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与业主合同书大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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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与业主合同书大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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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撰写应当明确、详细,并阐明各方的权益和责任。在起草合同时,应该遵循相关的法律和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合同的样本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合同的结构和常用的表达方式。

物业与业主合同书篇一

为加强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1.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3)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_____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内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_____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_____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10)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住宅公共维修基金。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或由产权人按实分摊。

(3)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或馈赠其单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产权转移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_________费用中支付。

5.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第四条?其他_____费用。

1.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1)机动车:_________;。

(2)非机动车:_________;。

2.有线电视:_________;。

第五条?代收代缴_____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_____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_____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_____标准;。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6)乙方须本着_____、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_____指标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九条?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___%奖励乙方。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的_________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年。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_____、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____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份,送____留存____份。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与业主合同书篇二

转让方(甲方):

转让方(乙方):

受让方(丙方):

鉴于:

1、标的公司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有效存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其中:张×出资25.5万元,持有公司注册资本51%;李××出资24.5万元,持有公司注册资本49%。

标的公司上海××物业管理公司于××××年×月××日在上海市闵行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有效存续,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万元,其中:郭××出资5万元,持有公司注册资本50%;张×出资3万元,持有公司注册资本30%;季×出资2万元,持有公司注册资本20%。

2、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在上海市黄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有效存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其中:刘××出资40万元,持有公司注册资本80%;古××出资10万元,持有公司注册资本20%。主要经营范围:物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物业招投标代理。

3、经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物业管理公司、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协议,同意甲方和乙方将其持有的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物业管理公司100%股权依据本协议之约定转让给丙方。

4、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将股权转让后的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物业管理公司吸收合并后,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名称保持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诚实信用原则,甲方、乙方、丙方通过友好协商,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

甲方、乙方同意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分别将其持有的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物业管理公司100%股权全部转让给丙方,丙方同意受让该股权。

三方同意,具体的转让和受让比例分配由郭××和刘××协商确定。丙方受让该股权后,刘××和古××仍然按原比例持有合并后的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

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1、甲方将其持有的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丙方的转让价款按照财务帐的净资产数额确定(以××××年×月×日为基准,详见附件一: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年×月×日资产负债表),即人民币××万元整(大写:××万元整)。

乙方将其持有的上海××物业管理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丙方的转让价款按照财务帐的净资产数额确定(以××××年×月×日为基准,详见附件二:上海××物业管理公司××××年×月×日资产负债表),即人民币××万元整(大写:××万元整)。

2、丙方应在签署工商局股权转让合同文本时将上述股权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和乙方的共同授权代表郭××。甲方和乙方在此声明,不需要再单独出具授权委托书。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乙方将配合丙方的要求,签署股权转让予丙方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所需的全部相关文件并提交丙方。

第三条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的办理。

本协议签订且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后,丙方可以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和乙方予以协助。

第四条陈述和保证。

1、甲方和乙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代替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物业管理公司继续履行“××大厦”和“×××公寓”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详见附件三)。

2、本协议签订且丙方支付转让价款后五日内,甲方和乙方将分别安排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物业管理公司向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移交×××公寓和××大厦物业办公用房、经营用房、图纸、档案等情况并注明办公用房和经营用房的来源等情况(详见附件四、附件五)。

3、本协议签订时,丙方充分了解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物业管理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愿意接受物业公司移交前的全部债权债务,具体以双方确认的××××年×月×日债务清册(详见附件六)为准,但上述基准日到移交日所发生的正常经营过程中的债务亦由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若有瞒报债务造成丙方受损的,甲、乙方负责赔偿。丙方特别承诺: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公寓项目开发单位逾期交房违约责任问题,与购房者签订的免收物业费相关协议,丙方完全认可,并承诺继续履行,不论是否已经列入上述债务清册。

4、本协议签订后,丙方应当按照原劳动合同条款,接受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物业管理公司的全部人员,或者由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法给予赔偿后解除劳动合同(详见附件七: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物业管理公司的《现有职工明细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一律予以注明)。甲、乙方保证截止××××年××月××日前,原企业不欠在职职工工资,否则甲、乙方负责赔偿。但公司部分职工没有交纳社会保险,由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处理。

5、股权转让以前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物业管理公司所有收取的以及股权转让后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要收取的“××大厦”和“×××公寓”两个项目的全部装修押金或者其他具有保证金性质可能向购房者返还的款项或代收的住房维修基金等代收款项(以下合称“保证金”),由开发单位负责监管及清退。在公司移交前,甲方和乙方将上述已经收取的保证金款项分别转至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账户,由购房者或者债权人分别到上述两个开发单位领取。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取的上述保证金亦存入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账户,由购房者或者债权人分别到上述两个开发单位领取。

第五条股权交割。

1、股权交割的全部工商手续,由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和乙方给予配合。

2、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日为股权交割日,股权自股权交割日起转让。

第六条标的公司的移交。

1、本协议签订且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后五日内,甲方和乙方撤回其原委派的所有董事,由丙方另行委派董事和指定法定代表人。

2、三方确认股权交割手续当日,三方进行下列交接手续并签署《交接清单》:

(5)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等劳动人事档案、资料。

(6)本协议签订同时,三方共同将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物业管理公司现有的所有印章(包括但不限于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物业管理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部门印章等)封存至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物业管理公司整体移交后完全交给丙方。封存期间,甲方、乙方如需使用的,应由三方派人共同启用。如果丙方在接到甲方或乙方通知后24小时内,拒不派人监督启用,甲方和乙方有权要求丙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税费承担。

