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和学习中,方案是我们为达成目标而制定的行动计划。在制定方案时,我们应该充分调研和了解相关领域的最新发展和最佳实践。接下来是一份方案范例,希望对大家的项目或任务有所帮助。
某镇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篇一
计划也可以是由下级或者具体负责人就具体工作的实施形成的文件,报上级或者主管领导批准。写作要求同上。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和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天党发[2011]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精简机构,提高办事效率,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深化机构改革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推动我镇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建立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减轻农民负担,促进我镇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市场取向、开拓创新原则。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公开,创新公益性事业服务运行机制,搞活经营性服务。二是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按照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合理调整机构设置,精简人员编制,坚持以职能设置机构、以职责核定编制,以编制确定岗位,按岗位配备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行政效率。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原则。逐步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转向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规范政府事权,进一步理顺上级主管部门与乡镇之间的关系,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群众监督,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原则。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机构改革措施和办法,确保我镇行政事业机构职能转变、编制精简、财政保障、人员分流“四到位”。五是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周密制定改革方案,注意化解各类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证改革顺利进行。
(一)**镇党政办事机构。
根据**党办发[2010]19号和**党办发(2010)57号文件关于“原则上乡镇党政办事机构不超过5个,县级党委、政府所在地镇、人口在5万人以上的镇党政办事机构不超过6个”的规定。**镇设置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城镇管理办公室6个党政办事机构。
同时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人民代表大会、纪委(监察)、政法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其办事机构采取加挂牌子形式设置。
(二)法律法规明确县政府部门设在**镇的机构。
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国土资源管理所、中小学校、卫生院、移民工作站为县政府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以上机构党组织关系按有关规定实行属地化管理。机构的具体名称为:
1、县公安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公安派出所。
2、县司法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司法所。
3、县国土资源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4、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卫生院。
5、县教育和科技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中学、**镇第一小学、**镇第二小学、**镇第三小学、**镇第四小学、**镇润松学校、等6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学。
(三)**镇党委、政府管理的事业机构。
按照**党办发(2010)19号和**党办发(2010)57号文件规定,乡镇不再新成立行政管理职能和经营型事业单位。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就原有事业机构进行科学整合和设置。机构限额为9个,机构规格为正股级机构。设置或保留机构其具体名称为:
1、组建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将农业技术推广、畜牧兽医、乡镇企业管理等涉农站及职能一并整合划入。一般含农业技术推广、农机推广、畜牧兽医、农用物资、扶贫开发、农产品质量检测、乡镇企业管理服务等服务性工作。
2、组建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将乡镇劳动保障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等涉及人力资源开发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办及职能一并整合划入。一般含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优抚安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社会救助、养老保险等服务性工作。
3、组建乡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将乡镇文化服务中心机构及职能与文化宣教、远程教育等职能整合划入。一般含文化宣教、远程教育、信息收集与传递、图书阅览、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
4、组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将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的职能与村镇建设职能整合划入。
5、保留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包含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
6、保留乡**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7、保留乡镇水利站、林业站、财政所。
(四)整合人力资源,发挥工作效率。
将工作关联、职能相近、工作业务联系紧密的部分机构,采取联合办公或合署办公形式开展工作。具体联合办公和合署办公的机构为: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与司法所联合办公,加挂“综治维稳信访处置中心”牌子。
2、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与国土资源管理所合署办公。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站、点)构建服务基层和群众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党办发(2009)17号文件的要求,乡镇、村(社区)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开设“一站式”服务窗口,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党办发(2009)12号文件的要求,乡镇、村(社区)综治工作中心(站、点)要进一步整合力量,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接待群众来访、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
(五)创新乡镇机构管理体制。
县政府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以县政府部门管理为主,对其履行人事管理和业务工作部署、指导和考核职责,乡镇党委、政府对其履行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考核职责。乡镇党委、政府管理的事业机构,乡镇党委、政府履行人事权、财权等管理职责,县政府部门履行业务指导职责。县政府部门和乡镇要依法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自治工作,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六)**镇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按照现有编制严格控制乡镇人员,在同一层级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政编制实行动态管理。要严格编制属性,乡镇党政使用行政编制,乡镇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不能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混用。
1、**镇按照**县乡镇机构改革机关编制的调整、其行政编制由改革前的42人调整为改革后的41人,其中包含行政编制9人,社会事务办5人,经济发展办3人,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办7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3人,城镇管理办2人,人大主席团2人,纪委2人,政法委3人,人武部2人,工会1人、共青团、妇联各1人。
2、**镇党政机关原使用的事业编制核销,按现有行政编制的15%核定工勤编制,即41×15%=6人。
