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有助于我们培养批判性思维和人文情怀。在写读后感时,我们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经历和感受,深入分析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和情节发展。其中包含了对作品的赞美和批评,旨在提高读者对作品的解读能力和审美水平。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一
《血色浪漫》是好友送给我的礼物,这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
我挺佩服老三届的,没怎么上过学,风华正茂的时候当兵的当兵,下乡的下乡,而当今社会的中流砥柱却有很多老三届。对于生活的思考,他们要比我们这一辈深刻得多,也有意义得多。这是这本书带给我最重要的。
书中的主人公郑桐进了社科院做学问,张海洋进了刑警队,袁军当上外交使官,钟跃民依然是个自由人,漂泊在可可西里。所有的不同只有一个原因——生活态度决定一切!所有的主人公中,钟跃民的视觉冲击力无疑是最强的!而“生活态度决定一切”也在他身上淋漓尽致的体现。不可否认,钟跃民是个非常优秀的男人。他的博学,他的聪明,他的上进,他的不安分,他的足智多谋,甚至他的“痞”都给人一种新奇的感觉,那是一种释放,一种向往,更是一种折服。在大多数人都按部就班地生活、学习,踏实地前进的时候,他的决然放弃,不断变化生活的态度,让我有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他的生活状态被现代人视为“在路上”。
书中,钟跃民曾对秦岭说过:“我喜欢‘在路上’的感觉,生命是一种过程,我们完全可以把这种过程设计得很有趣,这种过程之所以有趣是因为它是由一连串最初的体验所组成。初体验属于生命中最纯粹、最美好的那部分,它意味着梦想、勇气、新奇、刺激和执着……但很多时候,初体验还伴随着恐惧、担忧、绝望和危险,初体验是残酷的。我很喜欢体验这个词,因为我是个更看重过程的人。秦岭,你还记得吗?当年我们都很喜欢凯鲁亚克说过的那句话:我还年轻,我还渴望上路,带着最初的激情,追寻最初的梦想,感受着最初的体验,我们上路吧。这是一种积极地生活态度,只是在我看来,这种积极太过跳跃。”
每个人都有自己对幸福的评价标准。对于别人的生活,我们无权指点,对于别人的标准,我们无力评说。我只知道自己是一个最最普通的人,我只想过最最普通的生活,并且积极的面对,然后拥有自己的小幸福。“在路上”不是我的生活态度,对于这种生活方式,我欣赏,可我永远也做不到。我只是希望所有看过这本书的人,能够积极的面对生活,因为——生活态度决定一切!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二
姨妈是一个很浪漫的人,穿时髦衣服,吃精致西餐,养宠物小狗,可她偏偏却从事一项一点也不浪漫的职业――护士,一位手术室的护士。
一听到手术室,“死、伤、病、血……”这些恐怖的字眼就从心底冒了出来,但姨妈不这么认为,她觉得手术室其实是世界上爱聚集得最多的地方。医生护士们满头大汗,来回穿梭,甚至夜以继日作文作文人网你也可以投稿,这都是为了一个个生命不要过早进入天堂。可是,当看到许多病人因为没有匹配的血源悄然逝去,病人家属悲痛欲绝的眼泪,医生无奈的眼神,护士无力的`安慰,姨妈毅然踏上了无偿献血的爱心旅程。
虽然,姨妈是一名医务工作者,但当她第一次踏上献血车的时候,紧张与担心也充满了她的心。但当她走下献血车时,姨妈却长舒一口气:“原来献血不过是一刹那间而已!”“为了挽救更多生命,为了发扬救死扶伤的精神……”这些电视剧中的台词,突然涌上姨妈的心头。
是的,我眼中的姨妈,一样时髦,一样健康,的确一样――浪漫!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三
周晓白深深地看了钟跃民一眼:“血色浪漫?说得好,很像咱们所处的这个时代。
《血色浪漫》中,周晓白和钟跃民品味纯音乐《六月·船歌》时的一段描写。关于时代,有很多的人,下过很多的定论,在这个年纪,我被这个定论震撼。
他们说,他们所处的时代是血色的,也是浪漫的。其实看完全文,我发现只有钟跃民才是浪漫的,其他人,并不存在浪漫,包括女主。钟跃民他可以任性,这种任性是所有人都向往的,当所有人都在血色中摸爬滚打,起起落落,只有钟跃民仿佛超脱物外,他一直做着自己,他一直用着自己的智慧,用他的魅力,用他的不顾一切,贯彻着成年人的浪漫。
我看很多小说,看着看着都会把自己代入到主角上,只有钟跃民我一直是以旁观者来看的,为什么呢,因为我代入不了啊,“有贼心没贼胆”啊,那是一种渴望不可及的洒脱,文中那种“血色”环境,能让你有身处其中的感觉,但身处其中之后,你可能成为李援朝,你永远不可能成为钟跃民,因为当你以一种所谓“成熟”的世界观去看待那个社会的时候,你是根本无法做到这么浪漫的,毕竟那个时候的环境,比现在还要压抑,你在现在没有胆量做到的事,在那个时候,你想都不敢想。
这是我第二遍看这个小说,当我再次审视这种“血色”的时候,我发现任何一个时代都是“血色”的,世界上也没几个人是真正浪漫的。李白被神话,不是诗多么棒,而是他精神中的那种洒脱,是中国人自古以来就被压抑的精神,在他的身上得到寄托。钟跃民也是如此。
大家现实生活中的理想,都是活成李援朝,内心都渴望活成钟跃民,可是谁又有勇气活成那样的自己呢。
之所以浪漫,也许正是因为虚无缥缈、遥不可及吧,正如开头所提到的《六月·船歌》,没有歌词,只有旋律,可有些人,就是听出了“血色浪漫”。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四
“1968年是个闹哄哄的年头,钟跃民记忆中的背景是红色的,当时北京的大街小巷都用红油漆覆盖起来,上面写满了毛主席语录,映入眼帘的是红旗、红色的语录本、红袖章……总之,红色成了当时的主色调,连每个人的内心里都充满了红色的希望”
在这样一个年代,对法制、人民造成比战争还要严重的伤害时,竟能出现一批红色时代的“英雄”,他们出门要随身携带菜刀,放入书包的不是纸笔,而是菜刀。这已经让人不得不佩服那个年代造就的人了。
他们在这个新时代个个是傻子,又个个是前辈英雄,他们身上散发的那种血色精神,那种不会再有的义气友谊,真的值得我们叫他们前辈。
暂且不说***带来的伤害苦恼,因为我觉得这决不会是这本书所要揭示的`东西,他要告诉我们的是个让人不敢又不得相信的时代,是一群来自好汉山上的人。
拿一个人来说,宁伟本是和很多人命运相同,一次变故让他要在狱中度过,其实他完全可以选择“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下半生,可他是谁呢?红色时代的不寻常的人物,他选择了往悬崖走的一条路,坎坷泥泞、荆棘遍布,他后悔了吗?没有!这就是那个时代特有的人种。
当然我并不是推崇那个时代,怎么说它都是一场类似噩梦的东西,对于很多人来说,那个时代就是让人厌恶。我只是牵强地觉得看问题应该一分为二,要辨证看待,所以血色与浪漫才能结合,血色人群才能在今天也不被人蔑视。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五
最近刚刚读完《血色浪漫》,书中的钟跃民,老爱贫嘴,总是让人忍俊不住,在轻松的感觉中我读完了都梁的这本着作。下面简介一下本书内容:
小说中反映一种精神在路上。在青春年华,他们都是在路上的行者,为了一个个不一样的精彩人生,他们在各自的轨道上着。袁军从军做了军官,最后终于用执着打动了周小白;张海洋当上了警察,保家卫国,也实现了他的人生理想;郑桐虽然插队下乡,但努力,考研回城……主人公钟跃民更是如此,他常说他是走在路上的人,路是没有尽头的,只有等到什么时候觉得走累了才会停止脚步。钟跃民也一直都在为他的人生而奋斗着,他的人生经历了几次低谷:下乡插队、摆摊摊煎饼,但是最后在他的不懈努力下,终于还是换回了属于他的精彩人生。
他们的执着与坚持,他们的勇敢与义气,使他们的青春时光涂满了血色的'风采,也令今天的我们为之向往,这是那个时代独具的浪漫色彩。钟跃民这个拿着菜刀的诗人,不仅赢得了读者的喜欢,而且不可避免地极具女人缘,他的一生中经历过三个极品女人,但是最终与他共度人生的是高玥,这与钟跃民的性格以及他所追求的人生有着重要的关系。
