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弄虚作假自查报告(实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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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弄虚作假自查报告(实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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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弄虚作假自查报告篇一

根据《省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黔统字〔〕84号)精神,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迅速将《通知》精神报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下发了《遵义市统计局关于认真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遵市统62号)文件,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以邓小平理论、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市统计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法规专业人员及具有统计执法资格的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法规科,由法规专业人员及具有统计执法资格的人员具体实施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一)各县(市、区)统计局认真贯彻遵市统〔〕62号文件精神,按照“三阶段”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并于xx年2月28日之前上报自查报告。

(二)根据整治重点,及各地自查情况,我局安排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个别抽查,未发现整治范围内指向的案例,整体情况较好,对个别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企业,责令整改并下发“一次性告知函”。

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为了保障统计数据质量,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我局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随着统计执法检查所涉及的生业越来越广,所遇到的问题越来越复杂,执法工作对于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为此,市局不断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努力打造高素质执法队伍。

二是强化统计执法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统计执法检查常态化制度,对我市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定期的数据质量检查,对存在统计违法的案件,发现一件,查处一件。

三是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创新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方法,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使统计法律法规进企业,进社区,广泛深入百姓家中。

四是预防和打击相结合。通过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统计专业人员到企业指导业务知识,起到预防统计数据虚报、漏报、迟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发生,通过加强统计执法检查,严厉和查处打击统计违法行为,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xx年x月x日。

工作中弄虚作假自查报告篇二

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

二、治理重点。

(一)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领导重要批示学习传达不及时、研究措施不得力、贯彻落实不到位。重点检查治理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下发的文件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二)出台的`文件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制定的政策措施上下一般粗,不切实际、不接地气,难以落实。发文只注重形式、讲究规格、不求实效。文件出台后不督办、不推动、不落实,不跟踪问效。对不切实际或不可能落实的政策措施,不及时研究、调整完善。

(三)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重形式走过场轻实效。下基层调查研究目的性不强,主题不明确,走走看看,车上转转,不注重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

(四)向上级汇报报告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搞假招商、假经验、假典型、假数字。招商引资项目不实,意向多、落地少;先进经验、先进典型不符实际,群众不认可;统计数据弄虚作假,存在虚报、瞒报和漏报等问题。

(五)脱离实际搞“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基层群众反映强烈。

三、时间和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于年5月初开始,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初至6月中旬)。

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和网站,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各地各单位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查找本地本单位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的具体表现及突出问题。自查自纠过程中,要广泛征求服务对象以及相关企业意见,制定问题清单;要对照自查发现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并将自查及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各县市委、县市政府和州直各部门要对20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下发文件的贯彻落实及本地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赴基层调研情况进行自查清理,认真细致、全面准确填报相关表格(见附件1-5)。各县市政府和州直各单位要于6月2日前将自查及整改情况连同统计表(含纸质文档和word电子文档,县市由县市政府汇总)报送州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州专项治理办公室)。

第二阶段:重点抽查阶段(6月下旬至9月中旬)。

州政府办公室将会同州纪委机关、州委办公室、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发改委、州商务局、州统计局、恩施电视台等单位组成专项治理督查组,采取查本级与下查一级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本级进行重点抽查,按一定比例对下级进行抽查。各县市也要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促进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并将督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4-6个典型案例(正反面都要有)于9月10日前报送州专项治理办公室。

第三阶段:整改问责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底)。

各地各单位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完善制度规定,理顺体制机制,从源头进行治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在专项治理过程中不收敛、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问责,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0月10日前,各县市和州直各部门以及州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工作进行总结并报送州专项治理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州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州政府秘书长戴清堂任组长,州政府副秘书长王新国、向应才任副组长,州纪委机关、州委办公室、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发改委、州商务局、州统计局、恩施电视台各明确一名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州政府督查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各成员单位各抽调一名人员成立工作专班,承担专项治理具体工作。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配合单位和各单位具体责任人要抓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工作。各县市要明确一名工作联络员,于5月12日前将人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报州专项治理办公室。

(二)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自查自纠要见人见事,既查个人的问题,又查监督管理中的问题;既查基层的问题,又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问题。要强化“发现不了问题就是问题”的观念,对领导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行业,以及自查自纠“零报告”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要将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机制结合起来,把群众对整改情况的满意度作为检验专项治理成效的重要指标。

(三)注重工作实效。要抓好典型,对求真务实抓落实的正面典型,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对作风不实、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反面问题,及时曝光,敢于亮剑,严肃处理。要与电视问政相结合,从州纠风办、州政府督查室、恩施电视台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开展巡查暗访,查找各地各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制作专题片,开展电视问政,曝光典型案例,推进专项治理活动走向深入。要严肃追责问责,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改边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追究纪律责任;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应付的,要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弄虚作假,不认真核查问题线索,不认真纠正整改,不严肃查处问责的地方和单位,既追查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查相关领导责任。

4.超编制超职数自查报告。

工作中弄虚作假自查报告篇三

“亮家底”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对事项报告的遮遮掩掩,折射出部分官员底气不足,背后或许是底线失守、深陷泥潭。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对于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领导干部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既是领导干部对党忠诚老实、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的具体体现,又是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举措。我们党历来重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分别于1997年、20xx年出台相关规定,要求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但在执行和落实过程中,一些领导干部弄虚作假、遮遮掩掩,敷衍塞责、草草了事,虚报、谎报不一而足,漏报、瞒报时有发生,头脑不清醒,政治意识严重缺乏。

“亮家底”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对事项报告的遮遮掩掩,折射出部分官员底气不足、问题不小;而隐藏在报告之后“见不得人”的东西,或许已见证了部分官员底线失守、深陷泥潭。

