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证明范文(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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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证明范文(17篇)
时间:2023-11-19 16:11:20     小编:雅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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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证明篇一

近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联合发布《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以下简称《选聘公告》)。省委组织部负责人就选聘工作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简要介绍《选聘公告》发布的背景。

答: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央决定,从开始,连续5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此非常重视,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李玉妹同志亲自到基层调研,召开大学生村官代表座谈会,并对做好这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安排,去年我省公开选聘2599名高校毕业生,安排临沂、滨州两市8个县农村基层任职。从近一年来的实践看,这些大学生到村任职后,在农村的广阔天地里干事创业、锻炼成长,有效缓解了村级组织后继乏人的问题,改善了农村干部队伍结构,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我省选聘2823名高校毕业生,鉴于临沂、滨州去年已集中选聘,安排到除临沂、滨州两市以外的15个市农村基层任职。省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召开了全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会议,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下发了《选聘公告》。

问:选聘对象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根据《实施意见》规定,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山东生源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这里有几个问题需要作出解释说明:

“山东生源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主要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山东户籍的高校毕业生;二是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三是省内高校往届毕业、户籍在山东的人员。

根据中组部要求,今年选聘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原则上要达到80%以上。非中共党员的本科毕业生,要求必须是学生干部。这里的学生干部包括团委、班委委员,院系、学校学生会成员,院系团总支成员及同类职务,校级以上社团主要负责人,并且任职时间满一个学年。研究生的报考条件适当放宽,是农村急需专业,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优秀学生干部的,优先选聘录用。

《选聘公告》还对不能参加选聘的各种情况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20省委组织部组织选聘录用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两种情况:一是年被录用后,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报到或提前解除聘任合同的;二是被选聘录用后,目前仍在村任职的。

答:为确保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中央、省里规定的标准条件,我们坚持把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环节,我们要求各市在报名期间,从组织、人事、公安、教育等部门抽调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专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笔试面试环节,省里设计了《20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设计这个表格,关键是要发挥高校、有关单位在资格审查方面的作用。比如对学生干部身份的认定,高校和有关单位要严格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出具意见、加盖公章。笔试结束后,各市将对《报名表》进行审查。面试环节,各市将对《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体检环节,体检不合格的,不能录取。考察环节,各市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函询、到有关学校(单位)实地考察等方式,对通过面试的选聘对象进行严格考察,全面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学业成绩、组织能力、纪律观念、身体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录用环节,在签订聘用合同前,各市还要对拟录用人选的`档案,逐一审查核实。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问:这次选聘程序复杂、环节比较多,报名和考试时,考生应重点注意些什么?

答:拟参加选聘的高校毕业生要认真阅读《选聘公告》及附件中的相关信息,认真填写《报名表》和《登记表》,并准备好相关材料。报名和参加笔试时,要重点注意以下几件事:一是不能同时用新、旧两个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二是报名时上网的照片与《报名表》、《登记表》中打印的照片必须为同一底板;三是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市,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市的,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四是考生提供的信息一定要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五是参加笔试时,考生除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外,还必须携带《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面试时,本科生除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外,必须携带《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研究生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和《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请广大考生注意,这两张表是要在笔试和面试时当场提交的。如果不能提交,将影响考生参加下一个选聘环节。

问:这次选聘工作将在全省展开,如何保证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答: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为确保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在前不久召开的全省选聘工作会上,明确提出,要严格标准条件,做到政策不走样、程序不变通,确保选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一是坚持信息公开。做到选聘条件、选聘办法、选聘程序、选聘结果“四公开”,特别是参加笔试和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和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人员名单等,及时通过人事考试网、报纸或其他方式,第一时间对外公示,保证每一个环节公开、透明,整个选聘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二是严肃工作纪律。我们将强化考务人员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对阅卷人员和面试考官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责任到人,确保选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三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选聘过程中,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同时聘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监督。四是加强督促指导。在笔试、面试等选聘工作的关键环节,省委组织部将与省直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赴各市巡视,加强督促指导。

问:大学生选聘到农村后,如何合理安排工作岗位?

答:省里对这项工作提前作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市搞好调查摸底,认真梳理哪些村需要大学生,需要哪些方面的大学生,提前确定任职村。任职村确定以后,按照有利于管理服务,有利于开展工作,有利于培养锻炼的原则,既适当体现双向选择、鼓励自愿结合,又充分考虑选聘大学生专业特长和任职村特点,重点派往有一定工作基础、班子坚强、村风民风较好的村。在确定具体工作岗位时,主要根据他们的政治面貌等情况,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团员的,可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答:省里的《实施意见》和《选聘公告》对此有明确规定。聘用期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同等学历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按照当地对事业单位的规定,办理养老和医疗等相应社会保险。在村工作2年后、考核合格且具备报考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招考;报考公务员和研究生的,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的,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答:结合去年的工作实践,我们将从健全机制入手,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强化岗位培训。《实施意见》对培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将根据农村工作特点和需要,结合选聘大学生的岗位职责和个性特点,采取领导干部授课,村党组织书记传授经验,往届到村任职大学生现身说法等形式,重点进行党的农村工作政策法规,党的宗旨观念、群众路线,农村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的培训。聘用期间,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岗位培训,累计不少于7天。二是明确岗位目标。根据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岗位职责,建立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逐人建立业绩档案,严格管理考核,以工作目标引导和激励他们干事创业。三是加强跟踪培养。建立结对帮带制度,充分挖掘基层干部、老党员的工作经验和阅历优势,通过传授方法、解决问题、指导工作,搞好传帮带,加大跟踪培养力度。通过定期进行工作交流、设立“热线电话”等形式,及时听取到村任职大学生的意见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四是搭建实践平台。我们要求各地积极创造条件,吸收他们全面参与村级各项工作,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为他们搭建实践锻炼平台。鼓励到村任职毕业生把所学知识和农村实际需求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他们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任职村制定产业发展规划以及在基层组织建设、科技推广等方面的作用,使他们在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锻炼成长。健全落实创业优惠政策,强化指导服务,建立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鼓励他们带头创业、带领农民创业。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证明篇二

法人登记号码: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印制。

填写说明。

一、甲方指县(市、区)人事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乙方指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本人。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乙方任职所在地乡(镇)党委各执一份,乙方人事档案保存一份。

三、本合同代签或涂改无效。

四、本合同必须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清楚。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冀办发[____]14号)、河北省地方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聘用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可以续订。续订聘用合同的,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聘用单位应在合同期满后30日内与聘用人员办结相关手续。

二、工作内容。

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乡(镇)村工作,具体任职岗位安排以乡(镇)党委、政府任命文件为准。

三、基本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会同乙方任职所在地乡(镇)、村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做好乙方的日常管理和服务;提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相关政策。乙方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工作纪律或不服从管理的,由乙方任职所在地乡(镇)、村代表甲方视情节轻重给予乙方批评教育或相应处分。

