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房屋租赁民法典的规定篇一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或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个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就租赁房屋从事经营事宜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1.租赁房屋
1.1甲方将合法拥有的座落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租赁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平方米。
1.3租赁房屋的装修、设备设施状况及同时交付乙方使用的其他设备设施,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一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附件一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交还租赁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1.4乙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租赁用途。乙方使用租赁房屋不得超出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
2.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
2.2甲方同意给予乙方▁▁▁(日/月)免租期,免租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免租期供乙方用于装修,免租期内乙方无需承担租金,但于此期间发生的乙方施工实耗水、电费用及物管费用由乙方承担。
2.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乙方应按约定归还,乙方如需继续承租的,应最晚于租赁期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双方未签订新的书面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在租赁期满时腾空并向甲方交付租赁房屋。
3.租金及保证金
3.1本合同实行先付租金后使用原则,租金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标准为▁▁▁▁▁▁▁▁▁▁▁▁▁▁▁▁▁▁▁▁▁▁▁▁▁▁▁▁▁▁▁▁▁▁▁▁▁▁▁▁▁▁▁▁▁▁▁▁▁▁▁▁▁▁▁▁▁▁▁▁▁▁▁▁;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租金的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首期租金应于▁▁▁▁▁▁日前支付,其后每期租金于▁▁▁▁▁▁日前支付。
3.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计▁▁▁▁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按照约定使用租赁房屋的保证。
3.3租赁期间,乙方如未按约定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或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致使甲方受到损失,甲方有权自行扣留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以抵付损失,并保留继续索赔的权利。
3.4在乙方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下,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租,且按附件一向甲方交付租赁房屋及设备设施并结清相关费用后,甲方在▁▁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退回剩余保证金。
4.其他费用
4.1租赁期间,乙方使用租赁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甲方缴款通知单后三日内支付。
4.2租赁期间,租赁房屋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元,乙方应按(一年/半年/季/月)缴纳物业管理费,免租期物业管理费应于▁▁▁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其余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与租金同时支付,支付方式、时间同3.1条租金支付时间、方式。
4.3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不得破坏租赁房屋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租,甲方对其装修不作任何补偿。
4.4乙方应承担其他由相关部门征收的与使用租赁房屋有关的费用。
5.房屋交付
5.1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首期租金、物业管理费及保证金后▁▁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交付时,双方应派代表持合法授权委托书按附件一进行交接,并签署房屋交付确认书,予以确认。乙方签署确认书或实际占有租赁房屋即视为甲方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租赁房屋。确认书签署之日或乙方实际占有租赁房屋为租赁房屋正式交付之日。
6.转租和归还
6.1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如果擅自全部或部分转租,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不再退还已缴纳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和保证金,并有权解除合同及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2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后▁▁▁日内按附件一将租赁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有权拆除及取回乙方所有的装修、装饰之部分或全部,但乙方不得故意损害或拆除租赁房屋本身之结构体及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后▁▁▁日内未拆除或取回之物品,视为乙方放弃遗留物之所有权,悉归甲方所有任其处理。
6.3即使有上述6.2条规定,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后,对于乙方的装修、装饰,甲方仍然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拆除,以使租赁房屋处于良好、适租状态。对于乙方拒绝拆除的,甲方可不经通知乙方代为拆除,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中自行扣除。
6.4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租赁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搬迁腾空,否则由此造成一切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甲方保证及责任
7.1保证拥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将租赁房屋按本合同之约定租赁给乙方。
7.2甲方应对租赁房屋及其提供的消防、配电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以保证租赁房屋及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甲方对租赁房屋及设施的定期维修保养应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应予协助配合并提供相应的便利。
8.乙方保证及责任
8.1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本合同约定外的其他用途,乙方保证其在租赁房屋内的一切商业活动符合一切法律、法规的规定。
8.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其他根据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费用。
8.3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租赁房屋及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设备,防止不正常损坏(正常磨损除外)。因乙方使用不当,致使租赁房屋或设施设备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8.4由于乙方施工或使用对租赁房屋及设备设施造成损坏,或由于乙方或乙方雇员、客户行为失职或疏忽,而使甲方人员或财产受到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时,乙方应对甲方负有完全的责任并赔偿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
8.5乙方可根据租赁用途对租赁房屋内部布局进行设计和装修。该设计和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但乙方进行装修或改扩建不得改变租赁房屋基本结构。
8.6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对第三方的包括但不限于侵权责任、违约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甲方被要求承担相关责任,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9.合同的解除
9.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本合同。
9.2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租赁房屋不能正常使用,则甲方应尽快修复或重建。在租赁房屋修复期间,乙方免交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待租赁房屋恢复使用后继续计算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用,合同有效期也相应向后顺延。
9.3若发生甲方不可预见的市政规划、土地征用等事件致租赁房屋无法出租经营,则甲方应自收到相关通知后及时告知乙方。双方应按实际租用天数,即时结清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且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损失。
9.4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其遭受的一切损失:_________________
9.4.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及其他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超过两个月或▁▁▁▁元时;
9.4.2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租赁用途的;
9.4.3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的;
9.4.4乙方擅自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拆改结构的;
9.4.5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甲方根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时,应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解除,乙方应及时腾空并交回租赁房屋,乙方已缴纳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甲方亦可选择不予解除合同,但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遭受的损失。
9.5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选择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其遭受的一切实际损失:_________________
9.5.1甲方违反其保证、责任或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在乙方通知的补救期内又未及时补救,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或使乙方的合同权益受到实质的损害。
乙方根据上述情形提前终止合同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搬迁腾空交回该房屋并结算相关费用后应及时退还乙方剩余的款项,租金照实计算;乙方亦可选择不予解除合同,但乙方仍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其遭受的实际损失。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未能按时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时,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每月租金之▁▁▁的违约金,但因乙方原因致使迟延交付除外。
10.2乙方拖欠租金及其他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滞纳租金或费用之▁▁▁的违约金。
10.3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时,若乙方未能将租赁房屋按附件一交给甲方,乙方除按实际使用天数双倍支付租金及承担本合同约定乙方承担费用外,还应承担▁▁▁元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10.4租赁期内若乙方擅自退租,乙方应按年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所预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保证金甲方可不予退还。
10.5除上述各项规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违约行为,均应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7天内予以更正,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逾期未能更正,另一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10.6本合同项下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可以累加适用。
11.不可抗力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所负的本合同义务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间可暂停履行,并且应按暂停时期自动延长,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声称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其它各方,并且在此后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已经发生和持续时期的充足证据。声称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也应尽一切合理努力把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减到最低程度。
12.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仍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以解决争议。
13.其他约定
13.1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并经双方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如该租赁行为需经双方主管部门审批,该合同应在通过审批程序后生效。
13.3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署:_________________签署: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赁民法典的规定篇二
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物,由享有所有权或经营权的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阻人使用、收益,承阻人交付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租用的 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作为当事人双方就房屋租赁行为所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直接影响当事人的利益。【房屋租赁民法典效力】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 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 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四) 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____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实践中,对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合同是无效的,另一种认为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房屋租赁民法典风险】在现实中 ,合同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关注更多的是租金、支付时间等事项,却忽略了一些不常见的问题。而正是由于对这些问 题约定不明,往往导致租赁纠纷产生。我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来办理房屋租赁纠纷案的实践,针对一些容易被当事人忽视,而又可能引起争议 的问题,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希望能为当事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提供法律帮助。
一、无效租赁合同及其处理按照《民法典》第61条和《民法典》第58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确认无效后,其处理上主要是承租方腾退房屋 ,租赁房屋恢复到签订合同之前的状态,承租方负责将租赁期间添附物拆除或与出租方协商抵顶。承租方实际使用房屋的,出租方不返还租金 ,作为租赁期间出租人不能使用房屋的损失。造成合同无效的过错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 责任。因此,签订租赁合同前,双方应尽职调查,避免签订无效合同。以下介绍几种常见的无效合同。
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有这么一个案子,某房产公司将大厦出租给某公司,双方约定了租期、租金及违约条款。承租方进入后对大厦进行了装修。几个月后 ,承租方以《租赁合同》无效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房产公司返还其已经收取的房租,及该款项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并赔偿其损失 。经查,房产公司系大厦的建设单位,该大厦尚未办理整体验收手续。另外消防支队同意大厦投入使用,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未签发。法院认为,依照我国《建筑法》的规定,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因此大厦不具备出租使用的条件 ;房产公司将房屋出租给时,没有办理消防验收手续,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后,也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根据我国 《消防法》的规定,消防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因此房产公司将大厦出租行为,违反了《消防法》的规定。依据 《民法典》的规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违反了《建筑法》和《消防法》的强制性规定 ,应认定为无效。根据我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效力时,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订的法律和国务院制订的行政法 规为依据。由于《租赁合同》违反了上述两部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然无效。现实中,房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入住的情况很多 ,作为承租方很难查清房屋是否验收合格,因此为避免此种无效合同风险,承租方除尽职调查外,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中约定无效合同处理条款 ,以保护自己一方权益。
