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烟花爆竹发言稿(精选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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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发言稿(精选18篇)
时间:2023-11-22 06:19:04     小编:笔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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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发言稿篇一

全体业主朋友们:

新年好!

春节日渐临近,平顶山市迎来了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虽然燃放烟花爆竹能为我们营造节日喜庆的氛围,但其释放出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却加剧大气污染,严重威胁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据监测数据表明,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急剧增加空气中颗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污染物浓度。其中pm2.5浓度的增加最为显著,如在不利气象条件下,会加重雾霾程度,对空气质量产生影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同时,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也会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卫生。为此,新景物业服务管理中心向广大业主朋友们提出倡议:

1.春节期间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让鹰城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

2.不在任何场所,特别是易燃易爆等规定禁止烟火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在相对允许的区域燃放,也要选择符合质量标准、污染较少的产品,尽量做到不燃放、少燃放。

3.不运输、储存、销售、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引导和劝导工作,以自己的'积极行动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

享受良好的环境是每一位业主的权利,保护环境是每一位业主的义务,希望广大业主从不放、少放烟花炮竹做起,以实际行动为把平顶山市建设成为最洁净的地方做贡献!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过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龙年春节,着力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为建设美丽鹰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燃放烟花爆竹发言稿篇二

老师们、同学们:

烟花自古以来都是中国人过年过节增加气氛的必备品,是除夕夜里不可缺少的一员。可是今年是特殊的一年,2月4日就是北京冬奥会了,为了能够让冬奥会在绿色、清新的环境中顺利进行,要求我们必需放弃中国人几千来留下的传统,不放烟花,保护环境。如果燃放了烟花,其烟雾就会让天空灰蒙蒙的,雾霾久久不散,地面上满是放过烟花后所残留下来的垃圾,不光会给各国运动员留下不好的印象,还会让清洁工们更加劳累,增加工作量。如果烟花燃放后还有未熄灭的火星,那么极有可能点燃周边的花草树木,要是没有人及时发现,一场大火是不可避免的,不仅会给人民带来生命财产损失,被大火烧坏的公共设施一时间也难以修复,不但影响了交通,破坏了环境等,还会影响到冬奥会的顺利进行,因此,只有不燃放烟花才可以避免这一切的发生。

为了中国的形象,为了中国的荣誉,为了冬奥会圆满举行,让我们拒绝燃放烟花,从我做起,从身边的人做起,从大家做起,共同迎接举世瞩目的北京冬奥会吧!

燃放烟花爆竹发言稿篇三

优秀作文推荐!亲爱的家长朋友:

您好!

为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确保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大气污染防治成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小手拉大手,带动家庭,影响社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的原则,确保人民群众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树立良好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在此,我们倡议:

请大家在开业、乔迁、升学、生日等庆典庆祝活动中,自觉遵守规定,切不可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干扰公众生活。请让我们约束自己,以文明的方式取代陈规陋习,还韶山一片安宁和静谧。

我们要积极履行主人翁义务,做一名倡导文明、引领新风的传播者,善意劝阻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家长朋友们,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危害公共安全、污染城市环境,而且严重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影响文明城市形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提升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一件大事,需要你我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韶山是你我共同的.家园,爱护她、呵护她是每个居民应尽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崇尚文明,移风易俗,积极践行绿色文明生活方式,为共同建设好、维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美好家园做出一份应有的贡献吧!

燃放烟花爆竹发言稿篇四

尊敬的广大的市民朋友:

春节快乐!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人们都喜欢燃放烟花爆竹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不过,一些刚出生的小宝宝和家中的小宠物们并不喜欢吵闹的鞭炮声,每次听到如此突然又喧闹的声音,他们都会感到非常害怕;每年鞭炮声中,都会有小伙伴因躲避不及受伤,给他们的新年带来阴影。

为了让全市人民能有一个更清洁、更安全的节日环境,我们倡议:

一、从我做起文明过节。不燃放烟花炮竹,选择低碳环保的.方式庆祝春节,尽量减少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对不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共同抵制和劝阻。

