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是语文学习中的一项基础训练,它可以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利用统计数据和具体事例来支撑总结的观点和结论,让总结更有说服力和可信度。以下是一些写作指导和技巧,希望能对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帮助。
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篇一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就南京工业大学环境学院xxx(学号:)硕士研究生推荐到乙方做联合培养研究生,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推荐学生的学籍仍在甲方。
2、论文完成后需返回学校,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
3、推荐学生需定期将课题大致进展情况向甲方导师作书面汇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推荐学生配备第二导师,提供难度符合硕士毕业学位论文要求的相关研究课题。
2、课题研究经费由乙方提供。
3、乙方负责推荐学生的日常管理、提供必要的条件,生活费用由乙方和学生共同承担。
4、推荐学生需与乙方签订保密协定,相关研究成果属于乙方。但并不影响甲方撰写论文并发表,达到研究生毕业水平。
5、学生在乙方工作期间,应提供保险,发生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的赔偿事宜,按所购买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
甲方研究生:
甲方导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日期:
****年**月**日。
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篇二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就南京工业大学环境学院xxx(学号:)硕士研究生推荐到乙方做联合培养研究生,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推荐学生的学籍仍在甲方。
2、论文完成后需返回学校,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
3、推荐学生需定期将课题大致进展情况向甲方导师作书面汇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推荐学生配备第二导师,提供难度符合硕士毕业学位论文要求的相关研究课题。
2、课题研究经费由乙方提供。
3、乙方负责推荐学生的日常管理、提供必要的条件,生活费用由乙方和学生共同承担。
4、推荐学生需与乙方签订保密协定,相关研究成果属于乙方。但并不影响甲方撰写论文并发表,达到研究生毕业水平。
5、学生在乙方工作期间,应提供保险,发生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的赔偿事宜,按所购买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
甲方导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日期:
****年**月**日。
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篇三
甲方:广西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丙方:研究生导师_______________。
丁方:研究生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加强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理顺研究生联合培养过程中的各种关系,使培养工作能顺利开展,广西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以下称甲方)与研究生联合培养的相关各方即联合培养单位(乙方)、研究生导师(丙方)及研究生(丁方)经过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研究生新生入学后,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将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名额分配到乙方,经双向选择由乙方将丁方分配给丙方。乙方和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认可协议的有关规定才能正式确定培养关系。
二、丁方入学后,第一学年在学校学习学位课程,第二学年开始进入乙方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丁方在乙方开展学位论文研究期间,享受乙方和丙方提供的有关待遇,同时按规定享受学校提供的有关待遇。
三、丁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培养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研究生守则和学籍管理规定,服从乙方和丙方的工作安排。
四、在培养过程中,乙方、丙方和甲方共同负责对丁方进行日常事务管理和安全管理,乙方和丙方应将丁方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及时与甲方沟通。
五、丙方负责对丁方的论文选题、论文的实验研究和论文写作等进行全过程的指导,严格按照甲方及学校的要求完成硕士学位论文。
六、在与研究生培养的有关信息收集及工作总结等方面,乙方和丙方应协助甲方的工作。
七、研究成果原则上归甲、乙双方共享,具体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丁方做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等所需的费用由丙方负责。甲方不付给乙方或丙方任何培养经费。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由协议各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丙方丁方。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哈尔滨师范大学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书为了加强研究生培养单位之间的合作,促进学科间的横向交流与沟通,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协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方,研究生学院)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对委托方_______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硕士研究生____________(学生)进行联合培养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联合培养起讫时间:年月至年月。联合培养期间,受托方代委托方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业务、安全及日常管理。
第二条联合培养期间,受托方负责学生的科研指导,提供研究用仪器设备,受托方可指定有导师资格的人员为学生的第二导师,与学生及其导师共同协商确定合作课题及论文题目等。
第三条学生的培养活动必须以委托方研究生培养方案为依据,并按委托方规定时间回学校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等各项培养环节。学生在受托方取得的成绩经受托方研究生学院盖章后,邮寄回委托方,委托方予以认可。
第四条学生的学位(毕业)论文署名单位委托方,学生用于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学术论文或科研成果必须以学生为第一作者,且署名单位为委托方。
