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的道路上,总结是一种重要的学习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记忆所学内容。写总结时,我们要用简练明了的语言,使读者能够轻松理解和接受。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我们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知识。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篇一
为健全市、区环保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联动机制,建立统一指挥、综合有力、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以及《武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周边地区及跨流域的江河上游可能波及到武汉市行政区划范围造成较大以上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一般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适用于区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武汉市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武汉市放射性污染应急预案》另行制定)。
(四)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篇二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医院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创造良好就医环境。
2、管理、协调医院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体系相关资源、组织、指挥、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整体行动,规范医疗程序和工作行动。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篇三
第十一条县环保局于次年1月份将认定结果在县环保局网站和公众媒体上公开并通报给县发经委、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供电局、工商局、质监局、人行、安监局、总工会、科技局、文明办、公安局(消防大队)、银监办等相关部门。企业诚信等级发生变更或“黑名单”解除时,县环保局亦将情况告知上述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相关部门根据企业等级情况应当采取以下奖惩措施:
(一)县环保局。
1.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其新、扩、改建项目申请不予行政许可。
2.被认定为绿牌的企业,优先给予环保项目补助资金。
(二)县发经委。
1.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一律不得参与当年评优、评先活动,取消当年县级所有补助和奖励等优惠政策。
2.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在有序用电管理时实行限额使用,黑牌企业按同类企业计划用电额度核减40%。
3.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已获得“绿色企业”称号的企业实行撤销处理。
(三)县财政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取消其参与政府采购招标的资格。
(四)县供电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在电力供应紧张期间,制定有序用电方案时,根据统筹兼顾的原则,对该等级企业实行用电压缩。
(五)县工商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暂不受理中国驰名商标、省知名商号和省、市著名商标申报;不得申报参评当年诚信民营企业、诚信个体工商户、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等活动;暂缓审核企业年检和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加大处罚力度。
(六)县质监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暂不受理各级名牌产品、各级政府质量奖、标准化良好行为(a级)企业申报。
(七)县人民银行。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银行停止新增贷款发放。
(八)县总工会。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不得参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企业负责人不得参评劳模等先进称号。
(九)县科技局。
被认为黑牌的企业,取消当年科技项目评优评先申报资格;取消当年县级所有补助和奖励等优惠政策。
(十)县文明办。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取消文明单位的申报资格。
(十一)县安监局。
加大对黑牌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篇四
预案实施后,环境保护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或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7.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篇五
从物质的属性上分主要有污水、固废。从事故的类型分主要有危险品泄露、火灾、废水事故排放、大气事故排放等。最易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是化学品存储区、废水处理区等,是防范事故的重点区域。人的操作失误、防护不力、管理措施不到位和工作场所的设备设施存在隐患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篇六
(一)把握重点,坚决贯彻控风险工作。根据银监会、浙江银监局统一部署,分局高度重视监管责任落实和风险全面把控,强统筹、重落地。一方面,建立控风险工作机制。成立由统计信息科牵头,监管一科、监管二科、监管三科分别负责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的控风险工作机制,各科室各司其职且配合协作,共同发挥监管职能,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另一方面,借力现场检查,出重拳维秩序。有序对农行丽水分行、龙泉民泰村行、莲都农商行、遂昌农商行等机构开展“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治乱象、维秩序”专项治理检查及重点业务全面检查,其中莲都农商银行重点业务常规检查,创新运用“集成+双主查”、“east+监审联动”、“党建+现场检查”机制,大幅提升现场检查效率,有力震慑银行违规行为。
(二)高压管控操作性风险,“维秩序”成效明显。以“操作性风险管控年”活动为抓手,通过“强化责任意识、深化专项治理、优化机制建设”,有效提升辖内银行业操作风险防控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创新性,有力维护丽水银行业金融秩序。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部署。成立“操作性风险管控年”活动领导小组,聚焦“人员管理”这一关键核心,梳理印发丽水银行业“四十条禁令”,进一步规范银行从业人员行为,严防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编制《丽水银行业操作风险防控案例汇编》树立标杆典型,组织全市银行业90%以上员工参与“学指南、防风险”知识竞赛,推动风险防控意识有效下沉至基层。二是创新委托审计方式。对检查项目无法覆盖的机构,一律委托其上级行进行审计,提升银行机构操作风险自我防范能力,力争实现“内部+外部”全方位排查,通过查前“委托审计单”、查中“督导单”、查终“评估单”、查后“整改清单”,实现动态质量跟踪。三是探索建立违规人员登记机制。按季统计各机构违规人员问责统计表,探索建立银行从业人员违规登记查询系统,逐步实现违规问责线上报送、线上登记、线上查询,目前已有263人次登记在册,累计查询30人次。
(三)“四项机制”综合治理信用风险。一是完善监测通报机制。推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不良资产化解处置工作,建立“五张表一通报”机制,每月向上级领导和各县(市、区)政府发送不良贷款情况。二是创新“四张清单”机制。启动法人重点机构“清单式”监管方式,搭建“风险+监管+计划+传压”四张清单筑牢法人机构信用风险防线,法人机构真实不良从年初的3.72%降至今年末的2.52%。三是推进授信总额联合管理机制和债委会机制。出台授信总额联合管理办法和试点工作方案,选择缙云、松阳两县对单户授信2000万元企业先行试点;根据浙江银监局“1+1+1”总体工作思路,加强监管引导,强化组织推进,实现债委会增量扩面。目前已确定授信总额联合管理企业99家,涉及授信总额58亿元;组建债权人委员会21个,用信总余额25.2亿元。四是探索多方协同机制。推动丽水市中级法院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金融不良资产专项大会战——秋风行动,成功传唤被执行人1910人,执结金融案件756件,执行到位标的6.92亿元。推动缙云县人民法院在全国率先探索执行悬赏app,推行“执行悬赏保险”制度有力打击恶意逃废债。
(四)盯紧法人机构流动性风险。一是健全管理体系。督促农金机构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指定牵头部门负责流动性风险管控,建立健全流动性管理制度,按日监测头寸情况,明确青田农商行为流动性风险管理重点机构,重点督导,按季上报风险评估报告,并利用监管评级对农金机构流动性管理情况进行评估。二是建立应急演练机制。督促机构按季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完成压力测试报告,建立应急预案,并按年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三是创新监测方式。按月对流动性指标进行监测,通盘掌握全辖机构流动性风险总体状况,并对指标异常机构及时提示,采取措施;派员赴浙江银监局参加east法人机构流动性管理专项集中分析,提升流动性风险监管水平;挑取7个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月度监测,且能实现当月20日提前预警、提前修复,有效预防流动性风险。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篇七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隐患的排查及日常监测、监管工作,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及时督促整改和消除污染,有效预防污染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各区环保局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协同应对、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组织开展、落实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整合资源,加强演练。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发展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适时组织市区联合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升全市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科学决策、快速高效、分工明确的环境应急处置体系。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篇八
