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考虑未来可能出现的各种因素和风险。一个好的方案应该是可操作的,并能够在实施过程中获得预期的效果。希望这些案例可以帮助大家拓宽思路,提供启示。
绩效实施方案意见篇一
为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约束作用,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增强办学活力。按照《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根据教职工不同工作岗位、任务和内容的特点和要求,充分体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注重实绩、兼顾公平的原则,按工作责任轻重、工作量大小和岗位目标任务达成情况,合理拉开绩效工资档次,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发挥学校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1、坚持思想领先,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的精神。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3、多劳多得,优教优酬,奖勤罚懒,重实绩、重贡献,看工作质量,看效益优先。
受学校聘任的在编在职教师。待聘、试聘、拒聘教师不享受绩效工资。请假教师按教育局和星五小学的有关请假制度规定处理。
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的30%比例确定的。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扣除提留项目后的总量与学校在编的教职员工人数确定。最后按学校在编教职员工人数和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额,计算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基础总量给于教师奖励。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年按十个月发放。(七、八月为暑假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寒假按当月延续计发。)。
(一)学年度考核奖(每年6月考核,人均约3000元奖金)。
教育局统一提取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20﹪用于校长和教师学年度履职考核奖,根据《鹿城区中小学现代化建设督导评估办法》、《鹿城区学年度履职考核办法》和教师师德考核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按照各老师一年来工作实绩,经校考核组评定确定发放系数,给予每人奖励。学年度考核奖金发放系数为:优秀1.1,合格1,基本合格0.9。
(二)年终考核奖(每年年底考核,人均约2000元奖金)。
1、星五小学教师目标考核奖,依据《星五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评估》(附件3)评定教师的工作得分,根据得分进行奖励,每学期考核一次。
2、教育教学成果奖:约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
依据《《星五小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条例》(附件4)执行,包括教育科研、教学成果、评先评优、指导学生获奖等,每学期统计奖励一次。
(三)月考核奖励工资。
(一)(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剩下总额的65%,每月约900元):
学校每月对教师的师德、劳动纪律、安全、考勤、岗位性质、工作量情况、附加绩效等进行考核。合格者按规定当月发放绩效工资,反之酌情扣发。学校各责任部门成立考核评议小组,根据分工,实施检查、指导,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及时解决。月考核奖主要构成及考核办法:
(1)考勤奖:学校实行坐班制,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作息时间表的规定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离岗。每人每月给予奖励300元,依据《温州市星五小学教师出勤、请假、考勤制度》(附件5)。
(2)安全奖:按月考核,教育学生到位,所担任班级的学生没有出现不安全事故,每人每月给予奖励50元。依据《星五小学安全管理责任书》实施考核,发生安全事故酌情扣发或不给奖。
(3)教学奖:教师能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改作、认真辅导学生,能按时完成学校交给教学任务,每人每月给予奖励150元。(常规检查,随机抽查及听常态课后给于)。
(4)午间管理奖:教师在午间能按学校规定及时到岗分餐,并能教育学生做到文明用餐和维护各班级学生的午间秩序,以超工作量计算,每人每月给予奖励约200元。
(5)值日值周奖:值日值周每月奖100元。值周、值日教师必须按时到岗执行任务,晨间、课间、午间、放学路队管理,值周、值日情况登记等每缺一项扣5元。
(6)会议(晨会)及校本教研奖:准时到会,认真做笔记,不交头接耳,中途不干与会议或校本活动无关的事,不提早离会,奖每人每月100元。
(四)月考核奖励工资。
(二)(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剩下总额的15%)。
(1)岗位责任奖:副班主任津贴每月奖励150元,教科研负责人每月奖励80元,总务处后勤人员每月奖励80元,教研组长每月奖励60元,图书管理员每月奖励60元,仪器室管理员每月奖励60元,卫生导师每月奖励60元。
依据《星五小学教职工岗位职责》实施考核,酌情扣发。
(2)超工作量奖:根据教师实际周课时,分科量定标准,按月发放。超工作量月奖计算公式:(教师实际周课时—相应标准周课时)×4×15元。
(3)加班补贴:因工作需要而利用休息时间在校加班或带学生外出活动的:加班一天奖励100元,晚上加班50元。
(4)家长会奖励。
积极做好“双家”工作,积极召开家长会,每学期至少1次,给于每位参与的教师奖励100元。(凭家长签到表发放)。
(5)“星级班级”奖励:每月1次,给于50元、40元、30元的奖励。
(6)奉献奖。
“规定假”没请或提早上班的:提早1天给于50元奖励。参加无偿献血。
教师本人奖励300元,并休假半天。
(7)节日生活补贴:由基础性绩效工资的生活补贴中统一提取,由学校统一发放(一年每人共7000元)。其中春节福利因病事假(产假除外)按请假月数比例扣除,其它节日福利逢请假满一个月不享受,教师节除外,见习期教师享受节日福利50%。
节日元旦劳动节端午节教师节国庆节中秋节春节。
金额500元500元500元1000元1000元500元3000元。
本办法自20xx年9月起实施,解释权属校长室。未尽事宜,由校务会集体研究决定。
绩效实施方案意见篇二
站属各科室:
为积极推进客运源头服务管理机构绩效工资制度,切实提升客运站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效率,确保服务质量和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根据《武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县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武隆府办发[]132号)、《武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隆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武隆县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办法的通知》(武隆人社发[2014]210号)和《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交通行业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渝交委人[2014]7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科学按制定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逐步建立起较完善的绩效考核体制、机制,确保绩效工资制度的顺利、平稳实施,制订本绩效工资分配及考核办法。
特此通知。
绩效实施方案意见篇三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总量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其中,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由市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津贴补贴结合进行。除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含工资标准提高10%部分)、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不含班主任津贴)和按国家规定保留的改革性补贴外,原地方性津贴补贴、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学校现行发放的其他津贴补贴及我市在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时对义务教育学校预增发的补贴要全部清理归并。
绩效工资总量原则上每年核定1次,并随基本工资和市直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
各学校的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主管部门在市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提出具体的分配方案。学校主管部门具体核定各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要合理统筹,逐步实现同一行政区域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大体平衡。
(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1?基础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设岗位津贴项目,一般按月纳入工资统一发放(具体分配标准见附表)。
岗位津贴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可按岗位职务适当拉开差距。
2?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奖励性绩效工资可设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优质服务奖等项目,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
奖励性绩效工资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工作人员承担任务多少、完成质量好坏、教育教学成果、其他综合表现等合理拉开差距,自主确定分配方式和方法。各项目及标准由学校根据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确定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二)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学校应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结合学校教学、教辅、行政、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分别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和分类考核办法,健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提高考核工作质量,增强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岗位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三)校长、书记的绩效工资,在市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由市教育局根据对校长、书记的绩效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其基础性绩效工资纳入本学校绩效工资中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市教育局按照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四)学校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分配办法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报市教育局批准,并在本校公布,确保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现有津贴补贴的项目、标准和资金来源等进行清理规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下发前学校发放的改革性补贴,除超过规定标准和范围发放的之外,暂时保留,不纳入绩效工资,另行规范。
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要按照文件规定,坚决予以纠正,没收违规资金并上缴国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将原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和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津贴项目归并,不再分设,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原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标准,计入绩效工资总量。
(三)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时,对完全中学中从事非义务教育教师的津贴补贴问题,由学校统筹考虑,财政不再核增经费。待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意见出台后,再按有关规定执行。对完全中学的退休人员,则统一纳入义务教育学校退休人员增加生活补贴范围。
(四)在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离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按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财政厅、原省人事厅、省审计厅、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解决离休人员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在职同职务同条件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见附表)。按照国发文件规定的退职人员的生活补贴,按其退职时的职务,对应同职务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平均数额的50%发放,具体算法按同职务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同职务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数额除7乘5的标准确定。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
(五)义务教育学校中,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执行见习期的,见习期内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580元。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内的岗位津贴统一按每月440元的标准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军队转业干部按照本人现执行的工资待遇对应的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津贴标准。
(七)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的,其岗位津贴标准按确定其基本工资的岗位执行。
(一)将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资金落实到位。
(二)要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等费用的规定,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对学校的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各类政府非税收入一律按照国家规定上缴同级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利用收费收入和公用经费自行发放津贴补贴。
(三)学校绩效工资应专款专用,分账核算。绩效工资应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得发放现金。具体发放方式按地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规定程序直接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由财政部门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和敏感度高。在实施过程中,各学校要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切实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坚决维护学校稳定,确保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平稳开展。
绩效实施方案意见篇四
为做好我校实施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根据精神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学校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促进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原则。
1、“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的原则。
2、“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3、“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学校在职在编教职员工。
四、绩效工资的分配。
1、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包括生活津贴、岗位津贴、班主任津贴。生活津贴按原定的.398元平均发放,岗位津贴按教职员工的所处职称岗位按月发放,班主任津贴按每班每月120元标准依据按实际工作月核发。
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教职员工的出勤率、工作量、教育教学工作过程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表现,实行绩效工资按学年度分两个学期进行考核发放。
