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罗门宝藏读后感(模板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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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罗门宝藏读后感(模板20篇)
时间:2023-11-25 09:24:08 小编:笔舞

读后感是通过对作品的评论和思考,进一步加深对作品内容的理解和把握。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进一步挖掘书中的内涵和文化价值。推荐这几篇读后感,或许能够激发你的创作灵感和思考。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篇一

先说语言这一块,有许多值得学习和借鉴的地方。无论是描绘美丽的自然风光,还是神奇动物们各不相同的姿态,例如调皮的鹦鹉科卡,在老太太们喝茶时像直升机般的把糖粉卷到她们的脸上;例如水鼩在探索路线时聪明地用胡须试探,然后猛冲一段距离;例如寒鸦在空中如石块般坠落,飞时又像飞絮般轻盈……正是有了这些多姿多彩的描写,才让我们更加清晰地了解到大自然生物的多样性。

我印象最深的是《契约》这章,写狗与人类之间一种神秘奇妙的联系,就好似签订了契约般。狗对主人是忠贞不渝的,书中讲到两种原因:他们对首领狗的忠诚转移到了人身上,对母亲的依赖之情会得以永久保留。狗又分为狼性犬和豺性犬。豺性犬是容易被诱拐的,“只要谁手里有杆枪,猎犬都会跟着他走”,显然,养一只豺性犬要做好随时丢失的心理准备。它们也容易被驯服,但狼性犬就完全不一样了,如果它已经是你的狗,那么就再也不会对别人有感情。虽然它们不一定会听主人的话,但会为主人赴死。豺性犬也是好的,他们会讨人的欢心,也是有情感的。有一只狗能像朋友一样陪伴着你,这是很让人羡慕的。

我最喜欢的一部以狗为主角的影视剧,是《忠犬八公的故事》。讲的是小狗八公,在一次主人外出时极力挽留,却失败了。主人站在演讲台上,突然倒了下来,谁也没有预料到,唯独八公。之后它天天到火车站旁的花坛上等,等待他的主人会有那么一天,微笑着走向他。

我不禁想起了我曾经的两只小狗,虽然没有什么值得赞颂的壮举,但在我的心中却是很重要的伙伴。有它们的陪伴,不会觉得孤单。

读完了这本书,使我有了想让自己的家变成动物园的冲动,或许我该好好养一只动物了。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篇二

保险代理人罗伯特.史密斯在家门口挂出了一则通告,他将依靠自己的翅膀从慈善医院出发飞向远方。到了约定的时间,史密斯像他曾经许诺的那样,带着一对宽大的蓝色丝质双翼出现在楼顶,然后纵身一跳。当然,他没有飞向远方,而是直接摔倒了地上,终结了这无果的、经不起考验的人生。史密斯死的时候,奶娃刚刚出生,托妮.莫里森的《所罗门之歌》就这样拉开了序幕。

奶娃是黑人麦肯.戴德的儿子,也叫麦肯.戴德,可无人叫他的真名,都叫他奶娃。奶娃成长的家虽然富裕,但缺乏温情。自私冷酷的父亲,古怪孤僻的母亲,两个比他大很多的姐姐对他也是不管不问。这样成长起来的奶娃自然也是自私、冷漠的。他对生活没有冲动和欲望。不愿意为任何事承担责任。他不爱任何人,对哈格尔也只是没有灵魂的爱,缺乏自我,也没有自由。32岁了,依然靠家里生活,是父亲办公室助手,负责帮父亲收房租,生活似乎一成不变,然而一袋丢失的黄金却开始改变奶娃的生活。他去了南方,本意是寻找金子,结果却发现了家族的历史,寻金之旅变成了寻根之旅。他们的真名不是戴德(dead,喝醉酒的白人填错了),而是所罗门,是“会飞的所罗门”的后代。发现自己真实名字的奶娃兴奋不已,对自己的身世倍感自豪,他迫不及待地赶回北方,在这个国家许许多多的地名里面或背后,包含着多少失去的生命和记忆!正如“麦肯·戴德”一样,在那些正式记录下来的名字下面还有许多其它的名字。它一直是登记在蒙灰的卷宗里的名字,而正是这正式的名称隐去了真实的人名、地名和物名。这些名称都有含义。他理解了姑姑派拉特为什么将自己的名字放在耳坠里。

远离故土的黑人在漫长为奴的年代,渐渐遗忘了非洲的根,在种族歧视依然严重的美国,黑人的自由即不能依靠对白人文化的认同来获取,也不能靠以暴治暴的对抗来调解,黑人只有到自己的文化中去挖掘,去寻找,才能摆脱自卑的精神枷锁,过上自由的生活。这正是《所罗门之歌》所要表达的。在小说结尾的时候,奶娃跳了出去,他像北极星那样明亮,那样轻快地朝吉他盘旋过去,他获得了飞翔的能力,驭风而行。

托妮.莫里森的语言绵密紧实,刚开始读会比较吃力,我是不得不大声读出来才可以集中注意力。书中人物众多,故事跨三代,似乎都是些散落的珠子,却被莫里森串成了网,直到最后紧紧裹住我。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篇三

在《所罗门之歌》一开始,就设置了一个看似奇怪的引子:在主人公出生的一天,一个按部就班的老实人,宣布自己将从某一个地方利用自己制造的翅膀飞向一个遥远的地方。他按照通告时间表演了自己的飞行,然后干脆利落地摔死在了医院的门口。而与此同时,一个名叫“奶娃”的孩子在这场闹剧发生的地点降生了。——这再一次展现了托妮·莫里森的高超叙述技巧,以及对于结构掌控的游刃有余。因为直到很久之后,我们才会发现,这个看似毫无意义的荒诞的行为的实际意义。

不同于其它托妮·莫里森其它作品的紧凑和强力,《所罗门之歌》的结构虽然紧密,但是节奏却也更加多变。一如既往,她的作品展开于地狱般生活场景之中,但所不同的是,在《所罗门之歌》里,地狱般的现实正被缓慢地拖离出暗黑的世界,重新进入光明之中。或者说不同于以往,托妮·莫里森寻找到了一种重新寻回天堂的可能——一种从文化的重新确认中获得自尊和自信的可能。这当然是显而易见的,但是我总觉得在某种层面上,这种显而易见将托妮·莫里森的世界变得狭小了。

托妮·莫里森高超的叙述技巧和语言天赋,以及显而易见的主题,很容易被纳入到一个关于身份、种族和解放的主题之中,而消减了其普遍性的内涵。毫无疑问,她很容易被纳入到萨萨特的文学主张之下——文学本身就是一种介入。它必定是介入而且应该是介入的。写作本身就是对于主题的介入行为——在这个意义上,托妮·莫里森的努力当然是值得尊敬的,可是假如我们将福克纳和托尼·莫里森放在一起比较时,我们又会看出两者多少的实质性差距呢?也许文学本身就是一种介入,但是它绝不因为写作者自身的问题而因此被限定在一个狭窄的范畴之中,实际上尽管存在着一些差异,但是在人性的层面上,福克纳笔下的白人地狱和托妮·莫里森的黑人地狱,又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呢?同处在一个灾难性的历史阶段,所有的人都挣扎在恐怖的地狱之中,不同的是,托妮·莫里森笔下的黑人不仅仅要对抗上帝的困难,还要承担人自身的罪孽。因此,在这种双重压迫之下,他们显得更加的沉重。——但因此,就能将其孤立化,成为一个特殊的群体而特别对待吗?当然,在具体的问题上,这是显然的,可毫无疑问,这样的区别对待本身就是一种可怕和可悲的。

