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读后感可以更好地记录自己的阅读历程和理解深度。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呢?首先,我们要认真阅读完整部作品,全面了解作者的观点和意图。其次,我们可以在阅读过程中做好笔记或标注,在读后感中体现出对作品的重要细节和观点的理解。同时,我们还可以结合自身的思考和感受,对作品的主题和意义进行个人阐述和解读。最后,在写作过程中要注意语言表达的准确和流畅,使读后感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和感染力。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小编为大家搜集的几篇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余华作品兄弟读后感篇一
几乎是刚开始红的时候就买了余华的《兄弟》,可是一直没机会看。趁着暑假,终于从头到尾看完了《兄弟》上下部。
我以前很少看小说,更没有看过余华的作品,甚至没有看过张艺谋根据余华小说拍的同名电影《活着》。只是看过一些报道说,这次《兄弟》跟以往作品相比,有很大的不同。既然我没有看过余华以前的作品,自然感受不到这种变化,所以就谈谈我读完《兄弟》之后的一点肤浅感受。
小说一开始就有点令我反感。小小的李光头,躲进厕所偷看女人的屁股让我觉得非常不可思议,他的父亲因为偷看女人屁股而掉进厕所淹死更是无稽之谈!我甚至有点怀疑这部《兄弟》是如何取得如此高的知名度的。看到后面,李光头见了什么都要“爱”上一番更让我觉得这部小说是不是应该“少儿不宜”。上部感觉还是比较符合历史发展的脉络,下部就有些让人觉得是天方夜谭。虽然说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了大江南北,但是也不像小说里那样无厘头。李光头辞去福利厂厂长之后,就想自己去“创业”,然后到处借钱,这里有两点非常不合理:首先是李光头的品牌意识,改革开放初期,举国上下不是梅花牌就是上海牌,或者是熊猫牌长城牌,在这样的背景下,就凭李光头一个小城的福利厂厂长,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有品牌意识的;还有就是李光头的专卖店思路,众所周知,国内服装企业大多数走的都是批发市场的道路,只有在近些年,一些实力比较强的才走专卖店遍地开花,改革开放初期的李光头也是不太可能想得到的。不去说李光头是如何发迹的,就举办处美人大赛这点也非常不妥。虽然说他是一个十足的农民企业家,但也不可能俗到这份上。小说最后也发挥了想象,李光头带着兄弟宋钢的骨灰上了太空。
这是我读完《兄弟》之后最初的感受,这小说很粗糙。可是细细品味,还别有一番滋味。在那个贫穷的年代,大白兔奶糖确实是一种十分稀罕的东西。记得小时候,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才可以吃到奶糖,而且还是假冒的“小白兔”,宋李之间的兄弟情谊也就从这些描写中变得活灵活现了。下部写到李光头的发家史,确实是改革开放以来很多人的缩影。再细细品味,小说中的那些丑陋的东西,还真能在现实生活中找到一些影子。偷看屁股:不是有那么多人到处偷拍,然后传到网络吗?处美人大赛:超女、好男儿不也这么俗吗?要是余华今年夏天之后才写下部,肯定会加上“童子男大赛”的。
细细品味,也就知道这部小说之所以这么红的原因了。
余华作品兄弟读后感篇二
《兄弟》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之一,也是他的四大长篇小说之一。兄弟讲述的是两个江南小弟不同的命运历程,在“”中重新组合家庭的艰苦过程。
李光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流氓”,这是一个表面现象,实际上李光头是一个好男人,他对母亲负责,拉她去上坟,在事业失败后不气不馁,挨饿挨骂也要去做好本职工作,不断开拓新领域,够义气,有恩必报,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最后他富甲一方,成为人们学习的好榜样。宋钢是一位老师的儿子,跟一位漂亮的女子结为夫妇,注重承诺,对妻子无怨无悔,甘心付出,具有传统的好男人形象。婚后对兄弟还是不抛弃不放弃,面对生活还是存在消极的因素。
在那时候的生活中,能对兄弟如此的感情是很不容易的,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生活会把你逼到墙角哭,这是对于个人意志力的强烈考验,对兄弟情义的磨炼。这也是在向我们展示不同男人的形象,一个人不仅仅看他的表面,想了解一个人是需要深层次的交流的,忘记一个人只需要不交流就好了,这说明了交流的重要性,情感来自于真情的流露,来自于心与心的交集,无论走到哪里都不会忘记,互不打扰,互相牵挂。两个时代的相互交集,两个时代的翻天覆地,两个时代的相互碰撞与恩怨交集。
在这个瞬息万变的时代,也是值得我们去借鉴当时的故事的,每一个时代发生的故事也是一个时代的产物,是他们必将经历的过程,我们需要做的是积极地去面对它,直面困难,直到战胜自己为止。
余华作品兄弟读后感篇三
《兄弟》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两个,一个是李光头,一个是宋刚,李光头非常的卑鄙,对钱的欲望远超一切,他喜欢的人喜欢他继父的儿子,于是他就强迫他放弃;宋刚是一个浑身正气的人,他一辈子正直,为了自己的家人,不惜糟蹋自己的身体去远方打工,在李光头最困难的时候宁愿自己不吃饭、受苦,也要帮助他。
可最后,李光头成了世界驰名的企业界,拥有上亿的资产,可宋刚却落得一身疾病,妻子爱上了李光头而卧轨自杀。
为什么呢,为什么一个正直,坚强的男儿最终失去了人生中的一切;而为什么一个无赖竟然能获得一切的财富、荣誉?是运气,还是他有特殊的能力?是时代。
李光头是在1980年代开始发家致富的,那是改革开放刚刚开始,每个人都很谨慎,而李光头运用了他无耻的技巧,成功的获得了投资,赚来了钱,而他的继父的儿子宋刚则一直保守的做着自己的工作,直到1990年左右中国下岗潮开始,宋刚失业,只好去干苦力,最后失去一切。
这个时代是疯狂的,之前人们对于财富的欲望在一刻暴发,有些人一身正气,努力工作,可在最后却被时代淘汰;有些人无耻,投机取巧,在最后获得财富,成为时代的弄潮儿。这个时代是疯狂的,有道德的人反而会因为没有投机取巧而屈服于这个时代的疯狂。
的确,中国很强大,可中国人的不文明、财大气粗已经被全世界有所耳闻,这不是什么好事,大部分的中国人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现在的中国在逐渐地向文明发展,人们的文化内涵正在提升“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是现在中国大部分人的价值观。
刚刚提到的疯狂是中国发展史上的一个小阶段,是为了让中国赶上世界发展的潮流的一个阶梯,这阶梯很高,跨过这个阶梯牺牲了很多的东西,可是中国跨上了这个阶梯;现在,中国在重整衣冠,继续向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跨进!
