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企业和组织中,报告几乎是必不可少的一种沟通工具。报告应该具有逻辑性和条理性,通过清晰的结构和合适的段落来组织文本。报告的范例展示了不同领域和不同目的的报告的典型结构和内容。
政府工作报告起草说明篇一
。
各位领导,《政府工作报告》虽经多次修改,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不断充实和完善。但由于写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内容多,难免还存在一些不合理、不成熟的地方。请各位领导给予高度重视,发表真知灼见,再作一次修改,我们将把大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再次综合,继续补充完善,力图把集体智慧的结晶真正体现到《报告》中去,使之真正成为县第十四届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全县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纲领性文件。
政府工作报告起草说明篇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下面,我向区人大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起草情况,请予审议。
一、撰写原则。
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报告》对“”时期的工作回顾,用数据说话,用项目支撑,力求客观全面、符合实际;对“十三五”时期的目标任务及20xx年的工作安排,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为主基调,既符合我区现阶段的发展实际,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坚持推动发展的原则。《报告》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区委的总体战略、任务目标,牢牢把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突出了创新发展、转型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共享发展“五大发展”,为今后五年尤其是20xx年的政府工作,指明了宏观方向和具体路径。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报告》注重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根本利益问题,力求体现政府服务群众、执政为民的态度和决心。突出政府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强调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服务民生,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上,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形成过程。
《政府工作报告》于20xx年10月中旬开始起草,先后书面征求了区直各部门、各街镇、园区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召开了主要区直部门、各街镇、园区的征求意见会议,特别是刘汇区长亲自把关,逐字研究、数易其稿,并分别听取了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会议、区人大主任会议的指导意见,进行了反复的修改完善。
三、基本框架。
本次《报告》与以往年度工作报告有所不同,既要总结“”时期的成绩,又要铺排“十三五”时期的目标任务,更要安排好20xx年的工作重点。因此,《报告》共分为三大部分,其中,第一部分为“”工作回顾,从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推进产城融合,现代产业汇聚岳麓的态势更加强劲;服务湘江新区新发展,大力拓延战略空间,城乡融合面貌日新月异;彰显河西靓城新形象,大力改善环境质量,“宜居在岳麓”的理念成为广泛共识;顺应人民群众新期盼,大力增进民生福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新的进步;践行群众路线新要求,大力弘扬严实作风,政府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五个方面进行了总结回顾。同时,分析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传统产业动力正在减弱,新的增长动力仍在培育,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有待提升;科教、人文、生态等优势还未充分释放,共驻共建、共创共享的发展格局尚待构建;城市建设新旧问题相互交织,城乡融合发展水平不高,改善民生还需付出更多努力,政府创新社会治理能力亟待增强。
第二部分为“十三五”时期目标任务,主要以区委“十三五”规划建议(征求意见稿)、全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为参考,简要分析了“十三五”时期全区发展面临的形势,并提出了建设秀美气质更迷人的新岳麓,致力打造全国两型社会建设首善区;建设创新气势更磅礴的新岳麓,致力打造国家创新创意重要集聚区;建设发展气场更宏大的新岳麓,致力打造省会经济发展核心增长极;建设国际气息更浓郁的新岳麓,致力打造中部一流现代宜居新都会的总体定位和主要目标。同时,《报告》从六个方面,对“十三五”时期的重点任务进行了铺排,分别是优化产城空间格局,着力构筑省会长沙新中心;推动城乡深度融合,着力彰显田园都市新风貌;释放生态环境优势,着力探索绿色发展新路径;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着力打造创新创业新高地;精准对接民生向往,着力建设幸福宜爽新家园;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构建服务发展新体系。鉴于规划建议及规划纲要均未定稿,且“两会”会印发完整的“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因此,《报告》本着统一框架、统一表述、突出重点、彰显精髓的原则,并未就一些具体项目进行表述,相关指标仍需再与相关部门核对之后予以确认。
第三部分为20xx年工作重点,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新“三步走”战略部署,以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为中心,大力推进创新创业、产业转型、项目建设、城乡统筹、民生改善和治理升级,率先建成全面小康,加快实现基本现代化,坚实迈好“十三五”规划第一步。
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以上;财政总收入增长10%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7%以上;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6%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以上;到位外资增长10%以上,引进市外境内资金形成固定资产增长16%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
《报告》通过“五个发展一个升级”对20xx年的政府工作作了详细铺排。一是以打造“泛岳麓山创新创意聚集区”为核心,加快推动创新发展,从营造创新创业环境、完善创新创业政策、搭建创新创业平台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二是以增强新的增长动能为重点,加快推动转型发展,从实施消费升级计划、产业升级计划、招商升级计划、融资升级计划“四大升级计划”进行了详细铺排;三是以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水平为方向,加快推动协调发展,从提升新区承载功能、实施老城有机改造、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三个方面进行了具体部署;四是以建设更高品质的宜居岳麓为引领,加快推动绿色发展,从提升环境品质、加强环境保护、共享环境福利三个方面进行了说明;五是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根本,加快推动共享发展,从用心办好民生事业、着力建设平安岳麓、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六是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加快推动政府治理升级,从建设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三个方面进行了具体部署。
四、主要特点。
《报告》力求兼顾好三重关系:一是兼顾文字流畅和文意清晰,文风朴实,文意直白,总结成绩摆实事、用数据;工作目标既有一定压力,又确保能够完成;工作部署主体明确、路径明晰,操作性较强。二是兼顾宏观指导和微观执行,既贯彻了中央、省市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又结合岳麓实际,尤其是“三融共进”“五化同步”“五大发展”等重点要求,旗帜鲜明地提出了打造“泛岳麓山创新创意集聚区”、重点发展高端商贸业、文化旅游业、健康养生业、金融业、检验检测认证产业、现代农业等六大主导产业等等,符合岳麓实际,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三是兼顾全面覆盖和重点突出,总结成绩力求全面,既讲成效,又不回避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部署工作力求“面面俱到”,同时,对创新创业、产业转型、城乡建设、环境治理、民生保障、政府自身建设等着墨较多。
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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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起草说明篇三
ד三农问题”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年和××年中央连续出台两个“一号文件”,通过实实在在的政策措施,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两个根本转变”。两个“一号文件”对于全面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极其深远的战略意义。我们欣喜地看到,通过近两来的实践,两个“一号文件”释放出了巨大的能量,各地政府在推进农业产业化、城乡一体化和新型工业化等方面热情高涨,妙招迭出,好戏连台,精彩纷呈。我们编辑出版《政府工作报告精萃》的目的就是为了把各地在贯彻执行中央“一号文件”中产生的好主意、好思路,采取的好措施、好方法整理总结出来,使之在更深入、更广泛的领域推广应用,从而进一步破解三农难题,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
×在征集、遴选、整理、编辑多篇政府工作报告的过程中,我们真切地感受到了在政府工作报告背后涌动着的激越之风、竞先之风。党的战略方针坚定不移,政策措施英明务实,深得各级干部群众的理解、拥护和支持。各地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信心十足,士气高涨,积极性、创造性被充分地调动了起来。各地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掀起兴县富民的建设高潮,不仅取得了当前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新跨越、新突破,也为社会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精神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本书组稿、整理、加工、编辑、校排的过程,对我们也是学习提高的过程、欣喜愉悦的过程。当然,由于篇幅限制,从多篇来稿中只挑选篇最有代表性的范文,这也是一个忍痛割爱的过程。
×一、以加油鼓劲为目标,选取士气旺盛、豪情十足的文章。
×当前,各地干部群众普遍士气高昂,群情振奋,都在抢抓机遇,谋求超常规快速发展的道路。弘扬主旋律,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崇高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是我们一贯坚持的原则和作风,在本书中,我们当然要把全国各地涌现出的主流精神和普遍的思想状态真实地反映出来。
×二、支持探索,倡导创新,选取思路开阔、措施灵活、方法巧妙的文章。
×打造学习型政府是当前政府改革的重要内容。我们不仅要深入学习党的政策理论,还要善于学习先进地区的好思路,借鉴其好经验。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有些地方在推进农业产业化、城乡一体化、新型工业化及招商引资、盘活资产、体制改革等等方面的做法闪烁着令人称颂的'智慧光芒,不仅在当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也具有非常强大的推广应用价值和前景。为了让大家能够从先进地区获得更多更直接的经验、启示,我们在选编文章的时候,着重对在这些方面成绩卓著的工作报告给予了适当倾斜。
×三、体现多样化和差异性,保持文章来源在行政地域分布上的相对平衡。
×社会越发展,越要保持多样化和差异性。尤其是我国当前的社会、经济结构条件下,各地只有认识差异、尊重差异,才能利用差异进行有效的战略定位。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所有取得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地区,无不是充分地、创造性地开发利用了自身的独特条件,制定出了明确的、与众不同的发展战略和针对性极强的政策措施的。所以,我们在总结普遍经验的同时,还注重考虑各地的特殊性及经验成果的可比性、适应性,在东、中、西部进行了相对的平衡兼顾。
×四、尊重原创,突出个性,尽量保持入选文章在内容、结构、风格上的原汁原味。
×政府工作报告是聚民意、集民智、凝民心的法律文献,是用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部署协调、指导工作落实的基本方略,凝聚了政府各部门各行业的智慧,是政府执政能力的综合体现。鲜明、生动、简洁,是本书范文的共同特征,但也有一些文章在内容、结构、风格上呈现出特立独行、令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在保持政府工作报告应有的严谨、庄重的同时,不乏活泼、灵动的个性,行文中甚至大胆地应用了一些表达能力很强的方言词汇。对此,我们是持赞赏态度的,基本保持了所有文章的原创特色。
×在整个组稿、编辑过程中,我们是用感激、学习、尽职尽责的心态进行工作,但由于考虑不周,肯定会有疏漏或舛误的地方,希望广大读者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提高、改进今后的工作,从而给大家奉献出更多、更好的文化精神食粮。
政府工作报告起草说明篇四
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报告的编制、复核和报送,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报告,是指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审计计划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就被审计事项作出审计结论,提出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的书面文件。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在审计实施结束后,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形成审计结论、意见和建议,出具审计报告。如有必要,内部审计人员可以在审计过程中提交期中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改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第五条审计报告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实事求是、不偏不倚地反映被审计事项的.事实;。
(二)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完整反映审计中发现的重要问题;。
(三)逻辑清晰、用词准确、简明扼要、易于理解;。
(四)充分考虑审计项目的重要性和风险水平,对于重要事项应当重点说明;。
(五)针对被审计单位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或者缺陷提出可行的改进建议,以促进组织实现目标。
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审计报告分级复核制度,明确规定各级复核人员的要求和责任。
政府工作报告起草说明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报告》的总体要求。
在xx市人民政府四届三次和四届四次常务会议上,代市长xx对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位副市长专题听取分管部门2021年工作汇报并认真调研,实事求是总结今年成绩和亮点,结合“十九大”精神及***、省委、xx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及精神和《中原经济区建设规划》、xx城市组团发展实际,理清2022年工作思路,本着“跳起来摘桃子”的精神,制订2022年工作目标、重点项目和推进措施,然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讨论,广泛征求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政府各部门、各镇办和社会各界人士意见。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建议,真正向全市人民提交一份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思路清晰、承上启下、操作性强的《报告》。《报告》既要符合上级方针政策,把***、省和xx市的重要部署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又要符合xx发展实际。
xx代市长对起草好《报告》十分重视,安排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长岭牵头,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刘德君具体负责筹备《报告》的撰写。市政府办公室按照要求,2021年11月初,就向各镇办、市直各单位下发了通知,要求各单位在学习了“十九大”精神的基础上,认真客观总结2021年工作,实事求是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实际制订2022年工作。在此基础上,政府办秘书科文秘人员深入学习了“十九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xx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同时深入各镇办、重点经济部门,开展多种形式调研,认真了解全市各镇、办事处及部门、企业的情况,经过与各部门反复沟通、对接和研究讨论,形成了关于工业发展、城镇建设、农村发展等多方面的调研材料。在收集各位副市长、各部门的文字材料后,秘书科历时一个多月,形成了《报告》初稿。代市长xx多次召开由全市重要经济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并召开政府各部门参加的常务会议等,广泛征求各部门的意见建议,对《报告》反复讨论、研究修改。经过一次次广泛讨论,一次次集中研究,充分吸收各方面好的意见,不断补充、完善、修改、推敲,形成了现在的《报告》(征求意见稿),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三、《报告》的框架结构说明。
《报告》约12000多字,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2021年经济工作,共分为八个板块。一是综合实力持续提升;二是招商引资深入推进;三是项目建设取得突破;四是工业发展稳步增长;五是城镇建管成效明显;六是农村经济较快发展;七是民生建设持续改善;八是发展环境持续好转。
在总结成绩的基础上,讲话深入客观地分析了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工业、城镇建管、财税、发展环境、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力求做到有针对性。
