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优秀2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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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优秀2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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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有效的方案需要有清晰的目标和明确的步骤。方案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需要有备案应对。方案的制定是一个全员参与和协同的过程,大家可以共同讨论和完善方案内容。

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一

1、系统地学习政治理论方面比较欠缺,特别是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开展理论学习不够。对政治学习抓得不紧,满足于一般化。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xx”的思想深钻细研不够,满足于学习了,不全面、不系统,缺乏对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的把握。在学习内容上,对**专业方面还比较认真,忽视了对市场经济理论和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也不透不深,研究的较少,掌握的不够好。

2、工作作风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不能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如努力工作却又得不到别人的理解时,会有出力不讨好等委屈的感觉,不能保持平和的心态,做到戒骄戒躁。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有时不够冷静,影响自己的思想及工作情绪。二是工作失之于软,管理失之于宽。教育干部职工的思想还不够,组织纪律方面抓得不够严格。虽然建立健全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但执行起来有时还不能做到严要求。

3、思想观念仍需解放。在转变职能,服务发展上,思想观念缺乏超前意识和前瞻性,工作方式方法按步就班缺乏创新、独创性的点子,对如何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工作争强当先的意识不强。

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首先要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切实地把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益、服务为民放在首位,在具体工作中,总认为**工作在体现服务上不好掌握,有难度、有困难,形成了心理上的压力,而没有好地去探索切入点,因而工作上放不大开手脚,思想上不够大胆,满足于现状。

4、在细节上需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作为一个领导干部,我一直在勤政廉政上比较严格要求自己,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自我,但在慎微慎独上做得还不够。表现在认为有时吃一餐饭,抽一包烟、做一下车不是大事。通过学习,我认识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公与私的考验涉及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细微之处见精神,小节之处看品格。要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从点滴做起,要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切实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这样才能有力地杜绝和防范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5、是对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抓得不力,学习制度坚持不好,抓落实少,没有检查、考核措施,虽然强调自学,但个人自学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忙起来忘掉,有的迫于工作需要,现学现用,存在“现蒸热卖”的情况,抓学习缺乏计划性和系统性,也缺乏必要的辅导和业务培训,有的同志对国家**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深度不够,仅满足于对法律法规基本内容、基本条款的了解,不求全面掌握;不少同志半路“出家”,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学习中理解不深,联系实际不够,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在**的监督、管理中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

1、对理论学习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足。实事求是的说,我还是比较爱学习的,但近几年来,由于工作中要忙于日常事务应酬,考虑事情又太多,静不下心来,加上有时把学习理论当软任务,把业务工作作为硬指标,便出现了不愿意挤出时间来学习,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脱节的现象。同时始终认为自己事业心比较强,只要不犯错误,思想是不会变到哪里去,尽心尽职地做好工作就行了,因此,也就放松了学习,造成了小成即满的思想状况。同时也就放松了干部职工的学习,形成了轻视理论、忽视学习的倾向,也正是由于缺乏坚实的理论的指导,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上,总结好的做法、推广好的经验少。

2、对为民服务、为民理财的宗旨观念理解不深、不透。做好本职工作,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是实现宗旨观的最基本形式。总的说,这方面做的是不错的,但在思想的认识上、行动的自觉性上有差距。有一些模糊认识,感到宗旨观是一个大概念,是一个政治类的要求和理念,有时觉得在实际工作中,在具体行动上难以准确把握,没有完全做好与工作实践的紧密结合。而新形势下服务对象对**工作的服务手段和服务功能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服务手段和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3、思维方式不够科学。一是认识问题有偏颇。对政治形势研究较少,敏锐性不强,总觉得了解全面局势、掌握外界动态,制定方针政策是上级领导的事,自己是执行者,只要把上级的精神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就行了,缺乏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这种思想是不对的,片面的,说明自己的不成熟。二是没有熟练的运用好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工作忙时,不能做到统筹兼顾,在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主要和次要的关系的能力上还有欠缺。

4、抓职工队伍建设的管理力度不够。近年来,个人工作是一步一个脚印走过来的,组织和群众都给予肯定,但少数职工上班迟到,下班溜号,上自由班。还有的职工不思进取,上班炒股,下班打牌,虽没形成大的气候,但也不同程度影响了其他同志的工作积极性,我只是采取“教育从严,处罚从轻”,搞说服教育,没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有老好人现象,总是为了团结而失去一些原则,总认为只要自己的工作尽职尽责就行了,往往是谈的多督办的少,认为谁人出问题他自己负责。没从长远角度认识到如果小事不抓,小问题不纠就有可能出现人的问题,就不能做到“防微杜渐”,会影响到**队伍的形象,削弱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通过对政风行风建设有关文件的学习理解,让我认识到个人在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决不是小事,绝不能忽视。它能妨碍**政策的贯彻执行,损害**部门和人民的关系,影响**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自己决心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1、深入学习有关理论,以政风行风建设为契机,实现工作的新突破。一是解决认识问题,树立紧迫感,增强自觉性。通过自查自纠,敲起警钟,明确学习的重要性和不学习的危害性。今后我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必修课,特别是在学习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和“xxxx”精神实质上花大力气,在学习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学习理论的自觉性有了很大的提高。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在学习的系统性上下功夫,对照“xxxx”的要求,实践自身欠缺的政治理论知识,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二是要做出学习计划,不仅要学习好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还要学习好现代科技方面的知识,要学法律,懂管理,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水平,改进工作方法。三是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在学习过程中自觉地将理论同环保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运用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为官。

2、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继续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倾听基层干部职工的呼声,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利益要求和愿望,真实把握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求,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增强工作透明度,围绕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切实利益重要事项的办理和行政审批等重要权力的行使,着力实现**行政审批、执法监管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动态公开;多倾听党组其他成员的意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无论是具体分管还是没有分管的科室,对他们的具体工作情况都给予了关心,定期与科室领导谈心,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进一步增强驾驭全局的能力。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要看到光明,坚定胜利的信心;面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冷静思考,妥善处理,不悲观失望;面临挑战的时候,要沉着应对,知难而进,不头脑发热。遇到意见分歧,要坦诚相见,及时沟通。对违反党的宗旨和纪律的错误行为,要敢于批评。广纳善言,闻过则喜,经常检讨自己的工作,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格言,来鞭策自己。抓工作作风,坚持一靠教育,二靠制度。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各种不良作风。抓组织纪律,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要服务大局,整体推进。增强纪律观念,自觉用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体现出**干部的新形象。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围绕这次行评,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以适应新时期**工作的需要。一是要正确认识**审批与行政服务的关系。审批即为服务。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从“xxxx”重要思想出发,处理好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关系,寓服务于审批,在审批中强化服务。二是要正确处理**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既不因发展经济而牺牲**质量,也不因**而影响全市经济增长,把握好经济发展与**之间的平衡点,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进步,实现**与经济增长的“双赢”。

4、廉洁奉公,从严律己,为**系统行风政风评议作贡献。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淡薄名利,克己奉公。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严以律已,以诚待人,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地置于党的集体领导下;严格按照党的有关纪律要求约束自己,经常做到自查、自省、自警、自励,正确行使人民赋于的权力,不搞以权谋私,不搞钱权交易,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做一名真正的人民公仆;想方设法提高办事效率,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接待来办事的群众,耐心解答他们的问题。自觉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六项禁令”和**系统职业道德规范。

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是加强**机关政风行风建设的有效途径,对于推进全市**工作、提升行政效能、改进工作作风、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都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我要以此次政风行风评议为动力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行动,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优先的方针,坚持以**为重点,不断加强**管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为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为建设和谐**作出自己的贡献。

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二

**年我校开展“兴四风,除四弊”活动,本人在学习了有关文件后,结合自己参加工作近几个月以来的实际情况,个人对照活动要求,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了自查自纠,摆出问题,分析原因,以便更好的开展工作。现将主要自查自纠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学习是个长期的过程和累积,终身学习应该成为每个人的习惯,孟子说:“资之深,则取之左右逢其源。”可见学习的重要性。反省自己,本人在这方面做得还很不够,花的精力、学习的广度和深度远远不够,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的学习也不透,研究的较少,掌握的也不是很好。二是业务工作能力、说话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都有待学习提高。

通过开展“兴四风,除四弊”活动,本人认真学习别人的长处,反思自己的不足,决心边学边改,立查立纠。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

1、认真学习,潜心专研业务,用新知识新教育理念武装自己的头脑。

2、勇于探索创新,锐意进取,善于总结工作的得与失,

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3、加强自我改造,提高综合素质。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请教,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踏实的工作作风,严格、公正、文明处理各种问题。

4、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时刻检点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不得有违法乱纪行为。

通过此次自查自纠,本人要在今后工作中严格督促自己,切实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三

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各单位(股室)的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局专项治理小组。对于专项整治工作群众满意度不高、评估不合格的单位(股室)责令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为促“四风”突出问题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整改到位,成立局“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长陈天聚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新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督促和指导等日常工作。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相关股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积极与县委县政府相关牵头单位联系,争取工作的主动性,要将各项整治任务再细化、再具体,在全局上下形成横向联合、纵向联动、责任到人、一抓到底、层层抓落实的推进机制。各牵头单位将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报送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自查自纠情况分别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坚持开门整治,接受群众监督。要将群众参与整治作为动力和压力,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和标准,敞开大门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等,要及时公示,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要让群众看清楚改什么、怎么改、改得如何。要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研究症结,进行“补课”。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激励和警示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结合实际,对准问题,不走神、不散光。要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四风”问题和最不满意的地方,找准专项整治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进一步摸实情、听意见,明确整治重点,哪个问题突出就重点抓哪个。针对长期解决不好的顽疾问题,深入剖析,找准症结,以系统的思维、改革的办法、勇于担当的精神,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

(四)坚持严格要求,做好督导把关。要坚持高标准、严措施、铁纪律,按规定、按程序、按步骤推动专项整治,防止走样、变形、打折扣,切实做到思想上不放松、标准上不降低、力度上不减弱,把严要求、严标准落到实处,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态度消极、措施不力、群众不满意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改正。

(五)坚持常抓不懈,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常抓不懈,防止问题反弹、隐形变种。注意将专项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经验,针对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特别是在滋生“四风”、产生特权的制度机制上攻坚克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从根本上整治“四风”突出问题。

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四

对照“两项专项活动”、“八项专项整治”的要求,坚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聚焦学校“四风”突出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全面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在全面梳理“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确定以下专项整治重点:坚决纠正教育教学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竞聘、教师在编不在岗、严肃查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校舍维修、物质采购、有偿家教等领域的问题。

二、责任分工、整治措施及时间要求。

(一)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竞聘、教师在编不在岗的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汇报,重点查处和纠正学校校领导利用职权挤占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设置名额,因人随意设置申报条件、简化推荐程序、程序不公开透明、材料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及其他违规操作等问题;重点查处教师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问题。

1、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xx学校校长。

责任单位:学校支部。

整治时限:2015年7月前。

2、工作措施。

(1)制定方案。完成时间:2015年4月上旬。

(2)问题排查。梳理排查群众信访、案件线索、网络舆情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全校深入查摆有无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设置等问题。2015年5月前。

(3)查处典型。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坚持有案必查、歪风必纠、违规必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顶风违纪、边整边犯的,从重从严查处。

入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及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和工作氛围。完成时间:2015年6月前。

评审工作程序,建立职称和岗位竞聘评审学校领导小组责任制,杜绝行政干预;严格实行公示制度,群众对公示有异议的,认真调查核实,对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及其他违规行为的人员,按规定严肃查处。完成时间:2015年7月前。

(二)严肃查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县教育局计财股等部门汇报,重点查处学校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预经费分配、经费拨付、更改资金使用用途、提高使用标准等违规问题。

1、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谷崇营学校总务主任。

责任单位:后勤处。

整治时限:2015年7月前。

2、工作措施。

(1)组织参加县上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培训会。组织学校校长和财务人员参加县上开展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培训会,系统学习《中小学财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规,提高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合规理财、科学理财的意识和水平。完成时间:2015年4月。

(2)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对围绕经费管理违规问题进行自查,并上报自查情况和自查承诺书。完成时间:2015年4月。

教代会的监督,确保经费管理规范,使用规范。完成时间:2015年6月前。

验小学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灵璧县实验小学校务公开工作规范》、《灵璧县实验小学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的处罚办法》等管理制度,形成教育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完成时间:2015年7月前。

(三)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校舍维修、物质采购等领域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县教育局计财股、后勤管理股等部门汇报,重点整改学校工程建设及校舍维修中存在的违规操作、收受贿赂问题,查处作业本、课本、校服、教学及办公物资采购、教辅资料代购、学生保险办理等商业往来中存在的收受(索要)钱物等问题。

一、个人存在的问题。

论和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也不透不深,研究的较少,掌握的不够好。

2、工作作风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不能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如努力工作却又得不到别人的理解时,会有出力不讨好等委屈的感觉,不能保持平和的心态,做到戒骄戒躁。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有时不够冷静,影响自己的思想及工作情绪。二是工作失之于软,管理失之于宽。教育干部职工的思想还不够,组织纪律方面抓得不够严格。虽然建立健全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但执行起来有时还不能做到严要求。

3、思想观念仍需解放。在转变职能,服务发展上,思想观念缺乏超前意识和前瞻性,工作方式方法按步就班缺乏创新、独创性的点子,对如何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工作争强当先的意识不强。

没有好地去探索切入点,因而工作上放不大开手脚,思想上不够大胆,满足于现状。

4、在细节上需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作为一个领导干部,我一直在勤政廉政上比较严格要求自己,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自我,但在慎微慎独上做得还不够。表现在认为有时吃一餐饭,抽一包烟、做一下车不是大事。通过学习,我认识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公与私的考验涉及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细微之处见精神,小节之处看品格。要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从点滴做起,要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切实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这样才能有力地杜绝和防范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同志半路“出家”,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学习中理解不深,联系实际不够,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在**的监督、管理中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

二、产生问题的根源。

1、对理论学习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足。实事求是的说,我还是比较爱学习的,但近几年来,由于工作中要忙于日常事务应酬,考虑事情又太多,静不下心来,加上有时把学习理论当软任务,把业务工作作为硬指标,便出现了不愿意挤出时间来学习,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脱节的现象。同时始终认为自己事业心比较强,只要不犯错误,思想是不会变到哪里去,尽心尽职地做好工作就行了,因此,也就放松了学习,造成了小成即满的思想状况。同时也就放松了干部职工的学习,形成了轻视理论、忽视学习的倾向,也正是由于缺乏坚实的理论的指导,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上,总结好的做法、推广好的经验少。

2、对为民服务、为民理财的宗旨观念理解不深、不透。做好本职工作,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是实现宗旨观的最基本形式。总的说,这方面做的是不错的,但在思想的认识上、行动的自觉性上有差距。

有一些模糊认识,感到宗旨观是一个大概念,是一个政治类的要求和理念,有时觉得在实际工作中,在具体行动上难以准确把握,没有完全做好与工作实践的紧密结合。而新形势下服务对象对**工作的服务手段和服务功能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服务手段和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3、思维方式不够科学。一是认识问题有偏颇。对政治形势研究较少,敏锐性不强,总觉得了解全面局势、掌握外界动态,制定方针政策是上级领导的事,自己是执行者,只要把上级的精神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就行了,缺乏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这种思想是不对的,片面的,说明自己的不成熟。二是没有熟练的运用好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工作忙时,不能做到统筹兼顾,在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主要和次要的关系的能力上还有欠缺。

度,有老好人现象,总是为了团结而失去一些原则,总认为只要自己的工作尽职尽责就行了,往往是谈的多督办的少,认为谁人出问题他自己负责。没从长远角度认识到如果小事不抓,小问题不纠就有可能出现人的问题,就不能做到“防微杜渐”,会影响到**队伍的形象,削弱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三、整改措施、努力方向。

通过对政风行风建设有关文件的学习理解,让我认识到个人在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决不是小事,绝不能忽视。它能妨碍**政策的贯彻执行,损害**部门和人民的关系,影响**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自己决心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很大的提高。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在学习的系统性上下功夫,对照“xxxx”的要求,实践自身欠缺的政治理论知识,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二是要做出学习计划,不仅要学习好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还要学习好现代科技方面的知识,要学法律,懂管理,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水平,改进工作方法。三是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在学习过程中自觉地将理论同环保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运用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为官。

开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无论是具体分管还是没有分管的科室,对他们的具体工作情况都给予了关心,定期与科室领导谈心,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进一步增强驾驭全局的能力。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要看到光明,坚定胜利的信心;面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冷静思考,妥善处理,不悲观失望;面临挑战的时候,要沉着应对,知难而进,不头脑发热。遇到意见分歧,要坦诚相见,及时沟通。对违反党的宗旨和纪律的错误行为,要敢于批评。广纳善言,闻过则喜,经常检讨自己的工作,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格言,来鞭策自己。抓工作作风,坚持一靠教育,二靠制度。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各种不良作风。抓组织纪律,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要服务大局,整体推进。增强纪律观念,自觉用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体现出**干部的新形象。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围绕这次行评,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以适应新时期**工作的需要。一是要正确认识**审批与行政服务的关系。审批即为服务。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从“xxxx”重要思想出发,处理...

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五

工作计划是未来重要工作的最佳安排,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和指导性。它是应用写作的计划风格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了达到特定的效果,决策助理需要有远见、有思想、仔细思考,并从不同的角度设计各种工作计划,供领导参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纠正治理“四风”,根据市纪委《关于集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xxx〔x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委落实中央办公厅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在我局系统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通过专项整治,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的抓好作风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严字当头”对“四风”问题予以坚决查纠惩治,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有力推动我局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廉洁自律。

重点整治2016年以来“四风”问题,深入查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陋习,紧盯严查“四风”隐形变种,不断深化作风建设。

(一)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方面。一是是否存在文山会海的问题,这些问题导致干部疲于应付,没有时间抓好落实。如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太多,要求参会人员范围过大;发文把关不严,可发可不发的文件随意性过大等。二是是否存在各种不担当不作为不尽责,表态调门高、行动落实少的问题。如热衷于作表面文章,组织学习、部署工作习惯走过场、开大会、念文件、听汇报,很少扑下身子调研和抓落实;对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把精力放在“材料美化”等环节,搞文字政绩等。三是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服务群众的意识和本领不强。如对待群众生冷干硬、消极应付,有的态度恶劣、有的能力不足、效率低下等。四是是否存在调研和检查考核层层陪同、层层加码、实际工作蜻蜓点水,水分较大问题。

(二)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一是公务接待超标准问题。如超标准接待、超陪同人数用餐、不按规定缴纳伙食费用;假借接待活动等名义在公务活动中饮酒,变相同城吃请等问题。二是公款旅游问题。如“组织党员活动”、“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之名组织绕道“红色旅游”问题;以考察学习、会议、培训、参展、开展群团活动等名义变相用公款旅游问题。三是公车管理问题。如借用下属单位车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四是“隐形变异”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如简单砌墙“四面墙”分割;在办公室增加办公桌椅虚达使用标准假象等问题。五是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如分批次、多地点变相操办,不如实报告组织等问题。六是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七是变相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如将大额发票拆分报销;以节假日补助、集体活动聚餐等名义变相公款吃喝;利用机关灶违规接待等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从2018年8月15日开始,10月30日结束,具体分为深入自查、监督检查、总结提高。

(一)深入自查自纠(8月15日至9月15日)。各下属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动员部署,对照专项整治重点,认真开展全面自查。对2016年以来的“四风”问题进行清理,深入查摆问题,及时抓好整改同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于9月15日之前上报局政秘科。

(二)开展监督检查(9月16日至10月10日)。聚焦“六大纪律”,局党组牵头,联合市纪委监察委第十纪检组、政秘科、直属机关党委、财务等相关人员采取集中明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对各单位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的“四风问题。

(三)全面总结提高(10月11日至10月30日)。各单位和局机关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健全规范行为、防范和纠治“四风”问题的规章制度,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形成规范化机制。各下属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要于10月30日前送局政秘科。

(一)强化监督检查。由政秘科、财务科牵头,采取账目倒查、痕迹倒查、发票倒查方式,对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进行专项财务检查;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集中抽查、受理举报等方式,采取全面排查与重点检查相对合、突击暗访与随机回访相结合的方式,盯紧盯牢重要节点、重点部位、重点人群,及时发现和掌握“四风”问题线索。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以市纪委微信公众号“随手拍”、“四风”举报一键通、举报直通车等形式,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变种问题,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社会每一个角落。

(三)加大问责力度。要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四风”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严肃处理。对禁而不绝的“四风”问题,坚持露头就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持现形就抓,层层剥开“四风”隐身衣;对顶风违纪“四风”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通过强化“一案双查”,倒逼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实处;对一些改头换面的“四风”问题,要对提供场所、经费和报销便利条件的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__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__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秘科,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部署。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单位(科室)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逐项推进。

(四)强化问题整改。各单位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如实上报的,可以从轻、从宽处理。同时,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注重完善制度和机制,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系统配套、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真正做到用制度管钱、管人、管事,让“四风”问题无法隐身,无处遁形。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有关精神,为贯彻落实《关于认真扎实做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对接、立行立改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58号)、《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郴群组发〔2014〕11号)和《苏仙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苏发〔2014〕2号)要求,充分利用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扎实抓好我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中办发〔2014〕9号文件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结合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针对群众反映的“四风”突出问题,细化工作方案,采取切实管用有效措施,治歪风、树新风,攻坚克难,狠刹歪风邪气,及时依法依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九项规定”和区委“十项规定”的行为,为建设“山水名城、美丽苏仙”提供坚强保障.

“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从2014年3月起至2014年9月集中开展.按照摸清底数、制定方案,集中整治、全面推进,总结检查、评估验收等三个阶段进行.

34。

认真梳理问题表现,摸清核实相关底数,对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部署要求,对接省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研究制定我局详细具体、责任明确、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时间安排、推进措施、牵头股室和具体责任人、检查评估、监督问责等,确保各项整治措施实在、管用、有效.

57。

根据实施方案和征求到的意见、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入整改.对于已经开展的整治工作,要加力推进,务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于还未开展的专项整治新任务、新要求,要尽快部署启动,对照实施方案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对于少数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治工作,要进行一次“回头看”,查找上阶段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严防已经基本整治到位的问题死灰复燃.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通过专项督查、明查暗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责令整改,确保整治取得实质性效果.

78。

根据《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重点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和关系民生民本等方面10项突出问题进行.

上级党委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

1、

(1)从严控制会议.认真贯彻落实苏仙区《关于进一步规范会务活动管理的通知》(苏办字〔2012〕124号),进一步精简会议数量;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从严控制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办会过程中的奢侈浪费.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2)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抓好《郴州市党政机关文件简报计划管理暂行办法》(郴办发〔2012〕25号)的落实,实行文件计划申报制度,在每年3、6、9、12月将下一季度的拟发文件计划报送区委办、区政府办审查备案.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要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对各类简报和内部刊物进一步清理规范,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一个部门原则上只保留一种简报”的规定.鼓励加强电子政务信息平台的运用,逐步实现文件、简报网络收发和批阅,进一步减少文件、简报的印制成本和运输成本.6月底前进行检查评估并及时通报.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2、

(3)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切实转变职能,加快服务型机关建设,实行开门办公、首问负责、一次性办结或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行政审批和涉企检查、收费中“吃拿卡要报拖”行为.整治工作在7月中旬完成.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

(4)切实整治“庸懒散奢”.按照《苏仙区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和苏仙区《“庸懒散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大力整治机关干部“庸懒散奢”现象,严厉整治工作作风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坚决整治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

(5)集中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聘用人员、返聘退休人员等问题.按照苏仙区组织部《关于清理整治不在岗国家公职人员的通知》(苏组〔2012〕6号)和《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苏组〔2012〕31号)文件要求,清查我局是否存在违规长期借调人员、“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等问题,同时对清理工作进行查漏补缺,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查找我局是否存在编外聘用人员、返聘退休人员的情况并进行清理规范.清理工作在7月底完成.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

3、

(6)整治公款送礼行为.严禁在一般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通过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明察暗访,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有效遏制公款送礼、违规收受礼金等行为.6月底完成总结评估.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

(7)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抓好区纪委《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落实.严格执行早中餐不饮酒、同城不宴请、不安排住宿;公务宴请不上高档菜品和高档烟酒、陪餐人员不得超过宴请对象人数等相关规定.开展明查暗访,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的行为,公开通报一批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例.6月底完成总结评估.

