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在组织内部起到沟通、协调和决策的作用,对于工作推进至关重要。在撰写报告之前,应该充分了解读者的需求和背景知识。最后,希望以上范文和指南可以帮助大家写出优秀的报告,祝大家成功!
突发事件情况报告篇一
《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于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突发事件应对法》是对我国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体现了新时期新阶段的一些鲜明特点。一为重视预防,争取防患于未然,从制度上预防突发事件、消除风险隐患;二为明确各级政府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职责、权利,同时又对其权利行使进行规范;三为对公民权利的限制与保护统一;四为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的突发事件应对体制。这四点体现了这次《突发事件应对法》体现了建立健全有效的突发事件预防以及应急准备制度为基础的思想。
在《突发事件应对法》中,第二、三章详细规定了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的各种行动如风险评估、监测网络、预警机制、信息收集与报告制度、应急预案等,从源头做起,把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准备放在优先的位置,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提供了前提;第四章则表述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坚持效率优先以及最小代价原则,有效整合社会各种资源,协调指挥各种社会力量,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代价;而第五、六章分别对灾后重建以及责任分析做了规定。《突发事件应对法》将预防及应急准备制度细化,客观、深入、符合实际。结合《突发事件应对法》,可对现有机制下的不完善之处进行调整,对目前制度中尚未涉及的方面尽快制定出合法可行的相关规定。这也对政府以及各行政单位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其在提倡管理中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流程、提高效率。
三、天灾地难不可免,但人祸可减甚至可除,我们应该做好以下工作:
认真宣传这部法律,做到家喻户晓。这是一部涉及到全体社会成员的法,要贯彻好这部法律,首要的就是要让社会公众了解这部法律确立的原则和主要制度。宣传这部法律重在提高全社会的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
加大培训力度。根据政府工作人员、有关专业人员的不同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培训工作重在提高有关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完善制度和机制。根据这部法律规定对相关的法规、规章和规定进行清理,同时抓紧制定相关的配套规定,如预警的分级标准、城市规划如何落实突发事件应对的要求等。实施好突发事件应对法还要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对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应对好突发事件提供组织保证。
加强协同演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与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合作,加强协同演练,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
建立督促落实的机制。这部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的重要法律,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实用性,在实践中不应被束之高阁。贯彻、落实这部法律也不应当仅仅成为各级法制机构和应急机构的责任。地方政府要建立起一套督促落实这部法律的工作机制,使突发事件应对法成为社会全体成员的行为准则,进而使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颁布实施,要求各级政府以及各界群众要切实重视突发事件的应对,对于各项相关制度的执行和流程的操作要做到绝对严谨、到位,各项工作的开展要依法合规,。要通过积极建立健全有效的突发事件预防以及应急准备制度为我国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作为学校教育工作者,面对弱势群体,肩负着更重大更紧迫的使命。我们不仅要依法应对,同时还要与发扬共产主义道德风尚结合起来,济贫救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在突发事件进行时,救难救急,救死扶伤,既讲义务和责任,更讲风格。
突发事件情况报告篇二
《突发事件应对法》是我国第一部应急管理的综合性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对于提高社会各方面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及时有效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城东街道充分认识颁布和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及早作出安排部署,认真抓好学习和宣传工作,现将xx年度我镇突发事件应对法自查报告如下:
一是制定方案、明确工作职责。
镇政府以文件形式下发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学习宣传活动工作方案。明确学习宣传任务。以学习法律原文为主,充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理解法律的具体内容,全面、准确、熟练地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具体规定,明确各自在突发事件应对方面所承担的职责。
二是突出重点。
明确宣传内容。突出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出台的背景和必要性、立法宗旨、基本原则、主要制度、核心内容等,让公众认识和了解《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政府在预案编制、健全应急机制和体制、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显着成效;分类宣传普及应急知识,重点宣传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预防与避险、自救与互救的基本技能,基本逃生手段和防护措施,以及后期处置等知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正确做法。
三是创新形式,拓展宣传渠道。
创新宣传形式,通过村屯小广播、现场咨询和每月说法等形式,广泛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基本知识。同时,要把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结合起来,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宣传实效。
四是精心组织,宣传效果明显。
司法所、综治办精心组织“普法六进”活动。接待咨询50余人;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00余份。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突发事件情况报告篇三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
本办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第三条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国家尚未制定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和预警级别划分标准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四条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综合协调本行政区域应急管理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指挥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上级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做好辖区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应当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负责本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分析、综合协调、督查指导等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确定机构或者指定工作人员承担具体工作。
驻各地的中央直属、自治区直属单位应当按照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的要求,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予以配合和支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军地协调、区域合作、分析会商、信息发布、专家咨询等应急管理机制。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编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所需的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等工作经费列入部门预算,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予以保障。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经费应当专款专用,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应当加强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第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服从人民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
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慈善机构等团体、组织,应当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对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伤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抚恤。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专项工作报告。
第二章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和相关应急预案制定部门应急预案。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下列单位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具体应急预案:。
(一)矿山、冶炼、化工、制药、建筑施工企业;。
(五)通信、网络、广播电视、交通运输等经营、管理单位;。
(六)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主办单位;。
(七)经排查有危险源或者在危险区域的单位;。
(八)其他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的单位。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管理本级和下一级各类应急预案,组织评估和审核本级专项应急预案,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备案和实施情况。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总体应急预案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乡镇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街道办事处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派出其的人民政府备案。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向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本办法第十三条所列单位制定的具体应急预案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备案。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技术规范统一的应急平台,并纳入自治区应急平台体系,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应急平台承担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综合研判、指挥调度、异地会商、现场图像采集和事后评估等工作。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排查、登记、风险评估,建立危险源、危险区域的信息数据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突发事件隐患排查及其治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必要时,应当组织开展综合治理。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本办法第十三条所列的单位应当经常组织开展突发事件隐患排查,排查情况应当予以记录,对发现的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整治措施。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本地区气象灾害、海洋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生物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区划工作,分析研究各类自然灾害活动规律、分布特点及其与衍生灾害关系,提高科学防御能力。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事故灾难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下列单位还应当建立安全巡检制度,配备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在危险源、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保障运行安全:
(三)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
(四)地质灾害易发点、重要河段、水库、林场的经营、管理单位。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体系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工作,对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应当指定机构负责开展日常监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生产、加工、经营过程的安全监管。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事项,在作出决策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查处理制度,对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应当及时采取整治措施,对社会管理秩序混乱、治安问题突出的区域应当实行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
第二十二条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制定或者修改城乡规划,应当根据人口密度、城市规模、突发事件危害种类和特点,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有计划地建设应急避难场所。
学校、广场、绿地、体育场馆、公园、人防工程等适宜场所应当确定为紧急疏散场所。紧急疏散场所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和导引图。
应急避难场所和紧急疏散场所的维护、管理由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使用单位负责。
第二十三条自治区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统一调配、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应急物资保障系统,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更新、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并根据不同区域突发事件的特点,分部门、分区域布局自治区级物资储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民政、粮食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统筹规划、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定期向同级人民政府提供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并根据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采取生产能力储备、原料产品库存储备、物流企业储备等方式,保障应急处置与救援所需物资的生产、供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储备本部门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的专业应急物资和装备。
鼓励和引导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家庭储备基本的应急自救物资和生活必需品。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急交通保障制度,必要时对突发事件现场以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辟专用通道。
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管理部门应当保障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设备的优先运输。
突发事件发生后,需要在特定收费公路路段紧急临时通行的应急救援车辆,公路收费部门应当按照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的通知,免收车辆通行费,优先放行。
处置突发事件期间,公路收费部门对持有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部门制发的应急通行标志的应急指挥和抢险救灾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优先放行。
第二十五条通信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完善通信应急保障预案,组织、协调通信企业加强公用通信网保障和特殊通信保障体系的建设,确保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信畅通。
无线电管理部门应当保障应对突发事件专用无线电频率,提供必要的监测和干扰排查等技术保障。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托公安消防队伍建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综合应急救援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当配备必需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开展救援技能专业训练。
鼓励和支持企业联合建立专职或者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鼓励和支持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组建群众性应急自救队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建立由成年志愿者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发起和组建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的机构,负责志愿者的招募、审核、登记、培训、保险、保障、考评、奖励、召集、调用等管理工作,并与志愿者签订应急志愿服务协议。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对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人员进行培训。
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单位应当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技能培训。
第二十八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自然灾害或者事故灾难易发、多发地区的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学校、幼儿园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两次避险和自救互救演练。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风险隐患防范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学校、幼儿园应当将有关公共安全和应急防护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开展应急知识教育。
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应急知识公益宣传。
第三章监测与预警。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系统,统一汇集、传输、发布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并根据需要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联合监测,实行信息共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和业务范围,建立健全专业监测站点和网络。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专业监测机构、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的企业事业单位、经排查在危险区域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值班制度。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与报送系统,收集、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和相关社会动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联系方式,通过多种途径收集突发事件信息。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员制度,可以聘请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记者、医务人员、企业安全员、学校教职工和其他相关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担任信息报告员。
获悉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接到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应当及时转送有关主管部门,并向报告信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反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突发事件报告激励制度,鼓励信息报告员、社会公众积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专业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和下列规定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四)法定节假日、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等特殊时期,实行每日报告制度。
有关单位和人员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收集和监测到的信息进行分析判断,需要向社会发布警报的,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发布。
发布警报应当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短信息等途径进行,必要时应当组织人员逐户通知。发布警报根据需要可以采取多种语言。
第三十四条发布三级、四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一)启动应急预案;。
(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第三十五条发布一级、二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除采取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措施外,还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三)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五)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六)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第三十六条发布警报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更新预警信息或者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采取的有关措施。
第四章应急处置与救援。
第三十七条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抢险救援、紧急转移疏散群众等先期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第三十八条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委员会及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应当按照事件的性质、危害、特点,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统一调度应急队伍和社会力量;必要时,应当设立现场指挥部,确定现场指挥长。现场指挥长有权决定现场处置方案,统一指挥和组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以及人员应当服从指挥调度。
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在决策时应当采取会商等方式听取技术部门和专家组意见。
第三十九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六)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七)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十)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第四十条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组织处置工作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并由公安机关针对事件的性质和特点,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三)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发生时,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依法出动警力,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使社会秩序恢复正常。