第二部分,2022年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共分为两大板块。
第一个板块《报告》首先提出了2022年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预期目标,并按照省委、xx市委的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2022年要坚持“主基调”,抓好“两重点”,突出“四抓手”。坚持“主基调”,就是坚持“抢抓机遇、持续求进、好中求快、实干兴项”,紧紧抓住并用好各类机遇叠加的黄金时期,积极作为,务实重干,努力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强化“两重点”,就是抓好新型城镇化的引领作用、新型工业化的主导作用。突出“四抓手”,就是突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盘活存量、优化环境。同时,提出了2022年需要实施的“双十五”项目和十件实事。
第二个板块用九个部分对全市2022年要做的主要工作进行了具体阐述。一是突出城镇化引领,强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包括狠抓规划落实、五区互动五区相融、加快城乡统筹、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四个方面的内容;二是突出工业主导,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包括做强存量企业、强力推进特色园区建设、推进企业创新三个方面内容;三是发挥集聚效应,强力打造发展平台。包括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严格入驻条件、加快入驻项目建设三个方面的内容;四是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进一步壮大市域经济总量。包括完善机制、创新方法、搞好跟踪、推进项目四个方面的内容;五是坚持不懈地抓好“三农”工作,不断夯实新型农业现代化基础。包括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四个方面的内容;六是培植亮点拓宽领域,促进第三产业提档升级。包括提升发展商贸业、大力发展物流业、稳步发展房地产业、创新发展文化旅游业四个方面的内容;七是加快机制创新,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包括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行政审批服务机制、创新土地开发利用管理机制、理顺公益事业运行机制、全面深化其他改革、千方百计做强乡镇六个方面的内容;八是狠抓作风建设,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包括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民主评议、深化服务企业内涵、严格治理企业周边环境四个方面的内容。九是强力推进民生建设,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包括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民生保障体系、重视民生工程建设、维护社会平安和谐四个方面内容。
第三部分,从六个方面,对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作了论述。一是公开透明,阳光理政。二是履约践诺,诚信执政。三是恪尽职守,科学行政。四是力说力行,高效施政。五是真抓实干,务实从政。六是自重自律,廉洁勤政。
需要说明的是,今天提交会议讨论的《报告》虽经多次修改,并征求各方意见,不断进行了充实和完善,但由于写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内容多等原因,肯定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不成熟的地方。我们将根据大家的意见再次修改完善,使这个《报告》真正成为团结带领全市赶超跨越发展的重要纲领性文件。
政府工作报告起草说明篇六
xx月x日省长刘赐贵主持召开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xx年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工作。会议要求,认真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即将召开的省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在深入调查研究、凝聚各方智慧的基础上,起草好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政府研究室关于20xx年《政府工作报告》初稿的起草情况,省政府领导及相关省直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别就《报告》初稿提出了意见、建议。刘赐贵指出,当前正处在“”收官、“十三五”开局的关键节点上,做好这份报告对全面回顾总结“”发展经验、带领全省人民争取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十分重要。要高度重视报告的起草工作,深入贯彻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扶贫工作会议及即将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引,按照省域“多规合一”改革的要求,把报告起草好、完善好,并要广泛征求全省各界的意见建议,凝聚全省人民的智慧和共识。
刘赐贵对报告起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全面、充分、实事求是总结好“”期间和20xx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与经验;要与省委“十三五”发展规划建议及规划纲要充分对接;要高度概括凝练、表述准确客观、文风朴实简洁;报告稿进一步修改后,要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常务副省长毛超峰,副省长李国梁、王路、何西庆、李富林,省政府秘书长陆志远出席会议。
刚刚过去的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新安镇围绕主题主线,扎实开展工作,奋力推进全镇经济社会持续绿色健康发展。过去一年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业经济稳步健康增长。
我镇狠抓工业集中区建设,着力打造工业经济发展平台,保持工业经济持续高速增长。项目建设和工业经济运行适时调度,促进工业经济提速上台阶,推动工业经济规范运营,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大幅提升,超额完成。
规模工业总产值大幅提升。完成规模工业总产值13亿元,与去年同期(11.4亿元)相比,增加14%,顺利完成了规模工业总产值的目标。
工业增加值持续增加。实现规模工业增加值115632万元,与年初预期目标(93552万元)相比,增加50%。
工业利税快速增长。规模工业实现利税近3000万元。
规模企业稳步发展。年产值500万元以上规模企业总数达16家(其中20xx万元以上规模企业达11家),亿元以上产值达6家。
规模工业产销率稳中有升。规模工业产销率98.1%,同比增长0.03个百分点。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迅速。全年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15亿元,同比增长24.5%。
(二)招商引资势头良好。
发展乡镇经济的重点是引进内外资开办企业,发展地方经济,集聚人气,带动当地人口就业。今年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布置,我镇多次与市区发改委、环保局、招商局、经信委等部门联系,积极寻找和考察项目信息,先后到北京、上海、江浙、广州等地实地考察招商。全镇现有中小型企业60余家,发展现有规模以上企业11余家,分别是:信辉羽毛、宇翔羽毛、兴旺羽毛、潇汕皮件、景润工贸、阳光建材、金石混凝土搅拌、安瑞建材、强盛钢构、登立达铸造和兴龙体育用品。其中创外汇60万元,当年完成规工业产值13亿以上。镇党委、政府根据新安镇的总体规划和工业集中区的实际情况,全程参与企业的选址、规划、报批、开工建设,给招商引资来的企业提供了全方面优质的服务。
(三)重点项目建设保障有力。
20xx年,我镇共承担重点工程新开工项目2个,围绕拆迁安置、矛盾调处、划界勘界、上访接待、维护稳定等开展工作,具体做了以下六方面的工作:1.淠河左岸及其延伸段拆迁征地安置工作。总计三次拆迁,涉及拆迁户177户,拆迁面积24759.04平方米。组织拆迁户对安置意愿进行调查,开发小区选择意向与户型匹配,报区征迁所上报市政府,供购买安置房决策依据。2.淠河水系综合治理项目施工环境保障。该项目(含安置房用地)涉及迎水、赵园、徐渡、兴隆、石塘、关塘六村。总征地面积1378.3125亩,处理苗圃征地后遗症,组织区、镇联合执法强行施工两次,以及上访协调工作。3.青云路征地拆迁,面积35.303亩,拆迁户6户(其中五户已拆迁完毕,还有一户进入司法程序,法院一审结束)。4.安置房项目施工环境保障,包括金马小区扩建工程、金马安置小区扩建配套项目以及关塘安置小区(一期)。5.淠河景观带项目施工环境保障,共3个标段。协调处理地上附着物清除、临时违章搭建拆除、电力线杆迁移、施工界限与征地红线认定、安置政策咨询等工作。6.淠河综合治理项目共涉及迎水、枫庙、鲍湾三村。为防洪与景观带建设,征地面积315.20亩,房屋征迁47户、7880.61平方米,室内附属物53.8601万元,室外附属物(树木等)39.6991万元,迁坟160余座,已完成室内室外附属外计算公示,室外附属物(树木)砍伐、清理、房屋测量认证,被征土地分解工作。该地块房屋拆迁工作11月26日进场,仅用两天时间完成所有房屋征迁协议的签订,为施工进场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四)集镇建设全面发展。
随着六安城市西扩战略的逐步开展,我镇的集镇建设工作任务逐渐加重。新安镇街道是老集市,骑路集,原有建筑零乱不堪,要发展集镇经济,提升集镇形象就必须对老街区进行全面改造,改造老街区发展新街区是我镇开展集镇建设的必然之路。20xx年8月份,我镇投资23万元,疏通老街下水道1000余米,解决排水不畅问题。结合路渠改造,政府投资40余万元,打通育才西路与集镇连接线360余米。
一年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集镇的发展,全年完成开发建筑面积10.7万平方米,分别是丰泰卡地亚湾3万平方米;桃花源里2.7万平方米;新安名城3.4万平方米;新安花园1.6万平方米。
新安镇洪河村行桥组棚户区改造今年已完成征地78亩,拆迁面积6000平方米,现正在积极和有关开发企业洽谈,拟投资为2.0亿元,意向将此地块打造成一个集游乐园、影剧院、休闲广场、商住与一体的商业综合体。
20xx年11月份,我镇共投资106万元,从丰泰·卡地亚湾到新安镇政府,安装太阳能路灯256盏,实现了道路亮化,方便了行人出行,保障了交通安全。
(五)现代农业调优发展。
20xx年,我镇积极发展特色农业,目前已形成蔬菜、葡萄、苗木花卉、畜禽养殖等四大特色产业基地,特别是以兴隆村金鼎蔬菜基地500亩,李庙村鸿润蔬菜基地104亩,鲍湾村葡萄园260亩,西桥村六洲生态苗木花卉1500亩,小牛村长亮油桃专业合作社1500亩,关塘村蔬果采摘、休闲观光的农博园20xx亩,迎水村毅力科技规模化养羊场,东关村关草湖牛羊养殖场为重点的特色产业基地已初具规模。继续实施“水稻产业行动”和“小麦高产攻关行动”,重点培育马河村徽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在陈集、洪河、马河、杨庙、兴隆村建立水稻、小麦百亩、千亩示范片。
另一方面,主抓农博园、六州生态园造林改造提升工程,着力打造旅游、观光、采摘、休闲为一体的生态农业产业。大力培育关草湖牛羊养殖基地建设。目前基地己建标准化羊圈2排4栋,存栏1500头,其中种羊500头;牛舍1排2栋,存栏200头,其中种牛50头。
强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我镇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巡视组、督察组,建立禁烧工作责任制,实行层层包保,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原则,禁烧期24小时值班,严防死守,确保田间地头“不着一把火,不燃烧一处秸秆”,镇将秸秆禁烧情况纳入镇效能考核,通过大家共同努力,午秋两季在市区督查中没有发现火点。做好秸秆综合利用是实现禁烧的前提,也是治标之策,我镇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完备农机配置。二是秸秆就地焚碎还田。三是推广秸秆青贮。扶持发展4家养羊养牛大户收储秸秆加工饲料,收储加工各类秸秆15万多吨,力争全镇4万多亩农作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严格兑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30万元。
(六)“三线三边”狠抓治理。
年初,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整治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由镇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市、区城管大队和公安、交警、监督管理所等部门力量,强力整治“死角”和“盲点”,推进“三线三边”整治工作。一抓集镇“五乱”治理。在巩固六单路西大街、育才路、新安中学周边“五乱”治理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整治,集中整治垃圾乱堆、乱放、乱扔现象130余起;清除背街小巷、农贸市场、机关单位卫生死角8处;规范四个小区的门头广告整体化;清除牛皮癣和不规范广告220余处;纠正占道经营骑门摊;现场制止人力车、三轮车乱停乱放和拉红棚现象。二抓公路(含“村村通”公路)沿线的环境治理。清除沿线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白色污染等规范物料的堆码,依法整治规范公路沿线的废品收购点和汽摩维修点,定期清除公路两侧杂草,依法整治公路两侧的户外广告和无序公路标志标牌。三抓河道沿线环境。整治主要河流、支渠和水库水域、岸线的环境问题,加大河道和堤岸的清理保洁力度,实现河道堤岸保洁范围内“无生活垃圾,无白色污染,无漂浮物,无乱搭乱建”的目标。四抓镇界周边环境。抓好我镇与周边乡镇交界处的环境整治工作,重点治理“脏乱差”问题。五抓工业集中区环境。及时清运工业集中区内的生活、建筑垃圾,做好园区保洁,清理白色污染,制止园区内乱涂乱画、乱拉乱挂,拆除违章设置广告牌。截止日前,建设公益围挡1300米近3000平方,清除路基余土20吨,清除牛皮癣900多张,房屋墙面刷白近2万平方。256盏太阳能路灯安装完毕,下一步将计划把太阳能路灯延伸至街道至鲍湾段与顺河镇交界处。
11月25日,区文明办协同新安镇共同举办了北片8个乡镇“三线三边”整治成果现场会,许海东、陈传忠等同志来到现场视察“三线三边”环境整治情况,对新安镇取得的成果给予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
(七)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改善办学条件,创造更好校园环境。自20xx年启动校安工程以来,全镇14所学校有建设项目13个,工程及附属配套工程已基本完成,几年来项目共投资一千四百多万元,新建和改造面积一万零五百平方米,极大地改善各中小学的办学条件。随着各类项目工程的推进,加快了全镇标准化建设的速度,目前有11所学校已通过了区标准化建设验收,赵园、土桥正准备今年接受区级验收。20xx年,中小学校全面推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全镇14所学校自筹资金112万元,中心学校向上争取资金38万,截止目前共投入150万,安装监控探头36个、太阳能路灯9盏、电子显示屏4校28平方、班级图书柜101个、宣传栏42米外墙彩绘近4600平方、新铺草坪5800平方,新圣学校征地20.6亩扩运动场,淠河小学征塘4.5亩建操场,学校面貌焕然一新,从硬件运动场、跑道建设,到办学软件的配套,物理、化学实验室,小学科学实验室,再到图书室、阅览室等功能室建立,各学校办学条件达到了历史最好水平。
丰富群众精神生活,多措并举奇招频出。20xx年,新安镇开展了专场文艺演出,组织我镇文艺爱好者参加区文艺调研,组织镇广场舞队参加区第二届“美好裕安舞起来”广场舞大赛,组织镇篮球队参加区第二届美好乡村杯农民篮球赛,组织我镇小选手参加市举行的“小小候鸟梦”读书演讲比赛。同时,继续开展20xx年度“送戏下乡”工作,利用站前广场的体育设施为群众提供体育健身活动,认真落实农村电影“2131”工程,到各村放映科教影片、民生工程宣传片、娱乐片及爱国主义教育影片。
截止20xx年11月18日,新农合门诊21543人次,实际报销补偿63.8万元。住院996人次,实际新农合报销122万元(不含区外)。开展外科及妇产科手术合计手术472人次。医院业务总收入527万(不含药品)。
目前,全镇共有各类科技致富女能手120余人,她们以妇女特有的聪明、智慧和热情,推动了新安经济快速发展。
今年上级下达我镇24个征兵任务,我镇实际走兵31人。今年我镇征兵工作的最大特色:一是送走新兵人数历年最多;二是学历层次历年最高,大专以上学历和高校新生14人,占实走新兵的46%,占下达任务数的58%。两项指标高于上级要求的高学历新兵占总任务40%以上的要求。
20xx年,我镇共争取各类专项资金2450万元,集中投向了民生领域,有效改善了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加速了我镇美好乡村建设。在今年的粮食直补发放工作中,做到操作程序规范,核实登记数据准确,资金足额及时兑付,共发放粮食、良种、计生、优抚等各类补贴29项,实现“一卡通”资金15651336元(截止10月30日),惠及全镇七万余人次。
20xx年,我镇“敬老月”活动绚烂多彩:1.九九重阳节组织为老志愿服务队人员到我镇第三敬老院开展为五保老人打扫卫生、拖地板、扫垃圾、抹桌椅等活动。2.在新安街道闹市区设宣传服务台,邀请2名医务人员为老人测血压,邀请1名司法干警宣传法律知识,并从三老办专项经费中拿出800元购买200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宣传资料。认真开展老年人口统计录入工作,我镇55周岁以上老人13560余名。努力完成8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打卡发放工作,我镇享受高龄津贴老人共计1160人。认真开展裕安区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工作,并获得由裕安区老龄工作委员会表彰的先进单位。一年来,我镇抓好镇、村、学校三级关工委组织建设、健全组织,争创“五好”关工委和“三无、两有”先进村。通过党支部的积极努力,获得省“双先”代表及“全省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称号,并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委老干部局颁发奖牌。另一方面,我镇老年学校荣升为省级老年学校示范校,成为省老年大学协会会员校,被邀请参加省老年大学协会的换届选举大会。
(八)民生保障逐步加强。
我镇现在享受农村五保730人,年发放生活补助195.7万元,五保生活补助及时足额打卡发放到位,着力为他们解决治病难、住房难的实际问题。三所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老人148人,占入住率的64%。目前我镇有享受城镇低保144人,截至10月发放低保金29.9万元。我镇优抚对象628人,包括复员军人8人、三属抚恤5人、伤残人员12人、参战、参试、病退206人,烈士子女41人、60周岁以年退伍288人,特困退伍68人,全部优抚对象全年共发定期定量补助189.8万元。
截至20xx年10月31日,已完成20xx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29573人,我镇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力度进行催缴,预计至年底将超额完成区政府下达的31095人的参保任务。已完成20xx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参保近1100人。
另一方面,我镇严格按照《六安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和《裕安区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要求,将危房改造对象重点放在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截止目前,我镇农村危房改造60户已全面通过镇级竣工验收。20xx年,我镇共受理保障性住房申请累计588份,不符合条件退回申请115份,通过区住房保障领导组审批通过共计473户。
20xx年,在枫庙村崔庄组至老井组新建了1.4公里水泥路,改善了交通状况,解决了中小学生出行问题,20xx多名群众受益,有利于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推动该村地方经济发展。在马河村徽态农业专业合作社新建了1.6公里的水泥路,改善了交通状况,解决了近900人、百名学生上学出行问题,推动了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近100人贫困人口受益。在小牛村将该村北站水渠硬化,长2公里,受益人口2个村民组800人,确保了850亩农田旱涝保收。在西桥村新建了新西路到牛王组的水泥路,长1.5公里,改善了黄楼组、牛王组、大井组群众交通状况,方便近千名群众、学生出行,加快了经济发展,带动了群众致富。
