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防范处置方案(热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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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防范处置方案(热门18篇)
时间:2023-11-20 03:18:19     小编:JQ文豪

方案是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的一种具体行动计划。为了制定一个完美的方案,我们首先需要明确问题的本质和目标。如果你对方案制定感兴趣,那么以下是一些范文可以供你参考和学习。

非法集资防范处置方案篇一

(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以民间投融资中介(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财富管理、第三方理财)、网络借贷平台、房地产、农民专业合作社、私募基金、股权众筹、民办教育、医疗、养老及辖内其他风险高发领域为重点,加强对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偏远地区和老年人、农民、在校大学生等重点人群的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

(二)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注意运用简单、形象、易懂的群众语言,利用一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增强宣传品的通俗性和生动性。针对不同地区和人群,区分运用不同宣传渠道和形式,增强宣传教育的互动性和参与性,真正使宣传教育入脑入心。

(三)注重创新,确保实效。大力拓展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拓宽扩大宣传渠道和队伍。宣传媒介由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向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拓展。宣传队伍由处非工作人员向行业部门、专家、学者、社区网格员、扶贫工作队等拓展,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格局,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四)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宣传教育活动由县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统一部署实施,县、乡、村(社区)三级联动,县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相关成员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金融保险机构协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非法集资防范处置方案篇二

为认真做好全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风险能力和法律意识,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大处非发〔20xx〕5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向社会大众广泛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称《条例》)以及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强化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维护全区经济金融稳定。

宣传月: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集中宣传日:20xx年xx月xx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xx月xx日至xx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相关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内容要紧扣“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宣传月主题,制定本领域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并于6月15日前报送地区商务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xx月xx日至xx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xx月xx日至xx日)。全面分析和总结本次宣传月活动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成功做法,为今后的宣传工作积累经验,构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一)开展《条例》普法宣传。普法宣传是宣传月的重点和特色,要做好对单位内部的宣传辅导和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针对《条例》,加强对自身的宣传辅导和培训工作。要提高站位,增强使命感与责任感,认真落实自身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中的职责任务。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条例》重点内容,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增强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要根据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特点,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针对性宣传活动。

(二)做好警示教育。要做好有关行业政策解读,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和犯罪手法。特别要使全社会都懂得,做生意是要有本钱的,借钱是要还的,投资是要承担风险的,做坏事是要付出代价的,宣扬“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

(三)引导理性维权。要积极宣传本行业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和渠道,并在重大案件风险处置工作中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不实言论,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引导社会公众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案件稳妥处置及打非处非整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按要求及时制定方案,做好本领域宣传月组织部署和落实工作。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部署和督促指导本领域贯彻落实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职责。要以宣传月为契机,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常态化。

(二)丰富宣传形式。要将专业知识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可通过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蹭热点”等方式,推出更多接地气的宣传作品;探索开展知识问答、任务挑战、作品评选等趣味活动,拉近宣传距离、搞活宣传方式,提升互动性和参与感。要积极整合资源,将宣传月活动与本领域有关活动有机结合,切实提升宣传质效。

(三)突出“6.15”集中宣传日宣传效果。在“6.15”集中宣传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调动行业力量、深度挖掘宣传资源,集中开展《条例》普法宣传和防非宣传,营造全民防范非法集资氛围。

按照地区处非办相关要求,宣传月期间,国家处非联办将依托中国银行保险报举办《条例》知识竞赛(详见附件1),并通过抖音政务号、处非动态等形式积极推送典型做法和优质宣传素材。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参与,并结合本次宣传月活动,创新方式方法,以普及金融知识、防范金融诈骗为目的,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社会投资行为问卷调查”(流程详见附件2),最大限度提高调查覆盖面和质量。

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认真总结本次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数据统计见附件3),包括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等,于7月1日前报送地区商务局。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活动。

联系人:李xx。

电子邮箱:xx。

非法集资防范处置方案篇三

各乡镇及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要求,积极主动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媒体聚焦的问题,有效扩大影响,形成品牌示范效应。

(一)抓住重点内容开展宣传。一要加强法律政策解读。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提高群众识别非法集资风险意识。针对民间投融资类中介机构、网络借贷平台、房地产、农民合作社、私募基金、股权众筹、民办教育、医疗、养老等案件高发重点领域,加强政策宣传,鼓励群众举报非法集资线索。二要加强风险提示。根据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工作实际,对以虚拟任务、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当下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的集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三要加强金融知识和金融政策普及宣传。通过举办金融知识讲座等方式,使群众树立正确理财观念,着力宣传“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不要相信“竹篮子也能打一筐水”的神话。着力宣传“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消除群众对“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误解和不当期盼。

(二)针对重点地区和群体加强宣传。一要加强对非法集资高发地区的宣传。对拆迁区、产业聚集区等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月期间要做到定人、定时、定量。二要注重加大对偏远地区的宣传力度。对偏远村镇、城乡结合部等易忽略地区,要注意“查漏补缺”,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三要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宣传。重点加强对老年人、农民等风险防范意识差、承受能力弱的群体的宣传;做好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针对大学生群体加强宣传。

(三)创新渠道和方式加强宣传。各乡镇、各有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拓宽扩大宣传渠道和队伍,创新宣传形式。宣传媒介由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向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拓展。宣传队伍由各级处非工作人员向行业部门、专家、学者、社区网格员、扶贫工作队等拓展。要运用通俗、生动、形象、易懂的群众语言,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针对不同地区和人群,区分运用不同宣传渠道和形式,使宣传真正“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格局,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宣传部门要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片播放工作,协调电视台、网络媒体、政府网站以及交通宣传载体等平台持续播放。

非法集资防范处置方案篇四

(一)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各乡镇、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在已有的良好工作基础上,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宣传教育长效工作机制。县处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发挥各自优势,指导、配合各乡镇加强宣传。各乡镇要切实推动各职能部门落实职责,推广有关经验做法,实现辖内宣传教育资源有效整合,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宣传月活动的社会效果。

(二)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是县处非办对各乡镇和各成员单位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年对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请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加强对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并注意收集保存影像、照片、视频等活动资料,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请各乡镇、各成员单位于5月28日前将工作情况总结(含活动情况统计表)和活动资料报送至县处非领导小组办公室。

非法集资防范处置方案篇五

最近,xx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xx省20xx年的通知》(x处非联[20xx]x号),要求今年4—5月在我省集中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现将该文件转发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要充分认识当前非法集资严峻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责任感,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制定落实措施,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同级处非办的.统一安排下,认真开展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要按照xx省20xx年的要求,加强理念创新、内容创新和形式创新。运用电视、网站、微博、微信、户外led等各类媒介,采取专业会议、视频会议、农技赶场、科技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开设宣传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金融知识、投资风险警示、典型案例解读为重点,大力营造宣传氛围,扩大宣传覆盖面,进一步增加群众法律知识和风险识别能力,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防范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开展宣传月活动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有人抓有人管。重点对开展信用合作的农民合作社进行督促检查,加强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引导农民合作社规范信用合作行为,防止其开展非法集资活动,为社会公众树立榜样。

