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书的不解之缘范文(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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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的不解之缘范文(19篇)
时间:2023-11-24 06:26:30     小编:飞雪

优秀的领导者懂得倾听和赏识团队的贡献。写总结时要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专业性,确保传递给读者的信息准确无误。请大家阅读以下总结范文,并结合自身情况进行参考和借鉴。

我和书的不解之缘篇一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在我认识字开始,我就对书十分感兴趣,所以我的书柜中总是放着许多书,比如有关童话的:《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等,还有关于励志的,如《时文选粹》、《青少年心理健康读本》、《智慧背囊》等。还有关于学习的,如《作文提纲》、《提高学习成绩的语文故事》、《小学生必背优秀古诗词》等。

每天放学后,我一有时间就把书拿出来看,有时甚至到十一、二点还在如饥似渴地看着。我走进了书中人物的`心灵,到睡觉时仍想看书,已经看得入迷了!明白了许多道理:如将心比心,自然显露和谐,将心比心,人间芳香四溢,世界五彩缤纷。只要我们勤奋耕耘,再贫瘠的土地都会盛开鲜花;只要用心浇灌,再干旱的沙漠都会变成绿洲。直到妈妈回来看到我房间里的灯还没熄,就催促着我赶快睡觉,我才心不甘情不愿地睡了。

在书中遨游的我,有时会为书中的情节捧腹大笑,有时会为书中的人物悲惨的命运感到伤心而情不自禁地哭起来,有时也会让我反思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惭愧。

在《感恩的心》里,我看到一篇既令我感动又令我惭愧的事。一位母亲每天都在唠叨,叮咛她的女儿,有一次,她考试考得不好,母亲就唠叨:“我看你这段日子就是不刻苦,花多少力气就有多少成绩……”。临近高考了,母亲每天都在唠叨,可女儿却很不耐烦,说:“我一定要考北京的学校”。心想:这回可算听不到妈妈的唠叨了。可母亲说:“去那么远的地方生活上怎么办呢?我陪着你一起去,可以照顾你,你就可以安心学习了。”听着母亲句句关切的话语,女儿抬头看见母亲两鬓斑白的头发,昔日里母亲关心她的情景浮现在了脑海中情不自禁地留下了眼泪。

看完这篇故事,我明白了母亲的伟大,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中,母亲不仅给了我们鲜活生命和健康身体,还给了我们无私的关爱。

记得又一次,妈妈叫我去洗碗,还要把房间收拾干净。我当时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电视,根本没兴趣听妈妈讲话,就说:“烦不烦哪,我正在看电视,我自己的房间不用你管!”说完,“嘭”地一声把门关上了。过了半小时,我气消了,心里感到十分惭愧:妈妈这样做是为了让我锻炼我的独立生活能力,况且妈妈养育了我,让我洗个碗还不应该吗?”于是我快步来到厨房,竟看见妈妈正在洗碗,一如既往,毫无怨言。当时,我就下定决心:不可以和妈妈顶嘴,要帮妈妈做家务活,考个好成绩来报答父母!

……。

同学位,要知道一本好书让我们受益终身,一本好书带给我们快乐,一本好书让我们明白人生的意义。难道我们不应该和书交个朋友吗?对!我们和书交个朋友,将会让你更智慧一生,富足一生!

我和书的不解之缘篇二

上一次说了花生,这一次再说说地瓜。

关于地瓜,母亲生前常常提起这样一段往事:在我两岁的时候,正逢“三年经济大灾害”的年头,家里几天没开锅,我饿得哭都没劲了,奄奄一息之际,多亏南园二大妈送来了一把煮的地瓜干,就是这几块瓜干把我的小命从鬼门关上拉回来了。

岂只是我,在那个天灾更是人祸造成的饿殍遍地的饥荒年代,多少人依赖这种耐干旱、耐瘠薄、高产的块茎作物活下来了。

由于种植季节的和栽培方式的不同,那时候的地瓜分为三种。

一种是窝瓜,俗话说就抱窝的地瓜。这是栽植最早的一茬,阴历的三月就开始了,用上一年越冬保存的种瓜,囫囵埋进垄坝上的土里,浇水以后用双手拢上干土把瓜种包住,拍成一个馒头状的瓜窝窝;大约一个月之后,随着天气的暖和,地温的提高,种瓜就会生根发芽,自然把“馒头窝窝”撑破,人们要不失时机的清除母瓜上的土,只留下底部扎根的地方,这些根茎就会慢慢地膨大,到了秋分的时候就可以收获了。这种瓜很面,淀粉含量高,一般用于晒干做牲畜饲料。

第二种也是春天栽的。不过它们栽的是瓜苗,那时候生产队里没有塑料大棚技术,地瓜是用“回龙火炕”育苗,简单地说就跟如今城市地暖结构差不多,用烧煤给火炕加温,上面畦的种瓜十几天就开始发芽,一茬茬的拔,一茬茬的新长出,很有趣。那时候火炕天天烧火,孩子们就偷偷地拿来地瓜烤着吃,埋在灶下灰烬里的地瓜软黏流油,烫烫的咬一口,嘿,那叫一个甜呐,真是笔墨不能形容。春瓜产量高,成本低,是地瓜家族的主角。

夏地瓜是用采来春地瓜的长蔓做种苗。由于生长期较短,产量一般不太高,但是夏地瓜大小一致匀称,是留着来年做种瓜用的。收获的时候直接运到越冬地窖里,时节已经接近霜降了。

从我记事时候起,每到秋收的时候,生产队就会把刚刚从地里挖出来的地瓜用手推车一趟趟送到各家各户,那时候其他的作物大部分交了公粮,不宜贮存的地瓜就成了乡下人一个冬春的主食。家人就忙着把这些地瓜分类挑拣;先把大的,光滑完整品相好看的'挑出来,准备用于贮藏。剩下的半拉受伤的、磕碰的掉皮的就留下现吃或者晒干,留在明年春天接短。

过冬的地瓜搁在炕上或者顶棚上,底下铺上柴草,地瓜就一层层的摞在上面,中间也要隔上苞米秸秆,留下通气孔。天冷的时候,地瓜的外面还要用柔软的干草或者麻袋片、破被褥之类的盖上,以防上冻。

