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诗性正义读后感(模板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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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诗性正义读后感(模板16篇)
时间:2023-11-25 14:03:13     小编:文轩

写读后感是一种对书中内容的思考和消化,是我们与作者的一次对话。读后感要避免流于表面,如何找到合适的点切入,写出深入的观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大家可以从中汲取灵感,丰富自己的写作技巧。每篇范文都包含作者对作品的整体评价、对主题和情感的剖析,并带有自己独特的思考和感悟。通过阅读这些范文,我们可以了解到不同作品的不同解读方式,同时也可以积累到一些写作技巧和思维的启发。读后感的写作是一次对自己思想和文学素养的锻炼,希望大家能够用心去体验、用笔去描绘,写出一篇有思想、有品味的读后感作品。大家一起来看看吧,或许会在中间发现一些共鸣和启示,也为自己的写作之路注入一些新的动力和创意。

诗性正义读后感篇一

罗尔斯的理论,也可以说反映现代西方社会里政治事务日益世俗化的现实———政治过程逐步摆脱宗教、道德、精神信仰等等的支配,开始寻求建立自身的目标与规范。多元社会要求政府严格按照公正规则与程序办事。

除程序和规则外,对于相互冲突的价值观念之争,政府必须严守中立。也因为这个缘故,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在所有这些问题上都保持沉默,不表立场,或者讲没有立场。

可以这么说,政治自由主义的目标,就是以最低限度的道德观念,来界定政府的角色,使自由主义的社会,能够包容多种不同的价值理想和多样化的生活形态。罗尔斯的正义论就是想达到这个目标。除两个基本点———基本自由权利不可剥夺、社会经济不平等必须照顾底层人民利益———之外,他的正义原则力图与各种相互冲突的价值观,保持最大限度的相容性。正是这一点,给它自由主义的特色。

不过,这并不是说,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就是价值观中立的。正如罗尔斯所说,虽然逻辑出发点是价值观中立,由此所推导出的结果却往往不是价值观中立的。正义原则的一大功能,就是规范和限制可以被允许的价值观的内容。任何行为,若是违反自由、平等、理性人基于公平立场所选择的原则,都是一个该谴责的错误行为。相应地,要靠这类行为才能得到满足的价值观,也必须受到限制。这就是他的正义优先性原则:个人的特殊价值观,不得违背正义原则的要求,否则便没有合法地位。

从《正义论》的观点来看,机会均等是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它区别于功利主义的特别之处,在于它强调国家要实现正义,即某种程度上公平、公正、公益的实现。而机会均等规则是保障个体自致性的发展起点和过程的平等的基本准则。当前,占我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阶层的教育、就业和保障存在相当严重的机会不均等,这个问题的解决与否关系到我国能否从根本上消除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关系到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成败。

诗性正义读后感篇二

朱自清的《正义》,是我感触很深的一篇文章。读完后,我也不禁想问:人间的正义到底再哪儿?朱自清说,正义在人们心中。可是现实生活往往不是这样。有些人口口声声地把“正义”二字挂在嘴边,呼吁人们要做正义的事,要做正义的人。

可是暗地里却在做着罪恶的勾当,就像有些官员受贿,他们今天收这个的钱,明天收那个的礼,在自己的职位上疯狂地敛财。这种人面兽心的做法是遭人唾弃的。也许,少部分人心中仍存有正义,可是那也许将会被现实吞噬。从《正义》中,我看到了现实社会人心的真假难辨,看到了虚伪。

朱自清笔下的无论是梅雨潭的绿色,还是清华园的月光,或是秦淮河的夜景,都被他生动、形象地展示出来。欲达夫说:“朱自清虽则是一个诗人,可是他的散文仍能够贮满那一种诗意。”可我却觉得,朱自清是诗与散文的完美结合。

在品位经典时,我读到了一个伟大而又细腻的朱自清。

诗性正义读后感篇三

长期以来,我都把诗歌归于艺术哲学一类而加以思索。

这是因为所有的哲学家在对艺术作哲学探寻时,都发现,哪怕是一部历史,都有诗性的存在。比如司马迁对历史人物的性格阐述,无论陈胜吴广还是项霸王,其辞都有诗性的痕迹。比如鱼腹帛巾,比如乌骓艳姬。包括他对吕不韦这个史上笫一个权谋家的叙述,都因客观而具备着让人思索的诗性。

西方历史不是我所擅长,但黑格尔之类的哲学家,也从崇高这一美学范畴,涉及到了这些改变世界的巨人的诗性意义。

我之所以这么牵强地从历史这个角度开始,来谈及诗歌的诗性,是因为,人类史不仅仅是一部政治历史,它割裂不开人类起源以及进化所带来的历史思索,而诗歌,承载了其中一部分思索。再细的人类史的分类也不能割断诗歌和其它分支之间的联系。这个联系很大一部分就是这诗性。这在黑格尔这类巨擘的著作中早有阐述。他们把这种诗性细分为人类情感的联系,比如崇高,比如悲剧的意义,比如在典型环境中人性的不同流露。这些不仅仅造就历史人物的自然生成,(他所论述的是这类人物存在的必然性和历史使命性,也即英雄的崇高性)也是所有艺术作品典型人物生成的条件。