周晓白是钟跃民的初恋,是当年钟跃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追回来的姑娘,但是最终他们却没有走到一起,不能说是钟跃民背叛了周晓白,但是实际上钟跃民确实是离周晓白越来越远了。周晓白像是一个白雪公主般的人物,她有着良好的家庭和不一般的出生,大家闺秀的涵养和性情女子的执着集于她一生,是一个让人喜欢的姑娘。对于,她坚贞执着,一心一意爱着钟跃民很多年,即使钟跃民另有所爱,她依然不能释怀,一定要看看自己输给了怎样的一个女人。她的一生是被按着父辈的安排一步一个脚印的走过来的,她也曾经轰轰烈烈的爱上了那个“背着菜刀的诗人”钟跃民,而且悲哀的在近50岁的时候才明白了原来应该爱的是当了自己30年丈夫的袁军而不是钟跃民这个混蛋。钟跃民说周晓白“轴”、怕她“讹上他”,不如说周晓白对感情太认真反而吓走了他。看来男人真的就像一个风筝,不能紧紧地捆住他,要给他自由,让他高飞。太过热烈认真的爱,会让男人累,他们也会承受不起。
秦岭是一个会让所有男人为之着迷的女人,她不拘常规,走了一条不一样的路。她同周晓白一样,同样敢爱敢恨,不同的是,她的爱,完全没有任何条件或者说是期望值。秦岭是一个“在路上”的女人,她的一生与另一个同样“在路上”却不在同一条路上的钟跃民一共有两次交集,一次是西北的黄土沟里高亢嘹亮的信天游的歌声中,他们初试爱情,秦岭一是个现实的女人。虽然她早知道钟跃民会离开陕北,离开她但她还是去爱了,在钟跃民要离开陕北去部队当兵的那天她哭了,哭的那样的无助眼泪就像她歌里唱的那样流个不停,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鼻子有些酸酸的有种想哭的冲动,后来钟跃民还是走了,到了部队拼命的给她写信可她一封都没有回,让时间来冲淡这段感情是她唯一的做法。后来钟跃民还委托郑铜去找过她当时她说的那句台词最为经典:“我承认我喜欢他,可是我们两个人都不会有结果的,我们都有自己的路要走,谁也帮不了谁,我们出生在不同的家庭这种差别从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另一次就是在北京的找寻与重逢,这时候,浪子钟跃民想把两条路并为一条路,他向秦岭求婚了,然而眼前的秦岭早已不是当年的秦岭,可是秦岭选择踏上了一条50万的美国小船,忽悠悠的改走水路了。她爱钟跃民,但是她更清楚,她和钟跃民这样的感情是不会开花结果的,为了钟跃民,她能下嫁他人,但是她自己从来也不把这当成是一种牺牲,在她看来,两个人都能幸福的生活,这是他们最好的结局。爱一个人,并不一定意味着两个人要在一起。
如果说周晓白是一个纯洁美丽的公主,那秦岭就像是一个风情万种的王后。可是钟跃民最后的选择却是一个平凡的女人。就是这个女人,让“在路上”的钟跃民心甘情愿过柴米油盐过俗世的日子。高玥是个聪明的女人,她懂得钟跃民的心也就知道留不住钟跃民的心,所以她选择了放任和跟随,她跟着他放任反而意味着他们在一起,同时他们飞翔的翅膀也就有个相同的煽动频率,高玥正是钟跃民最想要的那种女人,他去要饭,她就跟着他一起高高兴兴的去要饭,他要去可可西里探险,她也兴致勃勃的想着去发现湮没的古城堡……所以他们可以在一起,而且总是笑并快乐着。也许爱情就是这样,不刻意为之,不总是想着为爱去改变,爱一个人,就是让他真实地开心和不开心。
对于我来说,我喜欢钟跃民身上的优点,也喜欢他贫嘴总能给人带来快乐,但我不希望和这样的人生活一辈子,我觉得人不能总是在路上,应该有一种归属感,毕竟,累了的时候要有一个温馨的港湾。
我也不喜欢书中的秦岭的生活态度和方式,我觉得一个女人,对待感情只是一种在路上的感觉,没有一种长久的执着,就是不真实的。
我比较喜欢周晓白的执着和认真,喜欢高玥的放任和追随,她懂得给男人一片自由的天空。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六
在不经意间,我看了电视剧《血色浪漫》,与原著相比,虽然改变了些情节,但我觉得还是能体现作者想表达的中心思想,语言方面也基本上符合原著。下面我谈一下看完原著后的感想。
《血色浪漫》描写的是从六十年代起,以钟跃民为代表的一代年轻人的生活。作者通过文学艺术的形式,写出了自己那代人的想法。而钟跃民正是作者想表现的魂。小说中周晓白一句话来概括钟跃民:
这个家伙身上有种很特殊的气质,既浪漫又现实,甚至还有几分无赖,几分玩世不恭,几分游戏人生的生活态度,这家伙简直是个奇妙的混合物,和他相处,你会感到很快乐。他无论走到哪里都能找到好玩的事,而且马上就兴致勃勃地玩起来,还玩得一本正经,玩得很像那么回事儿。
这句话绝对能体现钟跃民的个性特点和为人处世。钟跃民是自己生命的主人,他把生命视做一种过程,无时不忘去体验人生。相比之下现代人的生活太苍白了,没有太多的社会经历。
还记得这部电视剧的片尾曲:
这首曲子是刀郎的《新阿瓦尔古丽》重新谱词而成的。旋律和歌词充满了一种淡淡忧伤的浪漫,正如作品本身。如果“血色”代表现实,那么“浪漫”则代表理想。作品本身似乎也就是在现实和浪漫的思考中纠缠。
让我们来看看钟跃民在陕北插队和蒋碧云的一番对话。
钟跃民笑道:“你没听说这样的故事?一个浪迹天涯的游子回到家乡,第一眼看见的总是自己的恋人变成了别人的老婆。”
蒋碧云:“照你这么说,这个世界上就没有真情了?”
钟跃民指着黄土地说:“咱们脚下这坡地能种玫瑰花吗?我看不能,只能种高粱玉米,这环境太恶劣了,漂亮的花朵需要有合适的温度和水分,感情也是如此,需要有个好环境。别人不忘旧情,那是人家有觉悟,咱自己就不能太当真了。”
的确,我们很难想象一个人在极度贫困而且看不到未来的环境里,会对身边的爱情抱有执着的幻想,也正像钟跃民在对周晓白的分手信上说的:
“陕北的生活很苦,我们的粮食很少,整天都在为吃饭而操心,残酷的现实让我变成了一个现实主义者,我希望有人能和我相依为命,在精神上互相支撑……”
爱情和婚姻是两个概念,爱情是无条件的,可是婚姻却是有条件的。
说到这里,看看现实社会:现在女孩儿找对象,谁不是先问问你的工作、收入、有没有房子,父母有没有退休金……不要觉着难听,也不要急着评价这样的女孩好不好,我们换个角度来看,如果你结婚的对象,他的父母是个瘫痪,你还会和她结婚吗?坦白讲,现实让自己陷入了沉思,甚至有一丝寒意。原来爱情和婚姻的选择有的时候是很悲凉的,甚至是残酷的。这样的问题也困扰着很多年轻的男女。
钟跃民是一个很特殊的人物,他身上的洒脱让人觉得过于理想化,可同样是那张贫嘴又能说出深刻理性的思考。钟跃民的思考不同于郑桐那种刻意的思考,而是特有的那种“在路上”的思考方式,他愉悦的融入每一种生活角色,它既喜欢用贫嘴扯淡来制造快乐,也喜欢和你进行深邃的交流。我们不妨这样理解,也许作者本来就是想通过钟跃民这样一个特殊的人物向人们引申出一种思考――在复杂的现实中,你既可以选择无条件的去适应这个社会,因为你可能更注重结果;你也可以顺其自然的去作为,也或许你觉得过程更加重要,因为在得到和失去之间,人类有一种情感叫做痛苦。我想这也是钟跃民为什么痴情于秦岭的原因,因为两人身上有一种思维意识的.共性。
在这里,我不想过多地去思考钟跃民那种“在路上”的洒脱,其实我和绝大部分读者的观点一样,钟跃民向往的那种海明威式的生活方式,我们可以遐想、但不能当真。其实,我更想谈的是钟跃民的泪水。或者说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情感观是甚么。
钟跃民似乎是一个很容易感动的人,这和他洒脱的性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杜老汉的野菜团子、憨娃的老鼠肉、秦岭的信天游、吴满囤的贫穷、李奎勇的去世,每一个生活细节,都能让钟跃民流泪,钟跃民在情感上远不像他在当顽主时的那种老谋深算,可以说,钟跃民是一个很单纯的人,他善于思考,但不会让思考的结果困扰自己。同时在情义上,它又是一个古典浪漫主义的人。或者说,在他身上散发着一种特有的华夏民族的浪漫――书香、侠义。
我们来看看钟跃民的“书香”气。他和几位朋友一起谈论音乐的时候说道:
“好的音乐都会在人的头脑中形成画面,我看见的画面是这样的,先是俄罗斯风光的大背景……辽阔无垠的草原,绮丽的外高加索风光,波涛汹涌的伏尔加河,圆顶的东正教堂,我的耳畔似乎听到熟悉的俄罗斯民歌……这歌声忧郁而深邃,让你心里酸酸的,忍不住要流泪……”
周晓白愣了,他没想到钟跃民的语言竟有如此的感染力,寥寥几句话,京勾勒出俄罗斯深邃而广袤的大背景。
“一个静静的湖泊,岸边是茂密的白桦林,深秋的白桦林色彩斑斓,秋风轻轻掠过,白桦林飒飒作响……我们的小船静静的划动,桨声轻柔,水波荡漾,林中的夜莺在婉转歌唱…此时,你的心里没有悲伤,也没有欢乐,只有一种淡淡的,若有若无的惆怅……你的眼眶里贮满了泪水,但它不会滚落下来,泪水会渐渐被眼球吸收,会自己干涸……在如此氛围下,你的心中只有感动,只有柔情,还有一种……深深的眷恋。小船渐渐远去,桨声在消失,涟漪在水面上消失,带走了感动,带走了柔情……还剩下什么呢?只剩下那淡淡的,若有若无的惆怅在心中久久徘徊……”
这是钟跃民第一次展示他的艺术气质,或者称之为一种“书香”的气质。也正是这种气质,深深地吸引了周晓白和秦岭。所不同的是,周晓白喜欢依偎在身旁温柔地倾听,而秦岭却可以和他交流。也正因为如此,钟跃民和秦岭这两种相同的性格,注定二人的恋情也像艺术一样,激情浪漫却不会有结果。
我们再来看看钟跃民的“侠义”.我们来看看他和李奎勇在陕北的一次对话:
钟跃民:“奎勇,我不是也来插队了吗?”