面对道德高线,部分领导不以为然;面对政治纪律,有些官员视而不见;面对组织监督,有些同志避实就虚。对于事项报告,有的领导敷衍了事、随随便便,思想上不愿;有的领导含混不清、相互矛盾,行为上不实;有的领导弄虚作假、瞒天过海,心理上不敢,这既有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更为严重的,是对自己收入的说不清、道不明,对自身问题的心虚和胆寒。“灰色收入”见不得光,自然不敢报告;“边缘问题”拿不出手,只能精心掩藏,说成是做贼心虚,显然也不为过。

工作中弄虚作假自查报告篇四

(一)高度重视,深化认识,夯实整治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年初,我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根据国家统计局国统字〔20xx〕9号、省统计局黔统字〔20xx〕84号文件关于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精神和市委“四风”突出问题整治安排部署,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法规专业人员及具有统计执法资格的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法规科,由法规专业人员及具有统计执法资格的人员具体实施开展自查自纠和相关整治工作。

二是加强教育,深化思想认识。除积极组织参加和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外,我局先后对各县(区、市)统计局、市属各工作部门印发了《遵义市统计局关于认真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遵市统〔20xx〕62号)和《遵义市统计局关于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通知》(遵市统〔20xx〕3号)文件,并多次在全市统计工作会、干部职工会上反复强调,要求县、区(市)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严明统计纪律,严格依法履职,在工作中坚守以数据质量为生命、视求真务实为天职的职业道德操守,不得以任何理由编造假数据、虚报工作业绩。

(二)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加大数据审核评估力度。

一是积极查找现行评估体系中的漏洞和问题。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遵义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评估暂行办法》、《遵义市规模工业增加值评估暂行办法》和《遵义市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评估暂行办法》,用文字表述具体的评估过程,并加大了对评估方案的培训力度,确保评估依据更加客观、评估办法更加科学、评估程序更加规范、评估结果更加真实。

二是加大对县级统计局工作的指导,加强数据审核力度,确保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数据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相一致。同时,加强业务培训,增强统计人员对指标之间协调性的分析能力,确保各项指标相互匹配、有据可依。

(三)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统计弄虚作假行为。

一是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坚决查处一些地方和单位制造假数据、虚报工作业绩。一方面,组织各级统计机构认真开展自查,坚决制止和纠正编造各项经济指标的本期数和同期数等行为,坚决清理把统计部门作为招商引资、经济增长、民生改善和节能减排第一责任单位的有关文件和做法,要求各县、区(市)统计局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说明情况,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坚决取消违背统计法精神、影响统计工作独立性的有关做法,对要求停止而不停止、要求纠正而不纠正的,按伪造统计数据处理。另一方面,认真梳理群众信访举报、媒体披露、网络反映和案件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问题,上下联动,组织开展统计工作自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和交叉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在工业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等方面存在的数据不实问题。活动开展以来已开展数据质量检查30余次,检查工业企业52家,检查投资、建筑、房地产项目62个。

二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损害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的,坚决依法予以制止和惩处。活动开展我局以来共计查处统计弄虚作假行为124起,其中:对存在问题发出统计检查一次性告知函的单位有70个,对统计违法案件立案并结案54起,4家单位受罚款处罚、50家单位受行政警告并通报批评。通过严格执法、依法治统,使各类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和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一)部分统计对象的支持配合力度不够。

出于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等原因,部分企业和统计调查对象配合程度不高,不如实提供统计数据,瞒报、漏报、迟报、拒报现象一定程度存在。

(二)统计执法不力。

一是统计执法力量薄弱。各级各地区统计执法机构不健全,专职人员少,一些县区甚至没有专项执法人员;部分执法人员对相应法律知识、统计方法制度、财务会计等专业知识掌握不够全面、深入,影响办案速度和办案质量。

二是执法环境差。统计执法规章制度不健全,法制宣传力度不够,在实际工作中,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难度较大,有些企业和个人法制意识淡薄,对执法工作不重视、不配合,对查处的违法事实不以为然,甚至对统计部门做出的处罚决定置若罔闻,这类情况使统计执法工作很难开展,也严重影响了统计执法者的信心。

三是执法力度偏软偏弱。日常统计执法检查时间少、次数少,检查不够严格,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责令整改的多、处罚的少,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着不敢查、不敢管,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

(一)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建设。

一是积极上报协调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健全机构、补足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充实执法力量。

二是强化统计执法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统计执法检查常态化制度,对我市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定期的数据质量检查,对存在统计违法的案件,发现一件,查处一件。

三是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创新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方式,使统计法律法规进企业、进社区,广泛深入百姓家中,提高全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相关知识的知晓率,进一步改善执法环境,预防统计数据虚报、漏报、迟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发生。

工作中弄虚作假自查报告篇五

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委印发〈关于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总体方案〉的通知》(鄂纪文〔〕11号)要求,现就在全省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范围。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

二、治理重点。

(一)对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学习传达不及时、研究措施不得力、贯彻落实不到位。重点检查治理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下发的文件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二)出台的政策措施上下一般粗,出台文件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制定的政策不切实际、不接地气,难以落实。发文只讲规格、注重形式、不求实效。文件出台后不督办、不推动、不落实,不跟踪问效。对不切实际或不可能落实的政策措施,不及时研究、调整完善。

(三)工作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研重形式轻实效。下基层调查研究目的性不强,主题不明确,走走看看,车上转转,不注重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下基层人到神不到、身到心不到,和基层群众对不上话、谈不好心。

(四)向上级汇报报告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搞假招商、假经验、假典型、假数字。招商引资项目不实,意向多、落地少;先进经验、先进典型不符实际,群众不认可;统计数据弄虚作假,存在虚报、瞒报和漏报等问题。

(五)脱离实际搞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基层群众反映强烈。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于204月中旬开始,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旬至6月中旬)。