第四十一条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负责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采取指导、劝告、建议、制定鼓励政策、提供技术帮助、发布相关信息等方式,引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与或者配合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第四十二条在紧急情况下,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负责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可以灵活确定应急处置措施的步骤、顺序、方式、形式和时限,变通或者部分省略有关行政程序;应急处置措施可能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应当履行表明身份、告知事由、说明理由等程序义务。
第四十三条突发事件发生地的企业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积极组织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有关运输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协调运力,优先运送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物资、设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
第四十四条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需要,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应急征用应当采用书面通知等方式,并登记造册。被征用物资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第四十五条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措施、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热点,对谣言和不实传言应当迅速予以澄清。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发生、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虚假信息。
第五章事后恢复与重建。
第四十六条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力量尽快恢复受影响地区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尽快组织修复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广播、电视等公共设施,及时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保障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的基本生活。
第四十七条突发事件发生地或者受影响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组织制定恢复重建计划。
第四十八条突发事件发生地受灾人员失去居住条件需要过渡性安置的,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安置;必要时,设置过渡性安置点,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务条件,完善防灾、防疫措施,保障被安置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学生正常学习。
第四十九条突发事件对事发地经济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损失评估情况和有关规定,依法给予税费减免、财政资助等政策扶持,组织提供物资和人力等支援。
第五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业机构和人员,对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人员开展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等心理干预工作,并提供法律服务和公共文化服务。
第五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向社会公开抢险救灾、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分配和使用等情况,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五十三条负有突发事件应对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其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组织制定应急预案的;。
(四)不服从现场指挥长的统一调度和指挥的;。
(五)未按照规定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
(六)未按照要求实行值守应急或者擅离岗位的;。
(七)未按照规定建立信息报告员制度的;。
(八)未按照规定设置应急避难场所的;。
(九)其他违反本办法应当给予处分的情形。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本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
突发事件情况报告篇四
近年来,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应急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应急办的大力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的重点,认真贯彻省、市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建章立制,不断完善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应急管理工作计划和预案等管理制度,认真开展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应急演练,确保突发公共事件时全系统反应快捷、行动迅速,能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发布情况、第一时间引导舆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现将我局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应急预案体系的组织保障到位有力。
2008。
层层负责,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的良好局面,为各项应急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机制,细化措施,优化方案,应急预案体系的实施举措链接无缝。
一是完善体系,优化方案。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建设目标,强化应急预案的制订。结合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的实际,对现有预案进行认真梳理修订。
2009。
年和今年年初,我局两次修订了《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应急预案》,进一步深化“一案三制”,努力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网五库”建设,并要求各区(县)、市直各文化单位、各文物保护单位、文化企业经营单位、区县广播电视台建立相应的组织,完善应急措施,确保应急工作有专项工作经费、有专用设施设备,有专人负责管理。
二是健全制度、强化管理。
在完善和修订预案过程中,围绕文化市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等突发事件的特点,认真研究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规律,注意吸取其他省市以往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经验教训,不断提高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制定了《市文化局文物安全和文物保护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突发事件等级划分、预防预警信息、预防预警行动、预警支持系统、指挥和处置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等,在组织领导、工作原则、通讯联络、人员集结、应急响应、处置流程、新闻宣传七个方面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大大提升了预案针对性、操作性、实用性严格落实了应急值班制度在元旦、春节、国庆中秋长假期间,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制定了专门的应急预案为确保假期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理,全系统落实了
24。
小时值班制度,局领导班子和值班人员保持通讯工具。
24。
小时畅通。结合实际建立了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信息报送流程。
三是细化措施,明确职能。
处理应急事故关键是要响应快捷、方法得当、措施得力为此,我局从应急指挥、应急响应、各科室的具体分工到配合专业人员具体处置,都制订了详细具体的工作措施,明确了局机关、广播电视台、市直文化单位、各文化企业经营单位的具体任务和职责职能,形成了局机关、区县、市直系统下属各单位“点、线、面”相结合的无缝链接的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四是建立健全了隐患排查机制,切实加强了对公共文化场所,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危险源排查和监控,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治理大隐患,防大事故
三、强化培训,提升能力,完善硬件,应急预案体系的响应机制科学得当。
应急管理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始终把队伍建设和提高应急管理能力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一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我局在完善应急管理机构建设的基础上,整合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的人员资源,不断充实应急救援队伍,逐步建立统一高效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覆盖涉及全市文化新闻出版机关、文化单位、歌舞娱乐场所、网吧、音像经营单位、书报刊经营场所等。二是加强应急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我局将应急管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培训融入到日常工作中,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常年不懈。
2009。
5.12。
16。
24。
5.12。
防灾减灾日”、“。
4.23。
读书日”、“。
12.4。
法制宣传日”等节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应急知识科普宣教活动,增强了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同时通过标语、横幅、站牌、短信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应急知识。充分发挥文化广电部门的职能优势,编排脍炙人口、通俗易懂的文艺节目,利用送文化下乡、社区文艺演出的机会,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应急工作知晓率和学习应急基本常识。
完善的机制、严密的措施、科学的体系大大提升了应急管理和响应处置能力。“。
1.31。
3
月
12。
日,在接到市应急办的电话通知后,我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执法人员。
10。
分钟内便赶到了事发地。协调公安、城管成功查处了河南“明星武术表演团”的非法演出活动。
四、存在的几点问题:
一是实战经验不足。
虽然我局的应急管理工作的机构已经建立起来,人员队伍也已经落实,但大家都没有现场处理经验,仅靠一两次演练活动,还没有真正形成机制和实战能力
二是经费严重不足。
目前用于办公开支的经费一再压缩,用于公共安全的投入就尤为不足,造成安全设施简陋,应急技术装备水平低,应急物资储备不够三是安全隐患较多从多次安全检查的情况看,全市的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艺、网吧、书报刊、印刷厂等仍然存在安全隐患
在下阶段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整改此次应急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的要求,抓好薄弱环节的重点突破,加强管理和巡查,实现我局应急管理工作“无急可应,有急能应”的目标。
突发事件情况报告篇五
为了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处置程序,提高实战能力,结合《应急预案》,在xx年奥运会前夕,我局组织了1次突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演练。在演练过程中,领导小组沉着应战、果断指挥,组织干部职工立即停止手头工作,按预案要求,各科室紧密配合,与各县、区及市直部门密切协调,成功应对了突发事件。通过实战演练,达到模拟运行应急机制、管理体制,调整、充实预案的内容,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解决在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完善了应急处置机制。由于平时认真演练,且有平时处置突发小规模群体性上访的成功经验,在xx年12月31日的200多名外省兴邦集资户来我市行政中心上访事件中,我局措施恰当,处置及时果断,没有造成不良影响,维护了良好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同时积极支持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全市组织的各类应急演练。
突发事件情况报告篇六
在crt时代,画面闪烁是很常见的故障,通常是由显示卡刷新频率不足引起的,不少用户并不清楚刷新率是什么,加上系统默认的是60赫兹,很多用户经常是用了很多年低刷新率后才搞明白crt的画面也可以不闪烁。