所以,谈论诗歌的诗性,需从历史的角度谈及。哪怕我们忘记了今天的进步是踩在历史的肩头。

诗歌作为诗性的特殊载体,一开始就与历史作了揖别。无论我们怎么兴高采烈地把某些诗冠以为史诗,它都不是历史。即使是以某个历史层面作全景叙事的长篇叙事诗,包括但丁史诗和中国的嘎达梅林。它们也只是摄取了某个历史场景而做的主观叙说。历史,是客观存在。诗歌可以有背景,但不是历史的写真。它仅仅是历史在诗人取景框里的一个折射。

这得举个例以说明,杜甫的《石壕吏》是以乱世征兵为场景而写的一首叙事诗。作者客观的记录并不予以评论,虽然我们能读出作者的倾向,但历史就是历史,战乱是有原因的,诗人不能分析其必然但可以用怜悯去昭示对民生的堪忧。这种忧心不具历史家的冷酷,却是诗性的。这有别于史家在赞赏郭子仪们平叛的正义及征战的崇高之美而忽略他残忍的危害。读史时,审美有倾斜,读诗时,情绪有呼应。这是诗与史的.壕沟。

今天的我们,往往站在一个较高的,现代式的,全景式的角度,去观历史,去观一个诗人的狭隘,从而来判定这个诗人是否伟大。如果这个诗人不具备历史的先见性,我们便判定他无知,进而否定他诗歌的诗性。

这就说明了一个问题,诗人和所有艺术家所发出的声音,只不过是某个时代的声音,并不一定具备在历史意义上的官方的正确立场,而仅仅只是发出自己的声音,当然必须是诗性的。却仍被流传。不是因为这些诗歌传达的是预言,被后世证实的预言。而仅仅因为它所传达的情感和美,是一脉相承的。这可以从民众对宋末亡国君李煜诗歌的认可而被应证。历史可以王室更替,情感却根深蒂固。你可以怨恨家族在遗传上留给你的缺憾,却不能怨恨家族给你的温暖。哪怕你屠灭了你的家族,你还会在心头存在一处墓穴去埋葬他们。这就是诗性的存在。

现在,我可以比较从容和坦然地谈谈诗歌的诗性了。

所谓诗性,是人类情感的原生地,是人类存在于脑中的情感共振区。这是诗人们存在的区域,也是诗人们被所有人认可的,他们的栖息地。所有被人类认可的,并被记住的诗歌,都和感动有关。而且这感动绝非孤立的感动,须得是全民性的,不分时代的,被认可的诗性感动。

比如马致远的天净沙,比如陈子昴的不见来者,比如苏轼的水调歌头,比如将进酒,比如君子好逑。这些诗歌,只是一些场景或情绪的刻画,但时至今日,它还能与此情此景中的你产生共鸣。只因为,诗性永存于你柔软的那一隅。所以你可与千年之前的诗人居于一室。我们在探究诗歌的意义时,必须认清这一点。诗性是诗歌存在的原点。就像马斯洛认为性是人类和一切生物存在的原点。

诗歌在技术上的探索将是无止境的,随着人类情商的进化,敏感神经会忽略一些过程而更快捷地到达兴奋的初元。但有一点不能改变。唤起感动,所激发的仍是人类的诗性。

诗,渐渐潜入音乐,绘画,以及所有艺术之中,人们所感受到并为之亢奋的,仍是诗性。这是原点。作为诗人,我为能保持在原点上的亢奋而骄傲。当然,如果有必要,跨越半个地球与它去求欢,也是值得的。

诗性正义读后感篇四

任何文化的源头对该文化始终具有规约性的意义.海德格尔从现象学的`诠释学角度出发,通过对早期希腊思想的诠释,发现希腊思想的源始性意义是存在的“无蔽”,这一意义在后来的形而上学传统中久被遗忘和背弃,于是要回到哲学之思,只有倾听源始,让存在自行显现,入于澄明,才能达到思与诗的合一,才能回到真正的哲学,也才能真正领悟人的此在.正是基于对古希腊思想的倾听,海德格尔扭转了传统的诠释学方向,启迪了现代思想并昭示出现代哲学的基本转向.

作者:雷升录雷红霞作者单位:雷升录(安康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陕西,安康,725000)。

雷红霞(安康教育学院,陕西,安康,725000)。

刊名:安康师专学报英文刊名:journalofankangteacherscollege年,卷(期):14(4)分类号:b516.53关键词:海德格尔哲学希腊思想诠释无蔽存在

诗性正义读后感篇五

思想有多远生命就有多远。

————-生命的伟力。

不习惯太多的在乎也许吧任性的自我不喜欢太多的束缚向往自由。

但此刻的自由不禁让我彷徨。

现实与梦想的差距足以杀死一个充满幻想的孩童。

生活永远都像是一首谱不完的曲子总让人意想不到下一刻的篇章。

世间总有太多不了解的事它不是十万个为什么总会给好奇的孩子以惊奇的讲解与发现它是沉默的`像是三四十年代的默片那样静静的演绎着它作为原始的神奇。

在我的字典里只有前行···········。

诗性正义读后感篇六

你说我是错的,那你最好证明你是对的。相信这碗鸡汤,除了我喝过之外,无数多人也满满一碗干下去过。这是天王巨星mj的歌词,影响了无数人。

youtellmeimyoudbetterproveyoureright.

