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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篇一
根据晋宁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文件《关于昆明市晋宁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行季报工作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按要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现将第四季度工作总结如下:
二街镇已建立公平竞争审查领导机制,清理工作由镇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督促责任部门认真核实草拟文件是否涉及。各部门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具体落实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党政综合办公一室,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1.二街镇严格执行“二街镇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把文件审查关,每季度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自查清理工作,及时将存在地方保护、市场壁垒的内容进行清理修改(废除)。
2.按上级部门要求将清理情况进行对外公示,本季度二街镇未发现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
1.二街镇采用平台短信提醒制度推进全镇各部门开展自查工作。
2.设立举报微信平台和举报电话67899001,让跟多人加入监督行列。
(一)审查范围不够全面。全镇仅局限于党委、政府、人大、纪委、党政办五类文件的审查,部门转办或部分自制的文件不在管理范围。
(二)审查工作不够规范。制度建设不完善,具体操作上缺少专业性指导。
(三)审查质量有待提升。可能存在文件经过审查后仍然含有排除限制竞争的内容。
1.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2.不断探索,不断完善《二街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4.加大部门内部宣传力度,强化业务操作能力。
昆明市晋宁区二街镇人民政府。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篇二
根据《普洱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公平竞争审查自查和抽查工作的通知》(200208),景东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筹组织情况。按照《普洱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普竞争审办发〔2020〕1号)文件精神,景东县及时组织落实:一是将文件转至各成员单位,并对清理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二是积极组织各单位参加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视频会议,听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安排和审查制度培训,并在视频培训结束后,对景东县开展清理工作作了详细安排;三是为进一步落实落细公平竞争审查各项工作,景东县于2020年4月13日组织召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会议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把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深化改革、营造营商环境的重要任务来抓,充分认识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xxx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把握本次清理工作的范围和重点,对标对表,认真开展清理工作,按时上报清理工作情况。
(二)机制建设情况。为确保工作畅通有序,积极探索不断完善相关机制建设,设立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并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对内部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相关文件和政策措施开展审查,优化内部审查机制。
(三)工作质量情况。2019年10月,景东县围绕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以及提请县xxx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等,开展了增量政策措施和存量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经清理,增量审查文件总数3个,无排除限制竞争问题数量为3个,经审查修改文件数量为0,适用例外规定文件数量为0。存量文件清理总数1个,无排除限制竞争问题数量1个,修改调整文件数量为0,废止文件数量为0,设置过渡期文件数量为0,适用例外规定文件数量为0。2020年11月,景东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政府及所属部门2020年1月至11月20日以来的新增增量政策措施开展集中抽查,均未发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
(四)监督考核情况。景东县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举报机制,并公布了举报电话:6220094,设立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接受社会监督。此外,景东县已经将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营商环境、质量强县等考核。
(五)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景东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得到稳步推进。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宣传工作不到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一项新制度、新举措,由于缺乏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在落实推进工作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难度较大。二是人员变动频繁,无固定专业人员从事此项工作。三是公平竞争审查培训机制不完善。上级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培训的次数较少且培训面相对较窄,县级无能力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培训。
一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配备相对稳定且专业的工作人员。
二是积极与上级协调,加大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的培训力度和知识面,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工作质量。
三是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逐步进入规范化、常态化。
四是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协调机制,强化对各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一是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把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开展宣传,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各项工作。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篇三
根据《娄底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市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督查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视,扎实部署,本着以检查促工作、促改进的态度,迅速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现就我局今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为规范我局行政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逐步清理废除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我局立足全局,统筹兼顾,科学谋划,坚持从工作实际出发,制定了《娄底市应急管理局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按照分步实施的工作步骤,在规范增量政策的同时,坚持分类处理、不溯及既往,逐步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通过依法审查,强化监督的做法,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保障机制,把自我审查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加强社会监督和执法监督,及时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我局建立了《娄底市应急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及审查流程,成立了由局班子领导和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为成员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审查主体、审查方式、审查标准和例外规定。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制定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政策措施;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不得出台没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措施。要求在制定政策措施文件及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过程中,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政策措施出台后,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向社会进行公开。