责任部门:局纪检部门。

4、

(8)清理办公用房.认真落实《郴州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郴办字〔2013〕29号)的有关要求,对办公用房进行清理,不得超出使用面积标准.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还原单位处理.清理工作在6月底全面完成.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5、

(9)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财政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控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严肃查处“三公”经费支出方面违法违规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的问题,严禁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办公室。

(10)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规定》(郴办发〔2013〕2号),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对各类公务接待进行严格审批、审计;减少迎来送往,接待活动严格按照中、省、市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执行.6月对进行重点检查.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办公室。

各责任股室按照整治方案中的要求,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抓好相关整改落实工作.其余股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抓好整改工作.我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对照专项整治任务自查自纠的情况要在5月30日前经区委督导组组长签字后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办专项治理组.

按照中央开门搞活动的要求,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等要及时在本地本单位进行公示,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要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研究症结,进行“补课”.要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和标准,敞开大门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要发挥好宣传舆论的引导作用,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激励和警示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究问责,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相互推诿扯皮的,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改边再犯错的个人,要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对照“两项专项活动”、“八项专项整治”的要求,坚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聚焦学校“四风”突出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全面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在全面梳理“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确定以下专项整治重点:坚决纠正教育教学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竞聘、教师在编不在岗、严肃查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校舍维修、物质采购、有偿家教等领域的问题。

(一)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竞聘、教师在编不在岗的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汇报,重点查处和纠正学校校领导利用职权挤占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设置名额,因人随意设置申报条件、简化推荐程序、程序不公开透明、材料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及其他违规操作等问题;重点查处教师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问题。

1、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谷德爱学校校长。

责任单位:学校支部。

整治时限:2015年7月前。

2、工作措施。

(1)制定方案。完成时间:2015年4月上旬。

(2)问题排查。梳理排查群众信访、案件线索、网络舆情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全校深入查摆有无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设置等问题。2015年5月前。

(3)查处典型。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坚持有案必查、歪风必纠、违规必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顶风违纪、边整边犯的,从重从严查处。

(4)教育引导。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为主要对象,在全校加强对中、省、市、县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制度的宣传学习,重点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及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和工作氛围。完成时间:2015年6月前。

评审工作程序,建立职称和岗位竞聘评审学校领导小组责任制,杜绝行政干预;严格实行公示制度,群众对公示有异议的,认真调查核实,对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及其他违规行为的人员,按规定严肃查处。完成时间:2015年7月前。

(二)严肃查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县教育局计财股等部门汇报,重点查处学校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预经费分配、经费拨付、更改资金使用用途、提高使用标准等违规问题。

1、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谷崇营学校总务主任。

责任单位:后勤处。

整治时限:2015年7月前。

2、工作措施。

(1)组织参加县上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培训会。组织学校校长和财务人员参加县上开展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培训会,系统学习《中小学财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规,提高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合规理财、科学理财的意识和水平。完成时间:2015年4月。

(2)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对围绕经费管理违规问题进行自查,并上报自查情况和自查承诺书。完成时间:2015年4月。

教代会的监督,确保经费管理规范,使用规范。完成时间:2015年6月前。

(4)完善经费管理制度。组织学校领导、后勤、教代会结合全县教育经费管理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出台《灵璧县实验小学财务制度》、《灵璧县实验小学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灵璧县实验小学校务公开工作规范》、《灵璧县实验小学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的处罚办法》等管理制度,形成教育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完成时间:2015年7月前。

(三)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校舍维修、物质采购等领域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县教育局计财股、后勤管理股等部门汇报,重点整改学校工程建设及校舍维修中存在的违规操作、收受贿赂问题,查处作业本、课本、校服、教学及办公物资采购、教辅资料代购、学生保险办理等商业往来中存在的收受(索要)钱物等问题。

1、系统地学习政治理论方面比较欠缺,特别是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开展理论学习不够。对政治学习抓得不紧,满足于一般化。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xx”的思想深钻细研不够,满足于学习了,不全面、不系统,缺乏对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的把握。在学习内容上,对**专业方面还比较认真,忽视了对市场经济理论和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也不透不深,研究的较少,掌握的不够好。

2、工作作风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不能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如努力工作却又得不到别人的理解时,会有出力不讨好等委屈的感觉,不能保持平和的心态,做到戒骄戒躁。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有时不够冷静,影响自己的思想及工作情绪。二是工作失之于软,管理失之于宽。教育干部职工的思想还不够,组织纪律方面抓得不够严格。虽然建立健全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但执行起来有时还不能做到严要求。

3、思想观念仍需解放。在转变职能,服务发展上,思想观念缺乏超前意识和前瞻性,工作方式方法按步就班缺乏创新、独创性的点子,对如何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工作争强当先的意识不强。

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首先要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切实地把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益、服务为民放在首位,在具体工作中,总认为**工作在体现服务上不好掌握,有难度、有困难,形成了心理上的压力,而没有好地去探索切入点,因而工作上放不大开手脚,思想上不够大胆,满足于现状。

4、在细节上需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作为一个领导干部,我一直在勤政廉政上比较严格要求自己,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自我,但在慎微慎独上做得还不够。表现在认为有时吃一餐饭,抽一包烟、做一下车不是大事。通过学习,我认识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公与私的考验涉及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细微之处见精神,小节之处看品格。要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从点滴做起,要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切实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这样才能有力地杜绝和防范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5、是对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抓得不力,学习制度坚持不好,抓落实少,没有检查、考核措施,虽然强调自学,但个人自学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忙起来忘掉,有的迫于工作需要,现学现用,存在“现蒸热卖”的情况,抓学习缺乏计划性和系统性,也缺乏必要的辅导和业务培训,有的同志对国家**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深度不够,仅满足于对法律法规基本内容、基本条款的了解,不求全面掌握;不少同志半路“出家”,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学习中理解不深,联系实际不够,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在**的监督、管理中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

1、对理论学习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足。实事求是的说,我还是比较爱学习的,但近几年来,由于工作中要忙于日常事务应酬,考虑事情又太多,静不下心来,加上有时把学习理论当软任务,把业务工作作为硬指标,便出现了不愿意挤出时间来学习,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脱节的现象。同时始终认为自己事业心比较强,只要不犯错误,思想是不会变到哪里去,尽心尽职地做好工作就行了,因此,也就放松了学习,造成了小成即满的思想状况。同时也就放松了干部职工的学习,形成了轻视理论、忽视学习的倾向,也正是由于缺乏坚实的理论的指导,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上,总结好的做法、推广好的经验少。

2、对为民服务、为民理财的宗旨观念理解不深、不透。做好本职工作,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是实现宗旨观的最基本形式。总的说,这方面做的是不错的,但在思想的认识上、行动的自觉性上有差距。有一些模糊认识,感到宗旨观是一个大概念,是一个政治类的要求和理念,有时觉得在实际工作中,在具体行动上难以准确把握,没有完全做好与工作实践的紧密结合。而新形势下服务对象对**工作的服务手段和服务功能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服务手段和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3、思维方式不够科学。一是认识问题有偏颇。对政治形势研究较少,敏锐性不强,总觉得了解全面局势、掌握外界动态,制定方针政策是上级领导的事,自己是执行者,只要把上级的精神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就行了,缺乏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这种思想是不对的,片面的,说明自己的不成熟。二是没有熟练的运用好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工作忙时,不能做到统筹兼顾,在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主要和次要的关系的能力上还有欠缺。

4、抓职工队伍建设的管理力度不够。近年来,个人工作是一步一个脚印走过来的,组织和群众都给予肯定,但少数职工上班迟到,下班溜号,上自由班。还有的职工不思进取,上班炒股,下班打牌,虽没形成大的气候,但也不同程度影响了其他同志的工作积极性,我只是采取“教育从严,处罚从轻”,搞说服教育,没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有老好人现象,总是为了团结而失去一些原则,总认为只要自己的工作尽职尽责就行了,往往是谈的多督办的少,认为谁人出问题他自己负责。没从长远角度认识到如果小事不抓,小问题不纠就有可能出现人的问题,就不能做到“防微杜渐”,会影响到**队伍的形象,削弱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通过对政风行风建设有关文件的学习理解,让我认识到个人在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决不是小事,绝不能忽视。它能妨碍**政策的贯彻执行,损害**部门和人民的关系,影响**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自己决心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1、深入学习有关理论,以政风行风建设为契机,实现工作的新突破。一是解决认识问题,树立紧迫感,增强自觉性。通过自查自纠,敲起警钟,明确学习的重要性和不学习的危害性。今后我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必修课,特别是在学习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和“xxxx”精神实质上花大力气,在学习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学习理论的自觉性有了很大的提高。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在学习的系统性上下功夫,对照“xxxx”的要求,实践自身欠缺的政治理论知识,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二是要做出学习计划,不仅要学习好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还要学习好现代科技方面的知识,要学法律,懂管理,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水平,改进工作方法。三是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在学习过程中自觉地将理论同环保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运用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为官。

2、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继续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倾听基层干部职工的呼声,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利益要求和愿望,真实把握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求,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增强工作透明度,围绕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切实利益重要事项的办理和行政审批等重要权力的行使,着力实现**行政审批、执法监管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动态公开;多倾听党组其他成员的意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无论是具体分管还是没有分管的科室,对他们的具体工作情况都给予了关心,定期与科室领导谈心,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进一步增强驾驭全局的能力。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要看到光明,坚定胜利的信心;面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冷静思考,妥善处理,不悲观失望;面临挑战的时候,要沉着应对,知难而进,不头脑发热。遇到意见分歧,要坦诚相见,及时沟通。对违反党的宗旨和纪律的错误行为,要敢于批评。广纳善言,闻过则喜,经常检讨自己的工作,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格言,来鞭策自己。抓工作作风,坚持一靠教育,二靠制度。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各种不良作风。抓组织纪律,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要服务大局,整体推进。增强纪律观念,自觉用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体现出**干部的新形象。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围绕这次行评,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以适应新时期**工作的需要。一是要正确认识**审批与行政服务的关系。审批即为服务。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从“xxxx”重要思想出发,处理好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关系,寓服务于审批,在审批中强化服务。二是要正确处理**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既不因发展经济而牺牲**质量,也不因**而影响全市经济增长,把握好经济发展与**之间的平衡点,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进步,实现**与经济增长的“双赢”。

4、廉洁奉公,从严律己,为**系统行风政风评议作贡献。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淡薄名利,克己奉公。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严以律已,以诚待人,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地置于党的集体领导下;严格按照党的有关纪律要求约束自己,经常做到自查、自省、自警、自励,正确行使人民赋于的权力,不搞以权谋私,不搞钱权交易,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做一名真正的人民公仆;想方设法提高办事效率,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接待来办事的群众,耐心解答他们的问题。自觉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六项禁令”和**系统职业道德规范。

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是加强**机关政风行风建设的有效途径,对于推进全市**工作、提升行政效能、改进工作作风、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都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我要以此次政风行风评议为动力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行动,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优先的方针,坚持以**为重点,不断加强**管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为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为建设和谐**作出自己的贡献。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引,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自觉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结合我市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四风”,严格落实“稳、准、狠、韧”的工作要求,边学边查边整边改,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畅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促进党群干群关系“零距离”,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实现机关精神面貌明显改进、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群众认可度明显提高,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使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为推进“一化两城三创四大”目标实现,加快郴州起飞步伐提供坚强保障。

(一)摸清底子,制定方案(3月份至4月上旬)。要认真研判我市专项整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主动对接中央、省委确定的34项专项整治任务,结合“流行病”和“地方病”的整治,科学制定全市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突出工作重点,对于在基层表现不突出、已经有明确规定的作一般性问题整改,对于群众有迫切要求的要重点整治。专项整治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协调配合单位认真梳理问题表现,摸清核实相关底数,对接省直部门实施方案,研究制定责任明确、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迅速启动,对接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自行查找“四风”方面其他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动责任单位具体实施。

对中央、省委部署的34项和市委部署的3项专项整治任务同步推进。主要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如下:

(1)从严控制会议。认真贯彻落实郴州市《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和减少领导事务性活动的通知》(郴办字〔2012〕59号),进一步精简会议数量,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从严控制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办会过程中的奢侈浪费。7月底以前,健全规范全市性会议审批管理制度,根据各地各单位上报情况,对全市性会议认真审核把关,实现2014年全市性会议数量在2013年压缩50%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责任人:肖毅平。

配合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财政局。

(2)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抓好《郴州市党政机关文件简报计划管理暂行办法》(郴办发〔2012〕25号)的落实,实行文件计划申报制度,各部门须在每年3、6、9、12月将下一季度的拟发文件计划报送市委办、市政府办审查备案。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下发的文件要结合实际、务求实效,要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对各类简报和内部刊物进一步清理规范,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一个部门原则上只保留一种简报”的规定。鼓励各地各部门加强电子政务信息平台的运用,逐步实现文件、简报网络收发和批阅。6月底以前进行检查评估并及时通报。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责任人:郭名亮。

配合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3)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按照郴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表彰奖励工作的暂行规定》(郴办字〔2012〕85号)要求,制订《关于做好全市中心工作考核的通知》,对全市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新增评比达标表彰奖励活动的设置。对于必要的表彰活动,要严格评选表彰对象,严格制定表彰奖励标准,严格审查表彰活动的经费管理。严厉整治以评比达标表彰为由拉赞助、收取费用、滥发钱物等现象。抓紧整改针对基层单位授牌晋级、“一票否决”项目过多过滥的问题。清理规范工作在5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郭名亮。

(4)清理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针对目前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各类办公室过多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清理。严格控制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切实规范市本级领导小组的设立程序。清理工作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郭名亮。

(5)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对未实行开门办公、首问负责、一次性办结或一次性告知等制度的责任人员实行问责。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行政审批和涉企检查、收费中“吃拿卡要报拖”行为,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整治工作在7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杨赛保。

(6)坚决打击新闻敲诈行为。严肃查处以新闻舆论监督为名进行新闻敲诈、强拉广告、索要赞助、约稿收费、有偿新闻等行为。严厉打击少数记者以“曝光”为名进行敲诈勒索、谋取利益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清退不符合新闻从业资质条件规定的采编人员。4月底以前对所有新闻从业人员轮训一次,6月份对开展新闻敲诈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评估。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人:马治平。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广播电视台、郴州日报社。

(7)切实整治“庸懒散”。按照《郴州市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郴作发〔2014〕1号)和《“庸懒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郴纪〔2014〕1号)相关要求,大力整治机关干部“庸懒散”现象,对各地各部门进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严厉整治工作作风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坚决整治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整治工作与“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同步安排部署。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人社局。

(8)清理规范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收费行为。对市本级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的收费行为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与市直部门业务相关联的咨询公司、评估公司、评审中心和服务中心等中介组织进行重点清理,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重点查处和打击少数人“提篮子”的行为,为行政审批工作营造一个公平规范的环境。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规范市场服务秩序,构建长效机制,保障中介服务组织独立、客观、公正执业。6月底前开展专项检查,8月底前进行评估验收。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李湘惠。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9)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在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和省委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继续采取并联审批、集中审批、限时审批等措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实现审批提速,真正方便基层、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办事。8月底以前按照要求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责任人:陈寿峰。

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10)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开展收费专项检查。继续抓好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强12342机关效能和优化发展环境问题投诉热线建设,借助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平台强化行政效能监督查处工作,规范涉企检查、涉企收费、行政处罚工作;继续推进收费专项检查工作。8月底以前完成综合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杨赛保。

配合单位:市优化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

(11)整治公款送礼行为。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禁在一般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通过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明察暗访,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有效遏制公款送礼、违规收送礼金等行为。6月底以前完成总结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直机关工委。

(12)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抓好市纪委《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落实,着力纠正少数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随意性大、铺张浪费、公私不分等问题,有效扭转过度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等奢靡浪费之风。严格执行早中餐不饮酒,公务宴请不上高档菜品和高档烟酒、陪餐人员不得超过规定人数等相关规定。制订全市国内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的行为,公开通报一批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例。6月底以前完成总结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13)坚决纠正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认真整治造节办会过多过滥、节庆演出奢侈浪费等问题,提倡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精简各类节会,对各地举办的各类节会,严格晚会举办备案审批制度,把好立项关、预算关、审计关,坚决杜绝使用财政性资金或摊派资金造节办会。6月底完善相关管理审批办法。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人:马治平。

配合单位:市纠风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文联。

(14)坚决纠正境外招商奢侈浪费等问题。抓紧制定出台《招商引资活动管理规定》,规范境外招商引资工作中所涉及的住宿标准、礼品档次、经费开支等内容。倡导务实节俭招商,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用公款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游山玩水和赠送高档礼品。制定完善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对一些重点单位列入专项审计年度计划。7月底之前出台相关规定。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外事侨务局。

(15)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认真抓好《郴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郴办发〔2012〕20号)的落实,对超编、超标配置的公务车辆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置,坚决查处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滥用军车警车车牌等行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在节假日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封存,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积极支持、引导一些地区和单位在加强对公车监管方面的创新做法。严禁用公款为私家车加油和违规报销加油费等行为。对违规配备公车的整治工作在6月底以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交警支队。

(16)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认真落实《郴州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郴办字〔2013〕29号)的有关要求,加快整改全市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还原单位处理。畅通举报渠道,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和专项督查及明查暗访,抓紧对整改后闲置的办公用房进行登记和清理。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工作在6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清理办公用房工作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高爱国。

责任人:李五一、高爱国。

(18)清理纠正党政领导干部兼职取酬问题。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要求对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老同志在企业和各类协会兼职并领取报酬的行为进行清理。5月20日之前清理完毕。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人:张军。

(19)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财政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市本级“三公”经费下降20%。严控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7月底前出台郴州市《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意见》,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全面加大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力度,严肃查处“三公”经费支出方面违法违规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今年部门预算单位要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人:谢革非。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察局)。

(20)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规定》(郴办发〔2013〕2号),出台《郴州市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对各类公务接待严格审批、审计;减少迎来送往,下基层调研严格按照中、省、市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执行。对部分市直单位2013年度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和使用、规范公务接待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在8月底以前实施分析评估。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人:谢革非。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21)规范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郴办发〔2010〕14号),加强计划控制、量化管理和任务审批。健全经费、任务联动审批机制,凭任务批件报销费用。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不能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能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加强对出国(境)任务执行情况的联合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要按程序审查备案。5月底前要对因公出国(境)情况逐一建立台帐。

牵头单位:市外事侨务局责任人:李黎明。

(22)整治违规设置“小金库”。认真巩固前阶段“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对“小金库”治理情况“回头看”,组织人员开展明查暗访,发现线索突击检查,加大对违规设置“小金库”的处罚力度。在更大范围内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继续实施举报有奖政策,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设置“小金库”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责任人:李湘惠。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

(23)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大力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遏制盲目“造城”之风。正确处理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关系,着力促进“三量齐升”,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建立重质量、重效益、重落地、重实际开工的招商引资导向,制止和纠正招商引资水分多、虚假签约、质量和效益不高、严重影响当地环境等问题,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假业绩的问题。5月份对全市“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人:李五一。

(24)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坚持和完善干部分类考评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把改善民生、社会进步、生态效益、清正廉明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7月底前完成我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修订完善工作。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人:张军。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统计局。

(25)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落实国家征地拆迁政策措施,规范征地拆迁程序,公开征地拆迁标准,严格依法拆迁,严肃查处以非法方式强行征地拆迁的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的问题。4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人:陈一华。

(26)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认真落实中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开展各项涉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惠农资金等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依法打击利用虚假项目骗取国家惠农补贴的行为。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假贩假等侵害农民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8月底以前完成检查评估并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牵头单位:市委农村部责任人:朱孝党。

(27)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依法依纪办案,推进执法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公正廉洁执法司法;规范执法办案收费、涉案款物处置等行为,做到公正清正;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维护法律公平正义;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判决的执行力度,对于少数恶意不执行法律判决的对象,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8月底前专项整治工作要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人:许秋生。

(28)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一票否决”,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严厉打击、切实纠正各类违法和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职能单位忽视安全检查、执法不严、滥用行政权力、以罚代管等问题。5月份要形成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突出问题排查情况清单,并组织明查暗访活动,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责任人:曾凡军。

(29)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5月底前出台《郴州市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6-7月公布一批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将出现过质量问题的食品药品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检查,保证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加大对中小学校周边商铺及流动摊贩的监管整治力度,维护好学生的食品安全。严肃查处相关单位在监督、查处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罚代管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

责任人:陈玲玲、李干弟。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

(30)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土规定”,坚决落实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加大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力度,积极实施湘江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责令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停业整改达标,严肃处理纵容严重污染企业生产的单位或个人。严肃查处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行为。大力推动全市经济由地下向地上转变、由黑色向绿色转变。5-6月份要开展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人:李来华。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

(31)坚决纠正发展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化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公平,鼓励优质资源合理分配;关心进城农民工子弟就学问题;着力解决学校在行使办学自主权的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人员编制、人事聘用、职称评审等;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肃整治乱收费、中小学校在招生过程中收取建校费赞助费、乱办班的问题,集中力量解决中小学校假期违规集中补课、教师在校外兼职授课等突出问题。8月底前专项整治情况要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局责任人:周余武。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

(32)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六

xx年我校开展“兴四风,除四弊”活动,本人在学习了有关文件后,结合自己参加工作近几个月以来的实际情况,个人对照活动要求,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了自查自纠,摆出问题,分析原因,以便更好的开展工作。现将主要自查自纠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学习是个长期的过程和累积,终身学习应该成为每个人的习惯,孟子说:“资之深,则取之左右逢其源。”可见学习的重要性。反省自己,本人在这方面做得还很不够,花的精力、学习的广度和深度远远不够,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的学习也不透,研究的较少,掌握的也不是很好。二是业务工作能力、说话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都有待学习提高。

通过开展“兴四风,除四弊”活动,本人认真学习别人的长处,反思自己的不足,决心边学边改,立查立纠。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

1、认真学习,潜心专研业务,用新知识新教育理念武装自己的头脑。

2、勇于探索创新,锐意进取,善于总结工作的得与失,

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3、加强自我改造,提高综合素质。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请教,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踏实的工作作风,严格、公正、文明处理各种问题。

4、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时刻检点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不得有违法乱纪行为。

通过此次自查自纠,本人要在今后工作中严格督促自己,切实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纠正治理“四风”,根据市纪委《关于集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xxx〔x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委落实中央办公厅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在我局系统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通过专项整治,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的抓好作风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严字当头”对“四风”问题予以坚决查纠惩治,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有力推动我局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廉洁自律。

重点整治2016年以来“四风”问题,深入查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陋习,紧盯严查“四风”隐形变种,不断深化作风建设。

(一)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方面。一是是否存在文山会海的问题,这些问题导致干部疲于应付,没有时间抓好落实。如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太多,要求参会人员范围过大;发文把关不严,可发可不发的文件随意性过大等。二是是否存在各种不担当不作为不尽责,表态调门高、行动落实少的问题。如热衷于作表面文章,组织学习、部署工作习惯走过场、开大会、念文件、听汇报,很少扑下身子调研和抓落实;对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把精力放在“材料美化”等环节,搞文字政绩等。三是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服务群众的意识和本领不强。如对待群众生冷干硬、消极应付,有的态度恶劣、有的能力不足、效率低下等。四是是否存在调研和检查考核层层陪同、层层加码、实际工作蜻蜓点水,水分较大问题。