余华作品兄弟读后感篇四
终于读完了,今天读了四百多页。
读陀氏的作品,最痛苦的是对他的人物激情疯癫的理解,实在狂乱。上半本昏昏欲睡,下半本到米卡的部分渐入佳境,非常好看。竟然哭泣了。这本书适合有阅历的人读,年轻没有沉重失败过的心灵太鄙浅,不足以读懂这样沉重悲悯的作品。当人们失去一切信仰信念,只靠摇摇欲坠的道德本性来节制人性的恶,人性就变得复杂可怕了,在当代,更是这种情况!这种深刻的探求人性的力度,在我看的作品里没有一本超过卡拉马佐夫兄弟。唉,人,世界,竟然无言了!
艺术手法方面更像刑侦影视剧,逻辑清楚,细密,纳博科夫说的已经很好:陀氏是优秀的戏剧家!当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伟大程度远远超过纳博科夫的论断,纳博科夫当然判断失误了!
巴尔扎克作品的精致利己主义,当然还有一点良心,但未免有时被人性的恶的不可拯救而迷失,只有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里看到了人性的圣洁和邪恶的二重奏,并且圣洁盖过了绝望。无疑,这样的超越是沾满眼泪和血迹的。人,充满了毁灭的欲望!
“你是说惋惜上帝么?化学,弟弟,化学!那是没有办法的,教士大人,请你稍为靠边挪一挪,化学来了!拉基金不爱上帝,完全不爱!这是他们大家最要害的心病!但是他们隐瞒着不说,他们撒谎,他们装假。我问:‘怎么样,你会把这种想法带进评论界去么?’他说,‘自然不会让我这么公开说的。’说着笑了。我问他:‘不过这样一来,既没有上帝,也没有来生,人将会变成什么样呢?那么说,现在不是什么都可以容许,什么都可以做了么?’他说:‘你还不知道么?’他又笑。
余华作品兄弟读后感篇五
现代的先锋作家里,余华是自己了解得最多也最为喜欢的一个。
《兄弟》可以说是当下谈及余华无可回避的一个话题,尽管这很难于掌控,也常常陷入尴尬。
张悦然曾经提到,一个真正的诗人内心要"既有耶路撒冷又有奥斯威辛",这是从文学本质生发出来的永恒命题。我极为欣赏这句精妙的譬喻。
地狱致人沉沦,天堂也诱人沉溺。一个真正优秀的作家是活在人间,活在土地之上的。它既要敏锐的嗅到地狱横溢的戾气,又能虔诚的瞻仰到天国投出的光亮。因而他在矛盾中成就自己的情怀,在悲喜间体会世事。
对罪恶存在的承认,也是对美的前提性肯定。
也正如我在一篇日记里提到的,有一个忽然闪过脑海的极恐怖的念头让自己十分警觉。而深究下去才发现这个念头源自米兰?昆德拉的一处情节和杜琪锋的一组镜头。对罪恶的掌控能力证明了他们不愧为两个不同领域的大师。
那么《兄弟》在原则上已可以接受。而且我们不能否认,在上部中,对这一家四人种种遭遇的同情与感慨几乎是不可遏止的。这也很大程度地反应出了余华的成功。
然而,在下部之中,一副恢弘的局面下展示出的却是一出出人性的闹剧和悲剧,余华本是寓之以极大的讽刺的,然而这至关重要的一点却沦丧在了茫茫无措的叙述中了。余华也提到"叙述统治了写作","自己只能作为一个忠实的叙述者存在",这恰恰反映出余华对罪恶的不断繁衍已失去了掌控,那么整个后半部也失去了控制。
余华成功地描绘了一个重新存活的奥斯维辛,但他却深陷其中,反而受控于此,他也没能引出那条指向耶路撒冷的路。
这是一处致命伤。
余华作品兄弟读后感篇六
《兄弟》,待我自己一口气读完这本书,哭得稀里哗啦纸篓里多了一堆纸巾。
故事本身充满了悲剧。因为偷窥不小心淹死在厕所的李光头的亲生父亲,因为偷窥被抓而游街的李光头,这两个男人让李兰承受了无尽的耻辱和持续不断的偏头痛。带给李兰自尊与自豪的第二个丈夫宋凡平,却因为是地主出身而备受折磨最终惨死在十一个红袖章的拳脚棍棒下。为了纪念宋凡平,李兰七年没有洗头,预见到自己余日无多终于进了澡堂,一洗,黑发洗成了满头银丝。李光头和宋钢着两兄弟都还只是十四五岁的少年,却已经要弯着腰推着辆板车送走睡在薄板棺材中的母亲了。
可是虽然有那么多悲剧,虽然有那么多细节让我泪流不止,我却仍要说:这本书一点都不压抑,看这本书不会觉得心里难过。因为经受着这多么苦难的人们是如此的坚韧,他们的乐观与内心不屈的骄傲让读故事的人感觉到了强大的力量。
书中最高大最丰满的形象就是父亲宋凡平了。觉得他像极了《美丽人生》中在集中营里编着玩游戏的谎话来保护他的儿子的那个伟大的父亲。他可以在被揍得鼻青眼肿的第二天大模大样的在屋外给李兰洗头,如此的细心,用满不在乎和满脸的幸福来对抗围观人群的怪笑。他可以在被抄家筷子都被折断后找来六根树枝并告诉孩子这是古人的筷子。他可以在胳膊被打脱臼后若无其事的告诉孩子这是胳膊累了让它休息几天,并让好奇的孩子兴致勃勃地学习让胳膊郎当起来的绝技。他可以不断地编织谎言来安慰在上海治病的妻子,并从监狱中逃出来带着孩子把家打扫干净来迎接回家的妻子。
母亲李兰也是坚韧的。她自豪的做了七年地主婆,骄傲的承认这一点并在挨打时仍保持骄傲的微笑。她在把惨死的丈夫洗净送走的过程中泪如泉涌嘴唇咬得献血淋漓甚至昏厥过,可她还是忍着,并且响亮地对她的孩子说:“不要在别人面前哭。”
就连李光头,这个臭名昭著的混世小魔王,也让人觉得欣慰。他自制手推车送母亲舒舒服服地到乡下给父亲扫墓。捆得结结实实的躺椅,遮陽伞,垫在座位下防震的被子,盐水瓶充当的装有多于半两少于一两营养液的军用水壶……所有这些细节都让读者不禁感动。
余华作品兄弟读后感篇七
因为你的竭力推荐,我找到了余华作品集。
一见面就不停提起的,故事梗概看完后依然是同样的的压抑,你与这两部小说的精神契合点究竟在哪?如此压抑又悲凉的人生,难道这也是你最新心境的写照吗?内心真的有点排斥了,我不太喜欢给孩子看这种题材的书籍,也许是自己内心深处对于过去或者人生苦难的深深抵触吧!