李奎勇:“你是一时走了背运,早晚你要远走高飞。”
钟跃民:“你这么肯定?”
李奎勇:“不信走着瞧。”
钟跃民很苦恼的说:“奎勇,我就不明白,咱们从小学到现在想出一直挺好的,怎么一说起家庭出身就总是谈不拢?你总是用一个旧社会穷人家孩子的眼光看我,好像我是地主家的少爷。”
然后钟跃民握住他的手说:“奎勇,无论怎么样,咱们是朋友,过去是,将来还是,就算这个社会还存在着不平等的现象,可你我之间永远是平等的,你记住我的话。”
可以说李奎勇是钟跃民最敬重的一个朋友,虽然在一块的时间很短,但是他在钟跃民的情感里占的比重很大,其实在钟跃民和李奎勇的友谊中,也能反映出钟的对于情义的趋向。首先李奎勇打架是个好手,在孩童的年龄这是最吸引人的一个方面,或者是一种本事。彼此打架都是好样的,这也是两个出身不同的孩子相识相交最初的原因。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李奎勇的家庭负担和家庭责任深深地感染了钟跃民,身为长子的李奎勇散发出一种强烈的家庭责任意识,在钟跃民追女孩子,在老莫胡吃海喝的时候,李奎勇却是在照顾母亲,抚养弟妹。已经较早的挑起了家庭的担子,而且思维也已经早熟起来。李奎勇是个有骨气的人,从不抱怨,玩命的挣钱,甚至给钟跃民以精神劝慰。这都是男子汉的气节,也正是这些气节,感动了钟跃民。可以说,钟跃民成长中的责任意识,钟李二人的友谊起了很大的作用。这在李奎勇临终告别时二人的对话就可以看得出来,钟跃民说:
“奎勇,你做的已经够多的了,别说你的亲人,就连我这个朋友,也在最困难的时候接受过你的帮助,我钟跃民永远也忘不了,记的那时你对我说过,谁都有走背运的时候,你要是条汉子就得咬牙抗过去。奎勇,你知道吗?就这么一句话,当时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流出来了,()人在失意的时候感情是脆弱的,奎勇啊,我们是朋友,朋友之间是要互相帮助的,我曾经接受过你的帮助,现在我的情况好些了,也有能力帮助朋友了,希望你不要拒绝我。”
说道钟跃民,不得不说高h。其实她是一个让读者容易忽略的女性,她没有周晓白大家闺秀的气质,也没有秦岭的那种另类,但是,她是一个让人喜欢的女性,或者说,它具备了周秦二人共同的优点。高h和周晓白一样重视婚姻,但不似周晓白那样爱上一个人就难以自拔,高h有着自己的个性和理想,有着独立个性的女人是让男人喜欢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再者,高h身上充满一种灵性,他能理解周跃民,同时也知道应该怎样和这样一个另类的男人相处。如果现实中能碰到这样的女孩,我是一定不会放过她的。
让我们再来看看作品中的血性,作者对于军人段落的描写总是酣畅豪迈的,不同历史背景下,不同时代的人所塑造出来军人,其军魂是不变的,那就是一种不怕死的战斗意志。
钟跃民说的一段话:
“好啊,都明白死是怎么回事了,我就不再打预防针了,我想告诉大家的是,我们都是军人,当我们穿上这身军装时,就应该做好将来有一天死在战场上的心理准备,我的战前动员不讲大道理,我只想从另外一个角度提醒大家,这就是契约精神,当我们穿上军装时,就等于和国家签订了契约。这就是说,如果天下太平,国家就养着你。如果国家有事,你就要理所当然地去流血牺牲,这是你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你必须要履行的契约,逃避契约的人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即使不是骗子,也是个缺乏信誉的人。一个人可以有很多方法谋生,但决不能把当兵当做谋生的手段,军人不是混饭吃的职业,大家明白吗?”
明白!特遣队员们吼道。
钟跃民笑了,他话锋一转道:
“这倒让我想起了另外的一个话题,人到底有没有灵魂,要是有,这灵魂会不会真像书上写的,去找阎王爷报到?好,咱们就把他当成是真的,弟兄们,要是我中了头彩,我还要成立个特遣队,有愿报名的一会儿跟我说,我带着弟兄们去阎罗殿逛逛,咱们用冲锋枪手榴弹端了他阎罗殿……”
如果我们把《血色浪漫》定位成一部纪实文学类作品的话,那么书中每一个人物的故事历程都值得研究,坦白讲,正像作品的名字一样,这是一部充满血色浪漫的作品,主人翁钟跃民追求的那种“在路上”的生活方式,我们可以遐想,但不能当真,除非你是个艺术家或者诗人,像许巍那样。
如果要问作品中哪个人物值得我们去学习的话,我想说是郑桐。郑桐这个角色是我非常喜欢的,在钟跃民当兵离开白店村之后,郑桐只能扎身于书海,在历史的研究中他找到了属于他的快乐。也正是通过学习,考上了大学,摆脱了贫穷,婚姻也是一番风顺的。让我们来看看郑桐在陕北和蒋碧云的几次对话,郑桐和蒋碧云并肩坐在村口打谷场一个石头碾子上,两人久久地沉默着,突然,郑桐开始抽泣起来。蒋碧云大惊,这是她笫一次看见郑桐流泪。
她惊慌地把手放在他的肩上:“郑桐,你怎么啦?”
郑桐:“这日子……真没盼头。”
蒋碧云:“大家不是都这么过吗?”
郑桐:“人……就怕没有希望,这么活着有什么意思?”
蒋碧云“郑桐,你从来都是乐观的人,今天怎么变得这么消沉?这可不像你。”
郑桐:“你不知道,我想上大学,连做梦都想,可今天我去公社一问,被选上的工农兵学员都出发了,当时我就觉得眼前一片漆黑,心里所有的希望都破灭了。”
蒋碧云说:“可你不能放弃希望,我就不信,咱们会永远呆在这小山村里,机会总会有的。”
郑桐心灰意冷地说:“机会见了我,恐怕也会绕着走,我这个人运气不太好。”
蒋碧云:“要是有一天,机会到了你眼前,你却无法抓住它,因为你不具备抓住机会的本领,到那时候,你将无话可说。”
郑桐沉默。
蒋碧云:“我知道,你的精神状态很糟糕,生活艰难,前途无望,还有……你很孤独。”
郑桐低声道:“是的,是一种灵魂的孤独,漫漫长夜,我在独自行走,何处是归程……”
蒋碧云轻声说:“如果心中有了爱情,也许情况会好得多,那时你会觉得温暖,觉得有了依靠,觉得灵魂不再孤独,觉得生活从此充满了色彩。”
郑桐:“可我眼前是个没有色彩的世界,只有缺少植被的黄土。”
蒋碧云:“郑桐,你不想对我说点儿什么?”