(二)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一是公务接待超标准问题。如超标准接待、超陪同人数用餐、不按规定缴纳伙食费用;假借接待活动等名义在公务活动中饮酒,变相同城吃请等问题。二是公款旅游问题。如“组织党员活动”、“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之名组织绕道“红色旅游”问题;以考察学习、会议、培训、参展、开展群团活动等名义变相用公款旅游问题。三是公车管理问题。如借用下属单位车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四是“隐形变异”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如简单砌墙“四面墙”分割;在办公室增加办公桌椅虚达使用标准假象等问题。五是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如分批次、多地点变相操办,不如实报告组织等问题。六是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七是变相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如将大额发票拆分报销;以节假日补助、集体活动聚餐等名义变相公款吃喝;利用机关灶违规接待等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从2018年8月15日开始,10月30日结束,具体分为深入自查、监督检查、总结提高。

(一)深入自查自纠(8月15日至9月15日)。各下属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动员部署,对照专项整治重点,认真开展全面自查。对2016年以来的“四风”问题进行清理,深入查摆问题,及时抓好整改同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于9月15日之前上报局政秘科。

(二)开展监督检查(9月16日至10月10日)。聚焦“六大纪律”,局党组牵头,联合市纪委监察委第十纪检组、政秘科、直属机关党委、财务等相关人员采取集中明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对各单位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的“四风问题。

(三)全面总结提高(10月11日至10月30日)。各单位和局机关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健全规范行为、防范和纠治“四风”问题的规章制度,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形成规范化机制。各下属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要于10月30日前送局政秘科。

(一)强化监督检查。由政秘科、财务科牵头,采取账目倒查、痕迹倒查、发票倒查方式,对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进行专项财务检查;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集中抽查、受理举报等方式,采取全面排查与重点检查相对合、突击暗访与随机回访相结合的方式,盯紧盯牢重要节点、重点部位、重点人群,及时发现和掌握“四风”问题线索。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以市纪委微信公众号“随手拍”、“四风”举报一键通、举报直通车等形式,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变种问题,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社会每一个角落。

(三)加大问责力度。要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四风”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严肃处理。对禁而不绝的“四风”问题,坚持露头就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持现形就抓,层层剥开“四风”隐身衣;对顶风违纪“四风”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通过强化“一案双查”,倒逼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实处;对一些改头换面的“四风”问题,要对提供场所、经费和报销便利条件的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__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__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秘科,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部署。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单位(科室)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逐项推进。

(四)强化问题整改。各单位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如实上报的,可以从轻、从宽处理。同时,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注重完善制度和机制,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系统配套、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真正做到用制度管钱、管人、管事,让“四风”问题无法隐身,无处遁形。

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八

为充分利用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紧抓住“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这个突破口,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群众看得见的成效,根据《关于认真扎实做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对接、立行立改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58号)和《郴州市委印发〈郴州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郴发〔201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引,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自觉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结合我市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四风”,严格落实“稳、准、狠、韧”的工作要求,边学边查边整边改,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畅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促进党群干群关系“零距离”,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实现机关精神面貌明显改进、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群众认可度明显提高,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为推进“一化两城三创四大”目标实现,加快郴州起飞步伐提供坚强保障。

(一)摸清底子,制定方案(3月份至4月上旬)。要认真研判我市专项整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主动对接中央、省委确定的34项专项整治任务,结合“流行病”和“地方病”的整治,科学制定全市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突出工作重点,对于在基层表现不突出、已经有明确规定的作一般性问题整改,对于群众有迫切要求的要重点整治。专项整治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协调配合单位认真梳理问题表现,摸清核实相关底数,对接省直部门实施方案,研究制定责任明确、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迅速启动,对接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自行查找“四风”方面其他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动责任单位具体实施。

(二)集中整治,全面推进(4月中旬至7月下旬)。各级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部署,认真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专项整治任务单项工作方案的实施,全面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攻坚战。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将通过专项督查、明查暗访、电视问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整治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整改,确保取得实质性效果。同时,要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推进会,听取整治工作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对于要求5月底前整改到位的专项整治任务,凡整改不到位或整改效果不好的,不得召开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

对中央、省委部署的34项和市委部署的3项专项整治任务同步推进。主要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如下:

(1)从严控制会议。认真贯彻落实郴州市《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和减少领导事务性活动的通知》(郴办字〔2012〕59号),进一步精简会议数量,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从严控制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办会过程中的奢侈浪费。7月底以前,健全规范全市性会议审批管理制度,根据各地各单位上报情况,对全市性会议认真审核把关,实现2014年全市性会议数量在2013年压缩50%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   责任人:肖毅平。

配合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财政局。

(2)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抓好《郴州市党政机关文件简报计划管理暂行办法》(郴办发〔2012〕25号)的落实,实行文件计划申报制度,各部门须在每年3、6、9、12月将下一季度的拟发文件计划报送市委办、市政府办审查备案。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下发的文件要结合实际、务求实效,要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对各类简报和内部刊物进一步清理规范,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一个部门原则上只保留一种简报”的规定。鼓励各地各部门加强电子政务信息平台的运用,逐步实现文件、简报网络收发和批阅。6月底以前进行检查评估并及时通报。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   责任人:郭名亮。

配合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3)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按照郴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表彰奖励工作的暂行规定》(郴办字〔2012〕85号)要求,制订《关于做好全市中心工作考核的通知》,对全市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新增评比达标表彰奖励活动的设置。对于必要的表彰活动,要严格评选表彰对象,严格制定表彰奖励标准,严格审查表彰活动的经费管理。严厉整治以评比达标表彰为由拉赞助、收取费用、滥发钱物等现象。抓紧整改针对基层单位授牌晋级、“一票否决”项目过多过滥的问题。清理规范工作在5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

责任人:李五一、郭名亮。

(4)清理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针对目前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各类办公室过多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清理。严格控制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切实规范市本级领导小组的设立程序。清理工作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郭名亮。

(5)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对未实行开门办公、首问负责、一次性办结或一次性告知等制度的责任人员实行问责。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行政审批和涉企检查、收费中“吃拿卡要报拖”行为,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整治工作在7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责任人:杨赛保。

(6)坚决打击新闻敲诈行为。严肃查处以新闻舆论监督为名进行新闻敲诈、强拉广告、索要赞助、约稿收费、有偿新闻等行为。严厉打击少数记者以“曝光”为名进行敲诈勒索、谋取利益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清退不符合新闻从业资质条件规定的采编人员。4月底以前对所有新闻从业人员轮训一次,6月份对开展新闻敲诈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评估。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人:马治平。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广播电视台、郴州日报社。

(7)切实整治“庸懒散”。按照《郴州市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郴作发〔2014〕1号)和《“庸懒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郴纪〔2014〕1号)相关要求,大力整治机关干部“庸懒散”现象,对各地各部门进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严厉整治工作作风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坚决整治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整治工作与“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同步安排部署。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人社局。

(8)清理规范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收费行为。对市本级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的收费行为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与市直部门业务相关联的咨询公司、评估公司、评审中心和服务中心等中介组织进行重点清理,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重点查处和打击少数人“提篮子”的行为,为行政审批工作营造一个公平规范的环境。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规范市场服务秩序,构建长效机制,保障中介服务组织独立、客观、公正执业。6月底前开展专项检查,8月底前进行评估验收。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责任人:李湘惠。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9)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在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和省委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继续采取并联审批、集中审批、限时审批等措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实现审批提速,真正方便基层、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办事。8月底以前按照要求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责任人:陈寿峰。

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10)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开展收费专项检查。继续抓好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强12342机关效能和优化发展环境问题投诉热线建设,借助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平台强化行政效能监督查处工作,规范涉企检查、涉企收费、行政处罚工作;继续推进收费专项检查工作。8月底以前完成综合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责任人:杨赛保。

配合单位:市优化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

(11)整治公款送礼行为。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禁在一般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通过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明察暗访,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有效遏制公款送礼、违规收送礼金等行为。6月底以前完成总结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直机关工委。

(12)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抓好市纪委《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落实,着力纠正少数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随意性大、铺张浪费、公私不分等问题,有效扭转过度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等奢靡浪费之风。严格执行早中餐不饮酒,公务宴请不上高档菜品和高档烟酒、陪餐人员不得超过规定人数等相关规定。制订全市国内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的行为,公开通报一批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例。6月底以前完成总结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13)坚决纠正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认真整治造节办会过多过滥、节庆演出奢侈浪费等问题,提倡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精简各类节会,对各地举办的各类节会,严格晚会举办备案审批制度,把好立项关、预算关、审计关,坚决杜绝使用财政性资金或摊派资金造节办会。6月底完善相关管理审批办法。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人:马治平。

配合单位:市纠风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文联。

(14)坚决纠正境外招商奢侈浪费等问题。抓紧制定出台《招商引资活动管理规定》,规范境外招商引资工作中所涉及的住宿标准、礼品档次、经费开支等内容。倡导务实节俭招商,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用公款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游山玩水和赠送高档礼品。制定完善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对一些重点单位列入专项审计年度计划。7月底之前出台相关规定。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旅游外事侨务局。

(15)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认真抓好《郴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郴办发〔2012〕20号)的落实,对超编、超标配置的公务车辆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置,坚决查处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滥用军车警车车牌等行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在节假日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封存,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积极支持、引导一些地区和单位在加强对公车监管方面的创新做法。严禁用公款为私家车加油和违规报销加油费等行为。对违规配备公车的整治工作在6月底以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交警支队。

(16)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认真落实《郴州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郴办字〔2013〕29号)的有关要求,加快整改全市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还原单位处理。畅通举报渠道,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和专项督查及明查暗访,抓紧对整改后闲置的办公用房进行登记和清理。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工作在6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清理办公用房工作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高爱国。

(17)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严格遵守《郴州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郴办字〔2013〕29号)的要求,5年内全市党政机关一律停止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新建、扩建、迁建和购置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已经开工的但建设资金没有明确来源或大大超出概算的,一律进行整改,6月底之前突出抓好对存在问题楼堂馆所相关项目的整改。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高爱国。

机关行政处、市政府机关行政处。

(18)清理纠正党政领导干部兼职取酬问题。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要求对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老同志在企业和各类协会兼职并领取报酬的行为进行清理。5月20日之前清理完毕。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人:张 军。

(19)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财政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市本级“三公”经费下降20%。严控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7月底前出台郴州市《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意见》,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全面加大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力度,严肃查处“三公”经费支出方面违法违规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今年部门预算单位要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人:谢革非。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察局)。

(20)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规定》(郴办发〔2013〕2号),出台《郴州市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对各类公务接待严格审批、审计;减少迎来送往,下基层调研严格按照中、省、市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执行。对部分市直单位2013年度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和使用、规范公务接待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在8月底以前实施分析评估。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人:谢革非。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21)规范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郴办发〔2010〕14号),加强计划控制、量化管理和任务审批。健全经费、任务联动审批机制,凭任务批件报销费用。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不能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能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加强对出国(境)任务执行情况的联合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要按程序审查备案。5月底前要对因公出国(境)情况逐一建立台帐。

牵头单位:市旅游外事侨务局   责任人:李黎明。

(22)整治违规设置“小金库”。认真巩固前阶段“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对“小金库”治理情况“回头看”,组织人员开展明查暗访,发现线索突击检查,加大对违规设置“小金库”的处罚力度。在更大范围内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继续实施举报有奖政策,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设置“小金库”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    责任人:李湘惠。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

(23)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大力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遏制盲目“造城”之风。正确处理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关系,着力促进“三量齐升”,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建立重质量、重效益、重落地、重实际开工的招商引资导向,制止和纠正招商引资水分多、虚假签约、质量和效益不高、严重影响当地环境等问题,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假业绩的问题。5月份对全市“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

(24)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坚持和完善干部分类考评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把改善民生、社会进步、生态效益、清正廉明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7月底前完成我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修订完善工作。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人:张 军。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统计局。

(25)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落实国家征地拆迁政策措施,规范征地拆迁程序,公开征地拆迁标准,严格依法拆迁,严肃查处以非法方式强行征地拆迁的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的问题。4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责任人:陈一华。

(26)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认真落实中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开展各项涉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惠农资金等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依法打击利用虚假项目骗取国家惠农补贴的行为。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假贩假等侵害农民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8月底以前完成检查评估并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牵头单位:市委农村部   责任人:朱孝党。

(27)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依法依纪办案,推进执法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公正廉洁执法司法;规范执法办案收费、涉案款物处置等行为,做到公正清正;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维护法律公平正义;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判决的执行力度,对于少数恶意不执行法律判决的对象,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8月底前专项整治工作要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责任人:许秋生。

(28)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一票否决”,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严厉打击、切实纠正各类违法和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职能单位忽视安全检查、执法不严、滥用行政权力、以罚代管等问题。5月份要形成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突出问题排查情况清单,并组织明查暗访活动,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   责任人:曾凡军。

(29)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5月底前出台《郴州市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6-7月公布一批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将出现过质量问题的食品药品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检查,保证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加大对中小学校周边商铺及流动摊贩的监管整治力度,维护好学生的食品安全。严肃查处相关单位在监督、查处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罚代管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

责任人:陈玲玲、李干弟。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

(30)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土规定”,坚决落实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加大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力度,积极实施湘江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责令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停业整改达标,严肃处理纵容严重污染企业生产的单位或个人。严肃查处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行为。大力推动全市经济由地下向地上转变、由黑色向绿色转变。5-6月份要开展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人:李来华。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

(31)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鼓励优质教育资源合理分配;关心进城农民工子弟就学问题;着力解决学校在行使办学自主权的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人员编制、人事聘用、职称评审等;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肃整治教育乱收费、中小学校在招生过程中收取建校费赞助费、乱办班的问题,集中力量解决中小学校假期违规集中补课、教师在校外兼职授课等突出问题。8月底前专项整治情况要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人:周余武。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

(32)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行为,坚决打击非法行医,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整治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违规收费,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6月底前将整治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责任人:李干弟。

配合单位: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33)集中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返聘退休人员等问题。按照《关于清理整治不在岗国家公职人员的通知》(郴组〔2012〕9号)和《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郴组〔2012〕23号)文件要求,对我市在前阶段开展的集中清理违规长期借调人员、“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等问题进行“回头看”,对清理工作进行查漏补缺。根据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编外大量聘用人员、返聘退休人员进行清理规范,清理工作在7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人:谢考峰。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

(34)查处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按照《全省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湘纪发〔2013〕13号)、《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规定》(湘办〔2013〕29号)的要求,继续对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随意按年龄划线调整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进人、违规配备秘书、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等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力量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进行复核检查、整改验收。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通过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严厉整治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对借调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选调生,以及借调时间长达1年以上的其他工作人员的清理纠正工作在5月底以前清退到位;对领导干部违规配备秘书(联络员)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5月底以前整改到位;对调动工作未转工资关系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4月底以前整改到位。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人:张 军。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针对村(社区)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对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级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严防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建立集体资产资源台帐和清查制度,上级主管部门要实时对集体资产资源进行清查;完善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机制,对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要坚持“民主决策、合理定价、公开交易”原则,通过交易中心公开公平公正交易。6月底前对“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对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的运作予以规范。

牵头单位:市农办   责任人:朱孝党。

配合单位:市农经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

在2012年突出“整作风”、2013年突出“转作风”的基础上,2014年突出“优作风”,重点围绕解决干部职工“怎么干好”的问题,以整治“四风”为切入点,加强执纪监督,查究问责,按照“出重拳、下猛药、治沉疴”的要求,抓住影响工作作风转变和工作业绩提升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打造出一支“遵守纪律好、干事创业好、公众形象好”的干部队伍。

牵头单位:市纪委   责任人:李小华。

配合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工委。

主要是对公众热线服务存在的受理不规范、问题不解决、问责不到位的问题,不断提升公众热线的权威性、公信力、信誉度,构建市作风办和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市数字城管处理涉及干部作风问题投诉联动机制,全面实现群众诉求受理一体化、处理快速化的服务新机制,实现投诉举报、受理登记、交办督办、查究问责、回复回访、上下联动、定期分析等一体化,“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成为群众诉求的“传声筒”、社会和谐的“稳定器”、干群之间的“连心线”,真正解决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牵头单位: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   责任人:朱付山、刘珍社。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作风办。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举措。要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分工协助抓,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委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龚凤祥同志任组长,牵头负责和督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分别制定单项工作方案,逐一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切实做到“六有”,即有工作目标、有责任主体、有推进措施、有检查评估、有完成时限、有监督问责。对照市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各级各单位要主动对号入座、对照检查、自查自纠,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的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具体措施、责任处室和负责人、完成时限。市直各单位对照专项整治任务自查自纠的情况要在5月30日前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市委督导组组长签字后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专项治理组。

在专项整治推进过程中,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要通过受理群众举报、随机暗访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自查自纠、边整边改的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市委各督导组要将专项治理工作列入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将专项治理工作成效作为衡量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和评价督导组自身工作是否尽责到位的重要标准,以真督严导、决不放过的工作标准一件一件督查、一步一步跟进,特别是要加强对关键部位、关键问题的督导,确保重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重点整改目标顺利实现。要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边学边查边整边改,对于已经纠正的防反弹,承诺解决的要兑现,深层次问题敢触及,新出现的问题不放过。要发扬“钉子”精神,深入剖析,找准症结,以系统的思维、改革的办法、勇于担当的精神,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不能浅尝辄止、功亏一篑,要让群众感受到新气象、新变化。

要将群众参与整治作为动力和压力,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和标准,敞开大门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等,要及时在本地新闻媒体公示,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整治进展情况要开设“整改进行时”等专栏进行跟踪。要让群众看清楚改什么、怎么改、改得如何,给干部以压力。要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研究症结,进行“补课”。要通过宣传引导,让群众积极参与进来,帮助我们把“四风”问题整改到位。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及时宣传专项治理的经验做法,集中反映群众最关心问题的整改成果,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加大对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各专项整治工作牵头部门和相关配合部门要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整治的好做法形成制度规范,建立完善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从源头上进行治理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扩大治理成果,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回潮”和“反弹”。同时,要把正风肃纪、查究责任贯穿于专项治理全过程。严肃查究问责,对作风不正的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加大查处、曝光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严厉的问责惩处倒逼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促进干部作风明显转变。

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九

为开展好全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平江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平群组发〔201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就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将专项整治工作贯穿教育时间活动始终,围绕中央、省、市、县部署的整治任务,认真扎实做好任务对接、方案细化、责任明确、措施完善、统筹推进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有力促进全乡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一)整治“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坚决纠正不讲诚信、不懂规矩、不守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着力解决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坚决纠正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新官不理旧事,工作相互掣肘等行为;着力解决对待工作不敢担当、不愿负责,遇到矛盾绕着走等问题;着力解决不想事、不干事、混日子,当“太平官”、“逍遥官”等问题。

牵头部门:作风办。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苏根丽。

(二)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严格执行关于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有关规定,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厉整治授牌晋级过滥现象。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苏根丽、杨峰。

(三)整治“庸懒慢浮奢”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按照“五去五求”要求,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效能提升、明察暗访、作风评议、作风问责等专项行动,坚决纠正拖拉疲沓、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等现象;严肃处置工作纪律涣散、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办私事;通过“清网”根治工作时间上网娱乐、购物、炒股等行为。

牵头部门:作风办。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苏根丽。

(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用公款支付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等不在此限)。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牵头部门:党政办、财政所。

整改责任人:曾要军杨峰袁兵。

(五)整治超标多占办公用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标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项目和标准,深入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

牵头部门:党政办监察室。

整改责任人:兰课耕余团秋杨峰。

(六)整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全体中层干部。

(七)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严肃组织人事纪律。通过单位自查、举报反映、检查核实等方式,清理长期旷工、超病假、事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以各种理由请假外出经商;多报、瞒报临时用工人员数量,套取临时工工资的人员。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翁方平张淑华。

(八)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格“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超标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不予公款报销。严格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严肃财经纪律。

牵头部门:乡纪委财政局。

整改责任人:曾要军余团秋杨峰袁兵。

(九)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1、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问题;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的问题;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出台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等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招生名额分配等学术资源配置的问题和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坚决纠正侵占群众利益、拖欠群众钱款等行为,严肃查处克扣群众财物、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

牵头部门:党政办安全办国土所水管站。

建管站民政办联校。

整改责任人:兰课耕翁方平杨晓东陈迎春。

2、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牵头部门:区委政法委。

配合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

(十)整治陈规陋习、借机敛财。坚决纠正和遏制党员干部借生日祝寿、职务升迁、子女升学、添子添孙、乔迁新居、生病住院、开工开业等各种名目大操大办,收敛财物。

牵头部门:乡纪委。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杨峰。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在2014年9月底前完成。

1、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3月下旬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主动搞好与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的任务对接,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在认真开展调研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下发,明确各部门单位的责任分工;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成立专项整治专门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7月底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督促各村、乡直各单位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聚集“四风”问题,针对专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对照实施方案全面深入查找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从具体问题抓起,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乡教育实践活动办会同相关单位,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重点检查群众关注度高、问题较多的热点焦点部门、单位,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查找问题不到位、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补火”、“返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评估总结阶段(2014年9月底完成)。各单位对照整治方案进行内部评估验收,专项整治工作未经评估总结验收的,不能召开总结会,要继续进行整改。

1、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乡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决定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任务分解、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情况综合、评估验收。协调小组由纪委书记余团秋同志任组长,杨峰同志,邹实强同志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杨峰同志任主任,张淑华任副主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负总责,真正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2、严格工作标准。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准”“狠”“韧”的要求,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确保抓一项成一项、改一项见效一项,特别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要不等、不看、不拖,迅速行动起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治理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长效化、制度化。

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十

对照“两项专项活动”、“八项专项整治”的要求,坚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聚焦学校“四风”突出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全面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在全面梳理“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确定以下专项整治重点:坚决纠正教育教学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竞聘、教师在编不在岗、严肃查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校舍维修、物质采购、有偿家教等领域的问题。

(一)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竞聘、教师在编不在岗的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汇报,重点查处和纠正学校校领导利用职权挤占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设置名额,因人随意设置申报条件、简化推荐程序、程序不公开透明、材料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及其他违规操作等问题;重点查处教师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问题。

1、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谷德爱学校校长。

责任单位:学校支部。

整治时限:2015年7月前。

2、工作措施。

(1)制定方案。完成时间:2015年4月上旬。

(2)问题排查。梳理排查群众信访、案件线索、网络舆情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全校深入查摆有无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设置等问题。2015年5月前。

(3)查处典型。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坚持有案必查、歪风必纠、违规必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顶风违纪、边整边犯的,从重从严查处。

(4)教育引导。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为主要对象,在全校加强对中、省、市、县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制度的宣传学习,重点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及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和工作氛围。完成时间:2015年6月前。

评审工作程序,建立职称和岗位竞聘评审学校领导小组责任制,杜绝行政干预;严格实行公示制度,群众对公示有异议的,认真调查核实,对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及其他违规行为的人员,按规定严肃查处。完成时间:2015年7月前。

(二)严肃查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县教育局计财股等部门汇报,重点查处学校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预经费分配、经费拨付、更改资金使用用途、提高使用标准等违规问题。

1、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谷崇营学校总务主任。

责任单位:后勤处。

整治时限:2015年7月前。

2、工作措施。

(1)组织参加县上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培训会。组织学校校长和财务人员参加县上开展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培训会,系统学习《中小学财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规,提高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合规理财、科学理财的意识和水平。完成时间:2015年4月。

(2)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对围绕经费管理违规问题进行自查,并上报自查情况和自查承诺书。完成时间:2015年4月。

教代会的监督,确保经费管理规范,使用规范。完成时间:2015年6月前。

(4)完善经费管理制度。组织学校领导、后勤、教代会结合全县教育经费管理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出台《灵璧县实验小学财务制度》、《灵璧县实验小学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灵璧县实验小学校务公开工作规范》、《灵璧县实验小学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的处罚办法》等管理制度,形成教育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完成时间:2015年7月前。

(三)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校舍维修、物质采购等领域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县教育局计财股、后勤管理股等部门汇报,重点整改学校工程建设及校舍维修中存在的违规操作、收受贿赂问题,查处作业本、课本、校服、教学及办公物资采购、教辅资料代购、学生保险办理等商业往来中存在的收受(索要)钱物等问题。

