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范文(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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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范文(16篇)
时间:2023-11-19 15:26:04     小编:薇儿

这本书让我在阅读的过程中不断思考人性、人生和社会的问题。写读后感时,要注意字词的准确选择和句子的流畅,使文章更具表达力和文采。小编整理了一些读后感的写作指导,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篇一

费尔南达死后四个月,儿子何塞·阿尔卡蒂奥才从罗马赶回来,他本以为可以回来继承一大笔遗产,从而彻底摆脱在外面这些年过的穷困潦倒的生活。可是,家的破败打破了他的美梦。他只有在家里得过且过,苟且偷生。几个附近的孩子成了他孤独时可以颐指气使的对象。然后有一天他们意外地发现,已故高祖母乌尔苏拉的床底下的地面闪着金黄。于是撬开地面,发现了三大袋黄金。还没等何塞·阿尔卡蒂奥尽情挥霍,财富就被那几个孩子洗劫一空,何塞·阿尔卡蒂奥也被他们淹死在浴缸里。

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带着丈夫加斯通回到马孔多。这个日渐萧条败落的家乡却是她在外多年梦魂牵绕的所在。一回到家她就兴致勃勃地着手振兴这个人迹罕至、鬼魂出没的家。可是加斯通却不以为然。他对马孔多没有任何感情。他在等待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厌倦,那样他就可以带着她离开这里,去往繁华之地。可是阿玛兰妲乌尔苏拉似乎根本没有要走的迹象。最后加斯通只好独自离去。

奥雷里亚诺和阿玛兰妲·乌尔苏拉相爱了。他们爱得如痴如醉,无所顾忌。这个家族只剩下他俩,而他们却浑然不知彼此竟是至亲:一个是外甥,一个是姨妈。在相爱中他们忘却时空,忘却一切。一个新的生命孕育了,这个生命是布恩迪亚家族百年以来唯一爱情的结晶。初生婴儿被发现长着“猪尾巴”,这是高祖母乌尔苏拉最担心的事,因此她在世的时候是坚决反对近亲结婚的,因为家族中曾经诞生过长猪尾巴的人。阿玛兰妲·乌尔苏拉死于产后大出血。悲伤欲绝的奥雷里亚诺四处求助朋友,却发现身边没有一个人可以倾诉。回家后发觉,初生的婴儿被潮水般的蚂蚁吞噬。在那一瞬他想起了梅尔基亚德斯羊皮卷卷首的提要: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没等奥雷里亚诺完全破译羊皮卷,马孔多就被飓风所消灭。“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

看了三遍,总算把全书的脉络梳理得有点清晰了。这本书的魅力在于作者的超自然手法。一开始,读者就会被书中缤纷多彩的拉丁美洲风情所吸引。吉普赛人的有趣把戏,当地的奇异习俗,布恩迪亚家族祖先迁徙至马孔多经历的磨难,马孔多的兴旺与衰败。书中,死人会现身,人鬼可以对话,失眠症会传染以至于整个村子的人失去记忆,牲畜因为人的发情而多产,雨季可以持续4年多,活人可以生活在阴惨惨的鬼城。这些荒诞不经的故事情节增加了全书的魔魅、奇幻,让人在阅读的过程中会有不知身处何处的错觉。

布恩迪亚家族是孤独的,每个人都与生俱来打上孤独的烙印。这孤独流淌于家族百年的血脉中,而且日益严重,最后让家族归于毁灭。这或许是在揭示一个事实,世界本来就是孤独的。上帝创造了人不是为了使人类聚合——那样人类就太过强大而无法主宰。于是世界有了战争,有了灾难;家庭有了猜忌,有了离间。

如果不是看了三遍,我绝对要把书中那些重复的名字搞混。男人要不叫做阿尔卡蒂奥,要不叫做奥雷里亚诺。其实那些相同的名字一个可能是祖父,另一个可能是孙子。为了看懂,我只得罗列了一个详细的名单,从第一代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到第六代的奥雷里亚诺。谁和谁,生了谁。发生在第一代周围的事情,又会在最后一代身上重演。兴与衰,成与败,总是在不断地轮回。原来我对拉丁美洲的历史知之甚少,《百年孤独》给我展现了一个浓缩的拉美世界——那是一个孤独的世界。在那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她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那里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加西亚。马尔克斯用梦幻般的语言中,创业的艰难,文明的渗透,民主与共和之争,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入侵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浓缩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浓缩在一个叫做布恩迪亚的家族中。作者眼中的拉丁美洲近代历史,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看似前进了,却实际上又回到原点。这大约可以解释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

这部书的独特之处还在于,无法归纳出一两个主角。自上而下100年,连同那个刚出生的长了猪尾巴的婴儿算进去整整七代人,其中六代人都是作者用心去刻画过的,尽管所占篇幅有多有少。书中的男人,每个人都很奇怪,似乎没有一个正常。不是因疯癫而被绑在树底下,就是成天制作小金鱼,或是痴迷于羊皮卷的破译。至于书中的女人,我比较喜欢的是一头一尾两个女人——乌尔苏拉和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她们是真实的,而不是虚伪的。乌尔苏拉不懂羊皮卷,但她却有朴实的真知灼见。她的高寿让她几乎见证了家族的全部兴衰。我也喜欢几个蕾梅黛丝包括祖母蕾梅黛丝、美人儿蕾梅黛丝和梅梅。最不喜欢费尔南达,她做作、虚伪、自私;也不太喜欢老处女阿玛兰妲,她不善良,报复心理太强。丽贝卡这个吃墙壁灰的怪异女子让我一想起就毛骨悚然。桑塔索菲亚是个不幸的女子,生育了布恩迪亚家族的三个后代,一辈子孀居,为着这个家操劳。庇拉尔·特尔内拉和佩特拉·科特斯,这两个女子同样在家族中是没名没分,后者甚至没有留下一男半女,但却活得潇洒滋润得多。庇拉尔·特尔内拉的寿命竟长达150岁以上!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篇二

读之前听说这是一部魔幻现实主义的作品,本来我对魔幻现实主义毫无概念,但在看完前面几段以后马上懂了。

鬼魂的存在、磁铁夸张强大的吸力、黄蝴蝶、神父的浮空术、抓住床单升天的俏姑娘雷麦黛丝、双胞胎的通灵、自己流动的血、下了四年的雨、家里的东西会自己动、被暴风卷走仿佛从未存在过的马孔多小镇……。

从未想过魔幻现实主义是如此神奇,不是简单的架空和虚幻世界,而是与现实世界有那么一点联系却又更神话的表现。

老实说,这不是一本不好读的书,且不说它特殊的叙事方式,单是一代代重复交织的人名就很难让人一口气读到底,一开始我几乎每隔几段就要往回翻,看看霍·阿卡蒂奥·布恩蒂亚和霍·阿卡蒂奥究竟谁是父亲谁是儿子。可是耐着性子看下去没几章后,就会发现是否分清人名并不重要,因为决定人物的不是姓名而是性格和经历。(当然为了提高阅读效率,最好的办法还是一边看一边画一张人物关系图谱。可在公众号回复“人物”获得图谱)。

这部小说大致的故事情节是这样的——(部分摘自【百年孤独】百度百科词条整理而来)。

小镇马孔多(其实暗喻的是拉美地区)由布恩迪亚一家人带领人们建立,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是这个家族的第一个人,老布恩迪亚热衷于研究炼金术和稀奇古怪的问题,并与吉普赛人梅尔吉亚德斯建立了友谊。