郑桐:“我万念俱灰,实在提不起兴趣说话。”
蒋碧云扳过郑桐的肩膀,注视着他的眼睛说:“那我说,你听好,我想向你提个建议。”
郑桐:“你说。”
蒋碧云:“一个人走夜路实在太孤单,两个人结伴而行不是更好吗?”
郑桐睁大了眼睛:“你的意思是,和我一起走?”
蒋碧云:“是的,咱们一起走夜路,一起抵御孤独,一起寻找光明,你愿意吗?”
还有一段是这样的:
蒋碧云:“你自学了这么多年,终于有了用武之地,我真为你高兴。”
郑桐的眼睛望着远方,沉思道:“知识……真是个好东西,它能使人清醒,使人大彻大悟,就象在漫漫长夜中的火把,给你光明,给你温暖,当你进入一种境界以后,世俗的东西就不太重要了,你无暇去考虑物质生活的富足与贫困,你获取知识,是为了进行一种思考,一种自我完善。”
那么你在思考什么?完善什么?总之,你想做个什么样的人?你的终极目标是什么?当年陈寅恪在悼念王国维先生的悼文中提到,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这真是一种极高的境界,令人高山仰止啊。一帮来自革命后期的人,一帮充满着高雅、纯情、浪漫的年轻人,在没有炮火的年代,一代人的青春挥洒在武斗与呐喊声中这是他们阳光灿烂的日子,他们的浪漫在血色昏黄中弥漫成昨日的记忆。他们吹着口哨挑逗漂亮女孩,他们捍卫着他们那个年纪不明白的东西,他们看似满不在乎,却在玩世不恭的眼神中伤害与被伤害。
钟跃民善良中充满着叛逆,冲动中隐藏着冷静。他常说他是走在路上的人,路是没有尽头的,只有等到什么时候觉得走累了才会停止脚步。他不想过着周而复始的生活,乐观豁达永远是他的天性,整天打打闹闹让他学会了玩,下乡插队让他知道了苦,部队当兵让他懂得了情,开煎饼滩让他明白了爱,一个不断使自己生活改变的人失去了太多也得到了太多。
袁军一个热爱生活追求理想的人,他曾说他要当兵,结果真的考上了军校而且还做了军官。
郑铜,一个拥有博学、想像力、和幽默感的人,先是下乡当知青跟着钟跃民,后来钟跃民走了,自己过着寂寞孤单的日子守着一片片没有植被的黄土。终于下定决心要离开陕北于是便自学苦读凭自己的能力被破格录取当上了中学教师,后来有了爱情住进筒子楼最后终于考上了研究生。
张海洋,善恶分明,爱情与友情分的很清楚,当他娶了周晓白以后他虽然知道晓白心里爱着的人依然是钟跃民,但他理解周晓白,从来都不能说她半个不字,直到用一颗执着的心打动了周晓白。宁伟,一个他从小看着长大的好兄弟,一个同在一个连队里当过兵的好战友,可最后还是死在他的枪下。虽然会有些人恨他这样的做法,但他是个警察!他也不想这样,但他必须这样!这才叫所谓的男人。
周晓白是一个对爱情充满着幻想与执着的女人,起初在路上碰到嬉皮笑脸的钟跃民,后来又在冰场邂逅,终于在钟跃民一次对音乐评价之后心彻底被他所征服,梦里寻他千百度的人终于找到了,于是便彻底投入真的感情。只可惜她的这种大小姐式的爱情根本让钟跃民承受不了。婚姻是女人最想得到的,而自由是钟跃民所向往的,当二者有冲突时,钟跃民只会放弃爱情。慢慢的她的爱不再有激情,不会再燃烧,像是一盏蜡烛,燃烧到最后终于枯竭了,剩下的只有不能再燃烧的灰烬。
宁伟坚强不屈,虽然好斗但很善良,在军队的时候上街买东西,见一壮汉正追打一女人,他一脚上去就把那男人踢断三根肋骨。因为这事被部队强制复员回家,那时候他可是快要提干的人,受了这样大的委屈却没抱怨,回到家做买卖刚有点起色却被以前的同学骗走50万,残忍的社会与现实终于逼他一步步走上犯罪的道路。
李奎勇早年差点因为交错一个朋友而送了性命,幸好钟跃民让他悬崖勒马,朴实能干,对朋友忠诚,对父母尽孝,能交这样一个好哥们算是三生有幸。
秦岭一个现实的女人,虽然她早知道钟跃民要离开她,但她还是去爱了。在钟跃民要离开陕北去部队当兵的那天她哭了,哭的那样的无助,眼泪就像她歌里唱的那样流个不停。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鼻子有些酸酸的,有种想哭的冲动。后来钟跃民还是走了,到了部队拼命的给她写信,可她一封都没有回,让时间来冲淡这段感情是她唯一的做法。后来钟跃民还委托郑桐去找过她,当时她说的那句台词最为经典:
“我承认我喜欢他,可是我们两个人都不会有结果的,我们都有自己的路要走,谁也帮不了谁,我们出生在不同的家庭,这种差别从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
说罢便回到了故事的主人公钟跃民身上,经历过玩世不恭的小顽主、经历过饥寒交迫落荒街头的悲苦、经历过百般历练生死考验的部队生活、经历过小本买卖白手起家之后,他还是又背起了行囊远走大西北,故事虽然就写到了这里但总会有种给人意犹未尽的感觉,或许这就是作者的用意所在吧!真不知道这个一直走在路上的人还会碰上什么朋友,还能遇到什么希奇古怪的事。一个富有理想富有追求的男人,你重视的不是得到的,而是经历的,就让可可西里的苍穹来任你翱翔,让漫无边际的戈壁任你开阔吧,我们永远都会为你祝福!钟跃民的贫嘴和幽默并不能掩盖整部作品那种淡淡的忧伤感,特别是作品最后宁伟的悲惨结局和李奎勇的去世,让这个本来就特立独行的钟跃民更加难以心安理得去过平稳的生活,而是真的走了,去了可可西里。也让整部作品,延续了题目的内涵、血性、浪漫。
作者通过这么长篇幅的描写,其实是想告诉人们,人为什么活,人要怎么活?通过钟跃民的口,批评了目前一般人的人生观,出生、读书、上学、工作、结婚,换个角度说就是生存、追求、发展,求权、求利、求地位、求财富。作者通过钟跃民的经历表达了多元化的人生目标,不在乎白领蓝领、只在乎生活阅历;不在乎辛苦享受,只在乎过程。一种平和的人生观,将会带给一个人快乐的生活。乐观勇敢地面对生活,在不同的经历中品味生活的滋味。人不能专门为了活着而活着,人既然活着,就该活得有自己的想法。因为那是你自己的生活。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七
这是一部久负盛名的小说,在我年少的时候,就多次听到其中的经典片段。这完全是一部以男性为主角的小说,无论是年少还是下乡入伍,退伍经商,每个部分都有浓浓的年代特色,每个形象都鲜活无比,实在是一部精彩的小说,而最精彩的还是男一号钟跃民。
让人会在不断的在脑海中去勾勒他的形象的好朋友,坏伴侣之钟跃民。
钟跃民很精彩,会晓古今,贯穿中外,一张贱嘴一颗骚动的心,拍的下婆子,撩得来汉子。既有欣赏着古典乐绘画内心感想的敏感一面,又有吼着陕北粗旷直白信天游汉子的一面,既能带兵打仗,又能儿女情长,既能说,也能做,敢爱敢恨,能屈能伸。
这种人天生招人喜欢的。
感觉他拿誰都当回事,感觉他拿誰都不当回事,感觉他看着你的眼睛说话真挚无比,感觉他嘴角上扬不可琢磨。你说他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但为了朋友可以两肋插刀,奉献所有;你说他情根深种,转身就流连花丛,乐不思蜀。这个矛盾而鲜活的人就是钟跃民。
这个男主角真的让我意识到自己的局限性。无论是良好的家庭背景,还是个人对艺术的修为,对友谊爱情的表达方式,对生活的理解,对金钱的态度都是与众不同,这大概就是一颗自由的心在那个特殊年代开出的奇葩吧。
享受自由,享受生活,也承受生活带来的种种。随意的生活却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书里还有些我不能忘记的人物,李奎勇、满囤、宁伟等等,当然他们的出身背景有所不同,性格各异,却都是拼尽全力想要好好生活的人,结局令人唏嘘,所以随意的大概是人生吧。
最后一点感悟,明天是什么样子,谁也不知道,武装自己的头脑,守护好自己的心,随意的过吧。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八
马塞尔、普鲁斯特说过:每个读者只能读到已然存在于他内心的东西。书籍不过是一种光学仪器,帮助读者发现自己的内心。前一阵时间刚好充裕,受《亮剑》影响,又仔细阅读了都梁的另一部作品《血色浪漫》。作品主要讲了从文革到21世纪的时间段里一群部队大院孩子的生活成长经历,这里面的很多内容深入思考后都能引起我内心的共鸣,所以说谈不上一些纯粹的读后感,只是认识并找到了一个定义更加清晰的我。
情义。