但他对余华的念念不忘,还是让我硬起头皮找到四部长篇的第三部《兄弟》,也许多看几部才能真正理解作者文字的真正内涵,真正能理解他为何如此钟情于余华的作品甚至要将其全集买给女儿的想法吧!
打开《兄弟》真的是一个正确的决定,从昨天晚上一直到今天上午,我一口气读完了这部小说,到现在也意犹未尽!这部小说真正反映了一个人在社会快速变革的社会大背景下,人的观念想法整个社会的道德观甚至于人性的最原始善良忠厚在这种背景的下的冲撞与变迁,而我们这一代人,又何尝不是如此?大多数人接受了如同宋刚那样的正统教育,却一样摆脱不了自己悲剧的命运;反而不按规则行事,不照牌理出牌的李光头,曾经被人看不起的混混,最后却成了时代的宠儿。这是时代的悲哀,还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也许教育更应该是解放时代套在成人及孩子身上的枷锁,而不是给她套上更多圈套甚至是模子,让他或者她在社会的变迁中无法很好的适应而不得又成就一起时代的悲剧!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我们每一个人都不是西西弗,我们只是我们自己,只为自己这么短暂的一生服务!而不是背负着太多的枷锁前行!
余华作品兄弟读后感篇八
《兄弟》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之一,也是他的四大长篇小说之一。兄弟讲述的是两个江南小弟不同的命运历程,在文革中重新组合家庭的艰苦过程。
李光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流氓”,这是一个表面现象,实际上李光头是一个好男人,他对母亲负责,拉她去上坟,在事业失败后不气不馁,挨饿挨骂也要去做好本职工作,不断开拓新领域,够义气,有恩必报,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最后他富甲一方,成为人们学习的好榜样。宋钢是一位老师的儿子,跟一位漂亮的女子结为夫妇,注重承诺,对妻子无怨无悔,甘心付出,具有传统的好男人形象。婚后对兄弟还是不抛弃不放弃,面对生活还是存在消极的因素。
在那时候的生活中,能对兄弟如此的感情是很不容易的,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生活会把你逼到墙角哭,这是对于个人意志力的强烈考验,对兄弟情义的磨炼。这也是在向我们展示不同男人的形象,一个人不仅仅看他的表面,想了解一个人是需要深层次的交流的,忘记一个人只需要不交流就好了,这说明了交流的重要性,情感来自于真情的流露,来自于心与心的交集,无论走到哪里都不会忘记,互不打扰,互相牵挂。两个时代的相互交集,两个时代的翻天覆地,两个时代的相互碰撞与恩怨交集。
在这个瞬息万变的时代,也是值得我们去借鉴当时的故事的,每一个时代发生的故事也是一个时代的产物,是他们必将经历的过程,我们需要做的是积极地去面对它,直面困难,直到战胜自己为止。
余华作品兄弟读后感篇九
余华在他的小说《兄弟》后记里引用了一段耶稣的告诫:“你们要走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大的,路是宽的,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的人也少。”他说《兄弟》这部作品就是一部从“羊肠小道”出发最后到达“遥远的天边”的作品。
这部50余万字的小说讲的是中国“新时代”的故事,讲物质上开始得到满足的人们开始放纵欲望,讲各式各样的人在时代的洪流中不同的际遇。
小说的主人公李光头,一个“反英雄”式的人,说起来有点像《鹿鼎记》里的韦小宝,他喜欢女人,喜欢金钱,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
李光头是个怎样的人?
小说就是从一场可笑的闹剧开始的,主人公李光头的父亲是在厕所偷看光屁股时淹死的,本着“有其父必有其子”的说法李光头十四岁时因为在厕所偷看女人屁股被送到了派出所。从在厕所偷看女人屁股开始他的身上就有一种猥琐的气质,余华不仅给他了这种气质,他还给了镇上几乎所有男人这种气质。几乎所有的男人都来向他打听他那天在厕所里看到镇上出名的美女的屁股,而他开始用自己的“描述”来换取自己想要的东西,比如一碗面。
现实也许并没有那么荒诞夸张,但却说明了一个道理:很多人不去做的事情并不是不想做,而是怕被别人说。到底不受道德约束的服从欲望的人更恶劣还是背着人偷偷打听的.人更为恶劣?大概两种行为都很恶劣,然而后一种大概是做的人多了,别人又常常不知道,所以为了掩饰自己的罪行更需要批判第一种。
然而当李光头开始发迹的时候,所有这个人物身上的“猥琐”都变成了“高尚”,金钱得到崇拜的时代谁有钱谁的行为便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有句话说“自古笑贫不笑娼”,很多人也许不是这样想,更多的人就是这样想,还有人偷偷这样想。
当李光头成了有钱人时他对女人的追求成了正当的事情,因为他已经有能力去追求,因为金钱傍身的他看上去比自己那个老实巴交的兄弟宋钢更吸引人。他像是现在社会里的所谓土豪,钱有很多,追求的东西很多,懂得不见得多。然而尽管懂得很少却是很多人连想象都没有办法做到的事,比如兄弟的妻子,比如他要登上月球。
宋钢最后死去,李光头最后活的很好,尽管他再也找不到“宋钢味道”但是他终究活的很好。他于是费劲心机的怀念一块长大的兄弟,人们因为他的怀念而得到另一个商机——搜寻宋钢遗物,他们支持他的怀念,无论他怀念的是谁。
宋钢诚实善良,每一个像林红那样的女人都会爱上他,宋钢腼腆克制,每一个像林红那样的女人都可能背叛他。背叛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到最后你发现你背叛的并不值得,悲哀的是因为你没有觉得自己因为那些不值得的东西而去背叛真正值得的东西的行为并不值得。事实上大概也并没有什么值不值得,无论是怎样的人生,无论是在人生的哪个阶段,人们都应该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人们也都在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