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这里定义的违章房屋是指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或不按主管部门许可而擅自建筑的房屋。违章房屋大体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建造人未合法取得土 地使用权即擅自建造房屋,这种情况不但违反了《土地管理法》、《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而且侵害了他人或国家的土地使用权 ,不能取得建筑物的合法所有权;二是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尚未取得建筑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批准文件的情况下擅 自建造房屋。这种情况下,建造人违反了《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房屋用于出租,则签订的租赁合同因违反法律 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虽然现实中这两种情况下,建造人可能通过补办相关手续后,还可以取得建筑物的合法所有权,但租赁合同双方毕竟 要承担无效合同的风险;三是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用途的约定,将房屋改变用途出租的租赁合同。我国的《土地管理法》、 《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和《____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对土地用途都有严格的规定,实践中违反土地用途的 约定将房屋改变用途出租的大多是将非商业用途的房屋作为商业用途的房屋出租,以获得较多的租金,但国家的土地出让金受到损失 ,并扰乱了房地产市场,这种租赁合同当然认定无效。依据我国《____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件的;属于违法建筑的房屋不得出租”。 违章房屋的建造人不能取得所有权,因此也不能享有合法的使用权。违章房屋出租,作为承租一方防范的唯一办法就是租赁前认真查看出 租人的房产证照,没有产权证或与产权证登记不符的房屋不能租赁。当然,个别承租人出于其他目的明知是违章房屋仍要租赁的 ,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中约定无效合同处理条款,或要求出租方提供担保,但这种风险未必能规避。
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____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三)租赁房屋”。因《____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该条为强制性规定 ,因此按《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签订的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律师意见: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对该区域动迁情况进行调查,避免因签订无效租赁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害。
二、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问题网上看到一个案例:张x将自有的200㎡商业用房出租给李x经营饭店,双方签订________年期租赁合同,并对租金、支付及合同解除等条款做了 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后,李x依约交付了租金并装修了房屋,开始营业。因该房屋地理位置好,生意兴隆。半年后 ,市场租金普遍上涨,张x有些后悔,于是以租赁合同未经备案为由,主张合同无效,要求解除合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那么 ,租赁合同未经备案是否无效呢
1、关于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法律规定根据《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 、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它权利义务,并向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属于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该条规定以“应当”对登记备案加以规定,立法宗旨在于要求对租赁合同进行备案 。因此确认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关键在于该条规定是否为强制性法律规定。《____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答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 ,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32条规定:“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
(一)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 ,并可处以罚款;
(二)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证》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处以罚款;
(三)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 理登记备案,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____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虽然直接规定了未办理登记备案的租赁行为无效,但是鉴于它属于部门规章层面的法律文件,不能规定合同效力问 题。公安部的《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规定:“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 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本规定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可见出租私人或单位所有房屋用于他人居住 ,既要到房管部门,又要到公安机关登记。笔者认为,未办理备案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应认定租赁合同有效。房屋租赁行为是诺成性行为,只要双方当事人就主要内容达成一致合 同即告成立。出租人交付房屋,承租人交付租金,合同即生效。对房屋租赁的合同进行备案,主要是便于行政机关管理的需要 ,登记备案的合同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在理论上属于对抗要件主义,不是一个合同成立或生效的要件。依据《民法典解释》第9条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 他物权不能转移”,因此《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不应成为强制性规定。现实中由于法律宣传及管理环节薄弱,以及当事人嫌手续麻烦 及规避一些税费,公民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相对法人间的少一些,但出于交易安全的必要,律师建议租赁双方应进行登记备案 ,以减少合同风险。
2、出租房屋应办理的法律手续⑴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⑵双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到市、县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时应提 交以下相关文件: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经办人的证明文件、____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⑶在市 、县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三、房屋维修责任的相关法律问题房屋维修责任应该是《租赁合同》中最常见的条款,合同双方一般会根据《民法典》第220条规定,即“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来约定维修责任。但现实中往往不是简单的适用该条规定就能解决维修争议的,因为维修责任往往隐藏在其他 事项中,造成责任划分不清晰问题。本人认为维修包含在房屋正常修缮、装修后返修及恶意添附的补偿责任等多项内容之中 。因此租赁合同双方在约定维修责任时,应全盘考虑。
1、房屋修缮责任房屋修缮责任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对房屋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的维修责任由哪一方承担的问题。根据《____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 ,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因此出租人有对房屋及其设备及时、认真地检查和修缮 ,以保证房屋居住和使用的安全的义务。但“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从律师角度认为,应将“承租人过错”进行列举,明确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房屋修缮责任条款中,以减少不必要的争议。
2、承租人装修改变房屋构造后的返修责任《民法典》第223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 ,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现实中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对租赁房屋改变构造 (当然不涉及主体结构安全),使用中产生的返修责任争议较多。我们曾代理过这样一个案子:王x将自己私有的二层二室住房租赁给张x,合同约定租赁用途为中介服务,并同意张x的装修方案 ,将原卫生间拆除移至阳台,将卫生间通风和排水立管在二层弯曲靠在墙边,以增加厅内有效使用面积。使用中楼上用户发现下水不畅 ,楼下住户发现卫生间通风不畅,于是与出租人联系,要求其维修。承租人在出租人要求下也同意并实际简单进行了处理 ,但效果不是非常明显。在楼上楼下用户强烈要求下,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恢复原构造或是拆除装修进行彻底返修 ,承租人坚持当时改造方案是经出租人同意并认可的,否则也不会同意承租。因此双方就返修期租金及费用承担问题产生争 议,诉至法院。这是一个典型的因出租人同意情况下产生的返修争议,由于当初对改变房屋构造的后果双方约定不足,造成维修责任不明确 。向这样的案例还有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将阳台窗探出,因物业或楼上住户要求必须拆除等等,都涉及返修责任承担问题 。为避免此种争议产生,作为出租人要慎重答应承租人的改造要求,约定好如出现返修责任承担主体,切不可为把房先租出去 ,而回避返修责任问题。
3、承租人恶意添附的补偿责任实践中,对于承租人对房屋进行改建、改装或者增加附着物而形成的添附物,如果是征得出租人同意的,或者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属于合理 添置的,那么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一是《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二是合同没有约定而又协商不成的 ,拆除后并不会严重影响其价值的,一般由承租人自行拆除。不能拆除的可以对添附物现价值进行评估,归出租人所有 ,并对承租人予以适当补偿;三是若出租人不同意添附或承租人并非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添附的,且《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而又协商不 成的,拆除后并不会影响其价值的,承租人可以自行拆除。不能拆除的,出租人对装修物的损失一般不给予补偿 。上述做法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6条规定。所以在签定租赁合同时 ,对添附物或改善物处理做约定是最好的。上述处理原则只具有一般性,每个案件都是有其独特性,不能一概而论。现实中也存在承租人恶意添附的情况 。本文定义的恶意添附是指在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装修,但对添附处理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承租人主观上存在利用“不能拆除的可以对添附物现价值进行评估,归出租人所有 ,并对承租人予以适当补偿”的规定,以期在租赁合同终止时获得更多补偿的行为;客观上进行为牟利而乱添附。通常承租人会采取在装修时 就出具一些伪发票证明自己购买的质次价低的添附物价值很高或是将一些没有价值的产品故意进行添附来讹取补偿等手段,造成出租人不堪补 偿的严重后果,侵犯出租人合法权益。因此,在订立合同或者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与对方明确约定添附物种类、价值及补偿标准等,并对装修过程进行尽职调查 ,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租赁房屋的拆迁补偿问题租赁期间,房屋遇到拆迁的情况大量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那么如何保护租赁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是我们最关心的问题 。现实中,有些合同约定房屋拆迁属于不可抗力,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返还剩余租金,承租人腾退房屋。虽然拆迁不能完全被认定为 不可抗力,但这种约定从法律上应认定是有效的,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有些合同对此没有约定,遇到拆迁问题时就容易产生争议 。下面我们了解以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1、承租人是合法的被拆迁主体按照《____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3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第16条规定,“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 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可以看出在拆迁行为中,房屋承租人是独立于被拆迁人存在的 ,是合法的被拆迁主体。
2、承租房屋拆迁时承租人享有权利国务院颁布的《____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承租人给予安置。《____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第31条规定:“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 ,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____市____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拆迁人或被委托的房屋拆迁单位,须严格遵守房屋拆迁有关规定,在房屋拆迁公告发布后 做好下列各项工作:“向被拆迁人及房屋承租人发送房屋拆迁通知书;向被拆迁人及房屋承租人宣传解释并现场公示有关政策规定及拆迁事 项”;第38条规定,“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租赁房屋,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被拆迁人安置房屋承租人 ,租赁关系继续保持。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租赁关系终止。属于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金的20%支付给被拆迁人,80%和增加的建筑面积补贴支付给房屋承租人;属于非住宅房屋的 ,货币补偿金的30%支付给被拆迁人,70%支付给房屋承租人”。因此如果出租人隐瞒了出租房屋的事实,单独与拆迁人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从而使承租人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追偿 应得的补偿部分,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主张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无效,并重新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是,如果《房屋租赁合同 》中对拆迁补偿问题有明确约定的,应该按约定处理。因此,这就需要承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对此作出明确约定 ,以免将来产生纠纷或者遭受财产损失。
五、承租人优先购买权问题
1、优先购买权的法律性质________年1____月国务院发布的《____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出买出租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 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以下简称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民法典》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的 ,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从这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看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一种法定权,即无须当事人约定,承租人当然即享有的权利。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并不是其在任何时 候都享有的一种现实权利,只有当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时,承租人才能在同等条件下由实现优先购买权的可能性转变为现实的权利。
2、优先购买权的行使现实中常出现的问题是在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情况下将房屋所有权转让,这种情况下如何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此情况____区分受让人是善意还是恶意,一是善意,即受让人不知房屋被出租的事实,其购买并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取得房屋合法所有权 。租赁合同如经过备案,承租人可依法对抗受让人,申请撤消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如租赁合同未经过备案,承租人只能向出租人主张权利 。赔偿范围是因对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 能造成的损失。因此双方在合同中确定违约赔偿标准是必要的;二是恶意,即受让人明知房屋被出租的事实而购买 ,那么承租人可依法行使撤消权。
3、优先购买权的转让和继承优先购买权一般不能转让或继承。但根据《____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1条第3款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 ,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民通意见》第119条第1款规定:“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私有房屋 ,在租凭期间,承租人死亡,该户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应当准许”,即如果承租房屋是供家庭共同使用的 ,则承租人死亡时,承租人的家庭成员应视为享有优先购买权。
