地方,那里,在一条翻了的独木船下面可以找到一个小坑,坑上面堆着许多石头。这个坑里有他那支空枪所需要的子弹,还有钓钩、钓丝和一张小鱼网——打猎钓鱼求食的一切工具。同时,他还会找到面粉——并不多——此外还有一块腌猪肉同一些豆子。
比尔会在那里等他的,他们会顺着狄斯河向南划到大熊湖。接着,他们就会在湖里朝南方划,一直朝南,直到麦肯齐河。到了那里,他们还要朝着南方,继续朝南方走去,那么冬天就怎么也赶不上他们了。让湍流结冰吧,让天气变得更凛冽吧,他们会向南走到一个暖和的赫德森湾公司的站头,那儿不仅树木长得高大茂盛,吃的东西也多得不得了。
这个人一路向前挣扎的时候,脑子里就是这样想的。他不仅苦苦地拼着体力,也同样苦苦地绞着脑汁,他尽力想着比尔并没有抛弃他,想着比尔一定会在藏东西的地方等他。
他不得不这样想,不然,他就用不着这样拼命,他早就会躺下来死掉了。当那团模糊的象圆球一样的太阳慢慢向西北方沉下去的时候,他一再盘算着在冬天追上他和比尔之前,他们向南逃去的每一寸路。他反复地想着地窖里和赫德森湾公司站头上的吃的东西。他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至于没有吃到他想吃的东西的日子,那就更不止两天了。他常常弯下腰,摘起沼地上那种灰白色的浆果,把它们放到口里,嚼几嚼,然后吞下去。这种沼地浆果只有一小粒种籽,外面包着一点浆水。一进口,水就化了,种籽又辣又苦。他知道这种浆果并没有养份,但是他仍然抱着一种不顾道理,不顾经验教训的希望,耐心地嚼着它们。
走到九点钟,他在一块岩石上绊了一下,因为极端疲倦和衰弱,他摇晃了一下就栽倒了。他侧着身子、一动也不动地躺了一会。接着,他从捆包袱的皮带当中脱出身子,笨拙地挣扎起来勉强坐着。这时候,天还没有完全黑,他借着留连不散的暮色,在乱石中间摸索着,想找到一些干枯的苔藓。后来,他收集了一堆,就升起一蓬火——一蓬不旺的,冒着黑烟的火——并且放了一白铁罐子水在上面煮着。
他打开包袱,第一件事就是数数他的火柴。一共六十六根。为了弄清楚,他数了三遍。他把它们分成几份,用油纸包起来,一份放在他的空烟草袋里,一份放在他的破帽子的帽圈里,最后一份放在贴胸的衬衫里面。做完以后,他忽然感到一阵恐慌,于是把它们完全拿出来打开,重新数过。
仍然是六十六根。
他在火边烘着潮湿的鞋袜。鹿皮鞋已经成了湿透的碎片。毡袜子有好多地方都磨穿了,两只脚皮开肉绽,都在流血。一只脚腕子胀得血管直跳,他检查了一下。它已经肿得和膝盖一样粗了。他一共有两条毯子,他从其中的一条撕下一长条,把脚腕子捆紧。此外,他又撕下几条,裹在脚上,代替鹿皮鞋和袜子。接着,他喝完那罐滚烫的水,上好表的发条,就爬进两条毯子当中。
他睡得跟死人一样。午夜前后的短暂的黑暗来而复去。
太阳从东北方升了起来——至少也得说那个方向出现了曙光,因为太阳给乌云遮住了。
六点钟的时候,他醒了过来,静静地仰面躺着。他仰视着灰色的天空,知道肚子饿了。当他撑住胳膊肘翻身的时候,一种很大的呼噜声把他吓了一跳,他看见了一只公鹿,它正在用机警好奇的眼光瞧着他。这个牲畜离他不过五十尺光景,他脑子里立刻出现了鹿肉排在火上烤得咝咝响的情景和滋味。他无意识地抓起了那支空枪,瞄好准星,扣了一下扳机。公鹿哼了一下,一跳就跑开了,只听见它奔过山岩时蹄子得得乱响的声音。
这个人骂了一句,扔掉那支空枪。他一面拖着身体站起来,一面大声地哼哼。这是一件很慢、很吃力的事。他的关节都象生了锈的铰链。它们在骨臼里的动作很迟钝,阻力很大,一屈一伸都得咬着牙才能办到。最后,两条腿总算站住了,但又花了一分钟左右的工夫才挺起腰,让他能够象一个人那样站得笔直。
他慢腾腾地登上一个小丘,看了看周围的.地形。既没有树木,也没有小树丛,什么都没有,只看到一望无际的灰色苔藓,偶尔有点灰色的岩石,几片灰色的小湖,几条灰色的小溪,算是一点变化点缀。天空是灰色的。没有太阳,也没有太阳的影子。他不知道哪儿是北方,他已经忘掉了昨天晚上他是怎样取道走到这里的。不过他并没有迷失方向。