2、乙方应当遵守乙方任职所在地乡(镇)、村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和任职所在地乡(镇)、村的管理,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乙方对工作中所涉商业秘密或岗位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对甲方或乙方任职所在地乡(镇)、村不执行有关政策、不履行本聘用合同相关条款的,乙方有权向上级人事部门申诉。

四、工资福利保险。

1、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使用期满后工资水平,乙方在村任职期间的工作补贴标准为元/月,由乙方任职所在地乡(镇)以银行卡形式按月足额发放。

2、乙方任职所在地乡(镇)机关干部发放生活津贴的,乙方享受同等待遇,随工作补贴发放。

3、乙方在村任职期间,被选为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的,享受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基础职务补贴。

4、乙方在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名单附后)工作的,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5、乙方在村任职期间,由任职所在地乡(镇)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渠道、保费金额、缴费比例及程序,按中组部组通字[____]39号文件相关规定办理。

6、省、市、县财政按每人__________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主要用于报销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首次到任的交通费用和代为购置到村任职必备的工作、生活用品。

7、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到艰苦边远地区任职毕业生的助学贷款,由中央财政代偿。其它院校到艰苦边远地区任职毕业生的助学贷款,由省财政代为偿还。享受代偿政策对象必须到村任职期满且连续3年考核为称职以上。

五、户口和组织关系管理。

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在父母所在地或任职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流动人才集体户口。毕业生任职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及时为任职大学生办理户籍关系转移、出具户籍证明等手续。尚未设立流动人才集体户口的,户口可落在县城所在地。其中到艰苦边远地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应届高校毕业生院校所在地或往届毕业生现户籍所在地)。党团组织关系转移至所在村。

六、合同解除、终止。

(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1、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指导、培训后仍不能胜任的;。

工作日、年度考核不称职或不服从管理等情形之一的;。

3、乙方失职或营私,给国家或所在乡(镇)、村利益造成损失的;。

4、乙方受到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及其他治安行政处罚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7项中,除第1-4项可以随时解除外,甲方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甲方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1、乙方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6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性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3、乙方经组织同意,工作发生变动,不再在原任职村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四)除第(三)条所列四项情形外,乙方有解除合同的其它情形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提出解除合同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五)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七)合同终止的情形:

2、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八)聘用合同解除(终止)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解除(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并办理保险关系变更、转移等相关手续。

七、其它条款。

1、除组织选拔任用外,甲乙双方合同期内解除(终止)合同的,乙方不再享受冀办发[____]14号文件规定的政策待遇。

2、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到乡(镇)以上机关和其他单位借调工作。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约,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合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的有关规定向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提出调解或向当地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证明篇三

4、越是天地广阔,越要提升能力。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在那里是可以大有作为的”。在农村这个广阔天地里、巨大的舞台上,怎样才能有所作为呢?靠的是能力。大家要着力提高六种能力:一是要懂得农村政策,增强执行政策的能力。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必须吃透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大学生“村官”要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点。二是要懂得农民语言,增强交流思想的能力。要善于把深奥的道理变成浅显易懂的农民话语,多讲农民语言,这样同农民交流才能达到思想上贴近,感情上沟通,做起工作来就有成效。三是要懂得农业技术,增强示范引领的能力。要下功夫学习农村实用技术,懂得一技之长,带头创业发展,当好示范。四是要懂得依法办事,增强教育引导的能力。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引导农民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五是要懂得分清主次,增强统筹兼顾的能力。农村工作千头万绪,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突出工作重点,分清轻重缓急。六是要懂得公正处事,增强调处矛盾的能力。出现矛盾纠纷要高度重视,处理问题不偏不倚,不亲不疏,一碗水端平,这样群众才会信赖你、拥护你。

5、越是条件艰苦,越要信念坚定。农村生活清苦、工作艰苦,与大家理想中的生活肯定有一些差距。大家要正确对待理想与现实的这种差距,坚定自己的信念,为自己的选择而无怨无悔。古语说的好,“立大事者,不唯有超世之才,唯有坚韧不拔之志”。希望大家一定要沉得住气,耐得住寂莫,守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做到困难面前不后退,压力面前不动摇;一定要做好长期艰苦奋斗的准备,不浮不躁,不要这山望着那山高,不要搞短期行为,不要有急功近利的思想,要做长远打算,以持之以恒、坚韧不拔的精神和意志脚踏实地干工作,在为人民群众的真诚奉献中实现自己的价值。我们张家口虽然是农业大市,但还不是农业强市,农民收入仍然相对较低,致富门路较少,增加农民收入是当前亟待解决的根本问题。大家选择到农村工作,就是要在基层实践中经风雨、长见识、增才干,希望大家越是面临艰苦生活、复杂环境,越要坚定自己的人生选择,越要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越不能动摇理想信念。

6、越是备受关注,越要注重形象。当前,社会各界对大学生“村官”高看一眼、厚爱一分,农民群众对大家更是敬仰有加、寄予厚望。越是受关注,越是要保持头脑清醒,绝不能骄傲自大。今年全市17000名大学毕业生,目前还有7000多人没有就业,就业压力依然严峻,大家的岗位来之不易,要倍加珍惜。从过去的情况看,有些大学生把“村官”当成跳板,抱有“过渡”心理,扎根农村的思想不牢固;有的只关注“村官”待遇,不履行“村官”责任;有些大学生“村官”好高骛远,急功近利,遇到挫折和失败便灰心丧志。希望大家要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言行,坚守岗位,服从领导,严守纪律。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多听、多问、多思考,要多和“两委”干部商量。要多献创新发展之策,多做开拓进取之事,走出一条在实践中接受锻炼、增长才干的路子。

三、健全机制,强化服务,确保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是一项战略工程。明年我市还将选聘800名大学生到农村任职。随着这项工作的深入推进,大学生“村官”将会成为一个庞大的群体。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进一步树立战略眼光,总结经验,加强领导,着力健全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形成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的良好工作局面,逐步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业绩突出的大学生“村官”队伍。