那时候家庭人口多,一家三代七八口人,还要养猪,所以家家都要贮藏千八百斤的,家家的土炕上都垒起一堆地瓜的小山儿。

刚刚收下的地瓜面大,硬硬的。搁上一段日子,尤其是太阳下晒几天之后,就会慢慢地软和,糖化下来,这时候的地瓜煮熟就会越来越软越来越甜,临近霜降的时候,煮熟的地瓜软的拿不起手,通红通红的流油,那真是煞口的甜。那时候妈妈在闲暇时,就会多煮一些,趁着好天切晒成熟瓜干,搁在一个大网兜里,等到来年开春的时候,我们常常吃不饱,上学前每人抓一把给我们搁在书包里,当零食吃,就是最美味的点心了。

而到了第二年青黄不接的季节,鲜地瓜吃完了,去年晒的地瓜干就要唱主角了。一般的是加一点糖精煮着吃,说良心话,吃三两天可以,天天吃,能把人噎死,吃的人胃泛酸,而且不垫饥,吃饱了一会就饿。要是熬一锅苞米稀饭泡着吃,就顺口了。倒是磨成面粉以后花样就多了,可以烙饼,贴饼子,更可以做地瓜面条——用铳子把地瓜面团擦在滚开的开水里,煮熟捞出以后加一点海鲜打卤,鲜滑鲜滑的非常好吃。还有一道搭配的非常合理的小吃,就是把焯过的槐花挂上地瓜面糊放在盖帘上蒸煮,吃起来糯糯的甜甜的,别有风味。

当然,我最爱吃的还是地瓜面包子。这个是需要一点技巧的,因为地瓜面比较喧,没有筋道,不容易粘连,所以包子皮必须用烫面,或者在地瓜面中揉进一些芋头才能包住菜馅。那时候妈妈去海滩上挖一些野芹菜,水焯后加上一点猪肉,还加一点小虾皮,包成的地瓜面包子真是好美味!看外表黑不溜秋的,可吃起来那就让人梦萦里不忘了。

我和书的不解之缘篇三

在这冷瑟的深秋,走在街上,阵阵寒风吹来,总想缩缩脖子,把脸藏在衣领里。前面有卖烤地瓜的吆喝声,随即烤地瓜的香味也随风而来,立即令人精神大好,忙跑上前去,问价格,挑地瓜。我的朋友都知道我最经不住的诱惑就烤地瓜,每每见到,必买。

朋友都嘲笑我说:“别再吃烤地瓜了,再吃你就是(地瓜)了,天天喊减肥,天天这么喜甜食。怎么减?”“哈哈,不管这么减,就是不能见烤地瓜而不吃。”我的地瓜情结,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好像从小就喜欢吧!

在这城市的大街小巷,经常有推着小烤车,买烤地瓜的,我家附近的几个小吃点,买烤地瓜的.大爷都认识我了,我每次买他地瓜,他都说:“姑娘,现在像你这年龄,又穿这么时尚的女的买烤地瓜的不多。”我可不是姑娘了,三四十岁了。是呀,这个年龄的人小时候都吃惯了地瓜、地瓜干、地瓜煎饼。谁还喜欢这口。也就我百吃不厌吧!老公也笑我说:“真是的,我倒想天天吃大餐,谁像你,喜欢地瓜没够!”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呗。

小时候,我家倒不像我的小伙伴的家里那样——拮据。虽然在农村,可也算是小康人家。可是,在那时我就独独喜爱这烤地瓜。冬天,家里没什么事做时,母亲就把炉火关小。边做针线活边把地瓜围着炉口放一圈,找个破旧的瓷盆子,盖上,等过一会,就翻一次。自己在家做烤地瓜——因为她女儿爱这口。每当这时,我总是迫不及待的一遍又一遍问:“娘,烤好了没?”“你去写会作业,一会就好了。好了我叫你。”我哪里坐得住呀,一会又跑到炉子边去看。

今年中秋回家,问母亲,种地瓜了没有,母亲说:“那年不种呀!有你这个吃星。”忙着到田里地刨了几颗,因为还不到季节,家里也还没生炉子,我们煮了一锅,就我自己吃的津津有味。儿子说:“妈妈,这地瓜一点不甜!”我母亲忙接话说:“时节不到,等熟了,这地瓜就甜了,你吃着不甜,看你妈妈吃的那个香!”是呀,季节到了,更甜。

难忘那地瓜的香味,到现在它依旧是我的最爱。吃着它,会想起遥远的童年,遥远的家。

我和书的不解之缘篇四

每天我上学放学的时候,都会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一位白发苍苍的清洁工老爷爷。

他一脸的皱纹,那张黑漆漆的脸似乎永远也洗不干净,乱蓬蓬的头发像鸡窝一样,身穿一套早已看不出本色的清洁装,脚上穿着一双洗得发白的球鞋,可是脚趾头都快露出来了。每当我从他身边经过,我都会捂住鼻子,皱着眉头,躲避而过。曾经因为此事,妈妈批评过我,说我以貌取人,但我却很不以为然。

一件事彻底改变了我对老爷爷的态度。记得那是一个烈日炎炎的中午,我手里握着两根香蕉,一边津津有味的吃着,一边和朋友打闹玩耍。我随手把香蕉皮扔在了地上,老爷爷看见了,急忙走过来,吃力地蹲下身子拾起香蕉皮,一边扔进了果皮箱里,一边耐心地提醒我:不要乱扔果皮,别人踩到很危险的!我反感地回敬了一句:要你管!说完便一溜烟儿跑开了。后来我在扔后一个香蕉皮时,故意扔在了一个不被人发现的地方。之后,又若无其事地和朋友玩起了捉迷藏。结果,一不小心,我踩到了一个滑溜溜的东西,仰面摔在了地上,两只手掌全被磨出了血,痛得我直掉眼泪。这时,一双温暖的手把我扶了起来。我扭头一看,原来是那个让我异常厌恶的老爷爷。他一边捡起地上的香蕉皮,一边心疼地说:疼吗?以后不要乱扔果皮垃圾啦!你看多危险!老爷爷不容我多说,急急忙忙把我背回了家。爸爸妈妈连声道谢,我不好意思地低着头,脸滚烫滚烫的,非常后悔,我不应该经常取笑和捉弄他,他不仅教育了我,还帮助了我。我在心中暗暗发誓:一定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谢谢您!清洁工老爷爷,是您让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是您让我学会了爱护环境卫生;是您让我看到了这个世界上最美的一面;是您让我懂得了不要以貌取人的道理。