(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紧抓不懈。
新安镇总人口72081人,育龄妇女19888人,已婚育妇15212人,其中一孩育妇7057人,二孩育妇6537人,多孩育妇914人。
截止20xx年9月30日落实避孕节育措施13722例,其中环埋6685例,结扎6988例,服药具49例。
20xx年统计年度共生育840人,一男孩248人,一女孩246人,二男孩177人,二女孩142人,多男孩15人,多女孩12人。
一孩性别比100.81,二孩性别比124.65,总性别比110,二多孩政策符合率84.39%,回溯政策内二多孩早孕发现率62.45%。
20xx年统计年度共落实手术1300例,其中结扎169例,环埋929例,补救203例,手术完成率105.27%。
现孕掌握433个,其中一孩274个,二多孩159个,孕情掌握率96.65%。
成功侦破两非案件5例,其中自办主要案件2例,征收社会抚养费200余万元。
(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机制。
法律常在心,行动有保障。20xx年,我镇通过悬挂横幅、电子屏开展宣传,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农户、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企业等一系列活动,同时以“送戏下乡”为契机开展普法夜市活动。坚持每季出一期法制专刊、每月编发一期普治工作简报、利用流动“法制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向广大农民宣传与其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在全镇中小学校开展法制讲座6场次,开展新安镇老年人维权讲座2场次,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上法制课2场次,开展机关干部法制教育活动3场次。新安镇把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民和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充分发挥“法律六进”示范点的作用。同时,我镇斥资20余万元打造法治文化广场,设立普法宣传栏4个、普法长廊1个及趣味性普法标牌20余个,依托新安街道主干道建立法治文化一条街,打造一面法制文化墙,树立永久性宣传标牌60余块。全镇每个村居均做到有一个法制宣传栏,一个法律图书角,每个村民组有一条永久性普法宣传标语。今年9月,新安镇代表六安市接受省“六五”普法验收组验收,验收组现场给予新安镇普法工作的开展较高的评价。20xx年度以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1次,调解纠纷155件,成功率98%,调解协议履行率达到95%以上,无因民事纠纷调解不及时或不当而引起民转刑案件或酿成群体性上访事件,有效的维护了一方平安。
综治工作水平不断提升。规范并完善了镇“三中心”建设,新建了各村(居)“两站两室”工作阵地,筑牢基层综治防线。坚持开门接访,畅通民意的“四访联动”工作长效机制,得到了市、区领导的首肯。积极做好基层应急处置机制建设提升年工作,夯实试点村工作,以点带面。“六五”普法,基础扎实,我镇代表裕安区成功接受省、市检查。“六个村村有”示范工作全面达标验收,并发挥作用,成效显著。反邪教工作,有序开展,有计划,有方案,有包保教育转化小组,大力宣传教育人们要:珍爱生命,远离邪教,我镇连续近十年永保市级无邪教乡镇这块誉牌。群防、人防和技防水平不断提升。扎实开展“百日冬防”活动。今年又新增了35个视频监控,做到了视频监控“村村通”。人在室内坐,能知全镇事。严格考评,奖惩分明,对综治和反邪教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将在全镇经济工作大会上给予表彰奖励,真正做到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安全生产同经济发展“齐飞”。20xx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的一系列重要文件,扎实有效地做好各个重点行业领域的“六打六治”安全专项整治,坚持“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安全生产”,对“打非”、在建工程、消防、道路(水上)交通、砂石塘口、非煤矿山、校安工程、校车安全、规模企业、“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开展了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非法加气的督查,查获非法存储酒精5余吨、非法运输酒精1吨多,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人。截止11月份,新安镇规范了22户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共计312台/套,检查浴池中的常压锅炉9台、介质锅炉1台。
今年,我镇共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16件,收缴入库罚没款20余万元。截止目前,“双打”共立案查处6起,结案6起。共查获非法经营6户,收缴无标识烟花149件(箱),给予异地销毁。同时,我镇食品安全监管模式,被裕安区定为“新安模式”在裕安区作为样板推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多次带五县四区管理人员来我镇进行现场观摩学习,并在全市推广。
(十一)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政府自身建设不可忽视。抢抓发展机遇,应对发展挑战,实现发展目标,必须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20xx年,我镇组织全体镇、村干部共同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学习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
强化政府工作人员的清廉意识,建立健全预防、监督、惩处一体的预防腐败体系,推进政府廉政建设。今年10月份,我镇组织镇党政班子领导、镇站所负责人及中层干部、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50余人到区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还邀请上级纪检监督部门领导为镇村干部上廉政教育课。加大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在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问题案件中,严肃执纪,共办理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建房、公款旅游、午间饮酒、违规办理低保、村干部失职渎职案件4起,给予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5人次。
强化政府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常倾听群众心声,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群众的难题。
强化政府工作人员的实干意识,从细节做起,从关键环节着手,察实情、讲实话、创实绩,确保政令畅通。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和首办负责、服务承诺等行政效能监察制度,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强化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提高政府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努力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政府工作人员的学习意识,不断提高推动发展和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
过去的一年,我们坚定信心,在攻坚中持续发展,在奋斗中再写辉煌。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这是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镇人民凝心聚力、扎实奋斗的结果。
成绩催人奋进,困难依然很多。开辟就业门路、拓宽增收渠道、保障农民持续增收任重道远;第三产业相对粗放,经营层次有待提高;征迁压力不断增加,社会管理任务繁重;政府自身建设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少数单位、少数人依然存在作风不实、效率不高、服务不优问题,等等。对此,我们将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加以整治,努力在今后工作中改进提升。
二、20xx年工作安排。
20xx年是全面贯彻xx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更是新安厚积薄发、转型发展的重要一年。20xx年新安镇将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着力在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上下功夫。
把产业转型升级作为新安镇20xx年的重要战略目标,全面提升产业层次,优化产业布局,力促产业做大做强。
做大工业经济。加大集镇建设力度,壮大工业经济规模,打造产业集群,培大育强龙头企业。充分发挥扶优扶强政策和成长型企业培育政策的激励作用,有步骤、有计划地扶持一批重点工业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培育一批成长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推动一批产业走特色化、高端化的发展之路。
着力构建服务平台,全面提升服务质量。落实领导班子联系企业制度,挂钩帮扶,落实包保责任,为企业提供信息,解决突出问题,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落实服务措施,为企业用地、供电、信贷提供优质服务。重抓招商引资,注重外向开发。大力推介我镇工业基础优势和政策优势,吸引大企业和民间资本投资,加速产业集聚和发展壮大,注重外向开发,力争外向型经济新突破。发动全民创业,大力发展民营经济。鼓励双强村干部、农村致富带头人、在外创业成功人士等创业能人投资创办工业企业。引导企业创新创牌,提升企业竞争能力。积极引导企业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加快产品的开发。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强职业技术培训,为企业培育和提供高素质员工。
做强现代农业。进一步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好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种植大户信息、技术和管理服务,争取政策扶持。重点打造小牛村青绿源家庭农场、六安市裕安区新安镇长亮油桃专业合作社的基础设施、外部环境,完善制度建设、财务管理、档案资料。围绕“一谷一带”绿色发展布局,重点打造沿淠观光、采摘、休闲、旅游于一体的经济带建设,完善农博园、六洲生态提升工程。确保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期完成,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资料整理审核,建立登记簿、数据库和颁证工作,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完整与安全。进一步规范票据,严格资金管理,对工程类项目,严格施工单位确保优先兑现农民工工资,确保和谐稳定。做好市委、政府提出的“一谷一带”沿淠生态农业经济带工作。争取项目加大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做好“八小”水利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后续项目(含小牛支渠改造)、街东河、街西河(大姚沟)清淤整治。
(二)着力在持续发展上用真功。
认真研析宏观政策走势,抢抓政策密集、覆盖面广的难得机遇,全力外引上争,切实增强新安镇经济发展的动力。
加大力度抓好招商引资。深入实施招商引资主战略,突出招大引强。把握我镇特色资源、优势产业和现有企业,着力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带动性强、龙头地位明显的优质项目。加快工业集中区配套建设,努力拓展集中区规模,提供投资服务平台,筑巢引凤。进一步强化任务分解、高频调度、服务包保等有效措施,严格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和“一票否决”制度,要严把招商引资准入关,对达不到投资强度、高能耗、有污染、低附加值、税负低、档次低的企业一律不要,确保有限的土地在新的时期能招更多的大商和技术高的项目,开展好创新型招商引资工作,把招商引资实绩与单位经费保障、个人评优评先进行挂钩,确保好的项目招得来、留得下、建设快、发展好。全年力争引进到位资金同比增长20%。
提高效率推进项目建设。密切关注安徽省、六安市及裕安区的投资导向,围绕资源开发、基础设施、节能环保、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编报一批具有可行性、针对性强的大项目。20xx年,我镇共上报重点项目11个:一是六安航天娱乐城项目,总投资300000万元;二是新安老街改造和集镇提升工程,总投资115000万元;三是新安镇城镇综合体项目,总投资20xx0万元;四是信辉川崎羽毛产业园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五是云上四季电商产业园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六是大小窑沟和小牛支渠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1700万元;七是新安镇交通连接线建设项目,总投资3400万元;八是新安镇工业园区扩建增容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九是新安镇第一污水处理厂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十是淠西休闲体验农业园建设项目,总投资26000万元;十一是沿淠河观光农业经济带建设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
(三)着力在城乡统筹上求突破。
以产业兴城镇,以城镇促发展,大力改善城乡面貌,推动城乡一体发展,不断提升城乡居民的人居环境和幸福指数。
推进集镇建设。20xx年,我镇为推进集镇建设,精心布置了以下方案及项目:1.新安镇老街改造和集镇提升工程。本项目建设内容是新安街道六单路沿线两侧、新街两侧的排水、绿化、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管网建设工程。2.新安镇城市综合体项目。新安镇综合体项目位于该镇洪河村行桥组,总征地面积78亩,拆迁安置27户,新建集游乐园、影剧院、休闲广场、商住与一体的商业综合体。该项目的建成,有效地改善居民生活条件,美化新安镇的镇容镇貌,完善基础设施落体功能,提高新安镇的形象。3.新建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铺设工程。污水处理厂位于我镇鲍湾村杨家湾大闸处,临近淠河南侧,占地面积为15亩。外配套污水管网22.5km,污水检查井约450座,污水全套处理设备一套。
建设美好乡村。“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工作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相结合,近期与远期相结合,全面推进和重点整治相结合。结合我镇文明创建实际,一是做好垃圾清理。对乱倒垃圾、破旧横幅、小广告牛皮癣进行清理,对乱搭乱建、残墙断壁及建筑进行拆除和规范。规范乱停乱放、乱占道、乱摆摊等无序行为。协同配合有关部门,形成治理合力,规范经营秩序。加强环卫队伍的监督管理,加大对环卫设施的投入。
(四)着力在改善民生上出实招。
把群众利益放在核心位置,努力为人民谋福祉,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继续实施民生工程。足额安排民生工程配套资金,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严格落实分级负责、全程包保措施,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建立完善政策宣传、项目后续管理等体制机制,确保民生工程项目建设好、管理好,效益发挥好。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继续实行农村清洁工程。落实就业优惠政策,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多渠道、多岗位就业。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xx年,积极探索农村垃圾处理办法措施。扎实开展裕安区森林增长工程,促进森林覆盖率、林木绿化率稳步增长,并密切关注森林防火。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完善节能预警监测调控制度。大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提高全民生态环保意识。
全面发展社会事业。扎实做好20xx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工作,办理好日常相关业务。全面发放二代社会保障卡,认真为群众做好相关服务。认真做好新增地块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审核、申报工作。认真监测好企业的用工行为,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确保年末岁尾的专项领域社会稳定。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为民服务意识,做到热情接待不冷漠、耐心解答不厌烦,切实树立起政府为民服务良好的窗口形象。
(五)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务实、高效、创新、廉洁的服务型政府团队。
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大力推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重要作用。认真抓好政府系统党建工作,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省市区有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
保持奋发有为精神状态。牢固树立进取意识,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既要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又要仰望天空、着眼未来,抢抓发展先机,争取战略主动。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扑下身子抓落实,心无旁骛抓发展,夙夜在公、勤勉工作,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满腔热忱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办成事,努力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新的一年蕴育新的希望。践行美好新安,我们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责无旁贷。让我们在裕安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时不我待的干劲、真抓实干的作风、朝夕必争的精神,努力打造更美新安,为新安人民群众的全面小康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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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起草说明篇七
政府。
的起草将越来越难还是越来越简单?也许见仁见智,但不过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各级政府越来越重视政府工作报告的起草,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希望对你有用!
