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合伙公司利润分成协议(大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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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合伙公司利润分成协议(大全8篇)
时间:2023-11-20 13:20:04     小编:QJ墨客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合伙公司利润分成协议篇一

协议人合股兴办养殖场,为了共同利益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根据协议人目前实际情况和现状在合股兴办养殖场的初始阶段,段某某投入60%的现金股,曾某某投入40%的股份(其中现金股30%,技术股10%)

2.养殖场进入发展阶段,曾某某可要求重新注入股金,使股份增至50%以下。

3.利润分配,以投入股本的比例进行受益分配。

4.财务管理,实行共同管理,分工负责,互相监督,段某管现金,负责供销,收付,曾某某管数据,负责记帐和发票、凭证管理,所有开支须经双方同意方能支付,并定期结算,做到日清月结。

5.双方应精诚团结,遇事商量,不可擅自行事,对外负连带责任,对内风险平担。

6.不尽事宜经双方另行协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7.对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人签名:

年10月15日

合伙公司利润分成协议篇二

合作人:甲方:姓名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姓名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定对原甲方经营的美容院实行股份合作经营,现定如下协议:合股经营宗旨精诚团结,共同发展。

合股经营项目和范围,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项目和范围。共同经营一家高档次的美容院,具体地址为:。店名为:为保证双方合作的公平、公正,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合作期内甲、乙双方必须承担所持店股权比例的各种法律、民事责任。甲乙双方应积极对店的经营管理,协调内部关系。合作期满,若一方主动退出,则本店的一切权益归另一方所有。若则双方都愿意继续经营此店,则双方无条件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并续签协议或延长期限。

二、店实际总投资为人民币元整。甲方出资人民币元整,占股权%。乙方出资人民币元整,占股权%。双方出资期间:签订协议后3天内50%到位,装修过半100%到位。

三、由甲乙方全权负责店的前期装修、启动、正常营业等日常经营管理,甲乙双方共同制订店铺正常营业的总投资预算方案、结算清单。

四、甲、乙双方都不得违反双方认可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制定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任何一方违反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应赔偿对方产生的一切损失。

五、分红方法:双方按持股比例一月一分,个人承担的税金由个人自己申报交纳。

六、违约处理:违约一方的股权归另一方所有,股金不予退还,并赔偿产生的一切损失。

七、若经营亏损,甲、乙双方均须根据投资比例承担亏损额,及时把亏损补上。若任何一方出现连续3个月不把亏损额补上,则不补偿亏损额的一方的股权作自动放弃,归另一方所有,同时必须承担相应股权比例的债务。若连续亏损3个月以上,则甲方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乙方有权享有与甲方同等权力参与本店的日常管理。

八、合作期内如遇市政动迁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需中止合作的情况,若获得外界补偿、赔偿的,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分配获得的补偿金、赔偿款等。合作期间,若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发生本店转让的情况,则转让费按出资比例分配。

九、甲、乙双方对店铺财务共同协商,任何一方都具有财务监督权。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店铺的管理制度,薪酬制度、业务经营方式,利润分配等。

十、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五)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美容院的店面,货物及流动资金。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合伙公司利润分成协议篇三

乙方:xx

为引领村民增收致富,乙方已在映秀镇黄家村建成生态蛋鸡养殖场一座,为更好地经营养殖场,使养殖场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和发挥养殖场带动村民致富的示范作用,乙方决定引进具有资金实力和专业养殖经营管理经验的企业联合经营黄家村养殖场。

甲乙双方经过深入接触和磋商,对双方合作经营黄家村养殖场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以黄家村养殖场现有全部厂房、场地和设备作为合作经营的出资,出资清单详见附件一

二、鉴于甲方具有资金和经营管理经验的优势,双方合作经营期间由甲方负责黄家村养殖场的全面经营管理,乙方不得随意干涉。双方合作经营项目乙方的投入以合同签订时黄家村养殖场的现状为限(见附件一),其他生产经营的投入全部由甲方承担。本合同签订后的第一个合作经营年度内甲方对黄家村养殖场的现金投入不低于人民币万元,乙方有权核查确认。

三、在经营过程中如甲方需扩大黄家村养殖场的经营规模,建立生态蛋鸡育雏场,乙方应另行提供场地,甲方自行出资修建厂房笼舍和购买设备。

四、根据本协议的约定,黄家村养殖场由甲方负责经营管理,为保障乙方的出资利益,甲方同意在每一个合作年度内向乙方支付保底出资收益人民币六万元。此款在(时间)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五、甲方在经营期间养殖场作为甲方的一个经营项目应当进行独立核算,为避免双方在合作中为生产经营成本和利润多少等产生不必要的误会,双方同意各自指派一名财务人员对黄家村养殖场的财务账目进行监管。

六、双方合作经营养殖场的利润按甲方70%,乙方30%进行分配。利润分配按会计年度结算。

七、甲方同意乙方指派一至二人作为黄家村养殖场的管理人员参与养殖场的经营管理,向甲方工作人员学习养殖场的管理经验,以备将来这些人能带动乙方其他村民共同致富,以达到双方合作经营黄家村养殖场对乙方村民的示范效果。乙方指派的人员(包括财务人员)的工资由甲方支付,计入养殖场的经营成本。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乙方,报镇政府备案一份,经双方签署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合伙公司利润分成协议篇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一)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a、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c、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听听合伙办厂。

a、未履行出资义务;

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学会糖尿病饮食疗法。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餐饮合作经营协议书。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合伙公司利润分成协议篇五

甲 方:张卫国 身份证号:

乙 方:史 海 身份证号:

第一条 投资地点位于贵阳市中华中路80号(原波特曼浴业),经营面积4000平方米,预计投资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

