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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居间协议篇一
甲方(出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信息描述。
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该房屋用途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面积为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甲方同意在与乙方介绍的买方达成买卖协议后,自愿到公证处公证。
第二条房屋交易价格。
甲方授权乙方按照净房价等于或者高于300万元(大写叁佰万元整)的价格介绍、联系买方(不含税费)。
第三条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
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税款、费用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由甲方、买方在房屋买卖协议书中另行约定。
第四条委托事项和服务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寻找合适买方、协助价格谈判、促成房屋买卖成交、代收代付定金、代拟房屋买卖协议等服务。甲方应按实际成交价格的2%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以下简称基本服务费),同时甲方承诺,如果实际成交价格高于300万元,甲方将按照超过300万元的部分的50%另行向乙方支付额外服务费(以下简称额外服务费)。
第五条服务费的支付。
基本服务费的支付:
双方约定上述2%的基本服务费在买方支付购房定金时,由乙方直接从定金中扣除,即:通过乙方居间服务,甲方与买方已达成该房屋买卖意向的,买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20万元,甲方同意由乙方代收定金,并从定金中直接扣除服务费(按实际成交价格的2%计算),扣除服务费后的定金余款,乙方应及时支付给甲方,甲方应在收到后立即出具定金收条给买方,收条金额为定金20万元。
额外服务费的支付:
在甲方收取定金后,乙方应及时协助买卖双方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协议书。
甲乙双方约定,在房屋买卖协议书签订后,在买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额外服务费,具体支付方式为:首付款中金额等于额外服务费的部分款项(按照实际成交价格超过300万元的部分的50%计算),由买方直接支付到本协议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其余部分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应在收到后立即出具首付款收条给买方,收条金额为首付款全额(含服务费金额)。
第六条后续事项。
甲方、买方在房屋买卖协议书正式签订并结清首付款后,乙方的基本义务已完成,买卖双方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纠纷处理均按房屋买卖协议执行,后期产权过户、按揭贷款手续的办理由买卖双方自行处理或委托中介机构代理,乙方提供必要协助,并担任双方交易事项的.见证人。
在买卖双方房屋买卖协议书正式签订并结清首付款后,乙方的基本义务已完成,甲方应无条件向乙方支付基本及额外服务费,即使此项房屋买卖因买卖双方或任何一方违约原因、或者其他原因最终未能完成产权过户、按揭贷款手续,也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支付基本及额外服务费的义务。而应由无过错方按照买卖协议的约定向过错方追究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通过乙方居间服务,甲方与买方已达成该房屋买卖意向且买方已向甲方支付定金后,甲方未向乙方支付基本服务费的,甲方构成违约,除应及时补付服务费用外,还应另行按照基本服务费的30%支付违约金。
2、在房屋买卖协议书签订且买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未在3日内向乙方支付额外服务费,除应及时补付服务费外,还应另行按照额外服务费的50%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对于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土地居间协议篇二
居间人:湖南××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就指定土地转让合同项目签订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参与甲方购买位于长沙市雨花区黎托乡 土地(以下简称“指定土地”)签约的各项事宜,并由乙方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土地转让合同的签约成立。
第二条 指定土地慨况
土地座落: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指定土地转让合同签约成立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土地使用权人所需文件资料、资信证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转让费、以及应由甲方提供的各种合理条件等。
3.2、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提供由本合同甲乙双方指定银行共管双控的人民币5,000万元信誉保证资金。
3.3、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提供不低于人民币 元的银行资信证明。
3.4、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4.1、乙方应尽全力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土地转让合同的签约成立。为此,乙方有权代表甲方直接与土地使用权人就土地转让事宜进行各种商务谈判,但谈判内容的最后决定权归属于甲方。
4.2、乙方应如实、及时地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信息等情况,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
第五条 居间报酬及报酬支付时间
5.1、居间报酬
甲乙双方确定指定土地的转让成交价格为160万元/亩,土地转让所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转让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自另行缴纳。如乙方促成甲方低于此价格签订土地转让合同的,转让价格差额部分作为乙方的居间报酬,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居间活动的费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间活动期间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七条 共管双控资金的处理
乙方促成甲方签订指定土地转让合同后,双方结算出居间报酬的数额,居间报酬超过双方共管双控资金的,超过部分在三日内解除共管。剩余部分继续共管双控,并按居间报酬约定支付时间同期解款。共管双控资金约定解款条件成立时,资金解款权利、义务人必须无条件配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履行后,因乙方原因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签约成立,且双方共管双控资金在银行帐户超过25日的,需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300万元。
8.2、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履行后,因甲方原因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签约成立的,需赔偿乙方损失人民币300万元。
第九条 其他约定条款
9.1、乙方未促成甲方签约合同成立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间报酬,亦不承担乙方任何费用。
9.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指定土地转让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代办的费用包含在居间报酬之内,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但土地过户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等,仍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
9.3、甲方从应付乙方的居间报酬中,按居间报酬支付时间同时代为扣除8%的税费。甲方代扣税费后,乙方因收取居间报酬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甲方代为缴纳。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
委托人:
居间人:
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制定
北京市房屋承租居间合同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承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承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坐落: ;楼房为室 厅卫;平房为 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楼层:;朝向: ;建筑面积: 平方米;月租金标准:元;大致租期:;房屋用途: ;其他条件:。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第三条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陪同看房后,乙方(是/否)可向甲方收取合理的看房成本费,每次不得超过元。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看房成本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六)收取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 日内)支付。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看房成本费抵作佣金。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必要费用包含已收取的看房成本费):。