2、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学校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按照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在分配中,根据考核结果和分配原则向一线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五、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2、考核办法。
制定,严格执行,客观公正地进行考核。
采取观察、抽查、听课、座谈、问卷调查和查阅备课笔记、学习笔记、学生作业、考卷、会议记录、出勤记载等有关资料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全面考核。
教师绩效考核采用百分制,采取月考核、学期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形式。月考核,由各职能部门根据教师在工作中“师德”,“出勤”,“教学教研”,“安全管理”的表现按月进行考核,由办公室负责统计考核得分,进行公示;学期考核,教师“教育教学奖励”每学期末进行一次考核,与每月月考核一并,由办公室负责统计得出每学期总分,分岗拟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结果则为两个学期绩效考核分数之和。
绩效考核结果由校长审批,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七、绩效考核结果的确定和运用。
1、考核结果的确定。
学校根据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情况,按照当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要求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人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无正当理由,不听从学校工作安排者。
违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歧视欺辱学生,从事有偿家教、组织或参与收费办班,强迫获变相强迫学生滥定教辅书获资料等行为造成严重影响者;履行职责不到位,出现严重教育教学失误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者;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其他违反法纪、法规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损坏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行为者;涉及上级规定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管理等一票否决事项者。
2、考核结果的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绩效考核的结果也是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教师薪级工资调整、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八、执行本的同时,一并执行、。
九、本及未尽事宜由***实验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经集体研究决定为准。
十、本经**实验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自*****实施。
绩效实施方案意见篇五
为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着力引深“党建网联工程”,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加速转型跨越,优先富民惠民,建设宜居和谐幸福新中峪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班子建设。
1、实施“创五好支部,树党员先锋,建示范基地”的党建工程,继续引深“党建网联工程”,开展“联创联动、联席联议、联组联户、互促互动、共促共进”的“六联两促”活动,网格分布合理,党建职责明确,载体务实管用,组织领导有力,重点在“联动式共建”上下功夫,坚持区域联动、组织联建、党员联管、结对联帮、工作联网,进一步推动党组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整体推进,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覆盖,着力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实现党建工作常态化、区域互动化。
2、全面落实党建责任制。各支部每年制定有党组织建设年度计划,组织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工作有力,能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建工作要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有效果。做好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妇建、1党建带团建等工作。
3、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支部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并把履行工作责任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支部班子建立有党组织建设工作联系点,并经常调查研究、指导工作,示范作用明显(每人每月不少于1次)。支部书记能带头解决实际问题。班子成员公正廉洁、团结协作、战斗力强,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4、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农村“一肩挑”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认真落实“一定三有”政策,全面推行村级党组织书记任期目标承诺制。继续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提高村级事务决策管理水平。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开展重点村、难点村、矛盾突出村整顿工作,确保没有党组织瘫痪的村,没有邪教势力、宗教势力、黑恶势力把持村政的村。
5、做好农村“两委”换届工作。集中精力抓好农村“两委”换届,选好配强“两委”负责人,且组织严密、操作规范,保持换届工作平稳有序。
6、开展企业和机关创建活动。国有企业创建“四强”党组织(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和“四优”共产党员(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创建“五个好”党组织和“五个先锋”党员、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创建“五型”机关活动有计划、有目标、有载体、有措施,成效明显。
二、队伍建设。
7、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要努。
力做到“五个好”,争做优秀共产党员要努力做到“五带头”的要求,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开展领导点评、双向承诺、公开评议和典型选树工作。实行党员星级化管理。拓展“六个一”活动。
8、继续开展“5+1”活力工程,即:开展党员承诺活动、党员先锋岗活动、党员挂牌服务活动、党员示范点创建活动、党员帮带活动,发挥党组织“桥头堡”作用。
9、深入开展“三带三抓三促进”活动。“三带”,即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带动农村发展经济;“三抓”即抓示范基地、场所管理、教育培训;“三促进”,即促进农民增收、产业发展、和谐稳定。努力把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成为推动农村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
10、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十六字”方针,认真实施发展党员三推荐、三公示、三票决等“三项”制度,完善积极分子培养档案。
11、加强党员教育培训。认真实施中央《2009-2013年党员教育培训规划》,抓好四大“重点工程”,制定好党员教育培训计划,以党员教育培训基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或党员活动室为依托,充分运用远程教育网络,结合实际,进行党员教育培训,提高党员的整体素质。
12、做好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服务、教育和管理。能按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开通流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通过互联网、电话、信件等定期与流动党员沟通。继续加大在流动党员中组建党组织的工作力度,建立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跟踪了解、信息交流、双向考核的动态管理机制,引深流动党员中开展的“在当地争先锋,为家乡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
13、做好大学生村干部教育管理工作。要高度重视大学生村干部工作,落实管理责任制度,建立完善“三帮一带”机制,确保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安全有序,积极引导全部大学生村干部领办、合办、参与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大学生村干部创业基地”,形成全乡大学生村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14、做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要认真做好党员远程教育设备和信号维护工作,确保网络畅通,稳定运行;要建立党员远程教育工作的长效化工作机制,落实“三簿一册一志”档案管理制度和“五个一”学习培训制度以及“月工作量化”制度等;要以“十条标准”为基础,进一步强化基层站点的标准化管理,积极开展“双创双争”活动,切实增强党员远程教育的学用效果。
15、提升党员服务水平。依托党员服务点,解决农民群众的所想、所盼、所需,能够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三、阵地建设。
16、加强阵地建设。以“提标准、上档次、重管理、强服务”为目标,在全覆盖的基础上,实行规范化管理,发挥场所“一室多能”功能,全面加强阵地建设。
四、制度建设。
17、党建例会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建专题例会,并认真组织落实。
18、组织生活会制度。各支部每年召开两次组织生活会,相互批评要深刻尖锐,整改要有明显效果。
19、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认真制定民主评议党员方案,有要求、有结果,对优秀党员要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进行处置。
20、“三务”公开制度。党务、政务、财务公开要实事求是。
21、支部抓党建责任制。党支部要与所属党小组签订责任书,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
22、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所属党组织有党员服务点,有工作机构、服务内容和服务记录。
23、党员经常性教育制度。组织党员经常性学习,并完善课程安排、教案、签到册、试卷、成绩单、学习记录等资料。
五、能力建设。
24、全面开展“党建绩效考核”,乡党委在每年七一和年底进行考核验收,根据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责任奖惩兑现。
25、全面完成乡党委下达的经济目标任务、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新农村建设、环境整治效果明显,完成植树造林任务。
26、本年度无重大安全事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达标,没有因群众反映基层组织和干部的问题在乡镇未得到解决,而集体到县级以上机关上访的情况。
27、科教、文化、卫生、体育、计生等各项事业,与上年度相比有较大进步,人口自然增长率在政策规定的指标以内。
附:中峪乡2011年度农村工作年度考核细则及计分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绩效实施方案意见篇六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绩效考核实施力度,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全方位的综合平衡管理,经研究,制定以下绩效考核方案。
一、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及目的坚持公开、公平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及规范管理原则,有效落实绩效考核指标,促进医院内部管理持续、健康发展。
通过不断完善、修订绩效考核内容及制度,进一步加强绩效考核的实效工作,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
二、考核对象。
职能科主任、科主任、护士长及各个科室负责人。三、成立绩效考核管理小组组。
长:皎耀斌。
副组长:安。
丽
王
军
成员:张克俭。
郭学军。
程增龙。
绩效考核管理小组直接由院长管理,日常事务由办公室负责落实。
管理小组职责及任务:
1、建立健全医院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对绩效考核项目及标准进行审议。2、补充、修订、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及项目的目标值。3、跟踪、评估科室绩效情况,指导科室改进管理缺陷,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或惩戒意见。
4、对有争议的绩效考核项目及管理等相关事宜进行审议,确定考核方式,不断提高绩效考核管理效率。
5、每月召开考核结果反馈会,并对需要讨论的问题不定期进行专题讨论。
四、绩效考核项目(一)职能科室1、行政管理考核项目:
出勤情况、参加会议情况、临时性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及节假日值班。
2、总值班完成情况考核项目:
主要考核职能科主任处理协调应急事件能力。3、履行职责情况考核项目:
日常工作完成情况、本月工作完成情况、院领导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
4、迎接上级检查工作考核项目;上级检查各负责业务部分完成情况及接待能力的考核。5、投诉考核项目:
调查一线科室对职能科主任的投诉。6、满意度测评考核项目:分别由院领导及一线科室对个职能科主任进行测评。(二)临床科室1、行政管理考核项目:
科室工作人员迟到早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科主任会议;科室人员不按时参加会议;科主任电话不通;不按医院规定履行请假制度(以请假条为准);当班人员与值班表不符(私自换班);科室未按时完成排班任务;指令性任务一次不执行;科室工作人员每被通报一人次;收到表扬信、锦旗;无资职人员执业上岗及超范围执业。
2、合疗管理考核项目:
直通车不能按时;单病种不执行;各类签字手续影响患者报销;篡改病历。
3、核心制度落实考核项目:
记录本不按时规范填写;执行首诊负责制度、术前讨论、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及病历书写规范等核心制度;急诊会诊10分钟到位,普通会诊主治医师或以上职称医师应在24小时内完成;外院医师来院会诊、手术申请制度等;严格执行三级查房规定、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及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落实手术安全核查表、手术风险评估表情况;科内每月召开一次医疗护理质量安全管理会议;科内核心制度记录本应项目记录齐全、规范,字迹清晰,记录本放置整齐。4、医疗质量管理考核项目:
药品比例及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指标;临床路径管理指标;床位使用率;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乙类手术比例;三基培训合格率等。
5、医院感染管理项目:
由医院控感科按照上级工作细则要求进行考核。6、医疗安全考核项目:
医疗投诉次数考核;医疗纠纷类型考核;医疗纠纷赔偿款项考核。
7、财务管理考核项目:
考核经济收入与支出与上一月的变化。(三)医技科室1、行政管理考核项目:
科室工作人员迟到早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科主任会议;科室人员不按时参加会议;科主任电话不通;不按医院规定履行请假制度(以请假条为准);当班人员与值班表不符(私自换班);科室未按时完成排班任务;指令性任务一次不执行;科室工作人员每被通报一人次;收到表扬信、锦旗;无资职人员执业上岗及超范围执业。
2、核心制度落实考核项目:
诊断报告书写制度、差错事故登记及分析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集体读片制度、实习进修人员管理、仪器使用标准及维护保养制度等;制定与科室联系及征求意见计划、诊疗常规、操作规程;制定本科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各项登记本记录完整,摆放整洁。
3、医疗质量考核项目:报告单书写质量、检查结果的审核、分析、评价和解释,由专人负责及签字、三基培训及考核。
4、财务管理考核项目:
诊疗人次及经济收入与支出与上月比较。5、医疗安全考核项目:
医疗投诉次数考核;医疗纠纷类型考核;医疗纠纷赔偿款项考核。
(四)其他科室。
1、手术室及急诊科参照临床科室考核标准,对部分项目进行修订,以考核表为准。
2、药剂科及收费室考核标准由其主管科室制定并实施考核,具体项目以考核表为准。
(五)一票否决项目。
对于个别医疗质量、医疗安全项目进行单项否决的考核方法,暂规定为:项目所属部分得分为零分。下一步计划将个别项目或情形列为全部考核的一票否决制。
1、由办公室牵头,各涉及职能科室依据考核项目标准分别进行检查。每月底由办公室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对有争议的问题组织讨论。
2、考核得分与被考核人绩效工资及被考核科室奖金均挂钩,同时对总得分进行排名,第一名进行奖励,末尾一名进行处罚(具体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由财务科制定并执行)。
3、考核结果与年终评优评先挂钩。排名末尾次数最多的科室不能参加先进科室评选,科室负责人不能参加个人先进的评选。
4、考核管理小组根据运行情况,对绩效考核实施动态管理,经会议通过后,可调整考核项目或考核标准。
六、考核反馈方法。
1、现场反馈和处理:各检查人员在检查现场就存在问题向陪检人员及科室负责人反馈,并协助制定改进措施或方案。
2、院会反馈:每月全院召开一次绩效考核暨医疗质量检查结果反馈会议,通报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并对科室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3、年终点评:每年11月底,医院绩效管理小组对全年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横向、纵向评估及分析,调整绩效考核方案。