小镇马孔多是宁静的,宁静小镇每年最热闹的时候是吉普赛人巡游到这里的时候,他们总能给马孔多带来新鲜的发明,带来新鲜的物品,带来魔幻而且科学的知识,得以让马孔多的人们在创世之初时,也能够对世界有所认识,不至于只能用手指指点点。

这些新奇让马孔多逐渐变得繁荣热闹,但是和繁荣一起来到的还有政府,主教和殖民者,政府带来了无尽的战争,教堂带来了思想的分裂,殖民者们则带来了充满工业化气息和种植园气息的香蕉公司。这所有到来的一切都和那初次开到马孔多的黄色火车一样,必将带来无数的变化和灾难。最终有一天,3000名马孔多人被射杀在了火车站台上,那个曾经给他们带来繁荣和先进的火车站台,终究还是带来了不幸和灾难。

也是从这一天起,马孔多开始下大雨,连绵不断的大雨,数年不停,马孔多的一切都无法正常运行,这让香蕉公司撤离,这也让马孔多从繁荣热闹变得衰败。

而布恩迪亚一家人的命运似乎和马孔多紧紧相连,阿尔卡蒂奥在朋友的鼓动下放弃和镇长女儿结婚而参加革命军,在沿海地区四处转战,死里逃生升为上校,成为革命军的领袖。

荒诞的是布恩迪亚上校在革命军最占优势的时候选择了和谈,放弃了战争不问世事,将自己关在梅尔吉亚德斯曾经住过的小屋中不分日夜的打造小金鱼,家族中的其他亲人也都沉迷于自己奇特的工作中,有的人沉迷修理门板,有的人沉迷织寿衣,有人沉迷于洗澡。

总之用老祖母乌尔苏拉的话说就是一家人中没有一个正常人。

也就是这样马孔多逐渐衰落,外来者们相继离开,马孔多只剩下布恩迪亚家族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的最后一个孤独的后代,在无尽的孤独中读懂了梅尔吉亚德斯留下的羊皮卷,布恩迪亚家族的命运:“家族的第一个人被绑在树上死去,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啃食。”最终马孔多和布恩迪亚家族一并在蚂蚁的啃食下消逝,也被人们忘记。永远在历史中享受孤寂。

如果要给《百年孤独》找一部中国名著来对标的话,那只能是《红楼梦》了,最后的结果何其相似——。

为官的,家业凋零;富贵的,金银散尽;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情的,分明报应;欠命的,命已还;欠泪的,泪已尽:冤冤相报实非轻,分离聚合皆前定。

欲知命短问前生,老来富贵也真侥幸。

看破的,遁入空门;痴迷的,枉送了性命。

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看过有些书评说,涉世未深的年轻人不要读百年孤独,年轻人看了可能会绝望。因为里面描述的是一种宿命论,性格决定命运,注定孤独的性格不管重来多少次,该跌倒的还是会跌到,所有的东西最终都会消失。

仔细读一读小说的开头和结尾,更加增添了宿命的色彩。小说开头写道:“世界新生伊始,许多事物还没有名字,提到时尚需用手指指点点”,小说的最后却是“这个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在马尔克斯看来,生命注定是一场悲剧,因为在庞大的轮回面前,每个人都不过是沧海一粟。我们其实自始至终都无法和这个世界产生任何联系,我们一无所有地到来又一无所有地离开,其间制造过的所有辉煌其实都从未真正属于自己。当一切都成为泡影,竟然只有孤独是永恒的。

老祖宗早就说过,盛极必衰,没有一种繁荣是可以持久的。没有不会谢的花,没有不会淡的疤,当然也没有不会死的人。自然规律就是从无到有,然后再归于无。世间万物没有一个能逃脱出这个规律,这就是道。

《百年孤独》这部伟大的作品告诉我们,孤独是每个人生命的一部分,是身体的一部分,你要做的不是摆脱孤独,而是学会与它和平相处,只有那样,你才会明白你其实一无所有,也就不再害怕失去。

也许伟大的作品本应该如此,作者用丰富的想象力和阅历,让我们看到极致的孤独之后不再因为自己的一点无助感而顾影自怜,让我们看到生死的边界之后更加珍惜生命。

在这个喧嚣浮躁的时代,《百年孤独》其实是很有价值的一部小说,因为它有一种让人平静下来的魔力。

最后,模仿作品的开头写下这篇读后感的结尾吧——。

“多年以后,当我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泪流满面时,我将会回想起从书架的角落里取出《百年孤独》时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篇三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_了一片大陆及其_的富足与贫困。

南美作家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中,留下了一个又一个未解的谜题。它们似乎没有_,却又可以用二字来解答:宿命。

重复的名字,相仿的_格、吻合的经历,时间推动这个家族的巨轮旋转不止。布恩迪亚家男人的心里没有看不穿的秘密,这个家族的历史不过是一系列无可改变的重复。

数字,再精确不过的数字,是整部小说的特征,精确似乎有悖于现实魔幻小说的宗旨,但确实给予了做够的震撼感。那种现实的存在与魔力的碰撞发出的阵阵清鸣,如同古寺中钟声。

这里不需要更多的人物。自始至终,百年家族有无数人出生,又有无数人死亡,可自始至终,又似乎只有两个人的存在,阿尔卡帝奥,奥雷里亚诺,两个自始至终的精神体,可以跨越时间与空间,无数次从马孔多的家门中走出,又无数次会回到那个破败而巨大的建筑,找到零星的家味道。

这里的居民不知时间的流逝,就似那场令人窒息的花雨。无论多久,奥雷里亚诺上校在他的房间里融炼小金鱼,铸好,再熔掉,再铸好。于是技艺变成了信仰。

但,他们懂得友情,一句“老兄”承载多少奔涌的力量,即便是死囚与_官。被刺死的人的鬼魂,在凶手的弥留岁月中一直陪伴。甚至在讨论“在_间办斗鸡场”的事。这也许是笑话,但那从心底流露出来的友情,令人不禁动容。超脱生死,在这个世界友情不灭。

战争,灾难,魔法,纸牌,预言,轮回。

是的,这也许是一场大梦,百年沉醉不复醒,醒后,看见的仍是那个满目疮痍却充斥激荡着生命的美洲。这是一部洲际的作品,所以撕开书页,我们看那片土地上疯狂搏动的心脏。让战火烧遍所有雨林,拓出五十个不灭的城池。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篇四

百年孤独这本书现在比较少人看了吧。这本书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今年的暑假,我带着一本《百年孤独》从上海返回中原老家。它奇异的叙述方式一方面引起我强烈的兴趣,另一方面又使我昏昏欲睡。在返乡的硬座车厢里,我再一次将它打开,再一次从开头读起。马贡多村边的那条清澈的河流,河心的那些有如史前留下的巨蛋似的卵石,给人一种天地初开的清新之感。用埃利蒂斯的话来说,仿佛有一只鸟,站在时间的开端,用它的红喙散发着它的香甜。

但马尔克斯的叙述的速度是如此之快,有如飓风将尘土吹成天上的云团:他很快就把吉卜赛人带进了村子,各种现代化设施迅疾布满了大街小巷,民族国家的神话与后殖民理论转眼间就展开了一场拉锯战。《裸者与死者》的作者梅勒曾经感叹,他费了几十页的笔墨才让尼罗河拐了一个弯,而马尔克斯只用一段文字就可以写出一个家族的兴衰,并且让它的子嗣长上尾巴。这样一种写法,与《金瓶梅》、《红楼梦》所构筑的中国式的家族小说显然迥然不同。在中国小说中,我们要经过多少回廊才能抵达潘金莲的卧室,要有多少儿女情长的铺垫我们才能看见林黛玉葬花的一幕。当时我并不知道,一场文学上的“寻根革命”因为这本书的启发正在酝酿,并在当年稍晚一些时候蔚成大观。