第五条学生的学籍由委托方管理,委托方按在校生标准发给学生助学金,学生有权利参加委托方组织的研究生的各项活动。
第六条学生在联合培养期间必须按规定缴足委托方需缴纳费用(含学费等)。
第八条本协议书一式3份,委托方、受托方、学生三方各执1份。本协议经三方及导师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受托方具体单位公章委托方导师(签字):
研究生所在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公章受托方(盖章)委托方,研究生学院(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西北工业大学联合培养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协议书为了全面执行和做好教育部下发的《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相关内容要求,培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我校与就建设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并联合培养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立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在工程实践单位设立西北工业大学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根据实际情况,由西北工业大学选送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到工程实践单位进行联合培养和工程实践。
二、联合培养模式与研究方向工程实践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与西北工业大学具体协商后,西北工业大学根据工程实践单位的具体项目内容,选派相关专业及数量的研究生去实践单位。
三、西北工业大学的权利和义务:
1.西北工业大学负责聘任工程实践单位具体有相关资格的人员作为第二导师;
2.西北工业大学有权按照学校的规定全权对研究生进行管理和考查;
4.西北工业大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研究生在工程实践单位工作期间以外的有关安全事宜。
3.工程实践单位导师每个月与西北工业大学导师至少沟通一次,交流研究生的工作进展;
5.工程实践单位负责免费提供相关的实习、实验场地与仪器设备等软硬件支持;
7.工程实践单位根据单位保密要求,可以与西北工业大学或者研究生签署保密协议书;
8.研究生毕业后,在同等条件下,工程实践单位具有优先选择权。
五、知识产权研究生在工程实践单位工作期间的成果产权归工程实践单位所有;研究生本人具有发表论文的权利,并且研究生单位署名可是西北工业大学。如成果涉及到西北工业大学保密或关键技术,则成果产权应共同所有,或双方另存协议。
六、保密责任。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双方对上述的保密信息不得提供、泄露给第三方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让第三方知悉。
4.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或者解除而失去效力,其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十年。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2.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2.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可通知对方解除;
3.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后,因作为签署合同基础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其履行失去意义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九、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本协议及其附件壹式贰份,双方各保管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实践单位:(盖章)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篇四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就北京交通大学电子信息工程。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推荐学生的学籍仍在甲方。
2、论文完成后需返回学校,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
3、推荐学生需定期将课题大致进展情况向甲方导师作书面汇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推荐学生配备第二导师,提供难度符合硕士毕业学位论文要求的相关。
研究课题。
2、课题研究经费由乙方提供。
3、乙方负责推荐学生的日常管理、提供必要的条件,生活费用由乙方和学生共。
同承担。
4、推荐学生需与乙方签订保密协定,相关研究成果属于乙方。但并不影响甲方。
撰写论文并发表,达到研究生毕业水平。
5、学生在乙方工作期间,应提供保险,发生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的赔偿事宜,按所购买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
甲方导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篇五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是指在招生时即通过协议形式,明确该生毕业后回原工作单位的博士研究生。
根据上述精神,xxx(甲方)、沈阳工业大学(乙方)、博士生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通过20xx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经审查符合国家博士研究生录取标准,乙方同意为甲方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
二、乙方承担责任:
1、乙方按沈阳工业大学相关学科、专业博士生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行课程教学和论文指导工作。
2、定向博士生修满规定的学分及论文答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
3、定向博士生学位审查合格后,授予博士学位,并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三、甲方承担责任:
1、定向培养博士生在学期间,仍属甲方人员,其工资关系、人事档案仍留在甲方,并由甲方发放工资,享受甲方职工的待遇。
2、负责定向培养博士生毕业后的接收和工作安置。
1、在学期间努力学习,刻苦转研,保证学业按期完成。
2、在学期间保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博士毕业后即返回回甲方工作。
五、其它。
2、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协议的修改或补充由三方协商处理。
4、补充协议: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1日止。
甲方:xxx。
签字:(公章)。
乙方:沈阳工业大学。
签字:(公章)。
博士生签字:
20xx年x月xx日。
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篇六
乙方:_________(委托或定向单位)。
经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大学(甲方)录取_________(丙方)为_________(乙方)委托(定向)培养的_________专业的_________研究生。