国家环境应急监测队伍、公安消防部队、大型国有骨干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及其他相关方面应急救援队伍等力量,要积极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应急处置与救援、调查处理等工作任务。发挥国家环境应急专家组作用,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制订、污染损害评估和调查处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强化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加强环境应急专家队伍管理,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
6.2物资与资金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需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物资储备,鼓励支持社会化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和供给。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当地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的动态管理。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首先由事件责任单位承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6.3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通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应急交通管理,保障运送伤病员、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器材车辆的优先通行。
6.4技术保障。
支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依托环境应急指挥技术平台,实现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污染损害评估的智能化和数字化。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篇九
为了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防汛抢险工作,确保我厂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汛期洪灾危害,根据上级防汛抢险有关要求,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坚持人民生命高于一切,以保障职工安全和减轻财产损失为目标,建立厂长负责制,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按照统一指挥、高效应对原则,在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防汛救灾工作,确保我厂安全渡汛。
(一)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主要职责。
1、增强领导,强化工作职责,执行上级防汛工作命令,增强对防洪抗汛工作的研究,督查各工作现场,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制度。向上级报告防汛进展情况,随时保证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防洪抗汛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全厂职工开展防洪抗汛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职工防洪抗汛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做好各项物资保障,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戒备状态。
4、指挥和组织职工进行防洪抗汛,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1、宣传报道组:
组长:
职责:负责组织开展防洪抗汛宣传、发布防灾信息等工作。
2、抢险组:
组长:
职责:负责洪水来临时现场抢险救人、协助维持秩序等工作。
义务抢险队成员:
组长:
成员:
汛期值班安排:
3、保障组:
组长:
职责:负责防洪抗汛所需的各种物资准备和供给等工作。
4、善后处理组。
组长:
职责:负责受灾人员的安抚工作和灾后善后处理工作。
1、接到上级指示或通知后,启动防汛抢险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全面组织各项防汛抢险工作,随时准备执行防汛抢险任务。
2、组织人员对我厂建筑物进行全面检查,封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增强对有毒有害物品、供电和重要功能场室设备的防护,保证防汛抢险的顺利进行。
4、增强对职工进行防汛抢险的宣传教育,向职工提出严禁涉水过河,密切注意洪水、塌方等灾害,并切实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5、增强值班值勤工作,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全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有关要求组织好救灾物资及抢险工作。
1、接到紧急警报后,各级领导小组迅速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2、迅速向全厂发出紧急警报,立即停工,并组织职工有序撤退到安全地带。
3、迅速关闭、切断输电(除应急照明系统外)和各种明火,防止洪水后滋生其他危害。
4、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受困人员进行转移和安置。
5、增强对重要设备、物品的保护和值班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6、迅速了解和掌握系统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1、高度重视防汛抢险工作,要以对全厂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落实各项防汛抢险措施。防汛抢险期间,领导无特殊情况不许离开工厂,并保持每天24小时值班,通讯工具畅通。
2、在防汛抢险应急行动中,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洪讯灾过后,全厂要迅速组织人力检查厂区受影响的建筑物,机械设备,线路等。按要求开展防疫工作,并迅速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篇十
为及时处置金融系统突发性支付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保证金融各项改革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性支付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我支行要密切关注可能发生支付风险的诱因:
1、已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严重自然灾害及类似“非碘”等公共卫生事件;
2、可能引发突发性支付风险的各类谣言;
3、媒体对金融改革或其他方面的负面报道;
4、金融系统发生抢劫盗窃等重大刑事案件或高级管理人员畏罪潜逃;
5、其他金融机构发生挤兑、限兑或停兑的;
6、可能引发支付风险的其他信息。
(二)非现场监测及预警。
1、要根据非现场监管数据及风险监测台帐,按日、旬、月、季定期测算农村信用社资金状况,重点分析储蓄存款变化情况及原因、备付金变化情况、资产流动性等,从中发现可能发生支付的苗头,及时提醒告诫农村信用社要加以警惕和防范。
2、根据《农村信用社风险评价和预警指标体系》相关要求,定期对县辖农村信用社进行排查,确定可能发生支付风险的农村信用社,列为重点关注对象,严密监控,及时预警,并要求农村信用社尽快落实各项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对策措施。
3、对列为重点关注对象的信用社,要根据其支付风险状况,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检查,并拿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
(三)报告。
1、接到联社或信用社风险报告后2小时内报告上级,风险报告表在当日起逐日报送。
2、可根据风险处置情况,要求农村信用社和各联社增减报告内容和次数。
3、突发性风险报告中要包括以下内容:金融机构基本情况、风险基本情况,原因、时间、涉及信用社或分支机构数、各项存款和储蓄存款的下降情况,已采取的和拟采取的措施、发展趋势分析等。
二、处置程序。
1、接到联社或信用社的风险报告后,要立即责成县联社实施风险处置和同业救助方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提出具体化解措施和对策,并监督信用社实施。
2、要立即组成由行长带队、相关人员参加的专门监管工作小组,进驻金融机构,直接履行监管职责。
3、要牵头,协调县政府、银监办、联社等有关部门组成风险救助小组,商讨给予财政资金支持等事宜。
4、督促金融机构及时提出动用存款准备金和紧急再贷款的申请,并协调尽快给予答复。
5、在处置风险过程中,要统一宣传口径。遇到新闻媒体采访时,要由处置风险的主要负责人亲自或指定人员答复。对于举报投诉和反映情况的存款人要热情接待,依法解释,但不得作出“保证还款”等承诺。
6、对引发支付风险或处置风险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篇十一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规范和强化本区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处置工作,建立操作性强、统一指挥、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双高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整洁。
根据静安区固体废弃物近期处置及未来发展规划,以及历年影响威胁上海的主要自然灾害情况,静安区今后可能发生的环境卫生重大事件主要表现在:
(一)自然灾害。
影响本区环境卫生作业正常运作的自然灾害主要有台风、暴雨、风暴潮、高温及地震灾害等,造成生活垃圾、粪便等废弃物清除运输处置受阻,道路保洁无法正常进行,灯光广告、店招、店牌等户外设施安全受到影响。
(二)事故灾难。
2、水运船舶事故,虎林路码头不能正常中转,造成垃圾物流梗阻;
3、水运船舶事故,长宁凯旋路粪便码头不能正常运作,造成粪便物流梗阻。
(三)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
突发性的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需对疫情控制区域生活垃圾、粪便及动物尸体等废弃物组织单独收运处置。