这他是知道的。不久他就会走到那块“小棍子地”。他觉得它就在左面的什么地方,而且不远——可能翻过下一座小山头就到了。
于是他就回到原地,打好包袱,准备动身。他摸清楚了那三包分别放开的火柴还在,虽然没有停下来再数数。不过,他仍然踌躇了一下,在那儿一个劲地盘算,这次是为了一个厚实的鹿皮口袋。袋子并不大。他可以用两只手把它完全遮没。他知道它有十五磅重——相当于包袱里其他东西的总和——这个口袋使他发愁。最后,他把它放在一边,开始卷包袱。可是,卷了一会,他又停下手,盯着那个鹿皮口袋。他匆忙地把它抓到手里,用一种反抗的眼光瞧瞧周围,仿佛这片荒原要把它抢走似的;等到他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开始这一天的路程的时候,这个口袋仍然包在他背后的包袱里。
他转向左面走着,不时停下来吃沼地上的浆果。扭伤的脚腕子已经僵了,他比以前跛得更明显,但是,比起肚子里的痛苦,脚疼就算不了什么。饥饿的疼痛是剧烈的。它们一阵一阵地发作,好象在啃着他的胃,疼得他不能把思想集中在到“小棍子地”必须走的路线上。沼地上的浆果并不能减轻这种剧痛,那种刺激性的味道反而使他的舌头和口腔热辣辣的。
他走到了一个山谷,那儿有许多松鸡从岩石和沼地里呼呼地拍着翅膀飞起来。它们发出一种“咯儿-咯儿-咯儿”的叫声。他拿石子打它们,但是打不中。他把包袱放在地上,象猫捉麻雀一样地偷偷走过去。锋利的岩石穿过他的裤子,划破了他的腿,直到膝盖流出的血在地面上留下一道血迹;但是在饥饿的痛苦中,这种痛苦也算不了什么。他在潮湿的苔藓上爬着,弄得衣服湿透,身上发冷;可是这些他都没有觉得,因为他想吃东西的念头那么强烈。而那一群松鸡却总是在他面前飞起来,呼呼地转,到后来,它们那种“咯儿-咯儿-咯儿”的叫声简直变成了对他的嘲笑,于是他就咒骂它们,随着它们的叫声对它们大叫起来。
有一次,他爬到了一定是睡着了的一只松鸡旁边。他一直没有瞧见,直到它从岩石的角落里冲着他的脸窜起来,他才发现。他象那只松鸡起飞一样惊慌,抓了一把,只捞到了三根尾巴上的羽毛。当他瞅着它飞走的时候,他心里非常恨它,好象它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随后他回到原地,背起包袱。
时光渐渐消逝,他走进了连绵的山谷,或者说是沼地,这些地方的野物比较多。一群驯鹿走了过去,大约有二十多头,都呆在可望而不可即的来复枪的射程以内。他心里有一种发狂似的、想追赶它们的念头,而且相信自己一定能追上去捉住它们。一只黑狐狸朝他走了过来,嘴里叼着一只松鸡。这个人喊了一声。这是一种可怕的喊声,那只狐狸吓跑了,可是没有丢下松鸡。
傍晚时,他顺着一条小河走去,由于含着石灰而变成乳白色的河水从稀疏的灯心草丛里流过去。他紧紧抓注这些灯心草的根部,拔起一种好象嫩葱芽,只有木瓦上的钉子那么大的东西。这东西很嫩,他的牙齿咬进去,会发出一种咯吱咯吱的声音,仿佛味道很好。但是它的纤维却不容易嚼。
它是由一丝丝的充满了水份的纤维组成的:跟浆果一样,完全没有养份。他丢开包袱,爬到灯心草丛里,象牛似的大咬大嚼起来。他非常疲倦,总希望能歇一会——躺下来睡个觉;可是他又不得不继续挣扎前进——不过,这并不一定是因为他急于要赶到“小棍子地”,多半还是饥饿在逼着他。他在小水坑里找青蛙,或者用指甲挖土找小虫,虽然他也知道,在这么远的北方,是既没有青蛙也没有小虫的。
他瞧遍了每上个水坑,都没有用,最后,到了漫漫的暮色袭来的时候,他才发现一个水坑里有一条独一无二的、象鲦鱼般的小鱼。他把胳膊伸下水去,一直没到肩头,但是它又溜开了。于是他用双手去捉,把池底的乳白色泥浆全搅浑了。正在紧张的关头,他掉到了坑里,半身都浸湿了。现在,水太浑了,看不清鱼在哪儿,他只好等着,等泥浆沉淀下去。