一是开展自查。各地专项治理工作牵头单位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和网站,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各地各单位要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意见,按照治理重点确定的内容,全面排查工作不实、弄虚作假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清单。同时,各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直各单位要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出台文件的贯彻落实及本地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赴基层调研情况进行自查清理,认真细致、全面准确填报相关表格(见附件1、2、3、4)。二是整改落实。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研究整改措施,逐条整改到位,并将自查情况及整改结果在一定范围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材料报送。各市州政府和省直各单位要将本地本单位自查及整改情况连同统计表(含扫描正式件和word电子文档,市州党委、政府填报的附件1、2、3、4表格,由市州政府汇总)于6月5日前通过政府电子政务内网报送省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专项治理办公室),不能通过政府电子政务内网传送的,将纸质文档和word电子文档光盘送省专项治理办公室。

4月中旬至6月中旬是自查自纠工作重点阶段,治理工作全程都要注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改进不足,整改提高。

第二阶段:重点抽查阶段(6月下旬至9月中旬)。

省政府办公厅将会同省纪委机关、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等部门组成专项治理督查组,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省直单位和市(州)进行重点督促检查。各市州也要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促进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并将督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4-6个典型案例(正反面都要有)于9月15日前报省专项治理办公室。省专项治理办公室将于9月下旬形成专项督查报告,报送省纪委。

第三阶段:整改问责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底)。

各地各单位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及时制定措施,切实整改到位,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从源头进行治理,完善制度规定,理顺体制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移送的`重点问题线索,特别是在专项治理过程中不收敛、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问责,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0月20日前,各地各单位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并报送省专项治理办公室。10月底前,省政府办公厅将对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向省委、省纪委报告。

四、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成立省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政务督查室,同时成立工作专班,承担专项治理具体工作。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各地牵头负责单位和各单位具体责任人要抓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工作。对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应付、效果不明显的地方和单位,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各地各单位要明确一名工作联络员(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于4月20日前报送省专项治理办公室。

(二)要抓好典型。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务实重行、担当作为。坚持把表扬激励先进和曝光通报反面典型相结合,对求真务实抓落实的正面典型,要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对工作不实、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反面典型,要严肃追究,及时曝光,着力营造务实重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各地和省直各部门要及时将典型案例材料报送省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

(三)要注重实效。专项治理工作目的是为了促进党员干部务实重行、担当作为,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为加快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作风纪律保障。治理工作要力戒形式主义,坚持问题导向,自查自纠要见人见事,对举报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分清责任,追究到位。要注重对工作不实、弄虚作假典型案例的剖析,从制度层面找原因,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务实重行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落实见效。

工作中弄虚作假自查报告篇六

州统计局:

根据省、州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的要求,县统计局进行了相关工作部署进行贯彻落实,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认真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统计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亲自抓好此项工作,并编制了工作方案。

瓮县政府召开统计工作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会。县统计局、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等部门和1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等共40余人参会。会议传达了省、州统计局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和《瓮县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具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要求,“三上”联网直报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及乡(镇、社区)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进行自查,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自查表和自查报告,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程,做好准备迎接省、州统计局的检查。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认真领会方案内容,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严格依法统计,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工作,做到数出有据,真实可靠,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同时将对抽查阶段发现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和纠正,集中通报或曝光。

一是组织全局职工认真学习省州“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及自查工作内容。

二是落实专人负责此项自查工作,逐一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记录、自查表和自查报告,对查出的问题要建立统计台帐登记。同时,对工作中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分阶段进行整改。

经过近一个月的认真自查,瓮县共自查了125户限止企业20xx年上半年“工业总产值”指标、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20xx年上半年“零售额”指标、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0xx年上半年“本年完成投资”指标、能源统计20xx年上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和“原煤生产量”指标及上半年的名录库入库条件工作,瓮县无下列情况:

1、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

2、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3、明知统计数据不实,不履行职责进行调查核实的;。

4、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5、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6、不符合条件入库的企业。

通过此次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宣传了《统计法》,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广大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依法统计的意识,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政绩观;通过查处和纠正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违法违纪行为,相关制度得到了建设和落实,营造出了依法统计的良好社会环境,为提高政府的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工作中弄虚作假自查报告篇七

为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对照市纪委通知的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专项整治活动,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为严格贯彻落实“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整治工作要求,我局组织中层干部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了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局机关主要领导带头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并剖析问题原因及思想根源,带头切实整改,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深化作风整治的思想认识。组织学习了***总书记及其他中央领导的同志关于力戒“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的相关重要讲话精神,组织收看了王金鉴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引导机关干部树立起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的政绩观念,增强了党员干部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强化了党员干部规范从政行为、深化作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以再次进行一次思想洗礼为目标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再自省、再剖析、再整改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和整改自觉。

为扎实推进正风肃纪各项工作,不断深化作风建设,全局深入开展督促检查,畅通举报途径,及时收集反馈群众反映强烈的“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及时处理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力争将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大督查力度,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及局内部科室的督促检查力度,着力解决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中出现的作风庸懒、敷衍应付致使工作执行落实不到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健全完善相应制度规定,力争从源头上治理“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努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通过这次系统地“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整治工作,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得到了进一步深化,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持续强化正风肃纪工作,以这次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整治工作为契机,不断强化干部人事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着力培养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队伍,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促进我局工作的全面进步。

工作中弄虚作假自查报告篇八

近日,县审计局认真学习“不严不实”的要求以及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学习践行关于“不严不实”讲话精神的通知》精神,迅速把“不严不实”重要论述贯穿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中,认真安排,精心部署,全力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

3月28日下午,审计局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进行集中学习。党总支书记、局长同志全面传达了“不严不实”的要求以及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学习践行关于“不严不实”讲话精神的通知》精神,与会人员进行了热烈的交流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关于“不严不实”的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寓意深刻、意义重大,指明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员干部的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做人准则,是对党员干部的新要求,是加强作风建设的再启程、再出发,彰显了我们党一鼓作气抓作风、驰而不息改作风的坚定决心和恒心。同志强调,全体审计干部要把“不严不实”作为检验党性原则的一把尺子,为人为政的一面镜子,经常照一照,查一查,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谋事创业的实践中,坚持求真务实,尊重规律,狠抓落实,勇于担当,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用实干谱写审计事业发展新篇章。

