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对书中的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和答案。在写读后感时,可以根据书中的主题和观点,加入自己的思考和对比,使文章更具深度和广度。推荐大家阅读下面这些读后感,或许你们能找到与自己相似的体验。
荒野之王读后感篇一
人类永远是世界的主宰。这部书的一系列悲剧全由人类一手造成。
为了功名利禄而以全家性命为赌注的主人几近失败,濒临崩溃之际,疯狂折磨无辜的猛禽,血的逼迫,使野鸟变成杀手,主人成功了——一本《驯雕秘史》由此诞生!这看似流传下来了功名利禄的获取道路,但却实是人类对大自然的折磨!
《荒野之王》一书中最悲剧性的人物是那可怜的豹子。如果没有那场人为山火,或许它的命运又是另一番景象。火是被人类所驾驭的一批野马,它肆虐的后果如是不容易被金钱估量的损失一般很难引起人们的注意,那么那些受山火所迫害的动物就更加没人去理睬。山火是老豹悲剧的开始,是老豹命运的转折……最后在暮年甚至瞎眼断尾!这一切都拜人类所赐!
我们拉远镜头看看逆风飞翔的隼雕金爪儿:它是《荒野之王》一书的主要角色,被盗卖后,药品的摧残酿成了雕与豹之间的仇恨以及随之而来的悲剧……但试想:如果没有被盗的遭遇,金爪儿或许不会碰到伴侣银脖;如果没有与人相处的“猎伴”思想,或许塑造不了金爪儿的王者风范;同样,金爪儿如果没有这样的经历,和老豹之间也不会结下冤仇!
我不禁想问偷猎者:与动物无冤无仇,捕杀它们是何意?因为钱?钱有一条生命重要吗?
在这篇不可能长的。
读后感。
里,我还很想说说那头豹子。喜欢一本书中的人物不一定是主角。我喜欢《荒野之王》的“人”物就是那头并非主角的豹子,那头因人类逼迫而固执和不识好歹的豹子。我爱它的母爱,爱它面对冷酷的生存法则时的坚强。为了儿女,本可以安享晚年的老豹用血肉之躯当绞索,“诱惑”护犊心切的金爪儿将利爪刺进自己血肉之躯的方式而让金爪儿也陷进泥潭后,欲与其同归于尽。……它因肺部的刺痛而晕了过去,可马上又清醒了过来,世界在它的独眼里渐渐模糊,唯一闪亮的只有儿女那两双闪着豹族强悍的豹眼……它向家的方向投出最后牵挂的一瞥,脚底的泥浆不容它做太多的逗留,一股强大的吸力把它没进了泥潭……这位母亲最后牵挂的一瞥投射出了对孩子的担忧和为孩子争夺到了生存权的死而无憾……。
荒野之王读后感篇二
我的`暑假生活丰富多彩,打球、看书、游泳、旅游,一样都不落下。其中,阅读课外书当属我最钟情的一样。这不,刚吃过晚饭,洗完澡,我又钻进了《荒野求生》的世界,跟随贝尔·格里尔斯一起去野外探险。
《荒野求生》生动描述了贝尔他从一个热爱冒险的男孩成长为职业探险家的历程。他曾是英国怀特岛上的冒险少年,在荒野和海浪中顽皮而孤独地成长。18岁,他在毕业旅行中徒步横穿印度北部,在喜马拉雅山下暗自发愿,终有一天会登上圣峰之巅。23岁,他从跳伞骨折的噩梦中奇迹般恢复,成功挑战自我,登山世界最高峰——珠穆朗玛峰。他与探索频道合作,拍摄了世界上最刺激的冒险节目《荒野求生》,足迹踏遍全球最险恶荒芜的绝境。
我轻轻地盖上了最后一页,抬头一看,时针不知不觉地指向了22时,我却没有一点睡意,脑海里依然滚动着贝尔在荒野里步步惊心的一幕幕,不禁让我想起了去年暑假发生的一件事。