看完《正义之心》,我觉得我曲解了这句歌词。大多数人应该也曲解了这句歌词。如何解释我的感觉呢?我想起在中国流行最广的另外一句经典: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很多人将这句话作为拒绝对方的要求时最理直气壮的理由。其实“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是对自己的要求,而不是对别人的要求,要求自己的时候是真正的君子修身,要求别人的时候味道就完全变了。

《正义之心》是让我受益良多的导师张有为老师推荐的'书籍,买了一直断断续续看得很慢,这次趁旅行,在长途飞机上认真看完了。感受很深。不过因为人看书一般总是只能看到自己已经懂的,或者自己感兴趣的方面,这个和人的思维屏蔽有关,所以我的读后感可能有很多不足之处,大家权且一看,有兴趣的可以看看书,我们一起讨论讨论。

我主要总结了我觉得用得上的地方,还有我比较感兴趣的东西。

1、直觉在先,推理在后。感性决定理性,先做了决定,再找理由证据来证明决定的正确性。我们可以相信支持己方的任何东西。

2、与美好的事物或者词语放在一起,增加曝光率都能提升好感。

1和2结合起来用。

直觉做出判断的过程是超快的,第一印象,一句话介绍自己很重要。我们的文章第一段应该为全文埋下一枚正义之心。

如果需要正面直觉,试试总结一些阳光词汇。反之亦然。

这样的文章需要在各大平台渠道反复投放。

3、6大道德基础,关爱/伤害,公平/欺骗,忠诚/背叛,权威/颠覆,圣洁/堕落,自由/压迫。

这6大基础中“关爱/伤害,公平/欺骗”是最常见的。这个应用有点复杂,但经常可以用来警醒自己,是不是被文字或图片陷入了激动的情绪中。很多公关包括我d都特别擅长运用。

4、道德凝聚人心,群体追求同向,有时候会盲目,不知道自己的真正有益选择,而是道德情感做出了决定,并非理性决定。我们形成越来越大的道德共同体。并有进一步非善即恶的正义之心倾向。

道德上我们分属不同的群体时,正义之心会坚持你对我错,不同的道德群体秉持的正义是不同的,这样永远无法沟通。记住了。先放下你的正义之心,适度的赞美对方,寻找共性,才是有效沟通的第一步。

不要急于和骑象人辩论,骑象人阻止不了大象,你需要和大象对话。好的销售人员善于和大象对话,比如碰到一个不断挑毛病的客户,你什么都不需要做,只需要赞美他就可以了。

5、破坏蜂巢对蜜蜂并无帮助,反而有害,收起你泛滥的同情心。

6、宗教让群体更具竞争力,因为降低了包括互信在内的诸多成本。但宗教也是狭隘的利他主义,对内是好的,对外则并不完全是。宗教内的牺牲精神有益,因为神圣性消除了质疑。非宗教类的团队则要接受为什么的不断挑战。

提高自己的信誉就是降低客户的成本,网络交易的重要出路。博客全方位展示真实的自己,具有的无穷威力。

7、如果有机会,大多数诚实的人都会骗人,我们自以为诚实,要警惕这种天性。

8、人会倾向于表面的好胜过实际的好,名誉驾凌一切。

是的看起来好,比用起来好真的更重要。但看起来好又用起来好,当然更好。

9、双重天性,人的天性里90%是利己的黑猩猩,10%是利他的蜂巢。蜂巢的开关如何打开?群体的归属感带来巨大的幸福。可以通过把我们变成更一样,仪式感,参与同一活动,统一的动作。人确实是利己的,但几乎所有人都有一个蜂巢开关,和儒家放大你的善有异曲同工之效。

在团队建设中,我们要善于打开蜂巢开关。

10、道德价值取向等人格形成也和基因有关,基因提供了倾向性,后天的影响激发或加速了进程。

大多数人性你无法对抗,是的,人性无法对抗,他深植于你的基因中。是进化的演变。只能善加引导利用,包括引导你自己。

本书有助于更好的理解特色优势好处。

电脑打字果然舒服多了。一直很喜欢心理学方面的书籍,但目前水平还不足,理解不够透彻,也许过一段时间回过头来重读,会有新的体会,到时再和大家分享。

诗性正义读后感篇七

读着朱自清先生在《正义》这篇文章中强烈喷发愤怒的文字,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此刻,我想到了那些人前说人话、鬼前说鬼话的伪君子,想到了那些狐假虎威的势利狂,还想到了那些在台上大事标榜廉洁奉公而在台下却大肆侵吞国家与人民财产的官员污吏。

