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精选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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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精选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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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有效性取决于其实施的可行性和实用性。方案的制定需要激发团队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形成共同合作的合力。这是一份总结方案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一

为充分利用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紧抓住“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这个突破口,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群众看得见的成效,根据《关于认真扎实做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对接、立行立改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58号)和《郴州市委印发〈郴州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郴发〔201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引,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自觉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结合我市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四风”,严格落实“稳、准、狠、韧”的工作要求,边学边查边整边改,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畅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促进党群干群关系“零距离”,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实现机关精神面貌明显改进、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群众认可度明显提高,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为推进“一化两城三创四大”目标实现,加快郴州起飞步伐提供坚强保障。

(一)摸清底子,制定方案(3月份至4月上旬)。要认真研判我市专项整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主动对接中央、省委确定的34项专项整治任务,结合“流行病”和“地方病”的整治,科学制定全市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突出工作重点,对于在基层表现不突出、已经有明确规定的作一般性问题整改,对于群众有迫切要求的要重点整治。专项整治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协调配合单位认真梳理问题表现,摸清核实相关底数,对接省直部门实施方案,研究制定责任明确、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迅速启动,对接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自行查找“四风”方面其他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动责任单位具体实施。

(二)集中整治,全面推进(4月中旬至7月下旬)。各级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部署,认真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专项整治任务单项工作方案的实施,全面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攻坚战。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将通过专项督查、明查暗访、电视问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整治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整改,确保取得实质性效果。同时,要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推进会,听取整治工作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对于要求5月底前整改到位的专项整治任务,凡整改不到位或整改效果不好的,不得召开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

对中央、省委部署的34项和市委部署的3项专项整治任务同步推进。主要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如下:

(1)从严控制会议。认真贯彻落实郴州市《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和减少领导事务性活动的通知》(郴办字〔2012〕59号),进一步精简会议数量,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从严控制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办会过程中的奢侈浪费。7月底以前,健全规范全市性会议审批管理制度,根据各地各单位上报情况,对全市性会议认真审核把关,实现2014年全市性会议数量在2013年压缩50%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   责任人:肖毅平。

配合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财政局。

(2)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抓好《郴州市党政机关文件简报计划管理暂行办法》(郴办发〔2012〕25号)的落实,实行文件计划申报制度,各部门须在每年3、6、9、12月将下一季度的拟发文件计划报送市委办、市政府办审查备案。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下发的文件要结合实际、务求实效,要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对各类简报和内部刊物进一步清理规范,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一个部门原则上只保留一种简报”的规定。鼓励各地各部门加强电子政务信息平台的运用,逐步实现文件、简报网络收发和批阅。6月底以前进行检查评估并及时通报。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   责任人:郭名亮。

配合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3)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按照郴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表彰奖励工作的暂行规定》(郴办字〔2012〕85号)要求,制订《关于做好全市中心工作考核的通知》,对全市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新增评比达标表彰奖励活动的设置。对于必要的表彰活动,要严格评选表彰对象,严格制定表彰奖励标准,严格审查表彰活动的经费管理。严厉整治以评比达标表彰为由拉赞助、收取费用、滥发钱物等现象。抓紧整改针对基层单位授牌晋级、“一票否决”项目过多过滥的问题。清理规范工作在5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

责任人:李五一、郭名亮。

(4)清理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针对目前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各类办公室过多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清理。严格控制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切实规范市本级领导小组的设立程序。清理工作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郭名亮。

(5)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对未实行开门办公、首问负责、一次性办结或一次性告知等制度的责任人员实行问责。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行政审批和涉企检查、收费中“吃拿卡要报拖”行为,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整治工作在7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责任人:杨赛保。

(6)坚决打击新闻敲诈行为。严肃查处以新闻舆论监督为名进行新闻敲诈、强拉广告、索要赞助、约稿收费、有偿新闻等行为。严厉打击少数记者以“曝光”为名进行敲诈勒索、谋取利益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清退不符合新闻从业资质条件规定的采编人员。4月底以前对所有新闻从业人员轮训一次,6月份对开展新闻敲诈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评估。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人:马治平。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广播电视台、郴州日报社。

(7)切实整治“庸懒散”。按照《郴州市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郴作发〔2014〕1号)和《“庸懒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郴纪〔2014〕1号)相关要求,大力整治机关干部“庸懒散”现象,对各地各部门进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严厉整治工作作风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坚决整治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整治工作与“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同步安排部署。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人社局。

(8)清理规范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收费行为。对市本级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的收费行为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与市直部门业务相关联的咨询公司、评估公司、评审中心和服务中心等中介组织进行重点清理,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重点查处和打击少数人“提篮子”的行为,为行政审批工作营造一个公平规范的环境。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规范市场服务秩序,构建长效机制,保障中介服务组织独立、客观、公正执业。6月底前开展专项检查,8月底前进行评估验收。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责任人:李湘惠。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9)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在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和省委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继续采取并联审批、集中审批、限时审批等措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实现审批提速,真正方便基层、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办事。8月底以前按照要求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责任人:陈寿峰。

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10)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开展收费专项检查。继续抓好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强12342机关效能和优化发展环境问题投诉热线建设,借助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平台强化行政效能监督查处工作,规范涉企检查、涉企收费、行政处罚工作;继续推进收费专项检查工作。8月底以前完成综合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责任人:杨赛保。

配合单位:市优化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

(11)整治公款送礼行为。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禁在一般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通过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明察暗访,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有效遏制公款送礼、违规收送礼金等行为。6月底以前完成总结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直机关工委。

(12)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抓好市纪委《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落实,着力纠正少数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随意性大、铺张浪费、公私不分等问题,有效扭转过度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等奢靡浪费之风。严格执行早中餐不饮酒,公务宴请不上高档菜品和高档烟酒、陪餐人员不得超过规定人数等相关规定。制订全市国内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的行为,公开通报一批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例。6月底以前完成总结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13)坚决纠正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认真整治造节办会过多过滥、节庆演出奢侈浪费等问题,提倡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精简各类节会,对各地举办的各类节会,严格晚会举办备案审批制度,把好立项关、预算关、审计关,坚决杜绝使用财政性资金或摊派资金造节办会。6月底完善相关管理审批办法。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人:马治平。

配合单位:市纠风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文联。

(14)坚决纠正境外招商奢侈浪费等问题。抓紧制定出台《招商引资活动管理规定》,规范境外招商引资工作中所涉及的住宿标准、礼品档次、经费开支等内容。倡导务实节俭招商,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用公款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游山玩水和赠送高档礼品。制定完善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对一些重点单位列入专项审计年度计划。7月底之前出台相关规定。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旅游外事侨务局。

(15)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认真抓好《郴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郴办发〔2012〕20号)的落实,对超编、超标配置的公务车辆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置,坚决查处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滥用军车警车车牌等行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在节假日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封存,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积极支持、引导一些地区和单位在加强对公车监管方面的创新做法。严禁用公款为私家车加油和违规报销加油费等行为。对违规配备公车的整治工作在6月底以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交警支队。

(16)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认真落实《郴州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郴办字〔2013〕29号)的有关要求,加快整改全市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还原单位处理。畅通举报渠道,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和专项督查及明查暗访,抓紧对整改后闲置的办公用房进行登记和清理。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工作在6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清理办公用房工作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高爱国。

(17)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严格遵守《郴州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郴办字〔2013〕29号)的要求,5年内全市党政机关一律停止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新建、扩建、迁建和购置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已经开工的但建设资金没有明确来源或大大超出概算的,一律进行整改,6月底之前突出抓好对存在问题楼堂馆所相关项目的整改。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高爱国。

机关行政处、市政府机关行政处。

(18)清理纠正党政领导干部兼职取酬问题。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要求对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老同志在企业和各类协会兼职并领取报酬的行为进行清理。5月20日之前清理完毕。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人:张 军。

(19)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财政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市本级“三公”经费下降20%。严控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7月底前出台郴州市《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意见》,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全面加大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力度,严肃查处“三公”经费支出方面违法违规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今年部门预算单位要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人:谢革非。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察局)。

(20)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规定》(郴办发〔2013〕2号),出台《郴州市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对各类公务接待严格审批、审计;减少迎来送往,下基层调研严格按照中、省、市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执行。对部分市直单位2013年度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和使用、规范公务接待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在8月底以前实施分析评估。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人:谢革非。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21)规范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郴办发〔2010〕14号),加强计划控制、量化管理和任务审批。健全经费、任务联动审批机制,凭任务批件报销费用。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不能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能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加强对出国(境)任务执行情况的联合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要按程序审查备案。5月底前要对因公出国(境)情况逐一建立台帐。

牵头单位:市旅游外事侨务局   责任人:李黎明。

(22)整治违规设置“小金库”。认真巩固前阶段“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对“小金库”治理情况“回头看”,组织人员开展明查暗访,发现线索突击检查,加大对违规设置“小金库”的处罚力度。在更大范围内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继续实施举报有奖政策,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设置“小金库”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    责任人:李湘惠。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

(23)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大力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遏制盲目“造城”之风。正确处理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关系,着力促进“三量齐升”,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建立重质量、重效益、重落地、重实际开工的招商引资导向,制止和纠正招商引资水分多、虚假签约、质量和效益不高、严重影响当地环境等问题,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假业绩的问题。5月份对全市“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

(24)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坚持和完善干部分类考评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把改善民生、社会进步、生态效益、清正廉明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7月底前完成我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修订完善工作。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人:张 军。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统计局。

(25)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落实国家征地拆迁政策措施,规范征地拆迁程序,公开征地拆迁标准,严格依法拆迁,严肃查处以非法方式强行征地拆迁的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的问题。4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责任人:陈一华。

(26)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认真落实中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开展各项涉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惠农资金等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依法打击利用虚假项目骗取国家惠农补贴的行为。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假贩假等侵害农民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8月底以前完成检查评估并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牵头单位:市委农村部   责任人:朱孝党。

(27)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依法依纪办案,推进执法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公正廉洁执法司法;规范执法办案收费、涉案款物处置等行为,做到公正清正;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维护法律公平正义;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判决的执行力度,对于少数恶意不执行法律判决的对象,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8月底前专项整治工作要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责任人:许秋生。

(28)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一票否决”,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严厉打击、切实纠正各类违法和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职能单位忽视安全检查、执法不严、滥用行政权力、以罚代管等问题。5月份要形成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突出问题排查情况清单,并组织明查暗访活动,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   责任人:曾凡军。

(29)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5月底前出台《郴州市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6-7月公布一批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将出现过质量问题的食品药品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检查,保证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加大对中小学校周边商铺及流动摊贩的监管整治力度,维护好学生的食品安全。严肃查处相关单位在监督、查处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罚代管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

责任人:陈玲玲、李干弟。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

(30)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土规定”,坚决落实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加大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力度,积极实施湘江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责令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停业整改达标,严肃处理纵容严重污染企业生产的单位或个人。严肃查处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行为。大力推动全市经济由地下向地上转变、由黑色向绿色转变。5-6月份要开展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人:李来华。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

(31)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鼓励优质教育资源合理分配;关心进城农民工子弟就学问题;着力解决学校在行使办学自主权的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人员编制、人事聘用、职称评审等;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肃整治教育乱收费、中小学校在招生过程中收取建校费赞助费、乱办班的问题,集中力量解决中小学校假期违规集中补课、教师在校外兼职授课等突出问题。8月底前专项整治情况要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人:周余武。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

(32)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行为,坚决打击非法行医,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整治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违规收费,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6月底前将整治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责任人:李干弟。

配合单位: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33)集中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返聘退休人员等问题。按照《关于清理整治不在岗国家公职人员的通知》(郴组〔2012〕9号)和《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郴组〔2012〕23号)文件要求,对我市在前阶段开展的集中清理违规长期借调人员、“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等问题进行“回头看”,对清理工作进行查漏补缺。根据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编外大量聘用人员、返聘退休人员进行清理规范,清理工作在7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人:谢考峰。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

(34)查处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按照《全省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湘纪发〔2013〕13号)、《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规定》(湘办〔2013〕29号)的要求,继续对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随意按年龄划线调整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进人、违规配备秘书、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等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力量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进行复核检查、整改验收。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通过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严厉整治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对借调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选调生,以及借调时间长达1年以上的其他工作人员的清理纠正工作在5月底以前清退到位;对领导干部违规配备秘书(联络员)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5月底以前整改到位;对调动工作未转工资关系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4月底以前整改到位。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人:张 军。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针对村(社区)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对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级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严防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建立集体资产资源台帐和清查制度,上级主管部门要实时对集体资产资源进行清查;完善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机制,对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要坚持“民主决策、合理定价、公开交易”原则,通过交易中心公开公平公正交易。6月底前对“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对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的运作予以规范。

牵头单位:市农办   责任人:朱孝党。

配合单位:市农经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

在2012年突出“整作风”、2013年突出“转作风”的基础上,2014年突出“优作风”,重点围绕解决干部职工“怎么干好”的问题,以整治“四风”为切入点,加强执纪监督,查究问责,按照“出重拳、下猛药、治沉疴”的要求,抓住影响工作作风转变和工作业绩提升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打造出一支“遵守纪律好、干事创业好、公众形象好”的干部队伍。

牵头单位:市纪委   责任人:李小华。

配合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工委。

主要是对公众热线服务存在的受理不规范、问题不解决、问责不到位的问题,不断提升公众热线的权威性、公信力、信誉度,构建市作风办和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市数字城管处理涉及干部作风问题投诉联动机制,全面实现群众诉求受理一体化、处理快速化的服务新机制,实现投诉举报、受理登记、交办督办、查究问责、回复回访、上下联动、定期分析等一体化,“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成为群众诉求的“传声筒”、社会和谐的“稳定器”、干群之间的“连心线”,真正解决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牵头单位: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   责任人:朱付山、刘珍社。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作风办。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举措。要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分工协助抓,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委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龚凤祥同志任组长,牵头负责和督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分别制定单项工作方案,逐一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切实做到“六有”,即有工作目标、有责任主体、有推进措施、有检查评估、有完成时限、有监督问责。对照市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各级各单位要主动对号入座、对照检查、自查自纠,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的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具体措施、责任处室和负责人、完成时限。市直各单位对照专项整治任务自查自纠的情况要在5月30日前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市委督导组组长签字后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专项治理组。

在专项整治推进过程中,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要通过受理群众举报、随机暗访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自查自纠、边整边改的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市委各督导组要将专项治理工作列入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将专项治理工作成效作为衡量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和评价督导组自身工作是否尽责到位的重要标准,以真督严导、决不放过的工作标准一件一件督查、一步一步跟进,特别是要加强对关键部位、关键问题的督导,确保重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重点整改目标顺利实现。要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边学边查边整边改,对于已经纠正的防反弹,承诺解决的要兑现,深层次问题敢触及,新出现的问题不放过。要发扬“钉子”精神,深入剖析,找准症结,以系统的思维、改革的办法、勇于担当的精神,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不能浅尝辄止、功亏一篑,要让群众感受到新气象、新变化。

要将群众参与整治作为动力和压力,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和标准,敞开大门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等,要及时在本地新闻媒体公示,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整治进展情况要开设“整改进行时”等专栏进行跟踪。要让群众看清楚改什么、怎么改、改得如何,给干部以压力。要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研究症结,进行“补课”。要通过宣传引导,让群众积极参与进来,帮助我们把“四风”问题整改到位。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及时宣传专项治理的经验做法,集中反映群众最关心问题的整改成果,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加大对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各专项整治工作牵头部门和相关配合部门要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整治的好做法形成制度规范,建立完善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从源头上进行治理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扩大治理成果,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回潮”和“反弹”。同时,要把正风肃纪、查究责任贯穿于专项治理全过程。严肃查究问责,对作风不正的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加大查处、曝光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严厉的问责惩处倒逼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促进干部作风明显转变。

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二

**年我校开展“兴四风,除四弊”活动,本人在学习了有关文件后,结合自己参加工作近几个月以来的实际情况,个人对照活动要求,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了自查自纠,摆出问题,分析原因,以便更好的开展工作。现将主要自查自纠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学习是个长期的过程和累积,终身学习应该成为每个人的习惯,孟子说:“资之深,则取之左右逢其源。”可见学习的重要性。反省自己,本人在这方面做得还很不够,花的精力、学习的广度和深度远远不够,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的学习也不透,研究的较少,掌握的也不是很好。二是业务工作能力、说话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都有待学习提高。

通过开展“兴四风,除四弊”活动,本人认真学习别人的长处,反思自己的不足,决心边学边改,立查立纠。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

1、认真学习,潜心专研业务,用新知识新教育理念武装自己的头脑。

2、勇于探索创新,锐意进取,善于总结工作的得与失,

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3、加强自我改造,提高综合素质。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请教,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踏实的工作作风,严格、公正、文明处理各种问题。

4、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时刻检点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不得有违法乱纪行为。

通过此次自查自纠,本人要在今后工作中严格督促自己,切实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三

1、系统地学习政治理论方面比较欠缺,特别是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开展理论学习不够。对政治学习抓得不紧,满足于一般化。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xx”的思想深钻细研不够,满足于学习了,不全面、不系统,缺乏对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的把握。在学习内容上,对**专业方面还比较认真,忽视了对市场经济理论和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也不透不深,研究的较少,掌握的不够好。

2、工作作风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不能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如努力工作却又得不到别人的理解时,会有出力不讨好等委屈的感觉,不能保持平和的心态,做到戒骄戒躁。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有时不够冷静,影响自己的思想及工作情绪。二是工作失之于软,管理失之于宽。教育干部职工的思想还不够,组织纪律方面抓得不够严格。虽然建立健全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但执行起来有时还不能做到严要求。

3、思想观念仍需解放。在转变职能,服务发展上,思想观念缺乏超前意识和前瞻性,工作方式方法按步就班缺乏创新、独创性的点子,对如何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工作争强当先的意识不强。

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首先要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切实地把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益、服务为民放在首位,在具体工作中,总认为**工作在体现服务上不好掌握,有难度、有困难,形成了心理上的压力,而没有好地去探索切入点,因而工作上放不大开手脚,思想上不够大胆,满足于现状。

4、在细节上需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作为一个领导干部,我一直在勤政廉政上比较严格要求自己,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自我,但在慎微慎独上做得还不够。表现在认为有时吃一餐饭,抽一包烟、做一下车不是大事。通过学习,我认识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公与私的考验涉及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细微之处见精神,小节之处看品格。要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从点滴做起,要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切实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这样才能有力地杜绝和防范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5、是对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抓得不力,学习制度坚持不好,抓落实少,没有检查、考核措施,虽然强调自学,但个人自学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忙起来忘掉,有的迫于工作需要,现学现用,存在“现蒸热卖”的情况,抓学习缺乏计划性和系统性,也缺乏必要的辅导和业务培训,有的同志对国家**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深度不够,仅满足于对法律法规基本内容、基本条款的了解,不求全面掌握;不少同志半路“出家”,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学习中理解不深,联系实际不够,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在**的监督、管理中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

1、对理论学习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足。实事求是的说,我还是比较爱学习的,但近几年来,由于工作中要忙于日常事务应酬,考虑事情又太多,静不下心来,加上有时把学习理论当软任务,把业务工作作为硬指标,便出现了不愿意挤出时间来学习,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脱节的现象。同时始终认为自己事业心比较强,只要不犯错误,思想是不会变到哪里去,尽心尽职地做好工作就行了,因此,也就放松了学习,造成了小成即满的思想状况。同时也就放松了干部职工的学习,形成了轻视理论、忽视学习的倾向,也正是由于缺乏坚实的理论的指导,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上,总结好的做法、推广好的经验少。

2、对为民服务、为民理财的宗旨观念理解不深、不透。做好本职工作,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是实现宗旨观的最基本形式。总的说,这方面做的是不错的,但在思想的认识上、行动的自觉性上有差距。有一些模糊认识,感到宗旨观是一个大概念,是一个政治类的要求和理念,有时觉得在实际工作中,在具体行动上难以准确把握,没有完全做好与工作实践的紧密结合。而新形势下服务对象对**工作的服务手段和服务功能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服务手段和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3、思维方式不够科学。一是认识问题有偏颇。对政治形势研究较少,敏锐性不强,总觉得了解全面局势、掌握外界动态,制定方针政策是上级领导的事,自己是执行者,只要把上级的精神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就行了,缺乏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这种思想是不对的,片面的,说明自己的不成熟。二是没有熟练的运用好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工作忙时,不能做到统筹兼顾,在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主要和次要的关系的能力上还有欠缺。