《兄弟》讲的不仅是宋钢和李光头两个人,他们是两类人或者那个时期中国人身上的某种共性。而余华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把这种思想完全交给了自己作品中的人,你可以从每一个人物身上体会到那种可喜可悲的心情,感慨时代境况,命运捉弄,然而他到底是没有多说一句,他把自己摘出去了,只剩下里那样的一个世界。于是《兄弟》里剩下李光头的时代。
余华作品兄弟读后感篇十
前一段,买了一本收获长篇小说秋冬卷,上面就有余华的兄弟2,虽然惊喜,但是总想找到兄弟1连续的读下来。
可直到今天,才读完了兄弟的上部。
兄弟的故事背景是文革时期,男主人公李光头的爸爸因在厕所偷看女生而掉进厕所被淹死,捞他上来的宋凡平成了李家的恩人。
几年之后,宋的妻子病逝,李光头的母亲李兰改嫁到宋家,从此,宋的儿子宋刚和李光头成了兄弟。
在故事的前半部,余华多少显得有点罗嗦,直到李兰嫁给宋凡平之后,故事开始变的精彩,很少看到余华那样温馨的笔触,那样一个幸福的家庭,让读着文章的我也不禁跟着微笑。
可是在小说里,尤其是余华的小说里,幸福的感觉总是转瞬即逝,李兰去上海看病,文革开始,那个有着宽阔肩膀伟大的爸爸,却因造反派的蹂躏再也没有办法保护他的两个儿子了。
于是,从那一刻开始,首先是眼圈发红,到后来的眼泪掉到键盘上,我忍不住的难过。
以往的余华,他的笔是冷静客观的,把一个故事娓娓道来,只叙述故事本身,丝毫不见作者的主观意识,兄弟依然是这样,故事却越发的细腻和煽情。
文中经常一大段一大段的叙述一件本可几笔代过的文字。
比如宋凡平被反动派活活的打死后,两兄弟哭着央求周围的人把他们的爸爸救活并带回家;还有李兰在医院苦苦的等着他的丈夫,那一天的时间,用了快一个章节来描述。
所以,就像看电影一样,那些幸福是鲜活的,那些苦难的,却也残酷的展现。
于是就忍不住掉眼泪……
我的感觉是:我们现在活着,应该好好的活着,幸福的活着,所以,没有理由,再为些许的小事去忧伤。
许久没有静下心来看一本好书了,在这青山环抱,绿树萦绕的农家小院,享受着冬日的暖阳,爱不释手地一口气看完了余华的长篇小说《兄弟》,并深深地为书中人物悲剧命运所牵挂,也为那特定时期人的真情善良所感动。
说实话,上部相当的震撼人心,下部却有点画蛇添足的感觉。
作者以他特有的诙谐,幽默及风趣的笔触,别具一格的写作手法,所揭示小说主人公的悲剧命运,更加令人震惊,震撼,使人一次又一次地悲从心来,止不住的泪流满面,痛苦难抑。
《兄弟》创作与二十一世纪初,描写的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到世纪末中国特定环境下特定的人物命运,可以说是整个大环境下的一个缩影。
正如书中后记所言,小说的前半部,描述了史无前例的文革时期,一个小人物家庭的悲惨遭遇,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坎坷的时代,相当与欧洲中世纪的黑暗。
小说的后半部,讲述了动乱结束后的三十年,那是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了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而我们中国只要四十年就全部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四十年之中,这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经历。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特定的背景,特定的社会大环境,使他们俩幼小的心灵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经历了常人不常有的痛苦人生,具备随机应变的智慧与能力,余华用那特有的描述手法把李光头那种被时代扭曲的本能及机智,宋钢本性所具有的忠厚与善良,刻画得入木三分,催人泪下。
特别在车站爸爸宋凡平惨死的那一章,其悲剧效果尤其突出,两个本应享受父母疼爱的小孩,面对惨不忍睹连本人面貌也无法辨认死去的爸爸,跪在地上苦苦相求,送爸爸上医院,以其极端的手段求人用板车拉爸爸回家的那一幕,让人有一种撕心裂肺般的疼痛在心头萦绕,让人心酸地久久难以忘怀。
前半部,他们在逆境中同甘苦,共命运,面对生活中的一次次磨难,难以忍受的痛苦打击,象被野火烧灼的野草,顽强地重生,艰难地成长。
宋凡平-------李兰一对患难中的苦命鸳鸯,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年零七个月的夫妻,但他们的爱却不同凡响,穿越了至死不渝的人生磨难,直至到天堂相依相伴。
这里着重描述的是宋凡平的智慧、善良与坚强,一个正直善良的体育教师,在那特殊时期的特殊身份(地主成分),就遭受了如此不公的命运,直到为爱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他注定是悲剧的命运结局。
在看守所,因为被打断了胳臂,以至断臂象一根棍子一样郎当地吊在肩膀上,面对孩子们恐惧的眼神,他竟然轻描淡写地解释说是因为这只胳臂累了,让它好好的休息休息,并用他惊人的善良与智慧,教会了孩子们如何使胳臂休息的绝招,让孩子们觉得爸爸真的有什么独门绝技而感到无比的兴奋与自豪,消除了恐惧和悲伤,作者的这一段描写,简直可以与揭示法西斯残忍的美国影片《美丽人生》相媲美。
对李兰,那怕是在历尽折磨的看守所,他的那份爱还是那样的执着,那一封封充满爱意的书信,丝毫没有透露那怕是一点点的痛苦,一直在编织着那份美丽的谎言,给妻子带去心灵上的慰藉,最后为去兑现那个美丽的约定,而付出生命的代价,无论是对妻子,对孩子他都是一个大大的人字特写,以他独特的人格魅力影响了孩子们的一生。