(四)社会安全事件。
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的事件等,并对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造成影响,需要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配合处置的社会安全事件,包括:
2、国际国内重大事件,可能影响本区城市保洁的正常进行,在局部区域引起垃圾的大量产生等。
(五)其他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事件。
1、特大型公共活动。指聚集人数超过5万,需要对活动区域进行突击保洁和垃圾应急收运的。
2、因道路泥浆、渣土污染,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并造成交通梗阻,需要对道路泥浆、渣土进行快速清除的。
3、因大面积油污及其它易滑物质污染道路,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并造成交通梗阻的,需对道路进行快速保洁的。
按照《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预案(试行)》规定,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分为四级:即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事件。
(一)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较小范围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轻度危害与威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需要调度有关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联动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一定范围内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与威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一定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需要调度有关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联动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较大范围内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重大危害与威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需要调度有关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四)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大范围内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与威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特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需要由市应急指挥中心统一组织、指挥调度全市相关公共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一)成立静安区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指挥中心。
1、应急指挥中心人员组成。静安区市容市政委主任(环卫局局长)为总指挥;市容市政委分管环卫业务副主任、静安区城市管理大队大队长、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总经理为常务副总指挥;市容市政委分管灯光广告副主任、分管安全保卫副主任,城管大队分管副大队长、总公司分管业务副总经理为副总指挥;静安区城市网格化管理指挥平台(待组建单位)、监管平台(待组建单位)负责人,市容市政委办公室主任、环卫管理科科长、灯光广告办主任、安全保卫科科长、市容办公室主任、建设发展科科长、爱卫办主任、法制科科长、宣传科科长,城管大队勤务科科长、总公司经营业务部负责人为成员。
2、应急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执行区政府和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具体负责本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工作;负责全区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事故预防,以及应急处置中的综合协调和组织管理工作;建立环境卫生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报区政府及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指挥部,承担本预案修订工作。
3、应急指挥中心的设置。应急指挥中心与本区城市网格化管理指挥平台同步建设,在硬件配置上,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兼顾平时网格化管理与应急指挥工作的需要,确保各类硬件及设施配置到位,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在应急情况下,网格化管理指挥平台自动转换成应急指挥中心。
(二)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四个办公室。
1、环卫业务应急处置办公室。分管环卫业务的副主任为指挥长,总公司分管业务的副总经理为副指挥长。下列人员为环卫业务应急处置办公室成员:环卫管理科科长、市容办公室主任、渣土管理所所长、各街道市容管理所长、总公司经营业务部副部长、总公司下属分公司负责人。环卫业务应急处置办公室设置在环卫管理科,由环卫管理科负责具体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在城区生活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受阻,道路清扫保洁不能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在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负责特殊废弃物的单独收集、运输、处置工作。
2、灯光广告应急处置办公室。分管灯光广告的副主任为指挥长。下列人员为灯光广告应急处置办公室成员:灯光广告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安全保卫科科长、景观管理所所长,总公司下属锝龙公司总经理。灯光广告应急处置办公室设置在灯光广告办,由灯光广告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负责是:在应急情况下负责灯光广告的处置协调工作,消除灯光广告设施对社会公众的危害。
3、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办公室。分管安全保卫的副主任为指挥长,总公司分管安全保卫的副总经理为副指挥长。下列人员为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办公室成员:安全保卫科科长、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总公司下属各分公司分管安全的负责人。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办公室设置在安全保卫科,由安全保卫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作业队伍发生群访、罢工,垃圾中转站人为破坏,中转站进出通道人为封堵等安全事故的应急协调工作。
4、城管执法应急办公室。分管副大队长为指挥长,勤务科负责人为副指挥长,各分队行政负责人为成员。城管执法应急办公室设置在城管大队勤务科,由勤务科负责具体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城管应急队伍的组建,负责应急情况下城管执法力量的调度。
(一)道路保洁应急队伍。由总公司下属金缔公司负责组建,组成人员35人,其中驾驶员不少于4人,主要由总公司及总公司下属分公司二、三线人员组成。同时,配置机动清扫车1辆,机动冲洗车2辆,垃圾收集车1辆,客货两用车1辆,手推车、扫帚、铲刀、刷子、塑料桶、抹布、洗涤剂若干。
(二)生活垃圾收运应急队伍。由总公司下属天拓公司负责组建,配备驾驶员5人,跟车工10人。同时配备2.75吨后压车4辆,2吨平板自卸车1辆,铁锹、扫帚若干。
(三)粪便收运应急队伍。由总公司下属锐民公司负责组建,配备驾驶员2人,跟车工2人,2.75吨粪车2辆,并随车配备小塑料桶、扫帚等用品。
(四)特种垃圾收运应急队伍。由总公司下属天拓公司负责组建,配置驾驶员1人、跟车工1人,配置密闭性能良好的垃圾收集车1辆,并配置防护服、口罩、橡胶手套、消毒药剂等用品。
(五)渣土运输应急队伍。由渣土管理所负责组建,主要是对长期在本区从事渣土作业的单位及车辆进行登记,一旦发生需要紧急调用工程渣土车辆时,保证在4小时内组织一支100吨以上运力的渣土运输应急队伍。同时,由总公司下属晨光公司配备铲车1辆,铲车驾驶员1人。
(六)市容环境巡查应急队伍。由市容办负责组建,配备人员30人,应急人员年?应以20至40岁以下的男性为主。同时配备对讲机、雨衣雨具、手电筒等抗台防汛所需物品。
(七)灯光广告应急队伍。由总公司下属锝龙公司负责组建,组成人员不少于20人。应急人员中必须有具备高空作业的2人,强弱电操作资格2人,电焊工2人;配置巡查车1辆、切割机1台、电焊机1台、对讲机2只;同时,配置封锁路面所需标线与架子及吊绳(200米)、雨衣雨具、手提式电灯等抗台防汛中所需物品。
(八)各街道市容所垃圾箱房保洁员和市容协管员作为局本委应急后备队伍,必要时听从局本部统一调度。
(九)城管大队作为总预备队,并成立40人左右的应急队伍,必要时由区政府和市容环卫及城管执法应急指挥中心统一调度。
以上车辆均配置gps定位系统。同时,为了确保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建设发展科必须做好相关应急物质的采购和储备工作。其中,工业用盐若干,简易流动(能拆卸)厕所5座,手提式夜间照明设备若干,并对易耗物品进行及时更新。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篇十二
根据20xx年环保工作管理目标,我公司于10月20日进行了环境应急预案演练,演练按照预定的方案即《20xx年度双强化工环境应急预案演练方案》进行有序、紧张,并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和目的。
通过此次应急演练,为应急人员提供一次实战模拟,使应急人员熟悉必要应急操作,进一步增强了职工的应急自救能力,为真正的事故应急行动提供经验保证。在这次演练中,每个演练者都获得再次学习和提高认识的目的,对于管理人员来说通过演练可以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并可以从中找出改进的措施,把预案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针对此次演练做如下全面总结: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这次应急救援演练。此项工作从演练策划、前期准备、组织正式演练的各个阶段公司领导全面部署、安排周密、紧凑,整个工作实施全面控制。
公司演练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及成员,身先士卒对演练工作的全过程进行领导和指挥并参与演练方案的多次讨论和修订工作,而且还积极带头参加演练前的受训,为保证演练的时效性,各工作组长亲临现场根据实情考察,掌握模拟演练情况后对方案进行调整和部署。