《政府工作报告》是指导一个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政府工作报告》起草说明。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客观中肯地评价政府工作,找准存在问题,结合县情提出操作性强、具有指导意义的工作意见,对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极为重要。为认真总结好我县第十四届人民政府任期第一年的工作,向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交一份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思路清晰、承上启下、操作性强的《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对《报告》的拟写高度重视,经过政府办及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密切配合,20xx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已顺利完成起草工作。下面,我就起草情况及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报告》的起草情况。
起草《政府工作报告》是在县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的。从《报告》提纲的起草,到形成初稿前后100多天时间,经历了一个集民智、聚民意、凝民心的过程,政府办对《政府工作报告》的拟写做到了"早安排、早动手、早落实"。
(一)整个《报告》的形成是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亲自参与的结果。为全面真实地反映一年来政府工作所取得的成就,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报告》的起草工作。去年9月初,政府领导就要求政府办着手思考、策划《报告》的起草工作,根据领导的要求和布置,政府办及时成立起草工作小组进行专题研究,着手《报告》提纲的起草。10月中旬,经过多次征求政府领导意见和反复修改、补充完善,形成了起草提纲,马志山县长认真审定《报告》提纲后,对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要求《报告》的起草要"限制篇幅,简明扼要,朴实无华,尊重事实"。按照提纲内容要求,从10月下旬正式着手《报告》的草拟,在起草过程中县长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对起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位副县长对分管业务部分的起草也及时提出了建议,由于领导重视并亲自参与,12月上旬《政府工作报告》初稿顺利完成。初稿形成后,县长亲自动笔作了深入细致的修改,各位副县长也从分管业务部分入手对作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分别综合县政府领导修改意见后,又将《报告》提交到政府党组和第13次常务会上进行集体讨论修改,通过采取个人分别修改和集体讨论修改等形式,力求《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20xx年政府工作所取得的成就,科学合理地安排部署20xx年的政府工作。
(二)整个《报告》的形成是政府办公室团结协作当好参谋的结果。为起草好《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办首先针对20xx年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调研,并发文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拟写好20xx年的。
工作总结。
和20xx年的工作意见,为《政府工作报告》的起草打牢基矗在收集各级各部门报送材料的同时,安排两位秘书从总结回顾与工作安排两大块分工进行全封闭式的拟写,历时10余天后形成初稿分发到各位秘书人员手中,根据其所联系部门工作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形成第二稿,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扬民主,凝聚集体智慧,召集办公室全体文秘人员集中进行统一修改后形成第三稿,为使《报告》在内容上更加充实完善,根据秘书人员所了解的部门工作情况,在第三稿的基础上再次将《报告》分块落实到个人进行修改,并对相关数据进行核实,综合后形成第四稿以书面形式送县政府领导征求意见,综合县政府领导意见对《报告》内容作进一步的充实完善后形成第五稿。在整个《报告》的起草及修改过程中,政府办所有参与人员以强烈的责任感,密切配合,殚精竭虑地认真工作,一次次广泛讨论,一次次集中研究。充分吸收各方面好的意见,不断补充、完善、修改、推敲,形成了团结干事,一心起草好《政府工作报告》的良好氛围,较好地发挥了为政府领导当好参谋助手的"智囊团"作用。
(三)整个《报告》的形成是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深化对县情认识的结果。为在拟写《政府工作报告》中有据可依,有资料可查,20xx年8月下旬,政府办就安排专项经费和人员组成三个调研组,深入有关乡(镇)就全县产业结构调整、热区开发、政法工作、社会事业及各项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及时了解全县20xx年以来各项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共收集、拟写各种调研材料80余份,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政府工作报告》夯实了基矗同时广泛深入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倾听基层群众呼声,掌握群众急需解决的重要事项和问题,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为全面真实地总结第十四届人民政府履职一年来的工作打牢了基础,同时,也为周密安排部署20xx年的政府工作提供了详实、可靠的依据。在《报告》的起草过程中,针对办公室文秘人员调整较大,新手较多的实际,除布置专题调研外,要求各位文字秘书人员了解、收集、掌握全县各行各业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对"老、少、边、山、穷"的县情进行如何加快发展的讨论,从资源区位优势、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及发展情况、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及人口素质等方面深化对县情的认识,为起草好《政府工作报告》积累了大量资料,作了充分准备。
(四)整个《报告》的形成是认真加强政策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写作水平的结果。作为指导全县政府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政府工作报告》既要符合党中央的大政方针政策,又要符合县情实际,如何才能把中央和盛州、县委的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到县政府的具体工作中,我们着重在加强政策理论学习上下功夫。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省委七届五次全会、州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起草好《政府工作报告》。二是认真学习中央经济工作、农村工作、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从宏观上把握中央对经济工作、农村工作和教育工作的重大部署。特别是重点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全面理解"五个统筹"和"五个坚持"的实质,在结合富宁实际抓落实方面认真开展讨论,提高对完善市场经济体制重大意义的认识,科学的发展观为起草《政府工作报告》打好理论基矗三是认真组织学习县委十届二次全委会《工作报告》和县委熊书记的讲话精神,围绕县委对20xx年全县工作的部署,具体安排政府的各项工作,即按照县委提出"做什么",政府着重在"怎么做"上具体落实,使政府20xx年工作的指导思想、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和各项重点工作都与县委的部署保持一致,一脉相承。
二、关于《报告》的框架结构。
(一)《报告》实事求是地对20xx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
过去的一年可以说是我县各项工作取得辉煌成就的一年,成功抗击"非典",国民经济大部分指标两位数增长,扶贫三项工程大会战突飞猛进,招商引资项目投资超过前20xx年总和,"普九"由可能变为现实,各行各业呈现繁荣景象,应该值得大书特书。但成绩只能代表过去,因此《政府工作报告》中以较少的篇幅进行总结,以简洁的文字加以表现。20xx年工作回顾共8个部分:一是抗击"非典"取得胜利,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因县委、政府专门开过抗击非典表彰大会进行总结,《报告》在这部分重点总结国民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二是扶贫开发成效显著,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因我县是国家重点扶持县,所有工作都围绕扶贫开发来开展,所以把扶贫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来总结。三是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基础设施日益改善。四是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加大,支柱培育有新进展。重点突出我县林畜矿电支柱产业在20xx年的具体成果。五是改革开放步伐加快,招商引资取得突破。从企业改革和招商引资方面重点反映我县改革开放进程。六是农村税费改革稳步推进,财税金融运行平稳。突出了农村税费改革进展情况,财政管理成效和金融保险机构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七是"普九"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验收,社会事业全面进步。重点反映我县举全县之力抓"普九",推动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事业的发展状况。八是民主法制与政府自身建设得到加强,十件实事基本办结。重点将为民办十件实事的办理情况进行总结,对全县人民有个交待。
总的来说政府工作回顾既注重总结的全面性,又注重突出工作重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准确应用综合数字和重要指标,总结评价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实实在在,不虚报,不浮夸。
(二)《报告》遵循县委制定的指导思想,实事求是地提出了预期目标。
20xx年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与县委保持一致,除把县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列入指导思想外,其他内容都与县委制定的指导思想相吻合,内容一致。
《政府工作报告》所提出的20xx年预期目标也是按县委决定的增幅来确定。即: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3%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倍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以上,边境贸易进出品总额增长10%以上,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5%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以上,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要完成以上各项指标的增长幅度,我们的主要依据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百色水利枢纽工程剥隘库区交通建设、剥隘新镇建设、衡昆高速公路罗砚段开工、漂富县际油路改造、小集镇建设、县城城南开发等重点项目的实施,将会有效拉动经济增长;二是谷拉天生桥、阿用那柳、洞波坡令、木央黄果树、普厅河流域平昏、那娥等电站建设,将增加当地农民劳务输出,拉动经济增长的同时,也会活跃地方社会消费市场,增加农民收入;三是广西洞巴电站林地补偿和百色水利枢纽工程剥隘库区土地占用税、建筑安装税源明显增多,为财政收入提供了保障;四是我县国有工商企业改组改制后,企业效益将会有所回升,促进国民经济各项指标的完成和增长。
(三)《报告》针对县情实际进行20xx年工作安排和部署。
20xx年的政府工作坚持抓重点、攻难点,实现整体推进。我县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然而农业以粮为主的格局还没有得到有效打破,水利程度低,产量效益低的状况仍然存在。因此,20xx年继续把农业农村工作摆在政府工作的首位,重点围绕"两增一减"来抓好农业农村工作。即:抓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断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上,根据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和县委的部署,着重抓好5万亩蔬菜产业的发展,从规划、建设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具体安排。
扶贫开发工作是我县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也是我县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心的中心工作,《报告》把扶贫开发工作列为第二部分,明确大会战第二战役的任务,突出安居工程、易地扶贫开发重点,提出了把异地劳务输出作为产业工作来抓的具体措施,丰富了扶贫开发的内容,拓宽了扶贫开发的路子。
《报告》在20xx年的工作中重点对工业经济进行具体安排,这是因为没有工业化就没有现代化的条件所决定的,从全国、盛州的发展战略来讲,都把工业作为经济结构调整的重点内容,盛州还提出了发展新型工业的战略措施,无工不富的思想已成为共识。从我县的实际来讲,工业基础差,缺乏龙头企业,致使很多资源不能得到合理开发和升值。八角等农副产品缺乏精深加工,制约着经济结构调整。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在贫困落后地区,加快工业并非轻而易举的事。因此,《报告》提出以立足我县抓好现有工业企业改革和发展入手,依托矿产资源和水能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电力和采冶业,走矿电结合的路子发展工业,同时做强做大林畜产业,为发展加工业打好基矗可以说我县走新型工业发展道路就是立足四大支柱产业培育发展工业,通过工业发展带动壮大支柱产业。
对外招商引资是发展所需、形势所趋、民心所向,它不仅弥补了我县自身建设资金的不足,而且可以引进大量先进、适用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推进我县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加速我县高新技术产业的成长,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外来投资企业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加地方财政税收,对我县实现追赶式、跨越式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所以《报告》把大力招商引资,努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作为第四项工作来安排,将在去年的基础上把招商引资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大胆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战略。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营造宽松的投资环境,吸引外商前来投资兴办企业,通过抓好农业项目和第三产业项目的招商引资,做好企业改革改制和加强田蓬口岸建设等工作,来发展县域经济。
基础设施建设是我县今年投资最为宏大的重点项目,衡昆高速公路在我县境内投资近50个亿,漂富油路投资近600万,那柳、洞平、谷拉等电站投资都超过亿元。为此,《报告》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作为第五项工作来安排。为避免内容重复,《报告》在这部分着重安排交通、水利、小城镇建设内容。移民工作因种种原因只作原则性的布置。
此外,《报告》根据县委的部署对财税金融工作、社会事业发展和加快民主法制、政府自身建设作了全面安排,特别提出了20xx年办理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10件实事,这10件实事内容都与重大工作有关联,但文字上没有产生重复。
三、关于《报告》写作的特点。
《报告》从构思到形成,前后经历了前期调查研究、理性思考、理清思路和脉络、认真组织拟写、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完善等过程,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真实全面,客观实在。《报告》从一年来"非典"防治与经济发展、扶贫开发与人民群众生活、重点项目建设与基础设施、经济结构调整与支柱产业培育、改革开放与招商引资、农村税费改革与财税金融、"普九"工作与社会事业、民主法制与政府自身建设等八个方面进行叙述。叙述中力求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一年来各个方面取得的成就和所做的主要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明确指出了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充分体现了本届政府不回避矛盾、不畏惧困难的一贯作风。
二是坚持文风朴实,简明扼要。《报告》用凝练的语言扼要回顾了过去一年的工作,整个篇幅力求简明,主要用事实、数据和工作思路、措施加以说明。《报告》全文共用了90多个数据,总结工作和提出建议,都力求减少一般性议论,无大话、空话、套话,重点突出,语言简练,平实中凸现出本届政府的务实之风。整个《报告》共13800多字,比往年有大幅度减少。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具有操作性。《报告》以党的xx大、xx届三中会会精神为指导,将加快发展作为执政为民的第一要务,对今年政府工作提出了"坚持打牢农业基础,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抓好扶贫重点工作,提高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大力发展工业经济,培育和壮大支柱产业","大力招商引资,努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等具体工作,有明确的目标,有具体任务,有切实可行的措施,就是提出能够做到并能够完成的工作,对做不到的则不提,整个《报告》不贪大求多,不空喊。
口号。
唱高调。
各位领导,《政府工作报告》虽经多次修改,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不断充实和完善。但由于写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内容多,难免还存在一些不合理、不成熟的地方。请各位领导给予高度重视,发表真知灼见,再作一次修改,我们将把大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再次综合,继续补充完善,力图把集体智慧的结晶真正体现到《报告》中去,使之真正成为县第十四届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全县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纲领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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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起草说明篇八
《江苏省民用航空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月18日通过,自年7月1日起施行,全文共八章六十六条,下面是详细内容。
(2017年1月18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民用航空发展,加强民用航空管理,保障民用机场安全和有序运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国务院《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民用航空发展规划和民用机场的规划建设,运输机场的运营、管理、服务和安全环境保护,通用航空有关管理以及相关活动。
民用航空的安全、标准、航空运输、市场监管等行业管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民用航空发展遵循以人为本、安全规范、统筹协调、适度超前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军民融合、服务发展。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省民用航空发展工作的领导,将民用航空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民用航空发展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统筹民用航空发展政策、发展资源,采取必要的扶持措施,促进民用航空发展。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强对民用航空发展的组织、协调和跨区域配合,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机场保护相关工作。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全省民用航空的有关管理与服务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航空的有关管理与服务工作。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商务、税务、工商、安全生产监督、口岸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民用航空的相关管理与服务工作。
机场管理机构依法负责运输机场地区的安全和运营管理;依照本条例的授权查处运输机场地区有关违反市容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管理规定的行为,接受机场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监督。
第六条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全国民用航空发展规划、民用机场布局和建设规划,编制全省民用航空发展规划、运输机场建设规划和通用航空专项规划等规划,将其纳入全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全省通用机场布局规划由省发展改革主管部门编制。
机场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需要,依据全省民用航空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民用航空发展规划。
民用航空发展规划、运输机场建设规划和通用航空专项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衔接。
第七条鼓励和支持企业、个人依法投资民用航空。
对在民用航空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奖励。
第二章运输机场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运输机场的规划、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核准、备案和验收手续。
运输机场的规划、建设应当遵循绿色建筑发展要求,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
第九条运输机场建设项目法人或者机场管理机构负责编制运输机场总体规划。
编制运输机场总体规划应当符合全省运输机场建设规划,与城乡规划相衔接,并征求有关军事机关、省发展改革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要驻场单位和运输机场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条运输机场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运输机场总体规划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并根据运输机场的运营和发展需要,对运输机场周边地区的土地利用和建设实行规划控制。
第十一条运输机场总体规划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运输机场总体规划,依法办理相关许可手续。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与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做好衔接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运输机场地区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
第十二条运输机场应当建设完善旅客服务、航空货运集散、公共交通、油料供应以及航空器维修保障等配套基础设施。
运输机场地区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道路、防汛等基础设施由机场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建设;运输机场地区外的供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防汛等配套基础设施由运输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规划、统筹建设,保证运输机场地区内外基础设施的衔接。
第三章运输机场管理与服务。
第十三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运输机场实施运营管理,提供相关运输机场服务,建立相应的投诉受理制度,并接受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和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的监督。
航空运输企业以及其他驻场单位应当遵守运输机场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