这话决不夸张,我有个朋友用了5年17寸crt,一直是60赫兹刷新率,以至于眼睛都习惯了,调高了反而觉得别扭。
答案并不是这样简单,在小编使用显示器的时候,也发现过这样的闪烁问题。总的来说,液晶显示器显示器出现闪烁,有两类原因,其一是软故障,用户自己就可以排除;其二就属于真正的硬件故障了,需要您把显示器送到维修站。
下面总结出咱的解决方案提供给您。如果您的液晶显示器也有这样的毛病,可以参考解决。
液晶显示器闪烁的一个最经典的诱因是相位抖动。
我们知道,目前常用的显示器信号输入有vga和dvi两种,其中vga是模拟信号输入,dvi则是数字信号(不考虑dvi-i和dvi-a)。而液晶显示器属于数字信号显示器,但为了兼容老的显示卡,很多液晶显示器仍然配备了vga接口,甚至很多厂家为了节省成本,也推出了不少只有vga接口的显示器。
液晶显示器输入vga信号时,显卡将数字信号通过dac转换成模拟信号后,再通过显示器的adc转换成数字信号。两次转换后势必会对信号有影响,这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因为相位和时钟不同步。这种不同步会引起液晶显示器的象素抖动问题,具体表现为画面模糊,仔细观察后回发现像素有规律的跳动。
引起相位抖动的原因有三种:
1、显示卡vga信号输出不良。
2、刷新率不正确。
3、显示器设计不良。
4、显示器损坏。
解决方法:
问题1:相位问题很多情况是显示卡引起的,
目前很多显示卡vga部分简化严重,只能适应crt显示器,碰到液晶显示器后就暴露本来面目了,尤其是集成的显示卡。解决方法是更换显示卡,如果显示器卡有dvi-i的话,使用转接头使用dvi接口。
问题2:很多液晶显示器要求标准60赫兹刷新率,但事实上不少显示器只有在75赫兹下才能避免相位问题。但有些显示器正好相反,用户最好自己尝试不同的设置。但记住,你只有60和75赫兹可以选择,绝不要超过这个限度。
问题3:针对设计不良的显示器,我们通常没有办法解决,只能靠您在菜单中予以调节。但根据我们的经验,搭配一块好的显示卡,帮助作用很大。
问题4:如果以上方法你都试验过了,可以送修。
液晶显示器的背光系统使用的是ccfl。所谓ccfl翻译成中文就是冷阴极荧光灯,别看名字很神秘,其实它和我们常见的日光灯原理一样,只不过做的更小,发光效率更高而已。冷阴极荧光灯的原理是在玻璃管中充入稀有气体和水银蒸汽,管壁上涂有荧光物质,通电后管内的气体放电,激发荧光物质发光,这就形成了我们可见的白色光。
冷阴极荧光灯是一种气体放电灯,它有很强的频闪性,即随着50hz单交流电压的正弦周期交变,其发光光通量也相应发生周期性变化。通常接入单相交流电路的日光灯的光波动达55%,而白炽灯由于钨丝的热惯性,其光的波动仅为5%-13%。
ccfl灯管。
如果显示器灯管老化或损坏,它的闪烁会很容易被肉眼察觉,你会观察到显示器像水波纹一样闪烁,但文字却是非常清晰的。碰到这种情况,请立刻将显示器送修。有时候过保的显示器会被要求更换面板,因为维修站拒绝单独更换灯管,这时你可以找一个专门维修显示器的小作坊,他们乐于接受这样的维修,并且收费较为便宜(加手工费大约不到200元),但维修后的效果比较一般,容易出现色纯的问题。
另外一种情况是显示器输入的电源不良或电源板损坏,电源板损坏容易处理,维修费用不高。电源不良在农村地区经常碰见,城市中则较少出现。
随着灯管制作技术的提高和显示器质量的完善,灯管或电源引起的闪烁问题较少见。
最后有一种情况,恐怕很多人没有遇到过:显示器温度过低。
液晶本身是有凝固点和沸点的,因此液晶显示器的工作温度比crt严格的多(想想看让电子不受控制要多少温度),通常来讲液晶显示器的使用温度是0-40度,储存温度是-20-60度。超过这个范围需要人为调节温度,例如给显示器增加加温装置。
突发事件情况报告篇七
为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损失,我局充分利用每周二、四下午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时间,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和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安排布置应急管理工作,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全局职工积极参加市人事局组织的《突发事件应对法》测试,并均取得了优秀成绩。通过不断地学习宣传,我局广大职工掌握了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基本知识和能力,提高了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认识,为我局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和在突发事件面前能够沉着应对打下坚实基础。
突发事件情况报告篇八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市教委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精神,根据《_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加强学生饮水卫生,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意识,预防饮用水突发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饮用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蒋云山(校长)副组长:佟学双(副校长)。
组员:张立存(德育主任)、李召付(总务主任)、各班主任。
二、事故防范制度。
1、成立预防及应急处理小组,明确分工,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每学期应至少召开一次组员会议,安排落实各项工作。在学期中要定期检查监督各部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教育处)。
2、重视宣传教育。
(1)应普及卫生知识,利用黑板报、广播、墙报等各种形式做好饮水卫生的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校刊组)。
(2)组织机构内的各组员应认真学习《_食品卫生法》、《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根据学校饮用水的卫生要求,依法对饮用水进行卫生监督。(办公室)。
3、卫生室落实监控制度。
(1)督促有关人员持证上岗,同时要加强饮水从业人员的管理,做到每年一次体检。(责任水管员:李铁)。
(2)严格消毒制度,定期对饮用水的水源、水罐、水管、藏水间、饮水机等严格消毒。(总务处)。
(3)班主任每天要认真做好学生的晨检工作,发现学生身体不适或异常及时报告学校饮用水领导小组,并与家长取得联系。如发现发热病人及时隔离,并与班主任、家长联系送医院就诊。(年级组)。
三、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一旦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造成师生中毒故立即启动学校饮用水突事件应急机制,学校和相关部门应做好以下应急处臵工作:
1.即刻向当地*报告,通知当地和邻近的医疗单位,在*的领导下,开展必要的救护工作。同时立即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执法监督所和教育局相关股室报告饮用水染被污染情况、学生中毒情况、中毒发生时间、中毒主要症状、中毒的学生人数等。
2.通知有关供水企业或自备管理相关人员,迅速采取控制措施和临时供水措施,并通过多种媒体向居民通告,在污染事故未消除前,不得擅自饮用被污染的水。
3.当水质污染严重,学校调整水处理工艺后仍不能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要求时,如系化学性污染,供水区范围内没有发现《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人群身体不适等异常现象,应及时向学生通告,不能饮用已被污染的水,只可用于冲洗卫生间、浇花等;如系致病性微生物污染,应立即暂停供水,同时,采取应急供水措施,运送安全卫生的生活饮用水。
4.当生活饮用水受到强毒物质(如氰化物)污染时,应立即停止供水,不得饮用。另找水源,保证师生饮水需求。同时,采取措施,尽快使水源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的要求。
5.积极协助*门做好调查工作及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四、其他。
1、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或责任水管员应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汇报,不得迟报、瞒报。
2、对未能尽责而发生饮用水事故的有关人员,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责任追究。
突发事件情况报告篇九
区政府法制办:
根据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应对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应对法办法》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松柏镇党委政府围绕此次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对《中小企业应对法》颁布以来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和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深入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
自《中小企业应对法》颁布以来,为确保推动“一法一办法”的贯彻落实,松柏镇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贯彻《中小企业应对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应对法办法》。松柏镇党委政府围绕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深入开展宣传工作,购买了300多份《中小企业应对法》相关的法律法规资料,并分发到全镇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举办了《中小企业应对法》及《实施办法》的专题法制讲座,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开展中小企业应对法的学习、培训,推动《中小企业应对法》及《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同时,我们还通过组织企业办宣传栏、印发资料、开座谈会、组织学习培训等方式,结合“xx”普法活动的开展,及时宣传贯彻《中小企业应对法》及《实施办法》,使其深入人心、深入到每一户中小企业,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优化环境,切实做好中小企业治乱减负工作。
作为乡镇政府,我们坚持“积极扶持、加强引导、完善服务、依法规范、保障权益”的方针,加快推进中小企业的培育和发展。一是大力推进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镇党委政府把推进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作为提升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来抓,着力推进中小企业的产业提升和产品升级。二是大力开展中小企业招商引资。企业多、规模小、总量小是松柏镇中小企业的主要特点之一。松柏镇坚持大力开展中小企业招商引资,以此推动中小企业的嫁接改造和重组扩张,促进中小企业做大做强。三是加快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小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我们通过加大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指导力度,不断推动企业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现代企业制度,从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内部管理创新入手,不断增强中小企业的活力,使中小企业在质量管理、成本管理、营销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四资金短缺是制约松柏镇中小企业发展的一大瓶颈。为解决中小企业流动资金、技改资金紧张的矛盾,帮助企业开辟融资渠道,松柏镇党委政府致力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为中小企业融资建起了新的融资平台。
突发事件情况报告篇十
为预防或最大程度地减少各类突发事件可能带给xxxxx银行的经济损失,以及可能带给邮政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损害,维护国家金融稳定,根据《xxx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定的突发性邮政金融事件。
(3)因自然灾害等其他因素引发的可能影响xxxxx银行正常经营和提供正常金融服务的事件。
各省分行(包括计划单列市分行,下同)在处置突发事件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遵循统一认识,依法处置原则。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做到统一认识,顾全大局,科学决策,依法处置。(2)遵循属地负责,稳妥缜密原则。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各分支机构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xxxxx银行业务特点,做到依法、快速、高效、稳妥。
(3)遵循及时通报,严守祕密原则。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必须严格保守国家祕密和邮政储蓄银行祕密,对于涉及到机密以上(含机密)的事项应严格遵守保密法规,不得泄漏。
(4)遵循统一指挥,协调配合原则。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要建立强有力的指挥体系,加强各部门间的组织协调工作,做到令行禁止。各部门、各机构应按照自身的权限和职责各司其职,服从上级指挥。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组织指挥体系。
(1)各级分支机构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xxxxx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各机构在处理突发事件中的权限和职责,把xxxxx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到位。
(2)xxxxx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为非常设机构,组成人员相对固定并随工作岗位变化及时调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并可根据突发事件的处置需要设定相关的专业小组,其具体职能可由相关职能部门承担。