4、承租人在放弃优先购买权后享有继续承租权按《民通意见》第119条第2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 新房主继续有效”;《民法典》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在放弃优先购买 权后享有继续承租权,即“买卖不破租赁
房屋租赁民法典的规定篇三
原告: 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诉讼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诉讼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被告(反诉人):_________________
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诉讼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原告(反诉被告)北京幼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被告(反诉原告)何强(以下简称被告)、第三人北京华亮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三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__年11月1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陈伟、被告及第三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文锋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确认原、被告于20__年10月22日解除《全权委托资产管理合同》;
2、被告向原告返还押金58500元、20__年12月9日至20__年3月8日租金87750元;3、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58500元。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20__年9月8日签订《全权委托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原告承租被告所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房屋用于办公,租赁期限自20__年12月9日至20__年12月8日,免租期自20__年9月9日至20__年12月8日。原告于20__年9月8日交纳3个月的租金和押金。合同履行过程中,原告向涉案房屋搬入家具遭到物业阻止,且物业公司表示只能办理2-4个门禁卡,而原告工作人员有20-30人,故涉案房屋无法作为办公用途。20__年10月22日,原告向被告提出解除合同,并于20__年11月22日将房屋钥匙交还被告。
被告答辩称:
对原告所述的双方签订合同情况及合同约定没有异议,我于20__年10月21日上午12:00接到原告公司刘鹏的电话告知不想承租涉案房屋了,我与当时实际签约人尹卓打电话,其表示原告向涉案房屋搬家具遭到物业阻拦,我与涉案房屋管理物业单位物业经理联系,其回复没有遭到阻拦。原告诉讼请求是基于搬入涉案房屋后办公受阻无法办公,但是事实是没有受到阻挠,原告没有事实依据。现在没有证据证明原告入住了,也无法看出不能作为办公用途。我于20__年10月29日收到原告发送的通知解除合同的函,原告以房屋不能作为办公用途为由解除,我回复其理由没有依据,如果不想继续承租了,需要支付房屋租金、押金、违约金之后交付房屋,我不同意解除合同。原告应当20__年2月27日交纳自20__年3月9日至20__年6月8日的租金,但是原告没有交纳。因为原告向我发出了解除通知,租金也没再交,且涉案房屋为我所有,故原告于20__年11月22日向我交付钥匙时我接收了。关于原告主张的租金、违约金、押金,双方约定了免租期,但是由于原告实际没有履行完毕,所以免租期间的租金也应当给付,原告交纳了三个月的租金,但应当自20__年9月9日开始计算,我于11月22日收取房屋钥匙,同意退还20__年11月23日至20__年12月8日期间的租金。原告在租期内提前解约,所以我不同意退还押金。我不存在违约情形,对方违约,所以我不同意支付违约金。
被告反诉称:
因原告起诉缺乏依据,给我造成了损失,故我反诉要求原告赔偿我:
1、20__年12月9日至20__年3月31日期间房屋空置费108508元;
2、20__年11月19日、20__年1月6日、20__年6月9日交通费3850元;
3、购买刻录机、光盘及文件制作费500元;
4、20__年11月19日至20__年12月8日20天、20__年6月9日至20__年6月19日11天104545元以及20__年6月20日至案件审理终结之日止的误工费;
5、精神损失费10000元;
6、20__年6月9日至20__年6月19日期间的住宿费3300元;
7、20__年7月2日至本案审理终结之日止的租车费。以上共计255803元。
原告对被告的反诉答辩称:不同意被告的反诉请求,我公司与被告的合同约定房屋用于办公,但是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所以被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被告的反诉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第三人述称:
原、被告在我公司居间下签订的租赁合同,我公司认可原告诉讼请求。签订合同后,原告搬家具遭到物业公司保安阻拦,门禁卡只能办3-4张,不方便人员进出。签订合同时,被告房产证载明房屋性质是公寓。涉案房屋是第一次委托出租,20__年4月27日之前的政策,公寓性质的房屋有的可以用作办公用途,有的不可以。不认可被告所述居间方一开始就要求和原告坐在一起,对案件内容基本上一问三不知,却对原告提出的一切观点表示支持,说明双方涉嫌联手欺负业主的意见。
原告围绕其主张依法提交了《全权委托资产管理合同(经纪成交版)》、招商银行转账汇款单笔对账单、解除合同通知函、解除全权委托资产管理合同房屋交接通知函、房屋所有权证书等证据材料予以佐证。
经查:原告系从事技术推广服务、资产管理、出租商业用房等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
20__年8月30日,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__________号房屋所有权登记在被告名下,建筑面积167.16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公寓。
20__年9月8日,被告作为委托方、原告作为受托方、第三人作为居间方签订《全权委托资产管理合同(经纪成交版)》,约定:原告承租被告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__________号房屋,建筑面积167.16平方米,用作办公用途;被告承诺给予原告合同期内3个月免租期,自20__年9月9日至20__年12月8日止,委托期限内所有免租期先行扣除,免租期内被告不得向原告收取任何租金;合同期限自20__年12月9日至20__年12月8日止;20__年12月9日至20__年12月8日期间租金为29250元/月;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二付三,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于付款月起租日10天前支付下一次租金,第二次付款日为20__年2月27日以此类推;首期押金支付时间为20__年9月8日,首期租金支付时间为20__年9月8日,原告合计交付被告二个月租金三个月首期租金146250元;如因被告原因不履行本协议的,应提前90天通知原告,被告应退还原告已支付的保证金(即押金)及剩余租期的租金,并以二个月租金为标准向原告承担违约责任;因原告原因不履行本协议的,应提前90天通知被告,原告已支付二个月租金的保证金(即押金)不予退还,以此用于向被告承担违约责任的赔偿,被告退还原告未满租期租金,合同解除;被告知晓并同意此房可用于办公使用等。
20__年9月8日,原告向被告支付三个月租金87750元和押金58500元。
20__年10月22日,原告以无法保障涉案房屋用于办公为由通知被告解除《全权委托资产管理合同》。
20__年10月30日,被告向原告发送《就北京幼狮科技有限公司来函的回复》,表示:原告提出解除合同的理由无依据,属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行为,应当为此承担违约责任;如因经营或其他原因,不想继续履行合同,支付押金、租金和中介费用后解除协议。
20__年11月22日,原告向被告交付涉案房屋钥匙。
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全权委托资产管理合同》解除、被告赔偿损失等。审理中,双方确认在签订《全权委托资产管理合同》时知晓涉案房屋性质为公寓。
本院认为: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本案中,原、被告及第三人在签订《全权委托资产管理合同(经纪成交版)》时明确知晓涉案房屋性质为公寓,即住宅,仍约定用于办公用途,导致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使用目的,故就《全权委托资产管理合同(经纪成交版)》的解除,各方当事人均应当承担责任。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的请求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关于被告反诉要求原告赔偿其空置费等的请求,亦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就合同解除问题,原告于20__年10月22日以涉案房屋性质为住宅、无法用于办公为由通知被告解除合同,被告拒绝,房屋仍由原告控制,直至20__年11月22日双方交接房屋钥匙,此时应当视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原告应当支付使用期间的房屋租金。因双方对于合同解除均有责任,故租金数额本院酌情处理。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第二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1、原告(反诉被告)北京幼狮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何强、第三人北京华亮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全权委托资产管理合同(经纪成交版)》于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解除;
2、被告(反诉原告)何强于本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退还原告(反诉被告)北京幼狮科技有限公司押金五万八千五百元、租金四万三千八百七十五元;
3、驳回原告(反诉被告)北京幼狮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4、驳回被告(反诉原告)何强的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86元,由原告(反诉被告)北京幼狮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012元(已交纳);由被告(反诉原告)何强负担1174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反诉案件受理费2569元,由被告(反诉原告)何强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审判员郭天天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
书记员史可
房屋租赁民法典的规定篇四
出租方:
承租方:
兹有甲房房屋一套,地址________,户型:门面房自愿租给乙方使用。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期暂定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先付后住。
二、期内房租每月人民币元整。由乙方按付给甲方。不得拖欠。乙方不得转租。如转租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如不同意,乙方无权转租。租期内。如乙方拖欠房租过期________天不交。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后果乙方自负。
三、租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加价。并将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水,电。等房屋费用一次结清。乙方概不承担.租期内等一切费用有乙方自付,按时交纳。如按时不交拖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后收回房子
四、甲方必须出示房产证和身份证。以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如发生房屋纠纷事件。由甲方解决。乙方概不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提供身份证的复印件。
五、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六、乙方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如须装璜。需经得甲方同意。
七、租期内,甲方应帮助乙方协调水。电等的供应问题,保证正常畅通。当面检查,一切正常交给乙方使用。租期内的安全有乙方自付。
八、租房押金:元。如甲方违约,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元。如乙方违约。赔偿甲方人民币元。乙方到期不租。费用结清。甲方应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九、租期内乙方如发生火灾,造成经济损失应有乙方按价赔偿给甲方。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十一、租期内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二、房租费和押金以收据为准。
水表底数:吨。
电表底数:度
甲方:身份证:乙方:身份证: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民法典的规定篇五
浅谈房屋租赁民法典效力及风险
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物,由享有所有权或经营权的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阻人使用、收益,承阻人交付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租用的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作为当事人双方就房屋租赁行为所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直接影响当事人的利益。【房屋租赁民法典效力】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权属有争议的
属于违法建筑的
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____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实践中,对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合同是无效的,另一种认为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房屋租赁民法典风险】在现实中,合同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关注更多的是租金、支付时间等事项,却忽略了一些不常见的问题。而正是由于对这些问题约定不明,往往导致租赁纠纷产生。我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来办理房屋租赁纠纷案的实践,针对一些容易被当事人忽视,而又可能引起争议的问题,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希望能为当事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提供法律帮助。
一、无效租赁合同及其处理按照《民法典》第61条和《民法典》第58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确认无效后,其处理上主要是承租方腾退房屋,租赁房屋恢复到签订合同之前的状态,承租方负责将租赁期间添附物拆除或与出租方协商抵顶。承租方实际使用房屋的,出租方不返还租金,作为租赁期间出租人不能使用房屋的损失。造成合同无效的过错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签订租赁合同前,双方应尽职调查,避免签订无效合同。以下介绍几种常见的无效合同。
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有这么一个案子,某房产公司将大厦出租给某公司,双方约定了租期、租金及违约条款。承租方进入后对大厦进行了装修。几个月后,承租方以《租赁合同》无效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房产公司返还其已经收取的房租,及该款项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并赔偿其损失。经查,房产公司系大厦的建设单位,该大厦尚未办理整体验收手续。另外消防支队同意大厦投入使用,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未签发。法院认为,依照我国《建筑法》的规定,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因此大厦不具备出租使用的条件房产公司将房屋出租给时,没有办理消防验收手续,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后,也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根据我国《消防法》的规定,消防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因此房产公司将大厦出租行为,违反了《消防法》的规定。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违反了《建筑法》和《消防法》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根据我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效力时,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订的法律和国务院制订的行政法规为依据。由于《租赁合同》违反了上述两部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然无效。现实中,房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入住的情况很多,作为承租方很难查清房屋是否验收合格,因此为避免此种无效合同风险,承租方除尽职调查外,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中约定无效合同处理条款,以保护自己一方权益。
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这里定义的违章房屋是指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或不按主管部门许可而擅自建筑的房屋。违章房屋大体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建造人未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即擅自建造房屋,这种情况不但违反了《土地管理法》、《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而且侵害了他人或国家的土地使用权,不能取得建筑物的合法所有权二是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尚未取得建筑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批准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建造房屋。这种情况下,建造人违反了《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房屋用于出租,则签订的租赁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虽然现实中这两种情况下,建造人可能通过补办相关手续后,还可以取得建筑物的合法所有权,但租赁合同双方毕竟要承担无效合同的风险三是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用途的约定,将房屋改变用途出租的租赁合同。我国的《土地管理法》、《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和《____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对土地用途都有严格的规定,实践中违反土地用途的约定将房屋改变用途出租的大多是将非商业用途的房屋作为商业用途的房屋出租,以获得较多的租金,但国家的土地出让金受到损失,并扰乱了房地产市场,这种租赁合同当然认定无效。依据我国《____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件的属于违法建筑的房屋不得出租”。违章房屋的建造人不能取得所有权,因此也不能享有合法的使用权。违章房屋出租,作为承租一方防范的唯一办法就是租赁前认真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照,没有产权证或与产权证登记不符的房屋不能租赁。当然,个别承租人出于其他目的明知是违章房屋仍要租赁的,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中约定无效合同处理条款,或要求出租方提供担保,但这种风险未必能规避。