本方案由绩效考核管理小组负责解释。既往院内有关制度、规定与本方案内容相冲突时,以此方案为准;本方案未涉及内容以原有制度、规定或职能科室要求为准。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医院。
方案。
抄送:卫生局,院领导。
档(二)。
绩效实施方案意见篇七
根据《平罗县其他事业单位设施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平政发号),以及《平罗县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办法》(平人社发【2014】69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在县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符合其他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动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以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日常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责任重大岗位、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过程实行阳光操作,考核结果由节能检测中心张榜公布,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统筹兼顾节能检测中心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力求科学合理,并根据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对象:节能检测中心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名单附后)。
节能检测中心现有事业编制在岗、在编工作人员6名,201x年1月至12月绩效工资总量为153086元。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10716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45926元。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标准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情况考核后予以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和年终业绩奖励补贴三个部分构成。其中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每月造册发放。
(一)管理岗位(责任)补贴。
1、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总额: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5%,总额为141516×5%=7075.8元。
2、管理岗位(责任)补贴的计算:现有股级干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岗位(责任)补贴65元,全年总计65×9×12=7020元。
此项余额部分(7075.8-7020=55.8元)作为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二)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办法。
1、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85%,20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为141516*85%=120288.6元。
2、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构成:包括出勤情况、正常工作量、超时工作量(加班),考核按《东街街道干部管理办法》实施。
3、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计算:对遵守考勤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无纪律处分的人,每月发放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5%;对受街道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50元;对受区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其他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街道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绩效实施方案意见篇八
不管是学校、私营单位、事业单位等,都要做绩效工资,以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每个单位也都要有相应的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但都各不相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本内容为大家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为进一步深化卫生体制改革,理顺医院管理体制,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考虑县医院在乡村卫生工作中的“龙头”、“枢纽”作用;充分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调动每个职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杜绝各种差错事故的发生,使各项工作逐渐正规化。把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放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建立与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健康需求相适应的医疗服务体系,形成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内部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为此,我院结合业务技术人员比例以及医院实际收入等情况,经院务会研究讨论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各科室绩效工资实施方案遵循一个宗旨:解决两个问题,坚持三个原则,树立四个办院方针。即遵循“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两个问题;坚持在绩效工资方面体现多劳多得、奖勤罚懒、合理分配的原则;加强医院管理、改善服务态度、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为办院方针。”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首要地位,把完善制度体系和医院发展结合起来,建设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益性医院。
二、考核的主要内容。
全院以二级综合性医院为标准,从行政、临床、医技、药械、后勤等方面做百分制考核(考核办法参照医院奖罚制度)。
三、实施办法。
(一)、各科室负责人按以下办法实施:。
1.住院部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对所管科室的工作人员和各项指标进行划界,责任到人,进行科内细则考核,尤其对每个出院病人的病例依照“标准”进行打分签字,科主任审阅补贴1元,护士长审查护理表格和各种记录补贴0.5元(二人签字方可生效),否则扣同补。
2.医技科室:核心是为临床提供科学的参考指标,报告单为依据,一是登记明确,二是报告准确,绩效考核按考核分核定。
3.医务科长:按每周一次查全院各科室主任和护士长签约病例中的查房记录、会诊与病例讨论记录及病例书写质量等。每季度考核后及时汇总,统计并反馈全院。
4.总护士长按每周查全院护理工作质量,护士病例记录,交接班记录等是否完整。
5.后勤科要保证全院供水、供电、院内垃圾清除及时、车辆存放有序、环境卫生整洁、督促门卫按时开关门等一切后勤保障工作。
6.财务科按时结算报表,数据及时完成,监管全院收费标准,及时督促押金等款项日清月结。
7.药械科组织管理好本科,严格管理麻醉药品,按制度办理,审计核算住院、门诊中西药房账,并负责每季度药房盘点工作,对科室內人员按“规范药房”要求有计划的进行业务学习和。
规章制度。
的学习,严查过期药品,对划价和处方调配严格把关,达到万无一失。
8.各科主任提成比例建议:科主任提%、护士长%、科副主任%、副护士长%。
(二)、聘用工前半年內无绩效工资,半年考核合格后享受一半,一年后根据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可享受全额。
(三)、院部根据每季度综合考核得分,对各科室核发绩效工资,医护工作人员原则上按劳取酬。
(四)、财务后勤科:按全院工作质量和本科室工作量由院务会研究核发。
(五)、住院部各负责人,经常性督促住院费用及押金,保证所管的病人出院时交清一切住院费,如交不清则出院时所欠的一切费用由科室承担。如若收费不合理,给病人解释不通理由,承担多出部分费用。
(六)、各科室负责人对科室內出勤严格把关。
四、科室总销售额、纯支出范围划定。
(一)、总销售额:各科以结账收入为准的各项收入合计。
(二)、纯支出:科室领取的材料费、耗材等。
五、各科室上交统筹金的说明。
(一)、院部首先保证全院职工工资,结余后再核准绩效工资。
(二)、剩余统筹金作为设备维修、购置,房屋改造、车辆维修及进修人员费用、紧急救助、突发事件应急、业务招待、公务支出等费用。
(三)、院部对各岗位的工作人员岗位津贴等,由科室从平时统计中分发给科工作人员,所有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同每月工资一起发。
六、对出现的责任或技术问题的处理原则。
(一)、医疗和护理方面出现纠纷或差错事故造成经济补偿时科室和院部各承担50%。
(二)、药械有短缺、破损现象,按考核办法扣分之外以调拨价补偿100%,两次以上者通报全院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或调离工作岗位。
(三)、财务方面的记账、收费出现账务差错,短缺时补偿100%,两次以上者通报全院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或调离工作岗位。
七、各科绩效工资分配比例指导意见。
(一)、各科室出勤必须占总奖金的35%以上。
(二)、内、儿、外、妇科:医护各占45—50%,医护业务考试占4%。
(三)、五官科:按科室分配。
(四)、內、外、妇、儿科医生绩效工资参照职称(执业资格)、收住病人数、管理病人数、住院天数、病例质量、出勤等方面发放;护士参照职称(执业资格)、业务能力、护理质量、出勤等方面发放。
(五)、药械科绩效参照处方划价、工作质量和出勤等方面确定发放。
(六)、财务后勤科绩效按照出勤及实际工作量确定发放。
(七)、医技科室按比例给临床科室划拨奖金,归临床医生分配。
(八)、门诊主任提成同所在科室主任,总护士长提成同所在科室护士长。医务科长、防保科长及财务科长提成取各科主任平均数,从医院统筹金中发放。
八、各科室在医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本科室绩效工资发放制度,上报医务科,在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
九、以上《方案》在运行过程中若出现问题,院务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调解。
一、实施范围和时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总量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其中,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由市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津贴补贴结合进行。除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含工资标准提高10%部分)、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不含班主任津贴)和按国家规定保留的改革性补贴外,原地方性津贴补贴、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学校现行发放的其他津贴补贴及我市在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时对义务教育学校预增发的补贴要全部清理归并。
绩效工资总量原则上每年核定1次,并随基本工资和市直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
各学校的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主管部门在市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提出具体的分配方案。学校主管部门具体核定各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要合理统筹,逐步实现同一行政区域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大体平衡。
(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1?基础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设岗位津贴项目,一般按月纳入工资统一发放(具体分配标准见附表)。
岗位津贴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
岗位职责。
等因素,可按岗位职务适当拉开差距。
2?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奖励性绩效工资可设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优质服务奖等项目,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
奖励性绩效工资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工作人员承担任务多少、完成质量好坏、教育教学成果、其他综合表现等合理拉开差距,自主确定分配方式和方法。各项目及标准由学校根据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确定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二)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学校应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结合学校教学、教辅、行政、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分别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和分类考核办法,健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提高考核工作质量,增强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岗位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三)校长、书记的绩效工资,在市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由市教育局根据对校长、书记的绩效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其基础性绩效工资纳入本学校绩效工资中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市教育局按照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四)学校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分配办法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报市教育局批准,并在本校公布,确保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相关政策。
(一)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现有津贴补贴的项目、标准和资金来源等进行清理规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下发前学校发放的改革性补贴,除超过规定标准和范围发放的之外,暂时保留,不纳入绩效工资,另行规范。
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要按照文件规定,坚决予以纠正,没收违规资金并上缴国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将原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和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津贴项目归并,不再分设,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原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标准,计入绩效工资总量。
(三)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时,对完全中学中从事非义务教育教师的津贴补贴问题,由学校统筹考虑,财政不再核增经费。待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意见出台后,再按有关规定执行。对完全中学的退休人员,则统一纳入义务教育学校退休人员增加生活补贴范围。
(四)在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离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按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财政厅、原省人事厅、省审计厅、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解决离休人员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在职同职务同条件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见附表)。按照国发文件规定的退职人员的生活补贴,按其退职时的职务,对应同职务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平均数额的50%发放,具体算法按同职务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同职务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数额除7乘5的标准确定。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
