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管理制度范文(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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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管理制度范文(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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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是人类思考存在的意义和价值的学科,它引导我们思考人生的意义。沉着冷静的态度有助于在压力下保持良好的表现。下面是一些成功人士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发。

经销商管理制度篇一

1、为贯彻x年营销策略,促使福易门业经销体系不断规范化,以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畅通与经销商管理的高效,特制订本制度。

(1)详尽务实。经销商资料应力求详尽、全面而具体;管理方法从实际出发,操作性要强。

(2)主次分明。对经销商必须分清主次,实施严格的分级管理与扶持。

(3)动态管理。市场在不断变化,公司对经销商的认识和了解也在不断深化,因而要随时调整经销商管理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向。

福易门业选择经销商,主要考虑其经营规模、资金实力、销售店面地点及客流量、从业经验与价格规范性等,着重考察经销商的经营动机、管理能力与营销能力。拟选择的目标经销商对所在区域的整体市场运作,应有清晰运作思路,且与福易门业发展思路高度一致。凡开设专卖店的经销商,必须专营本公司产品,不得兼营同行企业同类产品。

对重要经销商档案内容要求如下:

包括经销商类别、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经营规模、建立时间、对本公司的忠诚度;营业执照复印件、协议书、补充协议书、各项证明书等。

经销商的资金实力、发展潜力、经营观念与方向、内部管理和经营历史等。

财务表现、销售变动趋势、经营人员及导购员的素质品行,与其他竞争对手的关系,与本公司的业务关系及合作态度等。

(4)经销商个性资料。

经销商的性格、兴趣、年龄、工作经历、处事作风、家庭状况、社会关系、最适合的激励方式和激励程度等。

1、遵循守区销售。

经销商应遵守合同约定,只在合同约定区域内销售福易门业产品。如因工程操作需要跨区销售应提前告知福易门业,予以备案并征得当地经销商同意。

2、做好价格管理。

经销商必须按照福易门业的价格体系做好价格管理,不得随意压低或抬高产品价格,维护价格体系的稳定性,以利于长期经营。

3、品牌维护得当。

福易门业的品牌形象有赖于各级经销商的积极维护。对福易门业的品牌形象、专卖形象、产品展示形象、人员形象等均应按照福易门业相关规定认真维护。

4、完成约定任务。

根据双方合作协议确定的销售任务,经销商应与公司积极配合规划并经营区域市场,保证将任务的完成落到实处。

5、信息沟通到位。

为了保证公司对市场的了解与各项配套措施的适合性,经销商应定期向福易门业反映市场情况与所存在问题。(经销商应反馈信息见下表:)。

竞争对手情况。

1、月度同类产品大致销量;

2、竞争对手有无新产品上市,促销活动?活动规模及影响?

3、竞争对手与福易产品比较有哪些优势及劣势(价格/款式/配置/质量/服务/货期等)。

产品建议。

用户对福易门业产品配置、货期和质量有何新要求。

质量反馈。

福易门业月度出现较多的质量问题。

推广反馈。

对在当地投入的媒体广告及促销活动的建议。

服务反馈。

月度自身销售服务情况,用户特殊服务要求?

公司营销管理上的不当之处,如何改进。

6、协作配合积极。

福易门业将根据区域销售增长的实际需要向经销商提供相应的物料与促销支持,经销商应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务的协调。

7、提高销售能力。

区域经销商应通过多种方式不断提高销售能力,通过配合福易门业的导购培训、通过学习福易门业市场操作手册与导购培训手册内容,通过对店面销售的准确分析,通过定期评估考核店面销售人员销售业绩等方式,努力提高销售能力,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区域销售业绩。

8、定期准确评估。

对于双方的合作水平及其所涉及的各方面问题福易门业将定期进行评估,经销商同样应对福易门业的市场操作进行评估,明确市场推广状况、双方配合中的问题与改善对策。

9、保守商业秘密。

经销商必须严守与企业有关的产品、品牌、经销模式、经销政策、促销政策、品牌操作手册等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五、福易门业的市场支持。

公司为协助经销商拓展和维护市场,提供系统的销售支持措施,包括:

(1)价格支持:公司根据区域销售情况和竞争对手的产品价格,为经销商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价格。

(2)促销活动:公司根据市场拓展需要不定期组织全国性促销活动,扩大企业和产品在各区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经销商也可根据市场竞争状况,向公司申请促销活动支援。

(3)门头费用核销:各经销商使用公司全国统一标识作为店面广告牌的,公司依据市场推广支持政策核销其相关费用。

(4)宣传物料:经销商可向公司申请发放宣传材料,公司依据其业务情况和实际需要发放适当数量的宣传材料。

(5)人员支持:必要时公司可选派具有丰富市场拓展经验的区域经理协助和指导经销商拓展市场。

(6)专卖支持:公司高度重视对专卖的支持与提升。对于设立或拟设立专卖店的经销商,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1)区域经理应定期对重要经销商进行回访,了解经销商市场开发状况和需求,并协助其解决。重要级别以上经销商,每月应回访一次。回访客户应填写详细的《经销商回访记录》,呈报营销中心。

(2)营销部应定期对公司各级经销商实施电话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经销/经销商对于公司产品、价格、货期、包装、服务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3)公司为各级经销商提供技术服务支持:提供销售解决方案;接受电话咨询与技术指导。

(4)公司定期向各级经销商提供最新产品信息和行业资汛,以帮助各级经销商及时了解市场最新动态。

(5)必要时公司将对重要经销商提供产品技术知识和销售技能的培训,协助其建立和培养销售队伍,提高对市场的掌控与引导能力。

(6)对经销商的销售业绩实施定期考核,考核项目参照《福易门业经销商考核表》进行。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经销商管理制度篇二

为保证市场交易有序、安全地进行,对进入本市场交易的经销商行为进行规定。

2范围。

所有进入本市场交易的经销商。

3职责。

市场管理部对交易行为不礼貌的经销商进行约束。

4程序。

4.1经营者应与交易市场签定租赁合同,交纳房租和保证金,并申请领取“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税务登记等手续后方可进场经营(外地客户应有暂住证、身份证)。

4.2进场经销商与市场签订商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固定货位的经销商还需与市场签订进场经营合同、商品质量安全职责书,填写《年度市场商户档案表》。场内经销商务必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并做到:

a)档位内持续清洁卫生,商品陈列整齐有序;

b)档位、车位前通道不许堆放杂物,摆放商品;

c)不能将垃圾及商品包装物随便堆放在过道上。

4.3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乱拉乱扯电线;用电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由专业人员处理。

4.4要树立安全防火意识,克服麻痹思想。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进入市场,违者予以扣留并报公安部门处理。

4.4.1注意防盗,保护好财物。如有异常立即报告安保人员。

4.4.2发现防火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市场管理人员。

4.5进入本市场的经销商不得经营下列农副产品:

4.5.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和霉变的农副产品;

4.5.2法定需要检疫而未经过检疫的农副产品;

4.5.3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其他农副产品;

4.6经销商务必使用本市场带给的或经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合格透过的度量衡器和约定计量单位,禁止短斤缺两。

4.7经销商不准强买强卖,欺行霸市;不准聚众斗殴、滋事,辱骂顾客和管理人员;不在营业场所营业时从事打麻将、扑克等娱乐活动;本市场将负责对违反规定的经营者进行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当地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4.8经营的农副产品务必按照《商品分区和陈列管理制度》要求,摆放整齐、规范,禁止超线占道摆卖或加工,经销商不得随意将固定摊位转租他人。

