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阅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培养我们的观察力和表达能力。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需要有条理的结构和连贯的语言,从而更好地传达自己的观点和感受。这些读后感范文或许与你的观点相似,或许能给你带来全新的思考。
所罗门王的指环的读后感篇一
《所罗门王的指环》,一提到这个书名,是不是立马就联想到一些关于宗教的书,我听到这个书名也有同样的反应,其实不然,它是奥地利作家康拉德·洛伦茨所著。
康拉德·洛伦茨是当今社会最杰出的博物学家之一。曾有人称他为现代的法市尔,当然他的研究对象是鸟类和鱼类,而法布尔研究的是昆虫和蜘蛛。不过,洛伦茨的成就更大,因为他不仅像法布尔那样,用别具一格、魅力十足的语言提供了大量新事实和新发现,而且还在动物思维与行为的基础原则和理论方面做出了不小的贡献。
这本书的读者会了解到很多有趣的事情:灰雁的幼雏怎样通过“印记学习”把洛伦茨当作了自己的母亲;赛鸦们怎样把他当作领导人的伙伴,却把其他类似于乌鸦的鸟作为飞行伙伴,并把洛伦茨家的女仆视为“恋爱对象”;一条斗鱼或狼的某种态度或动作是怎样起到了“释放因子”的作用,促使或禁止同类的其他个体做出战斗反应。通过这些事,读者了解到的不仅仅是这么多奇怪的现象,还有现象背后最本质的原则。
希望大家读一读这本书,你会发现洛伦茨语言的乐趣,了解动物。
所罗门王的指环的读后感篇二
洛伦茨,一个主要研究研究鸟类和鱼类的科学家,被称为现代法布尔。又是诺贝尔生理学还是医学奖获得者。赫胥黎说洛伦茨的语言别具一格魅力十足,个人倒觉得也并非如此,然而用科学角度真实记录的鸟兽虫鱼的方式着实引人入胜,一种深入动物心灵最深处进行的秘密探索,是真正的去了解动物,展现的是一个我尚未了解几乎还全然陌生却生动充满新奇。好像是充满“人情味”的世界,甚至偶尔展现的好像比人类世界更有“人”情味。
狐狸并不比其他野兽狡猾,鸽子并不爱好和平,鱼也并不冷血。刺鱼和斗鱼会因为爱情而判若两鱼。据作者所言,再妙笔生花也描绘不出那时他们身体的美丽、舞姿的曼妙。慈鲷是唯一维持“婚姻终身制”的鱼类。洛伦茨在做慈鲷实验研究时的他们完全堪比任何一部爱情剧。
这是属于慈鲷小小世界里的爱恨情仇,却也丝毫亚于人类社会。
还让我印象深刻的一个是关于珠宝鱼爸爸,当时珠宝鱼爸爸正在激动地跑前跑后寻找走散的小鱼宝宝,开了小差,盯上了一段蚯蚓尾巴(食物),他咬住蚯蚓的时候又发现了一个鱼宝宝,马上冲过去,把宝宝含到满是食物的嘴里。鱼爸爸嘴里就有了食物和宝宝,食物要去胃里,宝宝要回窝里。鱼爸爸嘴里鼓鼓的,待在那里不动弹,也不咀嚼。洛伦茨说这是他第一次看到鱼在思考问题!一条鱼在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却采取了和人类一样的行为:一连好几秒,一动不动。旁边的人几乎可以体会到它的心理活动。后来他把嘴里的东西全部吐了出来,关注着宝宝,先把蚯蚓吃了,再把宝宝含在嘴里带回家。还有一个搞笑的事是,他刚得到弹涂鱼时,一条鱼从盆里往外跳,刚好跳到盆沿上,抬起头看着“我”,它的脸好像哈巴狗,它就趴在那里,用犀利的泡泡眼紧盯着“我”,我开心地笑了起来。
打斗中胜利的狼不会咬断同伴的脖子,乌鸦也不会啄同类的眼睛,动物进化中拥有能致同类死地的武器,这种动物会形成一种社会禁忌。比如像火鸡,败的一方蹲在地上,伸长脖子,胜者就像狼、海鸥、苍鹭一样,很想伤害落败的敌人,却不能这么做(或者说不会这么做)。洛伦茨解释说弱者突然失去反抗意识,放弃了抵抗杀手的一切手段,而似乎正是弱者放弃抵抗,使得进攻者的中枢神经系统中产生了无法超越的障碍。关于这一点,他所言是否属实我不知,是否这些动物所有的胜利者在失败者作出投降姿态的时候都会放弃进攻我也不知。我们人类貌似并不能做到,可能真的是像洛伦茨所言人家神经系统里进化了这种障碍,而我们人类,是天生的冲动和禁忌发展速度远远跟不上武器的发展速度?“如果有人打你右脸,就把你的左脸也给他。”他说这句圣经上他之前一直不同意的话,直到这些动物给了他启示:并不是为了让他再打你一次,而是为了使他无法打你。
所罗门王的指环的读后感篇三
你们听过这样一则神话故事吗?相传“所罗门王能够和鸟兽虫鱼交谈,因为他有神奇的指环。”可是现实中有一位作家他没有魔戒的力量,却能和动物交谈,是不是很厉害呢。他就是劳伦兹,今天我要介绍的就是他的这本书《所罗门王的指环》。不过这本可不是讲述霍比特人的冒险故事,而是叙述劳伦兹和动物们的相处生活。
书的开头,作者就讲述了他身边动物给他制造的种种麻烦。调皮的灰雁不顾作者阻拦,偷偷到花坛啄食,有时还会闯入屋内引吭高歌;作者的父亲邀请灰雁去自己的书房喝茶,紧张的灰雁一不小心就排泄到了漂亮的波斯地毯上;僧帽猴格洛丽亚差点将家翻了个底朝天……还有在《嘲笑动物》一章中作者讲述的各种趣事,自己甚至差点被当做疯子。在我被动物这些可爱的行为逗笑的时候,也不禁为这人与动物之间的美好感情感到向往。正如作者所说,他已经和野生动物建立了真正的友谊。他所忍受的所有这些麻烦和烦恼,换来的补偿,不仅仅是科学成果,还有其它很多很多。我觉得作者除了1973年诺贝尔生理学和医学奖得主的身份之外,一定还有另一个自豪的身份——动物们的好伙伴。