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____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租赁房屋”。因《____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该条为强制性规定,因此按《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签订的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律师意见: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对该区域动迁情况进行调查,避免因签订无效租赁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害。
二、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问题网上看到一个案例:张_将自有的200㎡商业用房出租给李_经营饭店,双方签订________年期租赁合同,并对租金、支付及合同解除等条款做了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后,李_依约交付了租金并装修了房屋,开始营业。因该房屋地理位置好,生意兴隆。半年后,市场租金普遍上涨,张_有些后悔,于是以租赁合同未经备案为由,主张合同无效,要求解除合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那么,租赁合同未经备案是否无效呢
1、关于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法律规定根据《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它权利义务,并向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属于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该条规定以“应当”对登记备案加以规定,立法宗旨在于要求对租赁合同进行备案。因此确认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关键在于该条规定是否为强制性法律规定。《____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答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第32条规定:“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
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证》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处以罚款
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____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虽然直接规定了未办理登记备案的租赁行为无效,但是鉴于它属于部门规章层面的法律文件,不能规定合同效力问题。公安部的《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规定:“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本规定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可见出租私人或单位所有房屋用于他人居住,既要到房管部门,又要到公安机关登记。笔者认为,未办理备案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应认定租赁合同有效。房屋租赁行为是诺成性行为,只要双方当事人就主要内容达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出租人交付房屋,承租人交付租金,合同即生效。对房屋租赁的合同进行备案,主要是便于行政机关管理的需要,登记备案的合同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在理论上属于对抗要件主义,不是一个合同成立或生效的要件。依据《民法典解释》第9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因此《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不应成为强制性规定。现实中由于法律宣传及管理环节薄弱,以及当事人嫌手续麻烦及规避一些税费,公民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相对法人间的少一些,但出于交易安全的必要,律师建议租赁双方应进行登记备案,以减少合同风险。
2、出租房屋应办理的法律手续⑴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⑵双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到市、县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时应提交以下相关文件: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经办人的证明文件、____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⑶在市、县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三、房屋维修责任的相关法律问题房屋维修责任应该是《租赁合同》中最常见的条款,合同双方一般会根据《民法典》第220条规定,即“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来约定维修责任。但现实中往往不是简单的适用该条规定就能解决维修争议的,因为维修责任往往隐藏在其他事项中,造成责任划分不清晰问题。本人认为维修包含在房屋正常修缮、装修后返修及恶意添附的补偿责任等多项内容之中。因此租赁合同双方在约定维修责任时,应全盘考虑。
1、房屋修缮责任房屋修缮责任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对房屋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的维修责任由哪一方承担的问题。根据《____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因此出租人有对房屋及其设备及时、认真地检查和修缮,以保证房屋居住和使用的安全的义务。但“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从律师角度认为,应将“承租人过错”进行列举,明确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房屋修缮责任条款中,以减少不必要的争议。
2、承租人装修改变房屋构造后的返修责任《民法典》第223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现实中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对租赁房屋改变构造,使用中产生的返修责任争议较多。我们曾代理过这样一个案子:王_将自己私有的二层二室住房租赁给张_,合同约定租赁用途为中介服务,并同意张_的装修方案,将原卫生间拆除移至阳台,将卫生间通风和排水立管在二层弯曲靠在墙边,以增加厅内有效使用面积。使用中楼上用户发现下水不畅,楼下住户发现卫生间通风不畅,于是与出租人联系,要求其维修。承租人在出租人要求下也同意并实际简单进行了处理,但效果不是非常明显。在楼上楼下用户强烈要求下,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恢复原构造或是拆除装修进行彻底返修,承租人坚持当时改造方案是经出租人同意并认可的,否则也不会同意承租。因此双方就返修期租金及费用承担问题产生争议,诉至法院。这是一个典型的因出租人同意情况下产生的返修争议,由于当初对改变房屋构造的后果双方约定不足,造成维修责任不明确。向这样的案例还有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将阳台窗探出,因物业或楼上住户要求必须拆除等等,都涉及返修责任承担问题。为避免此种争议产生,作为出租人要慎重答应承租人的改造要求,约定好如出现返修责任承担主体,切不可为把房先租出去,而回避返修责任问题。
3、承租人恶意添附的补偿责任实践中,对于承租人对房屋进行改建、改装或者增加附着物而形成的添附物,如果是征得出租人同意的,或者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属于合理添置的,那么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一是《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二是合同没有约定而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严重影响其价值的,一般由承租人自行拆除。不能拆除的可以对添附物现价值进行评估,归出租人所有,并对承租人予以适当补偿三是若出租人不同意添附或承租人并非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添附的,且《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而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影响其价值的,承租人可以自行拆除。不能拆除的,出租人对装修物的损失一般不给予补偿。上述做法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6条规定。所以在签定租赁合同时,对添附物或改善物处理做约定是最好的。上述处理原则只具有一般性,每个案件都是有其独特性,不能一概而论。现实中也存在承租人恶意添附的情况。本文定义的恶意添附是指在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装修,但对添附处理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承租人主观上存在利用“不能拆除的可以对添附物现价值进行评估,归出租人所有,并对承租人予以适当补偿”的规定,以期在租赁合同终止时获得更多补偿的行为客观上进行为牟利而乱添附。通常承租人会采取在装修时就出具一些伪发票证明自己购买的质次价低的添附物价值很高或是将一些没有价值的产品故意进行添附来讹取补偿等手段,造成出租人不堪补偿的严重后果,侵犯出租人合法权益。因此,在订立合同或者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与对方明确约定添附物种类、价值及补偿标准等,并对装修过程进行尽职调查,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租赁房屋的拆迁补偿问题租赁期间,房屋遇到拆迁的情况大量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那么如何保护租赁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是我们最关心的问题。现实中,有些合同约定房屋拆迁属于不可抗力,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返还剩余租金,承租人腾退房屋。虽然拆迁不能完全被认定为不可抗力,但这种约定从法律上应认定是有效的,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有些合同对此没有约定,遇到拆迁问题时就容易产生争议。下面我们了解以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1、承租人是合法的被拆迁主体按照《____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3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第16条规定,“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可以看出在拆迁行为中,房屋承租人是独立于被拆迁人存在的,是合法的被拆迁主体。
2、承租房屋拆迁时承租人享有权利国务院颁布的《____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承租人给予安置。《____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第31条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____市____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拆迁人或被委托的房屋拆迁单位,须严格遵守房屋拆迁有关规定,在房屋拆迁公告发布后做好下列各项工作:“向被拆迁人及房屋承租人发送房屋拆迁通知书向被拆迁人及房屋承租人宣传解释并现场公示有关政策规定及拆迁事项”第38条规定,“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租赁房屋,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被拆迁人安置房屋承租人,租赁关系继续保持。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租赁关系终止。属于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金的20%支付给被拆迁人,80%和增加的建筑面积补贴支付给房屋承租人属于非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金的30%支付给被拆迁人,70%支付给房屋承租人”。因此如果出租人隐瞒了出租房屋的事实,单独与拆迁人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从而使承租人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追偿应得的补偿部分,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主张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无效,并重新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是,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对拆迁补偿问题有明确约定的,应该按约定处理。因此,这就需要承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对此作出明确约定,以免将来产生纠纷或者遭受财产损失。
五、承租人优先购买权问题
1、优先购买权的法律性质________年1____月国务院发布的《____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出买出租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民法典》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从这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一种法定权,即无须当事人约定,承租人当然即享有的权利。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并不是其在任何时候都享有的一种现实权利,只有当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时,承租人才能在同等条件下由实现优先购买权的可能性转变为现实的权利。
2、优先购买权的行使现实中常出现的问题是在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情况下将房屋所有权转让,这种情况下如何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此情况____区分受让人是善意还是恶意,一是善意,即受让人不知房屋被出租的事实,其购买并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取得房屋合法所有权。租赁合同如经过备案,承租人可依法对抗受让人,申请撤消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如租赁合同未经过备案,承租人只能向出租人主张权利。赔偿范围是因对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因此双方在合同中确定违约赔偿标准是必要的二是恶意,即受让人明知房屋被出租的事实而购买,那么承租人可依法行使撤消权。
3、优先购买权的转让和继承优先购买权一般不能转让或继承。但根据《____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1条第3款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民通意见》第119条第1款规定:“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私有房屋,在租凭期间,承租人死亡,该户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应当准许”,即如果承租房屋是供家庭共同使用的,则承租人死亡时,承租人的家庭成员应视为享有优先购买权。
4、承租人在放弃优先购买权后享有继续承租权按《民通意见》第119条第2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民法典》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在放弃优先购买权后享有继续承租权,即“买卖不破租赁
房屋租赁民法典的规定篇六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下列房产进行租赁,特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坐落于____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
二、租期___,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租金为每月_____ 按__支付。
三、租期内房租与水电等费用乙方须按时交纳,如因人为造成罚款由乙方承担责任。在租期内双方不得给对方带来不良影响和后果,否则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损失。承租人不得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
四、甲乙双方承租结束,必须提前___通知对方。合同期内不得私自提高房价和附加任何协议外的条款。
五、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甲方房屋水表底数______吨,电表底数______。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民法典的规定篇七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 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 ,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 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 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 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3.1租赁物的免租期为五个月,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 月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 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4.1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两倍,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 写:___________)。
4.2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 %;第6年起的仓库租金,将以届时所处位置的房屋租赁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_日作为每 年租金调整日。
4.3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计付。
4.4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 方承担。
