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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篇一
为加强分承包方施工队的安全环境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船舶及海工修造企业。
3 定义与术语
分承包方:是指在集团下属各企业船舶及海工修造过程中,提供工程施工服务的单位。
4 管理职责
4.1 集团下属各企业的外来劳动力管理部门,负责分承包方施工队的管理,包括资质审核、合同签订、办理进厂手续、工程结算等。
4.2 集团下属各企业的安全环境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分承包方施工队服务期间的安全环境监督管理。
4.3 集团下属各企业的生产部门,负责分承包方施工队的工程安排、技术指导和日常安全环境管理等工作。
4.4 集团下属各企业的船舶及海工修造的项目组(或总管小组),负责分承包方施工队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环境管理。
5 工作程序及要求
5.1 分承包方施工队签订劳务合同前,必须由外来劳动力管理部对分承包方施工队人员的技术素质和施工队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合格后方允许进厂。
5.2 分承包方施工队在签订劳务合同的同时,必须与公司安全环境监督部签订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消防和综合治理方面的协议,并执行合同和协议书的要求。
5.3 分承包方施工队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强化自主安全环境管理,严格遵守所在企业安全环境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
5.3.1 各分承包方在集团下属各企业施工人数达到或超过200人的,必须成立专职安全环境管理机构;200人以下、40人以上的要设立专职安全员; 40人以下的要指派兼职安全员。
5.3.2 分承包方施工队人员进厂时,必须经过“三级”安全环境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准予办理进厂手续。变换工种或在施工队之间流动的人员必须重新进行“三级”安全环境教育。
5.3.3 分承包方施工队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5.3.4 分承包方施工队人员进厂时必须由企业外来劳动力管理部门组织进行体检;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岗前、岗中、离岗职业健康体检。有职业禁忌症或有生理缺陷的人员禁止上岗作业。
5.3.5 分承包方施工队要根据本队员工所从事的工种,发放合格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指导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5.4 分承包方施工队及人员,要服从所在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遇有紧急情况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要求停止作业时,分承包方施工队及人员必须立即执行。
5.5 分承包方施工队在施工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
5.6 分承包方施工队及人员,要积极参与所在企业的安全环境管理。
5.6.1 及时报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隐患。
5.6.2 发现他人违章时,要及时制止;制止无效时,要及时向安全环境管理部门或人员反映。
5.6.3 收到隐患整改通知时,要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任务。
5.6.4 遇到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时要坚决拒绝,并向安全环境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上级部门反映。
5.6.5 积极参加所在企业组织的安全、环境方面的活动,包括专题活动、每周的安全学习和应急演练等。
5.7 分承包方施工队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应按要求进行处置。
5.7.1 发生火警事故时,应立即报警并对初期火灾进行扑救,火情比较严重时要听从指挥及时撤离。
5.7.2 发生工伤或污染事故时,必须立即向安全环境监督部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和应急处置,保护事故现场。
5.7.3 分承包方施工队发生因工死亡、重伤事故,必须向主管部门、所属部门(车间)和所属地方劳动部门报告,不得隐瞒和谎报;事故的当事人、目击者及有关人员应主动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5.7.4 分承包方施工队发生工伤事故引起的善后处理工作,均由分承包方施工队全部负责。事故当事人及其家属不得利用事故闹-事,闹-事责任和后果由闹-事者及所属分承包方施工队负责。
5.8 分承包方施工队应做好集体居住区的安全、消防工作,按照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6 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1 目的
为保证车间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公司和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间、陵县分公司、平板分公司、美华分公司的车间作业环境安全管理。
3 管理细则
3.1 定置管理
3.1.1 定置管理的原则是: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有利于促进生产、提高效率;有利于安全生产;有利于降低成本;有利于充分利用场地;有利于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3.1.2 设备固定位置,而且排列整齐有序,保持清洁。
3.1.3 工具工装模具固定位置,而且排列整齐,保持清洁。
3.1.4 车间设备固定位置,而且排列整齐,保持清洁。
3.1.5 各工序操作及零件存放,固定位置,而且排列整齐有序、保持清洁。
3.1.6 成品的装配与暂存固定位置,排列整齐。
3.1.7 废料箱固定位置并及时处理。
3.1.8 合格品与不合格品应分区放置。
3.1.9 危险化学品应放置在干燥、阴凉、通风处,并由专人管理。
3.1.10 工件、物料的摆放不得超高。
3.1.11 通道上方悬挂的物高度应符合标准(人行道上方高度不小于2.5m,车行道上方不小于4m),且牢固可靠。
3.2 文明生产管理
3.2.1 安全通道要畅通,安全线要醒目可见,各种标识齐全有效。
3.2.2 安全通道内不准存放任何杂物、零部件和成品等。
3.2.3 车间范围内地面不允许乱敲乱砸,要保持平整清洁,不能存在死角。
3.2.4 车间范围内不允许存在长明灯、长流水、长漏气。
3.2.5 标识牌要放在规定的位置,严禁乱拿乱放。
3.2.6 墙壁门窗保持清洁,严禁乱写乱划。
3.2.7 灭火器应放在规定的位置,严禁乱拿乱放,并保证消防器材有效。
3.2.8 车间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无封死和堵塞现象。
3.2.9 安全线、栏杆要保持摆放整齐规范,严禁乱摆乱放。
3.2.10 车间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和采光状态。
4 奖惩
4.1 公司定期对车间进行考核,考核分数与车间绩效挂钩。
4.2 对严重违反本规定的车间或员工,根据情节进行处罚。
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篇二
为实现公司环境方针和目标,对公司环境、安全管理运行的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规范指导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厂区路面平整、无积水,厂区应当绿化;垃圾池及其周围须定期清理外运,垃圾应分类处置。
2)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废料应搞好排放和清除,不应对厂区造成污染。
3)厂区应当建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产品及包装物料的贮存仓库。
4)存放硫酸(盐酸、成品油)的危险化学品的区域,应当配置必要的应急物资及防护设施,进行必要的防腐处理,以防泄漏造成环境污染及安全事故。
5)对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粉尘的岗位,采取配置隔音装置、除尘器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及安全事故。
6)对污水处理站配备污水在线检测装置,以防不合格污水排放对环境造成污染。
4、特别作业区卫生要求。
1)特别作业区内的操作应当在无菌状态下进行。
2)定期对特别作业区进行杀菌消毒处理。
3)特别作业人员,必须穿着无菌的工作服、鞋、帽、口罩等。
4)非特别作业区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特别作业区。
5、清洁作业区要求。
1)产成品烘干包装岗位及化验室地面应铺设瓷砖或其它卫生材料。
2)车间内墙壁应保持清洁,车间内门窗必须封闭完好。
3)包装间必须设缓冲间、更衣间,进入的车辆等必须清洁、无尘。
4)各生产设备必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设备要保持清洁。
6、控制实施。
1)安环处根据厂区环境现状,制定《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并进行监督检查,做好《检查记录表》。
2)安环处按《废弃物管理规定》定期对厂区废弃物分类处置,以防发生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并做好记录。
3)各岗位操作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操作,并做好记录。
7、相关文件记录管理。
2)《废弃物管理规定》。
3)《物品定置管理规定》。
4)《污水处理操作规程及工艺指标》。
5)《检查记录表》。
6)《污水处理厌氧工序操作记录表》。
7)《污水好氧工序操作记录表》。
8)《化学需氧量cod记录表》。
运行控制。
1、对各单位c-e级(c-d级为可允许存在,但须采取措施进行控制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e级可忽略存在的危险源),各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控制。
2、对各单位a、b级(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控制:
1)企管处负责对公司的水、电、汽类等能源的消耗进行汇总、分析,以确保能源充分有效地利用。
2)安环处负责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确保其按文件规定进行操作。
3)各车间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管理,对本部门所使用的危险物品要严格管理,隔离存放并加以标识。
4)企管处负责组织各部门按国家《危险固体废弃物目录》识别全公司的危险固体废弃物;各部门按规定地点分类放置废弃物;具体处置措施按《废弃物管理规定》执行。
5)企管处负责污水处理站的日常运行,并按《生产工艺管理规定》每日进行一次抽查。
6)各岗位要根据相应的岗位职责及有关规定进行操作,防止因操作不当而带来的环境影响和安全危害。
7)安环处在各需要的场合配置消防设施,并登记造册。
8)公司针对重要环境因素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员工的岗位操作水平及应变能力。
9)各部门按目标、指标方案对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控制。
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xxxx有限公司。