本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各科室分别负责本部门制定的政策措施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拟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起草过程中严格对照市相关文件内容,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随相关文件材料一并上报分管领导。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对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而未审查的政策措施文件退回文件主办科室;所有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由文件政策起草科室出具公平竞争审查书面意见以后交由局法制科进行复审。
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本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分别负责本科室、本单位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起草过程中严格按照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要求,对照娄底市政府在关于市场体系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意见、实施方案等有关公平竞争审查的内容进行审查。截至目前,经审查有关政策措施中均未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一)存量清理情况。我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特别是针对有无市场主体反映比较强烈、问题暴露比较集中、影响比较突出的规定和做法需要尽快予以废止的,以及部分立即终止会带来重大影响的政策措施,需要合理设置过渡期,留出必要的缓冲空间的情况等要求,对以前的政策措施文件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梳理,对市场准入、产业发展、办公物品采购、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内容进行清理,经查,以上政策措施均不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问题。
(二)清理现行排除限制性竞争政策情况。根据排除限制性竞争政策措施工作的要求,我局对现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含有的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重点包括的六项内容进行清理,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内容均不存在限制性竞争的内容。
(一)加强政策解读。我局将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针对社会各界及相关利益人对涉及我局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提出的问题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二)完善守信机制。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用体系建设,严格履行向社会做出的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要认真履约和兑现。进一步推广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拓宽公众参与重大决策的渠道,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社会监督和约束。
(三)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要求,规范政策措施起草行为,对部门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者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以及不及时纠正相关政策措施,反垄断执法机构认为因失职法职等需要追究有关人员党纪政纪责任的,引起相应责任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四)。
整改措施。
到位。对以前出台的政策措施,我局将继续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到位。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篇四
根据《**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及报送清理工作总结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乡高度重视,扎实部署,本着以检查促工作、促改进的态度,迅速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明确机构职责,理顺工作机制。经乡党委政府同意,成立由乡党委书记敬中恒同志为组长,乡长秦洪波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安排落实我乡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二)加大审查力度,有序清理存量。对我乡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11日的所有发文进行梳理与整理,重点排查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经梳理,我乡2017年年初以来未出台规范性行为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
我乡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各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拟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起草过程中严格对照市相关文件内容,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随相关文件材料一并上报乡领导。确保我乡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下一步,我乡将按照省市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继续自查自理2017年以前出台的发文,严格规范文件及政策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确保我乡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并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五、整改措施到位。对2018年之前出台的政策措施,我乡将继续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到位。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篇五
2022年以来,为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探索公平竞争审查科学化道路,文成率先试行公平竞争集中统一审查制度,不断健全协作机制,提升审查能力,深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强化能力建设,持续推进集中审查制度。根据温州市公竞办文件精神,我县于2021年9月1日率先试行公平竞争集中统一审查工作,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高审查能力,推动审查方式从自我审查方式向相对集中审查方式转变。我县共集中统一审查以县政府和县府办名义发布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36件,其中29件一次性通过,7件因含有排除、限制竞争的内容,经修改调整至符合相关要求后予以通过。
文成均已建立了并实施举报和回应机制,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督查计划,已建立并实施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制度的,及时向上级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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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健全协作机制,保障审查制度有效落实。2022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协作机制的意见》,对无集中审查意见、未按照规定进行集中审查的以县政府和县府办名义发布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不予受理合法性审查。县市监局与县司法局加强联系,相互沟通,2022年以来县市场监管局已向县司法局书面反馈集中统一审查意见19份,修改意见6份。
(三)建立顾问制度,获取审查智库专家支持。我县于2022年3月10日建立公平竞争审查顾问制度,通过审查顾问参与公平竞争审查疑难问题典型案例研讨、前瞻性课题研究、参与重大政策措施研讨,充分发挥顾问智库的支撑作用,分担公平竞争审查责任风险。同时,县公平竞争审查顾问由审查优秀专业人士担任,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度,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参与增量政策措施审查,出具审查意见。截至目前,公平竞争审查顾问共接受咨询24次,出具书面审查意见8份。
(四)聘请外部力量,评估审查工作落实情况。我县于2022年在浙江县级层面率先聘请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县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情况开展全面评估,第三方评估机构共对文成出台的176份政策措施进行了评估,初步反馈了疑似违反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14件。