4、抓职工队伍建设的管理力度不够。近年来,个人工作是一步一个脚印走过来的,组织和群众都给予肯定,但少数职工上班迟到,下班溜号,上自由班。还有的职工不思进取,上班炒股,下班打牌,虽没形成大的气候,但也不同程度影响了其他同志的工作积极性,我只是采取“教育从严,处罚从轻”,搞说服教育,没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有老好人现象,总是为了团结而失去一些原则,总认为只要自己的工作尽职尽责就行了,往往是谈的多督办的少,认为谁人出问题他自己负责。没从长远角度认识到如果小事不抓,小问题不纠就有可能出现人的问题,就不能做到“防微杜渐”,会影响到**队伍的形象,削弱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通过对政风行风建设有关文件的学习理解,让我认识到个人在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决不是小事,绝不能忽视。它能妨碍**政策的贯彻执行,损害**部门和人民的关系,影响**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自己决心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1、深入学习有关理论,以政风行风建设为契机,实现工作的新突破。一是解决认识问题,树立紧迫感,增强自觉性。通过自查自纠,敲起警钟,明确学习的重要性和不学习的危害性。今后我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必修课,特别是在学习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和“xxxx”精神实质上花大力气,在学习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学习理论的自觉性有了很大的提高。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在学习的系统性上下功夫,对照“xxxx”的要求,实践自身欠缺的政治理论知识,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二是要做出学习计划,不仅要学习好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还要学习好现代科技方面的知识,要学法律,懂管理,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水平,改进工作方法。三是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在学习过程中自觉地将理论同环保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运用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为官。

2、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继续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倾听基层干部职工的呼声,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利益要求和愿望,真实把握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求,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增强工作透明度,围绕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切实利益重要事项的办理和行政审批等重要权力的行使,着力实现**行政审批、执法监管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动态公开;多倾听党组其他成员的意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无论是具体分管还是没有分管的科室,对他们的具体工作情况都给予了关心,定期与科室领导谈心,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进一步增强驾驭全局的能力。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要看到光明,坚定胜利的信心;面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冷静思考,妥善处理,不悲观失望;面临挑战的时候,要沉着应对,知难而进,不头脑发热。遇到意见分歧,要坦诚相见,及时沟通。对违反党的宗旨和纪律的错误行为,要敢于批评。广纳善言,闻过则喜,经常检讨自己的工作,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格言,来鞭策自己。抓工作作风,坚持一靠教育,二靠制度。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各种不良作风。抓组织纪律,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要服务大局,整体推进。增强纪律观念,自觉用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体现出**干部的新形象。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围绕这次行评,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以适应新时期**工作的需要。一是要正确认识**审批与行政服务的关系。审批即为服务。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从“xxxx”重要思想出发,处理好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关系,寓服务于审批,在审批中强化服务。二是要正确处理**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既不因发展经济而牺牲**质量,也不因**而影响全市经济增长,把握好经济发展与**之间的平衡点,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进步,实现**与经济增长的“双赢”。

4、廉洁奉公,从严律己,为**系统行风政风评议作贡献。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淡薄名利,克己奉公。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严以律已,以诚待人,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地置于党的集体领导下;严格按照党的有关纪律要求约束自己,经常做到自查、自省、自警、自励,正确行使人民赋于的权力,不搞以权谋私,不搞钱权交易,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做一名真正的人民公仆;想方设法提高办事效率,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接待来办事的群众,耐心解答他们的问题。自觉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六项禁令”和**系统职业道德规范。

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是加强**机关政风行风建设的有效途径,对于推进全市**工作、提升行政效能、改进工作作风、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都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我要以此次政风行风评议为动力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行动,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优先的方针,坚持以**为重点,不断加强**管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为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为建设和谐**作出自己的贡献。

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四

对照“两项专项活动”、“八项专项整治”的要求,坚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聚焦学校“四风”突出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全面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在全面梳理“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确定以下专项整治重点:坚决纠正教育教学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竞聘、教师在编不在岗、严肃查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校舍维修、物质采购、有偿家教等领域的问题。

(一)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竞聘、教师在编不在岗的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汇报,重点查处和纠正学校校领导利用职权挤占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设置名额,因人随意设置申报条件、简化推荐程序、程序不公开透明、材料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及其他违规操作等问题;重点查处教师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问题。

1、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谷德爱学校校长。

责任单位:学校支部。

整治时限:2015年7月前。

2、工作措施。

(1)制定方案。完成时间:2015年4月上旬。

(2)问题排查。梳理排查群众信访、案件线索、网络舆情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全校深入查摆有无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设置等问题。2015年5月前。

(3)查处典型。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坚持有案必查、歪风必纠、违规必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顶风违纪、边整边犯的,从重从严查处。

(4)教育引导。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为主要对象,在全校加强对中、省、市、县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制度的宣传学习,重点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及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和工作氛围。完成时间:2015年6月前。

评审工作程序,建立职称和岗位竞聘评审学校领导小组责任制,杜绝行政干预;严格实行公示制度,群众对公示有异议的,认真调查核实,对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及其他违规行为的人员,按规定严肃查处。完成时间:2015年7月前。

(二)严肃查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县教育局计财股等部门汇报,重点查处学校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预经费分配、经费拨付、更改资金使用用途、提高使用标准等违规问题。

1、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谷崇营学校总务主任。

责任单位:后勤处。

整治时限:2015年7月前。

2、工作措施。

(1)组织参加县上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培训会。组织学校校长和财务人员参加县上开展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培训会,系统学习《中小学财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规,提高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合规理财、科学理财的意识和水平。完成时间:2015年4月。

(2)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对围绕经费管理违规问题进行自查,并上报自查情况和自查承诺书。完成时间:2015年4月。

教代会的监督,确保经费管理规范,使用规范。完成时间:2015年6月前。

(4)完善经费管理制度。组织学校领导、后勤、教代会结合全县教育经费管理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出台《灵璧县实验小学财务制度》、《灵璧县实验小学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灵璧县实验小学校务公开工作规范》、《灵璧县实验小学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的处罚办法》等管理制度,形成教育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完成时间:2015年7月前。

(三)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校舍维修、物质采购等领域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县教育局计财股、后勤管理股等部门汇报,重点整改学校工程建设及校舍维修中存在的违规操作、收受贿赂问题,查处作业本、课本、校服、教学及办公物资采购、教辅资料代购、学生保险办理等商业往来中存在的收受(索要)钱物等问题。

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五

1、系统地学习政治理论方面比较欠缺,特别是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开展理论学习不够。对政治学习抓得不紧,满足于一般化。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的思想深钻细研不够,满足于学习了,不全面、不系统,缺乏对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的把握。在学习内容上,对**专业方面还比较认真,忽视了对市场经济理论和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也不透不深,研究的较少,掌握的不够好。

2、工作作风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不能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如努力工作却又得不到别人的理解时,会有出力不讨好等委屈的感觉,不能保持平和的心态,做到戒骄戒躁。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有时不够冷静,影响自己的思想及工作情绪。二是工作失之于软,管理失之于宽。教育干部职工的思想还不够,组织纪律方面抓得不够严格。虽然建立健全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但执行起来有时还不能做到严要求。

3、思想观念仍需解放。在转变职能,服务发展上,思想观念缺乏超前意识和前瞻性,工作方式方法按步就班缺乏创新、独创性的点子,对如何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工作争强当先的意识不强。

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首先要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切实地把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益、服务为民放在首位,在具体工作中,总认为**工作在体现服务上不好掌握,有难度、有困难,形成了心理上的压力,而没有好地去探索切入点,因而工作上放不大开手脚,思想上不够大胆,满足于现状。

4、在细节上需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作为一个领导干部,我一直在勤政廉政上比较严格要求自己,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自我,但在慎微慎独上做得还不够。表现在认为有时吃一餐饭,抽一包烟、做一下车不是大事。通过学习,我认识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公与私的考验涉及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细微之处见精神,小节之处看品格。要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从点滴做起,要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切实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这样才能有力地杜绝和防范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5、是对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抓得不力,学习制度坚持不好,抓落实少,没有检查、考核措施,虽然强调自学,但个人自学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忙起来忘掉,有的迫于工作需要,现学现用,存在“现蒸热卖”的情况,抓学习缺乏计划性和系统性,也缺乏必要的辅导和业务培训,有的同志对国家**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深度不够,仅满足于对法律法规基本内容、基本条款的了解,不求全面掌握;不少同志半路“出家”,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学习中理解不深,联系实际不够,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在**的监督、管理中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

1、对理论学习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足。实事求是的说,我还是比较爱学习的,但近几年来,由于工作中要忙于日常事务应酬,考虑事情又太多,静不下心来,加上有时把学习理论当软任务,把业务工作作为硬指标,便出现了不愿意挤出时间来学习,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脱节的现象。同时始终认为自己事业心比较强,只要不犯错误,思想是不会变到哪里去,尽心尽职地做好工作就行了,因此,也就放松了学习,造成了小成即满的思想状况。同时也就放松了干部职工的学习,形成了轻视理论、忽视学习的倾向,也正是由于缺乏坚实的理论的指导,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上,总结好的做法、推广好的经验少。

2、对为民服务、为民理财的宗旨观念理解不深、不透。做好本职工作,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是实现宗旨观的最基本形式。总的说,这方面做的是不错的,但在思想的认识上、行动的自觉性上有差距。有一些模糊认识,感到宗旨观是一个大概念,是一个政治类的要求和理念,有时觉得在实际工作中,在具体行动上难以准确把握,没有完全做好与工作实践的紧密结合。而新形势下服务对象对**工作的服务手段和服务功能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服务手段和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3、思维方式不够科学。一是认识问题有偏颇。对政治形势研究较少,敏锐性不强,总觉得了解全面局势、掌握外界动态,制定方针政策是上级领导的事,自己是执行者,只要把上级的精神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就行了,缺乏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这种思想是不对的,片面的,说明自己的不成熟。二是没有熟练的运用好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工作忙时,不能做到统筹兼顾,在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主要和次要的关系的能力上还有欠缺。

4、抓职工队伍建设的管理力度不够。近年来,个人工作是一步一个脚印走过来的,组织和群众都给予肯定,但少数职工上班迟到,下班溜号,上自由班。还有的职工不思进取,上班炒股,下班打牌,虽没形成大的气候,但也不同程度影响了其他同志的工作积极性,我只是采取“教育从严,处罚从轻”,搞说服教育,没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有老好人现象,总是为了团结而失去一些原则,总认为只要自己的工作尽职尽责就行了,往往是谈的多督办的少,认为谁人出问题他自己负责。没从长远角度认识到如果小事不抓,小问题不纠就有可能出现人的问题,就不能做到“防微杜渐”,会影响到**队伍的形象,削弱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通过对政风行风建设有关文件的学习理解,让我认识到个人在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决不是小事,绝不能忽视。它能妨碍**政策的贯彻执行,损害**部门和人民的关系,影响**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自己决心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1、深入学习有关理论,以政风行风建设为契机,实现工作的新突破。一是解决认识问题,树立紧迫感,增强自觉性。通过自查自纠,敲起警钟,明确学习的重要性和不学习的危害性。今后我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必修课,特别是在学习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上花大力气,在学习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学习理论的自觉性有了很大的提高。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在学习的系统性上下功夫,对照“****”的要求,实践自身欠缺的政治理论知识,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二是要做出学习计划,不仅要学习好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还要学习好现代科技方面的知识,要学法律,懂管理,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水平,改进工作方法。三是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在学习过程中自觉地将理论同环保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运用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为官。

2、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继续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倾听基层干部职工的呼声,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利益要求和愿望,真实把握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求,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增强工作透明度,围绕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切实利益重要事项的办理和行政审批等重要权力的行使,着力实现**行政审批、执法监管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动态公开;多倾听党组其他成员的意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无论是具体分管还是没有分管的科室,对他们的具体工作情况都给予了关心,定期与科室领导谈心,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进一步增强驾驭全局的能力。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要看到光明,坚定胜利的信心;面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冷静思考,妥善处理,不悲观失望;面临挑战的时候,要沉着应对,知难而进,不头脑发热。遇到意见分歧,要坦诚相见,及时沟通。对违反党的宗旨和纪律的错误行为,要敢于批评。广纳善言,闻过则喜,经常检讨自己的工作,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格言,来鞭策自己。抓工作作风,坚持一靠教育,二靠制度。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各种不良作风。抓组织纪律,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要服务大局,整体推进。增强纪律观念,自觉用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体现出**干部的新形象。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围绕这次行评,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以适应新时期**工作的需要。一是要正确认识**审批与行政服务的关系。审批即为服务。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从“****”重要思想出发,处理好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关系,寓服务于审批,在审批中强化服务。二是要正确处理**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既不因发展经济而牺牲**质量,也不因**而影响全市经济增长,把握好经济发展与**之间的平衡点,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进步,实现**与经济增长的“双赢”。

4、廉洁奉公,从严律己,为**系统行风政风评议作贡献。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淡薄名利,克己奉公。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严以律已,以诚待人,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地置于党的集体领导下;严格按照党的有关纪律要求约束自己,经常做到自查、自省、自警、自励,正确行使人民赋于的权力,不搞以权谋私,不搞钱权交易,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做一名真正的人民公仆;想方设法提高办事效率,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接待来办事的群众,耐心解答他们的问题。自觉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六项禁令”和**系统职业道德规范。

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是加强**机关政风行风建设的有效途径,对于推进全市**工作、提升行政效能、改进工作作风、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都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我要以此次政风行风评议为动力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行动,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优先的方针,坚持以**为重点,不断加强**管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为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为建设和谐**作出自己的贡献。

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六

工作计划是未来重要工作的最佳安排,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和指导性。它是应用写作的计划风格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了达到特定的效果,决策助理需要有远见、有思想、仔细思考,并从不同的角度设计各种工作计划,供领导参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纠正治理“四风”,根据市纪委《关于集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xxx〔x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委落实中央办公厅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在我局系统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通过专项整治,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的抓好作风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严字当头”对“四风”问题予以坚决查纠惩治,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有力推动我局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廉洁自律。

重点整治2016年以来“四风”问题,深入查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陋习,紧盯严查“四风”隐形变种,不断深化作风建设。

(一)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方面。一是是否存在文山会海的问题,这些问题导致干部疲于应付,没有时间抓好落实。如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太多,要求参会人员范围过大;发文把关不严,可发可不发的文件随意性过大等。二是是否存在各种不担当不作为不尽责,表态调门高、行动落实少的问题。如热衷于作表面文章,组织学习、部署工作习惯走过场、开大会、念文件、听汇报,很少扑下身子调研和抓落实;对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把精力放在“材料美化”等环节,搞文字政绩等。三是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服务群众的意识和本领不强。如对待群众生冷干硬、消极应付,有的态度恶劣、有的能力不足、效率低下等。四是是否存在调研和检查考核层层陪同、层层加码、实际工作蜻蜓点水,水分较大问题。

(二)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一是公务接待超标准问题。如超标准接待、超陪同人数用餐、不按规定缴纳伙食费用;假借接待活动等名义在公务活动中饮酒,变相同城吃请等问题。二是公款旅游问题。如“组织党员活动”、“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之名组织绕道“红色旅游”问题;以考察学习、会议、培训、参展、开展群团活动等名义变相用公款旅游问题。三是公车管理问题。如借用下属单位车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四是“隐形变异”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如简单砌墙“四面墙”分割;在办公室增加办公桌椅虚达使用标准假象等问题。五是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如分批次、多地点变相操办,不如实报告组织等问题。六是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七是变相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如将大额发票拆分报销;以节假日补助、集体活动聚餐等名义变相公款吃喝;利用机关灶违规接待等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从2018年8月15日开始,10月30日结束,具体分为深入自查、监督检查、总结提高。

(一)深入自查自纠(8月15日至9月15日)。各下属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动员部署,对照专项整治重点,认真开展全面自查。对2016年以来的“四风”问题进行清理,深入查摆问题,及时抓好整改同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于9月15日之前上报局政秘科。

(二)开展监督检查(9月16日至10月10日)。聚焦“六大纪律”,局党组牵头,联合市纪委监察委第十纪检组、政秘科、直属机关党委、财务等相关人员采取集中明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对各单位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的“四风问题。

(三)全面总结提高(10月11日至10月30日)。各单位和局机关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健全规范行为、防范和纠治“四风”问题的规章制度,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形成规范化机制。各下属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要于10月30日前送局政秘科。

(一)强化监督检查。由政秘科、财务科牵头,采取账目倒查、痕迹倒查、发票倒查方式,对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进行专项财务检查;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集中抽查、受理举报等方式,采取全面排查与重点检查相对合、突击暗访与随机回访相结合的方式,盯紧盯牢重要节点、重点部位、重点人群,及时发现和掌握“四风”问题线索。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以市纪委微信公众号“随手拍”、“四风”举报一键通、举报直通车等形式,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变种问题,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社会每一个角落。

(三)加大问责力度。要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四风”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严肃处理。对禁而不绝的“四风”问题,坚持露头就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持现形就抓,层层剥开“四风”隐身衣;对顶风违纪“四风”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通过强化“一案双查”,倒逼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实处;对一些改头换面的“四风”问题,要对提供场所、经费和报销便利条件的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__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__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秘科,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部署。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单位(科室)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逐项推进。

(四)强化问题整改。各单位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如实上报的,可以从轻、从宽处理。同时,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注重完善制度和机制,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系统配套、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真正做到用制度管钱、管人、管事,让“四风”问题无法隐身,无处遁形。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有关精神,为贯彻落实《关于认真扎实做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对接、立行立改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58号)、《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郴群组发〔2014〕11号)和《苏仙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苏发〔2014〕2号)要求,充分利用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扎实抓好我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中办发〔2014〕9号文件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结合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针对群众反映的“四风”突出问题,细化工作方案,采取切实管用有效措施,治歪风、树新风,攻坚克难,狠刹歪风邪气,及时依法依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九项规定”和区委“十项规定”的行为,为建设“山水名城、美丽苏仙”提供坚强保障.

“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从2014年3月起至2014年9月集中开展.按照摸清底数、制定方案,集中整治、全面推进,总结检查、评估验收等三个阶段进行.

34。

认真梳理问题表现,摸清核实相关底数,对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部署要求,对接省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研究制定我局详细具体、责任明确、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时间安排、推进措施、牵头股室和具体责任人、检查评估、监督问责等,确保各项整治措施实在、管用、有效.

57。

根据实施方案和征求到的意见、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入整改.对于已经开展的整治工作,要加力推进,务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于还未开展的专项整治新任务、新要求,要尽快部署启动,对照实施方案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对于少数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治工作,要进行一次“回头看”,查找上阶段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严防已经基本整治到位的问题死灰复燃.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通过专项督查、明查暗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责令整改,确保整治取得实质性效果.

78。

根据《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重点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和关系民生民本等方面10项突出问题进行.

上级党委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

1、

(1)从严控制会议.认真贯彻落实苏仙区《关于进一步规范会务活动管理的通知》(苏办字〔2012〕124号),进一步精简会议数量;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从严控制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办会过程中的奢侈浪费.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2)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抓好《郴州市党政机关文件简报计划管理暂行办法》(郴办发〔2012〕25号)的落实,实行文件计划申报制度,在每年3、6、9、12月将下一季度的拟发文件计划报送区委办、区政府办审查备案.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要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对各类简报和内部刊物进一步清理规范,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一个部门原则上只保留一种简报”的规定.鼓励加强电子政务信息平台的运用,逐步实现文件、简报网络收发和批阅,进一步减少文件、简报的印制成本和运输成本.6月底前进行检查评估并及时通报.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2、

(3)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切实转变职能,加快服务型机关建设,实行开门办公、首问负责、一次性办结或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行政审批和涉企检查、收费中“吃拿卡要报拖”行为.整治工作在7月中旬完成.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

(4)切实整治“庸懒散奢”.按照《苏仙区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和苏仙区《“庸懒散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大力整治机关干部“庸懒散奢”现象,严厉整治工作作风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坚决整治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

(5)集中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聘用人员、返聘退休人员等问题.按照苏仙区组织部《关于清理整治不在岗国家公职人员的通知》(苏组〔2012〕6号)和《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苏组〔2012〕31号)文件要求,清查我局是否存在违规长期借调人员、“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等问题,同时对清理工作进行查漏补缺,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查找我局是否存在编外聘用人员、返聘退休人员的情况并进行清理规范.清理工作在7月底完成.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

3、

(6)整治公款送礼行为.严禁在一般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通过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明察暗访,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有效遏制公款送礼、违规收受礼金等行为.6月底完成总结评估.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

(7)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抓好区纪委《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落实.严格执行早中餐不饮酒、同城不宴请、不安排住宿;公务宴请不上高档菜品和高档烟酒、陪餐人员不得超过宴请对象人数等相关规定.开展明查暗访,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的行为,公开通报一批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例.6月底完成总结评估.

责任部门:局纪检部门。

4、

(8)清理办公用房.认真落实《郴州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郴办字〔2013〕29号)的有关要求,对办公用房进行清理,不得超出使用面积标准.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还原单位处理.清理工作在6月底全面完成.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5、

(9)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财政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控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严肃查处“三公”经费支出方面违法违规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的问题,严禁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办公室。

(10)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规定》(郴办发〔2013〕2号),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对各类公务接待进行严格审批、审计;减少迎来送往,接待活动严格按照中、省、市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执行.6月对进行重点检查.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办公室。

各责任股室按照整治方案中的要求,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抓好相关整改落实工作.其余股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抓好整改工作.我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对照专项整治任务自查自纠的情况要在5月30日前经区委督导组组长签字后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办专项治理组.