及时收集和报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各类文字、图像资料,报告活动开展情况。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形成宣传工作总结,于5月25日前报送我厅农经总站。

非法集资防范处置方案篇六

优秀作文推荐!为了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的工作部署,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经研究,决定在我镇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按照省、市、县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广泛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维护我镇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与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四是引导群众理性投资理财,遏制不法分子利用虚假广告进行欺骗性宣传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1、召开会议。召开全镇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及宣传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2、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全镇各村单位在本辖区本单位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制作宣传展板。

3、设置咨询点。在群众集散地设立咨询点,向群众派发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

4、巡回宣传。出动宣传车在镇主要道路在镇主要道路和各村巡回广播宣传。

1、制定活动方案(6月2日至6月5号)。

镇党委政府制定好宣传月活动方案。将相关资料发放到各村及镇直办各单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集中开展宣传(6月12日至6月20日)。

(1)向本镇各村(社区)、各单位发放宣传资料,普及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高利的贷款活动的知识。

(2)镇综治办牵头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相关内容纳入我镇“六五普法”范畴。

(3)6月20日,镇综治办牵头,组织派出所、司法所、信用社等有关部门在镇汽车站设立咨询点,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

(4)6月xx日至6月25日,出动宣传车在全镇进行巡回广播宣传。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镇成立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政法委员粟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综治办主任杨国华、派出所所长张顺成同志担任,成员有刘甸、吴桢、邹卓昕、陈谢、周书玉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以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方式,精心组织,努力提高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统一口径,多措并举。各村(社区)、各单位根据本辖区情况采取多种情况进行宣传。

3、督促检查。宣传月活动期间,镇综治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村级企事业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予以通报。

4、及时总结,巩固成果。各村、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宣传教育活动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不断健全和完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活动结束后,于6月30日前将此次活动的有关材料报送镇政府综治办。

非法集资防范处置方案篇七

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案件增量,逐步减少非法集资案件存量,确保全年化解销号非法集资陈案1起,力争全年化解销号非法集资陈案2起。不断完善防范非法集资监测预警机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健全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配合有力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金融环境。

二、工作原则。

各乡镇政府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对本辖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组织协调做好宣传教育、风险防范、预警监测、案件前期处置等相关工作。

(二)行业监管。各行业主(监)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登记、谁负责”和行业归口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行业主管与后续监管相一致的市场监管责任机制。

(三)依法处置。各乡镇、各行业主(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权限,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依法妥善处置非法集资活动。

(四)维护稳定。坚持积极稳妥、措施得当、稳定为先原则,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和舆情引导工作,全力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线上监测预警,群防群治。

完善线上监测预警体系。县人行、银保监等部门要组织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强账户资金异动监测,及时报送异常账户信息。各乡镇(开发区)严格落实将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的要求,充分动员网格力量,发挥一线宣传、排查、报告作用,加大对重点楼宇、重点区域排查等常态化排查力度,实现风险监测关口前移。扩大举报奖励覆盖面,提高奖励及时性,进一步发挥举报奖励政策作用。

(二)强化风险排查化解,掌握底数。

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小额贷款”“金融”“资产管理”“理财”“网贷”“网络借贷”“p2p”“互联网保险”“支付”“外汇(汇兑、结售汇、货币兑换)”“基金管理(注:指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等与金融相关的字样。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将注册信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2.加大风险排查。进一步巩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成效,常态化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联合工作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民间投融资中介、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影视文化、批发零售、电子商务、房地产、交易场所、各类涉农合作组织、养老服务等行业企业及关联企业,围绕商业中心、商务楼宇、科技园区、临街门店商铺等商业聚集区,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联合排查整治,及时全面准确掌握本地区非法集资信息,掌握区域内金融风险底数。重点排查并打击打着“金融创新”旗号,假借“疫情防控”“慈善”“社会众筹”“私募基金”“投资咨询”“养老服务”等名义,以老年人、在校学生、贫困人群等为主要目标群体的非法集资及地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行为。

3.分类化解风险。对监测、排查出的各类风险,建立风险台账,认真核查。分类化解不同类型风险,针对趋势性风险,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布预警提示,对较小风险点,要精准快速处置,对重大风险点,要稳妥有序化解,坚持打早打小,全力追赃挽损,坚决遏制新发案件。

(三)强化非法集资陈案销号,减少存量。

1.持续开展陈案化解。持续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处置攻坚行动,稳妥推进陈案化解,推动涉案人数较少、涉案金额较小案件加快结案。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犯罪,有序化解风险。

2.全力处置重点案件。各乡镇(开发区)、防处非成员单位要强化职责,落实重点案件“一案一策一专班”制度,特别关注案龄5年以上案件,要进一步树立对事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责任感、紧迫感,组织精干队伍,排出时间表、作战图,实现挂图作战、强力攻坚,确保尽快结案。

3.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密切联系群众,主动释法说理、引导安抚、回应诉求,全力争取理解和支持。切实落实属地维稳责任,做好群众疏导教育,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应急能力,严防发生大规模进京集访等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四)强化处非宣传质与效,营造氛围。

1.周密部署宣传月活动。积极利用各类媒介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发挥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以及社区网格员等多方作用,在全县上下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舆论氛围。

2.健全常态化宣传机制。建立健全上下联动的处非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依托打击经济犯罪宣传、普法宣传、“四送一服”政策宣讲、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等品牌项目,在重要节点、重点行业领域、针对重点人群,通过系统性和常态化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抵制意识。

3.构筑多层次宣传阵地。继续发挥好主流媒体作用,加大在各级媒体上的公益广告投放力度。进一步开拓各类新媒体、移动传媒、户外广告渠道,加强网络空间宣传,有利提升宣传覆盖面。切实加强机关、学习、企业、社区、网点等宣传阵地建设,将“七进”宣传落实到位。

(五)强化全链条综合治理,严格监管。

及时关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出台情况,严格落实金融持牌经营、特许经营原则,切实把好企业准入关。行业主(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着力加强对p2p网络借贷、私募基金、投资理财、养老服务、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监管。推动有关部门落实金融广告监管制度,切断非法金融活动传播途径。推动处非工作由点及面、由端到链,实现对非法集资活动全社会、全行业、全生态链防控打击,将非法集资与社会信用、平安建设等体系建设有机结合,有效震慑非法集资行为。