第二条 甲方出资人民币55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55%;乙方出资人民币45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45%,总投资超过预计1000万元的,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追加出资。

第三条 甲乙双方应按工程装修进度、出资比例履行出资义务,双方的出资应在20xx年月 日或ktv正式开业前支付全部出资。 一方的出资应经另一方确认,将资金交由专人管理或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出资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资。

第四条 乙方向贵阳市中华中路80号(原波特曼浴业)房屋产权所有人、财产所有人支付的物资转让费、房屋租金和保证金,计入双方的共同投资。在该房屋物业租赁、转让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共同拥有该房屋产权的使用权和经营权。

乙方应保障该承受或承租物业的正常持续经营使用,甲方给予配合协助。

第五条 经双方一致同意,指定甲方为共同投资事务总执行人,管理执行投资日常事务,对外全权与第三方签订装修合同、买卖合同、聘用合同等。

甲方履行投资事务执行人职责的行为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效力,所获得收益和承担的债务由双方共同享有和承担。

第六条 甲方对外签订合同、费用的支出,应例行诚实守信,厉行节约,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为原则和宗旨。

甲方或委托代表在履行职责时,因故意、有明显过错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自签订本协议时,乙方指派1名出纳人员,全权负责投资资金的管理,出纳人员接受甲乙双方的领导。所有费用支付需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代表签字后,经出纳人员处支出。

第八条 第七条 双方确定每(月、星期、半月)或双方认为必要时召开会议,在会议上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报告投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乙方有权对甲方执行事务的行为提出异议。

第九条 甲方和出纳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享有相应的劳动报酬,其中甲方为 元/月,出纳人员为 元/月,劳动报酬列入投资成本费用。

第十条 在ktv正式运营时,成立由甲乙双方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对ktv的经营进行管理。所成立公司双方各占股份比例应与本协议出资比例相同,除经协商一致外不得更改出资比例。注册资金与实际资产价值或总投资金额不一致的,以双方实际投资金额或实际资产价值为准。

第十一条 ktv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负责人由担任。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监事等等按《公司法》规定办法产生。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其出资额比例分享共同投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甲乙双方的共同出资、形成的财产以及利润为双方共同财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置,未经出资双方一致同意不得抵押或质押。

第十三条 一方向双方以外的人转让其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须经另一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四条 经营利润在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后,剩余利润按投资比例分配,利润每年分配一次。

第十五条 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亏损的,双方有义务按出资比例追加出资;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吸收其他投资人注入资金。

因亏损就追加投资、引进投资人不能实现的,经协商一致按《公司法》规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折价转让。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不得擅自违约,否则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按期出资,应承担延期出资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同时向守约方承担 元/日的经营损失。

任一方出资延期超过2个月致使无法经营,或任何一方明确表示不再出资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出资的,违约方除承担所有经济损失责任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按预计投资额1000万元20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应当本着精诚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共同投资物业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的合法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本协议的附件,以证明双方的合法身份。

第十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公司利润分成协议篇六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承包位于 鱼塘一口,有效水面约 亩,已支出投资额为45万元(此款已作为该鱼塘承包经营权转让金支付给原鱼塘承包人),甲方出资22.5万元,乙方出22.5万元,分别占投资总额的50%和50%,后继鱼塘经营投入资金各占50%。

第二条 本合伙经营期限为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鱼塘被国家征收致无法经营为止。

第三条 双方共同经营管理鱼塘,经营利润和亏损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即各占50%)分摊。如遇国家征用土地,必须由双方共同与政府协商退地补偿事宜,并共同在退地补偿协议上签字,否则违约方将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万元。

第四条 双方均不能利用所承包鱼塘独自接受他人垂钓休闲要求;经双方一致同意方可同意他人在承包鱼塘垂钓休闲,由此产生的费用双方按出资比例共同承担,产生的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六条 鱼塘工作人员的聘用和平时费用支出,均须双方当面协商,达成一致后签字负责,否则,未签字的一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由擅自行动的一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在不影响鱼塘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利用鱼塘开发其它项目,风险和利润按开发项目的实际出资比例分摊。

第八条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或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可向东西湖区人民法院起诉。因诉讼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及差旅费等)概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鱼塘被国家征用;

(二)合伙双方协商一致;

(三)一方严重违约或严重损害对方利益;

(四)出现合伙事业无法完成或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捺印生效。

甲方(签字并捺印):

乙方(签字并捺印):

20xx年 月 日

合伙公司利润分成协议篇七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享有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三方一致同意用出资总额_________的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各共同投资人将各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4.任何一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1.任何一方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任何一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任何一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公司利润分成协议篇八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 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 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 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八条 合伙经营范围: 。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条 合伙期限为××年。

(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 合伙人共 个,分别是:

1、 。

住所(址):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2、 。

住所(址):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注:可续写)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合伙人: 。

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 万元,总认缴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首期实缴出资 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个月内缴足。

2、合伙人: 。

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 万元,总认缴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首期实缴出资 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个月内缴足。

(注:可续写,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第六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七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三条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法人合伙人1委派 、其他组织合伙人1委派 (注:可根据实际续写,如无非自然人合伙人,此内容删去)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注:如果全体合伙人都执行合伙事务,此内容应删除)。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四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表决办法) 第十七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约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经全体合伙事务执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十九条 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合伙人是否可以增加或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如果可以,也可约定其它决定方式)

第八章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条 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权利和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二条 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退还办法)。

第二十五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九章 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七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条 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二十九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注:也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

第二款另行约定),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注:此条供合伙人参考,设立合伙企业必须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合伙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注:可选择。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签名,合伙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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