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没错我很喜欢范文(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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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没错我很喜欢范文(15篇)
时间:2023-11-24 14:44:10 小编:薇儿

科技的快速发展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但也引发了一些问题。写总结时要注意围绕主题进行论述,避免画蛇添足,将重点放在核心内容上。以下是一些比较有分量的总结范文,对于写作总结有一定指导意义,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没错我很喜欢篇一

清晨,当我推开门时,一股寒冷的风从我的身边吹过时,感觉凉飕飕。

冬天天气变冷了,下的雪花像一只玉色的蝴蝶,漫天飞舞;像吹落的蒲公英,似飘如飞;只见眼前的的雪跟蝴蝶一样调皮,一会落在屋檐上,一会落在树枝上,还不时落在行人的脸上。地面上、屋檐上、道路上已经铺上了一层厚厚的白色毯子。

有时,几个孩子们经常在外面堆雪人、打雪仗,不时我也和她们一起去玩那些游戏,我们在雪上玩的有趣极了!我家门前左边还有一个池塘,冬天,它会变成一块块冰,而且冻的特别的牢固,只有太阳出来了,它才能够变成水,从新恢复。

我家门前还有一颗永不凋谢的梅花树,冬天梅花树的花竟是开的非常的茂盛,它只有树枝和花朵,没有树叶。别的花大抵是春暖才开花,梅花却不一样,花开得愈寒冷,愈是风气雪压,花开得愈精神,愈秀气。它是最有品格、最有灵魂、最有骨气的`!我们中华民族出了许多有气节的人物,他们不管历经多少磨难,不管受到怎样的欺凌,从来都是顶天立地,不肯低头折节。我非常敬佩这些梅花树。

我喜欢冬天,冬天是春天的母亲,这话一点没错。没有冬天的到来,就没有春天美丽的临近。

没错我很喜欢篇二

寒假来的第一天,我和我妈去外婆家玩。

“欣钰来啦!”舅妈可开心了,弟弟也吵着要和我玩。

一年过去了,弟弟还是很喜欢消防车,我和他一起玩着他的消防车。

“滴嘟滴嘟……”消防车在客厅开着,我们跟在后面跑。忽然,“砰”一声闷响,我一个回头弟弟摔了。时间仿佛静止了一般,所有人都看着我和他。“哇”的一声大哭,把我唤醒。弟弟趴在地上不动,我赶忙把他扶起来,给他揉脑袋。

妈妈生气地赶过来,捏着我的手臂喊:“看你干的好事!叫你别跑那么快!现在好了!”妈妈大声地呵斥我,“这个坏姐姐!徐嘉蔚来打姐姐!”妈妈向已经哭成泪人的弟弟招招手。

“什么意思嘛,明明他自己摔的,为什么怪我!还要打我!”我被妈妈的无理激怒了,朝着她大吼,无限的委屈冲到了头顶。

“就因为你是他姐姐,没有好好看他,让他摔跤了,哭了!”妈妈的话让我无语。

“就因为我比他大,他摔跤就要来怪我,是吧?”我越来越感到委屈,明明我没错为什么要骂我!

我说不过强势的妈妈,只能默默地低下头,眼泪像一颗颗珠子从眼睛里掉了出来。舅妈发现我不对劲,赶紧和弟弟说:“快,赶紧和姐姐说没关系。”

“有关系!你害我摔了一跤。”弟弟有了妈妈的支持,有恃无恐,说着还打着我。

瞬间,心里唯一的防线坍塌,瞬间,感觉整个世界都在欺负我:明明我陪弟弟玩那么幼稚的游戏,他不小心摔了,就这么怪到了我的头上,我明明就是没错!

我转身离开,慢慢的走下楼梯,心被无尽的委屈填满……。

回到家,妈妈来劝慰我。“你是姐姐,徐嘉蔚是弟弟,你要忍受,即使你没错。”妈妈拍着我的肩说。

“可……”妈妈正要开口,我打断到:“别说了,我不想听,你再怎么说我都觉得我没错,没必要再浪费口舌了。”说着我钻进了被窝,把心里的悲伤和委屈交付给黑夜。

夜里,我做了一个梦,梦里妈妈向我道歉,说:“女儿,你没错。是妈妈错了!”