二、各级党员干部带头。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响应倡议,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炮竹,并影响带动家人和朋友也不燃放烟花炮竹。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市民的宣传和教育,大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规定和危害性,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不燃放烟花炮竹,自觉追求低碳环保的过节方式。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从现在做起,告别陋习、倡导新风,为安庆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燃放烟花爆竹发言稿篇五

xxx各庄镇全体人民:

“爆竹声声辞旧岁,笑声朗朗迎新春”。新春佳节即将来临,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但是,春节期间集中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严重污染环境,损害人体健康,造成大量安全隐患。为了倡导文明新风、减少污染、杜绝火灾等事故的发生,让大家过一个喜庆、平安、健康、环保的春节,xxx各庄镇人民政府发出如下倡议:

1、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各村委会要自觉带头,以身作则,坚决不燃放烟花爆竹。倡导镇域百姓自觉做到不购买、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采取贴春联、挂灯笼、电子爆竹、播放喜庆音乐等文明环保的方式欢度春节。

2、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坚持绿色生态,守护蓝天碧水,应从我们每个人做起!请您要教育好孩子在禁放区内不要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节日环境和健康安全。

3、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要积极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要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会污染环境,引起安全事故。大家都来负起责任,自觉向周围人加强宣传,自觉追求安全、低碳、环保的过节方式。

春节将至,xxx各庄镇人民政府衷心地祝福您阖家欢乐、万事如意!也真诚地希望您响应倡议,不燃放烟花爆竹,倡导新风尚、传递正能量,过一个清新、环保、低碳的春节,让家乡的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大气更清新!

燃放烟花爆竹发言稿篇六

广大市民朋友们:

根据《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南平市委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强化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函》,我们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

1.车站等交通枢纽;

2.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

3.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4.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

5.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教科文化场馆;

6.隧道、桥梁;

7.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8.风景名胜区、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9.建(构)筑物的屋顶、楼道、阳台、窗户;

10.居民住宅小区和居民集中居住区。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浦城城区南浦街道、河滨街道、莲塘镇的建成区。春节期间,自农历腊月二十七(20xx年1月18日)起至次年农历正月十五(20xx年2月5日)止,限制燃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每日6:00——22:00,除上述时间外,其他时段禁止燃放,其中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不限时。

1.燃放的烟花爆竹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提倡燃放300响(含300响)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并按照燃放说明以正确、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2.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3.烟花爆竹燃放后,燃放人应当及时清理、安全处置烟花爆竹废弃物。

4.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请广大市民朋友文明安全燃放,共同守护浦城蓝天,为浦城空气“减负”,为我们健康“加码”,同呼吸,共奋斗,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年。

最后恭祝广大市民新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燃放烟花爆竹发言稿篇七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在全体市民朋友的.共同努力下,20xx年xxxx市环境空气质量继续向好,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95.1%,创20xx年以来新高,共有4个月进入全国重点城市前10位。

兔年新春将至,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虽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但据监测数据表明,燃放烟花爆竹会导致空气中颗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浓度急剧上升,加重空气污染,影响人体健康。

为使我们xxxx的空气更清洁,让广大市民朋友过一个平安祥和、健康环保的文明春节,我们倡议:

一、春节期间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尽量选择联欢、贴春联、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绿色、节俭、喜庆的方式欢度春节。

二、对周围人多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及时劝阻、制止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共同维护我们的居住环境。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从小事做起,从每个人做起,爱护环境,绿色过节,共同守护xxxx市的美好蓝天!

燃放烟花爆竹发言稿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各类污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燃放烟花爆竹通告,供大家参考!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各类污染,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xx)等法律法规、标准和《河北省人民zf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

工作方案。

的通知》(办字〔20xx〕16号)精神,现就我市20xx年烟花爆竹禁限放的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告适用于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3个城市区以及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北戴河新区。各县人民zf根据本通告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单独制定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依法取得公安部门许可,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范围内燃放。

20xx年2月18日(除夕)、2月19日(正月初一)全天,2月23日(正月初五)、3月5日(正月十五)每天7时至22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省、市zf发布重污染天气iii级及以上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

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期间和时限内,以下区域、场所禁止燃放:

(三)国家机关、繁华街道、交通主干道和居民小区;。

(四)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养)老院及其周围100米区域内;。

(五)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100米区域内;。

(六)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

(七)电信、邮政、金融单位;。

(八)重要军事、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附近;。

(十一)建筑工地,房屋楼顶、露台、阳台、楼梯、走廊、窗口及地下场所等区域;。

(十三)消防救援难度较大的平房密集区域。

禁放区域、场所由产权单位或管理(使用)单位负责设置禁放标识;产权单位或管理(使用)单位不明确的,由乡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组织设置禁放标识。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要派专人做好看护工作。

个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xx)规定的个人燃放类产品中的爆竹类、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双响除外)、吐珠类、玩具类和组合烟花类的c、d级产品。禁止燃放a、b级专业燃放类产品;禁止燃放非法、超标、伪劣产品。

单位和个人应当从具有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网点购买烟花爆竹。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不得购买禁止燃放的产品。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安全、正确、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并遵守下列规定:

(四)不得采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

(五)未成年人应当在监护人的看护下燃放;。

(六)燃放前,应当认真阅读燃放说明和。

警示语。

并严格遵守。

各县区人民zf(管委)、乡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各村(居)委会、物业公司以及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本级、本单位负责管理的区域内,设置禁放标识,划定燃放区域和范围,宣传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教育、引导群众安全有序燃放烟花爆竹,制止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对不听制止的,报告公安部门依法处理。任何人都应当自觉接受村(居)委会、本单位和物业公司的管理和监督。

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反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安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零售网点设置,依法查处销售非法、超标、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工商、质监、交通和供销等其他负有烟花爆竹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环保、教育、城管、民政、卫生、广电、新闻出版、移动通信等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七、法律责任。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或者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制止或向公安部门举报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举报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者适当的奖励。举报电话:110,3950224。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人民zf。

20xx年2月2日。

校属各单位、各位师生员工、家属区住户:

根据《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政府令20xx第217号),自20xx年1月1日起郑州市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切实做好我校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放范围。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两校区校园内(含花园校区家属院、龙子湖校区教师周转房区、教学区、学生生活区及操场、道路等公共部位)。

二、禁放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

三、具体要求。

校属各单位应积极开展关于禁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严禁师生员工及家属子女在校内燃放烟花爆竹;同时门卫及巡逻人员应加强巡查工作,严禁校外人员到校内燃放烟花爆竹。

四、处罚。

凡在校园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敬请广大师生员工、住户自觉遵守,维护校园良好秩序。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年1月17日。

为了进一步巩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成果,让广大市民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今将《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再度发布,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

为防止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切实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和噪声污染,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xx)的相关内容和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现就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衡水市市区东西南北环城路以内、各县市区主城区区域为烟花爆竹的限放区。

在限放区域内,每年春节期间即:农历腊月三十(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五、十五7时至22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省、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iii级及以上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

除每年春节期间允许燃放的时间外,其余时间一律不得燃放任何烟花爆竹。

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春节期间,以下区域场所禁止燃放:

(二)加油站、液化气站、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及其周围100米内;。

(四)重要军事区域;。

(五)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的建筑物安全距离25米范围内;。

(六)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或高层建筑,在物业公司划定燃放区域以外;。

(七)林地等重点防火区;。

禁放期间(除春节期间外),禁止燃放所有品种的烟花爆竹及其替代品如电子礼炮、电子鞭炮等。

限放期间(春节期间),可以燃放的品种只限于个人燃放类的c级以下产品,所有a级、b级烟花爆竹产品一律禁止燃放(正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标注a、b、c、d级)。

六、对焰火燃放的规定。

组织焰火晚会和大型燃放活动必须经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审批核准并领取《焰火燃放许可证》。

社会各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要做到:避免酒后燃放烟花爆竹;不得燃放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得采取其他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必须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罚款或行政拘留。

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年一月二十六日。

燃放烟花爆竹发言稿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有效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伤人、扰民等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定祥和舒心的春节氛围,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龙岩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以及县政府《关于连城县禁止经营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中心城区限放范围的通告》《连城县中心城区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具体扩大后范围》(连政〔20xx〕4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县20xx年春节期间规范燃放烟花爆竹的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法和假冒、伪劣、超标产品及包装、标识不符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