一是组织要更加得力。县区组织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对大学生“村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职能,督促财政部门及时划转中央、省、市财政补贴资金,落实好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要协调劳动人事部门为到村任职大学生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政策优惠、工龄认定以及户口档案关系的保留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及时为到村任职大学生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并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要指导共青团组织充分发挥联系青年的优势,积极搭建青年创业平台,同时协调其他相关部门结合部门职能,积极参与、支持和服务选聘工作。按照市委决定要求,明年我市还将选聘800名大学生到村任职,为了统一管理,明年各县区不能自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二是服务要更加周全。中央和省委已经明确了大学生“村官”的工资和津贴标准,各县区要抓紧研究、测算,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今年,全市选聘的800名大学生“村官”已全部到岗工作,目前还没有落实公务员待遇的要协调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省、市要求的标准,抓紧时间,简化程序,迅速落实,落实情况要作为年终基层组织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要针对大学生“村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岗位培训和跟踪培养制度,依托各县区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基地,认真抓好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经常性培训。今年,市里经过积极争取,专门为大学生“村官”开办了“农业推广硕士班”,各县区要积极鼓励大学生“村官”报名参加,力争在聘期内使大学生“村官”的学历层次得到普遍提升。要建立结对帮带制度,乡村干部要与大学生“村官”结成帮扶对子,及时掌握他们思想工作状况,支持和引导他们发挥作用。当前,要把扶持大学生“村官”创业作为服务的重点,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和有识之士,积极为大学生“村官”创业提供政策、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的帮助和扶持。

三是管理要更加规范。对大学生“村官”既要热情关心,又要严格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管理办法,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具体工作措施。大学生“村官”的管理,市委组织部负责宏观指导,县区委组织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服务,乡镇党委具体实施。要按照“四员”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确定工作目标,让他们有事可干、有章可循、有责可究。要完善考核办法,认真做好大学生“村官”的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对优秀的党员大学生“村官”,可以培养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特别优秀的,可以作为农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进行重点培养;对发展村集体经济做出重要贡献的,要大张旗鼓地进行奖励。

四是宣传要更加深入。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深入宣传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宣传大学生“村官”的积极作用,挖掘他们在基层工作中的先进事迹,用好的典型感染人、激励人、凝聚人,进一步激发大学生“村官”的光荣感和使命感,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关心、支持大学生“村官”工作的良好氛围,从而积极引导优秀大学生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

同志们,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人才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把这项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切实把大学生“村官”管理好、培养好,把大学生“村官”的作用发挥好,确保他们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为推进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证!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座谈会,主要是总结交流我市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前段情况,研究探索进一步加强对到村任职大学生管理的办法措施。刚才,大家结合实际介绍了自己的经验做法,谈了各自的体会感受,提出了一些中肯的意见建议,听了后很受启发。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我们知道,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把选派大学生到农村任职,作为解决“三农”问题、为新农村建设输送人才的重要途径。最近,中央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决定,从20xx年开始,用五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省委下发了关于“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实施意见,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全省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在去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针对我市村干部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农村人才匮乏的实际,我们实施了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成为全省第一个统一部署大规模选拔大学生到村任职的市。

从我市实践看,这项工作实施以来,各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扎实稳妥推进,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成为我市的一大亮点。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选拔大学毕业生到村(居)任职的实施意见》,从选拔条件、名额分配、安排使用、组织领导等作了详细规定。今年5月份,省委、组织部长李玉妹同志来枣庄调研,专门召开了大学生村干部座谈会;市委书记刘玉祥同志,市委副书记、市长陈伟同志等领导,多次就这项工作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为做好这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市委组织部召开了大学生村干部座谈会、3次组织人员开展专项检查和调研。各区(市)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在市里规定政策基础上,从编制、工资待遇等方面给予了最大限度优惠,有的区还追加了部分名额;组织、人事部门严格程序,优中选优,成功组织了招考;大学生到位后,进行了岗前培训,制定了管理办法,通过召开座谈会、工作通报等,及时了解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各乡镇(街道)明确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专门管理机构,制定了工作纪律,明确了工作职责,妥善安排他们的食宿及日常生活,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普遍建立了年度目标责任制、列席村“两委”会议制、调研报告制、工作日志制、点名请假制、民主评议制,使他们参与研究村级重大工作事项,参加农村事务管理,加强农村实践锻炼。从平常了解情况看,大学生到村以后,大多迅速适应农村生活,转变角色,与群众很好地融合,在新农村建设、计划生育、“三夏”生产、远程教育等工作中献言建策,发挥了政策法规宣传员、民意调查员、富民强村促进员、群众事务代办员的作用,涌现出了店子镇魏沃村相启功、西王庄乡西大楼村杨涛等典型。中组部《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通报》、新华社、大众网等新闻媒体对我市做法进行了介绍。

实践证明,选拔大学生到村任职符合新农村建设和科学发展观要求,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为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创造了条件,得到广大高校毕业生的积极响应,受到农村干部群众的普遍欢迎,这一决策是完全正确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各区(市)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区(市)进展比较缓慢。二是对大学生管理还不规范,有的混用、挤占和挪用大学生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没有真正安排到村任职,而且这个比例还不低。三是个别大学生工作思路不清,缺乏基层工作经验,不敢面对群众,与群众接触交流少,工作不深入,群众的认知度不高,只能做些辅助性工作,不能参加村务事务管理或处理复杂问题,致使“有心做不了事”“有力使不上劲”。四是个别大学生自我要求不严,出现缺岗、缺位或者在岗不作为的现象,有损大学生村干部良好形象,等等。这些问题不解决,势必影响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整体成效。希望各级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思想认识再提高,工作措施再强化,组织领导再加强,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强化措施,切实把大学生到村任职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目前,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已一年多。下一步工作重点,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选拔大学毕业生到村(居)任职的实施意见》和《枣庄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实施办法》,查找不足,弥补完善,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规范大学生村干部的使用。大学生村干部就是为农村选拔的,如果不在农村工作,不仅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还会引起人们的反感。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全部安排到村工作,不得擅自混用、挤占和挪用。但是,如果把大学生在村里放三年,三年后,可能就是村里的水平,可以有计划地组织大学生村干部参与乡镇(街道)重点工作,在更高层次上丰富知识,增长才干,开阔眼界,更好地服务农村,但是大学生村干部不应兼任区(市)、乡镇(街道)岗位职务,每年抽调到乡镇(街道)帮助工作的时间累计不得超过2个月。让大学生村干部能够稳下来,安心扎实地开展工作,这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也是下一步我们检查、督促的重点。

二是强化教育培养。大学生村干部年纪轻、阅历不深、农村工作经验缺乏,到农村基层任职,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要根据青年人的成长规律,认真了解每个大学生和任职村的具体情况,制订培养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培养,帮助他们全面掌握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基层工作方法和相关实用技术等,使他们真正成为政策法律观念强、市场经济意识强、科技兴农本领强、带头致富能力强的合格基层干部。要多压担子,让他们直接参与村级事务和处理纠纷等工作,有意识地分配急难险重任务,最大限度调动其积极性,在工作实践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要建立“一对一传帮带”制度,乡镇(街道)由党政“一把手”作为帮带人,村由党支部书记作为直接帮带人,教给他们做好群众工作的方法,帮助他们打开局面,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三是严格落实管理职责。要坚持敢管、常管、严管,建立硬约束、严考核的工作机制,把平时抽查、年度考核和期满考察结合起来,改进管理办法,完善管理制度,使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主要是严格落实六项制度:目标管理制度。大学生村干部所在乡镇(街道)和村“两委”指导大学生村干部根据岗位职责要求,结合村实际情况,明确年度工作目标要求,制订详细的个人年度工作计划,向党员群众公布,接受监督。调查研究制度。大学生村干部结合基层党员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和影响制约农村发展稳定的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每年撰写2篇以上针对性较强、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工作日志制度。对每天的工作内容、工作成效和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记录,形成工作日志。请销假制度,除组织安排外如需请假的,应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一年内请假时间超过1个月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学习制度,及时参加乡镇(街道)每周的全体机关人员学习、村党支部“三会一课”、村“两委”成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等,参加学习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进行考核。述职评议制度。每年年底前,大学生村干部向乡镇(街道)党委、任职村“两委”成员、党员和村民代表述职。乡镇(街道)党委根据大学生村干部述职和日常工作表现情况,对其进行民主评议。