(六)强化处非队伍建设,提升素养。

提升处非战线干部队伍素质,推动处非工作重心下移,各乡镇人民政府、防处非成员单位要从人员配备、工作经费等方面切实保障,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勇于担当、本领过硬的专业处非干部队伍。加强对处非干部的培训,宣讲政策,交流经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开发区)以及防处非成员单位要明确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落实岗位职责,合理保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经费,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令禁止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严厉查处公务人员组织、从事非法集资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便利的行为。

(二)做好部门协作。各乡镇(开发区)以及防处非成员单位既要加强纵向工作部署,又要强化横向联系沟通,有效共享信息,实现工作联动。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风险形势、存在问题和工作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研究分析,做好情况通报。

非法集资防范处置方案篇八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彩票等向社会募集资金的犯罪活动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及非法金融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未经有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等方式向投资者偿还本息或给予回报。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巩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阶段性成果,持续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以下简称“处非工作”)以及金融放贷领域行业清源工作,坚持打防结合、打早打小,推动治理互联网金融乱象工作由点及面,实现对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乱象等全过程的防控和打击,持续净化我市金融生态环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重点破解新发非法集资案件数量呈上趋势,力争全市新发非法集资案件数量、集资金额、参与集资人数3项主要指标排序全部退出全省前八,有效遏制增量。继续深入推进陈案化解攻坚行动,确保全年办结非法集资陈案4件,力争全年办结非法集资陈案5起。

(一)健全体系,强化线上线下监测预警。

1.完善线上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宣城市金融风险监测平台,结合公安经侦应用云平台的非法集资风险企业排查,形成覆盖更广的线上监测预警体系。人行、银保监等部门要组织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强账户资金异动监测,及时报送异常账户信息。

2.加强线下群防群治。各地要严格落实将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的要求,充分动员网格力量,发挥一线宣传、排查、报告作用,加大对重点楼宇、重点区域排查等常态化排查力度,实现风险监测关口前移。扩大举报奖励覆盖面,提高奖励及时性,进一步发挥举报奖励政策作用。

(二)打防并举,分类化解各类增量风险。

3.严格市场准入。进一步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规定,严把地方金融领域准入关,对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使用“银行”“保险(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集团公司、自保公司、相互保险组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注:指从事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消费金融”“融资担保”“典当”“征信”“交易所”等与金融相关的字样;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小额贷款”“金融”“资产管理”“理财”“网贷”“网络借贷”“p2p”“互联网保险”“支付”“外汇(汇兑、结售汇、货币兑换)”“基金管理(注:指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等与金融相关的字样。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将注册信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4.加大风险排查。进一步巩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成效,常态化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联合工作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民间投融资中介、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影视文化、批发零售、电子商务、房地产、交易场所、各类涉农合作组织、养老服务等行业企业及关联企业,围绕商业中心、商务楼宇、科技园区、临街门店商铺等商业聚集区,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联合排查整治,及时全面准确掌握本地区非法集资信息,重点排查并打击打着“金融创新”旗号,假借“疫情防控”“慈善”“社会众筹”“私募基金”“投资咨询”“养老服务”等名义,以老年人、在校学生、贫困人群等为主要目标群体的非法集资及地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行为。

5.分类化解风险。对监测、排查出的各类风险,建立风险台账,认真核查。分类化解不同类型风险,针对趋势性风险,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布预警提示,对较小风险点,要精准快速处置,对重大风险点,要稳妥有序化解,坚持打早打小,全力追赃挽损,坚决遏制新发案件。对跨县市区涉嫌非法集资线索,牵头县市区要主动履行牵头责任,制定统一化解方案,积极协调推进案件可能涉及的侦办诉讼、善后处置、牵头维稳等工作。协办地认真履行协作义务。

(三)多措并举,有序减少存量风险。

6.持续开展陈案化解。持续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处置攻坚行动,稳妥推进陈案化解,推动涉案人数较少、涉案金额较小案件加快结案。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犯罪,有序化解风险。由市、县(市、区)、乡(镇)政府分级统筹安排,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办案质量和处置效率,逐案攻克,切实压降陈案数量。

7.全力处置重点案件。推进慧选投资、恒利金融等重点信访案件处置工作。各地要强化领导包保责任制,落实重点案件“一案一策一专班”制度,特别关注案龄5年以上案件,要进一步树立对事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责任感、紧迫感,组织精干队伍,排出时间表、作战图,实现挂图作战、强力攻坚,确保尽快结案。

(四)创新宣传,提升处非宣传质效。

8.周密部署宣传月活动。积极利用各类媒介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发挥各地、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协会团体、各金融机构、网格员等多方作用,在全市上下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舆论氛围。

9.常态化开展日常宣传。依托打击经济犯罪宣传、普法宣传、“四送一服”政策宣讲等品牌项目,在重要节点、重点行业领域、针对重点人群,创新利用各类宣传媒介,扩展宣传空间,引导处非宣传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有效延伸宣传“毛细血管”,采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提高全社会对非法集资的识别、防范和抵制意识。

(五)各司其职,推进综合有效治理。

10.有效推动全链条治理。及时关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出台情况,严格落实金融持牌经营、特许经营原则,切实把好企业准入关。行业主(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着力加强对p2p网络借贷、私募基金、投资理财、养老服务、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监管。推动有关部门落实金融广告监管制度,切断非法金融活动传播途径。推动处非工作由点及面、由端到链,实现对非法集资活动全社会、全行业、全生态链防控打击,将非法集资与社会信用、平安建设等体系建设有机结合,有效震慑非法集资行为。

(六)依法依规,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11.运用法治方式解决信访事项。密切联系群众,主动释法说理、引导安抚、回应诉求,全力争取理解和支持。坚持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针对涉法涉诉案件,推进案件侦办和司法审理,将信访事项解决路径引入法治轨道。

12.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案件侦办公开,统一解释口径,合理引导群众预期。加强群体性集访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妥善做好信访接待。切实落实属地维稳责任,加强负面舆情管控和正面宣传引导,健全应急机制,确保风险隐患不扩大、不蔓延、不上传,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七)重心下移,提升处非队伍素养。

13.加大处非队伍能力建设。推动处非工作重心下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人员配备、工作经费等方面切实保障,强化交流培训,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勇于担当、本领过硬的专业处非队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及时交流处非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

(一)严格落实属地政府责任。各地要切实担负起风险化解和维稳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辖区内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做好本辖区内风险排查、案件查处、善后处置、宣传教育和维护稳定等工作。各地要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平安建设考核内容等。