(三)无规则飞行轨迹的二响、三响、月旅行、地老鼠等危险品;

(六)“地雷”“开天雷”“鱼雷”“春雷”“鱼炮”“彩雷王”等违禁烟花爆竹产品;

(七)组合烟花中扇形及含垂柳、s形等异型效果的产品;

(八)无中文说明的出口产品;

(九)公安、应急、市场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品种。

莲峰镇范围内的所有村居,最大范围至连城县莲峰镇与周边文亨、林坊、揭乐、隔川等乡(镇)的交界处。

20xx年1月27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五)起至20xx年2月20日(农历正月二十),每日6时至22时,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中,除夕、正月初一和正月十五不限时;除上述时间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禁止和举报违法违规生产、运输、存储、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依法举报行为受法律保护。

通知人:

日期:

燃放烟花爆竹发言稿篇十

各乡镇(场)、县直单位:

根据《河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环城高速(观山湖至白云段)至曹关收费站沿云环中路、云环东路连接同城南路至粑粑坳一线为界(具体说明:环城高速以东;云环路、云环中路及云环东路以南;同城南路以西)所有环形线以内的白云辖区范围内以及都拉营街道办事处属于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区域(以下简称“禁放”、“禁售”区),除“禁放”、“禁售”区外其余区域均允许常年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有特殊规定的区域除外)。

二、禁止在下列地点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1、长坡岭、都溪林场等林区,蓬莱仙界等风景区,金山寺等文物保护区内;

2、各乡镇客运站及营运车辆停靠站等交通枢纽处;

3、加油站、燃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周边100米范围内;

4、重要军事设施、通信、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疗养院;

6、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企业或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

7、乡(镇)政府机关办公楼区域内。

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办理须知

(一)零售经营点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2、符合白云区应急管理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3、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5、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消防水,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实行专店、专人销售,每个零售点不得少于2人,并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

(二)零售经营单位(点)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一份)。

2、零售点详细地址和周边安全条件说明及平面示意图。

3、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零售许可原则:

按照国家、省、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区只对原有烟花爆竹经营店进行延期审查审核,不再受理新的烟花爆竹经营店。

(四)领取申请表时,严格执行一人一证一领,不许一人多证多领。

(五)申请受理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2022年12月9日。

四、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和燃放。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协同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电话:

xxx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燃放烟花爆竹发言稿篇十一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20xx年xx月xx日x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公布)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xx区、xx区、xx区、xx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xx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xx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放区域所在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机构及所属乡镇街道、居(社)委会要切实加强宣传和组织管理工作,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贯彻执行到位。

三、在禁放区域有下列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下列处罚:

(三)物业服务企业、宾馆、酒店等单位,对服务区域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不劝阻、不举报的,由公安机关处以xx元以上xx元以下的罚款。

四、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和本通告有关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举报查实的予以奖励。

全市查禁违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

全市查禁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2350

五、本公告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燃放烟花爆竹发言稿篇十二

各镇街(园区)大气办:

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时期,它不仅会对城市安全和公共安全造成较大危害,也会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影响群众身体健康。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急剧增加空气中颗粒物(pm

10

、pm

2.5

)、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浓度,尤其是在不利气象条件下,严重影响城市空气质量。为有效控制燃放烟花爆竹对我市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各镇街(园区)大气办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提前谋划,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周密部署安排。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的规定和市政府《东莞市禁止在市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9号),结合本镇街(园区)管控工作需要,及时发布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公告。通过严管销售渠道、严控燃放区域、严格监管手段等措施,强化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突出抓好对空气质量核心控制区、环境敏感区等重点区域的管控工作。