可是,它只是一个梦。

没错我很喜欢篇三

“学习打篮球已经两年了,难道要放弃吗?还喜欢吗?”那节篮球课后,老师把我留了下来,空荡荡的室内篮球场回响着老师冰冷的声音,我望着球场旁惨白的墙壁,一时无从回答。

记得那是个闷热的夏天,我和妈妈走在路上,一个人递给我们一张关于篮球的传单。当我看到传单上印着球鞋和球服的图片,看到那潇洒的投篮姿势时,我就爱上了篮球,于是立刻让妈妈帮我报名。初学篮球的基本动作和技巧是非常辛苦的,有时一个轻而易举的胯下运球,为了做得更加熟练,往往一练就一个小时;有时一个动作刚学完,衣服已被汗水浸湿了;有时投完三分球后,力气用尽了,身体像被掏空,连呼吸也无法顺畅……但在这种魔鬼般的训练下,我仍然忍受着,坚持着,永不言弃。每次妈妈续费时总会问我还喜不喜欢篮球,我总是斩钉截铁的说:“我很喜欢。”

“你还喜欢打篮球吗?”老师那洪亮的声音从我身边响起,把我拉回到了现实,曾经的那份热爱虽然早已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褪色,但它依然在我心中,现在需要我重新拾起它,重新找回那份热爱。我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是的,我还是很喜欢。”一阵风吹过,我仿佛听到了儿时般稚嫩的童音:“我很喜欢。”鼻子泛酸,眼眶盈泪,儿时的我回来了,那份热爱回来了。

如果你有梦想,就要坚持,才能在这条路上渐行渐远,达到成功的彼岸。今天就出发,我还能赶超以前的路;今天就出发,我还能弥补以前的空白;今天就出发,我还能调整心理上的散漫,毕竟我已准备好了。

没错我很喜欢篇四

我喜欢夜晚在灯下读书,特别是在雨夜,雨夜中读书会显得更加有味。读书时细雨显得更加富有生机,夹杂着雨露的风吹来,夹杂着凉风的书香拂来,这美妙的时刻,怎能不让我喜欢?在书与雨之间,我享受着这种惬意。只有在这宁静的夜空中,我才能一心一意地读书,才能品味到书中的经典,体会到书中所蕴含的真理。

我喜欢在雨中散步,撑起雨伞,一步一步地向远方走去。雨一滴接一滴地打在地上,形成一个个小水圈,好像人生的大舞台。我一步步地向前走,却一步步远离自己心仪的家。这或许像那句广告词:“未来,我来”。此时的伞好似帮我渡过难关的力量,鞋是我直面挫折的信心,雨中的清凉,是我向上的动力,还有那贴身的。衣服,正是我贴身的挚友。

我喜欢夜晚倚着窗子听鸟鸣。周围的寂静衬托出鸟鸣的清脆,或者是鸟鸣的清脆衬托出周围的寂静。细心的我发现每天都有不同的鸟来给我表演,在我看来却不亚于专业的演唱会。或许,我对于它们是有利可图的:是我这个从小就缺乏艺术细胞的小男子汉给它们带来足够的自信心,增加了勇气,敢于面对更多的人。

我喜欢花前的蜜蜂。花固然美丽,但如果没有了蜜蜂,似乎花开得再艳丽,也一事无成。也许它们曾不小心伤害了我们,但蜜蜂的功劳也是有目共睹的,它们采花酿蜜,延长了花的生命。在我看来,如果没有蜜蜂的付出,我对花儿也许会视而不见。

我喜欢的东西就像那源源不断的流水……。

没错我很喜欢篇五

提笔,轻点墨汁,逆锋起笔,果断行笔,又是一回,一勒。柳体的刚劲在我笔下呈现。没错,我喜欢书法。很喜欢。

初学毛笔字,我一窍不通。面对从软笔,我手足无措。学会了握笔,写字又是“鬼画符”。正当我心灰意冷,将要鸣金之时,老师的一双大手出现在我面前,包住我的小手,带着我一点,一横,一竖,一勾,一提,一撇,一短撇,一捺,写下了第一个字“永”。虽然知道这不是我的水平,但“永”字那优美的样子,让我对书法有了好感。