(五)义务教育学校中,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执行见习期的,见习期内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580元。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内的岗位津贴统一按每月440元的标准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军队转业干部按照本人现执行的工资待遇对应的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津贴标准。
(七)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的,其岗位津贴标准按确定其基本工资的岗位执行。
五、经费保障与财务管理。
(一)将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资金落实到位。
(二)要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等费用的规定,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对学校的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各类政府非税收入一律按照国家规定上缴同级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利用收费收入和公用经费自行发放津贴补贴。
(三)学校绩效工资应专款专用,分账核算。绩效工资应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得发放现金。具体发放方式按地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规定程序直接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由财政部门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和敏感度高。在实施过程中,各学校要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切实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坚决维护学校稳定,确保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平稳开展。
绩效工资的实施范围为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不包含学校自主聘用人员。从20xx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20xx年采用总体清算的办法。
1、与现有实际水平基本相当;。
2、坚持按劳取酬原则,强化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办人民满意的二中。
三、制定本方案的依据与具体内容。
根据x人社发[20xx]39号文件精神,在山市教育局领导下、在山市人社局、财政局指导下制定本方案。我校将绩效工资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不同岗位不同等级,按义务教育阶段(或其它事业单位)确定。
第二部分为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这一部分主要包括:
1、根据工作量取酬部分(按义务教育阶段或者其他事业单位总量30%标准进行测算,年终一次性发放)。
(1)班主任津贴500元,年级组长240元,组员在6人以上教研组长100元,组员在6人以下教研组长70元,体育教师组织课间操80元,老带新60元。(每年按10个月计算)。
(2)各类岗位每月课时认定。
a、行政课时认定。
校级120课时;副校级110课时;中层80课时。
b、学科教师按以下公式计算课时。
(aa+6ab+cd)×4。
其中:a为不大于额定工作量的周课时数;a为课时系数;b为超课时数;c为周。
教案。
数,d为教案系数。教师每周额定工作课时(课表课时)为: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14课时。同年级文理科同一学科视为教案相同,补习班为高四。
如果班级学生人数大于64人,每多7人,课时系数增加0.1;小于7人,多于4人仍然增加0.1;小于4人则不计(班主任也按此计算)。
c、非教学岗位60课时。
2、高三质量奖励,按学校高考质量奖励方案实施;。
4、教职工奖励,对各级优秀等先进人物的奖励;。
5、旷课每节扣100元,请假(除法定假、工伤、重大疾病外)每节扣30元。临时代课每节30元。
6、未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由学校行政会讨论处理。
四、总量。
目前年人均绩效工资控制线为4万元,由核定总量与超量两部分组成,核定总量与其它事业单位相同。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随其它事业单位同步调整。
总量中不包含以下内容:(1)高三年级寒暑假的补课费、(2)市委、政府发放的高考质量奖。
1、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按月由财政发放到个人工资帐户;。
2、工作量取酬按年度发放;。
3、加班费等按月按实发放;。
4、教职工奖励按实即时发放。
绩效实施方案意见篇九
1、绩效考核是在必须期间内科学、动态地衡量员工工作状况和效果的考核方式,通过制定有效、客观的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评定,以进一步激发员工的用心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基本素质。
2、绩效考核使各级管理人员充分了解员工的工作状况,通过对员工在考核期内的工作业绩、态度以及潜力的评估,充分了解其工作绩效,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薪酬调整、股权激励、人事变动等激励手段。
1、了解员工对组织的业绩贡献。
2、为员工的薪酬决策带给依据。
3、为员工的晋升、降职、调职和离职带给依据。
4、了解员工对培训工作的需要。
5、为人力资源部规划带给基础信息。
1、公开的原则,即考核过程公开化、制度化。
2、客观性原则,即用事实标准说话,切忌带入个人主观因素或武断猜想。
3、反馈的'原则,即在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务必反馈给被考核人,同时听取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的意见,对考核结果存在的问题做出合理解释或及时修正。
4、时限性原则,即绩效考核反映考核期内被考核人的综合状况,不溯及本考核期之前的行为,不能以考核期内被考核人部分表现代替其整体业绩。
绩效考核包括月度绩效考核、季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
1、月度绩效考核适用于勤务系列、技术系列(不含副总工)、管理系列的主管人员(不含销售人员)。
2、季度绩效考核适用于副总工、各部门经理、副经理和主管(不含销售管理人员)。
3、年度考核:适用于本制度适用的所有人员。
1、组长由总经理担任,负责提出年度绩效考核总体要求。
2、副组长由分管人力资源副总经理担任,负责监督考核过程并负责处理考核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3、执行组长(负责日常业务的执行)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担任,负责组织安排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各岗位做绩效考核。
4、组员由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负责按时完成对直接下属的绩效考核,指导并监督本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
5、人力资源部作为办事机构,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考核结果并统一备案。
1、成立考核小组是为了组织、实施、监督绩效考核工作。
2、小组成员负责按时完成对适用于副总工、各部门经理、副经理和主管(不含销售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指导并监督本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审查批准分管部门的考核结果。
3、考核小组不定期抽查部门考核结果,并针对不合理的考核结果及时提出推荐并纠偏。
4、负责修正公司现有考核制度与考核实际状况可能存在的矛盾,从而使绩效考核制度简明有效并易于操作,最终提高被考核人的工作业绩。
5、负责处理考核过程中被考核人的申诉工作,以确保绩效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
绩效实施方案意见篇十
1、为了公平、有效地评价客服人员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及时纠正偏差,改进工作方法,激励争先创优,优化整体客服团队,从而全面提升客服质量和企业效益,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2、对客服人员进行的业绩考核结果将作为本公司进行人员薪资调整、培训规划、职位晋升和岗位调动的决策依据。
3、将绩效考核融入公司管理过程,在考核中形成员工与公司双向沟通的平台,增进管理效率、推动公司良好运作。
二、考核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引导、激励的原则实施考评,客服人员的考评结果将与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直接挂钩,业绩考评也将作为薪资的主要参考依据,直接决定着个人收入。
三、考核形式。
以业绩考核为主,多元考核形式并用来进行综合考量,以求考核效益最大化。
四、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客服人员,请相关部门负责人遵照实施,予以认真落实,如有特殊情况不便按时实施的,需及时告知,另做考虑。
五、考核周期。
基于客服岗位特质,客服人员的绩效考核将实行月度考核,每一月作为一个考核单位,具体考核时间待商议(每月的月末或下月月初)。
绩效考核指标是员工工作业绩、工作能力的量化形式,通过各量化指标的考量可以体现客服人员的工作业绩、能力和态度。基于客服岗位自身的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客服人员绩效考核指标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指标完成率。指标完成率,即特定月内通过客服人员实际完成的销售额与计划所要完成的销售额之间的比率,表示为实际销售额/计划销售额,如a万/月。
2、询单转化率。询单转化率,即顾客向客服询单服务的人数到最终下单人数的个比率,表示为最终下单人数/询单人数。
3、最终下单成功率。最终下单成功率,即顾客下定单的人数到最终付款人数之间的比例,表示为最终付款人数/下单人数。
4、客单价。客单价,即特定时间内每个客户购买本店商品的额度,是本旺旺落实且最终付款的销售总额与下单付款的客户总人数之间的比例,表示为特定时期内销售总额/付款客户人数。它充分体现了客服人员的客户亲和度和工作能力。
5.旺旺回复率。旺旺回复率,即客服人员通过旺旺作出回复的客户数与总接待的客户数之间的比率,表示为回复客户数/总接待客户数。如对所有接待的客户都予以回复,则回复率为100%。
6、旺旺响应时间。旺旺相应时间,指每一次自客户询单到客服作出回应这一过程之间的时间差的均值。一般来说,40秒的响应时间是相对正常的,做的熟练的客服会吧响应时间控制在20~30秒,它直接关系着对客户态度和客户关系的维持。
7、协助跟进服务。本项只作为一种工作情况的参考,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具体调整。
8、执行力。执行力,即客服人员特定时间内所完成上级主管交代任务的情况,本项则由上级主管基于客服人员工作实情作出考量,赋予分值。
上述各项指标主要依据客服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依据客服绩效管理系统(如:赤兔名品)所对应数据进行统计。此外,在实际考评中除了主管结合客服人员实际工作表现作出评价外,客服人员自身也有自评的权力和权利。最终的考核结果将是对上述各个指标考评结果的综合评价。
1、考核者必须熟悉绩效考核制度、量化指标及考核流程,熟练使用绩效考核工具,并在考核、赋值的过程中及时与被考核者(客服人员)沟通,力争客观、公正地完成考评工作,保证考评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
2、考核者依照制定的考核指标及标准,根据各客服人员所对应的各项指标数据及工作表现予以评估、打分,赋予各项指标以具体分值。
整个客服评估满分100分,其中指标完成率占30%(30分),询单转化率占30%(30分)、下单成功率占10%(10分)、客单价占5%(5分)、旺旺回复率占5%(5分)、旺旺响应时间占5%(5分)、协助跟进服务占5%(5分)、执行力占10%(10分)。
以上程序完结后,还需要员工做出自我评定,主管负责人也需要结合员工工作成绩及平时表现对员工做出客观评定。员工自评和主管评定也将作为个人最终等级评定及奖惩的参考依据。
3、对各个被考评者的各指标考核分值进行加总,并由高到低作出排序。根据加总分值,将客服人员分为初级客服、中级客服和高级客服三个等级。其中两次考评中,分值都在90分以上的,该客服人员客服等级将被定为高级客服;两次考核分值都在80分~90分之间的,客服等级定为中级客服;两次都在70~80分的,则视为初级客服。被考核者其中一次考核总分低于70分者将给予提醒并进行深度访谈,经指导仍低于70分者将予以淘汰。客服人员考核等级不同,所对应的薪资水平、岗位奖金等也不同,旨在鼓励创优争先。
4、补充建议(待商议):
每一季度或每一年度还将基于本阶段内客服员工的总体工作业绩,评选出季度或年度“最佳客服专员”、“优秀客服专员”若干名,其中最佳客服专员占全体客服人员的比例不得超过5%,优秀客服专员比例不得超过10%。获得此类奖项者将给以特别奖励,如颁发特别鼓励奖或奖励旅游。
八、考核申诉。
为保证客服考核制度的完善和考核结果的有效、公正,特此设定考核申诉这一特殊程序。对于部门及主管负责人做出的考评结果,如有异议,员工可直接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诉,先由部门主管进行协调,经协调仍有异议的,可向公司人事部门提出申诉,由人事部进行具体调查,予以协调,切实保证考评结果的客观、公正。
九、考评结果及奖惩。
1、以上所做评估结果将直接与薪资、提升奖金及后期培训、职位晋升挂钩,具体考核等级评定及奖励标准如下表:
考核等级评定及奖励标准。
通过对客服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及对指标完成率、询单转化率、下单成功率、客单价等关键指标的评定,便于及时发现各客服人员的优劣所在,及时跟进,因势利导,并通过科学的排班和适当的培训来弥补短板,提升个人能力和团队力量。公司将依照特定时期考核评定结果给予表现优异者以物质和精神上的支持和鼓励,具体激励形式如提薪、提供培训机会和岗位提升等,以次来鼓励客服团队争先创优,追求卓越。具体指标计量方法及短板分析详见附件中示例。
2、激励方法。
3、惩罚方法(视自身情况而定)。
经考核总分值在70分以下,经指导、教育无明显进步者,将终止聘用。
绩效实施方案意见篇十一
根据《长宁区教育系统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和《长宁区教育系统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为切实做好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特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1.20xx年1月1日及以后在编在册的正式教职工,列入学校实施绩效工资范围。待退休人员、外聘教师、长病假及特殊情况人员除外。
2.20xx年12月31日及以前办理了退休手续和已达到或超过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列入实施范围,按照退休人员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财力状况、物价消费水平、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区教育局综合考虑所属各提起事业单位的性质、人员结构、岗位设置、事业发展、经费来源等因素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后全额下拨。
学校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岗位津贴、工作量(课时)津贴两个项目组成,占绩效工资总量的60%左右;奖励性绩效工资即绩效奖励,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40%左右。
1.岗位津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分别按照专业技术、管理、技术工人、普通工人岗位分别制定统一标准。其中,专业技术岗位设置13个等级,管理岗位设置10个等级,技术工人岗位设置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教职工依据所聘岗位和工作年限,执行相应的岗位津贴。岗位津贴按月发放。
2.工作量(课时)津贴。主要体现教职工的工作强度、责任和难度。专任教师工作量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中小学教师周任课时数标准(试行)的通知》(沪教委[1995]第40号)文件的规定计算;其他岗位每周应兼课的课时数或应完成的工作量,根据本校实际情况设定人员配置和计算标准(详见实施细则)。区人保局、财政局和教育局根据市教委规定的课时标准核拨学校工作量(课时)津贴总额;学校综合考虑教工岗位工作量多少、责任大小和难易程度,按标准计算教职工的工作量(课时)津贴。工作量津贴按月发放,其中暑假工作量(课时)津贴分别按专任教师和其他人员的学校平均工作量津贴发放。
工作量(课时)津贴设置专任教职工课时津贴、班主任课时津贴、职务课时津贴等项目。每周工作量(课时)统计标准如下:
(1)专任教师工作量(课时)按实计算。
(2)班主任的工作量(课时)为其任教学科标准课时量的一半。
(3)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的职务课时量不超过其任教学科标准课时量的一半。
(4)中层教育教学管理干部职务课时量为其任教学科标准课时量的40%-70%,同时应兼任本学科周课时数的.4-8节。
(5)副校级干部职务课时量为其任教学科标准课时量的50%至80%,同时应兼兼任本学科周课时数的4-8节。工会主席职务课量参照校级副职执行,同时应兼任本学科周课时数的4-8节。
学校根据教育局核拨的工作量(课时)津贴总额按学校实际课时总量计算课时费单价,教职工工作量(课时)费实行统一单价。
3.绩效奖励。主要体现在对教职工额外完成的工作量给予超工作量(课时)补贴,对做出突出成绩的进行奖励。
按照区教育局的相关规定和意见,学校根据教师、教学辅助、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严格按绩效考核结果,实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职务考核奖(包括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青保教师、行政管理等考核奖)、学期考核奖、节日奖、带教津贴、代课费、超课时费、加班津贴及其它专项津贴等项目,并制定相应标准。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1.教职工所聘岗位(职务)和工作年限的确定办法,按照20xx年国家工资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口径执行。达到事业单位岗位津贴标准表规定工作年限,且年度考核累计五年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可从达到规定年限的当年1月1日起,执行相应岗位津贴标准。
2.岗位(职务)变动的人员,从岗位(职务)变动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职务)的岗位津贴标准。
3.经批准,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的人员,按其国家岗位,工资对应的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津贴标准。