四要切实做好服务、激励工作。要真心欢迎、真诚关心、真正帮助,使到村任职大学生尽快进入角色、熟悉情况、开展工作、打开局面。要认真落实大学生任职待遇等方面的规定,注重改善他们的工作、生活条件。特别是条件较差的乡镇(街道)和村(居),要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与他们多谈心、多交流,多做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实实在在的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努力形成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的良好工作局面。要尽早研究有关的政策措施,兑现对他们的承诺,不留下历史问题。

三、扎实基层,在新农村建设中不断提高素质和能力。

农村既是施展才华、展现自我的舞台,又是砺练人生、升华追求的学校。三年吃苦,终身受益。李源潮部长在全国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代表座谈会上讲到“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希望到村任职大学生胸怀祖国、立足农村,服务农民、奉献社会,发展农业、促进和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借此机会,我提三点希望和要求。

第一,要坚持把学习作为一种基本工作方法。勤奋好学是一个优秀干部必备的素质,终身学习是党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特别是大学生到农村基层工作,可以说都是门外汉,更不能放松学习和求知。要端正心态,放下架子,当好学生,不怕丢面子,向人民群众学习。向农村基层干部学习。一是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明确政治方向。二是学习农村法律、法规,提高守法意识和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学习新知识、新技术,紧跟时代步伐,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四是学习领导的方法和艺术,处理好各种矛盾。要通过在基层积累经验、学习锻炼,把思想意识提高到更高的层面去思考问题,总结出来问题,这对我们今后大有好处。

第二,要坚持把服务农民作为一种境界。增进对农民群众的感情,是做好农村工作的前提。只有和农民群众心连心,群众才会支持你,群众才会拥护你。要培养对农民的感情,努力克服对农村干部和农民的思想偏见,克服对农村环境空虚、寂寞的心理阴影,尽快与农民群众融为一体,先做好“村民”,再当好“村官”。要深入农户,多跑田间地头,尽快掌握村情,尽快进入角色。要把农民当亲人,以平等的身份和他们交朋友,学习他们的经验,倾听他们的意见,了解他们的愿望,关心他们的疾苦,从最受农民欢迎、最能给农民带来实惠和最易于落实的事情做起,从“外乡人”变成农民的“贴心人”。

第三,要坚持把扎根基层作为一种追求。要“扑下身”,做好吃苦奉献、长期工作的思想准备,对所任职的村、对自己的事业都有一个长期规划,不能刚工作几天,就想着要走;要与所在村的干部搞好团结,不能因为所学知识多,就飘飘然,有高人一等的感觉。要“沉下去”,沉到群众当中去,沉到村里的发展工作上,充分发挥当代大学生视野开阔、接受信息快和敢想敢干的特点,积极传播新思想、新观念,找准本村经济薄弱的症结所在和改变落后面貌的突破口,普及科学知识、传授实用技能,帮助农民掌握脱贫致富的本领。

实施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提高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水平,为全省工作开展提供有益借鉴,关键在于强化领导,关键在狠抓落实。

一是明确机构和职责。各区(市)要把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大学生联系会议制度,由区(市)组织、人事、财政、劳动、民政、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区(市)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其他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配合做好政策制定、宏观管理、编制经费落实、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大力支持的工作格局。各乡镇(街道)党委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联系大学生村干部的制度,做好与所任村(居)之间的协调工作,切实履行好直接管理职责;各村(居)党组织要加强对大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培养。

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不定期督促检查大学生村干部使用和管理情况,各区(市)委组织部、区(市)人事局要加大督查调度和考核力度,定期检查大学生村干部的教育、培养使用和管理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工作不力、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积极探索新办法。实施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没有现成经验可用,必须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勇于探索,积极实践。要认真借鉴外省、外市的成功经验做法,紧密结合各自实际,以促进农村工作开展为目标,以调动大学生村干部的积极性为着力点,在对大学生村干部的管理、服务、培养、激励四个环节狠下功夫,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推广运用。

四是加强总结宣传引导。要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广泛宣传选拔优秀大学生到村任职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宣传大学生村干部个人先进典型,宣传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好的典型感染人、激励人、凝聚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证明篇四

为做好北京市20选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培养了解国情、熟悉基层、心贴群众、实践经验丰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党政干部队伍后备人才和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创业实现村村有大学生目标的实施方案》(京组发〔〕16号)和《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73号)精神,结合中央有关要求和北京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校北京生源和北京地区普通高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

2.具有北京户籍,1月1日以后在国(境)外正规院校毕业,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生。

二、选聘职位和数量。

选聘职位为: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等村级组织特设岗位。

选聘人数共800名。

三、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专业符合农村和经济社会长远发展需要,学习成绩优秀,基础知识扎实,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回原籍优先。

四、报名程序和时间。

1.毕业生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根据有关要求和步骤,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

2.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到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查盖章。

3.持盖章后的报名表到所报区应聘,按照各区公布的选聘简章参加相应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

4.报名时间:年5月9日9点至5月13日17点。

5.选聘后上岗报到时间:2016年7月。

五、有关待遇。

高校毕业生应聘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的.有关待遇,按照《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创业实现村村有大学生目标的实施方案》(京组发〔2005〕16号)和《关于调整北京市大学生村官工资待遇政策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1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对于其中符合《关于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号)选拔条件的优秀毕业生,经过一定程序,可列入基层培养锻炼名单跟踪培养。

政策咨询电话:63167954、6526081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学生村官处)。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证明篇五

近日,省委组织部举行20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全省统一选聘考试。其中,我市计划选聘320名,共有1321名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参加选聘。

今年我省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3433名,其中我市将选聘320名。选聘对象为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的应届毕业生,或者是非中共党员的硕士以上研究生,各县市2009年及以前自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活动和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符合要求的,也可以参加选聘。