(五)有序清存规增,全面掌控政策措施情况。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季报制度,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于每年1、4、7、10月份的7日前向县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上一季度清理存量规范增量政策措施的相关数据,全面掌握全县政策措施情况,以便于县公竞办开展政策措施的抽查复查。今年以来,我县共审查增量政策措施58件,其中经修改通过增量政策措施6件;共清理存量政策措施115件,其中保留政策措施104件,拟废止政策措施6件,拟修改政策措施3件。同时,我县对全省、全市交叉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按时按质完成整改工作。
(六)加强宣传力度,提升公平竞争审查意识。2022年11月14日,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苏海成在第11次常务会议上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内容,向县政府常委、各单位一把手介绍公平竞争政策相关知识,提高领导干部的公平竞争意识。县长罗招政在会上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作了部署,并提出了3点意见。
同时在公平竞争宣传周期间,文成30个成员单位在各自的宣传栏张贴公平竞争宣传周海报,在单位及其监管对象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周口号,联络员朋友圈转发宣传周信息。文成市监局在“文成食安”公众号发布“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全面启动!”为题的文章,在550台电梯物联网播放省局宣传周视频,8个基层所在10个农贸市场张贴宣传海报、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周口号,发动70余家经营主体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周口号,营造公平竞争审查宣传周氛围。
2022年11月21日,文成县召开了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的业务培训会和交流会,积极提升领导干部业务能力和审查意识,并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学习纳入当地党校培训课程。文成食安公众号上专门版块解读公平竞争审查政策和典型案例。
(七)参与交叉检查,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能力。文成按照省、市交叉检查的要求,及时派人参加了两次湖州交叉检查工作,同时积极协助市里交叉检查和督查工作,完成省、市交待的交叉检查工作任务。在交叉检查工作过程中,直接接触了兄弟县市区的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对政策措施进行督查审查、参与人员业务相互交流,提升了参与人员的公平竞争审查能力。
(一)集中统一审查机制尚不完善。集中统一审查制度处于探索阶段,机制尚未完善,无上位法支持,也无相应的人员配备,审查水平全靠个人能力,难以全面有效对全部政策措施进行集中统一审查。
(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力度不够。一些成员单位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较重视,配备的审查力量也较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也落实地较好。而另一些成员单位领导不重视,对公平竞争审查的认识不够到位,主动性不够强,联络员变动频繁,难以完成县公竞办交办的工作。
(三)公平竞争审查质量仍需提升。部分成员单位缺乏公平竞争审查专业人才,对审查标准、审查范围和审查程序的把握上尚有欠缺,存在重形式、轻实质现象,公平竞争审查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1.继续推进完善集中统一审查制度,防范以县政府或者府办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出现限制、排除竞争的内容,提高审查质量。
2.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举报、督查考核、公示、季报等制度。
3.继续做好有序清理存量,规范增量工作。
4.加强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定向深入地做好《实施细则》解读和培训工作,掌握公平竞争审查基本流程,提高全县公平竞争审查业务能力。
5.加强工作指导督导。切实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宣传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弘扬和培育公平竞争文化,增进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加大督查力度,对开展审查工作停滞不前的成员单位进行督导。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篇六
根据**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区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针对我局起草的以区政府名义或区农业局名义出台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进行清理。清理工作采取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自查梳理,局机关法制部门审核排查,局领导研究公开清废和总结上报四个阶段进行。现将清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
2、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3、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和歧视性补贴政策;
4、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
5、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
6、强制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我局就清理工作的范围、原则、步骤和要求等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并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清理小组,多次听取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的汇报,解决清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证了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清理职责,清理范围,积极思考,精心策划。结合我局实际,认真组织学习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部、商务部《关于印发〈2017-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价监〔2017〕2091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清理分工,清理方法步骤和清理目标。明确专门机构与人员负责组织清理工作,进一步澄清了对公平竞争审查重要性的模糊认识,统一了思想,明确了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使清理工作有序推进。
(三)统筹安排,落实清理责任。要求区局机关各相关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要按照“谁实施、谁提出清理意见”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组织专人负责对现存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登记,逐一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四类标准”、18个“不得”和四类例外情形,进行认真细致的梳理审查,提出“废改立”意见。经审查清理后,有修改,或有修改意见的规范性文件汇集成册,与公平竞争审查文件清理目录,一并由股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局务会议审定。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一是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分别负责本单位拟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起草过程中严格对照《实施意见》中的内容,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随相关文件材料一并上报局领导。
二是重视程序,狠抓落实。对拟出台的政策措施依法审定,做到内容合法、程序合规、细致周密、防止疏漏。同时实现任务落实,人员落实,目标明确,方法明确和要求明确。
三是同步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积极推进我局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将合法性与公平竞争审查一并纳入规范性文件审查范围。对规范性文件概念把握不准,公文规范处理程序不清的及时向自治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公平竞争审查情况,确保我局出台规范性文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篇七
根据《关于落实自治区20**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督察相关要求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今年已开展的两次督察要求进行自查,现就我局20**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为规范财政行政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逐步清理废除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我局立足全局,统筹兼顾,科学谋划,坚持从财政工作实际出发,制定了《南宁市财政局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按照分步实施的工作步骤,在规范增量政策的同时,坚持分类处理、不溯及既往,逐步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通过依法审查,强化监督的做法,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保障机制,把自我审查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加强社会监督和执法监督,及时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我局建立了《南宁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及审查流程,成立了由局班子领导和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为成员的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审查主体、审查方式、审查标准和例外规定。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制定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政策措施;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不得出台没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措施。我局在制定政策措施文件及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过程中,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出台后,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向社会进行公开。