托妮·莫里森对于苦难的极具煽动力的写作,加深了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将其作品的主题限定在了一个具体的狭窄的空间之中——这当然不是她的本意,可是它却是发生了。我强烈反对很多评论家将其简单地限定在黑人种族解放的狭隘主题之中——实际上不仅仅因为作为一种文化自身的特质需要被重视,同时从文化多元性和互补性角度来说,托妮·莫里森同时还在说一个我们文化缺失或者正在被无情地肢解的过程—-而这几乎是我们所有人和所有文化的主题。每一个时代,我们都在对抗文化的野蛮和野蛮的文化,这是人永恒的主题,即使生在这个被认为普遍丰裕的时代,难道我们的文化不同时在遭受着前所未有的紧张和压力么?因此,《所罗门之歌》也许唤醒的不仅仅是“奶娃”的飞跃,还有我们所有的人的关于文化的乡愁。托妮·莫里森坚持追寻消逝的乡愁,不仅仅是为了寻根,而是为了找回属于自己的存在—-属于自己的历史,文化,以及自由和自尊。文中的人渴望会飞,就是渴望逃脱禁锢,重新找回失去的荣光和自由。那是一种自杀式的飞跃,也是一种决绝的努力。这就是托妮·莫里森的写作态度,也是她的写作动机。

《所罗门之歌》在某些时刻让我想到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对于自身的迷失,包括对于自己的文化的整体的缺失,在马尔克斯那里表现为对于遗忘的恐惧,对于久远的文化的失去的怀念。当老何塞死在黄色花雨的那天,过去被终结了。一个新的时代来了。但是有一些残存的人,比如那个活了很多年的具有疯狂生育能力的老女人,在《所罗门之歌》里就是那可怜的派拉特一家三代。她们如异类一般生活在一个新的时代,用一种天性般的纯真顽强展示了自身文化存在的证明。她们向往自由,充满了艺术的热情和天赋,她们对待生活以一种完全陌生的方式——但是她们真诚,她们充满了人性的光辉和纯洁的快乐。在那个月夜,冷酷的麦肯穿过贫民窟,被她们一家三口在低矮的小屋里,昏黄的煤油灯下的歌声感动了—-在那一刻,他感到了一种回归和温暖的感受—-那歌声正是一种文化的乡愁的展示。“当麦肯在记忆和音乐的重压下觉得自己软化下去的时候,歌声消逝了。气氛是宁静的,但麦肯却无法离开了。”正是在这一段歌声里,冷酷的麦肯展示了他温情的一面。他是如何在父亲被无辜残杀之后,母亲在分娩死亡之后,将可怜的派拉特努力养活——他不是生来就如此冷酷的—-冷酷到即使他的房客要自杀,也要坚持将他的房租收齐—-他是一步步被现实逼向冷酷境地的——仿佛那个社会只留给了他一个唯一的可能,只有沿着冷酷的这条道路一路走到底,他才能和那些居于另一个世界的人享受到同样的幸福。

托妮·莫里森必须让那个在奇怪的一天出生的“奶娃”脱离老麦肯的成长路线。因此,她让“奶娃”遇到了派拉特。这个女人象征着某一种神秘的力量—-她是自己从一动不动、一声不响、毫无作为的母亲的血肉之体中自己爬出来的—-因为那个时候她的母亲已经死了,而她也被认为将死在母亲的腹中,但是她自己爬了出来,身后拖着脐带和胞衣,头前脚后一点点地爬出来了。这个充满了魔力的女人,就像马尔克斯笔下那个一直守护着家族的母亲。正是因为她们,祖先留下来的那些看似愚昧,但却充满了智慧的生活才得以延续下去。因此,在这个层面上,詹姆斯·伍德敏锐地捕捉到了托妮·莫里森和马尔克斯的相似之处——反对魔幻现实主义,就是反对托妮·莫里森的小说。

但是毫无疑问,托妮·莫里森太爱她的人物了。用詹姆斯·伍德的话说,她用自己的热情闷死了他们。这样的指责当然是过于严肃和认真了。但却也并非空穴来风。尽管在风格上相似,但如果我们将福克纳和托妮·莫里森的人物相比较,我们会很容易发现托妮·莫里森的人物就像是作者的宠儿,而福克纳的人们则自由自在,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完全不受控于作者的力量—-这看似不可能,但实际上他们确实做到了—-也就是说那个人物在一种模糊和暧昧之中,存在着一种超越的潜力。而这种潜力在《所罗门之歌》里—-尽管托妮·莫里森给予了足够的耐心和努力,使“奶娃”可以纵身一跃——但是她母性的光辉早就将这种飞跃性的力量上升到了一个神秘性之中—-如果不借助于这种神秘性,托妮·莫里森的人物就真的被闷死在了她的怀抱中。无独有偶,在《所罗门之歌》里,那个战战兢兢生活的妈妈,除了享受丈夫的刺激之外,只有一种感到兴奋和快乐的方式——-那就是让早就该断奶的“奶娃”每天偷偷地在黑暗的书房里喝着她的奶。仿佛他从自己的身上吮吸的是光芒。——这用来形容托妮·莫里森与他作品人物的关系,其实挺合适的。

除此之外,当詹姆斯·伍德说托妮·莫里森也许应该记住奥登关于诗人应该像轻骑兵一样突进,而小说家应该尽量显得笨拙和朴素时,她反对的是托妮·莫里森那种随时可能因为不可遏制的乡愁而溢出小说边界的行为。这当然是对的。因为这好像一个谜语,早早就被发现了谜底。不过托妮·莫里森的语言和想象,正因为这种溢出,成为一种风格,这种风格尽管有时候显得过剩,不过确实也绚烂夺目。(乔沅)。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篇四

《所罗门王的宝藏》描述了一个非同寻常的寻宝故事。故事的叙述人名叫艾伦夸特梅因,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柯蒂斯爵士和古德上校,并同他们一道寻觅柯蒂斯爵士失踪已久的兄弟,此人已去库库安纳国寻找所罗门王的宝藏。同行的还有他们在当地雇用的仆人昂博帕。一行人穿过极其可怕的沙漠,并且在山顶几乎冻僵,后经过长途跋涉,终于来到了目的地。不料,仆人昂博帕的真实身份竟然是当地合法的国王继承入,他依靠众人的帮助,战胜了邪-恶的篡位国王。最后,所罗门王的宝藏找到,但狡诈的巫医加古尔设计让他们深陷在地下墓室。在艰难逃脱之后,他们找到柯蒂斯爵士的兄弟,回复到了文明社会。

所罗门王的宝藏是属于谁的?肯定不是属于这三个人的那么也就是说这三个所谓的英雄不过是三个小偷罢了或者说只跟盗墓贼是没什么区别的。然后说那三个人真的是拼了命穿过草原的吗?在穿越草原的时候他们确实险些丢了命但却是他们惹火了大象在先的谁让他们不停的猎杀大象了为了食物杀一头大象是可以解释的但为什么要不停的猎杀?是为了象牙为了敛财不停地杀无辜的动物这种行为是英雄所为吗?在生命关头为了保住性命用很低劣的知识欺骗原始人这也是英雄所为吗?而且在这个时候突然出现了月食哪里有这样的巧合的事作者显然是黔驴技穷想不出让他笔下的人物逃命的方法才用这样牵强的情节敷衍。从头到尾这几个所谓英雄并没有做过几件值得称赞的事情相反的他们只是为了本不属于他们自己的财产不惜搭上命去疯狂寻找这样的人只能说是亡命徒不值得称赞。