怀着这样一种强烈的感情,我又捧读了一遍。我深刻体会到,正义这两个字虽然平凡,但它却是人世间最为宝贵的财富。然而,人世间又有多少人的心中会永存这种正义呢?诚如朱老先生在文中说的:“可怕的正是这种假名行恶的人。他嘴里唱着正义的名字,手里却满满地握着罪恶;他将这些罪恶送给社会,粘上金碧辉煌地正义地签条送了去。社会凭着他所唱的名字和所粘的签条,欣然受了这份礼;就是明知道是罪恶,也还是欣然受了这份礼!是啊,这种人心底的正义,只怕早已霉了,烂了,且将毁灭了,但在它们的唇边,居然还挂着正义的名字。”

我曾经看过一篇题为《选择》的文章,讲的是一个青年到一个渡口,一路上,万里无云,风平浪静,可是,一到了海中央,海水便汹涌澎湃,这时,青年已拥有了“金钱“荣誉”“正义”“才华”“势力”“爱情”6个包裹,船夫让他必须抛下一个才可脱险。青年略一沉思,把“正义”抛入海中。没有了正义,那怎么得了?那不就等于丢弃了良心吗?没有良心,那不就等于冷漠无情、只会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了么?这样一想,不禁毛骨悚然。

开放文明的社会,需要正义;经济日益繁荣的社会,需要正义;建立和谐人文的社会,更需要正义。让我们在每一个人的心中根植正义,生长正义,壮大正义;让我们一齐呼唤正义,亮出正义,坚持正义。

诗性正义读后感篇八

正义与诗性,看似两个极端:最理性和最感性,最抽象和最形象,最逻辑和最直觉,但两者可融为一体。正义,法律运作之崇高目标;诗性,人生追求之至善境界;诗性正义,对法律事业与诗意生活兼顾并重。正义的事业,沉重而艰巨;诗性的生活,轻快而浪漫;人生需时轻时重,适时转换。既追求正义,也踏实生活;既理性思考,也偶发诗性;既苦修专注,也情怀浪漫;既充满劳绩,也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这本书是作者徐昕将近的随笔集结,既写人写事写物写景,也写感写情写思写意。

正义,并非一种先验观念,苍茫大地、宇宙万物,是非善非恶的.,自然与正义无关。所以正义,只是人类社会政治中的建构产物,它必然受制于历史条件与意识形态的变迁。当今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以成本―收益为基本模型的经济学功利主义正在成为一种泛滥的社会与法律原则,这种经济理性人的假设有着将人“物化”的危险,冷漠无情的原则体系往往对弱者的诉求视而不见,作者对这种公共领域中经济学主导一切的话语权作出了批评,并提出了“诗性正义”的概念。

诗性正义读后感篇九

在一个偏远的小村庄,生存着一群善良的村民。他们相亲相爱,哪家有困难,他们都会伸出援手,甚至连一只蚂蚁都不愿意伤害。他们这里资源丰富,风景秀丽,几百年来一直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可好景不长,村里出现了一群恶霸,村民们都吃了一惊,这里很偏僻,怎么会有人知道他们的存在呢?!

原来,有一个村民在威斯湖边发现了一个溺水的人,出于好心,他下水把他救了上来,可怎知他竟恩将仇报,贪图这个地方资源丰富,打算进行开发,把自己的腰包塞满。

领头的开口了:“你们快给我滚出村庄,现在他是我的了,哈哈哈……”

救他的人一听就恼火了:“你个畜生,你的命还是我给的呢!嚣张什么?”

领头的又说:“我就是看在你救过我的份上,要不我早动手了,等到现在干什么?快滚。”

村民们个个紧握双拳,恨不得现在就揍他一顿。突然,不知从何冒出一个壮汉,奔上去,就打了那个领头的几拳,又把那几个走狗通通的狠打一顿,打得他们哭爹喊娘。

“你们给我记住,不要试图打我们的主意,否则……”壮汉的声音沉稳有力,让他们为之一振。

“是,我不敢了。”说完就悻悻地走了。

从此,这个村子又恢复了原来的幸福和平。唯一变的是,这个村子闪耀着正义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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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性正义读后感篇十

在文中的第一句话就表达出了作者的核心观点:正义是社会制度的第一美德。他认为公平就是正义。公平的正义在这些著作中被诠释为在一个憲法民主制社会中人们关于一个健全的、持久的社会合作体系的条件的共同观念,因而是一种内含于关于一个健全持久的社会合作体系的观念中的正义观。

在我看来,正义的实现首先要保证人们都能了解到什么是正义,如果人们都不认可正义,那么我们所说的正义是第一美德也只是空中楼阁。所以在书中,他以卢梭,康德的社会契约论为基础,在此之上建立发展,强调自由的力量。自法国启蒙运动以来,西方国家一直在强调人性的自由和人自身的能力的发挥。以自由为基调的正义论在先天上就被西方社会所认可。

如此可笑的逻辑,让我们的社会价值观变得丑陋、扭曲。我们一直在强调制度上的失衡,要从制度层面对中国进行改革。罗尔斯的《正义论》中就对制度提出了两个原则,其中第二个原则就是对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作如下安排,即人们能合理地指望这种不平等对每个人有利,而且地位与官职对每个人开放。对个人来说的正义原则,首先也是公平的原则,即如果制度是正义的,个人自愿接受并能从中获得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就应当遵守这种制度。