他又捉起来,直到水又搅浑了。可是他等不及了,便解下身上的白铁罐子,把坑里的水舀出去;起初,他发狂一样地舀着,把水溅到自己身上,同时,固为泼出去的水距离太近,水又流到坑里。后来,他就更小心地舀着,尽量让自己冷静一点,虽然他的心跳得很厉害,手在发抖。这样过了半小时,坑里的水差不多舀光了。剩下来的连一杯也不到。
可是,并没有什么鱼;他这才发现石头里面有一条暗缝,那条鱼已经从那里钻到了旁边一个相连的大坑——坑里的水他一天一夜也舀不干。如果他早知道有这个暗缝,他一开始就会把它堵死,那条鱼也就归他所有了。他这样想着,四肢无力地倒在潮湿的地上。起初,他只是轻轻地哭,过了一会,他就对着把他团团围住的无情的荒原号陶大哭;后来,他又大声抽噎了好久。
他升起一蓬火,喝了几罐热水让自己暖和暖和、并且照昨天晚上那样在一块岩石上露宿。最后他检查了一下火柴是不是干燥,并且上好表的发条,毯子又湿又冷,脚腕子疼得在悸动。可是他只有饿的感觉,在不安的睡眠里,他梦见了一桌桌酒席和一次次宴会,以及各种各样的摆在桌上的食物。
醒来时,他又冷又不舒服。天上没有太阳。灰蒙蒙的大地和天空变得愈来愈阴沉昏暗。一阵刺骨的寒风刮了起来,初雪铺白了山顶。他周围的空气愈来愈浓,成了白茫茫一片,这时,他已经升起火,又烧了一罐开水。天上下的一半是雨,一半是雪,雪花又大又潮。起初,一落到地面就融化了,但后来越下越多,盖满了地面,淋熄了火,糟蹋了他那些当作燃料的干苔藓。
这是一个警告,他得背起包袱,一瘸一拐地向前走;至于到哪儿去,他可不知道。他既不关心小棍子地,也不关心比尔和狄斯河边那条翻过来的独木舟下的地窖。他完全给“吃”这个词儿管住了。他饿疯了。他根本不管他走的是什么路,只要能走出这个谷底就成。他在湿雪里摸索着,走到湿漉漉的沼地浆果那儿,接着又一面连根拔着灯心草,一面试探着前进。不过这东西既没有味,又不能把肚子填饱。
后来,他发现了一种带酸味的野草,就把找到的都吃了下去,可是找到的并不多,因为它是一种蔓生植物,很容易给几寸深的雪埋没。那天晚上他既没有火,也没有热水,他就钻在毯子里睡觉,而且常常饿醒。这时,雪已经变成了冰冷的雨。他觉得雨落在他仰着的脸上,给淋醒了好多次。天亮了——又是灰蒙蒙的一天,没有太阳。雨已经停了。刀绞一样的饥饿感觉也消失了。他已经丧失了想吃食物的感觉。他只觉得胃里隐隐作痛,但并不使他过分难过。他的脑子已经比较清醒,他又一心一意地想着“小棍子地”和狄斯河边的地窖了。
他把撕剩的那条毯子扯成一条条的,裹好那双鲜血淋淋的脚。同时把受伤的脚腕子重新捆紧,为这一天的旅行做好准备。等到收拾包袱的时候,他对着那个厚实的鹿皮口袋想了很久,但最后还是把它随身带着。
雪已经给雨水淋化了,只有山头还是白的。太阳出来了,他总算能够定出罗盘的方位来了,虽然他知道现在他已经迷了路。在前两天的游荡中,他也许走得过分偏左了。因此,他为了校正,就朝右面走,以便走上正确的路程。
现在,虽然饿的痛苦已经不再那么敏锐,他却感到了虚弱。他在摘那种沼地上的浆果,或者拔灯心草的时候,常常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一会。他觉得他的舌头很干燥,很大,好象上面长满了细毛,含在嘴里发苦。他的心脏给他添了很多麻烦。他每走几分钟,心里就会猛烈地怦怦地跳一阵,然后变成一种痛苦的一起一落的迅速猛跳,逼得他透不过气,只觉得头昏眼花。
中午时分,他在一个大水坑里发现了两条鲦鱼。把坑里的水舀干是不可能的,但是现在他比较镇静,就想法子用白铁罐子把它们捞起来。它们只有他的小指头那么长,但是他现在并不觉得特别饿。胃里的隐痛已经愈来愈麻木,愈来愈不觉得了。他的胃几乎象睡着了似的。他把鱼生吃下去,费劲地咀嚼着,因为吃东西已成了纯粹出于理智的动作。他虽然并不想吃,但是他知道,为了活下去,他必须吃。
黄昏时候,他又捉到了三条鲦鱼,他吃掉两条,留下一条作第二天的早饭。太阳已经晒干了零星散漫的苔藓,他能够烧点热水让自己暖和暖和了。这一天,他走了不到十哩路;第二天,只要心脏许可,他就往前走,只走了五哩多地。但是胃里却没有一点不舒服的感觉。它已经睡着了。