我和书的不解之缘篇五

晚上跟家人去了一家小餐馆奢侈,要了六道菜。有两道菜很是亲切:一道肉末粉条,一道“忆苦思甜”。

肉末粉条辣味十足,正合我和妻子的口味;“忆苦思甜”其实不是菜,是纯地瓜干面做的窝窝头,每个小的像一头蒜,不到半分钟,这忆苦思甜在碟子里被亲切的一干二净。

那些年,家里刚刚承包了几亩土地,地瓜撑破了地垄,张扬着丰收的富足和欢喜。

晨露泛着寒星的夜眼在苍凉的田野里闪烁,苍绿的地瓜秧满脸凝重,坚忍蔓长的瓜秧被镰刀从蒂处削落,身后盘成了一堆堆蛇状的美丽。

那些蚂蚱和蝈蝈像被揪疼了酣梦,朦胧样突然蹦起,掠一道弧线,又降落到地上,隐于秧子下。于是,我像个斗士,折些细长的狗尾巴草,把捉到的蚂蚱和蝈蝈从它们的后颈串起,带回家喂鸡,鸡肥的会多下几个蛋;有时,娘会用油煎炸,吃起来那才叫个香。

一家人迎着晨阳搓热了掌心,甩开膀子的镢头让一窝窝红皮地瓜应声而出,一嘟噜一嘟噜的像骤然间花朵开得满地都是。父亲是种田的行家,地瓜比邻居家的都要好,相邻的瘸子伯见了一个劲地直夸好。

几张擦刀像魔术师的戏法,雪白的地瓜片唰唰地包围了身边,筐篓里挤着,簸萁里待着。

有时候我不甘寂寞,趁父亲抽烟的功夫便拿起擦板,一个地瓜没擦完,手却削去了一块皮。

稍稍作了平整的土地上颠撒了洁白的地瓜片,我像个被制作好的小木头人,小心地倒退着脚步,弓着腰,把手掌大小的地瓜片摆成了好似枚枚雪白的棋子。

随手啃一口地瓜片,干燥脱皮的嘴唇滋润了,看着乳白色的地瓜粘液沾满的`十指,空荡荡的肠胃似乎有了底气。

母亲嘱咐我用土坷垃搭个小土窑,把一些地瓜放在上面,干柴烈火后用镢头砸塌焖严,歇晌时浓郁的烤地瓜就填饱了肚子。

最揪心的是大半夜里下雨,睁不开的眼被母亲拽着耳朵喊醒,一路上像撵猪似的,一直赶到地里,捡拾完了,雨也来了。有时候,刚晒了一天后的瓜干,被雨淋了透,再加上连日不开,有的烂掉了,即使不烂掉,黏黏糊糊的泛了绿毛,也都黑了心。曾记得,附近矿区有一个大大的圆形砖窑,父亲就把半干的地瓜干拉到窑里边,拣了空隙烘晒,几番折腾后,地瓜干变得黑不溜秋的,人也跟着累瘦了一圈。那年月,乡野人家的日子有时都很紧巴,实在没有吃的了,这些“眼睛儿”就成了救星。娘会持家,一把柳芽掺一把地瓜面,蒸熟的窝窝头在低矮的案板上散着热气。苦涩入口,吃起来也香,因为饿极了。

风调雨顺的年成,父亲用高粱杆做成的簙围成一个圆囤,把白生生的地瓜干存在里面,成了全家人春冬的食粮,地瓜干煎饼至今还难以忘记。

还留下一部分地瓜储存在地窖中,一个冬天在滚烫的汤锅里都能看到它,盛上满满的一大碗,直吃得大腹便便。

要么把地瓜擦成条状放置在大锅里,再加上一些压碎的豆扁,点燃木柴煮熟,直到香气弥漫了整个厨房。

热热的舀上一大碗,坐在门口前的石墩上,就着一头大蒜或一根长长的大葱,热热的享受着农家的美食。

赶上家里摊煎饼的时候,在鏊子窝里放上几个保鲜的地瓜,烤熟后剥开带着火星的地瓜,那滋味胜却人间美味。

最喜家里的细粉条子,把地瓜上磨磨成糊状,然后上包一次次的过滤,把剩余在包里的白白的地瓜粉晾干。

再把地瓜粉和成一定的程度,捶打着一个镂空的葫芦瓢下落在滚沸的锅中,捞出晾在一旁,粉条便做成了。

父亲给捞上几捧扯断了的细粉条子,放在大海碗里,再用筷子从臼里剜上一棒碎了的辣椒,直吃得大汗淋淋漓漓。

入冬了,田野荒芜得像老人空洞的眼窝。家里院墙上搭着的地瓜秧子早被风干了。父亲用叉子挑下来,装在地排车上,拉到庄口的机子上打碎,成了一冬牲口的好食料。

又一年的初春里,堂屋窗下向阳的地方用砖或土围起一方育苗的炕,沙土掺匀,撒好水,把上好的地瓜埋进去,蒙上塑料薄膜,不出半月,那些嫩芽就钻出了沙层,天气回暖,秧苗顶的塑料薄膜鼓涨涨的,开孔透风,些许时日,撤去薄膜,秧苗茁壮的像个个憨厚的娃子。“谷雨前后,点瓜种豆”,胖了一冬的牛犁好了一垄垄地,全家老少齐上阵,刨坑的刨坑,挑水的挑水,点水的点水,散秧的散秧,埋秧的埋秧,各司其责,一块地不到一个下午就完成了。