经销商管理制度篇三

(1)区域经理应定期对重要经销商进行回访,了解经销商市场开发状况和需求,并协助其解决。重要级别以上经销商,每月应回访一次。回访客户应填写详细的《经销商回访记录》,呈报营销中心。

(2)营销部应定期对公司各级经销商实施电话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经销/经销商对于公司产品、价格、货期、包装、服务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3)公司为各级经销商提供技术服务支持:提供销售解决方案;接受电话咨询与技术指导。

(4)公司定期向各级经销商提供最新产品信息和行业资汛,以帮助各级经销商及时了解市场最新动态。

(5)必要时公司将对重要经销商提供产品技术知识和销售技能的培训,协助其建立和培养销售队伍,提高对市场的掌控与引导能力。

经销商管理制度篇四

公司为协助经销商拓展和维护市场,提供系统的销售支持措施,包括:

(1)价格支持:公司根据区域销售情况和竞争对手的产品价格,为经销商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价格。

(2)促销活动:公司根据市场拓展需要不定期组织全国性促销活动,扩大企业和产品在各区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经销商也可根据市场竞争状况,向公司申请促销活动支援。

(3)门头费用核销:各经销商使用公司全国统一标识作为店面广告牌的,公司依据市场推广支持政策核销其相关费用。

(4)宣传物料:经销商可向公司申请发放宣传材料,公司依据其业务情况和实际需要发放适当数量的宣传材料。

(5)人员支持:必要时公司可选派具有丰富市场拓展经验的区域经理协助和指导经销商拓展市场。

(6)专卖支持:公司高度重视对专卖的支持与提升。对于设立或拟设立专卖店的经销商,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经销商管理制度篇五

第1条本制度规定本企业与经销商之间的有关交易事项。

第2条本制度由市场营销部制定,总经理审核后执行。

第2章对经销商的要求。

(1)经销商可销售的区域,依合预定来执行。

(2)经销商仅限在指定区域内销售,不得跨区域销售。若因特殊原因产生跨区域销售可能时,应向公司书面报告,经公司同意后方可进行销售。

(3)一般情况下,本企业必须对此经销商做深入的调查与研究方可授权。

第4条经销商经营的产品要求,经销商所经营的产品必须是由企业生产、附有公司商标的产品。

第5条销售责任额要求,此项依合同约定进行。

第6条销售价格:

(1)经销商销售产品价格必须信照本企业的规定进行。

(2)特殊情况时,须经双方协议,经本企业的认可方可实施。

第7条交易保证金,依合同约定执行。

第3章关于货物的约定。

第8条企业的交货方式与运费:

(1)本企业以企业工厂为给经销商交货的地点。

(2)如经销商另有请求可送货至其指定地点,则产品的运费由经销商负担。

第9条退货:当货品与经销商的订购内容不同,或产品不合格、责任明显为企业所有时,才能接受退货条件。如因经销商的原因产生退换货,退换货品应保证完整,以此产生的费用由经销商负责。

第10条暂停出货:经销商如未能履行按时付款的义务,或有违约情况发生,企业将暂停给其发货以便观察。

第11条奖励对象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完成销售计划的企业品牌所属经销商。

第12条经销商付款奖励宗旨。

(1)经销商推行现金付款销售业务,对工程项目订单采用xx付款政策。

(2)全面拓展企业产品的销售渠道。

(3)吸引欲对其他品牌购买的顾客。

第5章保密规定。

第13条经销商必须严守与企业有关的交易机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14条艾尔公司为保证销售渠道的畅通不做直销销售,所有销售都由经销商完成,并大力扶植各地经销商,经销商设立分为区域总经销商、区域一级经销商、区域二级经销商和项目经销商等。

(1)省域一般可以设立35家一级经销商及二级经销商。

(2)直辖市、省会城市可以设立一家总经销商,如无总经销商可以设立12家一级经销商及二级经销商。

(3)中小城市可以设立本区域内经销商或项目经销商。

对各地的销售为避免恶意竞争建立报备制度,经销商根据实际情况对跟踪的项目予以向公司报备,并根据项目进展每十天向公司报告跟定情况,超过30天不报告报备解除。

经销商管理制度篇六

1、为贯彻xx年营销策略,促使福易门业经销体系不断规范化,以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畅通与经销商管理的高效,特制订本制度。

(1)详尽务实。经销商资料应力求详尽、全面而具体;管理方法从实际出发,操作性要强。

(2)主次分明。对经销商必须分清主次,实施严格的分级管理与扶持。

(3)动态管理。市场在不断变化,公司对经销商的认识和了解也在不断深化,因而要随时调整经销商管理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向。

福易门业选择经销商,主要考虑其经营规模、资金实力、销售店面地点及客流量、从业经验与价格规范性等,着重考察经销商的经营动机、管理能力与营销能力。拟选择的目标经销商对所在区域的整体市场运作,应有清晰运作思路,且与福易门业发展思路高度一致。凡开设专卖店的经销商,必须专营本公司产品,不得兼营同行企业同类产品。

对重要经销商档案内容要求如下:

包括经销商类别、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经营规模、建立时间、对本公司的忠诚度;营业执照复印件、协议书、补充协议书、各项证明书等。

经销商的资金实力、发展潜力、经营观念与方向、内部管理和经营历史等。

财务表现、销售变动趋势、经营人员及导购员的素质品行,与其他竞争对手的关系,与本公司的业务关系及合作态度等。

(4)经销商个性资料。

经销商的性格、兴趣、年龄、工作经历、处事作风、家庭状况、社会关系、最适合的激励方式和激励程度等。

1、遵循守区销售。

经销商应遵守合同约定,只在合同约定区域内销售福易门业产品。如因工程操作需要跨区销售应提前告知福易门业,予以备案并征得当地经销商同意。

2、做好价格管理。

经销商必须按照福易门业的价格体系做好价格管理,不得随意压低或抬高产品价格,维护价格体系的稳定性,以利于长期经营。

3、品牌维护得当。

福易门业的品牌形象有赖于各级经销商的积极维护。对福易门业的品牌形象、专卖形象、产品展示形象、人员形象等均应按照福易门业相关规定认真维护。

4、完成约定任务。

根据双方合作协议确定的销售任务,经销商应与公司积极配合规划并经营区域市场,保证将任务的完成落到实处。

5、信息沟通到位。

为了保证公司对市场的了解与各项配套措施的适合性,经销商应定期向福易门业反映市场情况与所存在问题。(经销商应反馈信息见下表:)。

反馈项目月度反馈内容。

市场与竞争对手情况。

1、月度同类产品大致销量;。

2、竞争对手有无新产品上市,促销活动?活动规模及影响?

3、竞争对手与福易产品比较有哪些优势及劣势(价格/款式/配置/质量/服务/货期等)。

产品建议用户对福易门业产品配置、货期和质量有何新要求。

质量反馈福易门业月度出现较多的质量问题。

推广反馈对在当地投入的媒体广告及促销活动的建议。

服务反馈月度自身销售服务情况,用户特殊服务要求?