第十四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与航空运输企业以及其他驻场单位的协调,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航空运输企业以及其他驻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在运输机场运营服务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保障运输机场正常有序运营。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组织航空运输企业以及其他驻场单位制定机场服务规范,为旅客和货主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
第十五条驾驶车辆进入运输机场地区的,应当服从机场管理机构的管理,遵守运输机场管理秩序,按照规定的路线、规则行驶或者停放。
第十六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运输机场安全运营责任制,组织制定运输机场安全运营规章制度,保障运输机场安全投入,督促检查安全运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航空运输企业以及其他驻场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保障运输机场的安全运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依法落实运输机场安全防范和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有关公安机关负责对运输机场的公共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检查、指导和监督。
第十七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会同相关驻场单位在运输机场地区划定控制区,实行封闭式分区管理。
进入运输机场控制区的人员、车辆以及其他设备,应当凭运输机场控制区有效通行证件经安全检查后进入,并遵守控制区活动准则和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禁止下列危害或者可能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行为:
(一)无有效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件进入机场控制区;。
(二)随意穿越航空器停机位、跑道、滑行道;。
(三)非法拦截或者强行登、占航空器;。
(四)攀(钻)越、损毁运输机场防护围栏以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
(五)在机场控制区内狩猎、放牧、晾晒谷物;。
(六)在机场控制区内驾驶车辆进行教练活动;。
(七)冲击或者堵塞安检、登机等通道;。
(八)不听劝阻在航空器、机坪或者廊桥内滞留,影响航空器正常运行;。
(九)制造混乱以及扰乱运输机场秩序等其他危害或者可能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行为。
第十九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通过运输机场候机楼信息显示屏、广播以及网络媒体等多种方式,及时向旅客、货主提供航班计划、航班实时到达和出发时间、进出运输机场公共交通班次、配套服务设施指南等信息。
第二十条航空运输企业、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做好旅客和货物运输的各项服务工作,提高运输服务质量。
航空运输期间造成旅客、行李或者货物损失的,航空运输企业、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航空运输企业、机场管理机构、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和其他服务保障单位应当各自建立航班运行保障制度,加强协调配合,共同保障航班正点运营。
航班发生延误或者取消时,机场管理机构、航空运输企业应当及时公开发布有关航班延误或者取消的信息、原因及补救措施;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协调航空运输企业以及有关驻场单位做好服务保障和善后处理工作。
航班延误或者取消后,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代理人对旅客提供的餐饮、住宿等服务以及给予旅客的经济补偿,按照国家规定、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组织驻场单位制定大面积航班延误应急预案,建立联动协调机制。
发生大面积航班延误时,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相关服务工作,并向运输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报告;运输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调集运能,快速、安全地疏散旅客。
第二十三条运输机场地区禁止下列违反市容环境卫生与公共秩序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违法排放废水、废气、烟尘、粉尘等有毒、有害物质;。
(三)随地吐痰,乱扔杂物,随地便溺,乱倒垃圾、污水、粪便等污物;。
(四)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照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
(五)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
(六)在公共场地擅自摆摊设点、兜售物品;。
(七)在公共区域违反规定招揽旅客;。
(八)破坏标志、标牌、电子显示屏、公用照明等公共设施;。
(九)在机场控制区外的道路、场地上晾晒谷物;。
(十)其他违反市容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在运输机场地区散发广告、宣传品,开展募捐活动,拍摄影视片,或者举办展销会、促销会、文娱、体育等活动,应当征得机场管理机构同意。
第二十四条运输机场地区零售、餐饮、航空地面服务等经营性业务,机场管理机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有偿转让经营权。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公平竞争、满足大众消费需求的原则,与取得经营权的零售、餐饮等经营者签订协议,明确服务标准、价格水平、安全规范和责任等事项。
第二十五条在运输机场地区取得经营权的经营者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合理定价、明码标价,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对取得经营权的经营者履行协议的情况进行监督。
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价格等部门应当依法对运输机场地区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运输机场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交通运输公共服务信息共享机制,将运输机场公共信息纳入综合交通运输信息服务平台,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
第二十七条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并纳入当地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运输机场发生突发事件,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机场管理机构等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开展应急救援。
第四章运输机场安全环境保护。
第二十八条运输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由运输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和运输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涉及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划定并公布。运输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跨行政区域的,其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应当做好协调工作。
运输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涉及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运输机场净空保护工作责任制和协调机制,督促各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规定承担保障净空安全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运输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净空保护的要求。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运输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应当书面征求运输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的意见。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将运输机场净空保护的具体要求告知有关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运输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政府工作报告起草说明篇九
减少和消除烟草烟雾危害,保障公众健康,根据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卫生计生委启动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起草工作。按照立法程序的有关要求,在总结地方控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调研,广泛征求了工业和信息化部、烟草局等25个部门,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部分行业协会及有关专家的意见,经不断修改完善,形成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现将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吸烟率高,烟草烟雾造成的社会危害巨大。我国吸烟人数众多,吸烟和二手烟暴露十分普遍。据调查,现有吸烟人数超过3亿,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达28.1%,其中男性吸烟率高达52.9%,是全球男性吸烟率最高的国家之一。青少年吸烟状况同样不容乐观,13-15岁初中学生烟草使用率为6.9%,其中82.3%的学生尝试吸烟行为发生在13岁之前。7.4亿非吸烟者遭受二手烟危害。72.9%的初中学生在家、室内公共场所、室外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中暴露于二手烟。每年死于吸烟相关疾病的人数达136.6万,超过因艾滋病、结核、疟疾和伤害所导致的死亡人数之和。吸烟和二手烟暴露导致的疾病主要是慢性病,其患病率很高,病程较长,给国家造成沉重的疾病负担和经济损失,既是对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障体系的艰难考验,也是影响国家长远发展的严峻挑战。
(二)控烟法律缺失在国际社会造成负面影响。我国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于1月9日在我国生效。《公约》第8条规定,在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必要的室外场所全面禁止吸烟,并制定了详细的实施准则。《公约》签订以来,全球范围内迅速掀起了无烟立法的新浪潮,截至,已有100多个国家制定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法或控烟综合性立法,其中44个国家施行了全面无烟法律。但是,我国还没有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方面的专门法律、行政法规,影响了控烟工作中我国的国际形象。
(三)控烟立法是落实《宪法》和有关规划精神的要求。我国宪法为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提供了根本的法律基础。烟草烟雾作为严重危害健康危险因素,应当受到严格限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卫生“十二五”规划和控烟“十二五”规划均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控制烟草流行,是落实《宪法》和国家规划的要求,也是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
(四)各地立法实践和无烟环境创建为全国控烟立法打下基础。以来,北京、上海、杭州、广州、哈尔滨、天津、青岛、兰州、深圳、长春等13个城市相继根据《公约》第8条及其实施准则出台了控制吸烟地方性法规。江苏、浙江等省通过修订地方《爱国卫生条例》明确控制吸烟的措施。无烟卫生计生系统、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企业等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无烟环境创建工作,为全国控烟立法和执法提供了有益实践经验。据调查,无论是吸烟者还是被动吸烟者,90%以上的被调查者都支持在公共交通工具、学校和医院禁止吸烟;超过80%的被调查者支持在会议室、餐厅和酒吧等禁止吸烟。近年两会越来越多的代表委员呼吁制定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全国性法律法规。
二、《送审稿》主要内容。
《条例》内容共分七章,即:总则、禁止吸烟的范围和措施、宣传教育和戒烟服务、预防控制未成年人吸烟、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中阐明立法目的、公共场所定义、基本原则、领导机关、责任部门、经费保障、奖励措施、单位责任主体、社会参与。
第二章“禁止吸烟的范围和措施”规定了室内外禁止吸烟的场所(区域)、室外吸烟点设置要求和临时禁烟场所设置、经营管理者、公民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基本权利义务和职责。
第三章“宣传教育和戒烟服务”规定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宣传教育工作中的责任义务。要求在烟草制品包装上设置文字和图形警示,广泛禁止所有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明确要求广播、电影、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应当组织开展烟草危害宣传教育。明确卫生计生部门在戒烟服务中的责任。
第四章“预防控制未成年人吸烟”规定了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规定学校有义务对学生进行烟草危害宣传教育,开展烟草危害宣传活动。
第五章“监督管理”规定了政府相关部门对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提出了卫生计生、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工商、质检、安监、食品药品监管、旅游、宗教、文物等行政部门各司其职的多部门执法模式。要求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开展监测评估。鼓励全社会公众参与公共场所控烟工作。
第六章“法律责任”规定了禁止吸烟场所经营者、管理者、个人、执法管理部门违反条例所应承担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阐明有关定义、与其他法律法规的衔接及实施日期。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禁止吸烟场所范围的问题。《公约》第8条及其《防止接触烟草烟雾准则》明确要求,缔约方应当在《公约》生效5年内,依据普遍保护原则、100%室内无烟原则,确保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它可能的(室外或准室外)公共场所免于接触二手烟草烟雾。科学合理地确定禁止吸烟场所的范围,对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十分重要。参考《公约》要求和国际和国内立法经验,《条例》第二条明确界定公共场所的定义,是指公众可以进出或者使用的场所、工作期间使用的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第十条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第十一条规定室外全面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包括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高等学校室外教学区域,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妇产医院的室外区域,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赛场区域,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等。第十二条规定室外可以设立吸烟点的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包括除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妇产医院以外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养老机构的室外区域,除儿童福利机构以外的其他社会福利机构的室外区域以及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公园、游乐场的室外区域。没有设置室外吸烟点的视为全面禁止吸烟。第十三条规定室外吸烟点设置要求。
(二)关于执法模式的问题。从国内外控烟立法实践来看,有多种执法模式。如上海、广州、天津、哈尔滨等采取多部门共同执法模式,深圳、长春、香港、澳门等采取卫生计生部门牵头执法的单一部门执法模式。
综合国内外执法模式和我国实际情况,本《条例》拟采取多部门联合管理模式。即卫生计生、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工商、质检、安监、食品药品监管、旅游、宗教、文物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监督管理。没有明确主管部门的公共场所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参与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的行政部门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确定。此外,卫生计生部门或其委托的专业机构负责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监督工作。
(三)关于控烟的宣传教育和戒烟服务。加强宣传教育是控烟工作的前置措施,戒烟服务是后续措施,均是保证《条例》实施的重要措施。规范管理与宣传教育并重,充分发挥法规的引导作用,是本《条例》区别于其他法规的一个特点。加强控制吸烟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主动不吸烟、劝阻他人吸烟、拒绝吸二手烟,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健康权的意识,可以使控制吸烟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了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工作,第二十三条要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和医务人员等社会示范人群带头控烟;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要求政府、社会组织、媒体积极开展控烟宣传教育,促使社会形成不吸烟、不敬烟、不送烟的社会风尚。第二十七条对戒烟门诊设置、戒烟服务做出了明确规定。
大量国际经验证明,宣传教育和戒烟服务是保障控烟法律法规顺利实施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特别是烟盒包装警示是最具成本效益的宣传教育手段,广泛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是保障控烟宣传教育效果的重要策略,是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重要支持性措施,因此在《条例》中一并予以规定。
(四)关于预防控制未成年人吸烟的措施。未成年人是控制吸烟工作中的一个特殊群体,也是烟草企业锁定的潜在吸烟人群。因此,预防控制未成年人吸烟对公共场所控烟乃至整个控烟工作意义非常重大。《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烟草专卖法》也有相关规定,但并未规定相应的具体要求和处罚措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针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行为进行限制,即禁止通过自动售货机等可以直接选取烟草制品的任何方式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销售者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第三十一条强调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学生吸烟,对学生进行烟草危害宣传教育,及时劝阻和教育吸烟的学生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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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减少和消除烟草烟雾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根据宪法及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公共场所,是指公众可以进出或者使用的场所、工作期间使用的场所、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遵循政府与社会共同治理的原则,政府主导,单位负责,个人自律,社会监督。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公共场所控制吸烟规划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绩效考核。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所需经费予以保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控制吸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控制吸烟工作。
第九条国家和社会应当支持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鼓励志愿者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控制吸烟工作或者为控制吸烟工作提供支持。
第二章禁止吸烟的范围和措施。
第十条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
第十一条下列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全面禁止吸烟:
(二)高等学校的室外教学区域;。
(三)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妇产医院的室外区域;。
(四)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赛场区域;。
(五)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的室外场所。
第十二条下列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可以设立吸烟点,吸烟点以外的区域禁止吸烟。没有设立吸烟点的公共场所室外区域属于全面禁止吸烟的场所:。
(二)除儿童福利机构以外的其他社会福利机构的室外区域;。
(三)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公园、游乐园的室外区域;。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设置吸烟点的室外场所。
第十三条室外设置吸烟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消防安全标准;。
(二)设置明显的引导标识;。
(三)远离通风口、人员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通道;。
(四)在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吸烟危害健康警示标识或者图片。
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对举办公众活动的场所,可以规定临时的禁止吸烟措施和范围。
第十五条任何人不得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和索要烟具,自觉听从劝阻;在非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应当合理避让不吸烟者,不乱弹烟灰,不乱扔烟头。
在禁止吸烟的经营场所内吸烟,因不听劝阻而被要求离开该场所的,无权向经营者索回已经消费的费用;已经接受服务但未支付费用的,应当支付费用。
第十六条禁止吸烟场所(区域)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履行下列控制吸烟职责:
(一)建立控制吸烟的管理制度,配备监督员,做好控制吸烟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域)不得放置烟具和设置烟草广告;。
(四)对违法吸烟行为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要求其离开。对不听劝阻且不离开的,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对不听劝阻并扰乱公共秩序的,向公安机关报案。
鼓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采用烟雾报警、浓度监测、视频图像采集等技术手段,加强对本场所的管理。
第十七条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内发现吸烟行为及其他违反本条例行为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要求吸烟者立即停止吸烟;。
(二)要求该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进行劝阻;。
(三)向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不履行控制吸烟职责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