(3)xxxxx银行总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xxxxx银行全国分支机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组长由主要领导承担,副组长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由主要领导指定,并确定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办公地点设在总行办公室。
(4)各省分行应比照总行应急处置机构的组成,结合本地。
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应急组织机构。
(1)统一领导和指挥xxxxx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2)决定启动、终止应急预案。
(3)负责向地方政府、司法机关、人民银行、银监会等相关部门的汇报和协调工作。
各成员部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负责处理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应急工作,设定本部门预警指标,提出相应的应急处置建议和措施,编制本部门应急处置预案,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1)突发事件预案的拟定、修改和报送工作。(2)接收、处理、上报、通报有关信息资料。
(3)突发事件预警系统的建立和维护,预警指标的设定和。
调整。
各级分支机构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完善预防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各省分行应对所辖范围内存在的隐患和暴露出的各类安全问题,建立相应的预防预警标准,并加强跟踪、监测;加强基础信息管理和突发事件预警工作。根据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监管部门检查及其他渠道所获信息及时对所辖机构的风险状况做出判断,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
预警系统建设旨在通过监测相关变量和指标,使用设定的警戒线和参考发生概率来判定预警事件的类别,从而为有关机构釆取进一步的预防或处置措施提供技术支持。预警系统主要内容包括:
发xxxxx银行突发事件的因素。
性指标和定量指标)。
信息、社会信息的汇总和分析工作,注重对可能影响xxxxx银行稳定的国内外银行业突发事件、社会突发事件的跟踪研究,社会发生的可能影响xxxxx银行稳定的特大事件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监管部门汇报。
或建议,改进预防预警措施。
当突发事件等级指标有所交叉,难以判定级别时,应按相对较高一级突发事件处理。当突发事件随时间推移升级后,按升级后级别的程序处理。
等级划分。
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3个等级。
5应急响应响应程序。
事发后,事发机构立即成立领导小组,启动本机构应急预案自救,同时向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银监会派出机构汇报。省分行接到报告后,立即成立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在全省进行妥善部署,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总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地方政府、银监局。总行迅速核实情况后,启动应急预案并将处置情况上报银监会。必要时,报请银监会启动《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处置。
事发后,事发机构立即成立领导小组,启动本机构应急预案,同时向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银监会派出机构汇报。省分行接到报告后,立即成立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在全省进行妥善部署,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总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地方政府、银监局。总行迅速核实情况后,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并将有关情况上报银监会。
事发后,事发机构立即成立领导小组,启动本机构应急预案,同时向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银监会派出机构汇报。省分行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在全省进行妥善部署,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总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地方政府、银监局。总行要随时掌握情况,并上报银监会。
信息报告的基本原则。
(1)及时性:最先获悉突发事件发生信息的部门或机构,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按规定报告相关部门或机构。应急处置过程中,还应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1)事件所涉及的机构名称、地点、时间。
(2)事件的发生原因、性质、等级、可能涉及的金额及人数、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以及事件发生后的社会稳定情况。
(3)事态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巳经及拟进一步釆取的应对措施。
(4)自然灾害情况的报告,要说明基本情况以及账册、重要空白凭证、财产损失的种类、数量、金额以及人员受伤害程度等。
(5)其他与本事件有关的内容。信息报告的一般程序。
(1)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的机构应立即向其上一级机构、银监会相应的派出机构和同级人民银行报告,必要时,应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报告。
(2)各省分行在接到突发事件的情况报告后,应立即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同时电话向总行、省银监局和当地人民银行报告,必要时,应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报告,并于当天提交书面报告。
(3)总行在接到突发事件的情况报告后,应立即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同时迅速向银监会报告,必要时,应向xxx,人民银行、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报告。
(1)发生i级突发事件,事件发生机构应在1小时内向其上一级机构和银监会相应的派出机构报告;省分行应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总行、省银监局报告;总行应在接到报告后4小时内向银监会报告。
及时上报银监会。
(3)发生iii级突发事件,事件发生机构应在1小时内向其上一级机构和银监会相应的派出机构报告;省分行应及时向总行、省银监局报告;总行应将处置结果及时上报银监会。
(4)发生重要业务信息系统及为其提供支持服务的相关系统出现故障引发邮政金融秩序紊乱等金融突发事件,事发机构应按照既定预案组织实施本机构应急响应工作,并立即将突发事件情况上报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信息系统应急管理部门。
总行按相关规定及时向银监会、人民银行、财政部、其他金融监管部门及xxx等部门报告,保持信息沟通。
各省分行按相关规定及时向地方政府、司法机关、银监局、同级人民银行、所在地其他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报告,保持信息沟通。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机构与上级机构应立即根据有关制度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事发机构要及时果断釆取现场控制、客户安抚及财产保护等应急措施。上级机构应立即核实并上报有关情况,组织实施应急措施。
(1)突发事件发生后,总行应立即根据有关制度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银监会。
(2)总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各成员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各司其职,利用本部门业务资源、专业技术和工作经验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并釆取有效措施开展处置工作。必要时,釆取行内调集、股东援助、同业借款等紧急资金调配措施。
(3)总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需要,可釆取组建应急专案小组等特别措施开展应急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相关分支机构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尽快恢复正常营业秩序;充分依靠监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力量,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正面宣传报道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宣传导向,最大程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给xxxxx银行和受波及地区社会经济带来的不良影响。同时,应加强对问题的整改,密切关注事态的变化,严防突发事件出现反复。
程进行彻底调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根据对有关人员的责任调查结果,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分别釆取行政处分、党纪处分乃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处罚措施。
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按照《xxxxx银行资金安全责任查究规定》和《xxxxx银行稽核检查处罚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对突发事件及处置工作进行评估与总结,逐级上报书面总结报告,并根据总结,不断修改、完善本机构的应急预案。各级分支机构针对突发事件处置过程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对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有关单位可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奖励与表彰。
7应急保障通讯保障。
应确保信息畅通。
级财政部门、司法机关、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xxx等有关部门保持畅通的通讯联系。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各级机构及部门应确保文电运转的高效、迅速、准确、畅通,不得延误。
对要害岗位的人员,至少有两名人员备用、替换,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因人员缺岗而影响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备份中心的维护和管理。
各级机构及相关部门应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确保有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作需要及时补充人员。
班,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不断提高应急处置管理水平。
各分支机构应定期对部门的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并不断完善本部门的应急预案。
本预案未规定的事宜,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案。
突发事件情况报告篇十一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组织宣传普及食物中毒的防治知识,提高全校师生的防护意识和维护校园周围公共卫生水*,加强对食堂卫生的日常管理和督促,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依法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食物中毒的预防、报告、控制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学校成立“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负责及时处理、上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食品安全的防治工作。
3、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逐级签订工作责任状。
4、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建立预警、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要求,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二、正常管理工作。
1、食品原料进货关。学校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关,定点采购,确保所采购的原料符合有关的规定,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卫生关。
2、食堂仓库贮存关。学校食堂仓库的钥匙由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到人,规定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库房。定期对原料进行检查,发现变质原料,及时处理,坚决杜绝变质的原料流入餐桌。
3、餐具消毒关。学校食堂对餐具按规定进行严格消毒,确保餐具清洁卫生,防止出现因交叉感染而引发的食物中毒事故。