这本书除了让我向往人与动物的友谊之外,作者也用生动的语言让我了解到了许多新知识。在《长年的住户》一章中,作者向我展现了寒鸦高度发达的社会和家庭生活,还有一些独特的'习性。作者养大的小寒鸦对作者产生了极大的依恋;一只成年的雄性寒鸦居然爱上了作者,给他喂虫子;寒鸦会估计携带黑色物品的东西;寒鸦会本能的攻击碰小寒鸦的东西;寒鸦间的等级排序……这里面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寒鸦间的等级制度,高等鸟会欺凌低等鸟,等级越低的鸟遭到其它鸟的欺凌就越狠,当鸟儿之间的社会等级确定了就会尽力维持,还有鸟王的王位篡夺。鸟社会的种种行为甚至和人类社会有点像,不禁让我感叹起大自然的神奇。
在文章的最后,作者也通过动物之间的打斗,引发了对人类战争的思考。温柔的鸽子和兔子会把同类残忍的折磨至死,凶残的狼却会在对手屈服后掉头走掉。我们人类在战争中会选哪种?动物在进化的过程中,如果形成了能致同类于死地的武器,这种动物为了生存就会形成一种社会禁忌,避免这种武器危及种族的生存。那人类呢?人类可以做到吗?这些问题值得我们再三思考。
《所罗门王的指环》是一本很值得我们读的书,我觉得只要我们用一颗真诚的心认真的去观察动物,亲近动物,我们都可以拥有一枚所罗门王的指环。
所罗门王的指环的读后感篇四
前一段时间,我看了康拉德·洛伦茨著的《所罗门王的指环》,这本书以描写动物而著名,可以说是一部“动物小说”。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第十二章《道德与武器》中的一段话:“我们并未从自然界得到武器,我们根据自己的意愿制造武器。未来哪件事情会更容易呢?是研发武器,还是培养与之同步的责任感?如果没有这些禁忌,我们人类肯定会因为自己的发明创造而毁灭。我们必须有意识地建立这些禁忌,因为我们不能依赖本能。……‘总有一天,两个交战的集团会发现,他们都有可能将对方消灭。当整个人类分为敌对的两个阵营时,这一天可能来临。我们应该像鸽子那样,还是向狼学习?人类的命运将取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这一段话我认为是洛伦茨在本书中写的做好的话,也是最富有哲理的话。
这段话用了鸽子和狼作比喻,鸽子在对手落败后会毫不留情的杀死对手,而狼恰恰相反。这正暗示着我们人类,当我们为了利益,为了心中贪婪的欲望,分别成立两个敌对的阵营,并且有能力消灭对方时,我们该何去何从?这是对现代人的警告,也是对人类前景的担忧和无奈。
这让我想起了一首歌,是薛之谦的《动物世界》。在这首歌中,人们唾弃动物,嘲笑动物,当贪婪膨胀到极限时,人们发现,最愚蠢的其实是他们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有何尝不是这样呢?1990年到1991年的海湾战争,不就是伊拉克的总统为了获取更多的石油来赚取暴利,才侵略科威特,最后导致以美国为首的多国部队对其进行毁灭式打击的吗?堪称死亡人数最多、损失最大的二战,也是因为法西斯__的梦想是统治全球而入侵波兰最后导致二战的发生。这一切都是因为两个字---“贪婪”造成的,贪婪是所有人心中的魔鬼。
由以上事件得到的启发是:人不要过于贪婪,适可而止,如果再不遏止的话,贪婪可能会使人类走向灭亡。
所罗门王的指环的读后感篇五
如果前方是一片黑暗,理想是否会暗淡?黑暗终究不能限制理想的步伐,只是需要时间。
在《所罗门王的指环》中,作者为我们讲述了许多属于他和动物们的故事,人类与动物和平共处的世界十分美好无邪,但是,有些时候在完成一个结论之前,总少不了前阶段的细心观察和长时间的证明,用以打破人们顽固的看法,就像《道德与武器》的内容一样,鸽子被世人称为“和平使者”,在任何人的心中,它总是代表高洁与和平,成了任何美好的代名词,但实际上却是那个对同类残忍的攻击,在对方认输之时毫不留情结束它生命的那个;但在童话故事中常以坏人身份出现的狼,当败者低头认输的时候,鸽子会毫不犹豫地咬上去,但狼不会,从这点上来说,我觉得狼比鸽子要有风度,比起鸽子,我更愿意相信鸽子才是童话中坏人的身份,但这又能怪它们吗?这是大自然赐与它们的习性,也是人类给予它们的称号。让所有人明白,鸽子是和平动物的观念是错的,很难,很难,也就是说即使作者现在已经是奥地利著名动物学家,但他前面路却依旧很长,很难,或许一辈子都走不完,但至少他努力过,他作为一个著名的动物学家竭力自己所有可能的向人们倾诉着这一点,即使不能让所有人明白,那又如何?至少!他努力过!
而我的同学呢?一个女生,从幼儿园开始学业舞蹈,在每年的表演时,为大家献上那只属于她一个人的独舞,但多少人只看她在舞台上的华丽绽放,不看背后的泪水呢?一次又一次,因劈叉下不去而被老师硬踩下去,当她想继续自己的艺术生涯,上一所艺术院校的时候,家长反对,或许只是一个舞者,但她也会有自已的梦想,或许等到数多年后,她理解了家人的反对,但如今她不能完成自己的梦想了,只能等,顺其自然或许就是,给梦想一点时间。
我,在今天主持时,肆意洒脱,尽量地把所有的突发状况降到最低,控制往自已的紧张情绪以及部分同学的不配合,有阵阵哄笑,也有我尽力把课堂气氛调得很活跃,但依然有人一心只顾着自已的作业,面对他们我无奈,或许有的时候,能改变的只有我自己。我可以在正式主持前一遍一遍的练习,减少哄笑,减少错误,做到多改改课件,动画做得完美生动一点,因为我不能对不起自已。或许很久很久以后,我不能胜任主持类的工作,那又如何?至少我努力过!