其次,在法律的角度上,我们要保证法律的`至高无上性和强大的执行力。不能让法律仅仅是针对平民阶层的`,对那些官员,富商的约束力小的可怜。在现在西方的观点中,法律正是对理性的人所发出的公共规则的强制命令,目的在于调节人们的行为,提供社会合作的结构。正义要成为社会的第一美德,除去要在道德、制度等层面上营造一个好的环境,还要有强大的法律为其保驾护航。

中国古代所提倡的忠义孝悌、廉耻诚信不正是对罗尔斯所最求的正义的另外一种体现吗?所以,对社会健康,正确的发展的观点以及健康人性的追求。古来今往都是大都一致的。

诗性正义读后感篇十一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正义的理念》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什么是正义?往往人们理解的正义便是,当遇到不公平的事情发生时,有人站出来说话,解决事情,这便是正义。但的确现实世界中,没有绝对的正义。阿马蒂亚·森认为“我们需要寻找的并非是绝对的正义,而是致力于减少明显的非正义;正义需要关注实际的生活与现实,而不只是停留在抽象的制度和规则上; 正义应强调公共理性和反思,而不是寻找一成不变的公理性答案; 正义需要开放的中立性”,需要超越地方、国家的边界,在全球范围内评价一国内部的公正。”

我比较赞同他其中一个观念“正义需要关注实际的生活与现实,而不只是停留在抽象的制度和规则上。”如果整天空口叫嚷着正义,公平,而与现实生活脱节了,这样的`公平是理想化的,是不切实际的。而如今,我们无论是制度还是规则都叫嚷着要改革,我认为,如果改革脱离了现实,那这样的改革带来的不是现实的公平,而是权力的绝对化,又将陷入另一个怪圈。

生活中,有太多的不公平了,我们每个人的能力有限,我们不可能解决一切不公平的事情,唯有遇见时能够不躲避,不逃避,真正真正地向邪恶亮剑,为正义拼搏。

话虽如此,但每天我们都被无数反应黑暗现实的新闻信息所包围,从小月月到郭美美,从拼爹到拼干爹,让人不得不怀疑,这个世界还有正义可言吗?读完《正义的理念》,我最大的感受,也是唯一的感受,生活需要为正义而战的勇士!

诗性正义读后感篇十二

《正义》这篇文章谈的是朱自清对正义的一个认识与看法,他认为,正义应该在我们心中永存,应该在不知不觉之中,从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就可以体现出来,而不是那种只把“正义”二字挂在嘴边,却从来没有付诸过行动。正义是无形的,但他可以给人以力量,给人以希望,让人可以去和恶势力进行斗争,而且,正义往往是胜利者,他是磨不灭,催不夸的。

在现代社会,正义经常被扭曲,比如,一个学生本考不上一所学校,但那位学生的父亲给学校送礼,学校边开后门,让他进校。这种事情在日常生活中根本已经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了,就是我们也会经常遇到或听说,有的家长甚至攀比谁给老师的好处更多。现在请人帮个忙,都要送礼,请吃饭,久而久之,正义也被人们忽略在某个小小的角落了。

事实上,每一个人都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就连小偷,也知道自己做的事情违法,所以躲躲藏藏,但他们还是克制不了自己,或者说对于别人情面上过不去。所以犯人知法犯法,人们也控制不了自己,失去正义感,甚至老师们,负责教育孩子们的老师们,也总是收礼,可想而之,从小就被这样的氛围包围着,在心理上形成的阴影会有多大,而当他们长大后,也会自然而然地这么做了。

希望我们可以保留心底的那一份纯真与正义,做正确的选择,问心无愧,也给这个社会做出一点点贡献,献上一颗正义的心,一份微薄之力。

诗性正义读后感篇十三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正义的理念》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什么是正义?往往人们理解的正义便是,当遇到不公平的事情发生时,有人站出来说话,解决事情,这便是正义。但的确现实世界中,没有绝对的正义。阿马蒂亚·森认为“我们需要寻找的并非是绝对的正义,而是致力于减少明显的非正义;正义需要关注实际的生活与现实,而不只是停留在抽象的制度和规则上;正义应强调公共理性和反思,而不是寻找一成不变的公理性答案;正义需要开放的中立性”,需要超越地方、国家的边界,在全球范围内评价一国内部的公正。”

我比较赞同他其中一个观念“正义需要关注实际的生活与现实,而不只是停留在抽象的制度和规则上。”如果整天空口叫嚷着正义,公平,而与现实生活脱节了,这样的公平是理想化的,是不切实际的。而如今,我们无论是制度还是规则都叫嚷着要改革,我认为,如果改革脱离了现实,那这样的改革带来的不是现实的公平,而是权力的绝对化,又将陷入另一个怪圈。

生活中,有太多的不公平了,我们每个人的能力有限,我们不可能解决一切不公平的事情,唯有遇见时能够不躲避,不逃避,真正真正地向邪恶亮剑,为正义拼搏。

话虽如此,但每天我们都被无数反应黑暗现实的新闻信息所包围,从小月月到郭美美,从拼爹到拼干爹,让人不得不怀疑,这个世界还有正义可言吗?读完《正义的理念》,我最大的感受,也是唯一的感受,生活需要为正义而战的勇士!