“不对。再来。”背后又是熟悉而厌烦的声音。想不通啊,为什么一直让我写“永”这个字。悬置的手已经酸胀了,笔中的墨水逐渐干涩。而转身看那一张布满“永”的宣纸,却一个个越加扭曲。“老师,我练了那么久,为什么还不通过呀?到底哪里不好啊?”听到我的抱怨,老师低头,指着字说:“八法。”只有这两个字。我领悟了:老师一直让我写一个字,是在磨练所有字的基本功。梵高小时候学画画,每天都画同一个鸡蛋,几年的坚持造就了一位大师。而我才一个星期。玻璃上折射出的自己无精打采,焦躁不安。我沉思片刻,似乎心中的什么被打碎了,化为一潭清水,平静而无波澜。我拿起那熟悉而陌生的笔,笔尖微静默中,全身投入的书写。“永字八法”,脑中回想,提笔。点为侧,横为勒,竖为弩,勾为跃,提为踢,撇为掠,短撇为啄,捺为折。抑扬顿挫,工整端正。这八法饱满地体现出颜体的流畅。“很好,这个永进步很大。”老师久违的微笑,让我找回了书法失去已久的快乐。

时光飞逝。不知不觉。以后的日子,我都会努力去写好我的每一个字,每一悬腕,回笔,精益求精。累了,就放慢速度。我追求的,已不是证书、进度,而是美的享受和自豪。我体会到了,真正的快乐。没错,我很喜欢书法!

喜爱,不是仅仅的一句话,它是要经过时间、事件的磨练后,方可得出的体会。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纸绘人生百味。

而我,可以自信地说:“没错,我很喜欢书法!”

没错我很喜欢篇六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要把书当成我的良师益友,正是这位良师益友,把我带入了写作的殿堂,让我邻略到知识海洋的无边。

我阅读过许多课外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这本书的。作者是海伦·凯勒。她的恒心和毅力让我深深地感动,激励着我成长。

海伦·凯勒出生在美国,十九个月大时,海伦因患了一场大病,使她的耳朵失去了听力,眼睛失明了,六岁时海伦的妈妈给她请了一位女教师——安妮。莎利文小姐,从此改变了海伦的人生。十六岁时,海伦进入哈佛大学学习,四年后,开始尝试写作,最后成了一位杰出的作家。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一书中,无不洋溢着海伦对生活的热爱,她用热情的态度劝告我们要珍惜生活,不要浪费眼前的一切,她希望拥有三天光明去感受世界,海伦想看到的事物太多太多,三天光明,对于我们来说是眨眼的功夫,而对于双目失明的海伦·凯勒却是长久的三天,而现在我们有舒适的生活环境,有良好的学习条件,但我们不会去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而是吃不了半点苦,她那种遇到困难不退缩,敢于面对生活的精神,使我感到非常的敬佩。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从中学到了许多知识,使我受溢匪浅,在以后的生活学习中,我也要像海伦·凯勒那样刻苦学习,超越自我。

没错我很喜欢篇七

“我没错!”我生气地怒吼道。这是怎么回事呢?其实事情是这样开始的。

有一天早上,老妈接到电话,说小表弟和姑妈要来我家玩。我吓得把零食、玩具、手机、电脑等都藏了起来,因为我的表弟可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大魔王,专门捣蛋且还不收拾“乱局”,他每次来我家都会抢我东西,乱扔玩具,太可恶了。

没过多久,他来了。我冲他勉强一笑,他也一脸调皮样儿,一进门就乱翻、乱扔、乱丢,我头都“大”了,心想:我忍!等我妈走了再收拾你!我压制着心中的怒火,但还是得面带微笑的。毕竟当着姑妈和我妈的面,我也不敢放肆。我拿出两把水枪,一把装满了水,一把只装了一半,我把装了一半水的水枪给了表弟,我则拿了装满了水的水枪,在我妈和姑妈面前,我们玩得很“开心”。

她们看了我们一会儿,就出门逛街去了,妈妈临走时还不忘说,让我好好照顾他,那我只好“好好”地照顾照顾他了。眼看着他水枪里的水少了一半,我发起了猛烈的进攻,朝着他一顿猛“操作”——撒他一身水。他伤心地哭了,耍赖皮似的往地下一坐,怎么都不起来。我一脸无奈,只能去哄哄他了,不然我妈又得数落我一顿了。我走到他身边给了他一根棒棒糖,他一脸不服地站起来,跑到我爸妈房间里一顿乱翻。