3、**镇事业单位编制基本维持原编制总数不变,其中农业服务中心编制数由11人调整为12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保持不变,编制数为2人;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保持不变,编制数为2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保持不变,编制数为2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编制数由1人调整为2人;水利站保持不变,编制数为5人;林业站保持不变,编制数为4人;财政所保持不变,编制数为6人。整合的事业单位按照编制随职能走、人员随编制走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由县编委在编制总数内进行调整。
4、严格控制领导职数,按规定限额核定领导职数。
(1)**镇统一设置党政领导职数9名,其中包括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2名(其中1名兼任镇长),人大主席1名,乡镇长1名,副乡镇长3名(其中1名交叉任职不占职数),纪委书记1名,政法委书记1名,人武部长1名等。
(2)乡镇党政办事机构领导职数的设置:**镇党政办事机构的领导职数设置为1正2副,其中1名副职兼任镇党委组织员。
(3)依法依章程设置机构股级领导职数的设置:镇人大主席团、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民武装部等依法依章程设置的机构股级领导职数各设1名正职。
(4)县级部门设在乡镇的单位和乡镇管理的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的设置:按整合后的编制情况核定,即编制在4名(含4名)以下的单位,设正职1名,因特殊需要可增设1名副职领导。编制在5至9名的单位,设1正1副,编制在10名(含10名)以上的单位,设1正2副。公安派出所和人民法庭的领导职数适当增加。
按此规定**镇农业服务中心编制数为12人,领导职数为3人,其中1正2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林业站编制数均为4人,各设领导职数为2人,其中1正1副;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编制数均为2人,各设正职领导1人;水利站编制数5人、财政所编制数6人,各设领导职数为2人,其中1正1副。
人员定岗和妥善安置人员是乡镇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优化人员配置,改善人员结构,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步骤,必须做细做实,加快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妥善安置超编人员,尚未安置的要通过自然减员等多种渠道逐步消化。
1、乡镇机关公务员,要在核定的人员编制范围内,在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现有人员中选用,其他人员按照人随编制走的原则,保持原身份不变,今后乡镇机关新进人员严格坚持“凡进必考”原则,把好进人关。
2、事业单位人员,按照新设置的机构核定的编制,实行竞争上岗、全员聘用。新进人员要严格实行公开选拔、择优聘用的办法。在这次机构改革,被撤并整合以及职能调整、改变机构名称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由镇党委按照“人随事走和调剂安置”的原则进行安排。原则上其单位被撤并整合到哪个单位,其工作人员就划到那个单位去。对于超编的我镇事业单位人员,在本镇内部按其所能,调整到空编的事业单位去。对编制限制一时难以安排的干部,采取暂时超职数安排解决,逐步消化。被调整的人员,由镇党委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3、按编上岗人员,要完备相关手续,实行实名制和公示制,接受各方面监督。
(一)工作进程安排。2011年5月10日前将改革方案报县编委办,经县委、县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5月20日前完成三定方案审批;5月21日—5月30日完成人员竞聘上岗工作。
(二)严肃纪律,严格执行机改政策规定。各部门在机构改革中要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要严格按县委、县政府批准的机改方案组织实施,严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积极推进机构编制公**、规范化管理。此次改革中,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派驻乡镇的事业单位要实行机构、编制、人员的实名制和公示制。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防转移资金、私分钱物、挥霍浪费和侵吞公有财产。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依纪从严查处。镇纪委要配合县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中编办、监察部发布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对机构编制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要站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思想政治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刘余超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罗朝开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罗朝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陆显圣同志为成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要积极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和竞聘工作,妥善化解和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和“十二五”期间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州、县机改政策,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强档案管理,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加强对新组建和改变名称的单位文件档案资料的移交管理,确保文件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同时加强对印章的监管,新组建和改变名称的事业单位的印章由镇政府统一规定制发,新印章启用后,原印章立即作废并上交镇政府统一封存,对于不按相关规定迟交和乱使用印章造成不良后果的应追究部门负责人的相关责任。当新的印章启用后,各单位的牌子由镇政府统一制作,并及时对外挂牌运转。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派驻监督,根据《关于深化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化市、县(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宁党办〔2019〕94号),结合兴庆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依据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适应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实施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由兴庆区纪委监委向兴庆区党和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组(以下简称派驻机构),改革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治监督。围绕“两个维护”,紧盯“关键少数”,强化日常监督、科学监督、精准监督,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确保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和兴庆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坚持高质量全覆盖。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新形势新任务出发,科学设定派驻机构监督范围,实现对兴庆区党和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等派驻全覆盖。
--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兴庆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进程,切实解决派驻机构设置不合理、覆盖不全面,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不明确,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顺畅,监督不到位、作用发挥不够等突出问题。
--坚持改革创新。准确把握党中央关于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的政治意义、政治考量和政治要求,结合兴庆区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创新变化的具体形式,以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动力,实现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机构设置。派驻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的方式,兴庆区纪委监委共设置派驻纪检监察组6个。其中,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4个,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2个。兴庆区人民法院、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实行单独派驻,其他部门(单位)实行综合派驻,公安分局纪检监察工作由银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具体是:
1.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区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政研室、信访局、网信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工商联)、政法委、编办、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共16家单位。驻在部门为区委办。