今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考试提高了准入门槛,主要是为新农村建设培养合格的人才来做长期的准备。省委组织部基层组织处处长贾世祥表示,随着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特别是新农村建设的进行,需要大批高知识,政治素质高的人才投入新农村建设,特别是涉农专业的`种植、养殖、农业科技等方面的人才。选聘大学生到基层工作,正是要发挥大学生思想活跃、思路开阔、创新精神比较强的优势,也是推动一批高校毕业生中的人才到农村第一线去培养、去锻炼、去成长,促使他们更早成才。

上午9时,随着清脆的开考铃声响起,怀揣着在农村干事创业梦想的考生们开始了答题。考试过程中,考场秩序井然。考试结束后,考生们反映,此次考题难度适中,对考试成绩保持乐观。考生张栋表示,现在国家正在实施科学发展战略,需要更多的人参与新农村建设。自己作为大学毕业生,应当响应国家号召,到农村去锻炼自己,把自己这几年在大学所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农村建设中去,为农村的建设出一份力,实现自身价值。

根据安排,此次笔试将于8月24日公布成绩,考生可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随后,将以市为单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分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进入复审人员范围。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证明篇六

北京市将出台办法鼓励包括高校毕业生在内的高素质人才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任职。昨天(3日),在学习贯彻《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办法》座谈会上,市农委有关负责人透露了这一消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凤山、副市长夏占义出席此次座谈会。

“人才短缺现在已经成为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一块‘短板’。”市农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从对全市的调查情况来看,很多合作社都面临着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匮乏的`难题,“如何弥补这块‘短板’?一方面是增强内力,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另一方面是引进外援,也就是把优秀人才引到合作社中来。”

按照今年3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办法》,北京市将鼓励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科研院所与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技术合作。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将享受有关优惠待遇。“今年将在部分区县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任职的试点。相关优惠政策有关部门正在加紧制订,并将于近期对外公布。”

据了解,截至去年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达到3406家,辐射农户42.7万户,占全市一产农户的66%,已经从发展之初的种植、养殖扩大到农产品加工和销售、农民家庭手工业、农业休闲观光和民俗旅游以及农机作业服务、农民用水、农业技术服务等多个领域。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比未入社农户普遍增收20%以上。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证明篇七

4月16日下午,山西省委召开全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会议,对全省20选聘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省委常委、组织部长任泽民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2009年是山西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第四年。今年,山西省将在前三年(1160名,8500名,000名)的基础上选聘903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届时,我省将实现“一村一社区配备一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选聘工作继续采取“省定规划、市里选拔、市(县、区)付薪酬、乡镇管理、服务基层”的基本模式,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进行公示、集中体检、研究确定、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组织,选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一至两年的大学生、研究生。

省委常委、组织部长任泽民指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党政干部来源结构、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长远大计,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缓解大学生就业困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

任泽民强调,做好今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规范程序,进一步完善选拔机制,让整个选聘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公平、公正取信于大学生、取信于广大群众,增强选聘工作的公信度。一是要确保选聘人选的质量;二是要严格选聘程序,突出抓好各项重点环节的工作;三是要搞好岗前培训;四是要落实好各项政策规定。

选聘工作从4月上旬开始实施,5月进行笔试,6月进行面试,7月底前基本完成,8月底前所有选聘担任村干部的高校毕业生全部到岗,全省统一报名时间为4月23日至5月8日,山西毕业生网()将于4月23日统一发布11个地市的选聘公告。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证明篇八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对于改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培养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和党政干部后备人才,推进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发展,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重大意义。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既注重激励保障,又强化竞争择优,确保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逐步建立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大学生“村官”队伍,现就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定期选聘制度。

1、合理确定选聘规模和计划。中央计划从到选聘10万名大学生“村官”,每年根据各省区市的行政村数量分配选聘名额,中央财政予以补助。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可结合本地实际,自行选聘一定数量的大学生“村官”,所需费用由地方财政支付。各地要合理确定选聘大学生“村官”的总体规模和年度计划,稳步有序推进选聘工作。大学生“村官”聘用期满离任的,或出现其他离岗等情况的,要把缺额纳入下一年度选聘计划。

2、实行定期、统一选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一般每年集中开展一次。选聘工作原则上由省区市一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团委统一组织实施或省、市两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团委共同组织实施。选聘名额、选聘办法、选聘条件要提前向社会发布,并进行正面宣传引导,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自愿报名应聘。高等学校要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3、严格执行选聘程序和条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央有关部门确定的选聘条件和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基本程序,主要选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是中共党员或担任过学生干部的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度。选聘对象确定后,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与其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要明确双方聘用关系及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细化管理考核、待遇保障、竞争择优、期满去向等方面的条款。

二、建立岗位培训制度。

4、制定培训规划。省区市党委组织部要把大学生“村官”纳入整个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建立健全大学生“村官”岗位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每年至少举办一期示范培训班。市、县两级要组织实施好大学生“村官”培训工作。大学生“村官”任职上岗前,都要安排岗前培训。聘用期间,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岗位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7天。兼任乡、村团组织职务的,由共青团组织纳入农村团干部培训规划。参加培训情况,要作为大学生“村官”考核、推优的依据。

5、突出培训重点。大学生“村官”教育培训要针对岗位特点,坚持以政治理论和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知识、农村经营管理知识、农业实用技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以及开展调查研究、做好群众工作、进行自主创业等为重点,以提高做好农村工作、带领群众创业致富本领为目的。培训中要注重讲解“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介绍新农村建设情况和乡风民俗,传授开展农村工作的经验方法,帮助大学生“村官”尽快进入工作角色,打开工作局面。

6、拓展培训渠道。依托各级党校、行政院校、高等院校、干部学院、干部培训基地、远程教育站点、团校等,大力加强大学生“村官”的系统培训。通过优秀大学生“村官”介绍体会、乡村干部传授经验、组织大学生“村官”实地考察学习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强化大学生“村官”的技能培训。教育、科技、农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等部门要发挥优势,整合资源,积极开展大学生“村官”专项培训。高等院校特别是农业院校,要结合大学生“村官”特点和工作需要,开展继续教育和研究生同等学力教育。

三、建立配套保障制度。

7、落实工作生活补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要按时拨付到位,保证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比照本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水平及时发放。加强对大学生“村官”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专项资金帐户,确保专款专用。

8、落实社会保险。大学生“村官”聘用期间,按照当地对事业单位的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其中在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地方,应在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其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具体手续由县(市、区)负责发放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工伤保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由负责发放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发放。相关费用,纳入财政给予的工作、生活补贴范围。

9、落实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财政代偿政策。对于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基层的大学生“村官”,国家实行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中央部委所属高校毕业的大学生“村官”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由中央财政补偿和代偿。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的大学生“村官”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办法,由选聘地制定。对于被选聘到其他地区农村基层的大学生“村官”,鼓励选聘地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的大学生“村官”,必须在聘期内考核称职。