因本协议及其履行而发生的税费,甲、乙、丙三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协议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损失的,并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式十一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三份,公司留存一份,一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用。本协议自三方签字后生效。

3、办理工商登记过程中签署的有关文件,如果与本协议有矛盾的,以本协议为准。

4、本协议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丙方:

物业与业主合同书篇三

第1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人:业主委员会主任。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民法典》、《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伴海山庄物业服务事项达成共识并订立本合同。

第2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别墅、连体住宅。

座落位置:旅游度假区路。

占地面积:62504.2平方米。

建筑面积:约34000平方米。

第3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4条本物业小区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5条本物业小区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第6条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7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及设施、配电房等。

第8条公共绿地、公共场所内的花木、公共场所内的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庭院内的绿地、花木可以应业主要求给予适当管理。

第9条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场地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第10条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小区公共秩序。

第11条进一步完善物业档案管理。

第12条按照《维修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规定做好小区维修基金利息及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13条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可以委托乙方实施,但委托方要承担一切费用。

第14条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15条委托管理期限为二年。自二〇xx年x月x日起至二〇xx年x月x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16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财务预算及决算;。

6.查阅本小区物业档案资料(与物业公司内部管理有关的资料除外);。

7.向业主筹集或续筹维修资金,审定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

8.监督公共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及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

(二)甲方义务。

1.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

3.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4.当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交;5.协助乙方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工作。

第17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

2.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编制维修基金使用计划及预决算报告;。

3.编制共用设施设备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5.负责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6.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伴海山庄管理规约》的行为;。

7.有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的权力;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9.依法向业主、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二)乙方的义务。

1.履行本物业服务合同并依法经营;。

2.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

3.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5.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定时向业主公布维修基金及其利息使用管理情况;。

6.向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

7.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8.定期对房屋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和险情;。

9.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向甲方移交相关资料和设施设备。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

第18条依据国家、山东省和日照市有关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共用设备管理。

1.小区园区、房屋幢号、户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指路牌和引导牌。

2.物业管理人员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进一步完善房屋档案资料,包括按幢、户立档,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便于查阅。

(二)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保持道路畅通。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

(三)绿化及养护管理。

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四)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箱等保洁设施。

2.道路、公共绿地、公用场地,保持清洁。

3.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4.公共场所发现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及时制止或处理。

5.发现小区内有乱搭乱建的现象及时劝阻。

(五)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严禁脱岗。

2.值班人员统一着装,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责任到人,相片公示,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六)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七)公共文体娱乐场所原则上仅对小区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开放。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19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一)依照日照市物价局的批复,住宅房屋,乙方按业主房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70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二)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20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费用,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21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甲方义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

第22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标准管理物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23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第24条乙方不按规定和甲方审定的计划使用维修基金,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权制止。

第八章附则。

第25条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应就续签合同事宜进行协商。

第26条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但是补充协议须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并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7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8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报请物业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时双方同意:

(一)由日照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9条其他约定:

1.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2.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或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业主、使用人人身伤害、死亡和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代表人: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物业与业主合同书篇四

一、_________大厦的物业管理包括装修管理,由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承担。

二、装修申请:业主用户的室内装修,须于装修入场前15天向大厦物业管理公司业务部门书面申请,并提交装修方案。装修方案包括以下资料:

装修平面图。

装修用料,如天花、隔墙、地面等的用料。

照明系统和电源布线图。

给排水系统要求。

需要新做或更改的中央设备系统。

维修检查出口的位置。

天花平面设计图。

各立面图。

橱窗及招牌的设计。

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到业主用户的装修方案后7天内予以答复。对不合规范或资料不全的,业主用户按要求进行修改,重新提交审批。

四、装修按金。

为保证装修期间清理废物,不损坏大厦共用设备设施、不违反装修管理规定,业主用户的装修须交一定数额的按金,按金标准根据装修工程量大小而定,但每个房间最少不低于_________元。装修工程完后经管理公司确认无任何扣罚之处,按金悉数退还。如装修工程有扣罚赔偿行为,在扣除应罚应赔款后的余数退还业主用户如果按金不足以支付所有费用,管理公司有权追收不足金额。

五、装修监管费及水电费。

业主用户进行装修工程须向管理公司支付装修监管费,用于消防安全、场地及设备的保护、电梯的使用、公共安全、场地清洁、施工监管等方面的支出。装修监管费的标准相当于最终方案总工程价款的5%,最少不低于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装修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业主用户支付。

六、保险。

为防止装修期间的施工可能出现的事故而招致损失,管理公司视装修工程情况可要求业主用户购买装修工程的保险,包括火险、公共责任险等。

七、防火负责人。

业主用户应指定装修施工单位的负责人为防火责任人,并在防火责任书上签字。

八、装修施工责任承诺书。

业主用户在装修申请获批准之前,须在装修施工责任承诺书上签字,承诺遵守本装修指南所列的全部规定。

九、装修施工许可证。

业主用户按土建规定提交装修方案,缴交装修费用,在承诺书上签字后,管理公司向业主用户出具装修施工许可证。

十、装修工作开始。

业主用户领取装修许可证后即可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材料运进等,装修工程便可开始。

十一、装修验收。

装修工程完工后,业主用户应书面通知管理公司验收。管理公司检查装修工程是否符合装修方案的要求,施工中有没有违反装修守则,费用有否缴足等等。如无问题,即予验收通过,退还装修按金。

业主用户的室内装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所有消防、空调、给排水及煤气的施工,必须由管理公司指定的施工单位进行。请与管理公司联系,以取得指定施工单位的名单。

喷淋系统一般不予改动,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改动时,要符合现行消防设计规范。管理公司收取配合施工作业的管理费,并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完成。