二〇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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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我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明确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程序、内容,确保专项施工方案安全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项目所有工程。
第三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程序。
一、项目在申请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时,应向总监办(驻地办)报送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报告中必须含有对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条件自查情况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包含《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申请检查表》(见附表)和表格附件栏中要求的相关资料。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条件自查情况必须经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负责人检查合格,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审。
二、总监办(驻地办)按照安全监理方案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安全监理细则中的要求,由安全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核查。分部分项工程满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关要求,经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开工。
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分部分项工程一律不得开工。
第四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的主要内容。
一、在分部分项工程中项目部相关人员职责的落实情况。是否明确分管领导、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人员、设备管理人员、兼职安全员等人员及其职责。
二、分项分部分项工程中的危险源状况及防范措施。必须明确指出现场各类危险源、等级、分布状况以及拟采取的防范措施。
三、对以下危险性较大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字后实施,并明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不良地质条件下土、石方、滑坡体和高边坡施工等;。
2、既有工程改扩建施工;。
3、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4、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
5、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海(水)底隧道等;。
6、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外海孤岛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
7、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
8、爆破工程;。
9、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
10、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四、对于地质条件复杂、周边施工环境复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和业主、设计、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开展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专家组成员应不少于5人,专家组论证、审查结束后应当出具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审查报告修改完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严格组织实施。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五、拟在工程施工投入的一线工人工种、数量,对一线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危险告知及相关的安全培训。
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用电管理人员应符合要求。
八、现场的安全标志牌、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九、应急措施是否具有操作性,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到位情况;。
十、相关过程的安全检查记录。
监理单位须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编制专项安全监理细则。专项安全监理细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专项安全监理细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环境状况;。
二、安全监理人员工作安排与职责;。
三、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五、明确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部位和施工环节实施旁站监理人员;。
六、相关过程的检查记录和资料目录。
第六条工程安全生产条件报备与审查。
一、监理单位应将批复的工程开工报告和专项安全监理细则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备。
二、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和责任制度。必须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保障措施以及应急预案进行严格审查。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安全评价。同时应当建立健全有领导分管、有部门分工、有专人负责的审查体系,对未开展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未编制专项安全监理细则的相关责任单位依据合同进行处罚。
第七条各相关单位应认真落实工程开工条件审查工作,并留有相应审查记录。各级管理部门在日常施工安全监督检查中应将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作落实情况做为检查的重点,对未落实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作的相关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行政处罚。
第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篇三
为本厂提供一个健康及安全的工作环境,尽可能性减少工作中潜在的危险,以确保工厂安全、个人健康和环境卫生特制定此程序。
本程序适用本厂范围内所有的工作场所及工作环境。
3.1总经理经理负责必要的资源;
3.2管理者代表负责监督此程序执行;
3.4各部门负责人兼任ehs区域协调员对所属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及安全纪律的监督。
4.1行政人事部。
4.1.1安全管理员经过适当安全培训,并取得政府部门认可授予的证书;
4.2本厂ehs委员负责执行以下具体职责;
4.2.1每年一月份提出ehs方面的工作计划;
4.2.5至少每月一次检查厂房是否损坏,如有损坏,迅速维修;
4.2.7所有新员工及员工在接受新工作前,应由部门负责人给予与新工作有关的ehs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机器的安全操作规程、防护设备的正确使用、废弃物的处理及印刷设备的'正确操作等,培训记录应保存。
4.2.8对于化学品操作人员每年必须定期做健康体检。
5.1所有通告栏张贴有关的ehs规章及有关知识,以便员工充分知悉;
5.2本厂设置意见箱,所有员工都可以提出对ehs问题的意见建议等;
5.3本厂管理者将定期对收到意见、建议进行审阅,必要时召开ehs委员会议,采取必要的措施,正确妥善的处理,并通过ehs委员会就相关的情况给予反馈。
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篇四
为了对项目现场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因素进行管理,确保不发生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及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生产现场做好相关标识,标识包括产品标识、状态标识、管理网络图、安全警示标示等。
2、定期做好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识别,并进行评价,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和重要危险源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或管理制度进行控制,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安全事故。
3、生产作业人员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及作业规程作业。
4、进入生产现场所有人员需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帽禁止进入项目现场,作业时需戴安全防护用品。
5、办公室定期做好劳保用品发放工作,发放的劳保用品需从有资格厂家采购,有专人负责劳保用品发放,并做好相关记录。
6、做好化学品的保存和使用,确保符合相关的规定。
7、做好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尤其是夏季和冬季,做好防暑和防寒工作。
8、食堂做好生活垃极的处理,确保不发生污染事故。
9、食堂人员要有健康证,避免发生传染病。食堂采购人员做好食品的采购工作,以防发生群体中毒事故。
10、定期对项目现场进行环境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发生的不符合,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篇五
为加强本单位的自身卫生管理,更好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保护广大公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必须齐全有效,卫生许可证及公共场所卫生信誉等级牌匾要悬挂在醒目处。
二、环境应整洁、明亮、舒适。随时清扫地面废弃物,并有专门容器存放。
三、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年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病毒性、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四、应有消毒设施或消毒间及消毒药械。
