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优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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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优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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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篇一

根据市工商局《关于开展20××年度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xx市工商内部明传(20xx)88号]精神,我局于20xx年10月20日至11月10日对全局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条例》和《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情况、20xx年以来的行政执法案件、复议案件、和行政许可事项的具体办理情况、“五五”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自《行政复议条例》、《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颁布以来,我局从20xx年3月开始至20xx年9月,先后组织开展了《行政复议条例》、《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宣传等工作,对有关行政许可项目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制定了相关的配套措施和工作制度、公开了各项行政许可项目、条件、程序、期限和费用、做好了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具体实施上,我局成立了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制定了《凤庆县工商局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实施方案》和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工作流程表。07年之始,组织系弘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培训了《公司法》,把学习与检验学习成果的考试相结合,我局还组织了基层法制员为主的《行政复议条例》的学习。在学习培训上,一是开展了自学,二是组织了培训。主要集中培训21次,参加人员600人(次),由市、县两级法制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授课讲解。另外,我局还采取培训后考试和“一月一法”考试,对《行政复议条例》、《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考试,同时,还建立了配套的工作制度12项,并对所有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公示。

自20xx年以来,我局仍在不断地强化学习和培训,针对贯彻实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完善措施予以整改,确保全县工商系统在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条例》、《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上不走样、不出现任何问题,使我县工商系统的行政许可工作、行政复议工作、以及企业准入登记步入法制化轨道,为县域经济的良好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我们取得的好经验是:领导重视,依法办事,严格落实行政许可的各项制度。抓信访,重反映,及时查处各种违反规定的事态苗头。解决问题的成功办法是:提高依法办事重要性的认识,严管重处,建立层层督查负责制。

20××年案件共83件,立案45件,案值5.53万元,罚没收入5.24万元。20xx年案件81件,立案58件,案值7.21万元,罚没款90.04万元。20xx年1-10月,案件163起,立案125起,案值11.46万元,罚没收入29.97万元。20xx年至20xx年共有复议案件2起。我局一是加大培训力度,首先县局党组重视法律法规学习,将学法纳入到党组中心组学习等活动中,其次是抓中层干部法律法规的学习,再次是开办基层工商所培训班,以案促学习,在实战中进行学习。完善有关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不断强化对各种行政行为的监督。主要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大错案和过错行为的追究力度。20xx年至20xx年10月止,我局法制机构在案审时共退回法律法规引用错误案件8件,接受当事人陈述申辩28次。树立了工商部门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执法形象。

在行政执法中,我局从完善制度出发,加强监控措施。主要是制定了执法办案程序和罚没、暂扣物资管理制度,明确了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过程中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措施。在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前,需事先向主管局长报批,并向法制部门领取扣留(封存)文书,取得文书编号。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严格按照执法办案程序,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送达实施某种行政强制措施的通知书和财物清单,告知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时限和途径。在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后,严格按照暂扣物资管理规定,将暂扣(封存)财物的名称、种类、数量向法制部门备案,并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移交财务部门管理。需要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首先由案件承办人员填制有关事项审批表,由法制部门审核后,报主管局长审批同意,方可由承办机构和财务部门在法制机构的监督下予以解除。所有案件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实体并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达到听证程序案件严格依程序办理。

1、实行首办责任制。为使首问责任制度落实到实处,我局明确首办责任人,并在服务大厅公示。指定首问责任人8人,对八项行政许可事项予以落实,使用34种统一文书。统一规范,按照市局统一的文书格式,向申请人或咨询人发送一次性告知书企业237份。实行企业上门年检服务。上门年检93户,出动人员268人次,出动车辆25台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告知制度落实情况。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和获得行政许可,对8项行政许可事项,分别使用19种通知书、决定书和告知书,对申请人第一次咨询或提交材料不起全的,窗口服务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要提交的文件材料,使申请人第二次就能办到有关证照。

3、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制度落实情况。在县局登记注册厅和四个基层单位服务窗口、大厅和醒目的位置设置公示栏,公开公示内容。公示行政许可设定的依据(法律法规或规章)、条件、应提交的文件材料、收费依据(标准)和办理时限等内容的公示栏5块;公示行政许可文书示范文本8类43种;公开办事机构、承办人员、负责人及电话号码,传真和电子信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投诉机构和联系电话。

4、行政许可事项服务制度落实情况。1个工作日完成企业名称预先核准30户;一般注册、变更、注销登记3个工作日内完成,共完成226户/次,个体工商户2252户/次;共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2252户,当场登记发照1760户,私营企业160户,特殊情况随到随办。

5、行政许可事项窗口服务制度落实情况。全部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办理企业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226户(当场登记160户)。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2252户(当场登记1760户),(不予受理3户);在《行政许可法》或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内,对依法作出的行政许可以书面形式,将决定颁发或送达申请人,企业226户,个体2252户。

6、规范系统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县局机关在登记注册大厅,公示办事机构1个、服务范围8大项、5名服务人员身份、职责等;公开注册登记条件和程序及依据1板,公开注册登记收费标准、项目及依据1板,公开服务制度1板,公开窗口服务制度1板,公开行政许可结果30期226户,公开典型案例20期,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工商所在醒目位置公示工作职责和服务人员身份。政务公开,公开注册登记条件和程序及依据,公开注册登记收费标准、项目及依据,公开服务时限。按户公开个体工商户核费和收费情况88期。公开行政许可结果,公开基本信息个体工商户120期2252户,公开典型案例28户。

“五五”普法工作是我局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普法工作可以更好地化解行政争议和行政矛盾,所以我局把“五五”普法目标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一是县局成立“五五”普法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局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股,具体承担普法工作日常事务。各工商所设兼职法制员一名,负责案件核审、法律宣传等工作。二是明确分工,各负其职。县局印发了《凤庆县工商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工作规划》,并分年度制定普法工作要点予以推进我局的普法工作。由于工商部门涉及工商法律、法规、规章多,又面对大量经营者和消费者,所以我局年初制定普法要点时,将普通法由法规科负责牵头宣传和培训;特别法由各业务科室承担宣传培训。

我县所有在岗行政执法人员除暂未领导执法证件外均做到了持证上岗。在办理案件和执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时,都做到了亮证执法。不亮证不能实施现场检查和监督管理,不亮证不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询问案件当事人。在案卷归档时,必须装入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证明,以体现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在依法行政工作上,我局除制定并落实一系列规章制度外,还建立和完善了各种依法行政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目前,没有一起提起行政诉讼。

由于各种原因,暂不能执行《xx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罚没物资及公物委托拍卖试行办法》,罚没物资保管和处罚需要进一步规范。

城管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篇二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椒江分局局长张纲要(2007年11月23日)。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区人大代表评议区国土资源分局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今年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局2005年以来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这是对我局工作极大的关心和支持。对此我们高度予以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立其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实施计划,召开党组会和机关动员会,学习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评议工作文件,部署和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自查工作,充分认识行政执法评议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其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基本原则、方法步骤。现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

一、2005年以来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5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保障和保护双赢,节约和持续并重,管理和服务双优”的目标,努力提高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水平,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以贯彻法律法规为手段,增强国土资源法制意识。

针对我区国土资源执法工作出现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创建新机制、采取新举措、运用新载体,开展经常性的、多层次的、全方位的宣传,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一是突出重点宣传。我们紧紧抓住土地和法制宣传月这一有利时机,围绕“土地日”宣传主题,运用宣传车、街头咨询、“送法下乡”、发送宣传资料等形式。二是宣传覆盖面广。我们从基本内容宣传扩大到专业知识培训,从对象上分阶段、分层次推进,重点突出街道、村级党员干部和用地大户业主的宣传,召开各种座谈会,宣传讲解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新的政策,结合日常工作,开展面对面的宣传,增强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三是开展特色宣传。我们充分利用网站、专报、广告牌、电视等传播媒体,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四是开展普法教育。积极开展“四五”、“五五”普法教育活动,我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以“四五”普法教育先进单位称号。五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我们制定了依法行政五年计划、行政许可、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一系列配套制度,规范其行政行为。实行“三落实、三公开、三上墙”:执法责任落实到班子领导和各科室所及执法人;办理程序公开、办事人公开、监督人和监督电话公开;执法程序上墙、岗位职责上墙、岗位责任人上墙。并通过政务公开栏、互联网站等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我局还聘请2位律师作为常任法律顾问,解决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2005年来我局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被告含区政府)6宗,均胜诉;行政复议案件5宗,无撤销行政决定。六是针对行政执法中的难点,分局领导组织人员下企业村户开展执法调研,撰写《国土执法监察面临的新问题和新举措探讨》等10多篇调研文章,并被有关部门录用。

(二)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龙头,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我们牢固树立规划龙头意识,狠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报批和落实工作。一是紧紧围绕“保障与保护双赢”这条主线,2005年完成了《台州市椒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及说明,10个规划修编的专题报告,椒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集。其规划成果已上报省政府审批。二是为确保重点项目的用地需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抓好规划局部调整。2005年来共依法对台缙高速公路、中心大道及拆迁安置、220kv外沙变、220kv栅浦变、110kv绿心变、社会福利院、市府大道西延等17个重点项目、3450亩土地进行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较好地解决了用地空间问题。三是严格执行规划,实行用途管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和土地利用计划,严把土地用途管制关、地类确认关、基本农田保护关、建设用地指标关、报件质量关,及时办理项目预审和农用地转用手续,既当经济建设的服务员,又当基本农田保护的守门员,使土地用途管制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三)以明晰执法工作思路为先导,严查违法用地行为。