本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按照“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负责对本部门制定的政策措施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提出书面意见;办公室把好公文审核关,对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而未审查的'政策措施文件退回文件主办科室;所有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由文件政策起草科室出具公平竞争审查书面意见以后交由局法制科进行复审。
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本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分别负责本科室、本单位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起草过程中按照《南宁市财政局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南宁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要求,严格对照自治区、南宁市政府在关于市场体系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有关公平竞争审查的内容进行审查。20**年截止目前,审查由本局牵头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共计8件,经审查有关政策措施中均未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一)存量清理情况。我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特别是针对有无市场主体反映比较强烈、问题暴露比较集中、影响比较突出的规定和做法需要尽快予以废止的、对以合同协议等形式给予企业的优惠政策,以及部分立即终止会带来重大影响的政策措施,需要合理设置过渡期,留出必要的缓冲空间的情况等要求,对以前的政策措施文件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梳理,共对26件存量政策(规章2件,政府规范性文件9件,部门规范性文件15件)中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内容进行清理,经查,以上政策措施均不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问题。
(二)清理现行排除限制性竞争政策情况。根据《关于转发20**年广西清理现行排除限制性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现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含有的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重点包括的六项内容进行清理,经清理,26件存量政策(规章2件,政府规范性文件9件,部门规范性文件15件)中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内容均不存在限制性竞争的内容。
(一)加强政策解读。我局将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针对社会各界及相关利益人对涉及我局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提出的问题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二)完善守信机制。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用体系建设,严格履行向社会做出的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要认真履约和兑现。进一步推广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拓宽公众参与重大决策的渠道,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社会监督和约束。
(三)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45号)精神,规范政策措施起草行为,对部门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者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以及不及时纠正相关政策措施,反垄断执法机构认为因失职渎职等需要追究有关人员党纪政纪责任的,引起相应责任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四)整改措施到位。对20**年度以前出台的政策措施,我局将继续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到位。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篇八
根据**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区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针对我局起草的以区政府名义或区农业局名义出台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进行清理。清理工作采取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自查梳理,局机关法制部门审核排查,局领导研究公开清废和总结上报四个阶段进行。现将清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理内容主要包括:
1、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
2、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3、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和歧视性补贴政策;
4、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
5、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
6、强制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
二、明确工作机制有序开展清理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我局就清理工作的范围、原则、步骤和要求等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并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清理小组,多次听取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的汇报,解决清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证了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清理职责,清理范围,积极思考,精心策划。结合我局实际,认真组织学习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部、商务部《关于印发〈20xx-20xx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价监〔20xx〕2091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清理分工,清理方法步骤和清理目标。明确专门机构与人员负责组织清理工作,进一步澄清了对公平竞争审查重要性的模糊认识,统一了思想,明确了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使清理工作有序推进。
(三)统筹安排,落实清理责任。要求区局机关各相关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要按照“谁实施、谁提出清理意见”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组织专人负责对现存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登记,逐一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四类标准”、18个“不得”和四类例外情形,进行认真细致的梳理审查,提出“废改立”意见。经审查清理后,有修改,或有修改意见的规范性文件汇集成册,与公平竞争审查文件清理目录,一并由股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局务会议审定。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一是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分别负责本单位拟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起草过程中严格对照《实施意见》中的内容,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随相关文件材料一并上报局领导。
二是重视程序,狠抓落实。对拟出台的政策措施依法审定,做到内容合法、程序合规、细致周密、防止疏漏。同时实现任务落实,人员落实,目标明确,方法明确和要求明确。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篇九