特别爱喝娘用地瓜嫩叶做的汤,在石碾上把麦子嗑开,上锅煮开,然后从地里掐上一把秧尖,清水冲洗干净,入锅,放少许盐,一锅咸汤就好了。若有豆扁煮入,我几乎能喝上三大碗。也爱吃娘用嫩嫩的秧梗烀的菜豆腐,那时候常吃,却总是吃不够。

如今父亲和娘都走了,地里很少再有栽种地瓜的了,大部分地都变成了麦田和玉米田,我也渐渐远离了土地和那些属于儿时的岁月,唯没有忘记与地瓜有关的记忆,每逢路上有烤地瓜卖的,我都买一个大大的,品尝着地瓜的味道。

我和书的不解之缘篇六

地瓜,又名红薯,是一种极普遍的作物,又是一种极普通的食品。有人甚至把某件事办砸了,也说成是“地瓜”了,只是语调稍为变了一下。足见地瓜在人们心目中的位置。

因为我的平常,似乎越是普通的东西于我也就越是久长。从记事起,直到这过了花甲,仍然于地瓜不离不弃。

童年的时候,村里不种地瓜,据说是因山里缺水。我认识地瓜,是在村头小集的地瓜锅旁。每到收完了秋,有人就从很远的地方贩来地瓜,在集上支一口锅,一集一锅。五天一集,逢二逢七,爷爷就攥着我的手,在地瓜锅前等着掀锅。我两眼盯着透过锅盖蒸腾而上的热气,那香甜的气息,让我吞咽着口水。地瓜熟了,锅盖掀开了,热气在冷风中弥漫。在温湿甜润的热气里,掌锅的称给两块,爷爷掏钱,却不舍得吃,我吃着一块,拿着一块,蹦着跳着回家了。

后来村里有了互助组,提倡种地瓜,说山里也行。村头盘起了地瓜炕,生火升温,育出了地瓜苗。田里起垅,垅上刨坑,一瓢水栽三棵地瓜。当年地瓜丰收。大人在前边刨,我在后边拾。擦擦地瓜上的土,就啃了一块,脆里带甜,好吃。中午就忙不迭地煮了一锅,吃了个够。

不久,成立了农业合作社,为了创高产,地瓜渐渐多了起来。育秧,栽苗,翻蔓,追肥,除草,直到把地瓜刨出来,下井储藏,切片晒干,我这个小社员跟着大人从春忙到秋。当然,小小的年纪,也学会了种地瓜的全套本事。

1958年来了,风调雨顺,大丰产。要十五年赶超英国,大炼钢铁,家里的锅砸了,送进了炼铁炉。村里办起了共产主义食堂,集体吃饭。开饭了,抬出一大箩地瓜,吆喝一声:“吃吧!”一天三顿。不用问明天吃什么,一准还是地瓜。我竟然也有吃够的时候,拿起地瓜来,实在不愿往嘴里送。

毕竟老人心里有数,狠狠地道了我一句:

“到了时候,还得靠地瓜救命。”

1958年的丰产并没有丰收。转过年头,吃饭就成了大问题。共产主义食堂办不下去了,解散了。粮食没了,地瓜吃完了,地瓜的蔓和叶成了好东西。在碾上压碎,再上磨磨细,烙饼子吃。大便是困难一些,可比肚皮贴着脊梁好受得多。放了学,先拎着书包上山坡,寻觅去年收地瓜干时落下的碎片。运气好,半个下午能捡拳头大的一包,娘给煮了,就是晚饭。当然不饱,那个年代又何曾饱过。

春天,南坡的地向阳,开冻早。我和弟弟扛了镢头,提了篮子,顺着去年地瓜垅刨下去,寻找落下的小地瓜。刨到一块,用手把皮一捋,那地瓜上还粘着一些泥土,不擦了,三口两口就吃到肚子里去了。冻地瓜不苦,好吃。时过四十多年,我还清晰地记得刨到冻地瓜的兴奋,嚼着冻地瓜的味道,还有吃到肚子里的熨贴。这种拾荒,不知抡多少镢头才碰到一块,忍不住,要先填自己的肚子,一个上午篮子里没有多少,可娘看了还是高兴,一边剥着冻地瓜的皮,一边夸我:

“孬好,你刨来的是粮食,比糠菜强。”

三年的大饥馑,我没有饿死,地瓜帮了大忙。

过了1960年,日子渐渐好起来,地瓜又可以尽吃了。娘摊完煎饼,总是把鏊子底下的热灰扫到一边,把洗好的地瓜码在滚烫的地上,扣上瓦盆,再把热灰覆在瓦盆上。我挑着柴禾,一迈进家门,就闻到烤地瓜的香气。扔下柴禾,扁担也来不及抽,就跑到厨屋里,扒去草灰,翻开瓦盆,那地瓜焦皮黄瓤,香气要顶倒人,咬一口真甜倒牙,直到如今,回想起来,齿颊里还隐约着那香甜。

后来进了城,栽地瓜,刨地瓜,切瓜干,晒瓜干的事自然是不做了,在鏊子窝里烤的地瓜,当然也吃不到了。但,我并没有忘却。那一年四季的劳作,是辛苦,可到了秋天,看到一块块憨厚的大地瓜排在地皮上,心里是欢乐的,用现在的话说,那成就感是欣慰的。

一天,约了几个伙计吃饭,中间上了一盘烤地瓜,每块断为两截,也是焦皮黄瓤,色香味俱在,看着就好吃。一位伙计却不以为然,惺惺地说了一句:

“就是为了不吃地瓜才出来的`。”说着放下了筷子。我乐得吃了两份。

衣食所好,概不可强勉。吃地瓜,不是吃忆苦饭,是为了不忘本;不吃地瓜,也不就上了一个层次,成了“出来者”的标志。况最近报载:

“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蔬菜榜,高居榜首的竟是红薯(地瓜)!专家解释说,红薯中的纤维含量高,每100克红薯产生的热量比米饭低1/3,维生素b1、b2的含量分别比大米高六倍和三倍,还含有丰富的赖氨酸。”

是这则报道勾起了这些零星的回忆。

我想地瓜窝在土里,那块茎土里土气,其貌不扬,远没有人参高贵;那蔓子匍匐在地上,长短不齐,毫无眩人眼目的地方,不像凌霄那样爬上高枝,放出鲜艳的花来供人欣赏。可地瓜立地不问肥瘠,旱灾来了,没见旱死,一场细雨,它又蓬勃起来;雹灾来了,打掉了叶子,打烂了蔓茎,雹灾一过,新芽又发了出来。秋天到了,它又把丰硕的果实献给人们,简直是一种铁粮食。

我们真的该夸一夸地瓜了。

我和书的不解之缘篇七

我是一个特别胆小的女孩,尤其是见到狗,因为去年我到乡下的奶奶家去,一只大狗突然扑到我身上,吓得我魂飞胆破,以后再见到狗,我就躲得远远的.,这可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啊!