去年假期过半,我家在漳州新买的房子也已装修完毕,我跟随爸爸妈妈去打扫卫生,当中我偷了个懒,跑到小区三楼的空中花园玩体育器材,毕竟不太熟悉这个新小区,我估摸玩了该有半个钟头了,就急忙往家赶。当电梯刚到六楼,电梯门还没开,就听“砰”的一声,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坏了,不会是爸妈忘记了我,先走了吧?果然,电梯门一开,原本我出来故意留着一条缝的大门已经被关了个严严实实。我急忙又往电梯里钻,拼命按一楼按钮,可是电梯却不听话地继续往上升,直到顶层接完最后一名乘客才又慢悠悠地下来。一到底层,我飞快地向小区跑去,两只眼睛强力地搜索着,大街上车水马龙,却没有找到那熟悉的身影,我的心一沉,眼泪也在眼里不停地打转。我沮丧地回到家门口,孤独地坐在角落里等爸爸妈妈回来接我。
不知过了多久,我的眼皮开始不停地打架。突然,只听“吱呀”一声,门开了,妈妈从门后探出了头。我扑到了妈妈身上,“哇”的哭出了声,害怕、委屈、孤独,所有的心情在此刻都化成了流不尽的泪,我抽噎着向妈妈描述了事情的经过。妈妈拍了拍我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孩子,刚才是风把大门吹上的。在以后的生活中可能会遇到更多类似于今天的突发情况,你首先应该冷静,向信得过的人求助,比如楼下的物业工作人员,大门口的保安,而不是一味地等待呀。”
是的,生活中时时处处都存在着危险,如何选择正确的处理方式,避免伤害,显得至关重要。《荒野求生》不仅教会了我在荒野逃生的技能,更传递出了化解危机永恒的法则——永远保持微笑,充分运用智慧!
荒野之王读后感篇三
“睿睿,你睡着了吗?嗯……什么!你又躺在床上看书,还拿手电筒!快把书交出来!”妈妈怒气冲冲地对我吼着,我惊慌失措地把手中的《荒野求生》扔给她,躺下之后,却久久不能入睡。
《荒野求生》是我最喜欢看的书了。这是一本冒险家传记,书中介绍了哥伦比亚雨林、阿拉斯加山脉、撒哈拉沙漠、印度尼西亚雨林、南非草原、喜马拉雅山脉等众多世界自然风光,单这些地方环境恶劣、令人恐惧,而书中的主人公贝克却在世界上最险恶荒凉的地方,面对未知的危险奋力寻求生存,其却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成功“跨越”这些险境,因为他有自己坚定的信念———生存。
其实,这套书跟我们生活也是息息相关。让我明白了面对生活,要保持微笑,只要有信心,生活总是充满希望。无论面对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轻言放弃。
妈妈曾经给我看了汶川大地震的纪录片:地震中,有三名中年男子被埋在了废墟中,他们是同事,被掩埋后,三人随即开始自救。他们一直不断扒土,用尽各种办法,凭自己的力量让生命延续,他们喝完了身边的矿泉水后,三名男子居然喝自己的尿。七十五小时后,终于被救出来了。看完纪录片以后,我不禁震撼了!是什么让他们有了如此顽强的勇气,哦,那是对生命的勇不放弃的信念。
我还知道当贝多芬感到自己耳朵听不见的时候,他几乎绝望了。对于一位音乐家来说,没有比这更不幸的事情了。但后来贝多芬战胜了困难,他对音乐的不离不弃和坚持,让他成为了著名的音乐家,他创作了《第三交响曲》和《英雄交响曲》等等世界名曲。敢于跟苦难命运作斗争,真是个不平凡的人。
是呀!人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总要经历些困难,只要我们坚持不放弃,永远心存希望,保持坚强、微笑、决心与智慧,没有什么困难是战胜不了的。当然,这本书还讲述了各种生存技巧,会让你大开眼界,让我懂得许多野外求生知识,真是受益匪浅!希望大家也都来读一读吧!