二、强化措施,全力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从严要求贯彻落实。对做好学习贯彻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将“不严不实”列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必学内容,贯穿教育实践活动的全过程。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印发学习资料等形式,把不严不实迅速传达到每位党员干部。

三、是务求实效贯彻落实。

坚持用“不严不实”指导工作实践,将的讲话精神与当前审计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大力弘扬“钉钉子”精神,坚定不移地抓好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围绕解决突出问题,按照谋事要实要求,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确保活动开展做到过硬,取得实效。

在兰考县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强调,要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作为一条红线贯穿活动始终;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的这一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自觉践行“不严不实”的要求。

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时。历经半个世纪的岁月洗礼,焦裕禄精神历久弥新、熠熠生辉,关键就在于他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将公仆情怀、求实作风、奋斗精神与道德情操倾注于干事创业之中,并转化为始终把人民放在心里的自觉行动。焦裕禄同志把严与实当成了最为深厚庄重的人生底色,他所铸就的精神,核心是为民,实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这既与“不严不实”的要求高度统一,也与教育实践活动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高度契合。学习焦裕禄精神,就是要把“三严”作为内在要求,把“三实”当成行为取向,不断锤炼自身的信念和价值观。

一是学习焦裕禄“心中装着群众,唯独没有自己”的公仆情怀。就是要摆正位置,站准角色,我们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其职权、职责都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这就要求我们走群众路线,即在平时的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点,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此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深入基层听民声,察民意,向群众学习,向群众请教,遇到问题时要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冲突时,要以大局为重,不计个人得失,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是学习焦裕禄“吃别人嚼过的馍没味道”的求实作风。就是在工作中实事求是,敢于讲真话,敢于同不良的行为作斗争。比如在我们“三送”工作中,对群众反应的问题,要眼见为实,要沉到群众中去,掌握第一手资料,不人云亦云,不信可开河,要奉行“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作风。同时还要有开拓创新精神,不怕苦,不怕累,不能只听汇报不下基层,搞蜻蜓点水式的调查研究。

三是学习焦裕禄“任何时候都不能搞特殊化”的道德情操。就是在单位不能唯我独尊,要与领导同事们一道遵守规章制度,不能对他人严格要求,对自己则是自由主义。下基层时不能以自己是单位干部而搞特殊化,打擦边球,不能让自己独立于群众之外,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禁止的,自己要率先禁止,要与群众同甘共苦。不但如此,而且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有些方面群众可以做的,自己不能做,群众可以讲的,自己不能讲,而是要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就是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力求做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工作中弄虚作假自查报告篇九

1、突出抓好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结合县供销社工作职责,加强修正后的宪法的学习,着力提高宪法意识。把维护好、实现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放在突出位置学习宣传。学习与规范行政行为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维权、信访、投诉、调解等化解矛盾的法律法规。

2、加强反腐倡廉法制教育,着力提高廉政意识。以各级领导干部、机关干部为重点,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3、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着力提高为民意识。重点学习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公司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4、聘请法律顾问。县供销社聘请群乐律师事务所李丽律师为县供销社法律顾问,并连续2年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年签1次,聘用费用一年15000元。自签订聘用合同至今,涉及钟锡龙房产土地过户和鑫农经贸公司任命法定代表人、经理、经营权委托等事项咨询过法律顾问。

工作中弄虚作假自查报告篇十

“亮家底”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对事项报告的遮遮掩掩,折射出部分官员底气不足,背后或许是底线失守、深陷泥潭。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对于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领导干部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既是领导干部对党忠诚老实、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的具体体现,又是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举措。我们党历来重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分别于、20xx年出台相关规定,要求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但在执行和落实过程中,一些领导干部弄虚作假、遮遮掩掩,敷衍塞责、草草了事,虚报、谎报不一而足,漏报、瞒报时有发生,头脑不清醒,政治意识严重缺乏。

“亮家底”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对事项报告的遮遮掩掩,折射出部分官员底气不足、问题不小;而隐藏在报告之后“见不得人”的东西,或许已见证了部分官员底线失守、深陷泥潭。

面对道德高线,部分领导不以为然;面对政治纪律,有些官员视而不见;面对组织监督,有些同志避实就虚。对于事项报告,有的领导敷衍了事、随随便便,思想上不愿;有的领导含混不清、相互矛盾,行为上不实;有的领导弄虚作假、瞒天过海,心理上不敢,这既有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更为严重的,是对自己收入的说不清、道不明,对自身问题的心虚和胆寒。“灰色收入”见不得光,自然不敢报告;“边缘问题”拿不出手,只能精心掩藏,说成是做贼心虚,显然也不为过。

在印发《规定》的同时,出台《办法》,正是为了解决部分领导干部不愿、不实、不敢等问题,让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要带头执行,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切实做到忠诚老实。而领导干部就应把主动、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事项作为对党忠诚的具体行动,及时、有效向组织报告个人事项、反映自身问题,只要自身正,自当襟怀坦荡。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靠回避、隐藏,解决不了自身问题,逃避不了高悬于顶的反腐利剑,只要牢固树立“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理念,从生活点滴、工作日常约束自己、管住自身,就不至于在报告时绞尽脑汁、费尽心机,让自己左右为难;自然也就能信心满满的答好这道“必答题”,向组织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工作中弄虚作假自查报告篇十一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2020年9月18日至27日,国家统计局第17统计督察组对国家卫生健康委开展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督察期间,督察组听取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的情况汇报,查阅了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相关文件资料,选取浙江省卫生健康委进行了延伸督察,并对下辖的2市4县区(湖州市及其下辖吴兴区、长兴县,绍兴市及其下辖柯桥区、诸暨市)开展了实地检查。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后,于2021年3月19日正式向国家卫生健康委进行了反馈。按照统计督察工作有关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扎实推进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统计督察整改工作。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统计督察意见反馈会,表示要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高标准抓好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及时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通报统计督察反馈意见,强调以督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卫生健康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第一时间成立统计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相关司局(单位)负责同志参加,负责统筹管理、协调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二)加强谋划部署。依据国家统计局督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统计督察整改工作方案》和《统计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细化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规定完成时限。组织召开统计督察整改工作会,对标对表、举一反三,深入分析梳理制约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矛盾问题,全面部署开展各项统计督察整改工作。制定《关于做好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印发各地各有关单位分工落实,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委内有关司局(单位)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具体整改举措,确保高标准完成统计督察整改任务。