二、有效组织防控。统筹本辖区内的综合执法力量,强化联防联控,加强执法巡查频次和力度,对违规燃放行为“听到一起、调查一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的管控工作。严格控制烟花爆竹销售渠道,加强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排查梳理,做好源头管控。节日期间,若预测有大气污染过程、或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时,应结合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提前采取扩大禁燃区域范围、临时限制性禁燃、加大洒水频次、强化巡查力度等措施,有效减轻因烟花爆竹燃放造成的影响。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横幅、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手段,加大对烟花爆竹管控法规、燃放的危害性以及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宣传力度,倡导文明、环保、安全过节,积极引导公众理性、自觉、主动减少燃放,提倡购买和燃放安全环保型烟花爆竹。建立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全民互相监督,自觉遵守的良好氛围,提升防控成效,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心祥和的春节。

各镇街大气办要落实好烟花爆竹管控任务,保证任务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市大气办将对镇街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导。

xxx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燃放烟花爆竹发言稿篇十三

广大村民朋友:

随着新春的来临,辞旧迎新、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随之而来,但绚丽烟花、声声爆竹在增添了喜庆色彩和节日气氛的同时,也给我们的环境和生活造成了一些影响与危害,在此倡议村民春节期间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首先、要前往合法销售点购买正规的烟花爆竹,选购时认准防伪标志,产品上应有正规的厂名、厂址,中文燃放说明清楚,如是否有警示语、燃放方法(如何选择地点、时间、操作方法等、燃放过程中注意事项等),并按照燃放说明正确燃放。

第二、应正确选择烟花爆竹的燃放地点,严禁在人员密集等公共场所和山林、有电的`设施下以及靠近易燃易炸物品的地方进行燃放。

第三、明确点火部位,采用烟或香点,侧身点燃后(严禁身体任何部位正对产品的燃放轨迹方向),人即离开到安全位置。万一出现异常情况,如熄火现象,千万不要再点火,更不许伸头、用眼睛靠近观看,也不要马上靠近产品,停止燃放其它产品,等明确原因,再行处理,一般为15分钟后再去处理。

第四、烟花的燃放不可倒置。吐珠类烟花的燃放最好能用物体或器械固定在地面上进行,若确需手持燃放时,只能用手指掐住筒体尾端,底部不要朝掌心,点火后,将手臂伸直,烟花火口朝上,尾部朝地,对空发射。不要在楼群和阳台上燃放。

第五、喷花类、小礼花类、组合类烟花燃放时,平放地面固牢,燃放中不能出现倒筒现象,点燃引线人立即要离开。

第六、燃放旋转升空及地面旋转烟花,必须注意周围环境,放置平整地面,点燃引线后,离开观赏,燃放手持或线吊类旋转烟花时,手提线头或用小竹竿吊住棉线,点燃后向前伸,身体勿近烟花。燃放钉挂旋转类烟花时,一定要将烟花钉牢在壁或木板上,用手转动烟花,能旋转的好,才能点燃引线离开观赏。

第七、手持烟花不应朝地面方向燃放。爆竹应在屋外空处吊挂燃放,点燃后切忌将爆竹放在手中,双响炮应直竖地面,不得横放。

最后,祝大家节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中共仁兆镇委仁兆镇人民政府。

20xx年2月13日。

燃放烟花爆竹发言稿篇十四

各乡镇(场)、县直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共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xx〕40号)有关要求,决定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区域。

1. 主城区。

西环北路-西环南路-金海湾西大街-滨江东路-平山大街-扬帆大道-金海湾东大街-东环路-蓬莱大道-325国道-钦州湾大道-西环北路闭合区域,以及上述形成闭合区域的线路周边50米范围为禁止燃放区域。

2.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

(1)环珠西大街-钦州港大道-滨海公路(金鼓大街)-南港大道-勒沟东大街-临海大道-果鹰大街-鑫盛街-沿江路-桃源路-逸仙路-龙泾大道-环珠西大街的闭合区域〔其中包括:滨海公路北侧的国家电投集团广西北部湾(钦州)热电有限公司的钦州热电厂一期工程项目、勒沟作业区、果鹰作业区和金鼓江作业区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1000万吨/年炼油工程炼油厂外输管廊两侧各300米范围〕。

(2)广西金桂浆纸业有限公司周边300米范围。

(3)大榄坪第八大街以南的钦州保税港区范围。

(4)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启动区范围(孔雀湾大道-滨江东大道-六景高速公路连接线-中马南五街的闭合区域)。