按照中央开门搞活动的要求,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等要及时在本地本单位进行公示,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要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研究症结,进行“补课”.要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和标准,敞开大门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要发挥好宣传舆论的引导作用,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激励和警示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究问责,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相互推诿扯皮的,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改边再犯错的个人,要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对照“两项专项活动”、“八项专项整治”的要求,坚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聚焦学校“四风”突出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全面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在全面梳理“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确定以下专项整治重点:坚决纠正教育教学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竞聘、教师在编不在岗、严肃查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校舍维修、物质采购、有偿家教等领域的问题。

(一)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竞聘、教师在编不在岗的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汇报,重点查处和纠正学校校领导利用职权挤占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设置名额,因人随意设置申报条件、简化推荐程序、程序不公开透明、材料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及其他违规操作等问题;重点查处教师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问题。

1、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谷德爱学校校长。

责任单位:学校支部。

整治时限:2015年7月前。

2、工作措施。

(1)制定方案。完成时间:2015年4月上旬。

(2)问题排查。梳理排查群众信访、案件线索、网络舆情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全校深入查摆有无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设置等问题。2015年5月前。

(3)查处典型。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坚持有案必查、歪风必纠、违规必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顶风违纪、边整边犯的,从重从严查处。

(4)教育引导。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为主要对象,在全校加强对中、省、市、县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制度的宣传学习,重点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及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和工作氛围。完成时间:2015年6月前。

评审工作程序,建立职称和岗位竞聘评审学校领导小组责任制,杜绝行政干预;严格实行公示制度,群众对公示有异议的,认真调查核实,对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及其他违规行为的人员,按规定严肃查处。完成时间:2015年7月前。

(二)严肃查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县教育局计财股等部门汇报,重点查处学校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预经费分配、经费拨付、更改资金使用用途、提高使用标准等违规问题。

1、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谷崇营学校总务主任。

责任单位:后勤处。

整治时限:2015年7月前。

2、工作措施。

(1)组织参加县上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培训会。组织学校校长和财务人员参加县上开展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培训会,系统学习《中小学财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规,提高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合规理财、科学理财的意识和水平。完成时间:2015年4月。

(2)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对围绕经费管理违规问题进行自查,并上报自查情况和自查承诺书。完成时间:2015年4月。

教代会的监督,确保经费管理规范,使用规范。完成时间:2015年6月前。

(4)完善经费管理制度。组织学校领导、后勤、教代会结合全县教育经费管理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出台《灵璧县实验小学财务制度》、《灵璧县实验小学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灵璧县实验小学校务公开工作规范》、《灵璧县实验小学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的处罚办法》等管理制度,形成教育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完成时间:2015年7月前。

(三)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校舍维修、物质采购等领域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县教育局计财股、后勤管理股等部门汇报,重点整改学校工程建设及校舍维修中存在的违规操作、收受贿赂问题,查处作业本、课本、校服、教学及办公物资采购、教辅资料代购、学生保险办理等商业往来中存在的收受(索要)钱物等问题。

1、系统地学习政治理论方面比较欠缺,特别是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开展理论学习不够。对政治学习抓得不紧,满足于一般化。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xx”的思想深钻细研不够,满足于学习了,不全面、不系统,缺乏对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的把握。在学习内容上,对**专业方面还比较认真,忽视了对市场经济理论和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也不透不深,研究的较少,掌握的不够好。

2、工作作风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不能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如努力工作却又得不到别人的理解时,会有出力不讨好等委屈的感觉,不能保持平和的心态,做到戒骄戒躁。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有时不够冷静,影响自己的思想及工作情绪。二是工作失之于软,管理失之于宽。教育干部职工的思想还不够,组织纪律方面抓得不够严格。虽然建立健全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但执行起来有时还不能做到严要求。

3、思想观念仍需解放。在转变职能,服务发展上,思想观念缺乏超前意识和前瞻性,工作方式方法按步就班缺乏创新、独创性的点子,对如何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工作争强当先的意识不强。

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首先要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切实地把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益、服务为民放在首位,在具体工作中,总认为**工作在体现服务上不好掌握,有难度、有困难,形成了心理上的压力,而没有好地去探索切入点,因而工作上放不大开手脚,思想上不够大胆,满足于现状。

4、在细节上需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作为一个领导干部,我一直在勤政廉政上比较严格要求自己,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自我,但在慎微慎独上做得还不够。表现在认为有时吃一餐饭,抽一包烟、做一下车不是大事。通过学习,我认识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公与私的考验涉及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细微之处见精神,小节之处看品格。要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从点滴做起,要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切实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这样才能有力地杜绝和防范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5、是对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抓得不力,学习制度坚持不好,抓落实少,没有检查、考核措施,虽然强调自学,但个人自学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忙起来忘掉,有的迫于工作需要,现学现用,存在“现蒸热卖”的情况,抓学习缺乏计划性和系统性,也缺乏必要的辅导和业务培训,有的同志对国家**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深度不够,仅满足于对法律法规基本内容、基本条款的了解,不求全面掌握;不少同志半路“出家”,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学习中理解不深,联系实际不够,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在**的监督、管理中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

1、对理论学习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足。实事求是的说,我还是比较爱学习的,但近几年来,由于工作中要忙于日常事务应酬,考虑事情又太多,静不下心来,加上有时把学习理论当软任务,把业务工作作为硬指标,便出现了不愿意挤出时间来学习,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脱节的现象。同时始终认为自己事业心比较强,只要不犯错误,思想是不会变到哪里去,尽心尽职地做好工作就行了,因此,也就放松了学习,造成了小成即满的思想状况。同时也就放松了干部职工的学习,形成了轻视理论、忽视学习的倾向,也正是由于缺乏坚实的理论的指导,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上,总结好的做法、推广好的经验少。

2、对为民服务、为民理财的宗旨观念理解不深、不透。做好本职工作,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是实现宗旨观的最基本形式。总的说,这方面做的是不错的,但在思想的认识上、行动的自觉性上有差距。有一些模糊认识,感到宗旨观是一个大概念,是一个政治类的要求和理念,有时觉得在实际工作中,在具体行动上难以准确把握,没有完全做好与工作实践的紧密结合。而新形势下服务对象对**工作的服务手段和服务功能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服务手段和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3、思维方式不够科学。一是认识问题有偏颇。对政治形势研究较少,敏锐性不强,总觉得了解全面局势、掌握外界动态,制定方针政策是上级领导的事,自己是执行者,只要把上级的精神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就行了,缺乏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这种思想是不对的,片面的,说明自己的不成熟。二是没有熟练的运用好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工作忙时,不能做到统筹兼顾,在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主要和次要的关系的能力上还有欠缺。

4、抓职工队伍建设的管理力度不够。近年来,个人工作是一步一个脚印走过来的,组织和群众都给予肯定,但少数职工上班迟到,下班溜号,上自由班。还有的职工不思进取,上班炒股,下班打牌,虽没形成大的气候,但也不同程度影响了其他同志的工作积极性,我只是采取“教育从严,处罚从轻”,搞说服教育,没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有老好人现象,总是为了团结而失去一些原则,总认为只要自己的工作尽职尽责就行了,往往是谈的多督办的少,认为谁人出问题他自己负责。没从长远角度认识到如果小事不抓,小问题不纠就有可能出现人的问题,就不能做到“防微杜渐”,会影响到**队伍的形象,削弱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通过对政风行风建设有关文件的学习理解,让我认识到个人在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决不是小事,绝不能忽视。它能妨碍**政策的贯彻执行,损害**部门和人民的关系,影响**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自己决心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1、深入学习有关理论,以政风行风建设为契机,实现工作的新突破。一是解决认识问题,树立紧迫感,增强自觉性。通过自查自纠,敲起警钟,明确学习的重要性和不学习的危害性。今后我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必修课,特别是在学习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和“xxxx”精神实质上花大力气,在学习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学习理论的自觉性有了很大的提高。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在学习的系统性上下功夫,对照“xxxx”的要求,实践自身欠缺的政治理论知识,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二是要做出学习计划,不仅要学习好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还要学习好现代科技方面的知识,要学法律,懂管理,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水平,改进工作方法。三是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在学习过程中自觉地将理论同环保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运用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为官。

2、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继续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倾听基层干部职工的呼声,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利益要求和愿望,真实把握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求,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增强工作透明度,围绕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切实利益重要事项的办理和行政审批等重要权力的行使,着力实现**行政审批、执法监管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动态公开;多倾听党组其他成员的意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无论是具体分管还是没有分管的科室,对他们的具体工作情况都给予了关心,定期与科室领导谈心,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进一步增强驾驭全局的能力。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要看到光明,坚定胜利的信心;面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冷静思考,妥善处理,不悲观失望;面临挑战的时候,要沉着应对,知难而进,不头脑发热。遇到意见分歧,要坦诚相见,及时沟通。对违反党的宗旨和纪律的错误行为,要敢于批评。广纳善言,闻过则喜,经常检讨自己的工作,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格言,来鞭策自己。抓工作作风,坚持一靠教育,二靠制度。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各种不良作风。抓组织纪律,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要服务大局,整体推进。增强纪律观念,自觉用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体现出**干部的新形象。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围绕这次行评,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以适应新时期**工作的需要。一是要正确认识**审批与行政服务的关系。审批即为服务。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从“xxxx”重要思想出发,处理好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关系,寓服务于审批,在审批中强化服务。二是要正确处理**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既不因发展经济而牺牲**质量,也不因**而影响全市经济增长,把握好经济发展与**之间的平衡点,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进步,实现**与经济增长的“双赢”。

4、廉洁奉公,从严律己,为**系统行风政风评议作贡献。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淡薄名利,克己奉公。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严以律已,以诚待人,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地置于党的集体领导下;严格按照党的有关纪律要求约束自己,经常做到自查、自省、自警、自励,正确行使人民赋于的权力,不搞以权谋私,不搞钱权交易,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做一名真正的人民公仆;想方设法提高办事效率,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接待来办事的群众,耐心解答他们的问题。自觉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六项禁令”和**系统职业道德规范。

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是加强**机关政风行风建设的有效途径,对于推进全市**工作、提升行政效能、改进工作作风、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都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我要以此次政风行风评议为动力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行动,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优先的方针,坚持以**为重点,不断加强**管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为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为建设和谐**作出自己的贡献。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引,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自觉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结合我市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四风”,严格落实“稳、准、狠、韧”的工作要求,边学边查边整边改,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畅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促进党群干群关系“零距离”,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实现机关精神面貌明显改进、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群众认可度明显提高,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使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为推进“一化两城三创四大”目标实现,加快郴州起飞步伐提供坚强保障。

(一)摸清底子,制定方案(3月份至4月上旬)。要认真研判我市专项整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主动对接中央、省委确定的34项专项整治任务,结合“流行病”和“地方病”的整治,科学制定全市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突出工作重点,对于在基层表现不突出、已经有明确规定的作一般性问题整改,对于群众有迫切要求的要重点整治。专项整治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协调配合单位认真梳理问题表现,摸清核实相关底数,对接省直部门实施方案,研究制定责任明确、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迅速启动,对接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自行查找“四风”方面其他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动责任单位具体实施。

对中央、省委部署的34项和市委部署的3项专项整治任务同步推进。主要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如下:

(1)从严控制会议。认真贯彻落实郴州市《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和减少领导事务性活动的通知》(郴办字〔2012〕59号),进一步精简会议数量,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从严控制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办会过程中的奢侈浪费。7月底以前,健全规范全市性会议审批管理制度,根据各地各单位上报情况,对全市性会议认真审核把关,实现2014年全市性会议数量在2013年压缩50%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责任人:肖毅平。

配合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财政局。

(2)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抓好《郴州市党政机关文件简报计划管理暂行办法》(郴办发〔2012〕25号)的落实,实行文件计划申报制度,各部门须在每年3、6、9、12月将下一季度的拟发文件计划报送市委办、市政府办审查备案。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下发的文件要结合实际、务求实效,要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对各类简报和内部刊物进一步清理规范,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一个部门原则上只保留一种简报”的规定。鼓励各地各部门加强电子政务信息平台的运用,逐步实现文件、简报网络收发和批阅。6月底以前进行检查评估并及时通报。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责任人:郭名亮。

配合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3)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按照郴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表彰奖励工作的暂行规定》(郴办字〔2012〕85号)要求,制订《关于做好全市中心工作考核的通知》,对全市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新增评比达标表彰奖励活动的设置。对于必要的表彰活动,要严格评选表彰对象,严格制定表彰奖励标准,严格审查表彰活动的经费管理。严厉整治以评比达标表彰为由拉赞助、收取费用、滥发钱物等现象。抓紧整改针对基层单位授牌晋级、“一票否决”项目过多过滥的问题。清理规范工作在5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郭名亮。

(4)清理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针对目前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各类办公室过多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清理。严格控制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切实规范市本级领导小组的设立程序。清理工作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郭名亮。

(5)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对未实行开门办公、首问负责、一次性办结或一次性告知等制度的责任人员实行问责。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行政审批和涉企检查、收费中“吃拿卡要报拖”行为,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整治工作在7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杨赛保。

(6)坚决打击新闻敲诈行为。严肃查处以新闻舆论监督为名进行新闻敲诈、强拉广告、索要赞助、约稿收费、有偿新闻等行为。严厉打击少数记者以“曝光”为名进行敲诈勒索、谋取利益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清退不符合新闻从业资质条件规定的采编人员。4月底以前对所有新闻从业人员轮训一次,6月份对开展新闻敲诈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评估。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人:马治平。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广播电视台、郴州日报社。

(7)切实整治“庸懒散”。按照《郴州市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郴作发〔2014〕1号)和《“庸懒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郴纪〔2014〕1号)相关要求,大力整治机关干部“庸懒散”现象,对各地各部门进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严厉整治工作作风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坚决整治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整治工作与“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同步安排部署。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人社局。

(8)清理规范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收费行为。对市本级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的收费行为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与市直部门业务相关联的咨询公司、评估公司、评审中心和服务中心等中介组织进行重点清理,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重点查处和打击少数人“提篮子”的行为,为行政审批工作营造一个公平规范的环境。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规范市场服务秩序,构建长效机制,保障中介服务组织独立、客观、公正执业。6月底前开展专项检查,8月底前进行评估验收。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李湘惠。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9)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在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和省委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继续采取并联审批、集中审批、限时审批等措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实现审批提速,真正方便基层、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办事。8月底以前按照要求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责任人:陈寿峰。

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10)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开展收费专项检查。继续抓好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强12342机关效能和优化发展环境问题投诉热线建设,借助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平台强化行政效能监督查处工作,规范涉企检查、涉企收费、行政处罚工作;继续推进收费专项检查工作。8月底以前完成综合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杨赛保。

配合单位:市优化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

(11)整治公款送礼行为。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禁在一般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通过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明察暗访,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有效遏制公款送礼、违规收送礼金等行为。6月底以前完成总结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直机关工委。

(12)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抓好市纪委《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落实,着力纠正少数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随意性大、铺张浪费、公私不分等问题,有效扭转过度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等奢靡浪费之风。严格执行早中餐不饮酒,公务宴请不上高档菜品和高档烟酒、陪餐人员不得超过规定人数等相关规定。制订全市国内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的行为,公开通报一批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例。6月底以前完成总结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13)坚决纠正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认真整治造节办会过多过滥、节庆演出奢侈浪费等问题,提倡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精简各类节会,对各地举办的各类节会,严格晚会举办备案审批制度,把好立项关、预算关、审计关,坚决杜绝使用财政性资金或摊派资金造节办会。6月底完善相关管理审批办法。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人:马治平。

配合单位:市纠风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文联。

(14)坚决纠正境外招商奢侈浪费等问题。抓紧制定出台《招商引资活动管理规定》,规范境外招商引资工作中所涉及的住宿标准、礼品档次、经费开支等内容。倡导务实节俭招商,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用公款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游山玩水和赠送高档礼品。制定完善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对一些重点单位列入专项审计年度计划。7月底之前出台相关规定。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外事侨务局。

(15)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认真抓好《郴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郴办发〔2012〕20号)的落实,对超编、超标配置的公务车辆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置,坚决查处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滥用军车警车车牌等行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在节假日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封存,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积极支持、引导一些地区和单位在加强对公车监管方面的创新做法。严禁用公款为私家车加油和违规报销加油费等行为。对违规配备公车的整治工作在6月底以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交警支队。

(16)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认真落实《郴州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郴办字〔2013〕29号)的有关要求,加快整改全市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还原单位处理。畅通举报渠道,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和专项督查及明查暗访,抓紧对整改后闲置的办公用房进行登记和清理。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工作在6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清理办公用房工作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高爱国。

责任人:李五一、高爱国。

(18)清理纠正党政领导干部兼职取酬问题。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要求对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老同志在企业和各类协会兼职并领取报酬的行为进行清理。5月20日之前清理完毕。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人:张军。

(19)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财政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市本级“三公”经费下降20%。严控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7月底前出台郴州市《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意见》,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全面加大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力度,严肃查处“三公”经费支出方面违法违规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今年部门预算单位要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人:谢革非。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察局)。

(20)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规定》(郴办发〔2013〕2号),出台《郴州市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对各类公务接待严格审批、审计;减少迎来送往,下基层调研严格按照中、省、市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执行。对部分市直单位2013年度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和使用、规范公务接待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在8月底以前实施分析评估。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人:谢革非。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21)规范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郴办发〔2010〕14号),加强计划控制、量化管理和任务审批。健全经费、任务联动审批机制,凭任务批件报销费用。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不能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能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加强对出国(境)任务执行情况的联合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要按程序审查备案。5月底前要对因公出国(境)情况逐一建立台帐。

牵头单位:市外事侨务局责任人:李黎明。

(22)整治违规设置“小金库”。认真巩固前阶段“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对“小金库”治理情况“回头看”,组织人员开展明查暗访,发现线索突击检查,加大对违规设置“小金库”的处罚力度。在更大范围内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继续实施举报有奖政策,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设置“小金库”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责任人:李湘惠。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

(23)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大力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遏制盲目“造城”之风。正确处理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关系,着力促进“三量齐升”,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建立重质量、重效益、重落地、重实际开工的招商引资导向,制止和纠正招商引资水分多、虚假签约、质量和效益不高、严重影响当地环境等问题,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假业绩的问题。5月份对全市“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人:李五一。

(24)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坚持和完善干部分类考评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把改善民生、社会进步、生态效益、清正廉明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7月底前完成我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修订完善工作。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人:张军。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统计局。

(25)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落实国家征地拆迁政策措施,规范征地拆迁程序,公开征地拆迁标准,严格依法拆迁,严肃查处以非法方式强行征地拆迁的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的问题。4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人:陈一华。

(26)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认真落实中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开展各项涉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惠农资金等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依法打击利用虚假项目骗取国家惠农补贴的行为。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假贩假等侵害农民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8月底以前完成检查评估并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牵头单位:市委农村部责任人:朱孝党。

(27)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依法依纪办案,推进执法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公正廉洁执法司法;规范执法办案收费、涉案款物处置等行为,做到公正清正;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维护法律公平正义;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判决的执行力度,对于少数恶意不执行法律判决的对象,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8月底前专项整治工作要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人:许秋生。

(28)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一票否决”,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严厉打击、切实纠正各类违法和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职能单位忽视安全检查、执法不严、滥用行政权力、以罚代管等问题。5月份要形成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突出问题排查情况清单,并组织明查暗访活动,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责任人:曾凡军。

(29)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5月底前出台《郴州市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6-7月公布一批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将出现过质量问题的食品药品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检查,保证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加大对中小学校周边商铺及流动摊贩的监管整治力度,维护好学生的食品安全。严肃查处相关单位在监督、查处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罚代管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

责任人:陈玲玲、李干弟。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

(30)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土规定”,坚决落实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加大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力度,积极实施湘江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责令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停业整改达标,严肃处理纵容严重污染企业生产的单位或个人。严肃查处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行为。大力推动全市经济由地下向地上转变、由黑色向绿色转变。5-6月份要开展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人:李来华。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

(31)坚决纠正发展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化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公平,鼓励优质资源合理分配;关心进城农民工子弟就学问题;着力解决学校在行使办学自主权的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人员编制、人事聘用、职称评审等;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肃整治乱收费、中小学校在招生过程中收取建校费赞助费、乱办班的问题,集中力量解决中小学校假期违规集中补课、教师在校外兼职授课等突出问题。8月底前专项整治情况要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局责任人:周余武。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

(32)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七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惦念于心、反复强调做好的大事。市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决履行主体责任,就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作出专项部署。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近年来,xx市监察委员会始终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强力推进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监督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市监委成立以来,共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xxx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xxx人;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xx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xxx人。

(一)持续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监督,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强化精准监督。高度关注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市县乡“三级联查”工作,深入村组一线,走进贫困户家中,对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核实,统筹部署全市各级干部走访低收入农户xx.x万人,实现入户核查“全覆盖”,对督查发现的xxxx个问题交办并督促整改,为全市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圆满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xxxx元以下、集体经济薄弱村年总收入xx万元且经营性收入x万元以下“三个清零”目标提供了坚强保障。