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一

1、系统地学习政治理论方面比较欠缺,特别是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开展理论学习不够。对政治学习抓得不紧,满足于一般化。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的思想深钻细研不够,满足于学习了,不全面、不系统,缺乏对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的把握。在学习内容上,对**专业方面还比较认真,忽视了对市场经济理论和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也不透不深,研究的较少,掌握的不够好。

2、工作作风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不能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如努力工作却又得不到别人的理解时,会有出力不讨好等委屈的感觉,不能保持平和的心态,做到戒骄戒躁。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有时不够冷静,影响自己的思想及工作情绪。二是工作失之于软,管理失之于宽。教育干部职工的思想还不够,组织纪律方面抓得不够严格。虽然建立健全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但执行起来有时还不能做到严要求。

3、思想观念仍需解放。在转变职能,服务发展上,思想观念缺乏超前意识和前瞻性,工作方式方法按步就班缺乏创新、独创性的点子,对如何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工作争强当先的意识不强。

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首先要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切实地把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益、服务为民放在首位,在具体工作中,总认为**工作在体现服务上不好掌握,有难度、有困难,形成了心理上的压力,而没有好地去探索切入点,因而工作上放不大开手脚,思想上不够大胆,满足于现状。

4、在细节上需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作为一个领导干部,我一直在勤政廉政上比较严格要求自己,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自我,但在慎微慎独上做得还不够。表现在认为有时吃一餐饭,抽一包烟、做一下车不是大事。通过学习,我认识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公与私的考验涉及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细微之处见精神,小节之处看品格。要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从点滴做起,要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切实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这样才能有力地杜绝和防范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5、是对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抓得不力,学习制度坚持不好,抓落实少,没有检查、考核措施,虽然强调自学,但个人自学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忙起来忘掉,有的迫于工作需要,现学现用,存在“现蒸热卖”的情况,抓学习缺乏计划性和系统性,也缺乏必要的辅导和业务培训,有的同志对国家**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深度不够,仅满足于对法律法规基本内容、基本条款的了解,不求全面掌握;不少同志半路“出家”,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学习中理解不深,联系实际不够,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在**的监督、管理中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

1、对理论学习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足。实事求是的说,我还是比较爱学习的,但近几年来,由于工作中要忙于日常事务应酬,考虑事情又太多,静不下心来,加上有时把学习理论当软任务,把业务工作作为硬指标,便出现了不愿意挤出时间来学习,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脱节的现象。同时始终认为自己事业心比较强,只要不犯错误,思想是不会变到哪里去,尽心尽职地做好工作就行了,因此,也就放松了学习,造成了小成即满的思想状况。同时也就放松了干部职工的学习,形成了轻视理论、忽视学习的倾向,也正是由于缺乏坚实的理论的指导,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上,总结好的做法、推广好的经验少。

2、对为民服务、为民理财的宗旨观念理解不深、不透。做好本职工作,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是实现宗旨观的最基本形式。总的说,这方面做的是不错的,但在思想的认识上、行动的自觉性上有差距。有一些模糊认识,感到宗旨观是一个大概念,是一个政治类的要求和理念,有时觉得在实际工作中,在具体行动上难以准确把握,没有完全做好与工作实践的紧密结合。而新形势下服务对象对**工作的服务手段和服务功能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服务手段和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3、思维方式不够科学。一是认识问题有偏颇。对政治形势研究较少,敏锐性不强,总觉得了解全面局势、掌握外界动态,制定方针政策是上级领导的事,自己是执行者,只要把上级的精神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就行了,缺乏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这种思想是不对的,片面的,说明自己的不成熟。二是没有熟练的运用好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工作忙时,不能做到统筹兼顾,在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主要和次要的关系的能力上还有欠缺。

4、抓职工队伍建设的管理力度不够。近年来,个人工作是一步一个脚印走过来的,组织和群众都给予肯定,但少数职工上班迟到,下班溜号,上自由班。还有的职工不思进取,上班炒股,下班打牌,虽没形成大的气候,但也不同程度影响了其他同志的工作积极性,我只是采取“教育从严,处罚从轻”,搞说服教育,没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有老好人现象,总是为了团结而失去一些原则,总认为只要自己的工作尽职尽责就行了,往往是谈的多督办的少,认为谁人出问题他自己负责。没从长远角度认识到如果小事不抓,小问题不纠就有可能出现人的问题,就不能做到“防微杜渐”,会影响到**队伍的形象,削弱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通过对政风行风建设有关文件的学习理解,让我认识到个人在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决不是小事,绝不能忽视。它能妨碍**政策的贯彻执行,损害**部门和人民的关系,影响**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自己决心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1、深入学习有关理论,以政风行风建设为契机,实现工作的新突破。一是解决认识问题,树立紧迫感,增强自觉性。通过自查自纠,敲起警钟,明确学习的重要性和不学习的危害性。今后我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必修课,特别是在学习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上花大力气,在学习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学习理论的自觉性有了很大的提高。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在学习的系统性上下功夫,对照“****”的要求,实践自身欠缺的政治理论知识,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二是要做出学习计划,不仅要学习好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还要学习好现代科技方面的知识,要学法律,懂管理,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水平,改进工作方法。三是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在学习过程中自觉地将理论同环保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运用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为官。

2、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继续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倾听基层干部职工的呼声,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利益要求和愿望,真实把握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求,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增强工作透明度,围绕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切实利益重要事项的办理和行政审批等重要权力的行使,着力实现**行政审批、执法监管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动态公开;多倾听党组其他成员的意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无论是具体分管还是没有分管的科室,对他们的具体工作情况都给予了关心,定期与科室领导谈心,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进一步增强驾驭全局的能力。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要看到光明,坚定胜利的信心;面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冷静思考,妥善处理,不悲观失望;面临挑战的时候,要沉着应对,知难而进,不头脑发热。遇到意见分歧,要坦诚相见,及时沟通。对违反党的宗旨和纪律的错误行为,要敢于批评。广纳善言,闻过则喜,经常检讨自己的工作,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格言,来鞭策自己。抓工作作风,坚持一靠教育,二靠制度。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各种不良作风。抓组织纪律,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要服务大局,整体推进。增强纪律观念,自觉用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体现出**干部的新形象。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围绕这次行评,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以适应新时期**工作的需要。一是要正确认识**审批与行政服务的关系。审批即为服务。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从“****”重要思想出发,处理好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关系,寓服务于审批,在审批中强化服务。二是要正确处理**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既不因发展经济而牺牲**质量,也不因**而影响全市经济增长,把握好经济发展与**之间的平衡点,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进步,实现**与经济增长的“双赢”。

4、廉洁奉公,从严律己,为**系统行风政风评议作贡献。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淡薄名利,克己奉公。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严以律已,以诚待人,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地置于党的集体领导下;严格按照党的有关纪律要求约束自己,经常做到自查、自省、自警、自励,正确行使人民赋于的权力,不搞以权谋私,不搞钱权交易,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做一名真正的人民公仆;想方设法提高办事效率,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接待来办事的群众,耐心解答他们的问题。自觉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六项禁令”和**系统职业道德规范。

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是加强**机关政风行风建设的有效途径,对于推进全市**工作、提升行政效能、改进工作作风、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都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我要以此次政风行风评议为动力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行动,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优先的方针,坚持以**为重点,不断加强**管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为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为建设和谐**作出自己的贡献。

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二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有关精神,为贯彻落实《关于认真扎实做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对接、立行立改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58号)、《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郴群组发〔2014〕11号)和《苏仙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苏发〔2014〕2号)要求,充分利用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扎实抓好我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中办发〔2014〕9号文件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结合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针对群众反映的“四风”突出问题,细化工作方案,采取切实管用有效措施,治歪风、树新风,攻坚克难,狠刹歪风邪气,及时依法依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九项规定”和区委“十项规定”的行为,为建设“山水名城、美丽苏仙”提供坚强保障.

“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从2014年3月起至2014年9月集中开展.按照摸清底数、制定方案,集中整治、全面推进,总结检查、评估验收等三个阶段进行.

34。

认真梳理问题表现,摸清核实相关底数,对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部署要求,对接省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研究制定我局详细具体、责任明确、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时间安排、推进措施、牵头股室和具体责任人、检查评估、监督问责等,确保各项整治措施实在、管用、有效.

57。

根据实施方案和征求到的意见、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入整改.对于已经开展的整治工作,要加力推进,务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于还未开展的专项整治新任务、新要求,要尽快部署启动,对照实施方案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对于少数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治工作,要进行一次“回头看”,查找上阶段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严防已经基本整治到位的问题死灰复燃.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通过专项督查、明查暗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责令整改,确保整治取得实质性效果.

78。

通过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了解、群众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对整治工作成效进行抽查和评估,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下一步努力的方向,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我局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8月11日前上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治理组(联系电话:2880191;邮箱:。

[email protected]。

).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民意调查和总结评估.对于专项整治工作群众满意度不高、评估不合格的乡镇、街道、区直单位,责令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总结评估合格后,才能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

根据《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重点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和关系民生民本等方面10项突出问题进行.

上级党委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

1、

(1)从严控制会议.认真贯彻落实苏仙区《关于进一步规范会务活动管理的通知》(苏办字〔2012〕124号),进一步精简会议数量;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从严控制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办会过程中的奢侈浪费.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2)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抓好《郴州市党政机关文件简报计划管理暂行办法》(郴办发〔2012〕25号)的落实,实行文件计划申报制度,在每年3、6、9、12月将下一季度的拟发文件计划报送区委办、区政府办审查备案.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要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对各类简报和内部刊物进一步清理规范,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一个部门原则上只保留一种简报”的规定.鼓励加强电子政务信息平台的运用,逐步实现文件、简报网络收发和批阅,进一步减少文件、简报的印制成本和运输成本.6月底前进行检查评估并及时通报.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2、

(3)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切实转变职能,加快服务型机关建设,实行开门办公、首问负责、一次性办结或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行政审批和涉企检查、收费中“吃拿卡要报拖”行为.整治工作在7月中旬完成.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

(4)切实整治“庸懒散奢”.按照《苏仙区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和苏仙区《“庸懒散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大力整治机关干部“庸懒散奢”现象,严厉整治工作作风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坚决整治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

(5)集中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聘用人员、返聘退休人员等问题.按照苏仙区组织部《关于清理整治不在岗国家公职人员的通知》(苏组〔2012〕6号)和《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苏组〔2012〕31号)文件要求,清查我局是否存在违规长期借调人员、“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等问题,同时对清理工作进行查漏补缺,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查找我局是否存在编外聘用人员、返聘退休人员的情况并进行清理规范.清理工作在7月底完成.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

3、

(6)整治公款送礼行为.严禁在一般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通过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明察暗访,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有效遏制公款送礼、违规收受礼金等行为.6月底完成总结评估.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

(7)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抓好区纪委《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落实.严格执行早中餐不饮酒、同城不宴请、不安排住宿;公务宴请不上高档菜品和高档烟酒、陪餐人员不得超过宴请对象人数等相关规定.开展明查暗访,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的行为,公开通报一批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例.6月底完成总结评估.

责任部门:局纪检部门。

4、

(8)清理办公用房.认真落实《郴州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郴办字〔2013〕29号)的有关要求,对办公用房进行清理,不得超出使用面积标准.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还原单位处理.清理工作在6月底全面完成.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5、

(9)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财政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控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严肃查处“三公”经费支出方面违法违规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的问题,严禁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办公室。

(10)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规定》(郴办发〔2013〕2号),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对各类公务接待进行严格审批、审计;减少迎来送往,接待活动严格按照中、省、市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执行.6月对进行重点检查.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办公室。

各责任股室按照整治方案中的要求,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抓好相关整改落实工作.其余股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抓好整改工作.我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对照专项整治任务自查自纠的情况要在5月30日前经区委督导组组长签字后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办专项治理组.

按照中央开门搞活动的要求,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等要及时在本地本单位进行公示,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要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研究症结,进行“补课”.要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和标准,敞开大门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要发挥好宣传舆论的引导作用,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激励和警示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究问责,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相互推诿扯皮的,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改边再犯错的个人,要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三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2022年1月18日至27日)。

成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或推进会,全面启动自查自纠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1月27日至3月11日)。

(一)全面理清职权。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和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三定”规定,摸清职权底数。

(二)查找风险点。采取“自己找、企业提、领导评、组织定”等方式,分层面深入查找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准每一个具体工作岗位的粮食购销领域风险点,登记造册,建立《粮食购销领域风险排查情况统计表》,实行台账管理。

(三)定期调度阶段。专班成员对辖区内政策性粮食存储库点每月巡查一轮,每半个月向专班联络员(徐祖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2022年3月12日至9月)。

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和风险等级,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廉政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的防控措施。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风险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坚持边查边整边改,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9月至2022年12月)

要在巩固前阶段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健全完善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以及风险点防控的相关配套制度,实现粮食购销领域风险防控的常态化、规范化、程序化。形成责权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管理体系。

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十四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创建完善的工作制度、创新管用的管理制度、创立长效的工作机制,使我办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按照省委、市委和县委的要求,结合我办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人要认真按照分解的专项整治任务,逐项对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责任主体、推进措施、监督手段、问责办法、完成时限和评估办法,制定好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对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开展自查自纠,主动出击,开门纳谏,不袒护、不回避、不将就,查准、查实确实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不等不拖,立说立行,立行立改,立改立成,力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整治工作要按照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目标落实好专项整治的工作任务,把突出问题整治的内容、措施、时限和进展情况建立“台帐”制度,实行“挂号督办”,并逐一落实销号,扎实解决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

编办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掌握工作进度,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查漏补缺。对整治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要责令“返工”整改,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重大、典型违法违纪问题,及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查处。采取自查、民意测评等评估方式,及时掌握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效果。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回头看”,并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编办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对开展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民意调查和总体评估,群众对整治工作满意度不高、评估不合格的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总结评估合格后,才能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编办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研究落实专项整治成果的运用和建立长效机制。

“贪图安逸,不思进取,慵懒散拖,迟到早退”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此项任务由责任领导牵头、相关责任股室负责实施,具体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如下:

扎实开展机关干部。

“庸懒散”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整治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坚决杜绝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通过自查自纠、开展明察暗访、建立个人上下班时间互联网签到制度、请假书面报告制度等,确保整改行动顺利实施。

责任领导:;责任人:;完成时限:

7

为保持工作延续性,专项整治工作从。

8

9

月底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1

8

22。

2

8

25。

日前,以编办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名义,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

并上报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挂号督办”,并逐一落实销号,等措施进行督查。

组织各责任科室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

“回头看”,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重点督导,对专项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进行“补课”、“返工”。

1

召开编办整改落实专题会议,对专项整治等工作进行初步总结,研究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制度性规定。

2

专题会议后,就编办专项整治等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题通报。

3

对专项整治等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报请县委第四督导组审核后,报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各项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要按照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好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编办党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抓紧抓好抓实专项整治工作的推动和突出问题的解决。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及时掌握调度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负责人配合上级部门、督导组的整治工作进度,高标准、严要求、不走样、不变形,坚持将专项整治工作贯穿主题教育活动始终,确保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研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从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关心、最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入手,着力抓好整治工作,力求取得显著成效。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人要认真做好整治任务的责任分解和工作措施,加强统筹协调、配合联动,根据专项整治工作时段的安排,切实完成好整治工作任务。抓好专项整治任务的落实。

“四风”突出问题,要从群众反映最迫切、最急需、最强烈、最反感的问题抓起,逐项作好登记“挂号”。对自查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研究分析,找出原因,提出对策,制定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及评估办法。将整改工作方案和评估办法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取信于民,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要将评估的运用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手段和办法,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考核评估实施办法。各股室要多沟通、多协商、多交流,做到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坚决杜绝工作中的空挡、缝隙。责任股室要加强督查,及时调度,确保整治方案准确、有序、协调推进。

编办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将开门整改贯穿专项整治工作的始终,通过开设意见箱、邮箱等方式,畅通群众反映民意的渠道,广泛接受群众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挥好宣传舆论的引导作用,发挥正反两面典型的激励和警示作用,让群众看到整改成效。

“四风”问题的制度机制上攻艰克难,贯彻“科学、管用、成熟”的要求,做到立足实际需要,成熟一个,出台一个,管用一个。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实效和经验的基础上,更注重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例外,对违反制度踩“红线”、闯“雷区”的,做到零容忍,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从根本上整治“四风”突出问题。

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五

工作计划是对未来重要工作的最佳安排,具有很强的方向性和指导性。它是应用写作的计划风格之一。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开展好全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平江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平群组发〔201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就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将专项整治工作贯穿教育时间活动始终,围绕中央、省、市、县部署的整治任务,认真扎实做好任务对接、方案细化、责任明确、措施完善、统筹推进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有力促进全乡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一)整治“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坚决纠正不讲诚信、不懂规矩、不守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着力解决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坚决纠正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新官不理旧事,工作相互掣肘等行为;着力解决对待工作不敢担当、不愿负责,遇到矛盾绕着走等问题;着力解决不想事、不干事、混日子,当“太平官”、“逍遥官”等问题。

牵头部门:作风办。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苏根丽。

(二)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严格执行关于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有关规定,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厉整治授牌晋级过滥现象。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苏根丽、杨峰。

(三)整治“庸懒慢浮奢”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按照“五去五求”要求,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效能提升、明察暗访、作风评议、作风问责等专项行动,坚决纠正拖拉疲沓、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等现象;严肃处置工作纪律涣散、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办私事;通过“清网”根治工作时间上网娱乐、购物、炒股等行为。

牵头部门:作风办。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苏根丽。

(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用公款支付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等不在此限)。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牵头部门:党政办、财政所。

整改责任人:曾要军杨峰袁兵。

牵头部门:党政办监察室。

整改责任人:兰课耕余团秋杨峰。

(六)整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全体中层干部。

(七)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严肃组织人事纪律。通过单位自查、举报反映、检查核实等方式,清理长期旷工、超病假、事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以各种理由请假外出经商;多报、瞒报临时用工人员数量,套取临时工工资的人员。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翁方平张淑华。

(八)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格“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超标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不予公款报销。严格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严肃财经纪律。

牵头部门:乡纪委财政局。

整改责任人:曾要军余团秋杨峰袁兵。

(九)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1、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问题;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的问题;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出台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等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招生名额分配等学术资源配置的问题和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坚决纠正侵占群众利益、拖欠群众钱款等行为,严肃查处克扣群众财物、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

牵头部门:党政办安全办国土所水管站。

建管站民政办联校。

整改责任人:兰课耕翁方平杨晓东陈迎春。

2、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牵头部门:区委政法委。

配合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

(十)整治陈规陋习、借机敛财。坚决纠正和遏制党员干部借生日祝寿、职务升迁、子女升学、添子添孙、乔迁新居、生病住院、开工开业等各种名目大操大办,收敛财物。

牵头部门:乡纪委。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杨峰。

三、整体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在2014年9月底前完成。

1、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3月下旬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主动搞好与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的任务对接,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在认真开展调研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下发,明确各部门单位的责任分工;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成立专项整治专门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7月底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督促各村、乡直各单位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聚集“四风”问题,针对专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对照实施方案全面深入查找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从具体问题抓起,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乡教育实践活动办会同相关单位,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重点检查群众关注度高、问题较多的热点焦点部门、单位,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查找问题不到位、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补火”、“返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评估总结阶段(2014年9月底完成)。各单位对照整治方案进行内部评估验收,专项整治工作未经评估总结验收的,不能召开总结会,要继续进行整改。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乡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决定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任务分解、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情况综合、评估验收。协调小组由纪委书记余团秋同志任组长,杨峰同志,邹实强同志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杨峰同志任主任,张淑华任副主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负总责,真正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2、严格工作标准。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准”“狠”“韧”的要求,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确保抓一项成一项、改一项见效一项,特别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要不等、不看、不拖,迅速行动起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治理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长效化、制度化。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纠正治理“四风”,根据市纪委《关于集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xxx〔x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委落实中央办公厅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在我局系统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通过专项整治,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的抓好作风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严字当头”对“四风”问题予以坚决查纠惩治,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有力推动我局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廉洁自律。

重点整治2016年以来“四风”问题,深入查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陋习,紧盯严查“四风”隐形变种,不断深化作风建设。

(一)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方面。一是是否存在文山会海的问题,这些问题导致干部疲于应付,没有时间抓好落实。如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太多,要求参会人员范围过大;发文把关不严,可发可不发的文件随意性过大等。二是是否存在各种不担当不作为不尽责,表态调门高、行动落实少的问题。如热衷于作表面文章,组织学习、部署工作习惯走过场、开大会、念文件、听汇报,很少扑下身子调研和抓落实;对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把精力放在“材料美化”等环节,搞文字政绩等。三是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服务群众的意识和本领不强。如对待群众生冷干硬、消极应付,有的态度恶劣、有的能力不足、效率低下等。四是是否存在调研和检查考核层层陪同、层层加码、实际工作蜻蜓点水,水分较大问题。

(二)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一是公务接待超标准问题。如超标准接待、超陪同人数用餐、不按规定缴纳伙食费用;假借接待活动等名义在公务活动中饮酒,变相同城吃请等问题。二是公款旅游问题。如“组织党员活动”、“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之名组织绕道“红色旅游”问题;以考察学习、会议、培训、参展、开展群团活动等名义变相用公款旅游问题。三是公车管理问题。如借用下属单位车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四是“隐形变异”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如简单砌墙“四面墙”分割;在办公室增加办公桌椅虚达使用标准假象等问题。五是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如分批次、多地点变相操办,不如实报告组织等问题。六是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七是变相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如将大额发票拆分报销;以节假日补助、集体活动聚餐等名义变相公款吃喝;利用机关灶违规接待等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从2018年8月15日开始,10月30日结束,具体分为深入自查、监督检查、总结提高。

(一)深入自查自纠(8月15日至9月15日)。各下属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动员部署,对照专项整治重点,认真开展全面自查。对2016年以来的“四风”问题进行清理,深入查摆问题,及时抓好整改同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于9月15日之前上报局政秘科。

(二)开展监督检查(9月16日至10月10日)。聚焦“六大纪律”,局党组牵头,联合市纪委监察委第十纪检组、政秘科、直属机关党委、财务等相关人员采取集中明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对各单位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的“四风问题。

(三)全面总结提高(10月11日至10月30日)。各单位和局机关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健全规范行为、防范和纠治“四风”问题的规章制度,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形成规范化机制。各下属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要于10月30日前送局政秘科。

(一)强化监督检查。由政秘科、财务科牵头,采取账目倒查、痕迹倒查、发票倒查方式,对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进行专项财务检查;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集中抽查、受理举报等方式,采取全面排查与重点检查相对合、突击暗访与随机回访相结合的方式,盯紧盯牢重要节点、重点部位、重点人群,及时发现和掌握“四风”问题线索。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以市纪委微信公众号“随手拍”、“四风”举报一键通、举报直通车等形式,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变种问题,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社会每一个角落。

(三)加大问责力度。要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四风”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严肃处理。对禁而不绝的“四风”问题,坚持露头就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持现形就抓,层层剥开“四风”隐身衣;对顶风违纪“四风”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通过强化“一案双查”,倒逼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实处;对一些改头换面的“四风”问题,要对提供场所、经费和报销便利条件的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__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__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秘科,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部署。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单位(科室)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逐项推进。

(四)强化问题整改。各单位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如实上报的,可以从轻、从宽处理。同时,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注重完善制度和机制,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系统配套、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真正做到用制度管钱、管人、管事,让“四风”问题无法隐身,无处遁形。

为开展好全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平江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平群组发〔201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就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将专项整治工作贯穿教育时间活动始终,围绕中央、省、市、县部署的整治任务,认真扎实做好任务对接、方案细化、责任明确、措施完善、统筹推进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有力促进全乡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一)整治“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坚决纠正不讲诚信、不懂规矩、不守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着力解决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坚决纠正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新官不理旧事,工作相互掣肘等行为;着力解决对待工作不敢担当、不愿负责,遇到矛盾绕着走等问题;着力解决不想事、不干事、混日子,当“太平官”、“逍遥官”等问题。