荒野之王读后感篇四
在暑假期间,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叫《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刚拿到这本书我就喜欢上了它,第一眼我在封皮上看到的是两只有着黑白相间的绒毛的大狗,它们都在冰天雪地里生活着,一个坐立的遥望远方,一个则吃力的向前行走……看了封面我就有种迫不及待打开书的感觉,之后我捧起书细细的阅读。
小说记叙了一只名叫布克的大狗,从小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有一天,布克不小心被狗贩子卖到了加拿大,开始与吃不饱的恶劣环境抗战。它被卖给了一支雪橇队,与队里的雪橇狗们同舟共济,共度坎坷。但是,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正当它奄奄一息时,却被好心的约翰·宋顿收留,布克并感受到爱的力量,在约翰·宋顿遇害后,布克知恩图报。最后在荒野的声声召唤下,加入狼群。
读完这部小说后,我心情感到格外的沉重,特别是读到最后一段,约翰和所有营地成员被印第安人杀害后,布克愤怒地报了仇,并坐在埋没约翰的水塘边静静地愣神,惨白的月光洒泼到湖面,使得一切都是那么朦胧,那么凄惨,到处弥漫着血腥的气息。我好像身临其境,不禁升起一丝对布克的怜悯之情,想起它与约翰结识后所经历的快乐和忧愁点点滴滴中流露出他们彼此之间互相的关爱。看到这儿,我的泪像断了线的珠子刷啦啦的往下掉。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还有:它生动描述的介绍了一个人与狗的故事,主人公布克为了生存,在一次次的拼博与战斗中,都坚持下来。这本书告诉我们:只要坚持,永不放弃,而且会运用智慧,小菜一碟。
荒野之王读后感篇五
贝尔写的这部《荒野求生——户外强身运动》,每一个章节都能带给我强烈的认同感。陌生、刺激,但却又真实自然,不加掩饰。读来,津津有味,爱不释手。
初识贝尔是在电视的探险节目中。坚强、幽默的贝尔总是能够将我拉进他每次的探险活动中,每次的探险都让我大吃一惊:无论多么艰苦的环境,他都能咬牙战胜,挺过去!看到他吃过的动物生肉、野菜以及很多动物咀嚼过的东西来充饥,我简直可以说是顶礼膜拜了!贝尔说:在事关存亡的严酷现实面前,人们必须用另一种方式看待食物。重要的不是味道,而是能量、燃料。活下去的精神和动力,才是人最质朴的追求。
在我的眼中,食物都是美丽的,悦目的,美味的。放到我们盘子里的,通常都是预先包装好的制成品,或是经过妈妈烹饪后的、放心安全的食物,色香味俱全。从未想过,在远离生活的大自然,竟会有人用令人恶心,叫人反胃的东西当作食物。我想:贝尔的野外求生,不仅在味蕾上挑战人们的心理极限,更加挑战了人们在面对恶劣环境时的身体需求和毅力品质。自己才是最大的敌人。不挑战自己,你也永远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大的潜力!
贝尔是特种兵出身,他机智、聪明。在捕鱼时把瓶子在一半处截开,把上部倒插入瓶底,变成外大里小,再放进虫子,经不住美食诱惑的鱼儿,就愚蠢地钻进这个“大口袋“,插翅难逃。贝尔也是勇敢的。他和朋友曾碰到强壮的黑熊,黑熊似乎要把他们一口吞掉。贝尔就地缩成一团,一动不动趴在地上,用假死来化解困难,显出他的镇静和过人的勇敢。
贝尔喜欢与家人一起从容地滑雪,那感觉非常美妙、自由,如同自己成了广袤的雪山中的一部分。这一点真像我跟我的爸爸妈妈,一起滑雪,一起爬山,一起骑车远涉,一起海边畅游,有爱的陪伴,我会更加自由地飞翔,更加快乐地成长,贝尔面对困难总是保持微笑。读后感相信只要努力,任何事物都可能被你改变。有一次我在做数学时,一道题就像凶猛的老虎拦住了我。经过一阵绞尽脑汁的思考,还是没有什么进展,心中打起了退堂鼓,脑中有两个小人总在互相争吵,一个说:“只要努力,就会成功”,一个说:“这么难,还是别做了。”最终我选择了挑战困难,难题很快就迎刃而解。
《荒野求生——户外强身运动》这本书,让我见识到了很多生存技能,又鼓励我学习贝尔那热爱生命、永不放弃的精神。相信我的坚持会让我的未来更加灿烂!
