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调研报告(专业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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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调研报告(专业20篇)
时间:2023-11-18 15:55:13     小编:念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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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调研报告篇一

第二十八条国家鼓励土地整治。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治理,对历史遗留的工矿等废弃地进行复垦利用,对城乡低效利用土地进行再开发,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第二十九条农用地整治应当促进耕地集中连片,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升耕地质量,改善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

宜农未利用地开发,应当根据环境和资源承载能力,坚持有利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原则,因地制宜适度开展。

第三十条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应当严格控制田间基础设施占地规模,合理缩减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

对基础设施占地率超过国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得通过项目验收。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统筹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和自然灾害毁损土地的整治,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和效益,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废弃地再利用的激励机制,对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闲置浪费等低效用地进行再开发,对因采矿损毁、交通改线、居民点搬迁、产业调整形成的废弃地实行复垦再利用,促进土地优化利用。

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城镇低效用地、废弃地再开发和利用。鼓励土地使用者自行开发或者合作开发。

土地利用调研报告篇二

第一条为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资源节约优先战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保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遵循节约优先、合理利用、规划引导、市场配置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实施统一组织、领导,决定土地利用重大事项,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目标以及考核评价体系,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落实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保障资金。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做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具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科技、商务、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农业、林业、水利等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共同做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关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自觉遵守有关节约集约用地的法律、法规、规章,履行节约集约用地义务,承担违法、违约用地责任。

第二章规模管控。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依法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对建设用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统筹管控各类建设用地规模、布局、结构和时序,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第八条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县人民政府)编制的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布局等相关规划,应当与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对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的,适时调整或者修改相关规划,核减建设用地规模。

第九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低效用地再开发、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专项规划,并突出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土地供应率、存量土地利用率等节约集约效益指标,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和布局。

第十条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城镇开发边界和禁止建设边界,严格实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制度。

严格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内项目用地准入要求,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适度提高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投资强度、容积率、单位用地投入产出比,优化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土地资源配置。

第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保障生活用地,增加生态用地;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依照国家和省规定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政策,开展农村空闲和低效用地整治,提高城镇建设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的比例。

第十二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地上或者地下空间分别设立。地上、地下单独分层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和使用年限,依照地表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有关规定办理。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满足消防、城市防洪、环境保护和建筑物(构筑物)安全要求的,鼓励开发利用城市公共设施、公共广场(绿地)、学校操场等的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库)和商业服务、物流仓储以及人防与避灾等设施;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第三章土地供应和收回。

第十三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逐步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各类有偿使用的土地供应应当充分反映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通过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工业、商业、娱乐、旅游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等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价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限制条件。

第十四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环境损害成本等,经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土地招标标底,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土地的起始价和底价。标底、起始价和底价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最低价标准。

第十五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地市场变化,适时调整并公布基准地价。基准地价公布满5年的应当调整;根据市场情况不需要作调整的,也应当重新公布;未作调整或者未重新公布的,不得用于宗地地价评估。

第十六条工业用地供应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产业政策。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企业情况和产业政策等,在法定最高年期内,确定不同产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

第十七条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有偿供应各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应当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等有偿使用合同中约定规划要求、土地使用条件、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收回条件及方式、履约保证金和违约责任等,并明确节约集约用地的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对已经符合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转让条件,但因项目、资金、预期效益等原因,短期内难以继续开发或者达到预期利用目标的,鼓励土地使用权人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第十九条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标准的多层标准厂房,可以通过租赁等方式经营,也可以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分割转让,但不得改变功能和土地用途。

第二十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土地储备制度,优先将空闲、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纳入储备。

土地储备机构可以将储备土地连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通过租赁、临时使用等方式加以利用。

第二十一条因公共利益需要而收回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者提前收回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可以采取协商收回的办法,对土地使用权人予以合理补偿后由市、县人民政府收回土地。

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拟订土地使用权收回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理由、地块坐落、四至范围等事项,在收回土地使用权所涉及的范围内张贴公告30日,并同时在负责收回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予以公告。

第二十二条提前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补偿,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合同没有约定的,应当根据土地面积、剩余土地使用年限、原批准土地用途、土地开发利用程度、周边土地市场价格等情况,评估确定土地补偿金额。

第二十三条收回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补偿,按照下列原则办理:

(一)土地使用权人支付过划拨价款的,应当根据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土地的成本、对土地的.投入状况等,评估确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后予以补偿。

(二)土地使用权人未支付过划拨价款的,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但对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应当予以适当补偿。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人主动要求交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处理,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三款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依法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同时收回,并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程序与所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一并办理收回和补偿手续。

闲置土地的处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以及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合同没有约定的,应当根据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土地的成本、对土地的投入状况等,评估确定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后予以补偿。

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理由、地块坐落、四至范围等事项书面通知土地使用权人,并在村务公开栏中张贴公告30日。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改革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土地盘活利用。

第二十七条建设使用土地应当优先开发利用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低效利用的土地的范围确定,按照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推进产业空间的整合与集聚,加大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的改造,引导工业用地合理置换。

第二十八条工业企业利用现有厂房和利用现有工业用地进行技术改造而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经城乡规划、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实施拆后重建、厂房加层、改造扩建、地下空间开发等途径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利用效率和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第二十九条土地使用者在不改变用地主体、不重新开发建设、符合消防安全等前提下,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兴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创意产业等现代服务业以及从事旅游、物品储运、农产品销售经营的,应当依照《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临时改变房屋用途手续,可以保留其土地用途暂不变更。但应当按照市、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缴纳土地收益金。

第三十条因政府主导实施城市、镇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异地搬迁的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经市、县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可以根据城市、镇规划,按照等价原则以协议出让或者租赁方式为原土地使用权人重新安排工业用地。

第三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低效用地再开发、废弃地再利用的激励机制,对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等低效用地依法进行再开发;对因采矿损毁、交通改线、居民点搬迁、产业调整形成的废弃地实行再利用。

鼓励原土地使用权人自行或者联合对低效用地依法进行再开发,对废弃地实行再利用。由原土地使用权人实施再开发的项目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可以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但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的除外。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低效用地再开发、废弃地再利用。

第三十二条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保护优质耕地、优化城镇发展和工业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的需要,宜建则建、宜林则林、宜农则农,合理开发利用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但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擅自用于非农业建设。

第三十三条城中村改造应当以相对集中的形式进行,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应当集中建造多层公寓,提倡建造高层公寓,不得建造单门独户式住宅;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推行中心镇、中心村建设,控制单门独户式住宅建造。

村庄建设应当充分利用村内原有宅基地、空闲地以及低丘缓坡中的非耕地。鼓励结合下山脱贫、地质灾害搬迁避险安置等项目进行建设。

第三十四条鼓励农村村民自愿腾退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采取奖励、补助(补偿)等方式收回空闲、多余的宅基地。

退出的宅基地由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分配,或者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整治、复垦和利用。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建设用地利用情况调查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全面掌握城乡建设用地利用状况和投入产出情况、节约集约利用程度、潜力规模与空间分布情况。具体调查和评价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建立土地开发利用监测与监督机制,对土地使用情况实行全程监督,督促土地使用者按照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约定或者划拨决定书规定使用土地。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用地面积、用途以及土地出让金(租金)收缴等履约情况的监督;县级以上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性质、产业政策执行情况、投资强度、单位用地投入产出比等情况的监督;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规划控制指标(包括用地性质、总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以及涉及城镇保障性住房户型面积、套数及比例等指标)的监督。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土地开发利用动态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在其部门网站上公布土地的审批办理、征收实施和土地供应、合同履行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违反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标准的单位、个人,除依法予以处罚外,可以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纳入本级公共征信系统,依法供查询或者予以公示。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相关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用地单位、个人和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履行或者未按照约定履行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的,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市、县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权机关依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国家和省有关划拨用地、限制用地、禁止用地等目录规定供地的;。

(二)对依法应当有偿使用的土地,以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最低价标准供地的;。

(三)基准地价满5年未作调整或者未重新公布的;。

(四)有其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4月1日起施行。

土地利用调研报告篇三

聚集与分散--城市发展的推进器城市的'最显著特征是其聚集性,城市空间发展的主要动力便是聚集效益.聚集效益的存在和过度聚集的效益损失,使聚集与分散成为城市形态发展和变化的推进器.

作者:何芳魏静作者单位:何芳(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魏静(石家庄大学建工系)。

刊名:中国土地pku英文刊名:chinaland年,卷(期):“”(3)分类号:f2关键词:

土地利用调研报告篇四

第二十条各类有偿使用的土地供应应当充分贯彻市场配置的原则,通过运用土地租金和价格杠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第二十一条国家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

除军事、保障性住房和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的特殊用地可以以划拨方式供应外,国家机关办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产业)、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中的经营性用地,实行有偿使用。

具体办法由国土资源部另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经营性用地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价格。

各类有偿使用的土地供应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用地最低价标准。

禁止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奖励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价款。

第二十三条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先出租后出让、在法定最高年期内实行缩短出让年期等方式出让土地。

采取先出租后出让方式供应工业用地的,应当符合国土资源部规定的行业目录。

第二十四条鼓励土地使用者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

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第二十五条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属于国家鼓励产业的工业用地,可以实行差别化的地价政策。

分期建设的大中型工业项目,可以预留规划范围,根据建设进度,实行分期供地。

具体办法由国土资源部另行规定。

第二十六条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供应工业用地,应当将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非生产设施占地比例等控制性指标纳入土地使用条件。

第二十七条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有偿供应各类建设用地时,应当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合同中明确节约集约用地的规定。

在供应住宅用地时,应当将最低容积率限制、单位土地面积的住房建设套数和住宅建设套型等规划条件写入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土地利用调研报告篇五

第十条城乡土地利用应当体现布局优化的原则。引导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推动农村人口向中心村、中心镇集聚,产业向功能区集中,耕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

禁止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城市新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

鼓励线性基础设施并线规划和建设,促进集约布局和节约用地。

第十一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和禁止建设的边界,实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城市建设用地应当因地制宜采取组团式、串联式、卫星城式布局,避免占用优质耕地。

第十二条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协商,促进现有城镇用地内部结构调整优化,控制生产用地,保障生活用地,提高生态用地的比例,加大城镇建设使用存量用地的比例,促进城镇用地效率的提高。

第十三条鼓励建设项目用地优化设计、分层布局,鼓励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

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地上、地下分层设立的,其取得方式和使用年期参照在地表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

出让分层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根据当地基准地价和不动产实际交易情况,评估确定分层出让的建设用地最低价标准。

第十四条促进整体设计、合理布局的建设项目用地节约集约开发。

对不同用途高度关联、需要整体规划建设、确实难以分割供应的综合用途建设项目用地,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按照一宗土地实行整体出让供应,综合确定出让底价。

综合用途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包含需要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的,整宗土地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