五、工作人员操作时应穿清洁干净的工作服,在美容前双手必须清洗消毒,清面时要戴口罩。
六、理发用大小围布要经常清洗更换,脸巾应清洁,每客用后应清洗消毒。
七、美容工具、理发工具、胡刷等顾客用品用具用后应消毒。理发工具应采用无臭氧紫外线消毒。清洗消毒后的工具应分类存放。
八、对患有头癣等皮肤传染病的顾客要有专用的理发工具,并有明显标志,用后及时消毒,并单独存放。
九、配备机械通风设施,加强室内通风换气。
十、供顾客使用的化妆品应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美容用唇膏、唇笔等应做到一次性使用。
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篇六
第一条 为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危害,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保障公众生命安全、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事后恢复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与辐射事故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按照核与辐射相关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执行。
造成国际环境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的涉外应急通报和处置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国际合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应当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协助、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
相邻区域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开展跨行政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合作,共同防范、互通信息,协力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第六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履行下列义务:
(一)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
(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
(三)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
(四)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演练;
(五)加强环境应急能力保障建设。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并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第七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的宣传和教育,鼓励公众参与,增强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知识和意识。
第二章 风险控制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第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和技术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
前款所指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应当包括有效防止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措施。
第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对于发现后能够立即治理的环境安全隐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对于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治理,可能产生较大环境危害的环境安全隐患,应当制定隐患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现场应急预案,及时消除隐患。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要求,开展本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分析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企业事业单位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抽查或者突击检查,将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力的企业信息纳入社会诚信档案, 并可以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金融机构。
第三章 应急准备
第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撰写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并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 环境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建议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及时公布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收集系统,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收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并加强跨区域、跨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交流与合作。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应急值守制度,确定应急值守负责人和应急联络员并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纳入单位工作计划,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等信息。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从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具备条件的市、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设立环境应急专家库。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环境应急处置救援能力建设。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配备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和装备,提高重点流域区域水、大气突发环境事件预警能力。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库,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设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并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第四章 应急处置
第二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切断或者控制污染源以及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事发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应急处置期间,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全面、准确地提供本单位与应急处置相关的技术资料,协助维护应急现场秩序,保护与突发环境事件相关的各项证据。
第二十四条 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事件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 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事件发生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邻区域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向相邻区域人民政府通报的建议。
第二十六条 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排查污染源,初步查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污染物质及数量、周边环境敏感区等情况。
第二十七条 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开展应急监测,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监测结果。
第二十八条 应急处置期间,事发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事件信息的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
第二十九条 突发环境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事发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停止应急处置措施。
第五章 事后恢复
第三十条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并向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影响和损失等评估工作,并依法向有关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事件调查,查清突发环境事件原因,确认事件性质,认定事件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参与制定环境恢复工作方案,推动环境恢复工作。
第六章 信息公开
第三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便于公众知晓和查询的方式公开本单位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开展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及处置情况,以及落实整改要求情况等环境信息。
第三十五条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认真研判事件影响和等级,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信息发布建议。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的规定和要求,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等环境信息。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进行汇总分析,定期向社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的数量、级别,以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应急处置概况等信息。