荒野之王读后感篇六
《荒野求生》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这是一本冒险家传记,作者是英国人贝尔格里尔斯。书中描写了他如何在危险的地方求生的故事。
贝尔格里尔斯是一位慈善家,空手道高手,英国特种部队成员,还是一个什么都敢吃的人。书中写了他的很多冒险故事,在我看来,他就是为了进行野外体验而生的。他翻越过珠穆朗玛峰,从沙漠中死里逃生,大胆穿越鲨鱼成群出没的水域。他不是在探险,就是在去探险的路上。
贝尔格里尔斯在书中告诉我,要成为探险家也不是容易的事。首先要有强壮的身体。贝尔格里尔斯很小的时候身体是很弱的,但他相信自己的'身体不比别人差,他每天坚持锻炼身体,后来还进了英国特种兵部队。另外,他的曾外祖父是海军司令员,在一次海上风暴中为了救助别人而牺牲了,这让他非常想练就一种在危险状态中生存下来的本领。同时,探索世界上不为人知的地方,是他的人生目标。
贝尔格里尔斯还是一个有勇气、细心的人,他的经验告诉我:努力和坚持不懈是成功的关键。在学习、生活中也是一样,不管碰到什么困难,都要尽自己所能,把困难通通解决掉。记得有一次做数学作业时,我碰到了一道难题,考虑了半天也没有结果。我一会儿看书上例题,一会儿在草稿纸上画图计算,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解答出来了。这次作业,班里只有几个人全对,其中一个就是我。听到老师的表扬,我感到自己比吃了一顿大餐都舒服。
读了这本书,我仿佛从贝尔身上获得了勇气,同时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困难和危险面前,我们必须学会沉着冷静。
荒野之王读后感篇七
有一套书,我特别喜欢。看了一遍,再看一遍。这套书,就是贝尔。格里尔斯写的《荒野求生》。
打开书,在明媚的阳光下,我读了起来。在书中,我看到了一个个神秘莫测、危机四伏的场景,学会了主人公贝克的求生本领,了解那一场场灾难将引发的后果,更明白了那大自然的许多奥秘。
现在,我们最缺乏的就是安全自救知识。这一套书,以小说的形式将贝尔亲身体验过的生存本领传授给我们,让读者能在遇到危险时从容不迫,运用自己学到的生存本领解救自己。他还教给我们一个够我们受用一生的.道理,那就是“永远保持微笑,只要活着就还有希望。”这句话看似简单,却又蕴含着深刻的道理。
每天不知道有多少人因为与灾难、与猛兽的不期而遇而丧命。因此,我强烈建议大家看这套书,当你看完这套书,你就多了一条命。
荒野之王读后感篇八
读后感。
人类永远是世界的主宰。这部书的一系列悲剧全由人类一手造成。
为了功名利禄而以全家性命为赌注的主人几近失败,濒临崩溃之际,疯狂折磨无辜的猛禽,血的逼迫,使野鸟变成杀手,主人成功了——一本《驯雕秘史》由此诞生!这看似流传下来了功名利禄的获取道路,但却实是人类对大自然的折磨!
《荒野之王》一书中最悲剧性的人物是那可怜的豹子。如果没有那场人为山火,或许它的命运又是另一番景象。火是被人类所驾驭的一批野马,它肆虐的后果如是不容易被金钱估量的损失一般很难引起人们的注意,那么那些受山火所迫害的动物就更加没人去理睬。山火是老豹悲剧的开始,是老豹命运的转折……最后在暮年甚至瞎眼断尾!这一切都拜人类所赐!
我们拉远镜头看看逆风飞翔的隼雕金爪儿:它是《荒野之王》一书的主要角色,被盗卖后,药品的摧残酿成了雕与豹之间的仇恨以及随之而来的悲剧……但试想:如果没有被盗的遭遇,金爪儿或许不会碰到伴侣银脖;如果没有与人相处的“猎伴”思想,或许塑造不了金爪儿的王者风范;同样,金爪儿如果没有这样的经历,和老豹之间也不会结下冤仇!
我不禁想问偷猎者:与动物无冤无仇,捕杀它们是何意?因为钱?钱有一条生命重要吗?