围绕“预防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一是以土地巡查为突破口,把违法用地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2005年来共开展执法巡查2203批次,14047人次,发现、制止违法用地2077处。二是营造高压态势,加大执法力度。2005年来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059件、3094.95亩,没收建筑物31246平方米,拆除建筑物128133平方米,收缴罚没款3825余万元,还耕53.72亩;打击非法取土75次,查扣运输船只64艘,拆除非法搭建的码头215处,查扣非法取土工具388件。三是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部署全面开展了卫星遥感执法大检查和省5厅联合开展土地执法大检查。2006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国土局的高度重视下,历时三个多月,完成了卫星遥感等执法大检查工作。在这次大检查中,清理和查处2002年10月至2006年4年多时间来的违法违规建设用地行为。其中:完成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卫星遥感涉及我区监测变化图斑分别353个、332个的外业核查、数据统计工作,查处违法用地图斑分别为199个、135个,违法建设项目分别为311个、170个;完成省监察厅等5厅联合土地执法大检查工作任务,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237宗。一次性顺利通过了国家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的督查验收,并受到国家两部领导的一致赞赏。四是在土地违法案件查处中坚持查事与查人结合。2005年来共提出党政纪处分建议34人,已处理28人、立案6宗,移送公安机关侦查3宗。五是努力构建联合执法机制。建立了由国土中心所,街道城建办,农办组成的联合执法动态巡查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六是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做到信访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2005年来我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11件,登记率、受理告知率、书面反馈率、到期结案率均达100%,受理直线电话584件,反馈率达100%、满意率达99%。2005、2006两年连续被区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2006年被市国土局评为先进单位。

(四)以强化责任制度为落脚点,严格保护基本农田。

严格保护耕地是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市下达我区基本农田保护任务14.2万亩,因本区耕地紧缺,部分实行易地委托代保。调整后我区实际基本农田为12.9万亩。目前已建立保护标志1466个(基本农田保护牌114个,保护界桩1352块)。为抓好基本农田保护建设工作,一是加强基础性工作,开展基本农田保护示范点建设。按照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工作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四化”要求,确定今年在章安街道开展示范区试点,制订了实施方案,并进入界定基本农田内业工作,力求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推广。二是以建促保,落实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同时,充分发挥基层标准农田建设的积极性。2005年来我区共完成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5个、22404亩,1999年-2006年全区累计建成标准农田94040亩。2006年市下达给我区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1万亩,我局积极与有关街道沟通,挖掘潜力,千方百计完成任务,如当时委托异地代建,则需5000元/亩,代建费仅此一项就为区政府节省资金3300万元(区内建设每亩仅补助2000元/亩)。三是千方百计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我区编制了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充分挖掘有限空间资源潜力,建立了耕地储备库,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2005年来我区在白沙废弃盐田、椒江水果场废弃果园等地共完成造田造地项目15个,新增耕地1782.93亩,2006年全区耕地保有量达15.87万亩,实现耕地动态平衡。

(五)以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为重点,努力破解难题。

1、努力破解农民建房难题。农民建房难是近几年的一个热点问题,我们坚持把解决农民建房用地指标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来抓。为解决农民建房计划指标不足。2007年,我们组织人员下街道、村居,对全区村民建房调查摸底,撰写了《关于我区农民建房的调研报告》,提出在指标分配上给予倾斜政策,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2007年在用地指标紧缺的情况下,已安排落实村民建房用地指标672亩。2005年来,全区共批准农民建房用地4242户、5396间、1584.7亩,其中2007审批个人建房1828户、2175间、524.5亩。计划用三年时间,每年安排不少于500亩用地指标,基本解决农民建房问题。

2、努力破解建设用地难题。围绕“集约利用、保障供给”指导方针,拓宽用地渠道。首先,主动出击,积极向上争取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指标,2005年来争取省级重点项目8个,戴帽获取农用地指标1978亩。同时,千方百计向缙云、桐乡、海盐、仙居等异地调剂折抵指标4133亩,保障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二是努力提高建设用地项目的报批率、供地率。2005年来报批农用地转用8160亩,其中工业用地3182.9亩,公共设施543亩,商住用地755.5亩,个人建房2586.9亩;共供地9996.7亩,其中工业用地5918.7亩,公共设施1715.3亩,经营性项目1355.8亩。三是努力盘活存量土地。我们对农转用后因征地等原因无法落实的项目,通过用地指标置换等方式盘活闲置土地841亩。四是努力复垦建设用地项目。完成下陈、三甲九塘废弃盐田和章安街道等建设用地复垦项目3个,获得省核拨指标1113亩。

3、努力加大市场化配置建设用地力度。2005年来我区共公开“招拍挂”出让土地65宗、2298亩,获取出让金150711.21万元、美元1400万元(其中经营性用地21宗、1280.2亩,110046.71万元、美元1400万元,工业用地44宗、1017.8亩、40664.5万元)。根据省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意见(试行)》等规定,从2006年9月6日起对工业用地全面实施“招拍挂”出让,严格依法操作。

4、努力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机制。在征收征地报批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定,实行征地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和征地批前的“告知、确认、听证”等政务公开制度。依法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未经上述报批程序的项目,即使急需用地,我们仍坚持一律不予报批。同时,我们还积极配合上级开展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问题的检查,2005年来我区共批准征收征用土地6105亩,支付征地补偿费5790万元。

(六)以资源管理谋求长远发展为立足点,夯实基础。

一是加强地籍登记规范化管理。强化土地产权管理,确保登记土地权属的准确、合法、有效。2005年来,共登记发证18967宗,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16228宗,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2739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1009宗,抵押金额46.7亿元、面积10286.6亩。2006年我局被省国土资源厅评为地籍管理规范化先进单位。二是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2006年已完成农村集体农用地所有权发证外业调查和测绘工作,查清可登记发证的有220村、950宗、10116公顷,为严格保护耕地,维护农村社会长期稳定和建立“以图管地、以证管地”新机制奠定基础。三是加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2005年来共验收23宗,超容积率补交土地出让金2809.4万元。四是不断深化地产市场管理。2005年来全区共办理地产交易7240宗、862.5亩,收取其土地出让金8422万元。

(七)以生态环境治理地质防治为主线,加大矿管力度。

2005年以来,我们把加强地质矿产管理工作,作为改善自然生态环境与区域经济可持发展战略的要求来抓。

1、规范矿产资源管理。一是加强采矿业准入管理制度,在每年的3-6月份对矿山企业的执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二是对老矿山全面实行有偿使用,工程性项目均按规定权限审批采矿权,实行有偿使用制度,2005年来共收取采矿价款192.3万元,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13.5万元;三是根据台州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要求,关闭椒江南岸等矿山,已将全区矿山企业数由原来5家压缩至现在的2家。

九、杨家岭等18家废弃矿山的治理工作,逐步改变了过去我区在城市建设中留下的千疮百孔现象。

3、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和新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管理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和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二是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凡区域内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设立警示标记,制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并发放到街道、村和受威胁的群众。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落实监测人和监管人,做到点点有监测。台汛期间,组织有关人员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经常性巡查,确保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方的人员全部撤离、疏散到安全地,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坚持24小时值班,随时与防汛办联系,保持信息畅通。三是全面开展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对区域内存在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点进行方案编制,并对葭芷后许、中村、前所下浦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着手进行治理。

(八)以代表满意为中心,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

一是认真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加强与人大的工作协调与沟通,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国土资源工作有关会议等,并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听取代表们的建议意见,自觉接受其检查与监督。二是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及时处理社会各界反映的意见和问题。凡受理和答复的人大议案和建议,都由局主要领导亲自审阅分类把关,并分解落实到各职能科室办理,统一上报答复。对能够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对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则要求主办领导、科室人员亲自向人大代表作诚恳细致的解释,并召开人大议案答复会议,当面向代表们答复,取得理解、支持和满意。2005年来共按时办理人大议案、建议的主办件25件,会办件13件。

(九)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加强系统队伍建设。

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质量。一是班子团结和谐,务实进取。局主要领导充分发挥副职作用,明确职责;班子成员之间互相信任、支持,上下形成合力。重大决策和财务开支坚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广泛征求和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认真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二是勤政廉洁,纯洁行风。通过中心组、机关学习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反腐防变思想教育活动。要求每个同志时刻牢记廉洁自律,突出渎职犯罪、职务犯罪的惩治预防工作,每年都确定两个以上科室所开展评议、述廉述职。2005年来,我局以“廉洁国土”为主题,相继开展“读书思廉、警示教育、廉洁征文、作风建设、法纪教育、治理商业贿赂”等系列活动,建立了廉政勤政监察网络和党风廉政、机关效能、行风建设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教育、制度、监督、文化”为一体的惩防腐败体系的新格局。2005年来,我区国土系统人员未发生违法犯罪的刑事案件。三是转变作风,提高效率。以建立长效机制为契机,促作风转变,努力为基层和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以开展“万人评局千人评所、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干部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基层所规划化建设”等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及原因分析。

(一)受体制限制,缺乏主动权。我局作为市国土局的派出机构,没有行政许可事项终审权,其终审权在台州市国土局。根据“三定方案”,我局只负责椒江行政区域范围内国土资源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报等具体性工作,没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权。与其他县市相比,我局在工作中缺乏主动权,在办理一些具体业务时在时间上就难以保证。

(二)可用资源发展空间狭小。我区陆地面积仅有280平方公里(南岸约105平方公里,北岸约175平方公里)。且台州市在椒江确定了几个规划控制区:其中台州经济开发区30平方公里、滨海工业新城开发区区块16平方公里、绿廊生态控制区15平方公里、大学城规划控制区3.5平方公里、绿心生态控制区5平方公里。故我区可用资源发展空间狭小。

(三)土地城市规划存在错位。一是规划衔接难以到位。我们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在时间和空间上没有很好地衔接,且在用地空间布局上发生错位,使得有限的建设用地指标没有得到有效使用。虽然每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时我们都邀请建设规划部门共同参与讨论,但我们主动联系沟通仍然不够,在具体执行时仍与城市规划发生错位,特别是农村个人建房问题。二是城市规划临时调整频繁。城市建设用地和经济建设用地超常增长,需求规模无法预测,建设项目安排具有不确定性。一些重点工程项目常常是在总体规划编制后确定的,且安排在规划建设用地的范围之外。三是规划用地意识淡薄。少数干群规划意识不强,用地单位优先考虑土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不多,影响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新增建设用地供地率低。从1999年至今,我区总农用地转用32142.9亩,其中已供地26636.3亩、未供地5507.6亩(市大学园区2011.3亩、椒江区3496.3亩),供地率仅占82.9%。未供地主要原因:一是我们把关不严,在上报农用地转用时,过多考虑街道或用地单位的意见,在明知部分地块的拆迁安置、征地工作没有全面完成,项目用地面积过大的情况下,仍然进行农用地转用,导致报批后无法及时供地。二是规划调整频繁。全区农转用后涉及规划调整,拖延供地时间的有1503.4125亩;受规划控制无法供地的有225.552亩。三是项目自身原因造成无法供地。主要为市本级项目如台州市大学园区、浙大两院、市府大道西延段等项目2000多亩未供地。四是村级留地迟迟不上报供地。