第七章 罚 则
第三十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导致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已有相关处罚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企业事业单位未按要求执行停产、停排措施,继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实施查封、扣押。
第三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确定风险等级的;
(二)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
(三)未按规定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的;
(五)未按规定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
(六)未按规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的。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15年 6月5日起施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现就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
(一)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近年来,我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推进,环境应急能力得到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特别是2015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级环保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南方低温冰冻雨雪灾害、汶川特大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环境问题,全力以赴完成了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等重大活动的环境安全保障任务。
(二)环境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各种自然灾害和人为活动带来的环境风险不断加剧,突发环境事件的诱因更加多样、复杂。环境恶化状况尚未得到根本遏制;企业环境违法问题仍然普遍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突发环境事件仍呈高发态势,跨界污染、重金属及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事件频发,社会危害和影响明显加大。
(三)环境应急管理体系亟待健全。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起步较晚,基础十分薄弱,当前的环境应急管理法制体制机制能力与新时期环境安全形势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突出表现为,对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环境应急管理的法规标准体系不完善,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较差,预案建设及管理不规范;地方环境应急管理队伍建设严重滞后,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能力薄弱;环境应急管理机制不够健全,部门内部及部门之间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尚未建立;环境应急管理的科技、监测、信息、宣教等能力支撑不足。
(四)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意义重大。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履行环境综合管理职能的应有之义。各级环保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高对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全面推进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积极防范环境风险,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国家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五)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健康权益放在首位;立足预防为主,推进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强化综合协调,加快全国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制度建设,提高环境应急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促进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科学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增强环境风险意识,确保环境安全。
(六)工作目标。到2015年,环境应急管理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完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辖市和重点县(区、市)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能力有较大加强,全国环境应急管理网络基本形成;国家、省级、市级突发环境事件预案体系基本健全;重点行业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基本建立;环境应急管理人才队伍初具规模,专业水平明显提升;环境应急平台基本建成;环境应急管理基本实现法制化、信息化、专业化。
三、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环境应急管理体系
(七)完善环境应急管理政策法规体系。抓紧制订环境应急管理办法,明确环保部门、政府相关部门、企业以及社会公众在环境应急过程中的职责定位,理顺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不同层级监管之间的关系,建立环境应急管理的基本制度。修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试行)》,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促进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加快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建立健全污染损害评估和鉴定机制。
(八)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修订《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尽快修订和完善有关应急预案。加强与行业管理部门合作,制订分行业和分类的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指导企业找准环境风险环节,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实行预案动态管理,建立企业、部门预案报备制度,规范预案编制、修订和执行工作,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针对区域的地理环境、企业污染类型等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预案演练,促进相关单位部门之间的协调。加强预案制订和演练过程中的公众参与。
(九)推进环境应急管理体制建设。按照国家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总体要求,理顺环境应急管理体制。制定《全国环境保护部门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规范》,明确各级环保部门及其内部各部门日常环境应急管理职责,以及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中的职责。重点加强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辖市和重点县(区、市)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和人员力量,切实解决环境应急管理力量不足等问题。各省级环保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认真研究制定本辖区基层环境应急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加强对基层环境应急队伍建设的指导。
(十)创新环境应急管理联动协作机制。大力推动环保部门与公安消防部门等综合性及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建立长效联动机制;积极探索依托大中型企业建立专业环境应急救援队伍,促进环境应急救援工作专业化和社会化。与发展改革、工商管理、行业管理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高污染、高环境风险”行业环境安全管理;与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运输中的环境管理;与水利部门协调沟通,互相通报重点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有关信息。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跨界突发环境事件的长效联动机制。
四、全面推进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积极防范和妥善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十一)推进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重点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中的环境风险评价和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继续严格控制和限期淘汰高耗能、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及生产工艺。在环保规划管理、排污许可证管理、限期治理、区域(行业)限批、上市企业环保核查、环境执法检查、环境监测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中,全面落实防范环境风险的责任和要求,构建全防全控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
(十二)加强监测预警,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地表水跨界断面水质监测、污染源特征污染物监测,重点加强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和能力建设,及时发现环境污染问题。加强大气环境风险源集中区域的大气环境监测,建立大气环境监测预警网络。开展与应急管理特点相适应的环境应急监测规范研究,加强特殊污染物监测方法的技术储备和标准方法的研究,为环境应急管理提供数据支持。充分发挥卫星遥感、移动监测等新技术的作用,健全全方位的动态立体监测预警体系。