现在,他到了一个陌生的地带,驯鹿愈来愈多,狼也多起来了。荒原里常常传出狼嗥的声音,有一次,他还瞧见了三只狼在他前面的路上穿过。
又过了一夜;早晨,因为头脑比较清醒,他就解开系着那厚实的鹿皮口袋的皮绳,从袋口倒出一股黄澄澄的粗金沙和金块。他把这些金子分成了大致相等的两堆,一堆包在一块毯子里,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上藏好,把另外那堆仍旧装到口袋里。同时,他又从剩下的那条毯子上撕下几条,用来裹脚。他仍然舍不得他的枪,因为狄斯河边的地窖里有子弹。
这是一个下雾的日子,这一天,他又有了饿的感觉。他的身体非常虚弱,他一阵一阵地晕得什么都看不见。现在,对他来说,一绊就摔跤已经不是稀罕事了;有一次,他给绊了一跤,正好摔到一个松鸡窝里。那里面有四只刚孵出的小松鸡,出世才一天光景——那些活蹦乱跳的小生命只够吃一口;他狼吞虎咽,把它们活活塞到嘴里,象嚼蛋壳似地吃起来,母松鸡大吵大叫地在他周围扑来扑去。他把枪当作棍子来打它,可是它闪开了。他投石子打它,碰巧打伤了它的一个翅膀。松鸡拍击着受伤的翅膀逃开了,他就在后面追赶。
那几只小鸡只引起了他的胃口。他拖着那只受伤的脚腕子,一瘸一拐,跌跌冲冲地追下去,时而对它扔石子,时而粗声吆喝;有时候,他只是一瘸一拐,不声不响地追着,摔倒了就咬着牙、耐心地爬起来,或者在头晕得支持不住的时候用手揉揉眼睛。
这么一追,竟然穿过了谷底的沼地,发现了潮湿苔癣上的一些脚樱。这不是他自己的脚营,他看得出来。一定是比尔的。不过他不能停下,因为母松鸡正在向前跑。他得先把它捉住,然后回来察看。
母松鸡给追得精疲力尽;可是他自己也累坏了。它歪着身子倒在地上喘个不停,他也歪着倒在地上喘个不停,只隔着十来尺,然而没有力气爬过去。等到他恢复过来,它也恢复过来了,他的饿手才伸过去,它就扑着翅膀,逃到了他抓不到的地方。这场追赶就这样继续下去。天黑了,它终于逃掉了。由于浑身软弱无力绊了一跤,头重脚轻地栽下去,划破了脸,包袱压在背上。他一动不动地过了好久,后来才翻过身,侧着躺在地上,上好表,在那儿一直躺到早晨。
又是一个下雾的日子。他剩下的那条毯子已经有一半做了包脚布。他没有找到比尔的踪迹。可是没有关系。饿逼得他太厉害了——不过——不过他又想,是不是比尔也迷了路。走到中午的时候,累赘的包袱压得他受不了。于是他重新把金子分开,但这一次只把其中的一半倒在地上。到了下午,他把剩下来的那一点也扔掉了,现在,他只有半条毯子、那个白铁罐子和那支枪。
一种幻觉开始折磨他。他觉得有十足的把握,他还剩下一粒子弹。它就在枪膛里,而他一直没有想起。可是另一方面,他也始终明自,枪膛里是空的。但这种幻觉总是萦回不散。他斗争了几个钟头,想摆脱这种幻觉,后来他就打开枪,结果面对着空枪膛。这样的失望非常痛苦,仿佛他真的希望会找到那粒子弹似的。
经过半个钟头的跋涉之后,这种幻觉又出现了。他于是又跟它斗争,而它又缠住他不放,直到为了摆脱它,他又打开枪膛打消自己的念头。有时候,他越想越远,只好一面凭本能自动向前跋涉,一面让种种奇怪的念头和狂想,象蛀虫一样地啃他的脑髓。但是这类脱离现实的逻思大都维持不了多久,因为饥饿的痛苦总会把他刺醒。有一次,正在这样瞎想的时候,他忽然猛地惊醒过来,看到一个几乎叫他昏倒的东西。他象酒醉一样地晃荡着,好让自己不致跌倒。在他面前站着一匹马。一匹马!他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他觉得眼前一片漆黑,霎时间金星乱迸。他狼狠地揉着眼睛,让自己瞧瞧清楚,原来它并不是马,而是一头大棕熊。这个畜生正在用一种好战的好奇眼光仔细察看着他。
这个人举枪上肩,把枪举起一半,就记起来。他放下枪,从屁般后面的镶珠刀鞘里拔出猎刀。他面前是肉和生命。他用大拇指试试刀刃。刀刃很锋利。刀尖也很锋利。