我捧读着《百年孤独》,窗外是细雨霏霏的南方水乡。我再次感到了昏昏欲睡,我被马尔克斯的速度拖垮了,被那些需要换上第二口气才能读完的长句子累倒了。多天以后,当我读到韩少功的《爸爸爸》的时候,我甚至觉得它比《百年孤独》还要好看,那是因为韩少功的句子很短,速度很慢,搀杂了东方的智慧。可能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当时有些最激进的批评家甚至认为,《爸爸爸》可以与《百年孤独》比肩,如果稍矮了一头,那也只是因为《爸爸爸》是个中篇小说。我还记得,芝加哥大学的李欧梵先生来华东师大演讲的时候,有些批评家就是这么提问的。李欧梵先生的回答非常干脆,他说,不,它们还不能相提并论。如果《百年孤独》是受《爸爸爸》的影响写出来的,那就可以说《爸爸爸》足以和《百年孤独》比肩。这个回答非常吊诡,我记得台下一片叹息。

我的老家济源,常使我想起《百年孤独》开头时提到的场景。济水,曾经是与黄河、长江、淮河并列的四条大河之一,史称“四渎”,即从发源到入海潋滟万里,自成一体。济源就是济水的发源地,但它现在已经干枯,在它的源头只剩下一条窄窄的臭水沟,一丛蒲公英就可以从河的这一岸蔓延到它的另一岸。站在一条已经消失了的河流的源头,当年百舸争流、渔歌唱晚的景象真是比梦幻还要虚幻,一个初学写作者紧蹙的眉头仿佛在表示他有话要说。事实上,在漫长的假期里,我真的雄心勃勃地以《百年孤独》为摹本,写下了几万字的小说。我虚构了一支船队顺河漂流,它穿越时空,从宋朝一直来到20世纪80年代,有如我后来在卡尔维诺的一篇小说《恐龙》中看到的,一只恐龙穿越时空,穿越那么多的平原和山谷,径直来到20世纪的一个小火车站。但这样一篇小说,却因为我祖父的原因有始无终了。

假期的一个午后,我的祖父来找我谈心,他手中拿着一本书,那就是《百年孤独》。他把那本书轻轻地放到床头,然后问我这本书是从哪里搞到的。我说是从图书馆借来的。我还告诉他,我正要模仿它写一部小说。我的祖父立即大惊失色。这位延安时期的马列教员,到了老年仍然记得很多英文和俄文单词的老人,此刻脸涨得通红,在房间里不停地踱着步子。他告诉我,他已经看完了这本书,而且看了两遍。我问他写得好不好,他说,写得太好了,这个人好像来过中国,这本书简直就是为中国人写的。但是随后他又告诉我,这个作家幸好是个外国人,他若是生在中国,肯定是个大右派,因为他天生长有反骨,站在组织的对立面;如果他生活在延安,他就要比托派还要托派。“延安”、“托派”、“马尔克斯”、“诺贝尔文学奖”,“反骨”,“组织”,当你把这些词串到一起的时候,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味道就像芥末一样直呛鼻子了。“把你爸爸叫来。”他对我说。我的父亲来到的时候,我的祖父把他刚才说过的话重新讲了一遍。我父亲将信将疑地拿起那本书翻了起来,但他拿起来就没有放下,很快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进去。我父亲与知青作家同龄,早年也写过几篇小说,丰富的生活一定使他从中看到了更多的经验,也就是说,在他读那本书的时候,他是身心俱往的,并且像祖父一样目夺神移。而不像我,因为经验的欠缺,注意的只是文学技巧和叙述方式。我的祖父对我父亲的不置一词显然非常恼火。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篇五

读之前听说这是一部魔幻现实主义的作品,本来我对魔幻现实主义毫无概念,但在看完前面几段以后马上懂了。

从未想过魔幻现实主义是如此神奇,不是简单的架空和虚幻世界,而是与现实世界有那么一点联系却又更神话的表现。

老实说,这不是一本不好读的书,且不说它特殊的叙事方式,单是一代代重复交织的人名就很难让人一口气读到底,一开始我几乎每隔几段就要往回翻,看看霍·阿卡蒂奥·布恩蒂亚和霍·阿卡蒂奥究竟谁是父亲谁是儿子。可是耐着性子看下去没几章后,就会发现是否分清人名并不重要,因为决定人物的不是姓名而是性格和经历。(当然为了提高阅读效率,最好的办法还是一边看一边画一张人物关系图谱。可在公众号回复“人物”获得图谱)。

这部小说大致的故事情节是这样的——(部分摘自【百年孤独】百度百科词条整理而来)。

小镇马孔多(其实暗喻的是拉美地区)由布恩迪亚一家人带领人们建立,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是这个家族的第一个人,老布恩迪亚热衷于研究炼金术和稀奇古怪的问题,并与吉普赛人梅尔吉亚德斯建立了友谊。

小镇马孔多是宁静的,宁静小镇每年最热闹的时候是吉普赛人巡游到这里的时候,他们总能给马孔多带来新鲜的发明,带来新鲜的物品,带来魔幻而且科学的知识,得以让马孔多的人们在创世之初时,也能够对世界有所认识,不至于只能用手指指点点。

这些新奇让马孔多逐渐变得繁荣热闹,但是和繁荣一起来到的还有政府,主教和殖民者,政府带来了无尽的战争,教堂带来了思想的分裂,殖民者们则带来了充满工业化气息和种植园气息的香蕉公司。这所有到来的一切都和那初次开到马孔多的黄色火车一样,必将带来无数的变化和灾难。最终有一天,3000名马孔多人被射杀在了火车站台上,那个曾经给他们带来繁荣和先进的火车站台,终究还是带来了不幸和灾难。

也是从这一天起,马孔多开始下大雨,连绵不断的大雨,数年不停,马孔多的一切都无法正常运行,这让香蕉公司撤离,这也让马孔多从繁荣热闹变得衰败。

而布恩迪亚一家人的命运似乎和马孔多紧紧相连,阿尔卡蒂奥在朋友的鼓动下放弃和镇长女儿结婚而参加革命军,在沿海地区四处转战,死里逃生升为上校,成为革命军的领袖。

荒诞的是布恩迪亚上校在革命军最占优势的时候选择了和谈,放弃了战争不问世事,将自己关在梅尔吉亚德斯曾经住过的小屋中不分日夜的打造小金鱼,家族中的其他亲人也都沉迷于自己奇特的工作中,有的人沉迷修理门板,有的人沉迷织寿衣,有人沉迷于洗澡。

总之用老祖母乌尔苏拉的话说就是一家人中没有一个正常人。

也就是这样马孔多逐渐衰落,外来者们相继离开,马孔多只剩下布恩迪亚家族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的最后一个孤独的后代,在无尽的孤独中读懂了梅尔吉亚德斯留下的羊皮卷,布恩迪亚家族的命运:“家族的第一个人被绑在树上死去,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啃食。”最终马孔多和布恩迪亚家族一并在蚂蚁的啃食下消逝,也被人们忘记。永远在历史中享受孤寂。