也许我天生就是跟狗有缘,去年寒假,妈妈让我到姑姑家去学习,姑姑家偏偏也养了一只小狗。记得那天,我一开大门,一只凶猛又漂亮的小狗向我扑来,这小狗长得黑白相间,一双机灵的小眼睛骨碌碌地转,真是可爱极了!但好看归好看,想跟它成为朋友还真是有点儿难,这不,我都来了十多次了,它还是照样叫唤,很不友好,每次它一咬我,我就跑到姑姑后面,边瞄着狗,边走进屋,每次都是心惊胆寒,吓得身子直哆嗦,我多么想和狗成为朋友啊!

从此,我再到姑姑家的时候,总是忘不了给“小天乐”带点好吃的,每当学习累的时候,就跑出去跟它玩。我就像它的主教练,让它点头,它的嘴巴就动一动;让它跟我握手,它软软的爪子向我伸来;我让它摇摇尾巴,它就把尾巴一圈一圈地摇起来。看着它那兴奋地样子,就像一个小朋友在跟我们嬉戏,我真是太高兴了,“小天乐”终于接纳我了。我再来姑姑家的时候一点儿也不害怕了,因为我已经和狗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我和书的不解之缘篇八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是啊,进入书的世界,倾听书的话语,真的可以使我们变得聪明。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读书真是乐趣无穷!

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在宁静的夜晚躺在奶奶的怀抱里,听奶奶讲那些古老的民间故事:牛郎织女,猎人海力布……一个个神奇美妙的故事,深深的吸引着我。

稍稍长大了一些,识得两三字了,我渐渐开始自己阅读。《格林童话》是我的最爱。捧起它,我深深地陶醉在童话的海洋里。我想走进开满鲜花的大森林,与白雪公主一起做游戏;我想去富丽堂皇的海底皇宫,去需找化作泡沫的小美人鱼;我想去寻找丑小鸭,问问它变成白天鹅后的故事。童话为我展现出一个五彩斑斓的奇妙世界,我深深地喜欢上了它—书。

我如痴如醉的'读了一本又一本好书,汲取了众多的营养,获得了无限的快乐。看《十万个为什么》使我知识更加丰富;读《作文大全》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平;体味《钢铁是怎样练成的》,保尔身残志坚,深深地把我折服,激励着我战胜困难,追求美好的未来。

读书,让我认识了真,善,美,假,丑,恶。读书让我知道了酸甜苦辣,世间百态。读书让我明白了为人处世,积极向上。读书给了我知识,读书给了我乐趣,读书更给了我力量。

书是智慧的源泉,书是知识的宝库,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的感觉真好!书就像一颗糖果,甜在我心头,而且它还像一位智者,传授我知识,让我懂事,明理。

我和书的不解之缘篇九

各位同学、老师大家好:

我是陈卫轩,我今天代表我们的班级,来叙述一下我与书的不解之缘,我明白学习要多看书,多读书,多交流。而要多读课内书,但是更要多读一些世界名著。而读书重要的是兴趣与坚持的精神,否则最后将一事无成,后悔莫及。

我对书的兴趣先是由《三国演义》开始的,记得那时非常喜欢《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像赵云,他舍身救主的品格让人敬佩;关羽的传奇,例如《刮骨疗伤》、《单刀赴会》、《水淹七军》、《过五关斩六将》、《千里走单骑》、《温酒斩华雄》等事迹让人百读不厌;而诸葛亮用自己的智慧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神话,他的智慧是多少人苦修多少年也无法匹及的.高度。

我的第二本书是高尔基的《童年》,这是本好书,我却读了几天不读了,过了十几天再读完了,这是我的兴趣全无,可到后来我又认真的读了一遍,让我发现任何好书如果不认真的读,会永永远远不会发现这本书自身的价值。

而后我读了《世界著名童话经典故事》,那是把各国的著名的童话写在一本书中,我因此在一本书中得到了许许多多,丰富的知识。这是我对书中的知识有了求知的欲望。而后我迫切的想要读书。

终于我让姐姐买了那一本书后,我和书的感情就己紧紧地结合了,那一本书就是由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所著的《狼王梦》,我很喜欢这本书,这本书的出现无疑是我通往书的道路的一个推动器了。《狼王梦》结构并不复杂,浅显易懂,其文章引人入胜,我很爱它,以至于其他的书已经积了许多灰,而《狼王梦》却一尘不染。

我在读完《狼王梦》之后,我开始读一些网上的玄幻小说,因为我在想象作文一方面不太好,所以我在读妖月夜的《不死武尊》,可能是和《狼王梦》引人入胜的特点相似吧!才会对《不死武尊》痴迷。

不管读什么书,只要有兴趣,就要好好的读,一定不要隔好几天再去读,不要留下遗憾哦。

我和书的不解之缘篇十

书,是一位良师,引导我们走向知识的殿堂;书,是一把钥匙,带领打开智慧的大门。在书的世界里,没有贫穷与富有,也没有健康与疾病,只有我那对书的热爱与渴望。

后来,在一个偶然的情况下,我发现一个“新大陆”——堂哥家。他家简直像个图书馆,各类科普书,文学书,看的`我眼花缭乱的,我又是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恳求他让我看这些书。在超高的演技下,成功获得特权。在哥哥的书里我知道了变色龙的颜色多变性,海星温柔的外表下隐藏一颗残忍的心。《美国刀》使我感动,《森林里的那些事》让我愤怒,《斑羚飞渡》使我震撼。如今的我,又从哥哥家转移到了合肥各个图书馆,看的书不计其数。