我看了《所罗门王的宝藏》,觉得第十八章《我们绝望了》比较好看。

这篇文章写了,有一天,他偶然遇到一位叫亨利·柯蒂斯的英国贵族。这位英国贵族要求郭德曼带他到非洲是部一个神秘的村庄去,亨利想趁这次机会找到杳无音讯的弟弟。起初,听到亨利的请求时,郭德曼很犹豫,但是他为了能给正在大学学医的儿子支付学费,决定参与这次冒险。加入了这次冒险旅行的共有四个人:郭德曼、英国贵族亨利·柯蒂斯、海军军官约翰·古德,还有一名年轻的土著人。这名海军军官也是英国人,经验太少,显得更有点轻浮,易感情用事,土著人极具冒险精神,善良,身体强壮。这四个人虽然各有不同的动机,但在深险过程中共同经历了险境、困难,逐渐产生了友谊,他们模穿陆地,饱尝沙漠的酷热,冰雪的严寒,无边际的不毛沙漠地带和水草茂盛的森林,都让他们感到大自然的严酷。从这些极其恶劣的环境,就能看到自然屏障封闭起来孤立生活的非洲人的性格,那里的人们既有凶残的一面,又有善良的一面;既渴望权力,又期待真诚,对生和死都有很高的认识水平。在这片陌生而又险象环生的土地上,他们战胜了所有的困难险阻,不仅找到了神奇的宝物,还通过打胜一场场战争,体验到了自己的力量。

三位勇士被一个狠毒的老巫婆,困在装有钻石的密室里,凭借他们的聪明才智,通过空气的流动,而找到了出口。

“他点了一支火柴,在这个令人压抑的黑暗中,刺眼的火焰几乎都让我们失明了。”

从这句话能看出,密室里特别黑。我要学习这种以一个物体表达另一种意义。

之所以他们能通过空气的流动,而找到出口,是因为他们在生死关头,不慌张、十分冷静。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篇五

土地拥有千年岁月,一成不变的是这块已散裂五洲的世界大地。无论它去到了哪里,它还是留下了它走过的痕迹。正如黄金乡,虽然它是传说中出现的繁荣都市,但传承它的子孙依然相信着祖先的“谎言”。相信着它一直在世上无名的地方。

在男爵他们回去英国时,却意外地找到了他弟弟……。

我们的宝藏是我们自己,我们的土地是我们自己。我们的天空由我们撑起,我们做我们自己的上帝。

友情的轻重,对于男人来说,只不过是生命而已。友情的轻重,对于女人来说,只不过是一缕芬芳而已。

大地与宝藏,

友情与亲情。

大地的传奇,

宝藏的意义。

友情的轻重,

亲情的无情。

一切只不过,

都在我们的内心。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篇六

晚上跑完步,突然很馋牛肉锅,纠结了会,一个人跑出去吃,隔壁三个纹身男,很想过去挑衅干一架。

去年一年写了百多篇读书笔记,今年半年还没过完,写到第一百篇了。

买南海和译林出版社的书要看运气,所以一般我不乐意买,这次的翻译又不太好。

托妮被称为黑人历史的百科全书,这部书算是她最巅峰的作品。第一代黑奴获得解放,户籍官喝的醉醺醺的,给了他一个dead作为姓,老戴德娶了一个印第安混血女孩伯德做妻子,通过辛勤劳作,他们拥有了一个农庄,有了第一个而已麦肯,生第一个女儿的时候,伯德难产死去,女儿自己钻了出来,没有肚脐眼。老戴德不识字,翻圣经找到了杀害耶稣的罗马总督派拉特作为她的名字。十二岁的时候,老戴德被白人枪杀,土地被抢走,两兄妹躲在山洞里,杀死了一个白人,而后哥哥要拿走白人的黄金,妹妹反对,从此两人分道扬镳。

哥哥去了北方,多年后娶了黑人医生的女儿,拥有大片住宅,富甲一方。妹妹全国流浪,有一天带着女儿,孙女找到哥哥,哥哥还惦记着那些黄金。

第三代奶娃,上面还有两个姐姐,读了大学,反而成了老处女,没有上等家庭的男人愿意娶她们。奶娃同派拉特的孙女谈恋爱,按照他说的,就像嚼腻的口香糖一样又抛弃了她,于是哈格尔每个月总会发作,去追杀他。

奶娃听了父亲讲的黄金的故事,去偷窃姑妈的口袋,而里面只有石头和尸骨。于是他开着车又去那个山洞寻找,由此踏上了戴德家族的寻根之旅。

这本书既有一个黑人家庭的悲欢离合,也交织了当时尖锐的种族冲突,黑人经常被杀害,于是七个黑人组成七天小组,每人值班一天,只要这一天有黑人被杀,值班的人要用同样手段杀死相同数量的白人。这本书算是现实主义题材,不过加入了些许魔幻,里面有些奇奇怪怪的白色动物,白孔雀,白鸡什么的。还有时常出现的鬼魂。

1993年托妮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给予的颁奖词是,在小说中以丰富的想象力和富有诗意的表达方式使美国现实的一个极其重要方面充满活力。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篇七

这部一千多页的“大部头”我前后读了一个月。在忍过前两部的冗长和拖沓后,整个作品从第三部校内审判开始精彩了起来。各色人物粉墨登场,种种猛料层出不穷,前两部埋下的各类伏笔也都“复活”了。

之前读过一部宫部的《火车》,当时觉得那部号称媲美《白夜行》的作品有些夸大其实。而这部作品的前两部也会给人这种感觉。剧情推进过慢,人物头绪繁多,看得出作者很有野心,但是支线的内容过多,给人“喧宾夺主”之感。而且作者把写作背景放在了上世纪九十年代日本经济泡沫即将破灭的最疯狂的时刻,隐然觉得埋着一颗“定时炸弹”。但全书通读下来,除了野田的犯罪冲动和大出家的火灾之外,作品和时代背景似乎并没有那么强的关联。这种感觉就像用尽全力打出一拳,却打在了棉花上。

读过全书,觉得这应该是一部讲述家庭、学校对处在青春敏感期的孩子们影响的作品。柏木和神原,这两个初登场时像是同一个人的孩子,却走向了不同的人生方向。柏木家庭美满,父母宠溺,他的存在甚至一定程度上剥夺了哥哥宏之的家庭幸福。而他并不知足,小小的身体里隐藏着一颗想要被身边所有人瞩目的心。表面上,他思考着生死的哲学问题,觉得活着了无生趣。

实际上,他更希望用别人的死亡来探寻生命的真谛。而与之相反的是,神原出生在一个问题家庭,父亲酗酒并在酒后失手打死了母亲,之后不堪忍受精神折磨选择了自杀,他本人也被养父母收养。按照柏木的理解,童年的不幸经历本应像梦魇一样折磨吞噬着神原。可他却和一个正常的孩子一样成长,变得越来越优秀。柏木和神原的原生家庭可谓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可在地下的神原在柏木眼里却像是没事人一样,变得聪明懂事,成长为一个“别人家的孩子”。

读了这部作品,会明白家庭在孩子成长过程中能起到如何重要的作用。藤野家父母都有工作,凉子就相对要比同龄的孩子更加独立,思想也更加活跃;野田家父母间以及父母和儿子沟通不畅,野田就一度萌生了弑母的邪念;浅井家父母积极、乐观,松子也就变得阳光豁达,乐于助人……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以家庭作为最初的生活单位开启人生的,家庭在我们的成长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学校作为孩子们在家庭外的第二个家,也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培养孩子们建立人际关系、提高情商、锻炼性格品格以便其日后走向社会的一次次情景实验。在本作中,这些都得到了应有的体现。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篇八

这个故事是我不喜欢的那种。

保险代理人罗伯特.史密斯在家门口挂出了一则通告,他将依靠自己的翅膀从慈善医院出发飞向远方。到了约定的时间,史密斯像他曾经许诺的那样,带着一对宽大的蓝色丝质双翼出现在楼顶,然后纵身一跳。当然,他没有飞向远方,而是直接摔倒了地上,终结了这无果的、经不起考验的人生。史密斯死的时候,奶娃刚刚出生,托妮.莫里森的《所罗门之歌》就这样拉开了序幕。

书中描写奶娃的母亲和父亲关系的几段文字,让我感觉他们是活生生的在我身边就有的人。她已经斩断了礼仪的最后一根丝线。曾经有一段时间,她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可现在她变得古怪、阴沉,而最糟不过的是,还这么邋遢。要是他接受了她的这一切,就会经常使自己处于尴尬的窘境。当然他不会接受的。