总之,这次演练取得成功,完全得力于领导重视和支持及各工作组长的精心安排,从而体现我公司各级领导搞好环境安全的信心和决心;确保把环境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我公司从环境安全工作实际情况出发,经过认真研究确定本次演练的主要任务,其主要目的是验证应急预案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发现问题以便及时纠正、改进,使应急人员熟悉应急操作的整个程序,增强应急人员的熟练性和信心,通过演练所有人员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技能,了解所有危险的可能性及防范措施,使大家得到锻炼。一旦发生环境事故,懂得应该做什么,能够做什么,如何去做等。从而提高全公司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确保应急行动高速有效地完成。
应急演练是在模拟事故的条件下实施的,是更加逼近实际的训练和检验训练效果的手段。也是检查应急准备周密程度的重要方法及评价应急预案准确性的关键措施。因此综观演练全过程,我们确实发现存在许多不足之处,需要我们引以为戒,不断进行改进和提高。下面将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如下:
2.根据预先制定演练的要求,演练时要事先准备模拟用品并告知演练区域内的人员,在实际演练时水管有脱落,营救人员动作不够迅速,使演练的真实性打了些折扣。
3.应急演练的过程中,联络通信方面的装备硬件不到位,造成各工作小组及指挥部之间联络不够顺畅。
以上主要还是演练的组织实施中存在问题,从而使我们积累了演练的经验,为今后应急预案的实际操作提供了借鉴。
总之,这次应急预案的演练,按照事先周密策划的演练预案顺利完成,达到了此次应急演练的目的。从而证明我们制定的应急预案中,报警及人员应急疏散程序是可行的。通过应急演练,使职工熟悉了必须的应急操作,进一步增强了职工防范意识和应急逃生自救的能力。
我们的应急演练工作虽然结束了,但我们为应急预案开展的演练工作却刚刚起步。为了不断提高全公司职工环境安全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以便在环境事故的应急行动中,达到快速、有序、及时、有效,我们将经常性地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训练工作,以提高全公司职工的应急救援技能和应急反应综合素质,有效降低环境事故危害,减少环境事故损失。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篇十三
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xx〕119号)、《安徽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皖政办秘〔20xx〕6号)、《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皖环发〔20xx〕38号)、《阜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阜政办秘〔20xx〕35号)等,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境内或发生在市外但对我市有较大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运输和使用过程中造成的辐射事故、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按照相应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科学处置。
1.5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具体见附件1。
2.1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市生态环境局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副组长: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的局领导。
成员:各县(市、区、园区)生态环境部门,市局办公室、督察办、法规科、人事科、科财科、生态土壤科、大气科、固管科、行政审批科、监测辐射科、宣教科、机关党委,阜阳环境监测中心、市执法支队、市环科所(市水环境所)、市环境应急中心、市环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2。
局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
(1)指导、协调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3)负责全市突发环境事件预防、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组织指导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提出污染控制、消除处置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件信息发布和调查处理等工作。
2.2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境应急中心,负责市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全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督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由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3.1预案制定。
各县(市、区、园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制定、完善本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县(市、区、园区)生态环境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要做好与本预案和当地政府(管委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衔接,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备案。
3.2风险控制。
局相关科室、二级机构要结合部门职责和局防范化解环境风险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把生态环境风险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系统构建全过程、多层次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各县(市、区、园区)生态环境部门应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要求,开展本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分析评估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检查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防范、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3.3应急队伍。
各县(市、区、园区)生态环境部门要强化环境应急管理人员配备,明确环境应急工作人员,安排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专职承担环境应急工作,做到专人专岗。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要不断推进环境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探索依托社会力量建立专业化环境应急救援队伍模式;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
3.4物资装备。
各县(市、区、园区)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健全制度和规划,配备符合实际需求的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和装备;开展应急资源调查,建立和充实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建立物资储备信息库并实行动态管理。有条件的县(市、区、园区)应设立实物储备库。
3.5技术支持。
市局负责组建和管理市环境应急专家库,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园区)生态环境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应急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持作用。
3.6联动机制。
各县(市、区、园区)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区域或流域环境风险防范需要,加强与相邻辖区环境应急管理部门的联动,健全风险防范、信息通报和应急联动机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动机制建设,协同高效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4.1监测。
构建自动监测、手工监测相结合的监测网络,提高监测技术水平;通过日常监管、互联网信息、环境污染举报等途径,加强突发环境事件苗头信息收集;强化部门联动,及时通报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报告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4.2预警。
4.2.1预警分级。
对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分级标准见附件3。
4.2.2预警发布。
各县(市、区、园区)生态环境部门研判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管委会)提出发布预警信息的建议。
预警原则上由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或其授权的生态环境部门发布,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或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相关县(市、区、园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通报。
接到三级(黄色)及以上预警信息报告后,经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批准,向市政府提出预警发布建议,并提出向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地区的政府或部门通报的建议。经批准后的预警信息可通过局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公众发布。市人民政府或市生态环境局同时予以发布。其中一级(红色)、二级(橙色)预警信息还应及时报告省厅,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上报省人民政府预警信息建议。(预警发布及调整、解除审批表见附件4)。
4.2.3预警级别的调整和预警解除。
根据事件事态发展,做好事件预警的调整、解除建议工作;报经市政府同意后,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