(十三)全面掌握环境风险源信息,加强隐患整改。各地要全面开展环境风险源调查,建立本辖区环境风险源档案和数据库,并纳入环境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建立环境风险源评估制度,实现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制定《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的责任。重点加强对涉重金属和“双高”企业的日常监管和后督察,监督、指导企业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对隐患突出又未能有效整改的,要依法实行停产整治或予以关闭。
(十四)加强应急值守,完善环境应急接警制度。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感,建立健全环境应急值守制度,落实各项责任,严格管理,认真做好人员、车辆、物资、仪器设备等方面的应急准备,确保通讯畅通。进一步完善全国12369环保举报热线网络,认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警后,详细、准确记录有关信息,按有关要求做好信息调度和报告工作。
(十五)全力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作,加强信息报送和信息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各级环保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案的要求立即采取响应措施,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严格执行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对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协助政府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环境信息,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为积极稳妥地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十六)落实责任追究,加强事件调查、分析、评估和总结。按照“事件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件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做好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处置。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典型案例分析制度和处置后评估制度,及时总结事件防范及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积极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的统计分析和定期报告制度,加强考核和工作指导。
五、全面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各项基础及保障工作
(十七)严格执行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各级环保部门的主要领导是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环境应急管理的具体工作部门和责任人,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处置的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对不履行职责引起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对预防和处置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各地预防和处置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的情况,纳入现有环境保护有关考核、评优活动中。
(十八)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和能力建设规划的总体要求与部署,各地要研究制定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的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环境应急指挥调度、应急监测、应急处置、应急防护和救援物资储备等规划内容。研究制定《全国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建立环境应急能力评估机制,科学指导各地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研究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资金保障机制和应急处置专项资金,为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提供资金保障。加强环境应急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特别是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处置技术的研究。按照国家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强各类环境基础信息集成共享,建立以地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先进实用的环境应急平台体系。建立全国统一、高效、共享的环境应急专家库,提高科学应对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决策水平。
(十九)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各种有针对性的环境应急管理培训,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应急管理人员队伍培训,提高环境应急管理人员科学决策水平、环境应急综合应对能力和自我防护能力;开展环境应急师资队伍培训,为环境应急管理培养师资力量。积极开展环境应急管理国际交流与合作。联合企业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加强环境应急知识普及和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环境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篇七
为了保证大家拥有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防范的能力。并推进公司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确保公司的财产、资料与员工安全,特此制定本制度,以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1、具体要求。
2)地面无灰尘、无污渍、无纸屑等杂物;
5)办公室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
6)下班后最后走的员工要关灯、关空调、关服务器、检查门窗、锁门。
2、责任分工。
1)每天安排四名员工进行值日,第一名员工做为今天的值日组长,并负责当天的值日分工和总体卫生情况,值日完后组长需在《值日情况确认表》签字确认。
2)值日内容包括:
a)地面:值日生必须先拿笤帚清扫地面后,再用拖把拖地;
b)公司上网区域:值日生必须把该区域桌面、键盘、显示器清扫干浄。
c)垃圾桶:值日生必须把垃圾倒入指定位置后,并更换新的垃圾袋;
d)无人座位:值日生必须清扫无人座位的桌面,使之保持干净、整洁;
e)饮水机:擦拭饮水机并进行当天的换水;
f)微波炉:擦拭微波炉并清扫其周围无杂物;
3、每天行政部负责检查办公区域的环境卫生情况,如有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次日继续值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4、对于下班后未关闭电脑、显示器、空调、饮水机以及关灯等存在用电安全隐患的情况,经查处后,处罚当天值日组长或下班后最后走的员工10元。其中对于未关闭工作所用电脑、显示器的情况,同时处罚该电脑使用人10元/次。
3、如果有员工加班,办公室安全负责人必须提醒该员工加完班回去时关灯、关空调、关窗户以及关饮水机并锁门,最后走的员工必须在《每日安全情况确认表》签字确认。
6、私人钱物由本人妥善保管,对现金及贵重物品的保管原则上白天上锁,下班带回,丢失或损失个人负责。
7、重要部门如财务部、研发部除工作外,不得在室内逗留、闲谈及翻阅室内资料;
8、不带与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室及办公室内不得留宿,特殊情况需经公司同意。
1)禁止在办公室吸烟;
2)禁止私拉电气线路和拆装、增加用电设施;
3)禁止在工作期间饮酒和酒后上岗;
4)禁止在办公室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5)禁止倚靠、攀坐窗户边缘等危险部位;
6)禁止向窗外抛物;
7)禁止在楼道、办公室内打闹;
11、处罚措施。
1)由工作未做到而导致的工作安全事故,根据损失额度,直接责任人承担90%责任,办公室安全负责人负10%责任。
2)个人贵重物品丢失由保管人自己承担责任。
3)对违反该制度中以下情况:吸烟、饮酒,不关电脑、显示器、窗户、饮水机、空调,初次发现处罚责任人与办公室安全负责人10元/次,再次发现处罚责任人与办公室安全负责人50元/次。
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篇八
为了实现公司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的延伸,向相关方提出相应的环境管理要求和安全要求,使相关方行为符合公司环境管理要求和安全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适用公司所有相关方的环境行为和安全行为,相关方包括供应商、运输承包商、废弃物委托处理商、客户。
1.办公室负责废弃物委托处理商有关环境管理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
2.采购部负责供应商、原材料运输承包商的有关环境管理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3销售部负责客户、成品运输承包商的有关环境管理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4各部门配合采购部、销售部做好以上相关方的环境管理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
1.办公室在与废弃物委托处理商签订处理合同时,应确认废弃物委托处理商具备国家认可的专业处理资质。
2.办公室负责要求废弃物委托处理商在进行废弃物处理时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安全操作要求,并要求其每年填写《相关方环境因素调查表》和《相关方危险源调查表》。
1.采购部应向供应商、原材料运输承包商告知本公司环境方针和相关的环境管理要求,并要求其每年填写《相关方环境因素调查表》和《相关方危险源调查表》。
2.采购部对公司的主要供应商、原材料运输承包商要能施加影响,以延伸公司以外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
1.销售部应向客户、成品运输承包商告知本公司环境方针、相关的环境管理要求和安全要求。
2.销售部对公司的主要客户要能施加影响,以延伸公司以外的环境管理和安全要求,并要求其每年填写《相关方环境因素调查表》和《相关方危险源调查表》。
3.来访人员和进入公司进行施工或作业的外来单位人员,应遵守我厂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正确使用、穿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消除事故隐患。