先俗点,说说被当今社会过于夸大宣扬的感情。看看主人公钟跃民对待感情的态度吧!他在陕北插队时对蒋碧云说过这样一段话:一个浪迹天涯的游子回到故乡第一眼看见的总是自己的恋人变成别人的老婆。蒋碧云反驳说:照你这么说,这个世界就没有真情了。这时钟跃民指着黄土地说:咱脚下这坡地能种玫瑰花吗?我看不能,只能种高粱玉米,这环境太恶劣了,漂亮的花朵需要有合适的温度和水分,感情也是如此,需要有个好环境,别人不忘旧情,那是人家有觉悟,咱自己就不能太当真了。可以看出在现实面前钟跃民对爱情很冷静和理性,我也很认同这样的观点,因为我认为相恋和婚姻是两个概念。相爱相恋可以无条件地去轰轰烈烈甚至去作,但是婚姻是有条件的。花朵需要适宜的环境才能生长,婚姻也需要天时地利人和才能成功。人生遇到的每个人,出场顺序很重要,很多人如果换一个时间认识,就会有不同的结局,在合适的时间遇到是天时。以过来人角度讲异地恋真的很辛苦,我当然不是反对异地恋。既然要结婚,两个人最好不要聚少离多。空间地域相近,这是地利。结婚嘛,最重要的肯定是感情啦!所以聊的来,玩的开,能有感情的过日子这是人和。
除了感情,在其他情义上,钟跃民并不是很理性,而是一个很容易感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人。杜老汉的野菜团子,憨娃的老鼠肉,秦岭的信天游,吴满囤的贫穷,李奎勇的去世等等,这里的每个细节都能让他流泪。在这些细节里我看到了他的单纯和义气,他的单纯使他内心情感世界很丰富,他的义气使他能结交到真心的哥们。综合这两点,我给他的总结就是一个浪漫侠义之人!这样的人,在人群中往往是具有感染力,凝聚力的。我们在现实工作中需要这样的感染力和凝聚力,这是是团队工作中不可或缺的。
思想与文学涵养。
钟跃民不是一个纯粹的顽主,他的思想与文学涵养同样让我深有感触。这本书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钟跃民开始这样理解,作为大多数中国人来说,他们不知道自己真正需要什么。什么时候人们才能只听凭于心灵的召唤,而不被肉体的欲望所控制?走在人群中,他常常强烈的感受到,中国人的心灵还和中国人的历史一样,在功利主义和隐逸之间茫然徘徊,使人世变成没有理智的掠夺,使出世变成失败的藏身之所。在这样的群体里,最容易形成时尚和潮流,所有潮流得到流向,都是一元化的价值取向,所以我们的心灵总是一架失去控制的马车”。对于这段话我感同深受,我时常感觉现在社会太浮躁。我很难想象以前的“杀马特”“非主流”怎么会形成潮流,无非是一些追求表面个性的浮躁之人所做。而一些跟风之人只是觉得看上去很立异,就盲目模仿形成风气潮流,这些人并没有真正了解认识事情的本质。这两种人在我看来内心都是很空洞的,并没有建立正确的三观和坚定的信念。人生不过是一个“悟”的过程,当你“悟”出的境界达到一定高度的时候,才能看到事情的本质内容,才能得心应手的待人接物。我希望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能继续有所“悟”,有思想。
钟跃民是一个思想境界很高的人,这样的境界和认知也能使他对感兴趣的事物上达到一定水平高度,文学就是其中之一。钟跃民文学素养之高可以说是贯穿作品的一条暗线,许多情节因之展开。以他欣赏《船歌》时的想象为例:“好的音乐都会在人的头脑中形成画面,我看见的画面是这样的,先是俄罗斯风光的大背景,辽阔无垠的草原,绮丽的外高加索风光,波涛汹涌的伏尔加河,圆顶的东正教堂,我的耳畔似乎听到熟悉的俄罗斯民歌······这歌声忧郁而深邃,让你心里酸酸的,忍不住要流泪······”。这幅画面让在场的人无不受感染。我分析看来,正是如此高的文学素养才使他的生活品位与格调也很高,同时也是他自信的来源之一。对于读过一些文学作品的我来说,知道读书的好处,我想我以后会坚持阅读的习惯。因为我想提高自身的境界与文学素养,再大胆点说,在文学上我会当一名浪漫主义诗人!
生活态度。
这部作品给我最大的感触与收获就是主人公的生活态度:父亲文革被隔离钟跃民没表现太多怨恨与消极,而是潇洒快乐的当起了小有名气的顽主等待机会。去陕北插队离别时他不像大多人一样沮丧流泪,一句“大丈夫横行天下,这才刚有点意思”更是豪迈。而他在陕北的生活也应着这句话;没饭吃带头要饭,学习陕北民歌,与秦岭相爱······虽然贫穷也照样活的精彩。当兵后苦练本领,从一个刺头兵成为侦察营长,立下诸多战功。退伍后生意经营的有模有样,最后过上自己的理想生活。“顺其自然,活在当下”这八个字在钟跃民身上展现的淋漓尽致,这也是我学到的宝贵东西。人一生要经历的太多,大多都不是自己所想要的。这时我们就要乐观,活在当下,积极投入,无论做生么都要做的出色。所谓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切不可用消极的态度去面对。当然“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但是不能把远虑经常放在心上,脸上表现出一脸事故的样子,否则远虑就可能成为你的近忧。活在当下并不是安于现状,它的意义就是把眼前事情做好,为了以后远虑的到来能好好应对,为了实现自己的终极理想。这些话都是我从中感悟收获到的最有用的东西。
血色是现实,浪漫是理想,血色浪漫就是在现实与理想中去生活,体会人间各种滋味。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而这些就是我从作品中所想到与感悟的东西。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九
血色浪漫是一本由国内青年作家落落所写的青春文学小说。作为近些年很受欢迎的一本小说,血色浪漫不仅展现了现代大学生的生活状态和心理困惑,还深入探讨了青春期情感的复杂性。在阅读这本小说后,我对于许多问题有了更深入的思考,并从中汲取了很多有益的经验和启示。
第二段:情感的复杂性。
作为一部以大学生们情感为主线的小说,血色浪漫深入探讨了情感的复杂性。作者将每个角色的内心世界描绘得淋漓尽致,展现了他们之间的纠结和矛盾。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我们常常在各种情感之间挣扎,难以抉择。读完血色浪漫后,我开始懂得:情感的困惑和落寞是青年时代的必经之路,我们要学会面对、理解和接受自己的情感,才能逐渐成长为更完善的人。
第三段:家庭与友情的力量。
血色浪漫不仅深入描绘了主角们的情感,还展现了家庭和友情的力量。主人公陈道明的成长过程中,父母一直给予他无私的关爱和支持。虽然他们存在着一些矛盾和摩擦,但家庭仍然才是他们回归的港湾。此外,主人公和朋友们之间的友情也是令人动容的。在困难和逆境中,友情的力量让他们相互扶持,最终共同面对生活中的挑战。通过阅读血色浪漫,我深刻认识到家庭和友情对于我们成长的重要性。
第四段:对爱情的思考。
血色浪漫中对于爱情的叙述也引发了我对爱情的思考。小说中的主人公们经历了许多曲折离奇的爱情故事,同时也面临着各种选择和挑战。作者通过不同的角色形象和情节展示了现实中的爱情的复杂性和痛苦。读完这本小说,我开始思考自己对爱情的态度和对于爱的理解。我开始意识到,真正的爱情并不是轻率而盲目追求的,而是需要深入了解和理解对方,并有能力相互扶持和成长。
第五段:对于青春的回忆和反思。
血色浪漫虽然讲述的是大学生们的故事,但其中的情感是普遍的,让人忆起青春时代的点点滴滴。小说中描写了他们的学业、友情、爱情、家庭和梦想等青春代表性的元素。通过阅读血色浪漫,我不仅重温了我自己的青春时光,也对青春的意义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青春是我们成长的阶段,是我们开启未来的契机。我们要在这段时间里好好把握,并为自己以后的人生奠定坚实的基础。
总结:
血色浪漫是一部展现了情感的复杂性、家庭和友情的力量、爱情的思考以及对于青春的回忆和反思的优秀小说。通过阅读血色浪漫,我不仅更加清楚地认识到许多问题,同时也从中汲取了很多有益的经验和启示。这本小说深入我的内心,引发了对现实生活中各种情感的思考,并且激励我去面对生活中的挑战和困难。我相信,这部小说不仅可以帮助我更好地成长,也可以给其他读者带来相似的体验和收获。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十
前些天,我买了一本名叫《阳光散文》的书。当我打开目录时,一篇名为《血色母爱》的散文深深地吸引了我。
这篇散文讲述的是20xx年2月23日,位于奥地利西南部阿尔卑斯山的费拉茨谷地发生了一起雪崩,由于她们都身穿银灰色的衣服,救援飞机很难发现她们的踪影,随着时间的推移,饥饿、寒冷和恐惧纷至沓来。在这生死攸关之际,母亲毅然割断自己的动脉,用鲜艳的热血染红了白雪,为救援人员的收索指引了准确的位置。表达了那比血还浓的母爱啊!