5.1报告流程。
事发地生态环境部门在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要立即进行核实、分析研判,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并依照《阜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上报事件信息。
市环境应急中心接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后,对事发地生态环境部门初判为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立即调度核实,分析研判,并向局领导进行汇报,经局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后,2小时内报告市人民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其中重大级别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应同时向生态环境部报告;对事发地生态环境部门初判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及时跟踪调度,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后,4小时内报市人民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
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级别及时报告信息。
5.2报告内容。
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报告原则上采用书面报告形式,情况紧急的,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并尽快补充书面报告。报告中要包含事件处置的研判与是否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
初报在获知突发环境事件后首次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件发展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完毕后上报。
初报应当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和数量、监测数据、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初步情况,并提供可能受到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的环境敏感点的分布示意图。有条件的同时报送视频、图片等信息。
续报应当在初报的基础上,完善初报中未提供的信息,按规定的时限报告有关处置进展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应包括事件概述,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突发环境事件潜在或者间接危害以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情况、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
5.3信息通报。
突发环境事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相邻行政区域的,事发地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邻行政区域同级生态环境部门,同时报市生态环境局,并向本地人民政府提出向相邻行政区域同级人民政府通报的建议。
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邻市的,市局要及时向邻市市级生态环境部门通报情况,视情向市政府提出向邻市人民政府通报的建议。
6.1响应分级。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县(市、区、园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对本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做好先期处置工作。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由县(市、区、园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应对(市生态环境局视情予以指导),其中,涉及面较广、较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可能造成较大后果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报请市人民政府指导应对。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应对,其中,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或涉及跨市级行政区域,超出本市生态环境部门处置能力的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及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当及时向省生态环境厅报告,请省厅提供支援和指导应对。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将市级层面应急响应设定为一级、二级和三级3个等级。县(市、区、园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响应等级可参照市级层面应急响应级别设置,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予以明确。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易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或重要时段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损害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6.2先期处置。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组织对污染来源开展排查,查明涉事单位,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
6.3响应措施。
6.3.1一级、二级响应。
对初判为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根据事件发展事态,经会商研判,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建议;对初判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根据事件发展事态,经会商研判,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建议(审批表见附件5)。
一、二级响应时,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赶赴现场,市局实行24小时值班,局领导在岗带班。
局应急领导小组组建由局相关科室、二级机构组成的若干工作小组,并通知相关市直单位加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工作组,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各工作组职责和应急处置措施按照《阜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1)局办公室、市环境应急中心等加入市综合协调组;
(2)局相关要素科室、市执法支队、市环境应急中心等加入市污染处置组;
(3)阜阳环境监测中心站加入市应急监测组;
(4)局科财科、市执法支队等加入市应急保障组;
(5)局宣教科加入市新闻宣传组;
(6)局相关要素科室、法规科、机关党委,市执法支队、市环境应急中心等加入市调查评估组。
根据市指挥部的要求,局应急领导小组指派相关部门参加医疗救治、社会维稳等工作组的相关工作。
6.3.2三级响应。
对初判为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将会产生较大后果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经会商研判,报经局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启动三级响应,同时报告市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市长)。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市指挥部办公室派出由局领导带队,相关科室、二级机构以及环境应急专家参加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市局实行24小时值班。
工作组到达现场后,督促指导和支持县(市、区、园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开展污染源排查、应急处置、应急监测、原因调查等工作,并根据需要协调有关方面提供队伍、物资、技术等支持。主要工作:
(1)了解事件情况、影响、应急处置进展及当地需求等;
(2)指导事发地制订应急处置方案;
(4)对跨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协调;
(5)指导开展事件原因调查及损害评估工作。
6.4信息发布。
根据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配合做好应急处置信息发布,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地向社会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
6.5响应终止。
当事件处置基本完毕、污染物质降至规定限值以内、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时,由启动响应的应急指挥机构终止应急响应。
7.1损失评估。
事发地生态环境部门可以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期间组织开展与评估相关的资料收集等前期准备工作;应急响应终止后,在事发地政府统一部署下,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工作。评估结论作为确定突发环境事件等级、行政处罚等工作的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评估按照生态环境部相关规定执行。
7.2事件调查。
应急响应终止后,按照有关规定,局应急领导小组配合生态环境厅开展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一般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
7.3总结评估。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按照“谁响应,谁评估”的原则,县(市、区、园区)生态环境部门对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形成总结报告或案例分析材料,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市局对启动市级应急响应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7.4善后处置。