4、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关。定期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堂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5、食堂环境卫生关。保持食堂餐厅桌面清洁,地面干净、干燥,窗户明亮,地沟畅通,纱窗和防护门齐全,防止飞虫进入食堂。
6、每餐饭菜留样。每个菜品留样125克密封、冷藏存放保存48小时以上。
(一)食物中毒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镇中心校中层班子成员、各班班主任。
1、组长职责:负责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小组的全面指挥,出现集体性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教育局报告,协调各工作小组的工作。
2、副组长1的职责:负责日常管理中的监督、检查工作,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负责保护现场,协助上级*的调查事件原因,接待上级新闻单位及家长。
3、副组长2的职责:负责日常的管理、检查、督促、教育工作,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具体负责中毒人员的救治工作,及事件善后处理工作。
4、营养办主任负责食物中毒的日常防治工作及事件发生时的后勤保障工作。
5、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做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当事件发生时,协助救治,并协助做好家长工作。进入应急状态后,全面启动突发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由校长亲自指挥。
(二)应急程序。
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在*门的指导下,全面启动突发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班主任、办公室主任或在场教师要立即把事件通知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总指挥。
2、校长及主管副校长要立即赶到现场,统一指挥,具体联系急救中心,并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在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后,要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县教育局报告。
3、办公室主任负责安排交通工具,协助班主任把中毒学生送至医院救治,安排应急车辆随时待命。
4、班主任应加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迅速了解本班学生状况,及时报告,联系中毒学生家长,安抚他们的情绪,取得家长的合作。
5、营养办主任及食堂具体负责人要保护厨房,炊具、设备和食品原料加工等现场,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并进行封存,以便*门的检查。待确认后等待*门处理,事件发生后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毒,做好后勤保障。
6、教导主任负责稳定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协助接待到校家长。
7、发生疫情时,门卫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园。
8、突发食物中毒应急处置完成后,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进行整改,防止事件再发生。
突发事件情况报告篇十二
一、学校传染病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简称信息报告制度。
二、学校预防传染病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信息传报责任人、事件处理责任人为校长。
三、报告第一责任,指在第一时间内第一发现传染病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人,应按以下病情疫情事件传报要求,在第一时间内向主管人员乃至信息传报责任人报告信息。信息最终要以最快速度直接或间接传速到信息传报责任人。
四、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五、加强晨检,发现可疑病人或传染病疫情及时报告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
六、加强健康教育,对班主任进行医学培训,密切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保健教师反映,避免造成传染病进一步的蔓延。
七、学校各室按规定定期消毒。
八、应急小组成员、志愿者及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九、信息传报责任人必须及时按要求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具体报告途径。
1、麻疹:单个病例,报告属地镇防保组。
同班或相邻班级5人以上,报告陈店卫生防疫站,报告市疾控中心免疫预防科。
2、疹流行性腮腺炎黄子5例以内报告办事处防疫站,10例以上例报告市疾控中心免疫预防科。
3、水痘5例以内报告陈店卫生防疫站,达到10例暴发尚未局部流行倾向时报告市免疫预防科。
4、突发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肺炭疽1例以上,小范围内肝炎细菌性痢疾、伤寒、出血热、肺结核3例以上,流感3例以上等直接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科,同时报告市教育局。
5、食物中毒事件先直接报告市卫生监督所,同时报市教育局。
随即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科。并在电话报告后及时呈上书面报告。"
十一、书面报告发映事故全过程,事故发生等既况,人数病情状况、涉及人员范围等,并经学校责任签名或学校盖章。
突发事件情况报告篇十三
市应急办:
根据《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评估和突发事件发生趋势分析工作的通知》(市应急办函〔〕21号)要求,现对我市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各有关部门严格遵循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各地分级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应急工作方针切实加强部门配合扎实做好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事件预防等基础工作全年未发生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事件。
二、应对工作评估总结。
(一)加强应急组织领导。成立了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长由市长或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我局,办公室主任由我局局长担任。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也专门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应急管理工作。加强部门联动,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建立健全处置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事件运行机制和救助体系,加大物资、资金保障力度,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消除突发事件危害。
(二)健全应急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原则、程序、方法及保障措施。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方面,陆续制定出台了《盐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盐城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盐城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等一系列保障制度,力求从制度上落实监管责任,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在应对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方面,制定了《问题药品应急处置工作程序》,不断完善预警发现处置机制,及时控制和有效处置在安全性方面存在问题的各类药品和医疗器械;强化与公安、卫生等其他行政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包括药品监督、卫生防疫、临床治疗等专家组成的预后处置组,研究对使用过问题药品人群的补救方法措施;建立完善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制度,建立统一的药品安全事故监测、联络体系。
(三)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我们切实采取措施在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强化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一是强化生产环节监管。对14家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了47次飞行检查和跟踪检查,共发现各类管理缺陷74项次,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开展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高风险医疗器械等监督检查,建立医疗器械监管责任体系,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行为。二是强化经营环节监管。开展药品经营企业gsp复认证工作,已有3家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179家零售药店顺利通过了gsp复认证现场检查。并对认证满两年的18家批发企业、5家零售连锁企业进行gsp跟踪检查。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公安局联合开展含可待因复方口服制剂专项整治工作,加大特殊药品监管力度。将医疗器械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注册核查、体系考核相结合,努力提高医疗器械监管水平。三是强化使用环节监管。启动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积极推行城市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联合卫生部门对23家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执行《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情况进行检查,提高规范药房、合格药房创建水平。首次举办全市adr报告质量评比活动,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我市参与在线呈报单位数862家,居全省第一;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3884份,居全省第三。四是严格监管基本药物定点配送企业。开展基本药物配送情况专题调研,实行基本药物定点配送企业报备制度,对全市6家定点配送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完成了省局下达的基本药物抽样检验任务,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证。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在食品安全方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问题乳粉清查、“地沟油”专项治理、学校食堂餐饮安全检查等专项整顿,切实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方面,以血液制品、生物制品、中药制剂等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违法行为;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检查,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消毒产品、化妆品等领域的违法行为;开展药品冷链管理专项检查,加强生物制品监管;开展药品生产、制剂配制专项检查,确保不发生源头性药害事件。,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1016次,检查涉药单位7513家,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558起,其中查获的“9?16”特大假冒人血白蛋白案被列入国家药监局公布的.十大典型假药案之一。
(五)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分别成立食品和药品专家库,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开展咨询、技术指导并参与应急处置和评估工作。组成由监管人员、专家等组成的应急处置队伍,通过应急演练和岗位练兵等形式,培养和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回应能力。
(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培训宣传力度,全系统新毕业食品安全工程硕士研究生35名,积极开展“315”、“124”宣传咨询活动,配合市电视台举办“315”电视晚会;组织市区300个家庭参观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全国巡展,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组织基层药监人员自编自演法制小品节目,参加全市“五五”普法专场文艺演出,通过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饮食用药安全知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工作建议。
(一)夯实应急工作基础。强化应急管理组织建设,加大应急经费的投入,保证应急物资储备齐全。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通过学习培训、应急演练等方式,建设一支“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高素质应急管理队伍。