给黑暗一缕曙光,是否会撕裂黑暗的结果?给理想一点时间,是否会完成理想的目标?太多的时候,黑暗限制了理想的脚步,时间成了撕裂黑暗的曙光。
社会的压抑,未来的迷茫,甚至是现实的打击,都成了所谓的黑暗。
所罗门王的指环的读后感篇六
《所罗门王的指环》这本书讲述了许多动物的习性和与人相处的特点,读完之后我的收获也是颇多的。
先说语言这一块,有许多值得学习和借鉴的地方。无论是描绘美丽的自然风光,还是神奇动物们各不相同的姿态,例如调皮的鹦鹉科卡,在老太太们喝茶时像直升机般的把糖粉卷到她们的脸上;例如水鼩在探索路线时聪明地用胡须试探,然后猛冲一段距离;例如寒鸦在空中如石块般坠落,飞时又像飞絮般轻盈……正是有了这些多姿多彩的描写,才让我们更加清晰地了解到大自然生物的多样性。
我印象最深的是《契约》这章,写狗与人类之间一种神秘奇妙的联系,就好似签订了契约般。狗对主人是忠贞不渝的,书中讲到两种原因:他们对首领狗的忠诚转移到了人身上,对母亲的依赖之情会得以永久保留。狗又分为狼性犬和豺性犬。豺性犬是容易被诱拐的,“只要谁手里有杆枪,猎犬都会跟着他走”,显然,养一只豺性犬要做好随时丢失的心理准备。它们也容易被驯服,但狼性犬就完全不一样了,如果它已经是你的狗,那么就再也不会对别人有感情。虽然它们不一定会听主人的话,但会为主人赴死。豺性犬也是好的,他们会讨人的欢心,也是有情感的。有一只狗能像朋友一样陪伴着你,这是很让人羡慕的。
我最喜欢的一部以狗为主角的影视剧,是《忠犬八公的故事》。讲的是小狗八公,在一次主人外出时极力挽留,却失败了。主人站在演讲台上,突然倒了下来,谁也没有预料到,唯独八公。之后它天天到火车站旁的花坛上等,等待他的主人会有那么一天,微笑着走向他。
我不禁想起了我曾经的两只小狗,虽然没有什么值得赞颂的壮举,但在我的心中却是很重要的伙伴。有它们的陪伴,不会觉得孤单。
读完了这本书,使我有了想让自己的家变成动物园的冲动,或许我该好好养一只动物了。
所罗门王的指环的读后感篇七
《所罗门王的指环》是我阅读的第一本科普书,说实话,对于科普读物我是一直很抵触的,抱着开卷有益的心态看过几本,但都是大张旗鼓的开始进军,还没有走到敌阵就败下阵来。鉴于这样的经历,我对科普书的印象就是知识太过专业内容枯燥乏味,不过阅读康拉德·洛伦茨的这不作品却让我刮目相看,甚至可以很有兴趣的读下去。
阅读缘起是因为教材中有一篇他的文章,介绍他与鹦鹉、野鸭之间的趣事儿,在捧腹大笑后我决定如果有机会一定要读读他的作品,正好学生手中有他的全套作品,我毫不犹豫选择了这本《所罗门王的指环》。
这部作品的名字很吸引我,作者专门介绍了为什么取这个名字,据《圣经》记载,所罗门王讲经时提到了动物,被人们误传为所罗门王因为戴着指环所以能够与动物对话,当然这只是人们的口耳相传。但是对于动物的语言作者是了解的,真的成了所罗门王式的人物。
这部作品除了名字有意思外,内容是真的很丰富,作者为我们普及了鱼、寒鸦、鼩鼱、狗等生物的知识和特点,也讲述了自己与这些动物间的趣事儿,还纠正了人类对动物行为的错误认知,同时还推荐了一些适合人类养的动物。而且在讲述中,作者那不同动物进行对比,甚至也会拿动物来和人对比,有时让人类相形见绌,不得不反思自身行为的愚蠢,比如研制武器。在所有的这些讲述中,我们不仅了解了这些动物的基本常识,还愉悦了心情,因为作者与动物间的相处模式以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趣事儿都让人忍俊不禁,甚至会哈哈大笑一番,由此也可看出作者严谨的科学态度,始终如一的坚持精神以及乐观幽默的生活状态,这应该也是作者能够获得诺贝尔生理医学奖的根本原因,也是他的作品脍炙人口的原因,向这位伟大的动物行为学家致敬!
这本有料有趣的科普书让我看到不一样的动物世界,而且有了阅读第一本科普书的成就感,带着这份儿自信,相信我会继续阅读这类书的!
所罗门王的指环的读后感篇八
前段时间,我读了康拉德·洛伦茨的,以描写动物著称,堪称“动物小说“。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段来自第12章,道德与武器:”我们不是从自然中获得武器,我们是按照自己的意志制造武器。以后还有什么更容易的?它是在发展武器,还是在培养跟上它们的责任感?没有这些禁忌,我们人类肯定会被自己的发明毁灭。我们必须有意识地建立这些禁忌,因为我们不能依靠本能。总有一天,两个敌对的派系会发现他们可以互相残杀。这一天可能会到来,整个人类被分成两个对立的阵营。我们应该像鸽子还是像狼?人类的命运将取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这段话,我想,是洛伦兹在书中写的,是最哲学的。
这段话用狼和鸽子,鸽子的比喻在击败对手后,会毫不留情地干掉对手,和狼相反。这意味着,作为我的论文我们人类,当我们的利益,贪婪的心就设立了两个敌对的阵营,并有破坏对方的能力,我们该何去何从?这是现代人的警告,但也担心后市对人类和无奈。
这让我想起了一首歌,是薛之谦的《动物作为世界》。在这首歌中,人们可以唾弃动物,嘲笑动物,当贪婪膨胀到极限时,人们研究发现,最愚蠢的其实是一个他们通过自己。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有何尝不是我们这样呢?1990年到1991年的海湾地区战争,不就是伊拉克的总统就是为了企业获取信息更多的石油来赚取暴利,才侵略科威特,最后导致以美国国家为首的多国部队对其进行自我毁灭式打击的吗?堪称人类死亡教育人数数量最多、损失影响最大的二战,也是学生因为这些法西斯希特勒的梦想是统治成为全球而入侵波兰最后可能导致整个二战的发生。这一切发展都是不能因为只有两个字---“贪婪”造成的,贪婪是所有人心中的魔鬼。
通过上述事件得到启发是:人不能太贪,适可而止,如果我们不遏制它,人类的贪婪可能会导致死亡。
所罗门王的指环的读后感篇九
《所罗门王的宝藏》描述了一个非同寻常的寻宝故事。故事的叙述人名叫艾伦夸特梅因,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柯蒂斯爵士和古德上校,并同他们一道寻觅柯蒂斯爵士失踪已久的兄弟,此人已去库库安纳国寻找所罗门王的宝藏。同行的还有他们在当地雇用的仆人昂博帕。一行人穿过极其可怕的沙漠,并且在山顶几乎冻僵,后经过长途跋涉,终于来到了目的地。不料,仆人昂博帕的真实身份竟然是当地合法的国王继承入,他依靠众人的帮助,战胜了邪-恶的篡位国王。最后,所罗门王的宝藏找到,但狡诈的巫医加古尔设计让他们深陷在地下墓室。在艰难逃脱之后,他们找到柯蒂斯爵士的兄弟,回复到了文明社会。