为官的,家业凋零;富贵的,金银散尽;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情的,分明报应;欠命的,命已还;欠泪的,泪已尽:冤冤相报实非轻,分离聚合皆前定。

欲知命短问前生,老来富贵也真侥幸。

看破的,遁入空门;痴迷的,枉送了性命。

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看过有些书评说,涉世未深的年轻人不要读百年孤独,年轻人看了可能会绝望。因为里面描述的是一种宿命论,性格决定命运,注定孤独的性格不管重来多少次,该跌倒的还是会跌到,所有的东西最终都会消失。

仔细读一读小说的开头和结尾,更加增添了宿命的色彩。小说开头写道:“世界新生伊始,许多事物还没有名字,提到时尚需用手指指点点”,小说的最后却是“这个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在马尔克斯看来,生命注定是一场悲剧,因为在庞大的轮回面前,每个人都不过是沧海一粟。我们其实自始至终都无法和这个世界产生任何联系,我们一无所有地到来又一无所有地离开,其间制造过的所有辉煌其实都从未真正属于自己。当一切都成为泡影,竟然只有孤独是永恒的。

老祖宗早就说过,盛极必衰,没有一种繁荣是可以持久的。没有不会谢的花,没有不会淡的疤,当然也没有不会死的人。自然规律就是从无到有,然后再归于无。世间万物没有一个能逃脱出这个规律,这就是道。

《百年孤独》这部伟大的作品告诉我们,孤独是每个人生命的一部分,是身体的一部分,你要做的不是摆脱孤独,而是学会与它和平相处,只有那样,你才会明白你其实一无所有,也就不再害怕失去。

也许伟大的作品本应该如此,作者用丰富的想象力和阅历,让我们看到极致的孤独之后不再因为自己的一点无助感而顾影自怜,让我们看到生死的边界之后更加珍惜生命。

在这个喧嚣浮躁的时代,《百年孤独》其实是很有价值的一部小说,因为它有一种让人平静下来的魔力。

最后,模仿作品的开头写下这篇读后感的结尾吧——。

“多年以后,当我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泪流满面时,我将会回想起从书架的角落里取出《百年孤独》时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篇六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这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文明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意义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f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文明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终于使f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可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垂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捍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终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每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

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只有作者知道。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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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篇七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的代表作,它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宏图景的鸿篇巨著”,第一次阅读这本作品是在我上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的时候,一来是被这个孤独的名字所吸引,二来是因为我的朋友曾告诉我这本书很难读下去,我便想试一试。

刚读的时候就叹服于拉美人名字的长度和复杂度,这本书描写了七代人,每一代人子孙的名字又承袭于上一代长辈们的名字,总的来说,男性不是叫做何塞阿尔迪奥,就是叫奥雷里亚诺,女性不是叫做蕾梅塞丝,就是叫做阿玛兰旦,有时候看几页就要翻回去回想一下这个人物是谁,且作者运用倒叙,插叙的多种手法,更让我读起来艰涩难懂,思绪混乱。

《百年孤独》这本小说主要讲的是在一个叫马孔多的小镇上布恩迪亚家族又衰转盛历经一百年轮回又由盛转衰又回到原点的故事。小说通篇采用魔幻主义色彩,人物怪诞,情节荒唐。

这个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叫做何塞·阿尔卡迪欧·布恩迪亚,因家族命运的诅咒,产下一名长着猪尾巴的“畸形儿”,受族人耻笑,之后又在一次斗鸡比赛中失手杀了他的邻居,后来他便携他的亲友搬迁到了一片荒地,开垦后并给这里取名叫“马孔多”,被外界称为世外桃源的马孔多由于吉普赛人的到访,给这里带来了许多文明、知识和宗教。

第一代的后人,霍·阿·布恩迪亚是一个很有科学头脑的人,他一直想走出马孔多,想将外界的科技和文明引入马孔多,却始终不被族人理解,最终被众人绑在一棵榕树上直到老死。第二代的奥雷利亚诺·布恩迪亚,他最终走出了马孔多,一生发动了32场战役,却没有一次成功,在这之后,他放弃了战争,也厌倦了世界,回到了原点,最终在原来绑着他父亲的那颗榕树下死去。而后的第三代、第四代、带五代一代不如一代,各种荒唐的怪事也在这个家族中反复循环的发生,直到第七代被蚂蚁啃噬掉,仿佛为这个诅咒画上了句号。

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每个人都有自己想做的事情,但他们从不沟通,不理解也不接纳别人,他们孤独且倔强,有些人的孤独是从出生就失去一切,有些人是在对抗孤独中变得癫狂,失去自我,有些人孤独一生,却不自知,比如乌尔苏拉,她一生热情积极、正直坚强,她也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之一,在她发现自己的儿子成为军阀以后,丢失了人性,屠杀无辜,甚至至亲,对一切求情置若罔闻,在她儿子屠害至亲行刑的前一夜,她不顾军令去找她儿子,一身黑衣,严肃不容侵犯的神情,保持挺立的站姿,庄重的向她儿子宣告:“我怎么做也拦不住你,但我告诉你,我以我父亲和我母亲的骨头发誓,以何塞·阿尔卡迪奥·布恩迪亚的名义在上帝面前发誓,我只要一看见他们的尸体,不管你在哪儿都会立刻把你揪出来,亲手杀死你。”没等他儿子回答,转头就走,最后又丢下一句话:“就跟你出生时,如果长着猪尾巴一样处理。”这一段把我看的热血沸腾,也正是这位母亲的这一番话,把几乎丧心病狂的军阀儿子从良心的悬崖上拉了回来。

整个故事围绕着马孔多开始,也最终围绕着马孔多结束。梅尔基亚维斯老头是最初同第一代人一起来到马孔多的,他死后留下了几卷羊皮卷,每一代布恩迪亚家族的人都回来破译这个羊皮卷,直到第六代人来破译时,羊皮卷上记载:“家族的第一个人将被膀子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随后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马孔多不复存在,一场家族的百年历史就此终结,消失于世上。读到这里,合上书,仿佛做了一场历经马孔多百年历史的梦,一瞬间恍然大悟却又云里雾里满怀心事。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篇八

《百年孤独》我并没有真正看完,只是大致浏览了一下,算是知道说了些什么吧。尽管深层次的体会我没有,那种深层次的共鸣也没有。但是我还是觉得我应该写点什么,一些感触,因文中人或是介绍的事带来的感触。

我喜欢一部小说,也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却必定有能然我流露追忆、思绪纷飞、共鸣,人生的、生活的、哪怕是关于看待某人或是赞同某个观点这个缘由。《百年孤独》恰好拥有这点。虽然它刻画的事一个虚构的世界,但是其中的种种不正是现实的印射吗?深刻的东西我体会不到。毕竟我经历得不多,或许真实的我看到过很多,然而没有深思,我又怎能理解。

人是矛盾的结合体,我非常赞同。因为我就是一个例子。对于《百年孤独》我觉得它扣住了我的心弦。每个人心中、脑里都有一个虚构的世界——天堂般或地狱般。《百年孤独》的曲折离奇真正让我感叹,至少我内心的虚构世界没有这么繁杂,怎能不喜欢?怎能不对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肃然起敬。

但是就算这么多让我沉浸的东西却也让我觉的无味,也许是因为我是个太实在的人,虚构到底是不可能的。而文中那样曲折的故事情节更让它不可能在现实中发生。令我们大哭、大笑、引吭高歌和长吁长叹。但是过后,过后这些都不只是一场心灵盛宴,能留下什么?不过刹那间那些情愫。于是我不得不有点厌恶它,好像我内心那般完美的世界我也只会深藏,只由于那是虚幻。