5.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 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 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 所约定的责任后___内,甲方将向乙方无偿退还租赁保证金。
5.2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 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 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3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 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缴 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5.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就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因交纳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 支付有关费用。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 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7.1乙方在租赁期限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 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 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设计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现,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
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 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8.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 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主管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 损失由乙方承担。
8.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 它用途。
8.3出租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甲方主管部门批准。
8.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 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 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 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 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
10.1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 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 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2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深圳市法规以及 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自行承担。倘由于乙方违反上 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其产生的责任由乙方11.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 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意须向政府有关部门 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 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 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 利不因乙方转租顼改变。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 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 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 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 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五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 负责处理。
6、乙方因作为转租行为的转租人应付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13.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一个月,甲方在书 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 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 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二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 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 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 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 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 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 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 交清实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 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两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 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14.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继续 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14.2凡因发生严重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 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 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 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 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 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提 前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 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 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 管的责任。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 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 关规定执行。
按国家及深圳市有关规定须就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 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该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 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 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电传或传 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对方地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 邮七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婚送达。
19.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 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 仲裁机构。
19.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20.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授代表表/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授代表表/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月__日
根据《民法典》及其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等制定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自有的坐落于的 套 房 厅的套房屋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为住宿场所。
二、合同签订时,乙方应一次性付给甲方押金______不计息,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缘故而中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一次性无息退还。
三、甲方将上述套房交付给乙方使用后,乙方必须在开始计租之日起按月应付的租金按合同元宝的日期向甲方交纳。水电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计租之日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租金每月为____________。
五、合同期间,乙方保证爱惜好套房内的一切屋子结构及其装修饰物,不任意破坏,造成破坏的愿意修复原状并费用由乙方自付。
六、乙方承认在交付使用本套房时,本套房完好无损。租赁期满也必须完整无损交付给甲方。租赁结束时,乙方如需续租,须提前壹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时,乙方 应及时退出家具、用品等,如未及时退出,则由甲方任意处理,乙方无异议。
七、租赁期间、安全问题由乙方完全自负并遵守楼纪楼规,不得影响邻里休息或在本租房内进行从事违法违纪或危害社会公德之事。
八、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的全部或部分出借、转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交由他人使用。
九、违约责任:
①乙方未提前壹个月通知甲方擅自不租的,甲方有权没收其押金全部了,甲方示提前壹个月通知乙方擅自不租给乙方的,甲方除退还给乙方全部押金之外,另补偿乙方壹个月租金。
②乙方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则甲方可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从拖欠日起按日加收5,拖欠时间达_________以上的甲方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追收乙方所欠租金及滞纳金。
③租赁期间,如一方确有特殊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时,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并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支付壹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偿金。
甲方:
乙方:
日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执行。
本合同共__页第__页 签订地点____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合同编号:____号
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司北京外交人员房屋服务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自一九××年×月×日起将(地点)第号汽车库(位)租给国驻华大使馆(以下简称乙方)使用。乙方须按季度预付租金(外汇支票)美元(或其他币,或外汇兑换券×元)。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单》后,应在三十天内一次付清。逾期须按日支付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以补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甲、乙双方在车库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公寓租赁合同办理。
(此处空一行)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北京签订。
(此处空4-6厘米)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本人签名) (本人签名)
房屋租赁民法典的规定篇八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位于南宁市南梧路瀚林山水源5栋2单元2903号房屋,三房一厅二卫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元,按年度结算。每年度乙方须提前天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否则甲方有权停租并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乙方应付给甲方押金元,作为房屋内部设施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综合保证金。等租期圆满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将押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甲方提供设施如下:_________________空调台,热水器台,电视台,冰箱台,床张,电风扇台,沙发组,餐桌张,写字台张以及部分家具。以上设施保证能正常使用,经乙方检验后认可签字生效。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损坏,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负责修理好并能正常使用交予甲方,否则按价赔偿。(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遇电器损坏由乙方自行修理。)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乙方在租赁期限期间不得私自转租转借。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一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七、乙方使用该房屋应注意防火、防盗,遵守物业管理规定。水表:_________________电表:_________________燃气表:_________________
八、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九、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房屋租赁民法典的规定篇九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省、市)(区、县) ;门牌号为
2、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 。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
房屋租赁民法典的规定篇十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代理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代理让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无抵押等其他权利设定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房屋买卖合同号: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3、甲方声明并承诺该房产无抵押等其它的设定,如因其他权利设定或由其产生的法律风险,而影响乙方的正常租赁和使用的,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且负责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甲、乙双方提供证件
1、甲方提供:身份证、房产证
2、乙方提供:公司证件、签署合同代表人身份证
三、租赁期限、用途
1、盖房租赁期共60个月。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乙方办学使用。该房屋不准许违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费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租用。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期五年,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20xx—20xx年为20xx00元(含税)(大写:贰拾万元)。20xx—20xx年租金210000元(含税)(大写:贰拾壹万元)、20xx—20xx年 租金220xx0元(含税)(大写:贰拾贰万元)、20xx—20xx年租金230000元(含税)(大写:贰拾叁万元)、20xx¬至20xx年租金为230000元(含税)(大写:贰拾叁万元)。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每年1月1日前一次交清,遇法定假日向后顺延。
五、税费交纳方式:乙方负责交纳租期间水费、电费和取暖费房屋租赁费。其余费用乙方不予以支付。
六、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大型的涉及主体结构的基础设施维修由甲方负责(由乙方引起的修复除外)双方任何一方维修时都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但属于乙方特有的且经分割后对乙方设备或实施造成损失的装饰或装修除外。
4、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责有修缮的义务。
5、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的主体结构、公共设施承担维修义务,甲方在对房屋主体结构、公共设施进行检查、修缮时,甲方须提前1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予积极协助配合,甲方维修时应尽量避开乙方的营业高峰期;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6、如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属于乙方的非固定设施、设备,乙方应保证该租赁房屋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及其相关设施设备。