10、提供工作生活基本条件。各地要结合实际,整合资源,为大学生“村官”提供工作、食宿等基本条件,帮助解决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交通、通迅等方面的问题,不断改善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生活条件。有条件的地方,可定期组织对大学生“村官”进行体检。要采取可靠措施,确保大学生“村官”人身安全。

四、建立跟踪培养制度。

11、明确岗位职责。担任村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书记助理和村委会主任助理的大学生“村官”,主要协助做好以下工作: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安排部署;组织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任务,协助做好本村产业发展规划,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组织、经济实体和科技示范园;配合完成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矛盾调解、社会保障、调查统计、办事代理、科技推广等工作;负责整理资料、管理档案、起草文字材料和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的教学组织管理、设备网络维护;参与讨论村务重大事项;参与村团组织的建设和工作。大学生“村官”担任村“两委”成员职务的,按照所担任具体职务确定工作职责。乡镇党委和村“两委”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大学生“村官”专业特长,明确大学生“村官”的具体职责和工作分工。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大学生“村官”担任村团组织负责人。

12、实行结对帮带。乡镇党委要为每个大学生“村官”确定1名乡镇干部和1名村干部,进行结对联系帮带,面对面进行帮助指导,提高大学生“村官”能力素质,了解掌握思想工作状况,注意做好心理疏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经常深入调研,走访了解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生活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13、注重实践锻炼。乡村党组织要给大学生“村官”压担子、交任务,帮助确定合适的项目和任务,鼓励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创业,并通过适当政策倾斜和市场机制办法,为他们提供支持,使他们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为发展农村经济、改变农村面貌多做工作、多办实事,使他们在具体实践中经受锻炼、干事创业。对大学生“村官”既要严格要求,又要鼓励他们放手工作,大胆创新。县、乡两级组织召开有关会议,可安排优秀大学生“村官”代表列席参加。积极推荐综合素质好、议事能力强的大学生“村官”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团代会、妇代会代表人选。

14、搭建交流平台。中央有关部门依托互联网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建立大学生“村官”网络交流平台,加强与大学生“村官”的联系交流。各地可结合实际,依托当地政务网站、报纸、电视、广播设立大学生“村官”信息专栏,建立大学生“村官”网站,创办大学生“村官”工作报刊,为大学生“村官”提供多种交流平台。县、乡党委要定期研究大学生“村官”工作,注重听取大学生“村官”的思想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设立专用信箱、热线电话,及时收集、受理大学生“村官”反映的问题;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根据大学生“村官”的特点,组织开展优秀大学生“村官”巡回报告、经验交流等活动,推广宣传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和创业经验,为大学生“村官”相互学习交流、共同提高创造条件。

15、强化管理考核。各地要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管理考核,完善竞争择优机制,形成在实践中比干劲、比奉献、比业绩的鲜明导向,强化大学生“村官”苦干实干、创先争优的意识。大学生“村官”考核工作由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团委负责,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采取个人述职、党员会议测评、村民代表会议测评、村“两委”班子评价等形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作为续聘、奖惩、选拔干部、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研究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等重要依据。对大学生“村官”要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发现不良苗头问题要及时批评教育,加强正面引导。

五、建立正常流动制度。

16、鼓励担任村干部。对表现优秀、党员群众认可、担任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的大学生“村官”,要鼓励他们长期在农村基层干部岗位上建功立业。留任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仍然纳入大学生“村官”名额,可以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

17、择优选拔乡镇和其他党政机关公务员。各级党政机关要注重从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优秀大学生“村官”中招考公务员,并明确录用比例;乡镇机关补充公务员,要逐步提高从大学生“村官”中考录的比例。选调生主要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村官”及其他到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中招考。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考公务员和选调生,要坚持竞争择优、好中选优。报考公务员和选调生的大学生“村官”,须在聘期内表现优秀、考核称职,并经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同意。

18、扶持自主创业。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发挥自身优势和专业特长,立足农村农业实际自主创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各地要结合实际,建设和完善一批投资小、见效快的大学生“村官”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重点帮助和支持那些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创业优势的大学生“村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要强化大学生“村官”创业指导服务,积极开展信息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等工作。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将大学生“村官”创业纳入促进青年创业就业总体部署。高等院校要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

19、引导另行择业。对于聘期考核称职,不再留村工作或不参加公务员招考的,要帮助和支持其另行择业,择业前可免费参加一期职业培训;对于素质能力不适应岗位要求、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或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的,要予以解聘,引导其另行择业。鼓励和引导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等用人单位,优先聘用(招用)具有2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村官”。

20、支持继续学习。鼓励大学生“村官”继续学习深造。聘期工作表现良好、考核合格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鼓励高等学校结合办学实际,为大学生“村官”攻读研究生学位创造条件。

六、建立齐抓共管制度。

21、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建立由组织、宣传、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林业、扶贫、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有关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工作任务繁重的,可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有关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重要政策、重要事项、重要活动,要集体研究决定,统一组织实施。

22、明确职责分工。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能和业务范围,共同抓好大学生“村官”工作。组织部门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其他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财政、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医疗、养老、工伤保险,报考公务员、研究生,另行择业,人事代理,户籍管理,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生活补贴等配套保障政策的制定、解释、检查、落实工作;宣传部门主要负责指导协调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大学生“村官”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民政部门主要负责指导大学生“村官”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参加村委会选举等工作;农业、林业、扶贫部门主要负责利用部门资源开展大学生“村官”专项培训,指导大学生“村官”参与现代农业、林业建设和扶贫开发等工作。

23、落实管理责任。大学生“村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青团组织负责。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负责宏观管理,指导各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团组织共同做好大学生“村官”的日常管理工作。省、市两级负责规划协调、组织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建立大学生“村官”档案资料,做好考核工作,落实跟踪培养措施,提出选拔任用意见;团县委主要负责大学生“村官”的联系服务等工作。乡镇党委、团委和村党组织负责具体管理、联系、服务等工作。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证明篇九

如上传后图片无法在报名系统中显示(显示为红色的大叉),而使用图像查看工具能正常显示本机图片,请确认图像色彩格式是否为rgb格式。(internetexplorer浏览器仅能显示色彩格式为rgb的jpeg图片)。

3.网上打印计划登记表。

在填写完报名表并上传个人照片后,请下载打印《上海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此表需打印三份。打印计划登记表后,所有信息将不可修改,请在打印前务必检查填报信息的准确性。打印后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高校就业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确认和政审。

4.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系统将提供准考证的下载(打印)功能。

完成网上报名并通过学校确认和资格审核的人员,可于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本系统打印准考证。

5.网上选择岗位。

参加考试并取得相应成绩的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岗位报名。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岗位信息填报,每次只能报一个岗位,招考单位将对考生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如未通过审核,则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报其它岗位。具体可参照招募公告文件岗位报名部分内容。