“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没看完全文或者是没看到最后。我们肯定无法理解这句先在卷首的话的含义。但是我们应该可以揣度出全文主题,一个家族的兴衰史吧。看完后,确实我的推断没错。只是这如何兴、如何衰细嚼谁能知道。有时吸引读者眼球不需要太多的话语,也许只要一个悬念,一个引子,丁点儿可以揣摩却让人不敢确定的提示。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篇九

早在寒假作业被提出之前,我就已经怀着崇敬的心情期待着与《百年孤独》相遇。而且,当快递被小心翼翼地拆开,我双手捧着这本厚厚的《百年孤独》,不敢草率地翻开它的第一页。宛如我期待着与我敬佩的领导人或者一位很值得我见一面的明星相见,而他现在就在我的面前,我兴奋。当我翻开第一张书页时,我紧张,但还是按捺住了心中的狂喜。我想张开大口狠狠地咬上几口,毕竟这顿饱餐我已饿候多时,但出于由衷的尊敬,我还是不敢遗漏一个字节,也是一种不舍,不舍读得过快而错失精彩。于是,我和《百年孤独》的一场惊世骇俗的旅行便由此开始。

寒假作业出来了,我不知哪里来的勇气,竟要选择这样一本厚重的书籍作为我读书笔记的写作对象。但我没有恐惧,雏鸟要有敢于潜水的勇气,长大了才会有惊人的力气和矫健的肌肉下海捕鱼。我知道对于我,不知看几遍《百年孤独》我才会真正理解它。或许我读研了还在看,我读博了还在看,我在为病人拼尽全力时还在看,我儿孙满堂了还在看,我要与这个世界告别时还在看,每一遍都是一种答案,总能让当时的我心满意足。看完第一遍后,迷茫的我看了很多书评,但看了许多读者的书评后,我不想再从别人的笔记里找寻我的感受了,因为我永远也找不到。真正的感受还是自己在一遍遍地阅读探索里找到的。阅读的过程是伴随人成长的过程,我发现不是书籍让我们成长,而是我们在生活里成长,在波涛汹涌的人世间翻滚嬉戏悲伤愤怒从而迷失,最后在书籍里找到了我们自己。我想,这才是读书的意义吧。

这本书的作者是加西亚•马尔克斯,他是哥伦比亚作家、记者和社会活动家,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而这部巨著《百年孤独》正是魔幻魅力的代表作之一。

让我来举几个例子。(一)吉卜赛人总是带来一些新鲜的玩意儿,有磁铁、望远镜、假牙、一间炼金实验室……里面不乏马尔克斯天马行空的想象。比如说魔法。母鸡伴着手鼓的节奏下出一百个金蛋,训练有素的猴子能猜出人的所思所想,多功能机器既能缝扣子又能退烧,用来忘却不快回忆的仪器、用来浪费时间的药膏、用来隐形的糖浆。(二)在这群吉卜赛人中,有一位名叫梅尔基亚德斯的人,与这个家族相交甚好,他曾送给这个家族一本羊皮卷,一本待破译的羊皮卷,梅尔基亚德斯在上面记载着布恩迪亚家族的命运,小到生活细节,大到每人的死亡,这是精准的预言。这本羊皮卷将在几代人的共同努力下,最终在第六代人的手里被破译,而当第六代奥雷里亚诺•巴比伦全部译出羊皮卷之时,马孔多这座城将会被飓风抹去,这个家族将从世人记忆中根除,羊皮卷上所记载的一切自永远至永远不会再重复,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三)布恩迪亚家的房子里总是有鬼魂出没,起初是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戳穿喉咙而死的普鲁邓希奥,后来是家里死亡人的鬼魂。在书的末端,第六代奥雷里亚诺和阿玛兰妲乌尔苏拉被鬼魂的忙碌声吵醒。有乌尔苏拉、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费尔南达、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奥雷里亚诺第二。这样的群魂集首,似乎预示着这个家族走到了尽头。就像一切事物即将魂灭殆尽之前都要有一阵混乱一样。

这本书中的语言瑰丽得让我惊叹,总体色彩带有浓烈的鬼魅气味,有时像大笔泼洒的油彩,有时又像蜡笔就着粗糙的线条勾画,给人一种就算出现黄色的小花也是毒蛇在试图吞噬一座城时吐出的红信子的诡异感觉,同时又像是一座驻扎在鬼蜮的小城在兀自繁荣。“他们的靴子陷进雾气腾腾的油窟,砍刀斩碎猩红的百合与金黄的蝾螈。像梦游人一般穿过阴惨的世界,肺叶间满溢令人窒息的鲜血味道。他们无法返回,因为辟出的道路转瞬就被新生的植物再次封闭,其生长速度几乎肉眼可见。”“箱中只有一块巨大的透明物体,里面含有无数针芒,薄暮的光线在其间破碎,化作彩色的星辰。”“环境如此湿润,仿佛鱼儿可以从门窗游进游出,在各个房间都空气中畅游。”

重复的诡谲。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打仗回来做小金鱼,每天做两条,达到二十五条是,他又拿它们在干锅里熔化,重新开始。阿玛兰妲做寿衣,总是在快做完时拆掉,第二天重新做,(后来才知道这是阿玛兰妲在逃避死亡)乌尔苏拉在失明的时候发现,家里的人每天走的都是同样的路线,重复同样的动作,同样的时刻说着同样的话。乌尔苏拉从家族漫长历史上重复命名的传统中得出了在她看来无可争辩的结论:所有叫奥雷里亚诺的都性格孤僻,但头脑敏锐,富于洞察力;所有叫何塞阿尔卡蒂奥的都性格冲动,富于事业心,但命中注定带有悲剧色彩。“人的本质是孤独,名字的反复也是命运的轮回。”重复的一切似乎都注定着孤独的蔓延和家族的衰败。这让我想起了西西弗斯推巨石的无休无止。

爱情。布恩迪亚家族第一代突破禁忌结合,最后一代也是禁忌结合的成果。正如羊皮卷所预言的那样: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乱伦和不忠是这个家族的特点。他们仿佛置身于伟大爱情的伊甸园,不管是由于冲动还是爱情,总而言之荒唐地结合了。他们不惧造化法则,不惧癫狂私情,不惧蚂蚁蠹虫杂草的野蛮生长(好像这些令人厌烦遭人唾弃,自私肮脏的小生物才是他们的映照)。他们自以为爱情的伟大,坚贞,可以什么都不惧,什么都不管,可以忘记彼此的身份,忘记自己的妻子而胡乱找情人,甚至靠和情人的恩爱另牲畜疯狂繁殖……他们将自己的无理行为推上圣坛,欺骗自己。他们不知这样的爱情毫不伟大,而是多么的自私和愚蠢。

我惊讶地发现,如果《百年孤独》以电影艺术的形式存在,那么lanadelrey的歌曲将非常符合这本书的气质,仿佛可以与书中人物悲壮或荒唐的一生,庄严的哀伤,疯狂的激情,兴衰的转变,奇异诡谲的画风不谋而合。