(二)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不断健全预警发现处置机制,为防范和处置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强药品日常监管。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切实保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四)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增强群众增强综合防控和自我防控意识。
四、趋势分析。
(一)发生趋势。
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一是集体性食物中毒。二是污染源引起的原发性食物中毒。三是企业管理不当造成的食品污染引起暴发性食物中毒。
药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一是医药产业结构不合理、产能过剩。二是突发群体性药械危害、严重药械不良反应。三是部分药品生产经营者缺乏社会责任、无序竞争、偏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四是农村药品安全存在隐患。
(二)对策措施。
食品安全方面:一是加强对学校、建筑工地、企业等单位持久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强监督抽验。二是进一步完善我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三是建立有效保证食品安全的监督机制,加强企业的自身管理。四是对政府部门、企业和消费者进行广泛、持久的宣传教育。
药品安全方面:一是建立完善起一套合理、高效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优化突发事件处置流程。二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规范药品生产经营行为,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三是加强涉药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提高药品从业人员的法律水平和安全意识。四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突发事件情况报告篇十四
为补充工作人员,龙川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见附件《龙川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经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时间:207月8日至1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二)地点:龙川县县委党校(县交通运输局左进50米)。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1.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学历须提供学历认证材料);。
3.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书;。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相片1张;。
5.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手工填写,不得代填)。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50号)有关规定,对在6月26日至2015年6月26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报名时提交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同时在《报名登记表》备注栏内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
3.准考证领取:提交材料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在7月16日-17日凭身份证到龙川县气象局办公室领取。
三、考试。
(一)笔试。2015年7月18日上午9:00至11:30在龙川县隆师中学举行。笔试科目和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龙川县政府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分为合格、不合格。各招聘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数的1∶2确定面试对象,笔试人数达不到1∶2的,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考官组当场决定面试考生合格或不合格,并通知考生。如面试合格考生中笔试成绩排名到岗位拟聘人数最后一位出现同分情况时,将第二次组织面试评分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具体时间地点在龙川县政府网站上另行公告。
四、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的体检人选安排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三)公示。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龙川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人选。
五、办理聘用手续和福利待遇。
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本公告及附件在龙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突发事件情况报告篇十五
xx事故发生后,______高度重视,______当即作出批示,要求不惜______搜救______人员,全力抢救伤员,查明事故原因,积极做好善后工作,并注意搜救人员安全。
____________当晚赶到事故现场指挥搜救,并决定启动______预案,接着连夜赶往______看望伤员,随后马不停蹄召开______安排部署施救和善后工作,______在发言中强调要认真贯彻执行______的批示,并要求举一反三吸取______,全______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对突发事件宣传报道重点分析(以消防事件为例)。
一、基层消防突发事件新闻处置面临的新挑战。
(一)传统媒体的深入报道。
一发生消防突发事件就会云集各级众多媒体前来,各家媒体站在不同角度和立场进行报道,激烈竞争使得媒体热衷深度挖掘形成独家报道,甚至有的媒体进行舆论炒作。
我们之前采取的发布新闻通稿的做法,往往是语焉不详,缺乏新闻核心元素,不正面回答热点问题,还停留在“是否发生”的初级水平,而媒体已经深入到“为什么发生”、“政府部门是否失职”的新阶段。
(二)网络媒体的抢先报道。
在互联网时代,消防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道的大多是网络媒体,报纸、电台、电视等传统媒体往往是从互联网获知信息后再去报道。
网络彻底改变消防突发事件的传播规律。
一是传播速度大大加快;二是传播工具为社会大众所掌握,人人都可以当记者,简单上网就可以发布消息,封锁是不可能的;三是传播过程网民参与互动,网民会发表评论,好事者会开展人肉搜索,使得一个简单事件深度发酵最终不可收拾;四是传播范围扩散,本地发生的消防突发事件经过网络传播全国人民都会知道。
(三)中央媒体的`广泛报道。
本地发生的消防突发事件完全可能会吸引中央媒体的广泛报道,这会产生两方面的情况,一方面影响面几何性放大,有损对外美誉度;二是高度考验当地党委政府的执政能力。
(四)境外的媒体的国际报道。
境外的媒体报道本地发生的消防突发事件,将会产生两方面的情况,一是影响扩散到国际,给事件处理施加压力;二是不排除某些媒体别有用心据此攻击污蔑我方。
二、基层消防突发事件新闻处置的应对策略。
制定应对策略,强化舆论引导消防突发事件的新闻处置工作,实际上是争夺“话语权”的过程,媒体充当“话筒”成为信息的放大装置,党政机关和各利益方在争夺话筒发出自己的心声。
成功的新闻处置是要让新闻媒体发出党政部门的声音,主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一)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整合各种传媒手段,形成舆论引导合力。
社会消防突发事件发生后,往往多种传播媒介同时介入,我们进行舆论引导时,也要利用多种传播工具如报刊、杂志、电视、网络、手机信息等公布事实真相,事件进展情况,抢占舆论阵地。
(二)开展舆情搜集与研判。
古语说的好:“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舆情搜集与研判是开展有效舆论引导的前提。
一是平时注意研究不同类型的消防突发事件传播规律,分析走向和影响,形成不同的处置预案;研究不同媒体特别是都市类报纸的报道特点,掌握侧重点与喜好。
二是发生后搜集掌握媒体、网络、群众三个舆论场的信息,分析研判舆论焦点和发展趋势。
从现时情况看,媒体舆论场的可信度较高,易受宣传部门的引导;网络舆论场可信度较低,虚假消息流行;群众舆论场传播能力较强,易受主流媒体的影响。
我们有针对性地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约见记者、发布新闻稿等多种形式灵活发布消息,用主流媒体的声音去消除网络和群众中的各类谣言。
(三)全程主动提供全面信息。
消防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国内外媒体前往现场采访,目的是获取信息,及时提供信息就有可能引导舆论。
但是,要改变“我提供信息媒体就会客观全面报道”的简单认识,做好全程的新闻发布,主动提供全面信息,以满足新闻媒体的更高要求。
从时间上来看,可将消防突发事件的新闻处置分成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在消防突发事件刚发生情况并不明朗,新闻发布的重点是抢时间,要在一个半小时内简明扼要地讲清事态状况,消除公众的困惑和恐慌。
第二阶段是消防突发事件的处理阶段,新闻发布的重点是与各类谣言做斗争,要动态跟进及时进行新闻发布,平息社会质疑。
第三阶段是消防突发事件的善后阶段,新闻发布的重点是讲清各项善后措施,争取群众支持。
在这三个阶段,可灵活采用发布新闻通稿、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专访等形式,主动详尽将政府想讲的、媒体关注的和群众想知道的说出来,修复和树立政府形象,争取群众支持理解。
突发事件情况报告篇十六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就餐卫生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等有关规定,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集体健康,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我园特制订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1、认真统计每天在园就餐人数,并做好记载。
2、平时细心观察学生身体状况,特别是对在校就餐的个别学生有腹痛、腹泻、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要给予关心,及时送保健进行检查,作好记载。
3、发现学生在校就餐后3人以上有腹痛、腹泻、头晕、恶心、呕吐且症状相同等,及时就近送医院检查治疗并作好记载,同时向园领导报告。
4、通过医生检查后确认是食物中毒后,马上向上级主管部门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等打电话报告,然后写出书面报告。
5、学校食堂立即对食物样品封存,积极协助、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查明事故原因。为他们提供第一手资料。
6、成立事故处理领导专班,统计中毒人数和中毒情况,建立中毒幼儿医疗记载档案。
7、跟踪了解食物中毒事件的进展和中毒幼儿的康复、救护情况。
8、查明事故原因后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人责任,并进行处罚。
一、总则
(一)工作目的
为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突发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指导和规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将危害程度降到最低。
2、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对各类各环节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要建立、完善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3、全县统一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和职责分工,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反应及时、运转高效。对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反应,准确决策,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开展应急工作。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食物(食品)养殖、种植、生产加工、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县应急指挥部
县上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副任总指挥长,宣传部副部长张德庄、县政府办副主任马之正、县卫生局副局长陈慧任副指挥长,成员有宣传部、县计划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农发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监察局、县林业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粮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各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2、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研究确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预案;
(2)统一协调全县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