应急响应终止后,市局指导事发地政府及时组织制订并实施生态环境恢复工作方案。
局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全市环境应急工作的需要,提供必要的资金、装备、通信、技术保障。
9.1预案管理。
预案实施后,各县(市、区、园区)生态环境局要参照本预案和本级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制定修订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
9.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阜阳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9.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篇十四
环境问题是当前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之一。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不仅给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损失,更严重的.是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破坏了人类赖以健康持久地生存的基本条件。
该活动希望在位的每一位居民的共同配合下,提高和加强居民对环保的认识,并鼓励居民以实际行动改善街道乃至社会的环境,共同肩负保护家园、保护地球的责任。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专家林家彬认为,生态环境是重要的公共产品,应把这种认识作为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
专家认为生态环境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等公共产品的重要特征,因此当生态环境需要人为投入来加以治理和保护时,它就具有了公共产品的属性。
因此“环保”是一个全民性的问题,政府的政策与措施是必不可少的,但最重要的还是公民对“环保”意识的提高,所以,这个活动方案侧重从每个家庭做起,从每个小角落做起,希望通过各项活动能真正让每位公民行动起来,齐心协力共同保护环境这一公共财产。
(一)街道绿化,人人参与。
3、街道领导居委会组织群众进行一些“绿化”活动,例如:组织每个家庭的小孩参加植树、栽花活动;集资兴建“街道绿化小区”,“绿化带”;评选“优秀绿化小区”、“环保先进家庭/个人”等。
4、街道与街道之间可以进行活动交流,加强各方面的建设,从而把“街道绿化”的影响逐渐扩大,推向社会。
(二)大家行动起来杜绝“白色污染”
3、认“环境标志”,选用绿色产品。
(三)“危险垃圾”零排放。
“危险垃圾”主要包括用过的电池、胶卷、注射针管以及用剩的药品、油漆等。
2、在商店和药店等处设收集箱。这些垃圾收集后将被送交指定的机构集中处理。
(四)“节约”行动。
1、节水为荣—随时关上水龙头,不要让水空流;
2、阻止滴漏—街道要实行定期的检查、维修水管,水龙头;
3、随手关灯—省一度电,少一份污染;
4、支持绿色照明—人人都使用节能灯;
5、控制噪声污染—让我们一起来互相监督。
因为该方案是侧重从家庭做起,所以所需经费不会太多,主要的资金可以分配如下:
1、购置一些果皮箱,清洁车等(约800元);
2、购置一些树苗,花苗,花盆等(约500元);
3、环保活动及评选所需的经费(约1500元)。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篇十五
为加强对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快速有效的处置相关突发事件做到准备到位应对有序及时高效舆情平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2.1应急指挥小组设在总裁办。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2工作职责。
统一领导应急工作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对应急队伍和资源进行调动第一时间向风险管理领导小组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和寻求帮助并负责突发侵权事件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2.3应急指挥部下设三个组。
2.3.1协调保障组由王金良任组长陈伟英、钟宋元、徐丽萍为成员。
主要任务与市区工商行政部门、市区科技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等知识产权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系保障信息共享和案件移送渠道的畅通配合组织跨部门、跨地区联合执法行动。同时为应急行动和日常工作提供经费、通信、交通等后勤保障。
2.3.2现场处置组由周杰任组长施跃民、郑海波为组员。
主要任务根据应急指挥部的指令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掌握、报告情况。
对知识产权案件按法定程序直接进行处理。
2.3.3舆情综合组由殷永生任组长张雪莲、施跃民、田俊为组员。
主要任务及时监控、收集相关舆情掌握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动态综合向应急指挥部汇报。根据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及时组织媒体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报告。必要时与市区委宣传部舆情监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寻求帮助避免网络舆情事态的恶化。
3.1应急协调。
应急单位要以保障现场处理顺畅为原则既保证现场处置人员、物资也要协调相关部门、相关工作。应急指挥部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后协调保障组应及时为现场处置、舆情应急组提供车辆、执法器材、经费等后勤支持。
3.2现场处置。
现场处置要以依法、有效、及时解决纠纷、平息事件为原则将突发事件的不良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3.2.1应急指挥小组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后现场处置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会同街道及相关管理部门固定证据、控制秩序将事件现场情况按专利、商标、版权分类后报风险管理领导小组。
3.2.2现场处置组要及时向应急指挥小组汇报突发事件处理的进展情况如遇现场不能解决的复杂情况应在证据固定后将当事人带离现场避免更大冲突,同时通过应急指挥小组加派处置力量。
3.2.3现场处置完毕后除第一时间向应急指挥小组汇报外组长应将突发事件。
的起因、现场处置情况及善后工作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材料上报风险管理领导小组。
3.3舆情应急。
舆情应急主要坚持以正面导向、把握主动权、增强案件处理透明度、以疏代堵为。
原则注意发挥公司总裁办企划宣传的应对作用。
3.3.1应急指挥部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指示舆情综合组应急行动。
3.3.2舆情综合组对舆情进行初步分析后将情况上报应急指挥小组3.3.3应急指挥小组响应舆情布置协调保障组、现场处置组开展有针对性的查处行动。
3.3.4经应急指挥小组同意舆情综合组形成新闻通稿必要时并组织媒体报道3.3.5舆情综合组将舆情应急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应急指挥小组。
应急指挥小组必须对知识产权风险应急事件以及该风险事件处理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就风险事件总结应吸取的教训提出今后的防范措施、管理办法和思路等并形成书面材料。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篇十六
网络信息中心机房环境主要监控目标对象为:电力供应、火情、空调异常。监控对象表征为:ups可监控数据(包括输入、输出、负载等)、烟雾、环境温湿度值。
环境监控报警根据影响范围不同定为不同级别,予以不同处置,应急处置流程如下:
(一) 机房烟雾告警
1、 如消防系统已启动,立即通知相关区域同志撤离机房。
2、 如消防系统尚未启动,立刻调出该场地视频监控,确认是否有火情。一旦确认火情,立即疏散,并确认消防系统能正确启动。
3、 火警必须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中心主任、相关机房安全责任人、办公室主任和环境与设备工程师。
4、 按消防相关程序处置。
(二) ups输入掉电告警
1、 立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和相关机房负责人,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即刻响应并处理,通知机房负责人电池放电情况。
2、 相关机房负责人待命响应,根据需要按预定程序逐级安全关闭各类系统或设备,并通知相关部门及人员。
3、 如影响中心关键业务,由机房负责人作出判断,并立即通知业务所属责任部门。
(三) 机房地湿告警
立刻通知相关机房负责人和环境与设备工程师,现场查看空调底下是否有水管爆裂漏水。
备注:漏水事故影响不可轻忽,某些情况下会引起灾难性事故,请务必关注。
(四) ups输出故障
1、 立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和相关机房负责人,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即刻响应并处理,通知机房负责人影响范围。
2、 相关机房负责人立即响应,如影响中心关键业务,由机房负责人作出判断,并立即通知业务所属责任部门。
(一) 监控数据通信中断告警
发现监控数据通信中断告警,需要综合查看,首先排查是否网络原因,其次排查是否服务器原因。以下状况考虑环境因素:
如果同时有大面积的网络故障和服务器故障,很可能是ups输出故障,立即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运行部负责人和系统部负责人。
如果是单纯的数据数据通信中断,一般是监控设备死机,在工作时间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
1、 机房高温告警
立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如判断空调已失效,则需到现场处置。
备注:由于机柜上的温湿度仪因热通道和铁架的热传导作用使得感应温度偏高很多,只能做参考。因此,如夜间发现高温告警,可注意观察,如有持续异常升温则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
2、 冷冻水高温告警
发现冷冻水高温告警或空调进水高温告警,即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
3、 市电掉电告警
工作时间,立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非工作时间,如发生ups输入掉电告警,按前述流程处置。
其他机房环境监控告警,考虑都是设备故障或者部分功能异常,影响面有限,在工作时间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篇十七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医院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创造良好就医环境。