正如大诗人杜甫说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可想而知,我的作文水平当然有所提高,作文经常被评优。通过阅读,我还悟出了一点道理,无论作文还是日记,都要写出自己的真实感受,在加上优美的词句,作文的体裁也要别出心裁,这样你的作文才能优秀。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的滋味就应该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对于我来说,我就是那个饥饿的人,书就是我的面包,因为我对书的渴望是填不满的。

我和书的不解之缘篇十一

我都看,在这里我逐渐懂得做人做事都要光明磊落、堂堂正正,好人有好报,坏人没有好下场。也许是喜欢看书的原因吧,我的写作水平也有所提高,这真应了“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啊。

现在看书我又多了一种方法:在读书时我先看一看插图,然后想象我根据插图能写出什么故事,之后再看作者的文章,再比较看自己的选材、用词、条理有何不当和不清晰,再加以改正,如此一来对阅读和写作都有所帮助。有时候在路上碰到乞丐,我都会浮想联翩,编织他那凄惨而又离奇的背后故事……直到妈妈喊我,我才回过神来,想起给他零钱的任务。书籍远不止是书本,它们就是生活,是过去岁月的精华,是人类生生死死的在奥秘,是生命的本质与精髓,读书的我是快乐的,今生我将继续与书为伴!

我和书的不解之缘篇十二

在浩瀚无比的海洋中,我离不开阅读的陪伴;在气势磅礴的历史长河中,我离不开阅读的奔流;在遥远而又漫长的人生道路上,我离不开阅读的指引。

我爱阅读,是因为在书里面,有一个缤纷多彩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有多姿多彩的文学作品,有悠久漫长的世界历史,有朴实无华的人生哲理……我喜欢这些,喜欢他们给我带来的经验和财富。事实告诉我,我的生活离不开阅读。

书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爱,书让我明白了事情的是非,书让我体会到苦辣酸甜的滋味……让我们一起爱上阅读吧!让阅读教会我们如何好好利用他人给我们的爱,如何给人生添上美丽的风景线,让阅读引导我们做一个高尚的人!

我爱阅读,爱它的美,爱它的广,我爱阅读,是因为我想让自己更热爱生命,喜欢发现。阅读教会了我许多道理,让我明白了人生的美妙和绚烂。

读书伴我成长。

我家爷爷、奶奶、爸爸、和妈妈都爱看书,至于我,呵呵,我更是一个小书虫。

我非常喜欢读书,无论是什么书,只要它内容健康,我能读懂的,我就爱读。

看,我家的书柜很高大吧,里面的藏书可真不少啊,当我在书柜里取书够不着时,我就求助我的爷爷,我爷爷也非常乐意当我看书的助手,瞧!爷爷正在帮我拿书呢!

我记得《杨家将》是我看的第一本文学书。我刚刚翻开的时候,看了第一章“杨门将帅”,里面讲的是当前的国家形式及介绍一些杨家成员,索然无味,写得毫无人物个性,以为这本书一点也不好看,就一目十行地扫着看。但是后来我发现《杨家将》开篇是略写,将重点放在后面的故事里,于是我越来越喜欢看这本书,随着七郎杀潘虎,跟着六郎去告状,领着焦赞闯谢府,让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

读了这本书,我靠自己悟出了一个道理:看事情和人,不能只看表面或肤浅的一面,得更深入地去了解和思考。

后来,我又喜欢上了长篇小说:火热流行的《猫武士》,我仅用一个半月的时间就看完了十八本。

到了五年级上学期,我又对历史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明朝那些事》我一下就看完了八本。后来,我又看了生存知识书籍《手斧男孩》和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系列丛书,如:《雪豹悲歌》、《第七条猎狗》、《鸟奴》等等都已经被我“拿”下。

最近,我在看我梦寐以求的革命英雄小说《红岩》。看着看着,看到甫志高的软弱与叛变,不由得愤怒无比,我找来一张纸,写上“甫志高”三个字,一顿猛撕,又随手扔进了垃圾桶方才解了气。当我读到共产党员华为和他的母亲“双枪老太婆”抓到他时又高声叫好。我又读到白公馆的老疯子送饭员是前华菳根据地党委书记——华子良时,我几乎跳了起来。

我真希望我的同学家里都有一个大书柜,就像一个家庭图书馆一样,我们大家可以一起分享自己的书,那该多好啊!

我有一位老朋友——书。

当我跟朋友闹别扭气呼呼地回到家里的时候,书里那些友情的故事让我忍不住回去跟他道歉。当我惹爸爸妈妈生气时,书里那些亲情故事让我情不自禁的跟他们说声“对不起”。

我有一个习惯:出门旅游总要带几本书。这是为什么呢?出门旅游没人跟我玩,看看书那种无聊的感觉就跑到九霄云外去了。

我爱书,爱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鲁迅先生曾说过:“我利用别人喝咖啡的时间看书。”而我说:“我利用自己上厕所的时间看书。”

有了书,我感觉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书里的好词好句,我不仅记在心里,而且还应用自如。二年级的时候,我还曾经在报纸上发表过的文章。有时候,我还会利用书上的知识逗爸爸妈妈开心呢。

书是我的开心果,闲的没事的时候,我就会去找书里的知识“玩”。我希望大家也喜欢我的“老朋友”。

我和书的不解之缘篇十三

“书是人类提高的阶梯。”我觉得这句话说得一点没错。书能够帮你斩断成长路上的荆棘,让你畅通无阻。我原本是不喜欢读书的,但那一次的经历,让我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那天,我正玩得高兴,爸爸却让我和他一到书房去看课外书。无奈之下,我只好翻开那本《安妮。