(3)组织指挥对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4)定期听取各成员单位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汇报,督促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
(5)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态的进展情况。
县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是县食品安全协调监管的决策领导机构。根据食品安全预测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
3.各成员单位及职责
(1)宣传部: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宣传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
(2)县教育局:协助有关部门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协调因学生在校用餐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以及善后处理事宜。
(3)县民宗局:协助有关部门对涉及少数民族集体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和事后的`协调工作。
(4)县公安局:负责对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对事件的调查和事发地的监控工作。
(5)县财政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突发事件发生后资金的到位及管理。
(6)县农发局:负责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7)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对畜禽屠宰点单位的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对注水肉、病害肉源头的查处工作。
(8)县卫生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医疗救治和技术支持,依法开展对食物中毒事故原因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9)县监察局:负责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
(10)县林业局:负责组织林产品、野生动物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林产品、野生动物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11)县工商局:负责流通、经营领域内的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12)县质监局:负责生产、加工领域内的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并协助相关部门对重大、特大食品案件的查处工作。
(13)县粮食局:负责做好县级粮油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会同工商部门对粮食购销市场粮食质量的管理、监测和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1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对重大、特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15)各镇人民政府:对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根据本预案研究制定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根据县政府的部署启动辖区内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和群众落实食品安全预防措施;负责本辖区一般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协助和配合县相关部门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二)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是县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局局长兼任。
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县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统一指挥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3)负责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4)研究、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5)根据处理食品安全事故需要,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6)组织建立和管理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
(7)向县政府、县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8)完成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应急处理小组职责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下设事故调查组、事故处理组、医疗救治组、案件查办组、专家咨询组、综合组。
1、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的性质和程度,按照职能界定,由相应部门牵头开展工作。其职责是: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事故处理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为主负责。其职责是: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3、医疗救治组由卫生部门牵头组成。其职责是:组织协调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4、案件查办组由公安部门牵头组成。其职责是:迅速侦办案件,追踪源头,查处违法当事人。
5、专家咨询组由事故调查处理组的主要牵头单位和有关部门组成。其职责是: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提供技术帮助。
6、综合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成。其职责是: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有关情况。
三、预警和预警机制
(一)建立监测系统
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农发部门发布有关初级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检测信息;质监、工商、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4个部门联合发布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分析整理,定期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
(二)预警机制与支持
县农发、教育、商务、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系统,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装、运输、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对食品安全事故风险及时预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三)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县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向当地政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上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下级向上级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1)各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政府相关部门;
(2)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
(3)食品检验机构及学校、科研院所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
(4)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
(5)消费者;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四)通报制度
有关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同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报;经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确认后,在2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通报。
(五)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政府相关部门举报食品安全事故及其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或者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或者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四、应急查处、救援状态的级别和启动
(一)应急查处和救援状态的级别
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和查处救援工作状态分三级:
一级应急查处和救援状态:主要涉及全县特别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需要对全县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源头以及流通渠道进行全面监控。一次食物中毒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一人以上事故;或引起中毒的食品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不断增加,以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发生重大影响的其它食品安全事故。
二级应急查处和救援状态:主要涉及全县重大、突发食品安全问题,需对全县已经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源头以及流通渠道进行重点监控。一次食物中毒超过30人或发生一般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但引起中毒的食品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不断增加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级应急查处和救援状态:主要涉及我县发生的区域性、临时性食品安全问题,需对部分区域进行监控。发生食物中毒,一次达10-15人,陆续发生在30人以内、无死亡病例报告或发生在学校内、内区性及有关重要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应急查处和救援状态启动
1、发生危害性和蔓延性较强的一般突发事件或者重大突发事件,进入二、三级应急查处和救援状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发生了特大突发事件,进入一级应急查处和救援状态,立即启动应急查处和救援预案。
3、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启动应急查处和救援预案。
五、善后处置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六、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县上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技术平台,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承担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和通报等工作。
(二)人员保障: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县食品安全监察专员及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故处理。各镇人民政府应当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所需的医务、公安、交通等人员保障。
(三)物质保障:各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必要时由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四)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资金,该项资金由县财政局和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共同管理。
(五)宣教培训
各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培训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七、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一)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三)领导小组确认必须启动应急程序的,应立即派出应急小分队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处理。同时应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争取配合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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