土地利用调研报告篇六

开发区工业经济建设调研报告――创新破难加快发展经济开发区是一个地区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也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集中展示。近些年来,区域之间的经济竞争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经济开发区之间的竞争。加快经济开发区的建设与发展,是县委、县政府的一项重要决策,也是实现“接轨上海、融入杭州”和“三年冲百强”战略的基础。开发区和配套工业园区可以把服务、土地、劳动力等优势聚集在一起,形成规模效益,产生集聚效应和辐射效应,成为加速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有效途径,并将成为经济发展的带动区、体制和科技创新的试验区,城市发展的新区。总体上看,近几年来**经济开发区和配套工业园区发展势头较快,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发展中的不平衡:经济发展的总量不大,质量也不是很高,对县城和周边乡镇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力度还不大,市场体制建设也不够完善,经济运行机制和行政管理体制需要进一步创新,对外开放功能需进一步深化。如何统筹规划,科学定位,合理布局,推动开发区和配套工业园区健康发展,值得关注和思考,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和亟待解决。一、开发区基本情况**经济开发区成立于1992年,并于1994年8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经济开发区。经过十余年的艰苦创业,现已具备规模开发建设总体框架,形成了良性循环投资环境,得到了近20个国家和地区投资商的青睐,一些知名企业如**企业、**有限公司、**集团、**集团等纷纷落户开发区,开发区已成为**县对外开放的战略重心。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开发区对管理区域内坚持以高起点、高标准、宽视野、适度超前的原则致力于“一城五区”建设:以**大道为中轴,在**大道与**路之间打造了一个8平方公里的城市新区,凝聚了**广场、县行政中心、步行街、生态街等一批精品工程。初步建成了4000余亩的**工业园区和**特色园区,吸引国内外企业80余家,总投资逾27亿元人民币,其中有**等一大批上规模、上档次的内外资企业,已成为全省样板工业园区。为进一步拓展工业平台,开发区已在原**省道**段规划建设了4.62平方公里的**工业园区,工业区的性质定位为以新型材料、医药、电子为主的生态工业园。首期500亩现已开发完成,入园企业19家,总投资2.93亿元人民币,意向入园企业达到23家。二期区块基础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现对外实行全面招商。**县委、县政府为了集全县之力支持开发区建设,今年又将县内**工业园和**产业园并入开发区管理。**工业园是**工业重心北移的重要平台,地处**县北部中心镇高禹,首期规划面积6.68平方公里,目前已形成办公转椅、五金机械和it产业三个区块。**产业园是中科院**分院、**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县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的一个产业基地,规划面积3000亩,位于县城北侧,投资领域主要以药品、保健品研发及制造等。规划面积12平方公里的悠然人居――**生态园区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启动,招商工作也全面展开。在不久的将来,一个国际一流的集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居住为一体的生态园区将会展现在世人面前。**生态园之后,开发区另一大手笔是即将建设的**博览园,主要包括植物博览园、濒危动物放养基地、教育、科研创业基地、低密度乡村别墅等项目,现该区块已基本完成概念性规划,即将开始对外招商。二、开发区经济发展现状(一)、2004年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1、工业总产值**亿元,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完成**亿元,同比增长23.2%。2、工业增加值**亿元,其中规模以上企业**亿元,同比增长39.5%。3、利税累计完成**亿元,其中规模以上企业**亿元,同比增长32%。4、技改投入**亿元,同比增长27%。5、出口交货值**亿美元,同比增长16.3%。6、全年合同引进外资**万美元,同比减少11.8%,其中实到外资**万美元,同比减少11%。实到内资**亿元,同比增长64%。(二)、2005年1―10月份工业经济运行情况1、工业总产值**亿元,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完成**亿元,同比增长67.39%。2、工业增加值**亿元,其中规模以上企业**亿元,同比增长67.9%。3、利税**亿元,其中规模以上企业**亿元,同比增长29.47%。4、技改投入**亿元,同比增长18.97%。5、出口交货值**亿美元,同比增长42.18%。6、合同引进外资**亿美元,其中实到外资**万美元。实到内资**亿元。(三)、开发区工业企业情况开发区现有工业企业**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家。2005年1―10月份规模以上企业完成产值**亿元,同比增长67.39%。**公司**亿元,同比增长20.17%;**1.5亿元,同比增长76.72%。2005年新增规模以上企业**家,共完成工业产值**亿元。作为两大支柱产业之一的转椅及配套企业**家,1―10月份销售收入**亿元;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家,销售收入**亿元。竹木制品企业**家,1―10月份销售收入**亿元;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家,销售收入**亿元。三、开发区在发展工业经济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和主要措施(一)、狠抓工业园区基础建设,种好梧桐引凤凰。截止到2004年底,开发区在园区基础建设上共投入资金**亿元(不含企业内部投入),平整土地**亩,已通道路面积**万平方米,建成供水管道**公里,供电线路**公里,排水管道**公里。目前开发区“一区五园”集约效应初现规模,各园区已成为拉动全区经济高速发展的纽带,有力的推动了我区各项经济指标在全县占有率的提高,其中**已累计引进企业**家(其中外资企业**家),建成并投产**家,共开发面积**亩;塘浦工业园区累计引进企业**家(其中外资企业**家),建成并投产**家,共开发**亩;转椅特色工业园区累计引进企业**家(其中外资企业x家),建成**家,累计开发面积**亩。医药产业园累计引进企业**家,现已开发面积**亩。**工业园正在建设之中。(二)、强化招商引资力度,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经济要持续发展,仅靠现有的企业、当地的资源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不断引进新的资金、新的项目和人才。几年来,开发区始终坚持把招商引资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全力做好引资工作。1、坚持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健全组织网络。一是强化招商理念,全面树立“全党抓经济,全民抓招商,全力抓质效”的意识。二是实施“领导工程”。开发区主要领导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招商引资上来,把主要精力和时间放在招商引资中,主动出击,亲自外出与外商谈判。三是理顺管理体制,成立了**工作委员会,专门负责招商引资、工业经济管理和项目推进工作。其中由x名管委会副主任具体负责不同区块的招商引资工作。四是设立招商引资专业机构,在**年就组建了招商引资部,抽调精兵强将到招商引资一线工作。2、坚持“以人为本”,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快引进专业人才,着力提高专业招商队伍整体素质。近年来,开发区坚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努力打造一支既懂外语、又懂经营管理、通晓国际惯例的复合型招商队伍。一方面在引进人才上下功夫。去年和今年引进了**名学外贸、具有英语六级水平的人员充实到专业招商队伍中;另一方面,在强化学习,在提高人才队伍自身素质上下功夫。以学习为起点,全面提高招商专业人才队伍整体的政治思想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本领,实现知识不断更新,技能不断提高、本领不断增强的目标,适应新形势下工作需要。二是组建辅助招商队伍,夯实招商引资基础。近年来,开发区组建了四支强大的招商引资队伍:一是由**名开发区机关和村干部组成的干部招商队伍;二是由开发区内私营业主,专业中介经纪人组成的民间招商队伍;三是由近百名**籍在外工作人士和曾在**任职的领导干部组成的外地招商队伍;四是由在**投资办企业的外地企业主组成的以商招商队伍。初步形成了一个以开发区招商引资部为枢纽,以四支队伍为分支,涉及到社会各个阶层,各个地区的庞大招商网络。(三)、狠抓企业开工开业,培育优强企业,增强企业市场竟争力。工业经济要实现持续增长,另外一个关键因素就是要抓好企业的开工开业。几年前开发区就专门组织人员落实此项工作,分工分项帮助企业加快开工开业的进度。2005年1―10月份新增开工企业**家,竣工企业**家,其中年产值预计5000万元以上开业企业**家。在规模以上企业中,从今年的发展情况看,**、**、**x等发展势头强劲,年增产值均在40%以上,特别是**公司和**公司经营形势较好,同比分别增长267%和207%。另外,年产值有望突破5000万元的还有**、**、**x等一批企业,为开发区2005年工业经济高速增长创造了良好基础。(四)、强化为企业服务意识,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对于开发区来说,服务是最大的品牌。开发区是“巢”,客商、项目是“鸟”。让开发区成为客商之家、项目之家,才能留得住客商,留得住项目。几年来,开发区各级上下始终把企业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把企业的发展当作自己的进步,针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各种困难,竭尽全力予以帮助。在服务上实施“专班工程”,做到一个项目一个专班,一个专班负责到底。尤其是对重点客商、重点项目,由开发区主要领导跟企业挂钩结对。此外还积极主动向企业积极宣讲各类优惠政策、扶持政策,引导企业走科技创业、创新和可持续发展之路,帮助企业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为建设绿色企业、生态型企业夯实基础。截止到2004年底,开发区共有**个产品商标获得省、市级著名商标;**个获得市名牌产品;**家企业获得iso国际认证。四、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经济总量不大,质量不高。2005年1―10月份,开发区工业总产值达到**亿,和2004年同期相比有较大的增幅,但和周边县市开发区相比,这个产值还是太低了。原因一是我县原本就是个农业县,工业基础相对比较薄弱;近几年来年的发展又是以生态产业为主,工业经济未能唱上主角;二是现有工业企业中规模型企业偏少,缺乏具有市场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大型集团企业.开发区目前最大的企业**公司到10月份的工业总产值还只有**亿元,整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总产值也只有**亿元,跟周边县市一个企业的产值就达到一、二十个亿相比,我们的规模型企业不光是力量不足,对整个经济的拉动作用不明显,并且家数太少,在整个**x家工业企业中,规模以上的企业只有**家,大部分企业还停留在家庭作坊式的零打碎敲阶段,产值低,抗风险能力差.2、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还不够大,对企业入园有一定影响。目前五个园区中,只有**园区和**x特色园基础设施建设较好,**园区由于受土地农转的制约,二期入驻企业还只有**家.**产业园和**x园区还刚刚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究其原因,主要是受财力所限。这些年来,在五个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上,共投入资金**亿元,基本上都是开发区自行承担的。“要集全县之力搞好开发区建设”这个口号好多年前就提出来了,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财政上对开发区的支持还很有限,在园区建设上大部分的资金需要开发区自筹解决。一些该落实的优惠政策没能得到落实,比如文件规定免去企业的闭路电视开户费,但实际上并未落实,企业彼有怨言。3、产业结构单一,缺乏生产高附加值产品的企业。目前**x家工业企业中,转椅及配套行业有**x多家,竹木制品行业有**x多家,在规模型企业中也占了全壁江山,两个行业的生产总值占到工业总产值的60%以上。根据本地的资源特色,大力发展转椅和竹木制品产业,打造区域品牌,这个经济发展战略无疑是对的,但就象一只椅子有四只脚一样,要发展壮大我县的工业经济,我们必须还要有其它的支柱产业来补充。另外,开发区现有企业的产品整体科技含量低,档次不高,产品附加值少。转椅行业中除正在生产的**、**x外,科技含量较高的**x至今未能建成。竹制品行业中,**公司投资的**公司也未能按原定计划投产。4、入园企业开工不足,建成率不高。企业引进来了,但却迟迟不能投入建设,迟迟不能产生效益,这对开发区的经济发展不能不说是一大损失。究其原因一是由于土地制约的影响导致境外资金注入不足;二是由于国内钢材涨幅较大,,一些企业正持币观望;三是园区部分道路至今未通,给企业开工建设带来很大不便。最重要的还是土地农保区调整及农转等用地手续审批速度慢,使大部分的企业无立足之地。在目前急需开工建设的企业中,未落实土地的就有**家,其中投资额亿元以上的企业就有**家,如果现未完工的**x多家企业都投入生产了,那对开发区的经济发展拉动作用是非常明显的。5、企业管理理念落后,缺乏品牌战略的运作。现在开发区企业中,品牌型企业偏少,部分企业还是在贴牌生产。没有属于自己的牌子,就不可能去开拓市场,做大做强企业,同时,也容易产生纠纷。这两年来,在竹制品行业中,连续发生了几起外省企业注册了商标然后控告我县的企业侵犯了他的知识产权,给我县的竹制品生产和出口带来严重影响。另外,部分企业主不注重对职工的技能培训,企业的生产操作不规范,特别是各个家庭作坊“三合一”现象严重,存在安全隐患。五、对加快开发区经济发展的几点思考1、加快开发区经济发展,必须在规划上坚持科学化、全局化。**经济开发区面积有**平方公里,对于如此大的经济发展区域,如何去建设它、发展它,首先是要立足长远、科学规划。作为一个成功的开发区,在规划上应注重以下几点:一是讲究形象,规划好进出口通道,给人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二是着力营造环境效果。留足充分的'绿地和空间,建设花园式、生态型开发区;三是主次干道宽度协调,井然有序;四是项目分布的功能区相当明确,为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项目提供相对集中的适宜场所,实现土地的高效利用;五是近期规划与长远规划相结合,为开发区分步开发和未来的发展提供保证。另外还需要严格去执行规划,尤其要注重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切实防止科学的规划被实践的随意性所破坏。2、加快开发区经济发展,必须全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一般来说,客商总是选择投资条件成熟,环境优越的开发区进行投资。事实表明,开发区的形象首先是具体体现在基础设施建设上。经济开发区完善良好的基础设施,反映出一个地方对开发区的重视程度和发展信心,能给投资者以极大的信任感。基础设施建设离不开大量的资金投入。“钱从哪里来?”对此,不能光等上级财政拔款,要敢于转变思路、敢于创新。可以采用借用国债资金或从地方企业中募股等方式筹集资金,千方百计把基础设施建设到位,从而赢得了发展的先机。当然,在推进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还应把握基础设施建设之“度”,合理调度资金,分步实施,以充分发挥基础设施对项目投资的承载作用。3、加快开发区经济发展,必须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在招商引资工作上要解放思想、创新思路。我们现在在招商引资上还是由政府在搭台,机关人员在唱戏,这个传统的作法和思路必须破除。招商引资主体是企业而不是政府,政府的推动与服务是必不可少的,关键在企业对接,要让对接双方企业代表有直接沟通的机会。有关部门要积极收集一批以世界500强为首的国内外包括港、台知名企业有关资料,研究其主营业务,了解其发展战略,收集其投资部门负责人有关信息,从中选择出与我县产业政策相对接或可能对接的知名大企业,汇编成资料提供各有关部门。全面发动寻找对接途径,力争尽快与一批知名企业投资部门开展对接。同时,要让专业人员进入招商引资队伍,甚至可以考虑营造专职的招商引资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县里在招商引资上的奖励政策同样也适合他们,这样就可以避免机关人员参于招商干好了有奖励,干不好也没关系的状态。4、加快开发区经济发展,必须充分发挥政府宏观管理、引导和协调的职能,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其中,政府合理定位是关键。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抓经济的职能定位,在某种程度上恰恰是“不抓经济”,市场做不好的才是政府要做的。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政府应在为社会公众的服务上,用驾驭市场经济的胆略和魄力,大力扶持企业发展,不干预企业内部事务,把重点放在政策扶持、技术指导、项目引导等外部环节上。针对我县工业企业中转椅、竹木制品企业家数多,并且绝大多数属于小而散的特点,建议县里出台相应的政策,鼓励这些小作坊生产的家庭企业积累技术和资金,联合办厂或者以现有规模进行合并,从而扩大企业规模。另外,要积极帮助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创建属于自己的品牌。要利用各类活动,突出宣传我县名牌产品及优势企业。要鼓励企业设立网页,建议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开设网页。5、加快开发区经济发展,必须要以促进非国有制经济发展为重点,大力发展和壮大民营企业。一是要造就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好环境。坚持“环境建设是经济发展的生命线”的观点,高度重视环境建设,既抓硬环境,又抓软环境,极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硬环境建设方面,要积极筹措资金,增加投入,为民营经济发展搭建平台。软环境方面,切实加强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建设,积极培育各类“中介”服务组织,探索出一条让企业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成功路子。二是要在民营企业中广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大力推行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加快体制和技术创新步伐,使民营企业普遍上档次、上水平。三是要通过招商引资,借助国外、省外、县外的力量“嫁接改造”民营企业,培植起了一批新的骨干企业。在做大做强民营经济中,立足本地优势是基础。综观各地民营经济的成功者,大多数都是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优势,找到了自己的发展空间。而转椅和竹木制品作为当前我区两大支柱产业,其产值、销售收入、利税、上缴税金均占到全区工业指标的58%以上。我们必须把这两大产业作为发展和壮大民营经济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从自身的实际出发,充分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全力打造转椅和竹木制品产业带,形成全国有名的产业市场,从而带动整个民营经济量和质上的提升。

土地利用调研报告篇七

加快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步伐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土地是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维护宏观经济平衡运行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调控杠杆,一切发展必须以土地为条件。**是一个典型的人多地少的地市,又是一个经济快速发展的地区,土地的供需矛盾十分突出。有限的土地资源要满足“吃饭”与“建设”的需要,负荷非常沉重。因此,要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必须以理性的态度来面对和尊重这个客观条件对发展的刚性约束,从国情、市情出发,把科学的发展观和科学的用地观结合起来,重视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完善集约节约用地管理机制,把抓好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作为解决这个矛盾的重要抓手。这既是落实省委“八八战略”的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土地资源利用与管理水平的内在要求,关系我市“富民强市、率先发展”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我们已经采取的措施。

近期,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们积极投入到“七大系列”和“企业服务年”活动中去,采取多项有效措施服务经济发展,实实在在抓落实,扎扎实实抓服务,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规划修编拓空间。

对上一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了认真回顾总结,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把土地更新调查与土地变更调查相结合,充分突出规划的优势,加强全市土地资源的整合。同时,认真分析经济发展趋势和用地需求,按照市政府推出的新的各项重大经济发展规划,适时调整建设用地布局,搞好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以及城镇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的衔接,从科学和长远的角度考虑建设用地总量和布局的调整,强化规划的前瞻性和现势性,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包装项目争笼子。

在全市喊响“选商引资”的口号,工业项目和选商项目尽量选择在投资****万美元以上,特别是老四项(能源、效能、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努力往****万美元投资强度上靠,以争取列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核准的项目,用上留部、省的指标。至目前,我市已有**个项目被省批准为第一批重点项目。我市上报省批准的第二批重点项目也将在近期下达。

(三)处理违法清遗留。

根据省政府、省国土厅相关文件精神,针对市区违法用地存在的实际情况,组织调研并制订起草《市区开展违法用地补办审批手续若干问题实施意见》。对违法用地处理补办审批手续对象、补办地价、项目立项及规划选址、罚款收缴、没收建筑物的处置、违法用地责任人的处分等政策提出了建议,目前已经市委、市政府审定下发。同时,我们集中局用地处、监察支队、分局(办事处)的力量,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抓好这项工作。目前,市区第一批共***家企业,总用地面积*******亩,经依法处理后上报省国土厅确认,目前已经省国土厅确认同意***家企业,共*******亩。切实解决了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

(四)服务企业促发展。

由局领导带队,各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组成*个走访企业工作组和*个争取指标工作组。走访企业工作组重点走访市区企业,上门服务、宣传政策、征求意见、改进工作。至目前,已走访市区***家企业,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部分经整理后已布置落实。如在“企业服务年”活动中出台允许为补办土地出具过渡性抵押贷款证明的举措等得到了企业的广泛好评。争取指标工作组多渠道、多方式筹措折抵指标,争取保证企业补办审批手续的用地指标需求。与此同时,经局领导研究协调,局集体会审会议讨论决定,对补办审批手续的企业将组织联合踏勘、测量。测量形成的结果可用于用地审批及土地登记发证等多个环节,改变了新建项目从审批到发证需分次测量的工作环节,进一步提高效率,减轻企业负担。