同样坚强的李兰,为守住那份爱,保持了几年不洗头的发型,只为了对丈夫坚贞不渝的守侯,到临死的那几天,洗过的一头黑发,瞬间变成了满头白发,而后有条不紊地安排好自己的后事,到天堂陪伴宋凡平,那特定时期的爱情啊,是何等的惨烈。
小说中那些小人物的命运,同样是触目惊心,拉宋凡平尸体回家的陶青,小店老板娘苏妈,在那精神狂热,信仰混乱及人格扭曲的非常态下,依然保持着那本真的善良,也不难理解那时的李光头,一次又一次机械地重复着的那句话:“你会有善报的”,既是本能的`反应,也是对善良的肯定,但愿吧,好人有好报,不管怎么说,好人是占大多数的。
美好善良还是亘古不变永恒的主题。
看余华关于新书《兄弟》的访谈,他说他写这部书的时候哭过很多次。
待我自己一口气读完这本书,哭得稀里哗啦纸篓里多了一堆纸巾,才知道他的话决无虚言。
故事本身充满了悲剧。
因为偷|窥不小心淹死在厕所的李光头的亲生父亲,因为偷|窥被抓而游街的李光头,这两个男人让李兰承受了无尽的耻辱和持续不 断的偏头痛。
带给李兰自尊与自豪的第二个丈夫宋凡平,却因为是地主出身而备受折磨最终惨死在十一个红袖章的拳脚棍棒下。
为了纪念宋凡平,李兰七年没有洗 头,预见到自己余日无多终于进了澡堂,一洗,黑发洗成了满头银丝。
李光头和宋钢着两兄弟都还只是十四五岁的少年,却已经要弯着腰推着辆板车送走睡在薄板棺 材中的母亲了。
可是虽然有那么多悲剧,虽然有那么多细节让我泪流不止,我却仍要说:这本书一点都不压抑,看这本书不会觉得心里难过。
因为经受着这多么苦难的人们是如此的坚韧,他们的乐观与内心不屈的骄傲让读故事的人感觉到了强大的力量。
书中最高大最丰满的形象就是父亲宋凡平了。
觉得他像极了《美丽人生》中在集中营里编着玩游戏的谎话来保护他的儿子的那个伟大的父亲。
他可以在 被揍得鼻青眼肿的第二天大模大样的在屋外给李兰洗头,如此的细心,用满不在乎和满脸的幸福来对抗围观人群的怪笑。
他可以在被抄家筷子都被折断后找来六根树 枝并告诉孩子这是古人的筷子。
他可以在胳膊被打脱臼后若无其事的告诉孩子这是胳膊累了让它休息几天,并让好奇的孩子兴致勃勃地学习让胳膊郎当起来的绝技。
他可以不断地编织谎言来安慰在上海治病的妻子,并从监狱中逃出来带着孩子把家打扫干净来迎接回家的妻子。
母亲李兰也是坚韧的。
她自豪的做了七年地主婆,骄傲的承认这一点并在挨打时仍保持骄傲的微笑。
她在把惨死的丈夫洗净送走的过程中泪如泉涌嘴唇咬得献血淋漓甚至昏厥过,可她还是忍着,并且响亮地对她的孩子说:“不要在别人面前哭。”
就连李光头,这个臭名昭著的混世小魔王,也让人觉得欣慰。
他自制手推车送母亲舒舒服服地到乡下给父亲扫墓。
捆得结结实实的躺椅,遮陽伞,垫在座位下防震的被子,盐水瓶充当的装有多于半两少于一两营养液的军用水壶……所有这些细节都让我感动,忍不住一读再读。
真的是一本好书,让人为那个混乱的年代里平凡人的坚韧而感动、哽咽。
这个时代的人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毫无节制的毁坏大自然,最不可饶恕的是毁坏世道人心!我选择做一个边缘人,游走在理想与现实的边缘,生活在城市与乡村的边缘,我漠视社会,害怕大都市,远远地避开人群。
唯一相信爱情却没有爱情。
用我自己的方式告别平凡却并不优秀。
很多时候,我如梗在喉,想说想呼吁,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到底哪里不对了,真要有人要静下来听我诉说,我说不出,责怪一切都是自已的偏执,大家都这样,大家都生存在同一个社会,大家都活得挺好,而你自已也不赖,每个人活在自已的世界里,痛并幸福着!
可是,我还是认为这个社会真的有问题,于是我明白了,是人心,是人心被毁坏了,是人心向这个滚滚的机械化的宠然大物妥协了,佛家说,一切皆空,全在一念之间,心妥协了,关进坛子里也能快乐,何况还有这么一个精彩的五光十色的大社会,所以芸芸众生麻木的过着自已的一生,很多不合理,很多古怪荒谬,都可以视而不见,当下我的生活是自由的,我的生活是自主的,这样就够了,变态的社会自有变态的生存道理,自有合乎生存的爱的准则。
看吧!我唠叨了那么一大段也说不明白心中明了的那一个道理,相信读者也看不明白,这就是读者和作家的区别,时常对某一位作家怀着感恩的心理,他们都说出了我想说的话,走在我认知和行动的前面。
比如眼下我要说的余华和他的《兄弟》。
《兄弟》上部,我的眼泪一直都没有停过,几次哭出声来,要放下书,扑在桌上痛哭出声,余华的小说就是这样,憋着一口气,悲伤的喘不过气来,读完一气呵成,那个我没有经历过的年代,那个年代给我切身的体验只是,我埋怨那个年代没有让该受教育的我的妈妈得到应有的教育。
我的妈妈在该读书认字的年龄学校不开课只教唱红卫兵之歌,因此我的妈妈是个文盲不会读书认字,因此我的妈妈总是给不了我想要的爱,她的爱令到我喘不气来,却一丁点都不是我想要的,这就是代沟,互不理解!
读完上部,我禁不住骂道:这帮文革时的畜生,人性本是丑陋的。
我想余华也完成了对我的一次教育吧,尽管文革年代的事我早就从各种海外文章中有过更多的了解,也早已和余华一样有深刻的认知。
上部尽管人性都被扭曲了,混世太保当道,人的精神都被摧毁了,多恐怖的年代!可以想像在那个物质贫乏心灵又被极度摧毁的生活里面,人们不知道这样的生活还要持续之久,人们没有意识到原来这只是一场错误,人们只是被动的接受,以为这就是生活,每天被人批斗,忍受非人道的身心刑罚这便是生活,生活在里面的人们谁能想到那只是一场十年浩劫呢,人们以为就那样一辈子了。
可就是在那样的一个恐怖没有一丝希望的年代,我在《兄弟》中,仍能时常感觉到人性的温暖与善良,李兰和宋凡平那动人的爱情,李兰在丈夫死后七年不洗头的忠诚,宋凡平为了信守爱的承诺要去上海接李兰拼了命;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情,读着读着时不时也令读者感动.
对比下部吧!上一代人的人间惨剧我们都明白那是时代犯的错误,那是政治的迫害.而在下部里,兄弟两人各自不同的悲剧又是因为什么呢?是谁给造成的呢?我们说这兄弟俩的命运真是悲哀呀!哀哉!哀其不幸也哀其不争, 不争气的争!