在这篇不可能长的读后感里,我还很想说说那头豹子。喜欢一本书中的人物不一定是主角。我喜欢《荒野之王》的“人”物就是那头并非主角的豹子,那头因人类逼迫而固执和不识好歹的豹子。我爱它的母爱,爱它面对冷酷的生存法则时的坚强。为了儿女,本可以安享晚年的老豹用血肉之躯当绞索,“诱惑”护犊心切的金爪儿将利爪刺进自己血肉之躯的方式而让金爪儿也陷进泥潭后,欲与其同归于尽。……它因肺部的刺痛而晕了过去,可马上又清醒了过来,世界在它的独眼里渐渐模糊,唯一闪亮的只有儿女那两双闪着豹族强悍的豹眼……它向家的方向投出最后牵挂的一瞥,脚底的泥浆不容它做太多的逗留,一股强大的吸力把它没进了泥潭……这位母亲最后牵挂的一瞥投射出了对孩子的担忧和为孩子争夺到了生存权的死而无憾……。
荒野之王读后感篇九
《荒野求生》这部书讲的是主人翁贝克和他的好朋友彼得的求生故事。他们在参观自然保护区里的红毛猩猩时,被突然但我喷发的火山包围,为了生存和逃出这去,他们生吃虫子,用手表来辨别方向,睡在红毛猩猩的巢穴里,把裤子打结,然后在河上洒上白蚁引来鱼群并捕获它们充饥,他们还要穿过沼泽地等等。但是非法伐木者发现了他们为了隐藏犯罪证据,伐木者们开始追杀两个手无寸铁的小男孩,最后是老虎救了他们把伐木者给咬死了,经过他们一番摸索终于离开回到了文明世界。
《荒野求生》教会了我们如何在野外生存,而这本书的可贵之处在于这是作者亲身经历的.野外生活所写的,作者贝尔将自己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融入精彩的小说中,在动人心魄的情节中,描述了很多种求生技巧,还告诉了我们“永远保持微笑,只要活着就有希望”。生活中也是这样遇到苦难,不要退缩,要微笑面对,往后我遇到难题也一定会学习贝尔的这种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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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之王读后感篇十
在我的大书库里,有令人回味无穷的,有令人伤感流泪的,还有教会你人生道理的书,而我最喜爱的书是贝尔・格里尔斯的《荒野求生》。
当我第一次在图书馆看到它时,我就买了下来,以前在电视上也喜欢看有关荒野求生的节目。所以,当发现有关求生方面的书我就义无反顾买下来。《荒野求生》这本书作者贝尔・戈利亚斯是不仅仅是一个探险家,他的历险包括攀登珠穆朗玛峰,围绕着英伦岛屿玩水上电单车,乘坐小艇跨越结冰的北大西洋,以及攀登被艾德蒙。他的这些经验对人们的生活起了很大的作用,使他成为世界上最年轻和最成功的励志演讲家之一,同时也成为了一名出色的作家、主持人。而《荒野求生》这本书讲的则是他年轻时的经历。贝尔的爸爸是军人,和贝尔一样都喜欢探险,贝尔自幼胆大,喜爱探险,常常跟朋友去探险,长大后,他去了sas空兵,他经历了严酷的考验,终于入了团,但是因一次任务失败,对自己的身体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不得不退出。后又四处探险,带着他的一些“哥们”攀登珠穆朗玛峰,成为英国最年轻的成功登顶珠穆朗玛峰并活着下来的人。贝尔经常探险,教给我们野外遇到危险时该如何保护自己,怎样逃出困境,他甚至自己跳进去给我们示范。贝尔说:“在我探险时,我会带3样东西,打火石,刀,还有藏在鞋底的家人照片。”因为,为梦想而奋斗,在前进的道路上,还要照顾好家人和朋友。贝尔还说过:“只有狂妄自大的人才会说我什么都不需要带。”
在《荒野求生》这本书后面,有著名家写给贝尔的一句话:贝尔简直就不是人,他是种信仰。贝尔不平凡的经历中有很多值得学习的地方,最受益的莫过于梦想,或是兴趣,贝尔没有太多规矩的学校学习,但是喜欢探险。当我看完这本书时,贝尔在危险时决不放弃的精神告诉我们:不要忘记自己的梦想,几遍无法把它变成你的生活,也不要完全放下。还有他的品质、自律、坚持、谨慎!