(五)整合利用出效益。

一方面通过限期开工、收取闲置费、协议收回、无偿收回等途径,依法处置各类闲置土地约****亩。对收回的闲置土地进行重新配置,解决了一批急需项目的用地需求。另一方面,按照《浙江省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对****年以前已完成农用地转用、征用但未供地的项目,严格按照“双控标准”的要求,重新核定项目的用地面积。落户项目的科技含量和土地利用效益明显提高,较好地实现了土地利用从粗放利用型向集约利用型的转变。今年*至*月又协议收回企业内部分未用的空闲地****亩。同时,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原有土地进行技改投入,并对市区**家企业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通过厂房加层或减少厂内绿地等途径扩建厂房,可建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刚性与现实用地需求不确定性的矛盾。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定位与定量相一致的要求,对各类用地布局作出了刚性的规定。从几年的规划实施情况看,目前全市规划建设留用地已所剩无几,待置换耕地面积也大为减少,再加上**%的基本农田保护率是一道无法逾越的“红线”,使我市的发展空间已严重受阻。同时,由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各有侧重,造成两者在规划期限和用地规模预测上不完全一致,形成了时间和空间上的错位。因建设留用地规划指标有限,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宏观上遵循保障重点,分散实施的原则,在微观上注重集约利用,分步推进的原则,使之与现实用地需求中数量、区位的不确定性之间难以衔接。再加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刚性限制,使规划调整难、繁、慢,审批要求高,难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城市发展要求。今年凡涉及基本农田调整的规划修编,必须组织土地所有权村的村民听证,使两者的矛盾更加难以协调。

(二)耕地占用量大与补充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矛盾。

耕地“占补平衡”是各级地方政府的`法定义务。建设占用耕地数量的增加,必将同步带来耕地补充量的增加。经过几十年来的开发利用,可开发的后备资源的已严重不足,分析主要原因:一是滩涂资源开发已受到生态保护的制约和杭州湾产业带开发的约束,潜力不足;二是随着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全面推开,可开发的资源日益减少,且以后开发整理难度越来越大;三是耕地补充成本越来越高。土地开发的重点由平原地区转向河谷丘陵地区,成片面积小,地形地貌复杂,工作难度较大,单位面积投入成本相应提高;退宅退建虽已顺利开展,但因涉及到拆迁、补偿、安置、复垦等许多工作,难以实施,且成本较大;新增耕地普遍存在土层薄、肥力差等情况,需通过培肥地力等方法提高质量。因此,由于受到资源和资金的双重压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难度将会增加。四是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今后对易地占补平衡将严格控制,这对市区而言无疑又是一个难点。

(三)建设用地供给潜力不足与存量土地粗放利用的矛盾。

****年至****年,全市共新增加建设用地面积为*****万亩,到目前为止,已完成供地面积为*****万亩,占****%,尚有***万亩土地未供,相当于****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的总面积(****万亩)。这些未供土地中约有*/*已落实项目,但因资金未到位或规划调整等原因而未完成供地,约*/*为未落实项目的存量土地,可盘活利用。仅市本级就有****万亩土地未供,其中****亩为未落实项目的可用土地。已查明市本级已供土地中有闲置土地***亩。与此同时,我市前阶段土地利用效益也不甚理想。

纵向比较,**年以来,全市增长单位生产总值需要占用耕地面积总体呈上升趋势,****年是****年的***倍。而新占用单位耕地所产生的生产总值却总体呈下降趋势,由**年的*****万元下降为****年的*****万元,降幅为**%。可见用地集约程度和用地效益随着用地紧张程度的增加却反面在降低,这是很不应该出现的现象。

横向比较,去年我市各开发区工业用地的平均投资密度每亩约**万元,处于浙江省的中游水平,而江苏省为平均每亩***万元,是绍兴的四倍,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我国的台湾地区平均投资密度达到每亩***万美元,是绍兴的近**倍。我市**个开发区的工业性投入与基础设施投入每亩不到**万元,乡镇工业园区仅**万元/亩,而苏州市要求省级以上开发区每亩投入不低于**万美元,乡镇工业园区投入每亩不低于**万美元。苏州工业园区要求外商投资企业每亩土地投资额不低于**万美元,内资企业不低于***万人民币。相比之下差距显而易见。

由此可见,一方面是土地规划空间和建设占用耕地的指标十要紧张,供地潜力严重不足,另一方面是普遍存在存量建设用地粗放利用和闲置等现象,批而不用、低效利用的情况时有发生。粗放利用造成宝贵资源的无谓消耗,无疑会给本来已十分紧张土地供需矛盾雪上加霜。

(四)企业谋求低成本扩张与国家要求集约用地之间的矛盾。

随着我市招商引资工作的纵深推入,许多企业纷纷落户我市,加速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然而一些规模企业往往站在自身的发展角度,要求预留一定的企业发展空间,特别是一些资金投入大、建设分期实施的项目和国家级、省级重点项目,往往会有几年的投入建设期,客观上也确实需要分期分批使用土地,并需要为企业长远的投入和发展预留用地空间。前几年一些开发区为了尽快上规模、出形象,把项目用地量作为入区门槛,不达**亩或***亩以上的企业不得入区,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批多建少,粗放利用现象的产生。但是这与国家要求集约利用土地的目标以及出台的相关政策不尽一致。国家提出集约利用土地的要求是站在整个国家这一范围内而言的,政策的出台也是针对全国面上,然而就某一个个体而言,这与现实的发展情形并不一定能完全相符。这就必然会导致一定时期内土地征而不用现象的出现,使一部分土地闲置,也造成土地和建设用地指标的紧张。因而,既要体现集约利用土地要求,又要兼顾企业自身长远发展,这也是造成我市用地发展空间不足的一对矛盾。

(五)提升产业档次与扩大社会就业之间的矛盾。

通过引进、发展新技术,调整我市产业结构,促使企业由劳动密集型向资金、技术密集转变,以进一步提高劳动生产率来控制企业的用地规模,推动土地及其它要素的集约利用,这是目前形势下加快发展与节约用地的“双赢”选择。科学合理地使用土地资源,必然要求土地的使用力争达到最优状态,真正实现“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的基本国策要求。但产业结构的调整、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客观上也会带来了企业用工量的大幅度减少和社会就业率的降低这一问题。而就业是民生之本,关乎国计民生。就目前来说,我市的就业状况不尽如人意,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到****年底,全市的城镇登记失业率为***%,大量的下岗失业工人找不到固定工作。****年末,我市全社会就业总量******万人,同比增长*。*%。另外,我市还有大量的农村失土农民因土地征用实行货币化安置而导致了“失土又失地”。他们急需要找到工作,政府也急于解决这个问题。这与科学合理用地所倡导的集约要求不尽相符,在客观上也产生了新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三、下步打算。

按照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根据目前经济宏观调控的形势和我市土地利用的现状,要始终坚持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全局。注意处理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开发与保护的关系。积极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严格执法,保护资源,维护权益。针对粗放利用资源严重的现实,把国土资源管理重点放在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上,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突出重点、强化手段、严格制度、加大力度。

突出一个重点。开发区(园区)是我市经济发展的亮点,同时也是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重点。开发区(园区)的优势在于其强大的集聚力和辐射力。开发区(园区)除了人流、物流、信息流高度集聚外,还体现在资源的高度节约集约利用上,也就是说,开发区(园区)单位面积投入产出率要高。去年以来,我市把开发区用地清理作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重点。通过治理整顿,开发区用地清理已初见成效,违规圈占土地行为得到了遏制,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了提高。当前,要进一步巩固开发区清理成果,通过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使我市开发区(园区)成为开放型经济的集聚区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示范区。

发挥两手作用。一是发挥市场无形之手的作用。土地管理就是要向市场化的取向发展,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要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行为,全面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项目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任何人不得干预。各地在招商引资中不得竞相压价、低价出让土地,扰乱土地市场,充分发挥地价对土地市场的调控作用。二是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作用。政府宏观调控是集约利用土地的重要手段。要运用调控手段,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用地结构、供地方式、土地价格。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高规划的权威性和约束力。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立以供给引导、制约需求的土地供应机制。各类用地,都必须纳入市县政府统一供应渠道和管理范围,实行统一规划、统一供地、统一储备、统一管理,即所谓“一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

加快推进、严格执行三项制度。一是项目用地定额指标制度。按照省“双控”标准及市政府有关土地集约利用的要求,在建设项目审批、项目用地预审、供地审查时,依据规定的行业、产业用地控制指标及单位面积的投资强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建设项目供地数量。根据我市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开发区工业项目用地每亩土地的实际投入必须达到规定的“门槛”。二是闲置土地依法处置制度。要严格执行《绍兴市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的通知》,依法处置闲置土地,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开发建设的,要收取土地闲置费,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已闲置两年及以上的,特别是商业、旅游、金融、房地产等经营性用地,要坚决依法收回,统一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重新进行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三是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将被征地农民有步骤地纳入基本生活保障体系,一方面使失地农民得到长期基本生活保障,一方面防止了随意圈占土地和浪费土地的问题,有利于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达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双重目标。要以保障农民权益为重点,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严格控制征地范围和规模。认真执行征地补偿标准,依法加强监督,确保新征土地补偿安置经费支付到位,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加大四项工作力度。一是加大集中调整土地的力度。通过土地集中调整、“置换”,积极引导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农民住宅向城镇集中,居民向社区集中,调整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发挥土地资源集聚利用的效应。特别是要鼓励工业项目向开发区集中。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要统一规划,按功能分区,集中布置行政管理及生活服务设施,提高区域性社会资源的共享程度。无特殊需要一律严控单层厂房、严控空置与辅助面积。二是加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力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是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的有效措施,也是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主要方式。特别是“城中村”改造腾退土地,要充分挖掘使用潜力,合理规划,积极盘活,全面利用。加强对存量建设用地的调剂,通过城市土地整理、村庄整理等多种方式,向内涵挖潜要空间,三是加大补充耕地的力度。要一手抓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一手抓耕地的补充。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耕地补充制度,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必须履行“占一补一”的法定义务。加大土地复垦开发整理,积极推进土地复垦整理项目的规范化运作,实行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引进竞争机制,确保新增耕地的质量。四是加大监督管理的力度。实行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考核。全面推行建设项目竣工后的建设用地复核验收制度,特别是加强对投资强度的跟踪管理,坚决防止出现“虚胀”项目。对不按照合同约定条件使用土地的,要追究土地使用者的违约责任,在经济上给予处罚。

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为中心,以创新为动力,进一步增强土地管理能力,不断提高我市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土地利用调研报告篇八

为促进“实力孟津、魅力孟津、活力孟津”建设和“全域旅游”发展,根据县委《关于批转2016年度政协协商工作计划的通知》(孟文[2016]16号)有关安排,近期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和有关部门对小浪底镇黄鹿山地区的旅游开发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了《关于黄鹿山旅游资源和开发利用情况的调研报告》,并经2016年6月29日县政协八届二十九次常委会议协商通过。现将调研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小浪底镇位于孟津县西北部,南瞰古都洛阳,北依滔滔黄河,交通便利,植被丰富,风光旖旎,文化厚重。全镇辖28个行政村,人口4.2万,面积110.6平方公里,拥有水域面积45平方公里,水岸线34公里。特别是位于小浪底镇西北部沿黄河南岸的黄鹿山地区,岛屿、半岛众多,水域广阔,山清水秀,旅游资源十分丰富。该区域现有8个行政村,总占地面积36平方公里(5.4万亩);有旅游用地1500亩、不可耕种土地8000亩、建设用地5500亩、道路占地1500亩、荒沟(荒坡)占地3000亩,林地15000亩、基本农田2500亩,旅游开发和生态建设潜力巨大、前景美好。

二、资源优势。

(一)旅游资源丰富。一是临近举世闻名的小浪底水利风景区。临近aaaa级景区——小浪底风景区孟津县小浪底镇境内,距离小浪底大坝3公里,一年一度的小浪底观瀑节成为洛阳市的四大节庆活动之一,境内湖泊河巷密布纵横,岛屿、半岛星罗棋布,黄鹿山地区存在两个大半岛区域,有“北方千岛湖、中原北戴河”之美誉。二是植被资源丰富。黄鹿山地区有国家级公益林区,5.8万亩的小浪底森林公园等林地主要集中在黄鹿山地区,区域内植被茂密、郁郁葱葱,且人口稀少。三是度假休闲设施完善。已建成石化宾馆、锦达度假村,正在建设的'有总投资5亿元的绿岛生态园和总投资1.2亿元的小浪底户外运动主题公园,与学院宾馆、承大旅游山庄、014航空度假、寺院坡农家乐等餐饮食宿游玩场所隔河相望。

(二)历史文化厚重。黄鹿山区域及周边有仰韶晚期、龙山早期文化遗址,有战国时期妯娌和寨根村落遗址,有北魏时期的谢家庄摩崖石窟造像,这些对研究我国原始文化和黄河文明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价值。这里还是历史上的古战场,当地许多村名、地名都与此有关。如:曹营凹村是东汉末年曹操屯兵的地方,赤河滩村是袁、曹大战血染黄河的地方,坟坡村是曹操埋葬阵亡将士的地方,大宴沟村是曹操大摆庆功宴席的地方,还有辕门、饮马坑、放马滩等地方也都有其历史渊源。黄鹿山也有其美丽的传说,唐太宗李世民即位时期,曾来北邙狩猎,他沿黄河而上,见一白鹿欢蹦乱跳,甚是可爱。于是,便和侍从等尾追不舍。追到黄河最后一道峡谷南岸的一座山上,忽见白鹿骤然变成了黄鹿。李世民不禁惊呼:“此乃神鹿也!”遂命侍从不再追赶。从此,那座山便叫做黄鹿山,山上的那个小村也称作“黄庄岭”,为北邙最高峰。这些地名和传说都是悠久、深厚历史文化的见证和遗产。

(三)交通区位便利。小浪底黄鹿山地区区位优势明显,雄踞黄河要塞,北望太行,南瞰伊阙,交通便利。境内官黄线链接直通洛阳—小浪底景区的旅游专线,卞横线横贯黄鹿山东西链接豫西名镇横水。距离太澳高速28公里、连霍高速23公里,距离焦枝铁路孟津站25公里、孟津县城20公里、洛阳市火车站30公里,距离国家一类航空口岸洛阳飞机场25公里。正在建设的济洛高速及小浪底南站出入口,将使黄鹿山的交通优势更加突出。

三、目前现状。

根据小浪底黄鹿山旅游资源分布情况,可分为两个区域,分别是:一是黄鹿山半岛区,包括后村、下沟、崔岭、卞家庄等村以及一些移民遗留地;二是津柳大半岛区,包括津西、柳树滩、大柿树三个村。

两个区域内的土地基本情况。

单位:亩。

(一)土地出让情况。目前,两个区域内出让土地14宗(见附表1),区域内已经建成的有石化培训中心、锦达度假村及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用地等项目。大部分项目长期荒废,或者只是进行绿化。

(二)租用土地情况。目前,两个区域内流转土地大户40户(见附表2)。从事旅游、农业开发的3家,分别是绿岛生态园、崔岭休闲园、神农本草园,其它大部分土地基本用于种植树木,主要以用材、景观树木为主。

四、存在问题。

目前小浪底景区旅游开发仅限于大坝游,并没有带动黄鹿山地区的旅游发展,没有很好的利用黄鹿山优美的自然环境和生态优势建设一批依山傍水的度假休闲圣地,让更多的游客心驰神往、流连忘返、参与其中。