7、甲方在乙方书面通知的约定时间内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或者发生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当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情况通知甲方,该等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具体金额以乙方出具的发票为准。因甲方维修不及时造成乙方损失或损失扩大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租赁期间,甲方无权将此出租的房屋转让他人,如因各种事宜转让他人租用按第八条第二款执行。
八、甲方、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一)甲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1、甲方因自身原因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日租金的两倍向乙方赔付违约金(每日租金按当年租金除以365计算)。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甲方除应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违约金以外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在租赁期内,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以及未使用费用,并向乙方支付甲乙双方自合同生效起发生过的租赁费用,全部无条件退还乙方,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3、因甲方房屋权属瑕疵及房屋产权出现任何纠纷导致合同无效,甲方应对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4、甲方故意或过失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营业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二)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年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半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缴纳水、电等其他相关使用费用,逾期达两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遵守国家的相关安全法规,租赁期间因乙方经营、施工等原因发生突发伤残事故或造成房屋损坏的均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违约金。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已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而甲方未在合理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的除外。
九、产权变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十、合同终止与解除
1、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届满后三日内,将承租房屋及归属于甲方所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2、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正常状态,不得存留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视为乙方已做抛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十一、免责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时间需要拆除房屋的。
5、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二、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为博大幼儿园法定代表人,主要用途为办理房屋建设基金补贴,法人专定权利。在博大幼儿园内部不生效、不参与幼儿园建设及经营。幼儿园因各种事宜涉及到法人自身利益的,法人有权不予履行。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5、幼儿园在正常经营,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工作及出具相关证件。
6、甲方办理完博大幼儿园所有相关手续后,交由乙方保管。并在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合同期限后,变更为乙方为法定代表人。
7、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甲方除享受幼儿园每班型2万元设备补助款外,其它有关幼儿园所获得的一切政府补贴款与甲方无关。
8、甲方负责幼儿园相关手续的年审工作,但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
9、甲、乙双方在接受政府行为及教育局等各类检查时,双方无条件予以配合。
十三、交付房屋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十四、甲方应保证出租场地的合法性,并不得擅自干涉或妨碍乙方在其承租的场地内进行合法正常经营活动。
十五、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力、消防验收合格证书复印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民法典的规定篇十一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将其位于 出租给乙方使用,出租房屋面积经甲、乙双方确认共 平方米。该房屋属甲方所有的宅基地房屋,甲方承诺该房屋没有任何产权瑕疵。具体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用途
1、本合同租赁期限共 个月,自 起至 止。房屋为现状交付,乙方承租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能挪作他用。
2、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后7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乙方如要求续租,须在租赁期满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另行签订租赁合同,租金另行协商确定。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整(人民币 整),乙方于每月5日前将当月租金支付甲方,甲方向乙方提供收款收据,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乙方应按期交纳房租,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拖欠费用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租金未含税,如乙方需收款发票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人民币 ),租赁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的,甲方于15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
租赁期内,乙方使用本合同所涉房屋所产生的水、电费用、电话费用、有限电视费用、网络费用等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于每月交纳房租时向甲方交纳当月水电费用。
第六条 乙方应合理使用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出现恶意损耗或者恶意破坏房屋情况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进行经济赔偿。乙方未进行修复或赔偿的,甲方经与乙方共同协商后,乙方仍不修复或赔偿的,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期间须在房屋添加附属设施的,应经甲方同意后方能实施。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若由于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维修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对乙方的装饰及家私家具损坏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在合约生效之日起,甲方在任何情况下进入合约中规定的房屋,都必须事先通知,得到乙方的同意后,方可在约定时间进入。
第七条 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出借该房屋;甲方出售该房屋的,甲方应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甲方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内,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双倍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2、合同期内,如因政府征收或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应将房屋交还甲方,因征收发生的补偿费用全部归甲方所有。
3、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当支付乙方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rmb ,即人民币 ),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或进行违法用途的;
(2)恶意拖欠房租或水电费一个月以上并不接受协调的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
1、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在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未按期交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逾期10个工作日仍未交还的,甲方可强制其搬迁。
2、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对房屋及装修、设施设备等进行移交验收,存在恶意毁损缺失的,乙方负责赔偿。乙方购买的附属物归乙方所有。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租赁期内,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租赁期内的一切消防安全责任、治安案件责任、计划生育责任、违纪违法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签订合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房屋租赁民法典的规定篇十二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商铺基本情况
甲方将坐落于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另附配套设施有_________的商铺出租给乙方。用途_________(以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商铺及其相关设施交付乙方验收使用。
第二条租期
租期共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零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24时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租金:共_________元。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2.支付时间、方式:租金每_________个月交一次,第一次租金于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交给出租人,第二次租金于_________交清,以后交付方式以此类推。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_________天的宽限期,从第_________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_________%加收滞纳金。
4.在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__元的押金。合同期满或终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和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并对有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后,甲方即可无息退还乙方押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商铺的修缮
由甲方维修的,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内维修好。如甲方未尽维修义务,乙方可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
由乙方维修的,修理费由_________负担。
甲方(是/否)允许承租人对商铺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合同期满,柜台的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处理是:_________.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表底数为__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使用该商铺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4.甲方、乙方必须按有关税收规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负担的纳税金额。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上报各种报表,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关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擅自改变商铺的使用性质;
(2)擅自转租、转让商铺或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3)逾期交纳租金,经甲方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
(4)乙方严重违反相关纪律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者。
4.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5.甲方必须给予乙方以同本店商铺平等的一切经营条件,为乙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3.乙方对于租用的商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个体工商户的承租经营人员必须是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人员)。
4.乙方不得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经营范围。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亮证经营。乙方的商品销售活动必须实行现货交易,不准开展预收款式的预售或代购、代销业务。
6.乙方必须爱护商铺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商铺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第八条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有权要求乙方依法经营和遵守相关纪律、规章制度,要求乙方按期向甲方交纳租金。
2.乙方如不按期、按规定数量交纳租金,并经甲方催交仍拒不交纳时,甲方有权要求担保方代为交纳租金。担保方对此承担连带经济责任。担保方代交纳后,有权要求乙方偿付代交租金。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租赁期满未能续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_________日内将租赁的商铺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租赁期内确需中途退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须缴清应缴费用,乙方所交保证金无偿归甲方。
第十条续租
1.乙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甲方违约,按甲方解除合同之日起到合同期满之间租金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2.若乙方拖欠租金_________天以上,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从拖欠租金的第二天起到合同期满之间租金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二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征用等原因,确需收回商铺时,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交还商铺,所缴的保证金在扣清乙方应缴的费用后,将余额退回乙方(不计息),如保证金不足抵缴乙方所应交的费用,则由乙方补足差额。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房屋租赁民法典的规定篇十三
出租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同意把位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合同,具体如下:
第一条租用年限________年,由________年____月日起至年____月日止,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计租。
第二条租金计算及支付方式:甲方租给乙方的房屋年租金为元年,按季结算,先付后用,在季首____日内付清,逾期缴纳,甲方有权按同期银行利率的10%加收滞纳金。乙方连续二个月或累计三个月不付租金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收回房屋,由此造成双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租用房屋及附属建筑转租他人或改变其用途。租用期内乙方的生产经营及其他一切经济工作均由乙方全面负责。
第四条乙方负责租赁的“门前三包”工作,支付水电费、电话费、卫生费等所有费用,对安全生产、防火防盗安全用电及人身安全等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租用期内,房屋所有的装修、维修费均由乙方承担,待合同期满,乙方一切入墙嵌入地及其他固定装修和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租赁期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应就是否续租通知对方,如果甲方仍然将房屋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有限续租权。
第七条合同期满,任何乙方不再续租的,乙方必须按该租房的现状结构或经甲方同意改动后的结构及水、电设施等完好交给甲方,并不予补偿给乙方。甲方应无条件不计息的前提下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如甲、乙双方未续约或者中途解约的,乙方逾期不交出承租房屋的,甲方除有权限期乙方迁出及补交占用期的租金外还有权收取银行利率4倍的违约金。
第九条如乙方在租用期内,期限未到,因各种原因退租房屋,需要付清合同中所订立期限权限全部租金给甲方。
第十条如遇房屋被国家或集体拆迁的特殊情况,甲方应提早通知乙方,乙方需无条件服从。
第十一条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民法典的规定篇十四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按结算。每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
