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有效性依赖于各方的真实意愿和自愿签订。合同中应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和补偿措施,以防止不当行为的发生。您可以在以下范例合同中找到特定行业和情况下的合同模板。
西安劳动合同解除补偿篇一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法国《劳动法典》称为“辞退补偿金”,俄罗斯《劳动法典》则称为“解职金”。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经济补偿办法》)等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按照一定标准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额外经济补偿金源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10条规定,即“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的适用前提是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按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而不是经济补偿金,因此,劳动者主张额外经济补偿金因缺少前提条件而不能成立。
额外经济补偿金具有惩罚性质;《劳动合同法》第48条、第87条规定的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也明显带有惩罚性质。根据民法罚则的一般理念和法律效力的层次,就同一事实惩罚不可重复使用,故给付赔偿金的就不应再给付额外经济补偿金,以免过于加重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另外,《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2条第4款及第3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但损失赔偿中没有规定“工作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的类似经济补偿的条款,更没有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的条款。因此,从这个角度讲,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得不到额外经济补偿金。
知识拓展:
西安劳动合同解除补偿篇二
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劳部发〔1994〕481号发布。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执行。全文共十三条。本办法中因病或者非因工伤解除合同的处理部分与《劳动合同法》有冲突,以《劳动合同法》为准。
为贯彻《劳动法》,使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便于操作,我们制定了《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有关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西安劳动合同解除补偿篇三
一、年月日,甲乙双方签订《劳务合同》,约定甲方雇佣乙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年月日星期日,乙方在住处被发现受伤晕倒,经救治乙方现已基本康复。但乙方却对因何原因被谁所伤及其他相关情况全然不知,经报警,公安机关亦尚未查明。
三、甲方因认为乙方系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伤而给予乙方经济补偿,如经公安机关查明或有其他证据表明乙方非因此受伤,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协议项下经济补偿金。
四、甲方确保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经济补偿金。
五、协议项下补偿金为一次性综合补偿金,甲乙双方已充分考虑乙方因受伤所需支出的各项费用及损失,乙方保证不得以在雇佣中受到伤害或工伤等为由向甲方主张权利,同时也不得向甲方的合伙人、合作方(土地转包人、发包人)等甲方确认的关联方主张权利。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西安劳动合同解除补偿篇四
(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劳部发〔1994〕481号发布)。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条。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六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七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九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第十二条。
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不得占用企业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福利费用。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执行。[1]?
编辑。
西安劳动合同解除补偿篇五
在我国,劳动法中对于劳动者的保护力度是比较大的,通常情况下,如果劳动者遭遇到了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单位有可能会涉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问题。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24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式第(二)项)。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式第(三)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式第(四)项)。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式第(五)项即第二十六条第(一)项)。
6、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式第(五)项即第二十六条第(二)项)。
7、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式第(五)项、第二十六条第(三)项)。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式第(六)项)。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第一种情形)。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第二种情形)。
11、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第(五)项)。
12、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1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
14、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15、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
16、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式第(一)项)。
17、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式第(二)项)。
18、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式第(三)项)。
19、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式第(四)项)。
20、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
21、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
22、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五)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2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指导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有以下标准: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3,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因此,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最高只能为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那么依据税务局的相关规定,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无须缴纳税费。
西安劳动合同解除补偿篇六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员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1、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入职甲方,甲乙双方签订的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下班后,乙方在家突发脑溢血,甲方予以积极协助。根据规定,乙方3个月的医疗期截止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结束。
根据保险条例规定,双方一致认为,该次事故不属于工伤范围,故乙方同意放弃工伤认定申请。现因乙方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根据乙方的申请,双方同意于年月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相关协议内容如下:。
甲方与乙方结清以下款项。
(1)、至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之日止乙方医疗期工资______元。
(2)、甲方发给乙方相当于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人民币______元。
(3)、甲方向乙方额外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人民币______元。
(4)、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9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人民币______元。
3、乙方应于签订本协议当日内向甲方交回工作服、厂牌等属于公司的物品,甲方给乙方开具离职证明。
4、乙方承诺由其自行决定是否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甲方将提供协助。
5、乙方应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工作交接办结时,甲方与乙方结清工资、经济补偿等费用,乙方同意此后放弃向有关机构(包括乙方、劳动部门、仲裁委和法院等)主张其它工资(含加班工资)、经济补偿、社会保险、患病待遇等相关之权利。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画押):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家属(签字画押):。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西安劳动合同解除补偿篇七