2.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医疗保障局、应急管理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综合执法局(爱卫办)、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劳动监察大队、仲裁院)共8家单位。驻在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扶贫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司法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月牙湖治沙林场)、交通运输局、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双创基地)、科技局、科协、发展和改革局、审计局、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统计局共13家单位。驻在部门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4.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教育局、审批服务管理局、财政局(核算中心)、国控公司共4家单位。驻在部门为教育局。
5.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兴庆区人民法院。
6.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兴庆区人民检察院。
(二)人员编制。撤销兴庆区党和国家机关(含检法机关)内设的纪检监察机构(不含机关纪委),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全部划转到派驻机构。实行综合派驻的,每个派驻纪检监察组配备行政编制2名,共需行政编制8名,通过划转、调剂等方式统筹解决。不得减少兴庆区纪委监委机关原有的编制和区委巡察办编制,不得在机构改革中减少兴庆区纪委监委机关编制充实其他部门。派驻兴庆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派驻兴庆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每组人员编制2名,共需编制4名,分别从兴庆区人民法院、兴庆区人民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中划转,列入派驻机构专项编制统一管理,不得用于其他部门。兴庆区人民法院、兴庆区人民检察院未明确纪检监察干部数额的,按本条所列最低编制数划转编制。
(三)规范名称。兴庆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名称统一规范为:“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x纪检监察组”。
(四)领导职数。兴庆区纪委监委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设组长6名,为副科级领导职务。
(一)强化监督职责。派驻机构是兴庆区纪委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兴庆区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兴庆区纪委监委负责。通过监督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单位,下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及时准确发现问题,有效发挥“探头”作用;。
通过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督促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督促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
(二)深化政治监督。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要认真履行政治监督职责,聚焦主责主业,突出监督重点,强化政治监督,把工作着力点放在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上,加强对落实“两个维护”、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维护政治生态、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驻在部门党组织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和兴庆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要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着力在强化日常监督、推动巡视巡察整改上下功夫、见成效。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综合运用各种问责方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三)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派驻机构要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摸清监察对象底数,明确监督范围,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驻在部门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驻在部门党组织提出监督建议,督促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监管措施。要健全审查调查工作机制,加强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对管辖范围内涉嫌职务违法行为的,严格按照兴庆区纪委监委授权,依法使用相应审查调查措施。
(一)健全领导体制。建立兴庆区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纪委监委统一管理,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分管,常委、委员协管,相关内设机构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指导、教育培训、管理、服务和保障。完善兴庆区纪委监委分管副书记(副主任)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派驻机构向纪委监委定期报告工作、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向纪委监委述职述责述廉等制度。建立健全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提名考察制度,兴庆区纪委监委会同兴庆区委组织部负责提名、考察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担任驻在部门(不含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党委)成员,不兼任其他职务或者分管其他工作。
兴庆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查办的驻在部门科级以下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依据《贯彻〈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的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由兴庆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进行审理。
(二)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兴庆区纪委监委及内设机构、派驻机构的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优化派驻机构与兴庆区纪委监委内设机构衔接协调机制。完善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相结合的机制,加强派驻机构的办案协作,切实提高派驻监督实效。建立重要情况报告制度,派驻机构结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状况等综合分析,形成专题报告报纪委监委。健全派驻机构与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沟通协调机制,及时通报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经常与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书记交换意见、提出监督建议;。
会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做好巡察工作,督促抓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移交线索处置,及时向驻在部门党组织提出党纪处分建议。
全面落实兴庆区属国有企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强化兴庆区纪委监委对兴庆区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根据兴庆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编制情况,暂不向兴庆区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由负责监督国控公司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其进行综合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派驻机构改革全过程,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在区委领导下进行,纪委监委要发挥专责机关作用,主动加强与组织、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明确改革任务,落实具体措施,提出工作要求,做好机构设置、编制划转、人员配备、服务保障等工作,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要大力支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自觉接受派驻机构监督。