荒野之王读后感篇十一
我的暑假生活丰富多彩,打球、看书、游泳、旅游,一样都不落下。其中,阅读课外书当属我最钟情的一样。这不,刚吃过晚饭,洗完澡,我又钻进了《荒野求生》的世界,跟随贝尔・格里尔斯一起去野外探险。
《荒野求生》生动描述了贝尔他从一个热爱冒险的男孩成长为职业探险家的历程。他曾是英国怀特岛上的冒险少年,在荒野和海浪中顽皮而孤独地成长。18岁,他在毕业旅行中徒步横穿印度北部,在喜马拉雅山下暗自发愿,终有一天会登上圣峰之巅。23岁,他从跳伞骨折的噩梦中奇迹般恢复,成功挑战自我,登山世界最高峰――珠穆朗玛峰。他与探索频道合作,拍摄了世界上最刺激的冒险节目《荒野求生》,足迹踏遍全球最险恶荒芜的绝境。
我轻轻地盖上了最后一页,抬头一看,时针不知不觉地指向了22时,我却没有一点睡意,脑海里依然滚动着贝尔在荒野里步步惊心的一幕幕,不禁让我想起了去年暑假发生的一件事。
去年假期过半,我家在漳州新买的房子也已装修完毕,我跟随爸爸妈妈去打扫卫生,当中我偷了个懒,跑到小区三楼的空中花园玩体育器材,毕竟不太熟悉这个新小区,我估摸玩了该有半个钟头了,就急忙往家赶。当电梯刚到六楼,电梯门还没开,就听“砰”的一声,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坏了,不会是爸妈忘记了我,先走了吧?果然,电梯门一开,原本我出来故意留着一条缝的大门已经被关了个严严实实。我急忙又往电梯里钻,拼命按一楼按钮,可是电梯却不听话地继续往上升,直到顶层接完最后一名乘客才又慢悠悠地下来。一到底层,我飞快地向小区跑去,两只眼睛强力地搜索着,大街上车水马龙,却没有找到那熟悉的身影,我的心一沉,眼泪也在眼里不停地打转。我沮丧地回到家门口,孤独地坐在角落里等爸爸妈妈回来接我。
不知过了多久,我的眼皮开始不停地打架。突然,只听“吱呀”一声,门开了,妈妈从门后探出了头。我扑到了妈妈身上,“哇”的哭出了声,害怕、委屈、孤独,所有的心情在此刻都化成了流不尽的泪,我抽噎着向妈妈描述了事情的经过。妈妈拍了拍我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孩子,刚才是风把大门吹上的。在以后的生活中可能会遇到更多类似于今天的突发情况,你首先应该冷静,向信得过的人求助,比如楼下的物业工作人员,大门口的保安,而不是一味地等待呀。”
是的,生活中时时处处都存在着危险,如何选择正确的处理方式,避免伤害,显得至关重要。《荒野求生》不仅教会了我在荒野逃生的技能,更传递出了化解危机永恒的法则――永远保持微笑,充分运用智慧!
荒野之王读后感篇十二
每当我看到连绵起伏的山脉,望着那无边无际的茂密树林,还有那笑傲蓝天的苍鹰时,总让我想起《荒野之王》书中的隼雕金爪,它那矫健强壮的身姿,羽翼丰满的翅膀,锋利的鹰嘴发出尖锐的叫声,嘶鸣着天空,尽显王者风范,它英俊的面容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
从我翻开《荒野之王》第一刻时,我就像一块磁铁一样被牢牢地吸引住了,这本动物小说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让我天天手不释卷,如痴如醉,故事中金爪的命运一直将我的心揪得紧紧的,金爪是一只被人搭救的小隼雕,童年时期的它在大自然健康成长,可是,在一次意外事故中金抓被偷猎者贩卖到大西北并为下毒品变得凶残好杀,在那它结识了雌雕银脖,获救后,金爪的本质天性逐渐复苏,可是好景不长,金抓误食了偷猎者的激素,与丛林之王金钱豹结下仇恨,它欲和金爪同归于尽,在这危难之时金爪机警脱身担任起抚养小金钱豹的重担。
读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千,我既为金爪被坏蛋为下毒品而感到气愤不已;又为它担任抚养小金钱豹的'职责而感到无比敬佩。金爪是一只集善良、勇敢、大度、又具王者风范的雕王。它机警过人,在与坏蛋的搏斗中斗智斗勇;它善良大度,屡次放过前来报仇的金钱豹,并担任起抚养小豹职责,在小豹危难之时拔刀相助,把大自然的一切美好品质展现得淋漓尽致!可以说金爪是大自然中的骄子!