所有电器的安装都应遵照市供电局的有关规定,所有电线一定要保护在镀锌管内,而未征得管理公司同意,绝对不得将电线直接嵌入大厦的任何部分。

除了大厦所提供的招牌灯箱位置外,其他位置一律不可以装设店徽或标牌。招牌的设计方案必须得到管理公司的审批。

不得安装面向公共走廊或会对其他商户或顾客造成骚扰或影响的音响。

所有门不得敞开伸入到一般的公共地方,包括走廊或电梯厅。

所有装修不能影响建筑物外观,装修不能凸出于公共走廊。

若改动房间,如隔断,不能影响空调回风。

除得到管理公司批准外,所有内部隔墙应是重量轻和于式结构的,尽量采用防火材料,符合防火要求。

不能更改任何消防卷帘。

所有装修或家具不能在消防卷帘的上下方或阻挡消防卷帘开关箱或导轨。

不能阻挡消防通道、走火门、紧急出路灯箱、消防栓。

不能阻挡空调机房的回风及进出空调机房的通道和维修空间。

不能改变防烟门、玻璃门的功能、位置。

吊顶如不是上人吊顶,应在每一个风问、每一个盘管风机、每一个水管闲掣、每一个消防卷帘的马达及电源箱下加检查口。

不得在玻璃幕墙结构上打孔或粘贴任何类型的设施。一切装置不得触到幕墙系统的结构组件或任何一部分。紧靠幕墙的商铺内间隔不得固定在幕墙系统上。

在未获得管理公司的书面批准下,不得挖槽、切割、砍凿或雕刻结构楼面以及与邻铺共同之隔墙。

业主用户应在施工前获得所有当地政府部门的一切有关批准,特别是消防局的有关批准。

任何管理公司的审批,无论如何并不代表对方案中的技术参数的认可,同时管理公司也不保证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的规格性能及效果。设备与材料如发生问题而引致任何后果,概由业主用户负责。

业主用户应对房墙铺完工后的情况负责,即使按审批方案完工后发现其房滴铺空调通风或其他系统影响他人或整体系统运作,管理公司仍可责令其作相应修正。

在开始任何施工前,必须把所有参予施工人员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码等资料交给管理公司,并须随时补充更改以保证准确完全。

所有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已审批图纸及说明完成,至管理公司满意为准。而所选施工单位必须由管理公司批准。

业主用户应确保承造商不会造成大厦的设备、设施及装修的任何损坏,如有任何损坏,无论意外与否,将由管理公司安排管理,刚修理的费用将由业主佣户负责支付。

于施工前及期间,房满铺外必须张贴由管理公司发出的批准装修通知书,以便管理公司人员检查。

业主棚户在施工期内应对房墙铺内的保安负责。

施工需要动火或烧焊时,必须事先到管理公同办理动火证,并按消防管理制度执行,对电器设备的使用,也应按规定操作。

无论什么时候,如需在公共设施内进行施工,必须事前得到管理公司的书面批准。而且应提供和安装良好的、坚实的防范设施,以防带来受伤损害。

施工过程中,所有的材料、工具及废物等在任何时候都必须限制在房间内,不得阻塞公共走廊或任何公共地方。

所有发出噪音、震动或难闻气味的工程,材料的运送。废物的运出,必须按管理公司安排的时间进行,不得扰及大厦其他业主。

所有房商铺内的废物必须每天晚上于指定时间内清出。

只有货梯才可用来运输材料、废物。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工人未经管理公司同意,不得使用任何电扶梯不得使用金属轭运货车。

装修期间,所有回风嘴必须封闭,房间大门亦需关闭。

所有装入的家具都应在大厦外预制组合和上漆。一切在房间内的油漆工作或其他施工,如管理公司认为可能会影响其他房墙铺,必须在公司正常营业时间外或由管理公司指定的日期完成。

业主用户需对所聘请的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加以约束。

施工人员需着装整齐,不得赤足,不得穿背心、拖鞋,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在公共地方吸烟及扔烟蒂,不得高声喧哗,不得打闹,不得听任何放音设备,绝对禁止赌博酗酒。

装修完成后,业主用户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以便安排作最后检查。

如发现装修未依审批图纸施工或未能符合管理公司的要求,业主用户将获得通知并需负责进行更改。

如业主棚户的装修工程经管理公司认可满意后,将获签发装修工程完满竣工证明书。

十三、装修程序概要。

收取《装修指南》、问卷、图纸等。

如有必要,可要求管理公司人员与业主用户的设计师/承造商进行会谈。

装修方案的图纸及技术资料、已填写的承诺书及问卷、该缴付的费用及装修按金交到管理公司。

甲方:

乙方:

日期:

物业与业主合同书篇五

甲方:

乙方:(施工单位)。

根据《民法典》、《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正泰诚达xx屋面防水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合同条款如下,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正泰诚达xx1楼、2楼、3楼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第二条工程地点:乌市新民西街西xx。

第三条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四条施工内容及价格。

(30580。

7.83元)。

第五条开、竣工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工期日历天数天。

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他相关验收标准。如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范》(gb50300-)。

第七条: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工程进度达到总工程量的30%时支付合同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总款的85%,来年开春化雪之后,再支付总工程款的10%,扣除同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

3应施工楼栋维修资金进行支付。

第八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具备合法的承包资质,对外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

2、乙方必须按约定施工内容进行施工,保证本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3、乙方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否则按照甲方公司的规定进行处罚;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施工防护措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本工程竣工后,施工承包人应将施工所占地范围内的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做到工晚料净场地清。