当我读到“母亲在一家清洁公司工作,每天起早贪黑地忙碌也只能拿到微薄的薪水,看到女儿的性格日益封闭,她心里也很难受,总想做些什么让女儿快乐起来。于是,她想带女儿去阿尔卑斯山作滑雪之旅……”时,我知道天下的母亲都希望孩子能快乐地成长,她们为儿女总是默默无闻地付出爱。这让我不禁想起了我的母亲,每天早起为我做好早餐,每天夜晚为我掖被子,当我生病时悉心照料,当我遇到困难时,鼓励我。让我每天都过得无忧无虑,快快乐乐的,这难道不是因为她爱我吗?这一切是那么的无私,不求回报的地付出。想到自己有时还是不满足,对父母诸多的要求,实在是很不应该。
我一直往下读。在滑雪时发生了雪崩,母女俩好不容易从雪堆里爬出来。可是却面临了更大的困难,由于她们都身穿银灰色的衣服,救援飞机很难发现她们的踪影,随着时间的推移,饥饿、寒冷和恐惧纷至沓来。当我读到“救援人员在母亲的遗体旁发现了一块染满鲜血的岩石切片,而她的左手动脉被切了……”我的眼泪夺眶而出,多么伟大的母亲啊,自己用岩石切片割断了动脉,然后在血迹中爬行了十几米的距离,目的是想让救援直升机在空中能够发现她们的位置,而救援人员正是因为看见了雪地上那道鲜红的长长的血迹才意识到下面有人,这样才令女儿得救了。这位母亲在危难之际毫不犹豫地用自己的生命拯救了女儿的生命。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母亲,这一亘古不变伟大的名称,包含了人世间最伟大和无私的爱,包含了儿女对母亲深情的呼唤。母亲为养育自己的儿女付出了毕生的心血。这种恩情比天高,比地厚,是人世间最伟大的力量。如果人类应该有爱,那么首先爱自己的母亲。给妈妈送上一杯热茶,帮妈妈捶捶后背,揉揉肩,努力学习,取得优异的成绩。让我们以实际行动去爱我们的妈妈吧!
我们都一直拥有一份人世间最珍贵的财富,那就是比血还浓的母爱!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十一
在不经意间,我看了电视剧《血色浪漫》,后来又细读了都梁的原著《血色浪漫》。虽然电视剧与原著相比,改变了些情节,也引起许多原著读者的不满,但我觉得电视剧还是能体现作者想表达的中心思想,语言方面也基本上符合原著。下面我谈一下看完原著后的感想。
《血色浪漫》描写的是从六十年代起,以钟跃民为代表的一代年轻人的生活。在作者诙谐风趣的语言下,我被深深吸引了。作者并没有在卖弄文字,而是通过文学艺术的形式,写出了自己那代人的想法。而钟跃民正是都梁想表现的魂。我觉得可以用小说中周晓白一句话来概括钟跃民,这个家伙身上有种很特殊的气质,既浪漫又现实,甚至还有几分无赖,几分玩世不恭,几分游戏人生的生活态度,这家伙简直是个奇妙的混合物,和他相处,你会感到很快乐。他无论走到哪里都能找到好玩的事,而且马上就兴致勃勃地玩起来,还玩得一本正经,玩得很像那么回事儿。这句话绝对能体现钟跃民的个性特点和为人处世。钟跃民是自己生命的主人,他把生命视做一种过程,无时不忘去体验人生。相比之下我的生活太苍白了,没有太多的社会经历。
让我们先从《血色浪漫》谈起吧,在谈这部作品之前,先让我们来看看这部电视剧的片尾曲:
远方的人?请问你来自哪里。
你可曾听说过她的美丽。
她带着我的心?托付给流云。
多年以前播撒在养我的土地。
多年以前播撒在那养我的土地。
啊……啊……。
流浪的人?请问你来自哪里。
你可曾看见过她的美丽。
她清澈的眼睛是否还多情。
可曾听见我心底忧伤的声音。
可曾听见过我心底忧伤的声音。
啊……啊……。
从南往北的大雁。
我问问你。
你能否将我的思念带去。
不管是日落,还是黎明。
痴情人在等待她归来的消息。
痴情人在等待她归来的消息。
用最美的声音?我等你的消息。
这首曲子是刀郎的《新阿瓦尔古丽》重新谱词而成的。旋律和歌词充满了一种淡淡忧伤的浪漫,正如作品本身。如果“血色”代表现实,那么“浪漫”则代表理想。作品本身似乎也就是在现实和浪漫的思考中纠缠。
让我们来看看钟跃民在陕北插队和蒋碧云的一番对话:钟跃民笑道:“你没听说这样的故事?一个浪迹天涯的'游子回到家乡,第一眼看见的总是自己的恋人变成了别人的老婆。”
蒋碧云:“照你这么说,这个世界上就没有真情了?”
钟跃民指着黄土地说:“咱们脚下这坡地能种玫瑰花吗?我看不能,只能种高粱玉米,这环境太恶劣了,漂亮的花朵需要有合适的温度和水分,感情也是如此,需要有个好环境,别人不忘旧情,那是人家有觉悟,咱自己就不能太当真了。”
蒋碧云吃惊地说:“跃民,你简直冷静得可怕,你的血也是凉的吧?”