强化追责问责。开展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治理,坚决纠正任务措施不精不准不细、工作未落到户、具体事项不落实等问题,完善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公开曝光机制,形成问责常态,倒逼责任落实。专项治理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xxx起,移送司法机关xx件,涉及资金xxxx万元,通报典型案例xxx起,点名道姓曝光党员干部xxx人。比如,xx镇某村委会主任通过伪造低收入农户油茶改造名单,将扶贫资金占为己有,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强化以案促改。针对查处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深挖扶贫领域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制定出台廉政风险防控“三张清单”和典型样板工作机制,并指导各地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逐步把相应制度和规范立起来,如xx市出台《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试行)》,xx县出台《xx县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和《xx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实施细则》,xx县出台《xxxx自治县水库移民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办法》等。

(二)持续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聚力抓好“微腐败”专项治理。市监委按照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的部署要求,针对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具体事具体问题,推动实施一领域一专项、一地域一方案,以专项整治深化基层治理,持续抓好“x+x”专项整治任务的督促落实,统筹推进xx余个专项治理工作。特别是运用“巡回监督”手段,对全市社会福利机构开展了专项整治,共检查社会福利机构xx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x件,收缴追回资金xxx万余元,建立健全制度xx项。比如,xx村原党支部书记利用其担任敬老院副院长,负责出纳工作的职务便利,通过虚开票据等方式虚报套取民政救济资金,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聚力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群众身边黑恶大案要案背后的腐败、责任和作风问题,重点打击“行霸”“街霸”“村霸”,深挖彻查“保护伞”,综合运用提级办理、重点督办、复查复核等方式,督促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伞网清除”行动。专项斗争以来,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共立案xx件,政务处分xx人,组织处理xx人,移送司法机关x人,xx个涉黑组织和恶势力犯罪集团均查实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查实率达xxx%,监察机关立案查结率达xxx%。

聚力抓好惠民政策落实专项整治。针对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涉及面广、部门分散等问题,市监委督促职能部门建设阳光扶贫、养老社保、住房保障等十余个信息化监管平台,将政策执行落实情况纳入“立项”监督,保障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在“最后一公里”落地见效。会同xx个市直职能部门完成xx项民生实事惠民政策专项治理,并在市级主流媒体公布了x批专项治理成果,提升群众获得感。如跟进“清廉医院”建设,推动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全市贫困人口大病保障能力提升行动,惠及人员达xx.x万人。

(三)持续完善村级监督机制,切实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强化小微权力监督制约。创新建立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新机制,督促相关部门对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在服务群众过程中行使的权力事项进行梳理归纳、论证审核,推动基层编制村级权力清单,实现“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全覆盖,做到“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如xx县深化运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xx条》建设成果,xxx个村(社)均梳理了有本村特色的《廉情风险防控图》;xx区积极运用“互联网+”,打造“阳光村务”监督平台,将“小微权力”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运行流程、实施过程及结果等所有原始资料全部在平台上公开,做到“线上线下”同步,促进阳光用权。

强化群众监督主体作用。积极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持续完善“信、访、电、网”受理体系,采取“问政+问责”的方式,听民意排民忧解民难。加强对群众反映问题线索的办理和处理,开展重复越级访治理“百日攻坚”、初信初访“清零”等专项行动。开展基层信访举报工作质量评查,xxxx年检举控告、初次举报、重复举报明显下降,在全省率先完成“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件“清淤”工作。

强化基层廉政风险防控。市监委成立以来,针对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发现和群众反映问题,重点围绕农村“三资”、低保、乡镇公办敬老院、小额建设工程等扶贫、民生领域,深入剖析查找共性问题、普遍问题、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开展x批次xx个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典型样本建设,推动各县(市、区)和职能部门在加强民生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开展作风建设等方面出台、完善了一批制度规范。同时,印发《廉政风险“三色预警、五环联控”机制工作要点》,初步构建风险审查、风险预警、风险评估、风险防控、风险治理“五位一体”的具有xx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四)持续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深入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督促牵头单位制定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年度重点任务书、排出时间表,实行“项目化”推进。对标省监委专项工作意见,以“五大行动”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加强对基层治理特色做法的探索,形成“一县一特色”,并召开全市深化清廉村居现场会,以更高站位更高标准更强合力深化清廉村居建设。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县(市、区)工作机制和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市县乡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

深入推进警示教育活动。继续推动警示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正式启用清廉xx建设基础应用平台,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切实打造线上、线下清廉文化教育“阵地网”。启动为期三年的“清廉村晚”品牌建设,鼓励指导各地各村深入挖掘本地传统文化、家风文化、红色文化中的清廉元素,有机融入清廉村居建设。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做好农村干部的容错纠错工作,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进一步激励农村干部担当作为、狠抓落实。

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市监委积极推动和促进基层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与信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共同努力,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依法加强对村(居)组织中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监督,督促完善村民会议、议事协商、民主听证等决策体制和工作机制,着力夯实基层治理。同时,注重加强基层监察机关自身法治建设,围绕《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健全基层监察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制约体系,有效提升了基层治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五)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切实推进基层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

补齐基层监察工作短板。建立健全基层监察组织“三级联动”区域协作机制,制定乡镇(街道)监察办履职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相关履职指导手册,切实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针对监察监督不到底不到边问题,在村一级设立监察工作联络站,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一体运作,当好“前哨”“探头”,推动监察监督与村级民主监督有机结合,全面拓展延伸基层监督触角。同时,积极发挥乡镇(街道)、村(居)监察信息员作用,进一步把监督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

整合基层监察监督力量。xxxx年x月以来,市监委下移工作重心,积极推进纪检监察职能“四进”矛调中心,x个县(市、区)均实现来访接待入驻,累计接待群众来访xxxx批次,受理检举控告xxx件。各级监察机关发挥改革创新精神,创新基层监督方式方法,开展巡审联动、大数据监督,织密基层监督网络,促进了基层监督力量的增强和能力的提升。各地在积极创新中形成了“廉情地图”、廉情“吹哨人”、信访举报“云中心”等典型做法。

加强基层监察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基层监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启动全市乡镇监察干部“青蓝计划”专项培育工程,持续改善干部队伍结构,积极破解“专岗不专人、专职不专业”难题。贯彻落实全员培训要求,通过实务培训、以案代训等方式完成了县、乡、村三级监督力量培训全覆盖目标任务。全市xxxx个村(社区)聘请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xxxx名、联络员xxxx名。完善特约监察员制度,指导xxx个乡镇(街道)聘请xxx名“两代表一委员”、退休老干部老教师、乡贤能人等担任乡镇(街道)特约监察员参与监督。

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州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深入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湖南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湘群组发〔2019〕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就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州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紧紧围绕“四风”突出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坚持真查实改,注重反对形式主义;坚持正风肃纪,注重立破并举、扶正祛邪;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抓常抓细抓长,以专项整治的实际成效推进作风建设深入推进,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深入扎实抓好“34+3”项专项整治任务的落实。通过专项整治工作,使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得到有力纠正;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的问题得到全面整改;“三公”经费开支过大的问题得到根本扭转;“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问题得到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得到有力惩处。要对已经开展了的整治工作任务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强化整治成果;对正在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要全面铺开、抓紧实施,扎实开展立行立改、立改立成的整治行动,力争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尚未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要把握重点、做好对接、迅速启动,按照工作要求落实好各项任务,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各县市、经开区、州直单位要在继续对接、落实“34+3”项专项整治任务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11项问题的专项整治,6月下旬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完成安排部署;7月初至9月上旬,开展集中整治;9月底前对专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开展民意调查,排名情况在全州进行通报并进行电视问政。

(一)整治群众办事难问题。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扎实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慵、懒、散”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慵懒散拖、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真正实现行业作风好、群众事好办。坚决纠正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口大气粗,对群众要办的事情找各种理由应付、推脱、拖延;坚决纠正纪律涣散,迟到早退、随意离岗,甚至工作时间打牌娱乐,群众办事找不着人的现象;坚决纠正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擅自改变办事程序、增加办事环节、提高办事门槛,政策规定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到位,告知事项说半句留半句,让群众来回跑的现象;坚决整治执法监督中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的问题;严肃查处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

责任领导:xxx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

责任单位:州纪委、州监察局;负责人:肖保林。

联系人:张文;手机号:139xxx。

xxx;手机号:137xxx。

配合部门:州委组织部、州直工委、州审计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

(二)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通过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组织明查暗访、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大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的监督查处力度,着力解决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收费、罚款,违反规定强行向服务对象搞集资捐助、摊派费用等问题。坚决纠正执法监管部门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不给或少给票据,利用工作之便搞搭车行为和捆绑服务的问题;集中治理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行业违规收费或变相收费的问题;集中治理政府有关部门指定各类服务性机构垄断经营,高额收取咨询费、认证费、检验费、鉴定费、评估费、代办费,搞借权营生、利益输送等问题。

责任领导:xxx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

责任单位:州纪委、州监察局;负责人:xxx。

联系人:xxx;手机号:137xxx。

(三)整治惠民政策不落实和缩水走样问题。加大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强力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着力解决落实惠民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群众应得的实惠没有得到得全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坚决查处在惠农政策落实中违规加重农民、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担的问题。坚决纠正在城乡低保工作中徇私作弊,错保漏保,搞人情保、关系保、重复保;严肃查处在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城镇保障性住房分配中把关不严、违规操作、谋取私利的问题;严肃查处在发放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粮补贴等强农惠民补贴中弄虚作假、用权谋私的行为;坚决查处乡镇(街道)干部在征地拆迁、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中办事不公、优亲厚友的行为。加大对一事一议等涉农项目、强农惠农资金安排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惠农补贴发放不及时或降低标准发放的现象,确保各类涉农项目、惠农资金规范管理、安全运行、有效使用。

责任领导:xxx副州长。

责任单位:州农办、州减负办;。

负责人:xxx、xxx。

联系人:xxx;手机号:137xxx。

xxx;手机号:135xxx。

(四)整治拖欠群众钱款、侵占群众财物问题。通过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等方式,严肃查处党政机关、干部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不兑现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款;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各种补助资金的问题;集中治理拖欠群众餐饮费、租赁费、供货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进行曝光,对违法违纪的责任人员予以严肃问责,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任领导:xxx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负责人:xxx。

联系人:xxx;手机号:

(五)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组织力量集中时间对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实行会员制的会所、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违规出租经营的场所进行暗访督查和专项清理,切实解决存在的违法设立经营、侵占群众利益、助长奢靡之风、滋生腐朽行为等问题。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公开承诺,并纳入对照检查的内容,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明示,自觉接受监督。对党员领导干部出入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会所或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休闲娱乐、美容健身等场所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对典型案件及时进行指名道姓的通报和曝光。

责任领导:xxx副厅级干部、州委秘书长、

办公室主任。

责任单位:州委办公室;负责人:xxx。

配合部门:州人大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州纪委、州监察局、州财政局。

(六)整治执法执纪部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案件质量内控机制,实行权力分解和过程控制,加强对容易产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违规办案、玩忽职守等问题的重点部门、岗位、环节的监督检查,堵塞滥用权力和徇私渎职的漏洞。建立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案件责任倒查机制,明确执法过错的标准、纠错追责的主体和程序。通过案件评查、执法检查、专项治理、信访处理等方式,集中查处和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切实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廉问题的出现。

责任领导:xxx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州公安局长。

责任单位:州委政法委;负责人:xxx。

(七)整治信访积案久拖不决、久诉不息问题。制定出台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推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相关制度。结合“疑难积案公开听证化解”活动,集中解决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突出问题,集中解决一批长期积累的重信重访案件,努力实现“信访总量继续下降、集体上访明显减少、进京非正常上访总量下降50%以上”的工作目标。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集中梳理、逐级交办,逐案建立管理台帐,严格落实“五个一”(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对重大矛盾纠纷和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特别是近三年重复进京上访案件和重大疑难信访积案,逐项建立由各级领导干部包案的责任制,确定办理进度时间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解决一批信访“钉子案”、“骨头案”。构建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创新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载体,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深入基层、主动服务群众,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责任领导:xxx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州公安局长。

责任单位:州委政法委;负责人:xxx。

(八)整治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问题。认真抓好《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9〕17号)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事前报告和事后报告制度,强化追责问责。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建立健全群众监督举报机制,畅通电话、信箱、网络等多种举报渠道,加大对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和曝光典型案件,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借结婚、生日、乔迁、生病、职级晋升、学习培训、出国考察、子女升学、亲属去世等机会收受红包、礼金借机敛财的问题,坚决刹住变味的“人情风”和“宴请风”。

责任领导:xxx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

责任单位:州纪委、州监察局;负责人:xxx。

配合部门:州委组织部、州直工委。

(九)整治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问题。切实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对宾馆、酒店、茶楼等公共场所的明查暗访力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打麻将、打扑克等方式进行赌博,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以赌博为名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或请托人的钱物,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为赌博提供赌资、赌工具和场所等行为,及时通报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的典型案件,有效整治和遏制国家公职人员的“赌博风”。

责任领导:欧阳旭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州公安局长。

责任单位:州委政法委;负责人:xxx。

配合单位: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

(十)整治县市、乡镇干部“走读”问题。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14号)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县市交流任职、挂职、扶贫等县级领导和干部驻县市制度,严格落实乡镇干部驻乡镇工作、值班住宿、走访恳谈等制度。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强交流任职、挂职、扶贫干部、乡镇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纠正干部“走读”问题的有关制度规定,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管理,从制度层面防止干部在位不在岗、有事找不到人等问题的发生。加大对县市、乡镇干部“走读”问题的明查暗访力度,及时通报和处理一批典型案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走读”干部,坚决予以严肃问责和组织调整。着力提高基层干部工作生活待遇,加大对乡镇“五小设施建设”投入,进一步改善乡镇干部工作生活条件,让乡镇干部安心基层工作。

责任领导:xxx州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负责人:xxx。

配合部门:州纪委、州委办公室、州人社局、州财政局。

(十一)清理整顿村级财务和“三资”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村级财务监督机制,实现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对村级财务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重点解决村级财务开支明细不清楚、做账不及时、公开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严肃查处村干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违规报销费用等乱收乱支、贪腐挪用问题。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和资源进行清查,按照核实、处置、登记、公示、确认、审计、上报的程序,全面核清各村“三资”家底,明晰集体产权,建立符合要求的产权制度,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严肃处理;加快“三资”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规范化管理。

责任领导:xxx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

责任单位:州纪委、州监察局;负责人:xxx。

配合部门:州农办、州经管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各县市、经开区、州直单位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统筹,专题研究部署,及时通报情况,督促任务落实。“一把手”要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审定方案,带头抓好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各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总体谋划、工作推进和协调指导,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检查评估,对工作不落实、评估不合格的单位,及时通报并责令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州委各督导组要把专项整治列为督导重点,对避重就轻、不敢碰硬或是华而不实、大而化之、作表面文章的,严肃批评,促其改正;对因涉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身利益问题,导致整治工作推动不力的,督促其上级党组织专题研究,责令限期整改。

(二)突出分类整治,抓好工作统筹。各县市、经开区、州直单位要坚持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在完成好省委、州委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的同时,确定好“自选动作”,注重在不同层级、不同单位,分类查找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有什么问题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做到现实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一起解决,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一起解决,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问题和整个面上的问题一起解决,班子的问题和班子成员个人的问题一起解决,切实增强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防止解决问题上下“一般粗”,真正使专项整治工作传导到“末梢神经”。各县市区对教育实践活动确定的11项专项整治任务和自行确定的整治内容,要分项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在6月30日前上报州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三)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问题。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对照专项整治方案,主动对号入座,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逐项对照检查。特别是要结合查摆问题、整改落实环节的工作,带着问题查问题,对照问题抓整改。要查清楚问题的具体表现、严重程度,区分轻重缓急,列出整治清单、建立整治台账。要本着“说清楚”、“交明白账”的原则,明确哪些是班子要改的问题、哪些是个人要改的问题,并主动认领。要实行销号式管理,对正在整治的要严格标准,一抓到底;对整治迟缓的要查明原因,加大力度,加快进程;对尚未整治的要传导压力,明确时限,抓紧改起来。

(四)强化宣传教育,注重开门整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监督和震慑作用,使专项整治工作在“阳光”下进行。专项整治的方案、措施、内容、时限和进展情况,及时在本地主要媒体上公开;县市区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要带头向群众公开并作出承诺。通过继续开展电视问政、网络问政、民意调查、民主评议等方式,请群众来监督、评判专项整治成果,用倒逼加压的方式助推专项整治工作。要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推介一批治歪风、祛邪气的先进典型,曝光一批整改不力、措施不实、作风不正、顶风违纪的反面典型;对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通报,让群众看到专项整治的决心和成效。

(五)强化协调配合,抓好上下联动。建立以上率下、以下促上的联动整改机制,对于基层单位反映强烈的问题,逐级梳理分析;对发生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自上而下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努力从源头上加以破解。政法、教育、民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卫生和计划生育、税务、工商、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林业等行业系统,要针对群众办事难,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突出问题,结合部门职能职责,进一步明确整治具体任务,推动本行业本系统整治工作逐级向下延伸,真正落实到基层。

(六)强化责任追究,抓好正风肃纪。坚持严字当头,把正风肃纪、查究责任贯彻于专项整治工作全过程,及时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对滥用权力、吃拿卡要,变相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典型案例,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专项整治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以及顶着不办、拖着不改的单位,要严肃追究一把手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专项整治中执法不严、执纪不力、监督检查不到位、牵头履职不负责,导致出现严重问题的,要追究相关执法执纪部门的责任。

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九

工作计划是对未来重要工作的最佳安排,具有很强的方向性和指导性。它是应用写作的计划风格之一。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开展好全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平江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平群组发〔201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就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将专项整治工作贯穿教育时间活动始终,围绕中央、省、市、县部署的整治任务,认真扎实做好任务对接、方案细化、责任明确、措施完善、统筹推进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有力促进全乡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一)整治“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坚决纠正不讲诚信、不懂规矩、不守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着力解决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坚决纠正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新官不理旧事,工作相互掣肘等行为;着力解决对待工作不敢担当、不愿负责,遇到矛盾绕着走等问题;着力解决不想事、不干事、混日子,当“太平官”、“逍遥官”等问题。

牵头部门:作风办。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苏根丽。

(二)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严格执行关于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有关规定,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厉整治授牌晋级过滥现象。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苏根丽、杨峰。

(三)整治“庸懒慢浮奢”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按照“五去五求”要求,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效能提升、明察暗访、作风评议、作风问责等专项行动,坚决纠正拖拉疲沓、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等现象;严肃处置工作纪律涣散、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办私事;通过“清网”根治工作时间上网娱乐、购物、炒股等行为。

牵头部门:作风办。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苏根丽。

(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用公款支付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等不在此限)。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牵头部门:党政办、财政所。

整改责任人:曾要军杨峰袁兵。

牵头部门:党政办监察室。

整改责任人:兰课耕余团秋杨峰。

(六)整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全体中层干部。

(七)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严肃组织人事纪律。通过单位自查、举报反映、检查核实等方式,清理长期旷工、超病假、事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以各种理由请假外出经商;多报、瞒报临时用工人员数量,套取临时工工资的人员。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翁方平张淑华。

(八)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格“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超标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不予公款报销。严格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严肃财经纪律。

牵头部门:乡纪委财政局。

整改责任人:曾要军余团秋杨峰袁兵。

(九)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1、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问题;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的问题;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出台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等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招生名额分配等学术资源配置的问题和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坚决纠正侵占群众利益、拖欠群众钱款等行为,严肃查处克扣群众财物、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

牵头部门:党政办安全办国土所水管站。

建管站民政办联校。

整改责任人:兰课耕翁方平杨晓东陈迎春。

2、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牵头部门:区委政法委。

配合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

(十)整治陈规陋习、借机敛财。坚决纠正和遏制党员干部借生日祝寿、职务升迁、子女升学、添子添孙、乔迁新居、生病住院、开工开业等各种名目大操大办,收敛财物。

牵头部门:乡纪委。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杨峰。

三、整体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在2014年9月底前完成。

1、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3月下旬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主动搞好与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的任务对接,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在认真开展调研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下发,明确各部门单位的责任分工;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成立专项整治专门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7月底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督促各村、乡直各单位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聚集“四风”问题,针对专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对照实施方案全面深入查找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从具体问题抓起,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乡教育实践活动办会同相关单位,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重点检查群众关注度高、问题较多的热点焦点部门、单位,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查找问题不到位、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补火”、“返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评估总结阶段(2014年9月底完成)。各单位对照整治方案进行内部评估验收,专项整治工作未经评估总结验收的,不能召开总结会,要继续进行整改。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乡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决定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任务分解、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情况综合、评估验收。协调小组由纪委书记余团秋同志任组长,杨峰同志,邹实强同志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杨峰同志任主任,张淑华任副主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负总责,真正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2、严格工作标准。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准”“狠”“韧”的要求,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确保抓一项成一项、改一项见效一项,特别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要不等、不看、不拖,迅速行动起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治理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长效化、制度化。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纠正治理“四风”,根据市纪委《关于集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xxx〔x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委落实中央办公厅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在我局系统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通过专项整治,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的抓好作风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严字当头”对“四风”问题予以坚决查纠惩治,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有力推动我局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廉洁自律。