被诉人:某养鸡总场。
案情。
邱某于1986年4月被某养鸡总场招收为农民合同制工人,合同期限至10月31日届满。邱某于3月份因患腰椎间盘突出症,休病假超过3个月。按该场规定,休病假超过3个月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场方于7月份解除了劳动合同。8月份场方又通知邱某上班,上班按临时工对待,不签合同。邱某上了几天班后,因病不能胜任工作,自动离岗。场方称,邱某是违纪,不能发给补偿金。邱某不服到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诉。
分析意见。
养鸡总场故意制造理由,不发邱某补偿金是违背劳动法的。因邱某确是因病于1996年7月份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按规定,应及时发给补偿金。但养鸡总场于8月份又通知邱某上班按临时工对待,又不签劳动合同。邱某因病未愈,上了几天班就自动离岗了。该场抓住邱某自动离岗问题不发给补偿金。
仲裁结果。
仲裁委员会多次到养鸡总场找有关负责人宣讲有关劳动法规,使其充分认识到劳动法的权威性。并指明不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会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在此基础上,仲裁委员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协议:
2.仲裁处理费200元,双方各付100元。
来源:中国人力资源法律网。
西安劳动合同解除补偿篇八
2、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4、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6、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8、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9、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10、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7.公司裁员标准补偿金是多少。
8.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是多少。
西安劳动合同解除补偿篇九
案情:王某(申诉人)系本市某外企员工,自月,王某与所在公司(被诉人)达成协议,同意解除原劳动合同,并在被诉人出具的解除合同补偿金领款单上签名,后王某因不满被诉人给予的经济补偿,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被诉人补发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差额。被诉人则辩称:申诉人的工资收入按销售额提成难以确定,故被诉人按每月1000元标准予以补偿,该补偿金额高于上海市劳动局的标准,因此被诉人不同意支付申诉人提出的补偿金差额。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查明事实后认为:既然申诉人与被诉人经协商一致而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事后再要求补发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额依据不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申诉人的要求不予支持,并裁决申诉人承担150元仲裁费。
根据《劳动法》第24条和第28条,劳动合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按照上海市劳动局沪牢关发(1998)16号文“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条的规定:作为经济补偿计发基数的月工资收入是指按国家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实得工资性收入;如果劳动者平均月实得工资性收入难以确认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调确定;协商不成的,按同期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计算;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难以确认的,按本市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
本案中,因申诉人的月平均实得工资性收入难以确认,所以在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事宜上,申诉人应当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再按法定标准计算。所谓“协商一致”,按照民法及合同法原则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一致。本案中申诉人同意解除合同合同补偿金足以表明:申诉人与用人单位在经济补偿金事宜上有了真实、一致的意思表示,该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非因法定事由不得事后反悔。因此,既然被诉人给予的经济补偿不低于法定标准,申诉人再要求补发差额的请求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西安劳动合同解除补偿篇十
甲方_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_原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合字第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权证号_____________号,现因甲方欲出售乙方承租的私产房,依照法律规定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是乙方放弃购买,因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该房屋租赁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予以解除。因解除合同给______方造成损失计__________元,由______方负责赔偿。赔偿金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分______次付清,特此协议。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房屋登记管理机关审查证明后生效。协议书一式______份,由双方各收执______份,鉴证机关收存一份,送______份。
房屋登记管理机关: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
鉴证人: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西安劳动合同解除补偿篇十一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合同经批准、登记后即生效。怎样写劳动合同书细则?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劳动合同书细则5篇,仅供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平衡_________劳动力市场,满足_________地区各企业的用工需要,同时为了解决各地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安置,现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为了双方的合作顺利愉快,持续久长,特协定如下合同条例以之监督执行。
二、工人(学生)必须办有真实有效的正本证件,包括(身份证、未婚证、毕业证)进厂生活用品自备,另须准备_________张相片。
三、工人(学生)在路途中的一切事务由乙方全权负责,在未到达甲方办公地点前,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但甲方将协助乙方办理相关事务,乙方在出发三天前一定要用电话告知甲方所带人数和其他具体情况。
四、甲方给乙方工人(学生)分配安置的工厂均属外资企业,厂方包吃包住,在试用期_________月内,每月到手工资在_________元,之后根据其表现和能力予以提干加薪,其工资一般在_________元。
五、工人(学生)到达甲方办公地点后一切事务均由甲方负责,并保证在三天内全部安排进厂(通常只需5小时左右),如未能安排进厂者,一切费用开支均由甲方承担至进厂为止。
六、甲方为每个工人(学生)追踪半年服务,并发给半年期《求职证》为凭,即在半年内工人(学生)在厂里发生的工伤事故,劳资纠纷以及跳槽,转厂等情况甲方均有专人免费协助解决。
七、工厂因生产或季节关系,有时要求新工人(学生)有一定男女比例,所以乙方在招工时须与甲方保持联系,以便控制男女的数量,甲方安置工人(学生)进厂,其劳务安置费为每人_________元。
八、甲方安排工人(学生)所进的工厂有:电子厂、电脑厂、电器厂、钟表厂、机械厂、塑胶厂、五金厂、玩具厂、电镀厂、化工厂、工艺厂、制衣厂、手袋厂、陶瓷厂、伞业厂、家私厂等等。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日期起有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务,乙方如不服从甲方安排,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辞职申请,否则,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三、工作时间。
第三条甲方实行每日小时、每周天工作制。
第四条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协商同意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休息。
四、劳动报酬。
第五条甲方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工资元。
五、劳动保险。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条乙方患病、工伤、致残、死亡等待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乙方的劳动保护、安全卫生条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七、劳动纪律。
第九条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第十条劳动合同解除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2、乙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十二条双方因在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从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附则。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专项协议、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和甲方规章制度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施工工地地址:_________。
在京住所地通讯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种)上岗证号码为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甲方应当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四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六条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__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日工资为_________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七条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手续,并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