(三)加强调度督促。向延伸督察的浙江省卫生健康委转发国家统计局督察反馈意见,及时通报有关反馈情况,有针对性地督促重点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发挥统计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启动实施“月调度”工作机制,定期向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及计划,有力有序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通过组织有关省份现场交流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等方式,调度统计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工作步调一致、一体推进。

(一)进一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一是召开党组会,委党组成员带头对***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进行再学习、再领会,进一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二是印发《关于组织深入学习贯彻有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精神的通知》,督促要求各地各单位继续加大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的学习贯彻力度,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三是连续组织举办2期全国卫生健康统计工作培训班,传达学习***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解读重要统计工作文件,开展业务工作交流。四是统一购买一批《领导干部统计知识问答》(第二版),分送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司局及各省(区、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同志,供工作中参阅使用。

(二)进一步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做好卫生健康统计工作。一是修改完善《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经委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在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二是适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组织制(修)订《全国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统计调查制度》等8项统计调查制度,经委主任会议审议通过,报送国家统计局审批。三是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未经审批的统计调查项目专项清理,加强依法申报工作,并强调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依法填报统计数据。四是按照国家统计局《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2021》及相关规定要求,加强委内司局(单位)间协调沟通,明确时限要求,抓紧组织报送相关数据。

(三)进一步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筑牢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防线。一是制定《防范和惩治卫生健康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加大宣传贯彻力度,明确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委托实施有关卫生健康统计调查的支撑单位负责人及统计工作人员责任,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邀请国家统计局执法监督局负责同志就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专题辅导授课,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司局及委属(管)医院、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同志共200余人参加,强化全行业统计法制意识和数据质量责任。三是采取实地调研与书面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分析梳理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现状、矛盾问题和对策建议,加强对下级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的指导管理。四是委内有关司局(单位)认真开展防范和惩治卫生健康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题警示教育、党风廉政建设联学联做等活动,努力营造“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统计工作氛围。

》的基础上,综合利用调查数据资源,针对重点政策、重点人群及重点地区组织开展相关专题研究,正式出版《全国第六次卫生服务统计调查专题报告》(第1、2辑)。三是完善卫生健康统计信息发布机制,制定委网站卫生健康统计数据栏目的建设改造方案并启动实施,完成统计信息中心网站统计数据栏目升级改造工作。四是坚持定期举办“数说健康”沙龙活动,分批邀请有关统计调查活动的组织实施单位,围绕统计数据分析结果等重要统计内容作介绍解读,强化业务交流、促进统计分析、培养骨干队伍。五是委内有关司局(单位)通过制定统计调查工作手册、实施数据质量提升项目、组织有关政策施行效果评估等举措,加强统计数据质控和分析应用。

(五)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持续抓好统计工作条件保障。一是指导山西、浙江、江西、湖南、广东、海南、四川、陕西、甘肃、宁夏等省份陆续举办卫生健康统计工作培训班,传达国家统计局督察反馈意见,开展统计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解读培训,提高统计队伍业务能力。二是着眼加快转变统计方式方法,推进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制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印发《委本级向基层采集数据业务信息系统清单的通知》,最终面向基层采数的信息系统整合精简为46个,切实减轻基层填报负担。三是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完成省级妇幼平台改造,依托平台加快各层级妇幼信息系统精简整合和信息互通,推进生育全过程信息全省统一归集,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精简基层报表。四是先后赴有关部委开展统计工作学习交流,重点了解学习健全统计工作机制、充实部门统计力量等经验做法。五是持续做好委本级经费投入和设备等保障工作,确保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下一步,在国家统计局指导下,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以此次统计督察整改为契机,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努力构建更加科学完善的卫生健康统计工作体系。重点抓好以下工作:坚持依法统计,加快出台《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印发实施经国家统计局审批的国家卫生健康统计调查制度,指导推动新形势下全系统统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坚持质量为先,落实关于防范和惩治卫生健康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逐级强化数据质量控制,着力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坚持创新发展,探索推进新兴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的融合应用,大力加强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应用,加快转变统计方式方法。坚持夯实基础,着眼履行好统计工作法定行政职能,强化统计专业力量,打造精干高效的卫生健康统计工作队伍。坚持应用导向,围绕健康中国建设、健康中国行动、公共卫生安全、深化医改、“十四五”规划编制与实施等重点任务,发挥统计服务支撑作用,助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工作中弄虚作假自查报告篇十二

自“xx”普法以来,我街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区法制宣传育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区xx-xx年普法规划》和《区法治珠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狠抓责任落实和措施落实,始终把贯彻实施“xx”普法工作当作推进全街道法治建设,促进冶金又好又快发展的大事抓,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就我街“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冶金街道成立于1975年7月18日,辖区面积2.8平方公里(其中居民生活区面积1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816户,xx6人,流动人口1012人,有直属党员227人,残疾人201人。辖区内有9个企事业单位,街道下设5个社区居委会。两年来,街道普法工作成绩显著,友爱里、建国里社区先后被评为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街道在“二五、三五、四五、xx普法工作中”被评为全区依法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二、主要工作实绩。