管理反馈公司营销管理上的不当之处,如何改进。

6、协作配合积极。

福易门业将根据区域销售增长的实际需要向经销商提供相应的物料与促销支持,经销商应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务的协调。

7、提高销售能力。

区域经销商应通过多种方式不断提高销售能力,通过配合福易门业的导购培训、通过学习福易门业市场操作手册与导购培训手册内容,通过对店面销售的准确分析,通过定期评估考核店面销售人员销售业绩等方式,努力提高销售能力,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区域销售业绩。

8、定期准确评估。

对于双方的合作水平及其所涉及的各方面问题福易门业将定期进行评估,经销商同样应对福易门业的'市场操作进行评估,明确市场推广状况、双方配合中的问题与改善对策。

9、保守商业秘密。

经销商必须严守与企业有关的产品、品牌、经销模式、经销政策、促销政策、品牌操作手册等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公司为协助经销商拓展和维护市场,提供系统的销售支持措施,包括:

(1)价格支持:公司根据区域销售情况和竞争对手的产品价格,为经销商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价格。

(2)促销活动:公司根据市场拓展需要不定期组织全国性促销活动,扩大企业和产品在各区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经销商也可根据市场竞争状况,向公司申请促销活动支援。

(3)门头费用核销:各经销商使用公司全国统一标识作为店面广告牌的,公司依据市场推广支持政策核销其相关费用。

(4)宣传物料:经销商可向公司申请发放宣传材料,公司依据其业务情况和实际需要发放适当数量的宣传材料。

(5)人员支持:必要时公司可选派具有丰富市场拓展经验的区域经理协助和指导经销商拓展市场。

(6)专卖支持:公司高度重视对专卖的支持与提升。对于设立或拟设立专卖店的经销商,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1)区域经理应定期对重要经销商进行回访,了解经销商市场开发状况和需求,并协助其解决。重要级别以上经销商,每月应回访一次。回访客户应填写详细的《经销商回访记录》,呈报营销中心。

(2)营销部应定期对公司各级经销商实施电话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经销/经销商对于公司产品、价格、货期、包装、服务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3)公司为各级经销商提供技术服务支持:提供销售解决方案;接受电话咨询与技术指导。

(4)公司定期向各级经销商提供最新产品信息和行业资汛,以帮助各级经销商及时了解市场最新动态。

(5)必要时公司将对重要经销商提供产品技术知识和销售技能的培训,协助其建立和培养销售队伍,提高对市场的掌控与引导能力。

(6)对经销商的销售业绩实施定期考核,考核项目参照《福易门业经销商考核表》进行。

编制:xxx。

核准:xxx。

经销商管理制度篇七

一、概要。

为贯彻福瑞斯特家具产品营销策略,使福瑞斯特家具产品的经销体系应对市场的发展趋于合理化,以保证福瑞斯特家具产品销售渠道的更加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二、客户的界定。

从总公司直接进货或从办事处进货的经销商。

(1)详尽务实:经销商资料力求详尽、全面具体;管理方法从实际出发,操作性要强。

(2)主次分明:经销商要分清主次,分级管理,管理工作要区分缓急。

(3)动态管理:市场在不断变化,对经销商的认识和了解也在不断深化,因而要随时调整经销商管理的工作重点。

根据福瑞斯特家具产品营销工作的实际需要,对经销商管理的资料界定如下:

公司直接发货或办事处发货的经销商管理办法及表格汇编;

一、概要。

实现福瑞斯特家具产品20销售网络建设规划,优化网络结构,增加经销商的经营信心和决心,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主要思考经销商的经营规模、资金实力、销售店面的地点、客流量、价格规范性等。各业务区域根据市场状况,参考以上选取项目,制定规范性的文件,由分管业务员完成后分析,选取经销商。着重考察经销商的经营动机、管理潜力、营销潜力。严格按照《福瑞斯特木门标准及程序》执行。

三、各业务区域对现有的经销商制定档案,经销商档案资料如下:

经销商资料:经销商类别、名称、地址、联络电话、单位编号、经营性质、经营规模、建立时间、信用级别、对我公司的忠诚度。

其它基本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协议书、补充协议书、各项证明书等。

2.经销商特征资料:资金实力、发展潜力、经营观念、经营方向、经营政策、内部管理状况、企业文化、经营历史等。

3.业务状况资料:财务表现、销售变动趋势、经营管理人员及业务员的素质品行,与其它竞争对手的关系,与本公司的业务关系及合作态度等。

4.公关资料:经销商的性格兴趣、年龄、工作经历、作风、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状况、最适合的激励方式和激励程度等。

以所有的现有经销商,各业务区域组织指导、督促、检查业务人员开展拜访并做好记录,该问应以合理的频度定期进行。

各业务区域应根据与经销商所签订协议的目标销量,每月进行分析,填写业务区域经销商销售状况分析表。

六、总部管理及评估。

经销商管理工作原则是由各业务区域具体执行,总部负责对各业务区域不定期进行审核,必要时会做出相应的奖罚。

七、推进目标。

1.透过市场管理办法,加强对区域指定经销商的激励机制,激发经销商经营皇明产品的信心和决心。

2.透过市场管理办法配合营销政策,加强市场监控力度,维护品牌形象,优化批发网络。

八、业务区域管理条例。

作为皇明产品的一线销售组织,业务区域自身对经销商管理承担着直接职责。

1.业务区域管理条例。

(1)区域内零售价不低于产品零售指导价。

(2)区域内经销商没有跨区域销售者。

(3)公众媒体中未发现区域内产品售价低于零售指导价。

(4)及时发现和反映其他地区以低价冲击本地区市场并能带给确凿依据。

(5)根据总部销售管理的需要,及时带给有关销售情报信息。

(6)促销管理贴合规范,用户档案真实、及时。

(7)现场贴合ci要求,样品处理及时,现场pop招贴、海报、宣传单页齐全到位。

(8)促销活动组织有力,但对市场统一价格、批发渠道无明显冲击。

(9)对市场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并组织实施,效果较好。

2.市场管理金奖、银奖评定。

金奖:条例中1~4条完全遵守并且销售计划完成85%以上者;5~9条中有三条以上执行较好者。

银奖:条例中1~4条基本遵守并且销售计划完成85%以上者;5~9条中有二条以上执行较好者。

奖励及发放。

奖励每季度评价、发放一次。

其中,奖金的20%作为区域经理奖励,80%作为区域业务代表和其它人员的奖励,分配方案须报销售公司备案。

3.市场管理黄牌、红牌。

黄牌:条例1~4条中有二条以下违反,但程度尚轻者;5~9条中有二条以下操作不力者。

红牌:条例1~4条中有三条以上违反且程度严重;5~9条中有二条以上操作不力者;有连续两次黄牌者。

黄牌、红牌处罚:

扣除本季度市场管理奖。

黄牌者,总部通报批评并责其改正、处理。

红牌者,总部对区域经理及直接职责者扣罚其销售提成的10%~30%直至调离、降级等。

4.业务区域市场管理评估表。

作为总部职能部门对区域市场管理的评估和处理意见。

(1)在指定区域内销售价格不低于零售指导价。

(2)阶段内未出现跨区域销售现象者。

(3)在公众媒体上从未以售价低于厂价进行宣传者。

(4)控制其分销商,不使出现跨区域销售者。

(5)不跨区域进货,严格从指定区域进货或直接从公司进货。

(6)现场贴合ci要求,与厂方合作处理样品及时及时。现场pop、招贴、海报、单页齐全;及时带给销售状况信息。

(7)促销活动组织有力,但对市场价格、销售渠道无明显冲击者。

(8)分销商终端管理规范,配货及时,促销员配合有力。

(9)对市场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全力以赴配合厂家组织实施。

金奖:条例中1~4条完全遵守并且销售计划完成85%以上者;5~9条中有三条以上执行较好者。

银奖:条例中1~4条基本遵守并且销售计划完成85%以上者;5~9条中有二条以上执行较好者。

奖励及发放。

金奖:?万元。

银奖:?万元。

奖励每季度评价、发放一次。

3.市场管理黄牌、红牌。

黄牌:条例1~4条中有二条以下违反,但程度尚轻者;5~9条中有二条以下操作不力者。

红牌:条例1~4条中有三条以上违反且程度严重;5~9条中有二条以上操作不力者;有连续两次黄牌者。

黄牌、红牌处罚:

扣除本季度市场管理奖。

黄牌者,总部专函通报经销商并要求其收回商品。

红牌者,根据销售政策扣罚拥金,并控制货源,直至取消其经销商资格。

经销商管理制度篇八

第1条本制度规定本企业与代理商之间的有关交易事项。

第2条代理商的销售区域。

(1)代理商可销售的区域,依协议来决定。

(2)代理商如欲在指定以外的区域进行买卖活动,应事前与企业联络,取得其认可。

(3)在某种情况下,企业必须估计此代理商与其他代理商的竞争情况,对此做深入的调查与研究,确定无显著影响后方才认可。

第3条经营产品:代理商所经营的产品必须是由本公司生产、附有air商标的产品。

第4条销售责任额。

(1)代理商的每月销售责任额为万元以上,但此责任额必须是第3条规定的产品的总额。

(2)代理商需于每月25日之前,向企业提出下个月的销售预定额。

第5条经销处的设置:代理商可在自己的责任范围设置经销处及代办处等,但设置之前须下企业联络,取得其认可方能实施。

第6条销售价格。

(1)本企业批发给代理商的产品价格与代理商卖给顾客的价格,必须依照另外规定的价格表来进行。

(2)前项的价格如发生变更,前者须经双方协议,后者须经企业的认可方可实施。

第7条交易保证金:代理商须根据交易额,事前缴付万元给本企业,作为交易保证金,从第一次提货开始作为货款逐步冲减保证金。

第9条企业的交货方式与运费。

(1)本企业以企业工厂为给代理商交货的地点,如代理商另有请求,可送货至其指定地点。

(2)关于前项,如另有声明,则产品的运费由代理商负担。运送途中如发生事故,其费用负担由企业与代理商双方协商后决定。

第10条退货:只有当货品与代理商的订购内容不同或是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才接受代理商的退货。如因经销商的原因产生退换货,退换货品应保证完整无损坏,包装完整,以此产生的费用由经销商负责。

第11条付款条件:

第12条暂停现货:代理商如未能履行前项付款义务,或有违约情况发生,企业将暂停给其发货以便观察。

第13条对代理商的支持措施:为促进代理商的销售绩效与本企业各代理商之间的互助关系,本制度别制定各种奖励及支持措施(略)。

第14条交易奖励措施。

(1)销售额增进的奖金:代理商三个月的平均进货额如超过全年任务三成以上,可享受下列回扣优待。

a、超过三成者:3%。

b、超过四成者:4%。

c、超过五成者:5%。

d、超过六成者:7%。

以上计算是以三个月为单位,即“1—3个月”、“4—6个月”、“10—12个月”

(2)前项奖金的计算及回扣是以该期的最后一个月为计算基准月。

第15条代理商的优惠条件:代理商加盟另外成立的'代理商协会,将可享受代理商的经营及技术指导、产品知识的指导、配发宣传用品和竟争对手的经营资料及其他各特惠条件。

第16条同种产品的仿造限制:代理商未经企业同意,不得擅自制造第3条中的产品或与其类似的产品,亦不得与其他竞争对手订立契约,进行买卖。

第17条订货管理。

(1)经销商必须填写艾尔标准经销商订单,经销商下单前需由负责此经销商的销售经理进行订单审核,销售经理确认订单准确无误后,经销商将订单签字盖章后,以扫描件或传真的形式传至公司总部。公司不接受任何口头订单。

预付款到帐后销售助理下订单给生产部,生产部下采购单给采购部。采购配件到工厂后,生产部根据订单要求对产品进行组装。如有特殊要求必须在下单前说明,否则生产部将按照艾尔产品标配组装(使用艾尔标准包装箱、包装箱内含有齐全有效的合格证、说明书及保修卡)。发货周期:标准系列100台以内30天,500台以上45天,非标系列50天以上。

因货款未到导致的发货延误企业不负责任。

(4)订货汇总:渠道经理负责与所辖地区代理商确认订货,履行程序并汇总报告企业销售助理。

第18条付款管理。

(1)全额汇款:企业坚持款到发货的原则,代理商为保证及时供货,应在确定供货时间之前,将应付货款全部汇至企业指定账户。

(2)汇款方式为银行汇票(自带或特快专递至企业财务部)或电汇。

(3)委托付款:如果代理商委托其他单位付款,代理商应在汇款底单传真上注明。

第19条发货管理。

(1)发货申请。渠道经理根据代理商汇款情况,按代理商要求填写《发货申请单》,经财务部确认收款安排发货。

(2)提货单据。发货后将提货单据用特快专递寄给代理商。

(3)调整供货。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供货日期时,由渠道经理提前通知代理商,并与代理商协调供货办法和时间。

(4)取消订货。代理商逾期30天不能汇款,则取消代理商此次订货,定金不退。

第20条运输管理。

(1)发货收货。代理商在《订货申请单》上注明发货方式和地址,发货前由企业进行确认。

(2)快件运输。企业一般采用德邦物流运输,运费全部由代理商负担。

(3)其他运输方式。如果代理商要求其他运输方式,运费全部由代理商负担。

(4)到站。到站后的提货费用及运输责任由代理商负担。

逾期提出,渠道经理不予受理,损失由代理商负担。

第21条保密规定。代理商必须严守与企业有关的交易机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22条违反规章的处置方法。代理商如违反本制度的规定,企业可随时解除部分或全部的契约。

第23条禁止代理商彼此之间的竞争。

(1)代理商须在指定区域内,以规定售价进行销售活动,禁止向其他区域扩张,以免引起代理商彼此之间无谓的竞争,但如经企业指示则不在此限制之内。

(2)若因前项行为,引起代理商之间的竞争,企业将站在公平的立场上调停解决。

第24条指定法律机构。当发生相关纷争,由企业所在地的指定法律机构栽决。

(3)经销商应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价格政策销售产品。违反公司制定的统一价格策略,报价低于或高于统一报价,进行低价和高价销售的,对区域内恶性竞争,不利于“平方”产品销售的,公司将对其处以警告,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

附件2:价格表。

经销商管理制度篇九

1.为贯彻营销策略,促使福易门业经销体系不断规范化,以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畅通与经销商管理的高效,特制订本制度。

(1)详尽务实。经销商资料应力求详尽、全面而具体;管理方法从实际出发,操作性要强。

(2)主次分明。对经销商必须分清主次,实施严格的分级管理与扶持。

(3)动态管理。市场在不断变化,公司对经销商的认识和了解也在不断深化,因而要随时调整经销商管理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向。

经销商管理制度篇十

为加强对全国经销商、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区域经销商、代理商的行为,确保公司产品在各经销区域的顺利销售,特制定本制度。

1、经销商是指公司在指定区域内设立的经销点,跟据公司销售需求,可在同一区域设立一个或多个经销商,并且将各类经销商按等级分类管理,各级经销商必须遵守公司的经销商管理制度。

2、代理商是公司在指定区域和指定期限内享有独家销售公司产品的代理权,公司在所指定区域和指定期限内不得授予除代理商以外其他销售商销售公司产品权力。代理商可根据区域实际销售情况,在自己代理区域内设立下一等级代理商或经销商,统一由代理商管理;同时代理商必须完成同公司签订合同的全年最低销售额。

3、本制度规定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特许经销商、代理商权限,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旨在使公司与各经销商、代理商之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4、代理商、经销商期限均为为一年,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