第八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
(五)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_____日(不超过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地所在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甲方的规章制度及_________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省劳动厅、人事厅、财政厅《企业试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办法》(以上简称《办法》)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__个月。工种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有制定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分配工作和下达生产、工作任务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奖惩和辞退,检查乙方的生产、工作、学习和技术状况等权利;有为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各项福利待遇,缴纳待业保险和养老保险金,改善劳动、工作、学习条件,参加民主管理和关心职工生活的义务。甲方必须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作为企业的主人,享有劳动、工作、学习、参加民主管理、获得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等权利。有接受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纪律和规章制度完成甲方规定的生产和工作任务的义务。乙方必须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乙方经甲方批准,脱产学习、长期病休、请长假或停薪留职等,需要签订专项合同,明确甲、乙双方在此期间的权利、责任、义务和其他有关事项。
第六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执行。由于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又要求继续工作。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一般不予变更劳动合同。甲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第八条甲、乙双方按照《办法》解除对方劳动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乙方被辞退、除名、开除、劳动教养以及判刑,其劳动合同自行解除,不用提前通知对方。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赔偿标准和办法,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遵照执行。
第九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从领取病假工资的次月起,按其工龄长短,给予3-18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因病治疗需要延长医疗期的,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可适当延长。乙方医疗期满后,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发给乙方标准工资3-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第十条按照《办法》正常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须按乙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本人一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其他情况不予发放。
第十一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一般不得调动(转移)工作单位。由于工作需要和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调动(转移)工作单位的,甲方负责按原身份介绍,并解除劳动合同,不发放生活补助费。第十二条甲方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向有关部门待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提供劳动报酬、工资性补贴和口粮补助等;乙方在甲方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退休或待业后,也要享受相应的待遇。
第十三条乙方也要向有关部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国家规定的各种费用。第十四条甲方制定的厂规厂纪、店规店纪为本合同附加条款。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和劳动部门各存_________份。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如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劳动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不服时,可依照法律程序,向当地人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其他。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商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便于甲方投资经营的_______商场能够顺利运营,甲方决定聘请乙方作为该店的营业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即终止执行。因公司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续订合同。
二、工作岗位。
经双方协商,乙方在合同期内于甲方经营的__商场内从事营业员工作。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变换乙方的工作内容,如双方就工作变换达不成一致意见,则本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劳动保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乙方因工负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工作时间。
按乙方所在商场规定的营业时间工作。需要加班的,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为员工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
五、劳动报酬。
1、根据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为:基础工资+职务津贴+通讯费+交通费+社保福利共计____元。
六、如乙方未办理社保卡,甲方有权代扣代交。
合同期内养老和医疗保险金由员工负责在其档案所在地缴纳,此后的一切后果由员工享有或承担。
七、劳动纪律。
1、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程序。
3、员工如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公司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4、员工如毁损或遗失公司财物的,依市场价格予以补偿员工所在商场的专柜,盘点少货的。查明是乙方的原因的,由乙方按照丢失货品的吊牌价的5折赔偿给甲方;未知原因的,由乙方所在专柜的所有营业员共同赔偿按吊牌价的5折赔偿给甲方。
八、规章制度。
《营业员手册》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同时生效。
九、合同解除。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
a、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的;或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或严重失职;或收受客户回扣的。
b、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c、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职工或公司企业宣布解散。
d、员工违反国家法律被认定有罪或被劳动教养的。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本合同:
a、员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b、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违反计划生育的或采取欺诈手段签订本合同的除外。)。
c、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a、公司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
b、公司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
4、需经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5、公司按本条1、项第b、第c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如国家有规定应予经济补偿的,公司按该规定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6、员工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合同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确定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
a、按正常情况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3月的月平均实得薪津计算;。
b、或按公司的实际损失计算,包括:公司招收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对公司的工作脱节而造成经营的经济损失。
7、甲方货品从乙方所在商场撤柜,失去销售场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甲乙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教育培训。
公司鼓励员工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各类培训,凡员工参加经公司同意的培训,公司相应地予以报销相关的培训费用。如公司外派员工参加培训,则双方另订培训合同。
十一、保密义务。
员工在任职期间以及离职之后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商业秘密的义务。员工于离职办理交接时,返还全部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的资料,包括记载着公司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十二、离职手续。
1、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公司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项、文件、资料、各种办公物品等,须全部清点移交公司指定人员。
2、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还须按公司规定填写办理《离职会签单》。