日记。

》,随便翻到其中一页:“1944年,3月3日,星期五,今日晚上……”看呀看,我竟如醉如痴地看完其中一个故事。这本书里的故事真引人入胜,开头和其他部分是不是也这样吸引人呢?说读就读,我打开第一页,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开饭啦!出来吃饭了!”爸爸赶紧跑出去吃饭,我却浑然不知地依然沉浸在故事中……看完书以后,发现菜里的肉已经被吃光了,“肉呢?”“被我吃完了!”卧室里传来爸爸的声音。没想到我第一次这样投入地读课外书竟到达了“忘食”的境界。

记得还有一次,我正在看书,突然听见妈妈喊道:“常美昊,家里没盐了,赶快去买,妈妈等着炒菜呢!”我拿着书和钱出了门。过了很久,妈妈不见我回来,以为我丢了呢,所以就出去找我,刚一出门,就发现我坐在外面的椅子上看得正过瘾,我手上除了书其它什么也没有,就拽住了我的衣服把我拎回了家。

经过书的“洗涤”,不仅仅我的。

作文。

水平有了提高,并且我的课外知识也得到了丰富,书带给我的好处不计其数,我会一向读下去的。

我和书的不解之缘篇十四

高尔基说:“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科罗廖夫说:“人离开了书,如同离开空气一样不能生活。”我说:“读书的人就像鸟儿在知识的草地上奔跑,就像小鸟在浩瀚的天空自由地翱翔,不爱读书的人就像蛤蟆蹲在井里不知道天空有多广阔。”因为我不做蹲在井里的蛤蟆,所以我爱上了书。

在三年一期时,有一天中午,我回家吃饭,回到家中,我看见妈妈已经煮好了香喷喷的饭菜时,我已饿得饥肠辘辘,吃过午饭,我坐在书桌上看新买的《最新小学生获奖作文》,而妈妈躺在床上睡觉,看着看着仿佛我到了宇宙里,那里没有闪亮的星星,没有星球,那里只有书中的文字,我在这些文字中飞来飞去,时间一分一秒地跑走了,正在睡觉的妈妈起来了,对我说:“宝贝几点了,要去上学了吗?”可我却没有听见,妈妈在大声地喊了一遍,我把书放回原处,才慢吞吞地走出房间到客厅,一看,啊!1:55了!我加快了脚步,只对妈妈说了一句“再见”就冲了出去,我低着头走到座位上懊悔不已,如果看书没有看入迷就不会迟到了。

在我生日的前一天晚上,妈妈带我去超市买东西,我对妈妈说我要去看书,妈妈答应了,于是我坐在地下看书,看了一会儿,我想了起来,刚才没有对妈妈说让她来找我,我又想等会妈妈肯定会来找我的,又过了四五十分钟,我见妈妈还没来,我便站起来找妈妈,下一楼,没看见妈妈,二楼也没有,这时,买完东西的妈妈去看书的地方找我却没有找到,十分着急,四处寻找,最后我在买衣服的地方找到了妈妈,妈妈见到我抱紧了我,说:“你跑哪里去了,害得妈妈到处找你。”我只笑了笑,没说话。

巴普连科说过:“书籍使人们成为宇宙的主人。”这句话说的果然没错,我一定要多读书,成为宇宙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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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的不解之缘篇十五

人生就像是一个五彩斑斓的盒子,装满了许多璀璨夺目、晶莹剔透的宝石,每一棵宝石,都记录着我成长的足迹,每一棵宝石,都充溢着一个个纯真的故事。

小的时候,大大小小的画册是我最爱的东西,这些讲着《海的女儿》、《丑小鸭》等优美故事的小画书,让我置身于童话的`世界,从中获得了乐趣。

书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妈妈叫我读书迷,我说那是因为书的内容太精彩,爸爸成我为小书虫,我说那是因为书能增长知识。

在我有困难的时候,是它给了我帮助;在我失去信心的时候,是它给予我鼓励;在我孤独时,是它陪伴我,度过了一天又一天的美好时光。书让我学会分辨真善美,让我品尝到了人生的酸甜苦辣,让我有稚嫩变得成熟,有无知变的懂事。书让我领略到时间的、珍贵生命的无价,感受到是世界的奇妙、自然的美好。

书让我受到知识的熏陶,让我学到了不局限于课本的知识,他引导我去打开知识的宝库,带领我畅游知识的海洋。是书,这个真实的朋友,让我立下了攀登科学高峰,探索自然奥秘的理想,让我一步步成长。

回忆在我12年的成长历程中我和书数不尽数的故事时,我笑了,我想这回是我人生历程中最难以忘怀的记忆,这将成为我一生的宝贵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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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的不解之缘篇十六

焦艺灵!”

“焦艺灵!”

“小东西,你的耳朵不管用了!”

妈妈怒气冲冲地冲到我面前,我才恍然大悟——我看书看入迷了,竟然没听到妈妈在喊我。

这是有一次,妈妈把给我订的《小学生阅读》放在了办公室,我无意中去她的办公室看到了,就像老鼠扑在面包上,坐在那儿抱着书看,一动也不动的。妈妈下晚读报喊我回家,我竟像没听见,直到她大声喊叫,我才从书的世界里抬起头,好似刚才进入了一场梦。好一会儿,我才真正醒过来,听懂了妈妈的话,跟着她,拿着书,边走边看地回到家中,才依依不舍的放下书来做作业。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当我看到这样一句话时,我就想起了我和书之间的这个故事。我爱读书,读书不仅让我快乐,更让我健康成长。不过,大家可别学我哟!边走边看书可是会伤眼睛的。

我读过的书有很多,比如,《淘气宝马小跳》、《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小学生阅读》、《唐诗三百首》等等。其中有些书中的故事让我很受启发。读了《小故事中的大道理》中《三个愿望》教会了我:财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对自己负责任,就算自己很贫穷,也要幸福的活下去。在《格林童话》中看了《灰姑娘》,使我懂得了:无论怎样都要做一个善良的人,不仅友善的对待每一个人,哪怕别人对你不好,也要友善的对待小动物。这样你才会得到你想要的幸福。

书,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我也更加珍惜我的那些宝贝书。妈妈给我订的书,我看完后,就把书整整齐齐地放在一个专用的干净地方,如果有兴趣,有时间,我还会挑一些漂亮的纸,把书给包起来。

读书伴我成长,也充实了我的课余生活。我爱书,更爱读书。我不高兴时,就会躺在书这块面包里,享受书带给我无限的快乐。有时,书带给我了喜悦,让我高兴;有时,书让我的.眼泪情不自禁的流下来,让我为别人的命运而忧伤;还有时,书让我体会到了人间的一切事物的喜怒哀乐。啊!我沉浸在书的海洋里,书的海洋是无穷无尽的,我以后要读更多的好书,让读书的快乐伴我健康成长!