所罗门王的宝藏是属于谁的?肯定不是属于这三个人的那么也就是说这三个所谓的英雄不过是三个小偷罢了或者说只跟盗墓贼是没什么区别的。然后说那三个人真的是拼了命穿过草原的吗?在穿越草原的时候他们确实险些丢了命但却是他们惹火了大象在先的谁让他们不停的猎杀大象了为了食物杀一头大象是可以解释的但为什么要不停的猎杀?是为了象牙为了敛财不停地杀无辜的动物这种行为是英雄所为吗?在生命关头为了保住性命用很低劣的知识欺骗原始人这也是英雄所为吗?而且在这个时候突然出现了月食哪里有这样的巧合的事作者显然是黔驴技穷想不出让他笔下的人物逃命的方法才用这样牵强的情节敷衍。从头到尾这几个所谓英雄并没有做过几件值得称赞的事情相反的他们只是为了本不属于他们自己的财产不惜搭上命去疯狂寻找这样的人只能说是亡命徒不值得称赞。
我看了《所罗门王的宝藏》,觉得第十八章《我们绝望了》比较好看。
这篇文章写了,有一天,他偶然遇到一位叫亨利·柯蒂斯的英国贵族。这位英国贵族要求郭德曼带他到非洲是部一个神秘的村庄去,亨利想趁这次机会找到杳无音讯的弟弟。起初,听到亨利的请求时,郭德曼很犹豫,但是他为了能给正在大学学医的儿子支付学费,决定参与这次冒险。加入了这次冒险旅行的共有四个人:郭德曼、英国贵族亨利·柯蒂斯、海军军官约翰·古德,还有一名年轻的土著人。这名海军军官也是英国人,经验太少,显得更有点轻浮,易感情用事,土著人极具冒险精神,善良,身体强壮。这四个人虽然各有不同的动机,但在深险过程中共同经历了险境、困难,逐渐产生了友谊,他们模穿陆地,饱尝沙漠的酷热,冰雪的严寒,无边际的不毛沙漠地带和水草茂盛的森林,都让他们感到大自然的严酷。从这些极其恶劣的环境,就能看到自然屏障封闭起来孤立生活的非洲人的性格,那里的人们既有凶残的一面,又有善良的一面;既渴望权力,又期待真诚,对生和死都有很高的认识水平。在这片陌生而又险象环生的土地上,他们战胜了所有的困难险阻,不仅找到了神奇的宝物,还通过打胜一场场战争,体验到了自己的力量。
三位勇士被一个狠毒的老巫婆,困在装有钻石的密室里,凭借他们的聪明才智,通过空气的流动,而找到了出口。
“他点了一支火柴,在这个令人压抑的黑暗中,刺眼的火焰几乎都让我们失明了。”
从这句话能看出,密室里特别黑。我要学习这种以一个物体表达另一种意义。
之所以他们能通过空气的流动,而找到出口,是因为他们在生死关头,不慌张、十分冷静。
所罗门王的指环的读后感篇十
土地拥有千年岁月,一成不变的是这块已散裂五洲的世界大地。无论它去到了哪里,它还是留下了它走过的痕迹。正如黄金乡,虽然它是传说中出现的繁荣都市,但传承它的子孙依然相信祖先的谎言。相信它一直在世上无名的地方。
在男爵他们回去英国时,却意外地找到了他弟弟。
我们的宝藏是我们自己,我们的土地是我们自己。我们的天空由我们撑起,我们做我们自己的上帝。
友情的轻重,对于男人来说,只不过是生命而已。友情的'轻重,对于女人来说,只不过是一缕芬芳而已。
所罗门王的指环的读后感篇十一
在《所罗门之歌》一开始,就设置了一个看似奇怪的引子:在主人公出生的一天,一个按部就班的老实人,宣布自己将从某一个地方利用自己制造的翅膀飞向一个遥远的地方。他按照通告时间表演了自己的飞行,然后干脆利落地摔死在了医院的门口。而与此同时,一个名叫“奶娃”的孩子在这场闹剧发生的地点降生了。——这再一次展现了托妮·莫里森的高超叙述技巧,以及对于结构掌控的游刃有余。因为直到很久之后,我们才会发现,这个看似毫无意义的荒诞的行为的实际意义。
不同于其它托妮·莫里森其它作品的紧凑和强力,《所罗门之歌》的结构虽然紧密,但是节奏却也更加多变。一如既往,她的作品展开于地狱般生活场景之中,但所不同的是,在《所罗门之歌》里,地狱般的现实正被缓慢地拖离出暗黑的世界,重新进入光明之中。或者说不同于以往,托妮·莫里森寻找到了一种重新寻回天堂的可能——一种从文化的重新确认中获得自尊和自信的可能。这当然是显而易见的,但是我总觉得在某种层面上,这种显而易见将托妮·莫里森的世界变得狭小了。
托妮·莫里森高超的叙述技巧和语言天赋,以及显而易见的主题,很容易被纳入到一个关于身份、种族和解放的主题之中,而消减了其普遍性的内涵。毫无疑问,她很容易被纳入到萨萨特的文学主张之下——文学本身就是一种介入。它必定是介入而且应该是介入的。写作本身就是对于主题的介入行为——在这个意义上,托妮·莫里森的努力当然是值得尊敬的,可是假如我们将福克纳和托尼·莫里森放在一起比较时,我们又会看出两者多少的实质性差距呢?也许文学本身就是一种介入,但是它绝不因为写作者自身的问题而因此被限定在一个狭窄的范畴之中,实际上尽管存在着一些差异,但是在人性的层面上,福克纳笔下的白人地狱和托妮·莫里森的黑人地狱,又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呢?同处在一个灾难性的历史阶段,所有的人都挣扎在恐怖的地狱之中,不同的是,托妮·莫里森笔下的黑人不仅仅要对抗上帝的困难,还要承担人自身的罪孽。因此,在这种双重压迫之下,他们显得更加的沉重。——但因此,就能将其孤立化,成为一个特殊的群体而特别对待吗?当然,在具体的问题上,这是显然的,可毫无疑问,这样的区别对待本身就是一种可怕和可悲的。
托妮·莫里森对于苦难的极具煽动力的写作,加深了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将其作品的主题限定在了一个具体的狭窄的空间之中——这当然不是她的本意,可是它却是发生了。我强烈反对很多评论家将其简单地限定在黑人种族解放的狭隘主题之中——实际上不仅仅因为作为一种文化自身的特质需要被重视,同时从文化多元性和互补性角度来说,托妮·莫里森同时还在说一个我们文化缺失或者正在被无情地肢解的过程—-而这几乎是我们所有人和所有文化的主题。每一个时代,我们都在对抗文化的野蛮和野蛮的文化,这是人永恒的主题,即使生在这个被认为普遍丰裕的时代,难道我们的文化不同时在遭受着前所未有的紧张和压力么?因此,《所罗门之歌》也许唤醒的不仅仅是“奶娃”的飞跃,还有我们所有的人的关于文化的乡愁。托妮·莫里森坚持追寻消逝的乡愁,不仅仅是为了寻根,而是为了找回属于自己的存在—-属于自己的历史,文化,以及自由和自尊。文中的人渴望会飞,就是渴望逃脱禁锢,重新找回失去的荣光和自由。那是一种自杀式的飞跃,也是一种决绝的努力。这就是托妮·莫里森的写作态度,也是她的写作动机。