她的样子是慢慢变成这样的,我有共鸣。不论在哪个时期,女人总是要做回女人,把礼义廉耻实施到位,才能将一个家庭引入正常人的轨道上来。

奶娃是黑人麦肯.戴德的儿子,也叫麦肯.戴德,可无人叫他的真名,都叫他奶娃。奶娃成长的家虽然富裕,但缺乏温情。自私冷酷的父亲,古怪孤僻的母亲,两个比他大很多的姐姐对他也是不管不问。这样成长起来的奶娃自然也是自私、冷漠的。他对生活没有冲动和欲望。不愿意为任何事承担责任。他不爱任何人,对哈格尔也只是没有灵魂的爱,缺乏自我,也没有自由。32岁了,依然靠家里生活,是父亲办公室助手,负责帮父亲收房租,生活似乎一成不变,然而一袋丢失的黄金却开始改变奶娃的生活。他去了南方,本意是寻找金子,结果却发现了家族的历史,寻金之旅变成了寻根之旅。他们的真名不是戴德(dead,喝醉酒的白人填错了),而是所罗门,是“会飞的所罗门”的后代。发现自己真实名字的奶娃兴奋不已,对自己的身世倍感自豪,他迫不及待地赶回北方,在这个国家许许多多的地名里面或背后,包含着多少失去的生命和记忆!正如“麦肯·戴德”一样,在那些正式记录下来的名字下面还有许多其它的名字。它一直是登记在蒙灰的卷宗里的名字,而正是这正式的名称隐去了真实的人名、地名和物名。这些名称都有含义。

托妮.莫里森的语言绵密紧实,刚开始读会比较吃力,我是不得不大声读出来才可以集中注意力。书中人物众多,故事跨三代,似乎都是些散落的珠子,却被莫里森串成了网,直到最后紧紧裹住我。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篇九

在《所罗门之歌》一开始,就设置了一个看似奇怪的引子:在主人公出生的一天,一个按部就班的老实人,宣布自己将从某一个地方利用自己制造的翅膀飞向一个遥远的地方。他按照通告时间表演了自己的飞行,然后干脆利落地摔死在了医院的门口。而与此同时,一个名叫“奶娃”的孩子在这场闹剧发生的地点降生了。——这再一次展现了托妮·莫里森的高超叙述技巧,以及对于结构掌控的游刃有余。因为直到很久之后,我们才会发现,这个看似毫无意义的荒诞的行为的实际意义。

不同于其它托妮·莫里森其它作品的紧凑和强力,《所罗门之歌》的结构虽然紧密,但是节奏却也更加多变。一如既往,她的作品展开于地狱般生活场景之中,但所不同的是,在《所罗门之歌》里,地狱般的现实正被缓慢地拖离出暗黑的世界,重新进入光明之中。或者说不同于以往,托妮·莫里森寻找到了一种重新寻回天堂的可能——一种从文化的重新确认中获得自尊和自信的可能。这当然是显而易见的,但是我总觉得在某种层面上,这种显而易见将托妮·莫里森的世界变得狭小了。

托妮·莫里森高超的叙述技巧和语言天赋,以及显而易见的主题,很容易被纳入到一个关于身份、种族和解放的主题之中,而消减了其普遍性的内涵。毫无疑问,她很容易被纳入到萨萨特的文学主张之下——文学本身就是一种介入。它必定是介入而且应该是介入的。写作本身就是对于主题的介入行为——在这个意义上,托妮·莫里森的努力当然是值得尊敬的,可是假如我们将福克纳和托尼·莫里森放在一起比较时,我们又会看出两者多少的实质性差距呢?也许文学本身就是一种介入,但是它绝不因为写作者自身的问题而因此被限定在一个狭窄的范畴之中,实际上尽管存在着一些差异,但是在人性的层面上,福克纳笔下的白人地狱和托妮·莫里森的黑人地狱,又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呢?同处在一个灾难性的历史阶段,所有的人都挣扎在恐怖的地狱之中,不同的是,托妮·莫里森笔下的黑人不仅仅要对抗上帝的困难,还要承担人自身的罪孽。因此,在这种双重压迫之下,他们显得更加的沉重。——但因此,就能将其孤立化,成为一个特殊的群体而特别对待吗?当然,在具体的问题上,这是显然的,可毫无疑问,这样的区别对待本身就是一种可怕和可悲的。

托妮·莫里森对于苦难的极具煽动力的写作,加深了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将其作品的主题限定在了一个具体的狭窄的空间之中——这当然不是她的本意,可是它却是发生了。我强烈反对很多评论家将其简单地限定在黑人种族解放的狭隘主题之中——实际上不仅仅因为作为一种文化自身的特质需要被重视,同时从文化多元性和互补性角度来说,托妮·莫里森同时还在说一个我们文化缺失或者正在被无情地肢解的过程—-而这几乎是我们所有人和所有文化的主题。每一个时代,我们都在对抗文化的野蛮和野蛮的文化,这是人永恒的主题,即使生在这个被认为普遍丰裕的时代,难道我们的文化不同时在遭受着前所未有的紧张和压力么?因此,《所罗门之歌》也许唤醒的不仅仅是“奶娃”的飞跃,还有我们所有的人的关于文化的乡愁。托妮·莫里森坚持追寻消逝的乡愁,不仅仅是为了寻根,而是为了找回属于自己的存在—-属于自己的历史,文化,以及自由和自尊。文中的人渴望会飞,就是渴望逃脱禁锢,重新找回失去的荣光和自由。那是一种自杀式的飞跃,也是一种决绝的努力。这就是托妮·莫里森的写作态度,也是她的写作动机。

《所罗门之歌》在某些时刻让我想到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对于自身的迷失,包括对于自己的文化的整体的缺失,在马尔克斯那里表现为对于遗忘的恐惧,对于久远的文化的失去的怀念。当老何塞死在黄色花雨的那天,过去被终结了。一个新的时代来了。但是有一些残存的人,比如那个活了很多年的具有疯狂生育能力的老女人,在《所罗门之歌》里就是那可怜的派拉特一家三代。她们如异类一般生活在一个新的时代,用一种天性般的纯真顽强展示了自身文化存在的证明。她们向往自由,充满了艺术的热情和天赋,她们对待生活以一种完全陌生的方式——但是她们真诚,她们充满了人性的光辉和纯洁的快乐。在那个月夜,冷酷的麦肯穿过贫民窟,被她们一家三口在低矮的小屋里,昏黄的煤油灯下的歌声感动了—-在那一刻,他感到了一种回归和温暖的感受—-那歌声正是一种文化的乡愁的展示。“当麦肯在记忆和音乐的重压下觉得自己软化下去的时候,歌声消逝了。气氛是宁静的,但麦肯却无法离开了。”正是在这一段歌声里,冷酷的麦肯展示了他温情的一面。他是如何在父亲被无辜残杀之后,母亲在分娩死亡之后,将可怜的派拉特努力养活——他不是生来就如此冷酷的—-冷酷到即使他的房客要自杀,也要坚持将他的房租收齐—-他是一步步被现实逼向冷酷境地的——仿佛那个社会只留给了他一个唯一的可能,只有沿着冷酷的这条道路一路走到底,他才能和那些居于另一个世界的人享受到同样的幸福。

托妮·莫里森必须让那个在奇怪的一天出生的“奶娃”脱离老麦肯的成长路线。因此,她让“奶娃”遇到了派拉特。这个女人象征着某一种神秘的力量—-她是自己从一动不动、一声不响、毫无作为的母亲的血肉之体中自己爬出来的—-因为那个时候她的母亲已经死了,而她也被认为将死在母亲的腹中,但是她自己爬了出来,身后拖着脐带和胞衣,头前脚后一点点地爬出来了。这个充满了魔力的女人,就像马尔克斯笔下那个一直守护着家族的母亲。正是因为她们,祖先留下来的那些看似愚昧,但却充满了智慧的生活才得以延续下去。因此,在这个层面上,詹姆斯·伍德敏锐地捕捉到了托妮·莫里森和马尔克斯的相似之处——反对魔幻现实主义,就是反对托妮·莫里森的小说。