重点整治2016年以来“四风”问题,深入查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陋习,紧盯严查“四风”隐形变种,不断深化作风建设。

(一)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方面。一是是否存在文山会海的问题,这些问题导致干部疲于应付,没有时间抓好落实。如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太多,要求参会人员范围过大;发文把关不严,可发可不发的文件随意性过大等。二是是否存在各种不担当不作为不尽责,表态调门高、行动落实少的问题。如热衷于作表面文章,组织学习、部署工作习惯走过场、开大会、念文件、听汇报,很少扑下身子调研和抓落实;对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把精力放在“材料美化”等环节,搞文字政绩等。三是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服务群众的意识和本领不强。如对待群众生冷干硬、消极应付,有的态度恶劣、有的能力不足、效率低下等。四是是否存在调研和检查考核层层陪同、层层加码、实际工作蜻蜓点水,水分较大问题。

(二)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一是公务接待超标准问题。如超标准接待、超陪同人数用餐、不按规定缴纳伙食费用;假借接待活动等名义在公务活动中饮酒,变相同城吃请等问题。二是公款旅游问题。如“组织党员活动”、“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之名组织绕道“红色旅游”问题;以考察学习、会议、培训、参展、开展群团活动等名义变相用公款旅游问题。三是公车管理问题。如借用下属单位车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四是“隐形变异”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如简单砌墙“四面墙”分割;在办公室增加办公桌椅虚达使用标准假象等问题。五是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如分批次、多地点变相操办,不如实报告组织等问题。六是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七是变相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如将大额发票拆分报销;以节假日补助、集体活动聚餐等名义变相公款吃喝;利用机关灶违规接待等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从2018年8月15日开始,10月30日结束,具体分为深入自查、监督检查、总结提高。

(一)深入自查自纠(8月15日至9月15日)。各下属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动员部署,对照专项整治重点,认真开展全面自查。对2016年以来的“四风”问题进行清理,深入查摆问题,及时抓好整改同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于9月15日之前上报局政秘科。

(二)开展监督检查(9月16日至10月10日)。聚焦“六大纪律”,局党组牵头,联合市纪委监察委第十纪检组、政秘科、直属机关党委、财务等相关人员采取集中明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对各单位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的“四风问题。

(三)全面总结提高(10月11日至10月30日)。各单位和局机关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健全规范行为、防范和纠治“四风”问题的规章制度,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形成规范化机制。各下属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要于10月30日前送局政秘科。

(一)强化监督检查。由政秘科、财务科牵头,采取账目倒查、痕迹倒查、发票倒查方式,对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进行专项财务检查;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集中抽查、受理举报等方式,采取全面排查与重点检查相对合、突击暗访与随机回访相结合的方式,盯紧盯牢重要节点、重点部位、重点人群,及时发现和掌握“四风”问题线索。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以市纪委微信公众号“随手拍”、“四风”举报一键通、举报直通车等形式,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变种问题,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社会每一个角落。

(三)加大问责力度。要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四风”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严肃处理。对禁而不绝的“四风”问题,坚持露头就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持现形就抓,层层剥开“四风”隐身衣;对顶风违纪“四风”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通过强化“一案双查”,倒逼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实处;对一些改头换面的“四风”问题,要对提供场所、经费和报销便利条件的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__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__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秘科,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部署。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单位(科室)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逐项推进。

(四)强化问题整改。各单位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如实上报的,可以从轻、从宽处理。同时,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注重完善制度和机制,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系统配套、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真正做到用制度管钱、管人、管事,让“四风”问题无法隐身,无处遁形。

为开展好全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平江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平群组发〔201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就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将专项整治工作贯穿教育时间活动始终,围绕中央、省、市、县部署的整治任务,认真扎实做好任务对接、方案细化、责任明确、措施完善、统筹推进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有力促进全乡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一)整治“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坚决纠正不讲诚信、不懂规矩、不守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着力解决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坚决纠正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新官不理旧事,工作相互掣肘等行为;着力解决对待工作不敢担当、不愿负责,遇到矛盾绕着走等问题;着力解决不想事、不干事、混日子,当“太平官”、“逍遥官”等问题。

牵头部门:作风办。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苏根丽。

(二)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严格执行关于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有关规定,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厉整治授牌晋级过滥现象。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苏根丽、杨峰。

(三)整治“庸懒慢浮奢”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按照“五去五求”要求,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效能提升、明察暗访、作风评议、作风问责等专项行动,坚决纠正拖拉疲沓、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等现象;严肃处置工作纪律涣散、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办私事;通过“清网”根治工作时间上网娱乐、购物、炒股等行为。

牵头部门:作风办。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苏根丽。

(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用公款支付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等不在此限)。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牵头部门:党政办、财政所。

整改责任人:曾要军杨峰袁兵。

(五)整治超标多占办公用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标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项目和标准,深入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

牵头部门:党政办监察室。

整改责任人:兰课耕余团秋杨峰。

(六)整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全体中层干部。

(七)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严肃组织人事纪律。通过单位自查、举报反映、检查核实等方式,清理长期旷工、超病假、事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以各种理由请假外出经商;多报、瞒报临时用工人员数量,套取临时工工资的人员。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翁方平张淑华。

(八)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格“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超标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不予公款报销。严格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严肃财经纪律。

牵头部门:乡纪委财政局。

整改责任人:曾要军余团秋杨峰袁兵。

(九)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1、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问题;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的问题;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出台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等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招生名额分配等学术资源配置的问题和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坚决纠正侵占群众利益、拖欠群众钱款等行为,严肃查处克扣群众财物、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

牵头部门:党政办安全办国土所水管站。

建管站民政办联校。

整改责任人:兰课耕翁方平杨晓东陈迎春。

2、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牵头部门:区委政法委。

配合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

(十)整治陈规陋习、借机敛财。坚决纠正和遏制党员干部借生日祝寿、职务升迁、子女升学、添子添孙、乔迁新居、生病住院、开工开业等各种名目大操大办,收敛财物。

牵头部门:乡纪委。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杨峰。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在2014年9月底前完成。

1、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3月下旬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主动搞好与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的任务对接,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在认真开展调研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下发,明确各部门单位的责任分工;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成立专项整治专门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7月底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督促各村、乡直各单位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聚集“四风”问题,针对专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对照实施方案全面深入查找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从具体问题抓起,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乡教育实践活动办会同相关单位,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重点检查群众关注度高、问题较多的热点焦点部门、单位,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查找问题不到位、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补火”、“返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评估总结阶段(2014年9月底完成)。各单位对照整治方案进行内部评估验收,专项整治工作未经评估总结验收的,不能召开总结会,要继续进行整改。

1、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乡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决定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任务分解、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情况综合、评估验收。协调小组由纪委书记余团秋同志任组长,杨峰同志,邹实强同志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杨峰同志任主任,张淑华任副主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负总责,真正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2、严格工作标准。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准”“狠”“韧”的要求,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确保抓一项成一项、改一项见效一项,特别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要不等、不看、不拖,迅速行动起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治理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长效化、制度化。

对照“两项专项活动”、“八项专项整治”的要求,坚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聚焦学校“四风”突出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全面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在全面梳理“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确定以下专项整治重点:坚决纠正教育教学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竞聘、教师在编不在岗、严肃查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校舍维修、物质采购、有偿家教等领域的问题。

(一)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竞聘、教师在编不在岗的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汇报,重点查处和纠正学校校领导利用职权挤占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设置名额,因人随意设置申报条件、简化推荐程序、程序不公开透明、材料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及其他违规操作等问题;重点查处教师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问题。

1、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谷德爱学校校长。

责任单位:学校支部。

整治时限:2015年7月前。

2、工作措施。

(1)制定方案。完成时间:2015年4月上旬。

(2)问题排查。梳理排查群众信访、案件线索、网络舆情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全校深入查摆有无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设置等问题。2015年5月前。

(3)查处典型。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坚持有案必查、歪风必纠、违规必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顶风违纪、边整边犯的,从重从严查处。

(4)教育引导。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为主要对象,在全校加强对中、省、市、县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制度的宣传学习,重点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及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和工作氛围。完成时间:2015年6月前。

评审工作程序,建立职称和岗位竞聘评审学校领导小组责任制,杜绝行政干预;严格实行公示制度,群众对公示有异议的,认真调查核实,对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及其他违规行为的人员,按规定严肃查处。完成时间:2015年7月前。

(二)严肃查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县教育局计财股等部门汇报,重点查处学校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预经费分配、经费拨付、更改资金使用用途、提高使用标准等违规问题。

1、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谷崇营学校总务主任。

责任单位:后勤处。

整治时限:2015年7月前。

2、工作措施。

(1)组织参加县上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培训会。组织学校校长和财务人员参加县上开展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培训会,系统学习《中小学财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规,提高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合规理财、科学理财的意识和水平。完成时间:2015年4月。

(2)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对围绕经费管理违规问题进行自查,并上报自查情况和自查承诺书。完成时间:2015年4月。

教代会的监督,确保经费管理规范,使用规范。完成时间:2015年6月前。

(4)完善经费管理制度。组织学校领导、后勤、教代会结合全县教育经费管理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出台《灵璧县实验小学财务制度》、《灵璧县实验小学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灵璧县实验小学校务公开工作规范》、《灵璧县实验小学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的处罚办法》等管理制度,形成教育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完成时间:2015年7月前。

(三)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校舍维修、物质采购等领域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县教育局计财股、后勤管理股等部门汇报,重点整改学校工程建设及校舍维修中存在的违规操作、收受贿赂问题,查处作业本、课本、校服、教学及办公物资采购、教辅资料代购、学生保险办理等商业往来中存在的收受(索要)钱物等问题。

根据《中共新野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和县纪委《新野县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落实“四风”问题的督导检查方案》(新纪文〔2015〕101号)要求,为扎实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坚持着眼为民、利民、便民,坚决遏制“衙门”作风,提高为人民服务水平;坚持着眼激发基层创造活力,坚决遏制“文山会海”、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泛滥现象,切实解决工作只图形式、不求实效的问题,解决对基层多头考核、层层加码问题;坚持着眼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切实解决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和住房、滥建楼堂馆所和违规使用“三公”经费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坚持着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切实解决政绩观错位的问题,推动领导干部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切实解决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与民争利问题。坚持用改革精神,对积弊已久的问题力争取得突破。坚持以严明的纪律狠刹歪风邪气,及时依法依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市委九条规定的行为,为完成“大干新三年”的目标任务,推动郴州加速起飞提供坚强保障。

根据《新野县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落实“四风”问题的督导检查方案》(新纪文〔2015〕101号),重点围九个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进行。具体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详见住建局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工表(附后)。

(一)摸清底数,制定方案。各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单位要把所负责“四风”突出问题整治的完成情况,作为检验本单位(股室)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成效的标准之一,切实负起责任,协调配合单位,认真梳理问题表现,摸清核实相关底数,对照省、市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详细具体、责任明确、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时间安排、推进措施和具体责任人、检查评估、监督问责等,确保各项整治措施实在、管用、有效。各配合单位要积极参与,分工合作,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股室)要对照9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单位(股室)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协调推进,立行立改。

(二)集中整治,全面推进。各单位(股室)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征求到的意见、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入整改。对于部分当前已经在开展的整治工作,要加力推进,务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于还未开展的专项整治新任务、新要求,要尽快部署启动,对照实施方案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对于少数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治工作,要进行一次“回头看”,查找上阶段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严防已经基本整治到位的问题死灰复燃。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相关牵头单位通过专项督查、明查暗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整治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股室),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整改,确保取得实质性效果。对重点整治工作的完成情况,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推进会,听取整治工作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专题汇报。

(三)总结检查,评估验收。各牵头单位(股室)要经常组织力量通过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了解、群众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对各单位(股室)的整治工作成效进行抽查和评估,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股室)要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好各项整治任务。要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下一步努力的方向,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各单位(股室)的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局专项治理小组。对于专项整治工作群众满意度不高、评估不合格的单位(股室),责令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为促“四风”突出问题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整改到位,成立局“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长陈天聚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新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督促和指导等日常工作。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相关股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积极与县委县政府相关牵头单位联系,争取工作的主动性,要将各项整治任务再细化、再具体,在全局上下形成横向联合、纵向联动、责任到人、一抓到底、层层抓落实的推进机制。各牵头单位将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报送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自查自纠情况分别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坚持开门整治,接受群众监督。要将群众参与整治作为动力和压力,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和标准,敞开大门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等,要及时公示,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要让群众看清楚改什么、怎么改、改得如何。要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研究症结,进行“补课”。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激励和警示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结合实际,对准问题,不走神、不散光。要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四风”问题和最不满意的地方,找准专项整治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进一步摸实情、听意见,明确整治重点,哪个问题突出就重点抓哪个。针对长期解决不好的顽疾问题,深入剖析,找准症结,以系统的思维、改革的办法、勇于担当的精神,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

(四)坚持严格要求,做好督导把关。要坚持高标准、严措施、铁纪律,按规定、按程序、按步骤推动专项整治,防止走样、变形、打折扣,切实做到思想上不放松、标准上不降低、力度上不减弱,把严要求、严标准落到实处,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态度消极、措施不力、群众不满意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改正。

(五)坚持常抓不懈,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常抓不懈,防止问题反弹、隐形变种。注意将专项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经验,针对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特别是在滋生“四风”、产生特权的制度机制上攻坚克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从根本上整治“四风”突出问题。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有关精神,为贯彻落实《关于认真扎实做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对接、立行立改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58号)、《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郴群组发〔2014〕11号)和《苏仙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苏发〔2014〕2号)要求,充分利用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扎实抓好我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中办发〔2014〕9号文件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结合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针对群众反映的“四风”突出问题,细化工作方案,采取切实管用有效措施,治歪风、树新风,攻坚克难,狠刹歪风邪气,及时依法依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九项规定”和区委“十项规定”的行为,为建设“山水名城、美丽苏仙”提供坚强保障.

“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从2014年3月起至2014年9月集中开展.按照摸清底数、制定方案,集中整治、全面推进,总结检查、评估验收等三个阶段进行.

34。

认真梳理问题表现,摸清核实相关底数,对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部署要求,对接省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研究制定我局详细具体、责任明确、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时间安排、推进措施、牵头股室和具体责任人、检查评估、监督问责等,确保各项整治措施实在、管用、有效.

57。

根据实施方案和征求到的意见、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入整改.对于已经开展的整治工作,要加力推进,务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于还未开展的专项整治新任务、新要求,要尽快部署启动,对照实施方案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对于少数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治工作,要进行一次“回头看”,查找上阶段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严防已经基本整治到位的问题死灰复燃.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通过专项督查、明查暗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责令整改,确保整治取得实质性效果.

78。

根据《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重点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和关系民生民本等方面10项突出问题进行.

上级党委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

1、

(1)从严控制会议.认真贯彻落实苏仙区《关于进一步规范会务活动管理的通知》(苏办字〔2012〕124号),进一步精简会议数量;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从严控制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办会过程中的奢侈浪费.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2)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抓好《郴州市党政机关文件简报计划管理暂行办法》(郴办发〔2012〕25号)的落实,实行文件计划申报制度,在每年3、6、9、12月将下一季度的拟发文件计划报送区委办、区政府办审查备案.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要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对各类简报和内部刊物进一步清理规范,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一个部门原则上只保留一种简报”的规定.鼓励加强电子政务信息平台的运用,逐步实现文件、简报网络收发和批阅,进一步减少文件、简报的印制成本和运输成本.6月底前进行检查评估并及时通报.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2、

(3)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切实转变职能,加快服务型机关建设,实行开门办公、首问负责、一次性办结或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行政审批和涉企检查、收费中“吃拿卡要报拖”行为.整治工作在7月中旬完成.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

(4)切实整治“庸懒散奢”.按照《苏仙区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和苏仙区《“庸懒散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大力整治机关干部“庸懒散奢”现象,严厉整治工作作风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坚决整治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

(5)集中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聘用人员、返聘退休人员等问题.按照苏仙区组织部《关于清理整治不在岗国家公职人员的通知》(苏组〔2012〕6号)和《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苏组〔2012〕31号)文件要求,清查我局是否存在违规长期借调人员、“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等问题,同时对清理工作进行查漏补缺,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查找我局是否存在编外聘用人员、返聘退休人员的情况并进行清理规范.清理工作在7月底完成.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

3、

(6)整治公款送礼行为.严禁在一般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通过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明察暗访,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有效遏制公款送礼、违规收受礼金等行为.6月底完成总结评估.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

(7)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抓好区纪委《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落实.严格执行早中餐不饮酒、同城不宴请、不安排住宿;公务宴请不上高档菜品和高档烟酒、陪餐人员不得超过宴请对象人数等相关规定.开展明查暗访,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的行为,公开通报一批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例.6月底完成总结评估.

责任部门:局纪检部门。

4、

(8)清理办公用房.认真落实《郴州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郴办字〔2013〕29号)的有关要求,对办公用房进行清理,不得超出使用面积标准.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还原单位处理.清理工作在6月底全面完成.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5、

(9)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财政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控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严肃查处“三公”经费支出方面违法违规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的问题,严禁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办公室。

(10)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规定》(郴办发〔2013〕2号),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对各类公务接待进行严格审批、审计;减少迎来送往,接待活动严格按照中、省、市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执行.6月对进行重点检查.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办公室。

各责任股室按照整治方案中的要求,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抓好相关整改落实工作.其余股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抓好整改工作.我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对照专项整治任务自查自纠的情况要在5月30日前经区委督导组组长签字后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办专项治理组.

按照中央开门搞活动的要求,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等要及时在本地本单位进行公示,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要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研究症结,进行“补课”.要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和标准,敞开大门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要发挥好宣传舆论的引导作用,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激励和警示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究问责,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相互推诿扯皮的,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改边再犯错的个人,要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十

为充分利用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紧抓住“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这个突破口,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群众看得见的成效,根据《关于认真扎实做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对接、立行立改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58号)和《郴州市委印发〈郴州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郴发〔201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引,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自觉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结合我市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四风”,严格落实“稳、准、狠、韧”的工作要求,边学边查边整边改,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畅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促进党群干群关系“零距离”,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实现机关精神面貌明显改进、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群众认可度明显提高,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为推进“一化两城三创四大”目标实现,加快郴州起飞步伐提供坚强保障。

(一)摸清底子,制定方案(3月份至4月上旬)。要认真研判我市专项整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主动对接中央、省委确定的34项专项整治任务,结合“流行病”和“地方病”的整治,科学制定全市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突出工作重点,对于在基层表现不突出、已经有明确规定的作一般性问题整改,对于群众有迫切要求的要重点整治。专项整治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协调配合单位认真梳理问题表现,摸清核实相关底数,对接省直部门实施方案,研究制定责任明确、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迅速启动,对接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自行查找“四风”方面其他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动责任单位具体实施。

(二)集中整治,全面推进(4月中旬至7月下旬)。各级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部署,认真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专项整治任务单项工作方案的实施,全面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攻坚战。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将通过专项督查、明查暗访、电视问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整治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整改,确保取得实质性效果。同时,要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推进会,听取整治工作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对于要求5月底前整改到位的专项整治任务,凡整改不到位或整改效果不好的,不得召开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总结检查,评估验收(8月上旬至9月上旬)。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通过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了解、群众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对整治工作成效进行抽查和评估,加强结果运用。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常抓不懈,防止问题反弹、隐形异化。要将专项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对于专项整治工作群众满意度不高、评估不合格的县市区,责令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总结评估合格后,才能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对于专项整治工作评估不合格的市直单位,视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过关,要延长活动时间直至通过检查评估。同时,各地各单位专项整治于8月25日前上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专项治理组(联系电话:2871557;邮箱:)。

对中央、省委部署的34项和市委部署的3项专项整治任务同步推进。主要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如下:

(一)中央、省委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

1.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

(1)从严控制会议。认真贯彻落实郴州市《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和减少领导事务性活动的通知》(郴办字〔2012〕59号),进一步精简会议数量,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从严控制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办会过程中的奢侈浪费。7月底以前,健全规范全市性会议审批管理制度,根据各地各单位上报情况,对全市性会议认真审核把关,实现2014年全市性会议数量在2013年压缩50%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责任人:肖毅平。

配合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财政局。

(2)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抓好《郴州市党政机关文件简报计划管理暂行办法》(郴办发〔2012〕25号)的落实,实行文件计划申报制度,各部门须在每年3、6、9、12月将下一季度的拟发文件计划报送市委办、市政府办审查备案。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下发的文件要结合实际、务求实效,要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对各类简报和内部刊物进一步清理规范,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一个部门原则上只保留一种简报”的规定。鼓励各地各部门加强电子政务信息平台的运用,逐步实现文件、简报网络收发和批阅。6月底以前进行检查评估并及时通报。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责任人:郭名亮。