(二)严格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将防控本行业、本领域非法集资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信访维稳、案件侦办和布控、审查逮捕和起诉、案件审判和执行处置、监测预警和宣传教育、行业准入和监管等工作的部门协作力度,加强非法集资风险信息共享,各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落实考评及责任追究。科学制定2021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平安建设工作考评细则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考评细则,并将处非工作作为重点考评内容。加强考评结果运用,进一步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通过约谈、挂牌督办等手段,推动重点问题的解决、重大案件的处置和重点领域风险的防控。对重点案件查办不力、进展不顺的县市区,要及时协调推动并通报,同时报告市政府,对工作不力、重点督办案件处置迟迟没有进展、影响到全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成效的责任人,必要时由市处非办提请相关部门予以追责。

按照呼和浩特市处非办印发《呼和浩特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学习周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优势的同时,利用新媒体宣传,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知晓度和法制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防范非法集资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范围。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工作,由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内部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工作的对接及信息收集、材料报送等具体工作,同时做好与市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我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工作的落实完成。

1、继续发挥传统媒体的优势作用,广泛宣传。

为了提高广大市民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的发生,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工作中,我们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的媒体作用,通过各类专题、栏目以及公益广告,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宣传力度,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在呼和浩特市广播电视台《直通首府》栏目中除了做好日常新闻播出外,从4月16日起,开设了“防范非法集资知识普及”专栏,采取字幕+画面的形式,向广大市民普及非法集资特征、表现形式和社会危害等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辨别能力,在全社会营造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栏目共播发相关新闻7条,统计如下:3月27日首府严厉打击传销非法集资旅游欺诈等违法行为、4月16日非法集资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月17日保护钱袋子给您支几招、4月18日打击非法集资防范金融风险、4月19日非法集资犯罪数额是怎么认定的、4月20日远离校园非法集资、4月22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此外,栏目直通多媒体版块还就即将实施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具体到条例中的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当事人以及非法集资的常见形式有哪些等条文规定进行专门解读。同时,栏目还不间断播出防范非法集资警示教育宣传片。

2、运用新媒体宣传矩阵,形成宣传合力。

在新媒体方面,呼和浩特广播电视台新媒体近期将推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解读系列。我局通过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抖音视频等方式发布信息7条,内容包括:【送你6幅画,提高消费防骗意识!】阅读量:5097次、【快告诉家里老人!谨防这些非法集资骗局!】阅读量:7771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标语口号】阅读量:5.1万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阅读量:2947次等。新媒体各平台总阅读量达到6.7万次。通过漫画、短视频等多种形式用更直观和通俗易懂的画面和影像等媒介载体使宣传更加深入。

为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集资行为,明确工作职责,根据省(鲁处非办字【2020】23号)、市(德处非字【2020】1号)、《xx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相关文件,结合单位实际,定制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文件精神,积极配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安排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健全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加大监测预警、宣传教育等工作力度,逐步建立符合我县合作社实际情况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杜绝发生较大规模非法集资案件,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逐步消除非法集资生存土壤。

三、工作原则1.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领导作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组织、协调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进一步加大督促力度,及时跟进工作进度,检查工作效果,做好统筹谋划、组织协调、督导落实工作。

2.防打结合、打早打小。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警惕性和敏感性,加强防范预警,减小发生概率。坚持打早打小,遏制风险传播,防止引发其他领域特别是金融领域风险发生,将金融风险扼杀在萌芽阶段。

3.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县供销社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联系、加强合作、协同配合,通过上级领导统一协调,调动各方面力量,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四、工作机制(一)引导宣传机制。结合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县供销社要抓好防范和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着重宣传涉及本单位金融风险的宣传教育,大力加强关于处置非法集资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揭示非法集资的本质特征,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的防范意识。

(二)。

责任追究机制。为切实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对各项工作进行责任划分,明确责任人,对各责任人的工作进行考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以实现对防范工作的认真负责,对工作不当、疏于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跟进机制。对所划分的工作,各责任人及时上报工作进度,领导小组对工作及时跟进,检查工作完成的进度和质量,以对出现的问题实行“闭环管理”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xx县供销社2020年8月12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令第737号),切实做好我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相关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发挥好各地、各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的作用,积极构筑多层次宣传阵地,创新方式提升宣传效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呼伦贝尔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及自治区关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并结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令第737号)(以下简称《处非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监管条例》)《呼伦贝尔市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宣传贯彻工作的实施,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积极营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维护我市金融稳定,保护人民切身利益。

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重点加大对《处非条例》《监管条例》《奖励办法》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熟悉和知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增强“买者自负,风险自担”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鼓励社会公众提供举报线索,形成全社会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打击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揭露犯罪分子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和社会危害性;宣传普及金融知识,让广大群众正确识别合法的投资渠道、理财方式与非法集资的本质区别,引导广大群众理性投资、合法理财。

(一)发挥成员单位作用,积极开展行业宣传。各级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发挥行业主(监)管作用,积极开展行业宣传活动。结合本地区、部门工作实际,围绕《处非条例》《监管条例》《奖励办法》等法规,适时组织开展学习、讲座、培训等活动,通过悬挂标语、张贴海报、制作发放宣传手册和传单、播放公益宣传片、发送微信短信等多种形式,向本行业从业者及参与者宣传普及识别、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相关法律知识,推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深入开展。

(二)发挥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作用,强化日常宣传。各旗市区处非办要协调当地金融机构,积极发挥金融机构专业化、网点广的优势,利用电子屏、报纸广播等进行文字或形象宣传;要指导地方金融组织发挥好自身作用,不断提高业务人员业务素质,在办理业务的同时及时向群众讲解正规业务与非法集资的区别,引导群众正确借贷、理性投资。

(三)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有效开展“零距离”宣传。各旗市区处非办要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法委,开展对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员的日常培训工作,发挥网格员“零距离”接触群众的优势,指导网格员要利用各种入户机会,深入了解每户家庭是否存在非法集资倾向,特别要对老年人群讲解非法集资常见案例、惯用手段,提醒不要轻易将个人银行账号、密码等告知他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及时上报,将非法集资现象扑灭在萌芽状态;各网格长要充分利用各种微信群平台、“村村响”广播大喇叭等有利条件,在基层进行广泛宣传,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家喻户晓,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建平安呼伦贝尔贡献一份力量。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区、各部门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全年宣传活动。市处非办各成员单位、市级金融机构、各旗市区处非办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组织开展本部门、本地区全年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各地各部门请于3月5日前将宣传方案报送至市处非办。

(二)创新形式,确保实效。市处非办各成员单位每半年要组织1次集中宣传活动,每月要通过宣传栏、网站、微信公众号、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要通过电子屏幕、横幅、海报、展板、折页、宣传单等形式,向群众宣传防范非金融活动的知识,每月不少于3条;旗市区处非办要按照处非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推进“六进”宣讲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夯实基层宣传主阵地,宣传内容及活动每月不少于5条次。