但是毫无疑问,托妮·莫里森太爱她的人物了。用詹姆斯·伍德的话说,她用自己的热情闷死了他们。这样的指责当然是过于严肃和认真了。但却也并非空穴来风。尽管在风格上相似,但如果我们将福克纳和托妮·莫里森的人物相比较,我们会很容易发现托妮·莫里森的人物就像是作者的宠儿,而福克纳的人们则自由自在,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完全不受控于作者的力量—-这看似不可能,但实际上他们确实做到了—-也就是说那个人物在一种模糊和暧昧之中,存在着一种超越的潜力。而这种潜力在《所罗门之歌》里—-尽管托妮·莫里森给予了足够的耐心和努力,使“奶娃”可以纵身一跃——但是她母性的光辉早就将这种飞跃性的力量上升到了一个神秘性之中—-如果不借助于这种神秘性,托妮·莫里森的人物就真的被闷死在了她的怀抱中。无独有偶,在《所罗门之歌》里,那个战战兢兢生活的妈妈,除了享受丈夫的刺激之外,只有一种感到兴奋和快乐的方式——-那就是让早就该断奶的“奶娃”每天偷偷地在黑暗的书房里喝着她的奶。仿佛他从自己的身上吮吸的是光芒。——这用来形容托妮·莫里森与他作品人物的关系,其实挺合适的。

除此之外,当詹姆斯·伍德说托妮·莫里森也许应该记住奥登关于诗人应该像轻骑兵一样突进,而小说家应该尽量显得笨拙和朴素时,她反对的是托妮·莫里森那种随时可能因为不可遏制的乡愁而溢出小说边界的行为。这当然是对的。因为这好像一个谜语,早早就被发现了谜底。不过托妮·莫里森的语言和想象,正因为这种溢出,成为一种风格,这种风格尽管有时候显得过剩,不过确实也绚烂夺目。(乔沅)。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篇十

土地拥有千年岁月,一成不变的是这块已散裂五洲的世界大地。无论它去到了哪里,它还是留下了它走过的痕迹。正如黄金乡,虽然它是传说中出现的繁荣都市,但传承它的子孙依然相信祖先的谎言。相信它一直在世上无名的地方。

在男爵他们回去英国时,却意外地找到了他弟弟。

我们的宝藏是我们自己,我们的土地是我们自己。我们的天空由我们撑起,我们做我们自己的上帝。

友情的轻重,对于男人来说,只不过是生命而已。友情的'轻重,对于女人来说,只不过是一缕芬芳而已。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篇十一

前段时间,我读了康拉德·洛伦茨的《所罗门王的指环》,以描写动物著称,堪称“动物小说“。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段来自第12章,道德与武器:”我们不是从自然中获得武器,我们是按照自己的意志制造武器。以后还有什么更容易的?它是在发展武器,还是在培养跟上它们的责任感?没有这些禁忌,我们人类肯定会被自己的发明毁灭。我们必须有意识地建立这些禁忌,因为我们不能依靠本能。总有一天,两个敌对的派系会发现他们可以互相残杀。这一天可能会到来,整个人类被分成两个对立的阵营。我们应该像鸽子还是像狼?人类的命运将取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这段话,我想,是洛伦兹在书中写的,是最哲学的。

这段话用狼和鸽子,鸽子的比喻在击败对手后,会毫不留情地干掉对手,和狼相反。这意味着,作为我的论文我们人类,当我们的利益,贪婪的`心就设立了两个敌对的阵营,并有破坏对方的能力,我们该何去何从?这是现代人的警告,但也担心后市对人类和无奈。

这让我想起了一首歌,是薛之谦的《动物作为世界》。在这首歌中,人们可以唾弃动物,嘲笑动物,当贪婪膨胀到极限时,人们研究发现,最愚蠢的其实是一个他们通过自己。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有何尝不是我们这样呢?1990年到1991年的海湾地区战争,不就是伊拉克的总统就是为了企业获取信息更多的石油来赚取暴利,才侵略科威特,最后导致以美国国家为首的多国部队对其进行自我毁灭式打击的吗?堪称人类死亡教育人数数量最多、损失影响最大的二战,也是学生因为这些法西斯的梦想是统治成为全球而入侵波兰最后可能导致整个二战的发生。这一切发展都是不能因为只有两个字---“贪婪”造成的,贪婪是所有人心中的魔鬼。

通过上述事件得到启发是:人不能太贪,适可而止,如果我们不遏制它,人类的贪婪可能会导致死亡。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篇十二

“书中自有黄金屋”,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书籍,收获了很多宝贵的精神财富。有一天,在明亮的灯光下,我打开了米歇尔。普西的《宝藏》这本图画书,书中有趣的故事和精美的插图像块磁铁似的把我牢牢地吸引住了,我贪婪地读了一遍又一遍。

《宝藏》这本书的法文原名翻译过来就是《古奇的伟大旅程》。主人公是一只患有失忆症的刺豚鼠—古奇,古奇总是忘记自己埋藏的坚果到底在哪儿。它和它的家人们原本自由自在地生活在一片富饶的热带雨林里。

有一天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雨毁灭了它们的家园,它们不得不四处流浪。虽然这段旅程危险重重,但是古奇的妈妈仍然保持乐观的心态。你们猜,这趟旅程的.终点会是哪呢?让我来揭晓答案吧,它们又回到了那片热带雨林,那片森林比之前更广大、更茂密、更郁郁葱葱,因为古奇之前埋在地下的坚果又重新长出了许多果树。从此这片森林又充满了欢声笑语。

这些种子最终会长成一片到处结满果实的茂密的森林。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篇十三

我在暑假读完了《所罗门王的指环》,被作者一家的事所深深吸引。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作者和家人在生活中与动物相处的一些有趣的生活片段。

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科普作家洛伦茨,也是一名动物学家,因为他对动物的喜爱,所以写下了许多与动物有关的科普著作。

作者通过十二章的描写,为我们呈现了温柔可爱的灰燕、聪明顽皮的猴子、乖巧伶俐的鹦鹉、喜好战斗鱼棘鱼。他在生活中细致地观察,把动物都拟人化描写,连动物们的心里变化都活灵活现,似乎动物们就在我眼前活蹦乱跳,具有强烈的.画面感,充满了童话气息。想必作者一定与动物建立了真正的友谊。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许多。想象作者记录的过程,我知道了在生活中要留心观察身边事,并且做事要专注。而听了这些故事,我想像作者一样,与动物交朋友。没错,动物不仅是我们的朋友,更是我们的亲人,他们也有语言,有表情,有思想,同样生活在地球这个大家庭里,我们和它们是平等的,都有生命,不能因为人类强大而随意杀害它们,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我们应该去保护去善待它们,以及我们共同的家园。如果你也想和动物做朋友,请你走进大自然吧,多与它们接触、相处,观察它们,安抚它们,我相信你会对它有更深入地了解,到那时候,你一定能与它们建立起深厚的友谊。我希望在人与动物之间搭起一座沟通的桥梁,使双方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创造和平。

书读完了,可还有个问题,那就是这本书为什么叫《所罗门王的指环》呢?这也是所有读者的疑问。面对这个问题,作者用渊博的知识、丰富的语言和幽默的语气回答了这个问题:“据史料记载,所罗门王可以与任何动物交谈,但需要借助手中那枚指环的魔力,而我虽然只能与我熟悉的动物交谈,但不要借助任何东西,这点他就不如我了。活泼的生命无需借助魔法,便能向我们诉说至真至美的故事;大自然比诗人所能描摹的境界还要美上千万倍。”