二、甲方的职责。
1.收到乙方为丙方缴纳的全部培养费后,为丙方办理录取手续(不为丙方办理档案、户口和工资等转移关系)。
2.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对丙方进行培养,督促丙方按计划完成学业。
三、乙方的职责。
1.根据约定按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丙方的培养费。培养费标准为_________元。否则,甲方不予录取丙方。
2.应定期了解丙方在校学习情况,与甲方共同督促丙方完成学业。
四、丙方的职责。
1.在学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培养计划完成学业。
2.如报考博士研究生或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须征得乙方同意,并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
3.在学期间可参加先进个人评选,但不享受甲方提供的奖学金、公费医疗及其他福利。
五、共同条款。
1.丙方因违反校规或疾病等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学习时,甲方按国家有关文件和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通知乙方。
2.在学期间,丙方与乙方劳资关系,由乙丙双方协商解决。
3.丙方毕业时,甲方负责派遣,将丙方的各类材料转至乙方。由乙方负责安排工作。
4.协议有效期内,三方必须严守协议。任何一方或两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即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另外两方或一方除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外,还有权终止协议的执行。
5.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保存一份。未尽事宜,经三方协商后,可另外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有效期为丙方在读期间。
六、甲方委托研究生处全权负责协议的签订及解释。
培养单位(甲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定向)单位(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篇七
根据国家教委关于“国家计划内招生要安排一定比例定向招生”的规定。接受定向培养研究生单位xxx(简称甲方),招收定向生单位中央美术学院(简称乙方),定向生本人xxx(简称丙方)。通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协商从20xx年全国统一招收研究生中确定丙方xxx为xx专业xxxx研究方向定向博/硕士xx研究生。
二、上述定向培养名额列入乙方研究生招生计划之中,上报乙方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国家教委备案。招生工作由乙方负责,按乙方规定的录取标准录取。拟录取之前,由甲乙丙三方签订本合同,由乙方发出录取通知书。
三、定向培养研究生的教学按乙方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学制为三年。学业期满,凡具备《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条件的',可申请学位,答辩通过者可授予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四、关于定向培养研究生的生活待遇,根据国家教委(88)教研字026号文件精神。
(1)凡属用人单位(甲方)推荐的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本单位在职人员考生,被录取后,其学习期间户口、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均不转入乙方,甲方负责其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困难补助、医疗费及其他应享受的福利待遇)。
(2)其他被录取的定向培养研究生的待遇与非定向研究生相同,但要求定向培养用人单位(甲方)可向定向培养研究生提供部分生活补贴(其费用为每月xxxx元)。
五、定向培养研究生的培养费用,由国家教委拨给乙方,并由乙方开支。定向培养研究生的教学、管理、实习、调查等费用的标准与乙方非定向研究生相同。
六、定向培养研究生在培养期间,必须遵守乙方的各项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定向生发生违纪行为由乙方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做出决定处理意见,通知甲方;丙方受到开除学籍处分、中途退学或其它原因被取消学籍者,由乙方做出处理意见,将委托培养生退回甲方,由甲方处理。
七、定向生(丙方)毕业后,必须回原定向单位,乙方不负责其就业推荐工作。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保存一份。
九、签订此协议书的单位必须有人事权,否则无权签署。在甲方单位公章处只能盖人事单位的公章,其他部门章无效。
甲方:xxx。
负责人:xxx。
乙方:xxx。
招生单位公章:
丙方:xxx。
签字:xxx。
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20xx年x月xx日。
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篇八
学号: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
学生姓名(委培生): 身份证号码 : 经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招收以上委培生为20xx年度工商管理(mba)专业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培养硕士生(简称委培生)学习期限为三年,在校期间的学习、论文指导、论文答辩、学位授予等与本校计划内硕士生同等待遇。
二、委培生在校学习期间,甲方要给予学习时间保证,不得以工作需要为由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接受调派,影响学习超过乙方规定的时间范围,按自动退学处理。委培生在学习期间应该严格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三、委培生学费共6万元,分二次付清。委培生入学报到时,支付学费3万元。第三学期开学注册时支付学费3万元。甲方若逾期交付学费,乙方有权拒绝该生注册入学。缴款时请注明学号(见录取通知书)、姓名、学费。
四、委培生在校期间如因成绩不合格不能毕业或不能授予学位,或由于其它原因休学、退学而离校者,不办理退款,其工作与生活由甲方负责安排。
五、根据国家规定,委培生报到时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和工资关系,委培生的工资、副食补贴及医疗费等由甲方发给。
六、甲方与委培生之间各自承担的责任,由甲方与委培生直接协商,另行签定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1份、乙方1份、学生本人1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公章
公章 培养单位代表(签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日
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篇九
_________(乙方)根据 _________(甲方)的委托,为甲方培养研究生_________名。经三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院(部,所):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
学制:三年
类别:_________(博士或硕士)
备注:_________