5、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确定的经销商、代理商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事经销活动,不得做出损害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6、经销商、代理商经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并自经销协议书、代理协议书生效之日起,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经销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宣传促销、售后服务、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7、经销商、代理商应积极收集本行业信息,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以利于公司对企业及产品形象做宣传,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8、经销商、代理商在各自区域内,应积极办理产品入市手续,并做好建档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1、必须具有合法的工商注册手续、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相关产品的合法经营权,具备敬业、守信、合法的经营作风。

2、对亿利产品和企业文化充分认同,有较强的合作意愿,对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有较高的忠诚度,并对产品、对市场充满信心。

3。应具备良好的经营规模、办公条件、设备及人员,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仓库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具备一定的区域产品配送能力,良好的资信能力和商业信誉。

4、具备较高的经营管理能力,提供较完善的市场管理、拓展及营销计划;

5、有专职的销售人员和网络以及网络开发能力,有一定的售后服务能力;

6、在当地有一定的社会关系。

1、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计划书。

内容包括:公司介绍、经营历史和业绩、管道和型材、门窗销售方面的优势,预计投入新材料产品的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的资源,三年内的市场开发规划,本年度销售回款目标等。要求电脑打印,并加盖公章。

(2)资质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国税)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证明等。单位证件要求有最近一次的年检。

(3)基本资料表。

固定格式,见附表:《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经销商、代理商基本信息表》。

2、审批程序。

(1)意向经销商、代理商将材料准备齐全,交所在销售区域办事处。

地考察,符合公司要求的,根据实地查考结果填写《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经销商、代理商加盟审批表》,报销售部经理审核。

(3)销售部经理根据情况进行审核,如有必要,在3个工作日内实地考察,符合要求的,填写审核意见,报分管领导。

(4)分管领导审批后,销售区域组织经销商签署合作协议。协议一式两份,经销商、代理商签字盖章后,邮寄到销售部,办理后续盖章、邮寄、存档等工作。

1、经销商分为一级经销商(地级城市),二级经销商(旗县城市),直销商(零售);

4、对经销商、代理商进行专人定项管理,建立经销商、代理商档案及其网络用户档案;并定期对经销商、代理商通过实际走访进行评估,对于不执行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经销商、代理商管理制度相关条款、未完成协议约定销售指标的经销商、代理商,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取消其经销、代理资格,并在相关区域重新选定经销商、代理商。

8、经销商、代理商要以月为单位,定时向销售区域上报进、销、存业务报表,同时各区域应密切关注经销商的货物流向。

经销商管理制度篇十一

1、为贯彻20xx年营销策略,促使福易门业经销体系不断规范化,以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畅通与经销商管理的高效,特制订本制度。

2、经销商管理原则

(1)详尽务实。经销商资料应力求详尽、全面而具体;管理方法从实际出发,操作性要强。

(2)主次分明。对经销商必须分清主次,实施严格的分级管理与扶持。

(3)动态管理。市场在不断变化,公司对经销商的认识和了解也在不断深化,因而要随时调整经销商管理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向。

福易门业选择经销商,主要考虑其经营规模、资金实力、销售店面地点及客流量、从业经验与价格规范性等,着重考察经销商的经营动机、管理能力与营销能力。拟选择的目标经销商对所在区域的整体市场运作,应有清晰运作思路,且与福易门业发展思路高度一致。凡开设专卖店的经销商,必须专营本公司产品,不得兼营同行企业同类产品。

对重要经销商档案内容要求如下:

(1)经销商基本资料

包括经销商类别、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经营规模、建立时间、对本公司的忠诚度;营业执照复印件、协议书、补充协议书、各项证明书等。

(2)经销商特征资料

经销商的资金实力、发展潜力、经营观念与方向、内部管理和经营历史等。

(3)经销商经营状况资料

财务表现、销售变动趋势、经营人员及导购员的素质品行,与其他竞争对手的关系,与本公司的业务关系及合作态度等。

(4)经销商个性资料

经销商的性格、兴趣、年龄、工作经历、处事作风、家庭状况、社会关系、最适合的激励方式和激励程度等。

1、遵循守区销售

经销商应遵守合同约定,只在合同约定区域内销售福易门业产品。如因工程操作需要跨区销售应提前告知福易门业,予以备案并征得当地经销商同意。

2、做好价格管理

经销商必须按照福易门业的价格体系做好价格管理,不得随意压低或抬高产品价格,维护价格体系的稳定性,以利于长期经营。

3、品牌维护得当

福易门业的品牌形象有赖于各级经销商的积极维护。对福易门业的品牌形象、专卖形象、产品展示形象、人员形象等均应按照福易门业相关规定认真维护。

4、完成约定任务

根据双方合作协议确定的销售任务,经销商应与公司积极配合规划并经营区域市场,保证将任务的完成落到实处。

5、信息沟通到位

为了保证公司对市场的了解与各项配套措施的适合性,经销商应定期向福易门业反映市场情况与所存在问题。(经销商应反馈信息见下表:)

1、月度同类产品大致销量;

2、竞争对手有无新产品上市,促销活动?活动规模及影响?

3、竞争对手与福易产品比较有哪些优势及劣势(价格/款式/配置/质量/服务/货期等)。

4、产品建议用户对福易门业产品配置、货期和质量有何新要求。

5、质量反馈福易门业月度出现较多的质量问题。

6、推广反馈对在当地投入的媒体广告及促销活动的建议。

7、服务反馈月度自身销售服务情况,用户特殊服务要求。

8、管理反馈公司营销管理上的不当之处,如何改进。

9、协作配合积极

福易门业将根据区域销售增长的实际需要向经销商提供相应的物料与促销支持,经销商应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务的协调。

10、提高销售能力

区域经销商应通过多种方式不断提高销售能力,通过配合福易门业的导购培训、通过学习福易门业市场操作手册与导购培训手册内容,通过对店面销售的准确分析,通过定期评估考核店面销售人员销售业绩等方式,努力提高销售能力,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区域销售业绩。

11、定期准确评估

对于双方的合作水平及其所涉及的各方面问题福易门业将定期进行评估,经销商同样应对福易门业的市场操作进行评估,明确市场推广状况、双方配合中的问题与改善对策。

12、保守商业秘密

经销商必须严守与企业有关的产品、品牌、经销模式、经销政策、促销政策、品牌操作手册等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公司为协助经销商拓展和维护市场,提供系统的销售支持措施,包括:

(1)价格支持:公司根据区域销售情况和竞争对手的产品价格,为经销商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价格。

(2)促销活动:公司根据市场拓展需要不定期组织全国性促销活动,扩大企业和产品在各区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经销商也可根据市场竞争状况,向公司申请促销活动支援。

(3)门头费用核销:各经销商使用公司全国统一标识作为店面广告牌的,公司依据市场推广支持政策核销其相关费用。

(4)宣传物料:经销商可向公司申请发放宣传材料,公司依据其业务情况和实际需要发放适当数量的宣传材料。

(5)人员支持:必要时公司可选派具有丰富市场拓展经验的区域经理协助和指导经销商拓展市场。

(6)专卖支持:公司高度重视对专卖的支持与提升。对于设立或拟设立专卖店的经销商,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1)区域经理应定期对重要经销商进行回访,了解经销商市场开发状况和需求,并协助其解决。重要级别以上经销商,每月应回访一次。回访客户应填写详细的《经销商回访记录》,呈报营销中心。

(2)营销部应定期对公司各级经销商实施电话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经销/经销商对于公司产品、价格、货期、包装、服务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3)公司为各级经销商提供技术服务支持:提供销售解决方案;接受电话咨询与技术指导。