第八条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的,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号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土地居间协议篇三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土地的转让。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____________(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180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_______%的赔偿。
第六条: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居间方:____________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土地居间协议篇四
甲方:xx乡xx村二组朗其永。
乙方:朗其生孔进茂荣金武。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商议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自留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土地四至界限及面积。
土地位置在xx至x公路西侧x江旁。东至公路;x沟至x华地界;西至x江;北至x地界(放牛路)。转让面积约为1.2亩(甲乙双方估算值,同意不需丈量)。
二、土地转让方式:永久性。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该宗土地转让价为:陆万陆仟元整(x.00元)。
付款方式:在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甲乙双方责任。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土地使用权归乙方,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对土地的`使用权。
2、如有土地纠纷,由甲方全权负责解决,与乙方无关。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按乙方所损失经济总值赔偿给乙方。
3、若甲方非法干预乙方使用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则处罚违约金计本合同转让费用加乙方后续所投入资金50倍赔偿。
4、若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在该宗土地所征收的任何费用由甲方从转让款中列支。
五、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xx自然村小组各执一份,xx村村委会见证存档一份。
六、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甲乙双方及子孙后代共同遵守。
甲方(出让方)签字:乙方(受让方)签字:
xx村村委会签章:
xx村民小组签章:
土地居间协议篇五
地址:
居间方: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土地的转让。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180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第六条: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居间方: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日期:日期:
土地居间协议篇六
委托人甲:__________________(出售、出租方、居间方)。
委托人乙:__________________(买入、承租方)。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土地使用权交易___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提供居间土地的座落与情况)。
委托人甲的土地座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弄___________号,占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____,权证或租赁凭证编号_______________,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对该土地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三条(委托事项)。
(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项(共____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
其他委托事项:
(二)委托人乙委托事项:(共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1、2、
其他委托事项:1、2、3、
第四条(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退赔)。
(一)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甲委托的事项,委托人甲按照下列第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佣金最高不超过3%);(任选一种)。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二)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乙委托的事项,委托人乙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三)居间方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按照下列约定退还佣金:
1、未完成委托人甲委托的主要事项第(__)项、其他事项第(__)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甲。
2、未完成委托人乙委托的主要事项第(__)项、其他事项第(__)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乙。
第五条(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_______天内,签订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未书面告知变更要求,并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第七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___)项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____市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2、向_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份。
委托人甲: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居间协议篇七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中介人(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经纪代理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本合同项下,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坐落于武汉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_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字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乙方对上述房屋已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为自愿购买该房屋。经丙方居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交易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约定:
3、乙方尾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于过户当日,在见到已是乙方名下的房产证收件单后,由乙方于______日内(遇节假日顺延)打入甲方指定账户。(贷款_______________元整,由贷款银行直接打入甲方账户)。
第五条甲乙丙三方在此确认,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丙方向甲乙双方提供居间信息及咨询服务,促成本合同依法签订,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登记、房款交割、金融贷款、房屋所有权交付等居间工作,保障交易安全性,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按宗须向丙方支付经纪人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乙方按宗须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如单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由违约方支付经纪人代理费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由双方平均负担经纪人代理费的_____%,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甲乙双方须提供相关证件资料(资料清单附后)交由丙方办理贷款及过户手续。丙方在甲乙提供相关证件、资料齐全后______日内为乙方办理贷款手续,在:
(1)________内,
(2)贷款审批通过__________日内,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遇节假日顺延)。
交易不成,由丙方将上述证件全部退还给甲乙方。
第七条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上述房屋的贷款、抵押、面积、权属等信息及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甲方房屋贷款问题、面积争议、未结费用、共有、设定抵押、租赁等行为或情况告知乙方,并自行解决。如上述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房屋交易发生如产权、债权或租赁等方面纠纷或不能正常交易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八条甲方应在收到:
(1)乙方全部房款后______日内;。