牵头部门:作风办。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苏根丽。

(二)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严格执行关于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有关规定,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厉整治授牌晋级过滥现象。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苏根丽、杨峰。

(三)整治“庸懒慢浮奢”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按照“五去五求”要求,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效能提升、明察暗访、作风评议、作风问责等专项行动,坚决纠正拖拉疲沓、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等现象;严肃处置工作纪律涣散、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办私事;通过“清网”根治工作时间上网娱乐、购物、炒股等行为。

牵头部门:作风办。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苏根丽。

(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用公款支付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等不在此限)。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牵头部门:党政办、财政所。

整改责任人:曾要军杨峰袁兵。

(五)整治超标多占办公用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标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项目和标准,深入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

牵头部门:党政办监察室。

整改责任人:兰课耕余团秋杨峰。

(六)整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全体中层干部。

(七)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严肃组织人事纪律。通过单位自查、举报反映、检查核实等方式,清理长期旷工、超病假、事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以各种理由请假外出经商;多报、瞒报临时用工人员数量,套取临时工工资的人员。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翁方平张淑华。

(八)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格“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超标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不予公款报销。严格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严肃财经纪律。

牵头部门:乡纪委财政局。

整改责任人:曾要军余团秋杨峰袁兵。

(九)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1、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问题;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的问题;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出台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等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招生名额分配等学术资源配置的问题和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坚决纠正侵占群众利益、拖欠群众钱款等行为,严肃查处克扣群众财物、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

牵头部门:党政办安全办国土所水管站。

建管站民政办联校。

整改责任人:兰课耕翁方平杨晓东陈迎春。

2、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牵头部门:区委政法委。

配合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

(十)整治陈规陋习、借机敛财。坚决纠正和遏制党员干部借生日祝寿、职务升迁、子女升学、添子添孙、乔迁新居、生病住院、开工开业等各种名目大操大办,收敛财物。

牵头部门:乡纪委。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杨峰。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在2014年9月底前完成。

1、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3月下旬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主动搞好与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的任务对接,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在认真开展调研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下发,明确各部门单位的责任分工;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成立专项整治专门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7月底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督促各村、乡直各单位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聚集“四风”问题,针对专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对照实施方案全面深入查找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从具体问题抓起,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乡教育实践活动办会同相关单位,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重点检查群众关注度高、问题较多的热点焦点部门、单位,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查找问题不到位、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补火”、“返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评估总结阶段(2014年9月底完成)。各单位对照整治方案进行内部评估验收,专项整治工作未经评估总结验收的,不能召开总结会,要继续进行整改。

1、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乡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决定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任务分解、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情况综合、评估验收。协调小组由纪委书记余团秋同志任组长,杨峰同志,邹实强同志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杨峰同志任主任,张淑华任副主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负总责,真正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2、严格工作标准。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准”“狠”“韧”的要求,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确保抓一项成一项、改一项见效一项,特别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要不等、不看、不拖,迅速行动起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治理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长效化、制度化。

对照“两项专项活动”、“八项专项整治”的要求,坚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聚焦学校“四风”突出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全面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在全面梳理“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确定以下专项整治重点:坚决纠正教育教学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竞聘、教师在编不在岗、严肃查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校舍维修、物质采购、有偿家教等领域的问题。

(一)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竞聘、教师在编不在岗的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汇报,重点查处和纠正学校校领导利用职权挤占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设置名额,因人随意设置申报条件、简化推荐程序、程序不公开透明、材料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及其他违规操作等问题;重点查处教师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问题。

1、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谷德爱学校校长。

责任单位:学校支部。

整治时限:2015年7月前。

2、工作措施。

(1)制定方案。完成时间:2015年4月上旬。

(2)问题排查。梳理排查群众信访、案件线索、网络舆情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全校深入查摆有无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设置等问题。2015年5月前。

(3)查处典型。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坚持有案必查、歪风必纠、违规必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顶风违纪、边整边犯的,从重从严查处。

(4)教育引导。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为主要对象,在全校加强对中、省、市、县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制度的宣传学习,重点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及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和工作氛围。完成时间:2015年6月前。

评审工作程序,建立职称和岗位竞聘评审学校领导小组责任制,杜绝行政干预;严格实行公示制度,群众对公示有异议的,认真调查核实,对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及其他违规行为的人员,按规定严肃查处。完成时间:2015年7月前。

(二)严肃查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县教育局计财股等部门汇报,重点查处学校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预经费分配、经费拨付、更改资金使用用途、提高使用标准等违规问题。

1、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谷崇营学校总务主任。

责任单位:后勤处。

整治时限:2015年7月前。

2、工作措施。

(1)组织参加县上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培训会。组织学校校长和财务人员参加县上开展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培训会,系统学习《中小学财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规,提高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合规理财、科学理财的意识和水平。完成时间:2015年4月。

(2)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对围绕经费管理违规问题进行自查,并上报自查情况和自查承诺书。完成时间:2015年4月。

教代会的监督,确保经费管理规范,使用规范。完成时间:2015年6月前。

(4)完善经费管理制度。组织学校领导、后勤、教代会结合全县教育经费管理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出台《灵璧县实验小学财务制度》、《灵璧县实验小学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灵璧县实验小学校务公开工作规范》、《灵璧县实验小学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的处罚办法》等管理制度,形成教育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完成时间:2015年7月前。

(三)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校舍维修、物质采购等领域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县教育局计财股、后勤管理股等部门汇报,重点整改学校工程建设及校舍维修中存在的违规操作、收受贿赂问题,查处作业本、课本、校服、教学及办公物资采购、教辅资料代购、学生保险办理等商业往来中存在的收受(索要)钱物等问题。

根据《中共新野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和县纪委《新野县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落实“四风”问题的督导检查方案》(新纪文〔2015〕101号)要求,为扎实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坚持着眼为民、利民、便民,坚决遏制“衙门”作风,提高为人民服务水平;坚持着眼激发基层创造活力,坚决遏制“文山会海”、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泛滥现象,切实解决工作只图形式、不求实效的问题,解决对基层多头考核、层层加码问题;坚持着眼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切实解决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和住房、滥建楼堂馆所和违规使用“三公”经费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坚持着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切实解决政绩观错位的问题,推动领导干部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切实解决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与民争利问题。坚持用改革精神,对积弊已久的问题力争取得突破。坚持以严明的纪律狠刹歪风邪气,及时依法依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市委九条规定的行为,为完成“大干新三年”的目标任务,推动郴州加速起飞提供坚强保障。

根据《新野县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落实“四风”问题的督导检查方案》(新纪文〔2015〕101号),重点围九个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进行。具体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详见住建局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工表(附后)。

(一)摸清底数,制定方案。各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单位要把所负责“四风”突出问题整治的完成情况,作为检验本单位(股室)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成效的标准之一,切实负起责任,协调配合单位,认真梳理问题表现,摸清核实相关底数,对照省、市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详细具体、责任明确、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时间安排、推进措施和具体责任人、检查评估、监督问责等,确保各项整治措施实在、管用、有效。各配合单位要积极参与,分工合作,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股室)要对照9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单位(股室)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协调推进,立行立改。

(二)集中整治,全面推进。各单位(股室)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征求到的意见、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入整改。对于部分当前已经在开展的整治工作,要加力推进,务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于还未开展的专项整治新任务、新要求,要尽快部署启动,对照实施方案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对于少数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治工作,要进行一次“回头看”,查找上阶段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严防已经基本整治到位的问题死灰复燃。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相关牵头单位通过专项督查、明查暗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整治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股室),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整改,确保取得实质性效果。对重点整治工作的完成情况,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推进会,听取整治工作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专题汇报。

(三)总结检查,评估验收。各牵头单位(股室)要经常组织力量通过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了解、群众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对各单位(股室)的整治工作成效进行抽查和评估,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股室)要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好各项整治任务。要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下一步努力的方向,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各单位(股室)的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局专项治理小组。对于专项整治工作群众满意度不高、评估不合格的单位(股室),责令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为促“四风”突出问题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整改到位,成立局“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长陈天聚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新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督促和指导等日常工作。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相关股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积极与县委县政府相关牵头单位联系,争取工作的主动性,要将各项整治任务再细化、再具体,在全局上下形成横向联合、纵向联动、责任到人、一抓到底、层层抓落实的推进机制。各牵头单位将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报送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自查自纠情况分别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坚持开门整治,接受群众监督。要将群众参与整治作为动力和压力,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和标准,敞开大门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等,要及时公示,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要让群众看清楚改什么、怎么改、改得如何。要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研究症结,进行“补课”。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激励和警示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结合实际,对准问题,不走神、不散光。要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四风”问题和最不满意的地方,找准专项整治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进一步摸实情、听意见,明确整治重点,哪个问题突出就重点抓哪个。针对长期解决不好的顽疾问题,深入剖析,找准症结,以系统的思维、改革的办法、勇于担当的精神,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

(四)坚持严格要求,做好督导把关。要坚持高标准、严措施、铁纪律,按规定、按程序、按步骤推动专项整治,防止走样、变形、打折扣,切实做到思想上不放松、标准上不降低、力度上不减弱,把严要求、严标准落到实处,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态度消极、措施不力、群众不满意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改正。

(五)坚持常抓不懈,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常抓不懈,防止问题反弹、隐形变种。注意将专项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经验,针对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特别是在滋生“四风”、产生特权的制度机制上攻坚克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从根本上整治“四风”突出问题。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有关精神,为贯彻落实《关于认真扎实做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对接、立行立改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58号)、《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郴群组发〔2014〕11号)和《苏仙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苏发〔2014〕2号)要求,充分利用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扎实抓好我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中办发〔2014〕9号文件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结合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针对群众反映的“四风”突出问题,细化工作方案,采取切实管用有效措施,治歪风、树新风,攻坚克难,狠刹歪风邪气,及时依法依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九项规定”和区委“十项规定”的行为,为建设“山水名城、美丽苏仙”提供坚强保障.

“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从2014年3月起至2014年9月集中开展.按照摸清底数、制定方案,集中整治、全面推进,总结检查、评估验收等三个阶段进行.

34。

认真梳理问题表现,摸清核实相关底数,对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部署要求,对接省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研究制定我局详细具体、责任明确、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时间安排、推进措施、牵头股室和具体责任人、检查评估、监督问责等,确保各项整治措施实在、管用、有效.

57。

根据实施方案和征求到的意见、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入整改.对于已经开展的整治工作,要加力推进,务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于还未开展的专项整治新任务、新要求,要尽快部署启动,对照实施方案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对于少数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治工作,要进行一次“回头看”,查找上阶段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严防已经基本整治到位的问题死灰复燃.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通过专项督查、明查暗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责令整改,确保整治取得实质性效果.

78。

根据《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重点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和关系民生民本等方面10项突出问题进行.

上级党委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

1、

(1)从严控制会议.认真贯彻落实苏仙区《关于进一步规范会务活动管理的通知》(苏办字〔2012〕124号),进一步精简会议数量;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从严控制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办会过程中的奢侈浪费.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2)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抓好《郴州市党政机关文件简报计划管理暂行办法》(郴办发〔2012〕25号)的落实,实行文件计划申报制度,在每年3、6、9、12月将下一季度的拟发文件计划报送区委办、区政府办审查备案.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要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对各类简报和内部刊物进一步清理规范,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一个部门原则上只保留一种简报”的规定.鼓励加强电子政务信息平台的运用,逐步实现文件、简报网络收发和批阅,进一步减少文件、简报的印制成本和运输成本.6月底前进行检查评估并及时通报.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2、

(3)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切实转变职能,加快服务型机关建设,实行开门办公、首问负责、一次性办结或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行政审批和涉企检查、收费中“吃拿卡要报拖”行为.整治工作在7月中旬完成.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

(4)切实整治“庸懒散奢”.按照《苏仙区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和苏仙区《“庸懒散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大力整治机关干部“庸懒散奢”现象,严厉整治工作作风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坚决整治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

(5)集中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聘用人员、返聘退休人员等问题.按照苏仙区组织部《关于清理整治不在岗国家公职人员的通知》(苏组〔2012〕6号)和《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苏组〔2012〕31号)文件要求,清查我局是否存在违规长期借调人员、“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等问题,同时对清理工作进行查漏补缺,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查找我局是否存在编外聘用人员、返聘退休人员的情况并进行清理规范.清理工作在7月底完成.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

3、

(6)整治公款送礼行为.严禁在一般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通过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明察暗访,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有效遏制公款送礼、违规收受礼金等行为.6月底完成总结评估.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

(7)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抓好区纪委《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落实.严格执行早中餐不饮酒、同城不宴请、不安排住宿;公务宴请不上高档菜品和高档烟酒、陪餐人员不得超过宴请对象人数等相关规定.开展明查暗访,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的行为,公开通报一批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例.6月底完成总结评估.

责任部门:局纪检部门。

4、

(8)清理办公用房.认真落实《郴州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郴办字〔2013〕29号)的有关要求,对办公用房进行清理,不得超出使用面积标准.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还原单位处理.清理工作在6月底全面完成.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5、

(9)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财政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控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严肃查处“三公”经费支出方面违法违规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的问题,严禁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办公室。

(10)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规定》(郴办发〔2013〕2号),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对各类公务接待进行严格审批、审计;减少迎来送往,接待活动严格按照中、省、市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执行.6月对进行重点检查.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办公室。

各责任股室按照整治方案中的要求,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抓好相关整改落实工作.其余股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抓好整改工作.我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对照专项整治任务自查自纠的情况要在5月30日前经区委督导组组长签字后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办专项治理组.

按照中央开门搞活动的要求,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等要及时在本地本单位进行公示,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要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研究症结,进行“补课”.要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和标准,敞开大门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要发挥好宣传舆论的引导作用,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激励和警示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究问责,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相互推诿扯皮的,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改边再犯错的个人,要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十六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现将棋盘山镇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健全组织、明确任务。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我镇于3月15日、3月30日先后召开棋盘山镇关于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动员会、推进会,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动员、部署、强调,并详细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五个专项小组,明确任务,夯实责任,着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

2、谈心谈话、思想动员。采取“面对面”的方式,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站所负责人和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同时,村“两委”班子成员互相进行廉政谈话。在谈话过程中,围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积极引导党员干部主动查找和认领问题,营造浓厚氛围。

3、查摆问题、自查自纠。四月初,针对上级来文《关于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方面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19年全县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推进方案》的通知,我镇积极响应,制定相应举措,组织各村、各站所认真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按时做好月汇报。4月18日,按照县纪委监委要求,组织镇、村两级开好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通过会前学习相关资料进一步深化认识,面对面谈心谈话活动深入查纠,综合采取自己找、群众提、同事帮、领导点等方式,把问题和问题线索找实找全,其中镇领导班子自查问题8件;机关支部党员自查问题6件;镇内15个行政村自查问题26件;问题线索2件。在镇党委的密切带领下,县监委委员、督导组组长苗向阳同志的亲临指导下自查自纠专题民主生活会顺利开展。苗局长会后指出,对在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和相互批评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大家要高度重视、认真反思、剖析根源、对症下药,充分结合分管工作,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二)存在问题。

一是整治作风转变不彻底,缺乏紧迫感和使命感,仍然对自查自纠存在畏惧思想。虽然我镇大力引导“有问题”的干部坦诚自查,相信组织,但是效果不明显,查纠不彻底不深入,个别存在表面应付、瞒压问题不上报的现象。

二是部分镇村干部自身政治素质不高,主动学习意识不强,错误的认为基层工作只要会干就行,用不着学习,对各项政策的了解不够深入,导致抱有侥幸心理不按规章制度办事,缺少纪律和法律意识,在实际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时有发生。

三是工作中责任心不强,存在把关不严、监督不到位的现象,一些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效果并不明显,半公开、假公开和模糊公开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村民参政议政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的加强,对镇村干部仍存在着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现象。

四是有些权力边界还不明确,权力运行程序还不规范。一些规章制度虽然建立,但流于形式,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就是很少落实在行动上,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工作效果差,影响了党和政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三)整改落实。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持之以恒的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把整改结果落到实处。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达到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状态。

二是进一步自查整改,强化督查问责。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全面排查,严查问题线索。镇纪委统筹各方督查力量,综合督导与督查暗访结合,动态开展专项监察、专项检查,不定期访村入户察民情、看实情,认真调查群众上访反映问题,苗头问题及早扑灭。对存在问题的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处理,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县纪委。核实问题从严追责,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作风整治。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突出常态监管。规范制度建设,全面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推行“百姓问廉”与“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等工作办法;规范党风廉政建设,党政班子率先垂范就群腐问题进行自我检查,加强队伍廉洁勤政建设;规范阵地建设,权力清单与制度规范全部上墙,完善党务政务公开栏,让干部按章办事,群众按章监督,形成“纪委教育、干部自觉、群众监督”的态势,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确保监管常态化、细致化、全天候、全覆盖。

今年以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根据县委对如何开展下步工作为我们指明的方向,把落实“八项规定”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改变干部作风,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严明工作纪律,整肃会风会纪。规范平常工作,要求全镇干部严格遵守考勤、请销假、值班等一系列制度,并与年终考核挂钩。工作时间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全镇干部工作日不经批准一概不得外出,外出期间必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精简会议活动,坚持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合并的进行合并,能压减的加以压减,会议期间要求参会人员按时参会、认真听会,一概封闭通讯工具或调至静音状态、有保密要求会议严禁携带电子设备进入会场,定期对干部会议记录进行检查。

(二)转变工作作风,落实便民服务措施。坚决纠正干部在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等问题。实行工作职责公开承诺制度,公开服务内容,将服务范围、工作流程办理时限、责任人、监督电话等信息,在政府网站和单位公示栏中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保证展开平常工作的条件下,各站口、包村干部、相关业务负责人等每周最少到一个企业或一个村,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宣传政策。

(三)厉行勤俭节约,加强廉洁自律。

加强道德教育,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重视个人品德修养,不出进高消费文娱场所,不寻求低级庸俗生活情趣,不组织参与赌博活动。紧缩文件、简报、宣传资料、会议及其他平常办公经费开支,减少纸质公文数目,控制会议活动范围。紧缩公务接待开支,同城不接待,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不弄超标准接待,公务接待、工作日中午、值班时全天禁止饮酒。实行出差、学习、培训、检查审批制度。严格车辆管理,实行公务派车审批制度,严禁私自驾车、出车,严禁公车私用,紧缩车辆费用开支。提倡全局干部践行文明高尚的生活作风,勤俭每度电、每张纸、每升油、每滴水,不弄浪费浪费,反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

通过制定各项制度,全镇干部职工开始做到严格要求自己,从根本上杜尽了各种违规违纪现象的产生,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心八项规定要求,在全镇上下营建了积极向上、公平正义、廉洁高效的机关环境,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提供了良好的氛围。

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七

工作计划是对今后重要工作的最佳安排,具有很强的方向性和指导性。它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有计划的文体。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了达到特定的效果,要求决策助理要高瞻远瞩、深思熟虑、深思熟虑,并从不同角度设计各种工作方案,供领导参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开展好全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平江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平群组发〔201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就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将专项整治工作贯穿教育时间活动始终,围绕中央、省、市、县部署的整治任务,认真扎实做好任务对接、方案细化、责任明确、措施完善、统筹推进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有力促进全乡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一)整治“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坚决纠正不讲诚信、不懂规矩、不守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着力解决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坚决纠正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新官不理旧事,工作相互掣肘等行为;着力解决对待工作不敢担当、不愿负责,遇到矛盾绕着走等问题;着力解决不想事、不干事、混日子,当“太平官”、“逍遥官”等问题。

牵头部门:作风办。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苏根丽。

(二)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严格执行关于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有关规定,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厉整治授牌晋级过滥现象。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苏根丽、杨峰。

(三)整治“庸懒慢浮奢”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按照“五去五求”要求,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效能提升、明察暗访、作风评议、作风问责等专项行动,坚决纠正拖拉疲沓、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等现象;严肃处置工作纪律涣散、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办私事;通过“清网”根治工作时间上网娱乐、购物、炒股等行为。

牵头部门:作风办。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苏根丽。

(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用公款支付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等不在此限)。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牵头部门:党政办、财政所。

整改责任人:曾要军杨峰袁兵。

(五)整治超标多占办公用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标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项目和标准,深入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

牵头部门:党政办监察室。

整改责任人:兰课耕余团秋杨峰。

(六)整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全体中层干部。

(七)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严肃组织人事纪律。通过单位自查、举报反映、检查核实等方式,清理长期旷工、超病假、事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以各种理由请假外出经商;多报、瞒报临时用工人员数量,套取临时工工资的人员。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翁方平张淑华。

(八)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格“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超标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不予公款报销。严格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严肃财经纪律。

牵头部门:乡纪委财政局。

整改责任人:曾要军余团秋杨峰袁兵。

(九)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1、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问题;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的问题;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出台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等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招生名额分配等学术资源配置的问题和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坚决纠正侵占群众利益、拖欠群众钱款等行为,严肃查处克扣群众财物、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

牵头部门:党政办安全办国土所水管站。

建管站民政办联校。

整改责任人:兰课耕翁方平杨晓东陈迎春。

2、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牵头部门:区委政法委。

配合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

(十)整治陈规陋习、借机敛财。坚决纠正和遏制党员干部借生日祝寿、职务升迁、子女升学、添子添孙、乔迁新居、生病住院、开工开业等各种名目大操大办,收敛财物。

牵头部门:乡纪委。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杨峰。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在2014年9月底前完成。

1、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3月下旬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主动搞好与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的任务对接,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在认真开展调研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下发,明确各部门单位的责任分工;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成立专项整治专门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7月底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督促各村、乡直各单位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聚集“四风”问题,针对专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对照实施方案全面深入查找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从具体问题抓起,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乡教育实践活动办会同相关单位,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重点检查群众关注度高、问题较多的热点焦点部门、单位,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查找问题不到位、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补火”、“返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评估总结阶段(2014年9月底完成)。各单位对照整治方案进行内部评估验收,专项整治工作未经评估总结验收的,不能召开总结会,要继续进行整改。

1、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乡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决定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任务分解、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情况综合、评估验收。协调小组由纪委书记余团秋同志任组长,杨峰同志,邹实强同志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杨峰同志任主任,张淑华任副主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负总责,真正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2、严格工作标准。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准”“狠”“韧”的要求,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确保抓一项成一项、改一项见效一项,特别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要不等、不看、不拖,迅速行动起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治理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长效化、制度化。

根据《中共新野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和县纪委《新野县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落实“四风”问题的督导检查方案》(新纪文〔2015〕101号)要求,为扎实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坚持着眼为民、利民、便民,坚决遏制“衙门”作风,提高为人民服务水平;坚持着眼激发基层创造活力,坚决遏制“文山会海”、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泛滥现象,切实解决工作只图形式、不求实效的问题,解决对基层多头考核、层层加码问题;坚持着眼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切实解决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和住房、滥建楼堂馆所和违规使用“三公”经费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坚持着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切实解决政绩观错位的问题,推动领导干部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切实解决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与民争利问题。坚持用改革精神,对积弊已久的问题力争取得突破。坚持以严明的纪律狠刹歪风邪气,及时依法依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市委九条规定的行为,为完成“大干新三年”的目标任务,推动郴州加速起飞提供坚强保障。

根据《新野县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落实“四风”问题的督导检查方案》(新纪文〔2015〕101号),重点围九个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进行。具体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详见住建局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工表(附后)。

(一)摸清底数,制定方案。各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单位要把所负责“四风”突出问题整治的完成情况,作为检验本单位(股室)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成效的标准之一,切实负起责任,协调配合单位,认真梳理问题表现,摸清核实相关底数,对照省、市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详细具体、责任明确、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时间安排、推进措施和具体责任人、检查评估、监督问责等,确保各项整治措施实在、管用、有效。各配合单位要积极参与,分工合作,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股室)要对照9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单位(股室)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协调推进,立行立改。