诗性正义读后感篇十四

面对药家鑫案,面对教育公平问题,面对司法腐-败等等。我不禁自问何为正义,又何为公平?如何正义,又如何公平?……在字典里,正义的解释为公正的、有利于人民的道理,公平则是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这样的解释在我看来是正确却很表层的。自古以来,我们都有强调着公平与正义;可是在很多时候,这些美丽的词汇仅仅运用于上层,而非劳苦大众。俗话有云,得不到永远都是最好的。人类在荆棘斑斑的朝圣之路上从来没有满足过,我们一直强调公平正因我们总是难以达到这一水平。反观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中,我们国人也同样追求着公平与正义,不可否认地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可是这依然是不够的。近来,阅读了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里面说谈到有关正义与公平的观念令我大开眼界,同时对于正义与公平重新有了思考。

在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罗尔斯从公平正义入手,全面系统深刻地论证了自由与公平、个人与国家、机会与结果等广泛的社会政治问题,力图为现代西方社会重建“公平正义”的道德基矗他提出了“无知才能公平。”这一无知之幕的假设,初看下觉得有点荒唐,但是仔细咀嚼才发现其中的道理。正如罗尔斯所说的:“既然人人处于同一状态,任何人都不能设计出有利于自己特殊情况的原则,于是公平协议或交易的结果就是正义的原则。”人们在无知等级差别,无知利益欲望之时,自然而然的不会为着某些私欲而违背良心、违背道德从而也达到了真正意义上的正义及不偏袒。无知之幕的假设固然是一种理想的状态,但同时罗尔斯的这一观点是给予了我关于正义的看法的另一种理解。

可是,理想状态是有距离的;人类不可能没有欲望,这表明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总会存在着或大或小的利益。就拿中国社会的司法公正问题来说,作为一个国家的司法机关,必然表示着它应该是正义、公平的。可是在现实中确实存在这样的情况——司法腐-败,诸如人情案、金钱案等等。这说明了什么?这正正说明了人类欲望、追求功利的不可磨灭。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林也指出,司法公正影响最大的问题之一是,提前退休的法官借助老同学关系、老上司关系、老朋友关系,来搞关系案、人情案,操纵法律服务市场,危害了司法公正。我认为,社会主义中国要向前发展就要处理好之一问题,最大程度地实现公平与正义,像liang会中所提到的实现司法公开,司法廉洁,司法队伍建设再加强加强司法建设顶层设计;这些都是可行的做法。

如何做到正义与公平呢?在《正义论》中,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罗尔斯更是提出了两个正义原则。这也不禁让我想起了一部影片《地下裁判团》,影片中道德与法的冲击,它们之间关系的复杂,也是体现出了理性与人性问题。同时这些观点不仅仅在西方国家引发了思考,在东方国家同样引起了关注。在我看来,罗尔斯对于实现公平与正义的看法与传统观念有所不同,但是却在一定程度上有重要的意义。对于社会主义中国的建设与发展来说也是如此,在发展的.道路上,在西方资本主义文化的冲击下,在传统与现实的交融中,不可避免遇到挫折,出现错误;如何做到理性,如何实现最大程度的公平与正义,如何协调道德与法等等,借鉴如《正义论》等经典著作可以为我们提供思想的火花。

正义与公平还将是不断探索的问题。作为一部经典著作,《正义论》中所提到的相关观点内涵十分丰富,上述个人观点也只是较表层的思考与理解。稍稍阅读此书,收获远比想象的多啊!

诗性正义读后感篇十五

1971年,哈佛大学的哲学教授罗尔斯发表了他的《正义论》,在西方国家立即引起了巨大的反响。该书被西方学术界誉为20世纪政治哲学、法哲学、道德哲学和社会哲学的“最伟大的成就”和“划时代的理论”,还被推崇为与洛克《政府论》和密尔《论自由》相并列的“自由民主传统的经典著作”。

《正义论》之所以蕏了如此巨大的影响,根本原因在于其中所提出的关于社会正义的完整体系实现了两个重大转折:第一,实现了从实证主义和相对主义向规范理论的复归,从而使西方的自由主义传统得以承续和弘扬;第二,实现了从功利主义向“社会契约”论的回归,强调了个人权利对于福利总量的优先性、正义对于功利的优先性。

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义包括社会正义和个人正义,而罗尔斯所论述的正义主要是指社会正义,即社会制度的正义。在他那里,“正义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更准确地说,是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之划分的方式。”因此,他的正义论也被称为分配正义论。

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正义是分配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划分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和负担的主要制度。而且正义意味着平等,因此提出了正义的两个基本原则,一是涉及权利和义务的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二是涉及到地位、收入、财富包括权力的分配的差异原则:在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出现时,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或者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

(一)罗尔斯“正义”概念提出的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社会面临着种种矛盾,诸如陷入越战泥潭,黑人争取权利的斗争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要建立与社会发展相一致的价值观念来化解冲突,这就为罗尔斯提出“正义”的概念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在学术领域,美国当时深受分析法学的影响,大多数人深陷语义和逻辑关系的争辩之中。为了挽救政治哲学的萧条局面,必须要有一种理论来取代功利主义思潮,这也促使了罗尔斯“正义”概念的产生。