钟跃民显然不愿进行这类谈话,他脱掉了破背心,赤膊站在山坡上,扯着嗓子唱起《信天游?》:
只要和妹妹搭对对,
铡刀剁头也不后悔。
……。
的确,我们很难想象一个人在极度贫困而且看不到未来的环境里,会对身边的爱情抱有执着的幻想,也正像钟跃民在对周晓白的分手信上说的“陕北的生活很苦,我们的粮食很少,整天都在为吃饭而操心,残酷的现实让我变成了一个现实主义者,我希望有人能和我相依为命,在精神上互相支撑……”,相爱和婚姻是两个概念,相爱相恋是无条件的,可是婚姻却是有条件的。
说到这里,看看现实社会:现在女孩儿找对象,谁不是先问问你的工作、收入、有没有房子,父母有没有退休金……”不要觉着难听,也不要急着评价这样的女孩好不好,我们换个角度来看,“如果你结婚的对象,他的父母是个瘫痪,呵呵,没特殊情况,你这一辈子就光忙活这个行了。”坦白讲,现实让自己陷入了沉思,甚至有一丝寒意。原来恋爱和婚姻的选择有的时候是很悲凉的,甚至是残酷的。这样的问题其实也困扰着很多年轻的男女。说到这里,想到了钟跃民说过的一句话:“我父亲说过,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永远属于你的,但有一样除外,那就是本领。”
钟跃民是一个很特殊的人物,他身上的洒脱让人觉得过于理想化,可同样是那张贫嘴又能说出深刻理性的思考。钟跃民的思考不同于郑桐那种刻意的思考,而是特有的那种“在路上”的思考方式,他愉悦的融入每一种生活角色,它既喜欢用贫嘴扯淡来制造快乐,也喜欢和你进行深邃的交流。我们不妨这样理解,也许作者本来就是想通过钟跃民这样一个特殊的人物向人们引申出一种思考――在复杂的现实中,你既可以选择无条件的去适应这个社会,因为你可能更注重结果;你也可以顺其自然的去作为,也或许你觉得过程更加重要,因为在得到和失去之间,人类有一种情感叫做痛苦。我想这也是钟跃民为什么痴情于秦岭的原因,因为两人身上有一种思维意识的共性。
在这里,我不想过多地去思考钟跃民那种“在路上”的洒脱,其实我和绝大部分读者的观点一样,钟跃民向往的那种海明威式的生活方式,我们可以遐想、但不能当真。其实,我更想谈的是钟跃民的泪水。或者说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情感观是甚么。
钟跃民似乎是一个很容易感动的人,这和他洒脱的性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杜老汉的野菜团子;憨娃的老鼠肉;秦岭的信天游;吴满囤的贫穷;李奎勇的去世,每一个生活细节,都能让钟跃民流泪,钟跃民在情感上远不像他在当顽主时的那种老谋深算,可以说,钟跃民是一个很单纯的人,他善于思考,但不会让思考的结果困扰自己。同时在情义上,它又是一个古典浪漫主义的人。或者说,在他身上散发着一种特有的华夏民族的浪漫――书香、侠义。
我们来看看钟跃民的“书香”气:
“……好的音乐都会在人的头脑中形成画面,我看见的画面是这样的,先是俄罗斯风光的大背景……辽阔无垠的草原,绮丽的外高加索风光,波涛汹涌的伏尔加河,圆顶的东正教堂,我的耳畔似乎听到熟悉的俄罗斯民歌……这歌声忧郁而深邃,让你心里酸酸的,忍不住要流泪……”
周晓白愣了,他没想到钟跃民的语言竟有如此的感染力,寥寥几句话,京勾勒出俄罗斯深邃而广袤的大背景。“……一个静静的湖泊,岸边是茂密的白桦林,深秋的白桦林色彩斑斓,秋风轻轻掠过,白桦林飒飒作响……我们的小船静静的划动,桨声轻柔,水波荡漾,林中的夜莺在婉转歌唱…此时,你的心里没有悲伤,也没有欢乐,只有一种淡淡的,若有若无的惆怅……你的眼眶里贮满了泪水,但它不会滚落下来,泪水会渐渐被眼球吸收,会自己干涸……在如此氛围下,你的心中只有感动,只有柔情,还有一种……深深的眷恋。小船渐渐远去,桨声在消失,涟漪在水面上消失,带走了感动,带走了柔情……还剩下什么呢?只剩下那淡淡的,若有若无的惆怅在心中久久徘徊……”
这是钟跃民第一次展示他的艺术气质,或者称之为一种“书香”的气质。也正是这种气质,深深地吸引了周晓白和秦岭。所不同的是,周晓白喜欢依偎身旁温柔地倾听,而秦岭却可以和他交流。也正因为如此,钟跃民和秦岭这两种相同的性格,注定二人的恋情也像艺术一样,激情浪漫却不会有结果。
我们再来看看钟跃民的“侠义”:
我们来看看钟跃民和李奎勇在陕北的一次对话:
钟跃民:“奎勇,我不是也来插队了吗?”
李奎勇:“你是一时走了背运,早晚你要远走高飞。”
钟跃民:“你这么肯定?”
李奎勇:“不信走着瞧。”
钟跃民握住他的手说:“奎勇,无论怎么样,咱们是朋友,过去是,将来还是,就算这个社会还存在着不平等的现象,可你我之间永远是平等的,你记住我的话。”
可以说李奎勇是钟跃民最敬重的一个朋友,二人虽然在一块的时间很短,但是在钟的情感里占的比重很大,其实在钟跃民和李奎勇的友谊中,也能反映出钟的对于情义的趋向,首先李奎勇打架是个好手,在孩童的年龄这是最吸引人的一个方面,或者是一种本事。彼此打架都是好样的,这也是两个出身不同的孩子相识相交最初的原因(钟跃民喜欢宁伟,也是这个原因)。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李奎勇的家庭负担和家庭责任深深地感染着钟跃民,身为长子的李奎勇散发出一种强烈的家庭责任意识,在钟跃民拍婆子,在老莫胡吃海喝的时候,李奎勇是在照顾母亲,抚养弟妹。已经较早的挑起了家庭的担子,而且思维也已经早熟起来。李奎勇是个有骨气的人,从不抱怨,玩命的挣钱,甚至给钟跃民以精神劝慰。这都是男子汉的气节,也正是这些气节,感动着钟跃民。可以说,钟跃民成长中的责任意识,钟李二人的友谊起了很大的作用。
这在李奎勇临终告别时二人的对话就可以看得出来;?
钟跃民制止住他的话“奎勇,你这样评价自己是很不公正的,你做的已经够多的了,别说你的亲人,就连我这个朋友,也在最困难的时候接受过你的帮助,我钟跃民永远也忘不了,记的那时你对我说过,谁都有走背运的时候,你要是条汉子就得咬牙抗过去。奎勇,你知道吗?就这么一句话,当时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流出来了,人在失意的时候感情是脆弱的。奎勇啊,我们是朋友,朋友之间是要互相帮助的,我曾经接受过你的帮助,现在我的情况好些了,也有能力帮助朋友了,希望你不要拒绝我。”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十二
这是我第二遍看《血色浪漫》了,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对那个年代如此的着迷。那些出生于50年代,成长于文革的青年,那是怎样的青春,我不清楚,但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他们比现在的那些非主流、颓废的、哀怨的年轻人要健康向上的多。我想也许正是这样沉重、阳光、经过岁月洗礼的东西才是那样值得我们去回味。
到今天,我第二遍只看到第11集,可是我就迫不及待的想写点东西了。这电视到了第11集,主要讲了两件事情:男主角钟跃民在北京城的顽主生活,以对付小混蛋为主要线索;第二件事情是他到陕北插队的知青生活。也主要讲了两段爱情:钟跃民和周晓白在北京纯洁美好的初恋和钟跃民在陕北时与秦岭知音般的热恋。
在北京,钟跃民他们在念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自从66年后就没怎么读书,整天混混,却也是充满欢乐和乐观的生活。印象最深的是钟跃民他们的口才,说话一溜一溜的,特别贫。他脸皮也厚,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却很义气,充满血性。感觉那个时候的钟跃民,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那样的男生北京城里多了去了。要说他有什么值得别人喜欢的,那也就是他比别人长的帅一点。那时的他像个不懂事的小男孩,其实,很多男生的普通就在于他们永远停留在了那个阶段,但钟跃民却没有。在陕北,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渐渐成长的钟跃民,开始成熟起来了。
当然,在北京的时候,钟跃民还是有与众不同的地方。那就是他在听柴可夫斯基的音乐时讲的那段话,真的很美。我觉得钟跃民最吸引我的地方就是他会有那种不知名的忧伤,不管表面他有多么满不在乎,他是一个敏感的.人。这样的忧伤也许是与生俱来的,也许是来自生活,但这样的敏感却肯定是因为热爱生活。所以说,他是一个充满血性却有浪漫的人,那也就是最让我喜欢的一个词:铁汉柔情。
是的,不管一个时代多特殊,多深刻,最让我关注的还是爱情。不知道为什么,也许因为爱情本身就代表了许多:美好、伤感、离别、现实、甜蜜以及结果。在钟跃民身上的这两段爱情,可以说很经典。