第十八条禁烟标识应当大而清晰,至少包括禁止吸烟的图形警示标识、违法吸烟的罚款数额、投诉举报的电话号码等内容。
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禁烟标识及其张贴规范。
第三章宣传教育和戒烟服务。
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当经常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控烟公益宣传教育,组织发放控烟宣传材料,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活动,明确告知公众吸烟和接触烟草烟雾对健康的危害、禁止吸烟的范围、对违法吸烟行为的处罚等信息,告知禁止吸烟场所(区域)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的控制吸烟职责。
第二十条烟草制品生产者应当在烟草制品包装上印制带有说明烟草使用具体危害的文字和图形警示,向公众警示教育烟草烟雾危害。其中图形警示面积不得小于包装面积的二分之一。
第二十一条在各类公务和大型公共活动中,主办方不得提供、使用或者赠予烟草制品。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烟草制品。
第二十二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结合各自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控烟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初任培训、岗位培训、任职培训等教育培训活动,鼓励吸烟职工戒烟。
第二十三条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控烟,形成不吸烟、不敬烟、不送烟的社会风尚,倡导家庭无烟。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医务人员应当带头控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在公务活动中吸烟,教师不在学生面前吸烟,医务人员不在病人面前吸烟。
国家和社会应当在每年5月31日世界无烟日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十四条广播、电影、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应当积极开展控烟公益宣传教育,主动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
第二十五条全面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第二十六条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中不得出现烟草的品牌标识和相关内容,以及变相烟草广告;不得出现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的镜头;不得表现未成年人买烟、吸烟等将烟草与未成年人相联系的情节;不得出现有未成年人在场的吸烟镜头等。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制订戒烟门诊工作规范,指导设置戒烟服务咨询电话。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患者对吸烟和接触烟草烟雾危害的认识,为吸烟的患者提供简短戒烟服务。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戒烟门诊,为吸烟者提供专业的戒烟诊疗服务。
第四章预防控制未成年人吸烟。
第二十八条禁止通过自动售货机等可以直接选取烟草制品的任何方式销售烟草制品。
第二十九条烟草制品销售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对难以确认是否为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对不能出示身份证件的,不得向其销售烟草制品。
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在销售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带有烟草使用具体危害的警示和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明显标识。
第三十条禁止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等信息网络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
互联网、移动通讯等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有利用其平台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应当采取措施删除违法信息,保存相关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一条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学生吸烟,对学生进行烟草危害宣传教育,及时劝阻和教育吸烟的学生戒烟。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条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卫生计生、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工商、质检、安监、食品药品监管、旅游、宗教、文物等行政部门对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
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将控烟纳入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规范和管理措施。
对没有明确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的公共场所,该场所的控制吸烟工作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所属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烟草广告、违法出售烟草制品进行监督管理。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对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中的吸烟镜头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置公开统一的举报电话,方便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或者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有关行政部门接到举报和投诉后应当及时处理。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机构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价,并定期将监测和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五条国家建立、健全吸烟和接触烟草烟雾对健康影响的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鼓励和组织开展无烟环境对公众健康影响的研究,采取措施预防控制与吸烟和接触烟草烟雾有关的疾病。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可以聘请志愿者担任控烟监督员,对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烟草制品生产销售限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予以配合。
鼓励媒体、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烟草制品生产销售限制等工作的监督。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吸烟的,由相应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责令立即改正,并可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单位或者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实行全面禁烟或者未按照规定设置吸烟点的,由相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室外设置吸烟点不符合要求的,由相应主管部门责令该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限期改正,并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禁止吸烟场所(区域)的经营者、管理者未按规定履行控制吸烟职责的,由相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
第四十一条违反规定发布和变相发布烟草广告或者开展促销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对提供赞助的,由县级以上工商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赞助额度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对于受赞助单位,责令改正,没收其赞助额,撤销冠名,消除影响;对于主管人员,由受赞助或者赞助单位的主管部门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中播放吸烟镜头或者出现烟草制品的媒体,由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第四十二条烟草制品生产者和销售者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烟草制品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货值金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通过网络售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对其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移动通讯等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及时采取措施删除违法信息,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扰乱公共秩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控制吸烟职责,接受社会、媒体及个人监督。不依法履行控制吸烟职责或者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烟草制品,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烟叶作为原料生产的供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的制品。
吸烟,是指吸入或者呼出烟雾的行为,以及拥有或者支配点燃的烟草制品的行为。
烟草烟雾,是指从烟草制品及类似烟草制品燃烧端散发的以及由吸烟者呼出的烟雾。
室内,是指有顶部遮蔽并且有两面以上侧墙的任何空间,包括楼梯、走廊、地下通道、楼道间等。
室外,是指由建筑物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实际控制的、建筑物以外的区域。
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是指所有形式的商业性宣传、推介或者活动,以及对任何事件、活动或者个人的所有形式的捐助,其目的、效果或者可能的效果在于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烟草制品或者促进烟草使用。
第四十七条对吸烟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八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
政府工作报告起草说明篇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六条:设立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有合格的教师;(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第二十八条规定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要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学校章程应包括那些内容?
制定学校章程应包括以下10项基本内容:(1)学校名称、校址;(2)办学宗旨;(3)办学规模;(4)教育教学的主要任务;(5)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包括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等);(6)教职工管理;(7)学生管理;(8)经费来源、资产和财务制度;(9)章程的修改程序;(10)还可以规定校训、校徽、校歌、成立纪念日等内容。
三、制定学校章程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1)具有合法性,不得违背国家现行的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重要政策;(2)具有规范性,对校内全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普遍的约束力;(3)具有先进性,体现现代教育观念;(4)具有可操作性,既是制定学校其他各项制度的基本依据,也是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工作的`整体框架;(5)具有特色和创新,反映学校在教育思想、管理制度、教育科研等方面的探索和创新成果。
四、制定学校章程应遵循以下基本程序:(1)成立专门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2)深入调查征求意见,完成章程草案;(3)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修改、审议,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审议通过后,由校长签名,报学校主管部门核准;(4)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学校章程制定程序完毕。由学校将章程公告周知。
附:
政府工作报告起草说明篇十一
全民参与公益活动是近年来中央倡导实施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程的重要载体,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公民道德素养,引领社会风尚,凝聚社会力量具有积极推动作用。2015年,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在我州奇台县召开“践行核心价值,开展全民公益”现场经验交流会,提出了全国学习奇台经验的号召。为不断推进此项活动上水平、上台阶,有必要将我州开展全民参与公益活动的实践经验和有效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依法引领、促进和保障公益活动广泛、深入、健康发展,为实现昌吉州稳定当表率,发展先行者的目标发挥基础支撑作用。
2016年3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确定我州可行使地方性法规立法权。在此背景下,以地方性法规的方式提升和固化我州公益活动的实践成果,进一步提高全民参与公益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明确各行政、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公益活动开展中的职责和任务;明确公益活动参与者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公益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避免和防止在公益活动中产生法律纠纷,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同时,条例的成功制定将是全国在全民参与公益活动方面唯一率先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不仅具有独创性,同时将为全国公益活动方面的立法工作提供实践经验。
二、《条例(草案)》起草过程和主要依据。
今年年初,州党委将制定《昌吉回族自治州全民参与公益活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工作列入《州党委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并将任务分解由州人大常委会牵头完成。州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条例》纳入《自治州“十三五”立法规划》和《自治州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将此立法项目作为自治区人大确定我州可以行使地方性法规立法权后的首部法规加以推进,成立了以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索跃为组长,由州人大法工委、政府法制办、文明办、民政局等单位组成的条例起草小组。对于全民公益活动进行立法是一项创新性工作,目前并无直接的上位法作为立法依据,在法条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方面,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等8部门印发的《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为立法依据;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为体例参照;以我州公益活动实践和各省市志愿服务立法经验为基础内容,学习借鉴了北京、上海、福州等省市志愿服务工作条例,特别是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6月29日颁布的《关于深入开展全民公益活动的决定》的经验和做法,《条例(草案)》前后修改8稿,并于11月初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将《条例(草案)》及起草情况向州党委专题报告。按照州党委常委会决定要求:鉴于《条例(草案)》内容涉及政府职责和职能部门较多,州人大常委会将《条例(草案)》转交州人民政府进行修改完善。州人民政府将此项工作交州政府法制办具体办理,州政府法制办于2016年11月8日—23日通过书面致函、西部庭州网站发布征求意见公告等形式向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州直各群团组织、部分驻州单位、企业以及社会公众广泛公开征集意见,并于11月25日邀请自治区、州十位专家召开了《条例(草案)》立法专家论证咨询会,对《条例(草案)》管理实践与立法技术上的疑难问题法学专家给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征集到的修改意见及专家论证会提出的近六十余条意见和建议,州政府法制办专门召开三次主任办公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消化和吸收,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反复修改和完善。12月21日《条例(草案)》顺利通过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五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现以议案的方式提交州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条例(草案)》的主要修改内容。
州政府法制办重点从合法性、合理性、操作性、逻辑性、表意性等五个方面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主要修改内容:
1.规范和明确了公益活动的参与主体,《条例(草案)》第十二条规定:公益活动参与者包括公益活动组织者和公益活动参加者。此条表述高度概括了能够参与公益活动的全部主体范围,充分体现了“全民参与”这一内涵。
2.对《条例(草案)》第十四条公益活动参与者的义务,从逻辑性和表意性方面进行了归纳修改。将《条例(草案)》中对公益活动参与者的要求,如:安排公益活动,应当考虑参与者的年龄、身体、知识技能等条件与公益活动所要求相适应,并根据需要开展相关培训;安排未成年人参与公益活动,应当与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相适应,并征得未成年人监护人同意;参与对专业水平要求较高的公益活动,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许可证书;公益活动组织者安排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公益活动前,应当为公益活动参与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内容统一并入公益活动参与者义务,第十四条由原来的六项修改为九项。
3.对《条例(草案)》第十六条公益活动协议内容进行了归纳整合,由原来九项修改为六项。
4.从合理性与逻辑性上对《条例(草案)》第三章保障与激励章节中的保障措施、表彰奖励、协调指导、考核评价、服务与管理、鼓励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归纳整合。如,将散见于本章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协调指导职责归纳为一条,即第二十三条,明确了自治州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的协调指导职责是:自治州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协调指导公益活动组织者和受益者建立需求对接、资格审核、服务记录、嘉许回馈等制度,提高公益活动效果。
5.按照合法性原则对《条例(草案)》第四章法律责任进行了重新梳理。
6.对《条例(草案)》中多处词语表述进行了调整和修改,意图从表意性上更加清晰明确。
四、《条例(草案)》的结构框架。
《条例(草案)》力求做到法理立得住,内容“精准实”,效果管长远,操作有抓手,执行有依据,共五章三十三条。
第一章总则共十一条。重点明确了公益活动的定义、范围、原则、工作格局和管理职责等内容,明确公益活动实行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引导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组织协调、各部门配合实施、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规定了每年五月第一个星期日为“昌吉回族自治州全民参与公益活动日”,各县市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每月确定一天为各县市全民参与公益活动日。
第二章公益活动参与者权利和义务共八条。明确了公益活动参与主体、公益活动参与者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应当签订公益活动书面协议情形和协议主要内容以及开展公益活动的禁止性条款。
第三章保障与激励共十条。围绕公益活动保障鼓励措施、表彰奖励和考核评价等方面,就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支持、保障以及社会责任作出了规定:鼓励公民个人根据自身能力和特点,合理安排时间,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益活动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公众人物和其他具有社会影响力的人士加入公益组织,参加公益活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应当将其工作人员参与公益活动的情况,作为其考核、晋升的重要参考。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公益活动参加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组织、参加公益活动的信息纳入其诚信档案。公民个人参加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经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认定,可在教育、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方面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优待。
第四章法律责任共三条。明确对公益活动组织者和参加者违反本条例规定相关情形的由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整改期间不得参加各级各类评优选先;逾期不改正的,在本行政区域内予以通报,建议取消精神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或文明单位创建资格,同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相应责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借用公益活动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由民政、公安、工商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公益活动组织者、参加者、受益者在公益活动期间发生的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附则一条。条例的施行时间。
政府工作报告起草说明篇十二
根据市局文件精神,我园非常重视学校章程的研究起草工作,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成立了由园长为组长,园领导班子成员、教师代表为成员组成的学校章程起草小组,负责章程起草工作。
起草小组在起草过程中,遵循了合法性原则:权限法定,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体现并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及教育规划纲要;基础性原则:对幼儿园重大、基本问题做出全面、原则的规定,统领园内部管理体系,对园内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普遍约束力;特色化原则:从幼儿园实际出发,体现学校文化,凸显办学特色。
完成了章程原始稿的起草,小组内部先进行了的修改,形成了《xx市xxx中心幼儿园章程(草案)》,同时将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教职工及家长代表的意见,在遵循了合法性原则,吸纳教师和家长合理意见,对意见的采纳情况在园内公示栏公示,期间多次跟上级领导以及学校法律顾问进行沟通、协商,在听取采纳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四月中旬完成了征求意见稿。四月下旬,召开了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对章程进一步讨论修订,并将修订稿交学校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提呈园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了《xx市xxx中心幼儿园章程》(核准稿)。