(二)罗尔斯“正义”概念的基本内容。

罗尔斯作为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其“正义”的概念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正义、针对分配的正义而提出来的。它将洛克、卢梭和康德的社会契约论作为理论基础,进而论证西方民主社会的道德价值,反对西方社会传统的功利主义,提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主要美德;非正义的法律制度即使有效,也应加以修正和清除。他还认为正义与社会合作密切相关,制度层面的正义原则和个人层面的正义原则应当有所区别。

制度层面的正义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最大的平等自由原则,即每个人都有权拥有与他人自由相一致的最广泛、最全面、平等的基本自由权,包括公民的各种财产权利和政治权利;二是差异原则,即应当使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安排,既符合地位最不利的人的最大利益,又符合公平的机会均等的条件,使之与向所有人开放的地位和职务联系在一起。

(三)罗尔斯“正义”思想的思考与小结。

个人权利不可侵犯是本书的立论基础。有些事情是任何他人或团体都不能对他人做的,做了就要侵犯到他们的权利。这些权利如此强有力和广泛,以致引出了国家及其官员能做些什么事情的问题。个人权利为国家留下了多大活动余地、国家的性质、它的合法功能及其证明,构成本书的中心内容,而一系列广不同的论题亦在这种探讨中涉及。

(1)人类是理性的、文明的、自利的个人集合体。他们的权利与福利应该成为社会政策的核心关注对象。尽管人类必须在一起过商业、共同体和道德生活,但是,一个人不必为另一个人的利益牺牲他/她自己的利益。

(2)私人企业与私人财产是基本的,必要的。不仅他们持有相当可观的社会财富,而且他们对个人自由与自主也是不可或缺的。

(3)市场机制不论具有何种明显优势,其本质上对于社会资源的分配不是一个充分的向导。它在分配资源时经常不考虑公平、道德沙漠与人的尊严。

(4)私人财产尽管重要,但它不是绝对的权利。它是在一种共同的社会生活背景下被拥有的,因此,为了达到重要的社会目标,它可以被调整和限制。

(5)我们对于社会中弱势成员的责任是基本而不可避免的。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对于其弱势成员的帮助与关心是一种道德必然——并不仅仅是一种个人慈善行为。

(6)出生和天赋的优异并不是应得的,它们不是通过个人努力后获得的。

(8)能够跨越党派利益、并且拥有整体社会视角的唯一机构是政府。政府不是敌人。

罗尔斯的正义论的两个原则暗示着社会基本结构的两大方面:一方面是公民的政治权利,一方面是社会发展和经济利益。中国经济在快速发展,必然导致一些不公平现象的出现,而这些不公平现象与政府制定政策时的价值取向息息相关。如何在确保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保证的社会的稳定是中国当下的必然命题。罗尔斯的公平正义理论,为这个命题提供了解决的理论基础。

(一)自由平等是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

人民行使公民权利的实质意义在于选择具体的政治模式,从而使该政治模式能够真正地、最有效地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与发展,最终能够真正地实现政治公正、公平的实质目标。罗尔斯正义论的最大平等自由原则可以为民主政治制度的设计提供参考。

(二)加强程序正义建设。

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在经济体质和政治体质的改革中,应当从程序正义的角度出发,完善法律制度,建立合理、公正的社会制度体系,保障公民的平等权利,实现公民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各方面平等参与的机会。

(三)树立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培养公民美德。

“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公平正义”就是要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是和谐社会的主旨之一。“公平正义”包含了“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等几个方面的内容。罗尔斯的正义论,其“正义”的概念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正义、针对分配的正义而提出来的,和谐省会需要公正的秩序以保证公民享有平等的机会。构建和谐社会需要良好的外在制度约束,也需要内在道德的提升。

(四)运用差异原则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社会弱势群体是指创造财富、积累财富能力弱,就业竞争能力、基本生活能力差,生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差,社会权力缺失、社会地位地下、生存状况差的人群。弱势群体已经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如何应对和解决中国的弱势群体问题,已经成为中国必须面对的问题。罗尔斯正义论提出的差异原则,其本质就是通过制度的倾斜,从而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虽然罗尔斯提出这一原则时,更多的是代表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弱势群体的利益与正义的要求,但该原则在我国弱势群体利益保护问题上同样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就我国而言,弱势群体的出现包括了信息不对称、经济力量差距、不良的制度影响等诸多方面,其中制度的好坏直接影响人们的社会地位和个人发展的机会。罗尔斯的差异原则,就是在最大的自由平等原则下提出的。根据差异原则,我们在制定制度时,应当充分考虑到弱势群体承担的社会成本、抵抗风险和变化的能力,让制度向弱势群体倾斜,让表面看起来不平等的制度实现真正的平等,让社会进步的成果得到全社会的共享。