4.新参加工作的大学本科(含获得双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及以下毕业生实行一年见习期,在见习期间,按其所在岗位系列最低档岗位津贴标准的60%执行,工作量(课时)津贴按学校标准课时费的60%计算;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在执行初期工资期间,按其所在岗位系列最低档岗位津贴标准的70%执行,工作量(课时)津贴按学校标准课时费的70%计算;其他新聘用人员,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按其聘任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岗位津贴标准执行。
5.教职工受到开除公职处分的,从受处分的次月起停发岗位津贴;受其它行政纪律处分的,岗位津贴全额计发;受到取保候审、行政拘留、强制戒毒、强制收容教育等行政处罚,以及刑事处罚的,在处罚期内,停发岗位津贴;停职审查的,在接受审查期间,暂缓发放岗位津贴,待审查结束做出结论后,再确定如何发放。
6.教职工在病假、事假、哺乳假期间,其岗位津贴计发比例,参照国家有关病假、事假、哺乳假期间计发基本工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本方案从教代会通过起实施,己发放的各类津贴补贴,按实清算。
绩效实施方案意见篇十二
一、对单位年度/季度任务绩效指标评价,对特定情况工作目标的评价,均采用“目标管理评价方式”进行评价,即以预先明确的衡量标准和指标评分方法,按“百分制”计分,进行计算评价,依据“绩效评价等级定义表”进行等级确定(绩效评价等级定义表”详见《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表6)。
二、对日常工作指标的评价,采用“尺度量表评价方式”进行评价,对此类工作的定量及定性任务绩效指标评价时采用5分制计分,按照“绩效指标评分等级定义表”规定的标准进行评价等级确定(“绩效评价等级定义表”详见《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表2及表3);具体方法要点如下。
1、得5分项。
工作结果有突破、有创新,明显超越组织标准要求:提前或按时完成任务,并在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内容、方法、手段、措施方面有新的丰富和发展;或带来组织认可的经济效益/团队荣誉,或避免了组织认可的经营/荣誉损失,并得到了公司或单位表扬;当月度得5分。
第一、该员工好的主意,或好的做法,推动了岗位工作,经组织受权,独自或与他人配合、合作完成了组织相关工作规范标准/行为规范的修改完善,较好推动岗位(组织)业绩。
专业资料整理。
如果达到了“得2分评价”或“得1分评价”的结果,则按实际2分或1分计。
以上评价计分方法,有效期限为一周年。
如果达到了“得2分评价”或“得1分评价”的结果,则按实际2分或1分计。
以上评价计分方法,有效期限为一周年。
第三、直接上级让做什么,而不止做什么,完成的结果能够给直接上级带来意外的满意结果(小王与小李买菜的案例),该目标项得5分。
第四、或带来组织认可的经济效益/团队荣誉,或避免了组织认可的经济/荣誉损失,并得到了公司或单位表扬,该目标项得5分;非月度绩效任务目标项,修改一个得3分目标项为5分。
2、得4分项。
工作结果超出组织标准要求:提前或按时完成任务,并在数量、质量上超出规定的标准,对该项工作在或内容、或方法、或手段、或措施方面有新的亮点,较好推动本岗位(组织)工作,当月度得4分。
对亮点的理解与计分方法:
专业资料整理。
如果达到了“得2分项评价”或“得1分项评价”,则按实际2分或1分计。
此评价计分方法,有效期限为一周年。
第二、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能够及时地总结本单位好的经验做法,积极地向本单位外宣传推广,并得到了公司职能部门或公司领导的认可(职责岗位员工除外),非月度任务绩效目标,修改一个得3分目标项为4分。
第三、在工作中善于总结学习,能够发现与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肯于对他人工作“言传身教”,月度该绩效目标项得4分,非月度任务绩效目标,修改一个得3分目标项为4分。
第四、或带来组织认可的经济效益/团队荣誉,或避免了组织认可的经济/荣誉损失,并得到了直接上级认可,该目标项得4分;非月度绩效任务目标项,修改一个得3分目标项为4分。
第五、工作目标项的结果达到了组织要求的标准,与此同时能够对其他员工的不符合作业/行为规范要求的行为进行有效地劝告制止,该目标项得4分。
3、得3分项。
专业资料整理。
工作结果达到组织要求的目标、标准,且在工作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等方面均满足组织要求,没有明显不足的,得3分,而不是4分或5分。
4、得2分项。
工作结果基本维持达到组织标准要求,但工作中存在不足或瑕疵,但在时间、数量、质量上没有明显出现不符合目标、标准的问题的,此问题的发生本月度发生不超过3次,按2分计;本月度超过3次(不含)的按1分计;本月度超过5次(含)以上的按0分计。
5、得1分项。
工作结果明显低于正常工作标准要求:工作中出现失误,在时间、数量、质量上存在显著不符合目标、标准的问题,此问题本月度仅发生1次,得1分,发生2次及以上的得0分。
三、填写每一工作目标的“自评得分”不需要做权重处理,不需要汇总分值,自评分(1、2、3、4、5)直接填写在附件3.1“自评得分”一列中即可。
四、员工日常行为及年度综合表现绩效指标评价。
根据评价内容的标准与分值进行评价。
专业资料整理。
绩效实施方案意见篇十三
为规范白云区档案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绩效工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市、区有关绩效工资分配政策,正确行使绩效工资分配的自主权。实行科学考核、绩效挂钩、按劳分配,建立自主灵活、符合档案工作特点的激励分配机制,进一步扩大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增强竞争意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档案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二、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责益相符”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和时间。
(一)考核对象。
白云区档案局20xx年底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局纳入实施范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个。即:白云区档案局地方志科编纂科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个。
(二)考核时间。
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对白云区档案局20xx年1月-12月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进行绩效工资考核。
四、考核机构。
区档案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党支部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白云区档案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相关业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档案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全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
(一)绩效工资的构成。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量、工作成效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每年考核一次,按照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绩效工资主要考核职工工作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对职工工作作风、政治表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大小、在岗工作时间、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置。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全额发放。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的,全额发放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在职人员在法定假期内休假的,不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每月按照绩效工资的70%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置。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百分制考核,由白云区档案局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职工的德、能、勤、绩、廉四个方面(具体考核标准参照附件)。每年考核一次,单位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3、考核加分。
年度履职考核为优秀的加2分;本年度内获得区、市、省、国家级先进个人称号或其他表彰的分别加2、3、4、5分,获得市、省、国家档案局档案工作先进表彰的分别加2、3、4分。(加分因素按照最后考核得分后直接相加)。
六、考核方式和计算方法。
1、领导评(60%)。由白云区档案局领导班子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评,最后得分占考评的60%。
2、同事评(40%)。由白云区档案局其他一般干部和工作人员考评,最后得分占考评的40%。
3、自评(10%)。由自己考评,自评得分占考评总成绩的10%。
白云区档案局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人员分布为:领导班子共3人(考核加权总分为a),全局其他考核工作人员共8人(考核加权总分为b),被考核人2人(自评考核总分为c)。
被考核人最后考评得分=60%*a/3+40%*b/8+10%*c。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法。
白云区档案局每年年底对事业编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工作绩效考核,按照德、能、勤、绩、廉及考核加分标准进行考核打分,最后按照考核计算方法进行汇总,作为被考核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最高分值为100分,被考核人最后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为激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个人最后考核得分的百分比。(如某工作人员年度扣取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1000元,该同志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最后考评得分为95分,则应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金额为1000×0.95=950元)。
(二)排除性获得奖励绩效工资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作人员,不得享受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国家机关处理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年度履职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
5、一年内无故旷工累计15个(含5个)工作日以上、事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以上的(政策规定的法定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时限和工伤治疗期间除处)。
扣发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经考核兑现后积余部分金额,由单位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自主统筹安排。
八、工作要求。
实施绩效工资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保存有原始依据,考核量化分数及结果应告知被考核人员,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
九、本考核办法自20xx年1月起执行。
十、本考核办法由区档案局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绩效实施方案意见篇十四
根据县委县政府印发《20xx年度县对各乡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杭委[20xx]8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我乡20x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要求,围绕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为主线,促进各村、各部门牢固树立绩效意识,改进管理方式,提升工作实效,不断提高履职力、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我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内容及步骤。
工作的主要内容是:进一步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强化绩效运行监控,用好绩效评估结果,围绕绩效目标、绩效责任、绩效运行、绩效评估、绩效提升等基本环节,建立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具体步骤如下:
(一)制定方案。各村和乡直办各单位要根据乡里的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村、本部门、本单位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方案的制定:一要明确领导机构。各村和乡直办单位要成立绩效管理工作小组;二要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反映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乡里的法定职责和当年的中心工作;三要明确绩效责任。细化绩效目标,落实到具体的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四要明确绩效运行监控的措施和途径。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五要明确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制定绩效奖惩措施,奖优罚劣。各村、单位的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于10月10日前报送一份到乡效能办备案。
(二)责任分解。组织力量对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进行细化分解,提出明确的质量和进度要求,建立责任分解制度、责任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责任分解落实体系,促进工作目标的落实。各村和乡直办单位要结合实际将责任分解到相关责任人。
(三)运行监控。要进一步构建富有效率的行政运行机制,改善行政管理,优化行政服务,不断搞行政效能。要严格落实定期分析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绩效运行情况分析,并形成材料备查。
(四)绩效自评。每年年终,开展自评,并形成绩效工作自评报告,供年度联合评估时使用。
(五)评估(抽查)计分办法。
1、对绩效管理实行千分制综合评估,其中绩效评估指标考核得分占40%(400分)(见附件1),目标管理指标考核得分占45%(450分)(见附件2),公众评议得分占15%,各项的得分须按所占权重比例折算后计入千分制汇总。察访核验根据督查部门平时督查情况进行扣分,最多扣200分,其中效能明察暗访及基础性工作检查评议可扣50分,县委督查室评议最多可扣20分,县政府督查室评议最多可扣20分,县人大相关委室评议最多可扣20分,县政协相关委室评议最多可扣20分,县监效办(重点项目督察组)评议最多可扣50分,县行政服务中心评议最多可扣20分。
2、绩效管理考评结果汇总的公式为:绩效管理考评得分=绩效评估指标考核得分×40%+目标管理指标考核得分×45%+公众评议得分×15%-察访核验扣分(扣分不超过200分)。
(六)实施绩效评估。
1、指标联合评估。对我乡指标联合评估由乡经委和统计站负责,乡责任部门配合。责任部门在翌年2月底前,将采集的绩效指标数据报送有关责任单位和考评牵头单位。
2、公众评议。公众评议于第四季度组织开展,乡效能办配合国家统计局上杭调查队负责实施,公众评议结果须报经乡党委(扩大)会议审定后报送至县效能办汇总公开。
3、察访核验。察访核验工作由各责任单位配合效能办、监效办(重点项目督察组)、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人大相关委室、县政协相关委室,察访贯彻落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完成各套班子安排的各项任务工作情况,以及机关工作效率与作风纪律等方面情况。并将平时的检查情况记入绩效台帐,统一在年度绩效汇总时进行奖分扣分。
(七)综合汇总。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发文通告,落实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的奖惩情况。
四、组织领导。
绩效管理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乡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乡政府乡长任乡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日常工作由乡效能办牵头,会同党政办、统计站等组成乡绩效管理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实施。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要明确责任,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五、结果运用。
1、对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绩效管理评估结果按得分高低的排名顺序,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进行奖励。
2、绩效奖金的分配。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及各村各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考评情况,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法。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推行绩效管理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我乡“五大战役”建设的重要保障,是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有益探索。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要树立正确的绩效价值观,指把绩效管理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增强责任意识,认真抓好落实。