(二)集中整治,全面推进。各单位(股室)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征求到的意见、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入整改。对于部分当前已经在开展的整治工作,要加力推进,务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于还未开展的专项整治新任务、新要求,要尽快部署启动,对照实施方案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对于少数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治工作,要进行一次“回头看”,查找上阶段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严防已经基本整治到位的问题死灰复燃。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相关牵头单位通过专项督查、明查暗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整治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股室),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整改,确保取得实质性效果。对重点整治工作的完成情况,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推进会,听取整治工作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专题汇报。

(三)总结检查,评估验收。各牵头单位(股室)要经常组织力量通过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了解、群众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对各单位(股室)的整治工作成效进行抽查和评估,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股室)要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好各项整治任务。要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下一步努力的方向,形成专项整治,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各单位(股室)的专项整治上报局专项治理小组。对于专项整治工作群众满意度不高、评估不合格的单位(股室),责令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为促“四风”突出问题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整改到位,成立局“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长陈天聚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新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督促和指导等日常工作。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相关股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积极与县委县政府相关牵头单位联系,争取工作的主动性,要将各项整治任务再细化、再具体,在全局上下形成横向联合、纵向联动、责任到人、一抓到底、层层抓落实的推进机制。各牵头单位将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报送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自查自纠情况分别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坚持开门整治,接受群众监督。要将群众参与整治作为动力和压力,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和标准,敞开大门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等,要及时公示,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要让群众看清楚改什么、怎么改、改得如何。要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研究症结,进行“补课”。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激励和警示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结合实际,对准问题,不走神、不散光。要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四风”问题和最不满意的地方,找准专项整治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进一步摸实情、听意见,明确整治重点,哪个问题突出就重点抓哪个。针对长期解决不好的顽疾问题,深入剖析,找准症结,以系统的思维、改革的办法、勇于担当的精神,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

(四)坚持严格要求,做好督导把关。要坚持高标准、严措施、铁纪律,按规定、按程序、按步骤推动专项整治,防止走样、变形、打折扣,切实做到思想上不放松、标准上不降低、力度上不减弱,把严要求、严标准落到实处,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态度消极、措施不力、群众不满意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改正。

(五)坚持常抓不懈,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常抓不懈,防止问题反弹、隐形变种。注意将专项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经验,针对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特别是在滋生“四风”、产生特权的制度机制上攻坚克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从根本上整治“四风”突出问题。

为充分利用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紧抓住“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这个突破口,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群众看得见的成效,根据《关于认真扎实做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对接、立行立改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58号)和《郴州市委印发〈郴州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郴发〔201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引,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自觉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结合我市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四风”,严格落实“稳、准、狠、韧”的工作要求,边学边查边整边改,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畅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促进党群干群关系“零距离”,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实现机关精神面貌明显改进、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群众认可度明显提高,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为推进“一化两城三创四大”目标实现,加快郴州起飞步伐提供坚强保障。

(一)摸清底子,制定方案(3月份至4月上旬)。要认真研判我市专项整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主动对接中央、省委确定的34项专项整治任务,结合“流行病”和“地方病”的整治,科学制定全市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突出工作重点,对于在基层表现不突出、已经有明确规定的作一般性问题整改,对于群众有迫切要求的要重点整治。专项整治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协调配合单位认真梳理问题表现,摸清核实相关底数,对接省直部门实施方案,研究制定责任明确、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迅速启动,对接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自行查找“四风”方面其他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动责任单位具体实施。

(二)集中整治,全面推进(4月中旬至7月下旬)。各级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部署,认真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专项整治任务单项工作方案的实施,全面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攻坚战。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将通过专项督查、明查暗访、电视问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整治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整改,确保取得实质性效果。同时,要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推进会,听取整治工作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对于要求5月底前整改到位的专项整治任务,凡整改不到位或整改效果不好的,不得召开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总结检查,评估验收(8月上旬至9月上旬)。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通过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了解、群众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对整治工作成效进行抽查和评估,加强结果运用。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常抓不懈,防止问题反弹、隐形异化。要将专项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对于专项整治工作群众满意度不高、评估不合格的县市区,责令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总结评估合格后,才能召开教育实践大会;对于专项整治工作评估不合格的市直单位,视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过关,要延长活动时间直至通过检查评估。同时,各地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8月25日前上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专项治理组(联系电话:2871557;邮箱:)。

对中央、省委部署的34项和市委部署的3项专项整治任务同步推进。主要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如下:

(一)中央、省委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

1.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

(1)从严控制会议。认真贯彻落实郴州市《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和减少领导事务性活动的通知》(郴办字〔2012〕59号),进一步精简会议数量,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从严控制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办会过程中的奢侈浪费。7月底以前,健全规范全市性会议审批管理制度,根据各地各单位上报情况,对全市性会议认真审核把关,实现2014年全市性会议数量在2013年压缩50%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责任人:肖毅平。

配合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财政局。

(2)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抓好《郴州市党政机关文件简报计划管理暂行办法》(郴办发〔2012〕25号)的落实,实行文件计划申报制度,各部门须在每年3、6、9、12月将下一季度的拟发文件计划报送市委办、市政府办审查备案。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下发的文件要结合实际、务求实效,要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对各类简报和内部刊物进一步清理规范,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一个部门原则上只保留一种简报”的规定。鼓励各地各部门加强电子政务信息平台的运用,逐步实现文件、简报网络收发和批阅。6月底以前进行检查评估并及时通报。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责任人:郭名亮。

配合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3)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按照郴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表彰奖励工作的暂行规定》(郴办字〔2012〕85号)要求,制订《关于做好全市中心工作考核的通知》,对全市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新增评比达标表彰奖励活动的设置。对于必要的表彰活动,要严格评选表彰对象,严格制定表彰奖励标准,严格审查表彰活动的经费管理。严厉整治以评比达标表彰为由拉赞助、收取费用、滥发钱物等现象。抓紧整改针对基层单位授牌晋级、“一票否决”项目过多过滥的问题。清理规范工作在5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郭名亮。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纠风办、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

(4)清理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针对目前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各类办公室过多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清理。严格控制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切实规范市本级领导小组的设立程序。清理工作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郭名亮。

2.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5)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对未实行开门办公、首问负责、一次性办结或一次性告知等制度的责任人员实行问责。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行政审批和涉企检查、收费中“吃拿卡要报拖”行为,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整治工作在7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杨赛保。

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审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物价局、市审改办。

(6)坚决打击新闻敲诈行为。严肃查处以新闻舆论监督为名进行新闻敲诈、强拉广告、索要赞助、约稿收费、有偿新闻等行为。严厉打击少数记者以“曝光”为名进行敲诈勒索、谋取利益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清退不符合新闻从业资质条件规定的采编人员。4月底以前对所有新闻从业人员轮训一次,6月份对开展新闻敲诈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评估。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人:马治平。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广播电视台、郴州日报社。

(7)切实整治“庸懒散”。按照《郴州市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郴作发〔2014〕1号)和《“庸懒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郴纪〔2014〕1号)相关要求,大力整治机关干部“庸懒散”现象,对各地各部门进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严厉整治工作作风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坚决整治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整治工作与“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同步安排部署。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人社局。

(8)清理规范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收费行为。对市本级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的收费行为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与市直部门业务相关联的咨询公司、评估公司、评审中心和服务中心等中介组织进行重点清理,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重点查处和打击少数人“提篮子”的行为,为行政审批工作营造一个公平规范的环境。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规范市场服务秩序,构建长效机制,保障中介服务组织独立、客观、公正执业。6月底前开展专项检查,8月底前进行评估验收。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李湘惠。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9)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在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和省委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继续采取并联审批、集中审批、限时审批等措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实现审批提速,真正方便基层、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办事。8月底以前按照要求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责任人:陈寿峰。

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10)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开展收费专项检查。继续抓好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强12342机关效能和优化发展环境问题投诉热线建设,借助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平台强化行政效能监督查处工作,规范涉企检查、涉企收费、行政处罚工作;继续推进收费专项检查工作。8月底以前完成综合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杨赛保。

配合单位:市优化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

3.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

(11)整治公款送礼行为。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禁在一般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通过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明察暗访,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有效遏制公款送礼、违规收送礼金等行为。6月底以前完成总结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直机关工委。

(12)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抓好市纪委《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落实,着力纠正少数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随意性大、铺张浪费、公私不分等问题,有效扭转过度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等奢靡浪费之风。严格执行早中餐不饮酒,公务宴请不上高档菜品和高档烟酒、陪餐人员不得超过规定人数等相关规定。制订全市国内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的行为,公开通报一批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例。6月底以前完成总结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13)坚决纠正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认真整治造节办会过多过滥、节庆演出奢侈浪费等问题,提倡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精简各类节会,对各地举办的各类节会,严格晚会举办备案审批制度,把好立项关、预算关、审计关,坚决杜绝使用财政性资金或摊派资金造节办会。6月底完善相关管理审批办法。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人:马治平。

配合单位:市纠风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文联。

(14)坚决纠正境外招商奢侈浪费等问题。抓紧制定出台《招商引资活动管理规定》,规范境外招商引资工作中所涉及的住宿标准、礼品档次、经费开支等内容。倡导务实节俭招商,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用公款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游山玩水和赠送高档礼品。制定完善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对一些重点单位列入专项审计年度计划。7月底之前出台相关规定。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旅游外事侨务局。

4.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馆所。

(15)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认真抓好《郴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郴办发〔2012〕20号)的落实,对超编、超标配置的公务车辆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置,坚决查处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滥用军车警车车牌等行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在节假日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封存,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积极支持、引导一些地区和单位在加强对公车监管方面的创新做法。严禁用公款为私家车加油和违规报销加油费等行为。对违规配备公车的整治工作在6月底以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交警支队。

(16)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认真落实《郴州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郴办字〔2013〕29号)的有关要求,加快整改全市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还原单位处理。畅通举报渠道,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和专项督查及明查暗访,抓紧对整改后闲置的办公用房进行登记和清理。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工作在6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清理办公用房工作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高爱国。

配合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纪委(监察局)、市委机关行政处、市政府机关行政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严格遵守《郴州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郴办字〔2013〕29号)的要求,5年内全市党政机关一律停止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新建、扩建、迁建和购置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已经开工的但建设资金没有明确来源或大大超出概算的,一律进行整改,6月底之前突出抓好对存在问题楼堂馆所相关项目的整改。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高爱国。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审计局、市委。

机关行政处、市政府机关行政处。

(18)清理纠正党政领导干部兼职取酬问题。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要求对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老同志在企业和各类协会兼职并领取报酬的行为进行清理。5月20日之前清理完毕。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人:张军。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民政局。

5.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

(19)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财政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市本级“三公”经费下降20%。严控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7月底前出台郴州市《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意见》,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全面加大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力度,严肃查处“三公”经费支出方面违法违规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今年部门预算单位要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人:谢革非。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察局)。

(20)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规定》(郴办发〔2013〕2号),出台《郴州市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对各类公务接待严格审批、审计;减少迎来送往,下基层调研严格按照中、省、市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执行。对部分市直单位2013年度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和使用、规范公务接待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在8月底以前实施分析评估。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人:谢革非。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21)规范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郴办发〔2010〕14号),加强计划控制、量化管理和任务审批。健全经费、任务联动审批机制,凭任务批件报销费用。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不能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能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加强对出国(境)任务执行情况的联合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要按程序审查备案。5月底前要对因公出国(境)情况逐一建立台帐。

牵头单位:市旅游外事侨务局责任人:李黎明。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

(22)整治违规设置“小金库”。认真巩固前阶段“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对“小金库”治理情况“回头看”,组织人员开展明查暗访,发现线索突击检查,加大对违规设置“小金库”的处罚力度。在更大范围内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继续实施举报有奖政策,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设置“小金库”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责任人:李湘惠。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

6.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23)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大力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遏制盲目“造城”之风。正确处理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关系,着力促进“三量齐升”,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建立重质量、重效益、重落地、重实际开工的招商引资导向,制止和纠正招商引资水分多、虚假签约、质量和效益不高、严重影响当地环境等问题,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假业绩的问题。5月份对全市“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人:李五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统计局。

(24)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坚持和完善干部分类考评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把改善民生、社会进步、生态效益、清正廉明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7月底前完成我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修订完善工作。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人:张军。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统计局。

7.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25)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落实国家征地拆迁政策措施,规范征地拆迁程序,公开征地拆迁标准,严格依法拆迁,严肃查处以非法方式强行征地拆迁的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的问题。4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人:陈一华。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房产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

(26)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认真落实中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开展各项涉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惠农资金等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依法打击利用虚假项目骗取国家惠农补贴的行为。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假贩假等侵害农民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8月底以前完成检查评估并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牵头单位:市委农村部责任人:朱孝党。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移民局、市工商局。

(27)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依法依纪办案,推进执法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公正廉洁执法司法;规范执法办案收费、涉案款物处置等行为,做到公正清正;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维护法律公平正义;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判决的执行力度,对于少数恶意不执行法律判决的对象,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8月底前专项整治工作要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人:许秋生。

配合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市司法局、市委610办。

(28)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一票否决”,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严厉打击、切实纠正各类违法和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职能单位忽视安全检查、执法不严、滥用行政权力、以罚代管等问题。5月份要形成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突出问题排查情况清单,并组织明查暗访活动,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责任人:曾凡军。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煤炭局、市国土资源局、郴州煤监分局、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水利局。

(29)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5月底前出台《郴州市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6-7月公布一批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将出现过质量问题的食品药品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检查,保证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加大对中小学校周边商铺及流动摊贩的监管整治力度,维护好学生的食品安全。严肃查处相关单位在监督、查处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罚代管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

责任人:陈玲玲、李干弟。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

(30)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土规定”,坚决落实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加大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力度,积极实施湘江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责令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停业整改达标,严肃处理纵容严重污染企业生产的单位或个人。严肃查处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行为。大力推动全市经济由地下向地上转变、由黑色向绿色转变。5-6月份要开展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人:李来华。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

(31)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鼓励优质教育资源合理分配;关心进城农民工子弟就学问题;着力解决学校在行使办学自主权的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人员编制、人事聘用、职称评审等;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肃整治教育乱收费、中小学校在招生过程中收取建校费赞助费、乱办班的问题,集中力量解决中小学校假期违规集中补课、教师在校外兼职授课等突出问题。8月底前专项整治情况要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人:周余武。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

(32)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行为,坚决打击非法行医,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整治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违规收费,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6月底前将整治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责任人:李干弟。

配合单位: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8.整治选人用人“三超两乱”问题。

(33)集中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返聘退休人员等问题。按照《关于清理整治不在岗国家公职人员的通知》(郴组〔2012〕9号)和《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郴组〔2012〕23号)文件要求,对我市在前阶段开展的集中清理违规长期借调人员、“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等问题进行“回头看”,对清理工作进行查漏补缺。根据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编外大量聘用人员、返聘退休人员进行清理规范,清理工作在7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人:谢考峰。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

(34)查处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按照《全省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湘纪发〔2013〕13号)、《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规定》(湘办〔2013〕29号)的要求,继续对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随意按年龄划线调整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进人、违规配备秘书、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等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力量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进行复核检查、整改验收。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通过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严厉整治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对借调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选调生,以及借调时间长达1年以上的其他工作人员的清理纠正工作在5月底以前清退到位;对领导干部违规配备秘书(联络员)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5月底以前整改到位;对调动工作未转工资关系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4月底以前整改到位。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人:张军。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二)市委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

1.规范村(社区)“三资”管理。针对村(社区)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对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级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严防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建立集体资产资源台帐和清查制度,上级主管部门要实时对集体资产资源进行清查;完善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机制,对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要坚持“民主决策、合理定价、公开交易”原则,通过交易中心公开公平公正交易。6月底前对“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对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的运作予以规范。

牵头单位:市农办责任人:朱孝党。

配合单位:市农经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

2.整治“混日子”、“守摊子”、“跑门子”、“乱班子”的问题,开展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在2012年突出“整作风”、2013年突出“转作风”的基础上,2014年突出“优作风”,重点围绕解决干部职工“怎么干好”的问题,以整治“四风”为切入点,加强执纪监督,查究问责,按照“出重拳、下猛药、治沉疴”的要求,抓住影响工作作风转变和工作业绩提升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打造出一支“遵守纪律好、干事创业好、公众形象好”的干部队伍。

牵头单位:市纪委责任人:李小华。

配合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工委。

3.整治“公众热线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主要是对公众热线服务存在的受理不规范、问题不解决、问责不到位的问题,不断提升公众热线的权威性、公信力、信誉度,构建市作风办和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市数字城管处理涉及干部作风问题投诉联动机制,全面实现群众诉求受理一体化、处理快速化的服务新机制,实现投诉举报、受理登记、交办督办、查究问责、回复回访、上下联动、定期分析等一体化,“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成为群众诉求的“传声筒”、社会和谐的“稳定器”、干群之间的“连心线”,真正解决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牵头单位: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责任人:朱付山、刘珍社。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作风办。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举措。要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分工协助抓,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委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龚凤祥同志任组长,牵头负责和督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分别制定单项工作方案,逐一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切实做到“六有”,即有工作目标、有责任主体、有推进措施、有检查评估、有完成时限、有监督问责。对照市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各级各单位要主动对号入座、对照检查、自查自纠,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的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具体措施、责任处室和负责人、完成时限。市直各单位对照专项整治任务自查自纠的情况要在5月30日前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市委督导组组长签字后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专项治理组。

(二)强化监督,立行立改。在专项整治推进过程中,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要通过受理群众举报、随机暗访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自查自纠、边整边改的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市委各督导组要将专项治理工作列入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将专项治理工作成效作为衡量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和评价督导组自身工作是否尽责到位的重要标准,以真督严导、决不放过的工作标准一件一件督查、一步一步跟进,特别是要加强对关键部位、关键问题的督导,确保重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重点整改目标顺利实现。要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边学边查边整边改,对于已经纠正的防反弹,承诺解决的要兑现,深层次问题敢触及,新出现的问题不放过。要发扬“钉子”精神,深入剖析,找准症结,以系统的思维、改革的办法、勇于担当的精神,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不能浅尝辄止、功亏一篑,要让群众感受到新气象、新变化。

(三)开门整治,营造氛围。要将群众参与整治作为动力和压力,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和标准,敞开大门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等,要及时在本地新闻媒体公示,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整治进展情况要开设“整改进行时”等专栏进行跟踪。要让群众看清楚改什么、怎么改、改得如何,给干部以压力。要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研究症结,进行“补课”。要通过宣传引导,让群众积极参与进来,帮助我们把“四风”问题整改到位。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及时宣传专项治理的经验做法,集中反映群众最关心问题的整改成果,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加大对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四)建章立制,查究问责。各专项整治工作牵头部门和相关配合部门要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整治的好做法形成制度规范,建立完善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从源头上进行治理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扩大治理成果,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回潮”和“反弹”。同时,要把正风肃纪、查究责任贯穿于专项治理全过程。严肃查究问责,对作风不正的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加大查处、曝光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严厉的问责惩处倒逼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促进干部作风明显转变。

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十八

共包括七个方面16项问题。

(一)检查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

1.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专项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着力纠正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

2.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监管监督长期严重缺位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在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在粮食购销领域履行领导、管理、监督责任情况,着力纠正放松粮食购销监管、忽视涉粮重大隐患纠治问题。

(二)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3.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内部管理混乱、监督流于形式等问题;

4.重点检查管理监督缺失缺位、履职不公、执法不严、失职失责等责任问题;

5.重点检查内外勾结、设租寻租、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

6.重点检查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三)检查解决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粮库“靠粮吃粮”问题。

检查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全覆盖、无遗漏,重点检查基层国有粮食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政策情况。

7.收购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粮食价格和数量与实际不符,低价入库、高价报账;压级压价,多除皮或有意压秤,虚增粮食收购价格;对收购的质量、标准把关不严,入库粮食水分、杂质超标,造成库存短少、质量下降;入库粮食以次充好、以旧当新,用新旧粮差价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故意拖欠粮款、冒领补贴,或者先收后转等问题;在粮食化验、检测、司磅、验收过程中故意降低要求和标准,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造成国有资金浪费等问题。

8.销售出库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粮食出库时,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或者拆分规避招投标、围标串标;违规加收出库费用、虚列运费、装卸费等支出项目;空进空出、掺假使假、吃拿卡要,私自出售“升溢粮”,通过虚假销售合同,销售不存在的“空气粮”等问题。

9.存储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多报粮食损耗、虚报瞒报库存;亏库短量、擅自动用置换、盗卖储备粮等靠粮吃粮问题;以虚报粮食数量、账上序列库存等手段搞“转圈粮”,套取国家财政补贴;在粮食仓储设备等购买、维护、维修过程中是否存在虚报高价套取公款,通过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问题。

(四)从严从重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10.重点检查国有粮食企业落实粮食政策执行责任情况,从严从重查处乱投资,乱担保,钱权交易等问题。

11.结合早稻收购专项检查、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中晚稻收购专项检查开展专项执法,从严从重查处不严格执行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规定、不及时支付售粮款、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未按规定备案等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等损害国家利益、坑害种粮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推动完善体制,加强监管,健全长效机制。

12.重点检查《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xx省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xx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政策落实情况及具体执行情况,深化粮食购销、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改革等问题。

(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5.专项整治自查自纠中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七)粮食仓储项目建设问题

16.重点检查粮食仓储设施等项目建设情况审核把关不严,即拨付财政补助资金等,将仓储维修项目直接指定承揽,并放任其利用职务之便做生意等问题。

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九

工作计划是未来重要工作的最佳安排,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和指导性。它是应用写作的计划风格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了达到特定的效果,决策助理需要有远见、有思想、仔细思考,并从不同的角度设计各种工作计划,供领导参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纠正治理“四风”,根据市纪委《关于集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xxx〔x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委落实中央办公厅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在我局系统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通过专项整治,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的抓好作风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严字当头”对“四风”问题予以坚决查纠惩治,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有力推动我局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廉洁自律。

重点整治2016年以来“四风”问题,深入查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陋习,紧盯严查“四风”隐形变种,不断深化作风建设。

(一)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方面。一是是否存在文山会海的问题,这些问题导致干部疲于应付,没有时间抓好落实。如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太多,要求参会人员范围过大;发文把关不严,可发可不发的文件随意性过大等。二是是否存在各种不担当不作为不尽责,表态调门高、行动落实少的问题。如热衷于作表面文章,组织学习、部署工作习惯走过场、开大会、念文件、听汇报,很少扑下身子调研和抓落实;对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把精力放在“材料美化”等环节,搞文字政绩等。三是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服务群众的意识和本领不强。如对待群众生冷干硬、消极应付,有的态度恶劣、有的能力不足、效率低下等。四是是否存在调研和检查考核层层陪同、层层加码、实际工作蜻蜓点水,水分较大问题。

(二)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一是公务接待超标准问题。如超标准接待、超陪同人数用餐、不按规定缴纳伙食费用;假借接待活动等名义在公务活动中饮酒,变相同城吃请等问题。二是公款旅游问题。如“组织党员活动”、“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之名组织绕道“红色旅游”问题;以考察学习、会议、培训、参展、开展群团活动等名义变相用公款旅游问题。三是公车管理问题。如借用下属单位车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四是“隐形变异”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如简单砌墙“四面墙”分割;在办公室增加办公桌椅虚达使用标准假象等问题。五是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如分批次、多地点变相操办,不如实报告组织等问题。六是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七是变相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如将大额发票拆分报销;以节假日补助、集体活动聚餐等名义变相公款吃喝;利用机关灶违规接待等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从2018年8月15日开始,10月30日结束,具体分为深入自查、监督检查、总结提高。

(一)深入自查自纠(8月15日至9月15日)。各下属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动员部署,对照专项整治重点,认真开展全面自查。对2016年以来的“四风”问题进行清理,深入查摆问题,及时抓好整改同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于9月15日之前上报局政秘科。

(二)开展监督检查(9月16日至10月10日)。聚焦“六大纪律”,局党组牵头,联合市纪委监察委第十纪检组、政秘科、直属机关党委、财务等相关人员采取集中明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对各单位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的“四风问题。