根据《关于落实自治区20xx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督察相关要求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今年已开展的两次督察要求进行自查,现就我局20xx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为规范财政行政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逐步清理废除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我局立足全局,统筹兼顾,科学谋划,坚持从财政工作实际出发,制定了《南宁市财政局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按照分步实施的工作步骤,在规范增量政策的同时,坚持分类处理、不溯及既往,逐步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通过依法审查,强化监督的做法,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保障机制,把自我审查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加强社会监督和执法监督,及时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我局建立了《南宁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及审查流程,成立了由局班子领导和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为成员的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审查主体、审查方式、审查标准和例外规定。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制定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政策措施;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不得出台没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措施。我局在制定政策措施文件及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过程中,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出台后,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向社会进行公开。
本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按照“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负责对本部门制定的政策措施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提出书面意见;办公室把好公文审核关,对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而未审查的'政策措施文件退回文件主办科室;所有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由文件政策起草科室出具公平竞争审查书面意见以后交由局法制科进行复审。
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本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分别负责本科室、本单位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起草过程中按照《南宁市财政局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南宁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要求,严格对照自治区、南宁市政府在关于市场体系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有关公平竞争审查的内容进行审查。20xx年截止目前,审查由本局牵头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共计8件,经审查有关政策措施中均未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一)存量清理情况。我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特别是针对有无市场主体反映比较强烈、问题暴露比较集中、影响比较突出的规定和做法需要尽快予以废止的、对以合同协议等形式给予企业的优惠政策,以及部分立即终止会带来重大影响的政策措施,需要合理设置过渡期,留出必要的缓冲空间的情况等要求,对以前的政策措施文件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梳理,共对26件存量政策(规章2件,政府规范性文件9件,部门规范性文件15件)中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内容进行清理,经查,以上政策措施均不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问题。
(二)清理现行排除限制性竞争政策情况。根据《关于转发20xx年广西清理现行排除限制性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现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含有的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重点包括的六项内容进行清理,经清理,26件存量政策(规章2件,政府规范性文件9件,部门规范性文件15件)中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内容均不存在限制性竞争的内容。
(一)加强政策解读。我局将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针对社会各界及相关利益人对涉及我局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提出的问题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二)完善守信机制。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用体系建设,严格履行向社会做出的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要认真履约和兑现。进一步推广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拓宽公众参与重大决策的渠道,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社会监督和约束。
(三)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xx〕45号)精神,规范政策措施起草行为,对部门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者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以及不及时纠正相关政策措施,反垄断执法机构认为因失职渎职等需要追究有关人员党纪政纪责任的,引起相应责任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四)整改措施到位。对20xx年度以前出台的政策措施,我局将继续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到位。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篇十
根据《xx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及报送清理工作总结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乡高度重视,扎实部署,本着以检查促工作、促改进的态度,迅速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明确机构职责,理顺工作机制。经乡党委政府同意,成立由乡党委书记敬中恒同志为组长,乡长秦洪波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安排落实我乡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二)加大审查力度,有序清理存量。对我乡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11日的所有发文进行梳理与整理,重点排查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经梳理,我乡20xx年年初以来未出台规范性行为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
我乡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各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拟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起草过程中严格对照市相关文件内容,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随相关文件材料一并上报乡领导。确保我乡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下一步,我乡将按照省市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继续自查自理20xx年以前出台的.发文,严格规范文件及政策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确保我乡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并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对20xx年之前出台的政策措施,我乡将继续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到位。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篇十一
根据《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公平竞争审查自查和抽查工作的通知》(200208),景东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筹组织情况。按照《普洱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普竞争审办发〔20xx〕1号)文件精神,景东县及时组织落实:一是将文件转至各成员单位,并对清理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二是积极组织各单位参加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视频会议,听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安排和审查制度培训,并在视频培训结束后,对景东县开展清理工作作了详细安排;三是为进一步落实落细公平竞争审查各项工作,景东县于20xx年4月13日组织召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会议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把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深化改革、营造营商环境的重要任务来抓,充分认识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把握本次清理工作的范围和重点,对标对表,认真开展清理工作,按时上报清理工作情况。