三、签订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交_____元的押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收据给乙方。租赁结束时,在房屋内设施和物品清点完毕后,如房屋设施和物品没有损坏则押金按实际情况退回给乙方,乙方一并交回甲方所开收据。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和物品,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装修改造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乙方在甲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装修、改造、变卖房屋内的设施和物品,则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赔偿甲方,押金不予退回。
四、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如乙方拒绝交付则甲方有权在所交押金中扣除。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七、乙方租赁期间不得在房屋内从事非法及扰民的行为。不得转租和分租此房屋。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一律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损失。
八、乙方在租期内有维护房屋及设施的义务。乙方应做好安全工作,注意用水,用电,用气,用火安全。在居住期间产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九、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电表读数:;水表读数:;
天然气读数:取暖费:;
电话费:有线电视费:;
上网费:物业管理费:;
室内家俱、家电清单:;
其他约定:
甲方: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租赁民法典的规定篇十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这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将向坐落于____________,按现状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消防通道的畅通,达到消防管理的要求,如不能达到该要求,按乙方违规处理,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第二条 房屋用途
承租人所经营应的项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何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 壹 ________年,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第一年租金按税后净得人民币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第一年租金于签订时一次性到位,以后租金会采取先缴租金后租用的方法,租金一年缴付一次,乙方按合同约定的租金,每年在签订之日前一个月内缴付甲方。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1. 在签订合同的当天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2. 合同期满或终止时,甲方在乙方结清所有租金及水、电等其他各项费用,如无违约情况并按时完成租赁标的物品交接和按期迁出后一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如乙方因违约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七条 租赁物的交接
1. 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第一年度租金和全部履约保证金后,以展样时现状将租赁物交给乙方使用。
2. 如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不能交付租赁物,则租期顺延。
3. 房屋交付前甲方保证大楼上下水和供电按现有状况交付给乙方。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自助独立的依法经营,承担由此形成的全部债权 、债务,并承担经营的风险和缴纳各种税、费、金等。乙方不得因为不能办理营业资质(如领取营业执照)或暂时不得办理营业资质而毁约或延期执行本租赁合同。
2. 乙方不得将该租赁标的物抵押,并须按时缴纳租金、水费、电费等费用。如乙方确因经营需要,对承担房屋转租、转包,须报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将转租、转包合同报甲方备案。
3. 乙方接受租赁标的后如需进行装修改造,应在施工前将装修改造施工方案报甲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装潢时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造租赁物的外观和外部环境,禁止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阳台通道、层面及管道进行违章凿、拆、搭、占,不得损坏给水、排水、供电、供暖、通讯等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失,应据实赔偿、
4. 乙方应保证装潢期间的一切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应及时自行清理在装修期内所产生的废弃物,不等乱倒乱放。
6. 乙方如需对现有水、暖、消防、通讯等设施进行改造、增容,则需向甲方书面报告,经甲方同意后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 楼外墙广告均属甲方,乙方只限于店面招牌,其他商业性质的广告位属甲方所有。乙方在承租区域内设置的灯箱、广告标志等需通过甲方,并符合城管要求。未经批准私自设置的甲方有权予以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承担。广告的设计安装须双方友好协商进行。
8. 乙方在安装空调等外部设施时,必须报甲方及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确保外观美观。
9. 未经批准,乙方不得随意扩大原有门窗尺寸;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任意刨砸顶板,不得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
10. 承担期内综合楼整体维护、维修均由乙方负责,因装修造成的其他原因的管道堵塞、渗水、电路及物品损坏,应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维护到位。
11. 租赁期内,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服从从相关放单位和部门的管理。工商、税务、消防、公安、城管、环保、卫生、防雷、通讯、水电、保险、租赁登记、员工的培训和社保等相关手续及年检手续均由乙方自行办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亦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超出经营房屋,不得利用承租范围任何部分从事不合法或不正当行为。不得在租赁的房屋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剧毒等违禁、危险物品及医疗门诊和法律明文禁止的项目。禁止黄、赌、毒等一切违法活动,如在经营场所进行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一切责任和后果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2. 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占用、损坏房屋的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对租赁屋内附属设施负有保管责任,并自觉维护租赁物(含租赁屋内设施)的完好性和安全性,要爱护和正想使用房屋及水、电、消防、电梯、楼梯、等设施设备,发现房屋及设备设施损坏应及时检查和维修,因乙方过错或使用不当延误维修和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因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造成的房屋结构损坏的,有乙方负责修复及赔偿。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仍不负责修复,甲方有权自行修复,费用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中数额不足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13. 租赁期间,乙方须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服从创建要求,搞好内保、消防安全工作。乙方须维持承租区域的整洁完好,并承担租赁区域的一切维护、维修费用。乙方承租期因环境污染的问题引起的索赔和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
14. 承租经营中乙方自负盈亏,因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都与甲方无关,并不得将屋内甲方所有的任何设备设施抵押。
15. 本合同因期满或解除时,对在租赁物上装饰物品的处理办法:凡是附着在租赁物墙面、地面等固定装饰物不得拆除或损坏,均无偿归甲方所有;凡是可以移动且拆除时不构成对租赁物的损毁的物品或装饰物,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自行处理,凡拆卸会影响整体美观的物品亦无偿归甲方所有。
16. 广告位的使用期限与本租赁合同同步,本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不得拆除广告位,其无偿归甲方所有。
17. 在经营期间,门前三包费用、街办居委会和公安收取的综治费用、由乙方使用租赁物期间而引起的其他所有事项(含保洁、垃圾清运、排污、消防等)均由乙方负责与相关部门协商缴纳;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8. 合同履行期满,乙方应在合同期满之日起壹个月内搬场并打扫干净,交由甲方。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期满或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进行处置和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和其他任何经济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并有权诉之法律。乙方在壹个月内搬场后,应书面通知甲方,办好交接手续。乙方遗留下来的物品,视为遗弃物,由甲方处理。
第九条 消防安全
在合同期乙方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公安,消防等部门的管理,办理相关手续,合法经营,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条 合同变更、解除及续期
1. 因客观原因需要变更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2. 租赁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自行解除:
(1) 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物的使用性质或严重超出规定的经营范围
(2) 乙方将租赁标的物抵押、未经甲方同意转租、转包或利用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3) 乙方不按时按约定标准缴纳租金或水、电、物业、保洁等费用的
(4) 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未缴纳的
(5) 利用承租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6) 经营期间出现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项目
3. 租赁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任何一方需在事情发生之后及时通知对方,合同即终止。乙方交还所有租赁标的物后,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扣除乙方应付的费用后,甲方将余额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1) 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x、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和风暴等造成该租赁标的物毁损、灭失的,但乙方应将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之内。
(2) 租赁标的物被政府征用,或租赁标的物的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被提前收回的相应装修补偿费用归乙方。
4 .房屋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需要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两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经甲方同意。重新履行合法租赁手续,租赁费则按新的标准执行,如重新拍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不按时缴纳租金和应承担的费用,除必须缴纳租金和承担的费用外,每逾期一日,按应缴纳租金和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赔偿违约金。超过合同约定期限7日仍未缴纳的,甲方有权断水、断电及解除本合同,终止合同的履行,收回出租的租赁物,并有乙方按未履行期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支付水电费、保洁费、工商等费用的,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2. 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本合同,终止合同的履行,按未履行期间租金总额的20_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若违法经营或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以及因乙方的原因造成重大事故、重大人员伤亡和房屋等财产损失,水电费、保洁费等超过三个月未支付而引起纠纷;占道经营、占道停放车辆,门前三包检查不合格,又不加以改进,不服从管理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均视为一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的履行,收回出租的租赁物。乙方应当按未履行期间租金总额的20_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以上约定的未履行期间少于一年时间的,则按一年期间租金总额的20______________%计算支付违约金。
4. 合同终止后,乙方若不及时交付应交租赁物,除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需每年租金支付标准根据延迟天数计算费用的两倍收取使用费。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 本合同在争议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标的物所在地法院裁决
2. 因解决本合同争议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评估费、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条 其他
1.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中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2.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房屋租赁民法典的规定篇十六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周培忠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唐祁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前进街105号
2、出租房屋面积共125.4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36个月。自20xx年8 月21日起至20xx 年8月20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营业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1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_800__元(大写:捌佰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半年一付
甲方: 乙方:
房屋租赁民法典的规定篇十七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_____个月,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_________元,乙方应每__________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________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__________度,电__________度,煤气__________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本次租赁中介即告成功,乙方应立即支付丙方中介费__________元,逾期三天不付将被视作乙方违约,乙方除按约立即支付丙方中介费外,自愿另行支付丙方中介费等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丙方损失的,乙方须另行给予丙方赔偿。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发生变更,中介费不得退回。
9、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____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房屋租赁民法典的规定篇十八
出租方(甲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居间方(丙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丙方的居间撮合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有关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市______区(县) _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 。该房屋为:______楼房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卫,建筑面积 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 _____平方米,装修状况 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条件为 __________________。
2、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 种:______
1、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______ 。
2、甲方转租该房屋的,甲方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______ 。
第三条 房屋租赁用途及房屋修缮
1、该房屋租赁用途为:______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2、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 :______ ,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四条 租赁期限
1、房屋租赁期期限:______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含当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天。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 ________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五条 租金
1、租金标准:______5000元∕年,租金总计:______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5000元),该房屋租金一年内不变。