(三)全面总结提高(10月11日至10月30日)。各单位和局机关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健全规范行为、防范和纠治“四风”问题的规章制度,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形成规范化机制。各下属单位专项整治要于10月30日前送局政秘科。

(一)强化监督检查。由政秘科、财务科牵头,采取账目倒查、痕迹倒查、发票倒查方式,对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进行专项财务检查;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集中抽查、受理举报等方式,采取全面排查与重点检查相对合、突击暗访与随机回访相结合的方式,盯紧盯牢重要节点、重点部位、重点人群,及时发现和掌握“四风”问题线索。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以市纪委微信公众号“随手拍”、“四风”举报一键通、举报直通车等形式,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变种问题,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社会每一个角落。

(三)加大问责力度。要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四风”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严肃处理。对禁而不绝的“四风”问题,坚持露头就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持现形就抓,层层剥开“四风”隐身衣;对顶风违纪“四风”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通过强化“一案双查”,倒逼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实处;对一些改头换面的“四风”问题,要对提供场所、经费和报销便利条件的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__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__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秘科,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部署。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单位(科室)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逐项推进。

(四)强化问题整改。各单位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如实上报的,可以从轻、从宽处理。同时,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注重完善制度和机制,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系统配套、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真正做到用制度管钱、管人、管事,让“四风”问题无法隐身,无处遁形。

对照“两项专项活动”、“八项专项整治”的要求,坚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聚焦学校“四风”突出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全面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在全面梳理“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确定以下专项整治重点:坚决纠正教育教学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竞聘、教师在编不在岗、严肃查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校舍维修、物质采购、有偿家教等领域的问题。

(一)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竞聘、教师在编不在岗的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汇报,重点查处和纠正学校校领导利用职权挤占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设置名额,因人随意设置申报条件、简化推荐程序、程序不公开透明、材料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及其他违规操作等问题;重点查处教师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问题。

1、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谷德爱学校校长。

责任单位:学校支部。

整治时限:2015年7月前。

2、工作措施。

(1)制定方案。完成时间:2015年4月上旬。

(2)问题排查。梳理排查群众信访、案件线索、网络舆情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全校深入查摆有无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设置等问题。2015年5月前。

(3)查处典型。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坚持有案必查、歪风必纠、违规必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顶风违纪、边整边犯的,从重从严查处。

(4)教育引导。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为主要对象,在全校加强对中、省、市、县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制度的宣传学习,重点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及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和工作氛围。完成时间:2015年6月前。

评审工作程序,建立职称和岗位竞聘评审学校领导小组责任制,杜绝行政干预;严格实行公示制度,群众对公示有异议的,认真调查核实,对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及其他违规行为的人员,按规定严肃查处。完成时间:2015年7月前。

(二)严肃查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县教育局计财股等部门汇报,重点查处学校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预经费分配、经费拨付、更改资金使用用途、提高使用标准等违规问题。

1、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谷崇营学校总务主任。

责任单位:后勤处。

整治时限:2015年7月前。

2、工作措施。

(1)组织参加县上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培训会。组织学校校长和财务人员参加县上开展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培训会,系统学习《中小学财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规,提高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合规理财、科学理财的意识和水平。完成时间:2015年4月。

(2)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对围绕经费管理违规问题进行自查,并上报自查情况和自查承诺书。完成时间:2015年4月。

教代会的监督,确保经费管理规范,使用规范。完成时间:2015年6月前。

(4)完善经费管理制度。组织学校领导、后勤、教代会结合全县教育经费管理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出台《灵璧县实验小学财务制度》、《灵璧县实验小学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灵璧县实验小学校务公开工作规范》、《灵璧县实验小学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的处罚办法》等管理制度,形成教育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完成时间:2015年7月前。

(三)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校舍维修、物质采购等领域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县教育局计财股、后勤管理股等部门汇报,重点整改学校工程建设及校舍维修中存在的违规操作、收受贿赂问题,查处作业本、课本、校服、教学及办公物资采购、教辅资料代购、学生保险办理等商业往来中存在的收受(索要)钱物等问题。

为充分利用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紧抓住“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这个突破口,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群众看得见的成效,根据《关于认真扎实做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对接、立行立改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58号)和《郴州市委印发〈郴州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郴发〔201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引,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自觉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结合我市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四风”,严格落实“稳、准、狠、韧”的工作要求,边学边查边整边改,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畅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促进党群干群关系“零距离”,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实现机关精神面貌明显改进、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群众认可度明显提高,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为推进“一化两城三创四大”目标实现,加快郴州起飞步伐提供坚强保障。

(一)摸清底子,制定方案(3月份至4月上旬)。要认真研判我市专项整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主动对接中央、省委确定的34项专项整治任务,结合“流行病”和“地方病”的整治,科学制定全市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突出工作重点,对于在基层表现不突出、已经有明确规定的作一般性问题整改,对于群众有迫切要求的要重点整治。专项整治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协调配合单位认真梳理问题表现,摸清核实相关底数,对接省直部门实施方案,研究制定责任明确、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迅速启动,对接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自行查找“四风”方面其他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动责任单位具体实施。

(二)集中整治,全面推进(4月中旬至7月下旬)。各级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部署,认真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专项整治任务单项工作方案的实施,全面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攻坚战。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将通过专项督查、明查暗访、电视问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整治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整改,确保取得实质性效果。同时,要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推进会,听取整治工作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对于要求5月底前整改到位的专项整治任务,凡整改不到位或整改效果不好的,不得召开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总结检查,评估验收(8月上旬至9月上旬)。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通过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了解、群众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对整治工作成效进行抽查和评估,加强结果运用。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常抓不懈,防止问题反弹、隐形异化。要将专项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对于专项整治工作群众满意度不高、评估不合格的县市区,责令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总结评估合格后,才能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对于专项整治工作评估不合格的市直单位,视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过关,要延长活动时间直至通过检查评估。同时,各地各单位专项整治于8月25日前上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专项治理组(联系电话:2871557;邮箱:)。

对中央、省委部署的34项和市委部署的3项专项整治任务同步推进。主要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如下:

(一)中央、省委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

1.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

(1)从严控制会议。认真贯彻落实郴州市《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和减少领导事务性活动的通知》(郴办字〔2012〕59号),进一步精简会议数量,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从严控制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办会过程中的奢侈浪费。7月底以前,健全规范全市性会议审批管理制度,根据各地各单位上报情况,对全市性会议认真审核把关,实现2014年全市性会议数量在2013年压缩50%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责任人:肖毅平。

配合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财政局。

(2)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抓好《郴州市党政机关文件简报计划管理暂行办法》(郴办发〔2012〕25号)的落实,实行文件计划申报制度,各部门须在每年3、6、9、12月将下一季度的拟发文件计划报送市委办、市政府办审查备案。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下发的文件要结合实际、务求实效,要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对各类简报和内部刊物进一步清理规范,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一个部门原则上只保留一种简报”的规定。鼓励各地各部门加强电子政务信息平台的运用,逐步实现文件、简报网络收发和批阅。6月底以前进行检查评估并及时通报。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责任人:郭名亮。

配合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3)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按照郴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表彰奖励工作的暂行规定》(郴办字〔2012〕85号)要求,制订《关于做好全市中心工作考核的通知》,对全市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新增评比达标表彰奖励活动的设置。对于必要的表彰活动,要严格评选表彰对象,严格制定表彰奖励标准,严格审查表彰活动的经费管理。严厉整治以评比达标表彰为由拉赞助、收取费用、滥发钱物等现象。抓紧整改针对基层单位授牌晋级、“一票否决”项目过多过滥的问题。清理规范工作在5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郭名亮。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纠风办、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

(4)清理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针对目前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各类办公室过多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清理。严格控制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切实规范市本级领导小组的设立程序。清理工作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郭名亮。

2.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5)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对未实行开门办公、首问负责、一次性办结或一次性告知等制度的责任人员实行问责。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行政审批和涉企检查、收费中“吃拿卡要报拖”行为,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整治工作在7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杨赛保。

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审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物价局、市审改办。

(6)坚决打击新闻敲诈行为。严肃查处以新闻舆论监督为名进行新闻敲诈、强拉广告、索要赞助、约稿收费、有偿新闻等行为。严厉打击少数记者以“曝光”为名进行敲诈勒索、谋取利益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清退不符合新闻从业资质条件规定的采编人员。4月底以前对所有新闻从业人员轮训一次,6月份对开展新闻敲诈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评估。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人:马治平。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广播电视台、郴州日报社。

(7)切实整治“庸懒散”。按照《郴州市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郴作发〔2014〕1号)和《“庸懒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郴纪〔2014〕1号)相关要求,大力整治机关干部“庸懒散”现象,对各地各部门进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严厉整治工作作风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坚决整治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整治工作与“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同步安排部署。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人社局。

(8)清理规范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收费行为。对市本级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的收费行为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与市直部门业务相关联的咨询公司、评估公司、评审中心和服务中心等中介组织进行重点清理,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重点查处和打击少数人“提篮子”的行为,为行政审批工作营造一个公平规范的环境。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规范市场服务秩序,构建长效机制,保障中介服务组织独立、客观、公正执业。6月底前开展专项检查,8月底前进行评估验收。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李湘惠。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9)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在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和省委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继续采取并联审批、集中审批、限时审批等措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实现审批提速,真正方便基层、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办事。8月底以前按照要求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责任人:陈寿峰。

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10)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开展收费专项检查。继续抓好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强12342机关效能和优化发展环境问题投诉热线建设,借助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平台强化行政效能监督查处工作,规范涉企检查、涉企收费、行政处罚工作;继续推进收费专项检查工作。8月底以前完成综合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杨赛保。

配合单位:市优化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

3.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

(11)整治公款送礼行为。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禁在一般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通过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明察暗访,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有效遏制公款送礼、违规收送礼金等行为。6月底以前完成总结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直机关工委。

(12)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抓好市纪委《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落实,着力纠正少数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随意性大、铺张浪费、公私不分等问题,有效扭转过度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等奢靡浪费之风。严格执行早中餐不饮酒,公务宴请不上高档菜品和高档烟酒、陪餐人员不得超过规定人数等相关规定。制订全市国内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的行为,公开通报一批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例。6月底以前完成总结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13)坚决纠正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认真整治造节办会过多过滥、节庆演出奢侈浪费等问题,提倡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精简各类节会,对各地举办的各类节会,严格晚会举办备案审批制度,把好立项关、预算关、审计关,坚决杜绝使用财政性资金或摊派资金造节办会。6月底完善相关管理审批办法。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人:马治平。

配合单位:市纠风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文联。

(14)坚决纠正境外招商奢侈浪费等问题。抓紧制定出台《招商引资活动管理规定》,规范境外招商引资工作中所涉及的住宿标准、礼品档次、经费开支等内容。倡导务实节俭招商,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用公款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游山玩水和赠送高档礼品。制定完善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对一些重点单位列入专项审计年度计划。7月底之前出台相关规定。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旅游外事侨务局。

4.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馆所。

(15)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认真抓好《郴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郴办发〔2012〕20号)的落实,对超编、超标配置的公务车辆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置,坚决查处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滥用军车警车车牌等行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在节假日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封存,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积极支持、引导一些地区和单位在加强对公车监管方面的创新做法。严禁用公款为私家车加油和违规报销加油费等行为。对违规配备公车的整治工作在6月底以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交警支队。

(16)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认真落实《郴州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郴办字〔2013〕29号)的有关要求,加快整改全市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还原单位处理。畅通举报渠道,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和专项督查及明查暗访,抓紧对整改后闲置的办公用房进行登记和清理。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工作在6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清理办公用房工作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高爱国。

配合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纪委(监察局)、市委机关行政处、市政府机关行政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严格遵守《郴州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郴办字〔2013〕29号)的要求,5年内全市党政机关一律停止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新建、扩建、迁建和购置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已经开工的但建设资金没有明确来源或大大超出概算的,一律进行整改,6月底之前突出抓好对存在问题楼堂馆所相关项目的整改。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高爱国。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审计局、市委。

机关行政处、市政府机关行政处。

(18)清理纠正党政领导干部兼职取酬问题。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要求对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老同志在企业和各类协会兼职并领取报酬的行为进行清理。5月20日之前清理完毕。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人:张军。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民政局。

5.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

(19)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财政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市本级“三公”经费下降20%。严控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7月底前出台郴州市《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意见》,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全面加大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力度,严肃查处“三公”经费支出方面违法违规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今年部门预算单位要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人:谢革非。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察局)。

(20)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规定》(郴办发〔2013〕2号),出台《郴州市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对各类公务接待严格审批、审计;减少迎来送往,下基层调研严格按照中、省、市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执行。对部分市直单位2013年度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和使用、规范公务接待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在8月底以前实施分析评估。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人:谢革非。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21)规范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郴办发〔2010〕14号),加强计划控制、量化管理和任务审批。健全经费、任务联动审批机制,凭任务批件报销费用。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不能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能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加强对出国(境)任务执行情况的联合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要按程序审查备案。5月底前要对因公出国(境)情况逐一建立台帐。

牵头单位:市旅游外事侨务局责任人:李黎明。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

(22)整治违规设置“小金库”。认真巩固前阶段“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对“小金库”治理情况“回头看”,组织人员开展明查暗访,发现线索突击检查,加大对违规设置“小金库”的处罚力度。在更大范围内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继续实施举报有奖政策,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设置“小金库”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责任人:李湘惠。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

6.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23)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大力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遏制盲目“造城”之风。正确处理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关系,着力促进“三量齐升”,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建立重质量、重效益、重落地、重实际开工的招商引资导向,制止和纠正招商引资水分多、虚假签约、质量和效益不高、严重影响当地环境等问题,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假业绩的问题。5月份对全市“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人:李五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统计局。

(24)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坚持和完善干部分类考评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把改善民生、社会进步、生态效益、清正廉明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7月底前完成我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修订完善工作。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人:张军。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统计局。

7.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25)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落实国家征地拆迁政策措施,规范征地拆迁程序,公开征地拆迁标准,严格依法拆迁,严肃查处以非法方式强行征地拆迁的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的问题。4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人:陈一华。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房产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

(26)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认真落实中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开展各项涉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惠农资金等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依法打击利用虚假项目骗取国家惠农补贴的行为。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假贩假等侵害农民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8月底以前完成检查评估并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牵头单位:市委农村部责任人:朱孝党。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移民局、市工商局。

(27)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依法依纪办案,推进执法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公正廉洁执法司法;规范执法办案收费、涉案款物处置等行为,做到公正清正;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维护法律公平正义;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判决的执行力度,对于少数恶意不执行法律判决的对象,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8月底前专项整治工作要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人:许秋生。

配合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市司法局、市委610办。

(28)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一票否决”,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严厉打击、切实纠正各类违法和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职能单位忽视安全检查、执法不严、滥用行政权力、以罚代管等问题。5月份要形成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突出问题排查情况清单,并组织明查暗访活动,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责任人:曾凡军。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煤炭局、市国土资源局、郴州煤监分局、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水利局。

(29)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5月底前出台《郴州市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6-7月公布一批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将出现过质量问题的食品药品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检查,保证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加大对中小学校周边商铺及流动摊贩的监管整治力度,维护好学生的食品安全。严肃查处相关单位在监督、查处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罚代管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

责任人:陈玲玲、李干弟。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

(30)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土规定”,坚决落实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加大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力度,积极实施湘江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责令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停业整改达标,严肃处理纵容严重污染企业生产的单位或个人。严肃查处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行为。大力推动全市经济由地下向地上转变、由黑色向绿色转变。5-6月份要开展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人:李来华。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

(31)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鼓励优质教育资源合理分配;关心进城农民工子弟就学问题;着力解决学校在行使办学自主权的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人员编制、人事聘用、职称评审等;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肃整治教育乱收费、中小学校在招生过程中收取建校费赞助费、乱办班的问题,集中力量解决中小学校假期违规集中补课、教师在校外兼职授课等突出问题。8月底前专项整治情况要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人:周余武。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

(32)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行为,坚决打击非法行医,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整治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违规收费,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6月底前将整治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责任人:李干弟。

配合单位: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8.整治选人用人“三超两乱”问题。

(33)集中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返聘退休人员等问题。按照《关于清理整治不在岗国家公职人员的通知》(郴组〔2012〕9号)和《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郴组〔2012〕23号)文件要求,对我市在前阶段开展的集中清理违规长期借调人员、“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等问题进行“回头看”,对清理工作进行查漏补缺。根据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编外大量聘用人员、返聘退休人员进行清理规范,清理工作在7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人:谢考峰。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

(34)查处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按照《全省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湘纪发〔2013〕13号)、《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规定》(湘办〔2013〕29号)的要求,继续对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随意按年龄划线调整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进人、违规配备秘书、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等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力量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进行复核检查、整改验收。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通过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严厉整治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对借调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选调生,以及借调时间长达1年以上的其他工作人员的清理纠正工作在5月底以前清退到位;对领导干部违规配备秘书(联络员)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5月底以前整改到位;对调动工作未转工资关系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4月底以前整改到位。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人:张军。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二)市委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

1.规范村(社区)“三资”管理。针对村(社区)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对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级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严防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建立集体资产资源台帐和清查制度,上级主管部门要实时对集体资产资源进行清查;完善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机制,对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要坚持“民主决策、合理定价、公开交易”原则,通过交易中心公开公平公正交易。6月底前对“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对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的运作予以规范。

牵头单位:市农办责任人:朱孝党。

配合单位:市农经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

2.整治“混日子”、“守摊子”、“跑门子”、“乱班子”的问题,开展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在2012年突出“整作风”、2013年突出“转作风”的基础上,2014年突出“优作风”,重点围绕解决干部职工“怎么干好”的问题,以整治“四风”为切入点,加强执纪监督,查究问责,按照“出重拳、下猛药、治沉疴”的要求,抓住影响工作作风转变和工作业绩提升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打造出一支“遵守纪律好、干事创业好、公众形象好”的干部队伍。

牵头单位:市纪委责任人:李小华。

配合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工委。

3.整治“公众热线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主要是对公众热线服务存在的受理不规范、问题不解决、问责不到位的问题,不断提升公众热线的权威性、公信力、信誉度,构建市作风办和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市数字城管处理涉及干部作风问题投诉联动机制,全面实现群众诉求受理一体化、处理快速化的服务新机制,实现投诉举报、受理登记、交办督办、查究问责、回复回访、上下联动、定期分析等一体化,“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成为群众诉求的“传声筒”、社会和谐的“稳定器”、干群之间的“连心线”,真正解决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牵头单位: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责任人:朱付山、刘珍社。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作风办。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举措。要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分工协助抓,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委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龚凤祥同志任组长,牵头负责和督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分别制定单项工作方案,逐一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切实做到“六有”,即有工作目标、有责任主体、有推进措施、有检查评估、有完成时限、有监督问责。对照市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各级各单位要主动对号入座、对照检查、自查自纠,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的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具体措施、责任处室和负责人、完成时限。市直各单位对照专项整治任务自查自纠的情况要在5月30日前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市委督导组组长签字后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专项治理组。

(二)强化监督,立行立改。在专项整治推进过程中,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要通过受理群众举报、随机暗访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自查自纠、边整边改的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市委各督导组要将专项治理工作列入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将专项治理工作成效作为衡量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和评价督导组自身工作是否尽责到位的重要标准,以真督严导、决不放过的工作标准一件一件督查、一步一步跟进,特别是要加强对关键部位、关键问题的督导,确保重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重点整改目标顺利实现。要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边学边查边整边改,对于已经纠正的防反弹,承诺解决的要兑现,深层次问题敢触及,新出现的问题不放过。要发扬“钉子”精神,深入剖析,找准症结,以系统的思维、改革的办法、勇于担当的精神,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不能浅尝辄止、功亏一篑,要让群众感受到新气象、新变化。

(三)开门整治,营造氛围。要将群众参与整治作为动力和压力,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和标准,敞开大门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等,要及时在本地新闻媒体公示,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整治进展情况要开设“整改进行时”等专栏进行跟踪。要让群众看清楚改什么、怎么改、改得如何,给干部以压力。要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研究症结,进行“补课”。要通过宣传引导,让群众积极参与进来,帮助我们把“四风”问题整改到位。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及时宣传专项治理的经验做法,集中反映群众最关心问题的整改成果,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加大对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四)建章立制,查究问责。各专项整治工作牵头部门和相关配合部门要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整治的好做法形成制度规范,建立完善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从源头上进行治理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扩大治理成果,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回潮”和“反弹”。同时,要把正风肃纪、查究责任贯穿于专项治理全过程。严肃查究问责,对作风不正的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加大查处、曝光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严厉的问责惩处倒逼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促进干部作风明显转变。

为开展好全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平江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平群组发〔201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就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将专项整治工作贯穿教育时间活动始终,围绕中央、省、市、县部署的整治任务,认真扎实做好任务对接、方案细化、责任明确、措施完善、统筹推进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有力促进全乡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一)整治“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坚决纠正不讲诚信、不懂规矩、不守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着力解决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坚决纠正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新官不理旧事,工作相互掣肘等行为;着力解决对待工作不敢担当、不愿负责,遇到矛盾绕着走等问题;着力解决不想事、不干事、混日子,当“太平官”、“逍遥官”等问题。

牵头部门:作风办。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苏根丽。

(二)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严格执行关于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有关规定,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厉整治授牌晋级过滥现象。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苏根丽、杨峰。

(三)整治“庸懒慢浮奢”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按照“五去五求”要求,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效能提升、明察暗访、作风评议、作风问责等专项行动,坚决纠正拖拉疲沓、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等现象;严肃处置工作纪律涣散、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办私事;通过“清网”根治工作时间上网娱乐、购物、炒股等行为。

牵头部门:作风办。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苏根丽。

(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用公款支付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等不在此限)。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牵头部门:党政办、财政所。

整改责任人:曾要军杨峰袁兵。

(五)整治超标多占办公用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标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项目和标准,深入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

牵头部门:党政办监察室。

整改责任人:兰课耕余团秋杨峰。

(六)整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全体中层干部。

(七)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严肃组织人事纪律。通过单位自查、举报反映、检查核实等方式,清理长期旷工、超病假、事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以各种理由请假外出经商;多报、瞒报临时用工人员数量,套取临时工工资的人员。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翁方平张淑华。

(八)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格“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超标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不予公款报销。严格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严肃财经纪律。

牵头部门:乡纪委财政局。

整改责任人:曾要军余团秋杨峰袁兵。

(九)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1、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问题;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的问题;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出台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等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招生名额分配等学术资源配置的问题和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坚决纠正侵占群众利益、拖欠群众钱款等行为,严肃查处克扣群众财物、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

牵头部门:党政办安全办国土所水管站。

建管站民政办联校。

整改责任人:兰课耕翁方平杨晓东陈迎春。

2、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牵头部门:区委政法委。

配合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

(十)整治陈规陋习、借机敛财。坚决纠正和遏制党员干部借生日祝寿、职务升迁、子女升学、添子添孙、乔迁新居、生病住院、开工开业等各种名目大操大办,收敛财物。

牵头部门:乡纪委。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杨峰。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在2014年9月底前完成。

1、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3月下旬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主动搞好与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的任务对接,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在认真开展调研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下发,明确各部门单位的责任分工;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成立专项整治专门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7月底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督促各村、乡直各单位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聚集“四风”问题,针对专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对照实施方案全面深入查找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从具体问题抓起,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乡教育实践活动办会同相关单位,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重点检查群众关注度高、问题较多的热点焦点部门、单位,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查找问题不到位、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补火”、“返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评估总结阶段(2014年9月底完成)。各单位对照整治方案进行内部评估验收,专项整治工作未经评估总结验收的,不能召开总结会,要继续进行整改。

1、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乡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决定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任务分解、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情况综合、评估验收。协调小组由纪委书记余团秋同志任组长,杨峰同志,邹实强同志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杨峰同志任主任,张淑华任副主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负总责,真正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2、严格工作标准。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准”“狠”“韧”的要求,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确保抓一项成一项、改一项见效一项,特别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要不等、不看、不拖,迅速行动起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治理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长效化、制度化。