2、认真实施。要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构,按照绩效管理的工作步骤和绩效评估方案的安排,围绕自身职能和年度工作任务,加强日常的管理与运作,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制度的落实,确保各项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和指标数据的真实、准确、客观。
3、积极探索。推行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认真总结,积累经验,不断完善绩效考评体系。
绩效实施方案意见篇十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确保全县各项目标任务及全省政府绩效管理试点任务圆满完成,按照我省《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冀办发〔20xx〕53号)、市《关于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石办字〔20xx〕7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以加快发展、提高效能为主线,深入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促进部门、单位改进作风、主动作为、注重实效,不断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成立我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务副县长冯立业同志任组长,县委、组织部长钟亚辉同志,县委、县纪委书记王建华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法制办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绩效办),办公室主任由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刘贵锁同志兼任。绩效办承担日常工作。
实行政府绩效管理的对象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工作部门和事业单位共计48个。绩效管理对象分为承担日常工作和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两类。
(一)承担日常工作的绩效管理对象(39个)。
1、乡、镇政府:南牛乡、新城铺镇、西平乐乡、新安镇、南楼乡、曲阳桥乡、北早现乡等7个乡镇。
2、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县政府办、招商局、工信局、水务局、农牧局、畜牧水产中心、农机管理中心、林业局、商务局(粮食局)、农开办、市场办、供销总社、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宗教局)、人社局、财政局、社保局、医保中心、就业局、矿管办、文广新局、卫生局、计生局、统计局、公安局、司法局、环保局、审计局、食药监局、安监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等32个部门和单位。
(二)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的绩效管理对象(9个)。
规划分局、国土分局、住建局、发改局、文管局、城管局、交通局、正定镇、城区街道办事处等9个单位。
(一)对承担日常工作绩效管理对象考核指标的设定。
1、乡、镇政府考核目标的设定。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2项:经济发展、社会民生(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1)。
2、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目标的设定。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3项:经济发展、业务工作、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2)。
(二)对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绩效管理对象考核指标的设定。
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1项: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3)。
五、绩效指标评估及分值。
(一)对承担日常工作乡镇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运用指标评估、领导评估两种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90分)。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领导评估(10分)。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包该乡镇四机关领导对绩效管理单位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分为中期评估(7月)和年终评估(次年1月)。权重均为50%。
(二)对承担日常工作部门和单位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综合运用指标评估、公众评估、领导评估等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60分)。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公众评估(30分)。每个季度一评估,对不同满意度的调查结果划分档次,每个档次对应不同分值,将主观评价转化为量化得分。权重均为25%。
3、领导评估(10分)。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县领导对绩效管理单位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分为中期评估(7月)和年终评估(次年1月)。权重均为50%。
(三)对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绩效管理对象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运用指标评估、领导评估两种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70分)。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领导评估(30分)。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主管领导对部门完成工作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每月评估一次。
绩效实施方案意见篇十六
工作或学习上有时需要我们写上方案,那么关于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怎么写呢?下面带来绩效管理实施方案范文,欢迎阅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确保全县各项目标任务及全x政府绩效管理试点任务圆满完成,按照我省《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冀办发〔20xx〕53号)、市《关于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石办字〔20xx〕7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x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以加快发展、提高效能为主线,深入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促进部门、单位改进作风、主动作为、注重实效,不断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成立我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冯立业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钟亚辉同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建华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法制办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绩效办),办公室主任由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刘贵锁同志兼任。
绩效办承担日常工作。
三、绩效管理范围
实行政府绩效管理的对象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工作部门和事业单位共计48个。
绩效管理对象分为承担日常工作和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两类。
(一)承担日常工作的绩效管理对象(39个)
1、乡、镇政府:南牛乡、新城铺镇、西平乐乡、新安镇、南楼乡、曲阳桥乡、北早现乡等7个乡镇。
2、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县政府办、招商局、工信局、水务局、农牧局、畜牧水产中心、农机管理中心、林业局、商务局(粮食局)、农开办、市场办、供销总社、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宗教局)、人社局、财政局、社保局、医保中心、就业局、矿管办、文广新局、卫生局、计生局、统计局、公安局、司法局、环保局、审计局、食药监局、安监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等32个部门和单位。
(二)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的绩效管理对象(9个)
规划分局、国土分局、住建局、发改局、文管局、城管局、交通局、正定镇、城区街道办事处等9个单位。
四、绩效管理内容及指标设定
(一)对承担日常工作绩效管理对象考核指标的设定。
1、乡、镇政府考核目标的设定。
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2项:经济发展、社会民生(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1)。
2、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目标的设定。
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3项:经济发展、业务工作、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2)。
(二)对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绩效管理对象考核指标的设定。
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1项: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3)。
五、绩效指标评估及分值
(一)对承担日常工作乡镇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运用指标评估、领导评估两种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90分)。
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领导评估(10分)。
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包该乡镇四机关领导对绩效管理单位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分为中期评估(7月)和年终评估(次年1月)。
权重均为50%。
(二)对承担日常工作部门和单位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综合运用指标评估、公众评估、领导评估等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60分)。
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公众评估(30分)。
每个季度一评估,对不同满意度的调查结果划分档次,每个档次对应不同分值,将主观评价转化为量化得分。
权重均为25%。
3、领导评估(10分)。
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县领导对绩效管理单位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分为中期评估(7月)和年终评估(次年1月)。
权重均为50%。
(三)对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绩效管理对象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运用指标评估、领导评估两种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70分)。
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领导评估(30分)。
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主管领导对部门完成工作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每月评估一次。
(四)评估加减分
1、加分。
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委、市政府,省委、x政府,或党中央、国务院表彰,或作为典型推广的,分别加2、3、4分;受到我市部门,我省部门或国务院部委表彰的,分别加1、2、3分;其它工作有突出贡献、社会公认度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加分的。
各单位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加分项目以正式文件、证书等为依据,由被考核单位提供,经确认给予加分。
2、减分。
因工作不力,受到省、市、县通报批评的,分别扣2、1、0.5分;因损害发展环境问题受到投诉举报并查实的扣0.5分;班子成员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扣1分,受到行政问责的扣0.5分;各单位累计扣分不超过4分。
评估加减分适用于承担日常工作的乡镇、部门和单位。
六、评估结果汇总
(一)综合得分
1、承担日常工作的乡镇综合得分计算方法:综合得分=指标评估得分+领导评估得分+(加分)-(减分)。
2、承担日常工作的部门和单位综合得分计算方法:综合得分=指标评估得分+公众评估得分+领导评估得分+(加分)-(减分)。
3、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的部门综合得分计算方法:综合得分=指标评估得分+领导评估得分。
(二)评估档次
1、承担日常工作的绩效管理对象评估档次分为先进、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先进等次名额按被评估单位数的25%确定,先进等次的部门和单位综合评估得分必须在90分以上(含90分)、并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
其中,7个乡、镇中评出2个绩效管理先进单位;32个日常工作绩效管理部门和单位中评出8个绩效管理先进单位。
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的乡镇(街道办)和部门评估档次分为先进、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先进等次取3-5名,获得先进的单位综合得分必须在95分以上(含95分)、并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取消评先资格:(1)发生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出现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的;(3)班子成员发生朽败案件的。
2、综合得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单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单位:(1)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的;(2)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经县绩效管理机构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认定为不合格的。
(三)定期汇总
绩效管理的乡镇、部门和单位,每月将指标完成情况报县绩效办,县绩效办要及时整理汇总并上报。
七、评估结果运用
1、对于获得先进的乡镇、部门和单位,由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同时奖励所在单位在编人员一个月工资,奖励资金由本单位自筹。
对于承担重点工作获得先进单位的,在奖励一个月工资基础上,再另行奖励。
对于不合格的单位,县委、县政府给予批评。
2、对于承担日常工作的乡镇、部门和单位的综合得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且后三名的,县绩效办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抄送有关部门。
3、对严重失职、渎职并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人员,由县纪委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综合得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同时,绩效办向各单位反馈评估结果,并提出意见建议。
各单位要根据评估结果,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改进工作。
4、评估结果抄送县考核办,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5、各单位对本单位人员评估结果要进行公示,并将结果报县绩效办和人社局。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增强主体责任。
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加强领导,敢于创新,狠抓落实。