3、公司在员工办完上述手续后为员工出具离职证明,对员工的工作表现作出符合实际的评价,并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公司不能及时为员工办理相关手续,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员工承担:
a、员工未按公司规定办妥离职手续的;。
b、员工未按时领取和签收离职通知和离职证明的;。
c、员工不配合,致使公司无法将有关离职资料送达员工的。
十三、合同无效。
本合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本合同自始无效:
1、根本违反法律法规的;。
2、员工在《就业申请书》上提供虚假信息,欺骗公司而签订本合同的;。
3、员工为任何不合法,不正当目的而进入公司企业工作的。
十四、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双方协商;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五、法律效力。
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为办理社会保险使用,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签约双方已读懂并接受上述条款的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____________商场代表人: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签章)乙方身份证号:
西安劳动合同解除补偿篇十二
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出台了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下面是详细内容。
第一条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六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第七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第八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九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第十二条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不得占用企业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福利费用。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执行。
西安劳动合同解除补偿篇十三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为期3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现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要求提前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甲方同意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经双方充分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于月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
二、因是乙方提出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三、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已依法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义务,包括乙方应享有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双方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的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奖金、补贴等)已结清。乙方不再因为原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补偿或赔偿。
四、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负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的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并在2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及2年内不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销售。
五、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西安劳动合同解除补偿篇十四
甲方: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
住址:
联系电话:
鉴于:
甲方和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署了《劳动合同》。
经乙方要求,并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提前解除该《劳动合同》。
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合同解除及责任承担。
1.1乙方向甲方提出并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双方已签署的《劳动合同》。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该协议不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相应免除另一方在《劳动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并放弃追索的权利。一方放弃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任何方式向另一方提出违约、赔偿权利的要求。
1.2《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无须承担《劳动合同》项下约定的须由该方承担的任何义务与责任。除甲方同意给予乙方总计人民币元的款项之外,任何一方无须向另一方支付任何钱款、费用。乙方同意,该等钱款为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的全部钱款,除此之外,甲方没有对乙方负有任何其他债务。
1.3乙方确认本协议签署后,《劳动合同》即行解除,对双方不再具有约束力,同时放弃根据《劳动合同》向甲方提出索赔、赔偿或其他请求的权利。
2、承诺与保证。
甲方和乙方共同承诺及保证:
2.1解除《劳动合同》不会导致一方产生对另一方的任何债务负担;。
2.2解除《劳动合同》不会导致任何一方被提起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或行政程序;不会导致任何一方存在诉讼和潜在纠纷的可能性。
3、管辖法律:仲裁。
3.1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
3.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该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上海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其他。
4.1本合同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盖章:
乙方:
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西安劳动合同解除补偿篇十五
-----------------------------------------------------------------------------区别于《劳动法》和各省、市制订的《劳动合同条例》,《劳动合同法》对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支付作出了新的规定。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正式实施,有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相关规定的理解还存在一些疑惑,在此我就支付补偿金的相关问题作简要讲解。
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要针对具体问题来分析。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应该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包括: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合同,但是续订的合同条件比原来的条件差,致使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同意的;双方都不同意续订合同的。这三种情况有一个共同点,即用人单位主观上没有续订劳动合同之意,最终结果是不能续订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且未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依法破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这些情况用人单位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终止后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特殊情况:在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主动提出续订合同,并且续订合同的条件是维持或是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但是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这种情况是不需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因为导致合同无法订立的原因在劳动者。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但对月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的劳动者按3倍和十二年封顶。
动合同制职工劳动合同终止后有关生活补助费均可以不支付。这就涉及到一个法律溯及力的问题,根据法不溯及的原则,《劳动合同法》附则中规定:按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实施之日起计算;本法实施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如某职工2002年4月与用人单位签订了6年的劳动合同,2008年3月31日到期终止,原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生活补助费,现根据《劳动合同法》他可以得到本人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08年1月1日?3月31日不满6个月)。
偿金时,劳动者实得月平均工资低于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的,按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计发,而《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即2008年1月1日起的补偿金标准除“高薪人员”需3倍封顶外,均按本人的实得月平均工资计发,所以可能会出现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分段计算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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