1.委托培养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在校学习期间,按照乙方培养方案及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培养和管理,按培养计划的规定,完成课程和必修环节的学习,成绩及德体合格,并完成毕业(学位)论文通过答辩,由乙方颁发毕业证书并按乙方授予学位的有关规定授予相应学位。
2.委托培养研究生是国家计划外招收的研究生,学习期间不转户口,档案,人事关系,只转临时组织(党团)关系。甲方负责发放委培生的工资,书籍费,医疗费,各种补贴等费用。
3.丙方应遵守各方的各种规章制度,因各种原因作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等学籍处理时,由乙方做出决定,并将丙方的人事档案及在校期间的学籍档案退回甲方。丙方休学,延期或提前毕业、报考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能办理有关手续。
按照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及我校关于招收委托培养研究生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交纳委托培养费。委托培养费标准为博士研究生_________/年,非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_________/年,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_________/年,法律硕士(jm)_________/年,根据以上标准,甲方付给乙方研究生培养费每生每年_________元,共_________人,三年共计_________元。甲方应于当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三年培养费一次性交付乙方,逾期不交按丙方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开户行:_________;单位: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用途请务必注明:本人姓名,报考专业及院(部,所),“博(硕)士研究生培养经费”字样。
丙方因故中途辍学,当学年在校时间不满一学期的,培养经费按半年计算,超过一学期的按一年计算。如丙方因故延期毕业,丙方对甲方向乙方交付委托培养费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1.甲乙丙三方应认真执行本协议书的有关条款,违约造成的后果由违约一方负责。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必须由三方协商另行做出书面补充协议,否则无效。
2.甲方根据本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可与丙方另外签订协议。
3.本协议书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丙方毕业时止。如丙方因各种原因未能入学,该协议自动废止。
4.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篇十
一、从参加________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中录取_________为_________专业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研究生,学制________年,于________年____月入学,至________年____月止,修业期满后,派遣回原委托培养单位工作。委托培养研究生在学期间不享受奖学金、公费医疗待遇,到外地调查、参加学术会议等活动的旅差费自理。
二、乙方职责。
1.乙方负责与委托培养研究生制定培养方案和学习计划,按国家有关要求,组织进行教学和科研工作。
2.乙方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加强对委托培养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籍管理等工作,奖惩办法与国家计划内研究生相同。
3.委托培养研究生修业期满,乙方负责发给相应学历证书。凡按计划要求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评审的,发给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凡因故未修完课程或因课程考试不合格者,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4.研究生学习结束,乙方负责将其档案和有关材料转回甲方。
三、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费用,每人每年_________元,在每学年开学时付给乙方,委托培养研究生凭交费单据注册入学。
2.甲方负责协助乙方搞好委托培养研究生业务学习、政治思想等工作,在可能情况下协助提供实习场所、资料、研究课题以及有利地完成其学业的有关条件。
四、委托培养研究生,因种种原因不能坚持学习者,经乙方批准,可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凡在校超过二分之一学期者,该学年培养费不退;在校不超过三分之一学期者,该学年经费退还一半。
五、在修业期间,如发生协议以外的问题,双方可协商解决。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委培研究生(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附件甲方交付培养费可面交或银行汇款,银行汇款请寄:
收款单位: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返
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篇十一
为满足国家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根据原国家教委(88)教研字0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每年招收一定比例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定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简称甲方)与_________大学(简称乙方)商定,从________年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中,由甲方委托乙方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_________名。
二_________同志已同意录取为由甲方委托乙方定向培养的_________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起到________年____月止。
三、计划内定向培养是在国家计划内按一定比例实行定向招生、培养、分配的。定xx在学习期间培养费用由上级核拨(甲方不承担培养费)。
四、甲方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考生,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后,其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不转户口、工资关系,按甲方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五、甲方须在与乙方签定定向协议时(____月底寄发录取通知书前)向乙方一次性交纳定向管理手续费_________元。
六、定向培养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乙方按所学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要求,考试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由乙方发给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本人申请,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硕士学位。