另外,我还要称赞一下我所读这本书的译者,范晔。他是西班牙语文学博士,任教于北京大学西葡语系。多年的英语学习让我明白,单纯地将英文译成中文的难度,更不必说逻辑的梳理,语言的灵动。他的翻译既没有影响原作者的写作风格和语言的丰富使用,又能在译成中文后丝毫不给人不舒适感,和用中文写成没什么两样,很符合中国人阅读和说话的习惯,让我敬佩。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篇十

花了几个月时间,终于又一次读完了这部鸿篇巨著――《百年孤独》。

查了下,我在xx文库上传的中文西班牙语版doc中的中文版是老翻译家高长荣的作品,他的文笔很流畅,确实相当水平。有时候读到了他翻译的一些句子,不由地佩服之极。当然不知道是打字输进题目孤独还是他的版本题目孤独,有不少删节,有些是被*的,也有些地方有个人以为孤独的一些明显的错误,我不自量力地都更正了,现在想想汗颜之至。

曾记得我第一次读《百年孤独》的中文版是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的时候,那时候语文课外读本有黄锦炎的译本第一章。刚刚读到,感觉那是个很怪的文体,故事情节离奇,人物杂七杂八,有点吓人的感觉。当然对德雷克等人在加勒比的历史有点了解,对拉美的地理历史也略知一二,所以,粗略的读完了,并未有什么想法,反而阔别孤独了它。

大学和工作期间,各读了一遍中文的,读到后来,布恩蒂亚家族不断重复的名字让人相当头痛,故事又一次熟悉了。现在又读了一遍西班牙语,又读了一遍中文。年纪也大了点,想法就产生了不少。

其一,孤独感;总是感觉,出了校门,孤独感日益增强,不仅仅是由于孤独身边少了这么多熟悉的同学,换成了有直接利益冲突的同事,上级,下级,客户。还要面临社会的竞争,现实的刷选,*的骚扰,父母的代沟。交心的朋友和真心的爱人又是那么难以寻觅到,有时候又不珍惜这些缘分,总之,孤独感在增长是种自然成熟但又未成熟的标记,也是最有生命力,动力,最有想法时候的标记。孤独不代表孤独,不代表否定,而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凡是都要相对而论。当你彻底孤独了,那就离毁灭不远了;假如没有一点孤独,那么离死亡也就近了;布恩蒂亚家族的历史何止一百年,而是一个缩影,一个人孤独的缩影,一个民族的缩影,一段历史的缩影。小时候总是不会孤独,但是渴看孤独,真正把你放到一个透明的世界里,没有了那种感觉,人也是活不了的(比如,现在的隐私泄露到了一定的阶段);到了老时,身边没有一个人,孤独的死往才是最大的悲哀。《百年孤独》就是让你在里面感受了人的这一个萌发孤独毁灭的过程。个人以为孤独好的文章就能让读者发现自己,融进文中,然后久久回味着,这也许就是名著成名的一个很关键的因素。

第二,情;读外文小说,真能感觉到了中西文化的差异。人与人交流总离不开一个字--情;褒义的情主要有三种,亲情,友情和爱情,反过却有两种:陌生人,敌人。可能新时期的我们,民族遗传的留少了点,外国文化的吸取多了点,但是还是能找到些共同的影子和差异的小点。《百年孤独孤独幽客》里讲了是一家人,开始肯定是亲情,读者在家中的角色可能不一样。个人的角色是孩子,所以把乌苏娜与自己的母亲和奶奶相比较了,把阿卡迪奥和布恩蒂亚等后代当成了自己,能清楚孤独地找到那些熟悉的背影;有时候发现了还能感动一把,父母亲情的气力是无私的,高尚的,伟大的;祖辈的气力则是厚实的,热和的,值得回味。平辈之间则和平时差孤独,不能过了那个利益线。对于陌生人和敌人,中外差孤独。可能我已经体会不到差异了,所以差异不写了,只能意会吧。

任何情可以看做友情,只有理解了才能成为朋友,而理解的双方可以是任何人。有时候老师和学生相互理解,欣赏,就超越了师生关系,爱人之间,假如从交心的朋友开始,稳定性肯定很高;父母与孩子之间,长辈与晚辈之间,假如成了朋友,那么代沟肯定很小。小说中或多或少都提及了这个话题,最明显的例子是:小奥雷连诺与他的大姥爷阿卡迪奥成了莫逆之交,其他具体例子我就不举了。人物关系复杂化后,开始出现伦理混淆,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情这根线牢牢的系住了每一个人。凡是谋篇布局好的小说,人物再怎么复杂,脉络很清楚孤独,关系也很清楚孤独。

爱情也是百年孤独孤独中的重重之重。一方面,布恩蒂亚同姓结婚是要生猪尾巴的孩子的,一方面,唯逐一个真爱的结晶却真的长了猪尾巴。这就是爱情的奥妙,也是可悲之处。爱是孤独的,百年孤独里的爱最孤独了,人也是孤独的,所以人总是布满孤独着那种欲看。乱轮之爱从开始就在里面植根了。但是看到最多的是当相思,当相思的双方都是异常孤独的人:我爱的人尽不领情或铁石心肠的背面却是爱我的人我一点不喜欢,由于孤独爱不是交易,不是你对他好他就会对你好的一种同等孤独关系。这也是人的一种追求吧,花了一生追得手了,攀上了爱情的高峰,要么走下坡路,要么寻找下一座高峰,留在上面也只能高处不胜冷。可能孤独的极点真是瞬间的,而关系的维持才是最重要的。第二十章就讲述了这个题目孤独,小布恩蒂亚与阿姨阿玛兰塔的挚爱在现实眼前尽管牢不可破,但是也布满孤独着未知因素。就像博学的加泰罗尼亚学者讲的:时间兴头一过,真爱也是浮云。

第三,这个词是敏感词暂时不论,中西有差距,又有相同之处,老外确实想得开,新时代的中国人也慢慢想开了。《百年孤独》里的性,也似走了极端。

第四,历史的重复;百年孤独的马贡多很多人以为孤独是一个地方的缩影,比如拉美的缩影。我个人以为孤独,比缩影更重要的是,这个地方的人在重复着先辈们的事情,是人类社会的缩影。无论是娶妻生子,代代相传,生老病死,人本来就是依靠自己的后代不断延续着整个种族的生存,这个和动物没什么区别,还是追求一种社会的承认,都是在重复着,其他和生活相关的,都是如此,知识的学习获取,孤独的经历,技术的进步,到习惯的养成,思想的成熟,等等,都能在前代找到相似的影子。人就在不断的重复中取得了所谓的进步,也可以说是退步,由于孤独每进一步的代价也是异常昂贵的,反思的人越多,说明里进步在流血,不管是先辈的血还是下一辈人的血。《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就是由于孤独其反思,其总结,其展看。布恩蒂亚家族的后人,名字都差孤独,本身就是种重复,在寻找真爱,寻找答案,寻找那种渴看的生活路上,越走越近,也越走越远,终极孤独被一阵风刮走了。

《百年孤独》中的历史:从印第安人在美洲发展着自己文明,到西班牙人发现美洲,然后开始血腥的殖民统治,2后,拉美风风火火地搞起了独立,接受了欧洲的思想却产生了具有当地特色的政体,考迪罗(军阀)横行,战争不断,生灵涂炭,拉美沦为了各方势力的斗鸡场,彻底沦为政治的?*铩f湮拿ぢ示痈卟幌拢其人民的善良反而助长了这个风气,其各种制度和法律在不断地重复着悲剧的产生,终极孤独走向一个万劫不复的地方。很多事情都会推倒重来,然后又开始一个新的循环?赡芟乱桓霾级鞯傺羌易逑衷谡在马贡多开始了新的生活,寻找新的出冢然后香蕉公司发展。