他本来会扑到熊身上,把它杀了的。可是他的心却开始了那种警告性的猛跳。接着又向上猛顶,迅速跳动,头象给铁箍箍紧了似的,脑子里渐渐感到一阵昏迷。
他只好尽力摆出极其威风的样子,握紧猎刀,狠命地盯着那头熊。它笨拙地向前挪了两步,站直了,发出试探性的咆哮。
如果这个人逃跑,它就追上去;不过这个人并没有逃跑。现在,由于恐惧而产生的勇气已经使他振奋起来。同样地,他也在咆哮,而且声音非常凶野,非常可怕,发出那种生死攸关、紧紧地缠着生命的根基的恐惧。
那头熊慢慢向旁边挪动了一下,发出威胁的咆哮,连它自己也给这个站得笔直、毫不害怕的神秘动物吓住了。可是这个人仍旧不动。他象石像一样地站着,直到危险过去,他才猛然哆嗦了一阵,倒在潮湿的苔藓里。
他重新振作起来,继续前进,心里又产生了一种新的恐惧。这不是害怕他会束手无策地死于断粮的恐惧,而是害怕饥饿还没有耗尽他的最后一点求生力,他已经给凶残地摧毁了。这地方的狼很多。狼嗥的声音在荒原上飘来飘去,在空中交织成一片危险的罗网,好象伸手就可以摸到,吓得他不由举起双手,把它向后推去,仿佛它是给风刮紧了的帐篷。
那些狼,时常三三两两地从他前面走过。但是都避着他。一则因为它们为数不多,此外,它们要找的是不会搏斗的驯鹿,而这个直立走路的奇怪动物却可能既会抓又会咬。
但是,他对这些大道理想得并不长久。他蹲在苔藓地上,嘴里衔着一根骨头,吮吸着仍然使骨头微微泛红的残余生命。甜蜜蜜的肉味,跟回忆一样隐隐约约,不可捉摸,却引得他要发疯。他咬紧骨头,使劲地嚼。有时他咬碎了一点骨头,有时却咬碎了自己的牙,于是他就用岩石来砸骨头,把它捣成了酱,然后吞到肚里。匆忙之中,有时也砸到自己的指头,使他一时感到惊奇的是,石头砸了他的指头他并不觉得很痛。
接着下了几天可怕的雨雪。他不知道什么时候露宿,什么时候收拾行李。他白天黑夜都在赶路。他摔倒在哪里就在哪里休息,一到垂危的生命火花闪烁起来,微微燃烧的时候,就慢慢向前走。他已经不再象人那样挣扎了。逼着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为它不愿意死。他也不再痛苦了。他的神经已经变得迟钝麻木,他的脑子里则充满了怪异的幻象和美妙的梦境。
不过,他老是吮吸着,咀嚼着那只小驯鹿的碎骨头,这是他收集起来随身带着的一点残屑。他不再翻山越岭了,只是自动地顺着一条流过一片宽阔的浅谷的溪水走去。可是他既没有看见溪流,也没有看到山谷。他只看到幻象。他的灵魂和肉体虽然在并排向前走,向前爬,但它们是分开的,它们之间的联系已经非常微弱。
有一天,他醒过来,神智清楚地仰卧在一块岩石上。太阳明朗暖和。他听到远处有一群小驯鹿尖叫的声音。他只隐隐约约地记得下过雨,刮过风,落过雪,至于他究竟被暴风雨吹打了两天或者两个星期,那他就不知道了。
他一动不动地躺了好一会,温和的太阳照在他身上,使他那受苦受难的身体充满了暖意。这是一个晴天,他想道。
也许,他可以想办法确定自己的方位。他痛苦地使劲偏过身子;下面是一条流得很慢的很宽的河。他觉得这条河很陌生,真使他奇怪。他慢慢地顺着河望去,宽广的河湾婉蜒在许多光秃秃的小荒山之间,比他往日碰到的任何小山都显得更光秃,更荒凉,更低矮。他于是慢慢地,从容地,毫不激动地,或者至多也是抱着一种极偶然的兴致,顺着这条奇怪的河流的方向,向天际望去,只看到它注入一片明亮光辉的大海。他仍然不激动。太奇怪了,他想道,这是幻象吧,也许是海市蜃楼吧——多半是幻象,是他的错乱的神经搞出来的把戏。后来,他又看到光亮的大海上停泊着一只大船,就更加相信这是幻象。他眼睛闭了一会再睁开。奇怪,这种幻象竟会这样地经久不散!然而并不奇怪,他知道,在荒原中心绝不会有什么大海,大船,正象他知道他的空枪里没有子弹一样。
他听到背后有一种吸鼻子的声音——仿佛喘不出气或者咳嗽的声音。由于身体极端虚弱和僵硬,他极慢极慢地翻一个身。他看不出附近有什么东西,但是他耐心地等着。