在生活中,我也梦想着像金爪一样鹏程万里去帮助关心别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把爱逐渐融入到生活中,那样世界会更和谐美好,邪恶的硝烟终究一天会散尽。
荒野之王读后感篇十三
在勃朗特的这本诗选里,从题材上,看不出有任何世俗生活的投射,也就是说整本诗集读完,所产生的形象更多的是一个诗人的形象,而不是一个生活在19世纪上半页的女性的形象,从这点上看,勃朗特的诗是有超时代的意义,而这种意义更多的`是体现在她所选择书写的题材,也就是自然。这让我想起了,中国当代诗人杜涯,在杜涯的诗里也有着一种相近的气质,就是她们都对描写都市和世俗兴趣不大,用杜涯的一句话就是,“我只关心屋顶以上的事物。”
然而,我倒是不太同意格萨里所说的勃朗特的是可以作为现代主义诗人先驱之一的诗人,因为在勃朗特的诗里,更多的还是来自于灵感,而非经验。如果硬说勃朗特的诗有现代性的话,我想其现代性或许体现在她诗中性别意识的淡薄,因为在勃朗特的诗里,在场的往往不是一个作为女性身份的诗人,而是一个诗人。而且,勃朗特的诗比传统印象中的女性作者,更强调一种近似于语言的暴力式的写作,与其说是去当一个“阁楼上的疯女人”,不如去当一个“荒野里的疯女人”,从写作手法上看,她或许对20世纪的自白派有所影响。
荒野之王读后感篇十四
晚上,微风拂过树梢,发出美妙的声音。我捧起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讲的是一架飞机撞进了亚马逊森林,着起了大火,机上四个小孩幸运地活了下来,开始了荒野冒险。
亚马逊森林是世界上最大的热带雨林,里面荒无人烟,危机重重,有杀人蜂、子弹蚁、食人鱼,以及许多从未见过的'致命昆虫和危险动物,但他们团结一致,凭借聪明才智,一次又一次地化险为夷。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他们做了一条木船,在河中航行。一开始他们很顺利,后来水越来越急,他们中有两个人掉入了水里,情况十分紧急。有一个同伴奋不顾身地跳下去救,而另一个人在后面接应,最后成功地把他们救了上来。
读到这里,我紧张得不能再紧张了。如果出了意外怎么办?幸运的是,最终他们都安然无恙。他们多么勇敢多么团结呀!后来机缘巧合下,他们又学会了开飞机,平安地飞回了家。
这本书非常精彩,让我百看不厌。我虽然没有荒野飞行的机会,但我可以从他们身上学到勇敢,懂得团结的重要性。
荒野之王读后感篇十五
第一次见到这套书是在我的同学孙正烨那里。
“你好像很喜欢这本书。”
看着我捧着他的那本《荒野求生》,爱不释手的样子,孙正烨说话了。
“要不借给你看吧!”
这句话正中我下怀,因为这时的我已经被这本书迷得神魂颠倒了!书上竟然还标明是系列丛书,这真是勾起了我强烈的“猎食”欲望,馋得我口水直流。不过,他只有《中国雨林的惊天一跃》这一本,但是想想,有总比没有强,面对孙正烨的话,我立刻做出了肯定的回答:“嗯嗯嗯!”