4、乙方有义务对已完成工程成品进行保护,不在另计费。

5、乙方不得将所承包项目进行转包。

6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为________年。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维修,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及时维修。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先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四份(总公司一份、乌鲁木齐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办公室一份、诚达业委会一份、正泰物业公司物业处一份)。乙方持一份。

2、合同工期内,乙方无力完成或中途停止所施工内容为违约责任。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与业主合同书篇六

地址:

抵押人:

地址:

担保人: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字第号。

第一条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一九年月日会同担保人签字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年月日签字之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质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

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是指抵押人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发出入伙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港币。

所有已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之账户。

第四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目起计。

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知照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照办。

第五条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银行之港元贷款最优惠利率加厘计算;。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为基础;。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该调整将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该较高或较低利率。

第六条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全部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顺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之期数;。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逾期利息及罚息。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之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之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它借款责任,因:

a.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b.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如发觉上述之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已在抵押权人感到满意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占管并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讨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九条手续费及其它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

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港币贰佰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

有关本合约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按上述关于逾期利息率计息并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

第十条贷款先决条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之购房合约;。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或/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一条房产抵押。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是指抵押人与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购买之名下已建成之抵押房产物业;。

抵押人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发生之入伙通知书后,即代其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须无条件全部偿还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索偿。

3.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支付保管费;。

6.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

2.物业建成入伙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登记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点条款下,由抵押权人具函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并将房产权证书交予抵押人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之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之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之售价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权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则由抵押人负责。该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为及失职之责。

2.获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权利:

4.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下运用其处分该房产之权力:

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缴清全部应付之款项;。

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及。

5.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之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做有效及抵押权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7.抵押权人或按第五条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出售该房产所得之款项,按下列次序处理:

第一用以偿付因出租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之一切费用;。

第二用以扣缴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

第三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之贷款及应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权收取之人士,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敷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8.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9.抵押权人可以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之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之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掉留在该房产内,而该等要求或通知书将被当做于发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第十二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抵押人保证按本合约规定,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息;。

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八、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九、立即清付该房产之各项修理费用,并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

十七、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

一、担保人,地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

是本合约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也是本合约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

以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约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

以本合约生效日起至抵押人还清或担保人代还清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费用之日止;。

二、担保人责任:

1.担保人自愿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

6.担保人因履行担保义务后,而取得本合约项下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抵押物业,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公平或合理之方式予以处分,以抵偿代抵押人清偿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损失,如因处理该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纷争或损失,概与抵押权人无关。

7.担保人在此的担保责任是独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权人从抵押人处获得楼房或其它抵押、担保权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违约,抵押权人无需先向抵押人追讨或处置抵押物业,即可强制执行担保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担保责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抵押权人责任。

抵押权人基于抵押人确切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及担保人愿意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之担保责任的条件下:

四、本合约由各方签署,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由抵押人签署提款通知书并予抵押权人收执并经抵押权人核实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起二天内,抵押权人须将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指定账户,否则抵押权人须偿付利息予担保人,利息计算按第五条第一项办理。由于抵押人或担保人出现各种导致抵押权人未能贷出款项之情况发生,抵押权人概不负责,且有关各项费用恕不退还。

第十五条其他。

一、对本合约内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约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约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约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九、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本合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

二、在争议发生时,各方均有权选择,以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五、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约规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七条附则。

一、本合约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

二、本合约经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后,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约生效日;

四、本合约用中文书写,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壹份、公证处存档壹份。

第十八条签章。

本合约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约全部条款。

以下签章作实:

抵押人:

签署。

代表人签署。

担保人:

代表人签署。

年月日登记机关:

抵押登记编号深楼花字第号。

抵押登记日期:抵押权人:

地址:

抵押人:

地址:

担保人: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字第号。

第一条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一九年月日会同担保人签字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年月日签字之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质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

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是指抵押人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发出入伙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港币。

所有已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之账户。

第四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目起计。

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知照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照办。

第五条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银行之港元贷款最优惠利率加厘计算;。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为基础;。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该调整将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该较高或较低利率。

第六条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全部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顺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之期数;。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逾期利息及罚息。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之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之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它借款责任,因:

a.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b.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如发觉上述之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已在抵押权人感到满意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占管并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讨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九条手续费及其它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

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港币贰佰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

有关本合约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按上述关于逾期利息率计息并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

第十条贷款先决条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之购房合约;。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或/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一条房产抵押。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是指抵押人与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购买之名下已建成之抵押房产物业;。

抵押人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发生之入伙通知书后,即代其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须无条件全部偿还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索偿。

3.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支付保管费;。

6.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

2.物业建成入伙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登记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点条款下,由抵押权人具函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并将房产权证书交予抵押人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之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之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之售价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权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则由抵押人负责。该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为及失职之责。

2.获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权利:

4.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下运用其处分该房产之权力:

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缴清全部应付之款项;。

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及。

5.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之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做有效及抵押权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7.抵押权人或按第五条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出售该房产所得之款项,按下列次序处理:

第一用以偿付因出租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之一切费用;。

第二用以扣缴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

第三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之贷款及应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权收取之人士,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敷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8.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9.抵押权人可以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之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之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掉留在该房产内,而该等要求或通知书将被当做于发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第十二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抵押人保证按本合约规定,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息;。

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八、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九、立即清付该房产之各项修理费用,并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

十七、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

一、担保人,地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

是本合约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也是本合约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

以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约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

以本合约生效日起至抵押人还清或担保人代还清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费用之日止;。

二、担保人责任:

1.担保人自愿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

6.担保人因履行担保义务后,而取得本合约项下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抵押物业,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公平或合理之方式予以处分,以抵偿代抵押人清偿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损失,如因处理该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纷争或损失,概与抵押权人无关。

7.担保人在此的担保责任是独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权人从抵押人处获得楼房或其它抵押、担保权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违约,抵押权人无需先向抵押人追讨或处置抵押物业,即可强制执行担保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担保责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抵押权人责任。

抵押权人基于抵押人确切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及担保人愿意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之担保责任的条件下:

四、本合约由各方签署,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由抵押人签署提款通知书并予抵押权人收执并经抵押权人核实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起二天内,抵押权人须将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指定账户,否则抵押权人须偿付利息予担保人,利息计算按第五条第一项办理。由于抵押人或担保人出现各种导致抵押权人未能贷出款项之情况发生,抵押权人概不负责,且有关各项费用恕不退还。

第十五条其他。

一、对本合约内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约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约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约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九、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本合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

二、在争议发生时,各方均有权选择,以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五、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约规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七条附则。

一、本合约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

二、本合约经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后,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约生效日;

四、本合约用中文书写,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壹份、公证处存档壹份。

第十八条签章。

本合约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约全部条款。

以下签章作实:

抵押人:

签署。

代表人签署。

担保人:

代表人签署。

年月日登记机关:

抵押登记编号深楼花字第号。

抵押登记日期:

物业与业主合同书篇七

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对_________提供日常保洁服务,协商如下。

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作业内容及清扫周期以《_________物业清洁标准及定期作业指导书》为准。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甲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

2、无偿为乙方提供保洁用水、电。

3、对乙方保洁质量应及时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质量标准。

4、教育有关人员遵守_________物业保洁制度,共同维护_________业内环境,爱护园内设施。

5、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物料仓库、办公用房及办公电话一部(注:每月电话费由乙方支付)。

6、负责协调乙方与_________物业内客户间关系。

7、负责向乙方提货_________物业内客户有保洁要求的有偿特约服务信息。

8、积极采纳乙方在_________物业内保洁方面的合理化建设,协助乙方处理有关投诉。

9、甲方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现场。

10、甲方有责任代乙方向客户开据有偿特约服务的发票和收据。(注:发票和收据由乙方提供)。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进驻现场书面通知后,要积极做好准备,准时进驻现场。

2、乙方在甲方设立作业所。作业所在业务上受乙方和甲方双重领导。

3、认真完成《_________物业清洁标准及定期作业指导书》规定的作业项目和标准,确保卫生质量,达到客户满意。

4、乙方在_________物业服务总人员不少于_________人,_________物业内非公共区域内日常保洁工作(如:有偿特约服务)由乙方从公司总部另调人员完成,并保证各项工作质量。

5、乙方人员要统一着装,衣帽整洁,配戴本公司名牌,进入工作现场的出入证上甲方配发,遵守甲方各项内部规章制度,乙方不得在甲方服务区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承揽业务。

6、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若乙方主管负责人不在作业现场,乙方临时负责人应接受甲方主管保洁负责人的监督指导,并按甲方的保洁工作标准进行检查。

7、乙方派出一名主管负责人负责日常保洁工作质量检查和保洁工作紧急情况的处理,并于每月25日之前将当月的保洁工作总结和下月的保洁工计划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

8、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用工应签定劳动协议,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如因用工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9、乙方在承包的保洁工作范围内,甲方如因保洁工作未达到保洁质量标准,被有关社会职能部门(环卫、城管等)处罚,该罚款由乙方承担。

10、方将扣除乙方当月保洁服务费的0、5%-%1。

11、乙方教育员工爱护_________物业内建筑物及室内各种设施。注意节水节电。

12、由于乙方在日常保洁工作中不慎给甲方设施、材料及甲方客户物品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3、乙方作业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和具有专业知识人员担任。

14、乙方作业应遵守甲方规定的时间要求,如有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15、乙方在作业中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做好各项防护措施,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要加强管理,安全生产。

16、乙方为保证施工质量,须根据不同材质,采用相适应的清洁原料和操作方法。

17、乙方负责提供保洁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材料、药剂和客用品等。(如:大、小垃圾袋,卫生纸、香球,光亮剂、清洁剂等)。

本合同月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此款取费所列项目见《_________物业清洁标准及定期作业指导书》。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如未发现保洁质量问题,以转帐支票方式于每月_________日(如遇休息日或节假日,付款日期顺延)全额向乙方支付当月的日常保洁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如发现保洁质量问题,甲方按照月保洁费的10%先行扣款,然后双方协商。

1、合同的变更与提前终止必采用书面形式。

2、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协商以补充合同方式解决。

4、合同内容变更、提前终止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月服务费25%负赔偿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2、乙方严重失职造成甲方物业管理的重大损失,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3、乙方发生严重违约后,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一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及行动,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内向乙方付费,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一天,按交付金额的3‰支付滞纳金。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优质的保洁服务(按合同标准)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剩余合同款3‰违约金。并要求乙方退还当月服务费。

在履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自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_________物业清洁标准及定期作业指导书》及其他附件共_________页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与业主合同书篇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服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甲方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方式][协议方式]选聘乙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及《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 。

类型:[普通住宅][办公][商业] [其他] 。

坐落位置:北京市 区 路(街) 。

规划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规划平面图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构成明细分别见附件一、二。

第三条 物业服务用房主要用于物业服务人客服接待、项目档案资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员值班备勤、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层 单元 号;地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层 单元 号;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层 单元 号。

(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双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内容)

第二部分 物业服务事项

第四条 甲方出售房屋交付之日当月前的服务范围一般包括:

对已接收的物业进行维护。

做好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施工垃圾的清理、施工场地和料场的清洁由甲方负责)。

协助甲方做好出售房屋交付入住时的交房、接待以及与物业服务相关的咨询等工作。

第五条 业主入住后,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并按照有关制度和计划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

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负责共有绿地、景观的养护和管理。

负责清洁卫生服务,包括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的收集和管理。

负责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和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负责保管甲方移交的全部资料。负责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建立、保管相关档案和资料。

配合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业主共有公共服务设施的产权单位做好相关设施的供水、供电等工作,并与产权单位约定设施运行、维修养护、更新改造等责任和物业服务事项。

其他服务事项: 。

第六条 乙方指定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当提前7日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

第三部分 物业服务标准

第七条 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提供前期物业服务:

北京市现行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的 级物业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五。

选择北京市现行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不同等级的具体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五。

甲、乙双方约定的北京市现行住宅物业服务标准范围以外的具体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六。

第四部分 物业服务期限

第八条 前期物业服务期限为 (最长不超过二年) 年,自本项目首套房屋交付之日起算。

第五部分 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费用由甲方承担。

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为[包干制][酬金制]方式。

第十条 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别墅]: 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

[会所]: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物业服务费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内容。

乙方应当按规定向业主公布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

经协商一致,业主应当自房屋交付之日下月起,按照[年] [季] [月]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十一条 酬金制

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别墅]: 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

[会所]: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物业服务费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办公费用。

(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乙方履行本物业服务合同项下所有义务需要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每半年][每年],计 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提取。

(2)[每季][每半年][每年],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按 %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乙方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季】【半年】 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的使用情况。

经协商一致,业主应当自房屋交付之日起,按照[年] [季] [月]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机动车停车服务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停车管理委托协议进行约定,乙方应当与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停车服务费按 车位: 元/平方米・月的标准收取。

第十三条 房屋装饰装修前,业主与乙方签订书面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乙方应当告知业主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将装饰装修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在业主所在楼内公示。除约定收取[装修管理费] 元、[装修保证金] 元、[装修垃圾清运费] 元、[ ] 元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业主完成装修后,应当通知乙方进行装修检查。经检查装修活动未出现损坏、擅自拆改建筑物承重结构、主体结构,擅自拆改供水、排水、再生水等管线,侵占绿地、毁坏绿化植物和绿化设施,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共用部位,或者损坏消防设施等共用设施设备等违法、违规情形的,乙方应当在检查合格后7日内将装修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第十四条 乙方对甲方、业主物业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服务的,应当与甲方、业主签订服务协议,服务事项、标准及费用由双方在协议中约定。

第十五条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运营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十六条 在前期物业服务期间,业主转让或出租其物业专有部分时,应当将本合同、临时管理规约以及有关费用交纳情况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承租人,并自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买卖或出租情况告知乙方。业主转让物业前,应当与乙方结清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 权利与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乙方完成物业管理区域的承接查验工作,签订承接查验协议,并向业主公开查验的结果;对于承接查验发现的问题,甲方应当在三十日内予以整改或委托乙方整改。

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用房。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市的规定,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相关文件。

(2)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的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配套设施移交协议书复印件。

(6)物业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

配合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按时足额交纳物业管理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物业的物业服务费、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自有物业的物业服务费用。

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及时向业主、物业使用人告知安全、合理使用物业的注意事项。

定期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业主监督,改进和完善服务。

对违法建设、违规出租房屋、私拉电线、占用消防通道等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相关行政执法机关。

发现有安全风险隐患的,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隐患或者向有关专业机构报告。

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不得泄露在物业服务活动中获取的业主信息。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本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

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职责,指导、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

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或擅自改变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将共用部分用于经营活动。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乙方实施锅炉、电梯、电气、制冷以及有限空间、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委托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

乙方可将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全部物业服务一并或分解后分别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乙方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示乙方的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服务方式、联系方式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业主装修、车位租售、费用使用、公共收益等相关情况。

乙方可以对拒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但乙方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乙方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乙方在不侵犯他人隐私的情况下,可通过安装监控摄像头等方式就抛掷物品危害他人身财产安全、破坏环境卫生等行为收集相应证据。乙方需妥善保管录音录像等证据,不得擅自毁损破坏,并且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向第三方公开。

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机关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业主的权利义务

有权要求甲、乙双方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及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收益及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遵守本小区临时管理规约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分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

对乙方根据合同和有关规章制度提供的'管理服务给予必要配合。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与其他服务费。

有关法律、法规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七部分 合同终止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由业主共同决定是否继续聘用乙方作为物业服务人。本合同期限未满,但业主已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人的,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应当在接到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合同终止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移交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的相关资料及属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区域,结清预收、代收的相关费用,并按时撤出本物业管理区域。

因前款原因解除合同造成乙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乙方有权要求业主赔偿损失。在办理交接至撤出物业管理区域期间,乙方应当负责维持正常的物业管理秩序。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业主未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人,或与新物业服务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尚未生效的,乙方应当继续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在此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用仍由业主按本合同约定标准交纳。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善后工作;乙方应当协助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八部分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由于甲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导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擅自撤出的, 应当按照服务剩余期限物业服务总费用 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区域的,应当按照物业服务总费用 的标准向业主支付延迟撤出期间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或业主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甲方或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标准,业主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同时乙方应当按 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业主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当按照 的标准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合同第七部分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或业主造成损失的,解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八条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或水管破裂、救助人命等突发事件,或者依法配合公安机关工作等,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自身责任且乙方无过错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

因维修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九部分 争议解决

第三十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部分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不得损害业主的利益,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本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相抵触。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 份,甲方、乙方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签订或者变更之日起15日内,乙方应当将本合同报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或房屋主管部门予以备案。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并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四条 其他约定: 。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与业主合同书篇九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部第33号令《____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1.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3)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内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住宅公共维修基金。

物业与业主合同书篇十

这是有关小区物业委托合同的信息:________________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1.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2.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____号。

3.四至:________________东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4.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________________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____.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________________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第六条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第七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____.第九条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____.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________________。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条其它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时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时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____.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_____________.