(一)缺乏总体规划,开发力度不大。整个黄鹿山地区的旅游开发缺乏整体规划,仅有的几个旅游项目也因资金实力等原因,推进慢、力度小,长时间难出形象,效果不佳。崔岭、后村等具备发展乡村旅游条件的村,在旅游业发展上也是缺谋划、少引领,起步晚、见效慢。所有这些问题,造成小浪底沿黄旅游产业与发达地区仍有很大差距,更是距离建设“集水上观光、滨河休闲、生态养生为一体的洛阳后花园”发展定位差距更大。

(二)地盘割据严重,难以形成合力。因上世纪90年代初小浪底水库建设和搬迁移民时期小浪底开发热等因素,现近水地段和地形优越区域的土地基本都有所属,但都是各自为战,没有抱团发展理念,大多在等看、观望,开发利用缓慢或停滞,多数是占而未建或建而未完,没有形成良性开发的局面,影响小浪底黄鹿山旅游的持续升温。近些年推进、实施的崔岭休闲园、绿岛生态园等较大项目仍处于开发初期阶段,没有形成良好的社会效益。大部分项目仍依赖于自然资源,对地方特色、民俗风情、人文内涵挖掘不够,缺乏趣味性和参与性。一家、一块发展的局面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旅游产业发展的要求,严重制约着黄鹿山地区的旅游开发,协调各方整体开发建设势在必行。

(三)旅游宣传不够,节庆效益短暂。县、镇在《大河报》、《洛阳日报》、《洛阳晚报》、《洛阳商报》以及《洛阳网》、《孟津网》进行广泛宣传、推介小浪底黄鹿山地区的旅游活动,到小浪底黄鹿山览高峡平湖,到小浪底户外运动主题公园体验农耕乐趣、运动快乐、到绿岛生态园住窑洞、品黄河美食等特色活动得到了宣传。但这仅仅是政府层面的宣传活动,各个项目企业本身在项目宣传上不够,造成广大游人知之甚少,或者说了解不多。在节庆活动方面,小浪底镇在黄鹿山举办了“小浪底槐花节”、“小浪底摩托车越野赛”等节庆活动,但也仅仅是一时热闹,并没有造成轰动、长期效应,未能吸引人流源源不断、川流不息。

五、下步建议。

(一)策划先行,规划引领,全域开发。由县旅游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县旅游、规划等部门负责,聘请高端旅游专业策划、规划机构,对黄鹿山地区进行整体旅游发展策划,高标准编制黄鹿山旅游发展规划;组织县农业、林业、旅游等部门,结合黄鹿山丘陵、梯田较多的特点,制定黄鹿山生态观光农业发展规划,出台黄鹿山农民集中连篇种植油菜或者枫树的优惠补贴政策,凸显生态发展的旅游效应。以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策划为指导,集中连片开发旅游产品,打造产品集群,共同开发市场,共创品牌,保持景观完整性,避免重复建设,达到资源共享、效益共生,共建一个产品各异、市场互动、客源互送、市场一体的联盟型大旅游区,形成积聚和规模效应,串珠成琏,实现黄鹿山旅游的倍增效益。

(二)摸清底子,盘活资源,形成合力。目前黄鹿山周边项目众多,有公司化运作的,也有个人承包租赁的,形式多样,但都不温不火,除了个别项目进展较快,初见成效外,大部分项目停滞不前,使黄鹿山旅游开发陷入一潭死水。在旅游产业发展中,重要的一点就是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做好项目整合,实现差异化发展、互补发展,使整个景区一步一景、处处景观。这就要求我们对黄鹿山周边的承包项目、开发项目进行彻底的澄清。通过引进或组合重大项目,将现有的小项目、承包项目进行股份合作或转让、转租,由“景点建设”变身“景区打造”。因此,建议成立由县领导任组长的黄鹿山旅游开发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县旅游、土地、规划和小浪底镇等参与,详细摸清黄鹿山地区旅游资源家底现状和项目业主、土地性质、利用现状等情况,协调已入驻的各个项目根据整体发展规划组合互补、合作发展、加快建设,整合、盘活黄鹿山景区及周边旅游资源。

(三)文化支撑,项目带动,加快发展。由县旅游领导小组组织县文物、旅游、文化等部门,充分深入挖掘军事要塞柏崖山,大禹治水古单阳,袁曹大战赤河滩,唐太宗狩猎黄鹿山,十大考古重大发现妯娌新石器时代聚落遗址,北魏石窟摩崖造像等历史文化源渊;组织县旅游、招商等部门,成立旅游招商工作组,依托小浪底旅游品牌的优势,根据建设“集水上观光、滨河休闲、生态养生为一体的洛阳后花园”发展定位和总体发展规划,结合黄鹿山的生态旅游资源、特色农业资源、文化资源,着力谋划、包装一批大项目、好项目,整合一批小项目,并研究制定和落实鼓励进行旅游产业开发的优惠政策,吸引有实力的集团、企业、客商投资开发黄鹿山旅游产业,使小浪底黄鹿山的旅游产业得到快速发展。

(四)农旅结合,突出特色,增加效益。黄鹿山地区保留浓厚的黄河文化、乡村文化气息和淳朴的民风、民俗。要把旅游开发与美丽乡村建设、农村脱贫攻坚战、农村产业发展相结合,做到农旅结合发展、突出地方特色、增加农民收益。一是开发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力足打造“洛阳后花园”的定位,利用山水田园、历史文化、交通便捷等优势,一村一韵,一村一个特色,打造特色乡村旅游品牌,形成精品线路和核心品牌。二是打造多样化旅游产品。要根据现有的资源分布和季节特征,大力发掘“河洛文化”、“民俗风情”、“农耕文化”等,提供农事活动体验、农耕文化教育、乡村民俗参与、野外探险活动等不同主题的乡村旅游产品,最大程度上克服旅游产品对季节的依赖性。三是加快乡村旅游商品的开发。帮助、组织有关条件的村组发展农家乐、农家游等项目,开发、制作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产品。充分挖掘我县乃至洛阳市的特色旅游商品,在各个景区建设特色商品展销厅,满足游客的购物需求,提高旅游的附加值。

(五)精心包装,加大宣传,吸引客商。由县旅游领导小组组织县旅游、电视台、新闻中心等,委托专业高端策划机构,充分依托小浪底风景区的品牌优势,高起点整体包装策划黄鹿山旅游精品线路,重点瞄准中原地区的旅游市场,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多渠道、多形式地强化小浪底黄鹿山,乃至孟津旅游的整体形象宣传,提高黄鹿山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制作特色宣传画册,拍摄反映黄鹿山风光、人文、民俗风情的专题片,举办摄影展,推出旅游特色产品等。同时加大同省、市新闻媒体的合作,组织新闻媒体到黄鹿山进行专题采风报道,着力提升黄鹿山旅游品牌的影响力。

土地利用调研报告篇九

第一条为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升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指通过规模引导、布局优化、标准控制、市场配置、盘活利用等手段,达到节约土地、减量用地、提升用地强度、促进低效废弃地再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各项行为与活动。

第三条土地管理和利用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四)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探索土地管理新机制,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环境保护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目标和政策措施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框架、相关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

第五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开展节约集约用地活动,组织制定节地标准体系和相关标准规范,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鼓励采用节约集约用地新技术和新模式,促进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

第六条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成效显著的市、县人民政府,由国土资源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土地利用调研报告篇十

当前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总体紧张的大背景下,土地仍然是影响城市建设发展的`“瓶颈”,正确处理保护资源与保护发展的关系,城市外延发展与内涵挖潜的美系,对于城市建设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把“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确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到实处.这一问题亟待解决,是我们国土资源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作者:杨敏作者单位:山西省高平市国土资源局,山西,高平,048400刊名:华北国土资源英文刊名:huabeilandandresources年,卷(期):“”(3)分类号:p301关键词: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土地利用调研报告篇十一

一个国家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生产建设都要落实到土地上,土地利用的广度、深度和合理程度是它的生产规模、水平和特点的集中反映。本文将为你提供土地利用。

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列席会议的各位同志: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xx年。

工作计划。

安排,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组成调研组对县政府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调研组根据调研内容,及时就调研重点、调研方式等与县国土资源局联系后,一是于20xx年8月27日到国土资源局召开局班子成员、规划股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听取国土局关于xx县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2019-2020年)工作情况汇报,座谈了解相关工作情况。二是到国土局规划股、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查阅相关资料。三是与负责修编工作的作业单位“昆明麦普房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取得联系,进一步核实了解修编工作各工作阶段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自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已于1987年和1997年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编制和修订。自2019年起,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开发格局的深刻变化,开展了第三轮规划,规划期为2019-2020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和省、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土地管理的决定、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成立了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

工作方案。

》。通过依法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昆明麦普房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技术作业单位,部署开展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前期工作。通过县国土资源局、各乡镇政府和技术作业单位的努力,修编工作已取得阶段性突破,预期目标能圆满实现。

(一)土地调查工作圆满完成,为规划修编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查清全县土地资源状况,县政府根据省、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从2019年底开始,一是对农村部份的调查,完成调绘面积达2804平方公里、图幅144张,工作成果已于2019年底通过省级验收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二是完成了县城约8平方公里的城镇土地调查工作。三是即将完成一般集镇(包括洛泽河和牛街集镇等各2平方公里)的土地调查工作。

通过第二次土地调查,更加准确地查清了全县土地资源状况,为新一轮规划修编提供了较为准确的基础数据。

(二)新一轮规划修编工作进展快,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昆明麦普房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在县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的密切配合下,到目前为此,已完成规划修编工作方案规定的“前期准备、专题研究、编制规划大纲及评审”前三个阶段工作任务,现正在进行第四阶段即乡镇规划修编。

1、从2019年3月开始,开展了《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xx县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xx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研究》、《xx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利用战略研究》、《xx县节约与集约利用土地研究》、《xx县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研究》和《xx县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研究》共七个专题研究,并于2019年7月通过县级初步审查并报经省、市审查通过。

2、在前期专题研究基础上,从2019年6月开始,编制完成了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xx县级规划大纲说明,《各类用地空间布局图》、《基本农田调整分析图》、《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图》(简称“三张图”),并在2019年12月通过了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并在2019年5月备案。

3、目前,作业单位已编制完成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xx县级规划文本和图件,即将完成十五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和图件成果,成果编制完成后报经省、市政府批准并由县政府公布实施。

(一)在规划图件的编制中,制图规范还存在困难。

按照制图规范的要求,虽然对图式样式给定了明确的rgb(色标),对字体的大小、线性的宽度等已有明确规定。但仍有一些图层无法确定其样式,如线状地物中河流的宽度及rgb,基础数据的最小上图面积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基础设施(如道路、公路)面跟线的转换要求等还没有给定标准。

(二)规划文本的编写难度大。

在县级规划文本的编写过程中,规划用地的布局和实际用地需求总是在进行不断的微调,致使规划文本编写难度增加。而在乡级规划文本编写过程中主要存在基础资料缺乏,同样给文本编写增加了难度。

四、下步工作意见、建议。

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正是全县大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的关键时机,规划能否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显得至关重要。针对全县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对下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强化宣传、加快进度、确保规划修编工作如期实现。

在规划修编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大对“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继续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充分利用好已取得的《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等七个方面的专题研究成果,加大工作力度,抓紧完成乡级规划修编,圆满完成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任务,切实做好初审、报批等后续工作。

(二)加强协调、确保规划修编规范统一。

县政府要继续加强与市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各乡镇政府和作业单位等相关部门的协调,确保下一级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超过上一级规划确定的控制规模,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上一级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合理,确保县、乡规划修编相关文本、数据、图件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三)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确保规划实施责任与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规划的实施就必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才能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因此,就必须落实规划实施的责任,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对“不批就占、少批多占”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基本农田的保护,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要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搞好开发复垦,进一步加强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依法管好土地。

县政府:

根据县政府要求,我局在国资办及相关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下,抽调出专门人员,对老三线厂土地利用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更快发展我县的经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当前我县在土地利用方面的当务之急是向节约集约用地方向转变,进一步盘活存量土地,挖掘存量土地的潜力。我县老三线厂位于孙村乡境内,始建设于上世纪70年代初,分别有延安电子厂、工农厂、险峰厂、立新厂、卫东厂等组成,做为上海的后方基地,主要生产工业电子产品,总用地面积约:521.6亩。三线厂于85年左右陆续撤走后,所有的厂区土地及厂房、设备等都交于地方政府管理和使用。

为便于老三线厂资产的利用与管理,县政府于1986年后陆续将其分别交给旌阳镇、庙首镇、孙村乡、云乐乡、版书乡等乡镇代管,各乡镇为使其资产得到充分利用,分别组织和引进了部分企业入驻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延安电子原件厂总用地面积79.05亩,现由皖星电子电器厂、富阳电子元件厂、康强公司三家企业使用:

(二)原工农厂总用地面积107.1亩,现由华龙麻业公司、新星电镀厂、庙首林场木材加工厂、锰钢厂、大理石厂、羊毛衫厂租赁使用:

6.羊毛衫厂位于原工农厂西半部,用地面积约27亩,土地使用权也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土地利用较为粗放,部分厂房处于半闲置状态。

(三)原险峰厂总用地面积122.1亩,现由黄山电机厂、电机冲压厂、槽槭厂使用:

4.原险峰厂生活区和部分厂房用地面积尚有约60亩土地未予利用,处于闲置状态。

(四)原立新厂总用地面积113.4亩,现由安徽省华龙麻业公司使用,用地面积113.4亩,土地资产是通过转让方式取得,土地基本得到合理利用。

(五)原卫东厂现由上海申亚实业有限公司、安徽省旌德多芬养生生态开发有限公司使用,总用地面积约100亩:

地资产通过转让方式取得,拟利用原有土地、房屋发展度假旅游服务。

近两年来,我县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不断加大,落户我县的企业也越来越多,而且今后随着县域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建设对土地的需求量将不断加大,因此,我们在土地利用上,一方面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辟新的建设平台,另一方面更要正确引导企业利用原有存量闲置土地,整合、提高土地使用率,以补充我县经济建设发展对土地的需求。

经调研老三线厂整体利用率不高,目前仅有50%左右的土地得到合理利用,其余土地低效利用,甚至未加利用。如原延安原件电子厂、原工农厂、原险峰厂等多数厂房仅以租赁方式使用,甚至处于闲置半闲置状态,土地利用率十分为低下,而采取租赁方式使用的,也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因此建议对老三线厂土地加以整合,以期得到充分合理利用:

1、对皖星电子电器厂等一批已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按照国家对工业企业行业投资强度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整合力度,以调整、置换等形式,引导其他企业注资入股或开发新产品、新产业,以充分、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

3、对一些闲置未利用的厂区土地,建议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充分考虑我县土地资源状况,加以合理利用,最大限度发挥其应有的价值,从根本上转变粗放的土地利用方式,建立节约集约的用地新机制,以促进我县土地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

以上建议,仅供政府决策参考。

土地利用调研报告篇十二

我们开发区由西区、北区两部分组成,两区在土地利用现状如下:

西区土地工作的重点是内涵提升、整合利用。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面积为600公顷,现建成区面积560公顷。在各类用地中,工业用地面积203.6943公顷,商业用地面积18.643公顷,教育用地面积为28.3316公顷,住宅用地面积35.9627公顷,行政办公及公益事业用地面积为34.5141公顷,村占地及交通用地面积为238.8543公顷。

北区土地工作的重点是省重点项目用地调整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基本农田、新增建设用地跑办。北区规划面积26.5平方公里,起步工业区面积6平方公里。因北区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正在申请调整,尚未获得国家、省政府批准,且所属区域多是基本农田,在征用土地跑办特别是调整规划上难度非常大。除原已完成主干道路、裕丰脂酸酶项目征地外,下半年完成了110kv变电站、衡运物流、南昊一期、中小企业园3宗365亩净地的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和审报卷工作,全部通过专家评审通过并取得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完成了脱酚棉籽蛋白、宏远纺织、汽车防撞器3个省重点项目1141.71亩土地的规划调整工作,并上报省厅准备下一步的专家会审;完成了华成污水处理设备、金太阳运输机械、精工机械、中金诚信不锈钢保护纸4个省重点项目742.752亩土地的组卷前期工作,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初审意见。南昊二期通过开发区领导亲自带我局跑办,争取用地指标,并通过省国土厅核准,征用土地工作于12月29日组卷上报省厅。

西、北二区因开发建设的时间长短差异较大,在土地利用存在问题上呈现出不同特点。西区自1992年设立以来,特别是经过上划以来的开发建设,在土地利用上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可利用土地剩余空间狭小。现在西区可利用土地面积还剩40公顷,合计600亩。

二是土地整合利用任务艰巨。20初调查摸底显示,西区闲置土地13宗、部分闲置土地5宗,合计357.9亩。我们把立足内涵挖潜、盘活存量土地做为工作重点,过依法征收土地使用金、土地闲置费和闲置两年以上依法收回等措施,克服来自各方的压力和阻力,进行了整合、盘活和促建,有10宗土地已开工建设,有6宗土地转让给其它项目。原通用压滤机厂22.89亩闲置土地整合配置给宇腾汽配进行扩产,实现了当年整合盘活,当年开工建设,现在1.3万平方米的钢结构车间已竣工,部分设备已到位,3月份可投产;巨强特种工程塑料、中科建38.2亩土地转让给北内汽配,并于当年开工建设。其它剩余闲置、半闲置土地正在进一步清理当中。

三是土地收益较低。过去几年西区土地出让主要采取传统的协议出让方式,由于区域间招商引资竞争的压力,协议出让的土地价格不得不压低,一般执行工业用地每亩6.6万元、重大项目一事一议(商住用地协议出让价每亩10万元)的办法,扣除上缴省的征地费用和农村集体补偿外,剩余部分很少,此外还需长期支付每亩每年1500斤小麦的粮食补贴。为了最大限度的增加土地收益,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尽可能多的资金支持,土地房产部门从三个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努力,并收到一定效果。一是在节省征地费用上做文章。想尽千方百计,不怕千辛万苦,通过市局协调跑办各县市区的耕地造地抵顶和在征地过程中利用建设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造地抵顶每亩节省3407元,建设用地每亩节省20667元,农用地、未利用地每亩节省6667元),上划以来办理土地出让3805亩,共为开发区节省资金1340万元。二是通过土地招拍挂增加土地收益。成功运作了阳光花城(协议价每亩10万元,拍卖价16.8万元,共计163.55亩)、加油站(协议价每亩10万元,拍卖价15万元,共计12.56亩)三是加强二级市管理。年收取9宗土地出让转让140.554亩土地转让契税129.1958万元,补交土地出让金129.1280万元,此外收取土地使用金26.5025万元,三项合计284.8263万元。虽然作为土地部门在增加土地收益上做出了一定努力,但由于区域竞争等多种因素的制约,以市场机制来经营土地的步伐还不大,造成了土地收益的总体水平还相对较低,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的力度还比较小。

四是土地产出效益还比较低。由于西区进区项目大处于建设期或运营初期,加之部分有圈地动机的项目混杂其中,我区单位土地面积的税收产出率还比较低。

北区开发建设时间较短,正处于起步成长阶段。在土地利用方面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规划修编调整任务大。北区的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正在申请修编,尚未得到国家、省的批准,项目用地只能逐项目单个申报为省重点,再通过调整土地利用规划、申请追加农用地转用指标取得土地,涉及部门多、跑办周期长、运作难度大。

二是基本农田调规任务大。北区大部分土地都是基本农田,项目用地需要首先把基本农田调整为一般农田,需要与桃城区、深州市的农业部门和乡、村直至农户进行沟通,需要落实到人头和地块,程序多、环节多,工作极为繁杂,任务极为艰巨。

三是工业项目建设用地需求量大。按照市领导关于加快开发区建设发展的总体布署,根据北区总体规划,为体现开发区对工业经济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借鉴外地开发区成功的经验,提升民营企业科技含量,实现滚动发展,拟在北区建设高科技工业园,园区好多重点项目要落户北区,进区项目需要农用地转用面积比率很大。

1、在新增建设用地跑办上下功夫。

一是积极配合省、市做好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根据省、市关于规划修编的时间安排和部署要求,早着手、早准备,查清弄实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充分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准备工作,为我区规划修编顺利开展奠定基础,为今后的土地征用工作争得主动权。

二是积极做好新增建设用地跑办。从三个方面入手,积极打造土地审批的绿色通道。一是抓信息跟踪突出一个“快”字。要有一双千里眼和两只顺风耳,加强与省、市土地部门的联系沟通,加强对新闻媒体信息的收集分析,密切关注用地特别是新增建设用地方面的政策与动态,第一时间捕捉,并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确保不贻误战机。二是抓超前工作突出一个“早”字。土地组卷各项前期工作早动手、早准备,做实、做细,抓第一时间、抢第一手资料,提前做好重点项目的土地规划调整及基本农田补划工作的具体落实,宁可备而不用,不能用而不备,为快速组卷申报赢得时间。三是抓全程盯办突出一个“实”字。卷宗上报后,对省厅、市局各处室进行全程盯办,一环不漏、一环不松、环环抓实,确保审批全程无疏漏、无障碍和顺利落实。

2、在整合盘活存量土地上下功夫。

立足对存量土地的整合挖潜,最大限度的提高土地集约用地。一是继续实施“腾笼换鸟”。加大政府引导力度,发挥市场配置作用,通过嫁接、合作、调剂、转让、退出、租赁等形式,把闲置、半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向优质项目转移配置。对尚不构成收回条件的闲置土地,通过协商、合理补偿等手段,鼓励进行项目调整或调剂给急需用地者。对项目不落实的建设用地,鼓励依法以市场方式调整安排其它项目。对经批准且符合规划的项目利用存量土地的,简化手续。鼓励对余量土地依法转让和调剂,并适当减免有关费用。二是鼓励企业“零增地”扩张。利用厂内存量土地改(扩)建多层厂房或实施厂房改造加层,对增加容积率翻建多层厂房的予不另行收取土地出让金、配套费,并允许补办房产证。三是通过农村城市化改造置换土地。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城市化改造,在改善提高村转居居民居住条件的同时,盘活置换出一批土地。

3、在严格集约利用土地上下功夫。

一是严格控制项目供地标准。从严掌握单位土地面积的投资强度和投资规模,一般不得低于每亩80-120万元,对固资产投资小于500万元的项目,不单独供地,一律安排进标准厂房。二是严格控制单层厂房建设,确需建设单层厂房的,必须经相关部门严格审定;鼓励和推行多层标准厂房建设。三是严格控制绿地率,鼓励企业向绿地挤占土地。四是积极推行中小企业园用地模式,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为中小项目提供创业平台,实现土地利用的集约化和企业成本的最低化。

4、在增加土地收益上下功夫。

一是积极推行土地招标拍挂。工业用地,除对开发区有立区作用的项目协议出让外,有竞争的地块实行“招拍挂”,对商住用地要全面实行“招拍挂”。“招拍挂”是深化土地使用制度的必然结果,是经营城市的必然选择。要进一步扩大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范围,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和价格形成的基础性作用,将土地的供应、土地价格的确定、土地使用权的获得由政府行为转为市场行为,引入竞争机制,显化土地价值,增加财政收入。

二是加强二级市管理。与财政、税务部门协调联动,加大对土地转让契税、出让金的收取,加大对闲置土地使用金、闲置费的收取,应收尽收,确保无遗漏。

三是节省征地费用。继续发扬过去不怕千辛万苦、想尽千方百计的做法,加大占用耕地造地抵顶等办法,挖掘潜力,加强协调跑办力度,为开发区建设做贡献。

土地利用调研报告篇十三

近几年来,我县的省市重点工程项目众多,如京珠高速、安南高速、安林高速、安楚公路拓宽、安林公路两侧综合治理、马氏庄园景区规划建设等,均涉及到集体土地的征用和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据不完全统计,共涉及到17个乡镇,124个村庄,6133户家庭,近2万人,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暴露的问题越来越多,由此引起的民间纠纷、群体复议、集团诉讼和群体上访呈上升趋势,严重影响我县社会稳定,成为当前我县经济发展不容忽视的障碍。由于因集体土地征用而产生的拆迁问题涉及多方主体,交织着多种法律关系,背后又掺杂着多种利益冲突,所以,政府在处理征用土地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事项中,特别是政府法制机构在受理此类行政复议案件中,在依法保护房屋被拆迁人、土地被征用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并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契合统一方面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

目前,对于城市房屋拆迁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规范,对征用拆迁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这种事关农民安身立命之本的重大事项上,国家层面上的法律缺失,使得许多地方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犯,激化了社会矛盾,形成了影响社会安定的不稳定因素。

1、适用依据不完善、不健全、不确定,形成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行为不规范。

现实中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适用法律依据不一,大致上有两种情况,一是依据《土地管理法》进行,将房屋视为征用集体土地上的附着物对待,按照征地程序进行,但土地法对土地上的附着物拆迁程序和补偿标准均无具体规定,可操作性差。二是参照《城市房屋拆迁条例》进行,理由是集体土地已经被征用,土地性质已改变为国有土地。这样出现的问题就多种多样,比如:被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尚未转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未补偿,用地单位却已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被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因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用地单位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房屋拆迁,房屋所有者却以农村集体土地征用中的房屋拆迁不是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不适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为由抵制拆迁。以上问题突出反映了被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交付和房屋拆迁适用法律问题。在现实中许多地方均将被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当成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都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来调整拆迁项目,一旦遇到交地与房屋拆迁混合时,出现的许多问题束手无策。于是,有的地方政府派出了防暴警察,强行将土地铲平,将房屋拆除,其效果显然无法取信于民。

2、法定补偿标准的缺失造成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随意性极大。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第三款对耕地征用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进行了规定并有具体的计算标准,但对因土地征用而引起的农民在宅基地上自建房屋的拆迁却没有补偿标准。现实中,一般是由政府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细则》进行补偿,由于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和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在土地所有权性质、所有权主体、土地管理方式以及拆迁安置对象等方面均有差异,所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并不具有直接的参照性,导致在执行过程中,各级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随意性很大,拆迁程序和补偿标准十分混乱。如我县先后制定了《大白线公路建设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安林公路两侧综合治理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安楚公路拓宽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马氏庄园规划建设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这种随意性不但造成了补偿标准不统一,也造成了补偿标准的不合理性,因此也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许多纠纷,不仅极大地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声誉,也直接影响了拆迁的进程和效率。

3、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主体不规范,拆迁中农民的陈述权、申辩权、知情权受到影响。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应当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一致达成。但是由于我国《土地管理法》将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纳入到了土地征用补偿之中,房屋所有权主体作为被拆迁人不直接参与协商,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价格评估亦不通知被拆迁人到场,而是由拆迁人单方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有关拆迁补偿和安置通常是由用地单位一方说了算,加之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优化"当地投资环境,加大了行政权力的介人,被拆迁人无论是否同意都得拆,剥夺了农民作为被拆迁人在整个拆迁过程中表达自己意愿、维护自己权益的机会,严重侵害了被拆迁人的权益,更不能体现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作为法律意义上的平等主体关系。

4、对拆迁中农民的私有财产权保护不够。

农民通过宅基地依法取得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农民在宅基地上所建的房屋属农民私有财产是无可非议的。但在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现实中,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对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法律关系进行明确的界定,地方政府与村组签订《土地征用协议书》,协议中却将属于农民私有财产的房屋一同处分。这种协议将私产与公产混为一谈,其违法性显而易见。从法理而论,房屋作为农民的私有财产,农民是房屋所有权的主体,只能由农民自己进行处分,所以关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补偿应从土地征用补偿中分离出来。

5、房屋所有权人和第三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和城市房屋拆迁一样,涉及很多法律关系。如拆迁居住房屋涉及的搬迁补助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费;拆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开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涉及的补偿费问题及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及预期收益的补偿问题;对利用宅基地内自建房屋从事生产经营并持工商营业执照房屋的拆迁安置问题;拆迁正在租赁的农房时涉及的租赁法律关系等等。其中既涉及房屋所有权人的权益,同时又涉及房屋所有人以外第三人的权益。由于我国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法规对上述问题进行规范,相当一部分地区对上述问题比较忽视,在实际拆迁时,只将房屋作为集体土地上的附着物进行补偿,并不细化区分农村房屋的用途、性质及相关的权利,严重损害了房屋所有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1、加快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立法进程,建立健全房屋拆迁的法律法规。

由于至今没有一部独立且具可操作性的关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的国家级"大法",导致实践中无法可依,或回避了涉及被拆迁人权益的关键问题,或违法强制拆迁后将矛盾上交,其结果是引发了大量的矛盾和纠纷,甚至在有的地方出现了恶*事件。目前,集体土地上农民房屋拆迁主要是土地征用和城镇改造中涉及的房屋拆迁,其中更多的是征用土地时引起的房屋拆迁。目前就我省而言,所见的有关行政法规、规章的适用范围均是关于国有土地上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之规定,而对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尚无规定,现实中一直是参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办理。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在所有权主体、性质及管理方法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房屋建造成本也不同,安置的方式还不同,再加上城乡居民生活条件的差别,所以说参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是不妥当的,也不是合理的,致使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在现实申遇到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因此,为加快城乡各项建设的发展,规范征用土地补偿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尽快制定一部关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法十分必要。

2、明确公权干预之法律限制,保护集体土地上私有房屋财产权。

在法治社会,公权限制干预私权是必要的,但必须依法进行。在当前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中,由于法律缺位,导致政府行为缺乏法律制约,行政权力在千预私权中过大且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各级政府集规则制定者、参与者与处罚机关等多种身份于一身,农民作为被拆迁人时应有的民事权利被限制,甚至被剥夺,所以,必须从立法上对拆迁行为加以限制。对涉及房屋拆迁的行政管理行为作出明确界定,以防止公权干预过大损害私权。政府在这种法律关系中的职责就是作好土地利用的发展规划、作好土地利用的管理者并处于中立地位,而不能成为民事主体介入其间。