(二)机制建设情况。为确保工作畅通有序,积极探索不断完善相关机制建设,设立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并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对内部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相关文件和政策措施开展审查,优化内部审查机制。
(三)工作质量情况。20xx年10月,景东县围绕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以及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等,开展了增量政策措施和存量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经清理,增量审查文件总数3个,无排除限制竞争问题数量为3个,经审查修改文件数量为0,适用例外规定文件数量为0。存量文件清理总数1个,无排除限制竞争问题数量1个,修改调整文件数量为0,废止文件数量为0,设置过渡期文件数量为0,适用例外规定文件数量为0。20xx年11月,景东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政府及所属部门20xx年1月至11月20日以来的新增增量政策措施开展集中抽查,均未发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
(四)监督考核情况。景东县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举报机制,并公布了举报电话:6220094,设立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接受社会监督。此外,景东县已经将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营商环境、质量强县等考核。
(五)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景东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得到稳步推进。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宣传工作不到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一项新制度、新举措,由于缺乏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在落实推进工作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难度较大。二是人员变动频繁,无固定专业人员从事此项工作。三是公平竞争审查培训机制不完善。上级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培训的次数较少且培训面相对较窄,县级无能力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培训。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一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配备相对稳定且专业的工作人员。
二是积极与上级协调,加大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的培训力度和知识面,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工作质量。
三是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逐步进入规范化、常态化。
四是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协调机制,强化对各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一是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把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开展宣传,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各项工作。
二是各部门要建立内部审查机制,有相对固定且专业的审查人员,定期开展审查,同时,要做好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三是上级部门应加大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培训力度,培养一支业务精、素质高、会干事的审查队伍,以便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需要。
四是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发挥协调作用,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加强业务指导,努力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篇十二
根据《阆中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及报送清理工作总结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乡高度重视,扎实部署,本着以检查促工作、促改进的态度,迅速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明确机构职责,理顺工作机制。经乡党委政府同意,成立由乡党委书记敬中恒同志为组长,乡长秦洪波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安排落实我乡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二)加大审查力度,有序清理存量。对我乡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11日的所有发文进行梳理与整理,重点排查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经梳理,我乡20xx年年初以来未出台规范性行为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
我乡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各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拟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起草过程中严格对照市相关文件内容,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随相关文件材料一并上报乡领导。确保我乡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下一步,我乡将按照省市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继续自查自理20xx年以前出台的发文,严格规范文件及政策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确保我乡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并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对20xx年之前出台的政策措施,我乡将继续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到位。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篇十三
今年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悉心指导下,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抓手,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县域市场经济环境不断优化,经济高质量发展动能显著增强。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发挥统筹作用,积极推进工作开展。转发了《自治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指导意见》《*年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点》《自治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自查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制定下发了《*年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开展政策措施清理自查的通知》《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自查清理的通知》,并将具体工作内容纳入全县年度重点工作范畴,以坚强的组织保障和健全的制度体系全面推动工作落实。树牢“一盘棋”思想,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健全联席会议、联合抽查、联合督查等工作机制,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及时补齐短板弱项、提炼亮点做法、强化借鉴学习,妥善研究解决存在的各类问题、吸纳多方意见建议,从根本上解决过去市场监管部门“单兵作战”的局限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协作机制。
(二)加强能力提升,完善投诉渠道。组织开展培训会*场次,围绕实施细则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就审查标准及审查流程进行重点讲解。采取座谈交流方式,全面准确掌握各成员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展情况,增进有关人员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及时补齐短板弱项、提炼亮点做法、强化借鉴学习,有力提升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水平。依托*平台,以及来信来访等渠道接收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建立各部门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的投诉回应机制,全面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压紧压实政策措施制定单位的主体责任。