在这本书的封面上画着一个比我大三四岁的小男孩(对我来说是大哥哥)在雨林的小溪旁躲避一条离他不远的眼镜蛇,联系书名一看就知道,这又是本我最爱的冒险书。翻开书才知道,里面不仅有冒险故事,还有可恶的钻石者、绑匪、非法伐木者、犀牛盗猎者和想置主人公贝克·格兰杰于死地的坏蛋……正文后面还有贝尔·格里尔斯(本书作者,一流荒野生存大师)的求生技巧和求生实用秘籍供我们学习生存知识,每册还赠送四枚“生存任务对战牌”,让我们可以在课间十分钟跟好朋友好好较量较量。真是又能长知识,又能娱乐的一套好书,让我越看越喜欢。于是我决定,让爸爸给我买下全套《荒野求生》。
“等你什么时候考个好成绩就给你买。”爸爸的回答是肯定的,但是也是带有条件的。我很失落,不过,我早有对策!
过了好几个星期,在圣诞节前夕,我问爸爸:“爸爸,你说圣诞老人会送给我一套我最想要的《荒野求生》作为我的圣诞礼物吗?”
“我想会的。”爸爸回答我。
“听岳景涵说,我这次考试是97分。”我轻轻地补充了一句。
过了几天,试卷发下来了,我只考了92分,并没有达到爸爸的要求。回到家,爸爸看到成绩后对我说:“我还真以为你会考97分呢,看,整套《荒野求生》都给你买来了,你却只考了92。快写作业吧!写完可以给你看《荒野求生》,但是今天只能先给你一本了!”
虽然不能一次把整套书抱回自己的书房,但是一听到我今天只要乖乖把作业写完,还是可以看一本的,我的整颗心又飞了起来。好不容易把作业写完,我立刻向爸爸要来一本,一下子就钻进书里。里面的故事实在是太精彩了,以至于我睡觉时还把书放在我的床头,期待着我梦中与它相遇呢!
我现在正在看《猛虎火山的生死逃亡》,掩卷而思,这段“求书记”还真好玩,想着想着,就写成了这篇作文。
荒野之王读后感篇十六
这个暑假,我沉浸在《荒野求生》的世界里。我的梦想是去荒野闯荡,彰显男子汉气概,但现在我还太小,我只能在这一系列书里面慢慢感受,慢慢体会。如果你被迫在野外求生,你会和贝克一样,拥有求生本能。但在求生本能之外,还有更重要的东西:自信、勇敢和技能。
自信,是最重要的东西。假如贝克没有自信,他就绝对不可能在野外生存,甚至有可能连第一天都挺不过去。大家都说技能十分重要,大多数人都因此而敬佩贝克。我也认为技能很重要,但我不会单单因此而敬佩他,因为我认为自信更重要。是贝克的自信,让他渡过难关。使他成名!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真的开始相信了:在野外生存,只有求生本能是不够的。只有成为一个自信的人,一个勇敢的人,一个有高超的求生技能的人,才能成功地活下来。
荒野之王读后感篇十七
有幸在喆妈公益阅读试读招募中,看到了《荒野求生》这本书,心中大喜,这或许不是孩子喜欢的书,但千真万确是我这个爱游者喜欢的书。我要读,我要让女儿读,我们都应该读,这不是一本普通的书。
可是收到书时,看到的却是个薄薄的试读本,心中不免遗憾,同时也为书商的用心良苦感动,为了推广这套书,居然还要出版试读本,不容易啊!珍惜!
《荒野求生》是少年生存小说系列,是世界级野外生存大师贝尔。格里尔斯为广大少年儿童,同时也为三个儿子创作的一套荒野求生秘籍。贝尔将自己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与精彩的少年历险故事相结合,在沉船、坠机、沙漠、雨林等不同的危险环境中,生动展现了上百种简单而实用的求生技能,教会大家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保持镇静从容,独自面对、解决问题,制作有效工具进行自救。
热爱旅游,热爱探险,首先要学会求生的本领。学会了求生本领,无论大自然是多么善变,无论我们面对的环境多么凶险,都阻挡不了我们探索的脚步。我们需要知道那些简单又易操作的生存技能,我们需要那些险中求生的实战经验。我们真的需要阅读《荒野求生》这套书了。亲爱的读者,一起来读吧,你一定会感谢我的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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