(4)公司定期向各级经销商提供最新产品信息和行业资汛,以帮助各级经销商及时了解市场最新动态。

(5)必要时公司将对重要经销商提供产品技术知识和销售技能的培训,协助其建立和培养销售队伍,提高对市场的掌控与引导能力。

(6)对经销商的销售业绩实施定期考核,考核项目参照《福易门业经销商考核表》进行。

经销商管理制度篇十二

销售渠道是指产品从生产领域向消费者转移时所经过的通道。在公司产品的销售渠道中主要有代理商、二级批发商、终端零售商超与用户。

1、企业代理商与公司是委托销售合作关系,代理商负责推广推销公司产品,从中获取利润。

2、公司可以根据市场的大小同时委托几个代理商分别在不同的地区代理公司产品,同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也可参与某些地区的直销活动。

3、公司业务员要积极协助经销商开拓市场,规划市场并提供良好的经营策略,原则上要求经销商必须按照公司规定价格进行销售,上下浮动不得超过3%。

4、代理商严格在公司规定的区域内开展销售工作,不得跨区域销售。如货物流窜干扰其它地区市场销售,导致市场价格混乱,一经发现第一次停止供货并取消销售奖,第二次立即取消其代理商资格。

5、严禁代理商销售假货及调、窜货,一经发现立即终止业务往来,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6、制定合理的销售任务,并进行月分解,公司逐月考核并给予一定销售奖励。

7、代理商在销售中发生的产品破损,如因过期导致变质,公司一律不予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公司予以解决处理。

8、代理商可划分为a、b两种。a代表大型代理商,年销售在100万以上;b代表年销售在100万以下的代理商。

9、公司的所有代理商合作业务一律实行合同制,合同文本统一使用公司标准合同文本。

10、对于代理商提出的任何意见及建议,业务人员必须当面记录,在自己职权范围能予以解决的当即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公司3日内答复客户。

11、建立详细的客户档案。

1、做好与零售商的销售谈判工作,搞好终端客户关系。

2、争取商品在零售店的最佳陈列位置与陈列面。

3、争取在零售终端店的最佳位置摆放公司的助销用品,保持卖场的生动化陈列。

4、做好零售店终端零售价格的管控工作,防止低价倾销。

5、对零售终端销售人员(包括经销商)进行经常有效的沟通和培训。

6、做好零售终端渠道的竞争品牌及消费者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和反馈。

7、对零售终端进行建档管理,同时做好终端日常零售管理和报表填报工作。

经销商管理制度篇十三

1、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销售指标,确定各区年度销售指标并将其按月分解下达。

2、各区域主管和业务员,将相应承担不同的销售指标。

(二)指标包括销售指标和区域经销商开发数量指标。

(三)指标按月统计,由区域主管将完成情况上报销售部经理。

(一)实行业务员销售全额提成的办法,按月销售额(以到账为准)提取销售提成,每由销售部经理核算并上报总公司财务部审核批准。

(二)提成包括:业绩奖金、业务招待费、佣金、市内交通费等费用。

(三)指标实行按月考核提成,实行按委发放制,每季度末发放其该季度各月应发的提成总和。

(一)由销售部经理组织业务员对负责的区域进行基本市场情况调查,从而确认销售渠道的发展与趋势。

(二)调查的内容应包括:

区域基本情况:即人口、经济总状况、消费者结构、购买力等。

市场容量:包括现实的与潜在的市场需求。

消费者偏好:品牌偏好、品种偏好、价格偏好、购买地偏好等。

竞争对手情况:竞争对手实力,网络体系,经营业绩等。

经销商情况:零售商的分布、范围以及其他情况。

(三)调查结果,由调查人员写出调查报告,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确定该市场地进入方式。

(四)根据市场基本情况,确认一定数量可供合作的经销商,以备调查与选择。

(一)深入进行市场调查的基础上,将所确认的经销商分类进行调查。

(二)调查后填写《经销商调查表》。

(三)根据调查结果,对所调查经销商进行综合评价。

(四)由区域主管将调查结果上报销售部经理,销售部经理会同营销总监、总经理对所调查经销假商进行优选和审批。

(一)一般经销商谈判同销售部经理和区域主管进行,重点经销商的谈判由销售总监及销售部经理出面进行。

(二)因各经销商的具体情况不同,全作意向及详细条件也各不相同,谈判中应坚持公司的根本利益,并注意区别对待,灵活运用。

(三)约束条款必须完备,以防问题一旦出现,给公司造成大损失。

(四)合同期限应适度,一般不宜过长,以便公司根据合作效果及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变更和终止合同。

(五)合同起草时,应先让对方提供合同文本,这样可以反方“亮”在明处,排除对方隐藏的“陷阱”,我方可以争取主动。

(六)全同文本规范双方行为的法律文件,必须慎重推敲,尤其是细节要格外小心,概念含糊不表的条款不能使用,以防今后“扯皮”。

(七)合同签约前双方应提供齐备合法批营许可证件,同时要复印存档。

(一)双方合作合同起草的合同定稿后,先上报公司法律部门进行文本审核,若存在问题时要进行再修改。

(二)双方合作合同应统一由公司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来签订,一般应由公司总经理签订。

(三)委托代理人签约时要出具法人委托书,并交对方存档。

(四)有关资料,如房产证明,房屋建筑篮图,对方的营业证件等,应当有详细的复印件和所签合同一起存档备查。

(五)合同签订后,统一存档。

(一)经销商的供货价格方案由销售主管制订,并上报销售总监,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二)没有新方案公布前,所有经销商业务一律按既定价格方案执行。

(三)定价依据。

1、生产成本、运杂费、税收、管理费用。

2、本产品不同于其他产品的质量。

(四)返利办法及时间。

1、根据客户销量及要求,分别为:季,半年、一年不等。

2、除表内返利规定外,销售额达到na万+na万元×30%以上的再另加重奖。

3、以上6档不足下一档者按本档返利。

4、月返利在下月以上同第一次进货时间为准。

5、如经销商愿意以货抵款(其货价按同出厂价供给),所返货物随货同行。

6、季、半年、年返,以合同期限为准。

7、特殊情况,另行商定。

(一)为防止货款拖欠形成死账,经销商一律采取款到发货的原则。

(二)为防止样品压款造成死账,经销一律不提供无偿样品,坚持款到发货的原则。

(三)样品在无破损的前提下,可给予换货优惠,或者经销商再进货时,对样品价格给予一不定期的优惠返还。

(四)支票汇款结算,要等货款到账后,才能发货。

(一)经销商的货款回收,由所负责该经销商的业务员直接负责。

(二)货款一律由经销商直接汇到公司账号上,特殊情况现金结算时,应由店面收银员收款,或直接到公司账务部交款。

(一)查阅双方签订的经销合同。

(二)查阅交易记录和结算记录。

(三)如无货款结算遗留问题,可进行下次订货。

(四)骖方填写订货单一式四份。

(五)订货音交销售主管、经销商、财务部和物流部各一份。

(一)产品运输一律由物流部门负责。

(二)如对方要求自己运输、发货时,经销商要到库房进行货物验收,验收合格后对方要在验货单上签字。

(一)确定有利双方价格体系,提供价格保护、返利、折让等支持,具体按公司有关价格政策操作。

(二)按市场竞争势态,优先供应商品,改进进货周期与期量标准,支持经销商合理库存。

(三)协助经销商提供有关市场与客户信息。

(四)提供我公司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有关产品宣传促销资料。

(五)协助经销没,对销售终端导购人员进行我公司商品专业知识和有关导购技巧的培训。

(六)进行售后组装与维修的有关技术培训与支持,样品可由我公司大区派出售后服务人员进行示范性组装。

(七)提供相关的备件和易损件,支扭亏为盈售后服务质量。

(八)提供卖场的装修设计和商品的布置方案,并提供统一的标识。

(九)进行有关产品促销方面的整体支持。

(一)经销商的售后支持工作,由各区域主管提出支持方案,报销售部经理审批后实施。

(二)涉及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协助的,由销售主管报销售总监审批,有关职能部门协助进行。