七、定向培养研究生应遵守乙方学籍管理等各项规定,因故无法完成培养计划(包括违纪、病退、学习成绩不合格等),乙方有权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对其作出退学或开除的`处理决定。
九、定向培养研究生毕业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组织关系及报到证等均由乙方直接转交甲方。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篇十二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_________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甲方)_________与_________大学(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从参加____________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中录取_________________为_________________专业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研究生,学制_________________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入学,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修业期满后,派遣回原委托培养单位工作。委托培养研究生在学期间不享受奖学金、公费医疗待遇,到外地调查、参加学术会议等活动的旅差费自理。
二、乙方职责。
1.乙方负责与委托培养研究生制定培养方案和学习计划,按国家有关要求,组织进行教学和科研工作。
2.乙方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加强对委托培养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籍管理等工作,奖惩办法与国家计划内研究生相同。
3.委托培养研究生修业期满,乙方负责发给相应学历证书。凡按计划要求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评审的,发给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凡因故未修完课程或因课程考试不合格者,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4.研究生学习结束,乙方负责将其档案和有关材料转回甲方。
三、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费用,每人每年_________元,在每学年开学时付给乙方,委托培养研究生凭交费单据注册入学。
2.甲方负责协助乙方搞好委托培养研究生业务学习、政治思想等工作,在可能情况下协助提供实习场所、资料、研究课题以及有利地完成其学业的有关条件。
四、委托培养研究生,因种种原因不能坚持学习者,经乙方批准,可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凡在校超过二分之一学期者,该学年培养费不退;在校不超过三分之一学期者,该学年经费退还一半。
五、在修业期间,如发生协议以外的问题,双方可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最后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委培研究生(签字):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篇十三
院(部,所):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
学制:三年
类别:_________(博士或硕士)
备注:_________二、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管理
1.委托培养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在校学习期间,按照乙方培养方案及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培养和管理,按培养计划的规定,完成课程和必修环节的学习,成绩及德体合格,并完成毕业(学位)论文通过答辩,由乙方颁发毕业证书并按乙方授予学位的有关规定授予相应学位。
2.委托培养研究生是国家计划外招收的研究生,学习期间不转户口,档案,人事关系,只转临时组织(党团)关系。甲方负责发放委培生的工资,书籍费,医疗费,各种补贴等费用。
按照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及我校关于招收委托培养研究生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交纳委托培养费。委托培养费标准为博士研究生_________/年,非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_________/年,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_________/年,法律硕士(jm)_________/年,根据以上标准,甲方付给乙方研究生培养费每生每年_________元,共_________人,三年共计_________元。甲方应于当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三年培养费一次性交付乙方,逾期不交按丙方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开户行:_________;单位: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用途请务必注明:本人姓名,报考专业及院(部,所),“博(硕)士研究生培养经费”字样。
1.甲乙丙三方应认真执行本协议书的有关条款,违约造成的后果由违约一方负责。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必须由三方协商另行做出书面补充协议,否则无效。
2.甲方根据本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可与丙方另外签订协议。
3.本协议书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丙方毕业时止。如丙方因各种原因未能入学,该协议自动废止。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篇十四
根据教育部关于______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考生______符合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录取标准。经甲方与考生协商,委托乙方培养该生为______专业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现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以下合同:
一、甲方应承担的责任:
1、委托培养者被正式录取前,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培养费______元。(开户名:______大学帐号:______开户行:)并注明委托培养研究生费。
2、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按规定享受的奖学金,由甲方与所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协商解决。
3、委托培养研究生入学时,甲方应将其本人的党、团组织关系转至乙方。
4、在该委托培养研究生学习期间,甲方应关心其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并尽可能提供必要的条件,使之能顺利完成学习任务。
5、该委培生在学习期间,因自身原因终止学习或不能获得学位,甲方应将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予以妥善安置,并不得向乙方索要培养费用。
二、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委托培养研究生是国家招生规模内的研究生,对毕业时符合条件的,发给与计划内研究生相同的毕业证、学位证。