(一)强化领导,周密部署安排普法工作。

为巩固“xx”普法成果,切实做好“xx”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街道党委、办事处高度重视,认真规划全面部署“xx”普法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xx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全街的普法宣传工作。二是制定了普法计划。研究制定了《冶金街道“xx”普法规划》,对“xx”普法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了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做到了“三个纳入”:即纳入了各年度工作计划;纳入了街道党委、办事处以及其它相关部门政治学习计划;纳入了年度综治工作目标考核。做到了普法工作年初有计划,工作有指导,活动有主题,年终有检查,工作善始善终。三是动员部署。每年召开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去年10月召开全街“xx普法”推进会暨“法治冶金”创建动员大会,形成全街上下一致,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四是提供经费保障。街道每年将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先后征订干部读本、xx普法读本等普法书籍400余册,开设了法制宣传长廊二处近50米。由于领导高度重视,街道“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机构人员、工作和经费三落实。

(二)强化考核,实行“四会四议”工作法。

我们制定了普法工作检查考核、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干部学法考核、政务公开等一整套普法工作制度,使普法工作目标明确,各司其职,责任落实。一加强考核。是以街道分管领导为主,纪检、综治、司法、信访等部门负责人参加检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半年度和年终对街道的基层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对检查的情况进行全街道通报,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二是建好台帐。按照考核细则和规范建设要求,收集整理好普法工作资料,建立普法工作台帐。三是实行“四会四议”工作法。街道社区利用宣传栏、公开栏将党务政务公开,对涉及街道发展、招商引资、人事调整、工程招标、干部任免、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一律先依法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实行“四会四议”制度,集思广益,民主讨论决定,充分体现依法、民主和科学决策,调动了群众参政、议政、督政的积集性。

(三)强化重点,开展普法特色宣传活动。

普法工作的实践,使我们深刻地感受到普法对一个地区发展的重要性,更使我们感到普法工作的迫切性和必要性。为了使普法工作贴近实际,服务民生,我们从化解社会重点问题入手,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动。

一是重点抓好不同层面人员的法制宣传。抓好中心组成员学习。党委、办事处中心学习小组坚持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一个重要内容,每年集体学法在两次以上,学法有记录、有笔记、有体会。抓好换届选举时的宣传。我们充分利用街道召开的“党员培训会、年终总结会、社区“两委”换届和人大、政协换届选举培训会等对社区“两委”干部及居民小组长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法规知识。抓好重点人员的宣传。以组织公务员主动学法、干部带头学法、面授教育集中学法、家庭自主学法、企业专题学法、帮助外来人员学法、学生参与学法、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安置帮教人员强调学法为重点,联系典型案例,学习宪法、刑法、民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促进就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治安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使所有的'参学对象进一步熟悉法律,增强了法律至上的现代理念。每年组织辖区单位干部职工进行普法考试,合格率达100%。

二是重点抓好社区管理网格化宣传。作为老企业街道,居民生活区楼栋密集,如何将普法工作和社区管理有机结合,街道党委、办事处创新创建了社区楼栋网格化管理模式,根据区域环境,每个社区划分10个左右的网格,将街道联点社区领导、干部、社区工作人员和居民小组长联合组成网格管理员,包干负责本网格内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沉底式宣传,使冶金的社会风气得到明显的好转,群众与政府的关系得到了进一步融洽,人与人的距离越来越近了,民风越来越淳朴了,从而增强了普法宣传活动群众参与性。

三重点抓好主题活动的宣传。在每年的三月法制宣传月、6月26日、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我们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一是板报展览宣传。在冶金花园、厂西门口设立法律宣传咨询点,法制人员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并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利用板报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规。二是资料横幅宣传。在辖区主次干道路口悬挂宣传横幅70条、标语600张,散发普查知识宣传资料6000余份。三是文艺宣传。利用辖区文化团体资源优势,组织开展诗词楹联、文艺汇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文艺节目活动,辖区法制文化蓬勃发展。

四是重点抓好实际工作中的法制宣传。一是在交通疏导工作中宣传。针对交通事故频发,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严峻问题,将每年的3月定为全街道路安全宣传月活动,警示大家“珍惜生命,勿忘血的教训”做文明行者从我做起,有效地扼制了事故高发的不良势头。二是在拆迁安置工作中宣传。近年来,街道因旧城改造开展了大规模的拆迁活动,在拆迁没有开展时,有些家庭相处得还是比较融洽,当拆迁工作一旦开展时,家庭的各种利益冲突就会显现,引出家庭的财产争议、老人赡养、子女扶养等矛盾。处理不好,将直接影响拆迁工作进度,还容易矛盾激化,给社会带来不和谐因素。通过摸排调查掌握的信息,我们及时组织法律宣传队、街道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的同志深入拆迁现场。宣传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排查矛盾隐患,现场办公,现场调解,用思想疏导,政策劝导,法律引导的方法教育开导当事人,使矛盾一个个迎刃而解,保证了拆迁工作顺利开展。在拆迁工作中,成功的化解了10余起家庭纠纷。三是在城市整治工作中宣传。结合城市化建设,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在对小区脏、乱、差的环境整治;对违章、违建整治;对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中,做到以理服人,依法办事,对不配合整治对象以相关法律法规说服,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两年来,执法部门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行政的事件。