3、完善集体土地征用中房屋拆迁的补偿原则、标准和程序。

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立法中,首先应当明确规定征地补偿和房屋拆迁补偿的基本原则。对集体土地的征用应严格区分为基于公共利益的土地征用和出于商业开发目的的土地征用,那么因此而引起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原则和程序也就不同。第二,细化补偿项目,制定统一的拆迁补偿计算标准。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对土地的征用补偿规定比较明确,相应的有具体的计算标准。同理,对房屋等私产的征用补偿也应细化补偿项目并确定补偿计算标准。在此基础上,由各地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确定具体的补偿金额。通过制定法定的拆迁补偿计算标准,既能防止征用方克扣、压低征用补偿费用,损害农民利益;也能防止被拆迁方漫天要价、谎报和扩大面积,非法获利,加重国家用地负担的事件发生。第三,规定严格的法律程序。政府对农民房屋拆迁必须依照严格的法定程序完成,如可以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财产评估程序、补偿标准公示程序、听证程序、强制拆迁程序等。第四,赋予农民作为被拆迁人时的救济主体资格,使农民能够通过复议或诉讼获得救济。第五,明确因拆迁行为损害第三人利益时,第三人获得救济的程序。

4、明确拆迁中各主体的权利、义务、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拆迁安置办法。

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涉及到行政机关、用地单位、被征地集体(村委会或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等,其中行政机关又包括各级政府及其土地、建设、拆迁、规划及相关部门,如交通、水利、文化、教育等。那么各主体在拆迁活动中扮演的角色需要确定、行为需要规范,特别是各主体的权利、义务、责任需要明确。对于被拆迁人的安置更为重要,不解决农民的安置问题,老百姓就无家可归。由于农村居民的安置首要问题是解决宅基地,而宅基地的审批涉及到很多问题,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等,需要使用耕地的,再加上与土地承包方面的矛盾,所以基层组织解决这些问题相当困难,而不解决又不行,现行中只有靠不规范甚至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来进行,这就急需上级机关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使下级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办事。

土地利用调研报告篇十四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内容的重点任务,对顺利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如何让群众放大土地的经营效益,如何把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立下来,是当前农村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课题。中央和省、市对土地确权工作出台了大量的政策和方案,非常及时,非常必要。我县按照中央和省、市出台的政策,制定了《**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力求三年内完成全县农村土地的确权颁证工作。通过一年多的努力,我局对土地确权工作有以下几点感触:

1、农村土地确权是当前加快农业发展的需要。当前,农业产量已达到最高值,传统模式下增产增收的空间越来越小,投入与产出越来越不成正比,如何减少投入、增加产出是今后农业发展的一大问题。现阶段,国家倡导通过农村土地确权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发展规模经营,为农业的快速发展指出了一条新的道路,有效突破了制约农业增产增收的瓶颈,满足了农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2、农村土地确权是实现农民期盼的需要。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农民对流转土地的前景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流转土地的热情有了进一步提高,农村土地确权对实现农民土地流转的愿望提供了严格的法律程序上的保障。同时,农民也希望通过确权来明确自己承包土地的权属。

3、农村土地确权是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的需要。农业要发展,成方连片的规模化经营是重要举措。要实现规模化经营,就必须要将农民手中现有的土地征集到一起,发展农场式耕作。而实现了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确权颁证,才能进一步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更好的发展规模经营。

4、农村土地确权是实现两区同建的需要。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和新型农业产区,需要土地流转的支持;而土地流转更离不开土地确权的强力支撑。

5、农村土地确权是整合农业资源的需要。整合农业资源,扩大种植规模,有利于减少水、肥、土地的浪费,降低种植成本,有利于农业的规模化、机械化发展。而整合农业资源,其前提就必须要对农村土地进行确权,对农民的土地权益进一步明确,让农民积极支持土地流转,给农民吃一颗定心丸。

一、主要工作措施。

我局作为农口职能部门,担负着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的重要任务。全局上下高度重视,不断强化措施、细化责任,下大力度确保确权工作的落实:

1、加强领导,印发方案。印发了《**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田理明同志担任,农牧局、财政局、审计局、农委、国土资源局、政府法制办、档案局、信访局、司法局等单位主管负责同志和各乡镇镇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农牧局,负责日常工作。

2、开展培训,广泛宣传。一是召开动员会,**年11月4日在加会镇与王均乡分别召开了动员会;20xx年4月9日—10日在王常、马屯、唐林、恩察4个乡镇召开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动员。二是组织乡村干部进行集中培训,举办培训班xx次,培训人数600余人次。三是通过广播、发放明白纸、墙壁大字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家庭承包地确权的重大意义,争取做到家晓户喻,发放土地确权宣传资料5万余份。

3、做好土地确权前期工作。农业局购买10台复印机,抽调20名精干力量,分成两个小组,由两位副局长带队对加会镇、王均乡各村原二轮承包档案资料进行清理并对户主身份证和家庭成员户口页进行复印。

4、确保规范操作。严格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及国家和省关于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要求规范进行。认真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政策,法律、法规、政策有明确规定的,坚持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办。法律、法规、政策尚未明确规定的,按照民主决策程序,由村组农民集体组织成员讨论决定。

5、加强督导。农业局成立了两个督导小组,分别负责对加会镇与王均乡土地确权工作的指导与督查。

总的来说,这项工作得到了群众的支持,进展顺利。

二、工作进展。

通过不断努力,我县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工作进展位居全市第二:

**年土地确权:加会镇与王均乡土地确权已完成了前两阶段工作,进入了第三阶段即清查阶段工作。已将两乡镇53个村二轮土地承包台账、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土地承包方案等相关原始资料档案进行整理,填制了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已制作基础工作底图村数53个,已开展外业村数53个,已绘制地块分布图村数48个,第一次公示42个村,公示确认签字完成42个村。

20xx年土地确权:王常、马屯、唐林、恩察4个乡镇现已完成前期准备阶段工作,进入了地块清查阶段。王常乡已实测16个村小地块。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总结归纳,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局也发现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村干部对确权登记工作重要性认识程度不高,工作缺乏积极性。

2、二轮土地承包原始资料缺失。部分村二轮土地承包原始资料全部丢失,还原二轮土地延包实施情况比较困难,需耗费较多人力。

3、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部分农户举家外出,难以联系,给调查摸底、指界确认签字等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4、人、地因素变化大,积累了大量人地关系矛盾。

四、下一步措施。

为及时补正上述问题,更好的推进确权颁证工作的开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1、进一步增强乡镇干部和村两委干部工作责任感,利用各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发动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土地确权颁证工作。

2、严把质量关,做到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地块调查表、地籍图、公示表相统一。

3、加大纠纷调处力度,落实乡镇、村组责任,及时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4、加大协调督导力度。强化督导检查,稳步推进实施,县乡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我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时完成。

土地利用调研报告篇十五

行政村位于乡北4公里处,辖、积善村2个自然村。全村共有291户,822人,其中五保户6人,低保户104人,特困家庭5户。全村劳力483人,其中外出务工人员285人。村领导班子3人,村dang小组5个,共有党员53人。

全村有耕地2507亩、林地2450亩、草地2571亩。水浇地966亩,机井13眼,全部为管灌,以蔬菜、甜菜种植为主。20xx年人均收入2200元,是20xx年省级重点贫困村。

目前,该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要形式为转包和出租,均为外出务工农户与村留守种植农户之间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到20xx年底,全村土地经营权流转1880亩,占全村耕地总面积的75%,流转土地农户183户,占全村总农户数的63%:其中较大宗土地经营权流转3起,流转土地农户32户,占流转土地农户17.5%,流转土地面积320亩,占流转耕地17%;其余为农户之间零星的土地经营权流转。

20xx年初,村支部书记组织村里种植大户、回乡创业能手等人,在三家种植合作社的基础上组建了“建鑫种植专业合作社联社”。

合作联社通过积极争取县土地综合治理资金支持,建60平米育苗大棚10个,铺设膜下滴管。目前共接收入社农户35户,入社农户基本为村留守种植农户,共流转土地1247亩。采取自愿入股的形式,每亩交纳股金500元,合作联社统筹建设育苗棚,购买化肥、农药等。

种植专业合作社采取集中连片种植,统一管理、销售,收益分红,风险共担,调动了部分有想法,想致富的农民积极性,给全村种植户做了表率,能够有效带动全村经济发展,并增加农民收入。合作社形式的土地的流转,对土地进行平整和水、电、路、沟的综合整治,以及高效农业设施的引入,对土地的投入不断加大。同时打破了一家一户的经营模式,促进该村传统农业开始向现代农业迈进。

少数村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理解不彻底,在流转过程中引导不力,方法不当。农户对土地流转政策不够熟悉,思想认识不足,心存顾虑,怕土地流转会失去承包经营权,影响自己的利益,加上农民的恋土情结,宁愿粗放经营,也不愿转出去。

农村土地流转还处在自发阶段,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缺乏调整的法律依据。政府部门要制定、完善和出台指导土地流转的政策性文件和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使基层在实际操作中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资金短缺是制约农村土地流转的一大因素,金融部门要本着支持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为出发点加大信贷支持,行政“建鑫种植专业合作社联社”现有7眼机井配套资金不足,需相关单位给予一定支持。

土地利用调研报告篇十六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内容的重点任务,对顺利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如何让群众放大土地的经营效益,如何把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立下来,是当前农村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课题。中央和省、市对土地确权工作出台了大量的政策和方案,非常及时,非常必要。我县按照中央和省、市出台的政策,制定了《**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力求三年内完成全县农村土地的确权颁证工作。通过一年多的努力,我局对土地确权工作有以下几点感触:

1、农村土地确权是当前加快农业发展的需要。当前,农业产量已达到最高值,传统模式下增产增收的空间越来越小,投入与产出越来越不成正比,如何减少投入、增加产出是今后农业发展的一大问题。现阶段,国家倡导通过农村土地确权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发展规模经营,为农业的快速发展指出了一条新的道路,有效突破了制约农业增产增收的瓶颈,满足了农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2、农村土地确权是实现农民期盼的需要。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农民对流转土地的前景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流转土地的热情有了进一步提高,农村土地确权对实现农民土地流转的愿望提供了严格的法律程序上的保障。同时,农民也希望通过确权来明确自己承包土地的权属。

3、农村土地确权是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的需要。农业要发展,成方连片的规模化经营是重要举措。要实现规模化经营,就必须要将农民手中现有的土地征集到一起,发展农场式耕作。而实现了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确权颁证,才能进一步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更好的发展规模经营。

4、农村土地确权是实现两区同建的需要。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和新型农业产区,需要土地流转的支持;而土地流转更离不开土地确权的强力支撑。

5、农村土地确权是整合农业资源的需要。整合农业资源,扩大种植规模,有利于减少水、肥、土地的浪费,降低种植成本,有利于农业的规模化、机械化发展。而整合农业资源,其前提就必须要对农村土地进行确权,对农民的土地权益进一步明确,让农民积极支持土地流转,给农民吃一颗定心丸。

一、主要工作措施。

我局作为农口职能部门,担负着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的重要任务。全局上下高度重视,不断强化措施、细化责任,下大力度确保确权工作的落实:

1、加强领导,印发方案。印发了《**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田理明同志担任,农牧局、财政局、审计局、农委、国土资源局、政府法制办、档案局、信访局、司法局等单位主管负责同志和各乡镇镇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农牧局,负责日常工作。

2、开展培训,广泛宣传。一是召开动员会,**年11月4日在加会镇与王均乡分别召开了动员会;2020年4月9日—10日在王常、马屯、唐林、恩察4个乡镇召开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动员。二是组织乡村干部进行集中培训,举办培训班15次,培训人数600余人次。三是通过广播、发放明白纸、墙壁大字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家庭承包地确权的重大意义,争取做到家晓户喻,发放土地确权宣传资料5万余份。

3、做好土地确权前期工作。农业局购买10台复印机,抽调20名精干力量,分成两个小组,由两位副局长带队对加会镇、王均乡各村原二轮承包档案资料进行清理并对户主身份证和家庭成员户口页进行复印。

4、确保规范操作。严格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及国家和省关于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要求规范进行。认真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政策,法律、法规、政策有明确规定的,坚持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办。法律、法规、政策尚未明确规定的,按照民主决策程序,由村组农民集体组织成员讨论决定。

5、加强督导。农业局成立了两个督导小组,分别负责对加会镇与王均乡土地确权工作的指导与督查。

总的来说,这项工作得到了群众的支持,进展顺利。

二、工作进展。

通过不断努力,我县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工作进展位居全市第二:

**年土地确权:加会镇与王均乡土地确权已完成了前两阶段工作,进入了第三阶段即清查阶段工作。已将两乡镇53个村二轮土地承包台账、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土地承包方案等相关原始资料档案进行整理,填制了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已制作基础工作底图村数53个,已开展外业村数53个,已绘制地块分布图村数48个,第一次公示42个村,公示确认签字完成42个村。

20**年土地确权:王常、马屯、唐林、恩察4个乡镇现已完成前期准备阶段工作,进入了地块清查阶段。王常乡已实测16个村小地块。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总结归纳,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局也发现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村干部对确权登记工作重要性认识程度不高,工作缺乏积极性。

2、二轮土地承包原始资料缺失。部分村二轮土地承包原始资料全部丢失,还原二轮土地延包实施情况比较困难,需耗费较多人力。

3、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部分农户举家外出,难以联系,给调查摸底、指界确认签字等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4、人、地因素变化大,积累了大量人地关系矛盾。

四、下一步措施。

为及时补正上述问题,更好的推进确权颁证工作的开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1、进一步增强乡镇干部和村两委干部工作责任感,利用各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发动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土地确权颁证工作。

2、严把质量关,做到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地块调查表、地籍图、公示表相统一。

3、加大纠纷调处力度,落实乡镇、村组责任,及时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4、加大协调督导力度。强化督导检查,稳步推进实施,县乡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我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时完成。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对维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顺利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按照泰州市、兴化市统一部署要求,大垛镇从今年3月份开始,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全镇共有23个行政村,39个自然村,225个小组,总农户11112户,承包耕地面积46664.5亩。今年以来,大垛镇全面启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23个行政村组织召开会议45次,推选村级调查员、审核员共343人,收集土地承包原始资料164份,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294份,以组绘制农户承包地示意图204组,全镇在3月底全面完成准备阶段工作,并转入第二阶段入户权属调查阶段。截止目前,全镇23个行政村,有21个行政村已完成入户权属调查,涉及到36个自然村,204个小组,调查总农户9929户,农户签字确认的户数8042户,农户签字确认率达81%,所有入户调查表格已全部上报镇经管站进行集体审核。还有安民、吴杨等两个村,自大包干分田之后,一直未调整过土地,分田的原始资料已丢失,目前正在完善第二轮承包资料,制定工作方案,待夏收结束后,开展入户权属调查。

二、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了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和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农经、财政、国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

2、广泛宣传发动。镇党委、政府召开了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并组织村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搞好业务培训,掌握具体操作规程,确保工作熟练开展。各村也分别召开各种形式的会议,让群众明白,这次确权发证,不是重新调整土地,更不是打乱重分,而是在二轮延包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

3、规范工作程序。按照整体工作五大目标任务、六个阶段部署的安排,稳步推进,规范操作,分步实施。坚持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地块、地块不漏项。对登记过程中在土地面积、地块、四至、家庭成员信息等方面有异议的,由村干部、群众代表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三、工作中存在问题。