2、乙方要保证质量,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学生守则》和《培养方案》,努力把委托培养生培养成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_____。
3、该生毕业后,乙方应将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有关学籍档案直接寄往甲方。
4、该生因自身原因,不能继续培养的,乙方应如实向甲方说明情况,并将有关材料寄送甲方。
三、本合同有效期一般为三年。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该生毕业离校之日止。
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予以补充。
五、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共同履行。如有一方违约,则应由违约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并给另一方以经济赔偿。
甲方甲方单位。
(公章)(签章)。
委培单位负责人。
乙方乙方单位。
(公章)(签章)。
培养单位负责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篇十五
一、_________与_________大学商定,从_________年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中,由甲方委托乙方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_________名。
二、_________同志已同意录取为由甲方委托乙方定向培养的_________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
三、计划内定向培养是在国家计划内按一定比例实行定向招生、培养、分配的。
定向生在学习期间培养费用由上级核拨。
四、甲方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考生,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后,其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不转户口、工资关系,按甲方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五、甲方须在与乙方签定定向协议时向乙方一次性交纳定向管理手续费_________元。
六、定向培养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乙方按所学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要求,考试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由乙方发给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本人申请,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硕士学位。
七、定向培养研究生应遵守乙方学籍管理等各项规定,因故无法完成培养计划,乙方有权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对其作出退学或开除的处理决定。
八、定向培养研究生毕业后,由甲方安排工作。
九、定向培养研究生毕业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组织关系及报到证等均由乙方直接转交甲方。
十、甲方应与定向生之间签订必要的合同以规范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存一份。
代表: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篇十六
丙方(委培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根据_________(甲方)的'委托,为甲方培养研究生_________名。经三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二、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管理。
1.委托培养研究生学制为________年,在校学习期间,按照乙方培养方案及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培养和管理,按培养计划的规定,完成课程和必修环节的学习,成绩及德体合格,并完成毕业(学位)论文通过答辩,由乙方颁发毕业证书并按乙方授予学位的有关规定授予相应学位。
2.委托培养研究生是国家计划外招收的研究生,学习期间不转户口,档案,人事关系,只转临时组织(党团)关系。甲方负责发放委培生的工资,书籍费,医疗费,各种补贴等费用。
3.丙方应遵守各方的各种规章制度,因各种原因作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等学籍处理时,由乙方做出决定,并将丙方的人事档案及在校期间的学籍档案退回甲方。丙方休学,延期或提前毕业、报考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能办理有关手续。
三、委托培养研究生经费按照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及我校关于招收委托培养研究生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交纳委托培养费。委托培养费标准为博士研究生________年,非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________年,工商管理硕士(ba)研究生________年,法律硕士________年,根据以上标准,甲方付给乙方研究生培养费每生每年_________元,共_________人,________年共计_________元。甲方应于当年____月____日前将________年培养费一次性交付乙方,逾期不交按丙方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开户行:_________;单位: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用途请务必注明:本人姓名,报考专业及院(部,所),博(硕)士研究生培养经费字样。丙方因故中途辍学,当学年在校时间不满一学期的,培养经费按半年计算,超过一学期的按________年计算。如丙方因故延期毕业,丙方对甲方向乙方交付委托培养费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其它事宜。
1.甲乙丙三方应认真执行本协议书的有关条款,违约造成的后果由违约一方负责。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必须由三方协商另行做出书面补充协议,否则无效。
2.甲方根据本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可与丙方另外签订协议。
3.本协议书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丙方毕业时止。如丙方因各种原因未能入学,该协议自动废止。
4.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篇十七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可以少量招收委托培养硕士生”的精神。经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__________年我院将继续招收若干名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现经委托单位__________(简称甲方),招收单位中央美术学院(简称乙方),委托培养硕士生__________(简称丙方)。通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从_____年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中确定考生。