这番话使我更加崇拜作者了。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篇十四

托妮·莫里森《所罗门之歌》魔幻现实主义探析。

托妮·莫里森(tonimomson),美国著名黑人女性作家,1931年出生于美国俄亥俄州。1949年莫里森考入华盛顿霍华德大学英语系;1953年获得文学学士学位,同年9月进入康奈尔大学研究生院攻读西方现代派文学;1955年获得文学硕士学位并同时受聘于得克萨斯南方大学任英文系讲师;1957年重返母校霍华德大学任教;1964年莫里森与丈夫离婚并开始了在兰登书屋编辑工作的生涯;1967年莫里森开始着手她的第一部小说《最蓝的眼睛》的创作;1970年她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在华盛顿出版。自她的第一部作品问世以来,莫里森共创造了8部长篇小说。1993年她凭借这些构思独特、富有创意的小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成为这一奖项的第一个黑人女作家。作为唯一一个获得诺贝尔奖的非洲裔女作家,托妮·莫里森在今天的文学界已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已被确认为世界上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她的小说成就可以说就是黑人文学史上的丰碑。《所罗门之歌》是莫里森的第三部小说,该小说1977年在纽约出版后,立即引起了评论界和读者的关注。当时印刷出版了57万册平装本,莫里森的写作事业迅速崛起。同年该小说被评为全国最佳小说,1978年这部小说获得了美国文学研究院奖和全国图书评论学会奖。在该小说中,莫里森将神奇和现实、事实和梦幻、过去和现在巧妙地交织在一起,运用拉美魔幻现实主义小说的艺术形式表现了小说的主题。

一、魔幻现实主义的创作风格和特点。

20世纪四五十年代,在拉丁美洲形成一种新的文学创作形式——魔幻现实主义。迄今为止,魔幻现实主义已对世界文学产生了广泛影响。属于这种流派的作品主要以小说为基础,这些作品大多是用神奇的手法来反映现实生活,特别是拉丁美洲国家的社会现实。作家在作品中把神奇和怪诞的人物和情节以及各种超自然现象、反映现实的各种描写交织在一起,使拉丁美洲现实政治社会成为一个现代的神话。在这种流派的作品中,作家将离奇的幻想和现实主义的情节并置,人鬼交融,幻想与现实的混合,从而创造一个幻想和现实交融在一起的世界,“神奇”而又不失去其真正的独特风格。在本质上,魔幻现实主义表现的不是魔幻,而是现实。魔幻现实主义的作品表现的是拉丁美洲充满离奇的虚幻恍惚“魔幻现实”。在这样的现实中,生死不辨,人鬼不分,幻觉和真实相混,神话与现实共存。无论运用哪一种“神奇”的手段,其最终目标是反映和揭露黑暗如磐的拉丁美洲。善于运用魔幻现实主义手法揭露现实的作家,通常都把现实放在虚幻的环境当中,给现实披上魔幻的外衣。同时又运用拉美独特的艺术创作手法,使作品呈现出真假难辨的魔幻与现实相交融的风格。从魔幻现实主义的文学作品内容上说,作品取材于拉丁美洲各国的现实生活;在艺术上,魔幻现实主义颇具特色,它采用多种方法将残酷的现实与奇异的幻景结合起来,有时神话变成了现实,有时会成为现实的幻想,有时会成为荒谬的现实;在语言上,它广泛吸收古印度神话和传说,因而具有浓烈的地方色彩。

二、魔幻现实主义创作特色在小说中的.体现。

(一)魔幻与现实的交融。

莫里森在作品中将魔幻世界与现实世界相结合,打破了生与死、梦幻与现实之间的界限,向读者展示了一个充满神秘色彩与超自然现象的魔幻世界,并赋予小说人物以神奇、魔幻般的特点,获得一种神奇与现实相交融的特殊艺术效果。派拉特是小说中很重要的人物,莫里森赋予了她神奇与魔幻的特性。首先,派拉特生来没有肚脐,被其他人疏远,但派拉特不仅充满了无私的爱,还充满神奇的力量。当一个强壮的年轻人欺负她的女儿时,尽管她已60多岁,在交战中她仍然胜了。莫里森在这里暗示派拉特那不可思议的神奇力量和无限的爱来自美国黑人的文化传统。小说中,派拉特通过唱关于售糖人飞走了的民歌再现了过去,同时也激励现在的年轻人。奶娃在派拉特的歌声中,开始了弗吉尼亚的追寻之旅。在这里,莫里森赋予派拉特的歌声以神奇的力量。此外,莫里森在小说当中运用了魔幻现实主义的叙事手法,使具有魔幻色彩的事件作为我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而发生。例如,奶娃生下来就是一条腿比较短,奶娃吃奶竟然吃到8岁,因此得名奶娃,但奶娃可以仅靠意念的力量使哈格尔的j1从自己的颈部移开,而且还可以用意志的力量使哈格尔最终死亡,而使他自己幸存下来。小说中所体现的这种神秘莫测的事件,使整篇小说罩上了神秘的面纱。同时,小说处处充满了神秘的气息,这些奇幻的情节环环相扣,吸引着读者仔细品味。莫里森以魔幻的手段让这些看似不可能的事情很自然地发生。正如魔幻现实主义的特色所体现的那样,魔幻只是手段,表现现实才是真正的目的。

(二)浓郁的神话色彩。

在《所罗门之歌》中,贯穿全文的主要线索就是黑人民间故事一一黑人会飞行。莫里森不仅巧借这个故事表达了黑人对自由的渴望,而且还从现代意义上赋予这个神话新的含义。她把黑人民族探索民族出路的愿望和历史上黑人民族对自由的渴望联系起来。《所罗门之歌》的卷首引言——“父亲们可以翱翔,而孩子们可以知道他们的名字”,这是小说中第一次提到小说的主题之一——飞行。虽然飞行可以逃离压迫的环境,但是也给留下的人带来了创伤。虽然奶娃从密歇根州出发的飞行使他摆脱了“非医生街”那沉闷的环境,但他的飞行也是自私的,因为这使哈格尔极度悲伤而死去。在小说结尾处,奶娃发现自己竟然是会飞的所罗门的后代,他在曾祖父飞走的地方纵身一跳,飞向不可知的未来。奶娃的最后一跃是整篇小说的高潮,它和开头相呼应,和“飞行”神话在结构上保持一致。奶娃的成功“飞行”象征了黑人要找到真正的自我,必须立足于黑人的传统文化。莫里森在小说中广泛地应用飞翔作为写实而不是作为比喻性的事件,这就使《所罗门之歌》更加具有魔幻神话色彩。而且小说中的人物认为,人类飞行是很自然的事情,例如,保险公司代理人史密斯说要飞走。果然他带着那蓝色丝质的宽大翅膀出现在屋顶,并义无反顾地跃入空中,最终摔死。然而,围观的人并不是跑过去劝阻而是鼓励他要勇敢地跳下来。莫里森用这个事件表明,他们并没有把他的飞行看做是自杀性行为,相反,旁观人群的行为就好像史密斯的飞行可能会成功似的。此外,弗吉尼亚州沙利玛的居民并不认为所罗门的飞行是个神话,他们相信飞行确实发生了,而且,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奶娃不相信人可能会飞,但在自己族群人的眼里,奶娃是不正常的,只有他开始相信人真的能飞行的时候,他才没有感到被自己的族群疏离。在这里,托妮,莫里森以娴熟的写作技巧,运用神话原型的方式表现了小说的主题。