4.由于外来单位安全及防护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人身安全、生物安全)方面的一切损失、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外来单位承担。
5.办公室对直接来往于公司的车辆要进行管理,要求其严格遵守门卫管理规定,如进行登记、禁止厂区内鸣喇叭、到指定地点停车等。
6.外来单位人员严禁进出我厂生产、实验区域。
7.进出我厂的外来单位材料、物品,须接受我厂门卫及管理人员管理。
8.外来单位用电、用水必须告知办公室,由我司安排供给;安装和拆除水、汽管道及供电线路时,必须告知办公室监管。若自作主张拆除及安装使用造成浪费及安全事故、人员伤亡的,由外来单位自行负责。
9.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务必积极配合我厂管理人员,协调好各种事项,安全、有序、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我厂施工项目。
《相关方环境因素调查表》《相关方危险源调查表》。
编制/日期修订/日期批准/日期
相关方环境因素调查表。
no:调查/日期批准/日期
相关方危险源辨识表。
no:。
调查人/日期批准人/日期
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篇九
一、在公共卫生办公室的领导下,全面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及重传染病防治、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地方病、爱国卫生、结核病防治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工作。
二、按照上级对口业务部门的指导,判定当地各种传染病、非传染性慢性疾病、多发病、常见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三、加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力度,按时网报传染病和各项工作资料。
四、每月开展一次对乡医的业务知识培训,每月检查指导四个以上行政村,半年和年终分别进行一次全面工作考核。
五、坚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
六、定期利用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和季节性疾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七、及时收集整理各项疾控工作资料,年终归档成册妥善保管。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中心性、临时性工作。
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篇十
1、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联合教育、公安司法、交通机关定期检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2、联合公安部门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
3、结合警校共建工作站排查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处理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4、申请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立交通警示标志或安装减速带。
5、集体放学时安排部署管理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6、禁止没有资质的无从业许可证的车辆搭载学生。
7、申请有关部门查处在中小学校校园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
8、申请文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网吧。
9、申报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商贩、无证摊点。
10、配合各部门查处学校周边制造销售有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11、结合卫生、工商、警校共建工作站监督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一
一、目的:
为了对项目现场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因素进行管理,确保不发生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及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公司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三、内容:
1、生产现场做好相关标识,标识包括产品标识、状态标识、管理网络图、安全警示标示等。
2、定期做好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识别,并进行评价,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和重要危险源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或管理制度进行控制,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安全事故。
3、生产作业人员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及作业规程作业。
4、进入生产现场所有人员需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帽禁止进入项目现场,作业时需戴安全防护用品。
5、办公室定期做好劳保用品发放工作,发放的劳保用品需从有资格厂家采购,有专人负责劳保用品发放,并做好相关记录。
6、做好化学品的保存和使用,确保符合相关的规定。
7、做好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尤其是夏季和冬季,做好防暑和防寒工作。
8、食堂做好生活垃极的'处理,确保不发生污染事故。
9、食堂人员要有健康证,避免发生传染病。食堂采购人员做好食品的采购工作,以防(来自:海达:环境安全)发生群体中毒事故。
10、定期对项目现场进行环境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发生的不符合,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编制:批准:
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二
1.2门前三包区域:根据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2.1每天由楼内保洁员对责任区域内的保洁工作负责。
2.2要求业主(住户)及来访客人自觉爱护公共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等。
2.3生活垃圾由专人负责日产日清,每天22:00以后为生活垃圾集中清运时间;
2.4公共区域的垃圾分类倒入垃圾桶内;
2.5定期检查楼层管道间等,及时将摆放私家物品通知其移走。
3.1地下室由专人管理,每日巡回清扫;其标准依照《保洁服务质量标准》执行;
3.2人员穿行时,应注意保持环境卫生,不得随地乱扔垃圾、废弃物等。
4.1由车库保洁人员负责不定时清扫;标准参照《保洁服务质量标准》规定执行;
4.3车辆清洗应在指定地点清洗,请其自觉遵守《车辆管理公约》。
5.1辖区内的道路由外围保洁人员负责每日不定时巡回清扫;
5.2辖区内的人员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不得将类垃圾和废弃物丢弃在道路上;
5.3园区内设有垃圾桶,有外围清洁人员负责垃圾收集清运;
外墙玻璃由专人或专业公司每年清洗一次。
表面,由保洁人员负责定期清洁,使用者自觉维护其卫生,不得蓄意污染、张贴广告等。
的清淘由公司委托专业公司进行疏通和清淘。
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三
1、全校师生应树立爱护校园内一花一草一木的思想。
2、学校应将对学生进行“爱护花草树木”的教育作为日常行为教育的一部分,每学期不少于一次进行集中教育。
3、学生对绿化的态度作为行为规范达标的'一个内容,随时检查、评比。
4、开展学校护绿队护绿活动,责任落实到人,并将此活动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之一。由红领巾监督岗进行检查评比。
5、教职工不能利用树木挂、晒衣物。对损坏花木行为,应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6、寒暑假期间有专人负责浇灌,护绿管理。
7、负责学校卫生的教师每月进行一次校园环境检查,记入少先队竞赛和年级组评比。
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篇十四
为创建现代型绿色学校,强化师生高度的环保意识,形成自觉的环保习惯,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做到环境整洁优美,要求全校师生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让校园绿化、美化成为我校现在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环保制度:
一、环境管理制度
1、根据学校建设的标准化要求和学校整体规划,有计划地分步实施。努力净化、绿化、美化校园,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
2、按班级划分清洁区,抓好班级值日生工作,坚持经常性的清洁卫生工作,保证校园墙壁无涂划、无球印、无脚印,地面上无纸屑、无杂物、无痰迹、垃圾箱内及时清除,学校内无卫生死角。
3、校园内环境布置简朴、美观、大方,教室、办公室以及其它各室的门窗玻璃齐全,室内窗明桌净,光线充足,桌椅排列放置整齐。
4、厕所每天要打扫,定期冲刷,并喷洒药水。
5、绿化、美化校园要有计划,逐年分期实施,校园内要做到一年四季都能见到常绿植物,对已有的花草树木要指定专人养护管理,全校师生要人人做到爱护校园的一草一木。
6、学校各类用房应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维修。
7、学校要有健全的校园卫生制度。由少先队组织检查小组每天两次对全校各室、各清洁卫生区进行检查评比。
8、教育全校师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医生配合下,加强卫生知识宣传,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二、校园环境管理“九个禁止”
1、禁止随地吐痰。
2、禁止随地大小便。
3、禁止乱扔果核(壳)、瓜皮、纸屑、烟蒂、塑料袋等废弃物。
4、禁止乱倒污水。
5、禁止乱涂、乱写、乱画、乱张贴。
6、禁止在公共场所,尤其是主干道路上乱堆放物品。
7、禁止带宠物进校。
8、禁止自行车、摩托车、汽车在非指定的地点乱停乱放。
9、禁止损坏一切公共财物和环境卫生设施。
三、校园环境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一、环境清扫
1、工作量:每班环卫清扫人员承包的责任片块,包括路边绿化地。
2、清扫时间:每天至少清扫一遍,并全天保洁。
二、日常管理规定
1、禁止随地吐痰。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
2、禁止在食堂、教室、走廊、窗外、道路、绿化和操场等公共 场所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饭菜等。
3、禁止向校园内投掷石头、丢弃废物、排放污水,禁止在室内外 乱倒污水、乱扔各种垃圾。
4、禁止在办公室、走廊、厕所内用火处理废纸、杂物,严禁将火 种倒人垃圾箱内。
5、禁止在室内、走廊和绿化地带、建筑物周围以及道路地区打
球、踢球。违者没收其体育用品,造成门窗损坏的,按原价两倍赔偿。
6、不准在绿化地带或空场上随意大小便、乱倒污水、粪便、垃 圾等。
四、创建“绿色学校”规章制度
1、建立校长领导下的学校环境教育分工负责制。环境教育和创 建绿色学校列入学校的年度工作目标。学校工作计划,日常工作安排,部门工作考核必须把环境教育,创建绿色学校作为必要内容。该项要求列入学校工作常规考核。