《所罗门之歌》在某些时刻让我想到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对于自身的迷失,包括对于自己的文化的整体的缺失,在马尔克斯那里表现为对于遗忘的恐惧,对于久远的文化的失去的怀念。当老何塞死在黄色花雨的那天,过去被终结了。一个新的时代来了。但是有一些残存的人,比如那个活了很多年的具有疯狂生育能力的老女人,在《所罗门之歌》里就是那可怜的派拉特一家三代。她们如异类一般生活在一个新的时代,用一种天性般的纯真顽强展示了自身文化存在的证明。她们向往自由,充满了艺术的热情和天赋,她们对待生活以一种完全陌生的方式——但是她们真诚,她们充满了人性的光辉和纯洁的快乐。在那个月夜,冷酷的麦肯穿过贫民窟,被她们一家三口在低矮的小屋里,昏黄的煤油灯下的歌声感动了—-在那一刻,他感到了一种回归和温暖的感受—-那歌声正是一种文化的乡愁的展示。“当麦肯在记忆和音乐的重压下觉得自己软化下去的时候,歌声消逝了。气氛是宁静的,但麦肯却无法离开了。”正是在这一段歌声里,冷酷的麦肯展示了他温情的一面。他是如何在父亲被无辜残杀之后,母亲在分娩死亡之后,将可怜的派拉特努力养活——他不是生来就如此冷酷的—-冷酷到即使他的房客要自杀,也要坚持将他的房租收齐—-他是一步步被现实逼向冷酷境地的——仿佛那个社会只留给了他一个唯一的可能,只有沿着冷酷的这条道路一路走到底,他才能和那些居于另一个世界的人享受到同样的幸福。
托妮·莫里森必须让那个在奇怪的一天出生的“奶娃”脱离老麦肯的成长路线。因此,她让“奶娃”遇到了派拉特。这个女人象征着某一种神秘的力量—-她是自己从一动不动、一声不响、毫无作为的母亲的血肉之体中自己爬出来的—-因为那个时候她的母亲已经死了,而她也被认为将死在母亲的腹中,但是她自己爬了出来,身后拖着脐带和胞衣,头前脚后一点点地爬出来了。这个充满了魔力的女人,就像马尔克斯笔下那个一直守护着家族的母亲。正是因为她们,祖先留下来的那些看似愚昧,但却充满了智慧的生活才得以延续下去。因此,在这个层面上,詹姆斯·伍德敏锐地捕捉到了托妮·莫里森和马尔克斯的相似之处——反对魔幻现实主义,就是反对托妮·莫里森的小说。
但是毫无疑问,托妮·莫里森太爱她的人物了。用詹姆斯·伍德的话说,她用自己的热情闷死了他们。这样的指责当然是过于严肃和认真了。但却也并非空穴来风。尽管在风格上相似,但如果我们将福克纳和托妮·莫里森的人物相比较,我们会很容易发现托妮·莫里森的人物就像是作者的宠儿,而福克纳的人们则自由自在,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完全不受控于作者的力量—-这看似不可能,但实际上他们确实做到了—-也就是说那个人物在一种模糊和暧昧之中,存在着一种超越的潜力。而这种潜力在《所罗门之歌》里—-尽管托妮·莫里森给予了足够的耐心和努力,使“奶娃”可以纵身一跃——但是她母性的光辉早就将这种飞跃性的力量上升到了一个神秘性之中—-如果不借助于这种神秘性,托妮·莫里森的人物就真的被闷死在了她的怀抱中。无独有偶,在《所罗门之歌》里,那个战战兢兢生活的妈妈,除了享受丈夫的刺激之外,只有一种感到兴奋和快乐的方式——-那就是让早就该断奶的“奶娃”每天偷偷地在黑暗的书房里喝着她的奶。仿佛他从自己的身上吮吸的是光芒。——这用来形容托妮·莫里森与他作品人物的关系,其实挺合适的。
除此之外,当詹姆斯·伍德说托妮·莫里森也许应该记住奥登关于诗人应该像轻骑兵一样突进,而小说家应该尽量显得笨拙和朴素时,她反对的是托妮·莫里森那种随时可能因为不可遏制的乡愁而溢出小说边界的行为。这当然是对的。因为这好像一个谜语,早早就被发现了谜底。不过托妮·莫里森的语言和想象,正因为这种溢出,成为一种风格,这种风格尽管有时候显得过剩,不过确实也绚烂夺目。(乔沅)。
所罗门王的指环的读后感篇十二
保险代理人罗伯特.史密斯在家门口挂出了一则通告,他将依靠自己的翅膀从慈善医院出发飞向远方。到了约定的时间,史密斯像他曾经许诺的那样,带着一对宽大的蓝色丝质双翼出现在楼顶,然后纵身一跳。当然,他没有飞向远方,而是直接摔倒了地上,终结了这无果的、经不起考验的人生。史密斯死的时候,奶娃刚刚出生,托妮.莫里森的《所罗门之歌》就这样拉开了序幕。
奶娃是黑人麦肯.戴德的儿子,也叫麦肯.戴德,可无人叫他的真名,都叫他奶娃。奶娃成长的家虽然富裕,但缺乏温情。自私冷酷的父亲,古怪孤僻的母亲,两个比他大很多的姐姐对他也是不管不问。这样成长起来的奶娃自然也是自私、冷漠的。他对生活没有冲动和欲望。不愿意为任何事承担责任。他不爱任何人,对哈格尔也只是没有灵魂的爱,缺乏自我,也没有自由。32岁了,依然靠家里生活,是父亲办公室助手,负责帮父亲收房租,生活似乎一成不变,然而一袋丢失的黄金却开始改变奶娃的生活。他去了南方,本意是寻找金子,结果却发现了家族的历史,寻金之旅变成了寻根之旅。他们的真名不是戴德(dead,喝醉酒的白人填错了),而是所罗门,是“会飞的所罗门”的后代。发现自己真实名字的奶娃兴奋不已,对自己的身世倍感自豪,他迫不及待地赶回北方,在这个国家许许多多的地名里面或背后,包含着多少失去的生命和记忆!正如“麦肯·戴德”一样,在那些正式记录下来的名字下面还有许多其它的名字。它一直是登记在蒙灰的卷宗里的名字,而正是这正式的名称隐去了真实的人名、地名和物名。这些名称都有含义。他理解了姑姑派拉特为什么将自己的名字放在耳坠里。
远离故土的黑人在漫长为奴的年代,渐渐遗忘了非洲的根,在种族歧视依然严重的美国,黑人的自由即不能依靠对白人文化的认同来获取,也不能靠以暴治暴的对抗来调解,黑人只有到自己的文化中去挖掘,去寻找,才能摆脱自卑的精神枷锁,过上自由的生活。这正是《所罗门之歌》所要表达的。在小说结尾的时候,奶娃跳了出去,他像北极星那样明亮,那样轻快地朝吉他盘旋过去,他获得了飞翔的能力,驭风而行。