(二)加强服务保障。派驻机构的业务、编制职数、干部人事关系、工资关系(派驻兴庆区人民法院、兴庆区人民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人员经费由驻在部门保障)、党组织关系由兴庆区纪委监委统一管理;。
工作经费(含公用经费、专项工作经费)列入预算,由兴庆区纪委监委统一管理。办公用房由各驻在部门保障。
(三)加强队伍建设。拓宽用人视野和渠道,派驻机构干部可以从纪检监察系统产生,也可以从纪检监察系统以外产生。加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政治建设、能力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确保自身过硬。建立和落实派驻机构负责人定期轮岗交流制度。根据自治区、银川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相关规定,制定兴庆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办法和考核办法,强化管理监督和履职考核,督促派驻机构履行好“不走的巡视组”职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深化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及配套工作方案印发施行。至此,江苏各设区市纪委监委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全面推开。在此之前,江苏省一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已全部完成。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是党中央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蒋卓庆表示,该省结合实际,着眼于“形”的重塑、“神”的重铸,从优化机构设置、制定工作规范、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发力,努力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确保“施工”不走样。
为全面推进省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今年5月底,江苏省委出台《关于深化江苏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省纪委监委配套印发省属国有企业、省属金融企业、省属高校和在苏部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等4个实施方案,细化改革内容,实行分类施策,确定“路线图”,制定“任务书”。
8月下旬,该省分片召开设区市纪委监委专题调研座谈会;9月中旬,制定关于深化设区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指导口径;9月下旬,就各设区市提交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方案集中反馈修改意见……几个月来,江苏省纪委监委开展了一系列紧锣密鼓的行动,了解工作情况、开展业务指导、进行政策把关,稳步推进改革任务落实。
9月25日,江苏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深化设区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改革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涉及范围和工作要求,督促各设区市纪委监委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分类有序推进。
“不得向驻在单位下属单位实行再派驻,不得层层转授监察权;必须严格规范监察措施使用审批程序……”翻开这份指导性文件,不难发现,10条指导意见紧盯各个关键节点,明确要求各设区市纪委监委在派驻机构改革中必须坚持稳妥审慎原则,按照党组织领导管理体制,不随意扩大改革范围、不超越职责权限授权,从实际出发,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目前,该省27家省属国有企业、4家省属金融企业、32所省属本科高校通过派驻纪检监察组,或派驻监察专员和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等形式,实现省一级派驻监督全覆盖,派驻机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明晰、监督更加有力。各设区市派驻机构改革也正按照省纪委监委要求扎实推进,将“施工图”逐步逐项变成现实。
聚焦“四个关键”,擦亮派驻监督“探头”
因超标准领取薪酬,江苏省盐业集团盐城分公司4名领导班子成员被诫勉谈话,3人被组织处理;各分公司共收回违规发放的薪酬71.6万元……近日,在江苏省盐业集团公司纪委、省监委派驻监察专员办公室的推动下,一场针对员工违规超额领取薪酬的专项整治行动在集团所属企业内部引起不小震动。
专项整治由发现问题倒逼产生。“集团下属公司区域分散、点多面广,过去往往是监督的盲区和死角。改革后,我们以推动巡察整改为抓手,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实现精准监督。”该集团公司纪委书记、省监委派驻监察专员王胜介绍,在依规依纪处置部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超额领取薪酬的问题后,他们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推动出台规范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月度薪酬发放、月度绩效考核等一系列制度,从源头上堵住薪酬违规发放的漏洞。
“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准确把握政治监督的定位,严格监督、精准监督、有效监督。”江苏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省在实现派驻机构、人员配备“双到位”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派驻机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指导、管理、服务和保障,推动派驻机构深入开展“嵌入式”监督,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不断净化驻在单位政治生态。
如今,综合运用参加会议、专项检查、约谈提醒、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方式开展监督,已成为该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的一种工作常态。以江苏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为例,派驻机构改革以来,已对监督单位101个“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过程开展监督,提出意见建议30余条。“我现在的工作有‘三多’:监督事项多、意见建议多、约谈提醒多。”该纪检监察组组长郑路说,正是因为自己成了“三多干部”,才能更好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有效压实驻在单位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4个“40条”,为派驻机构履职明规范立规矩。
10月10日一大早,南京审计大学纪委书记、省监委派驻监察专员王书龙就来到省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报备该校一名中层干部违规发放学位证书问题的处置情况。即便是前来报告工作,王书龙也不忘随身带着《江苏省属本科院校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规定》这本小册子,“方便随时翻阅,看看履职是否规范”。
向省纪委监委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报备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正是该《工作规定》里明确的要求之一。改革后,派驻机构被依法赋予监察权,既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又要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如何确保派驻机构全面、规范、高效履职?江苏省纪委监委出台派驻省级机关、省属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和省属国有企业、省属本科院校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规定等4个“40条”,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职明规范、立规矩。
有效、管用,是记者在采访中听到最多的评价。记者注意到,《工作规定》围绕派驻机构的职责定位、监督检查、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列出40条责任清单。“过去高校纪检工作比较薄弱,缺乏统一的规范。现在我们只需要‘按图索骥’,再也不用担心工作缺项漏项了。”王书龙说,4个“40条”解决了如何履职的大问题,该做什么、怎么做心里更有底。
敢于执纪问责、动真碰硬,离不开考核的激励和鞭策。江苏省纪委监委专门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以强化监督为核心,以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为重点,探索实施分类考核,采取季度督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个季度内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没有实际工作的,必须向省纪委监委作出说明;实行年度综合考评,考核结果与干部任免、薪酬、奖惩等事项挂钩,工作不力的将被调整岗位。
随着派驻“探头”越擦越亮,改革制度优势正逐步转化为治理效能。今年以来,江苏省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谈话函询72件次、立案30件、处分29人,同比分别增长10.8%、87.5%、31.8%;省属本科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谈话函询134件次、立案43件、处分36人,同比分别增长109.4%、168.8%、227.3%。
某镇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篇二
二oo五年五月。
前言。