又听到了吸鼻子和咳嗽的声音,离他不到二十尺远的两块岩石之间,他隐约看到一只灰狼的头。那双尖耳朵并不象别的狼那样竖得笔挺;它的眼睛昏暗无光,布满血丝;脑袋好象无力地、苦恼地耷拉着。这个畜生不断地在太阳光里霎眼。它好象有玻正当他瞧着它的时候,它又发出了吸鼻子和咳嗽的声音。
至少,这总是真的,他一面想,一面又翻过身,以便瞧见先前给幻象遮住的现实世界。可是,远处仍旧是一片光辉的大海,那条船仍然清晰可见。难道这是真的吗?他闭着眼睛,想了好一会,毕竟想出来了。他一直在向北偏东走,他已经离开狄斯分水岭,走到了铜矿谷。这条流得很慢的宽广的河就是铜矿河。那片光辉的大海是北冰洋。那条船是一艘捕鲸船,本来应该驶往麦肯齐河口,可是偏了东,太偏东了,目前停泊在加冕湾里。他记起了很久以前他看到的那张赫德森湾公司的地图,现在,对他来说,这完全是清清楚楚,入情入理的。
他坐起来,想着切身的事情。裹在脚上的毯子已经磨穿了,他的脚破得没有一处好肉。最后一条毯子已经用完了。枪和猎刀也不见了。帽子不知在什么地方丢了,帽圈里那小包火柴也一块丢了,不过,贴胸放在烟草袋里的那包用油纸包着的火柴还在,而且是干的。他瞧了一下表。时针指着十一点,表仍然在走。很清楚,他一直没有忘了上表。
他很冷静,很沉着。虽然身体衰弱已极,但是并没有痛苦的感觉。他一点也不饿。甚至想到食物也不会产生快感。
现在,他无论做什么,都只凭理智。他齐膝盖撕下了两截裤腿,用来裹脚。他总算还保住了那个白铁罐子。他打算先喝点热水,然后再开始向船走去,他已经料到这是一段可怕的路程。
他的动作很慢。他好象半身不遂地哆嗦着。等到他预备去收集干苔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已经站不起来了。他试了又试,后来只好死了这条心,他用手和膝盖支着爬来爬去。有一次,他爬到了那只病狼附近。那个畜生,一面很不情愿地避开他,一面用那条好象连弯一下的力气都没有的舌头舐着自己的牙床。这个人注意到它的舌头并不是通常那种健康的红色,而是一种暗黄色,好象蒙着一层粗糙的、半干的粘膜。
这个人喝下热水之后,觉得自己可以站起来了,甚至还可以象想象中一个快死的人那样走路了。他每走一两分钟,就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一会。他的步子软弱无力,很不稳,就象跟在他后面的那只狼一样又软又不稳;这天晚上,等到黑夜笼罩了光辉的大海的时候,他知道他和大海之间的距离只缩短了不到四哩。
这一夜,他总是听到那只病狼咳嗽的声音,有时候,他又听到了一群小驯鹿的叫声。他周围全是生命,不过那是强壮的生命,非常活跃而健康的生命,同时他也知道,那只病狼所以要紧跟着他这个病人,是希望他先死。早晨,他一挣开眼睛就看到这个畜生正用一种如饥似渴的眼光瞪着他。它夹着尾巴蹲在那儿,好象一条可怜的倒楣的狗。早晨的寒风吹得它直哆嗦,每逢这个人对它勉强发出一种低声咕噜似的吆喝,它就无精打采地呲着牙。
太阳亮堂堂地升了起来,这一早晨,他一直在绊绊跌跌地,朝着光辉的海洋上的那条船走。天气好极了。这是高纬度地方的那种短暂的晚秋。它可能连续一个星期。也许明后天就会结束。
下午,这个人发现了一些痕迹,那是另外一个人留下的,他不是走,而是爬的。他认为可能是比尔,不过他只是漠不关心地想想罢了。他并没有什么好奇心。事实上,他早已失去了兴致和热情。他已经不再感到痛苦了。他的胃和神经都睡着了。但是内在的生命却逼着他前进。他非常疲倦,然而他的生命却不愿死去。正因为生命不愿死,他才仍然要吃沼地上的浆果和鲦鱼,喝热水,一直提防着那只病狼。
他跟着那个挣扎前进的人的痕迹向前走去,不久就走到了尽头——潮湿的苔藓上摊着几根才啃光的骨头,附近还有许多狼的脚樱他发现了一个跟他自己的那个一模一样的厚实的鹿皮口袋,但已经给尖利的牙齿咬破了。他那无力的手已经拿不动这样沉重的袋子了,可是他到底把它提起来了。比尔至死都带着它。哈哈!他可以嘲笑比尔了。