五是重点抓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认真组织社区主任学习《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展创建“平安社区”活动,完善《居民自治章程》,积极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一是加强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基础建设。5个社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现了“六个一”即:有一所社区法律学校;有一套完整的学法制度;有一块法制宣传橱窗;有一支法制宣传辅导队伍;有一套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基础建设日趋完善,为有组织,有计划的实施群众性的普法教育活动提供了保障。二是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以机关、社区、学校为重点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完善机关法制学习制度,搭建资料信息平台,为机关干部学法提供条件,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切实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配强法制副校长,并充分利用现场说法、图片展览、法制讲座等形式,积极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学生学习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寓教于乐,全面提高青少年学法的兴趣,增强守法意识。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人员的政策、法律教育及安置帮教,通过走访、解答咨询、培训帮扶等活动,积极帮助他们增强就业技能,拓宽就业途径,大大降低了重新犯罪率。全街获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2个,获市计划生育模范社区2个,获区计划生育模范社区1个。两年来,受表彰命名的民主法治称号的单位没有发生一起“一票否决”事件,各项工作在原先的基础上都有了进一步提高,并努力完成新的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xx”普法工作时间已过去一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些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全社会的法治意识需进一步提高。虽然通过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全民的法治意识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法治观念淡薄、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突出。二是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是很丰富,群众喜爱的高质量的法制专栏不多,且形式单一,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不平衡。三是个别干部重视程度需进一步提高。个别干部表现在工作支持配合得不够,认为普法工作是司法所的事。四是普法经费不足,人员编制不到位。由于“xx”普法工作量大面广,涉及问题多,我街财政十分困难,经费和人员编制不到位仍将成为制约普法工作开展的一个突出问题。

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大普法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真正把普法工作拿到手上,摆上议事日程上,将普法工作变为街道全体干部的一件日常性工作。

3、进一步把普法工作与创新社会管理相结合。以宣传宪法为核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民间纠纷排查调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活动,引导居民依法调整社会利益关系,完善社区普法网格化管理机制,积极推进“xx”普法工作。

4、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工作配合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增强普法效果。

总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要长抓不懈。我们将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努力按照我区五年普法规划总要求,咬住目标,创新方法,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行之有效的普法宣传活动,全面推进法治冶金建设,为创建法治珠晖不懈努力。

工作中弄虚作假自查报告篇十三

根据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市科协党组周密部署,合理安排,制定措施,组建工作专班,认真做好本单位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制。

一是领导重视,抓好落实。科协党组明确了主要领导是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席为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法依法治理的日常工作。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明确专人常年抓,形成上下同心,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摆在各项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每年年初,市科协党组按照市依法治市的总体规划要求,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具体安排,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写进年度工作要点,年终进行考核和总结。

二是制定规划,明确目标。结合普法目标任务和科协工作实际,学习《宪法》、《公务员法》等应普及掌握的法律及《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科普法》等各种涉及到科普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责任目标任务细化和分解,明确岗位职责,实行目标管理,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

三是机构健全,运转规范。普法办公室负责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具体实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健全相关工作台帐,做好发文登记和年度归档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

二、细化措施,认真学习。

一是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完成学习任务。采取集中导学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坚持普法学习。科协机关制定了每周四集中学习制度,按照普法干部读本规定的学习内容,领导带头讲学,干职工互动促学,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

二是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按照市里统一要求,制定了《市科协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重点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机关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在丰坪巷、熊家窖等社区进行《科普法》的宣传,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平安和文明社区创建;在联系点村安福寺镇徐家嘴村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机关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营造幸福美满文明家庭。

三是定期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法律培训学习。以《宪法》、《公务员法》、《科普法》和各种法规为重点,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党组成员带头学法讲法,联系工作实际,自觉学法,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全体人员还积极参与全市统一组织的普法知识竞赛,营造了学法用法讲法的良好环境。

三、规范管理,确保落实。

一是完善科普工作责任制。根据普法要求,结合科普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和监督机制建设,严格履行依法办事程序,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工作成效明显。

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通过电视、网上公开信息;办公场所公示栏、开辟科普网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及时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政策、政务信息及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和办事结果,方便公众对公开信息的获取、查阅,保护公众的知情权,制定了科协工作公开承诺制度。

三是坚持普法与科普工作相结合。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是普法活动的重要内容。根据有关要求,我们在全体干职工中开展了普法教育活动,提倡文明行政、礼仪行政、做文明有礼枝江人活动,坚持以人为本和为全市经济发展服务的理念,努力促进了科普工作与经济工作的有机结合。

工作中弄虚作假自查报告篇十四

一、学校基本情况的:

我校目前在20**学年度:共11班,其中:七年级2个班,八年级5个班,九年级4个班;在校学生人数567人,住校生225人,属非寄宿制学校,现有教职工40人。

二、加强领导,确保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正常开展。

我校一贯重视体育卫生工作,成立了以副校长赵军同志任组长,蒋会任副组长,刘洪武、钱浩、商成军、姚海鹏、崔景凤同志为成员的体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坚持学习贯彻国家有关体育卫生方面的政策和规定;制定贯彻落实体育卫生工作的规划;学校每学期都把体育卫生列为学校正常工作内容,召开体育工作专题会议,总结先进经验,解决体育工作中的存在的实际问题,使学校体育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每学期的教学中均对体育作出相应的计划、总结、考核、评比、学生奖励等工作。并列入校行政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齐心协办地搞好学校体育卫生工作。

三、指标完成情况的:

1、教育管理方面:

(1)我们严格按教学计划3节/周开足体育课、健康教育课,并列入课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学校严格按《体育教学大纲》和课本规定内容制定教学计划、写好教案、备好课,认真组织教学,教学效果好。

(2)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坚持了每天的两操,并且严格按照细则对学生进行督促、检查,。按照教务处的统一安排,各班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安排课外体育锻炼,做到了时间、学生、教师、场地器材及锻炼内容五落实。同时积极认真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各种体育活动,认真组织学生进行活动,培养了他们的各种兴趣、特长。

(3)我们严格执行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切实抓好达标工作,达标率确保100%,优秀率逐年提高等。

2、条件保障方面:

(1)我校有专职体育教师3人,平均年龄33岁。其中:本科学历3人。按初中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我校应配3人,已达到《条例》规定的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的要求。我们十分重视体育卫生师资队伍建设,通过鼓励教师参加在职进修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素质。