根据《**市政府关于电力体制改革的意见》(*府发[2003]40号)的要求,重组后的供电企业要注重转变机制,深化改革,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而现有控股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劳动组织管理和分配激励制度上与**电力公司现有管理水平相距甚远,非常有必要对供电公司机构编制管理及薪酬方案进行改革,以利于供电公司的管理节奏与市电力公司合拍,促进供电公司的全面发展。为此,根据工作安排,经报市电力公司审批同意,我们选定**供电公司作为突破口,全面剖析供电公司机构编制及薪酬分配的现状,找出存在的问题,协助制定机构编制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办法,并指导帮助其具体实施。现根据**供电公司的实施情况,特编制了《供电公司机构编制改革推荐方案》,以供各供电公司在机构编制改革中参考。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机构编制和劳动定岗定员管理,改善劳动组织结构,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全面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以保证公司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市电力公司控股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机构编制及劳动定员管理指导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规范机构和岗位名称,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和岗位职责,明晰工作流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实现个人绩效和组织绩效的提高。
(二)严格控制机关职能部门的职数、中层干部职数和机关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数,真正体现精简、统一和效能的原则。
(三)建立岗位动态管理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机制,全面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完善下岗、待岗和试岗管理,形成“岗位靠竞争,收入凭奉献”的良好氛围。
(四)制定和完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实现劳动人事制度的系统整合,不断提高核心岗位的竞争力,确保公司快速健康发展。
(五)通过改革,进一步规范员工的薪酬管理制度,建立成套的薪酬管理体系。
机构编制的基本原则。
(一)机构编制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性质、业务范围、安全生产的要求,合理设置职能部门和生产单位,建立职责明确,管理科学,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一岗多能、一岗多责”的原则,合理设置岗位和配置人员,对工作性质相近的工种、工序和不规范的岗位进行调整或合并。达到劳动组织配置合理,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搭配恰当,分工明确,管理高效的目的。
(一)《**市电力公司控股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机构编制及。
劳动定员管理指导办法》;。
(三)《**市电力公司控股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职能部门设置表》;。
(四)《**市电力公司控股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推荐模式表》。
要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
(一)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办法制度。
2.《xxxx公司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
3.《xxxx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4.《xxxx公司技能型专家评选考核实施办法》;
5.《xxxx公司专业技术带头人评选考核实施办法》;
6.《xxxx公司中层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7.《xxxx公司岗位动态管理实施办法》;
8.《xxxx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9.《xxxx公司生产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10.《xxxx公司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11.《xxxx公司中层干部任前公示管理办法》;
12.《xxxx公司后备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13.《xxxx公司领导干部三项谈话制度实施办法》;
14.《xxxx公司员工奖惩办法》;
16.《xxxx公司关于职工在劳动合同期内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的管理办法》;
17.《xxxx公司关于员工自愿辞职自谋职业的管理办法》。
(二)考核及激励制度。
1.《xxxx公司绩效管理实施细则》;
2.《xxxx公司各类假别管理办法》;
3.《xxxx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办法》;
4.《xxxx公司综合奖考核实施细则》;
5.《xxxx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奖励考核实施办法》;
(三)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1.《xxxx公司生产人员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2.《xxxx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3.《xxxx公司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办法》;
4.《xxxx公司学历教育管理办法》;
5.《xxxx公司员工培训考核登记办法》;
6.《xxxx公司新进人员和转岗人员上岗前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7.《xxxx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成立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
为了保证公司机构编制及劳动定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组。负责宣传、动员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的管理制度,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机构设置。
(一)机关职能部门设置:
1.公司设机关职能部门9个,分别是:总经理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财务资产部、生产技术部、市场营销部、安全保卫部、物资后勤部、思想政治工作部、工会办公室。
2.机关职能部门工作范围描述见附表1:《xxxx公司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描述》。
(二)生产车间设置。
1.公司生产车间设置6个,分别是:调度所、变电所、线路所、客户服务中心、农电中心、后勤服务中心。
2.生产车间工作范围描述见附表2:《xxxx公司生产车间主要职责描述》。
(三)生产班组设置:
1.调度所下设2个班,即:调度班、通讯自动化班。
2.变电所下设继电保护班、高压试验班、检修班,各有人值班变电站按照变电站的个数设置相应的建制班组。
3.线路所下设4个班,即:线路巡视班、线路检修班、事故抢修班、配网运行班。
4.客户服务中心下设7个班,即:用电营业班、电能修校班、用电检查班、装表接电班、线路维护班、抄表计费班、电费审校班(室)。
5.农电中心下设用电营业班、用电检查班;各供电营业所按照个数设置相应的建制班组。。
6、后勤服务中心下设5个班(所),即:汽车班、库管班、门卫守护班、综合班、招待所(食堂)。
(四)机构设置应统一规范名称,各机构名称前冠以“**市xxxx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前缀,统一为“**市xxxx供电有限责任公司×××(部、室、所、中心)”。
中层干部岗位设置。
(一)中层干部岗位设置的基本原则。
1、机关职能部门中层管理干部一般设一职,少数管理幅度大、任务重的职能部门增设一名副职,中层干部的总职数控制在16人以内。
2、生产车间一般设一正一副,100人以下的车间不设专职。
党支部书记和分工会主席,原则上党支部书记由车间正职兼任,分工会主席由车间副职兼任;100人以上的车间可设专职党支部书记兼分工会主席。生产车间中层干部职数控制在15人以内(含专职党支部书记兼分工会主席3人)。
(二)职能部门中层干部岗位设置。
1.人力资源部、财务资产部、工会办公室设中层干部1人。其中工会办公室主任兼退管中心书记。
2.总经理工作部、生产技术部、安全保卫部、市场营销部、物资后勤部、思想政治工作部设中层干部2人。其中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兼董事会秘书,思想政治工作部副主任兼团委书记。
3.公司机关9部(室)和调度所合并设立党支部和分工会,设专职书记兼分工会主席1人。
(三)生产车间中层干部岗位设置。
1.调度所、变电所、线路所、客户服务中心、农电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分别设中层干部2人。
2.变电所、客户服务中心、农电中心分别设专职党支部书记兼工会主席1人。
3.线路所、后勤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由正职兼任,分工会主席由副职兼任。
(四)公司职能部门及生产车间中层干部具体设置见附表3:《xxxx供电公司岗位设置表》。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
(一)职能部门专业技术岗位职数按照**市电力公司的要求,控制在40人以内。生产车间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可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的具体情况进行掌握,必须从严控制使用。
(二)公司专业技术设置见附表3。
实施步骤。
(一)方案制定阶段。
1.按照市公司的相关办法,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xxxx公司机构编制改革实施方案》,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报市公司审批。