二、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3)_____________.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____.

9.当业务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11._____________.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____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_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_________调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元向_____________收取。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_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_____________交纳滞纳金;

(3)_____________.

1.露天车位:___________________.

2.车库: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1.高屋楼房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_____________.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____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____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____承担。

4.公用绿地的养护费用,由_____________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_____________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____承担。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三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_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意见。

第四十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物业构成细目(略)。

二、物业管理质量目标(略)。

物业与业主合同书篇十一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1.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3)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内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或由产权人按实分摊。

(3)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或馈赠其单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产权转移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_________费用中支付。

5.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2)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________%。

1.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1)机动车:_________;

(2)非机动车:_________;

2.有线电视:_________;

3._________。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___%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全国)、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的_________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物业与业主合同书篇十二

(1)物业类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3)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内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物业与业主合同书篇十三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乙方为甲方提供保洁服务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护工服务职责、要求,详见本协议书附件《医院护工计划书》。

二、服务期限:

本合约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后如无异议则经双方协商顺延或在同等条件本公司优先,如不续约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对乙方的护工服务工作予以方便协助。

(2)提供乙方管理人员的办公场所和内线电话以便和院方进行联系和处理工作。

(3)提供值班护工所需的水、电以及适当的更衣场所和宿舍。

(4)为乙方代收每日的护工费,当天下班前与本公司计价员合算当天护工收入并存入本公司银帐号。

(5)在收费处提供位置给乙方计价员,处置室安排位置,供乙方负责向病人及家属解释、宣传签单。

(6)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在工作中的有关纠纷,但不负经济责任。

2、乙方责任:

(1)提供外勤11名护工工作。

(2)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护工服务职责、要求、标准,做到优质服务。

(3)乙方员工必须遵守职来道德,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爱护医院的财物,不做有损甲方声誉之事。

(4)每月收发护士长意见表以及病人满意度调查表,征求各方面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5)负责提供员工的工资、劳保费用以及经营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四、协议终止:

如一方因故终止或提前解除合同应到少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但双方的债务关系在清算完结前继续存在。

五、违约责任:

若其中一方违约,对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并追索相应之损失。

六、其他:

1、本合同书经甲乙双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时生效。

2、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与业主合同书篇十四

单位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承担。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_________。

第六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七条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_________。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_________。

第十三条 根据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它委托事项:_________。

1、在本物业保修期内代为保修的,费用由保修责任人承担;。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不超过3年)。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期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与业主大会所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费用;。

(3)_________。

(1)无偿使用;。

8、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负责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_________。

(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9、为实现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要求而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除由业主、使用人按规定缴纳外,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_________。

(1)_________;。

(2)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及时缴纳空置房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依法提供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2、制定年度开支预算,测算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收费标准;。

3、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4、公共环境;。

5、绿化;。

6、交通秩序;。

7、公共秩序维护与协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急修、小修;。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

上述1~8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不低于物业管理服务的行业指导标准,具体见附件二。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具体是_________。

3、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每//)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_________。

4、空置、空关房屋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分别由_________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

5、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_____调整。

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服务费的万分之_________交纳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 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定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第二十三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四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第二十五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维修、养护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的权属份额或_________承担。

3、保修期满后,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按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对超过部分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

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 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决: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_________。

物业与业主合同书篇十五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租赁商场基本情况:

1、座落位置:____号楼___层___号铺。

2、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商用物业租赁合同》时,甲乙双方就物业服务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行管理。

2、有权要求乙方及物业使用人配合甲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依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及法律规定的或双方合同的其它费用。

4、对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失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5、负责租赁铺内部清洁,内部安保及消防安全工作,如在乙方承租的房屋内发生火灾,治安事件或其他意外,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负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7、将装饰装修房屋的规定将相关文件发放乙方,当乙方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装修工程合同书》,并对其监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进行劝阻制止,责令改正。

8、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设施及场地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在合理的情况下,可暂时停止任何设备、设施的运行以进行维修或例检。

10、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其中包括《管理规定》、《装修管理规定》等相关守则。

3、根据本合同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政府部门允许收取的或双方合同的相关费用。

4、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并应与甲方签订《装修工程合同书》及遵守《装修管理规定》中有关规定。

5、商场使用人须按照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和布局要求,合法经营。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8、因乙方的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等造成的损失、损害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物业使用人明白并承诺:甲方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承担因第三人行为所致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及车辆保管责任(另有专门合同约定的除外)。

11、不得改变销售合同中注明的房屋使用功能,不得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及产权房屋自用部分内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

12、如乙方需变更该商场用途,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如未获甲方同意,或私自变更经营范围或用途,将视同乙方违约并自动放弃合同。

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租赁商场周围安装或请人安装报警装置、门铃、摄像机及其他装置。

1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租赁商场内开展或允许他人开展第三方业务。

15、乙方必须保证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开门营业,如一年内累计达到10天以上或连续7天以上未正常营业,甲方将视同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6、乙方产生的营运垃圾由乙方自行存放、统一管理。甲方不提供乙方产生的营运垃圾的堆放场所。具体事宜由乙方自行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一、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等。