(五)土地资源集约利用不高。一是城市建设用地、工业用地的土地利用集约化程度不高,容积率低,土地产出率低。二是开工率低,建设用地项目竣工迟。因征地、企业自身等原因,全区2003年-2006年底工业用地供地后,未动工项目有72个(包括盐田招拍挂27个项目)、2327.1亩,最长的时间达4年之久;在已经动工的项目中,由于种种原因,部分项目建设期限拖长,且迟竣工投产,导致土地效益不能得到有效地发挥,产生土地闲置和资源浪费现象。我们在批后监督不到位,没有严格按照出让合同管理。

(六)保障与保护的矛盾尖锐。耕地难以占补平衡,建设用地与耕地保护的矛盾十分突出。一是我区人均耕地不足0.4亩,土地后备资源不足;二是近几年的充分挖掘和开发利用,使得原本就不足的耕地后备资源更显缺乏,靠“易地代保”来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任务将越来越艰巨;再次,当发展经济用地与保护耕地出现矛盾时,一些用地单位往往只顾眼前和局部利益,偏面强调用地“先上车、后买票”,手续越简单越好,眼前成本花得越省越好,而忽视了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使用地需求与耕地保护、吃饭与建设、保护与保障的矛盾显得更加突出。三是我们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效果不够明显,保护耕地资源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七)地矿资源少治理难度大。一是石料资源严重缺乏。目前我区仅有2家老矿山,位于大陈的矿产开采规模十分有限,位于江北的矿产规划开采由于山高坡陡,取材十分困难。基础设施建设与石料的供应矛盾在短时间内很难解决。二是废弃矿山大多是受规划调整仓促关闭,留下安全隐患无人料理,政府出钱治理但得不到当地村民的理解和支持。

(八)土地执法监察工作难度大。虽然我局不断加大力度开展土地执法监察,但违法违规行为仍屡禁不止,分析原因主要有以几下点:一是资源紧缺,土地供需矛盾突出。由于受区域环境和土地资源紧缺影响,我区可用建设用地历年来都很紧张,但我区的经济发展又非常迅速,特别是小企业、家庭作坊对土地的需求非常大。两者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造成违法用地。二是受规划影响。由于受城市规划控制致使许多村居点难以落实,有些地方十多年也没办法审批村民建房,使得部分村民违法建造个人住宅。三是经济利益驱动。一方面违法用地取得土地的成本低于合法的成本,另一方面违法用地获得收益高于农业生产净收入,而且在征地拆迁时,周边部分行政区域对违法占地、违章建筑也进行了补偿,更助长了土地违法案件的多发。四是非法取土屡禁不止,盗采粘土、矿产资源行为经常发生,致使大量耕地和国有矿产资源遭受严重破坏和流失,我们虽然采取强有力的查堵打击措施,但无奈势单力薄,总是疲于奔波,效果不佳。五是执法力量弱,我区每个中心所只有1-2名专职监察人员,却平均要管辖2-3个街道的违法用地。如涉及强制拆除时,基本上每次都遭到围攻、谩骂、甚至被殴打,难以执行到位。六是我们执法队伍,在面对执法困难和压力时,解决问题的思路不够宽,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办法不多,措施不够有力,尚有畏难情绪。

(九)队伍整体素质仍需提高。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国土资源管理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对队伍素质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但目前还存在着忙于应付日常工作,轻于业务知识培训的现象,政策法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同志责任心、事业心、办事能力还不强,存在办事拖沓、催着办的现象,少数同志工作纪律有所松懈,违反效能等行为也有发生,服务意识有待于进一步确立。

三、下阶段工作的初步打算。

以经济可持续发展为中心,突出保护与保障、服务与管理这两条主线,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切实提高执法水平。

(一)边评议边整改,着力落实评议整改措施。我们将以此次行政执法评议为契机,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评议整改意见,结合自查的问题,再次召开系统干部职工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部署落实整改阶段工作。要对代表们的评议意见认真进行分类疏理,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做到未评先改,边评边改,立说立改。通过评议和整改,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切实推进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二)树立国策观念,着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工具,创新机制,扩大范围,提高宣传效果,大力宣传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的责任制度,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责任,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了解国土资源管理的新政策、新举措,切实增强其国土资源忧患意识、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和法制意识。

(三)合理调整规划,着力加强基础管理工作。一是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局部调整为契机,有效调整用地空间。借乡镇改街道这一行政区域调整的契机,局部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今后3年内全区基础设施、工业区块、招拍挂项目和农民建房的用地需求。二是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用途管制,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坚持“保重点、压一般、保近期、压远期”的原则,充分利用有限的用地指标。三是健全完善听证制度、公示制度和公众参与机制,进一步提高规划的透明度和科学性,增强规划的约束力和可操作性。

(四)转变利用方式,着力提高土地利用水平。盘活存量、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一是严格建设用地审批,做好建设用地项目农转用的报批工作,并严格审核,突出项目报件的真实性和规范性。二是深化工业性用地公开招拍挂工作,增强工业用地招拍挂工作的计划性,规范设定用地条件,以市场调剂优化资源配置,并做到实行净地出让,加强批后监管,特别是如期开工完工和投产使用。三是严格把好项目准入关。要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优先考虑对我区经济转型升级有重大推动作用、投入产出水平高、指标利用率高的项目。四是切实解决具体项目转而不用、圈而不建、土地利用率低的问题,确保用地指标有效供给。五是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快处理未供地的新增建设用地,积极开展闲置、空闲地的专项整治,千方百计盘活存量土地。六是继续完善土地储备机制,充分发挥其作用。

(五)加大废弃矿山治理力度,着力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规划的要求,到2009年底全面完成30家废弃矿山的治理任务。继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认真执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防治方案,做好全区地质灾害重要隐患工程治理工作,重点要做好台汛期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安全避让工作,执行好汛期明白卡、险情巡查、汛期值班、灾害速报等工作,确保台汛期各项防灾措施落实到位。

(六)采取堵疏结合,着力遏制违法用地歪风。继续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查结合”工作方针,进一步总结经验,创新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机制。要加强同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紧紧依靠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及时制止打击违法行为,真正对违法用地行为起到威慑与防范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堵疏结合,严肃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根据区里的部署,今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大行动,全面查处全区范围内单位或个人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要建立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深化执法考核制度,加强对村居土地和规划管理、巡查和监督,实现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明显好转。

(七)提高队伍素质,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国土资源虽然实行了省以下垂直管理,但仍然是区政府的工作部门。我们要主动接受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积极为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当好参谋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我们要在全面理顺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化大力气抓好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提高国土资源依法行政能力,为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体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保障,大力推进职能转变、职责到位、能力提高,结合行政执法评议和“作风建设年”活动,以评促改,整合管理资源,优化管理要素,着力解决国土资源队伍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机关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使广大干部职工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突破,在人民群众对国土资源部门的满意度上有新的突破。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通过行政执法评议自查工作,我们找出了一些问题和不足,并正在查纠落实措施。但对存在问题还未找准、找全,恳请你们对我们的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多提宝贵的评议批评意见,帮助我们进一步认识不足、找准问题。我们将摆正位置,端正态度,虚心接受,切实整改,力促国土资源工作全面发展,上新台阶。

城管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篇三

xx县动检人员野蛮执法事件发生后,我局立即下发了《关于阜新镇动物检疫中心站伤人致死事件的通报》,要求各地要吸取教训,对全行业的执法行为进行全面整顿,要完善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要加强学习,树立执法为民观念,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按《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执法大检查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xx]49号)精神,我局立即组织对本局及本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该法由省动物防疫监督检验所实施,系法律授权组织执法,具有法定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20人,都经过执法培训考试,持有农业部颁发的《动物防疫监督员证》,不存在临时工、合同工执法现象。

实行属地管辖,省所不直接办案。不存在越权执法、野蛮执法和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该单位系全额事业单位,行政执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存在经费自筹自支和财政按比例返还现象。

省所针对阜xx县动检人员野蛮执法事件的深刻教训,在原来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又专门召开了各市监督所长会议,下发了文件,要求各地开展行风建设的思想教育活动,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和清理整顿工作,要求各地转变观念,坚决制止乱上路问题。各市按我局和省所的要求,都进行了认真的落实。据统计,全省动物防疫监督系统共出动3000余人次,对684个屠宰厂,56个检查站,296个消毒站监督人员持证上岗,履行岗位职责,文明执法,监督检疫收费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清理临时聘用人员、无执法资格人员216人。我局组成4个检查组对4个市8个县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这次大规模的检查,不仅杜绝了乱上路执法问题,而且使广大执法人员提高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意识。

全省共有动物防疫监督所97个,其中省所1个,市所14个,县所82个,全部有执法主体资格。全额拨款53个,占55%;差额拨款25个,占26%;自收自支18个,占19%。全省共有动物防疫监督员1244人,经过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多次培训、考核,由我局审核,报农业部审批。

全省已有4763名具备动物检疫员任职条件的人员通过培训、考核、考试获得了我局颁发的《动物检疫员证》。

全省共有动物检疫站98个,41个为全额事业单位,占41.8%;27个为差额单位,占27.6%;30个为自收自支单位,占30.6%。

按《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我局已在全系统取消了《动物防疫合格证》的行政审批;《动物诊疗许可证》的行政审批按要求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办公场所公示,按程序实施;动物检疫实行到场、到点检疫,按规定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省与市所、市与县区所之间都签定了《行风建设承诺书》,明确了各监督所长是本辖区动物防疫监督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省所将行风建设纳入业务工作考核中。铁岭、大连还建立了首问责任制、群众举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