2.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为机构编制改革提供制度保证。
3.成立****供电公司机构编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组,为机构编制改革提供组织保证。
4.完成公司所有岗位的设置工作。
(二)组织发动和竞争上岗阶段。
1.以各种形式加强对《实施方案》及配套制度进行宣贯,同时公布机构和岗位设置。
2.组织完成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
3.党支部书记和分工会主席按规定程序选举产生。
(三)工作标准制定阶段。
根据机构和岗位设置,完成部门及岗位工作标准的制定和发布。各部门按照所提供的标准模块,在人力资源部的统一安排和组织下进行工作标准的制定。
(四)全面竞争上岗、劳动组合阶段。
1.按照先机关、后车间的顺序开展专业技术岗位的竞争上岗工作。
2.因年龄原因退出职位的中层干部,其工作由公司统一安排。
3.公司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的竞争上岗由公司工作组组织进行,生产车间专业技术人员和班组长的竞争上岗由各车间在相关分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的领导下组织进行。
4.对不通过竞争上岗的岗位完成合理劳动组合工作。
(五)总结阶段。
1.对机构编制改革的全过程进行总结,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处理。
2.按照岗位工资标准,调整所有上岗人员的岗位工资。
几点要求。
1.公司各单位、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上级和公司有关改革文件,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改革的目的。各级领导要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反映问题,化解矛盾,及时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2.全体干部和职工要顾全大局,坚守岗位,履行好职责;在整个改革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组织、人事纪律和办事程序,坚决杜绝在改革中的各种不正之风,如有违反纪律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3.改革工作必须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选拔任用各级人员,在竞争上岗、双向选择、优化组合过程中,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为亲,坚持因事设岗,反对因人设岗;做到秉公办事,不循私情。各级管理人员及职工要严格执行各项组织、人事纪律和办事程序,坚持工作原则,反对各种不良风气。
4.公司全体党员和各级管理人员,在改革中要认真做好“保安全生产、保任务完成、保职工队伍稳定”工作。
5.本次机构编制改革的重点在职能部门、中层干部和职能部门管理专业技术人员,但各基层车间必须按照有关办法的规定,加强部门内部机构编制管理,加强生产岗位人员的组合和调配,全面实现整体推进的目标。
6.各单位、部门在机构改革中要科学合理安排各项工作,做到改革、生产工作两不误。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岗位的值班,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事故首先追究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十一、部门工作标准。
(一)总经理工作部工作标准。
1.总经理工作部是公司行政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参与政务、办理事务、搞好服务,为公司领导全面开展工作当好参谋服务,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2.负责公司文秘、档案、信息、督查、保密、信访、政策研究、法律事务、会议管理、工作计划、总结、内部审计、计划统计、绩效指标与考核、计算机管理、行政日常事务等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行政管理的有关制度。
4.工作内容与要求:
(1)负责公司公文工作。组织撰写公司计划、总结和报告,行政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综合性材料的制作,指导和检查公司公文处理工作。
(2)负责公司信息采集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广泛收集和整理各方信息,为公司领导正确决策献计献策。
(3)负责公司督查工作,对上级部门和公司交办有时限的文件、通知和具体急需办的事项进行督办和检查。
(4)负责公司会议管理,公司各类行政工作会议的筹备安排,会议材料准备、纪要的制作,检查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
(5)负责公司文书工作,公司来文来函收发、传递,公司发文的送签、印发,文件资料的管理和归档,公司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等。
(6)负责公司公共关系工作,加强同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各部门的联系与交流,协调公司各单位、部门的工作关系。
(7)负责公司信访工作,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转办和催办,能够当面答复的要及时给予正确答复,妥善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
(8)负责公司接待工作,做好公司来人来客的接待、会务接待、群众来访接待。
(9)负责公司档案归口管理工作,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公司文书、科技、财务、声像等档案的建立、保管、查阅和开发利用等工作,指导基层单位档案的管理工作。
(10)负责编制绩效指标,下达计划,并实施监督执行和考核。
(11)负责编制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综合统计及上报工作,并做到及时、准确。
(12)负责公司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编制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等资料。
(13)负责公司的保密工作,制定保密制度,防止经营活动中的泄密。
(14)负责地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和回复。
(15)负责公司机关用车的管理和调度,会务用车和接待用车的安排。
(16)负责公司节假日和防洪、抢险、救灾及特殊时间的值班统筹安排、检查督促。
(17)负责公司计算机管理和维护工作,保证运行正常,信息畅通。
(18)负责公司报刊、杂志的订阅和收发工作。
(19)完成公司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力资源部工作标准。
1.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2.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劳动组织、劳动调配、干部的管理、薪酬福利、社会保险、职工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术职称、劳动用工、职工奖惩、劳动纪律、人力资源开发和绩效管理等工作。
3.工作内容与要求:
(1)负责编制公司劳动组织、劳动工资、劳动定员、劳动保护、劳动保险方案。
(2)负责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的考核、奖惩,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提出干部配备方案,后备干部的选拔。
(3)负责公司定编、定员、机构及岗位设置和劳动定额管理工作,测算和审核车间、班组的定员方案。
(4)负责编制职工培训管理办法、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及考核。
(5)负责编制公司劳动工资计划和工资分配方案,工资基金的管理,严格控制工资总额的发放,建立健全工资总额台帐。
(6)负责公司职工和大中专学生、转业退伍军人的接收,工资待遇的确定,见习期、试用期的管理工作。
(7)负责公司职工离休、退休、退养、退职、离职和职工调动手续的审核。呈报。
(8)负责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日常管理工作。
(9)负责公司职工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10)负责《劳动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在公司的贯彻执行,制定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劳动纪律的管理、检查督促各部门、单位完善相应的奖惩制度。
(11)负责公司职工工资晋升、晋级和审批、呈报工作。
(12)负责公司奖金分配方案和考核工作,检查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奖金的发放、使用情况。
(13)负责公司劳动用工的管理,归口管理临时用工,工资的编制和发放。
(14)负责公司职工职业鉴定的组织管理工作。
(15)配合公司工会组织开展职工劳动竞赛。
(16)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劳动争议和劳动纠纷工作。
(17)负责做好职工有关劳动工资、劳动保护、劳动保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
(18)负责劳动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职工培训等统计报表工作。
(19)完成公司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资产部工作标准。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严格履行财经制度和财务监督,遵守财经纪律,忠于职守,把好财权关。
2.负责公司现金及存款管理、预算管理、成本核算、项目融资及存贷、电费总帐核算、福利、税管、固定资产核算及管理、经济活动分析、无形资产、其他资产、利润核算等。
3.工作内容与要求:
(1)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为企业经营活动提供正确的核算依据,并监督执行。
(2)负责编制公司财务预算,下达资金计划,严格控制资金使用。
(3)负责公司财务报表、财务报告、财务决算工作,做到真实性和合法性。