“咔嚓——”一声,清亮脆耳的声音响了,我连忙跑去,一看,心里想:“完了!老妈最爱的花瓶,被摔碎了!怎么办?那可是老妈最爱不释手的花瓶啊!”我被吓得一下子坐到了地上,心脏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里。

过了一会,我听见了老妈打开大门的声音,便拉着表弟跑到老妈面前,找了一些无聊的话题谈谈。老妈见我有些反常,便问我:“你今天怎么回事?有些不一样啊。”老妈想了想,飞奔到她的房间,一看,一地的花瓶碎玻璃,妈妈大叫了一声:“啊!”可把我吓坏了啊,表弟竟然还微微一笑。老妈气冲冲地朝着我们这里走了过来,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表弟要完了,竟然没有想到我自己。妈妈竟然怀疑是我弄碎的,表弟“添了把火”——说是姐姐摔坏的。这下,我可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啊!妈妈对我怒吼道:“花瓶好好的,为什么会碎?多大人了,还玩花瓶?我跟你说了多少遍了,不许乱碰花瓶,听不懂吗?”

面对妈妈的“河东狮吼”,我都“脑壳疼”了。这是妈妈第一次凶我,我都吓哭了,但是妈妈就是不相信我。她为了一个花瓶,不问事实就直接怪我,我喊道:“我没错!为什么你相信表弟都不相信我,这根本就是表弟摔的,我没错!”我当时哭得眼睛都红肿了。妈妈说:“你都多大人了,不要一犯错就赖别人!”

没错我很喜欢篇八

我喜欢沙漠中的杨柳,成长中,将绿色的希望奉献给沙漠中旅游的人。

我喜欢花,特别是那名贵的四君子:梅兰竹菊。我也喜欢百合,幽幽的清香总能让人么喜爱。我还喜欢不起眼的野花,总能在恶劣的环境中顽强的。生长。

我喜欢天上的云朵,妈妈说我小时候呀,一抬头,就想吃棉花糖。

我喜欢银杏,扇子般的树叶永远招人喜爱。

我喜欢笔和纸,人们用笔在纸上写文章,才有了那么多千古名句,虽然现在有了电脑,纸和笔却依然在人么身旁。

我还喜欢宠物,虽然我没有,但我知道:它一定能在人们孤独的时候给人们送来丝丝温暖。

我也喜欢上网,我不常玩游戏,可是因为“创网”,让我深深地爱上了网络。

我喜欢书。小说把我带进一个个惊险的事件,童话把我带进一个奇幻的世界,百科全书让我遨游在知识的海洋。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她烦恼时给她快乐,喜欢她快乐时那顽皮的笑容,喜欢和她玩耍时那欢声笑语。

我喜欢读信,一封封信代表着远方笔友那一颗颗炽热的心。最难忘一次,她给我寄来一支笔,让我画出我们之间的友谊,我用它画出一个大大的爱心,突然发现它别样美丽。

我喜欢邮票,一张小小的邮票,能让我穿越历史的长河,懂得无数道理,明白许多知识。

……。

我喜欢快乐,而且深深地喜欢我拥有这么多的快乐。

没错我很喜欢篇九

在那宽敞、明亮的教室里,我凝视着那一张素描画,一条条笔直而又有规律的线条,组成了美丽的几何图形。老师的表扬声和同学们的鼓掌声此起彼伏,多年以来的喜悦在我的心头慢慢地铺散开来,越来越浓郁。

画画是我自幼以来的一项兴趣爱好,开始,我只是自己在家画一画。一个秋天的早晨,妈妈对我说:“你已经画了这么多年画了,我想,是时候让你去好好学习一下正规的画画技巧了,要不要我帮你报一个班级来进行专门训练?”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爽快地答应了。妈妈又试探性地问我:“你确定?”我诚恳地说:“没错,我很喜欢。”

在学画的路上,总是会经历坎坷,但是我总是不会忘记我当年许下的诺言“没错,我很喜欢。”