3. 国家机关、养老机构、文物保护单位、教育、医疗、大中小学、幼儿园、金融、邮政、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机构。

4. 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5. 旅游景区、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6. 码头仓储、石化园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7. 加油(气)站、输油(气)管线、输变电设施及架空的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8. 其他依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二)禁止燃放时间。

禁止燃放区域内,每年农历十二月十六日至次年正月十六日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限制燃放区域。

禁止燃放区域外的其他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二)限制燃放时间。

限制燃放区域内,在每年农历十二月十六日至次年正月十六日期间,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六每天6:00至24:00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禁止燃放区域内全年禁止设置烟花爆竹经销点;限制燃放区域内按照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逐步减少的原则,布设烟花爆竹经销点。

(二)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影响治安管理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xxx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燃放烟花爆竹发言稿篇十五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台州市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种类严禁向零售点和个人销售礼花类、摩擦型、烟雾型以及单筒内径大于30毫米、单发药量大于25克、总药量大于1200克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禁止个人燃放的产品。

(一)文物保护单位围墙外侧和历史建筑保护点50米以内;

(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消防重点单位围墙外侧100米以内;

(三)重要军事设施所在地围墙外侧50米以内;

(四)风景名胜区域、历史街区保护范围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七)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八)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九)党政军警、人大、政协机关驻地围墙外侧50米以内;

(十)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方。

(一)市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除第二条规定禁止燃放区域外,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台州经济开发区全部范围。

(二)在上述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允许在农历除夕前一日、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八、正月十五等五日燃放。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确定《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确保市区烟花爆竹实行定时定点销售。

四、凡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后,方可组织实施烟花爆竹燃放。

五、违反本通告应承担的责任。

(一)在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行为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置。

(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三)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公民有权对违反通告规定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劝阻和举报,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举报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舆论监督。

七、本通告所称单位,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政府20xx年11月8日发布的《关于市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台州市人民政府。

xx月xx日。

燃放烟花爆竹发言稿篇十六

为认真贯彻执行《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晋政文〔xxxx〕287号,以下简称《通告》)和《晋江市关于印发xxxx年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xxxx]12号),切实做好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保护机场净空安全,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政办、综治办、组织办、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团工委、妇工委、工会、安办、财政、工商、行政执法和教育等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王荣誉任主任,人员从综治办和派出所抽调,办公地点设在综治办。同时,调整充实禁炮工作队,队长由尤全芳担任。成员由综治办、巡逻队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查处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为进一步加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力度,决定从现在起至xxxx年4月15日,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xxxx年1月22日至xxxx年1月26)。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迅速掀起“禁炮”宣传热潮,通过开展针对性的入户宣传,利用各种传媒营造宣传舆论导向,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宣传工作多层次、全覆盖,做到“禁炮”安全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禁炮”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重点整治阶段(xxxx年1月27日至xxxx年4月5日)。要对辖区进行巡查,采取有力措施,严查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清明”等重点燃放时段及婚丧喜庆活动期间,要集中力量做好宣传教育和查处工作。其中,“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前要各开展一次以上的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派出所要牵头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查堵非法制售烟花爆竹源头。集中整治阶段要积极查处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案件,至少要查处30起以上。

(三)总结巩固阶段(xxxx年4月6日至4月15日)。要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采取积极措施,狠抓整改落实。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持续进行,取得实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城市整体形象,事关机场净空安全,事关消防安全。要通过落实“五个一工作制”,即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状、成立一支禁炮专业队、重点时段各组织一次督察,达到“四个有”的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贯彻过程有督察、工作结果有奖惩,确保本辖区“禁炮”工作分步骤、有重点的稳步、有序推进。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的优势,广泛发动辖区内基层组织,通过悬挂标语、横幅,手机短信、彩铃,设立板报、橱窗,微博、微信,宣传车、广播,举办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宣传,确保不留死角。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炮工作,出动一部宣传车深入社区,分发《通告》、《倡议书》,通过社区广播及宣传车循环播放录制《通告》的磁带,在辖区闹市区、人车流量大的部位设置大幅广告牌,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职责,分工协作。禁炮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街道办事处为主负责,党政办、综治办、组织办、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团工委、妇工委、工会、安办、财政、工商、行政执法和教育等部门协同配合。要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作为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的重要内容来抓,组建禁炮工作队进行日常巡查,并具体落实到社区,动员和组织老人协会等社会力量配合开展日常巡查和宣传教育,全面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通告》的贯彻执行。