(4)负责公司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投资的核算和管理及时清理债权债务,确保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5)负责资金的合理使用,使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6)负责公司项目投资、融资计划的编制,根据生产经营计划,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7)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工作,对成本指标实施有效的控制,定期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及措施。
(8)负责向公司领导提供企业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会计信息。
(9)负责公司财税策划、税收核算工作,加强与财税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协调与交流。
(10)负责电费总帐核算,执行国家电价政策及收费标准,监督电价及各项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配合做好电费回收工作。
(11)负责公司资金计划、资金保管、组织资金的调度和使用。
(12)负责指导和监督供应部门做好物资材料帐务管理工作。
(13)负责公司基建项目、电网大修、改造等工程项目的核算工作。
(14)负责公司员工工资、奖金、津(补)贴的发放工作。
(15)负责做好公司人身、财产保险的投保和理赔工作。
(16)负责公司各种发票、证券、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鉴定、销毁工作。
(17)参与公司物资、基建技改、电网建设等工程的招标工作。
(18)负责控股企业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财务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19)完成公司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生产技术部工作标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电力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电力行业规定的技术规程、规范。
2.负责公司科技信息、电压质量、可靠性管理、规程制度、技术监督、技术标准、固定资产、生产计划、电网规划、发送变电设备、运行和检修管理、配网规划、工程概算、工程建设、业扩技改、基本建设、供电方案审批、生产统计等。
3.工作内容与要求:
(1)负责编制公司中、长期电网建设规划,组织重大项目可行性论证。
(2)负责公司年度大修、技改、业扩工程计划的编制,工程项目的立项报批,下达生产计划,组织项目的实施,并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3)负责抓好公司发、输、变、配电运行、检修、改造工作。
(4)负责监督、指导各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规范及导则。完成年度“技术措施计划”、“检修”、“反事故措施”计划各项生产计划及技术指标。
(5)负责公司工程项目的预算和决算管理,审查技术方案和审核施工图纸,组织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后的验收。
(6)负责编写或审核生产管理制度,发、输、变、配、调运行规程、检修规程、操作规程和工艺规程等。
(7)负责组织、参加重大缺陷处理和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方案,提出处理意见。
(8)负责公司降损节能、电压无功、配网可靠性的管理工作,制定落实三率计划指标的完成措施和考核管理。
(9)负责审批公司用电客户的供电方案和无功补偿方案。
(10)负责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基本建设项目的报批、施工图纸的审核,工程预、决算,工程招投标,土建施工的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及质量评定工作。
(11)负责公司房地产资源的管理,基本建设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2)负责公司生产部份资产的实物管理,固定资产的调整、变动及增减,建立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台帐。
(13)负责公司电力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管理,及时研究和解决生产技术问题。
(14)负责编制公司生产设备、物资材料及备品备件的编制,协同供应部门做好储备定额工作。
(15)负责公司绝缘、电测仪器、油务化验、电能质量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16)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电力技术标准,积极开展电力生产标准化工作。
(17)负责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成果,做好技术更新和技术攻关工作,合理化建设的qc小组革新成果的审评签定和发布,做好职工各项技术培训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岗位培训和技术竞赛工作。
(18)负责科技管理工作,收集科技信息及技术资料、整理、存放和借阅,负责科技成果的评审、鉴定和申报。
(19)负责公司设备评级工作。
(20)掌握公司设备运行健康状况,提出重要设备、仪器的更新购置和报废意见。
(21)负责组织电力设备、重要仪器的选型,参与公司设备、物资招投标工作。
(22)负责公司生产和报表工作。
(23)完成公司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安全保卫部工作标准。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令、制度和规定。
2.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监察、安全培训、电网安全性评价、劳动保护、事故调查处理、事故分析统计考核、安全技术措施、反措计划、电力设施保护、反窃电、治安、保卫、人武管理、消防管理。
3.工作内容与要求:
(1)负责编制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总结报告,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考核、奖惩等办法。
(2)负责编制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组织责任书的签订和责任制的落实,并监督执行。
(3)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监察工作,安全培训、考试考核的组织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监督、安全考核职能。
(4)负责编制安全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5)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及上报,及时做好事故及安全性评价的统计分析,找出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问题,并按规定上报。
(6)负责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事故分析会、安全评估会,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及对策。
(7)负责人身伤亡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8)负责公司治安保卫工作,落实防范措施,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治安、刑事案件以及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等,保护职工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
(9)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反窃电工作,严厉打击盗窃电能的违法犯罪活动。
(10)负责公司消防工作,建立消防网络,定期进行消防检查。编制消防设施的添置、更换计划,建立消防设施台帐。
(11)负责做好群众性防火、防盗、防破坏等群防工作,负责对帮教对象的教育。
(12)负责公司人武管理,配合地方人武部门做好民兵训练、演习及抢险救灾等工作。
(13)负责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计划及通知,督促限期整改,监督执行情况。
(14)参加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验工作,对是否做到“三同时”和是否达到安全运行的基本条件进行监察。
(15)负责建立公司三级安全网络体系,开展三级安全网活动,负责安全规程的学习考试、考核,做好新进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16)参加外包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施工安全措施审查,监督施工队伍的安全培训、安规考试、考核,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察。
(17)负责监督对各类工器具、绝缘器具、试验器具等定期试验工作,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18)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归口统计及上报工作。
(19)负责制定安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及范围,监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及使用状况。
(20)完成公司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市场营销部工作标准。
1.贯彻执行国家电力法律法规、电价政策、电力营销工作的各项规定及制度。
2.负责公司电力需求测算、电价管理、电费信息、电费回收、优质服务、电价统计分析、营业管理、市场开发、营销指标、电能计量、线损、售电量、营业普查、供用电合同等。
3.工作内容与要求:
(1)负责公司电力营业管理工作,开展供区内电力市场调查研究和电力需求预测,拓展电力市场,制定营销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用电管理、电力营销、线损管理、电能计量装置和优质服务等工作的相关制度。