我喜欢周晓白这样单纯的女生,可惜爱上了钟跃民这样的男人。周晓白传统,钟跃民不羁,他甚至连承诺都不会给。就像歌中唱的,他们都没错,只是不适合。他们的感情从一开始就不公平:周晓白一颗心全在钟跃民的身上,他就是她的唯一。而钟跃民他的心在哪里他自己也不清楚,飘忽不定,他从来没把自己当做一个归人,他只是个过客。所以,不能怪钟跃民什么,因为他是真诚坦率的,他没有想过玩弄别人的感情。只是,爱了就爱了,不爱就不爱,转身离开。就像是他到了想谈恋爱的年纪,他却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人是什么样子的,遇见了周晓白,他觉得那就是自己喜欢的人了,所以就在一起了。而当他长大了,认清现实了,他就变得很理智,不会儿女情长。说到底,钟跃民就是没有像周晓白爱他那样去爱周晓白。
我也很羡慕周晓白这样可以执着的人。大多数男生应该都喜欢对自己如此痴情的女生,但你们也不应该怪很多女的不执着,因为执着的代价太高。不是每个女生都有像周晓白那样的资本,自己想要的就一定能得到的资本。可以不用担心工作、不用担心和你耗个几年青春没了,还照样会有其他人来娶,专心的只爱你一个人。如果周晓白父母也受过文革的拷打,她受过挫折,她有过很想要得到一样东西而不得的经历,那么,她便不会是像现在这样信心满满的执着着,任性着,骄傲着。我觉得周晓白就是一个非常理想化的女生,这样的女生实在太少了,我们不应该责怪这样的单纯,而且好的男人就是应该保护这样的女生,让她永远如此纯洁,美好。当然,也不是每个男生都值得拥有像周晓白这样的痴情。我觉得钟跃民也不配,他比周晓白现实多了,沾染了世俗气,而且他又不爱周晓白。我始终觉得单方面的爱情不叫爱情,不值得一个人去执着,特别对方已经明确拒绝了你。你有自信固然好,始终坚信对方会回到你身边。但如果真的爱一个人,就应该让他自由,让他去追求他想要的,谁叫人家已经不爱你了呢。
钟跃民遇见了秦岭,她是在那个年代特别少见的女孩。他说,我从来没有遇见过像你这样的女孩,很特别,也很理智。我觉得秦岭和钟跃民有相同的气质,这是让他爱上她的主要原因吧。秦岭和钟跃民有着一样的理念,这是他和周晓白所没有的。周晓白就是认定了不会变了而秦岭和钟跃民却觉得要随缘,遇见更好的彼此是自由的。所以,遇见秦岭这样的女孩,钟跃民一开始就处于了劣势,他爱她,她没那么爱他,这样反而让他更爱她。男人就是这样的,我觉得不是犯贱而是人之常情。我们总是会为这样的若即若离而着迷,特别是男的,会因为这样的暧昧而兴奋,越是得不到越想得到,他们喜欢这样的刺激。
电视看到这里,我就感觉钟跃民惨了。周晓白的信像雪花一样飘过来,他却很少回,他早就和她说了,随缘吧。现在,秦岭和他随缘了,他的信寄过来,她压根看都不看。钟跃民肯定要受不了,他那样对周晓白现在就尝到了那种不被重视的滋味。所以说,男的说的无所谓,说的随缘,那都是因为他们没有遇见真正爱的人。如果,真的遇见了,就像钟跃民对秦岭,他也就没辄了,不敢说那样的大话了,变得屁颠屁颠的。哎,这就是爱情啊,可以让人说话不算话,可以让人迷失,可以让人充满热情,充满动力。
我觉得秦岭就是不一般,可以制服钟跃民这样的顽主,周晓白是制不服的。看到秦岭的第一眼,我们还是会被她的青春气息所吸引,平凡中透露着不简单,很难想象以后她会变成什么样子。周晓白是可以让人一眼看到底的那种人,估计多年后还是那个样子了。秦岭的声音很甜美,感觉她更适合江南婉转的歌曲。信天游在我看来还是钟跃民唱的多一点沧桑和悲凉的感觉。
看到陕北的风光,听着信天游,我真的很羡慕那些演员,我不知道亲身体验是何种感觉,但是从那些画面中,我已经感受到了很多的沉重与深刻。我想,那样的地方会引人陷入深思。
钟跃民说那里虽然穷,但精神不穷。秦岭说,那是因为有几千年文化的积淀。
他们两个是有共同语言的,不光是来自音乐的。那是爱情的基础,一起经过一些东西,那些是用言语难以表达的。这正是周晓白的不幸,她的出身太好了,她没受过苦,所以她无法全面真正的了解钟跃民,没有一起经历过一些言语也说不清的刻骨铭心。所以,如果他们真的在一起,也会很累的。她越是爱他,她的爱就越会是他的负担。
秦岭则不同,她压根没有想过要永远拥有钟跃民,这样反而让他觉得特别。她说,她更看重过程。她说她不讨厌他,没说喜欢他。他们在一起是因为寂寞,如果多年后没有比钟跃民更精彩的男生在她身边,那他们还是可以在一起。他们彼此自由。我觉得秦岭很聪明,这样的理智有点像男生。但她终归是个女生,不管说的有多无所谓,她还是为钟跃民流了泪。所以,我也希望大家喜欢秦岭,这样的女生很不平凡,她不坏,只是比较有想法,虽然很现实,但也是很可爱的。
钟跃民真的很幸福,遇见了这么好的两个女孩子爱他。现在,他从陕北入了伍,当上了兵,在部队里遇见了昔日的哥们张海洋,我期待他们以后的故事。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十三
血色浪漫是一部令人心潮澎湃的小说,以其独特的叙事手法和深入人心的情感描写,让我在阅读过程中得到了很多启发和思考。通过这本小说,我深刻体会到了人性的复杂和人类社会的善恶两面,并对生活有了更深层次的思考,下面我将从情节的巧妙安排、角色形象的饱满以及主题的思索三个方面谈谈我对这本小说的体会和心得。
首先,血色浪漫的情节设计非常巧妙。整个小说由两个平行叙事的故事构成,一个是主人公莫言的现实世界,一个是他内心深处的想象世界。两个世界的情节相互交错,使得整个叙事进程更加生动有趣。尤其是通过故事中的朝歌来体现主人公对现实世界的追求和不满,以及他内心的抵抗与反叛。而故事的高潮则是主人公与爱人金沙的相遇和相知,并最终走在一起。这样的情节设计不仅使得故事更加引人入胜,也更好地展现了主题的思考。
其次,血色浪漫中的角色形象十分饱满。主人公莫言是一个充满灵感和执着的艺术家,内心深处有着对美好的无限渴望。他坚持不懈地探索自己的内心世界,并渴望通过艺术表达自己的情感与思考。与此同时,他又是一个敏感而脆弱的灵魂,对生活的无奈和社会的不公产生了强烈的反思。这种角色的设置让我想到了现实世界中的很多人,他们努力追寻着内心的真实,却时常被生活的琐碎所困扰。而金沙则是一个理解和支持主人公的女孩,她和莫言一样追求内心的自由和幸福。她充满智慧和独立思考的个性,给了莫言很多启发和帮助。通过这些角色形象,作者成功地刻画出了一个社会中常见而又让人心动的情感故事。
最后,血色浪漫让我思考了很多关于人生和社会的主题。小说中莫言的内心世界是一个充满个性和创造力的地方,他通过绘画和文字不断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这让我想到了人的内心是无边无际的,每个人都有着独特的个性和思考方式。而社会则是一个对个体施加着种种压力和规范的地方,让人们失去了自由和独立。莫言和金沙的相遇和挣脱,让我明白了人们追求幸福和自由的重要性,也让我想到了如何在现实社会中坚持自己的价值观和追求。
总之,血色浪漫是一本令人深思的小说,通过精彩的情节设计、饱满的角色形象和深刻的主题思考,让我在阅读中得到了很多收获。这本小说不仅是一个爱情故事,更是对于现实社会和人性的反思与探索。通过莫言和金沙的经历,我更加明白了生活的复杂和社会的善恶两面,也对自己的生活和思考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血色浪漫这本小说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记,我相信它会一直指引着我在追寻幸福和创造力的道路上继续前行。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十四
人们常说,母爱是最伟大,最纯洁的,今天读了《血色母爱》这篇故事后,我才真正的体会到了。
故事发生在奥地利,罗莎琳是个性格内向的13岁女孩,因为家境的贫困,她常受到别人的欺负,她认为正是母亲给她带来了如此多苦难,便对母亲心生责怪,为了缓解母女间的关系,母亲便带女儿去了阿尔卑斯山滑雪。但不幸降临了,她们迷了路,大声呼救后又造成了雪崩,她们不停的刨着雪,历经艰辛终于爬出了厚厚的雪堆。
救援机从这里路过,因为她们的衣服和雪的颜色相近,所以并没有发现他们,当罗莎琳醒来时躺在医院里,医生告诉她,母亲割断了自己的动脉,让救援机发现了红色的血迹,救了罗莎琳,是她的女儿活了下来,自己却去世了,是母亲救了女儿!
读了这篇故事后,我非常感动,母亲为了自己的孩子可以付出一切,从不考虑自己会怎么样,这就是母爱的纯洁与伟大!正如名言所说,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力量。母性的力量胜过自然界的法则,我们在母爱中快乐地成长着。
也许我们出生在普通家庭,也许我们的家境没别人好,也许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会遇到很多困难,但请相信,父母对我们的爱胜过一切,是天底下最纯洁伟大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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