余华作品兄弟读后感篇十一
这本书讲的是李光头和宋钢两兄弟之间的故事。李光头的父亲因为偷看女人掉进了粪坑,耻辱的死去,同一天李光头出生。这时候宋钢的父亲宋凡平帮助了李兰(李光头的母亲),被后者视为恩人,机缘巧合,宋钢的母亲去世了。后来李兰和宋凡平结婚了,李光头和宋钢自然成为了兄弟。
后面发生了一些事情,李兰因生病快要去世的时候嘱咐李光头,只要他有的吃,就不能让宋钢饿着。当时看的时候感觉特别的辛酸,李兰和宋凡平都是遭到迫害才死去的。
李光头和宋钢只能相依为命,宋钢读书不错,后来分配到单位上班,碰到了他们两个都喜欢的女孩林红。而林红选择了宋钢,李光头气不过,就选择了绝交。宋钢和林红结婚后的一段时间,特别的美满,但慢慢的发现宋钢特别的没有,老实巴交的。和他的兄弟李光头一比就差远了,李光头靠着卖破烂发家致富,慢慢的在当地做出了名气。李光头性格中有点小心眼,觉得是宋钢把他的林红抢去了,一直耿耿于怀,想要把林红抢回来。因为一些事情,宋钢沦落到出去推销丰胸药,还把那个药抹在自己的胸上,变得和女人一样,当时我脑补画面,一个一米八的壮汉的胸还挺大的,顿时反感。李光头腰缠万贯的时候组织了一个选美比赛,一些特别荒诞的东西也就出现了。参加选美的女人都说自己是处女,每次用身体去贿赂评委过后就跑到医院去做处女膜修补手术,有十多个评委,那就要做十多次那样的手术。我对文学作品中的性描写持中立态度,适当就好,而余华写的就是够直接。最后,李光头终于有机会能睡林红了,李光头当时的想法是睡过林红之后就让她去做处女膜修补手术,再还给宋钢,算是原物返还。可宋钢这时候去世了,李光头知道消息的时候特别的失落,一种愧疚感油然而生。林红也觉得对不起宋钢,没办法,人都已经死了。书的结尾是李光头把宋钢的骨灰送出了地球,让他感受外太空的风景。
以两兄弟的恩怨纠葛为主线,讲了很多的当时的社会环境。这书是我高二时候看的,大部分情节都给忘了。只记住了几个关键的事情。
余华作品兄弟读后感篇十二
这是“牧犬三部曲”中的第一本,兄弟情仇。
牧犬,是一种帮助牧人放牧羊群的狗。可是,似乎被放牧的牛羊感染,它们性格温和。
书中的主人公林达是牧工的儿子,他自从家养帮助放牧的大狗“黑云”被狼咬死后就开始他的“猛犬计划”,实验对象就是黑云的遗孤之一“灰灰”。
他觉得牧犬大温柔啦!听说老人“獒爷"的驯犬方法后就打定主意训练灰灰。
林达让灰灰自力更生,把它放进了一个古老的陷井。几天后,尚且年幼的灰灰奇迹般地在饥饿的驱使下学会了埔食山竹鼠。
林达的”猛犬计划“没有告诉任何人,灰灰越来越野,也愈发凶狠无情,终于它咬伤了自已的小主人。幸亏它的同胞兄弟黑头救了林达。
黑头没有经过任何训练,它是自己在牧犬群和人群中成长起来的。
灰灰的野性一发不可收拾,在林达带它回到牧场那天,它咬死了羊。
于是它被驱逐出了牧场,开始了野狗生涯,并多次与黑头干架。
一次捕猎羊羔的行动中,它的后腿被结结实实来上了一枪。
在灰灰凶狠坚强的外表下,是一颗脆弱并布满伤痕的心。在那个月朗星稀的夜晚望着牧场趴在山岗上的灰灰默默地舔着后腿的伤口。
它不懂,它也在乎光荣,它也希望得到主人的表扬赞赏。因此,它完全是按照着林达的指令成长起来的。
它最终怀着满满的惆怅入睡了……。
黑头的眼睛黑白分明,乖巧下藏着凶猛。
为什么?我明明是按照主人的指令做的!
为什么?为什么我会被驱逐出牧场?
为什么……。
如果它会流泪,它一定会淌下泪水……。
每天,它就那样枕着前爪眺望着牧场,想着一些幼时快乐的事。小时候,它爱赶鸡,为此被林达妈妈用竹梢条揍了一顿。
小时候,它和小主人一起快乐地玩闹。
它想着,想着……。
余华作品兄弟读后感篇十三
在上个月,我因为无书可读,在脑海中回忆自己看的最意犹未尽的一本书,想来想去,只有《兄弟》这本书了。
《兄弟》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两个,一个是李光头,一个是宋刚,李光头非常的卑鄙,对钱的欲望远超一切,他喜欢的人喜欢他继父的儿子,于是他就强迫他放弃;宋刚是一个浑身正气的人,他一辈子正直,为了自己的家人,不惜糟蹋自己的身体去远方打工,在李光头最困难的时候宁愿自己不吃饭、受苦,也要帮助他。
可最后,李光头成了世界驰名的企业界,拥有上亿的资产,可宋刚却落得一身疾病,妻子爱上了李光头而卧轨自杀。
为什么呢,为什么一个正直,坚强的男儿最终失去了人生中的一切;而为什么一个无赖竟然能获得一切的财富、荣誉?是运气,还是他有特殊的能力?是时代。
李光头是在1980年代开始发家致富的,那是改革开放刚刚开始,每个人都很谨慎,而李光头运用了他无耻的技巧,成功的获得了投资,赚来了钱,而他的继父的儿子宋刚则一直保守的做着自己的工作,直到1990年左右中国下岗潮开始,宋刚失业,只好去干苦力,最后失去一切。
这个时代是疯狂的,之前人们对于财富的欲望在一刻暴发,有些人一身正气,努力工作,可在最后却被时代淘汰;有些人无耻,投机取巧,在最后获得财富,成为时代的弄潮儿。这个时代是疯狂的,有道德的人反而会因为没有投机取巧而屈服于这个时代的疯狂。
的确,中国很强大,可中国人的不文明、财大气粗已经被全世界有所耳闻,这不是什么好事,大部分的中国人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现在的中国在逐渐地向文明发展,人们的文化内涵正在提升“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是现在中国大部分人的价值观。
刚刚提到的疯狂是中国发展史上的一个小阶段,是为了让中国赶上世界发展的潮流的一个阶梯,这阶梯很高,跨过这个阶梯牺牲了很多的东西,可是中国跨上了这个阶梯;现在,中国在重整衣冠,继续向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跨进!