配合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3)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按照郴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表彰奖励工作的暂行规定》(郴办字〔2012〕85号)要求,制订《关于做好全市中心工作考核的通知》,对全市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新增评比达标表彰奖励活动的设置。对于必要的表彰活动,要严格评选表彰对象,严格制定表彰奖励标准,严格审查表彰活动的经费管理。严厉整治以评比达标表彰为由拉赞助、收取费用、滥发钱物等现象。抓紧整改针对基层单位授牌晋级、“一票否决”项目过多过滥的问题。清理规范工作在5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郭名亮。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纠风办、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

(4)清理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针对目前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各类办公室过多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清理。严格控制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切实规范市本级领导小组的设立程序。清理工作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郭名亮。

2.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5)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对未实行开门办公、首问负责、一次性办结或一次性告知等制度的责任人员实行问责。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行政审批和涉企检查、收费中“吃拿卡要报拖”行为,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整治工作在7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杨赛保。

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审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物价局、市审改办。

(6)坚决打击新闻敲诈行为。严肃查处以新闻舆论监督为名进行新闻敲诈、强拉广告、索要赞助、约稿收费、有偿新闻等行为。严厉打击少数记者以“曝光”为名进行敲诈勒索、谋取利益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清退不符合新闻从业资质条件规定的采编人员。4月底以前对所有新闻从业人员轮训一次,6月份对开展新闻敲诈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评估。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人:马治平。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广播电视台、郴州日报社。

(7)切实整治“庸懒散”。按照《郴州市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郴作发〔2014〕1号)和《“庸懒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郴纪〔2014〕1号)相关要求,大力整治机关干部“庸懒散”现象,对各地各部门进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严厉整治工作作风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坚决整治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整治工作与“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同步安排部署。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人社局。

(8)清理规范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收费行为。对市本级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的收费行为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与市直部门业务相关联的咨询公司、评估公司、评审中心和服务中心等中介组织进行重点清理,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重点查处和打击少数人“提篮子”的行为,为行政审批工作营造一个公平规范的环境。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规范市场服务秩序,构建长效机制,保障中介服务组织独立、客观、公正执业。6月底前开展专项检查,8月底前进行评估验收。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李湘惠。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9)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在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和省委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继续采取并联审批、集中审批、限时审批等措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实现审批提速,真正方便基层、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办事。8月底以前按照要求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责任人:陈寿峰。

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10)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开展收费专项检查。继续抓好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强12342机关效能和优化发展环境问题投诉热线建设,借助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平台强化行政效能监督查处工作,规范涉企检查、涉企收费、行政处罚工作;继续推进收费专项检查工作。8月底以前完成综合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杨赛保。

配合单位:市优化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

3.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

(11)整治公款送礼行为。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禁在一般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通过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明察暗访,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有效遏制公款送礼、违规收送礼金等行为。6月底以前完成总结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直机关工委。

(12)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抓好市纪委《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落实,着力纠正少数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随意性大、铺张浪费、公私不分等问题,有效扭转过度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等奢靡浪费之风。严格执行早中餐不饮酒,公务宴请不上高档菜品和高档烟酒、陪餐人员不得超过规定人数等相关规定。制订全市国内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的行为,公开通报一批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例。6月底以前完成总结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13)坚决纠正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认真整治造节办会过多过滥、节庆演出奢侈浪费等问题,提倡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精简各类节会,对各地举办的各类节会,严格晚会举办备案审批制度,把好立项关、预算关、审计关,坚决杜绝使用财政性资金或摊派资金造节办会。6月底完善相关管理审批办法。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人:马治平。

配合单位:市纠风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文联。

(14)坚决纠正境外招商奢侈浪费等问题。抓紧制定出台《招商引资活动管理规定》,规范境外招商引资工作中所涉及的住宿标准、礼品档次、经费开支等内容。倡导务实节俭招商,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用公款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游山玩水和赠送高档礼品。制定完善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对一些重点单位列入专项审计年度计划。7月底之前出台相关规定。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旅游外事侨务局。

4.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馆所。

(15)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认真抓好《郴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郴办发〔2012〕20号)的落实,对超编、超标配置的公务车辆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置,坚决查处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滥用军车警车车牌等行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在节假日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封存,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积极支持、引导一些地区和单位在加强对公车监管方面的创新做法。严禁用公款为私家车加油和违规报销加油费等行为。对违规配备公车的整治工作在6月底以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交警支队。

(16)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认真落实《郴州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郴办字〔2013〕29号)的有关要求,加快整改全市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还原单位处理。畅通举报渠道,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和专项督查及明查暗访,抓紧对整改后闲置的办公用房进行登记和清理。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工作在6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清理办公用房工作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高爱国。

配合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纪委(监察局)、市委机关行政处、市政府机关行政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严格遵守《郴州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郴办字〔2013〕29号)的要求,5年内全市党政机关一律停止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新建、扩建、迁建和购置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已经开工的但建设资金没有明确来源或大大超出概算的,一律进行整改,6月底之前突出抓好对存在问题楼堂馆所相关项目的整改。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高爱国。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审计局、市委。

机关行政处、市政府机关行政处。

(18)清理纠正党政领导干部兼职取酬问题。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要求对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老同志在企业和各类协会兼职并领取报酬的行为进行清理。5月20日之前清理完毕。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人:张军。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民政局。

5.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

(19)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财政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市本级“三公”经费下降20%。严控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7月底前出台郴州市《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意见》,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全面加大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力度,严肃查处“三公”经费支出方面违法违规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今年部门预算单位要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人:谢革非。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察局)。

(20)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规定》(郴办发〔2013〕2号),出台《郴州市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对各类公务接待严格审批、审计;减少迎来送往,下基层调研严格按照中、省、市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执行。对部分市直单位2013年度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和使用、规范公务接待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在8月底以前实施分析评估。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人:谢革非。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21)规范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郴办发〔2010〕14号),加强计划控制、量化管理和任务审批。健全经费、任务联动审批机制,凭任务批件报销费用。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不能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能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加强对出国(境)任务执行情况的联合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要按程序审查备案。5月底前要对因公出国(境)情况逐一建立台帐。

牵头单位:市旅游外事侨务局责任人:李黎明。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

(22)整治违规设置“小金库”。认真巩固前阶段“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对“小金库”治理情况“回头看”,组织人员开展明查暗访,发现线索突击检查,加大对违规设置“小金库”的处罚力度。在更大范围内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继续实施举报有奖政策,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设置“小金库”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责任人:李湘惠。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

6.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23)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大力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遏制盲目“造城”之风。正确处理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关系,着力促进“三量齐升”,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建立重质量、重效益、重落地、重实际开工的招商引资导向,制止和纠正招商引资水分多、虚假签约、质量和效益不高、严重影响当地环境等问题,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假业绩的问题。5月份对全市“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人:李五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统计局。

(24)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坚持和完善干部分类考评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把改善民生、社会进步、生态效益、清正廉明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7月底前完成我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修订完善工作。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人:张军。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统计局。

7.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25)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落实国家征地拆迁政策措施,规范征地拆迁程序,公开征地拆迁标准,严格依法拆迁,严肃查处以非法方式强行征地拆迁的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的问题。4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人:陈一华。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房产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

(26)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认真落实中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开展各项涉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惠农资金等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依法打击利用虚假项目骗取国家惠农补贴的行为。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假贩假等侵害农民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8月底以前完成检查评估并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牵头单位:市委农村部责任人:朱孝党。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移民局、市工商局。

(27)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依法依纪办案,推进执法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公正廉洁执法司法;规范执法办案收费、涉案款物处置等行为,做到公正清正;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维护法律公平正义;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判决的执行力度,对于少数恶意不执行法律判决的对象,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8月底前专项整治工作要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人:许秋生。

配合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市司法局、市委610办。

(28)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一票否决”,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严厉打击、切实纠正各类违法和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职能单位忽视安全检查、执法不严、滥用行政权力、以罚代管等问题。5月份要形成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突出问题排查情况清单,并组织明查暗访活动,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责任人:曾凡军。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煤炭局、市国土资源局、郴州煤监分局、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水利局。

(29)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5月底前出台《郴州市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6-7月公布一批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将出现过质量问题的食品药品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检查,保证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加大对中小学校周边商铺及流动摊贩的监管整治力度,维护好学生的食品安全。严肃查处相关单位在监督、查处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罚代管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

责任人:陈玲玲、李干弟。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

(30)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土规定”,坚决落实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加大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力度,积极实施湘江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责令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停业整改达标,严肃处理纵容严重污染企业生产的单位或个人。严肃查处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行为。大力推动全市经济由地下向地上转变、由黑色向绿色转变。5-6月份要开展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人:李来华。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

(31)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鼓励优质教育资源合理分配;关心进城农民工子弟就学问题;着力解决学校在行使办学自主权的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人员编制、人事聘用、职称评审等;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肃整治教育乱收费、中小学校在招生过程中收取建校费赞助费、乱办班的问题,集中力量解决中小学校假期违规集中补课、教师在校外兼职授课等突出问题。8月底前专项整治情况要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人:周余武。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

(32)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行为,坚决打击非法行医,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整治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违规收费,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6月底前将整治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责任人:李干弟。

配合单位: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8.整治选人用人“三超两乱”问题。

(33)集中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返聘退休人员等问题。按照《关于清理整治不在岗国家公职人员的通知》(郴组〔2012〕9号)和《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郴组〔2012〕23号)文件要求,对我市在前阶段开展的集中清理违规长期借调人员、“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等问题进行“回头看”,对清理工作进行查漏补缺。根据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编外大量聘用人员、返聘退休人员进行清理规范,清理工作在7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人:谢考峰。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

(34)查处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按照《全省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湘纪发〔2013〕13号)、《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规定》(湘办〔2013〕29号)的要求,继续对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随意按年龄划线调整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进人、违规配备秘书、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等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力量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进行复核检查、整改验收。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通过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严厉整治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对借调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选调生,以及借调时间长达1年以上的其他工作人员的清理纠正工作在5月底以前清退到位;对领导干部违规配备秘书(联络员)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5月底以前整改到位;对调动工作未转工资关系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4月底以前整改到位。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人:张军。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1.规范村(社区)“三资”管理。针对村(社区)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对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级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严防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建立集体资产资源台帐和清查制度,上级主管部门要实时对集体资产资源进行清查;完善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机制,对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要坚持“民主决策、合理定价、公开交易”原则,通过交易中心公开公平公正交易。6月底前对“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对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的运作予以规范。

牵头单位:市农办责任人:朱孝党。

配合单位:市农经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

2.整治“混日子”、“守摊子”、“跑门子”、“乱班子”的问题,开展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在2012年突出“整作风”、2013年突出“转作风”的基础上,2014年突出“优作风”,重点围绕解决干部职工“怎么干好”的问题,以整治“四风”为切入点,加强执纪监督,查究问责,按照“出重拳、下猛药、治沉疴”的要求,抓住影响工作作风转变和工作业绩提升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打造出一支“遵守纪律好、干事创业好、公众形象好”的干部队伍。

牵头单位:市纪委责任人:李小华。

配合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工委。

3.整治“公众热线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主要是对公众热线服务存在的受理不规范、问题不解决、问责不到位的问题,不断提升公众热线的权威性、公信力、信誉度,构建市作风办和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市数字城管处理涉及干部作风问题投诉联动机制,全面实现群众诉求受理一体化、处理快速化的服务新机制,实现投诉举报、受理登记、交办督办、查究问责、回复回访、上下联动、定期分析等一体化,“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成为群众诉求的“传声筒”、社会和谐的“稳定器”、干群之间的“连心线”,真正解决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牵头单位: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责任人:朱付山、刘珍社。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作风办。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举措。要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分工协助抓,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委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龚凤祥同志任组长,牵头负责和督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分别制定单项工作方案,逐一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切实做到“六有”,即有工作目标、有责任主体、有推进措施、有检查评估、有完成时限、有监督问责。对照市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各级各单位要主动对号入座、对照检查、自查自纠,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的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具体措施、责任处室和负责人、完成时限。市直各单位对照专项整治任务自查自纠的情况要在5月30日前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市委督导组组长签字后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专项治理组。

(二)强化监督,立行立改。在专项整治推进过程中,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要通过受理群众举报、随机暗访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自查自纠、边整边改的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市委各督导组要将专项治理工作列入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将专项治理工作成效作为衡量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和评价督导组自身工作是否尽责到位的重要标准,以真督严导、决不放过的工作标准一件一件督查、一步一步跟进,特别是要加强对关键部位、关键问题的督导,确保重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重点整改目标顺利实现。要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边学边查边整边改,对于已经纠正的防反弹,承诺解决的要兑现,深层次问题敢触及,新出现的问题不放过。要发扬“钉子”精神,深入剖析,找准症结,以系统的思维、改革的办法、勇于担当的精神,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不能浅尝辄止、功亏一篑,要让群众感受到新气象、新变化。

(三)开门整治,营造氛围。要将群众参与整治作为动力和压力,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和标准,敞开大门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等,要及时在本地新闻媒体公示,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整治进展情况要开设“整改进行时”等专栏进行跟踪。要让群众看清楚改什么、怎么改、改得如何,给干部以压力。要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研究症结,进行“补课”。要通过宣传引导,让群众积极参与进来,帮助我们把“四风”问题整改到位。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及时宣传专项治理的经验做法,集中反映群众最关心问题的整改成果,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加大对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四)建章立制,查究问责。各专项整治工作牵头部门和相关配合部门要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整治的好做法形成制度规范,建立完善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从源头上进行治理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扩大治理成果,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回潮”和“反弹”。同时,要把正风肃纪、查究责任贯穿于专项治理全过程。严肃查究问责,对作风不正的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加大查处、曝光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严厉的问责惩处倒逼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促进干部作风明显转变。

为开展好全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平江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平群组发〔201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就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将专项整治工作贯穿教育时间活动始终,围绕中央、省、市、县部署的整治任务,认真扎实做好任务对接、方案细化、责任明确、措施完善、统筹推进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有力促进全乡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一)整治“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坚决纠正不讲诚信、不懂规矩、不守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着力解决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坚决纠正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新官不理旧事,工作相互掣肘等行为;着力解决对待工作不敢担当、不愿负责,遇到矛盾绕着走等问题;着力解决不想事、不干事、混日子,当“太平官”、“逍遥官”等问题。

牵头部门:作风办。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苏根丽。

(二)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严格执行关于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有关规定,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厉整治授牌晋级过滥现象。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苏根丽、杨峰。

(三)整治“庸懒慢浮奢”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按照“五去五求”要求,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效能提升、明察暗访、作风评议、作风问责等专项行动,坚决纠正拖拉疲沓、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等现象;严肃处置工作纪律涣散、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办私事;通过“清网”根治工作时间上网娱乐、购物、炒股等行为。

牵头部门:作风办。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苏根丽。

(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用公款支付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等不在此限)。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牵头部门:党政办、财政所。

整改责任人:曾要军杨峰袁兵。

(五)整治超标多占办公用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标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项目和标准,深入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

牵头部门:党政办监察室。

整改责任人:兰课耕余团秋杨峰。

(六)整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全体中层干部。

(七)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严肃组织人事纪律。通过单位自查、举报反映、检查核实等方式,清理长期旷工、超病假、事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以各种理由请假外出经商;多报、瞒报临时用工人员数量,套取临时工工资的人员。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翁方平张淑华。

(八)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格“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超标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不予公款报销。严格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严肃财经纪律。

牵头部门:乡纪委财政局。

整改责任人:曾要军余团秋杨峰袁兵。

(九)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1、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问题;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的问题;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出台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等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招生名额分配等学术资源配置的问题和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坚决纠正侵占群众利益、拖欠群众钱款等行为,严肃查处克扣群众财物、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

牵头部门:党政办安全办国土所水管站。

建管站民政办联校。

整改责任人:兰课耕翁方平杨晓东陈迎春。

2、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牵头部门:区委政法委。

配合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

(十)整治陈规陋习、借机敛财。坚决纠正和遏制党员干部借生日祝寿、职务升迁、子女升学、添子添孙、乔迁新居、生病住院、开工开业等各种名目大操大办,收敛财物。

牵头部门:乡纪委。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杨峰。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在2014年9月底前完成。

1、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3月下旬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主动搞好与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的任务对接,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在认真开展调研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下发,明确各部门单位的责任分工;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成立专项整治专门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7月底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督促各村、乡直各单位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聚集“四风”问题,针对专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对照实施方案全面深入查找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从具体问题抓起,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乡教育实践活动办会同相关单位,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重点检查群众关注度高、问题较多的热点焦点部门、单位,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查找问题不到位、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补火”、“返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评估总结阶段(2014年9月底完成)。各单位对照整治方案进行内部评估验收,专项整治工作未经评估总结验收的,不能召开总结会,要继续进行整改。

1、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乡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决定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任务分解、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情况综合、评估验收。协调小组由纪委书记余团秋同志任组长,杨峰同志,邹实强同志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杨峰同志任主任,张淑华任副主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负总责,真正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2、严格工作标准。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准”“狠”“韧”的要求,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确保抓一项成一项、改一项见效一项,特别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要不等、不看、不拖,迅速行动起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治理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长效化、制度化。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纠正治理“四风”,根据市纪委《关于集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xxx〔x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委落实中央办公厅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在我局系统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通过专项整治,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的抓好作风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严字当头”对“四风”问题予以坚决查纠惩治,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有力推动我局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廉洁自律。

重点整治2016年以来“四风”问题,深入查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陋习,紧盯严查“四风”隐形变种,不断深化作风建设。

(一)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方面。一是是否存在文山会海的问题,这些问题导致干部疲于应付,没有时间抓好落实。如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太多,要求参会人员范围过大;发文把关不严,可发可不发的文件随意性过大等。二是是否存在各种不担当不作为不尽责,表态调门高、行动落实少的问题。如热衷于作表面文章,组织学习、部署工作习惯走过场、开大会、念文件、听汇报,很少扑下身子调研和抓落实;对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把精力放在“材料美化”等环节,搞文字政绩等。三是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服务群众的意识和本领不强。如对待群众生冷干硬、消极应付,有的态度恶劣、有的能力不足、效率低下等。四是是否存在调研和检查考核层层陪同、层层加码、实际工作蜻蜓点水,水分较大问题。

(二)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一是公务接待超标准问题。如超标准接待、超陪同人数用餐、不按规定缴纳伙食费用;假借接待活动等名义在公务活动中饮酒,变相同城吃请等问题。二是公款旅游问题。如“组织党员活动”、“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之名组织绕道“红色旅游”问题;以考察学习、会议、培训、参展、开展群团活动等名义变相用公款旅游问题。三是公车管理问题。如借用下属单位车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四是“隐形变异”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如简单砌墙“四面墙”分割;在办公室增加办公桌椅虚达使用标准假象等问题。五是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如分批次、多地点变相操办,不如实报告组织等问题。六是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七是变相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如将大额发票拆分报销;以节假日补助、集体活动聚餐等名义变相公款吃喝;利用机关灶违规接待等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从2018年8月15日开始,10月30日结束,具体分为深入自查、监督检查、总结提高。

(一)深入自查自纠(8月15日至9月15日)。各下属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动员部署,对照专项整治重点,认真开展全面自查。对2016年以来的“四风”问题进行清理,深入查摆问题,及时抓好整改同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于9月15日之前上报局政秘科。

(二)开展监督检查(9月16日至10月10日)。聚焦“六大纪律”,局党组牵头,联合市纪委监察委第十纪检组、政秘科、直属机关党委、财务等相关人员采取集中明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对各单位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的“四风问题。

(三)全面总结提高(10月11日至10月30日)。各单位和局机关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健全规范行为、防范和纠治“四风”问题的规章制度,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形成规范化机制。各下属单位专项整治要于10月30日前送局政秘科。

(一)强化监督检查。由政秘科、财务科牵头,采取账目倒查、痕迹倒查、发票倒查方式,对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进行专项财务检查;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集中抽查、受理举报等方式,采取全面排查与重点检查相对合、突击暗访与随机回访相结合的方式,盯紧盯牢重要节点、重点部位、重点人群,及时发现和掌握“四风”问题线索。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以市纪委微信公众号“随手拍”、“四风”举报一键通、举报直通车等形式,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变种问题,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社会每一个角落。

(三)加大问责力度。要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四风”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严肃处理。对禁而不绝的“四风”问题,坚持露头就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持现形就抓,层层剥开“四风”隐身衣;对顶风违纪“四风”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通过强化“一案双查”,倒逼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实处;对一些改头换面的“四风”问题,要对提供场所、经费和报销便利条件的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__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__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秘科,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部署。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单位(科室)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逐项推进。

(四)强化问题整改。各单位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如实上报的,可以从轻、从宽处理。同时,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注重完善制度和机制,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系统配套、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真正做到用制度管钱、管人、管事,让“四风”问题无法隐身,无处遁形。

为开展好全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平江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平群组发〔201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就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将专项整治工作贯穿教育时间活动始终,围绕中央、省、市、县部署的整治任务,认真扎实做好任务对接、方案细化、责任明确、措施完善、统筹推进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有力促进全乡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一)整治“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坚决纠正不讲诚信、不懂规矩、不守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着力解决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坚决纠正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新官不理旧事,工作相互掣肘等行为;着力解决对待工作不敢担当、不愿负责,遇到矛盾绕着走等问题;着力解决不想事、不干事、混日子,当“太平官”、“逍遥官”等问题。