从制度层面给予弱势群体充分的保护,减少弱势群体对强势群体的仇视,可以减少社会冲突,化解社会矛盾,从而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罗尔斯的正义论涉及多个领域,既研究了社会制度层面的正义,又研究了关系到个人利益的正义,它是对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社会存在的反映,对于今天我们深入研究中国社会正义问题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罗尔斯的正义论中的平等自由原则和差异原则,既要让每个人都有权拥有与他人自由相一致的最广泛、最全面、平等的基本自由权,又要通过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安排使社会最不利的人的利益得到最有利的保护。结合我国的现实而言,就是既要让每个人最大自由地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又要照顾弱势群体的利益,力图最大限度的消除不平等现象,以保持社会的公平公正,推进我国的法制化进程。

诗性正义读后感篇十六

在写读书笔记之前,我想谈谈读了这本书几节之后给我的感受。拜读罗尔斯的《正义论》,个人认为理论性太强,又太深奥,大多没有读懂,只是了解了许多新的概念,虽然有的是过去知道的词语,但罗尔斯都有赋予了它们新的内涵,诸如,正义,正义观,公平的原始状态,契约论等等,很简略地将书翻了一下,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了哲学,经济学,伦理学,法学等多门学科。初次接触这本书的第一章的前几节,虽然就像之前说的看不太懂,但是很感兴趣并且有耐心去研读,也希望自己在读书的过程中获取丰富的知识,懂得很多道理。

罗尔斯在开篇论述正义的作用时就直接认为,人类社会的第一美德有两个方面,一是真理,一是正义,并且二者是不可调和、决不妥协的。其中,社会基本结构是正义的主题,人们在达成其他协议之前,首先要就社会制度的原则达成协议。然而这种缔约不是一种实际的历史行为,而是在假定的原初状态中的选择的结果,它是互相冷淡的个人在无知之幕背后的选择。下面,我想就公平正义原则的原始状态和证明进行简要分析。

罗尔斯说过:公平的正义并不是一种完整的契约论。因为契约论的思想显然可以扩大应用于选择一种或多或少完整的伦理体系,就是说,扩大应用于一种把不但对正义而且对所有美德也同样适用的原则包括进去的体系。也就是说,正义即公平观以及它所体现的有普遍代表性的那类观点所涉及的范围是有限的。而且可能有人会提出类似的结论,这些结论可能更加吸引和新颖。然而要像罗尔斯一样,要证明这些具有相当普遍性的道德常识,尤其是具有理性上的说服力,却是异常艰难的。因此,我们只是在意罗尔斯的结论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要知道罗尔斯是如何证明的,即这些结论是怎样得出的。只有这样做,我觉得我们才能够真正理解罗尔斯的思想;亦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一些错误与批评,因为罗尔斯在正义论中的论证体系是非常严密的,逻辑性非常强。

首先必须对原初状态要有正确的刻画。原初状态相当于社会契约论中的自然状态,它在历史上并不真实存在,它只是在思维中的一种状态,但是由它所得出的结论却对现实有巨大的作用和参考价值,我想这就是罗尔斯要提出原初状态的重要原因。罗尔斯是这样定义原初状态的:它是一种期间所达到的任何契约都是公平的状态,是一种各方在其中都是作为道德人的平等代表、选择的结果不受偶然因素或社会力量的相对平衡所决定的状态。当然,原初状态必须具有一定的背景环境,而且也会有一些可取的限制,使我们排除受到偏见指引的偶然因素的察知。

原初状态目的在于建立一种公平的程序,从而使达到的每一个同意的原则都将是正义的,也就是试图通过程序上的正义,达到实质上的正义。我们必须以某种方法排除使人们陷入争论的各种偶然因素的影响,引导人们利用社会和自然环境以适应他们自己的利益。基于此,罗尔斯假定各方都在无知之幕之中。无知之幕中的各方并非一无所知,而是有所知有所不知。他们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也不知道他在先天的资质、体力、智力等方面的`运气;甚至不知道他们的特定的善的观念或他们特殊的心理倾向,但是他们知道自己正在经受环境的制约,他们也具有选择正义原则所必须的一般知识。

因此,无知之幕的假设,使原初状态摆脱了历史和现实的性质而成为纯粹理性的虚拟,也最终排除了订约各方的特异性,使他们成为抽象的、一般的人,排除了一切会影响到原则选择的来自自然和社会的偶然因素,排除了一切会妨碍人们达到意见一致的冲突因素。这就使契约已完全不是现实的契约,订立契约的行为变成了对原则的选择,这种选择实际上已不是在各方之间进行,而是在一个人的脑子里进行。也就是说,一个知道自己的人会明确的选择对自己公平的原则。但是如果他们对自己的此一无所知,那么他必须代表全部人选择最有利于自己利益的原则。

那些出身和天赋较低的人以某种补偿,缩小以至拉平他们与出身和天赋较高的人们的出发点方面的差距。在他看来,天赋不是道德上应得的,应当把个人的天赋看成是一种社会的共同资产,虽然自然资质的分布只是一个中性的事实,但社会制度怎样对待和处理它们却表现出正义与否的性质。他反复申明这两原则决不会导致一个英才统治的社会,不会导致一个差别悬殊的社会,甚至不无天真地表现出这样一种预期:倘若始终遵循这两个原则的话,未来社会的人不仅将在制度形式上保证平等,而且能够接近事实上的平等。

在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于它的内容还不是了解得很深,但是我还是看到了正义的一种力量,一种反省,一种启示,还是很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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