(三)声明。

请根据招募公告中注明的各阶段时间点进行报名操作。

用户的报名信息将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证明篇十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新聘任大学生村官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各项社会保险。

3、实施“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为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提供保额合计100万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

4、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岗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5、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聘任期满、考核合格的离岗大学生村官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

6、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到苏北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

7、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8、为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宽带、《大学生村官报》、《大学生村官园地》。

9、对在村(社区)创业、带民致富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对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优先作为村“两委”正职人选培养使用,优先作为科级干部后备人选培养锻炼,参加公开招考、公开选拔,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报名有关事项。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证明篇十一

6月4日,记者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获悉,今年我区将面向全国公开选聘1147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欢迎广大高校毕业生踊跃参加选聘,到农村基层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成长成才。

据了解,今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从5月底开始部署,到9月中旬全部完成。6月1日,我区《面向全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已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和广西人才网、广西党建网进行发布。6月1日开始网上报名,到6月20日网上报名结束。今年我区对选聘对象资格条件方面作了调整,要求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担任过学生干部、团干部的,也可作为选聘对象。鼓励高校毕业生回原籍应聘。今年的选聘工作采取区市联动的.方式进行。选聘程序分八个步骤,即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综合测试、考察体检、研究确定、签订协议、培训上岗。

据介绍,选聘高校毕业生主要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聘期3年,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聘用期间,比照本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参加相应社会保险;今后选调生主要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村官”及其他到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中招考;在村任职2年后,工作表现良好、考核合格的,报考我区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享受有关优惠政策,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受聘到我区国家和自治区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及边境县,且聘期考核合格的,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优秀、党员群众认可的党员大学生“村官”,留任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任职期间保留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证明篇十二

报名前的准备工作:

首先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及公告、简章,按时进行报名。为了确保报名资料一次提交成功,建议您在网上报名前,先将要填写的内容用word或记事本等软件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

(一)注册。

通过注册,用户才能使用本系统。注册时,需要输入用户名()、身份证编号和真实姓名()。一个身份证编号(包括15位和18位)只能注册一次,用户名和身份证编号将用来登陆本系统。注册完成后,系统会反馈一个注册编号,请务必记住注册编号,以便以后进行各类查询。

(二)登录系统实现网上报名。

输入用户名和个人身份证号码,登录报名系统。如果输入成功进入系统,本系统主要提供下列功能,实现网上报名:

网上填写报名/修改资料。

网上上传个人照片。

网上打印计划登记表。

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选择岗位。

1.网上填写报名/修改资料:

注意:

(3)打印计划登记表后不可更改个人信息。

填写报名信息时,请务必不要同时打开多个浏览器窗口输入不同考生信息!如多人使用一台电脑进行报名,请在每次报名完成后退出报名系统关闭浏览器后再进行新的报名。

2.网上上传个人照片。

填写完成《上海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后,即可上传个人照片,要求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jpg扩展名),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上传完成后,即可打印计划登记表。

注:打印登记表后无法再修改照片,请在打印前确认个人信息准确无误,报名照片能正常显示且符合要求。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证明篇十三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建立选聘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形成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选拔制度,根据中组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组通字〔〕18号)和辽宁省委组织部《关于辽宁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辽组通字〔2008〕15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省委组织部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第二章选聘任职。

第三条大学生“村官”从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大学本科生、研究生中择优选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思想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学生干部,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发展潜力;学习成绩优良;年龄在30岁以下,身体健康;吃苦耐劳、作风踏实,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第四条全省每年选聘数量按照中组部下达的计划确定。选聘生在村任职期间出现离岗或解聘等情况,增加下一年度选聘计划,补充缺额。

第五条选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公告、定向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集中培训、签约派遣等程序组织实施。

第六条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

第三章岗位培训。

第七条把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纳入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根据大学生“村官”岗位特点,采取集中学习、实地考察、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分层分类进行培训。

第八条加强岗前培训工作。每年选聘到村任职人选确定后,省委组织部集中举办岗前培训班,重点介绍省情概况、农村政策、领导科学、农村工作基本方法、村务管理等方面知识,为到村任职奠定基础。上岗前,各市、县(市、区)采取驻村考察、典型示范等方式,结合岗位职责,重点介绍新农村建设情况和乡风民俗,传授开展农村工作、处理实际问题的方法。

第九条针对大学生“村官”岗位特点,加强岗位培训工作。市委组织部负责制定大学生“村官”年度培训计划,每年至少安排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

第十条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高校人才培训基地、远程教育站点,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重点,对大学生“村官”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方面的系统培训。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通过学习先进生产技术,参与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技能培训。整合教育、科技、农业、人事、劳动等部门培训资源,对大学生“村官”开展现代科技、法律法规、农业技术和现代管理方面的专项培训。在高等院校特别是农业院校,结合大学生“村官”特点和工作需要,开展继续教育和研究生同等学历教育。

第十一条大学生“村官”参加培训情况记入本人人事档案。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二条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工作,由乡镇党委负责。

第十三条大学生“村官”人选确定后,县(市、区)委组织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用合同。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限为2年,聘用期间必须在村里工作,乡镇以上机关及其他单位不得借调使用。聘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称职、本人自愿继续应聘的,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第十四条大学生“村官”人事档案由县(市、区)组织部门免费代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

第十五条乡镇党委负责安排大学生“村官”的食宿及日常生活,为其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

第十六条实行大学生“村官”安全责任制,涉及大学生“村官”人身安全等重大事项,要及时逐级报告。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向驻村大学生“村官”提供“热线电话”。

第十七条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定期听取乡镇对大学生“村官”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制定培养措施,解决实际问题。

第十八条建立考勤制度。乡镇明确专人负责大学生“村官”考勤工作,设立考勤情况登记簿。各级组织部门采取随机走访、电话查岗等方式,了解大学生“村官”在岗情况。

第五章跟踪培养。

第十九条乡镇党委和村“两委”根据工作需要和大学生“村官”专业特长,明确大学生“村官”的具体职责和工作分工。给大学生“村官”交任务、压担子,组织他们深入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政组织重要部署;参加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规划设计和组织实施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矛盾调解、社会保障、人事代理、科技推广等工作;参与村务管理,讨论村务重大事项,在实践中培养组织协调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第二十条建立县(市、区)委组织部与大学生“村官”联系点制度,县(市、区)委组织部定期进行调研走访,了解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乡镇党委要为每个大学生“村官”确定1名乡镇干部和1名村干部,进行结对联系帮带,面对面进行帮助指导,不断提高大学生“村官”能力素质,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状况,帮助解决具体困难。