1、原始资料保管不善。安民村、吴杨村自大包干分田之后,一直未调整过土地,部分农户将田退回村,村落实给有关户承包,现在有的家庭没有田,有的农户几十亩田。目前,一轮承包分田清册已丢失,二轮承包清册当时是按农户土地承包现状填写的,不够准确,登记工作难开展。

2、土地征用与租用界定不准。镇工业园区用地,以租代征农户承包地,每年发放补偿费,这些地是否确权。

3、土地权属不清。有些农户在二轮承包调查土地时,将自己应分土地委托给他人代分,并由他一直代种;有些农户,在当时调田时,不想要田,然后由村调到需田的农户,且一直在该农户种植;还有东刘村在分田时,要求农户必须将原欠集体经济上缴,缴上来才可分田,当时有的农户不想要田,所欠的上缴也没有缴纳,其他农户就替欠款户缴了上缴,原农户的田就分给了其他农户,且一直在该农户种植。上面三种情况,近几年,由于土地流转,加之种粮食补贴的增加,部分农户也与分田户要过,分田户以各种理由不给,在这次土地确权中有争议。

四、几点建议。

1、思想认真要统一。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采取更加有针对性的措施,做好宣传工作,特别是做好村干部、党员和重点户的思想工作,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方针政策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赢得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要让农民群众认识到,开展这项工作的核心是把农民的权利还给农民,维护农民自身的土地合法权益,从而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农民群众的积极性。

2、矛盾化解要稳妥。对工作中遇到的土地权属纠纷问题,要在依照相关法律精神的基础上,采取村内民主协商、村民议决的办法,让绝大多数群众说了算,依靠群众的智慧积极稳妥地加以处理。

3、方式方法要细化。对个性问题采取先易后难的办法,不搞“大跃进”,加以认真落实处置。对共性矛盾则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过细解决。

土地利用调研报告篇十七

1、完善执法监察工作制度,规范执法监察程序。今年,我队主要对本辖区内的各国土中心所的执法工作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方面进行了不定期指导,使各所在“四表一书”的及时、规范上报,案件台帐的完善,建立等方面都有所改观。特别是崇文国土中心所在今年的市、县局考核评比中,被评为“一级基层国土资源中心所”称号。

2、实行相邻矿联合入坑,预防越层、越界发生。在对煤矿20xx年度年检过程中,依照陵川县人民政府出台的《陵川县矿山企业联合入坑监督检查制度》的规定,我队对辖区内的一个国营,三个二轻煤矿都深入坑下进行了实测、检查,对预防合法煤矿越层越界,破坏性开采等进行了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这一措施对我县推行储量块段管理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3、积极主动、协调解决了地面塌陷,地面裂缝造成土地无法耕种的纠纷问题。今年5月份,国营北关煤矿在矿区西部进行回采过程中,造成杨寨村部分村民耕种土地有塌陷,裂缝现象,村民无法耕种,后经我局以及相关部门出台协调,最终该问题得到了解决落实。

4、私挖乱采在我辖区内得到了有效遏制。自年初以来,我队与各所辖乡镇政府,各中心派出所,中心国土所紧密配合,发动了3次爆破行动,共炸毁坑口70个,使我辖区的私挖乱采在2-6月份有效遏制;另外,我队还着重查处大案要案,今年共立案3起,结案3起,结案率达到了100%。

5对已关闭矿井,严格执行“回头看”制度。我局自上而下,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以所为中心,包片到人,包矿到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绝不允许关闭矿井有死灰复燃的事情发生。

二、存在问题。

1、在我辖区的违法占地案件主要为旅游建设用地,其中包括:王莽岭景区、凤凰欢乐谷景区、黄围山景区等景区开发用地。这些用地大户占地多,数量大,无相关证件,但有地方政策支持,使我们执法队阻力较大。

2、基层国土中心所在执法监察责任制度方面仍存在不完善,不规范的情况,影响到我局整体执法水平的提高。

3、队伍素质亟待提高,国土资源综合办案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建议和方法。

针对以上问题,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建议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在旅游建设用地问题上多多协调,按程序办事,彻底解决违法占地问题。

2、建议为各队、所配备相关硬件设备,使各种台帐,表格都能统一使用,数据、资料资源共享,这就可解决上报不及时,格式不一致等多方面的问题。

3、加强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力度,组织一些学法、用法和专业技术知识方面的培训,以加强和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以上几点就是我对一年来的工作所谈的几点想法,希望能为上级部门的下一步决策提供一点依据,也希望我今后的工作会做得更好。

土地利用调研报告篇十八

土地是农业发展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改革开放以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村土地的经营权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曾极大地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但随之也产生了一些矛盾与问题,近年来显得尤为突出。随着农村改革发展的快速推进,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以市场为导向,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土地合理流转,是整合农业生产要素、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农业专业化、规模化经营的现实选择,将有力推动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城镇化建设进程。

我县有农业人口31、87万人,劳动力16、73万个,耕地总资源58、45万亩,二轮延包时,全县农户共承包土地48、66万亩。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xx月12月底,全县登记流转土地面积4180亩,涉及农户1452户。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呈现如下特点:

(一)流转方式多样化。

从全县土地流转情况来看,转包、转让、出租、入股等多种流转方式并存。

一是转包(含代耕满一年的),大部分外出务工家庭采取了这种方式。即原承包户将承包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转入户,转包条件和利益关系双方达成口头协议,也不经过发包方,只是一年一定一结算。具体数据暂时无法统计。这种流转期限的不固定性,容易造成转入方的短期行为,对土地进行掠夺式经营。

二是租赁,采取这种流转方式全县共登记1983亩。如李家河乡青龙嘴村、干坝村,高罗乡九间店村、埃山村470户农民将736亩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给楚天林木公司建立贡水白柚基地;晓关乡茶叶加工大户龙维民等人在中村坝村租用土地,建立优质茶叶基地200亩。农户每年可从中获得350—500元/亩的租金收入。采用这种流转方式,让转出方收入比较稳定,但未考虑到价格因素给收益所带来的影响。

三是入股,登记面积1919亩。如李家河乡酉源蔬菜专业合作社吸收青龙嘴村100户农户400多亩土地入股,建立蔬菜基地,仅种植大头菜一项,农户每亩可获得800元纯利。这种流转方式,将农民与企业(合作社)联成利益共同体,农民受益较大,但其收益受企业(合作社)的经营状况影响较大,农民对此持观望态度。

四是转让,登记面积274亩。如万寨乡移民通过转让从当地农户手中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从而拥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当地农户在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时,已经有比较稳定的非农收入,通过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又得到了经济补偿用于扩大二三产业。通过转让,解决部分土地二轮延包后移民搬迁无土地耕种的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经营模式多元化。

我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总体虽然较小,但蕴育出了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一些农业规模经营模式:

一是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全县共有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社54个,其中种植业专业合作社49个。如李家河乡二虎寨村精品柑桔白柚专业合作社,流转500多亩土地用于规模经营。

二是农业公司化经营模式。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围绕建立农产品原料基地,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如楚林白柚公司流转土地736亩建立白柚基地,科星有限公司流转270亩发展苗圃基地。

三是专业大户经营模式。全县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的经营大户50多户,流转面积达4000多亩(流转面积末完全登记)。如李家河乡燕子溪村农民朱道,流转土地80亩,用于种植柑桔。

(三)发展效果明显化。

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农村土地流转规模不断扩大,几十、几百亩集中成片流转呈上升趋势。农村土地合理流转,促进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提高土地产出率。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业主把土地主要用于发展果园、蔬菜、药材和农产品深加工原材料生产基地,对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起到了示范作用。如李家河乡二虎寨村村民谭绍荣,20xx租赁土地340亩建立白柚基地,今春遭受冰冻灾害后仍然采摘白柚两万多个,进入丰产期后,年均可采摘白柚20万个,收入可达30多万元;种植大户黄禹福,在椿木营乡租赁土地120亩种植蔬菜,除去租地费用人工工资等成本,每亩获纯利1500元,带动周边农户200多户,发展蔬菜2800多亩。目前,在大户示范、基地带动下,全县已发展烟叶72990亩,茶叶78390亩、水果95130亩,药材53280亩,农业产业化已初显规模。

1、思想认识不到位,思想观念亟待转变。一方面,部分干部存在怕麻烦的思想,不愿意引导农民进行土地合理流转,对土地合理流转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到位。另一方面,许多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者之间的关系模糊不清,对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了解不多,担心因流转而失去承包权和收益,宁可粗放经营,也不愿轻易流转。

2、流转机制不完善,流转信息不畅通。缺乏中介服务组织和土地流转平台,土地流转的供求信息不能及时有效沟通,转出方找不到转入方,种植大户和产业业主难以集中成片流转。

3、盲目注重当前利益,随意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有的借土地流转之名随意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基本农田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有的流转耕地未能落实相应的复耕措施,掠夺式经营方式仍然存在。

4、缺乏相应的资金政策配套,土地流转需求动力不足。农业生产投资量大,农作物生产周期长,见效慢,当前农业规模经营缺乏相应的资金、政策配套,难以调动生产大户进行规模经营的积极性,阻碍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步伐。

5、转移劳动力就业不稳定,影响了农村土地流转进程。目前,土地对农民兼有生产和社会保障双重功能,当农民非农就业能力低时,种地仍然是农民谋生的首选之计。即使进行流转,期限也比较短,导致有的转入方采取短期经营行为,耕作、施肥、投入等不合理,难以形成适度规模化经营和产业化经营。

(一)搞好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烟、茶、畜、果、药、菜”六大产业的发展,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加强对土地流转的正确引导,破除基层干部“怕找麻烦”的顾虑;加强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引导群众转变“自给自足”的生产理念,树立“规模经营、共同发展”的思想;加强土地流转典型事例的宣传,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建立服务体系,规范流转行为。

推进土地流转,发展土地适度规模,应建立“政府搭建平台,业主选准项目,中介搞好服务,农民共同发展”的土地流转体系。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坚持以产业为依托,以业主为主体,发展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搭建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做好土地流转政策咨询、信息发布、供求登记、土地评估等服务工作,为土地流转提供全程服务。

2、建立健全政策支持体系。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在资金、技术、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一方面,引进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种植大户、社会资本到我县投资经营,另一方面,培育本地懂技术、有管理经营能力的种植能手承包经营。如对连片成块进行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农用地,建议将其优先列入土地整理、基本农田建设等项目中去,对经营业主按其经营规模的大小给予一定的奖励扶持等,提高其规模经营的积极性,从而推行土地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发展现代农业。

3、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首先要规范土地流转合同文本,确保流转双方利益得到有效保护,不形成遗留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在现有流转合同的基础上,建议将土地流转费用以实物为参照物进行折价,可以避免因物价上涨或下跌而导致流转双方利益受损的现象出现;明确土地流转后到期还地于民时,归还的方式、面积等,解决土地流转整理后原有土地四至界限被打乱而无法复原的问题。其次加强土地流转后用途的监管。相关部门要做好协调配合,对流转后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的,要坚决予以打击,保护耕地资源。三是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档案,努力做好档案信息管理的完整、真实。

4、建立健全调解仲裁体系。流转主体、方式、期限的多样性,决定了土地流转矛盾纠纷范围具有广泛性、纠纷主体具有多样性、纠纷的性质具有多元性、纠纷的原因具有复杂性的特点,要求必须有一支业务素质较高的仲裁人员,构建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土地纠纷仲裁机制,以期为化解全县农地流转纠纷提供新的路径。

5、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没有土地,农民就缺失安全感,而要让农民解除后顾之忧的基础就是社会保障。对自愿进城的要在就业方面提供扶持,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对迁居城镇,并放弃了承包地、宅基地的农民,低收入家庭应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在户籍制度上应消除城乡差别,让农民进城后能够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教育、医疗、住房、养老,至少能保证农民进城的基本生活。

(三)发展合作组织,促进规模经营。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一是催生新型市场主体,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发展规模经营。

二是农民可以通过土地入股参与分红得到收益,并让转出土地的农民成为新生产业主体的农业工人,获得土地收益与工资双重收入。

三是可解决其外出务工时家中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社会问题。

(四)推进城镇建设,促进劳力转移。

不断提高城镇化水平,使已转移劳力拥有稳定的非农收入来源,从而实现农村土地合理流转,推进全县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通过“阳光工程”等项目对农村劳动力进行转移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增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层次,加速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带动农村土地流转,实现“人走在先,流转在后”的目标。

土地利用调研报告篇十九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将经营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的行为,土地流转是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发展,是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客观要求。近年来,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对解决农村土地闲置、耕地抛荒、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有积极贡献。

(一)流转速度加快,渐具规模。自19xx年农村土地二轮承包以来,我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速度呈逐年递增之势,流转的土地面积不断扩大,参与农户不断增多。至20xx年,家庭承包流转总面积12。88万亩,比上年增加2。61万亩、增长25。4%,比20xx年增加6。40万亩,增长98。8%;流转总面积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比重为18。5%,比上年提高3。7个百分点,比20xx年提高9。2个百分点;参与流转的农户1。51万户,比年年增长24。8%,比20xx年增长91。3%;参与流转的农户占家庭承包经营总农户的比重为14。8%,比上年提高2。9个百分点,比20xx年提高10个百分点。

(二)流转类型多样,比例不均。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型。

4、以流转规模为标准:一是流转规模过千亩的,现有3个,分别是三岔河**领办的湘北蔬菜合作社流转面积0。24万亩,主要种植各类蔬菜;安障乡**领办的裕民粮食种植合作社流转面积0。17万亩,主要种植水稻;安宏乡刘少华领办的华泰水稻种植合作社流转面积0。10万亩,主要种植水稻。二是流转规模在200—1000亩之间的,现有14户,流转面积0。80万亩,主要集中在安丰、安康、安昌、安垱、安凝、焦圻等乡镇,以水稻、蔬菜、葡萄种植为主。三是流转规模在100—200亩之间的,现有41户,流转面积0。76万亩,全县每个乡镇都有,其中较多的有官垱、安丰、安昌和安宏等乡镇。四是其他流转属于小规模流转,户数多,基数大,达10万亩。

(三)大户发展良好,具有一定引领作用。流转大户具有市场信息灵、销售渠道稳的优势,生产产品质高量、适销对路的农产品,从而提高产品销售价格,收入增加、效益增长,对土地流转注入正能量。如三岔河镇罗洲村湘北蔬菜合作社,于20xx年12月成立,注册资金162。32万元,注册社员160名,流转面积2350亩,其中20xx年合作社租赁三岔河镇的罗洲、三多、春美、长明、合家垸、天保6个村的土地1239。5亩,涉及农户135户。土地租赁期限1—3年,租赁价格为每年每亩200—300元。135个出租户签订合同的有75户,60个出租户属于口头约定,时间一年一定。合作社主要生产无公害蔬菜,另外种植少量的水稻和高粱。20xx年—20xx年,合作社年经营收入1088万元,净利润55万元左右,由于收入高、效益好,辐射带动三岔河镇20xx户农户种植蔬菜1。08万亩,每亩产值达0。45万元。