实施政府绩效管理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具体负责,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强化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要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完善绩效管理制度,落实绩效责任,强化绩效意识,把绩效管理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落实到各内设机构和具体岗位,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绩效管理单位要采用指纹考勤机等先进管理方式进一步严格上下班制度,要从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着手,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县行政效能中心要增加检查频率和力度,定期不定期加强对各单位、尤其是绩效管理单位的检查,一经发现,严厉问责。
(三)狠抓落实,稳妥有序推进。
绩效管理单位要认真学习绩效管理工作有关精神,抓紧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和考核指标,并于《实施方案》下发7个工作日内报县绩效办。
要根据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绩效计划,明确要求、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和责任分工,使日常考评、阶段性评估、结果运用等各个环节有章可循。
各数据采集责任单位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做好对各单位的指标考核,严格把关相关数据资料,确保数据的真实客观和及时准确。
要加强宣传动员和教育培训,引导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树立绩效理念,努力营造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浓厚氛围。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m政府《关于印发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xx〕173号)精神,全面做好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x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战略任务,以改善行政管理、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核心,积极探索开展政府绩效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构建科学的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和考评结果运用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倡行“新疆效率”和“新疆精神”,优化发展环境,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为把我县建设“五中心、两基地、一名城”,率先实现“三化”目标提供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三)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坚持奖优、治庸、罚劣;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持续改进工作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点的政府绩效管理基本框架,初步形成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构建政府整体绩效管理体系,积累绩效管理经验,推动政府行政效能提升,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四、绩效管理范围
各乡镇人m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和乡镇、县政府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所属科室、站所(队)及其在职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五、绩效管理内容
(一)完善绩效管理体系
1.完善“四级”绩效管理体系。
“一级”绩效管理,即:县人m政府自我管理考核,由县人m政府制定副县长管理考核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二级”绩效管理,即:县人m政府对乡镇人m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管理考核,其中,乡镇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由县督查室负责;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年度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由县监察局负责。
“三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m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对其下属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管理考核,由乡镇人m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和乡镇人m政府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并抓好组织实施。
“四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m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对本单位和下属单位干部的管理考核。
由乡镇人m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和乡镇人m政府按照人事部门的要求,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干部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抓好组织实施。
2.完善专项绩效管理体系。
专项绩效管理,即:对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和对口援疆项目建设单位绩效管理,由发改委制定专项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科学设置绩效管理的指标
1.“一级”绩效管理的指标。
由县人m政府根据昌吉州人m政府绩效管理的要求确定。
2.“二级”绩效管理指标。
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绩效管理的指标,包括:年度全局性重点工作指标(30%),即县委、县人m政府下达给本部门单位的重点工作,由被考评单位列出1-3项;年度目标任务指标(30%),由被考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具体列出1~6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指标(20%),主要包括依法行政、公共服务、机关效率、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指标,由县人m政府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绩效办)确定;公众评议(10%);专项绩效考核(10%)。
乡镇人m政府绩效管理指标包括:年度全局性重点工作(15%),根据县委、政府年度重点工作部署确定;经济发展指标(20%),主要包括农畜产品基地建设、高效节水和设施农业、科技兴农、产业化经营、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农牧民增收等方面指标;社会发展指标(15%),主要包括安居富民和定居兴牧、全民创业就业、信息化、城镇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方面指标;公共管理服务指标(20%)。
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文化体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社会稳定等方面指标;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指标(10%),主要包括依法行政、机关效率、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指标;专项绩效考核(10%);公众评议(10%)。
3.“三级”绩效考核管理指标。
“二级”单位在继承过去比较成熟绩效考核做法和经验的同时,参照以下考核内容,制定对“三级”的考核指标,也可根据实际细化和量化。
主要包括年度全局性重点工作指标(35%),根据乡镇人m政府和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年度重点工作部署确定;年度目标任务指标(35%),由被考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具体列出1~6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指标(20%),主要包括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工作效率、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指标;公众评议(10%)。
4.“四级”绩效考核管理指标。
“二级”单位根据人事部门要求参照以下内容设置“四级”考核指标,主要包括:综合性指标(20%),岗位目标任务指标(40%),作风效能建设指标(30%),公众评议(10%)。
5.专项绩效管理指标。
主要包括:项目决策指标(5%),项目审批许可指标(5%),招投标指标(10%),工程施工管理指标(10%),工程质量监管指标(10%),安全生产监管指标(10%),项目资金监管指标(10%),项目审计监督指标(10%),廉政建设指标(10%),工程进度指标(10%),公众评议(10%)。
(三)规范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1.规范“四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绩效考核得分=重点考核得分×90%+公众评议得分×10%-(查访核验扣分+投诉查处扣分)。
考核管理办法包括:
(1)自查总结。
“四级”绩效考核单位根据各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自评,形成书面自查自评报告,分别于7月10日和12月15日前报上一级绩效办。
(2)查访核验。
县效能办制定乡镇、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查访核验工作方案,会同督查室、法制办等部门,不定期采取明察暗访、查阅资料、现场调查等方式对建立健全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加强作风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办事效率、推行政务公开、办理效能投诉六个方面内容进行查访核验,并建立年度绩效台账。
各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也要制定对下一级的查访核验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
查访核验实行倒扣分,倒扣分不超过2分。
(3)集中考核。
按照“四级”管理体系中的职责逐级进行集中考核。
集中考核按照半年初评、年底总评要求进行,集中考核分值占考评总分90%,其中,半年初评占集中考核分值的30%,年终总评占集中考核分值的60%。
集中考核中的数据采集由县统计局、财政局、发改委、建设局、教育局、环保局、国家统计局奇台调查队、人事局、地税局、卫生局、经贸委、科技局、计生委、综治办、文体局、安监局、信访局、法制办、法院、检察院、监察局、质监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工商局、农机局、畜牧局、水利局、民政局、残联等单位提供。
(4)公众评议。
县统计局制定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绩效管理公众评议实施方案,协同县效能办和农调队于11月15日之前对乡镇、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绩效情况组织公众评议。
乡镇评议对象为县四套班子领导、县乡镇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村“两委”正职、站所长、机关干部、各界群众代表。
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的评议对象为县四套班子领导、州县人大代表、州县政协委员、县直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区州驻县单位主要领导、金融机构主要领导、县纠风评议员、效能建设监督员、企业法人代表、城区居民代表。
主要评议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执行政策、履职状况、廉政建设、服务质量、政务公开等方面的情况。
各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也要制定对下一级的绩效管理公众评议实施方案,并于11月15前组织实施。
公众评议分值占考核总分的10%。
(5)投诉查处。
县效能办制定效能投诉查处扣分办法,对基层和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各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也要制定效能投诉查处扣分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
投诉查处实行倒扣分制,倒扣分不超过2分。
投诉查处扣分办法由各级绩效办制定。
2.规范专项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绩效考核得分=跟踪督查得分×80%+公众评议得分×10%+绩效考核得分×10%。
考核管理办法包括:
(1)自查总结。
项目牵头单位根据对口援疆工作绩效管理和重大项目(民生工程)绩效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自项目实施起,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形成书面自查自评报告,上报发改委。
(2)跟踪督查。
发改委建立重大项目(民生项目)和对口援疆项目台账,明确投资项目、投资数量、时间节点、责任分工,会同有关部门每月对列入专项绩效考核管理台账的项目开展一次跟踪督查,形成督查通报,填写督办通知书,对项目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进行跟踪督办,项目牵头单位要根据发改委督办通知书要求,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
跟踪督查分值占考核总分的80%。
(3)公众评议。
20xx年由县绩效办会同发改委组织对口援疆指挥部和受益对象分别对项目牵头单位和已完成民生项目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20xx年起逐步扩大评议覆盖范围。
公众评议分值占考核总分的10%。
(4)绩效审计。
20xx年由审计局对已完成的民生项目进行绩效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20xx年起逐步扩大审计覆盖范围。
绩效审计分值占考核总分的10%。
(四)科学确定绩效管理考评等次
1.“四级”绩效考核管理等次划分和计分方法。
“四级”绩效管理考核等次分为对单位的考核等次和对干部的考核等次,其中,对单位的考核等次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对干部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对单位考核等次的确定,采用积分分段法,即:绩效管理考核得分达到总分90%(含90)以上单位为优秀,考核得分达到总分80—89%的单位为良好,考核得分达到总分70—79%的单位为合格,考核得分在总分70%(不含70)以下单位为不合格。
“四级”考核在人事部门的指导下进行。
2.专项绩效考核管理等次划分和计分方法。
专项绩效管理考核等次分为先进、良好、一般和差,考核等次的确定,采用积分分段法,即:绩效管理考核得分达到总分90%(含90)以上的单位为先进,考核得分达到总分80—90%的单位为良好,考核得分达到总分70—79%的单位为一般,考核得分在总分70%(不含70)以下的单位为差。
专项绩效考核分值占乡镇、县政府所属部门、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绩效考核分值的10%。
在专项考核等次中获得“优秀”的,按10%的分值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在专项考核等次中获得“良好”的,按8-9%的分值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在专项考核等次中获得“一般”的,按5-6%的分值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在专项考核等次中被考核为“差”的,不计分。
3、绩效考核管理等次的确定。
对“一级”绩效考核等次由县人m政府根据各副县长分管口在绩效考核中等次确定。
对“二级”绩效考核等次和专项绩效考核等次的确定,由县绩效办下设4个工作组分别在开展绩效考评的基础上,由绩效办牵头进行汇总形成考核结果,征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意见后,报县人m政府审定。
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对“三级”、“四级”考核等次的确定,参照上述方式进行。
(五)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
1.“一级”考核结果运用。
对政府分管副县长的考核依据其分管口在绩效考核中等次确定,其分关口在绩效考核中获得“优秀”和“良好”等次的,作为分管副县长年内评优评先依据,其分关口在绩效考核中获得“合格”等次及其以下的,年内不参加评优评先。
2.考核奖励。
对考核为优秀和良好“二级”单位,由县人m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其中,对获得“优秀”等次的,对该“二级”单位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给予1个月基础工资绩效奖;对获得“良好”等次的,对该“二级”单位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给予半个月基础工资绩效奖;对获得“合格”等次及其以下的,不予奖励,并取消“不合格”“二级”单位主要领导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获得“优秀”、“良好”等次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的绩效奖励,奖金由各“二级”单位自筹。
对“二级”单位绩效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的干部,按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干部评优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二级”单位可参照制定“三级”、“四级”奖励办法。
2.考核处罚。
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并由主要领导在政府全体会议上做出书面检查,同时,取消行政“一把手”年度评优资格;连续两年被评为差的单位,对行政“一把手”提出组织处理意见,报县委研究,是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的,向其上一级提出组织处理意见。
“二级”单位可参照制定“三级”、“四级”处罚办法。