该《条例》由我局委托辽宁省动物防疫站实施,该单位为全额事业单位。经培训、考试,在全省兽医行政机关、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设兽医监督员,具体实施该条例,没有临时工、合同工执法。

自20xx年以来,全省共处理违法违规检疫事件113起,处理检疫员171人。其中开除21人,停止工作3人,撤销检疫员资格23人,记过6人,降职1人,警告14人,通报批评18人。

《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兽医执业证》暂停办理。

该法由我局委托辽宁省草原工作站实施,该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执法人员均通过了全省行政执法资格统一考试,无临时工、合同工执法现象。

《草原法》出台后,我省废止了原《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细则》。

由于原《草原法》可操作性不强,执法机构不健全、新《草原法》刚出台等原因,各项执法制度尚在建设和准备之中,执法经费尚未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因此无越权执法、乱收费现象及财政按比例返还现象。

该条例由我局委托辽宁省种畜禽监督管理站实施,该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种畜禽监督员均为本专业技术人员,经培训、考试后,颁发《种畜禽监督员证》,不存在临时工和合同工执法现象。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取消了《辽宁省新建种畜禽场审批制度》。

市县种畜禽监督管理部门设专门科室,公示、按程序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不收费。

对种畜禽监督员的执行公务情况实行年检,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内容。

我局委托辽宁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实施,该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法人员均持有《辽宁省行政执法证》。经常进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按规定公示、按程序发放。

我局将从阜xx县动检人员野蛮执法案件中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坚持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水平,依法行政,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创造良好环境。

城管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篇四

根据《关于开展xx市20xx年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南依法行政办字〔20xx〕8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职责履行的自查工作,对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8月1日止的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开展自查,现将行政执法职责履行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印刷业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的规定,经梳理,我局的行政执法职权包括行政许可审批1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5项,行政处罚125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检查8项,其他行政权力12项。其中,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由我局执行。行政处罚事项委托局属二层单位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行,行政检查事项同时由我局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行。

我局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行政处罚职权行使情况(共125项)

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受我局委托执法的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执法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规范执法行为,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8月1日,已办结行政执法案件总计19件,执法案件结案率与准确率均达到100%,无一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一是程序规范。在执法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执法出示执法证件,使当事人了解执法人员身份,依法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等法律赋予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依照违法情节决定案件适用一般程序或是简易程序,认真遵守行政处罚所遵循的步骤、方法、时限、顺序。调查取证真实,填写规范,调查询问的日期、时间、地点、执法人员、被处罚人员、印章等事项填写规范,各种手续齐全,处罚决定书制作规范,文书送达手续完备,罚没收款都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二是处罚适当。在行政执法案件办理中,能够严格执行今年我局制定的《xx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做到适用法规条款准确、处罚适度。在重大案件发生时能够按照程序及时进行汇报,并按照规定对重大案件进行定期上报。

三是案卷标准。统一使用文化部制定的格式文书,对法律文书的领用、签发、整理、归档等程序进行规范法和制度化管理。对科室执法档案进行定期检查,按照统一格式制作装订执法档案,坚持一案一档一卷,对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建立执法档案,及时将档案卷宗进行归档。

具体的处罚事项情况如下:

1.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按规定时间营业、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经营非网络游戏、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和未悬挂证照标志的处罚: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办结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案件13起,在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是未成年人身份的确定难以取得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下一步将加强与公安部门加强联络机制。

2. 对出版、制作、复制、批发、零售、出租、放映明知或者应知含有禁止内容的音像制品的处罚:根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办结零售明知或者应知含有禁止内容的音像制品案1起,存在问题是游商地摊无固定经营场所,不符合条件办理经营许可,突显市场执法力量不足。

3. 对擅自从事出版活动的处罚: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办结擅自从事出版活动案件3起,原因是游商地摊无固定经营场所,不符合条件办理经营许可,突显市场执法力量不足。

4. 对经营含有禁止内容出版物的处罚: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办结经营含有禁止内容出版物1起,存在问题是经营者为逃避打击,持有数量往往只有几册,给执法立案带来挑战。

5. 对不按规定印刷、经营出版物行为的处罚: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办结不按规定印刷出版物案件1起,原因为经营业主不能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下一步将加强业主教育培训力度。

6. 其他行政处罚职权行使情况:其他120项行政处罚职权受理且办结案件为0件。

(二)行政许可职责履行情况(共13项)

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8月1日,我局行政审批窗口共受理办结行政审批206件。

关于文物保护方面的行政许可共5项:

1.文物保护单位因建设工程实施原址保护的保护措施的审批。

2. 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批准。

3.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者标本的审批。

4. 文物保护单位拍摄的审批。

以上4项文物保护方面的行政许可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0件。今后,我局将通过站、专题活动、公共文化馆所等多渠道向社会群众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法》和《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提高文物保护相关法律的传播率和知晓率,营造执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法制环境。继续加强对市级国有文物和由政府出资修缮的非国有文物的规范管理,强化对馆藏单位的常规监督检查,切实做好我市文物保护工作。

5.文物保护单位修缮的审批:该审批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1件。

6.出版物发行单位设立及变更审批:该审批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33件。

7.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宗教用品准印证核发:该审批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132件。

8. 印刷企业(含外商投资印刷企业)的设立及变更审批:该审批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40件。

其他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使用许可、广播电视设施迁建同意、广播电视设施迁建同意、设立、合并、终止地方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查同意、在广播电视信号空中专用传输通路内兴建工程的同意这5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0件。

我局重视行政审批工作,窗口在受理和有关业务部门办理行政审批中,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定的办理程序要求行进办理,没有违反政策法规和办理程序进行审批行为。依据“以人为本”原则,简化前置查验用地和设备程序,在业主完整提供相关资料及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当场受理、办结,不断提高审批效率,深受广大办事群众的好评。

(三)非行政许可审批(共5项)

1.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 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备案。

2.出版物发行单位《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备案。

3.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分台的备案。

4.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目审批。

我局审批窗口未接到上述3项非行政许可备案申请。

5.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年检:该审批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21件。

(四)行政强制措施采取情况(1项)

查封、扣押、拍卖有证据证明是与出版违法活动有关的物品:该审批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0件。

(五)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履行情况(12项)

1.博物馆年检:该审批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7件。

2.对涉及广播电视广告播出违规举报的调查处理:该审批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21件。

3.出版物发行单位年检:该审批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1065件。

4.印刷企业年检:该审批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472件。

另外8项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0件。

根据统计结果,我局未实施的执法事项有120项行政处罚、9项行政许可审批、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1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8项其他行政权力。对这些没有作出行政处罚的领域,既不是管理盲区,也不是与其他部门存在交叉管理互相推扯皮诿监督管理。今年,我局加强对区县部门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管,不断加大对市场的执法检查力度。同时,我们还注重对文化市场、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的日常监督管理,检查中切实未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这些领域的业主知法守法意识较强,绝大部分经营业主合法经营,因此有些领域没有进行行政处罚。

年内没有与其他单位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20xx年7月21日至24日,我局分4个工作组,对各县(区、开发区)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和体育局以及所属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xx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开展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主要为各单位执法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主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是否存在实施其他行政违法行为等情况。检查中发现,各单位案卷质量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成效更加明显,各县(区)进一步树立依法行政理念,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存在随意执法、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等现象。今年以来,全市未发生一起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20xx年7月,我局开展了20xx年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执法案卷评查范围为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全市各级文化新闻出版广电行政执法部门(包括有文化新闻出版广电执法权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履行职责已办结的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类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组织人员对抽中的18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逐一评查,评出了一二三等奖案卷,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高文化新闻出版广电案卷制作质量。

(一)存在问题

一是推行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是一项全新的业务,面临新的挑战。特别是即将把全部的行政许可职能划归市行政审批局,接下来如何做好审批与监管的衔接也是一项新课题;二是我局二层单位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现有执法队伍人员年龄偏大,不能适应不断增长的执法业务。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是利用多种形式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与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保证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素质与其承担的执法任务相适应。二是建立和完善各项业务培训制度,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现有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并将培训工作日常化、制度化。

2.全面落实责任制,不断规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为。

加强执法管理,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在管理服务和执法处理上真正融法、理、情于一体;改进管理方式和执法方式,让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罚口服心服、不产生对立情绪,努力实现执法者与被执法者的和谐、执法方式和执法效果的统一。杜绝头执法、重复执法、权责不明的现象,大力推行行政处罚案件谈话和集体审议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减少和杜绝执法的随意性;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做到执法规范化,办案程序化,程序格式化,工作过程记载化。下真功夫、花大气力,狠抓执法文书、执法程序、执法行为的规范工作,形成按法定程序办事的习惯,提高执法机关效能,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

3.加大行业整治力度,不断净化文化市场发展环境。

采取日常检查、突击检查与技术监控相结合等措施,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和违规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进一步加大集中整治力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行动,严格执法,把治理行动纵向延伸。同时,利用业主经营许可证年审平台,组织业主学习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行业企业、业主合法守法经营意识。在原有检查基础上,加大对全市尤其是对县区出版物发行单位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经营业主法制教育。

城管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篇五

根据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奉新县20xx年规范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奉府办字[20xx]43号)精神,我单位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大队具备依法行使对全县道路交通管理的职能,负责机动车及驾驶员的管理工作,查处各类机动车和驾驶员以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全县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资格。在依法行政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法定的职责和义务。大队所有正式工作人员全部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在执法中严格落实亮证执法,协警员只负责协助民警维护交通秩序,没有发生协警员执法现象。

我大队领导非常重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正确行使,要求全体民警在执行行政处罚时,始终做到坚持“执政为民、和谐发展”理念,在规定的幅度范围内进行适当处罚,并及时把相关法律法规在奉新县政府的网站政务公开栏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我大队始终把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摆在日常工作首位,严格落实民警执法时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制度,每年定期组织民警进行执法学习培训,确保每起行政处罚案件有明确、有效的法律依据,有准确完整的引用条、款、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种类。行政处罚做到事实认定清楚,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行政处罚程序上做到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的步骤顺序实施行政处罚。