1、系统地学习政治理论方面比较欠缺,特别是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开展理论学习不够。对政治学习抓得不紧,满足于一般化。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xx”的思想深钻细研不够,满足于学习了,不全面、不系统,缺乏对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的把握。在学习内容上,对**专业方面还比较认真,忽视了对市场经济理论和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也不透不深,研究的较少,掌握的不够好。

2、工作作风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不能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如努力工作却又得不到别人的理解时,会有出力不讨好等委屈的感觉,不能保持平和的心态,做到戒骄戒躁。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有时不够冷静,影响自己的思想及工作情绪。二是工作失之于软,管理失之于宽。教育干部职工的思想还不够,组织纪律方面抓得不够严格。虽然建立健全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但执行起来有时还不能做到严要求。

3、思想观念仍需解放。在转变职能,服务发展上,思想观念缺乏超前意识和前瞻性,工作方式方法按步就班缺乏创新、独创性的点子,对如何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工作争强当先的意识不强。

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首先要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切实地把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益、服务为民放在首位,在具体工作中,总认为**工作在体现服务上不好掌握,有难度、有困难,形成了心理上的压力,而没有好地去探索切入点,因而工作上放不大开手脚,思想上不够大胆,满足于现状。

4、在细节上需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作为一个领导干部,我一直在勤政廉政上比较严格要求自己,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自我,但在慎微慎独上做得还不够。表现在认为有时吃一餐饭,抽一包烟、做一下车不是大事。通过学习,我认识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公与私的考验涉及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细微之处见精神,小节之处看品格。要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从点滴做起,要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切实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这样才能有力地杜绝和防范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5、是对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抓得不力,学习制度坚持不好,抓落实少,没有检查、考核措施,虽然强调自学,但个人自学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忙起来忘掉,有的迫于工作需要,现学现用,存在“现蒸热卖”的情况,抓学习缺乏计划性和系统性,也缺乏必要的辅导和业务培训,有的同志对国家**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深度不够,仅满足于对法律法规基本内容、基本条款的了解,不求全面掌握;不少同志半路“出家”,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学习中理解不深,联系实际不够,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在**的监督、管理中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

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二十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各级关于开展精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的工作要求,全面完成2018年我市脱贫摘帽和我镇全部贫困人口脱贫奔小康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做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我镇全域开展精准扶贫领域腐败及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标本兼治的原则,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从严从实解决全镇干部职工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腐败和作风不实等严重问题,教育引导全镇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切实增强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法纪意识,进一步做好做实脱贫攻坚工作。

二、组织机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组长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各分管部门和联系村的第一责任人,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淞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统筹推进工作,对专项整治推进情况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查处和曝光突出问题,对突出、严重问题问责查办等,镇纪委委员、财政所所长xxx负责精准扶贫领域的腐败线索的搜集、甄别、调查处理工作和扶贫项目资金的清对等工作,镇卫计办主任、扶贫工作站副站长王均负责精准扶贫领域项目的申报审核、清对及实施监管等工作,党政办xxx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资料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

三、目标任务。

(一)腐败问题。重点整治精准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办事不公、优亲厚友、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乱表态、乱摊派,不按要求及时宣讲、落实精准扶贫相关政策等行为。通过整治,消除“潜规则”、“暗箱操作”,明规立矩,匡正风气,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务环境。

群众意识淡薄、宗旨意识不强,对群众的实际困难不帮不助,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不理睬、不过问、不解决,对群众没有感情、口大气粗、高高在上,为群众服务口惠而实不至等问题。通过整治,扭转部分干部职工精神懈怠、懒政怠政、纪律涣散的不良风气,强化广大干部遇困难不推、遇矛盾不躲的责任担当,焕发主动作为、奋发有为的激情,以等不起的紧迫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教育、自查自纠(2018年1月15日—3月15日)。

在1月20日前召开精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组织全镇干部职工、村社干部认真学习******关于精准扶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南充市委及阆中市委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的有关要求,镇党委主要领导针对我镇可能存在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讲危害、打招呼、提要求,真正让全体干部职工受到教育、受到触动、受到警醒。

管理使用情况一览表》(附件一),按村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整改措施。

对查找出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列出整改清单,逐一研究,逐项整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部职工,采取提醒谈话的方式及时制止;对存在问题的干部职工,采取批评教育的方式立即纠正,要求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反映强烈、屡教不改的干部职工,果断进行严肃处理,务求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第二阶段:督查整改、从严问责(2018年3月16日—6月15日)。

镇纪委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方式,对各村、镇属各单位、机关干部职工整改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有重点、有目的地进行监督检查,并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加大对电话、信访、网络、手机短信“四位一体”举报平台的受理,发动媒体、群众监督。

对反映较集中、问题较严重的部门和个人,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弄虚作假的村、镇属各单位,镇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将下发书面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

学习、再培训;对为官不为、廉而不勤、消极怠工的干部,要严肃批评、诫勉谈话、调整岗位、待岗处理直至免职处理;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重的,要进行党纪政纪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三)第三阶段:巩固提升、建章立制(2018年7月16日—7月31日)。

各村、镇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以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办事规范,并列出办事“负面行为清单”,切实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率,明底线、划红线。

镇党委每月对各村、镇属各单位、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实绩进行汇总,每季度进行工作实绩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必要时每半年根据考核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考核结果同时纳入年终工作考核。

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二十一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惦念于心、反复强调做好的大事。市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决履行主体责任,就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作出专项部署。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近年来,xx市监察委员会始终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强力推进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监督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市监委成立以来,共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xxx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xxx人;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xx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xxx人。

(一)持续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监督,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强化精准监督。高度关注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市县乡“三级联查”工作,深入村组一线,走进贫困户家中,对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核实,统筹部署全市各级干部走访低收入农户xx.x万人,实现入户核查“全覆盖”,对督查发现的xxxx个问题交办并督促整改,为全市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圆满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xxxx元以下、集体经济薄弱村年总收入xx万元且经营性收入x万元以下“三个清零”目标提供了坚强保障。

强化追责问责。开展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治理,坚决纠正任务措施不精不准不细、工作未落到户、具体事项不落实等问题,完善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公开曝光机制,形成问责常态,倒逼责任落实。专项治理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xxx起,移送司法机关xx件,涉及资金xxxx万元,通报典型案例xxx起,点名道姓曝光党员干部xxx人。比如,xx镇某村委会主任通过伪造低收入农户油茶改造名单,将扶贫资金占为己有,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强化以案促改。针对查处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深挖扶贫领域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制定出台廉政风险防控“三张清单”和典型样板工作机制,并指导各地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逐步把相应制度和规范立起来,如xx市出台《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试行)》,xx县出台《xx县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和《xx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实施细则》,xx县出台《xxxx自治县水库移民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办法》等。

(二)持续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聚力抓好“微腐败”专项治理。市监委按照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的部署要求,针对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具体事具体问题,推动实施一领域一专项、一地域一方案,以专项整治深化基层治理,持续抓好“x+x”专项整治任务的督促落实,统筹推进xx余个专项治理工作。特别是运用“巡回监督”手段,对全市社会福利机构开展了专项整治,共检查社会福利机构xx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x件,收缴追回资金xxx万余元,建立健全制度xx项。比如,xx村原党支部书记利用其担任敬老院副院长,负责出纳工作的职务便利,通过虚开票据等方式虚报套取民政救济资金,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聚力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群众身边黑恶大案要案背后的腐败、责任和作风问题,重点打击“行霸”“街霸”“村霸”,深挖彻查“保护伞”,综合运用提级办理、重点督办、复查复核等方式,督促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伞网清除”行动。专项斗争以来,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共立案xx件,政务处分xx人,组织处理xx人,移送司法机关x人,xx个涉黑组织和恶势力犯罪集团均查实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查实率达xxx%,监察机关立案查结率达xxx%。

聚力抓好惠民政策落实专项整治。针对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涉及面广、部门分散等问题,市监委督促职能部门建设阳光扶贫、养老社保、住房保障等十余个信息化监管平台,将政策执行落实情况纳入“立项”监督,保障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在“最后一公里”落地见效。会同xx个市直职能部门完成xx项民生实事惠民政策专项治理,并在市级主流媒体公布了x批专项治理成果,提升群众获得感。如跟进“清廉医院”建设,推动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全市贫困人口大病保障能力提升行动,惠及人员达xx.x万人。

(三)持续完善村级监督机制,切实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强化小微权力监督制约。创新建立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新机制,督促相关部门对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在服务群众过程中行使的权力事项进行梳理归纳、论证审核,推动基层编制村级权力清单,实现“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全覆盖,做到“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如xx县深化运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xx条》建设成果,xxx个村(社)均梳理了有本村特色的《廉情风险防控图》;xx区积极运用“互联网+”,打造“阳光村务”监督平台,将“小微权力”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运行流程、实施过程及结果等所有原始资料全部在平台上公开,做到“线上线下”同步,促进阳光用权。

强化群众监督主体作用。积极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持续完善“信、访、电、网”受理体系,采取“问政+问责”的方式,听民意排民忧解民难。加强对群众反映问题线索的办理和处理,开展重复越级访治理“百日攻坚”、初信初访“清零”等专项行动。开展基层信访举报工作质量评查,xxxx年检举控告、初次举报、重复举报明显下降,在全省率先完成“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件“清淤”工作。

强化基层廉政风险防控。市监委成立以来,针对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发现和群众反映问题,重点围绕农村“三资”、低保、乡镇公办敬老院、小额建设工程等扶贫、民生领域,深入剖析查找共性问题、普遍问题、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开展x批次xx个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典型样本建设,推动各县(市、区)和职能部门在加强民生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开展作风建设等方面出台、完善了一批制度规范。同时,印发《廉政风险“三色预警、五环联控”机制工作要点》,初步构建风险审查、风险预警、风险评估、风险防控、风险治理“五位一体”的具有xx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四)持续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深入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督促牵头单位制定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年度重点任务书、排出时间表,实行“项目化”推进。对标省监委专项工作意见,以“五大行动”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加强对基层治理特色做法的探索,形成“一县一特色”,并召开全市深化清廉村居现场会,以更高站位更高标准更强合力深化清廉村居建设。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县(市、区)工作机制和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市县乡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

深入推进警示教育活动。继续推动警示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正式启用清廉xx建设基础应用平台,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切实打造线上、线下清廉文化教育“阵地网”。启动为期三年的“清廉村晚”品牌建设,鼓励指导各地各村深入挖掘本地传统文化、家风文化、红色文化中的清廉元素,有机融入清廉村居建设。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做好农村干部的容错纠错工作,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进一步激励农村干部担当作为、狠抓落实。

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市监委积极推动和促进基层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与信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共同努力,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依法加强对村(居)组织中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监督,督促完善村民会议、议事协商、民主听证等决策体制和工作机制,着力夯实基层治理。同时,注重加强基层监察机关自身法治建设,围绕《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健全基层监察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制约体系,有效提升了基层治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五)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切实推进基层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

补齐基层监察工作短板。建立健全基层监察组织“三级联动”区域协作机制,制定乡镇(街道)监察办履职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相关履职指导手册,切实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针对监察监督不到底不到边问题,在村一级设立监察工作联络站,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一体运作,当好“前哨”“探头”,推动监察监督与村级民主监督有机结合,全面拓展延伸基层监督触角。同时,积极发挥乡镇(街道)、村(居)监察信息员作用,进一步把监督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

整合基层监察监督力量。xxxx年x月以来,市监委下移工作重心,积极推进纪检监察职能“四进”矛调中心,x个县(市、区)均实现来访接待入驻,累计接待群众来访xxxx批次,受理检举控告xxx件。各级监察机关发挥改革创新精神,创新基层监督方式方法,开展巡审联动、大数据监督,织密基层监督网络,促进了基层监督力量的增强和能力的提升。各地在积极创新中形成了“廉情地图”、廉情“吹哨人”、信访举报“云中心”等典型做法。

加强基层监察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基层监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启动全市乡镇监察干部“青蓝计划”专项培育工程,持续改善干部队伍结构,积极破解“专岗不专人、专职不专业”难题。贯彻落实全员培训要求,通过实务培训、以案代训等方式完成了县、乡、村三级监督力量培训全覆盖目标任务。全市xxxx个村(社区)聘请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xxxx名、联络员xxxx名。完善特约监察员制度,指导xxx个乡镇(街道)聘请xxx名“两代表一委员”、退休老干部老教师、乡贤能人等担任乡镇(街道)特约监察员参与监督。

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二十二

根据“xxx人民法院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现将本人自查自纠的工作汇报如下:

1、在宗旨观念上,我认为基本能够密切联系群众,能够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为人民服务比较自觉,能够积极和同志们一起生活、学习和工作。

2、精神状态上,自我认为基本还在最佳状态,能够主动学习和自我剖析问题,研究工作,推进工作有力度、有方法、有措施,能够不断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思路。

3、在纪律上,自我觉得比较能够遵守纪律,严格要求自己,一切能够以制度办事,以岗位职责行驶职权,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够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

4、在用权中,我作为法院的一名员额法官,始终能够坚持秉公执法、依法行政,超出职权内的事不办,超出职权内的一切事情不干,绝不做“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那些被人唾骂的事。

5、生活作风上,自己从不参与赌博,也不存在借机敛财,正常上下班,其余时间都在家人可见中,不参与任何非法活动。生活方式基本健康。

1、理论学习不深入,平时自己很少能自觉主动地抽出时间学习政治理论方面的书籍,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应用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政治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不够全面,在实际工作中应用不够自如,有时只顾忙于一些具体工作及事物,忽视了主动学习,存在“以会带学、以干代学”的思想倾向。

2、工作方法有待改进,在工作中缺乏开拓创新意识,养成了一些因循守旧、按部就班、墨守成规的习性,对反腐倡廉工作只限于宣传,上传下达有文件精神和听领导的安排,没有自己的工作创新思路,在工作中更多的注重感情和自觉,保持一团和气为上,影响了工作的深入推进。

1、形式主义方面的问题:

各种学习有时停留于形式上,不够主动,不够深入,集中表现出了一个“懒”字。学习的主动性、广度和深度不够,总是以自己忙为借口。

2、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

很少和职工交心谈心,了解他们的生活、工作、思想、所想、所思、所感,对他们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因此,在涉及到他们的一些切身利益的事情上,有时就可能出现偏差,态度有失谦和的情况偶有发生,没有成为他们的贴心人、知心人。

3、享乐主义方面的问题: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一些细节上注意不够到位,存在大手大脚的现象。

4、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

对八项规定的认识不足、有虚荣心的表现,有时候好讲面子。

1、加强理论学习,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用科学发展观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发展,根据自身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要以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以打基础、强素质、树形象为重点,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要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办事。

2、坚持求真务实。在工作中坚持深入到职工中去,察实情、谋实策、办实事。深化治超情况的认识,努力掌握治超站的实际情况,广泛地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扬民主,重视发挥一线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新性,支持干部职工放手、大胆工作,发挥集体智慧,坚持求真务实,竭尽所能地为职工群众解决普遍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切实做到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3、强化廉洁自律。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清醒的头脑,清晰的思路,清廉的作风严格要求自己,时刻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经得起考验。教育干部职工“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照章办事”,更好地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言行,正确履行职责。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的现象,确保无“三乱”现象发生。

1、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努力做到自警自勉、爱岗敬业、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希望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能够监督我,发现问题及时对我提出批评指正,以便我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2、做为一名党员,必须要时刻把职工群众放在心中最重要的位置,切实将职工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要更加深刻的认识到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紧紧依靠职工群众,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自己牢记并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优良的工作作风把职工群众紧紧凝聚在一起,明白党只有始终与职工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只有始终依靠职工群众,才能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二十三

按照市委办公室《关于落实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于1月27日下午组织召开县委全委(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了同志在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第227期《网民呼吁遏制餐饮环节“舌尖上的浪费”》的重要批示及省委办公厅、市委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精神,结合宜阳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等具体措施。现将我县学习贯彻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及省委、市委通知精神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月17日,同志在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第227期《网络呼吁遏制餐饮环节“舌尖上的浪费”》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杜绝公款浪费现象。1月21日、25日,省委办公厅、市委办公室相继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对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提出了新的具体要求。同志的重要批示和省委、市委的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新要求,反映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呼声和愿望,表明了中央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体现了中央关心群众生活、注重改善民生的为民情怀。认真贯彻落实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对于我们进一步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县委书记王琰君要求,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对照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市委要求,认真梳理查找在铺张浪费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改起,从最能体现良好作风的具体事情抓起,努力形成厉行节约光荣、铺张浪费可耻的良好氛围,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严禁“舌尖上的浪费”。压缩公务接待开支,切实减少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尽量减少陪同人员,反对讲排场、比阔气,杜绝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上级来宜考察调研,接待严格按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县级领导及县直单位到乡(镇)、村进行指导检查、调研等公务活动需要就餐的,一律在“公务灶”就餐,未设立“公务灶”的单位,按照每人25元以内的标准安排就餐,严禁宴请、饮酒,严禁赠送土特产,严禁到娱乐场所。乡(镇)干部到村级指导工作一律不准在村级就餐,确实需要就餐的,一律安排面条或家常饭。

(二)严禁公务活动上的浪费。严格清理、切实精简各类会议活动,严格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审批,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坚决杜绝举办不必要的活动。会务活动一切从简,会场外不铺红毯,不使用彩虹门、气球,会场内不摆放鲜花及绿植,主席台不摆放湿巾,不使用瓶装水。减少事务性活动,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竣工、庆典、论坛等活动;对确需参加的活动,一般性活动由对口办公室直接安排,重大活动由县委、县政府“两办”统一安排,并严格按规定控制参加领导、人员的规格和数量。优化领导活动及会议新闻报道,改进报道方式,控制报道数量。

(三)严禁交通出行上的浪费。公务活动自觉集中统一乘车,短途尽量步行,出差尽可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可能减少出差成本;不以任何理由私自借用企业事业单位的车辆;自觉执行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制度。不用公务用车参与结婚庆典、外出旅游、休闲、接送子女上学等活动,降低公车消耗,节俭出行。

(四)严禁日常办公上的浪费。日常工作中坚持发短文,控制纸质文件印数,减少文印材料,提倡无纸化办公;节约用电、用水,减少办公耗材。减少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消耗,杜绝长时间待机现象。节约使用空调,无人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下班前提前关闭空调、暖气,避免“白昼灯”、“长明灯”,防止“长流水”。合理使用公务电话,控制电话用量,通话言简意赅,不用电话聊天、办私事。

(五)严禁节假日期间的浪费。从简安排节日尤其是春节期间各种活动,严禁用公款搞送礼、宴请、旅游等活动,不参加高消费的娱乐、健身活动;不接受下级机关任何形式的拜年拜节活动,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馈赠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节日期间使用手机短信和电子贺卡等节能环保的方式相互问候,不以过节为借口给领导拜年拜节送礼。大力倡导节约理念,移风易俗、文明过节,坚决反对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建议抓紧制定有效措施,完善公务接待标准和财务报销制度,从源头上制止公款浪费问题。同时,要结合“狠抓落实年”活动,旗帜鲜明地开展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教育,引导人们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价值观,使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成为一种自觉,成为一种文化,变成人们的实际行动。

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二十四

按照市委有关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根据市纪委监委安排,决定在全县开展层层传导压力、夯实“两个责任”,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任务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一)严查“微权”腐败。进一步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解决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易发多发、滋生蔓延等问题,坚决遏制“增量”、减少“存量”,巩固基层党组织执政基础,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夯实“两个责任”。开展落实“两个责任”示范点创建工作,解决基层落实“两个责任”有意识但方法不多、有要求但载体不明、有部署但落实不力等问题,切实改变“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状,真正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稳、抓牢、做实,为严查“微权”腐败提供领导保障。

(三)健全完善机制。运用好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三督四查五保障”工作机制,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完善,从制度机制层面解决基层干部漠视群众利益、侵害群众利益等不正之风问题,注重源头治理,惩治防范并举,确保发现问题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为严查“微权”腐败提供制度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抓示范,夯实责任。县属各党(工)委(党组)、集聚县党政办,各派驻(出)纪检组(纪工委、纪律检查员),要严格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夯实“两个责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提高认识,把此项工作放在全局工作中谋划部署和推进。2020年,按照市纪委抓好落实“两个责任”示范点工作要求,全县要建立x个办事处、x个县直单位示范点。各示范点要谋划建立“两个责任”创建工作方案,要形成具体有效的落实措施和进度安排,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x条和纪委监督责任6条创新开展工作。

(二)抓重点,破解难题。一是突出工作重点。重点查处和纠正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流转、强农惠农补贴、低保医保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问题。严肃查处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尤其要把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作为政治任务。二是定期梳理线索。线索排查的范围包括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委局办纪工委、纪检组,已受理但尚未调查处理的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虽已调查处理但问题解决尚不到位、群众仍不满意的问题,特别是近年来发生的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问题。办事处纪工委对发现和受理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要及时上报县纪委信访室。县纪委信访室对发现和受理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要逐件登记造册,报市纪委信访室备案。2020年x月x日前,各单位完成第一次线索排查,之后每两个月动态排查一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登记,及时查处。县纪委信访室将通过查阅群众来访台账和信访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随机抽查,对该报不报、瞒报漏报的严肃追究责任,公开通报曝光。三是明确审查责任。县纪委对纳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台账的所有问题线索,要按照“要结果”的要求,逐件制定审查方案,明确主办人、包案领导、办理期限,周密细致地开展执纪审查工作。四是提升审查质量。在执纪审查中,坚持把纪律挺在胸前、扛在肩上,实践“四种形态”,创新审查方式,注重方法策略,夯实执纪审查工作基础。县纪委审理室要对所审查的问题严格审核把关,实行集体会审,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确保执纪审查的高质量。

(三)抓机制,强化保障。一是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县纪委监委要不断深化履责认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做好示范引领带动,着力建立一套责任分解、警示教育、廉政约谈、巡察督查、问责追究、考核评价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保障制度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压实做细。二是完善监督检查机制。认真落实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三督四查五保障”工作机制,坚持经常性开展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查快办,并在查处工作实践中对“三督四查五保障”工作机制加以完善、提升。三是完善工作通报机制。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常态化通报制度,对线索排查、案件调查核实情况实行月通报;对查处的典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型案例适时进行通报曝光;对工作不认真、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的要从严从重问责。

三、工作要求。

(二)强化检查。县纪委监委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委局办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健全完善检查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检查考核。要按照“三转”工作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推行和运用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三督四查五保障”工作机制,突出问题导向,与巡察、信访、审计工作紧密结合,开展监督检查,查细、查深、查实、查到位,把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微权”腐败的查处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

(三)巩固成果。县纪委要及时总结好的工作经验,形成一整套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对工作成果进行巩固提升。一是要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工作目标形成查纠成果。要认真总结所办案件,研究发案原因、特点和规律,举一反三,查找机制、制度上存在的漏洞,认真梳理,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有关办事处、委局认真整改。二是要以完善提升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三督四查五保障”工作机制为重要内容形成制度成果。认真研究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的内涵外延、实施主体、目标任务、推进方式和保障措施,注重与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密结合,探索建立符合实际的制度和机制,推动基以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三是要以开展“两个责任”示范点创建活动为抓手夯实“两个责任”形成示范成果。在全面深化“两个责任”落实的同时,通过示范点建设,规范工作程序、完善体制机制,积极探索符合基层实际工作特点的、深化落实“两个责任”更加有效的方式方法和工作模式,及时总结提炼,宣传示范最新成果和典型经验,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努力把示范点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到全县,提倡和鼓励未列入示范点的其他基层组织主动跟进,推动全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

附件。

填表单位:xxxx时间:xxxx年xx月xx日。

编号。

被反映人姓名。

职务。

反映人姓名。

反映人住址。

反映的主要问题。

办理情况。

办结时间。

包案领导。

主办人。

备注。

【本文地址:http://www.pourbars.com/zuowen/132112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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