托妮.莫里森的语言绵密紧实,刚开始读会比较吃力,我是不得不大声读出来才可以集中注意力。书中人物众多,故事跨三代,似乎都是些散落的珠子,却被莫里森串成了网,直到最后紧紧裹住我。
所罗门王的指环的读后感篇十三
先说语言这一块,有许多值得学习和借鉴的地方。无论是描绘美丽的自然风光,还是神奇动物们各不相同的姿态,例如调皮的鹦鹉科卡,在老太太们喝茶时像直升机般的把糖粉卷到她们的脸上;例如水鼩在探索路线时聪明地用胡须试探,然后猛冲一段距离;例如寒鸦在空中如石块般坠落,飞时又像飞絮般轻盈……正是有了这些多姿多彩的描写,才让我们更加清晰地了解到大自然生物的多样性。
我印象最深的是《契约》这章,写狗与人类之间一种神秘奇妙的联系,就好似签订了契约般。狗对主人是忠贞不渝的,书中讲到两种原因:他们对首领狗的忠诚转移到了人身上,对母亲的依赖之情会得以永久保留。狗又分为狼性犬和豺性犬。豺性犬是容易被诱拐的,“只要谁手里有杆枪,猎犬都会跟着他走”,显然,养一只豺性犬要做好随时丢失的心理准备。它们也容易被驯服,但狼性犬就完全不一样了,如果它已经是你的狗,那么就再也不会对别人有感情。虽然它们不一定会听主人的话,但会为主人赴死。豺性犬也是好的,他们会讨人的欢心,也是有情感的。有一只狗能像朋友一样陪伴着你,这是很让人羡慕的。
我最喜欢的一部以狗为主角的影视剧,是《忠犬八公的故事》。讲的是小狗八公,在一次主人外出时极力挽留,却失败了。主人站在演讲台上,突然倒了下来,谁也没有预料到,唯独八公。之后它天天到火车站旁的花坛上等,等待他的主人会有那么一天,微笑着走向他。
我不禁想起了我曾经的两只小狗,虽然没有什么值得赞颂的壮举,但在我的心中却是很重要的伙伴。有它们的陪伴,不会觉得孤单。
读完了这本书,使我有了想让自己的家变成动物园的冲动,或许我该好好养一只动物了。
所罗门王的指环的读后感篇十四
在《所罗门之歌》一开始,就设置了一个看似奇怪的引子:在主人公出生的一天,一个按部就班的老实人,宣布自己将从某一个地方利用自己制造的翅膀飞向一个遥远的地方。他按照通告时间表演了自己的飞行,然后干脆利落地摔死在了医院的门口。而与此同时,一个名叫“奶娃”的孩子在这场闹剧发生的地点降生了。——这再一次展现了托妮·莫里森的高超叙述技巧,以及对于结构掌控的游刃有余。因为直到很久之后,我们才会发现,这个看似毫无意义的荒诞的行为的实际意义。
不同于其它托妮·莫里森其它作品的紧凑和强力,《所罗门之歌》的结构虽然紧密,但是节奏却也更加多变。一如既往,她的作品展开于地狱般生活场景之中,但所不同的是,在《所罗门之歌》里,地狱般的现实正被缓慢地拖离出暗黑的世界,重新进入光明之中。或者说不同于以往,托妮·莫里森寻找到了一种重新寻回天堂的可能——一种从文化的重新确认中获得自尊和自信的可能。这当然是显而易见的,但是我总觉得在某种层面上,这种显而易见将托妮·莫里森的世界变得狭小了。
托妮·莫里森高超的叙述技巧和语言天赋,以及显而易见的主题,很容易被纳入到一个关于身份、种族和解放的主题之中,而消减了其普遍性的内涵。毫无疑问,她很容易被纳入到萨萨特的文学主张之下——文学本身就是一种介入。它必定是介入而且应该是介入的。写作本身就是对于主题的介入行为——在这个意义上,托妮·莫里森的努力当然是值得尊敬的,可是假如我们将福克纳和托尼·莫里森放在一起比较时,我们又会看出两者多少的实质性差距呢?也许文学本身就是一种介入,但是它绝不因为写作者自身的问题而因此被限定在一个狭窄的范畴之中,实际上尽管存在着一些差异,但是在人性的层面上,福克纳笔下的白人地狱和托妮·莫里森的黑人地狱,又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呢?同处在一个灾难性的历史阶段,所有的人都挣扎在恐怖的地狱之中,不同的是,托妮·莫里森笔下的黑人不仅仅要对抗上帝的困难,还要承担人自身的罪孽。因此,在这种双重压迫之下,他们显得更加的沉重。——但因此,就能将其孤立化,成为一个特殊的群体而特别对待吗?当然,在具体的问题上,这是显然的,可毫无疑问,这样的区别对待本身就是一种可怕和可悲的。
托妮·莫里森对于苦难的极具煽动力的写作,加深了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将其作品的主题限定在了一个具体的狭窄的空间之中——这当然不是她的本意,可是它却是发生了。我强烈反对很多评论家将其简单地限定在黑人种族解放的狭隘主题之中——实际上不仅仅因为作为一种文化自身的特质需要被重视,同时从文化多元性和互补性角度来说,托妮·莫里森同时还在说一个我们文化缺失或者正在被无情地肢解的过程—-而这几乎是我们所有人和所有文化的主题。每一个时代,我们都在对抗文化的野蛮和野蛮的文化,这是人永恒的主题,即使生在这个被认为普遍丰裕的时代,难道我们的文化不同时在遭受着前所未有的紧张和压力么?因此,《所罗门之歌》也许唤醒的不仅仅是“奶娃”的飞跃,还有我们所有的人的关于文化的乡愁。托妮·莫里森坚持追寻消逝的乡愁,不仅仅是为了寻根,而是为了找回属于自己的存在—-属于自己的历史,文化,以及自由和自尊。文中的人渴望会飞,就是渴望逃脱禁锢,重新找回失去的荣光和自由。那是一种自杀式的飞跃,也是一种决绝的努力。这就是托妮·莫里森的写作态度,也是她的写作动机。
《所罗门之歌》在某些时刻让我想到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对于自身的迷失,包括对于自己的文化的整体的缺失,在马尔克斯那里表现为对于遗忘的恐惧,对于久远的文化的失去的怀念。当老何塞死在黄色花雨的那天,过去被终结了。一个新的时代来了。但是有一些残存的人,比如那个活了很多年的具有疯狂生育能力的老女人,在《所罗门之歌》里就是那可怜的派拉特一家三代。她们如异类一般生活在一个新的时代,用一种天性般的纯真顽强展示了自身文化存在的证明。她们向往自由,充满了艺术的热情和天赋,她们对待生活以一种完全陌生的方式——但是她们真诚,她们充满了人性的光辉和纯洁的快乐。在那个月夜,冷酷的麦肯穿过贫民窟,被她们一家三口在低矮的小屋里,昏黄的煤油灯下的歌声感动了—-在那一刻,他感到了一种回归和温暖的感受—-那歌声正是一种文化的乡愁的展示。“当麦肯在记忆和音乐的重压下觉得自己软化下去的时候,歌声消逝了。气氛是宁静的,但麦肯却无法离开了。”正是在这一段歌声里,冷酷的麦肯展示了他温情的一面。他是如何在父亲被无辜残杀之后,母亲在分娩死亡之后,将可怜的派拉特努力养活——他不是生来就如此冷酷的—-冷酷到即使他的房客要自杀,也要坚持将他的房租收齐—-他是一步步被现实逼向冷酷境地的——仿佛那个社会只留给了他一个唯一的可能,只有沿着冷酷的这条道路一路走到底,他才能和那些居于另一个世界的人享受到同样的幸福。