为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省(*处非办字【2020】23号)、市(x处非字【2020】1号)、《xx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相关文件,xx县供销社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现将2020年我社所做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制定方案,完善机制。根据《xx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县供销社深入调查,结合自身实际和现实情况,制定了《xx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用以支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情况。

二、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县社各科室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活动的严重性、危害性和处置工作的艰巨性,以此切实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和高压态势,有效防控,坚决打击非法集资活动。

三、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抵御能力。县供销社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利用会议宣传和深入村庄、社区、家属院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儿,通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各项政策措施,从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认清非法集资的危害性,从源头治理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环境;同时加强对单位自身工作人员的教育,通过集中学习,观看防范非法集资的视频资料,交流各自看法和观点,取得良好效果。

同时鼓励群众主动向县供销社和有关部门举报提供非法集资线索。

一年来,县供销社非法集资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无法彻底消除非法集资的可能性。下一步,县供销社将继续加大对非法集资行为的防范、打击和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及责任制度,完善处置非法集资处置预案和应急预案,做好非法集资情况摸底、整理汇总,确保此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指导思想。

2020年度全镇打击非法集资将于中、省、市、区有关打击非法集资的安排部署为指导,全面健全打击非法集资预防、管理、处置工作机制,集中力量、综合整治、严防严控、标本兼治,坚决维护广大群众利益,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有力的宣传教育和打击整治,确保全镇不出现非法集资现象。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完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评估、信息预警研判、日常巡查监管、基层防控、快速处置等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及时掌握潜在风险和不稳定因素,快速应对处置,及时化解矛盾和风险,建立健全疏导并举、防治给合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二)严厉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行为和案件。重点打击涉嫌诈骗组织者、恶意集资中间人和借款人,严厉打击超范围违规经营、虚假广告宣传等行为,彻底整顿涉嫌非法集资、高利贷、违规融资等行为。

(三)依法规范融资服务中介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等机构及其关联企业的经营、融资和宣传行为,促进民间借贷规范健康发展。

(四)有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结合专项整治活动,在全镇各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集中梳理清查企业虚假注册、抽逃资金、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以及资产负债能力等,有效整治涉嫌非法集资、高利贷、违规融资等行为,确保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不留死角。

(五)建立基层信息员制度。建立镇、村(社区)、村镇信息员制度,建立社会志愿者、基层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自发参与的防范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非法集资苗头,群防群治,提高对非法集资监测和防范能力。

(六)建立高收益项目举报排查机制。对辖内各类经济活动信息进行监测、跟踪,从中发现、识别和判断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信息和线索。对辖内号称“高回报、高收益”产品开展监测排查,加强风险研判,及时预警提示。

(七)建立重点案件包案机制。按照“一案一组、一案一策”的要求,每个重点涉嫌非法集资案件都要成立专案组,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到人”,集中办案,限时办结。

(八)健全从速从快处置机制。对涉嫌非法集资的案件要及时查处,早定性、早处理,加大案件处置力度,快速查实案情,最大程度追索保全资产,依法合规、公平公正清偿,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对煽动群众闹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集资人,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严厉查处。

(九)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综合性宣传。建立健全常态化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村(社区)、进工厂、进家庭,实现广覆盖。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强化社会公众买者自负、风险自担的责任意识。宣传部门要协调有关新闻单位,借助新媒体时代的信息传播形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整合资源,推动宣传,形成防范非法集资共识。

(十)加大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查处力度。加强对网络、手机短信、电邮特别是各类资金借贷平台的监督管理,防止非法集资通过网络、通信工具传播。加强媒体广告发布的监管,督促媒体落实了广告发布责任,封堵非法集资活动传播渠道。

四、工作责任。

建立健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落实了职责分工;建立镇主体负责制,充分发挥基层主体作用,调动辖内资源,统筹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认真履行一线把关职责,将防控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作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监管。对需要经过市场准入许可的行业领域,由准入监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对无需市场准入许可,但有明确主管部门指导、规范和促进的行业领域,由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

五、逗硬考核。

为切实有效抓好全镇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经镇党委政府决定,将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纳入全年综治工作目标考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取消所在单位和个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扣减所在村(社区)干部个人相应考核工资,如发生影响恶劣,触犯法律行为,将根据法律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

(一)未将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主要负责人未亲自抓。

(二)未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进行摸排,宣传教育。

(三)信息不畅通,发生漏报、迟报、虚报非法集资行为。

(四)对发生非法集资行为上报、处置不力行为。

(五)本单位人员参与非法集资和为非法集资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

非法集资是严重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毒瘤,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狠抓落实了,确保全镇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发展。

非法集资防范处置方案篇九

各部门、各学院:

当前,以传销、非法集资为代表的涉众型经济违法犯罪案件高位运行,正处于集中爆发期、外溢传导期和升级变异期,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现实危害大、涉危风险高,成为影响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风险点,一旦被敌对势力和别有用心的人插手利用,极有可能将经济领域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危害社会大局稳定。为切实增强正面发声,积极引导广大在校师生对传销、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不参与、能识别、敢揭发,有效遏制上述活动向校园渗透,切实保护在校学生利益和人身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防传销和非法集资进校园活动。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省文明办、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工商局《关于开展防传销和非法集资进校园活动的通知》(xx教秘思政〔20xx〕88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防范和打击传销、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部署,通过开展防传销和非法集资进校园活动,引导在校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认清传销、非法集资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严重危害,提高识别能力,增强防范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防传销和非法集资活动;切断非法组织向学校渗透的渠道,严防传销、非法集资活动进校园,严防在校师生参与传销、非法集资活动,净化校园环境,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自20xx年xx月xx日开始至xx月xx日结束。

(一)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在校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各部门、各学院要重点围绕“五个一”集中开展防传销、非法集资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在校师生识假防骗的意识和能力,大力营造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1、组织一支志愿者队伍。鼓励师生自愿成立“反传销防非法集资”宣传志愿者队伍,开展宣誓、签名、咨询等活动,充分发挥专业特点和学生专长,鼓励学生绘制相关的宣传品,排演相关的.文艺节目。(落实单位:团委、各学院)。

2、上一节专题教育课。发挥学校教育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在思想政治、形势与政策教学及就业教育中融入反传销防非法集资的内容,向学生宣传国家关于防范和打击传销、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让学生了解国家相关的方针、政策,帮助他们认识参与传销和非法集资的危害、了解防范的基本知识。(落实单位:宣传部、学生处、马克思主义学院)。