(四)健全机制,常抓禁炮。一要实行禁炮联动机制。在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部门、各社区及各有关单位组成联动小组。各社区、各单位在接到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工作合力。二要实行禁炮情况分析通报机制。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将对统一行动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予以通报。同时,适时组织召开禁炮工作汇报会,听取禁炮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禁炮工作情况。三是要实行禁炮工作考评机制。街道禁炮领导组将制定禁炮工作考评奖惩办法,对工作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通报,对落后的单位给予黄牌警告。四要实行禁炮工作责任追究机制。要逐级分解责任,确保禁炮工作各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一旦违规燃放有人查。一旦出现大范围或长时间燃放无人制止等失职行为,有人被问责。要积极引导各社区将禁炮纳入村规民约,形成自我监管、自我约束机制。

(五)鼓励举报,严厉查处。街道禁炮办举报电话为xxxxxxx,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一旦接到举报或发现有有违规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禁炮工作队要立即出动、及时查处。对非法制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人依法处予罚款、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举报情况经核查属实的举报人给予200元奖励。同时,要积极引导和帮助各社区制订、实施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村规民约,动员和组织老人协会等社会力量开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长效管理机制。

燃放烟花爆竹发言稿篇十七

各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街道办),矿山公园党工委、管委会,县级各有关部门:

一、春节期间潼关县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区域为:洪水沟以东,潼河以西,四知街以南,陇海铁路以北,以及《潼关县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禁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自觉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引导好亲属、朋友及周边群众遵守规定,及时劝阻、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逐一签订不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

三、应急管理局负责落实烟花爆竹销售实名制,禁止向城区居民销售烟花爆竹。

四、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放管控责任如下:

城关街道办负责城中村和背街小巷;

住建局负责有物业管理的小区;

疫情防控共建共驻单位负责无物业小区;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小区;

市管局负责沿街商户;

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服务中心负责石渣企业;

黄金产业发展中心负责黄金选矿厂;

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工业园区企业;

物流港管委会负责物流港企业;

城管局负责商砼站和建筑工地;

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负责其他工业企业。

五、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从即日起,立即开展烟花爆竹禁燃放的宣传工作,提升群众对禁燃放工作的知晓率,形成浓厚氛围。

六、公安局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和打击。

七、烟花爆竹禁燃放工作是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抓好落实。凡在春节期间,所在单位(包括下属单位)及监管领域出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县纪委监委会同组织部,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

xxx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燃放烟花爆竹发言稿篇十八

为认真贯彻执行射洪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射洪市市城区及周边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射府通〔xx〕1号),切实做好我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防治环境污染,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社会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禁止在平安街道办事处全域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办,谢语秋兼任办公室主任,杨飞具体负责禁燃禁放工作的督促和调度工作。

(一)深入宣传发动。各社区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迅速掀起禁燃禁放宣传热潮。一是通过悬挂标语、led横幅,手机短信、宣传窗、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宣传,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告知群众。二是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入户宣传,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禁燃禁放宣传不漏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家喻户晓,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三是提倡文明祭祀、安全祭祀,春节期间上坟祭祖活动在各社区规定地点进行,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工作。

(二)严厉打击整治。禁燃禁放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办事处为主负责,派出所协同配合。各社区要对辖区进行巡查,采取有力措施,严查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特别是在春节期间等重点燃放时段及婚丧喜庆活动期间,要集中力量做好宣传教育和查处工作。派出所负责配合市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查处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对妨碍公务或劝阻不听的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三)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形成联动机制。在办事处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社区在接到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工作合力。二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社区要分解责任,确保各片区禁燃禁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对各社区出现的大范围或长时间燃放无人制止等失职行为,将按照安全生产分片管理分工实行追责。同时,各社区要制定和实施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居民公约,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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