(2)房屋过户完成后_______日内,与乙方进行物业交接,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房屋交付乙方前甲方应结清水、电、物业费等相关费用。水、电存折等由甲方过户给乙方。甲方应保持房屋现状和结构及水表、电表及配套设施的完整性。(移交清单附后)。
第九条房屋内水、电、天然气、电话费、宽带、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支付至交接当日,此后产生的上述费用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甲方违约,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且应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乙方违约,逾期不交付房款给甲方,甲方不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房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丙方在甲乙双方提供资料齐全情况下,协助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未履行义务,应承担经纪代理费每日__________%的违约责任,丙方在乙方按约定交付房款后,未按约定及时进行房款交割,应承担经纪代理费每日________%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乙方及丙方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因此给无过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商定,并签字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含附加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甲乙签字,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卖方及配偶):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房产所有权人:
代理人:
房产共有权人:
身份证号:
丙方(经纪代理方):
盖章: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土地居间协议篇八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那么写协议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土地买卖的居间协议,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委托单位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间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就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__________的土地转让项目,居间方自愿同意受委托方的有偿委托,协助委托方提供买家或需求方的信息和协助过户要账等相关服务。
据乙方协助买卖双方完成土地转让或过户合约签订成功后以首批土地转让进账资金进账后3天内委托方自愿无条件下的.,不可更改的按合同总金额的___%(即_______元)付中间人服务佣金,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居间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并成为不可撤销、不可更改的,同时具有法律效力。委托方未按第二条款规定,按时、足额兑现报酬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未果,可依法在守约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请示代依法调解或强制履行。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企业(公司、集团)名称变更,法人代表更换或其他重大变化,此合同仍然有效,由变更后的企业和法人或原企业主管体承担法律和履约责任。
3.本合同未经公证,但具有公证合同的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委托方、居间方各执一份,具有保密性,不得做任何泄漏。
5.乙方提供的土地需求方和甲方签订土地转让或过户和合作合同本协议就生效,否则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居间协议篇九
厂房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厂房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现就大学城号地块租用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以下协议:
1、乙方租用甲方位于大学城__________号地块亩,用于栽植高木乔、灌木和花苗的培养、假植等。
2、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场不属于本协议租赁范围。
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租期为3年,租用期满后,到期后如甲方暂不使用,甲方可考虑优先与乙方续签租用协议。
甲方在第一年内免收租金,第二年起按实际面积以每亩________元标准收租金。
1、甲方拥有所租用土地的所有权,乙方在租用期内有租用土地使用权。
2、在租地期间,甲方不干涉乙方在合法范围内的正当经营,但甲方有权就地内部分种植苗木的布置提要求。乙方应充分运用所租用的土地,最大限度做好绿化栽植工作。
3、甲方应将该地块的红线图提供给乙方。
4、乙方不得擅自转租,如经发现擅自转租,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土地。
5、乙方因生产管理需要,经与甲方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同意,可在租地红线范围内修建临时生产、生活房,其相关的.建设手续由乙方自行协调处理,临时建设用房不得从事与绿化无关的经营活动。
6、现场生活用水、用电、绿化用水、用电由乙方自行搭建,并自行协调相相关部门搭接市政水电,在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自理。
7、在租用期半年内,乙方应完成所租土地所有绿化工作,要求乙方提供规划路红线内30m范围内将原地貌推平并出具具体的绿化布置方案,报甲方审批。
8、土地回收。
(1)租期到期回收:租约期满时甲方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租期满前运走所有属于乙方的设备、苗木等,合同到期后乙方如有物品在场地内的,视作乙方放弃的材料,连同临建归甲方全权处理。
(2)当政府规划等相关政策的变更,甲方需提前个月通知乙方,双方应提前中止本协议。
双方土地交接时间:____年__月__日,一旦土地交接后,乙方将立即进行该地的绿化工作。
1、本协议书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该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土地居间协议篇十
合同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____镇____村____组的_______亩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生产经营。
转让土地基本情况表。
序号。
地块名称。
地类。
面积。
四至界限。
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合同编号。
东
南
西
北
1
2
3
4
合计(大写)亩(小写)亩。
二、转让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转让价款与支付方式。
转让价款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元,共______元(大写:);
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价款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应当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并经发包方同意。
2.转让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在该转让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4.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签订新的土地承包合同,经依法登记获得转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证。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有权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6.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支付约定的转让费,同时承担与发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7.乙方有权享受国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与服务。
8.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后补偿费的分配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支付流转费,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总额的___%承担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______%承担违约金。
3.因变更或解除本承包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4.一方当事人违约,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经济损失的,还应支付赔偿金。
六、其他约定。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经协商,决定__(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需说明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一式__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发包方(章):鉴证单位:(签章)。
负责人(签字):鉴证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居间协议篇十一
地址:
居间方: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土地的转让。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180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居间方: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日期:日期:
土地居间协议篇十二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就指定土地转让合同项目签订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出售位于 , 亩土地(具体位置详见土地位置图,以下简称“该土地”)的各项事宜,并由乙方促成该土地交易完毕。
第二条 土地慨况
土地座落: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应全力配合做好促成该土地转让合同签约成立的各项工作,以及应由甲方提供的各种签约所需的条件等。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尽全力促成该土地购买人和甲方《土地转让合同》的签约成立。乙方有权代表甲方直接参与该土地转让事宜进行的各种商务谈判。
2、乙方应如实、及时地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信息等情况,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
3、乙方负责联系土地购买人并保证相关土地购买资金落实到位。
第五条 居间报酬分配及支付时间
1、甲方同意在该土地转让后,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人民币200万元。
2、居间报酬的支付时间为:乙方促成甲方与土地购买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之日起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居间报酬。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的居间报酬,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项日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促成甲方参与的土地出让合同成立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间报酬,亦不承担乙方任何费用。
第七条 其他约定条款
1、为防止发生纠纷甲方与该土地购买人签订的《居间合同》由乙方进行保管,待本合同全部履行后交给甲方。
2、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就指定土地转让合同项目签订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委托乙方参与甲方购买位于长沙市雨花区黎托乡 土地(以下简称“指定土地”)签约的各项事宜,并由乙方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土地转让合同的签约成立。
土地座落: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3.1、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指定土地转让合同签约成立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土地使用权人所需文件资料、资信证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转让费、以及应由甲方提供的各种合理条件等。
3.2、甲方应于2017年 月 日前提供由本合同甲乙双方指定银行共管双控的人民币5,000万元信誉保证资金。
3.3、甲方应于2017年 月 日前提供不低于人民币 元的银行资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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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居间协议篇十三
甲方(购买方):公司法定代表人:
乙方(居间方):身份证号码:
丙方(居间方):身份证号码:
受甲方委托,乙、丙方双方提供居间服务相关事项,协商内容如下:
第一条服务内容。
乙方、丙方就甲方购买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宗地号:g09307-0097,宗地面积:29011.43㎡,工业用途的地块,分别为70%、30%的股权提供有关股权转让的居间服务。
三方确认:上述股权交易信息系由乙方、丙方向甲方提供的,并将获悉的相关其他信息告知甲方,经乙方、丙方撮合、协调,已经与深圳市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及公司管理层就上述交易事项进行了实质性谈判,目前正在就股权买卖合同的细节问题进行进一步协商。据此,甲方承诺:若上述交易最终成功,本次交易的居间服务是由乙方、丙方完成的,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居间费用给乙方、丙方。
第二条乙方、丙方义务。
1.继续积极努力做好后续工作,协调相关事务,并及时沟通。
2.继续协助甲方做好股权转让的前期准备及沟通工作,促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第三条甲方义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股权转让相关工作,积极同股权转让方办理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及工商变更登记,不得阻碍乙方、丙方居间工作的开展。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本次交易的居间服务费用为4500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肆仟伍佰万元整),但不含用地商业性质变更为商住性质转功能所需的费用。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2日内,由甲方将上述居间费存入监管帐户。承诺当甲方购买的股权过户70%,则要先解付居间费用为:人民币25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税率为7%,扣除税款后应付金额为:人民币2325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叁佰贰拾伍万元整);在股权过户100%成功后,则在过户之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起3日内由乙方、丙方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深圳市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登记为甲方的材料通知银行解付监管的居间费用余额为:人民币20xx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万元整),扣除税款后应付金额为:人民币186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捌佰陆拾万元整)转至指定账户。
第五条三方清楚,甲方购买上述x公司持有的深圳市置业有限公司30%的股权需要通过拍卖程序参加竟拍,而且经乙方居间,甲方与深圳市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方已经确定该30%的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4950万元。乙方承诺,若甲方参与竞拍该30%的股权的成交价款超出人民币4950万元的部分,则由甲方应付给乙方、丙方的居间服务费中支出,支出后剩余部分才是乙方、丙方最终的居间服务费。居间费不足的支付该差额的,不足部分由甲方自行承担。拍卖所需的佣金由乙方、丙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三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甲方:乙方:
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居间协议篇十四
委托人甲:__________________(出售、出租方、居间方)。
委托人乙:__________________(买入、承租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土地使用权交易___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委托人甲的土地座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弄___________号,占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____,权证或租赁凭证编号_______________,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对该土地情况已充分了解。
(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项(共____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
其他委托事项:
(二)委托人乙委托事项:(共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1、2、
其他委托事项:1、2、3、
(一)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甲委托的事项,委托人甲按照下列第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佣金最高不超过3%);(任选一种)。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二)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乙委托的事项,委托人乙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三)居间方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按照下列约定退还佣金:
1、未完成委托人甲委托的主要事项第(__)项、其他事项第(__)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甲。
2、未完成委托人乙委托的主要事项第(__)项、其他事项第(__)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乙。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_______天内,签订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未书面告知变更要求,并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佣金总额的___________%,计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___)项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份。