我大队实施行政处罚始终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一是实行公开制度,把行政处罚标准以张贴上墙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全面公开,随时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二是严格按程序办事,车管股和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办公室的干警在办理业务和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按法定程序办事,耐心接受前来办证或交通违法处理群众的询问,力求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办理业务的手续。三是在填写处罚告知笔录时,都注明了可以依法听证。四是在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都裁明了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是行政处罚决定都经过局领导批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都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六是应当送达的法律文书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间送达,并有送达回执。

我大队实施行政强制行为,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按相关规定严谨制作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等法律文书。一是法律依据明确,强制措施凭证等法律文书上明显标注出法律依据、执行种类、执行期限、执行单位、执行民警。二是权利义务告知明确,详细告知当事人有哪些权利、向何处申诉,并严格落实当事人在执行文书上签名制度。在我大队严谨细致的规范执法要求下,没有出现过因行政强制执行,被群众投诉、举报情况,更没有发生过因行政强制执行引发群体性的事件问题。

我大队严格贯彻落实《宜春市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规范》,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始终做到以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热情为民服务。

自省政府法制办下发《关于印发〈行政许可文书、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样本)〉的通知》及《关于印发〈江西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通知》以来,我大队对照通知要求,对行政处罚文书格式及行政处罚案卷整理进行了全面规范,即确保了法律文书严谨规范,也促进了全体民警依法行政意识的提高。

我大队行政执法行为从未出现过经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被认定违法现象,未出现过冤假错案和不合格案卷,行政案卷合格率达100%。

城管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篇六

根据市工商局《关于开展xx年度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xx市工商内部明传()88号]精神,我局于xx年10月20日至11月10日对全局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条例》和《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情况、xx年以来的行政执法案件、复议案件、和行政许可事项的具体办理情况、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自《行政复议条例》、《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颁布以来,我局从xx年3月开始至xx年9月,先后组织开展了《行政复议条例》、《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宣传等工作,对有关行政许可项目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制定了相关的配套措施和工作制度、公开了各项行政许可项目、条件、程序、期限和费用、做好了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具体实施上,我局成立了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制定了《凤庆县工商局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实施方案》和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工作流程表。xx年之始,组织系弘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培训了《公司法》,把学习与检验学习成果的考试相结合,我局还组织了基层法制员为主的《行政复议条例》的学习。在学习培训上,一是开展了自学,二是组织了培训。主要集中培训21次,参加人员600人(次),由市、县两级法制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授课讲解。另外,我局还采取培训后考试和“一月一法”考试,对《行政复议条例》、《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考试,同时,还建立了配套的工作制度12项,并对所有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公示公示。

自xx年以来,我局仍在不断地强化学习和培训,针对贯彻实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完善措施予以整改,确保全县工商系统在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条例》、《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上不走样、不出现任何问题,使我县工商系统的行政许可工作、行政复议工作、以及企业准入登记步入法制化轨道,为县域经济的良好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我们取得的好经验是:领导重视,依法办事,严格落实行政许可的各项制度。抓信访,重反映,及时查处各种违反规定的事态苗头。解决问题的成功办法是:提高依法办事重要性的认识,严管重处,建立层层督查负责制。

20xx年案件共83件,立案45件,案值5.53万元,罚没收入5.24万元。xx年案件81件,立案58件,案值7.21万元,罚没款90.04万元。xx年1-10月,案件163起,立案125起,案值11.46万元,罚没收入29.97万元。xx年至xx年共有复议案件2起。我局一是加大培训力度,首先县局党组重视法律法规学习,将学法纳入到党组中心组学习等活动中,其次是抓中层干部法律法规的学习,再次是开办基层工商所培训班,以案促学习,在实战中进行学习。完善有关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不断强化对各种行政行为的监督。主要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大错案和过错行为的追究力度。xx年至xx年10月止,我局法制机构在案审时共退回法律法规引用错误案件8件,接受当事人陈述申辩28次。树立了工商部门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执法形象。

在行政执法中,我局从完善制度出发,加强监控措施。主要是制定了执法办案程序和罚没、暂扣物资管理制度,明确了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过程中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措施。在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前,需事先向主管局长报批,并向法制部门领取扣留(封存)文书,取得文书编号。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严格按照执法办案程序,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送达实施某种行政强制措施的通知书和财物清单,告知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时限和途径。在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后,严格按照暂扣物资管理规定,将暂扣(封存)财物的名称、种类、数量向法制部门备案,并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移交财务部门管理。需要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首先由案件承办人员填制有关事项审批表,由法制部门审核后,报主管局长审批同意,方可由承办机构和财务部门在法制机构的监督下予以解除。所有案件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实体并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达到听证程序案件严格依程序办理。

城管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篇七

二00八年黄州区交通管理总站在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加强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自查工作的重要指示,以构建和谐、高效、便民的交通执法环境为主线,以“奉献人民,服务社会”的工作总宗旨为出发点,坚持“依法治交,从严治队”的方针,不断规范交管执法行为,维护交通征费秩序,贯彻执行交通行政执法四制,全站统一思想,更新观念,树立“有权就有责,用权受监督”的理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执法监督,转变服务理念,整肃执法队伍,不断推进总站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进程,未发生过一起执法过错、错案和公路“三乱”现象,得到了政府和群众的肯定和好评。

(一)提高认识,充分领会交通执法自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交通执法自查工作。

交通执法行为是一项极为严肃的国家行政行为,是国家依法赋予交通部门的工作职能。如何把握和行使好这一职能,直接影响着交通部门的形象和发展。而提高行为人对交通行政执法的认识,是转变交通执法不规范等诸多问题的根本所在。近年来,总站对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十分重视,自始至终把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和预防公路“三乱”现象的出现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风气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认真执行交通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对上路稽查等执法活动进行不定期自我检查,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日常针对执法工作实际展开自查讨论,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交通执法的严肃性和规范执法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善于用法律手段行使行政职能,促进规费征稽和交通发展。特别要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做到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做到不越权、不滥用、不失职。把行政执法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认识和思想意识,做好日常的交通行政执法自查自检工作。

(二)逐条对照,认真查找,切实将交通执法自查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创建和谐、有序、高效的现代交通,是每一位交通人的工作职责。及时、有效的监督检查体系,更有利于交通事业的壮大和发展。总站全体职工一致认为,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是极有必要的,是打造黄州交通人整体素质提高的一个重要的举措,是培养和教育一批身处执法一线的交通职工的有效渠道,是打造黄州和谐交通的重要手段。我们依照交通执法检查内容及要求,全体职工都认真反思和总结了自己的每一次执法行为。我们组成“帮扶”对子,相互监督,相互帮助,每一位职工都进行了深刻而严肃的自我查找。我们全体同志都将此次查找工作当成一个促进个人工作和学习的机会,扎扎实实的进行了逐条对照,从行动上转变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缺点,切实将此次交通执法自查工作落到了实处,保证了此次自查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在自查的基础上,我站在实际执法工作中的具体作法是:

(1)法制机构。

2008年,总站根据上级的要求和本地执法工作实际,成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设臵专人开展工作,制定并健全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将执法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同时还建立了执法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提高了依法管理的水平。此外总站还认真做好交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完善监督制度。首先加强总站内部监督,成立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小组,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其次,重视社会监督工作,设臵举报电话、举报箱等措施,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使交通行政执法逐步走向规范化。

(2)执法程序。

二00八年总站在进行行政执法时,注重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事实、对违法事实不清,不予行政处罚,严格遵守交通执法程序,站员在进行执法时,着装整齐、挂证挂牌上岗。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推行人性化执法,做到法律无情人有情。在执法活动时严格依法行政,没有越权和滥用职权的行为。全年无一例因执法程序出错而导致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并在法定的职权范围与其他交通执法机关密切配合,大力维护交通管理秩序。

(3)执法文书。

二00八总站加强对文书的管理,首先集中印制了执法文书,规范了文书领用渠道,避免需用文书时四处借领的尴尬局面。其次建立文书领用、核销制度,文书实行交旧领新、专人保管、建立文书领取和发放台帐,以备查验。再次注重加强文书填制人员的培训,指导专人填制文书、填制时真实、准确、清晰、按照执法文书逻辑关系填制文书。同时制定文书管理制度,对违反执法文书管理规定的,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理,有了以上的保证,使总站在文书管理上了一个新台阶,全年共制作文书280份,没有出现一例滥用文书、丢失或毁损文书或不开文书直接实施处罚和强制措施,不断促进总站执法水平的提高。

(4)行政处罚。

总站使用行政强制措施目前主要是暂扣车辆,我们在实施强制措施时,严格遵守《湖北省公路规费行政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在实施强制措施前,总站注重取好证,制作询问笔录,确保证据确凿,并下达征费处理决定书,对拒不执行征费处理决定的,我站依法实施强制措施,并制作《暂扣证》并送达当事人,对暂扣的车辆,总站妥善保管,及时处理,对当事人接受处理的,立即予以放行,对当事人逾期不处理的,我们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拍卖,有效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

(6)执法整训。

今年春季为进一步规范交管执法行为,提高交管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根据区交通局的统一安排,总站认真开展执法整训工作,总站成立专班,制定整训方案,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采取自学,请领导授课,分组讨论中层干部带头授课等形式,以熟练掌握运用交通法律法规为根本,以纪律约束为关键,突出抓执法人员的道德规范、文书制作、执法技巧、执法突发事件应对等五个方面的内容,并用考试检验整训效果,通过整训,提高执法质效,促进总站执法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7)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今年区交通系统是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试点单位,为实现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两下降,两上升提高”的总体目标,总站从思想上进一步深化认识,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从组织领导上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责任目标,从工作环节上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任务落实到位,同时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长效机制,对重大案件坚持督查回访,及时总结反馈,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达到理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全年无一例复议和应诉案件发出。