3、组织一次研讨会和专题讲座。邀请市工商局和公安等有关部门专业人员参与,通过专题研讨会和专题讲座等形式,宣传防范和打击传销、非法集资犯罪法律、法规,将专业知识讲解、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结合起来,引导学生知法、懂法、守法。(落实单位:学生处、保卫处、团委、各学院)。

4、开展一次校园主题宣传。各部门、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悬挂标语、校园广播等形式,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落实单位:相关部门、各学院、团委)。

5、集中观看一次视频教育片。通过校园网、易班、班级qq群、微信公众号等形式,组织学生观看打击传销微电影——《传销笔记》《金融产品,想说爱你不容易》《警花警草说安全经侦特别节目之非法集资》、《xx学院—远离校园贷安全提醒》《xx学院—双11安全提醒》等视频,帮助广大学生认清传销和非法集资犯罪的欺诈性和严重危害,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择业观。(落实单位:学生处、各学院)。

(二)加强校园管理,防止传销、非法集资向学生渗透。

坚持把防传销和非法集资进校园活动纳入平安校园建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等工作,研究部署、统筹安排,落实教育管理职责。

1、加强对校内讲坛、论坛、讲座和报告会以及校内传媒、校内广告等的管理;加强校园安全巡逻,严禁任何传销、非法集资组织及人员在校园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蛊惑及诱骗等活动;加强对学生从事校外勤工助学的指导,严格审查外来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落实单位:宣传部、保卫处、学生处、各学院)。

2、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在教育、团结和联系学生方面的优势,注重依托班级、社团等组织形式,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把抵御传销、非法集资的客观要求内化为学生的自觉行动。(落实单位:团委、各学院)。

3、针对寒暑假以及学生开展社会实践、联系工作等重点时段,突出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重点地区,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法,加强对外出实习学生、毕业班学生、请假休学学生等重点学生群体的教育和管理。(落实单位:学生处、各学院)。

(三)在加强对传销组织查处打击的同时,各相关部门、各学院要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坚持以教育为本,做好受骗学生和被传销组织控制学生的解救工作,确保人身安全。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学院要深刻认识传销和非法集资活动向高校渗透的现实危害及当前传销和非法集资活动的复杂性、欺骗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各自分工,把防传销和非法集资进校园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2、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各部门、各学院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扎实开展防传销和非法集资进校园活动,务求取得实效。综治办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到本年度社会治安综治考评的范围,各部门、各学院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结合实际制定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3、畅通信息,及时上报。在活动开展期间,各部门、各学院务必加强情况沟通和交流,做到上下、左右情报畅通,信息共享;及时报告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群策群力,共同解决。建立信息专报和重大事项、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各相关部门、各学院于20xx年xx月xx日前分别将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联系人:xxx。

电话:xxxx—xxxxxxx。

电子邮箱:xx。

非法集资防范处置方案篇十

2020年宣传教育主题为:打击非法集资,防范金融风险,共建平安石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宣传主题,采取多种方式手段,突出重点开展宣传。

(一)强化法律政策宣传。一是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使群众有效辨识非法集资。二是针对案件高发重点领域,加强政策宣传,防止有关政策措施被曲解和误读。三是加强对举报奖励政策宣传,鼓励群众举报非法集资线索。

(二)加强金融知识普及。着力宣传“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不要相信“竹篮子也能打一筐水”的神话。着力宣传“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消除群众对“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误解和不当期盼。

(三)强化风险提示。根据各地实际,对以财富管理、投资理财、私募股权、项目投资、合作开发、虚拟任务、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名义,利用“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物联网”、“区块链”等当下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等集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

非法集资防范处置方案篇十一

我们要时刻铭记,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绝对不能为了当前的蝇头小利,不惜牺牲长远利益。要时刻坚守自己的道德线,坚决抵制任何直接或间接参与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不当行为。诚实守信,艰苦奋斗,以自己的辛勤劳动换取明天美好生活。

非法集资防范处置方案篇十二

为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使广大群众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根据县处非办关于印发《xx县涉嫌非法集资风险常态化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固处非办〔20xx〕1号)文件部署,我县通过宣传、预警、处置等工作举措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进一步稳定金融秩序。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以“稳金融”促稳定,压缩民间借贷空间。

从近几年非法集资形势看,企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成为非法集资案件的爆发点。长期以来存在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导致民间借贷盛行。企业由于受市场环境变化、经营不善等影响,资金链一旦断裂,往往形成涉嫌非法集资案件。我县以“稳金融”来“活血脉”,在扩大信贷投放的同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采取展期、延期还本付息、无还本续贷等方面的措施。其中对小微企业提供过桥续贷资金,5年来共为83户企业提供5。8亿元。确保企业融资渠道的畅通,进一步压缩民间借贷空间生存的空间,促进经济金融稳定,降低非法集资风险。

二、以集中力量促成效,完善协商研判机制。

一是完善常态化研判和处置机制,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信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相互配合,加强协作,内防新的案件爆发,外防私募基金、投资公司等输入性风险。

二是成立了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局派驻专人,定期分析汇总,每周召开碰头会,围绕重点目标任务协调推进。

三、以广泛宣传促警醒,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建立系统化、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实现活动月集中宣传,金融机构网点长期宣传,电视、政府网站、“xx融媒”等渠道定期宣传,实现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村居、进学校,向广大群众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和常见形式,揭示其欺骗性和风险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年初,县处非办印发《xx县涉嫌非法集资风险常态化排查工作方案》(固处非办〔20xx〕1号),由金融监管部门牵头,结合疫情防控,以微信等自媒体宣传为渠道,着力开展和打击不法分子以疫情防控名义实施金融诈骗等活动。县公安局牵头,利用3。15、5。15宣传日开展集中宣传,及时发布风险预警,向群众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xx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xx月,县处非办牵头,联合各部门对非法集资开展全年常态化排查工作,对投资理财、互联网金融、私募基金、养老服务等多个重点领域328个机构开展排查工作。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暨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月活动,接受群众现场咨询300人次、发放宣传册、购物袋、小扇子、笔等宣传物品1800余个。xx月,县委政法委牵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防范电信诈骗、非法集资诈骗”宣传活动。xx―xx月份,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向全县手机用户宣传非法集资常见形式和危害性。

四、以摸底排查促预警,推进行业领域清源。

我县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综治(平安建设)目标任务,通过考核、督查、问责等形式推动责任落实。建立防范非法集资网格化管理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一线把关”的原则,履行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职责。

一是严格准入管理。进一步完善地方金融领域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开展金融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对投资咨询、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行业领域开展摸底排查,对企业名称及营业范围含有投资、资产等字样的企业严格准入管理。20xx年xx月,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17家含有“投资”“财富”“理财管理”等字样的公司进行了排查,其中国有控股4家,民营控股13家。存续12家,异常5家。已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进行简易注销公告2家,已变更经营范围,删除“投资”字样的1家,失联暂时未有效处置3家。