(一)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目前土地流转大多是农户间自发进行的,比如无力或不愿经营承包地的农户,经自行协商临时把承包地交由别人(大多是亲友、邻居或同村村民)代耕代种,原承包合同关系不变,时间、条件一般由双方口头约定。20xx年,我县签订流转合同的耕地流转面积为5。10万亩,占总流转面积的39。6%,没有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的占60。4%,其中,既无书面协议又无口头约定的约占10%;而经过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登记、备案或签证及公证机关公证后流转的土地更少。有的即便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但也存在手续不规范条款不完备等问题,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没有明确的规定,一旦出现纠纷无法追究责任,而且缺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评估机构,对于农村流转地价的评定缺乏科学合理的标准,导致农地转让的随意性和无序性。

(二)土地流转期限过短。目前我县土地流转的期限90%以上是一至两年,三年以上的少,五年以上的更少,有些即便是签订几年以上的流转协议,协议上规定了流转期限,但由于土地流转金大多是一年一付,有的农户看到流转大户效益好,就随时终止流转协议,有的大户由于管理或技术或市场原因当年出现亏损付不出土地流转金,农户随即就终止了流转协议,因此土地流转不稳定,期限短,不利于土地流转后农业的长远规模发展。

(三)土地流转中农民的利益缺乏保障。一是土地流转缺乏对农民利益的保护机制。在土地流转前,缺乏对种植大户和企业业主农业经营能力的资格审查与评估的市场。无论是当局推动还是自发进行的土地流转,对承租方农业经营能力的资格都没有进行严格审查,更没有让承租方交纳经营风险保证金。在土地流转后,流转业主一旦经营上出现失误,无法履约,常常给参与流转的农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没有有效的补偿办法,风险由农民和当局承担。二是农民的流转收益缺乏增长机制。在流转合同的约定上,农民土地流转收益一般是一定不变,流转期间不再调整租金,流转收益没有随经济的不断发展得到相应增长。

(四)土地流转市场机制及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一方面,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化运作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流转中介组织较少,流转信息传播渠道不畅,土地供需失衡,影响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限制了土地流转区域范围,制约了农村土地流转的有序进行。另一方面,目前针对土地流转尚未建立完善的资产评估机构、委托代理机构、法律咨询机构、土地投资机构、土地保险机构等,制约了土地交易市场的发育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健康、有序进行。

(五)土地流转管理不健全。目前对土地流转的管理,从上到下的农业行政部门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在流转程序、流转手段、流转档案管理等方面缺乏统一规定,土地流转主管部门虽然制定有规范的操作规程和土地流转合同文书格式,但缺乏完整的政策体系,缺乏现代化的工作手段,纠纷隐患较多。乡镇农经机构管理体制不顺,职责不明,流转行为无人监管,流转纠纷无人受理,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一)当局角色定位不明晰。当局的指导是帮助集体土地健康、有序流转的保障。目前部分基层当局和部门角色定位不准,认识错位,普遍把经营权流转当成流转主体的经济行为,对不利的流转模式不能做到限制和终止,同时没有科学制定流转后农民出路的规划,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没有做好应急处理预案,提供服务,化解矛盾。因此当局应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积极引导,搞好规划、提高服务,在集体土地流转中做好服务员、裁判员的角色。

(二)农民流转意愿不强烈。分析当前的土地流转现状,存在农民流转意愿不强烈的现象。究其原因如下:首先,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失地农民缺乏生存保障。对于绝大多数农民来讲,主要还是依靠土地收入解决看病、上学、养老等问题,普遍把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有些农民即使转移到了二、三产业,由于失业的风险和收入的不确定性,他们仍把土地作为最后的退路,宁肯粗放经营,甚至不惜抛荒弃耕,也不愿意转移出让”。其次,农民转移就业空间小。“土地流转的速度应该与工业、第三产业就业岗位增加的速度与城市基础设施容纳的程度相适应”,当前,城镇化速度慢与城镇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能力不足导致农民转移就业不畅,不愿放弃土地。第三,部分土地转出收益吸引力不大,尤其是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和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提高了农民对土地价值的预期,致使流转意愿不强烈。

(三)土地流转后资金与技术支持不足。土地流转后,要实现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必须进行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经营者开发资金匮乏,是制约土地流转的重要原因。一些经营者大面积承包土地后从事高效农业开发,后续发展中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

(四)土地分户经营的分散性、随意性与土地流转的计划性、规模性之间存在矛盾。土地流转的目的是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效益,而第二轮土地延包实行的是“耕者皆有田”政策,不仅土地分户经营,而且农户在这种严重分散的土地上还要种植从粮食到饲料、蔬菜等几乎家庭所需的全部作物,这就进一步加重了土地的分散程度,形成了分散、细碎、小规模的`土地经营方式,难以实现土地成片集中流转。而且业主在实施土地规模流转时,往往因为一户或几户承包户没有谈妥,而使土地规模化流转难产,制约了规模经济的发展,阻碍了土地的规模化经营。

(一)建立土地流转机构,加强服务机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因地制宜,切实把握“适度”两个字。首先,必须始终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流转原则,不能盲目跟风推进,以行政手段推行农村土地流转。对于当局和村级组织来说,只能是进行政策导向,创造发展环境,加强服务管理。其次,要把握规模的“适度”。因此乡镇要成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配备人员,明确职责,切实制定有效的措施,搞好政策宣传,积极引导村、社及农民群众在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工作,认真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积极培育规范化的土地流转市场。推进土地流转,就要积极培育土地流转市场,建立严格、规范的配套制度和措施。一是健全农地流转服务平台,建立农地流转信息库,开展信息咨询、评估、协办手续等服务;二是建立农地流转信息网络,使广大农户和有意投资农业的经营者能及时、准确获取可靠信息,沟通市场供需双方的相互联系,切实解决农地流转信息不畅、配置不佳的问题;三是建立科学的土地流转价格形成和指导机制。“根据市场供求、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土地受让方的投资变化,在研究受让方承受能力的情况下,适时进行流转价格的调整,以便更好地反映土地的动态价值变化”,从而建立健全农民流转收益增长机制,保障农民收益能随经济的不断发展得到相应增长。

(三)深入强化土地流转的规范化管理。一是要处理好土地流转促进农业综合开发与保护基本农田的关系,处理好土地开发与保护群众权益的关系。把各种流转方式纳入规范化管理,确保交易双方权利和义务明晰;二是要切实做好农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明确农户在农地转让中的主体地位,禁止村级组织代替农户或超越农户对外签订流转合同,依法保障农户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三是要制定规范的土地流转程序,提供规范格式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实行流转合同登记备案制度,确保土地流转规范有序;四是要加强宣传和监督,杜绝土地流转过程中随意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现象。

(四)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主体。要有效地加快土地流转,关键是要创新能促进农村生产力解放和提高的规模经营主体。首先,大力培育以家庭农场和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的规模经营主体,努力形成“规模化家庭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其次,加快构建服务“三农”的金融平台,积极探索信贷支农的重点,适度降低支农信贷利率。

(五)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配套保障机制。土地流转的健康进行有赖于农村配套保障机制的完善。农业是高风险低收益的产业,不仅要受自然生物因素的影响,还要受社会经济因素的影响。

土地利用调研报告篇二十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基本资源,土地制度是农村经济制度中最根本的制度。随着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山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大幅增加,各地由此不同程度地造成了土地使用分散、闲置、流动性差,甚至出现了抛荒现象,这一问题已成为新时期影响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和制约农业生产适度规模化经营的主要障碍。正确认识我县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形势和发展趋势,强化政府服务职能,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引导发展规模经营,是当前值得探讨的重要课题。

从今年年初开始。我县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全县农村开展了“规范、有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以完善、土地流转合同,建立规范的土地流转制度,完善合同档案管理为目的,着力抓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和排查问题、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整改和建章立制几个阶段工作,经过半年的努力,土地流转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止6月底止,全县已承包耕地面积18.8万亩,占耕地的97.4%;承包农户3.78万户,占总农户的99.7%;签订土地承包合同3.6万份,合同签订率在95%以上,填写《土地承包经营权证》3.78万本。全县土地流转面积3.4万亩,占耕地面积的17%,流转户1.18万户,其中流出户7238户,流入户4619户,全县补签合同近3万份,合同一式四份,登记和签订率达96%。

抓好土地流转工作,对促进农业发展,维护农村稳定,增加农民收入,起了积极作用。

1、规范了土地流转合同,干部群众满意。自发流转存在着合同不规范,协议不完善,缺乏法律约束等问题,在土地流转工作中我县按照省农业厅统一式样的合同文本,规范了土地流转合同,并对过去存在的口头协议,不规范合同重新进行了补签,规范建档,消除了以往土地流转中的各种矛盾和纠纷,使外出打工的走得放心,租田的农户种得称心,乡村干部也可以抽出更多的精力和时间解决其它问题。

2、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通过土地流转,会手艺、头脑活,善经营的农民更多地离家外出打工,或到城镇经商置业,就近服务于二、三产业。据统计,土地流转后全县乡(镇)外出打工或从事二、三产业的人数比去年同期增加5000人,既增加了农民收入,又活跃和繁荣了城乡经济,加快了小城镇建设步伐。

3、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和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流转开始出现两种趋向:一是农户之间转包开始向租赁大户成片租赁发展;二是耕地流转发展到林地和“四荒”经营权流转,由单一的种粮向水果、蔬菜、花卉等高效经济作物和养殖业发展。全县3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达70多户,总面积4000亩以上,有力促进了耕地向种田能手集中,使耕者有其田,能者尽其能,智者尽其智,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实现了粮食生产向规模化、产业化、企业化方向发展。

4、加快了现代农业的进程。土地流转后,种植大户都渴望新技术、新品种,以提高产量、提高效益。农业机械得到更广泛的运用。今年机械使用量大增,今年1—6月份,全县新增耕整机32台,插秧机8台,抛秧机2台,便型拖拉机22台,有效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5、建立了土地流转机制。全县各乡镇、村按照“规范、有序”的要求,全面建立起了土地流转档案,规范了土地流转程序,明确了规章制度。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作为管理机构,做到村有档案,乡有备案,配备专人分管档案工作。摸索总结了四种流转形式。即:土地出租、土地转让、土地转包、土地互换,为今后土地流转工作步入经常化、规范化轨道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l、法律意识较淡薄。表现在:一些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法律、法规认识度低,知道有《土地承包法》的多,但通读过全文了解精神的不多,有的土地流转未经村委会同意或备案,有的认为签不签合同不重要,以口头协议代替合同,有的流转后再签合同,埋藏下矛盾纠纷隐患;土地承包工作中,仍有一些村组干部对党的土地承包政策和法规领会不够,为解决人地矛盾,搞“几年一调”,土地打乱重分,给土地流转造成了困难和障碍。

2、个别乡(镇)和村组干部对流转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还没有走出过去“要钱”、“要粮”的旧的工作模式。认为土地流转是农民自己之间的事,无须政府插手,而且土地流转工作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矛盾多、难度大,没有直接经济收入,有为难、怕难情绪。有的抱应付态度,导致乡村干部沉不下去,责任不到位,工作难落实。

3、土地流转的中介服务组织匮乏,流转机制不完善。虽然有的地方成立了土地流转的中介组织,但总体上仍不能适应需要,缺少一个由下至上、网络化、多功能的中介服务体系。由于土地流转的中介组织欠完善,土地供求双方的信息流动受阻,信息辐射面狭小,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地流转的程度、规模和效益,提高了土地流转的成本,造成“有买找不到卖,有卖找不到买”的局面,并限制了土地流转的区域范围。从流转机制看,流转形式单一,程序不规范。有的地方即使签订合同也存在手续不规范、条款不完备的问题。这既容易导致承包关系混乱也容易引起纠纷,同时,这也是造成承包者掠夺性经营的重要因素。

1、加大宣传,统一思想。要在干部群众中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贯彻《土地承包法》,和中央、省、市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一系列文件精神,通过政策宣传和细致的思想解释,让每一个农民了解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消除农民的惧变心理,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参与意识。要充分认识规范土地流转,可以有效地解决农村人口变化引发的土地调整的需求。更为重要的是用市场手段和机制取代和制止行政手段任意调整土地的做法,从根本上解决人地矛盾,使农村土地关系的稳定由政策、法律强制逐步过渡为农民的习惯。同时,又要充分认识到规范土地流转是—个经常性工作,把规范土地流转工作纳入经常化、规范化轨道。

2、转变观念,明确思路。乡村一级要从过去“管”、“要”向服务引导转变,认真搞好谋划。一要以产业推动抓流转。以加快农业产业化为契机,紧紧围绕本地主导产业,建立有地方特色的产业带,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农民的承包土地向主导产业和规模基地方向发展;二要规范建制抓流转。引导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是避免土地纠纷,确保土地流转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证。今后凡涉及到土地流转的农户,在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变的前提下都要依法引导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书面合同,建档保管,以解决农户土地流转的后顾之忧,建立稳定的流转关系,促进有序流转。三要培育大户抓流转。把培训规模经营大户作为带动土地流转的关键来抓,形成以示范辐射大户,大户带动土地流转,土地流转吸引大户、孕育大户的良性循环。鼓励干部向农民租田搞示范,通过“做给农民看,教会农民干”的引导方式,带动农民自愿转租承包耕地。并且政府要拿出一定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大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主要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功能全多样化、布局科学、服务多样的要求加快农村城市化建设进程,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更大就业空间。

3、建立土地流转机制,运用市场手段引导土地健康有序流转。首先,规范土地流转基本操作规程,实行程序化操作。在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的指导下,受理农民委托土地流转申请书,发布土地流转信息,召集农户自主流转见面,对达成协议的农民,指导和帮助按要求签订合同。其次,建立土地租金评估制度。目前,土地使用权的租金多是流转双方自由协商或基层组织协调确定,缺乏科学评估依据。建议建立农用土地评估机构,以土地流转前的评估作为确定租金的依据;土地流转后的评估,主要是监督土地使用情况,防止土地肥力、地力被破坏。再次,建立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流转双方要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土地流转合同,明确流转的形式、数量、期限、条件和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涉及承包土地田块变动的,要及时办理承包权证变更手续;有条件的,还可到公证部门办理公证手续。农村基层组织和承包合同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流转合同的审查、监督,对合同的登记、立卷、归档,要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的管理。第四,建立必要的流转中介组织。可由农办牵头,联合农业、土管、林业等部门设立“土地信托服务中心”,乡镇一级设立土地信托服务中转站,村一级由村委会具体向农民提供土地信托服务,突破土地使用权流转仅在有限区域内进行的制约,实行三级联网,形成统一的土地使用权流通市场。

4、制定配套措施,完善法律政策,为土地合理流转提供坚强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一是制定鼓励土地流转的相关优惠政策。在优惠的对象上实行双向优惠,既鼓励土地转出方,又鼓励土地转入方;在优惠的内容上实行综合优惠,不光在经济上优惠,在流转方享受集体公益事业服务方面都给予适当照顾;在优惠的手段上实行配套优惠,包括在资金、技术、税费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在优惠的取向上实行重点优惠。即对“四荒”开发性经营项目、具有技术推广价值和市场发展前景的特色种养项目以及实行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的项目进行重点扶持。二是深化农村社会管理体制配套改革。大力培育农村劳动力市场,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条件。加大农村户籍制度改革力度,改变农民的“恋土”观念、为农民“退一进二闯三”创造条件,减少农民对土地的直接依赖。加快建立健全适合农村特点的社会就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消除农民离土的后顾之忧。三是完善法律。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农民的土地产权;明确允许农民拥有土地的抵押权;开拓有关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保险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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