牵头部门:作风办。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苏根丽。

(二)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严格执行关于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有关规定,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厉整治授牌晋级过滥现象。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苏根丽、杨峰。

(三)整治“庸懒慢浮奢”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按照“五去五求”要求,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效能提升、明察暗访、作风评议、作风问责等专项行动,坚决纠正拖拉疲沓、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等现象;严肃处置工作纪律涣散、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办私事;通过“清网”根治工作时间上网娱乐、购物、炒股等行为。

牵头部门:作风办。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苏根丽。

(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用公款支付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等不在此限)。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牵头部门:党政办、财政所。

整改责任人:曾要军杨峰袁兵。

(五)整治超标多占办公用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标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项目和标准,深入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

牵头部门:党政办监察室。

整改责任人:兰课耕余团秋杨峰。

(六)整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全体中层干部。

(七)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严肃组织人事纪律。通过单位自查、举报反映、检查核实等方式,清理长期旷工、超病假、事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以各种理由请假外出经商;多报、瞒报临时用工人员数量,套取临时工工资的人员。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翁方平张淑华。

(八)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格“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超标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不予公款报销。严格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严肃财经纪律。

牵头部门:乡纪委财政局。

整改责任人:曾要军余团秋杨峰袁兵。

(九)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1、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问题;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的问题;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出台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等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招生名额分配等学术资源配置的问题和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坚决纠正侵占群众利益、拖欠群众钱款等行为,严肃查处克扣群众财物、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

牵头部门:党政办安全办国土所水管站。

建管站民政办联校。

整改责任人:兰课耕翁方平杨晓东陈迎春。

2、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牵头部门:区委政法委。

配合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

(十)整治陈规陋习、借机敛财。坚决纠正和遏制党员干部借生日祝寿、职务升迁、子女升学、添子添孙、乔迁新居、生病住院、开工开业等各种名目大操大办,收敛财物。

牵头部门:乡纪委。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杨峰。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在2014年9月底前完成。

1、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3月下旬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主动搞好与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的任务对接,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在认真开展调研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下发,明确各部门单位的责任分工;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成立专项整治专门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7月底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督促各村、乡直各单位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聚集“四风”问题,针对专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对照实施方案全面深入查找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从具体问题抓起,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乡教育实践活动办会同相关单位,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重点检查群众关注度高、问题较多的热点焦点部门、单位,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查找问题不到位、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补火”、“返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评估总结阶段(2014年9月底完成)。各单位对照整治方案进行内部评估验收,专项整治工作未经评估总结验收的,不能召开总结会,要继续进行整改。

1、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乡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决定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任务分解、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情况综合、评估验收。协调小组由纪委书记余团秋同志任组长,杨峰同志,邹实强同志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杨峰同志任主任,张淑华任副主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负总责,真正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2、严格工作标准。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准”“狠”“韧”的要求,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确保抓一项成一项、改一项见效一项,特别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要不等、不看、不拖,迅速行动起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治理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长效化、制度化。

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各级关于开展精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的工作要求,全面完成2018年我市脱贫摘帽和我镇全部贫困人口脱贫奔小康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做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我镇全域开展精准扶贫领域腐败及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标本兼治的原则,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从严从实解决全镇干部职工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腐败和作风不实等严重问题,教育引导全镇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切实增强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法纪意识,进一步做好做实脱贫攻坚工作。

二、组织机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组长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各分管部门和联系村的第一责任人,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淞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统筹推进工作,对专项整治推进情况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查处和曝光突出问题,对突出、严重问题问责查办等,镇纪委委员、财政所所长xxx负责精准扶贫领域的腐败线索的搜集、甄别、调查处理工作和扶贫项目资金的清对等工作,镇卫计办主任、扶贫工作站副站长王均负责精准扶贫领域项目的申报审核、清对及实施监管等工作,党政办xxx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资料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

三、目标任务。

(一)腐败问题。重点整治精准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办事不公、优亲厚友、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乱表态、乱摊派,不按要求及时宣讲、落实精准扶贫相关政策等行为。通过整治,消除“潜规则”、“暗箱操作”,明规立矩,匡正风气,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务环境。

群众意识淡薄、宗旨意识不强,对群众的实际困难不帮不助,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不理睬、不过问、不解决,对群众没有感情、口大气粗、高高在上,为群众服务口惠而实不至等问题。通过整治,扭转部分干部职工精神懈怠、懒政怠政、纪律涣散的不良风气,强化广大干部遇困难不推、遇矛盾不躲的责任担当,焕发主动作为、奋发有为的激情,以等不起的紧迫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教育、自查自纠(2018年1月15日—3月15日)。

在1月20日前召开精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组织全镇干部职工、村社干部认真学习******关于精准扶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南充市委及阆中市委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的有关要求,镇党委主要领导针对我镇可能存在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讲危害、打招呼、提要求,真正让全体干部职工受到教育、受到触动、受到警醒。

管理使用情况一览表》(附件一),按村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整改措施。

对查找出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列出整改清单,逐一研究,逐项整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部职工,采取提醒谈话的方式及时制止;对存在问题的干部职工,采取批评教育的方式立即纠正,要求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反映强烈、屡教不改的干部职工,果断进行严肃处理,务求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第二阶段:督查整改、从严问责(2018年3月16日—6月15日)。

镇纪委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方式,对各村、镇属各单位、机关干部职工整改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有重点、有目的地进行监督检查,并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加大对电话、信访、网络、手机短信“四位一体”举报平台的受理,发动媒体、群众监督。

对反映较集中、问题较严重的部门和个人,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弄虚作假的村、镇属各单位,镇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将下发书面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

学习、再培训;对为官不为、廉而不勤、消极怠工的干部,要严肃批评、诫勉谈话、调整岗位、待岗处理直至免职处理;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重的,要进行党纪政纪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三)第三阶段:巩固提升、建章立制(2018年7月16日—7月31日)。

各村、镇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以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办事规范,并列出办事“负面行为清单”,切实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率,明底线、划红线。

镇党委每月对各村、镇属各单位、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实绩进行汇总,每季度进行工作实绩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必要时每半年根据考核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考核结果同时纳入年终工作考核。

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二

工作计划是对今后重要工作的最佳安排,具有很强的方向性和指导性。它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有计划的文体。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了达到特定的效果,要求决策助理要高瞻远瞩、深思熟虑、深思熟虑,并从不同角度设计各种工作方案,供领导参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开展好全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平江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平群组发〔201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就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将专项整治工作贯穿教育时间活动始终,围绕中央、省、市、县部署的整治任务,认真扎实做好任务对接、方案细化、责任明确、措施完善、统筹推进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有力促进全乡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一)整治“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坚决纠正不讲诚信、不懂规矩、不守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着力解决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坚决纠正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新官不理旧事,工作相互掣肘等行为;着力解决对待工作不敢担当、不愿负责,遇到矛盾绕着走等问题;着力解决不想事、不干事、混日子,当“太平官”、“逍遥官”等问题。

牵头部门:作风办。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苏根丽。

(二)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严格执行关于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有关规定,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厉整治授牌晋级过滥现象。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苏根丽、杨峰。

(三)整治“庸懒慢浮奢”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按照“五去五求”要求,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效能提升、明察暗访、作风评议、作风问责等专项行动,坚决纠正拖拉疲沓、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等现象;严肃处置工作纪律涣散、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办私事;通过“清网”根治工作时间上网娱乐、购物、炒股等行为。

牵头部门:作风办。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苏根丽。

(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用公款支付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等不在此限)。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牵头部门:党政办、财政所。

整改责任人:曾要军杨峰袁兵。

(五)整治超标多占办公用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标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项目和标准,深入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

牵头部门:党政办监察室。

整改责任人:兰课耕余团秋杨峰。

(六)整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全体中层干部。

(七)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严肃组织人事纪律。通过单位自查、举报反映、检查核实等方式,清理长期旷工、超病假、事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以各种理由请假外出经商;多报、瞒报临时用工人员数量,套取临时工工资的人员。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翁方平张淑华。

(八)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格“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超标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不予公款报销。严格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严肃财经纪律。

牵头部门:乡纪委财政局。

整改责任人:曾要军余团秋杨峰袁兵。

(九)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1、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问题;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的问题;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出台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等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招生名额分配等学术资源配置的问题和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坚决纠正侵占群众利益、拖欠群众钱款等行为,严肃查处克扣群众财物、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

牵头部门:党政办安全办国土所水管站。

建管站民政办联校。

整改责任人:兰课耕翁方平杨晓东陈迎春。

2、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牵头部门:区委政法委。

配合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

(十)整治陈规陋习、借机敛财。坚决纠正和遏制党员干部借生日祝寿、职务升迁、子女升学、添子添孙、乔迁新居、生病住院、开工开业等各种名目大操大办,收敛财物。

牵头部门:乡纪委。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杨峰。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在2014年9月底前完成。

1、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3月下旬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主动搞好与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的任务对接,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在认真开展调研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下发,明确各部门单位的责任分工;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成立专项整治专门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7月底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督促各村、乡直各单位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聚集“四风”问题,针对专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对照实施方案全面深入查找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从具体问题抓起,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乡教育实践活动办会同相关单位,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重点检查群众关注度高、问题较多的热点焦点部门、单位,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查找问题不到位、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补火”、“返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评估总结阶段(2014年9月底完成)。各单位对照整治方案进行内部评估验收,专项整治工作未经评估总结验收的,不能召开总结会,要继续进行整改。

1、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乡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决定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任务分解、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情况综合、评估验收。协调小组由纪委书记余团秋同志任组长,杨峰同志,邹实强同志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杨峰同志任主任,张淑华任副主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负总责,真正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2、严格工作标准。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准”“狠”“韧”的要求,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确保抓一项成一项、改一项见效一项,特别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要不等、不看、不拖,迅速行动起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治理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长效化、制度化。

根据《中共新野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和县纪委《新野县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落实“四风”问题的督导检查方案》(新纪文〔2015〕101号)要求,为扎实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坚持着眼为民、利民、便民,坚决遏制“衙门”作风,提高为人民服务水平;坚持着眼激发基层创造活力,坚决遏制“文山会海”、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泛滥现象,切实解决工作只图形式、不求实效的问题,解决对基层多头考核、层层加码问题;坚持着眼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切实解决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和住房、滥建楼堂馆所和违规使用“三公”经费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坚持着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切实解决政绩观错位的问题,推动领导干部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切实解决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与民争利问题。坚持用改革精神,对积弊已久的问题力争取得突破。坚持以严明的纪律狠刹歪风邪气,及时依法依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市委九条规定的行为,为完成“大干新三年”的目标任务,推动郴州加速起飞提供坚强保障。

根据《新野县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落实“四风”问题的督导检查方案》(新纪文〔2015〕101号),重点围九个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进行。具体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详见住建局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工表(附后)。

(一)摸清底数,制定方案。各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单位要把所负责“四风”突出问题整治的完成情况,作为检验本单位(股室)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成效的标准之一,切实负起责任,协调配合单位,认真梳理问题表现,摸清核实相关底数,对照省、市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详细具体、责任明确、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时间安排、推进措施和具体责任人、检查评估、监督问责等,确保各项整治措施实在、管用、有效。各配合单位要积极参与,分工合作,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股室)要对照9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单位(股室)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协调推进,立行立改。

(二)集中整治,全面推进。各单位(股室)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征求到的意见、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入整改。对于部分当前已经在开展的整治工作,要加力推进,务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于还未开展的专项整治新任务、新要求,要尽快部署启动,对照实施方案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对于少数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治工作,要进行一次“回头看”,查找上阶段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严防已经基本整治到位的问题死灰复燃。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相关牵头单位通过专项督查、明查暗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整治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股室),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整改,确保取得实质性效果。对重点整治工作的完成情况,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推进会,听取整治工作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专题汇报。

(三)总结检查,评估验收。各牵头单位(股室)要经常组织力量通过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了解、群众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对各单位(股室)的整治工作成效进行抽查和评估,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股室)要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好各项整治任务。要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下一步努力的方向,形成专项整治,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各单位(股室)的专项整治上报局专项治理小组。对于专项整治工作群众满意度不高、评估不合格的单位(股室),责令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为促“四风”突出问题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整改到位,成立局“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长陈天聚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新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督促和指导等日常工作。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相关股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积极与县委县政府相关牵头单位联系,争取工作的主动性,要将各项整治任务再细化、再具体,在全局上下形成横向联合、纵向联动、责任到人、一抓到底、层层抓落实的推进机制。各牵头单位将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报送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自查自纠情况分别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坚持开门整治,接受群众监督。要将群众参与整治作为动力和压力,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和标准,敞开大门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等,要及时公示,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要让群众看清楚改什么、怎么改、改得如何。要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研究症结,进行“补课”。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激励和警示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结合实际,对准问题,不走神、不散光。要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四风”问题和最不满意的地方,找准专项整治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进一步摸实情、听意见,明确整治重点,哪个问题突出就重点抓哪个。针对长期解决不好的顽疾问题,深入剖析,找准症结,以系统的思维、改革的办法、勇于担当的精神,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

(四)坚持严格要求,做好督导把关。要坚持高标准、严措施、铁纪律,按规定、按程序、按步骤推动专项整治,防止走样、变形、打折扣,切实做到思想上不放松、标准上不降低、力度上不减弱,把严要求、严标准落到实处,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态度消极、措施不力、群众不满意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改正。

(五)坚持常抓不懈,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常抓不懈,防止问题反弹、隐形变种。注意将专项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经验,针对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特别是在滋生“四风”、产生特权的制度机制上攻坚克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从根本上整治“四风”突出问题。

为充分利用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紧抓住“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这个突破口,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群众看得见的成效,根据《关于认真扎实做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对接、立行立改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58号)和《郴州市委印发〈郴州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郴发〔201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引,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自觉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结合我市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四风”,严格落实“稳、准、狠、韧”的工作要求,边学边查边整边改,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畅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促进党群干群关系“零距离”,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实现机关精神面貌明显改进、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群众认可度明显提高,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为推进“一化两城三创四大”目标实现,加快郴州起飞步伐提供坚强保障。

(一)摸清底子,制定方案(3月份至4月上旬)。要认真研判我市专项整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主动对接中央、省委确定的34项专项整治任务,结合“流行病”和“地方病”的整治,科学制定全市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突出工作重点,对于在基层表现不突出、已经有明确规定的作一般性问题整改,对于群众有迫切要求的要重点整治。专项整治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协调配合单位认真梳理问题表现,摸清核实相关底数,对接省直部门实施方案,研究制定责任明确、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迅速启动,对接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自行查找“四风”方面其他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动责任单位具体实施。

(二)集中整治,全面推进(4月中旬至7月下旬)。各级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部署,认真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专项整治任务单项工作方案的实施,全面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攻坚战。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将通过专项督查、明查暗访、电视问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整治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整改,确保取得实质性效果。同时,要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推进会,听取整治工作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对于要求5月底前整改到位的专项整治任务,凡整改不到位或整改效果不好的,不得召开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总结检查,评估验收(8月上旬至9月上旬)。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通过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了解、群众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对整治工作成效进行抽查和评估,加强结果运用。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常抓不懈,防止问题反弹、隐形异化。要将专项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对于专项整治工作群众满意度不高、评估不合格的县市区,责令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总结评估合格后,才能召开教育实践大会;对于专项整治工作评估不合格的市直单位,视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过关,要延长活动时间直至通过检查评估。同时,各地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8月25日前上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专项治理组(联系电话:2871557;邮箱:)。

对中央、省委部署的34项和市委部署的3项专项整治任务同步推进。主要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如下:

(一)中央、省委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

1.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

(1)从严控制会议。认真贯彻落实郴州市《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和减少领导事务性活动的通知》(郴办字〔2012〕59号),进一步精简会议数量,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从严控制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办会过程中的奢侈浪费。7月底以前,健全规范全市性会议审批管理制度,根据各地各单位上报情况,对全市性会议认真审核把关,实现2014年全市性会议数量在2013年压缩50%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责任人:肖毅平。

配合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财政局。

(2)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抓好《郴州市党政机关文件简报计划管理暂行办法》(郴办发〔2012〕25号)的落实,实行文件计划申报制度,各部门须在每年3、6、9、12月将下一季度的拟发文件计划报送市委办、市政府办审查备案。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下发的文件要结合实际、务求实效,要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对各类简报和内部刊物进一步清理规范,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一个部门原则上只保留一种简报”的规定。鼓励各地各部门加强电子政务信息平台的运用,逐步实现文件、简报网络收发和批阅。6月底以前进行检查评估并及时通报。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责任人:郭名亮。

配合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3)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按照郴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表彰奖励工作的暂行规定》(郴办字〔2012〕85号)要求,制订《关于做好全市中心工作考核的通知》,对全市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新增评比达标表彰奖励活动的设置。对于必要的表彰活动,要严格评选表彰对象,严格制定表彰奖励标准,严格审查表彰活动的经费管理。严厉整治以评比达标表彰为由拉赞助、收取费用、滥发钱物等现象。抓紧整改针对基层单位授牌晋级、“一票否决”项目过多过滥的问题。清理规范工作在5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郭名亮。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纠风办、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

(4)清理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针对目前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各类办公室过多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清理。严格控制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切实规范市本级领导小组的设立程序。清理工作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郭名亮。

2.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5)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对未实行开门办公、首问负责、一次性办结或一次性告知等制度的责任人员实行问责。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行政审批和涉企检查、收费中“吃拿卡要报拖”行为,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整治工作在7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杨赛保。

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审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物价局、市审改办。

(6)坚决打击新闻敲诈行为。严肃查处以新闻舆论监督为名进行新闻敲诈、强拉广告、索要赞助、约稿收费、有偿新闻等行为。严厉打击少数记者以“曝光”为名进行敲诈勒索、谋取利益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清退不符合新闻从业资质条件规定的采编人员。4月底以前对所有新闻从业人员轮训一次,6月份对开展新闻敲诈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评估。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人:马治平。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广播电视台、郴州日报社。

(7)切实整治“庸懒散”。按照《郴州市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郴作发〔2014〕1号)和《“庸懒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郴纪〔2014〕1号)相关要求,大力整治机关干部“庸懒散”现象,对各地各部门进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严厉整治工作作风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坚决整治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整治工作与“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同步安排部署。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人社局。

(8)清理规范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收费行为。对市本级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的收费行为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与市直部门业务相关联的咨询公司、评估公司、评审中心和服务中心等中介组织进行重点清理,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重点查处和打击少数人“提篮子”的行为,为行政审批工作营造一个公平规范的环境。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规范市场服务秩序,构建长效机制,保障中介服务组织独立、客观、公正执业。6月底前开展专项检查,8月底前进行评估验收。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李湘惠。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9)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在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和省委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继续采取并联审批、集中审批、限时审批等措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实现审批提速,真正方便基层、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办事。8月底以前按照要求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责任人:陈寿峰。

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10)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开展收费专项检查。继续抓好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强12342机关效能和优化发展环境问题投诉热线建设,借助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平台强化行政效能监督查处工作,规范涉企检查、涉企收费、行政处罚工作;继续推进收费专项检查工作。8月底以前完成综合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杨赛保。

配合单位:市优化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

3.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

(11)整治公款送礼行为。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禁在一般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通过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明察暗访,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有效遏制公款送礼、违规收送礼金等行为。6月底以前完成总结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直机关工委。

(12)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抓好市纪委《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落实,着力纠正少数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随意性大、铺张浪费、公私不分等问题,有效扭转过度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等奢靡浪费之风。严格执行早中餐不饮酒,公务宴请不上高档菜品和高档烟酒、陪餐人员不得超过规定人数等相关规定。制订全市国内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的行为,公开通报一批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例。6月底以前完成总结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13)坚决纠正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认真整治造节办会过多过滥、节庆演出奢侈浪费等问题,提倡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精简各类节会,对各地举办的各类节会,严格晚会举办备案审批制度,把好立项关、预算关、审计关,坚决杜绝使用财政性资金或摊派资金造节办会。6月底完善相关管理审批办法。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人:马治平。

配合单位:市纠风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文联。

(14)坚决纠正境外招商奢侈浪费等问题。抓紧制定出台《招商引资活动管理规定》,规范境外招商引资工作中所涉及的住宿标准、礼品档次、经费开支等内容。倡导务实节俭招商,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用公款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游山玩水和赠送高档礼品。制定完善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对一些重点单位列入专项审计年度计划。7月底之前出台相关规定。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旅游外事侨务局。

4.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馆所。

(15)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认真抓好《郴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郴办发〔2012〕20号)的落实,对超编、超标配置的公务车辆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置,坚决查处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滥用军车警车车牌等行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在节假日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封存,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积极支持、引导一些地区和单位在加强对公车监管方面的创新做法。严禁用公款为私家车加油和违规报销加油费等行为。对违规配备公车的整治工作在6月底以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交警支队。