二是开展专项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非涉稳风险暨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排查活动,发挥行业主(监)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和乡镇政府属地管理职责,重点关注网络借贷、房地产、养老服务、专业合作社、电子商务等领域,实行名单制管理,建立风险清单,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三是抓好案件处置。对非法集资案件进行分类梳理,建立陈案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度,明确处置进度和办结时限,按照“司法结案、无信访、无清退资金”原则,对已经法院判决生效的案件,抓紧做好涉案资产处置和清退工作,着力消化存量风险,最大限度追赃挽损。

五、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我县将严格落实市处非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各项工作部署,加强推动我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实现经济金融稳定发展。

一是思想认识再提高。切实提高政治意识、思想意识、大局意识,确保非法集资案件无新增,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二是工作手段再加强。在宣传教育上创新形式,总结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分析推送成因,提高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在风险监测上加强预警,坚持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原则,发挥群防群治力量;在案件处置上加快进度,陈案积案抓好化解力度,新增案件加快审理进度。

三是调度考核再严格。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工作调研,加大各成员单位工作调度,加强案件执行力度,严格党政目标考核机制,对工作处置不力的实行严肃问责。

非法集资防范处置方案篇十三

一年来,xx镇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县金融办的正确指导下,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及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更好地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

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重点,维护农村信用社金融债权,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提高农村信用社资产质量,夯实农村金融改革基础,更好地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了xx镇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及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工作领导小组)。

政委:xxx。

组长:xxx。

顾问:xxx、xxx。

副组长:xxx、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xx、xxx、xxx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地点设在xx镇财政所。

二、明确目标,细化责任。

(一)明确时间。

分三个阶段:1。宣传发动:20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召开好四个会议:镇班子会,镇全体干部职工、各部门负责人、村(居)固补干部、组长,村(居)支两委,户主大会。2。摸底:xx月xx日―xx月xx日,建立台账,分解任务。3。集中清收:xx月xx日―xx月xx日。

(二)明确任务。

全镇到20xx年xx月xx日止需共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240万元,每个责任片60万元清收任务。各片摸清非法集资底子,要求要实、要准。

(三)明确对象。

1、各村(居)委会,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逾期贷款。

2、国家在职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村(居)委会干部、农户、个体户逾期贷款。

3、其他组织及个人逾期贷款。

(四)明确责任。

明确以片为主,采取四个主要领导联片,片长、指导员包片,干部包村,信贷员联村的责任体系。

三、把握政策,做实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

镇采取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贴标语、出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共悬挂横幅40幅,标语800余条,出动宣传车四次,出宣传栏10期,镇清收办每10天―通报各村(居)、片线清收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大清收力度。

对拖欠贷款公职工员、企事业单位职工按相关法律法规坚决采取了”三停三不”措施,即”停职、停薪、停岗、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对村组干部、中共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未带头按期偿还的,进行了公开曝光。

(三)加大考核力度。

一是将任务分解到片,与村(居)委会、签订了责任状;二是按实际收回本息金额计算清收手续费,按时拨付。

四、严肃纪律,严格考惩。

(一)坚持四个确保。

确保依法、和谐、高效、阳光清收。

(二)坚持五个统一。

统一政策,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答复、统一管理。

(四)严格奖惩。

1、坚持经费包干:完成任务的按责任状兑现,没完成任务的工作经费减半。

2、把清收及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绩效文明考核,(占10分)并作为年终个人、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3、在工作中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严禁假公济私,照顾人情,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五)措施有力,效果明显。

为确保任务完成,镇党委、政府想尽了一切办法,尤其是对长期不在家且又有偿还能力的,镇党委、政府积极主动联系,采取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法育人的方法,效果明显。今年xx月份,通过多方了解核实学堂湾村有一大欠账户在惠州创业,他有钱但长期不在家且不愿偿还信用社欠款,并且正准备把全家户口迁到惠州。镇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书记、镇长立刻同县清欠办联系,派出人员赶往惠州,经过三天三夜的努力,他终于答应偿还,共收回本息共计45万元,对清收工作的推进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到xx月xx日止,全镇共清收不良贷款本金139。338万元,利息71。9517万元,本息合计211。2897万元,完成任务比例66。99%,排全县第五。通过地毯式的摸排,全镇没有非法集资现象。

非法集资防范处置方案篇十四

为了进一步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辖区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乡集中时间在辖区范围内重点开展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双凤乡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机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让我乡全体干部、村支两委干部和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活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及开展此项工作的长期性和重要性,从而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敏锐性。

二、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

认真组织,分段实施在排查行动中,切实做到严查彻处,绝不姑息;同时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按照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认真调查摸底,确定排查重点,周密部署,集中时间对辖区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和商业企业进行详细排查,摸清本辖区非法集资案件数量、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方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区别不同情况,制定了《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

三、形式多样,宣传到位。

一是针对个别人家房前屋后的“房产咨询”、“典当融资”、“房产融资”栏目中登载非金融机构发布的“应急贷款”、“民间借贷服务”、“贷款担保”、“大小额贷款”等发放贷款内容的广告,予以重点排查。二是为严厉打击非金融机构发布的非法集资行为,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上级单位。采取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以及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及时向辖区广大经营户和消费者通报非法集资的新形式和特点,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远离非法集资。三是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为方便社会各界的投诉举报,张贴了举报电话,对举报人进行保密承诺,做到非法集资无可乘之机。提高形式多样面向村社的宣传教育活动,多方位、多角度的宣传非法集资的特点和形式,广泛宣传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面和影响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大,达到了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的目的。

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开展是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进一步提高,在社会生活和参与经济活动中识别投资渠道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有效地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并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使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家喻户晓,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非法集资防范处置方案篇十五

非法集资是一种违法行为,大多数都构成刑事犯罪,不仅破坏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而且直接危害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作为当代青少年,我们要多学习非法集资诈骗特点,随时对身边人进行宣传。

非法集资防范处置方案篇十六

20xx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金融事务中心高度重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多措并举,工作取得了实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抓宣传,突出教育。一是组织开展了20xx年xx、xx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以社区为平台,通过播放宣传片、搭建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手段开展宣传。二是牵头开展了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在华海3c广场安排文艺演出、张贴横幅、设置咨询台,工作人员耐心向市民传授“打假真经”,提醒他们管住自己的“钱袋子”,现场向群众发放了10000余份宣传资料,活动得到红网的特别报道。三是牵头开展宣传教育进校园、合力整治“校园贷”活动。与东湖街道、东湖派出所一起前往湖南农业大学、生物机电学院进行精准宣教,点对点答疑解惑,向学生讲述校园贷的定义、本质、危害、维权途经等,活动受到了教职工和学生的热烈欢迎。