(8)上路执法和应急预案。

上路执法是交通执法最为敏感的问题,总站一直比较注重,一般正常征稽工作在稽查站从事检查,考虑我们征管对象流动性强,在稽查点难以进行摩养费征管,经请示市、区两级纠风部门,在城区道路临时设点进行稽查,但稽查时严格时间、严格路段,不随意拦截车辆,总站杜绝上国、省道进行检查,在上路中坚持文明执法,以人为本,把构建和谐交管的理念贯穿于执法的全过程,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从严从重处理,决不迁就。总站半年无一例公路“三乱”事件被上级纠风部门查处。除上路稽查外,总站针对执法工作中的各种安全稳定隐患,制定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分队,适时启动应急预案,维护良好征费秩序和管理相对人的利益,避免发生各类执法不安全不稳定事件发生,促进总站征费工作顺利进行。

(三)建立长效学习机制,强化岗位培训,切实加强全体职工的执法素质培养。

我们在认真查找我们的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时,总结和归纳了我所的一些好的做法和方面,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了我们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是有待于我们去进一步加强和改正的。同时我们认为,只有切实加强全体职工的执法素质培养,强化岗位培训,积极完善有关的奖惩廉政制度,建立长期有效的学习机制,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才能准确、高效、及时的完成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促进各项交通事业的顺利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建议及下段努力方向。

总站行政执法工作日趋规范化,步入了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但同时也存在着不少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问题。如个别执法人员法制观念不强,依法行政水平不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执法过程中个别执法人员随心所欲,存在越权执法、滥执法、执法不到位和不文明执法现象;执法文书填写不够规范,部分案件办理质量不高;影响公正执法的外部干扰仍未排除,执法取证有一定的难度;征费环境有待改善,由于交通规费垂直上解,地方政府没有直接受益,正常的征费稽查受到地方领导限制,有的甚至被看作三乱行为;交通执法工作在宣传报道上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建议上级:

(一)将交通执法人员的培训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培训形成制度化、经常化。

(二)在报刊、网站、电台、电视台开通执法宣传专栏,使交通执法政策做到家喻户晓,赢得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

(三)经常和地方党委政府取得沟通联系,争取地方领导的支持,为交通执法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同时在下一阶段,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将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结合总站实际,严格依法行政,切实转变工作方式,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推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确保持证率达到100%,继续整顿和规范行政执法队伍。

二是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严格按计划组织行政执法自检自查,提高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计划性、规范性和实效性,使行政执法达到预期目的。

三是认真分析研究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和解决问题的办法。

四是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再培训力度,通过自学与集中学习等方式,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交管执法工作面向社会,服务千家万户,素有窗口行业之称,交管总站作为政府一个职能部门,在今后工作中,将一如既往贯彻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方针,自觉接受上级的监督,树立服务意识,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上级提出的批评意见,认真整改、昂扬锐气,切实把交管行政执法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开创交管工作新的局面。

二00八年十二月四日。

城管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篇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交通运输局《转发的通知》(咸政交函[20xx]142号)的部署,确保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实施,我所领导高度重视,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做好自查工作。现将我所近期的自查情况向市局简要汇报:

按照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强化执法教育培训。近几年来把培养思想正、作风硬、业务精、纪律严的执法队伍建设作为第一要务,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确保规范执法。根据我所执法人员逐年增多,而人员的文化水平和政策法规水平相对较低,执法经验不足,稽查工作能力下降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全体同志的执法能力,防止执法过错的发生,我所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法规知识的学习和执法技能培训,学习公共适用法律、行业专用法规及各种条例,开展业务技能演示,军事化演练等活动。通过学习培训,执法人员的文化知识水平,政策、法规水平、执法人员的素质能力逐年得到了提高,更好地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执法。

为了创造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我们定期对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依据进行了梳理,认真分解执法职责,执法岗位设置科学、合理,执法职责适岗适人。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我所楼道的公示栏上公示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和收费标准等内容,同时按照要求向上级部门报送我所行政执法种类、依据、标准、程序、期限和具体办事机构、监督电话等,以便统一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聘期义务监督员,依法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我们还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主动接受上级交通部门的层级监督。

在日常执法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做到了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在执法过程中,我们按照《交通行政执法忌语》和《交通行政执法禁令》等制度的规定,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同时我所也对执法人员的着装、仪表、证件佩带、执法用语等方面都做出了相应的规定。要求在执法过程中,对违章车辆进行客观公正的调查、取证,并依法公开、公正处理。具体作法是在收集证据中要求调查人员不少于两人;在取证中做到书证、物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证据齐全;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行为符合有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没有发现一起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依据、主体、程序、收费和办理时限等违反相关规定;我们还严格实行违章处理、路查、收费三权分离制度,司法文书专门由业务能力强的同志来制作以提高我所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近几年来,我所的行政处罚案件行使自由裁量权恰当,没有一起应处罚而没有处罚,该许可而未许可的案例。

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持久的开展,我所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执法工作的现实情况,加强法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一是组织各单位参加每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定期不定期结合各项专项治理活动,组装宣传车辆、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宣传资料,深入辖区进行宣传。三是利用各单位宣传栏,制作宣传固定板面,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条文。通过宣传活动的广泛开展和普法计划的实施,使交通法律法规逐步深入人心,形成强大的交通行政执法舆论氛围。

经过此次自查我们发现了以下几个问题:

1、询问笔录过于简单。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我们都能够按照要求制作询问笔录,笔录也都能够写出案件的关键所在,但是有些地方还不够细致,比如: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等问题不够细。今后,我们将督促一线执法人员认真对待询问笔录的制作,努力做到细致全面。

2、适用法律问题。在案件调查过程中适用法律都比较正确,但是在书写的过程却不完整。今后我们在处罚过程中,实施处罚应该有明确有效的法律依据,且引用条、款、项目应准确、完整。

3、案卷归档问题。按照相关要求案卷归档应该采用一案一卷的方式,但是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为了响应节能减排,将几个案卷装订在一块。目前我们已经着手将案卷进行分离,采用一案一卷的方式进行归档。

我所将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执法水平,继续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城管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篇九

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我局就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按要求认真组织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1、成立了以祖农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及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处处长及监察支队队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自查报告。主管和分管领导责任明确,责任到位。

2、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责任分解,分别落实到各职能处室及监察支队。分管领导、处(队)负责人层层明确执法责任,分清职责,落实到人,在此基础上与各县(市)口岸管委会签定了《行政执法责任书》,明确职责,并授权州局法制办负责监督检查落实。

3、法制领导小组及时研究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问题。去年,配合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通知,从5月20日起,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排污企业。严厉打击各种违法排污行为,截止10月20日,州直共出动执法人员6225人次,查处违法企业53家,已结案40起,其中对新疆天一实业有限公司特克斯分公司、奎屯振奎制造厂等八家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环境违法案件实行领导挂牌督办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执法难的问题,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4、能按《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的规定委托州环境监察支队实行现场执法,并明确由局领导和各处室、法制办实施具体监督,保障具体执法行为规范,没有出现越权行为。

1、从20xx年起,对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进行了梳理,并进行了分类,将行政审批事项和环境违法行为分别编排成册,在下发执行前在网上进行了公示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同时还可以在局长信箱进行投诉,整改报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自查报告》。

2、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法定的执法依据进行分类的同时,按照类别将法定职权进行了分解落实,具体分解到各处室和监察支队,并规定了执法流程,执法期限,做到分解到人,落实到岗,有相应的监督措施。

3、建立了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办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从20xx年起,凡重大环境执法案件挂牌公示督办,如环境违法行为情况、督办要点及时限都有明确的公示,对执法人员进行了定期培训,除按时参加州法制局和人事局的必备培训外,我局还不定期组织了环保法律、法规培训班,做到了培训不合格人员不上岗制度。

1、对本系统执法人员有详细的计划。在3年内争取全部接受州局一级的培训,并由法制办具体负责组织。

2、行政执法条件得到改善。重点是加强了一线执法队伍硬件建设,截止去年底,州直各县(市)已完成综合楼建设,并正式投入使用,在此基础上配备了交通工具。对局属支队也加强了硬件配置。并形成了初步快速反映能力。本部门的法制机构也相应健全。

1、除每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外,对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每年环境保护宣传中,都有专门环境法制宣传的内容,并由一名领导小组成员具体主管,层层落实到全系统。

2、本部门的法律发布后,能及时宣传,并能向领导报告宣传贯彻情况。

1、严格按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以及行政执法制度,每年通过网络反馈和书面反馈达上千人次。

2、每年对本系统依法行政和执法行动表现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制度,对执法人员进行廉政教育的同时,建立了廉政执法监督机制,对执法行为都有明确的具体规范,并有专人主抓廉政建设。

按法制办要求,将不规范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及时报送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1、去年,除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外,及时受理和查处了行政不作为,重点放在各县(市)对环境违法案件处理难这一热点问题上,如伊宁县机械化生猪屠宰场建设地点不合理等问题。对每起执法案件都有规范的法律文书格式,现场调查笔录规范齐全,行政管理秩序严格,未出现重大失职行为和渎职行为以及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2、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对具体行政行为都有明确的依据、程序,未出现被上级机关或人民法院责令改正的情况。

八、层层落实监督检查制度。

1、及时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去年除环保专项行动检查外,还配合人大的环保专项检查行动,及时纠正和查处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政府督办的哈什河违法采金案等。

2、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收缴分离制度,所有罚款上缴国库。不定期举行听证,本部门法制机构对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相对加强。

3、及时受理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投诉,除环保网站投诉,局长信箱投诉外,公布了各职能处室和监察组的投诉电话,做到多渠道反馈信息,并及时处理。

4、建立了完善的行政过错责任制度,强化了对执法队伍的管理。

5、对行政执法证件进行严格管理,每人有培训记录,对无证者严禁上岗。

九、行政救济情况。

1、能及时依法管理法人和行政当事人提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能在法定的期限内组织听证,及时办结。

2、在本系统内能及时依法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活动,特别是及时参加法院的诉讼活动,认真履行依法做出的案件的终结执行。

3、加强了对本系统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领导,并及时组织指导各县市开展应诉活动。

城管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篇十

按照x监发(20××)12号《xxx市xxx区监察局、xxx市xxx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在全区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xxx市xxx区粮食局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对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我局领导十分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切实把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保证行政执法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政务公开,规范执法。