二、上述委托培养名额列入乙方研究生招生规模之中,报教育部批准后,由甲乙丙三方签订本协议,由乙方发出录取通知书。
三、丙方的教学按乙方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学制为三年。
四、甲方每年需按委托培养学生数向乙方缴纳委托培养费_____万。
______元/生,并于每学年开学前通过银行汇入乙方。未按时缴纳学费者不予学籍注册,并按自动退学处理。
五、丙方入学时,其户口、人事档案、工资关系仍由甲方负责,不转入乙方。甲方负责其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困难补助、医疗费及其它应享受的福利待遇)。
六、丙方在培养期间,必须遵守乙方的学籍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丙方受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行政处分,由乙方做出决定,通知甲方;丙方中途退学和受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或其它原因被取消学籍者,由乙方做出决定,将定向生退回甲方,由甲方处理。
七、丙方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不得改换单位,乙方不负责分配工作。毕业时由乙方将丙方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直接转交甲方人事部门,丙方持派遣证回甲方报到后领取上述证书。
八、签订此协议书的委托单位必须有人事权,否则无权签署。在甲方单位公章处只能盖人事单位的公章,其他部门章无效。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保存一份。
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篇十八
丙方(委培生):_________。
_________(乙方)根据_________(甲方)的委托,为甲方培养研究生_________名。经三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
院(部,所):________。
专业:________________。
学制:三年。
类别:_________(博士或硕士)。
备注: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管理。
1.委托培养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在校学习期间,按照乙方培养方案及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培养和管理,按培养计划的规定,完成课程和必修环节的学习,成绩及德体合格,并完成毕业(学位)论文通过答辩,由乙方颁发毕业证书并按乙方授予学位的有关规定授予相应学位。
2.委托培养研究生是国家计划外招收的研究生,学习期间不转户口,档案,人事关系,只转临时组织(党团)关系。甲方负责发放委培生的工资,书籍费,医疗费,各种补贴等费用。
3.丙方应遵守各方的各种规章制度,因各种原因作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等学籍处理时,由乙方做出决定,并将丙方的人事档案及在校期间的学籍档案退回甲方。丙方休学,延期或提前毕业、报考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能办理有关手续。
按照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及我校关于招收委托培养研究生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交纳委托培养费。委托培养费标准为博士研究生_________/年,非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_________/年,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_________/年,法律硕士(jm)_________/年,根据以上标准,甲方付给乙方研究生培养费每生每年_________元,共_________人,三年共计_________元。甲方应于当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三年培养费一次性交付乙方,逾期不交按丙方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开户行:_________;单位: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用途请务必注明:本人姓名,报考专业及院(部,所),“博(硕)士研究生培养经费”字样。
丙方因故中途辍学,当学年在校时间不满一学期的,培养经费按半年计算,超过一学期的按一年计算。如丙方因故延期毕业,丙方对甲方向乙方交付委托培养费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其它事宜。
1.甲乙丙三方应认真执行本协议书的有关条款,违约造成的后果由违约一方负责。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必须由三方协商另行做出书面补充协议,否则无效。
2.甲方根据本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可与丙方另外签订协议。
3.本协议书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丙方毕业时止。如丙方因各种原因未能入学,该协议自动废止。
4.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篇十九
一、_________与_________大学商定,从_________年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中,由甲方委托乙方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_________名。
二、_________已同意录取为由甲方委托乙方定向培养的_________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
三、计划内定向培养是在国家计划内按一定比例实行定向招生、培养、分配的。定向生在学习期间培养费用由上级核拨。
四、甲方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考生,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后,其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不转户口、工资关系,按甲方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五、甲方须在与乙方签定定向协议时向乙方一次性交纳定向管理手续费_________元。
六、定向培养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乙方按所学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要求,考试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由乙方发给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本人申请,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硕士学位。
七、定向培养研究生应遵守乙方学籍管理等各项规定,因故无法完成培养计划,乙方有权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对其作出退学或开除的处理决定。
八、定向培养研究生毕业后,由甲方安排工作。
九、定向培养研究生毕业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组织关系及报到证等均由乙方直接转交甲方。
十、甲方应与定向生之间签订必要的合同以规范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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