二、章程主要内容说明。
章程共分八章,第一章总则,主要介绍了章程制定的原因,学校的性质,办学理念、指导思想、办学目标、培养目标、学校的校训、校徽、校歌、校风、教风、学风。第二章行政管理,主要内容为学校的制度、园长的职责、支委会职责以及教代会职责。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主要内容为教学工作组织机构以及工作职责。第四章总务后勤管理,主要内容为工作职责以及财物管理程序。第五章校环境管理;第六、七章教师与幼儿管理,主要内容为教师与学生所享有的有关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第八章附则,主要介绍章程产生的依据及执行时间。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情况。
xxx年4月20日,学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大会就章程修订情况进行审议,起草小组负责人就章程的修改情况与主要问题向教职工代表作了说明。经教职工代表举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章程修订草案。呈报乡政府、市教育局批准后正式实施。
四、起草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xxx。
成员:xxx。
教师代表:xxx。
xx市xxx中心幼儿园。
xxx年4月27日。
政府工作报告起草说明篇十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县十一次党代会工作报告》起草小组,就报告的起草工作,向县委十届九次全会作一简要说明。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报告的形成过程。
《县十一次党代会工作报告》是一个换届报告,既要对本届县委五年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又要对今后五年的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为做好起草工作,县委主要领导早在今年上半年就作出了安排部署,要求县委办公室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征求意见,深入思考提炼,集中力量撰写出高质量的工作报告。县委分管领导也作出了重要指示。为此,县委办公室专门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专门的写作班子,立即着手《县十一次党代会工作报告》的调查研究和起草工作。经过三个多月的努力,形成了《县十一次党代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整个报告的形成经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广泛调研,收集资料。7月初,起草小组就下发通知,收集了全县各部门2002年至2006年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同时集中组织学习了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四次全会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主要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时代脉搏。随后,又深入农工办、经济局、商务局等经济和综合部门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为报告起草准备了第一手资料。
第二阶段是分组讨论,组织起草。在占有大量材料和进行初步提炼的基础上,起草小组通过多次研究和讨论,形成了报告提纲。在县委分管领导亲自指导和征求经济、综合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开始起草工作。经过六易其稿,形成了报告初稿。(认真组织,精心起草)。
第三阶段是征求意见,修改完善。8月下旬,起草小组将认真研究、推敲和修改后的报告初稿分送到各经济和综合部门,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反馈回来的意见和建议,起草小组对工作报告进行了两次集中修改。9月上旬县委主要领导审阅了报告修改稿,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起草小组再次进行了修改,形成了今天提交全委会讨论的征求意见稿。《县十一次党代会工作报告》是全县干部群众集体智慧的结晶。报告在形成过程中,共收到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近100条,有对报告篇幅字数的建议,有对内容的补充,有对报告文字表述的修正,有对引用数据的核实,还有不少是对今后县委工作的建议。我们对此都逐一进行了认真研究,多数在修改时作了采纳。特别是报告的起草工作得到了各位领导、各位委员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我代表起草小组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报告的主要内容。
整个报告约1.46万字,分五个部分。
五是必须始终突出和谐稳定这个前提,坚持同心同德、凝聚合力抓发展;六是必须始终突出党的建设这个根本,坚持配强班子、带好队伍抓发展。
报告的第二部分对未来五年的形势进行了全面分析,提出了未来五年发展的主要任务。在分析形势时,我们认为外部环境有三大有利因素:一是我国已进入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000美元以上的“发展机遇期”,改革不断深化,开放日益扩大,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的良好势头。二是国家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支持领域不断拓展,为我们争取更多项目和资金提供了平台。三是“外资西进、内资西移”的势头日益强劲,区域经济合作不断加强,为我们扩大对外开放、强化招商引资创造了良好机遇。从xx实际看,我们认为已经具备三大有利条件:一是有一批重大产业和项目作支撑;二是有一笔宝贵的资源作基础;三是有一支特别能战斗的干部队伍作保障。在此基础上,我们提出了xx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工业立支柱、农业兴产业、三产上台阶、城市升形象、党建出成果”的发展思路,在更高层次上加强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和党的建设,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产业优势明显、文化特色突出、生态环境良好的工业经济强县、特色农业大县、商贸旅游旺县、民营经济新县、绿色生态靓县和财税收入富县。同时报告从六个方面提出了未来五年的奋斗目标:经济实力明显增强,改革开放成果显著,社会文明全面进步,民主政治更加完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党的建设不断加强。
报告的三、四、五部分对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在经济工作方面提出了奋力实现县域经济发展新跨越的目标,要求:一是立足工业强县,壮大产业支柱,增强发展新动力;二是突出产业培育,加快新农村建设,构建发展新格局;三是培育旅游龙头,全面激活三产,拓宽发展新空间;四是强化投资拉动,加速城镇化进程,创建发展新优势;五是坚持创新创业,深化改革开放,营造发展新环境。按照即将召开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确定的主题,我们提出了加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要求:一是认真解决群众疾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二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三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扩大人民民主权利;四是积极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五是统筹发展社会事业,推进社会全面进步。在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方面,我们从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政府工作报告起草说明篇十四
减少和消除烟草烟雾危害,保障公众健康,根据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20卫生计生委启动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起草工作。按照立法程序的有关要求,在总结地方控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调研,广泛征求了工业和信息化部、烟草局等25个部门,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部分行业协会及有关专家的意见,经不断修改完善,形成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现将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吸烟率高,烟草烟雾造成的社会危害巨大。我国吸烟人数众多,吸烟和二手烟暴露十分普遍。据调查,现有吸烟人数超过3亿,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达28.1%,其中男性吸烟率高达52.9%,是全球男性吸烟率最高的国家之一。青少年吸烟状况同样不容乐观,13-15岁初中学生烟草使用率为6.9%,其中82.3%的学生尝试吸烟行为发生在13岁之前。7.4亿非吸烟者遭受二手烟危害。72.9%的初中学生在家、室内公共场所、室外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中暴露于二手烟。每年死于吸烟相关疾病的人数达136.6万,超过因艾滋病、结核、疟疾和伤害所导致的死亡人数之和。吸烟和二手烟暴露导致的疾病主要是慢性病,其患病率很高,病程较长,给国家造成沉重的疾病负担和经济损失,既是对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障体系的艰难考验,也是影响国家长远发展的严峻挑战。
(二)控烟法律缺失在国际社会造成负面影响。我国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于1月9日在我国生效。《公约》第8条规定,在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必要的室外场所全面禁止吸烟,并制定了详细的实施准则。《公约》签订以来,全球范围内迅速掀起了无烟立法的新浪潮,截至20,已有100多个国家制定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法或控烟综合性立法,其中44个国家施行了全面无烟法律。但是,我国还没有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方面的专门法律、行政法规,影响了控烟工作中我国的国际形象。
(三)控烟立法是落实《宪法》和有关规划精神的要求。我国宪法为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提供了根本的法律基础。烟草烟雾作为严重危害健康危险因素,应当受到严格限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卫生“十二五”规划和控烟“十二五”规划均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控制烟草流行,是落实《宪法》和国家规划的要求,也是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
(四)各地立法实践和无烟环境创建为全国控烟立法打下基础。以来,北京、上海、杭州、广州、哈尔滨、天津、青岛、兰州、深圳、长春等13个城市相继根据《公约》第8条及其实施准则出台了控制吸烟地方性法规。江苏、浙江等省通过修订地方《爱国卫生条例》明确控制吸烟的措施。无烟卫生计生系统、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企业等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无烟环境创建工作,为全国控烟立法和执法提供了有益实践经验。据调查,无论是吸烟者还是被动吸烟者,90%以上的被调查者都支持在公共交通工具、学校和医院禁止吸烟;超过80%的被调查者支持在会议室、餐厅和酒吧等禁止吸烟。近年两会越来越多的代表委员呼吁制定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全国性法律法规。
二、《送审稿》主要内容。
《条例》内容共分七章,即:总则、禁止吸烟的范围和措施、宣传教育和戒烟服务、预防控制未成年人吸烟、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中阐明立法目的、公共场所定义、基本原则、领导机关、责任部门、经费保障、奖励措施、单位责任主体、社会参与。
第二章“禁止吸烟的范围和措施”规定了室内外禁止吸烟的场所(区域)、室外吸烟点设置要求和临时禁烟场所设置、经营管理者、公民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基本权利义务和职责。
第三章“宣传教育和戒烟服务”规定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宣传教育工作中的责任义务。要求在烟草制品包装上设置文字和图形警示,广泛禁止所有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明确要求广播、电影、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应当组织开展烟草危害宣传教育。明确卫生计生部门在戒烟服务中的责任。
第四章“预防控制未成年人吸烟”规定了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规定学校有义务对学生进行烟草危害宣传教育,开展烟草危害宣传活动。
第五章“监督管理”规定了政府相关部门对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提出了卫生计生、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工商、质检、安监、食品药品监管、旅游、宗教、文物等行政部门各司其职的多部门执法模式。要求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开展监测评估。鼓励全社会公众参与公共场所控烟工作。
第六章“法律责任”规定了禁止吸烟场所经营者、管理者、个人、执法管理部门违反条例所应承担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阐明有关定义、与其他法律法规的衔接及实施日期。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禁止吸烟场所范围的问题。《公约》第8条及其《防止接触烟草烟雾准则》明确要求,缔约方应当在《公约》生效5年内,依据普遍保护原则、100%室内无烟原则,确保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它可能的(室外或准室外)公共场所免于接触二手烟草烟雾。科学合理地确定禁止吸烟场所的范围,对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十分重要。参考《公约》要求和国际和国内立法经验,《条例》第二条明确界定公共场所的定义,是指公众可以进出或者使用的场所、工作期间使用的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第十条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第十一条规定室外全面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包括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高等学校室外教学区域,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妇产医院的室外区域,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赛场区域,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等。第十二条规定室外可以设立吸烟点的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包括除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妇产医院以外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养老机构的室外区域,除儿童福利机构以外的其他社会福利机构的室外区域以及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公园、游乐场的室外区域。没有设置室外吸烟点的视为全面禁止吸烟。第十三条规定室外吸烟点设置要求。
(二)关于执法模式的问题。从国内外控烟立法实践来看,有多种执法模式。如上海、广州、天津、哈尔滨等采取多部门共同执法模式,深圳、长春、香港、澳门等采取卫生计生部门牵头执法的单一部门执法模式。
综合国内外执法模式和我国实际情况,本《条例》拟采取多部门联合管理模式。即卫生计生、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工商、质检、安监、食品药品监管、旅游、宗教、文物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监督管理。没有明确主管部门的公共场所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参与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的行政部门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确定。此外,卫生计生部门或其委托的专业机构负责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监督工作。
(三)关于控烟的宣传教育和戒烟服务。加强宣传教育是控烟工作的前置措施,戒烟服务是后续措施,均是保证《条例》实施的重要措施。规范管理与宣传教育并重,充分发挥法规的引导作用,是本《条例》区别于其他法规的一个特点。加强控制吸烟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主动不吸烟、劝阻他人吸烟、拒绝吸二手烟,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健康权的意识,可以使控制吸烟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了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工作,第二十三条要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和医务人员等社会示范人群带头控烟;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要求政府、社会组织、媒体积极开展控烟宣传教育,促使社会形成不吸烟、不敬烟、不送烟的社会风尚。第二十七条对戒烟门诊设置、戒烟服务做出了明确规定。
大量国际经验证明,宣传教育和戒烟服务是保障控烟法律法规顺利实施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特别是烟盒包装警示是最具成本效益的宣传教育手段,广泛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是保障控烟宣传教育效果的重要策略,是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重要支持性措施,因此在《条例》中一并予以规定。
(四)关于预防控制未成年人吸烟的措施。未成年人是控制吸烟工作中的一个特殊群体,也是烟草企业锁定的潜在吸烟人群。因此,预防控制未成年人吸烟对公共场所控烟乃至整个控烟工作意义非常重大。《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烟草专卖法》也有相关规定,但并未规定相应的具体要求和处罚措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针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行为进行限制,即禁止通过自动售货机等可以直接选取烟草制品的任何方式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销售者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第三十一条强调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学生吸烟,对学生进行烟草危害宣传教育,及时劝阻和教育吸烟的学生戒烟。
下面是小编推荐的送审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减少和消除烟草烟雾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根据宪法及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公共场所,是指公众可以进出或者使用的场所、工作期间使用的场所、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遵循政府与社会共同治理的原则,政府主导,单位负责,个人自律,社会监督。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公共场所控制吸烟规划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绩效考核。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所需经费予以保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控制吸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控制吸烟工作。
第九条国家和社会应当支持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鼓励志愿者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控制吸烟工作或者为控制吸烟工作提供支持。
第二章禁止吸烟的范围和措施。
第十条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
第十一条下列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全面禁止吸烟:
(二)高等学校的室外教学区域;。
(三)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妇产医院的室外区域;。
(四)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赛场区域;。
(五)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的室外场所。
第十二条下列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可以设立吸烟点,吸烟点以外的区域禁止吸烟。没有设立吸烟点的公共场所室外区域属于全面禁止吸烟的场所:。
(二)除儿童福利机构以外的其他社会福利机构的室外区域;。
(三)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公园、游乐园的室外区域;。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设置吸烟点的室外场所。
第十三条室外设置吸烟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消防安全标准;。
(二)设置明显的引导标识;。
(三)远离通风口、人员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通道;。
(四)在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吸烟危害健康警示标识或者图片。
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对举办公众活动的场所,可以规定临时的禁止吸烟措施和范围。
第十五条任何人不得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和索要烟具,自觉听从劝阻;在非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应当合理避让不吸烟者,不乱弹烟灰,不乱扔烟头。
在禁止吸烟的经营场所内吸烟,因不听劝阻而被要求离开该场所的,无权向经营者索回已经消费的费用;已经接受服务但未支付费用的,应当支付费用。
第十六条禁止吸烟场所(区域)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履行下列控制吸烟职责:
(一)建立控制吸烟的管理制度,配备监督员,做好控制吸烟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域)不得放置烟具和设置烟草广告;。
(四)对违法吸烟行为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要求其离开。对不听劝阻且不离开的,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对不听劝阻并扰乱公共秩序的,向公安机关报案。
鼓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采用烟雾报警、浓度监测、视频图像采集等技术手段,加强对本场所的管理。
第十七条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内发现吸烟行为及其他违反本条例行为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要求吸烟者立即停止吸烟;。
(二)要求该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进行劝阻;。
(三)向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不履行控制吸烟职责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
第十八条禁烟标识应当大而清晰,至少包括禁止吸烟的图形警示标识、违法吸烟的罚款数额、投诉举报的电话号码等内容。
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禁烟标识及其张贴规范。
第三章宣传教育和戒烟服务。
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当经常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控烟公益宣传教育,组织发放控烟宣传材料,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活动,明确告知公众吸烟和接触烟草烟雾对健康的危害、禁止吸烟的范围、对违法吸烟行为的处罚等信息,告知禁止吸烟场所(区域)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的控制吸烟职责。
第二十条烟草制品生产者应当在烟草制品包装上印制带有说明烟草使用具体危害的文字和图形警示,向公众警示教育烟草烟雾危害。其中图形警示面积不得小于包装面积的二分之一。
第二十一条在各类公务和大型公共活动中,主办方不得提供、使用或者赠予烟草制品。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烟草制品。