2、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美术等学科教师必须完成教材和大纲要求的环境教育教学任务,做到有机结合,巧妙渗透。每学期至少有一个专题讲座,考试试卷中要有明显的环保内容,该要求列入相关学科教师的教学工作常规考核。
3、学校图书室、阅览室工作人员要做好环保宣传图片、图书、音像、报刊等资料的收集、保管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环保知识的宣传推广工作。
4、学校教导处、少先队、班主任要把开展各种形式的环保活动作为学生德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纪律,每次活动要求有总结。
五、绿化管理制度
1、常年有人对树木、花草进行修剪。
2、抓住时机,及时浇灌、追肥、灭虫,对认为造成损坏,根据情节轻重,扣除班级考核分1--5分。
3、对学校的一草一木,落实到班,人人进行保护。
4、学校的大面积绿化,要有实施方案,并要全体师生参与设计,广泛征求意见,让人人植树,个个爱花。
5、由门卫人员监护,对外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防止对花草、树木的破环,出现问题追究门卫的责任。
六、禁烟制度
1、全体员工应自觉学习健康知识,人人懂得吸烟危害健康的道理,积极开展禁烟宣传教育活动,吸烟教师应自觉戒烟。
2、学校齐抓共管学校的禁烟工作。利用健康课、团队活动、班队主题活动、广播等各种形式,经常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使不吸烟成为教师员工的自觉行为。
3、教室里、走廊上、办公室等学生集中的场所,一律不准吸烟。
4、休息室、会议室在会议时间里,与会者一律不得吸烟。凡学生和家长集中的地方,本校教师一律不得吸烟。
5、在学校内的醒目处张贴禁烟标志等,安排专人进行不定期地检查、劝阻吸烟者。
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五
1.1.1临建和租用驻地其面积要满足工程管理要求。项目部至少设有办公室、会议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材料站;施工队至少设有食堂、卫生间、设备、材料、工器具堆放场(库房)。有条件可设置旗台。
1.1.2项目部基本办公设备应有固定电话、传真机、电脑、打印机、数码摄像机、照相机、复印机、资料柜、医疗急救箱;施工队基本办公设备应有固定电话、传真机、数码照相机、资料柜、医疗急救箱。
1.1.3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将有关工程及管理的重要内容张贴公示。项目部主要包括工程简介;组织机构图;qeo体系方针、目标、工程横道图、工程进度表,线路路径图、晴雨表、安全记录牌;主要管理人员职责,主要管理人员照片;安全纪律牌,宣传栏和学习园地;事故应急电话号码(防火、防盗、医院等)设在明显处。施工队主要包括人员组织,主要人员职责,工程进度表,晴雨表,安全记录牌。应急电话号设在明显处。
1.1.4驻地应有明显标志,布置一定数量的彩旗,安全标语和各类警示牌齐全,消防设施齐备,干净整洁无垃圾,道路通畅,排水排污畅通,设有废料分类回收桶,厨房、宿舍应清洁卫生,床上应整洁,个人生活用具摆放整齐,炊事人员应有健康证,着工作服、帽。用电符合安规要求。
1.1.5材料站(库房)设备、材料、工器具分类堆放整齐有序,标识清楚,露天堆放时防晒、防雨设施应完好无损,易燃,易爆、危险品按规定放置,实物与台帐相符,领用手续完备,不合格的设备、材料、工器具应分开堆放和保管,并有明确标识,防止混用。设仓库管理制度及火警盗警号码在明显处。
1.2施工准备阶段。
1.2.1做到设计图纸、措施方案、材料设备、施工机具、劳动力、安全设施六落实。
1.2.2项目部应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项目部应与施工队,劳务用工队伍签订集体安全合同,施工队应与员工个人、临时工签订安全合同。
1.2.3项目部应针对自身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和办法,有三级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组织上岗前的安全考试和安全教育,特殊作业和机具操作人员应持证。
1.2.4项目部应组织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列出危险源、环境因素清单,重大危险源和环境因素有管理方案,有应急措施和预案。
1.3施工阶段。
1.3.1所有工序必须按批准的施工措施和作业指导书作业,并进行试点,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1.3.2一切施工活动必须办理作业票(附施工平面图,工器具检查表)每天班前交底和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按制度规定进行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日活动。
1.3.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衣着符合安全作业要求,佩戴上岗证,安全监护人应有明显标志,特殊环境作业人员有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措施。
1.3.4施工现场需设有明显工作区域其工作区域封闭材料使用安全警戒线(旗)配以红白相间色标的铝合金或铜质立杆,挂牌施工,闲杂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1.3.5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砂石、水泥、塔材,紧固件等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有必要的隔离措施,并有标识,施工通道畅通,废弃物不得乱堆,做到一手清。
1.3.6施工现场的机具、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并有记录,使用后进行保养和清理,保持机具、设备的完好和外观清洁。
1.3.7降基、修整边坡、土石方开挖,弃土必须制定有效的施工措施,不得随意破坏生态和自然环境,保护良田好土,防止水土流失和损坏周边建筑物、电力设施。爆破作业按规定制定警戒区,各路口设专人警戒,并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
1.3.8基础浇制平台牢固,拆除后的模板、脚手管、扣件等应及时做好修理、清洁、反腐工作,并按规格及规定堆放整齐,基坑回填应注意对砼基础的保护。
1.3.9运输装卸材料时严禁野蛮装卸,保护材料的锌层、避免占染泥土,上塔作业前应清理干净鞋底的泥土。
1.3.10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器具和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或用绳索绑牢;上下传递物件应用绳索吊送,严禁抛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绳)。
1.3.11组立杆塔应尽量避免上下交叉作业,起吊塔材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作业,吊点和用作地锚点的部位应有保护措施。
1.3.12组立杆塔时,分工明确,无声有序,指挥人员和安监人员有明显标识。
1.3.13特殊、重要跨越架须经验收合格挂牌后使用。
1.3.14牵张场布置合理,按定置图布置休息区;临时厕所;临时工具房和指挥台,宜采用活动式帐篷或采用装配式工棚。材料、工具堆放整齐有序,通讯良好,分工明确,展放导线有保护措施,接地良好,重要地点有专人监护。
1.3.15施工原始记录、台帐齐全、及时、准确、完整、规范。
1.4试运阶段。
1.4.1护坡、排水沟、挡土墙应符合设计要求,整齐美观。
1.4.2保护帽表面平整,美观,回填土无沉陷,必要时进行植被恢复。
1.4.3相序标志和防护标志安装应齐全、正确、醒目。
1.4.4对全线进行清场检查,拆除所有的临时接地线。
2.1施工驻地。
2.1.1租用和临建项目部驻地其面积要满足工程管理的要求,至少设有办公室、会议室、资料室、宿舍(含临用工宿舍)、食堂、卫生间、分类垃圾箱。有条件可设置旗台。
2.1.2基本办公设备应有固定电话、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数码摄象机、照相机、资料柜、医疗急救箱等。
2.1.3项目部办公室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将有关工程及管理的重要内容张贴公示,主要有工程横道(网络)图,晴雨表、qeo体系方针、目标、组织机构图,主要管理人员职责,项目部人员照片,学习园地、安全记录牌、事故应急电话(明显处)。
2.1.4项目部驻地(含民工宿舍)标识明显,布置一定的彩旗,消防设施齐全,有条件可绿化。安全文明施工氛围浓厚,清洁、卫生、通风良好,排水畅通,排污达标,室内整齐有序,无垃圾,床上应整洁、个人生活用具摆放整齐,生活用电符合安全要求,厨房应清洁卫生,炊具、餐桌应干净且要消毒,炊事人员应持健康证,着工作服、帽,卫生间无异味。
2.1.5施工现场宜实行封闭管理,进站路口处设置工地牌楼,变电站的入口处或显眼位置张贴企业标志,五牌一图(工程施工牌、施工组织机构图、安全纪律牌、防火须知牌、文明施工管理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应急电话等。
2.2施工准备阶段。
2.2.1项目部应与公司签订《安全司生产责任书》,项目部应与施工队,劳务用工队伍签订集体安全合同,施工队应与员工个人、临时工签订安全合同。
2.2.2项目部应针对自身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和办法,有三级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组织上岗前的安全考试和安全教育,特殊作业和机具操作人员应持证。
2.2.3项目部应组织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列出危险源、环境因素清单,重大危险源和环境因素有管理方案,有应急措施和预案。
2.2.4根据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库房、材料堆放区、设备堆放区、加工棚、弃土堆放场、垃圾(废旧物)堆放场、临时厕所、吸烟室、划分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并有标示牌。
2.2.5现场施工电源、水源管线敷设整齐,施工电源可采用明架或暗敷,实行三相五线制,配电房设置应符合安全要求,有明显的警示标志,统一专人管理。
2.2.6进站公路原则上要求在正式开工前完成砼路面的浇筑,若确因进站公路工程量较大或其他因素影响,无法在正式开工前修通时,必须修筑临时进站公路。临时公路宽度不得小于4米,路基牢实,碾压平整,转弯半径及坡度应满足材料运输车辆通行要求。
2.2.7站内公路在平场后应尽快按设计要求完成路基和路面施工,暂不进行路面施工应作硬化处理,确保站内道路畅通,并有限速标志。
2.2.8新建变电工程,应在正式开工前完成围墙施工。
2.2.9扩建变电工程,开工前必须用绳网设立临时围栏,将施工区域与运行区域隔离,指明施工通道,并有明确的警示标志。
2.3施工阶段。
2.3.1严格按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做到设计图纸、措施方案、材料设备、施工机具、劳动力、安全设施'六落实',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3.2各工序及重大、特殊、危险施工应事先制定施工措施及方案,按规定审批后,进行交底并严格执行。
2.3.3按制度规定进行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日活动,一切作业必须有安全作业票。
2.3.4现场作业人员统一着装,佩戴上岗证,正确使用安全用品用具,安全监护人有明显标志。
2.3.5施工电源箱布置合理,安装牢固,回路标识清楚,并有专人管理和上锁,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用电设备和电动工器具应有可靠的'接地。
2.3.6施工机具应挂操作牌,明确责任人,每日工作完毕应整理清洁工作面,小型电动工具的电源软线应用便携式卷线盘或橡胶缆线,工作结束后及时收回。
2.3.7施工现场应每天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施工人员应及时将废料、垃圾清理入垃圾箱或废料堆放场,保持现场干净、整洁,做到无建筑垃圾、无废料、无废物、无焊条头、无烟头。