(三)奇幻象征意象手法的运用。

奇幻象征意象手法的运用是魔幻现实主义一个重要的特色,它表现了现实的魔幻性。莫里森在小说中巧借奇幻的象征来表现了小说的主题。《所罗门之歌》中所有的人物都是黑人,很少能碰到白人人物。白人人物在小说中出现不多,但却代表着破坏和负面的影响。在《所罗门之歌》中,白人对黑人来说就是伤害的来源。第一代麦肯·戴德被一个有钱的白人家庭杀害,吉他的父亲死于一次工厂的事故是由于白人老板的疏忽。同样,艾米特,提尔被一个行私刑的白人暴徒在密西西比绞死。尽管白人带来灾难,但莫里森告诫说,仇恨和复仇不是对种族歧视的有益回应。科林西安丝第一,戴德是奶娃的姐姐,在勃立恩,摩尔大学和法国受过高等教育。小说中,莫里森用科林西安丝第一和莱娜做人造玫瑰花象征着上层阶级沉闷的生活以及女性的压抑。这些玫瑰花挣不了很多钱,做人造玫瑰花的真正目的就是使她们不需要用心就能转移注意力,从烦恼中解脱出来。科林西安丝第一和莱娜没有任何激情地完成了她们的任务,是受习惯而不是信念的驱动。在文学作品中,真正的玫瑰花象征着爱,莫里森用人造玫瑰花象征着在小麦肯家庭中缺少爱。金子象征着小麦肯痴迷于追寻财富。在小说中,金子对男性来说是无法抗拒的,为了得到金子,他们违背了自己的原则。例如,奶娃到自己的姑妈派拉特家偷盗,因为他想变得富有而独立。同样,吉他对金子的渴望使他企图谋杀奶娃。

三、结语。

总之,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托妮·莫里森成功的在小说《所罗门之歌》的创作中运用了魔幻现实主义写作技巧,虽然仅仅从以上三个方面分析小说中的魔幻现实主义写作特色无法穷尽小说的魅力,但通过对整篇小说的文本分析可以发现,整篇小说是架构在魔幻现实主义的创作原则基础之上的。莫里森在小说中巧借魔幻现实主义的创作手法表现了小说的主题,也揭示了奴隶制对美国黑人的心理创痛的现实。正如魔幻现实主义的特点那样,魔幻只是手段,表现现实才是真正的目的。莫里森本人也被誉为善于用魔幻手法来表现现实的魔幻现实主义作家。同时在作品中,莫里森也用魔幻的艺术创作手法警醒美国黑人民族,只有正视自己民族的悲惨历史并从中吸取教训,同时并立足黑人民族传统文化,才能拯救黑人民族的未来。

[参考文献]。

[4]杜萍,《所罗门之歌》的魔幻现实主义色彩[j].安徽文学,2008(05).。

[6]曾梅,托尼,莫里森作品的文化定位[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10.。

[作者简介]。

张巍(1981-),女,河北承德人,河北体育学院外语系讲师,学士,研究方向为英美文学。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篇十五

前段时间,我读了康拉德·洛伦茨的所罗门之环,以描写动物著称,堪称“动物小说“。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段来自第12章,道德与武器:”我们不是从自然中获得武器,我们是按照自己的意志制造武器。以后还有什么更容易的?它是在发展武器,还是在培养跟上它们的责任感?没有这些禁忌,我们人类肯定会被自己的发明毁灭。我们必须有意识地建立这些禁忌,因为我们不能依靠本能。总有一天,两个敌对的派系会发现他们可以互相残杀。这一天可能会到来,整个人类被分成两个对立的`阵营。我们应该像鸽子还是像狼?人类的命运将取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这段话,我想,是洛伦兹在书中写的,是最哲学的。

这段话用狼和鸽子,鸽子的比喻在击败对手后,会毫不留情地干掉对手,和狼相反。这意味着,作为我的论文我们人类,当我们的利益,贪婪的心就设立了两个敌对的阵营,并有破坏对方的能力,我们该何去何从?这是现代人的警告,但也担心后市对人类和无奈。

这让我想起了一首歌,是薛之谦的《动物作为世界》。在这首歌中,人们可以唾弃动物,嘲笑动物,当贪婪膨胀到极限时,人们研究发现,最愚蠢的其实是一个他们通过自己。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有何尝不是我们这样呢?1990年到1991年的海湾地区战争,不就是伊拉克的总统就是为了企业获取信息更多的石油来赚取暴利,才侵略科威特,最后导致以美国国家为首的多国部队对其进行自我毁灭式打击的吗?堪称人类死亡教育人数数量最多、损失影响最大的二战,也是学生因为这些法西斯希特勒的梦想是统治成为全球而入侵波兰最后可能导致整个二战的发生。这一切发展都是不能因为只有两个字---“贪婪”造成的,贪婪是所有人心中的魔鬼。

通过上述事件得到启发是:人不能太贪,适可而止,如果我们不遏制它,人类的贪婪可能会导致死亡。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篇十六

我在寒假读完了《所罗门王的指环》,被作者一家的事所深深吸引。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作者和家人在生活中与动物相处的一些有趣的生活片段。

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科普作家洛伦茨,也是一名动物学家,因为他对动物的喜爱,所以写下了许多与动物有关的科普著作。

作者通过十二章的描写,为我们呈现了温柔可爱的灰燕、聪明顽皮的猴子、乖巧伶俐的鹦鹉、喜好战斗鱼棘鱼。他在生活中细致地观察,把动物都拟人化描写,连动物们的心里变化都活灵活现,似乎动物们就在我眼前活蹦乱跳,具有强烈的画面感,充满了童话气息。想必作者一定与动物建立了真正的友谊。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许多。想象作者记录的过程,我知道了在生活中要留心观察身边事,并且做事要专注。而听了这些故事,我想像作者一样,与动物交朋友。没错,动物不仅是我们的朋友,更是我们的亲人,他们也有语言,有表情,有思想,同样生活在地球这个大家庭里,我们和它们是平等的,都有生命,不能因为人类强大而随意杀害它们,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我们应该去保护去善待它们,以及我们共同的家园。如果你也想和动物做朋友,请你走进大自然吧,多与它们接触、相处,观察它们,安抚它们,我相信你会对它有更深入地了解,到那时候,你一定能与它们建立起深厚的友谊。我希望在人与动物之间搭起一座沟通的桥梁,使双方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创造和平。

书读完了,可还有个问题,那就是这本书为什么叫《所罗门王的指环》呢?这也是所有读者的疑问。面对这个问题,作者用渊博的知识、丰富的语言和幽默的语气回答了这个问题:“据史料记载,所罗门王可以与任何动物交谈,但需要借助手中那枚指环的魔力,而我虽然只能与我熟悉的动物交谈,但不要借助任何东西,这点他就不如我了。活泼的生命无需借助魔法,便能向我们诉说至真至美的故事;大自然比诗人所能描摹的境界还要美上千万倍。”

这番话使我更加崇拜作者了。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篇十七

波光粼粼的湖面,绿树葱郁的岸边,飞鸟走兽的窣窣声响……我们跟随《所罗门王的指环》踏入自然。

全书的语言生动而准确,为我们展开了自然界丰富多彩的画卷,作者洛伦茨无比细致的观察与细腻的文字带领我们走进了动物。书中最精彩的就是对动物的特点、习性的描写,很好地抓住每种动物的行为习惯及叫声等,表现出主要的特点。也有景物描写与哲思穿插其中,使书本的内容更丰富、深刻。而整本书除了向我们展现并描述了各种动物,作者对这些动物的态度也令我的印象最深。