(一)业务员每初应制订出自己所负责的经销商巡访工作计划,同时填报《经销巡访计划表》,交区域主管。

(二)区域主管对计划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后,报总经理审批。

(三)经销商巡访工作完成后要填写《经销商信息资料表》,统一保存。

(一)销售情况,包括已销售商品情况、库存成品情况。

(二)市场和消费者对我公司成品的意见和反映。

(三)售后支持与服务方面还有哪些需求。

(四)经销商基本情况及经营状况。

(五)对一步进货的品种、数量、以及进一步合作的态度。

(六)其他各方面的信息。

经销商管理制度篇十四

1、为贯彻x年营销策略,促使福易门业经销体系不断规范化,以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畅通与经销商管理的高效,特制订本制度。

(1)详尽务实。经销商资料应力求详尽、全面而具体;管理方法从实际出发,操作性要强。

(2)主次分明。对经销商必须分清主次,实施严格的分级管理与扶持。

(3)动态管理。市场在不断变化,公司对经销商的认识和了解也在不断深化,因而要随时调整经销商管理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向。

福易门业选择经销商,主要考虑其经营规模、资金实力、销售店面地点及客流量、从业经验与价格规范性等,着重考察经销商的经营动机、管理能力与营销能力。拟选择的目标经销商对所在区域的整体市场运作,应有清晰运作思路,且与福易门业发展思路高度一致。凡开设专卖店的经销商,必须专营本公司产品,不得兼营同行企业同类产品。

对重要经销商档案内容要求如下:

包括经销商类别、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经营规模、建立时间、对本公司的忠诚度;营业执照复印件、协议书、补充协议书、各项证明书等。

经销商的资金实力、发展潜力、经营观念与方向、内部管理和经营历史等。

财务表现、销售变动趋势、经营人员及导购员的素质品行,与其他竞争对手的关系,与本公司的业务关系及合作态度等。

(4)经销商个性资料。

经销商的性格、兴趣、年龄、工作经历、处事作风、家庭状况、社会关系、最适合的激励方式和激励程度等。

1、遵循守区销售。

经销商应遵守合同约定,只在合同约定区域内销售福易门业产品。如因工程操作需要跨区销售应提前告知福易门业,予以备案并征得当地经销商同意。

2、做好价格管理。

经销商必须按照福易门业的价格体系做好价格管理,不得随意压低或抬高产品价格,维护价格体系的稳定性,以利于长期经营。

3、品牌维护得当。

福易门业的品牌形象有赖于各级经销商的积极维护。对福易门业的品牌形象、专卖形象、产品展示形象、人员形象等均应按照福易门业相关规定认真维护。

4、完成约定任务。

根据双方合作协议确定的销售任务,经销商应与公司积极配合规划并经营区域市场,保证将任务的完成落到实处。

5、信息沟通到位。

为了保证公司对市场的了解与各项配套措施的适合性,经销商应定期向福易门业反映市场情况与所存在问题。(经销商应反馈信息见下表:)。

竞争对手情况。

1、月度同类产品大致销量;

2、竞争对手有无新产品上市,促销活动?活动规模及影响?

3、竞争对手与福易产品比较有哪些优势及劣势(价格/款式/配置/质量/服务/货期等)。

产品建议。

用户对福易门业产品配置、货期和质量有何新要求。

质量反馈。

福易门业月度出现较多的质量问题。

推广反馈。

对在当地投入的媒体广告及促销活动的建议。

服务反馈。

月度自身销售服务情况,用户特殊服务要求?

公司营销管理上的不当之处,如何改进。

6、协作配合积极。

福易门业将根据区域销售增长的实际需要向经销商提供相应的物料与促销支持,经销商应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务的协调。

7、提高销售能力。

区域经销商应通过多种方式不断提高销售能力,通过配合福易门业的导购培训、通过学习福易门业市场操作手册与导购培训手册内容,通过对店面销售的准确分析,通过定期评估考核店面销售人员销售业绩等方式,努力提高销售能力,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区域销售业绩。

8、定期准确评估。

对于双方的合作水平及其所涉及的各方面问题福易门业将定期进行评估,经销商同样应对福易门业的市场操作进行评估,明确市场推广状况、双方配合中的问题与改善对策。

9、保守商业秘密。

经销商必须严守与企业有关的产品、品牌、经销模式、经销政策、促销政策、品牌操作手册等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公司为协助经销商拓展和维护市场,提供系统的销售支持措施,包括:

(1)价格支持:公司根据区域销售情况和竞争对手的产品价格,为经销商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价格。

(2)促销活动:公司根据市场拓展需要不定期组织全国性促销活动,扩大企业和产品在各区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经销商也可根据市场竞争状况,向公司申请促销活动支援。

(3)门头费用核销:各经销商使用公司全国统一标识作为店面广告牌的,公司依据市场推广支持政策核销其相关费用。

(4)宣传物料:经销商可向公司申请发放宣传材料,公司依据其业务情况和实际需要发放适当数量的宣传材料。

(5)人员支持:必要时公司可选派具有丰富市场拓展经验的区域经理协助和指导经销商拓展市场。

(6)专卖支持:公司高度重视对专卖的支持与提升。对于设立或拟设立专卖店的经销商,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1)区域经理应定期对重要经销商进行回访,了解经销商市场开发状况和需求,并协助其解决。重要级别以上经销商,每月应回访一次。回访客户应填写详细的《经销商回访记录》,呈报营销中心。

(2)营销部应定期对公司各级经销商实施电话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经销/经销商对于公司产品、价格、货期、包装、服务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3)公司为各级经销商提供技术服务支持:提供销售解决方案;接受电话咨询与技术指导。

(4)公司定期向各级经销商提供最新产品信息和行业资汛,以帮助各级经销商及时了解市场最新动态。

(5)必要时公司将对重要经销商提供产品技术知识和销售技能的培训,协助其建立和培养销售队伍,提高对市场的掌控与引导能力。

(6)对经销商的销售业绩实施定期考核,考核项目参照《福易门业经销商考核表》进行。

经销商管理制度篇十五

第1条本制度规定本企业与经销商之间的有关交易事项。

第2条本制度由市场营销部制定,总经理审核后执行。

第2章对经销商的要求。

(1)经销商可销售的区域,依合预定来执行。

(2)经销商仅限在指定区域内销售,不得跨区域销售。若因特殊原因产生跨区域销售可能时,应向公司书面报告,经公司同意后方可进行销售。

(3)一般情况下,本企业必须对此经销商做深入的调查与研究方可授权。

第4条经销商经营的产品要求,经销商所经营的产品必须是由企业生产、附有公司商标的产品。

第5条销售责任额要求,此项依合同约定进行。

第6条销售价格。

(1)经销商销售产品价格必须信照本企业的规定进行。

(2)特殊情况时,须经双方协议,经本企业的认可方可实施。

第7条交易保证金,依合同约定执行。

第3章关于货物的约定。

第8条企业的交货方式与运费。

(1)本企业以企业工厂为给经销商交货的地点。

(2)如经销商另有请求可送货至其指定地点,则产品的运费由经销商负担。

第9条退货:当货品与经销商的订购内容不同,或产品不合格、责任明显为企业所有时,才能接受退货条件。如因经销商的原因产生退换货,退换货品应保证完整,以此产生的费用由经销商负责。