2、管理、协调医院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体系相关资源、组织、指挥、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整体行动,规范医疗程序和工作行动。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3、抢险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4、职责
1)责任环保的主管院长负责应急现场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工作。 2)防保科、总务科负责识别本单位潜在环保事故和紧急情况并在发生事故时,协助主管院长负责现场协调工作,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抢险,同时在第一时间向区环保部门先行口头汇报。在事故处理结束再行书面汇报。
3)总务科负责提供竹梯、应急灯、潜水泵等应急物资且负应急责任相应设施的维护保养,使其处于完好状态。同时应联系落实抢险人员培训、演练。
4)全院各部门负责做好与本部门相关的潜在环境事故的预防并在紧急情况下积极响应领导的部署。
6、外面联系电话 区环保(白天|): 区环保(夜间): 环境热线:12369 消防队:119 救护医院:120 公安局:110 化工职业病防治所: 卫生计生委:
1)总务科负责污水处理设备的日常巡检管理工作。发现故障及时联系修理更换,保证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医院每年定期对关键岗位员工进行环境知识培训,应急救援小组演练,增强职工环境意识,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2)应急响应程序案环境突发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大四级。
如发生突发污染事故,总务科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启动应急预案,立即通报普陀区环保应急电话:
医院将配备个人防护设备,医疗救护药品箱等安全防护物品可以保证应急人员的安全处理。
3)应急后期处理
突发环境事件紧急处置完成后,产生有吸附液体原料后的废料,将作为危险废弃物处理,由总务科收储进危废仓库,请环保资源单位处置。如有高浓度原料废水暂时应急贮存的,可由总务科日后逐步少量添加到污水处理设施中,同时对处理后排水进行同步监测,达标后排放。
4)事故调查报告与报送
总务科将组织事故调查相关责任部门要对事故原因和紧急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材料。总务科将书面报告区环保局相关部门。
5)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分类、措施、责任部门
总务科应定期对应急设备、物资维护保养机制,每年的环保经费中拍一定的经费予以保障,用以宣传、培训和演习保障。
1、医院类型: 综合性医院
2、院区占地面积: 平方米
3、建筑面积: 平方米
4、在职职工: 人
5、年门急诊量: 万人左右
6、床位数: 张
1、污水处理设备一级
2、污水处理池 平方米,月处理量 m06
3、医用废弃物处理量 公斤,由 市康环公司回收
4、x光洗片液月处理量 公斤,由 真源公司回收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篇十八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维护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好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减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本着为学生和教师的身体健康的目的出发,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即适应对学生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学校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总务处、团队和值日老师、食堂管理员等组成。
l、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2、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
3、组织医生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4、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包括急救(催吐、洗胃、洗肠)、对症治疗和特殊治疗;
5、对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1、及时逐级报告。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班主任或分餐老师应及时向校领导或镇卫生院报告,学校则向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和城厢区教育局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2、保护现场、保留样品。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
3、如实反映情况。
学校负责人及与本次中毒有关人员,如食堂工作人员及病人等应如实反映本次中毒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1、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学校的食堂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食品卫生以及关于《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2、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的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主题班会、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学习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l、在食品加工、供应过程中或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2、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班主任发现可疑病情后(食用某一食品后,两人以上出现同一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及时报告救治,由初步检查确定,采取以下措施:
(1)观察病情,对症处理。
(2)如确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a、对患病的师生进行初步诊断、治疗、护理。
b、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c、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或者与医院联系,救治患病师生。
d、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学校主管领导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教育局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指挥以下部门工作:
(1)、责令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3
(2)、由校长办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负责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4)班主任负责协助医生护理患病学生,如发现人数较多,治疗护理在班级进行。中毒师生病情较重、人数较多时,应立即就近送医院抢救或向120求援。
(5)、政教处负责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学校落实专人接受新闻部门采访、应对社会质询;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教务处要深入各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7)、总务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8)、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根据查明的事故原因,向上级领导和卫生部门递交书面事故分析报告,对发生的事故做到“三不放过”,对所有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引以为戒,并对造成中毒的责任人、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如故意破坏造成中毒事故,将当事人交司法机关处理,如因工作疏忽造成中毒事故,对当事人进行扣发工资、辞退或进行行政处分的处理。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篇十九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增强环境应急预案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发布、备案、实施、修订、宣教、培训和演练等活动。
第三条:环境保护部对全国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环境应急预案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编制指南等规定;
(二)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实际;
(三)建立在环境敏感点分析基础上,与环境风险分析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相适应;
(四)应急人员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五)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性强;
(六)应急保障措施明确,并能满足本地区、本单位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完整,附件信息正确;
(八)与相关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应急预案,按照相应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编制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环境应急预案。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
(五)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等;
(七)监督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责任与奖惩等;
(八)附则,包括名词术语、预案解释、修订情况和实施日期等;
(九)附件,包括相关单位和人员通讯录、标准化格式文本、工作流程图、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