渐渐的,我发现事情没那么简单,那个锥体上面铺满了匀称的阴影,让它看上去充满了立体感。而时淡时浓的色调深深地吸引了我,那一条条优美的线条,诠释的是几何图形的魅力。我对素描画充满了喜爱之情。而这时,老师走了进来,开始手把手地教我们如何画素描画。虽然我认真地听着,努力地画着,但是最终的图形,仿佛缺了什么。是的,它没有生机,我的色彩自始至终都是深深的黑色,从未变换过,缺少了美感。

我回到家,一脸失落,妈妈走了过来,说:“今天学了素描?”“恩!”我叹了口气,指了指画,神情低落地回答。妈妈看了一眼我的画,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你要知道,在奋斗的道路上,总会有一些坎坷。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宋代著名画家米芾小时候在私塾学写字三年亦长进不大。一天,他去向一位秀才请教。秀才说:‘想要跟我学写字,得买我的纸,可纸贵,五两纹银一张。’米芾借来银子向秀才买了一张纸。回到家,米芾舍不得使用,于是对照字帖,用没蘸墨水的笔在书案上划来划去,把一个一个的字印在心里。三天后,秀才来了,米芾抬笔写了个‘永’字,字写的遒劲潇洒。为什么三年学业不进,三天却能突飞猛进呢?秀才揭示了其中的奥秘:学字不光是动笔,还要动心,不但要观其形,更要悟其神,心领神会,才能写好。”是啊,画画也像写字一样,不但要观其形,更要悟其神,心领神会,将自己对画画的热爱投入到作画之中去,才能画好啊!

从此以后,我更加努力地练习,跟着老师用心地学习、体会素描的奥秘。又是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我已经学了一年的画画了。那一天周日,老师给我们进行了一次素描考试,还要把同学们的画贴到白板上去进行赏析。我提起笔,就像米芾写的字一样,认认真真地画了一个个严谨而又不失美感的图形。老师对我的画进行点评的时候,我的心紧张的怦怦直跳。老师笑着表扬道:“这位同学的画阴影散布匀称,明暗交界线也非常恰当,这幅画线条优美,丰富地体现了素描的`魅力。画的真好!”这时,教室里爆发出一阵阵掌声。

我看着那一幅素描画,心想:画画是我的喜欢的事,我不能只动笔,还要动心,心领神会,这才是画画的奥秘之处啊!但是要真正的做到“心领神会”,还是必须用心的画完我将来的每一幅画,将来会有更加复杂的画等我去画,可能也还会遇到很多挫折,我必须持续不断地将自己的对画画的热爱投入到我的画中。因为,我心里一直记得那句话:

没错我很喜欢篇十

我想去旅游,我喜欢漂泊,喜欢探索。

我想去旅游,我想去海拔四千米的青藏高原,感受布达拉宫的庄严与圣洁。系上一条雪白的哈达,喝一碗咸香的酥油茶,站在辽阔无垠的草原,望着澄澈明净的苍穹,听着那首熟悉的《天路》,心中充满无限遐想。

我想去旅游,我想去音乐之都维也纳。听着音乐,闻着花香的芬芳,悄悄地找一个古朴的小酒吧坐下。点一份烤得流着油的烤猪排,让侍者拉奏一曲波尔卡,或许心境也能随之愉悦。

我想去旅游,我想去拥有最高大楼的迪拜。感受、学习艺术大师们在那儿设计出的一幢幢大楼。或许它们没有卢浮宫、希腊神殿那样拥有过一段悠久的历史,但它们是具有现代气息的、独一无二的。

我想去旅游,我想去低地之国荷兰。去看成片成片的郁金香,去看憨态可掬的奶牛,去看成群结队的风车,去看一条又一条清澈的运河,去看一望无际的草原。摘下朵郁金香,轻轻放入水中,在那里回归宁静与自然。

我想去旅游,我想去看大海。我想去拍一组照片,除了大海,还是大海。看着那苍茫的、蓝莹莹的海面,就不禁想起海子的诗:“我想拥有一座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温润的海风拂起,我感到前所未有的`舒畅,我要把它放在心底,永久珍藏。

我想去旅游,让心灵拥抱自然,回归自然。

没错我很喜欢篇十一

曾经一度有人问我为何对书法情有独钟,不觉日复一日的练习无聊吗?我一时语塞,思考一会儿答道:“只是因为单纯的喜欢吧。”