托妮·莫里森必须让那个在奇怪的一天出生的“奶娃”脱离老麦肯的成长路线。因此,她让“奶娃”遇到了派拉特。这个女人象征着某一种神秘的力量—-她是自己从一动不动、一声不响、毫无作为的母亲的血肉之体中自己爬出来的—-因为那个时候她的母亲已经死了,而她也被认为将死在母亲的腹中,但是她自己爬了出来,身后拖着脐带和胞衣,头前脚后一点点地爬出来了。这个充满了魔力的女人,就像马尔克斯笔下那个一直守护着家族的母亲。正是因为她们,祖先留下来的那些看似愚昧,但却充满了智慧的生活才得以延续下去。因此,在这个层面上,詹姆斯·伍德敏锐地捕捉到了托妮·莫里森和马尔克斯的相似之处——反对魔幻现实主义,就是反对托妮·莫里森的小说。
但是毫无疑问,托妮·莫里森太爱她的人物了。用詹姆斯·伍德的话说,她用自己的热情闷死了他们。这样的指责当然是过于严肃和认真了。但却也并非空穴来风。尽管在风格上相似,但如果我们将福克纳和托妮·莫里森的人物相比较,我们会很容易发现托妮·莫里森的人物就像是作者的宠儿,而福克纳的人们则自由自在,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完全不受控于作者的力量—-这看似不可能,但实际上他们确实做到了—-也就是说那个人物在一种模糊和暧昧之中,存在着一种超越的潜力。而这种潜力在《所罗门之歌》里—-尽管托妮·莫里森给予了足够的耐心和努力,使“奶娃”可以纵身一跃——但是她母性的光辉早就将这种飞跃性的力量上升到了一个神秘性之中—-如果不借助于这种神秘性,托妮·莫里森的人物就真的被闷死在了她的怀抱中。无独有偶,在《所罗门之歌》里,那个战战兢兢生活的妈妈,除了享受丈夫的刺激之外,只有一种感到兴奋和快乐的方式——-那就是让早就该断奶的“奶娃”每天偷偷地在黑暗的书房里喝着她的奶。仿佛他从自己的身上吮吸的是光芒。——这用来形容托妮·莫里森与他作品人物的关系,其实挺合适的。
除此之外,当詹姆斯·伍德说托妮·莫里森也许应该记住奥登关于诗人应该像轻骑兵一样突进,而小说家应该尽量显得笨拙和朴素时,她反对的是托妮·莫里森那种随时可能因为不可遏制的乡愁而溢出小说边界的行为。这当然是对的。因为这好像一个谜语,早早就被发现了谜底。不过托妮·莫里森的语言和想象,正因为这种溢出,成为一种风格,这种风格尽管有时候显得过剩,不过确实也绚烂夺目。(乔沅)。
所罗门王的指环的读后感篇十五
前段时间,我读了康拉德·洛伦茨的《所罗门王的指环》,以描写动物著称,堪称“动物小说“。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段来自第12章,道德与武器:”我们不是从自然中获得武器,我们是按照自己的意志制造武器。以后还有什么更容易的?它是在发展武器,还是在培养跟上它们的责任感?没有这些禁忌,我们人类肯定会被自己的发明毁灭。我们必须有意识地建立这些禁忌,因为我们不能依靠本能。总有一天,两个敌对的派系会发现他们可以互相残杀。这一天可能会到来,整个人类被分成两个对立的阵营。我们应该像鸽子还是像狼?人类的命运将取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这段话,我想,是洛伦兹在书中写的,是最哲学的。
这段话用狼和鸽子,鸽子的比喻在击败对手后,会毫不留情地干掉对手,和狼相反。这意味着,作为我的论文我们人类,当我们的利益,贪婪的`心就设立了两个敌对的阵营,并有破坏对方的能力,我们该何去何从?这是现代人的警告,但也担心后市对人类和无奈。
这让我想起了一首歌,是薛之谦的《动物作为世界》。在这首歌中,人们可以唾弃动物,嘲笑动物,当贪婪膨胀到极限时,人们研究发现,最愚蠢的其实是一个他们通过自己。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有何尝不是我们这样呢?1990年到1991年的海湾地区战争,不就是伊拉克的总统就是为了企业获取信息更多的石油来赚取暴利,才侵略科威特,最后导致以美国国家为首的多国部队对其进行自我毁灭式打击的吗?堪称人类死亡教育人数数量最多、损失影响最大的二战,也是学生因为这些法西斯的梦想是统治成为全球而入侵波兰最后可能导致整个二战的发生。这一切发展都是不能因为只有两个字---“贪婪”造成的,贪婪是所有人心中的魔鬼。
通过上述事件得到启发是:人不能太贪,适可而止,如果我们不遏制它,人类的贪婪可能会导致死亡。
所罗门王的指环的读后感篇十六
晚上跑完步,突然很馋牛肉锅,纠结了会,一个人跑出去吃,隔壁三个纹身男,很想过去挑衅干一架。
去年一年写了百多篇读书笔记,今年半年还没过完,写到第一百篇了。
买南海和译林出版社的书要看运气,所以一般我不乐意买,这次的翻译又不太好。
托妮被称为黑人历史的百科全书,这部书算是她最巅峰的作品。第一代黑奴获得解放,户籍官喝的醉醺醺的,给了他一个dead作为姓,老戴德娶了一个印第安混血女孩伯德做妻子,通过辛勤劳作,他们拥有了一个农庄,有了第一个而已麦肯,生第一个女儿的时候,伯德难产死去,女儿自己钻了出来,没有肚脐眼。老戴德不识字,翻圣经找到了杀害耶稣的罗马总督派拉特作为她的名字。十二岁的时候,老戴德被白人枪杀,土地被抢走,两兄妹躲在山洞里,杀死了一个白人,而后哥哥要拿走白人的黄金,妹妹反对,从此两人分道扬镳。
哥哥去了北方,多年后娶了黑人医生的女儿,拥有大片住宅,富甲一方。妹妹全国流浪,有一天带着女儿,孙女找到哥哥,哥哥还惦记着那些黄金。
第三代奶娃,上面还有两个姐姐,读了大学,反而成了老处女,没有上等家庭的男人愿意娶她们。奶娃同派拉特的孙女谈恋爱,按照他说的,就像嚼腻的口香糖一样又抛弃了她,于是哈格尔每个月总会发作,去追杀他。
奶娃听了父亲讲的黄金的故事,去偷窃姑妈的口袋,而里面只有石头和尸骨。于是他开着车又去那个山洞寻找,由此踏上了戴德家族的寻根之旅。