第二十二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结合各自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控烟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初任培训、岗位培训、任职培训等教育培训活动,鼓励吸烟职工戒烟。
第二十三条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控烟,形成不吸烟、不敬烟、不送烟的社会风尚,倡导家庭无烟。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医务人员应当带头控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在公务活动中吸烟,教师不在学生面前吸烟,医务人员不在病人面前吸烟。
国家和社会应当在每年5月31日世界无烟日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十四条广播、电影、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应当积极开展控烟公益宣传教育,主动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
第二十五条全面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第二十六条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中不得出现烟草的品牌标识和相关内容,以及变相烟草广告;不得出现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的镜头;不得表现未成年人买烟、吸烟等将烟草与未成年人相联系的情节;不得出现有未成年人在场的吸烟镜头等。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制订戒烟门诊工作规范,指导设置戒烟服务咨询电话。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患者对吸烟和接触烟草烟雾危害的认识,为吸烟的患者提供简短戒烟服务。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戒烟门诊,为吸烟者提供专业的戒烟诊疗服务。
第四章预防控制未成年人吸烟。
第二十八条禁止通过自动售货机等可以直接选取烟草制品的任何方式销售烟草制品。
第二十九条烟草制品销售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对难以确认是否为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对不能出示身份证件的,不得向其销售烟草制品。
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在销售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带有烟草使用具体危害的警示和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明显标识。
第三十条禁止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等信息网络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
互联网、移动通讯等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有利用其平台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应当采取措施删除违法信息,保存相关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一条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学生吸烟,对学生进行烟草危害宣传教育,及时劝阻和教育吸烟的学生戒烟。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条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卫生计生、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工商、质检、安监、食品药品监管、旅游、宗教、文物等行政部门对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
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将控烟纳入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规范和管理措施。
对没有明确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的公共场所,该场所的控制吸烟工作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所属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烟草广告、违法出售烟草制品进行监督管理。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对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中的吸烟镜头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置公开统一的举报电话,方便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或者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有关行政部门接到举报和投诉后应当及时处理。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机构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价,并定期将监测和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五条国家建立、健全吸烟和接触烟草烟雾对健康影响的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鼓励和组织开展无烟环境对公众健康影响的研究,采取措施预防控制与吸烟和接触烟草烟雾有关的疾病。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可以聘请志愿者担任控烟监督员,对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烟草制品生产销售限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予以配合。
鼓励媒体、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烟草制品生产销售限制等工作的监督。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吸烟的,由相应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责令立即改正,并可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单位或者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实行全面禁烟或者未按照规定设置吸烟点的,由相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室外设置吸烟点不符合要求的,由相应主管部门责令该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限期改正,并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禁止吸烟场所(区域)的经营者、管理者未按规定履行控制吸烟职责的,由相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
第四十一条违反规定发布和变相发布烟草广告或者开展促销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对提供赞助的,由县级以上工商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赞助额度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对于受赞助单位,责令改正,没收其赞助额,撤销冠名,消除影响;对于主管人员,由受赞助或者赞助单位的主管部门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中播放吸烟镜头或者出现烟草制品的媒体,由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第四十二条烟草制品生产者和销售者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烟草制品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货值金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通过网络售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对其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移动通讯等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及时采取措施删除违法信息,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扰乱公共秩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控制吸烟职责,接受社会、媒体及个人监督。不依法履行控制吸烟职责或者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烟草制品,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烟叶作为原料生产的供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的制品。
吸烟,是指吸入或者呼出烟雾的行为,以及拥有或者支配点燃的烟草制品的行为。
烟草烟雾,是指从烟草制品及类似烟草制品燃烧端散发的以及由吸烟者呼出的烟雾。
室内,是指有顶部遮蔽并且有两面以上侧墙的任何空间,包括楼梯、走廊、地下通道、楼道间等。
室外,是指由建筑物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实际控制的、建筑物以外的区域。
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是指所有形式的商业性宣传、推介或者活动,以及对任何事件、活动或者个人的所有形式的捐助,其目的、效果或者可能的效果在于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烟草制品或者促进烟草使用。
第四十七条对吸烟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八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
政府工作报告起草说明篇十五
(一)标题;。
(二)收件人;。
(三)正文;。
(四)附件:
(五)签章;。
(六)报告日期;
(七)其他。
第八条审计报告的正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二)审计依据,即实施审计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内部审计准则等规定;。
(五)审计意见,即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的处理意见;。
(六)审计建议,即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的改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建议。
第九条审计报告的附件应当包括针对审计过程、审计中发现问题所作出的具体说明,以及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等内容。
第十条审计组应当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及时编制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
第十一条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审计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当核实,必要时应当修改审计报告。
第十二条审计报告经过必要的修改后,应当连同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及时报送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复核。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将审计报告提交被审计单位和组织适当管理层,并要求被审计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落实纠正措施。
第十四条已经出具的审计报告如果存在重要错误或者遗漏,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及时更正,并将更正后的审计报告提交给原审计报告接收者。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将审计报告及时归入审计档案,妥善保存。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并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准则自1月1日起施行。
政府工作报告起草说明篇十六
12月23日,财政部印发《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等12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新审计报告准则)。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对所审计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报告,是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使用者沟通所审计事项的主要手段,对增强财务信息的可信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现行审计报告具有格式统一、要素一致、内容简洁、意见明确等优点,但也存在着信息含量和决策相关性不高的缺陷,与财务报表使用者的期望存在一定差距。全球金融危机发生后,国际上对提高审计质量、提升审计报告信息含量的呼声日趋强烈。,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修订发布了新的国际审计报告准则,在改进审计报告模式、增加审计报告要素、丰富审计报告内容等方面作出了重大改进。
在我国,随着资本市场的改革与发展,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期望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具有更高的信息含量和决策相关性,以降低资本市场的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为顺应市场各方的需求,体现审计准则持续趋同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借鉴国际审计报告改革的成果,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启动了审计报告准则的改革修订工作。经过近两年的研究、起草、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新审计报告准则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准则委员会审议通过,财政部批准发布。
本次发布的12项审计准则,最为核心的1项是新制订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该准则要求在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中增设关键审计事项部分,披露审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等审计项目的个性化信息。其中,要求注册会计师说明某事项被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的原因、针对该事项是如何实施审计工作的。该准则仅适用于上市实体的审计业务。除该准则外,“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与治理层的沟通”、“持续经营”、“注册会计师对其他信息的责任”等6项准则属于作出实质性修订的准则,另外5项准则属于为保持审计准则体系的内在一致性而作出相应文字调整的准则,这11项准则中,有的条款是仅对上市实体审计业务的规定,有的条款是对所有被审计单位(包括上市实体和非上市实体)审计业务的规定。
新审计报告准则的发布实施,将带来三个方面的积极变化:一是提高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增强其决策相关性;二是提高审计报告的沟通价值,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强化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提高审计质量,回应财务报表使用者对持续经营、其他信息、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关注。
为确保新审计报告准则能够平稳顺利实施,采取分批、分步骤实施的方案,即,自1月1日起,首先在a+h股公司以及纯h股公司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业务中实施;自1月1日起扩大到所有被审计单位,其中,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ipo公司,新三板公司中的创新层挂牌公司,以及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券的公司执行新审计报告准则的所有规定,对其他企业的审计暂不执行仅对上市实体审计业务的规定。同时,允许和鼓励提前执行新审计报告准则。
政府工作报告起草说明篇十七
澳门回归以来,全国人大已经分别制定了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在澳门选举产生了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实践证明,选举办法符合澳门的实际情况,顺利选举产生了爱国爱澳、在澳门社会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全国人大代表,以往四届选举办法所确定的选举名额、选举方式和选举程序等,已经为澳门社会熟悉和接受。为此,本次制定选举办法,应体现“基本不变,适当完善”的原则,保持选举办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基本制度安排及选举程序不作改动的基础上,根据新的情况和实际需要,在候选人的条件、参选人不得接受外国资助、代表资格的终止程序等方面作出必要的补充和完善性规定。
二、关于选举会议的.构成。
前四届选举澳门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都规定,以成立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会议的形式提名并选举产生全国人大代表,实践证明这一做法是可行的。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建议仍沿用成立选举会议的办法,选举会议的组成方式也保持不变。据此,草案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由参加过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的人员,以及不是上述人员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中的中国公民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五届立法会议员中的中国公民组成。(草案第五条第一款)。
三、关于候选人的条件。
全国人大代表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必须拥护宪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同时还必须拥护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效忠澳门特别行政区。为此,草案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必须是年满十八周岁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参选人在参选人登记表中应当声明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拥护“一国两制”方针政策,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草案第四条、第十一条第三款)。同时规定,主席团在选举日之前,对违反登记表所声明内容的参选人,经过审查核实,可以决定不将其列入候选人名单或者从候选人名单中除名(草案第十三条第三款)。
四、关于参选人不得接受外国资助。
为防止外国势力干涉澳门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切实维护国家安全,草案规定,参选人填写参选人登记表,应当声明未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外国机构、组织、个人提供的与选举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助。如果发现参选人存在接受外国资助的情况,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核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代表当选无效。(草案第十一条第三款、第十九条)。
五、关于选举的组织和程序。
选举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据此,草案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草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主持选举中的具体职责也作了规定。(草案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选举会议主席团是选举会议的领导机构,草案规定,选举会议主席团成员为十一名。主席团主持选举会议,其主要职责包括:确定选举日期;确定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时间;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提出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的人选,由选举会议通过;宣布选举结果;接受与选举代表有关的投诉,转报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处理等。这次选举办法草案,在以往四届选举办法的基础上增加规定,选举会议主席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送选举结果前,发现当选人违反登记表所声明内容的,应当在报送选举结果的同时,提出当选人违反登记表所声明内容情况的报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进行审查核实,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确定代表当选无效。(草案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关于选举程序,草案延续了以往做法,规定:代表候选人由选举会议成员十人以上提名;选举全国人大代表的候选人应多于应选名额,进行差额选举;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应选代表名额的有效,多于或者少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作废;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举会议成员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草案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六、关于代表的辞职、监督和补选。
关于代表的辞职,草案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辞职后予以公告。(草案第二十一条)。
为完善对澳门选举产生的全国人大代表的监督机制,草案规定,当选的人大代表在履职过程中违反登记表所声明内容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终止其代表资格的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意见,确定终止其代表资格。(草案第二十二条)。
关于代表因故出缺时的补选,草案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因故出缺,由选举时未当选的代表候选人按得票多少顺序依次递补,但被递补为全国人大代表的候选人的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草案第二十三条)。
此外,草案还对行政长官参加选举会议、选举会议成员的权利义务等作了规定。
政府工作报告起草说明篇十八
(三)正文;?
(四)附件;?
(五)签章;?
(六)报告日期。?
第九条审计报告的正文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审计概况:说明审计立项依据、审计目的和范围、审计重点和审计标准等内容;?
(三)审计结论: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所作的评价;?
(四)审计决定: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的处理、处罚意见;?
(五)审计建议: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的改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建议。?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将审计报告提交被审计单位和组织适当管理层,并要求被审计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落实纠正措施。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及时地将审计报告归入审计档案,妥善保存。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并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准则自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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