忆起小时候,朦朦胧胧的我被带入了一间书画工作室便开启了我的书法之旅。齐肩高的桌子,一双稚嫩的小手写下了横、竖等笔画。从刚开始接触新鲜事物的新奇,到渐渐习惯有书法的陪伴,我一直对书法这项爱好充满热忱,不知不觉中,书法已然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

每每周五,凭着那为数不多的空闲时光,我总沉浸于书法的海洋中难以自拔一只拿着毛笔的手悬在半空中,眼睛紧凑到字帖的前面,仿佛将王羲之的《圣教序》中飘逸灵动的'字样与神韵经过大脑的记忆复刻到笔下,有时笔也不会停着,在细致入微的观察笔触后反复地在纸上描画着,力求做到一个转折,一个笔意连带都有传神的表达,感受到千百年来古人对于书法这项文化艺术的思考与见解。夜,已深,在书房暖调的灯光下,那一字字仿佛即将跃出纸面,与我进行谧静、深入的思想对话。而我,则被一种无形的力量牵引着,愈探愈出,愈研愈入,愈往而不知其所穷也。写完入眠后,我总会在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一个个字样,棱角分明,清清楚楚。

经久的练习之后,我的书法水平也正以显著的效果提高,这也正是我在书法十级考试中能大显身手的关键因素,面对洁白的宣纸处乱不惊,将原本练习中的小细节完美地刻画在之上,笔尖与纸流畅地接触摩擦着,真应了那“下笔有如神”,待写完后,我缓缓地吁了一口气,沉稳淡定地盖上了沾满朱砂色印泥的印章,远远一观,还真有种“怪石奔秋涧,寒藤挂古松”的意味在。这练就的本领更加深了我对书法的热爱,在修身养性的过程中不断净化着我的内心,在繁重的学业间无形地缓解了我的压力。

但,更为重要的是我对书法文化的热爱促使我对它的执着坚持,没错,我很喜欢!

没错我很喜欢篇十二

“我还喜欢网球吗?”在从球场回家的路上我思索着这个问题。

路边的绿树,知了的叫声,炎热的太阳;日复一日的景象,从未变化过,就像每天的训练一样,从未停歇。对于这个问题,一时竟不知如何给自己一个答复。

初次看到网球,是在电视上,一见就喜欢:简洁明了的运动服,又绿又毛的小网球,五颜六色的球拍,还有,运动员矫健的身姿;一个简单的收手,轻盈的跑动,华丽的转身。这些也都成为了我对网球的最初印象。

在饭桌上,认认真真地告诉父母:“我想学网球。”

“很苦的。”

“我知道,但是我想学。”

的确,学习网球,是累的,是热的,是苦的。艳阳高照时汗流浃背,狂风骤雨时汗与雨交织;不知道哭过多少次,也不知道摔过多少次。上课时的高球、远近球、前后左右循环跑……和我的第一印象完全不一样。各式各样的魔鬼训练,让我无数次体力透支。汗和泪,汗和雨,当他们相融时,就是苦的——无论是心理上的还是生理上的。训练结束后,双腿好像灌了铅,每走一步都好像耗尽了全身的力气。

八点到家,八点半写作业。在月亮高挂的每一个夜晚,总有一盏灯亮着。辛苦让眼皮打架,击球时的爆发力让手臂酸疼,写的字歪歪扭扭,写的作业乱七八糟;课间补作业也让我近乎丧失了所有的.好朋友。那段时间对于我来说,每一天都是阴天。

下雨了。思绪被打断,我看着淅淅沥沥的雨丝,又想起了自己。

太阳躲到了云朵的后面,就像那时的我想方设法想躲在树荫下偷会儿懒;淅淅沥沥的雨丝,就像那时的我在训练中流淌下汗水。不知几时,雨停了。我看着地上的水,水潭中倒映的自己,褪去了稚嫩的脸庞,眼中却没了从前的坚定。想起了那时的承诺,想起了那时对于网球运动的向往,我想,我有答案了。

爱好,究竟是什么呢?我想,爱好,就是值得付出、永远热爱、永不放弃。网球于我也是如此,可以让我在失败时悲伤,胜利时欢呼。

只因,我在热爱中挥拍,在热爱中收拍,在热爱中打出每一个球。

没错我很喜欢篇十三

“就在这时,盒中的棋子用完了,四处望去,只剩下自己了,那就舍身作棋”记得一本小说中一位棋痴舍身作棋子,死死地守在关键的一点上,最终死在棋盘上。或许,我对象棋的喜爱也离这不远了。