最后,只能想到这么多;一直在关注马尔克斯的写作技巧,我并不是想做什么作荚冬但是他的技巧确实有独到之处;他的文笔很细腻,来源于自己的生活经验和深沉聪明孤独,做了这么多年的记者,见闻广博,加上自己专心孤独体会,写出来的文章确实面面俱到,感人至深。他有一个外婆外公,打小就给他讲述听不完的故事;他父亲和母亲又是情种,所以爱情方面,马尔克斯有异人的天赋;哥伦比亚的民风历史也给了他灵感,加上不断持续的毅然而然地学习,终成一代大家。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篇十一

买了这本书差不多有一个多月了,一直放在书架上,没开封。一直没时间看,后来听一个微博上的朋友说,这本书很震撼,所以借春节假期之际,开了封。果然很震撼。对南美不了解的我,通过这本书可以知道个所以然。作者马尔克斯通过对小说情节的肆意构造又让其沉浸于现实之中,将拉丁美洲人的生活方式和细节与天马行空的故事进程交融在一起,通过描写一个小镇(马孔多)的兴衰和盛败过程彰显出整个拉丁美洲的历史进程,通过描写一个家族的新生、鼎盛到没落和消亡过程来展示整个南美人的风土人情和生活面貌。情节之离奇、过程之曲折,色彩之浓烈,结局之意外,让人不得不佩服作者对全篇小说的孕育能力和掌控能力。整篇文章都被一种异样的孤独所笼罩,让人窒息。很奇特,我对作者写这篇小说的动机很感兴趣,有机会,一定要查查资料,看看作者出于何种目的写这篇小说。

当我看完这部小说的时候,我竟然惊奇的发现这部小说与我国的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首先都是描写一个家族,而且极力将其所处的历史背景淡化模糊,重点叙述故事内容和勾勒人物个性。其次,巧妙的将虚幻和写真的写作手法融合在一起,使整个故事情节无限伸展,无边无际,使小说中的人物无限穿越,鲜活如生。最后相似的地方,就是人物众多。每个人物都有着自己独特的个性,都能在现实中找到影子。再一次佩服加西亚.马尔克斯,但对人物个性描写还是及不上曹雪芹,不同的是马尔克斯写完了,曹雪芹却没写完,留下一个巨大的遗憾。

印象中的南美是一个很独特的地方,有神秘的玛雅文化和原始部落,也有现代文明和工业革命。美丽而又富饶的地域和勇敢勤劳的南美人却过着贫苦的生活。他们与其他地方不同的是,没有经历过一二次世界大战,但是发展却远不及欧洲和北美。从哥伦布发现他们之后,就变成了西班牙人的殖民地,后来又成了葡萄牙人的殖民地,成了冒险者的天堂,同时把战乱也带进了这个地方。就如作者的故乡一样,到如今,也还在战争不断。真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啊。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篇十二

马尔克斯在谈及作品中人物孤独性时,他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这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他希望整个民族能够团结在一起。布恩地亚家族都不懂爱情,不通人道,这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原因。他们的孤独并不是因为不能与人分享快乐,而是由于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与隔膜,这样的孤独可以使一个昔日曾经繁华的小镇最终消失。

在此,马尔克斯告诉人们,孤独的实质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生存哲学,它意味着以冷漠、消极的态度去对待生活。而实际上,你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生活同样会以怎样的态度来对待你。一个陷入孤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只能与贫穷、落后和愚昧为伍。如今的我们生活在一个快节奏的社会,每个人都固守着自己的一份孤独,而这样的孤独会使人走向冷漠,这便出现当下小月月、小伙与七旬老伯争抢地铁座位的现象。社会是群体的,需要大家共同建设社会才会和谐。

《百年孤独》里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者们。孤独成了这个家族的徽记,如同他们血液中固有的冒险、冲动、勇敢和不屈,还有遗传的高高的颧骨,以及骨子里隐藏至深的渴望。

这种孤独不同于中世纪贵族的那种“高贵的忧郁”,象莎士比亚笔下的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它不是在华丽的客厅里,踱着方步慨叹生命之短暂、蔷薇之枯萎;也不是用天使的丽目俯察人世的风云无常、世态炎凉。它是对世界本体的一种凄凉的绝望,是低贱的、卑微的,有一种浓灰色的压抑感,有是一种惨淡的幽默。这是一种绝顶的忧郁,无可逃遁甚至无法减轻。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篇十三

前几天读完了哥伦比亚当代著名小说家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经典长篇小说《百年孤独》。这部小说被认为是魔幻现实主义的成功作品之一,因此,马尔克斯便也成了魔幻现实主义小说的奠基人。

这部小说是众多作家和文学老师们极力向文学爱好者们推荐阅读的一部作品,小说从结构到内容都给了我们一个绝对的新鲜感。刚开始阅读时有些吃力,但越读便越渐入佳境,那种你没有体验过的文学魅力便显现出来。

对于外国的文学作品,我一直认为其作品的被接受程度很大一部分要归功于翻译人员的努力,这部书的翻译可以说相当不容易,如何用我们本土的语言将一部外国的魔幻小说表现充分,既要有文学性,思想性,还要有观赏性,这的确需要很多的努力。如今,让中国的读者能够很轻松地接受这部经典作品,要对那些翻译家说声谢谢。

著名作家温亚军在给我们上课时说,要想在文学的道路上走得更长更远,就一定要读经典。之所以被称为经典就一定有他的经典之处,不论是结构还是内容,写作手法还是时代意义,都是我们学习的扛鼎之作。

孤独本身就是一个经典,孤独是心灵的自我淘洗和慰藉,是夜晚一首哀怨的诗,是人类和社会都不可避免的精神品质。人不可能孤独百年,但灵魂会。

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让一个孤独的神话以另一种美丽的方式呈现出来,那就是在孤独之外的信仰和幻想。之所以把它称之为魔幻现实主义,那就是作家把现实用魔幻的语言和故事表现出来,这里当然也一定存在某些不可言说的社会现实问题。比如书中描写的战争,屠杀,颓废,落后等等,一看便知都是在现实社会当中存在或发生过的,作品以很大篇幅详尽地描绘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的传奇生涯集中表现出来。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不觉悟都被淋漓尽致地描绘出来。

布恩地亚家族一代代繁衍,“他们尽管相貌各异,肤色不同,脾性、个子各有差异,但从他们的眼神中,一眼便可辨出那种这一家族特有的、绝对不会弄错的孤独神情”。这些相似一代代重复,却一代代被淘汰,总走不出孤独灭亡的怪圈,直到最后一个家族的彻底消亡。

这种孤独让亲人间缺乏沟通,缺乏信任,缺乏关心,从而产生了绝望、冷漠和疏远感。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地亚家和马贡多镇,而且渗入了民族精神,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七代人最终被孤独吞没,这种孤独该是多么可怕!