2.3.8现场尤其是易燃易爆库房、油务区应有足够的消防设施,并布置在明显处,方便取用,禁止在现场流动吸烟,只许在专门设定的吸烟室和经允许的工具房,办公室吸烟。
2.3.9所有孔洞、沟道、临边必须设置临时性盖板或围栏,标以色标或警示,明确临时通道。
2.3.10现场施工道路保持平整、畅通、清洁。应有专人维护清扫,及时铲除砼路面上的泥土,晴天应洒水防尘,道路上禁止堆放设备器材,以保持路面完好畅通。
2.3.11露天堆放的重要设备、材料、工器具、防晒、防雨、防污染设施应完好无损,易燃、易爆、危险品按规定放置,严格领用手续。
2.3.12作业区内的土建材料只允许堆放当天使用的物料,未使用完的材料必须转运到材料堆放区,电气设备可分批转运到安装地点,但应在三天内将转运设备吊装完毕。
2.3.13设备开箱后,包装板应集中整齐堆放,不能遍地开花或有朝天钉。
2.3.14基础和沟道开挖,土石方原则上不得堆积在坑旁或沟道上,应及时运至堆场,需要回填时,再运回。
2.3.15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要求,不得有探头板,过道、作业面等处脚手板应满铺并绑扎牢固,经检查合格,并挂牌标明允许的最大荷载,使用期限及责任人,工作完后应及时拆除。
2.3.16模板、脚手管、扣件、脚手板拆除时,禁止向下抛掷,拆除后应及时运回堆放场,堆放场的管理人员应及时作好修理、清洁、反腐工作,并按规格堆放整齐。
2.3.17电缆敷设应排列整齐、美观,支架、吊架上的电缆必须捆扎牢固,两端及转弯处应挂电缆牌,电缆牌字迹清晰,绑扎牢固,电缆空盘及时清理运走。
2.3.18二次接线应做到正确、紧固、整齐、美观的基本要求,作业人员每天应将作业面废料、杂物清理干净。
2.3.19施工中应注意成品保护,禁止在设备、建筑物上乱涂乱画,保持设备和建筑物的表面清洁,严禁直接在道路及砼路面上搅拌砼,注意砼基础和制品的边角保护,充油设备安装调试、机油务区,应有防油污染措施,扩建工程不得随意破坏站内绿化。
2.3.20施工原始记录、台帐齐全、及时、准确、完整、规范。
2.4启动阶段。
2.4.1站内场地平整、清洁、无剩余材料,废渣、杂物及施工机具、施工临时电源线、投运场内的临建设施应拆除。
2.4.2站内道路清洁、畅通、无积水、公路道牙完整。
2.4.3电缆沟内应清洁、无积水、盖板平整、齐全。
2.4.4主控楼、户内配电装置内应清洁卫生,所有孔洞封堵完毕。
2.4.5设备的漆面应完好、无尘土,充油设备无渗漏,设备表面无油渍。
2.4.6建筑物门窗完好,无积尘,无污渍,栏杆、扶梯齐全、牢固美观。
2.4.7站内照明、设备照明齐备、正常。
3.1废水及废弃物管理规定。
3.1.1施工项目部临时污水排放应符合当地实际情况。
3.1.2长期排放含泥沙的污水管道,应在污水出口处设立沉淀池,定期清理。
3.1.3不得将食物包装袋、食物残渣等废弃物倒入下水道。
3.1.4对责任区域(生产现场)所产生的废弃物及时清理,按废弃物的性质分类设置临时存放区,注意可回收类废弃物的存放利用,防止浪费和再污染。
3.1.5有毒有害废水废弃物单独存放在密闭容器内加以标识,对于废旧电池还要与其它有毒有害废弃物尽量分开密闭存放,联系环保部门处理。
3.1.6废弃物应覆盖严实,需外运的,由有准运证的单位承担。清运单位必须提供废弃物收购、接纳的资质证明,并签订《废弃物协议书》。
3.1.7对于有毒有害废水及废弃物的运输、处置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
3.1.8公司范围内产生的废水废弃物,由经理工作部委托相关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处置;其它产生废水废弃物的单位或部门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自行处置。
3.1.9紧急情况的准备及处理。
3.1.9.1储存、运输废水废弃物发生遗洒时,及时清理。
3.1.9.2储存、运输废水废弃物,特别是有毒有害废水废弃物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时,依据《应急预案与响应措施》执行。
3.2扬尘控制管理规定。
3.2.1施工现场一般不堆放土方,如特殊情况需在现场堆放时,应采取覆盖、表面临时固化、淋水降尘等措施;铲运土方作业生产扬尘时应在土方铲、运、卸等环节设置降尘措施。
3.2.2材料运输产生扬尘的控制措施: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装载,装载工程土方,土方最高点不得超过槽帮上缘50公分,两侧边缘低于槽帮上缘10至30公分,装载建筑渣土或其它散装材料不得超过槽帮上缘,装载水泥应采取覆盖措施。
3.2.3特殊工艺扬尘的控制措施:地基处理、塔吊基础、砌筑、抹灰等需使用石灰粉时,其堆放场地应封闭或做良好覆盖;大风时不宜拌制作业,确需时应采取良好的围挡措施。
3.2.4搅拌站扬尘的控制措施:现场设置搅拌站的区域应进行硬化处理,搅拌机应有喷淋设施,搅拌站材料库应封闭或做良好覆盖。
3.2.5现场垃圾站扬尘的控制措施:施工现场的垃圾站应及时清理。
3.2.6变电站安装工程扬尘控制措施:施工现场车辆出入时车轮污染产生扬尘的采取控制措施,在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和设沉淀池或其它控制措施,达到降尘至扬尘排放标准即可。
3.2.7线路工程扬尘控制措施:土方阶段扬尘控制措施与4.3.1.1、4.3.1.3和4.3.1.4要求相同。
3.3噪声控制管理规定。
3.3.1噪声控制措施。
3.3.1.2土建工程部分噪声控制措施。
3.3.1.2.1土方阶段噪声控制措施。
3.3.1.2.2打桩阶段噪声控制措施。
1)禁止夜间使用打桩机;。
2)振捣棒操作人员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操作,搅拌机要保证正常运转。
3.3.1.2.3组建阶段噪声控制措施。
模板、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钢模板、钢管修理时,禁止用大锤敲打;使用电锯切割模板、切害钢管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且模板、锯片送速不能过快。
3.3.1.2.4装修阶段噪声控制措施。
使用电锤、电锯时,及时在各零件间注油。
3.3.1.3变电工程部分控制噪声措施。
变电工程主要是对变电站特定施工场所,并且大多变电站均居于社区人口密集不多的地方,作业场所均在变电站围墙之内。安装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具备上岗操作能力,熟练安装作业,正确使用工器具进行作业。
3.3.1.4线路工程部分噪声控制措施。
3.3.1.4.1线路工程施工均在野外作业,而且施工地点随工程施工进度移动,施工现场噪声源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和土方施工噪声,施工现场应按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机械操作,有效控制噪声超值运作。
3.3.1.4.2土方阶段噪声控制措施。
所选用的施工机械应是经过有关部门检验后的合格产品,操作人员需掌。
握熟练操作技巧,减少因不正确操作带来的噪声;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开工前检验机械是否能够正常运行;线路土方开挖进行的放炮,根据爆破规定处理。
3.3.1.4.3振捣棒操作人员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正确操作,搅拌机要保证正常运转;。
3.3.1.4.4架线阶段噪声控制措施。
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篇十六
一、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罗雄镇派出所抓好治理工作。
二、值周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周边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罗雄镇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三、每天放学,由值周教师护送学生结队出校,让学生结队返家。
四、成立护校队,在上、下课时间密切巡视校园周边环境,处理突发事件。
五、开展“三生”教育课,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七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该部门办公室、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等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办公室员工。第二节处罚员工有违反公司上文提到的`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考勤管理规定者,严格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第三节奖励公司设立以下奖励方法:
大会表扬;
1、无迟到,无缺勤,无任何违纪行为;
2、岗位胜任能力,按时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
3、工作积极、认真、努力、用心,同样错误不犯两遍;
4、执行工作有详细计划和分工;
5、工作思路清晰,有预见性,对问题分析透彻,逻辑严密,不是凭感觉;
6、任劳任怨,不发牢骚,不对他人工作冷嘲热讽;
7、犯了错误虚心接受批评,总是从自身找原因,不强调客观理由,
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篇十八
为了加强我校校园环境管理,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做到环境整洁优美,风气积极向上,教学秩序正常,校园绿化、美化,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
1、根据学校建设的标准化要求和学校整体规划,有计划地分步实施。努力净化、绿化、美化校园,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促使学生在优良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2、按班级划分清洁区,落实后勤人员卫生包干表,抓好班级值日生工作,坚持经常性的清洁卫生工作,保证校园风无长的杂草、墙壁无涂划、无球印、无脚印、无悬灰,地面上无纸屑、无烟蒂、无果皮、无杂物、无痰迹、垃圾箱内及时清除,屋角屋顶无蛛网灰尘,桌面无新刻刀痕,学校内无卫生死角。
3、校园内环境布置简朴、美观、大方,教室、办公室以及其它各室的门窗玻璃齐全,室内窗明几净,光线充足,桌椅排列放置整齐,各种物品放置有序,楼梯、走廊及校内道路、操场清洁整齐。
4、厕所每天要打扫,定期冲刷,并喷洒药水,使用厕所要讲文明,讲卫生,保持厕所的整洁,减少臭味,消灭蛆蝇。
5、黑板报、画廊、宣传橱窗的布置要落实专人负责,1个月不少于1期,保持美观整洁,内容健康,适合儿童趣味,富有教育意义,开工生动活泼。要定期更换版面,并注意正确使用简化字,注意字体工整,文体规范。
6、绿化、美化校园要有计划,逐年分期实施,校园内要做到一年四季都能见到常绿植物,对已有的'花草树木要指定专人养护管理,全校师生要人人做到爱护校园的一草一木。
7、学校各类用房应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中心学校,采取措施进行维修。校园内墙壁、物品要定期粉刷油漆。
8、学校要有健全的校园卫生制度。由少先队组织检查小组和校值日每天两次对全校各室、各清洁卫生区进行检查评比。
9、教育全校师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医生配合下,加强卫生知识宣传,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学校要逐步添置卫生设备,完善学生的卫生保健档案。
1、禁止随地吐痰。
2、禁止随地大小便。
3、禁止乱扔果核(壳)、瓜皮、纸屑、烟蒂、塑料袋等废弃物。
4、禁止乱倒污水和粪便。
5、禁止乱倒垃圾和在露天场所、公共垃圾容器内焚烧树叶、杂草、垃圾。
6、禁止乱涂、乱写、乱画、乱张贴。
7、禁止在公共场所,尤其是主干道路上乱堆放物品。
8、禁止带宠物进校。
9、禁止自行车、摩托车、汽车在非指定的地点乱停乱放。
10、禁止损坏一切公共财物和环境卫生设施。
11、禁止在教学区、办公室烧饭和乱倒剩菜剩饭。
12、未经批准,禁止在校内设摊摆点。
13、禁止攀树、折枝、摘花和践踏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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