加强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政策文件的学习,积极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法律知识培训班。全局有8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在执法过程中程序合法、处理恰当,不存在执法不公、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坚持持证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我局派员进驻了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开展一站式审批服务,方便群众办事,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将行政权力基础数据录入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进一步落实网上审批项目和电子监察。我局两次调整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承诺时限,提速率达67%。

3、开展检查,履职尽责。

我局按照部门行政执法主要职责,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对建档的粮食收购储存企业的收购资格进行了审核,对资质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许可要求的,注销粮食收购许可;对到期的许可证需延续的,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延续手续。今年以来共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到期延续手续3家,注销粮食收购许可证2家。二是加强政策性用粮管理,主要是储备粮和军粮供应的管理。三是对区内粮食加工企业综合性检查,重点查看厂区卫生、加工环节质量检测等方面情况,保证加工环节质量安全;四是按照省市粮食局安排部署,对全区库存粮油进行了全面检查。五是对市级小包装粮油储备数量、质量进行了检查;六是开展了粮食经营企业执行国家统计制度检查,使企业统计管理更加规范化;七是对粮食经营者(包括加工企业)最高最低库存进行检查;八是结合我区实际,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围绕我区粮油市场分布情况,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开展了粮油食品安全、粮油市场秩序的检查。

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了粮食流通领域秩序,保护了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方面,虽然做了一点工作,但离市、区政府的总体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是粮食行政执法力量薄弱;二是粮食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依法行政工作体系不够完善。这些问题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的改进措施。

加强常态化监管,加大打击粮食违法经营活动的力度,切实维护好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充实执法队伍,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粮食行业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认真总结近年来粮食行政执法中的经验和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依据相关法规法规,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规章制度。

城管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篇十一

根据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办字发[20xx]52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制政府建设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我区主管领导和执法部门、单位负责人就关于加强执法行为自查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以构建和谐、高效、便民的行政执法环境为主线,以“奉献人民,服务社会”的工作宗旨为出发点,开展了行政执法行为自查活动,并就检查内容及要求进行了逐条对照检查,并对基本情况进行了自查总结,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合等多种形式,开展行政执法技能培训活动。至今为止,全系统执法部门无一起执法犯法和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我区执法部门和单位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处理执法案件时遵守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公开原则,即行政执法人员统一身着制服,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并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三是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才能执法,每宗案件必须指派2人以上执法人员执行。四是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原则。五是办理案件遵守时效性原则,合理适用法律。为了维护管理,在执法活动中,从未出现过越权行政,吃、拿、卡、要,罚款不开票,下达罚款指标及个人收入与完成经济指标挂钩等不良执法行为。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准确执法。

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各类执法案卷档案按照统一格式制作,制作规范,一案一档,整理归档及时,案卷装订整齐。

按要求对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和对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前置审查,按上级要求备案。

在实施行政执法、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过程中,有很多时候得不到群众的支持和理解,使我们的执法显得十分薄弱和被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在提高本部门全体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的同时,积极做好群众的法律宣传工作;执法人员的整体执法素质还有待提高,业务尖子还相对缺乏,下一步我们要在提高业务知识和实际执法能力上下功夫。

1、继续抓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大力宣传行政执法,举办执法人员培训班,加强行政队伍建设,提高行政人员素质,增强行政执法责任机制,更好地促进依法行政。

2、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的要求,把好每一道执法程序关,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把执法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城管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篇十二

根据市工商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xx市工商内部明传(20xx)88号]精神,我局于20xx年10月20日至11月10日对全局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条例》和《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情况、20xx年以来的行政执法案件、复议案件、和行政许可事项的具体办理情况、“五五”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自《行政复议条例》、《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颁布以来,我局从20xx年3月开始至20xx年9月,先后组织开展了《行政复议条例》、《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宣传等工作,对有关行政许可项目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制定了相关的配套措施和工作制度、公开了各项行政许可项目、条件、程序、期限和费用、做好了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具体实施上,我局成立了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制定了《凤庆县工商局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实施方案》和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工作流程表。07年之始,组织系弘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培训了《公司法》,把学习与检验学习成果的考试相结合,我局还组织了基层法制员为主的《行政复议条例》的学习。在学习培训上,一是开展了自学,二是组织了培训。主要集中培训21次,参加人员600人(次),由市、县两级法制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授课讲解。另外,我局还采取培训后考试和“一月一法”考试,对《行政复议条例》、《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考试,同时,还建立了配套的工作制度12项,并对所有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公示公示。

自20xx年以来,我局仍在不断地强化学习和培训,针对贯彻实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完善措施予以整改,确保全县工商系统在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条例》、《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上不走样、不出现任何问题,使我县工商系统的行政许可工作、行政复议工作、以及企业准入登记步入法制化轨道,为县域经济的良好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我们取得的好经验是:领导重视,依法办事,严格落实行政许可的各项制度。抓信访,重反映,及时查处各种违反规定的事态苗头。解决问题的成功办法是:提高依法办事重要性的认识,严管重处,建立层层督查负责制。

20xx年案件共83件,立案45件,案值5.53万元,罚没收入5.24万元。20xx年案件81件,立案58件,案值7.21万元,罚没款90.04万元。20xx年1-10月,案件163起,立案125起,案值11.46万元,罚没收入29.97万元。20xx年至20xx年共有复议案件2起。我局一是加大培训力度,首先县局党组重视法律法规学习,将学法纳入到党组中心组学习等活动中,其次是抓中层干部法律法规的学习,再次是开办基层工商所培训班,以案促学习,在实战中进行学习。完善有关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不断强化对各种行政行为的监督。主要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大错案和过错行为的追究力度。20xx年至20xx年10月止,我局法制机构在案审时共退回法律法规引用错误案件8件,接受当事人陈述申辩28次。树立了工商部门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执法形象。

在行政执法中,我局从完善制度出发,加强监控措施。主要是制定了执法办案程序和罚没、暂扣物资管理制度,明确了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过程中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措施。在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前,需事先向主管局长报批,并向法制部门领取扣留(封存)文书,取得文书编号。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严格按照执法办案程序,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送达实施某种行政强制措施的通知书和财物清单,告知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时限和途径。在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后,严格按照暂扣物资管理规定,将暂扣(封存)财物的名称、种类、数量向法制部门备案,并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移交财务部门管理。需要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首先由案件承办人员填制有关事项审批表,由法制部门审核后,报主管局长审批同意,方可由承办机构和财务部门在法制机构的监督下予以解除。所有案件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实体并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达到听证程序案件严格依程序办理。

1、实行首办责任制。为使首问责任制度落实到实处,我局明确首办责任人,并在服务大厅公示。指定首问责任人8人,对八项行政许可事项予以落实,使用34种统一文书。统一规范,按照市局统一的文书格式,向申请人或咨询人发送一次性告知书企业237份。实行企业上门年检服务。上门年检93户,出动人员268人次,出动车辆25台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告知制度落实情况。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和获得行政许可,对8项行政许可事项,分别使用19种通知书、决定书和告知书,对申请人第一次咨询或提交材料不起全的,窗口服务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要提交的文件材料,使申请人第二次就能办到有关证照。

3、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制度落实情况。在县局登记注册厅和四个基层单位服务窗口、大厅和醒目的位置设置公示栏,公开公示内容。公示行政许可设定的依据(法律法规或规章)、条件、应提交的文件材料、收费依据(标准)和办理时限等内容的公示栏5块;公示行政许可文书示范文本8类43种;公开办事机构、承办人员、负责人及电话号码,传真和电子信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投诉机构和联系电话。

4、行政许可事项服务制度落实情况。1个工作日完成企业名称预先核准30户;一般注册、变更、注销登记3个工作日内完成,共完成226户/次,个体工商户2252户/次;共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2252户,当场登记发照1760户,私营企业160户,特殊情况随到随办。

5、行政许可事项窗口服务制度落实情况。全部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办理企业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226户(当场登记160户)。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2252户(当场登记1760户),(不予受理3户);在《行政许可法》或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内,对依法作出的行政许可以书面形式,将决定颁发或送达申请人,企业226户,个体2252户。

6、规范系统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县局机关在登记注册大厅,公示办事机构1个、服务范围8大项、5名服务人员身份、职责等;公开注册登记条件和程序及依据1板,公开注册登记收费标准、项目及依据1板,公开服务制度1板,公开窗口服务制度1板,公开行政许可结果30期226户,公开典型案例20期,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工商所在醒目位置公示工作职责和服务人员身份。政务公开,公开注册登记条件和程序及依据,公开注册登记收费标准、项目及依据,公开服务时限。按户公开个体工商户核费和收费情况88期。公开行政许可结果,公开基本信息个体工商户120期2252户,公开典型案例28户。

“五五”普法工作是我局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普法工作可以更好地化解行政争议和行政矛盾,所以我局把“五五”普法目标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一是县局成立“五五”普法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局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股,具体承担普法工作日常事务。各工商所设兼职法制员一名,负责案件核审、法律宣传等工作。

二是明确分工,各负其职。县局印发了《凤庆县工商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工作规划》,并分年度制定普法工作要点予以推进我局的普法工作。由于工商部门涉及工商法律、法规、规章多,又面对大量经营者和消费者,所以我局年初制定普法要点时,将普通法由法规科负责牵头宣传和培训;特别法由各业务科室承担宣传培训。

我县所有在岗行政执法人员除暂未领导执法证件外均做到了持证上岗。在办理案件和执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时,都做到了亮证执法。不亮证不能实施现场检查和监督管理,不亮证不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询问案件当事人。在案卷归档时,必须装入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证明,以体现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在依法行政工作上,我局除制定并落实一系列规章制度外,还建立和完善了各种依法行政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目前,没有一起提起行政诉讼。

由于各种原因,暂不能执行《xx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罚没物资及公物委托拍卖试行办法》,罚没物资保管和处罚需要进一步规范。