小说的第一句话被众多作家视为独一无二的经典开场:“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去带他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这种一开头就采用从将来的角度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是小说结构方面的独到之处,也被一些国内作家所模仿。比如莫言,余华。

1982年,马尔克斯荣膺诺贝尔文学奖而引发的拉美文学旋风席卷着中国的原野,这一时期文学的亲历者和见证人王蒙对此曾有过这样的描述:“在这里,他(加西亚・马尔克斯)在中国可以说获得了最大的成功。别的作家在中国也有影响,像卡夫卡、博尔赫斯,还有三岛由纪夫。一直到苏联的艾赫玛托夫,捷克的米兰・昆德拉,都是在中国红得透紫的作家。但是,达到加西亚・马尔克斯这样程度的还是比较少的。”这样的叙述结构给了中国作家一个耳目一新的感受,众多国内知名作家开始模仿,更是在这种模仿的基础上,奠定了自己在文坛的地位。美国比较文学家约瑟夫・t・肖认为:“各种影响的种子都可能降落,然而只有那些落在条件具备的土地上的种子才能够发芽,每一粒种子又将受到它扎根在那里的土壤和气候的影响。”这话何其到位。

看完这部书,那种孤独颓废的气氛一直笼罩着我,挥之不去。一个家族经历了辉煌鼎盛,经历了战争衰败,经历了心灵与肉体的折磨,总该是有所进步的吧。可在时间的往复循环中,孤独让一切无法保持生机,这种孤独被广义为社会现象,从人的身上可能更容易体现一些。我想这部作品之所以被中国文化所广泛接受,也是因为中国的现实主义和马尔克斯的主义有着及其相似的语境和社会氛围以及现实文化境遇。

中国的宗教和神话有着深厚的文化背景和现实意义,比如《西游记》,《红楼梦》,同样不缺乏魔幻与现实的结合,只是中国的文化被压抑了太久,被埋没的太深,直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才重新开始复苏和崛起,这时候接触到马尔克斯的魔幻现实主义,似曾相识感油然而生,当然是对中国文化的一个冲击。

从创作界关注马尔克斯开始,中国便出现了一股势头强劲的模仿热,从而催生了1980年代中期的“寻根文学”思潮,启悟了韩少功、莫言、李杭育、王安忆、扎西达娃、张炜、陈忠实、余华等一大批作家。

综观历史,人类孤独何止百年,从心灵周而复始的自责轮回,到不忍面对现实的传统遭际,有多少人在不断重复的“小金鱼”、“裹尸布”上耗费一生,人们在时间的年轮中无法摆脱轮回的命运,使小说蒙上了不可逃脱的宿命色彩与魔幻情调。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篇十四

拉丁美洲作家马尔克斯的名字是和魔幻现实主义联系在一齐的。而《百年孤独》就是他展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代表作。读过他这部作品的人都忘不了他极善用绚丽而无羁的想象构造出一个仿佛神话中的世界。

马尔克斯幼年生活于哥伦比亚沿海小镇。外祖母在夜间经常为他讲叙民间传说和印第安人的神话。反映于创作之中,就是他那种“幻想而又不失真”的魔幻风格。

《百年孤独》还是马尔克斯采用外祖母那种“不动声色的讲着许多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的方式进行创作的第一例。为了这个漫长的“百年故事”,他想了十五年,而后因为目睹一个老头带着一个小男孩去见识冰块(那时候,马戏团把冰块当做稀罕宝贝来展览)的场景而开始动笔,《百年孤独》使他真正享受到写作的欢乐。而他往往十分重视小说的第一句话,因为他认为这决定着全书的风格、结构,甚至篇幅,故而《百年孤独》开头的这第一句话也同样包含这种神秘的信息:“多年之后,应对枪决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午时”,人们为此发明了一个新时态名词“将来过去式”来为之命名。马尔克斯真正动笔写作《百年孤独》仅花了还不到两年的时间,然而这之后他就引起了世界文坛的一次“爆炸性”的事件,魔幻现实主义的“蘑菇云”让全世界的读者为之震撼不已,痴迷而吃惊。

《百年孤独》中讲叙的一切都具有令人不敢置信的奇妙效果,其中糅合着印第安人的传统信念和意识,比如认为人的死亡是因为河水或石头在召唤人的灵魂等等,以及阿拉伯的神话。在小说中,万物有灵,人鬼共世,时空上则迂回,迷离以表现人生的轮回,他还相信预感和预示的作用,以此为以后的故事发展埋下种.种神秘的伏笔。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篇十五

古语云:“自古红颜多薄命”,君不见西施、玉环都在风华正茂之年零落于尘,空留下一段传闻,几声慨叹。可居里夫人的美丽换来了科学革命的新,青春托出的一条条科学定律映照在她白皙的脸庞上。“长恨春归无觉出,不知转入此中来”,她跨越百年的美丽催生出了科学革命的长卷,字里行间闪耀着放射物质镭的光辉。

居里夫人有着引人注目的红颜美貌,以至她的闺中密友需要用伞柄赶走那些追慕她的人,可她靠的不是这个,而是对理想的追求,所以,她的美是历久弥新的;居里夫人也赢得了无数的崇拜和敬意,人们用诗歌赞美她,媒体大篇幅报道她,可她不为所乱。爱因斯坦说:“在所有世界著名人物中,她是唯一没有被盛名冲宠坏的。”不求名利,不为赞扬,不怕挫折,自由轻松地驾驭着自己的生命之舟,一如既往地驶向科学的彼岸,“不为物喜,不以己悲”,这是何等坦荡的胸怀。

本来,她完全可以享用镭带来的丰润财富,腰缠万贯。可她偏偏独上高楼,丝毫不为财富所动心,毅然决然地放弃了专利权。她的放弃,使得百年后的今天,人们还在传颂着关于三克镭的感人故事。“科学是全人类的”,这是她对人们的回答,穷困使她的生活窘迫,可她的内心世界是充实丰裕的。孔子说过:“居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面对着跨越百年的美丽,我由衷地体会到什么是“贤”的内涵,不得不由衷的感慨:“贤哉,居里夫人!”

跨越百年的居里夫人,你跨越那悠悠的岁月长河里,把你的青春、智慧和人性的光辉洒在百年后的今天。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篇十六

今天,老师讲了一篇梁衡写的文章《跨越百年的美丽》,读后,我深有感触。我被居里夫人的那种对事业执着追求和淡泊名利的精神所感动。同时也让我懂得了:人美不在外在,而在内心。

文中讲了她是一位端正贤淑的漂亮小姑娘,但她从不在乎这些,不是整天梳妆打扮,而是整天在一个破棚子里面对着一口大锅的烟熏火燎进行冶炼,她的脸和手都被化学药品腐蚀了,但她还是坚持冶炼下去,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三年零九个月的时间,她终于发现了带有美丽蓝色的荧光的镭。

要知道,她从几顿的废渣中提取镭要熬多少锅才提炼出0.1克的镭,耗费了她多少宝贵时间,也牺牲了自己的青春年华,她却不顾这些。

镭的发现当时轰动全世界,可她并没有躺在名誉里睡大觉。她还在不停地进行研究,镭射线无声的侵蚀着她的肌肤,使她眼花耳聋,浑身乏力,但她什么也不管,只是默默地工作。她从一个漂亮,端庄贤淑的小姑娘,变成物理学里的一个名词。他一生获得很多奖项,她却把获得的奖金捐赠给其他需要钱的人,把奖杯给她的女儿当玩具。她是那么淡泊名利,一般人都很难做到。

由此我想到了社会上有的人有了一点成绩,就骄傲自满,目空一切。我就是这样的人,有一次,我语文考了九十多分,老师在班里表扬了我,我心里美滋滋的,从此也不好好学习,感觉自己什么都会了,不用学了,结果一考试,成绩一落千丈。这时我才知道:无论成绩好坏,都要好好学习,名誉只能代表过去,不能代表将来。

以后我也要想居里夫人一样,淡泊名利,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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