他转身走开了。不错,比尔抛弃了他;但是他不愿意拿走那袋金子,也不愿意吮吸比尔的骨头。不过,如果事情掉个头的话,比尔也许会做得出来的,他一面摇摇晃晃地前进,一面暗暗想着这些情形。
他走到了一个水坑旁边。就在他弯下腰找鲦鱼的时候,他猛然仰起头,好象给戳了一下。他瞧见了自己反映在水里的险。脸色之可怕,竟然使他一时恢复了知觉,感到震惊了。这个坑里有三条鲦鱼,可是坑太大,不好舀;他用白铁罐子去捉,试了几次都不成,后来他就不再试了。他怕自己会由于极度虚弱,跌进去淹死。而且,也正是因为这一层,他才没有跨上沿着沙洲并排漂去的木头,让河水带着他走。
这一天,他和那条船之间的距离缩短了三哩;第二天,又缩短了两哩——因为现在他是跟比尔先前一样地在爬;到了第五天末尾,他发现那条船离开他仍然有七哩,而他每天连一哩也爬不到了。幸亏天气仍然继续放晴,他于是继续爬行,继续晕倒,辗转不停地爬;而那头狼也始终跟在他后面,不断地咳嗽和哮喘。他的膝盖已经和他的脚一样鲜血淋漓,尽管他撕下了身上的衬衫来垫膝盖,他背后的苔藓和岩石上仍然留下了一路血渍。有一次,他回头看见病狼正饿得发慌地舐着他的血渍、他不由得清清楚楚地看出了自己可能遭到的结局——除非——除非他干掉这只狼。于是,—幕从来没有演出过的残酷的求生悲剧就开始了——病人一路爬着,病狼一路跛行着,两个生灵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壳,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
如果这是一条健康的狼,那末,他觉得倒也没有多大关系;可是,一想到自己要喂这么一只令人作呕、只剩下一口气的狼,他就觉得非常厌恶。他就是这样吹毛求疵。现在,他脑子里又开始胡思乱想,又给幻象弄得迷迷糊糊,而神智清楚的时候也愈来愈少,愈来愈短。
有一次,他从昏迷中给一种贴着他耳朵喘息的声音惊醒了。那只狼一跛一跛地跳回去,它因为身体虚弱,一失足摔了一跤。样子可笑极了,可是他一点也不觉得有趣。他甚至也不害怕。他已经到了这一步,根本谈不到那些。不过,这一会,他的头脑却很清醒,于是他躺在那儿,仔细地考虑。
那条船离他不过四哩路,他把眼睛擦净之后,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它;同时,他还看出了一条在光辉的大海里破浪前进的小船的白帆。可是,无论如何他也爬不完这四哩路。这一点,他是知道的,而且知道以后,他还非常镇静。他知道他连半哩路也爬不了。不过,他仍然要活下去。在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他居然会死掉,那未免太不合理了。命运对他实在太苛刻了,然而,尽管奄奄一息,他还是不情愿死。也许,这种想法完全是发疯,不过,就是到了死神的铁掌里,他仍然要反抗它,不肯死。
他闭上眼睛,极其小心地让自己镇静下去。疲倦象涨潮一样,从他身体的各处涌上来,但是他刚强地打起精神,绝不让这种令人窒息的疲倦把他淹没。这种要命的疲倦,很象一片大海,一涨再涨,一点一点地淹没他的意识。有时候,他几乎完全给淹没了,他只能用无力的双手划着,漂游过那黑茫茫的一片;可是,有时候,他又会凭着一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另外找到一丝毅力,更坚强地划着。
他一动不动地仰面躺着,现在,他能够听到病狼一呼一吸地喘着气,慢慢地向他逼近。它愈来愈近,总是在向他逼近,好象经过了无穷的时间,但是他始终不动。它已经到了他耳边。那条粗糙的干舌头正象砂纸一样地磨擦着他的两腮。他那两只手一下子伸了出来——或者,至少也是他凭着毅力要它们伸出来的。他的指头弯得象鹰爪一样,可是抓了个空。敏捷和准确是需要力气的,他没有这种力气。
那只狼的耐心真是可怕。这个人的耐心也一样可怕。