第二十一条乡、村党组织围绕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帮助大学生“村官”选择合适项目,在政策咨询、技术培训、市场开拓等方面提供服务。县乡两级组织召开有关会议,可安排大学生“村官”代表列席参加。积极推荐综合素质好、议事能力强的大学生“村官”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团代会、妇代会代表人选。

第二十二条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放手工作、大胆创新,充分发挥作用。科协组织要有计划地安排大学生“村官”担任科普志愿者或农村科普学校校长,提高大学生“村官”的科技素质。科技部门要把大学生“村官”纳入农民技术员培养工程,提高大学生“村官”服务农村、服务群众的能力。市、县(市、区)组织部门要组织大学生“村官”参加省级优秀专家智力支持行动和科技示范、成果展示等活动,学习掌握农业实用技术。各地要有计划地安排大学生“村官”到专业技术协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受锻炼,增强市场意识和经营能力,培养复合型人才。

第二十三条建立到村任职大学生母校与大学生“村官”联系制度。各有关高校对大学生“村官”要进行跟踪服务,在技术、信息、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四条依托各地政务网站、报纸、电视、广播设立大学生“村官”信息专栏,宣传大学生“村官”典型经验,建立大学生“村官”交流平台。县(市、区)委组织部设立专用信箱、热线电话,及时收集、受理大学生“村官”反映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适时开展灵活多样的活动,为大学生“村官”学习交流、共同提高创造条件。

第六章考核监督。

第二十五条大学生“村官”考核工作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乡镇党委具体实施。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作风和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

第二十六条对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一般在到村任职满1年时进行;2年服务期满前,进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采取个人述职、党员群众代表测评、村“两委”班子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二十七条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大学生“村官”提拔使用、考录选调生、公务员及续聘、奖惩的重要依据,存入本人档案。

第二十八条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监督管理。对素质能力不适应岗位要求、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称职的,予以解聘。

第七章保障激励。

第二十九条大学生“村官”比照任职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贴、津贴按月发放。大学生“村官”补助资金要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第三十条在村任职期间,按照事业单位办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承担,个人缴纳部分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所需费用由财政部门承担。

第三十一条对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服务期满并经考核称职的选聘生,落实助学贷款财政代偿政策。毕业于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的',其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中央财政代偿,具体代偿程序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133号)规定执行。毕业于省市所属高校的,其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按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本金由省财政和服务地所在市、县财政按4∶4∶2的比例代为偿还。

第三十二条全省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村官”报考,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加5分,笔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并列条件下优先录用。

第三十三条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报考研究生的,享受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为其保留学籍2年。

第三十四条大学生“村官”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

第三十五条建立优秀大学生“村官”表彰奖励制度。要开展优秀大学生“村官”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宣传模范事迹,营造有利于大学生“村官”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三十六条享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06〕10号)中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第八章有序流动。

第三十七条建立大学生“村官”择优选拔机制。根据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结果,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把优秀大学生“村官”选拔到基层领导岗位和党政机关公务员队伍。

第三十八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锻炼,赢得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大学生“村官”,可通过推荐、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等职务。乡(镇)领导班子调整时,要优先选拔有在村任职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力争经过5年努力,实现全省每个乡镇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1名有在村任职经历大学毕业生的目标。

第三十九条逐年提高各级党政机关从大学生“村官”招录公务员的比例。在全省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乡镇机关拿出一定比例的公务员职位,专门招考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省委组织部每年定向从具备条件的优秀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一定数量的选调生。

第四十条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后,由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服务期间表现,有计划地把大学生“村官”招聘到编制空缺的县乡事业单位工作。

第四十一条对服务期满后,选择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村官”,要给予鼓励和支持,并在税费减免、小额贷款、资金扶持、创业培训、技术支持等方面按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证明篇十四

学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毕业生应按国家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二、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三、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计划,报国家教育部批准,学校负责输派遣手续。

四、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协议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五、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栏注明,并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志违约,并由违约方向另两方各交纳违约金1000-xx元。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院、学校毕办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毕业生情况及意见。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政治面貌培养方式健康状况。

专业学制学历。

家庭地址。

应聘意见:

毕业生签名:年月日。

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

单位名称。

邮政编码及详细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档案转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及邮编。

用人单位意见:

签章。

年月日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此栏可略)。

签章。

学校意见。

学校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学院意见:

签章。

年月日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

签章。

注意事项。

一、每名毕业生只有一套就业协议书,每套一式四份,用人单位、毕业生、学院和学校毕办各持一份。

二、就业协议的签订程序:

1.毕业生本人填写基本情况、签署应聘意见;

2.用人单位签署接收意见;

3.毕业生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并备案;

4.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署意见并列入就业方案。

三、报考研究生的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应将报考研究生的有关情况告知用人单位,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在备注栏中注明。

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如果另有其它约定,可在备注栏中注明,并由学校答章鉴证。

五、协议签订之后,毕业生应及时将协议书邮寄或送交用人单位。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证明篇十五

7日上午,湖南省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笔试在湖南农业大学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举行。1.4万余名高校应届毕业生和近两年往届毕业生通过资格审核,他们将争夺今年湖南省的1445个“村官”职位。今年湖南选聘大学生“村官”的`数量与去年选聘1416个名额相比,有所增加。

7日举行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笔试是湖南省第一次以考试的形式选聘大学生“村官”。笔试的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内容参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此次选聘吸引了20893人报考,这些报考者中本科学历11475人,硕士研究生学历569人,博士7人;中共党员9109人,应届毕业生12855人。据悉,笔试结束后,省委组织部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分市州按聘用计划数的1.5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名单,并由各市州组织面试。面试合格者经过组织考察、体检、培训等程序后,确定聘用。预计此次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将于7月正式到村任职。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证明篇十六

答:(一)笔试主要考查应考者到村任职必须具备的通用知识、基本素质和潜在能力,通用知识范围如下:

1.中国国情、上海市市情。

2.时事政治(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十二五”发展规划、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等)。

3.有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策。

4.当前农村基层重要政策和群众广泛关注的问题。

(二)笔试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50分。

(三)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参考书。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证明篇十七

8月12日,省人事考试局网站发布消息,根据《关于201x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定于8月22日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参加201x年全省选聘,辽宁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8月22日开考。辽宁籍考生于8月16日至18日到所在地市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外省户籍的。考生于8月20日至21日上午集中到省人事考试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领取准考证,按要求参加考试。考试地点在沈阳师范大学汇文楼,省人事考试局电话:024-23447320。

据了解,201x年全省要选聘376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务员考试信息《辽宁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8月22日开考》。经过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选聘到村任职的优秀高校毕业生集中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省情概况、农村政策、领导科学、农村工作基本方法、村务管理等方面知识。期间,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落实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工作岗位,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同时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定补贴。补贴主要用于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补助和享受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等。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贴5000元,省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万元(不含大连市),不足部分由市、县(市、区)财政承担,贫困县原则上不承担。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央财政按人均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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