余华作品兄弟读后感篇十四
以前读过余华的《活着》,看了心伤至极。人在不幸的时候看一看,也就觉得幸运了。《活着》文风朴实,语言紧凑,娓娓道来如吮苦胆,汁液入口流入身体,沁进心田,久久地浸润泡脬了人类的良知,心酸和同情伴着眼泪一汩汩涌出,好一个“惨”字了得。
《兄弟》一样的惨,但不那么严肃,让人联想到“三毛流浪记”。“三毛”是一个人苦,《兄弟》是哥俩一块儿苦,共同的是一种漫画版的讽刺风格。“三毛”儿童元素多一些,《兄弟》成人色彩重一些,而且是“重口味”。
《兄弟》是余华沉寂10年之久的著作,一出生就倍受关注,可也是“两重天”境界。一方面是普通读者的万般宠爱,一石激起了千层浪,浪里个浪,各有各的浪味;一方面是专业读者的失声,以及评论界的哑然,偶有发声也着实没什么高度评价,为此还在网上干仗。
故事的梗概,讲的是江南小镇小青年李光头厕所偷看女人被抓,而十几年前他亲爹正是因此淹死在粪坑,被一男子宋凡平捞了尸体送回。李光头妈李兰后来和丧妻的宋凡平结合,李光头和宋凡平之子宋钢成为兄弟。__宋凡平被迫害惨死,塑造了一条硬汉好汉形象,催人泪下,令人憧憬。李兰时隔几年去世,两个孩子相依为命,在两个时代动荡下,因一个女人李红激起一片涟漪,李光头奋而直追,却让宋钢接到了绣球。20年后天地一变,李光头风起云涌、富可敌国,宋钢疾病缠身、穷困潦倒,又发生了一些伦乱之事,一曲兄弟情贯穿始终、贯穿生命、贯穿人性。
余华作品兄弟读后感篇十五
用了几个晚上,将余华的《兄弟》看完了,突然有了写点什么的念头,书中最让我感动的人是宋凡平,宋凡平一出场就镇住了我。李光头的父亲在厕所偷窥女人的屁股掉进了茅坑窒息而死,围观者聚集成千人的队伍。宋凡平二话不说,背起沾满粪便的死尸,"一个浑身粪便的活人背着一个浑身粪便的死人"。宋凡平的举动也镇住了村子里的人们,更让那个因丈夫这么肮脏死去而不知所措的女人呆住了,他和她的故事由此展开。在后面的描述中无一例外地具备了各种男人的天生特性:沉默、健壮、有扣篮时让女人心动的姿态、还不失温柔细腻……最重要的是,一言九鼎,信守承诺。总而言之,宋凡平是个顶天立地的男人,他像是一束阳光,射进了女人阴霾已久的心坎儿,他就成了女人的依靠,成了她的救命稻草。
他是绝佳的男人范本,一如余华在作品最后让宋凡平惨烈地死在长途车站前的.空地上,血肉模糊,苍蝇飞舞,血水和泥土浑合在一起,形成暗黑的红……而他只是为了信守一个承诺,他承诺他的妻子要去看她,于是从监狱里逃了出来,被追赶来的红卫兵活活打死。宋凡平预知了他的死亡,但却义无反顾、飞蛾扑火。难怪"很多年以后,李光头每次提起他的继父宋凡平时只有一句话,李光头竖起大拇指说:一条好汉。"重情义的男人,是一条铮铮好汉子。在苦难面前他坚强,在魔鬼面前他微笑,在孩子眼里他永远是座巍峨的山,在苦命的妻子心中他是她生生世世追随不离的温暖归宿。
那样一个黑白颠倒、鬼哭狼嚎、丧尽天良的年代里,他的生是种痛苦,他的死是种解脱,但是他去了也不忘记留给他妻子一份生活的勇气和力量,教给两个孩子一份对生活的期待和欢乐。
他真的是一个好父亲!好丈夫!
余华作品兄弟读后感篇十六
《兄弟》是一个时代的变迁史,是一个小镇的故事,是同父异母又同甘共苦的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兄弟二人爱恨交织的故事。在此之前我对“wenge”这两个字的印象也仅仅是在父母的故事里,当我看完这本书“wenge”二字在我的眼里心里变得触目惊心。那么远又那么近,远的是时代,近的是十一个“红袖章”对高大善良的宋凡平的折磨仿佛是我经历过一般,真实而又可怕。
不过悲中带喜的是余华的举重若轻让一切生命中不可承受之痛变得不那么悲惨甚至是有点可爱。
李光头这个混世大魔王撅着屁股在县政府的大门口翻检垃圾时的形象惟妙惟肖,在捡到一块自己格外喜欢的外国的名牌表却又忍痛割爱的送给宋钢时的举动时那么可爱。但又仅仅只是可爱了那么几年,在后来李光头飞黄腾达的日子里对自己的嫂子林红的一举一动又那么可恶。
宋钢至死都还对这个世界对背叛自己的曾经相依为命兄弟对背叛自己的一生挚爱的妻子怀着善良和感激愧疚之情。这就是人世间,有一个人走向死亡,可是却无限眷恋晚霞映照下的生活;另两个人寻欢作乐可是不知道落日余晖是多么美丽。李光头和林红如此,我们何尝不是呢。总在追寻世俗的快乐。金钱,名利。
文中李光头看似什么都得到了,得到了曾经追寻的一切,数不尽的金钱,灯红酒绿的生活,和他年轻时朝思暮想的女人。但是当他回过头去望,才发现一切早已物是人非,他最在乎的人走了,接下来陪伴他的是数不尽的钱财和无尽的空虚。
余华作品兄弟读后感篇十七
许久没有静下心来看一本好书了,在这青山环抱,绿树萦绕的农家小院,享受着冬日的暖阳,爱不释手地一口气看完了余华的长篇小说《兄弟》,并深深地为书中人物悲剧命运所牵挂,也为那特定时期人的真情善良所感动。说实话,上部相当的震撼人心,下部却有点画蛇添足的感觉。作者以他特有的诙谐,幽默及风趣的笔触,别具一格的写作手法,所揭示小说主人公的悲剧命运,更加令人震惊,震撼,使人一次又一次地悲从心来,止不住的泪流满面,痛苦难抑。。。。。。
《兄弟》创作与二十一世纪初,描写的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到世纪末中国特定环境下特定的人物命运,可以说是整个大环境下的一个缩影。正如书中后记所言,小说的前半部,描述了史无前例的十年**时期,一个小人物家庭的悲惨遭遇,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坎坷的时代,相当与欧洲中世纪的黑暗。小说的后半部,讲述了**结束后的三十年,那是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了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而我们中国只要四十年就全部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四十年之中,这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经历。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特定的背景,特定的社会大环境,使他们俩幼小的心灵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经历了常人不常有的痛苦人生,具备随机应变的智慧与能力,余华用那特有的描述手法把李光头那种被时代扭曲的本能及机智,宋钢本性所具有的忠厚与善良,刻画得入木三分,催人泪下。特别在车站爸爸宋凡平惨死的那一章,其悲剧效果尤其突出,两个本应享受父母疼爱的小孩,面对惨不忍睹连本人面貌也无法辨认死去的爸爸,跪在地上苦苦相求,送爸爸上医院,以其极端的手段求人用板车拉爸爸回家的那一幕,让人有一种撕心裂肺般的疼痛在心头萦绕,让人心酸地久久难以忘怀。前半部,他们在逆境中同甘苦,共命运,面对生活中的一次次磨难,难以忍受的痛苦打击,象被野火烧灼的野草,顽强地重生,艰难地成长。