“因为从一个人对这些麻烦事的忍耐程度,就能看出他对动物的喜爱”作者在第一章的开头就这么写道,体现了他喜爱动物并会很有耐心地与他们相处,在后文中,既使多种多样的动物们会闯入家中四处啄食、撕碎纸张,肆意地飞行、奔跑,但洛伦茨依旧不会将怒气放在它们身上,而是一遍遍思考对策,感受这些麻烦事中的趣味与莫名的欣喜,足以体现他以完全将动物融入了自己的生活,像对待一个个孩子般体会它们的行为与成长所带来的奇妙感觉,作者在驯养动物时,表现出的浓厚兴趣与欢喜之心十分真切。他为了使鸟类顺从,会模仿它们的叫声,不在意旁人好奇而带着惊恐的目光,专注训练稚嫩的鸟儿。他也会爬上屋顶握住旗杆奋力挥舞,召回小寒鸦。围观他怪异举动的人越来越多,而他仍一心系在动物们的身上。从作者的种种表现中,也使我们深切地感受到,他对动物的包容、呵护,对动物就算付出了重大代价,仍带着喜悦之心看待动物们制造麻烦过程中的可爱之处,他将自己放到与鸟类等动物平等的地位。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也与动物相处。当我买来新的小动物,会充满兴致地陪伴、与它嬉戏,玩乐。但时间一长或事情太多,我就会把动物的事抛之脑后,偶尔去望一望,有时甚至会因它们在半夜弄出的响声感到烦躁无比。对比作者对他的动物们的态度,我有些惭愧。也有家长认为养一只小动物不是个好的选择或是觉得动物带来的只有麻烦,实际上,饲养动物的过程中,你给于了它温暖与安定,它带给你信任与喜悦。善待动物,最终获得益处的是我们,收获到欢悦心情的也是我们。

在这本书中,作者甘愿把一切时间及精力献给动物的这种态度,深深打动了我,使我懂得了如何与动物相处,明白了那份善于发现美好的心态。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篇十八

《所罗门王的指环》这本书讲述了许多动物的习性和与人相处的特点,读完之后我的收获也是颇多的。

先说语言这一块,有许多值得学习和借鉴的地方。无论是描绘美丽的自然风光,还是神奇动物们各不相同的姿态,例如调皮的鹦鹉科卡,在老太太们喝茶时像直升机般的把糖粉卷到她们的脸上;例如水鼩在探索路线时聪明地用胡须试探,然后猛冲一段距离;例如寒鸦在空中如石块般坠落,飞时又像飞絮般轻盈……正是有了这些多姿多彩的描写,才让我们更加清晰地了解到大自然生物的多样性。

我印象最深的是《契约》这章,写狗与人类之间一种神秘奇妙的联系,就好似签订了契约般。狗对主人是忠贞不渝的,书中讲到两种原因:他们对首领狗的忠诚转移到了人身上,对母亲的依赖之情会得以永久保留。狗又分为狼性犬和豺性犬。豺性犬是容易被诱拐的,“只要谁手里有杆枪,猎犬都会跟着他走”,显然,养一只豺性犬要做好随时丢失的心理准备。它们也容易被驯服,但狼性犬就完全不一样了,如果它已经是你的狗,那么就再也不会对别人有感情。虽然它们不一定会听主人的话,但会为主人赴死。豺性犬也是好的,他们会讨人的欢心,也是有情感的。有一只狗能像朋友一样陪伴着你,这是很让人羡慕的。

我最喜欢的一部以狗为主角的影视剧,是《忠犬八公的故事》。讲的是小狗八公,在一次主人外出时极力挽留,却失败了。主人站在演讲台上,突然倒了下来,谁也没有预料到,唯独八公。之后它天天到火车站旁的花坛上等,等待他的主人会有那么一天,微笑着走向他。

我不禁想起了我曾经的两只小狗,虽然没有什么值得赞颂的壮举,但在我的心中却是很重要的伙伴。有它们的陪伴,不会觉得孤单。

读完了这本书,使我有了想让自己的家变成动物园的冲动,或许我该好好养一只动物了。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篇十九

一看书名,我以为是与《指环王》同类的魔幻小说,最近太累,周末读一本魔幻小说是个不错的选择。打开书的扉页,看到一个标题“和鸟兽虫鱼说话的人“,作者劳伦斯,诺贝尔生物或医学奖获得者,方始明了原来是一本科普书。此书名来源于一个传说,无所不能的所罗门王凭借一只戒指能够与鸟兽沟通,却无意间听到一只夜莺说王的妃子爱上了别人,孤傲的王一怒之下,毁掉了稀世的指环,其实不然,王自欺的选择了耳不听心不烦的生活。从此,再也无人能读懂动物的心思,人类就完全主宰自居的活着了。

所以我想作者以《所罗门王的指环》命名这本书,是想告诉读者,他可以与动物交流,但是却不需要任何的魔法。我们可以用自己的智慧与动物沟通。

书中记录了作者观察各种动物的经历,比如昆虫,鸟类,鱼,猴子,作为博物学家,他观察动物的视角与我们有很大的不同,作者能够与动物生活在一起,他养的鸟是自由的野生的鸟类,可以在他们家的房间里到处飞行,猴子也是自由出入房间,孩子小的'时候,怕危险的动物伤到小孩,把小孩放在笼子里。作者的父母,妻子,能够认同他把各种动物带回家,并且自由放养,很是令我佩服。需要忍受动物的粪便与各种破坏,毫无疑问需要足够强大的耐心!

但是从教育的角度来看,我们不得不佩服西方教育中平等的理念,对孩子的尊重,使得孩子对自然界的尊重,进而尊重动物的生活习惯,即使从事研究也是在不破坏动物本身生活习惯的前提下,来观察研究动物的自然生活状态。其中有一段关于养鱼的描述,印象颇深,在玻璃缸底部铺上干净的沙子,然后在里面种上几株普通水草。小心地倒进去几升自来水,然后把整个鱼缸放到向阳的窗台上。等水变清澈了,水草也开始生长,就放进去几条小鱼。还有更好的办法,就是带上一个大罐头瓶和一张小网,到附近的池塘去,拿着网在池水深处来回捞几次,你就会得到大量的趣味生物了。一个鱼缸就可以营造出一个世界,坐在鱼缸边,静静地观察这个世界。无论对孩子对成人都是从大自然中学习的过程吧。

读完这本书,不禁想起了法布尔写的《昆虫记》,与本书有异曲同工之妙,《昆虫记》主要记录描述了各种小昆虫,这本《所罗门王的指环》描写的范围更丰富了,大自然可以教会我们很多很多知识。只是我们现在把知识都局限在书本中了,包括我们的生活也离自然越来越远,在钢筋混凝土的高楼大厦中,把自己与自然隔离开了。

文明与进步的同时,最原始的对自然的观察与思考却离我们越来越远,这本关于自然界的科普书值得孩子读一读。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篇二十

在我们的生活空间中,时间第一,他是最宝贵的资源,同时,它也最容易被浪费。

小玲叮当姐姐说过:“我们出生时,世界送给我们最好的礼物就是——时间,不管对穷人还是富人,这份礼物是如此公平:一天24小时。我们用它投资来经营自己的生命。有的人很会经营,一分钟变成两分钟,一小时变成两小时,一天变两天......他用上天赐给的时间做了很多的事,最终换来了成功。

有的.人呢?不会利用这份宝贵资源,你看他:早晨醒来了还在被窝里躺10到15分钟,该放学回家了又留在教室跟同学聊上一两个钟头,对于意义不大的电视剧可以看个昏天黑地,算不出来有多少时间就这样浪费了,没有产生任何效益,多可惜!”

对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过去了就不会再回来了。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不要让时间从我们的身边溜走。虽然我们的时间被上课和作业占满了,但中午、晚上、星期六、星期天是可以由自己支配的,还有暑假、寒假,这些时间都可以好好的利用起来!

在美国,有一个非常有名的学者,叫伯纳德.伯伦森,在他90岁生日时,有人问他最珍惜什么,他说:“我最珍惜时间,我愿意站在街角,手中拿着帽子,乞求过往行人把他们不用的时间扔在里面。”看得出,他很珍惜时间。什么时候,如果我们能和他一样深感时间不够,我们就会明白:珍惜时间,你会发现:真奇妙,我一天可以做这么多事。

对呀,时间很奇妙,我们不理它,他很快就会溜走。我们重视它,他就在我们自己的手中。珍惜时间吧,你会发现,时间是多么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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