这本书既有一个黑人家庭的悲欢离合,也交织了当时尖锐的种族冲突,黑人经常被杀害,于是七个黑人组成七天小组,每人值班一天,只要这一天有黑人被杀,值班的人要用同样手段杀死相同数量的白人。这本书算是现实主义题材,不过加入了些许魔幻,里面有些奇奇怪怪的白色动物,白孔雀,白鸡什么的。还有时常出现的鬼魂。
1993年托妮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给予的颁奖词是,在小说中以丰富的想象力和富有诗意的表达方式使美国现实的一个极其重要方面充满活力。
所罗门王的指环的读后感篇十七
我在暑假读完了《所罗门王的指环》,被作者一家的事所深深吸引。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作者和家人在生活中与动物相处的一些有趣的生活片段。
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科普作家洛伦茨,也是一名动物学家,因为他对动物的喜爱,所以写下了许多与动物有关的科普著作。
作者通过十二章的描写,为我们呈现了温柔可爱的灰燕、聪明顽皮的猴子、乖巧伶俐的鹦鹉、喜好战斗鱼棘鱼。他在生活中细致地观察,把动物都拟人化描写,连动物们的心里变化都活灵活现,似乎动物们就在我眼前活蹦乱跳,具有强烈的.画面感,充满了童话气息。想必作者一定与动物建立了真正的友谊。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许多。想象作者记录的过程,我知道了在生活中要留心观察身边事,并且做事要专注。而听了这些故事,我想像作者一样,与动物交朋友。没错,动物不仅是我们的朋友,更是我们的亲人,他们也有语言,有表情,有思想,同样生活在地球这个大家庭里,我们和它们是平等的,都有生命,不能因为人类强大而随意杀害它们,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我们应该去保护去善待它们,以及我们共同的家园。如果你也想和动物做朋友,请你走进大自然吧,多与它们接触、相处,观察它们,安抚它们,我相信你会对它有更深入地了解,到那时候,你一定能与它们建立起深厚的友谊。我希望在人与动物之间搭起一座沟通的桥梁,使双方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创造和平。
书读完了,可还有个问题,那就是这本书为什么叫《所罗门王的指环》呢?这也是所有读者的疑问。面对这个问题,作者用渊博的知识、丰富的语言和幽默的语气回答了这个问题:“据史料记载,所罗门王可以与任何动物交谈,但需要借助手中那枚指环的魔力,而我虽然只能与我熟悉的动物交谈,但不要借助任何东西,这点他就不如我了。活泼的生命无需借助魔法,便能向我们诉说至真至美的故事;大自然比诗人所能描摹的境界还要美上千万倍。”
这番话使我更加崇拜作者了。
所罗门王的指环的读后感篇十八
自打九月份以来,就一直开始下乡督导,阅读计划的书到现在还没有读完,漂流书籍一本接着一本的到来,目前手中还有5本书未读呢,究其原因不是工作,是自己的惰性问题。本周一下乡督导终于告一段落了,趁着这段时间好好的读书,运动,好好的充实一下自己。先表表决心,开始主题吧。
托妮.莫里森的《所罗门之歌》主要这本书讲的是黑人的故事,主人公偏多,但是文中始终由奶娃与父母与朋友与亲人之间的冲突贯穿于整篇文章,奶娃从一个任性叛逆的孩子到一个成熟稳重有思想的青年,这应该也属于逆袭成长的典型吧。
文中从奶娃离家出走开始找寻“金子”之后的章节,达到了本书的巅峰。通过追寻,没有找到传说中流失金子却有了其它意外发现,解开了家族的谜团,完成了自己的蜕变和救赎。作者没有华丽词语的描述,却给我们展示了一个奇妙的世界,一个在远离自然的大城市里想像不出来的世界,人人神往。
所罗门王的指环的读后感篇十九
这个故事是我不喜欢的那种。
保险代理人罗伯特.史密斯在家门口挂出了一则通告,他将依靠自己的翅膀从慈善医院出发飞向远方。到了约定的时间,史密斯像他曾经许诺的那样,带着一对宽大的蓝色丝质双翼出现在楼顶,然后纵身一跳。当然,他没有飞向远方,而是直接摔倒了地上,终结了这无果的、经不起考验的人生。史密斯死的时候,奶娃刚刚出生,托妮.莫里森的《所罗门之歌》就这样拉开了序幕。
书中描写奶娃的母亲和父亲关系的几段文字,让我感觉他们是活生生的在我身边就有的人。她已经斩断了礼仪的最后一根丝线。曾经有一段时间,她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可现在她变得古怪、阴沉,而最糟不过的是,还这么邋遢。要是他接受了她的这一切,就会经常使自己处于尴尬的窘境。当然他不会接受的。
她的样子是慢慢变成这样的,我有共鸣。不论在哪个时期,女人总是要做回女人,把礼义廉耻实施到位,才能将一个家庭引入正常人的轨道上来。
奶娃是黑人麦肯.戴德的儿子,也叫麦肯.戴德,可无人叫他的真名,都叫他奶娃。奶娃成长的家虽然富裕,但缺乏温情。自私冷酷的父亲,古怪孤僻的母亲,两个比他大很多的姐姐对他也是不管不问。这样成长起来的奶娃自然也是自私、冷漠的。他对生活没有冲动和欲望。不愿意为任何事承担责任。他不爱任何人,对哈格尔也只是没有灵魂的爱,缺乏自我,也没有自由。32岁了,依然靠家里生活,是父亲办公室助手,负责帮父亲收房租,生活似乎一成不变,然而一袋丢失的黄金却开始改变奶娃的生活。他去了南方,本意是寻找金子,结果却发现了家族的历史,寻金之旅变成了寻根之旅。他们的真名不是戴德(dead,喝醉酒的白人填错了),而是所罗门,是“会飞的所罗门”的后代。发现自己真实名字的奶娃兴奋不已,对自己的身世倍感自豪,他迫不及待地赶回北方,在这个国家许许多多的地名里面或背后,包含着多少失去的生命和记忆!正如“麦肯·戴德”一样,在那些正式记录下来的名字下面还有许多其它的名字。它一直是登记在蒙灰的卷宗里的名字,而正是这正式的名称隐去了真实的人名、地名和物名。这些名称都有含义。
托妮.莫里森的语言绵密紧实,刚开始读会比较吃力,我是不得不大声读出来才可以集中注意力。书中人物众多,故事跨三代,似乎都是些散落的珠子,却被莫里森串成了网,直到最后紧紧裹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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