委托人甲: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居间协议篇十五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土地的转让。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180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第六条: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土地居间协议篇十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二组朗其永。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转让土地四至界限及面积。
土地位置在__________至_____公路西侧_____江旁。东至公路;_____沟至_____华地界;西至_____江;北至_____地界(放牛路)。转让面积约为1.2亩(甲乙双方估算值,同意不需丈量)。
二、土地转让方式:_________________永久性。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该宗土地转让价为:_________________陆万陆仟元整(_____.00元)。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在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甲乙双方责任。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土地使用权归乙方,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对土地的使用权。
2、如有土地纠纷,由甲方全权负责解决,与乙方无关。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按乙方所损失经济总值赔偿给乙方。
3、若甲方非法干预乙方使用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则处罚违约金计本合同转让费用加乙方后续所投入资金50倍赔偿。
4、若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在该宗土地所征收的任何费用由甲方从转让款中列支。
五、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__________自然村小组各执一份,__________村村委会见证存档一份。
六、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甲乙双方及子孙后代共同遵守。
__________村村委会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村民小组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土地居间协议篇十七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的有关土地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土地出让方,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土地出让方签订该宗土地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合同。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土地出让方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作开发合同,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中间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委托方根据居间方与土地出让方协商的该宗土地房地产项目合作金额支付服务费。即:每亩土地合作金额为___________万元至___________万元之间时,委托方支付居间方每亩___________万元的服务费。经双方协商一致,共计___________万元。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本合同签订后,委托方预付居间方___________万元服务费,其余费用在合作开发合同签定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以上就是我找到的土地居间合同管辖的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土地居间协议篇十八
委托方:
地址:
居间方:__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土地的转让。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180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第六条: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居间方:__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日期:日期:
土地居间协议篇十九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就委托居间人居间促成位于的转让一事,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拟购买位于 宗土地,现特委托乙方作为居间人促成该宗土地权属的成功交易。
第二条 土地慨况
土地座落:
土地面积: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该宗土地使用权转让一事的相关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土地使用权人所需文件资料、资信证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转让费、以及应由甲方提供的各种合理条件等。
2、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向第三方交纳信誉保证金。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尽全力促成该宗土地使用权属的成功交易。
2、乙方应如实、及时地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信息等情况,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
3乙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 为确保成功促成该宗土地成功交易后,居间人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取得居间报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应向第三方重庆学苑律师所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信誉保证金,并委托该所 律师作为该信誉保证金的托管人。
乙方成功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的,双方结算出居间报酬的数额,居间报酬超过甲方交纳的信誉保证金的,超过部分在三日内由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无息返回给甲方,剩余部分继续由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代为保管,并按约定支付时间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第六条 居间报酬及报酬支付时间
1、居间报酬
双方经协商确定,该项居间服务的报酬按照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金额 ﹪的标准收取。
甲方、甲方股东或甲方关联公司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的,即视为乙方已经按约完成居间服务。之后,无论土地转让协议各方是否再变更、终止合同,甲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用。
2、居间报酬的支付时间为:
2.2甲方领取指定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剩余50%的居间报酬。
第七条 居间活动的费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间活动期间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八条 其他约定条款
1、乙方未促成甲方签订土地转让协议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间报酬,亦不承担乙方任何费用。
2、定土地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履行合同情况、违约行为等,与乙方无任何法律关系,由该合同的相关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土地居间协议篇二十
委托方:
企业代码:
地址:
居间方:
地址:
身份证号: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土地的转让或合作机会。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义务。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1.5%(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合作)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项目业主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项目业主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海南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360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第六条: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居间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日期:日期:
委托人(甲方) :
居间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促成甲方与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完成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意向承租土地的座落为: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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