(三)依法开展审查,提高审查质效。一是强化增量政策措施审查。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原则,依规严格对新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累计审查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文件*件,有效预防和纠正了排除、限制竞争的问题。二是有序清理存量政策措施。积极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对全县*年*月*日前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等进行逐一清理,继续施行政策文件*件,政策文件废止*件,坚决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政策措施。三是加强成员单位问题整改。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集中抽查、实地抽查、自查等方式,对*家成员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制度建设是否完善、审查流程是否规范、审查标准是否统一、是否存在漏审误审等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下发督查通报*期,指导*家成员单位完成问题整改*条,工作质效得到全面提升。
(四)开展全面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利用“质量月”、文明城市创建等契机开展集中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点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有关公平竞争政策知识,出动宣传人员*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余份,营造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进一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在首届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期间,制定下发相关文件*个,会同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采取集中宣传、微信公众号转发、悬挂横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等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大力培育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营造有利于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活动期间,各单位悬挂横幅*条,发放宣传单*余份,微信公众号转发*余次,接受群众咨询*余人次,通过宣传引导,社会公平竞争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存在问题。
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对标先进,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个别单位因人员调整,造成负责审核的工作人员专业性不强,对相关政策要求领会不够深刻,审查质量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推进完善审查制度,防范以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出现限制、排除竞争的内容,切实提高审查质量。在严格落实“谁起草、谁审查”原则的基础上,建立业务机构起草初审、法规专业机构复审的内部“双审查”机制,优化“自我审查”工作流程。
(二)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切实加强宣传培训力度,对出台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清理审查。持续开展清理工作,对*年*月*日前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经梳理认为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予以坚决清理纠正。凡是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会议纪要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增量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从制定主体、公文种类、管理事项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纳入审查范围的政策措施类别,确保全面覆盖、应审尽审。
(四)进一步加强机制创新。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原则,严格审查已出台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采取完善审查机制、聘请法律顾问、引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不断提高审查质量和效果,提升审查结论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存量文件的动态监管,定期评估、动态清理已经审查出台的政策措施,坚决防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公平竞争的行为。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篇十四
根据《**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及报送清理工作总结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乡高度重视,扎实部署,本着以检查促工作、促改进的态度,迅速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机构职责,理顺工作机制。经乡党委政府同意,成立由乡党委书记敬中恒同志为组长,乡长秦洪波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安排落实我乡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二)加大审查力度,有序清理存量。对我乡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11日的所有发文进行梳理与整理,重点排查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经梳理,我乡20xx年年初以来未出台规范性行为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
二、定期评估完善。
我乡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各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拟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起草过程中严格对照市相关文件内容,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随相关文件材料一并上报乡领导。确保我乡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下一步,我乡将按照省市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继续自查自理20xx年以前出台的发文,严格规范文件及政策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确保我乡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并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五、整改措施到位。对20xx年之前出台的政策措施,我乡将继续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到位。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篇十五
根据《xx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及报送清理工作总结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乡高度重视,扎实部署,本着以检查促工作、促改进的态度,迅速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明确机构职责,理顺工作机制。经乡党委政府同意,成立由乡党委书记敬中恒同志为组长,乡长秦洪波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安排落实我乡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二)加大审查力度,有序清理存量。对我乡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11日的所有发文进行梳理与整理,重点排查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经梳理,我乡20xx年年初以来未出台规范性行为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
我乡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各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拟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起草过程中严格对照市相关文件内容,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随相关文件材料一并上报乡领导。确保我乡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下一步,我乡将按照省市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继续自查自理20xx年以前出台的发文,严格规范文件及政策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确保我乡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并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对20xx年之前出台的政策措施,我乡将继续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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