(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从xx月xx日开始,部署开展了为期50天的重点楼宇金融风险排查行动,由14个街道(园、局)牵头,成立了14个排查行动小组,以7栋商业楼宇为重点,对芙蓉区网络平台经营企业,非法集资、传销、放贷及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风险隐患开展排查,共排查出涉嫌放贷、放贷中介、放贷服务等风险信息20余条,共排查企业3000余家,其中涉嫌风险企业75家。

(三)打早打小,强化治理。一是对排查出的75家涉嫌存在金融风险的企业(其中20余家从事放贷或放贷中介的企业)进行逐一核查、整改、宣教;二是对存在非法集资嫌疑的7家企业进行清理整治,通过现场责令整改、约谈等措施,提前化解风险,清退资金1453。47万元。向芙蓉区扫黑办报送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线索8条,其中4条被扫黑办确定为有效线索受理,2条已处置,2条整治处置。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中心在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的基础上,拟出了下阶段工作计划: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探索和实施与辖区内高校的精准宣传,实行与高校在校学生点对点宣传教育。

(二)开展风险排查行动。在上半年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下阶段将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的风险摸排行动。

(三)突出重点楼宇管理。对湘域国际、湘域中央等挂牌重点楼宇不定期地检查,重点关注。

(四)建立线索报送机制。按照下发文件要求,各街道(园局)每月向金融事务中心报送黑恶线索情况,金融事务中心结合街道报送线索和我中心接收的举报线索,及时向区扫黑办报送。

20xx年上半年,金融事务中心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下阶段工作夯实了基础,打开了局面。接下来,金融事务中心将坚决贯彻落实湖南省、市、区防范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宣传教育、风险排查、监测预警、风险处置等工作,切实维护好辖区经济、金融和社会安全稳定。

非法集资防范处置方案篇十七

通过本次直播活动的学习,我了解到非法集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和群体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在平常的学习生活中,我们应该高度警惕,提高防范意识是防范非法集资侵害的第一道防线。

非法集资防范处置方案篇十八

彬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彬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为有效打击和处置各种形式的非法集资活动,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求为指导,以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净化金融生态环境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常态治理、打防并举”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预防、打击、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任务目标组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完善制度措施,开展宣传教育,排查风险苗头,查处重大案件。全县新发生非法集资案件数量、金额、人数有效控制,重点部位、重点行业不发生重大案件;人民群众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切实提高,社会信用环境有所改善;守住不发生大面积、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依法依规处理非法集资案件,不发生重大信访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三、

工作原则坚持“处置与维稳并重、维稳在先”,“打击与预防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县上统一负责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设立,谁监督管理;谁核准营业范围,谁条线排查”的原则开展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早处置。

四、主要任务(一)充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量。组建工作机构,建立工作机制,特别是要加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构建设,增加人员力量和领导力量,推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进入常态化管理轨道。

(二)强化属地管理职责。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职责,积极稳妥做好案件的受理、调查、立案、处置和维稳善后等工作。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建立信息“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非法集资案件,要及时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三)建立行业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将日常业务监管与非法集资风险监测相结合,建立完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长效机制。要转变工作职能,创新工作方式,适应市场变化,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增强对行业非法集资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建立行业企业涉嫌非法集资信息披露制度,将违规违法企业信息向社会公示,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完善企业失信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四)开展集中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在全县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非法集资案件发生。继续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以及涉嫌非法融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加强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计划,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通过多种宣传途径、手段,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

(五)持续深入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涉及房地产、农业、林业、典当、民间会社等传统行业,以及股权融资、资本运作、融资性中介等新兴行业。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非法集资情况进行摸排调查。对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线索,要认真梳理、深入调查,并根据集资规模、性质和经营情况,按照“打早、打小”的原则,逐一研究处置方案。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政策界限清晰的,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立即取缔。对有实业和项目支撑、风险可控的企业,要宣传政策、加强引导,督促其规范经营,停止集资行为,妥善化解集资风险。

(六)做好非法集资案件群众信访维稳工作。完善非法集资信访预警、现场处置、人性化关怀等机制,加强动态研判,落实维稳措施,避免矛盾激化,引导非法集资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妥善解决。建立与非法集资参与人的沟通渠道,加大政策解释和教育引导工作力度,做好非法集资参与人的稳控工作,努力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建立重点案件、重点上访人员稳控台账,及时掌握动态信息,确保社会稳定。

(七)依法依规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准确把握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区别,慎重立案,多纠少抓,坚持宽严相济,讲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对已经立案的要“拔点”,对没有立案的要“灭源”,坚持从源头上治理、从根本上防治。坚持罪刑相适应原则,依法准确定罪量刑,努力实现同类案件量刑基本均衡。财政部门要保障重大案件侦办、查处经费,严禁挪用涉案资金作为办案经费。

(八)强化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督导问责。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年底前将对全县非法集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因工作失职、监管不力、敷衍推诿致使本镇办、本行业发生重大非法集资案件或处置不当致使事态扩大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县上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取消单位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五、职责分工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由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实施,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形成既有分工又相互合作,职责明确、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方针政策及部署,研究部署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建立风险防范、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制定处置非法集资案件应急预案,组织排查并依法处置非法集资案件,协助配合查处上级交办的跨县案件。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建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组织对涉嫌非法集资案件进行性质认定,开展非法集资案件的监测、统计及上报工作。

(三)相关部门职责。

1.县人行:协助掌握和提供涉嫌非法集资企业或个人在银行账户、支付结算、外汇等方面的有关线索,对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单位、个人的金融资产进行监测,加强对民间金融活动的引导和监管。

2.县委政法委:负责指导和协调重大非法集资案件的查处工作,处置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收集和汇总涉及非法集资的信息。

3.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媒体加大对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工作。

4.县公安局:负责对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对非法集资活动单位或个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查询、冻结、扣押涉案资产,协助、配合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5.县发改局:负责非法集资涉及的产业政策的制定、修正等工作,查处职责。

范围内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

6.县监察局:负责依法调查处理参与非法集资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

8.县住建局、教育局、工业局、商务办、民政局、农牧局、林业局、中小企业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查处本行业、本系统范围内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

9.县工商局:负责对登记注册企业依法监管,依照有关部门认定意见,对登记注册企业非法集资行为予以处罚,调查处理登记注册的投资类公司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活动。

10.县信访局:负责涉及非法集资的信访信息报送和上访接待工作。

11.县电视台:负责加强对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和检查,依法查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违法广告。

13.县法院:负责非法集资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并针对审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

14.县检察院:负责非法集资案件涉案犯罪人员的审查、批捕和起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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