这一天,有一半时间他一直躺着不动,尽力和昏迷斗争,等着那个要把他吃掉、而他也希望能吃掉的东西。有时候,疲倦的浪潮涌上来,淹没了他,他会做起很长的梦;然而在整个过程中,不论醒着或是做梦,他都在等着那种喘息和那条粗糙的舌头来舐他。
他并没有听到这种喘息,他只是从梦里慢慢苏醒过来,觉得有条舌头在顺着他的一只手舐去。他静静地等着。狼牙轻轻地扣在他手上了;扣紧了;狼正在尽最后一点力量把牙齿咬进它等了很久的东西里面。可是这个人也等了很久,那只给咬破了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于是,慢慢地,就在狼无力地挣扎着,他的手无力地掐着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已经慢慢摸过来,一下把狼抓祝五分钟之后,这个人已经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狼的身上。他的手的力量虽然还不足以把狼掐死,可是他的脸已经紧紧地压住了狼的咽喉,嘴里已经满是狼毛。半小时后,这个人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馒流进他的喉咙。这东西并不好吃,就象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而且是纯粹凭着意志硬灌下去的。后来,这个人翻了一个身,仰面睡着了。
捕鲸船“白德福号”上,有几个科学考察队的人员。他们从甲板上望见岸上有一个奇怪的东西。它正在向沙滩下面的水面挪动。他们没法分清它是哪一类动物,但是,因为他们都是研究科学的人,他们就乘了船旁边的一条捕鲸艇,到岸上去察看。接着,他们发现了一个活着的动物,可是很难把它称作人。它已经瞎了,失去了知觉。它就象一条大虫子在地上蠕动着前进。它用的力气大半都不起作用,但是它老不停,它一面摇晃,一面向前扭动,照它这样,一点钟大概可以爬上二十尺。
三星期以后,这个人躺在捕鲸船“白德福号”的一个铺位上,眼泪顺着他的削瘦的面颊往下淌,他说出他是谁和他经过的一切。同时,他又含含糊糊地、不连贯地谈到了他的母亲,谈到了阳光灿烂的南加利福尼亚,以及桔树和花丛中的他的家园。
没过几天,他就跟那些科学家和船员坐在一张桌子旁边吃饭了,他馋得不得了地望着面前这么多好吃的东西,焦急地瞧着它溜进别人口里。每逢别人咽下一口的时候,他眼睛里就会流露出一种深深惋惜的表情。他的神志非常清醒,可是,每逢吃饭的时候,他免不了要恨这些人。他给恐惧缠住了,他老怕粮食维持不了多久。他向厨子,船舱里的服务员和船长打听食物的贮藏量。他们对他保证了无数次,但是他仍然不相信,仍然会狡猾地溜到贮藏室附近亲自窥探。
看起来,这个人正在发胖。他每天都会胖一点。那批研究科学的人都摇着头,提出他们的理论。他们限制了这个人的饭量,可是他的腰围仍然在加大,身体胖得惊人。
水手们都咧着嘴笑。他们心里有数。等到这批科学家派人来监视他的时候,他们也知道了。他们看到他在早饭以后萎靡不振地走着,而且会象叫化子似地,向一个水手伸出手。那个水手笑了笑,递给他一块硬面包,他贪婪地把它拿住,象守财奴瞅着金子般地瞅着它,然后把它塞到衬衫里面。别的咧着嘴笑的水手也送给他同样的礼品。
这些研究科学的人很谨慎。他们随他去。但是他们常常暗暗检查他的床铺。那上面摆着一排排的硬面包,褥子也给硬面包塞得满满的;每一个角落里都塞满了硬面包。然而他的神志非常清醒。他是在防备可能发生的另一次饥荒——就是这么回事。研究科学的人说,他会恢复常态的;事实也是如此,“白德福号”的铁锚还没有在旧金山湾里隆隆地抛下去,他就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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