(16)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认真落实《郴州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郴办字〔2013〕29号)的有关要求,加快整改全市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还原单位处理。畅通举报渠道,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和专项督查及明查暗访,抓紧对整改后闲置的办公用房进行登记和清理。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工作在6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清理办公用房工作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高爱国。

配合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纪委(监察局)、市委机关行政处、市政府机关行政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严格遵守《郴州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郴办字〔2013〕29号)的要求,5年内全市党政机关一律停止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新建、扩建、迁建和购置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已经开工的但建设资金没有明确来源或大大超出概算的,一律进行整改,6月底之前突出抓好对存在问题楼堂馆所相关项目的整改。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高爱国。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审计局、市委。

机关行政处、市政府机关行政处。

(18)清理纠正党政领导干部兼职取酬问题。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要求对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老同志在企业和各类协会兼职并领取报酬的行为进行清理。5月20日之前清理完毕。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人:张军。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民政局。

5.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

(19)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财政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市本级“三公”经费下降20%。严控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7月底前出台郴州市《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意见》,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全面加大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力度,严肃查处“三公”经费支出方面违法违规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今年部门预算单位要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人:谢革非。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察局)。

(20)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规定》(郴办发〔2013〕2号),出台《郴州市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对各类公务接待严格审批、审计;减少迎来送往,下基层调研严格按照中、省、市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执行。对部分市直单位2013年度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和使用、规范公务接待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在8月底以前实施分析评估。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人:谢革非。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21)规范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郴办发〔2010〕14号),加强计划控制、量化管理和任务审批。健全经费、任务联动审批机制,凭任务批件报销费用。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不能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能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加强对出国(境)任务执行情况的联合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要按程序审查备案。5月底前要对因公出国(境)情况逐一建立台帐。

牵头单位:市旅游外事侨务局责任人:李黎明。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

(22)整治违规设置“小金库”。认真巩固前阶段“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对“小金库”治理情况“回头看”,组织人员开展明查暗访,发现线索突击检查,加大对违规设置“小金库”的处罚力度。在更大范围内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继续实施举报有奖政策,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设置“小金库”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责任人:李湘惠。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

6.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23)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大力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遏制盲目“造城”之风。正确处理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关系,着力促进“三量齐升”,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建立重质量、重效益、重落地、重实际开工的招商引资导向,制止和纠正招商引资水分多、虚假签约、质量和效益不高、严重影响当地环境等问题,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假业绩的问题。5月份对全市“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人:李五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统计局。

(24)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坚持和完善干部分类考评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把改善民生、社会进步、生态效益、清正廉明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7月底前完成我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修订完善工作。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人:张军。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统计局。

7.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25)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落实国家征地拆迁政策措施,规范征地拆迁程序,公开征地拆迁标准,严格依法拆迁,严肃查处以非法方式强行征地拆迁的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的问题。4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人:陈一华。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房产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

(26)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认真落实中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开展各项涉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惠农资金等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依法打击利用虚假项目骗取国家惠农补贴的行为。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假贩假等侵害农民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8月底以前完成检查评估并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牵头单位:市委农村部责任人:朱孝党。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移民局、市工商局。

(27)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依法依纪办案,推进执法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公正廉洁执法司法;规范执法办案收费、涉案款物处置等行为,做到公正清正;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维护法律公平正义;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判决的执行力度,对于少数恶意不执行法律判决的对象,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8月底前专项整治工作要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人:许秋生。

配合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市司法局、市委610办。

(28)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一票否决”,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严厉打击、切实纠正各类违法和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职能单位忽视安全检查、执法不严、滥用行政权力、以罚代管等问题。5月份要形成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突出问题排查情况清单,并组织明查暗访活动,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责任人:曾凡军。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煤炭局、市国土资源局、郴州煤监分局、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水利局。

(29)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5月底前出台《郴州市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6-7月公布一批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将出现过质量问题的食品药品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检查,保证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加大对中小学校周边商铺及流动摊贩的监管整治力度,维护好学生的食品安全。严肃查处相关单位在监督、查处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罚代管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

责任人:陈玲玲、李干弟。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

(30)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土规定”,坚决落实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加大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力度,积极实施湘江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责令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停业整改达标,严肃处理纵容严重污染企业生产的单位或个人。严肃查处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行为。大力推动全市经济由地下向地上转变、由黑色向绿色转变。5-6月份要开展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人:李来华。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

(31)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鼓励优质教育资源合理分配;关心进城农民工子弟就学问题;着力解决学校在行使办学自主权的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人员编制、人事聘用、职称评审等;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肃整治教育乱收费、中小学校在招生过程中收取建校费赞助费、乱办班的问题,集中力量解决中小学校假期违规集中补课、教师在校外兼职授课等突出问题。8月底前专项整治情况要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人:周余武。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

(32)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行为,坚决打击非法行医,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整治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违规收费,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6月底前将整治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责任人:李干弟。

配合单位: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8.整治选人用人“三超两乱”问题。

(33)集中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返聘退休人员等问题。按照《关于清理整治不在岗国家公职人员的通知》(郴组〔2012〕9号)和《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郴组〔2012〕23号)文件要求,对我市在前阶段开展的集中清理违规长期借调人员、“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等问题进行“回头看”,对清理工作进行查漏补缺。根据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编外大量聘用人员、返聘退休人员进行清理规范,清理工作在7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人:谢考峰。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

(34)查处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按照《全省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湘纪发〔2013〕13号)、《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规定》(湘办〔2013〕29号)的要求,继续对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随意按年龄划线调整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进人、违规配备秘书、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等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力量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进行复核检查、整改验收。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通过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严厉整治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对借调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选调生,以及借调时间长达1年以上的其他工作人员的清理纠正工作在5月底以前清退到位;对领导干部违规配备秘书(联络员)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5月底以前整改到位;对调动工作未转工资关系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4月底以前整改到位。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人:张军。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二)市委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

1.规范村(社区)“三资”管理。针对村(社区)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对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级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严防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建立集体资产资源台帐和清查制度,上级主管部门要实时对集体资产资源进行清查;完善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机制,对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要坚持“民主决策、合理定价、公开交易”原则,通过交易中心公开公平公正交易。6月底前对“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对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的运作予以规范。

牵头单位:市农办责任人:朱孝党。

配合单位:市农经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

2.整治“混日子”、“守摊子”、“跑门子”、“乱班子”的问题,开展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在2012年突出“整作风”、2013年突出“转作风”的基础上,2014年突出“优作风”,重点围绕解决干部职工“怎么干好”的问题,以整治“四风”为切入点,加强执纪监督,查究问责,按照“出重拳、下猛药、治沉疴”的要求,抓住影响工作作风转变和工作业绩提升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打造出一支“遵守纪律好、干事创业好、公众形象好”的干部队伍。

牵头单位:市纪委责任人:李小华。

配合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工委。

3.整治“公众热线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主要是对公众热线服务存在的受理不规范、问题不解决、问责不到位的问题,不断提升公众热线的权威性、公信力、信誉度,构建市作风办和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市数字城管处理涉及干部作风问题投诉联动机制,全面实现群众诉求受理一体化、处理快速化的服务新机制,实现投诉举报、受理登记、交办督办、查究问责、回复回访、上下联动、定期分析等一体化,“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成为群众诉求的“传声筒”、社会和谐的“稳定器”、干群之间的“连心线”,真正解决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牵头单位: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责任人:朱付山、刘珍社。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作风办。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举措。要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分工协助抓,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委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龚凤祥同志任组长,牵头负责和督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分别制定单项工作方案,逐一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切实做到“六有”,即有工作目标、有责任主体、有推进措施、有检查评估、有完成时限、有监督问责。对照市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各级各单位要主动对号入座、对照检查、自查自纠,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的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具体措施、责任处室和负责人、完成时限。市直各单位对照专项整治任务自查自纠的情况要在5月30日前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市委督导组组长签字后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专项治理组。

(二)强化监督,立行立改。在专项整治推进过程中,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要通过受理群众举报、随机暗访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自查自纠、边整边改的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市委各督导组要将专项治理工作列入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将专项治理工作成效作为衡量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和评价督导组自身工作是否尽责到位的重要标准,以真督严导、决不放过的工作标准一件一件督查、一步一步跟进,特别是要加强对关键部位、关键问题的督导,确保重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重点整改目标顺利实现。要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边学边查边整边改,对于已经纠正的防反弹,承诺解决的要兑现,深层次问题敢触及,新出现的问题不放过。要发扬“钉子”精神,深入剖析,找准症结,以系统的思维、改革的办法、勇于担当的精神,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不能浅尝辄止、功亏一篑,要让群众感受到新气象、新变化。

(三)开门整治,营造氛围。要将群众参与整治作为动力和压力,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和标准,敞开大门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等,要及时在本地新闻媒体公示,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整治进展情况要开设“整改进行时”等专栏进行跟踪。要让群众看清楚改什么、怎么改、改得如何,给干部以压力。要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研究症结,进行“补课”。要通过宣传引导,让群众积极参与进来,帮助我们把“四风”问题整改到位。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及时宣传专项治理的经验做法,集中反映群众最关心问题的整改成果,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加大对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四)建章立制,查究问责。各专项整治工作牵头部门和相关配合部门要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整治的好做法形成制度规范,建立完善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从源头上进行治理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扩大治理成果,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回潮”和“反弹”。同时,要把正风肃纪、查究责任贯穿于专项治理全过程。严肃查究问责,对作风不正的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加大查处、曝光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严厉的问责惩处倒逼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促进干部作风明显转变。

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三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惦念于心、反复强调的大事。市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决履行主体责任,专门作出部署。在xx市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近年来,市监委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基层监督体系,深入推进清廉建设与基层治理融合贯通,强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保持高压态势,以小切口整治提升群众获得感

聚焦政策落地系统开展专项监督。监察工作是政治工作,也是民心工作。紧扣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紧盯打赢三大攻坚战、减税降费、“最多跑一次”改革等重大部署,强化日常监督,坚决查纠“中梗阻”问题,严肃查处啃食群众利益行为。围绕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重点工作,加强市镇村三级联动监督,有力保障惠民富民政策在“最后一公里”落地见效。

聚焦群众反映联动实施专项治理。民有所呼,必有所应。积极拓宽信访举报渠道,遵循“发现得了,调查得清,处置得好”原则,推行就地受理、分流、办理、化解、分析“五就地”工作法,坚持初信初访和重信重访并重,以办案标准办信、以审理标准把关,实行首办责任制、分级审核制,开展监委班子包案和专项治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总量、检举控告量、重复举报量、农村信访举报量连年下降,相关做法得到省监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聚焦重点问题精准推进专项整治。群众期盼处,就是正风反腐的发力点。针对影响群众生产生活最急最忧最盼的具体事具体问题,牵头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紧盯14个部门15项重点工作,实行一专项一方案、清单式项目化推进。紧盯群众身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责任和作风问题,督促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伞网清除”行动,获评全省扫黑除恶先进集体。突出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宅基地分配、征地拆迁、村级工程等重点事项,健全联席会议、线索移送、重点问题直查直办、案件复查复核等工作机制。民意调测结果显示,群众满意度连续三年位居xx前列。

(二)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一体化监督规范基层公权力

全面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坚持“公权力运行到哪里,监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按照监察体制改革要求,以全覆盖向镇乡(街道)派出监察办、在村社建立监察工作联络站为契机,开展基层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推动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蝶变。全市镇乡(街道)监察办因地制宜建立“统一挂牌有标识、独立办公有条件、群众来访有场所、谈话安全有保障、清廉宣传有阵地”的“五有”功能区;健全日常监督、办信办案等系列制度、规程,推动依法运用监察权,全要素使用监察措施;明确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主要职责和监督重点,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一体运作,推动当好“前哨”和“探头”。去年1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同志到枫桥调研,对我市基层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给予高度评价。

整合基层监察监督力量。坚持共建共治、协同协作,统筹监委机关、派驻机构、镇乡(街道)监察办力量,成立6大协作片区,实行疑难信访会商研判、正风肃纪交叉检查、复杂案件集中攻坚,有效破解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问题。出台加强村社干部监督意见和强化村级监督相关制度,健全镇乡(街道)党(工)委全面监督、包村领导驻村干部日常监督、镇乡(街道)监察办专责监督、市级职能部门业务监督、巡察审计专项监督、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贴身监督的“六位一体”基层监督体系,使监督沉下去,把问题揪出来。

强化基层权力数字监督。把信息化手段与传统治理要素结合起来,在全省率先建立基层公权力监督平台。纵向采集基层监察对象基本信息及“四种形态”处置、出国(境)证照使用等重要数据,实现全市x万名监察对象基础数据全归集;横向打破数据壁垒,链接农村“三资”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等6个系统数据,实现重要信息“一键查询”、核心业务“一网通办”、数据分析“一图成像”,相关做法荣获全省基层清廉建设首届创新经验评选第一名。开设小微权力掌上监督平台,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利用平台报送有价值信息。围绕村级工程、村级劳务用工等重点,打造基层公权力监督平台2.0版,即将推行监督“清白码”,着力推动基层监督向“整体智治”迭代升级。

发挥村级网格监督作用。践行群众路线,强化群防群治,积极探索自上而下专责监督与自下而上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路径。依托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建立工作报告、信息报送、定期考核等机制,在枫桥镇先行探索有组织、有阵地、有制度、有网络、有宣传、有活动、有纪实的“七有标准”,推动村级监察提质增效,织密“大网连小网、监督不漏网”的监督网络。全面推行村级监察议事会,依靠和发动群众围绕村民合理诉求是否落实、村级财务管理是否规范、干部为民办事是否公道等6类事项,问事、议事、办事、评事,推动“村民监督村事、干部清爽干事”。

(三)坚持标本兼治,以系统性清廉建设撬动治理新格局

点面结合建设“五清”村居。把清廉村居建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和公平正义的重要抓手,持续推进、不断深化。突出“党风清正、作风清新、权力清源、干部清廉、乡风清朗”主题,督促责任单位制定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年度重点任务,健全部门主抓、乡镇主力、村社主体协同机制,完善量化考评办法,按照“突出内涵、示范带动、逐年推进”的思路,打好制度固廉、教育引廉、监督促廉、家庭助廉、文化扬廉组合拳,20xx年,在xx市首次组织的清廉村居建设考核中,我市排名第一。

协同推进权力清爽透明。让村级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压缩小微腐败滋生空间、强化清廉村居建设的有力抓手。紧盯农村“三资”、工程管理、农民建房、土地开发复垦及承包经营、村务公开等信访矛盾多、利益交织多、群众关注多的村级“五件事”,会同职能部门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重构、流程再造,编发《规范“村级五件事”制度汇编》。针对村社主职干部“一肩挑”,督促相关部门对村级权力事项重新审核梳理,编制x项重点村务事项及操作流程,出台清廉治村八条和村社干部日常行为负面清单,细化村社权力运行正反向标准,既划出标线、又亮明底线,推动村社干部进一步知规矩守规矩。

深化“浣江清风”建设。充分发挥本地清廉文化在彰显“不想腐”治本功能中的精神滋养作用。以“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为主题,在枫桥镇栎桥村建成市级清廉教育基地。打造3条“清风廉路”知行专线,推进农村文化礼堂清廉内涵建设,深挖传统文化、家风文化、红色文化中的清廉元素,通过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传播,发挥清廉文化潜移默化的引领作用。坚持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责任,常态化组织旁听庭审、开设“结合案例学条例”媒体专栏、每年编发农村干部警示教育读本,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厚植社会清廉土壤。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工作中还有不少短板:一是在治理格局方面,监管责任还需强化。少数职能部门缺乏有效统筹和协作联动,在监管信息共联共享方面尚未完全打破数据壁垒。二是在治理内容方面,顽瘴痼疾仍需破除。反映村干部插手工程、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信访举报问题相对突出。少数村社干部法律意识淡薄,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依然存在。三是在治理机制方面,综合施治有待优化。“一肩挑”后村社干部权力监督制约还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基层监察干部业务能力还不强,一定程度上存在不会、不敢和不愿监督等情况,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还不够高。

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十四

2016。

年元月底,在街道范围内的各党组织、社区、股室(站所)中集中开展群众身边的“四风”及腐败问题的专项治理活动。现把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具体组织,各单位、各党组织牵头负责实施。重点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四风”现象进行一一排查治理。做到发现一批线索、化解一批隐患、解决一些突出问题、查办一批典型、处理一批违法违规违纪的干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作风明显转变,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做到权为民用、利为民谋、责为民负、心为民系,为街道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夯实基础。

“损民”及“四风”问题;民生及惠民政策的贯彻不到位,兑现不完全的问题;不作为、乱作为影响单位形象的问题,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等。重点排查治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着力查处公款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发放福利等问题。查处滥用职权、不按规矩办事、该办能办的事不给办、告知不清、不引导导致群众来回跑的问题。证件办理、惠民政策落实中,搞暗箱操作、优亲厚友、权力寻租、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问题。

严肃查处居民低保、廉租房使用、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特困群众救助等工作中把关不严、违规操作、以权谋私,造成群众应得的没有享受到位等问题。

重点查处违反国家征地拆迁安置政策和标准,截留、贪污、挪用补偿金,在征收过程中暗箱操作、权钱交易等问题。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不支持、不配合、暗中阻挠征地拆迁工作等问题。

重点查处截留、挪用、骗取惠民资金和贪污、私分、挥霍资金的问题。查处在落实惠民政策、提供便民服务中权钱交易、索贿受贿、优亲厚友等腐败问题。

“小金库”、搞“账外账”等问题。

重点查处党员干部玩忽职守、滥用权力、作风粗暴、生冷硬推、欺压群众;违规吃请、叼难索要、奢靡享乐、生活腐化、奢侈浪费等问题。

重点查处财务不公开、资金、资产随意处置、违规收受礼金、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

“保护伞”等问题。

坚决查处依法从政、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的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故意刁难、推三阻四、拖着不办、推诿扯皮、索要财物、工作不主动、怕担当等问题。

2015。

2016。

年元月底结束,分。

5

个阶段进行。

成立组织、研定计划、召开会议、宣传动员。

10。

日前报街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动态管理,每月。

5

日前上报新排查治理的结果。

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问题分类处理。违法违纪的线索要及时上报到位,严格依照规定进行处理,发现线索不报、推诿和治理不到位的,启动问责程序,追究单位领导人责任。

反映属实的综合问题,集中查办整改。不属实的做好解释、消除误解;一般性的问题要实行戒勉谈话,违法违纪的问题,依规严肃处理。

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整个工作过程中将认真做好督查指导,督查阶段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对组织不力、工作不细致、存有排查不全面的,将提出批评,限期整改。重大问题的故意瞒报,一经查实,按照党纪、政纪和相关法律严处。做好典型案件的剖析,警示教育党员干部要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制定长期有效的防范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发生的制度,使专项活动的开展取得群众的满意效果。

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五

2016。

年市纪委和区委区政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转变工作作风,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微腐败”的长效机制,监督党员干部依法、廉洁履行职责,把压力传导到基层,把党风廉政建设延伸到基层,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促进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严肃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重点查处利用职权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的案件,特别是小官大贪、小官巨贪等严重腐败案件;给国家、集体和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等。

(二)严肃查处农村。

“三资”管理使用中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违反规定处置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他人谋取私利的不正之风等问题。

(三)严肃查处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在农村各类救灾救助资金、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使用分配中,违规操作、挪用、侵占,或假公济私、优亲厚友等问题。

(四)严肃查处农村工程建设中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新农村建设、平原造林、水利等农村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建设中官商勾结、贪污贿赂等问题。

(五)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重点查处在落实城乡低保、保障性住房分配等政策中暗箱操作、损公肥私等问题。

设、打击小产权房工作中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问题。

(七)严肃查处医疗、教育领域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药品、医疗器械、教材教具等招标投标,医院、学校基本建设及对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的腐败问题。

(八)严肃查处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雁过拔毛、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重点查处基层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庸政懒政怠政等行为;执法部门、基层执法人员执法不公、以案谋私、收受礼金等问题,特别是基层科队站所人员在审批、核验、执法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监察局局长、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通州公安分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卫生计生委、区教委、区农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局、区园林绿化局、区水务局、区民政局、区城管执法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房屋征收中心、区经管站、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规划委通州分局、通州国土分局等单位相关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和案件监督管理室,办公室主任由区监察局局长兼任。

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协调区司法机关与相关行政执法机关(部门)及时参与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已确定的专项工作重点,研究有效的治理对策,制定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体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真正把专项工作的原则要求变成可操作的具体措施。

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集意见建议,认真梳理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坚持

“开门”搞监督,公开。

12388。

举报电话,综合利用网站、政风行风热线等渠道,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明确治理工作重点,有的放矢地开展专项工作。

2016。

6

月底前将专项工作确定的工作重点报区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

集中查办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和

6

月、

9

月、

12。

25。

日前,将查办案件数据和简要案情报区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

注重抓早抓小,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各单位各部门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体制机制和制度问题及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及时建章立制、狠抓整改落实认真总结专项工作经验,探索建立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2016。

12。

8

日前,将本单位专项治理的工作总结报区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

“微腐败”,对症下药,通过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教育、提醒。注重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整合力量,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的有效渠道。将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重点内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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