二、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楼梯间、走廊通道、配电箱、水泵房、消防监控室等。

三、共用设施设备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给排水管道、加压水泵、避雷网、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供气线路、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备、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车辆停放地点等。

四、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五、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和垃圾收集。

六、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公共区域内巡查。

七、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

八、维护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秩序进行管理。

九、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十、房屋装饰装修管理严格遵守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和按照《装修工程合同书》、《装修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执行。

一、综合管理(商业街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共有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

1、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2、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并按规定公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3、每年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组织实施。

4、管理人员100%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100%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全体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服务。

5、运用计算机对业主资料、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日常办公等进行管理,并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6、设置客户服务中心和服务热线,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7、夜间有专人值守,处理紧急报修,水、电等紧急报修30分钟内到现场。

8、每年进行一次服务满意率调查,征求用户意见不低于入住总数的80%,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

1、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执行良好。

2、共用设施设备按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维护良好,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性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记录。

3、实行值守服务。

4、水、电、监控等设备运行人员技能熟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5、道路、停车场平整通畅,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6、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90%以上。

7、设备用房整洁,主要设施设备标识清楚齐全。

8、雨水污水井、化粪池、排水管网定期检查,经常疏通,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

9、在接到有关部门停水、停电、停气相关通知后,及时进行公示。

三、绿化养护(对商业街规划红线内的公共绿地和花草树木的养护)。

1、花草树木生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大面积杂草。

2、绿地无改变性质和破坏、占用现象。

3、适时对花草树木进行浇灌、松土、施肥、灭虫、防冻保暖。

四、清洁卫生(对商业街规划红线以内,商户门以外的保洁服务)。

1、环卫设备完好,合理设置垃圾桶、果皮箱、垃圾中转点。

2、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公共区域每天至少清扫一次并实行标准化保洁。

3、垃圾每日清理,垃圾桶、果皮箱无溢满现象,各类垃圾容器及时清洁无重异味。

4、小区内道路等公共场地无明显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5、雨雪天气及时对区域内路面积水、积雪进行清扫,商业街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6、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灭蚁、灭鼠、灭蝇、灭蚊等卫生消杀工作。

7、对超过国家规定餐饮排放油烟、噪音标准和违反规定饲养宠物、家畜、家禽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秩序维护。

1、商业街派有专人巡逻,维护公共安全次序。

2、有专门秩序维护人员,实行定时巡逻制度。

3、机动车、非机动车行驶、停泊管理有序。

4、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具体的防范措施。

5、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消防通道畅通,制订消防应急方案。

6、中央监控室实施24小时监控并做好相关记录。

7、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消防器材及商业街的井盖、花草、树木、果实等。

8、对于发生在商业街范围内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六、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

1、保障商业街智能化设施的日常运行正常,维护及时。

2、智能化系统出现故障时,有相关预案措施弥补。

七、水泵运行维护。

1、保证商场正常生活用水。

2、对水泵定期保养,确保水压共给。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最终以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取。依据市场行情调整收费标准)。

1、据本物业统一开街时间,对本物业全体用户确定统一的交纳时间:从___年___月___日开始计算。

按____元/m2/月计算。(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季或______物业管理费为______元整。商场水费按______元/吨(按不同的经营性质进行调整)。商场电费按______元/度。

3、甲方与经营人约定由乙方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由乙方交纳。

4、经营人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以及法律规定的及双方合同的其它费用。

5、交费方式:物业管理费为一季一付(可跨季度),每个季度或跨季度当月______日前交纳,如遇周末顺延。

6、乙方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交纳壹元人民币违约金。

二、车辆停放管理费。

车辆停泊服务费按照物价局审核通过后的收费标准公示。

三、其他服务费:

甲方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甲方制定的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五条,广告牌设置。

商场广告牌设置须得到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根据商业街风格制作安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甲方违反合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合同,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违反合同,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天交纳壹元人民币违约金。

5、乙方违反合同,不按本合同规定缴费的,甲方有权终止物业服务,并保留相关权利。

第七条,为维护公众、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条,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内空格部位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附件《商场管理规定》与合同同时使用,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将合同样本送______市硚口区房地局备案。

第十四条,若本合同中部分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但不影响其他条款所具备的效应。

第十五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物业管理公司商酌后修正。

第十五条,本合同解释权归物业管理公司。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方一份,承租户一份。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物业与业主合同书篇十六

为加强____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路的_____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使及停泊;。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 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 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___%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全国)、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__至__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_________、_________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附件。

1.《_________住宅区物业情况一览表》(略)。

2.《_________住宅区物业年收支测算表》(略)。

乙方:_________(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颁发的_________的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乙方根据市_________文件规定将_____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_____套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_________(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三、托管费用。

(一)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_____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

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项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帐户,帐号_________,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方审查。

(二)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

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

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它。

(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四)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六)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七)其它约定: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物业与业主合同书篇十七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学校校园物业委托给乙方管理订立本合同。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

(一)保安工作。

(二)绿化工作。

(三)清洁工作。

(四)水电,门窗,课桌椅,办公台椅的小型维修。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每月____日前将委托管理费人民币________元付给乙方。

(一)审核乙方拟定的工作计划及规章制度;。

(二)对乙方的管理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全面综合考核评定;。

(四)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七)协助乙方做好宣传工作。

(二)不得将服务项目进行转包;。

(三)提供进驻工作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

(四)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

(八)每学期向甲方公开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九)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每学期末向甲方上交工作总结;。

(十)若出现非乙方责任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二)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剩余管理费无需支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一)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提出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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