余华作品兄弟读后感篇十八
从开始读余华的活着我就知道这个世界上能把一个词汇写到极致的也就是余华了,读完余华的活着,我就没再质疑过还有比活着更糟糕的事情。同样,读完余华的兄弟,能把亲情做到那个份上的也就是兄弟了。
读余华的文章,总是让人觉得用词过于随意,甚至会有一些污秽不堪的词句映入眼帘,然而,慢慢回味,才发现这才是那个时代应该有的韵味,只有把自己完全置身于故事发生的时间和空间里,时代感才能真正的被写活了,人物形象的塑造才能够更鲜明。这就是余华,这就是余华的文章,不需要多么华丽的辞藻,只要能够写到你心里去,目的就已经达到了。
兄弟这部长篇小说,主人公宋刚和李光头原本只是村里两个不相干的小屁孩,连玩伴都不是,然而命运却将他们联系在了一起,李光头的妈妈李兰在丈夫死去后,嫁给了宋刚的爸爸宋凡平,就是这个男人在别人异样的眼光中,捞起掉进粪坑的李兰丈夫,背着这个满身污秽的男人走过了刘镇的长街,一直背到李兰家里。他的善良给了李兰生的希望,也就注定了宋刚和李光头从此解不开的命运。
余华的小说总是给你一刹那的幸福,一闪即逝的希望,原本老天爷给了李兰一个馈赠,却又一种更残忍的方式收了回去,当宋凡平惨死在苏妈的点心店前,当好心人陶青拉着板车将惨死的宋凡平拖回家中,刘镇的长街又一次出现在读者面前,仍旧是群众异样的眼光,两个孩子跌跌撞撞的跟在板车后面,想哭二不敢哭的可怜样子让读者的心无数次跟着他们走着的脚步揪起来,而此时在上海看病的李兰,还在焦急的等着她的丈夫接她回家。她永远也不会想到,长途站一别却成了夫妻俩的最后一别。
宋凡平死后,宋刚回到了爷爷那里,开始了和爷爷相依为命的生活,似乎命运在悄悄的分开两个孩子,然而,李兰的病逝,爷爷的离开,又将他们两个绑在了一起,当李光头拖着板车载着离去的李兰走在刘镇长街上,后面跟着低着头的宋刚。两个人像两个幽灵一样,在人们异样的眼光中,怀着悲痛的心情,但是一滴泪却没有流。从此兄弟两个惺惺相惜,相依为命。
到后来林红的出现,李光头的发迹,兄弟俩的反目,宋刚的自杀,短短四十年,兄弟两个却经历了父亲的惨死,母亲的病逝,兄弟两个悲戚的童年,再到改革开放两个人不一样的人生轨迹,原本一切都该是幸福的结局,头脑灵活的'李光头通过自己的努力,终于成为一大富豪,忠厚老实的宋刚,在一家国有企业也有着一份稳定的工作,然而林红地出现却注定了两个人的悲剧。
当宋刚的尸体被两个曾经的工友用板车拖着走在刘镇的长街上,刘镇已经不是当年的刘镇了,然而刘镇的人民还是一脸异样的眼光,不禁让人心里发毛。
“板车”,“刘镇的长街”,“异样的眼光”,三个词句反反复复出现了多次,每次的组合塑造了一个又一个凄惨的场景,时代在变,人情冷暖依旧如故,我并不清楚作者余华心里的情怀到底是怎样的,只是深刻的感觉到,每次执笔写到三个词句的时候,那种颤栗不是一句悲伤可以体会到的。
读余华的书,背景感和时代感很强,置身于无数的镜头场景中,很容易就被代入,这就是一部著作带给人的震撼。如果一个故事,即使用凄惨两个字也不足以表达它的悲壮,那还有什么可以呢?这是这本书留给我们的思索。
余华作品兄弟读后感篇十九
《兄弟》这部作品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之一,讲述了江南小镇上一个重组家庭的两兄弟李光头与宋钢那个物资匮乏,动荡不堪的年代的血泪故事。
宋钢的父亲宋凡平是一个善良勇敢有担当的男人,李光头的母亲李兰老实本分又有些怯懦,宋凡平善良热心肠,高大威猛,篮球打得好,干重活信手拈来,这一切足以使因为自己丈夫种种流氓行径而不敢在乡亲面前抬头的李兰心动,两个家庭自然而然重组到了一起。李光头与宋钢两兄弟的故事开始了。后来爆发,曾经以一记惊世骇俗的扣篮而名满全城的宋凡平最终没有扛过红卫兵的折磨而倒下,生病去上海看病的李兰在医院门口呆了一天没有等到自己心中的英雄宋凡平的到来,等待她的只有小镇汽车站上已经有些许斑驳的大滩血迹。李兰对宋凡平的爱深入骨髓,小镇的习俗是丧夫的女人一个月不能洗头发,最长半年不洗,但是李兰整整七年没有洗头发直到她死去前夕,在澡堂子洗完澡之后,原本看上去黝黑的长发瞬间变成了满头银丝。甚至连李光头都差点没认出来自己的妈妈。李兰这个沉默寡言又怯懦的小镇女人用自己的方式祭奠来之不易却悄然即逝的爱情,令人钦佩动容。
这本书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来读,读完之后,喉头哽咽,思想澎湃,不忍再读第二遍。读的时候好想自己能穿越到那个年代,帮助宋平凡和李兰脱离痛苦,可是自己仿佛跟他们隔了一个大大的空气薄膜,只能眼看着他们从一个痛苦走向另一个痛苦,他们看不见我,我泪眼婆娑的告诉他们我无能为力。
那个时代造成的人的悲苦,我们无法评说,但是我从中看到了人性,善良的,恶毒的,自私的,懦弱的。文中尤其以恶毒自私为最甚。那时的风向瞬间万变,原本相安无事的邻里,相交甚好的朋友,在一点点的导火下,立刻就变成了打击迫害的双方,人人为了自卫,随时都能变成恶魔。我始终认为善良是人最高贵的品质,余华通过荒诞怪异的手法让我们看到了人世百态,而善良就像冬日的阳光,温暖着人心,最终狂风大雾都会散去,时代之后,躁动的人都会平静。
余华让我看到我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美好,虽然还是常常为很多事情发愁,但是我不用为了能够活着而费尽心机,不用为了一口吃的违背道义,我还能够用我的些许力量去帮到别人,我还能保持着自己的善良保持自己的本心。
感谢余华深邃而犀利的文字,让我的精神感受了一次狂风暴雨的洗礼,而后又让我看到了彩虹,回到了这个温暖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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