(2)即使学校经费困难,学校仍坚持从公用经费中年年投入体育经费,用于场地、设施的维修改善,器材、教具、挂图的购置,体育教师业务培训及劳保待遇的落实等,基本保证了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体育训练的进行。

(3)学校落实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学校卫生组织、工作计划(包括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及管理制度齐全,职责明确。定期检查环境卫生、教学卫生、饮食卫生、宿舍卫生。检查及时到位,确保学生健康成长。但学校目前校医还没有配备。

(4)学校体育场地较好,但体育设施、设备较差:无正规的足球场,体育器材较少。

(5)学校厕所蹲位不足,下课时上厕所较拥挤。

(6)学校目前无食堂,师生均感到非常的的不方便。学校由于资金有限,学生食堂仍得不到解决。

3、评价机制和体质状况。

(1)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学生体质监测情况的。学校对全体体育教师进行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培训,使他们明确了此项工作的意义,掌握了测试方法,学会了表格的填写和统计。掌握了学生身体素质、发育和体能情况的'。

(2)学校每年对全校学生视力专项检查,宣传爱眼、护眼的方法和相关知识,使学生的近视率得到一定的缓解。

四、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1、学校体育场地有限,体育设施相对较少,体育器材不足。由于学校经费紧张,致使体育教学受到一定的影响,学生的活动受到限制,有些运动项目不能正常开展。

2、学校无食堂,学生吃饭得不到解决。

整改措施:

(1)加强与上级的联系,搞好学校扩建工程,尽快改变学校硬件不足的现状。

(2)进一步筹积资金,加大体卫工作的投入。

总之,学校体育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关心下,通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特别是体育教师们的勤奋工作和无私奉献,取得了一些成绩。尽管我们工作中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不足和缺点,但我们要珍惜所取得的成绩,并在此基础上,踏实的工作,不断进步来回报关心和支持我们工作的领导、同行和同学,为努力开创学校体育工作的新局面而作出自己的贡献。

工作中弄虚作假自查报告篇十五

为严格贯彻落实“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整治工作要求,我局组织中层干部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了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局机关主要领导带头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并剖析问题原因及思想根源,带头切实整改,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深化作风整治的思想认识。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及其他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力戒“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的相关重要讲话精神,组织收看了王金鉴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引导机关干部树立起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的政绩观念,增强了党员干部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强化了党员干部规范从政行为、深化作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为确保“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成效,我局专门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选优配齐了工作骨干,全面督促开展自查自纠整治。由办公室牵头,对照上级列出和日常工作中查摆出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全面梳理排查我局在“工作不实,弄虚作假”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摆部分党员干部存在的不负责任、执行不力、工作失职、效能低下等问题,分类列出问题整改清单和整改时限,坚持边查边纠边改。局主要领导带头重温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以再次进行一次思想洗礼为目标,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再自省、再剖析、再整改,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和整改自觉。

为扎实推进正风肃纪各项工作,不断深化作风建设,全局深入开展督促检查,畅通举报途径,及时收集反馈群众反映强烈的“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及时处理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力争将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大督查力度,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及局内部科室的督促检查力度,着力解决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中出现的作风庸懒、敷衍应付致使工作执行落实不到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健全完善相应制度规定,力争从源头上治理“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努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通过这次系统地“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整治工作,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得到了进一步深化,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持续强化正风肃纪工作,以这次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整治工作为契机,不断强化干部人事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着力培养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队伍,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促进我局工作的全面进步。

工作中弄虚作假自查报告篇十六

所学专业:土木工程。

学生姓名:

班级学号:

指导教师:

20xx年x月x日。

说明。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否按任务书及开题报告预定的资料及进度安排进行;

(2)目前已完成的设计(论文)工作及成果;

(3)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4)后期拟完成的设计(论文)工作及进度安排;

(5)如期完成全部设计(论文)工作的可能性。

3.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报告由指导教师填写意见、签字后,统一交系所在教研室存档,以备检查。

4、中期报告应提交以下文档及材料。

论文类:阶段性研究成果(部分实验结果)、文字类说明等(包括电子版),论文类正文字数不少于2500字。

说明:1.本报告务必由承担毕业论文(设计)课题任务的.学生在接到“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正式开始做毕业论文(设计)的中期之前独立撰写完成,并交指导教师审阅。

2.每个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撰写本报告一份,作为指导教师、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审查学生能否进行下一阶段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任务的依据,并存档。

工作中弄虚作假自查报告篇十七

州统计局:

根据省、州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的要求,县统计局进行了相关工作部署进行贯彻落实,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认真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统计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亲自抓好此项工作,并编制了工作方案。

瓮县政府召开统计工作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会。县统计局、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等部门和1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等共40余人参会。会议传达了省、州统计局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和《瓮县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具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要求,“三上”联网直报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及乡(镇、社区)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进行自查,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自查表和自查报告,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程,做好准备迎接省、州统计局的检查。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认真领会方案内容,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严格依法统计,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工作,做到数出有据,真实可靠,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同时将对抽查阶段发现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和纠正,集中通报或曝光。

二、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一是组织全局职工认真学习省州“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及自查工作内容。

二是落实专人负责此项自查工作,逐一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记录、自查表和自查报告,对查出的问题要建立统计台帐登记。同时,对工作中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分阶段进行整改。

经过近一个月的认真自查,瓮县共自查了125户限止企业20xx年上半年“工业总产值”指标、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20xx年上半年“零售额”指标、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0xx年上半年“本年完成投资”指标、能源统计20xx年上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和“原煤生产量”指标及上半年的名录库入库条件工作,瓮县无下列情况:

1、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

2、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3、明知统计数据不实,不履行职责进行调查核实的;。

4、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5、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6、不符合条件入库的企业。

通过此次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宣传了《统计法》,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广大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依法统计的意识,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政绩观;通过查处和纠正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违法违纪行为,相关制度得到了建设和落实,营造出了依法统计的良好社会环境,为提高政府的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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