刚开始接触象棋时,我便深深喜欢上了与人对弈时的奇特感受,小小棋盘,方寸之间就仿佛是硝烟弥漫的战场,上面演着无数豪杰的风云战绩。

自从在老师哪儿听说有一个下棋软件,我一回家就兴冲冲地偷出手机下载。一写完作业,我就迫不及待地开始和网络高手切磋。有一次,我听说有一部有关象棋的新书发售,我在百忙中挤出时间,特地冒着寒风去书城购买。我还专门找了大量象棋的残局练习,花大价钱打印出来,在手机被收时偷偷地仔细思考,以至茶饭不思就这样,一红一黑的棋子陪我度过太多的快乐时光。除此以外,便是大量的.棋谱观摩和与对手对决。

记得象棋老师带我们观摩了《橘中秘》的第十棋谱。“炮二平五,马二进三”,套路式的开局之后便是这盘棋的精髓所在,红方先准备双炮将军,黑方识破了他的诡计,帥五进一,红方不甘心,进车接着将军,黑方无奈,将上三楼,红方招式一变,海底捞月,黑方灵机一动,先稳住局面,在弃子前攻,进马、平炮、回马、进炮,先用金钩马、再是挂角马、关键时刻马脚一落,马后炮。原来是黑方真正的杀招藏在炮上,我一下子恍然大悟。这一局看的我叫好不断,既紧张又有点兴奋。没错,我就是喜欢这种感觉。高手对局,走错一步全盘皆输,看的人则是惊喜不断。

回忆起自己记忆中的一篇篇棋谱,一个个妙招,我渐渐明白了战胜对手固然高兴,但更重要的时其中的过程,蕴含的奥妙,独特的感受。

没错我很喜欢篇十四

“终于有弹钢琴的样子了,”妈妈坐在沙发上,看着琴前的我,问道,“现在喜欢钢琴了吗?”

秋。习习秋风,扣人心弦。一个五岁的女孩,坐在钢琴旁的板凳上,闭上双眼,入神地倾听着邻家姐姐弹奏的动人曲。指尖飞舞,琴声悠扬,在暖光的照射下,显得优雅又温馨。88个黑白琴键,弹奏出了五彩斑斓的旋律,那是贝多芬的.《致爱丽丝》。也就在那个秋天,我喜欢上了钢琴。

“真的喜欢?”“没错。”“坚持吗?”“坚持。”

当时的我,脑中想的,都是如何说服父母帮我买钢琴,也就没有仔细考虑这些问题。

很苦的,毋庸置疑。钢琴首先是练手型,别扭的方式,一保持就是半个小时,为此,手背都不知被打红了多少次。然后是练八度,九度,手指撕裂的感觉,贯彻于心。接着是练力度,手腕,手指,酸胀不已。灯光照射于琴键上,每天几个小时的练习,动摇了我,我流下了眼泪。但我不愿放弃,因为童年时的那些承诺,更因为始终铭记于心的那个梦,我坚持了。

因而,我在这份喜欢与向往中演奏。

没错我很喜欢篇十五

几个月前,我进入了学校管乐团,担任了长笛乐手,跟随乐团到各地的剧场去演出,但随着学习的进程推进,乐曲的时间也跟着越来越长:原来2分钟的曲子增加到了4分钟,原来3分钟的曲子增加到了6分钟,接着,我的演奏技巧越来越力不从心,最后导致我的每首曲子都出现了问题。

我浑浑噩噩走出办公室,“怎么办,怎么办”回家的路上,这句话一直飘荡在我的'脑海。

很快,春天悄无声息地来到了我们的身旁,万物复苏,阳光撒到大地上,暖暖地照耀着花,微风轻轻吹拂过刚刚破土而出的小草。吹完一首曲子后,乐团面试的老师说:“你吹得非常好,你明天就来乐团里训练吧!”我听了这话,心花怒放,果然,一点点沿微光前行,一点点努力,终究会到达成功的彼岸!

一曲奏罢,全场掌声如潮水般涌来,经久不息。

没错,吹长笛,我很喜欢,它是我的梦想,我会为了它一直在努力的道路上前行着,永远不会放弃,永远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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