第七条: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企业事业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品企业事业单位,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包括综合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
对环境风险种类较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突发事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综合环境应急预案。综合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件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内容。
对某一种类环境风险,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存在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类型,编制相应专项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事件特征、主要污染物种类、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对危险性较大重点岗位,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重点工作岗位现场处置预案。现场处置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事件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综合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之间应当相互协调,并与所涉及其他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有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主办单位应当在活动开始前编制临时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中除了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单位概况、周边环境状况、环境敏感点等;
(三)应急物资储备情况,针对单位危险源数量和性质应储备应急物资品名和基本储量等。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并充分征求预案涉及有关单位和人员意见。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环境应急预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编制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企业事业单位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组织评估小组对本部门编制环境应急预案草案进行评估。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相关行业协会和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以及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专家。
第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组织评估小组对本单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估。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相关部门应急管理人员、相关行业协会、相邻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周边社区(乡、镇)代表以及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专家。
第十四条: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应当重点评估环境应急预案实用性、基本要素完整性、内容格式规范性、应急保障措施可行性以及与其他相关预案衔接性等内容。
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对应急预案草案进行修改。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30日内报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45日内报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临时环境应急预案,主办单位应当在活动开始三个工作日前报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报送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二份):
(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环境应急预案评估意见;
(三)环境应急预案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第十七条:受理备案登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报备材料之日起60日内,对报送备案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对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十条规定并通过评估小组评估,予以备案并出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对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十条规定,不予备案并复函说明理由,由申请备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自行纠正后重新报送备案。
第十八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格式由环境保护部统一制定。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环境应急预案监督管理作为日常环境监督管理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开展环境应急预案宣传教育,普及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环境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培训工作,通过各种形式,使有关人员了解环境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预案。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并积极配合和参与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环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有关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环境应急预案演练结果进行评估,撰写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对环境应急预案提出修改意见。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依据有关预案编制指南或者编制修订框架指南修订环境应急预案。
环境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事业单位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一)本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
(二)相关单位和人员发生变化或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职责调整;
(三)周围环境或者环境敏感点发生变化;
(四)环境应急预案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
(五)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认为应当适时修订其他情形。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于环境应急预案修订后30日内将新修订预案报原预案备案管理部门重新备案;预案备案部门可以根据预案修订具体情况要求修订预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对修订后预案进行评估。
第二十四条:应当编制或者修订环境应急预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不及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不按规定进行预案备案,由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五条:应当编制或者修订环境应急预案企业事业单位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不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或者不按规定进行应急预案评估和备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六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不执行环境应急预案,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或者危害扩大,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负有责任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中下列用语含义: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因事故或意外性事件等因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或破坏,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受到危害或威胁紧急情况。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为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而预先制定计划或方案。
环境风险,是指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或健康)危险程度。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根源或状态。
环境敏感点,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环境敏感区”定义。
应急演练,是指为检验应急预案有效性、应急准备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适应性和应急人员协同性而进行一种模拟应急响应实践活动。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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