城管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篇十三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宁委办发〔〕41号)要求,为加强和改进全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切实解决住房公积金管理涉及的民生突出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在职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率,为市委、市政府“办好青奥盛会、创成率先大业、建设人文绿都”总体目标的顺利实现贡献力量。结合全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职工权益。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缴存全覆盖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力度。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刊、电台、网络、地铁移动电视等多种媒体,住房公积金“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走进房展会、意向单位政策宣讲会等各类活动,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普及率和影响力,为制度扩面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在媒体宣传20余次,举办户外宣传活动3次,举行建制扩面宣讲会7次。二是加大协作力度。积极协调区县政府,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落实12%缴存比例和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工作。主动协调税务、质检、交通等部门,推进机关聘用人员和出租车行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调开发(工业)园区管委会,已推动1000多家驻区企业开户缴存。三是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对经营状况良好的规模企业邮寄律师函,进行依法催建;对逾期缴存、长期停缴、少缴单位,进行电话催缴,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正常缴存。四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规模较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但拒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五是壮大扩面工作力量。新增交通银行、南京银行、紫金农商银行为归集业务承办的银行,充分利用银行资源和承办队伍推进企业建制缴存工作。各项措施成效明显,全市1—5月份共归集住房公积金58。5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34%,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归集任务(55亿元)的37。79%;新增缴存单位2165个、新增职工59810人,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更多职工住房公积金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二)着力解决难点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随着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深入推进,涉及住房公积金的难点问题呈现新、奇特点。今年,中心在协助执行人民法院划扣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的案件中,发现因债务纠纷法院裁定划扣个人住房公积金偿还债务的案件有逐步增多趋势,而且涉及多种债权债务纠纷,长此以往将形成有人通过主观恶意利用法院裁定达到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目的。中心敏锐意识到,这种问题不能很好解决,势必会威胁到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中心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座谈,梳理情况,摸清底数,分析类型。认真理解条例本意,初步认为划扣程序应当规范有序,依法依规,分类执行,杜绝恶意提取的行为。

在分析研究基础上,及时将此情况与市中院执行局进行沟通。经沟通协调双方一致认为,住房公积金的划扣裁定应当从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提取条件上,从民事诉讼的案由上加以区分,分类对待,更好地兼顾公积金提取条件和诉权执行。双方表示将共同在调研的基础上在南京区域内出台执行联动机制若干意见,确保住房公积金政策落到实处,更好地保障缴存者合法权益。

(三)积极探索执法工作,创新举措受到肯定。

我市存在一些民营、私营企业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不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违规行为。房地产市场存在个别开发企业拒绝购房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个别经办人员刻意引导群众办理商业住房贷款,损害了缴存群众合法权益。对此情况,中心采取“五阶段”催建催缴法。与建设银行联合组建多个归集扩面督导组,分政策告知、律师函催促、媒体公示名单、执法告知、行政执法五个阶段开展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工作。积极协调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市房产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向各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的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的通知》,进一步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金融市场行为。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召集南京地区16家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的银行、近30家群众满意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经三部门联合检查,督促整改,畅通了群众购房融资渠道,缴存群众能够轻松购房、顺利贷款。

(四)落实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建设。

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让群众知情。在市政务公开办指导下,对《中心信息公开目录》所列内容全部在市政务公开电子平台上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时完成行政权力网上公示。每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上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中心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宣传册、服务窗口等公开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让广大缴存群众知道如何办理公积金业务。重视政务公开的时效性,不断更新政务公开内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要求,不断完善行政执法配套制度。做到行政执法有章可循,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完善了《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规程》、《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案件网上受理运行的相关规定》、《南京住房公积金投诉受理须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规定》、《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等相关规定和重大行政决定备案审查、行政执法公示、执法人员管理等相关要求。中心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徐和宁为组长,各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案审组。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实施集体评审制度。进一步推动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实现政府行政业务数据电子化、流程标准化、办公网络化、信息公开化,优化办事程序,强化行政监督,提高行政效能,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五)清理规范文件,建立重大决定备案制度。

中心十分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从相关处室抽调人员组成清理工作小组,进行梳理、汇总。经过清理,市政府印发的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共有2个,拟对《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细则〉等4个文件的通知》进行修改,目前已经形成审议稿提交法制办进行审核。中心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共有28个,建议保留23个、失效5个、修改0个、废止0个。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将通过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向社会公布,保留的规范性文件将纳入全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管理。按照规范性文件报备案规定,中心及时将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贷款政策调整等工作以规范性文件对外公布实施,并在15日内将规范性文件及制定说明、制定依据报市政府备案。

(六)加强普法教育培训,执法队伍能力稳步提升。

制定年度普法教育培训计划,增强队伍法律素养和技能,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明确培训对象。包括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侧重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含承办的银行辅助执法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延伸至归集银行工作人员。二是明确培训形式。全体人员主要采用专场报告会形式,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主要采用专题培训形式,行政执法人员结合换证、年审采取法律知识考试形式。三是明确培训内容。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包括基础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加强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知识,加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政策知识等;加强法治实务培训,包括立法实践技能,合法性审查实践技能,行政执法监督实践技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实践技能等的培训。四是明确培训重点。理论上侧重学习《行政法学》、《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内容;操作上侧重培训行政执法实践技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实践技能等。遇疑难问题及时争取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和法院的指导,向法律顾问(刘洪律师事务所)咨询,提高依法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七)梳理行政权力,落实权力阳光运行机制。

中心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定期召开各处室联络员工作会议,研究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对权力阳光电子政务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向市阳光办汇报,并请阳光办领导现场指导。中心8项行政处罚权力和8项其他行政权力全部纳入阳光电子系统,整个行政执法程序实现了电子化,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均有流程、时限设定。系统内开发了包括流程监控功能、绩效评估功能和异常统计功能在内的行政监察模块,大大加强了内部监督。同时与市行政监察监控系统、市政府网上政务大厅联网,按照市阳光办要求,实时传送中心各项行政执法权的运行状态和关键流程数据,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中心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操作人员参加了市行政监察监控系统操作培训,建立了中心网上监察监控工作制度。中心监察人员每天登录行政监察监控操作系统,查看告警事项,及时进行处理和落实处理结果,确保所有权力事项依法规范运行。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我市行政权力的要求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进一步调整和减少行政权力,优化政务环境,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心对现行的行政权力及时进行梳理,并及时将梳理结果上报市法制办。

(八)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推动制度和谐发展。

严格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规模较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但拒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坚持摸清单位信息、上门宣传政策、发缴存告知书、发限期答复律师函、行政执法的程序,强化宣传的效果和协调的作用,从而做到依据明确、程序合法、有理有据。针对经济大环境不利、部分企业经验困难的客观情况,注意把握执法工作推进节奏和力度,减缓劳资双方矛盾,促进劳动用工和谐,为亚青会、青奥会的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环境。认真处理职工来信来访,帮助职工解决合理诉求。今年1—5月份共受理“12345”工单303件,群众来信50件(含书记、市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柜面受理投诉13件,全部办结。中心近三年来没有发生1例行政处罚案件,无行政复议及应诉案件,没有发生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投诉案件。

(一)中心执法力量薄弱。中心目前没有专职执法部门(队伍),执法人员均是兼职。行政执法力量还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群众投诉需要,往往是被动执法。

(二)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缺乏联动机制。对于民营、私营企业不依据条例规定到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采用虚假购房合同、契约、购房发票,假印章等手段骗提住房公积金等违规行为,仅靠中心目前的行政手段和执法力量解决有困难,需要公、检、法、住建、人社、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动支持。

下一步,中心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依法行政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提高维护公积金所有者合法权益的职责意识,认真执行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创新举措,完善政策,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为实现市委、市政府“办好青奥盛会、创成率先大业、建设人文绿都”的总体目标贡献力量。

(一)加大归集力度,做强资金规模。

以基数调整、政策宣传、执法、部门联动、完善机制等为抓手,加强归集扩面工作。一是按照市政府协要求,商人事、财政等部门,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二是通过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普及宣传活动,使公积金制度及其优越性进一步深入人心,提高单位缴存自觉性、职工维权意识。三是充分利用组织机构代码比对成果,对未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发出催缴函,对50人以上未建单位实行上门催建催缴,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工作,促使更多的单位落实公积金制度。四是推进建立归集扩面的长效机制和联动机制,协调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形成归集扩面合力。

(二)科学调度资金,保障群众刚性住房消费需求。

住房公积金的生命力在于使用,需要竭尽全力支持群众使用,资金保障尤为重要。一是调度现有资金用于放贷。通过使用新职工住房补贴和贷款风险准备金用于放贷,保障群众刚性住房消费需求。二是制订资金紧张的应对方案。针对个贷率超过100%的资金运行状况,考虑从财政、商业银行筹措资金,形成融资预案。同时,草拟使用政策调整方案,以供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三是在保障个人贷款需要的同时,做好保障房项目贷款发放和新项目申报工作。

(三)加大行政力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认真监督、检查单位和职工设立、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情况,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职能,积极作为,让人民群众看到执法成效。把职工投诉单位作为执法重点,履行行政执法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法,促进增缴扩面工作,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面。集中力量进行检查,特别是拖欠严重的单位,根据检查情况采取措施,要促使单位正常缴存、及时补缴。督促单位为职工办理相关手续,对单位未按时办理转移、封存、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手续的,不按规定出具提取证明的依法予以处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骗取、骗贷公积金行为,维护群众资金安全。

(四)规范行政行为,完善执法体制。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责落实,执法程序严密,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健全。依法规范行政执法公开、告知、听证、说理、回避等程序,保证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实行行政执法调查、审核、决定相分离制度,推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公开审理制度,保证行政执法的公正。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迎接全市执法案卷检查。巩固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继续简化、优化、细化、固化权力运行流程。

(五)继续推进政务公开,构建阳光透明机关。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形成信息公开机制。按照《条例》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上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通过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住房公积金网站,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加强普法宣传,使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深入人心。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公共场所、宣传册等,大力宣传公积金政策法规,扩大社会认知度,促进单位开户缴存,让职工知道如何维权和办理相关业务。通过各种途径,公开社会服务承诺制度、信访制度、投诉处理制度等。认真办理“12345”工单,认真处理市委书记(市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和网上留言栏,接受群众监督,保证权力阳光公开透明运行。

(六)加强法律学习、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以住房公积金法规、《行政法学》、《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全员学习、培训,提高整体法律素养。制订中长期法律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集中辅导、法制讲座、专题研讨会等形式,侧重行政法,全面了解五大部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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