3.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的运用。
“四级”在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达不到60%的单位,取消各级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评优资格,并责令整改。
是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的,向其上一级提出处理意见。
4.对落实中央和区州县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力,以及决策失误、失职渎职、效能低下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予以问责,典型案件适时向社会公布。
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均实行“一票否决”。
七、建立完善绩效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建立完善绩效过程管理机制。
建立完善乡镇、部门单位和科室、站所自评机制,对应层层上报自评结果。
对应建立完善“四级”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调控绩效管理,形成“四级联动”整体效应。
建立完善部门、单位“三定”职能和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制,理清部门、单位职责。
建立完善专项绩效考核管理检查和评估机制,强化对重大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
(二)完善绩效查访核验和考评方式。
整合督查力量,统一协调管理各类考核评比,取消不必要的考核评比,避免重复考核、多头考核,减轻基层负担。
完善督查方法,提高督查质量和效率。
完善考评验收机制,提高考评结果的准确、公正和权威性。
(三)完善县政府领导联系乡镇、部门机制。
建立县领导乡镇、部门绩效管理联系点,调研指导联系点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帮助联系点解决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提升联系点工作水平。
(四)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奇台县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加大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失职、渎职行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追究力度,确保绩效管理工作严肃性。
(五)完善机关行政效能机制。
完善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和监督检查机制,落实机关效能建设相关制度,建立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深化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机制,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水平。
(六)完善政府绩效外部监督评价机制
1.完善群众举报投诉查处机制。
加大效能投诉中心投诉电话宣传力度,设置效能投诉网页,完善效能投诉中心机制,及时办理和反馈结果,同时,加大效能投诉件查办力度,提高效能投诉件办理质量。
2.完善行政效能监督机制。
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企业代表、基层代表组成的行政效能监督员,确定行政效能监测点,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督察活动,参与行政效能建设民主评议等活动。
3.完善满意度测评机制。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部门工作满意度测评。
在门户网站上设立公众评议窗口,在审批窗口安装服务质量评价设备,及时接受服务对象的评议。
4.建立信息化监督平台。
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公众监督评议网(含公众集中投诉平台)、政府绩效考评系统(含乡镇人m政府)、重大项目督查与考评系统、政府绩效管理网页、统计调查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公务员绩效考评系统等。
八、实施步骤
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夯实基础,启动试点(20xx年10月至年底)。
制定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召开试点工作动员会,部署和安排试点工作,抓好宣传和培训工作,解决人员编制、办公场所和经费。
分层制定2012年“四级”专项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和细则和专项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和细则。
开展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对口援疆项目)效能监察,开展乡镇、部门和单位满意度调查。
(二)全面实施,抓好落实(20xx年)。
全面落实绩效管理考评工作的配套措施,落实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六大举措,健全社会管理四项机制,完善绩效外部监督评价三项制度,建立六大信息化平台,提升绩效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开展“四级”绩效管理和专项绩效管理考评工作,运用好绩效考评结果。
(三)重点深入,创新机制(20xx年)。
重点开展“绩效提升年活动”,主要目标和任务是规范绩效管理与考评工作,建立和完善绩效管理综合信息化平台,实行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开展部门绩效审计,并对工作成效进行评估。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推行绩效管理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区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有力抓手。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绩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促进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切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按照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政府绩效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绩效办),县绩效办设在监察局,主任由常务副县长兼任,副主任由政府办公室主任、督查室主任、监察局局长、发改委主任、统计局局长兼任。
绩效办下设重点工作督查考核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督查考核组、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督查考核组、公众评议工作组和三个指导组,工作组组长分别由绩效办副主任和相关部门领导兼任,分别负责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重点工作实施情况督查考核、机关效能建设情况查访核验、重点项目建设督查考核、公众评议工作组织实施。
县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对各乡镇、部门单位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进行指导。
县财政划拨专项经费,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绩效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确定专门人员专门负责本乡镇、部门和单位绩效管理日常工作,同时,各部门之间要通力协作,按照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
县绩效办要会同宣传部制定周密的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模式,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部署和要求,宣传做好试点工作及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要通过组织学习、制作宣传板面等方式进行宣传。
(四)加大培训力度。
县绩效办要尽快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对县绩效办、乡镇、部门单位绩效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至少确定3名绩效管理人员参加县绩效办组织的培训,确保本乡镇、部门单位至少有2-3名掌握政府绩效考核管理理论、工作方法的干部。
县绩效办要会同公务员培训部门制定全县绩效管理培训计划,力争2年内初步建立一支覆盖全县的绩效管理专业人才队伍,更好地推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
(五)推进制度创新。
要从全县发展和管理的实际出发,认真研究我县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重大问题,逐步制定完善绩效管理的制度体系,确保绩效管理工作标准统一。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立足实际,勇于实践,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六)发挥示范效应。
分层建立绩效管理示范点,树立绩效管理的典型,适时召开绩效管理推进会,以点带面、推动整体,提升全县绩效管理的整体水平。
(七)认真总结经验。
要紧密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认真研究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
坚持边实践,边规范,边总结,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绩效实施方案意见篇十七
制定《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是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需要,是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需要,是推动和促进我校师资队伍专业发展的需要。
我校考核方案既要符合义务教育学校的普遍规律,又要符合特校教育规律和特教职业特点。以提高教师敬业精神和专业素质为核心,围绕做多做少、做好做坏、做与不做、早做晚做、快做慢做等问题,还有积极主动与消极被动、认真细致与马虎粗心、爱岗敬业与敷衍了事等问题,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明确倡导与鼓励的'方向。积极向教学一线倾斜、向专业发展倾斜、向老教师倾斜等,利用暑期聘用(任)开放中层领导岗位、班主任岗位和兼职岗位等,鼓励开展竞争上岗、择优上岗、优胜劣汰,形成积极进取、奋发努力的良好局面。
以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基础,以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要求、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岗位安排的内容为基本依据,相应制定各类绩效考核项目。以我校特色的日常工作要求为主要内容,设立综合绩效考核项目;以各兼职岗位履行职责为主要内容,设立岗位绩效考核项目;以各类突出贡献为主要内容,设立单项绩效考核项目。
实施绩效工资后最基本的要求是所有项目均需通过考核才能发放(班主任津贴也将先考后发),学校只有限量的公用经费,工会只有人均600元活动经费,财政局监察局将严格监督任何违反规定擅自发放或变相发放钱物等(除追缴外还将追究行政责任)。奖励性绩效工资一般在年度考核后发放,教育局考核校长,学校考核教师,各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在教育局考核学校工作基础上差异性配发。
在广泛征求在职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修改调整后提交教师大会审议,再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每位教师都要认真对照考核方案,在年终考核中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逐项逐条自查自评,每项打分和定性评价都要有真凭实据的资料佐证,经得起验证和审核,并作出说明。小组讨论、大组交流和领导小组审核都要公开、公平、公正。教师的工作小结要以考核项目为依据,有血有肉的总结全年工作情况。家长满意度测评将向家长发放征求意见信,提高测评的可信度。
制定方案不是目的,考核也不是根本目的,实施绩效考核最终目的是促进教师爱岗敬业、提高特教服务质量、推进学校现代化建设步伐。
绩效实施方案意见篇十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文件精神,结合洞口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逐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改变以经济收入为基础的分配模式,增强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建立“四个机制”。建立乡镇卫生院首诊责任制;岗位竞争、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奖优罚劣、优质多酬的分配机制和社会参与、民主评议的监督机制。
(二)实现“五个转变”。由追求经济效益向注重社会效益转变,由按人员数量为主拔付补助经费向按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主拔付补助费转变,由患者被动到医疗机构就诊向医务人员主动走向社会服务转变,由单一主管部门评价向多部门及社会公众共同评价转变,由人事静态管理向竞聘上岗、双向选择的动态管理转变。
(三)达到“一个目标”。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一)突出社会效益原则。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坚决制止绩效工资分配与医疗业务收入直接挂钩的做法,促进乡镇卫生院公益性的回归。
(二)分级考核原则。卫生院接受卫生局的考核,同时负责对职工进行考核。同一层级实行一个考核标准、一套考核办法。
(三)综合考核评价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考核评价,以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考核重点,加大对医疗质量管理和公共卫生服务效率的考核力度,鼓励节约,降低成本,控制不合理上涨的医疗费用,促进乡镇卫生院可持续发展。
(四)按绩效分配原则。考核结果与乡镇卫生院财政补助、与职工个人收入挂钩。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建立绩效工资与工作数量、工作质量、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考核指标的分配方法,使工作人员收入与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和劳动贡献挂钩,合理拉开分配档次,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一)综合管理:主要考核思想政治工作与行风建设、行政管理、人事财务管理、新型农合管理、社会评价、院内环境与卫生宣传、村卫生室管理、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情况。
(二)基本医疗服务: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医疗费用控制、执行基本药物制度情况。
(三)公共卫生服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和质量、健康教育开展、免疫规划执行、传染病防控、老年人保健、慢性疾病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妇幼保健、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应急处理和卫生监督。
1、县卫生局设立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办公室,对乡镇卫生院的工作进行统一考核管理。卫生院由院务会负责对职工进行考核。
2、绩效考核中心根据卫生局每年年初确定各卫生院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以及临时性、阶段性工作任务,跟踪管理、定期考核各乡镇卫生院的工作,并指导乡镇卫生院对职工的考核。卫生院根据工作岗位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岗位系数和工作项目标准服务量折合值。
3、走访群众。包括对预防接种对象、保健对象、建档对象和患者及其家属等接受服务的情况,测评满意度。
4、召开座谈会。随机抽取30%的职工和患者进行座谈,征求意见。
对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结果实行100分制,按分数高低依次确定,分为四个等级:分值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75-90分(不含90分)为合格,65-75分(不含75分)为基本合格,65分(不含65分)以下为不合格。
(一)从政府补助经费中,提取1%作为绩效考核奖励基金。
(二)作为核发绩效工资的依据。由县卫生局和财政局将70%的财政补助绩效工资按月拨至乡镇卫生院,卫生院按月考核发放。剩余30%经费由县卫生局按半年和年终考核结果兑现。对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合格等级的乡镇卫生院兑现剩余经费,对考核结果基本合格的乡镇卫生院扣减剩余补助经费20%,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乡镇卫生院扣减剩余补助经费的50%作为全县绩效考核奖励基金。
(三)作为干部职工奖惩的依据。年度考核为优秀、合格等级的卫生院在绩效考核奖励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给予班子成员和全院干部职工奖励,同时给予院长一次性奖励。对考核结果基本合格的单位扣除该单位班子成员职务补助的50%,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扣除该院班子成员全年职务补助,全院干部职工绩效工资额度根据扣减的补助经费额相应下降。
(四)作为领导干部任免的依据。对在绩效考核中定为优秀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在提拔任用领导干部时,在同等的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每年年度考核优秀的比例优先安排。对在绩效考核中定为不合格的单位,院长第一年诫免谈话,连续二年不合格的单位院长免职、班子成员改组。
说明:“乡镇卫生院”包括参加医改的洞口县第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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