第10条暂停出货:经销商如未能履行按时付款的义务,或有违约情况发生,企业将暂停给其发货以便观察。

第11条奖励对象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完成销售计划的企业品牌所属经销商。

第12条经销商付款奖励宗旨。

(1)经销商推行现金付款销售业务,对工程项目订单采用付款政策。

(2)全面拓展企业产品的销售渠道。

(3)吸引欲对其他品牌购买的顾客。

第5章保密规定。

第13条经销商必须严守与企业有关的交易机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1)省域一般可以设立3—5家一级经销商及二级经销商。

经销商。

(3)中小城市可以设立本区域内经销商或项目经销商。

对各地的销售为避免恶意竞争建立报备制度,经销商根据实际情况对跟踪的项目予以向公司。

报备,并根据项目进展每十天向公司报告跟定情况,超过30天不报告报备解除。

第1条本制度规定本企业与代理商之间的有关交易事项。

第2章关天代理的约定。

第2条代理商的销售区域。

(1)代理商可销售的区域,依协议来决定。

(2)代理商如欲在指定以外的区域进行买卖活动,应事前与企业联络,取得其认可。

(3)在某种情况下,企业必须估计此代理商与其他代理商的竞争情况,对此做深入的调查与研究,确定无显著影响后方才认可。

第3条经营产品:代理商所经营的产品必须是由本公司生产、附有air商标的产品。

第4条销售责任额。

(1)代理商的每月销售责任额为万元以上,但此责任额必须是第3条规定的产品的总额。

(2)代理商需于每月25日之前,向企业提出下个月的销售预定额。

第5条经销处的设置:代理商可在自己的责任范围设置经销处及代办处等,但设置之前须下企业联络,取得其认可方能实施。

第6条销售价格。

(1)本企业批发给代理商的产品价格与代理商卖给顾客的价格,必须依照另外规定的价格表来进行。

(2)前项的价格如发生变更,前者须经双方协议,后者须经企业的认可方可实施。

第7条交易保证金:代理商须根据交易额,事前缴付万元给本企业,作为交易保证金,从第一次提货开始作为货款逐步冲减保证金。

第9条企业的交货方式与运费。

(1)本企业以企业工厂为给代理商交货的地点,如代理商另有请求,可送货至其指定地点。

(2)关于前项,如另有声明,则产品的运费由代理商负担。运送途中如发生事故,其费用负担由企业与代理商双方协商后决定。

第10条退货:只有当货品与代理商的订购内容不同或是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才接受代理商的退货。如因经销商的原因产生退换货,退换货品应保证完整无损坏,包装完整,以此产生的费用由经销商负责。

第11条付款条件:

第12条暂停现货:代理商如未能履行前项付款义务,或有违约情况发生,企业将暂停给其发货以便观察。

第13条对代理商的支持措施:为促进代理商的销售绩效与本企业各代理商之间的互助关系,本制度别制定各种奖励及支持措施(略)。

第14条交易奖励措施。

(1)销售额增进的奖金:代理商三个月的平均进货额如超过全年任务三成以上,可享受下列回扣优待。

a、超过三成者:3%。

b、超过四成者:4%。

c、超过五成者:5%。

d、超过六成者:7%。

以上计算是以三个月为单位,即“1—3个月”、“4—6个月”、“10—12个月”

(2)前项奖金的计算及回扣是以该期的最后一个月为计算基准月。

第15条代理商的优惠条件:代理商加盟另外成立的代理商协会,将可享受代理商的经营及技术指导、产品知识的指导、配发宣传用品和竟争对手的经营资料及其他各特惠条件。

第16条同种产品的仿造限制:代理商未经企业同意,不得擅自制造第3条中的产品或与其类似的产品,亦不得与其他竞争对手订立契约,进行买卖。

第3章关于进货流程的约定。

第17条订货管理。

(1)经销商必须填写艾尔标准经销商订单,经销商下单前需由负责此经销商的销售经理进行订单审核,销售经理确认订单准确无误后,经销商将订单签字盖章后,以扫描件或传真的形式传至公司总部。公司不接受任何口头订单。

(2)订货申请单:预订货品应填写《订单》,经销商订单如低于正常经销商价格需填写特价申请表,经销商价格8折以上需销售经理签字经理;预付款到帐后销售助理下订单给生产部,生产部下采购单给采购部。采购配件到工厂后,生产部根据订单要求对产品进行组装。如有特殊要求必须在下单前说明,否则生产部将按照艾尔产品标配组装(使用艾尔标准包装箱、包装箱内含有齐全有效的合格证、说明书及保修卡)。发货周期:标准系列100台以内30天,500台以上45天,非标系列50天以上。

(3)款到发货:代理商应在企业确认的发货日期之前将全部货款付至企业指定账户,款到后两个工作日内发货;因货款未到导致的发货延误企业不负责任。

(4)订货汇总:渠道经理负责与所辖地区代理商确认订货,履行程序并汇总报告企业销售助理。

第18条付款管理。

(1)全额汇款:企业坚持款到发货的原则,代理商为保证及时供货,应在确定供货时间之前,将应付货款全部汇至企业指定账户。

(2)汇款方式为银行汇票(自带或特快专递至企业财务部)或电汇。

(3)委托付款:如果代理商委托其他单位付款,代理商应在汇款底单传真上注明。

第19条发货管理。

(1)发货申请。渠道经理根据代理商汇款情况,按代理商要求填写《发货申请单》,经财务部确认收款安排发货。

(2)提货单据。发货后将提货单据用特快专递寄给代理商。

(3)调整供货。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供货日期时,由渠道经理提前通知代理商,并与代理商协调供货办法和时间。

(4)取消订货。代理商逾期30天不能汇款,则取消代理商此次订货,定金不退。

第20条运输管理。

(1)发货收货。代理商在《订货申请单》上注明发货方式和地址,发货前由企业进行确认。

(2)快件运输。企业一般采用德邦物流运输,运费全部由代理商负担。

(3)其他运输方式。如果代理商要求其他运输方式,运费全部由代理商负担。

(4)到站。到站后的提货费用及运输责任由代理商负担。

(5)货物损失。到站前运输中如发生货物损失,代理商应在提货三日内向渠道经理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渠道经理核实后报营销总监批准补发相应货物,并负责在代理商协助下处理索赔事务;逾期提出,渠道经理不予受理,损失由代理商负担。

第4章附则。

第21条保密规定。代理商必须严守与企业有关的交易机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22条违反规章的处置方法。代理商如违反本制度的规定,企业可随时解除部分或全部的契约。

第23条禁止代理商彼此之间的竞争。

(1)代理商须在指定区域内,以规定售价进行销售活动,禁止向其他区域扩张,以免引起代理商彼此之间无谓的竞争,但如经企业指示则不在此限制之内。

(2)若因前项行为,引起代理商之间的竞争,企业将站在公平的立场上调停解决。

第24条指定法律机构。当发生相关纷争,由企业所在地的指定法律机构栽决。

(3)经销商应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价格政策销售产品。违反公司制定的统一价格策略,报价低于或高于统一报价,进行低价和高价销售的,对区域内恶性竞争,不利于“平方”产品销售的,公司将对其处以警告,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

附件2: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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