2、租金支付时间:______(□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一次性支付/□ )。
3、租金支付方式:______(□现金∕□电子支付/□转账支票∕□银行汇款)
4、甲方或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六条 押金
1、甲方交付该房屋(钥匙)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具体金额为: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
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 其他费用
1、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______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 )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2、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乙双方垫付的应由对方支付的费用,可以凭相关票据向对方进行结算。
第八条 居间服务
1、丙方应当认真负责的为甲乙双方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提供机会或者媒介服务,如实报告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事项,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验。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应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佣金)人民币(大写) 整(¥ ________元),支付方式:______□现金∕□电子支付/□转账支票∕□银行汇款。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即应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佣金)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元),支付方式:______□现金∕□电子支付/□转账支票∕□银行汇款。
4、甲乙双方在支付以上居间服务费后,则无需再向丙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十条 房屋返还
1、返还:______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 ________日内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2、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办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3、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应通知乙方在 ________月内前来处理,乙方不来处理或者同意甲方处理的,甲方可以自行处理。
第十一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1、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_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适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3、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4、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转租
1、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
3、接受转租方损坏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所有权变动
1、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 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2、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适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______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______
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 ________日的。
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影响乙方使用的。
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健康的。
(5)其他:______ 。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______
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________日的。
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5)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6)其他:______ 。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有本协议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 ________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 _____%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有本协议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____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 _____%支付违约金。
6、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应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7、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居间服务费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或者乙方造成的损失。
8、其他:______ 。
第十六条 无权代理
甲方或者乙方由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协议并办理相关事宜的,代理人应在被代理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范围内与对方确定本协议具体条款,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书面追认的,对对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
1、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三方同意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______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甲乙丙三方的有效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为:______
甲方:______ ;
乙方:______ ;
丙方:______ 。
3、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及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丙方存档一份。
甲方(签字及手印):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乙方(签字及手印):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丙方(签字及手印):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房屋租赁民法典的规定篇十九
出租方(甲方):,男/女,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男/女,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xx市xx街道xx小区x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计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x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xx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x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xx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民法典的规定篇二十
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
本人姓名: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本人姓名:______________
邮码:电话:第一部分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房屋租赁合同书范本。
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房屋结构为____,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该房屋所占地土地使用权以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为________.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__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元整。租金按结算,由乙方于每的第____个月的_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____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修理费用由____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____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5.
6.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
3.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4.无正当理由闲置达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
7.
8.
9.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按年度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二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按项解决.
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页,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
附件二:房屋附着设施
房屋租赁民法典的规定篇二十一
居民房屋租赁合同范文1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甲方将拥有合法居住权,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租赁给乙方并达成以下合同协议:
1、 乙方承租甲方居住房用于生活居住,租期为一年,租赁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整)。租金支付方式为每__________预付,合同不到期,剩余房租费及押金甲方概不退还乙方。
2、乙方负责租赁期内的水电暖费、天然气、卫生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公共、维修基金等其他居住期内产生的正常费用。 租赁期间,乙方在不破坏房屋主体的情况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及设施增加,租赁期满后除可移动物外,其他装修设施未经与甲方协商,乙方不可以随意拆除和破坏。甲方在将房屋租给乙方时,房内有如下设施并全部能正常使用,天然气储值卡一张,电表卡、(卡号)水费卡、电视机顶盒及电视卡、在乙方租期满后,向甲方交还房屋时需保证以上物品仍然能够正常使用,无人为损坏,否则按使用年限折价赔偿,另乙方应保证完好的将天然气储值长、电卡、水费卡、电视卡、返还于甲方。
3、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第三人,租赁期满后乙方拥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租赁权。任意一方需终止合同时应提前30天告知对方。
4、乙方有义务负责房屋的简单维护和设备维修,维护和维修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也有义务帮助乙方解决其他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困难和问题。
5、乙方应爱护房屋中配备的各类家具和家用设施(配备有冰箱、电热水器、油烟机、燃气灶、电视柜、两张床及垫子、电视机顶盒、一套沙发、茶几、床头柜、两屋窗帘、椅子一把、客厅暖气片及西屋暖气片)并定期予以保养和维护,非正常使用而造成的人为损坏,乙方应造价赔偿。使用电热水器等家用电器时,出现的人身安全事件,甲方不负担相应一切后果,卫生间窗户及厨房窗户未安装防盗网设施,因此产生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政策,如因乙方原因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甲方不负担相应的一切后果
6、合同解除条件:
(1) 乙方自愿提出退租房屋。(必须提前告知甲方)
(2)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达一个月以上时。 .
(3)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房屋租给第三人且无法收回租金时。
(4) 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使乙方无法继续居住时,甲方补偿乙方损失外,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7、合同未尽事宜可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款。合同在执行过程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也可以通过相关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乙方居民身份证复印峻作为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民房屋租赁合同范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聊城市东昌府区 小区 号楼 号房租赁给乙方,房屋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乙方三口人在此居住。
第二条 屋内设施
甲方出租的房屋内设施包括:全新美心实木门二个、美心牌塑钢门一个,窗帘、凉衣架、灶台、华帝牌燃气灶吸油烟机、地板砖完好。天然气、暖气、有线电视开口费已交。水电开通,可正常使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用途
乙方租赁期限为 个月,从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房屋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网费、取暖费、燃气费、电梯费、物业管理费、垃圾处理费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到期前,如乙方续租,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0天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合同。如甲乙双方未就续租事宜达成一致,甲方可提前30天发布租房信息,并可带人去看房,乙方有义务予以配合。
第四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
租金每月 元,乙方按年交纳租金,20xx年 月 日前乙方交纳全年的租金 元。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千分之六计算。乙方交纳租金后,甲方给其出具收条。甲方收房时已支付的物业服务费,垃圾清理费,预付电费,电卡预付金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签订后甲方将上述单据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乙方交纳的押金款待合同到期或解除后由甲方退回。乙方有下列情行出现,甲方有权不退还押金、终止合同:
1、乙方在租赁期间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地板砖、实木门等)的损坏;
2、退房时不交回房屋钥匙或少交钥匙;
3、退房时不结清物业费、电费、水费、燃气费等费用;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退房时将有关物品留存房内不予清理的。
第六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身份证,经验证后甲方有权复印备存。乙方使用房屋进行的一切活动都必须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不得利用房屋进行传销活动或其它违法活动,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乙方应立即负责维修或给予赔偿。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对房屋进行装修、装潢。如有上述行为,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乙方应维护该房清洁卫生,注意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遵守物业管理公约。
第八条:在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终止合同,并不退还乙方已交费用。
第九条:双方解除合同后,乙方不得在房屋内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租赁合同到期后,乙方逾期不搬出租赁房屋的,属违约,应按照每日三百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民房屋租赁合同范文3
甲方姓名: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联系电话:
经双方协商同意,由乙方租赁甲方楼房一套 ,具体事项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月租金元。
三、租用期间的水、电、暖、气、收视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所租用的房屋不得自行改造。转让租用期间,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如有损坏、缺失等,由乙方修理或赔偿。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自行配置所用房屋的钥匙。如钥匙丢失,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发生的换锁等费用。
四、乙方搬家前,应将房屋清理干净,否则,承担房屋清理方面的人工费。
五、乙方应按时向甲方交付房租,不得拖延。合同期满,如继续居住,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并交付预付款。再经双方协商后,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六、乙方搬家前,应提前天通知甲方及居民小区综合治理办公室,由甲方对所租房屋的清理情况和是否有损坏、丢失等进行查看和应交清的水电等费用。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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