朋友,你也多读书吧,你会和我一样快乐健康的!

我和书的不解之缘篇十七

缘分,是一种让人有着幸福的字典,是一种让人有着安慰的话题,也是一种解不开的神奇力量。

我和书之间就有着很深的缘分。我本性比较内向,不怎么说话,所以,我迷上了看书。学校里每当下课时,我总喜欢捧着书独自坐在位子上,书中总是有许多悲欢离合,而她们的悲欢离合每一件都牵动着我的神经,让我无法自拔,我总是随着每本书中的主人公,随着他们哭、随着他们笑!我经常会把自己想象成书中的人物,我经历了许多艰难困苦,经历了人生中的酸甜苦辣!吃饭时,我总是在想:啊,我那本书看到第几页了呢?那个小女孩后来有没有得救呢?睡觉前,我总是要先思考一下:早上看的这本书,到底蕴含着什么道理,我以后一定要紧记”。思考完后,我才能安心地入睡!

书,是我的知己,是我的老师,是我的伙伴!它教会了许多道理,让我获得了不少夸赞!小时候,我很早便开始读绘本、童话,博得了早教班老师的好评,和邻里邻居的表扬;上小学,一年级时我已开始尝试读小说、散文、诗歌,参加了许多比赛,获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在,我六年级了,阅读对我来说已经分不开,因为使我水平提高,能使我慢慢成熟,能使我变得更加自信勇敢、积极向上,能使我懂得更多道理学会做人!俗话说:“读书百遍,其义自见。”我的常常会得奖,而我的读后感的感悟也变得更加深刻了!

我和书之间就像一股无形的力量,将我们俩捆绑在一起,永远无法分开!我喜爱阅读,因为它能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我和书的不解之缘篇十八

“涵迪!去买瓶酱油,不然这锅肉就要糊了!”在老妈的“河东狮吼”逼迫之下,正在专心致志看书的我,不得不拿起桌上的二块五,和手上的《林海雪原》,一步步向超市走去。我可要好好利用这几分钟看书!

我一边走,一边看,书中的杨子荣在威虎山的路上遇到了老虎,眼看就要被老虎吃了!突然,我感觉不对,低头一看:呀!穿的是我爸爸夏天穿的大拖鞋!现在可是寒风刺骨的二月,我却穿着一双拖鞋!没办法,继续走吧!

我继续走着,书中的杨子荣正被座山雕审问黑话呢!眼看就要露马脚了,我不由得为他捏一把汗。突然听见我后面传来一阵喇叭声,我一回头,发现一辆小轿车正从我后面疾驰而来,我赶紧向右一跳,才发现自己跳到了一摊脏水上,把我的一只袜子给溅湿,我感觉就像杨子荣正在过雪地,把脚伸进冰冷的雪一样,我不由得一个激灵跳了出来,就像杨子荣过雪地一样狼狈不堪。

终于来到了超市!我拖着一条“伤腿”,突然想起来:我忘了妈妈要我来买什么!这下我可犯愁了,回去可怎么交代?想来想去,只知道是用来烧肉的.,是盐?不对家里还有两包呢;是生姜?那妈妈该叫我去菜场啊!应该是买老酒吧!想到这里,我急急忙忙买了一瓶老酒,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回了家。

一进家门,我把老酒往厨房桌子上一放,刚想去看书,被老妈一把抓住,说;“你看你,买的是什么,我要的是酱油,不是老酒!这锅肉可怎么办啊!”我一听,愣住了。看来今晚只能吃“酒糟肉”啦!

果不其然,晚饭时,随着一阵阵热气,“酒糟肉”被端上了餐桌。看着这热气腾腾的“酒糟肉”,我们实在是无从下手啊!谁叫我正好一头栽在书里呢?看来,我和书有种不解之缘,真有股“剪不断,理还乱”的感觉啊!

我和书的不解之缘篇十九

有句话说得好:“阅读不能改变人生的长度,但它可以改变人生的宽度。”从书籍中汲取知识的力量,是人生之必需。

我家最多的可能就是书了。沙发边、书桌上、床头上到处摆满了大大小小、种类各异,五颜六色的书籍。在我的童年里,书就是我的玩具,陪伴着我长大。听妈妈说,在我两岁的时候,有一次她给我买了一本书,就到厨房做饭去了,可能是她太专注的缘故吧,过了很久才想起隔壁的我来,便慌忙跑了过来,却发现我还静静地坐在床上,捧着那本她半个小时前给我的书。妈妈惊讶地问我:“你一直在看书吗?”我好像答非所问:“我在想呢……”妈妈笑了。她想:也许女儿在猜测故事中小动物的命运吧。

开始上学了,我认识了更多的字,也开始独立阅读了。那时的我不管走到哪里,手里一定会捧着一本书,同学们都称我为“小书迷”,我还挺开心的!周末,妈妈要带我出去玩。去商场?我摇摇头。去游乐场?我还是摇摇头。去书店?我高兴得跳了起来,脸上笑开了花。我喜欢畅游在书的海洋中,五彩缤纷的图书就像我的朋友,带给我遐想,带给我知识,也带给我充满幻想的童年。

现在的我即将踏入中学的大门,压力更大了,但是眼界更开阔了,而我还依然喜欢读书。周末,我常用一天的时间去书店看书。一闻到那熟悉的墨香味儿,想到一本本我期盼着的图书,我就像一只饿极的小猫,立刻冲进书店。不一会儿,购物车里的书已摞得高高的了!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精神的食粮,它像阳光和空气一样不可缺少。曹文轩叔叔曾在书上写道:“人因读书而高贵。”从那以后,我更加热爱读书了,这就是我与书的不解之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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