(3)负责归口管理公司售电量、售电单价、线损率、电费回收率,并分解下达售电量、售电单价、线损率、电费回收率等经营指标,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
(4)负责公司电价管理,监督电价政策的执行,协助基层单位抓好电费回收工作,加强客户基本电费、力率调整电费的管理。
(5)负责公司购、售电业务,电费结算和解交工作,组织签订购、售电合同、协议。
(6)负责组织开展用电普查工作,搞好安全用电宣传,查处窃电和违章用电,规范用电秩序。
(7)负责公司营销策划工作,组织开展优质服务,搞好窗口建设和社会服务承诺,树立公司形象。
(8)参加公司改造项目的预决算审核,工程招投标,施工资质审查,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9)负责各级关口表、计费电能表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审批大宗客户新装、改装、增容、变更供电方案等业务,签订供用电合同。
(11)负责用电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国家颁布的供用电规章,检查、督促客户执行电气设备安装、检修、运行、试验等各项安全技术规定。参与客户重大电气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
(12)负责掌握和了解大宗客户的用电规律、生产工艺流程,积极推行新设备、新技术和节能经验。
(13)负责营销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提高营销人员综合素质。
(14)负责组织开展经营活动分析。
(15)负责公司综合统计及报表工作。
(16)建立营销计划、营销技术和用电客户档案。
(17)完成公司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物质后勤部工作标准。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物资材料招(投)标、物资计划、物资采购、车辆交通、物业后勤等管理工作。
3.工作内容及要求:
(1)负责编制公司物资招投标办法、物资管理、车辆交通管理、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2)负责物资招投标、采购、加工、催货、提货和入库手续的办理。
(3)负责公司办公用品、办公家具等设备、设施的采购。
(4)负责收集和了解物资市场信息,掌握市场变化动态,提供市场信息。
(5)负责编制物资采购计划,严格控制物资储备量,做到供需平衡,减少库存积压,提高资金周转率。
(6)负责组织、督促库存物资定期盘点、对帐工作,做到实物与帐务相符。物资按照:“分区、分库、按品种、规格型号摆放有秩,整齐美观”,并实施监督检查。
(7)负责监督工程剩余物资退料、保管和废旧物资的回收、保管。负责废旧物资处理招投标工作。
(8)负责做好物资收、支、库存的报表工作。
(9)负责公司车辆归口管理,制定驾驶员的考核办法,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生活保障等运输任务的圆满完成。
(10)负责编制公司车辆费用计划,核定修理、油耗等费用的使用,并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和奖惩。
(11)负责交通安全的管理,加强对驾驶员安全学习、安全教育、技能培训,提高驾驶员的技能水平,杜绝交通事故发生。
(12)负责车辆保险、入户和报废、相关证照的办理,监督检查月检、路检和抽检的执行情况,负责交通事故的处理。
(13)负责公司车辆的维护、大修、管理工作,确保车辆“安全、高效、优质、低耗”的完成运输任务。
(14)负责车辆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负责新购车辆入户、报废车辆手续的办理。
(15)负责车辆运行费用的审核报销和统计报表工作。
(16)负责核定物业管理费用,并实施检查、监督物管费用的合理使用。
(17)负责公司物业管理工作,制定物业管理的相关制度。
(18)完成公司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思想政治工作部工作标准。
1.思想政治工作部是党委领导下的综合性工作机构,负责党委、纪委、团委日常事务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制订党委、纪委、团委和纪检监察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3.负责公司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建设、宣传教育、企业文化、新闻工作、廉政建设、纪检监察、行风建设、青年工作和共青团工作等。
4.工作内容与要求:
(1)负责管理党内机要文件,指导全公司的保密工作。
(2)负责筹备党委、纪委、团委、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安排,会议材料准备,纪要制作,检查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3)根据党委的安排和工作需要,做好调研和信息处理工作。
(4)负责撰写党委、纪委、团委季度、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5)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党支部贯彻执行党委决议、党支部党员教育管理情况。
(6)负责审查、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承办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批手续。
(7)负责党费、团费的收缴和管理,接转组织关系。
(8)负责职工及子女升学、参军、出国等方面的政审工作。
(9)负责党课教育的组织、标准化党支部建设及“创先争优”活动的检查、考核、评比。
(10)负责党群干部的管理和考核,承办任免手续。
(11)负责办理统战工作有关事宜。
(12)负责督促检查党风和廉政建设,督促检查领导和干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遵守规章制度的情况。
(13)负责受理党员的申诉和群众的控告,调查、审查、核实违纪案件。
(14)负责组织、指导全公司的宣传工作和干部的理论教育及法制宣传工作。
(15)负责组织文明单位的创建、考核、检查评比工作。
(16)负责对外宣传的组稿及审查工作。
(17)负责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负责企业文化、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8)负责对违纪职工和违纪党员的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19)负责公司行业作风建设工作。
(20)负责承办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有关事宜。
(21)负责组织、指导青年和团员的思想教育工作。
(22)负责党务系统印章管理和使用。
(23)完成党委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工会办公室工作标准。
1.工会办公室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贯彻《工会法》,按照《中国工会章程》,贯彻全总新时期工会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负责工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公司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独立地开展工会工作。
3.负责公司民主管理、女职工工作、司务公开、企业文化、劳动竞赛、班组建设、福利监督、劳动保护、退休职工管理、计划生育等工作。
4.工作内容与要求:
(1)负责编制公司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制订工会工作制度、合理化建议制度、劳动竞赛等方案。
(2)负责组织和教育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组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和日常工作管理;指导车间班组(站)的民主管理工作;组织干部的民主评议工作;公司厂务公开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劳动工资分配制度、住房制度及社会保险制度等改革方案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参与管理考核工作。
(3)负责贯彻实施《劳动法》,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行政建立集体协商制度,订立和签订集体合同,监督和保证合同质量与合同兑现,使企业行政与全体职工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4)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配合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履行工会的教育职能,组织开展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公司的文艺体育活动。指导基层工会办好阅览室。组织开展职工业余文化活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电力职工队伍。
(5)负责组织、发动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开展群众性的双增双节、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配合行政指导有关部门开展技术比武、技术练兵等单项生产竞赛,动员和组织职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完成和超额完成企业生产、建设计划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6)协助行政贯彻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条例。参与措施、计划的制定以及人身伤亡事故的分析处理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基层工会对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培训和管理。
(7)负责组织劳动模范、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和宣传工作。加强对先进人物的培养、管理,发挥先进人物的骨干、带头作用。
(8)围绕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生产任务,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调查研究,向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反映职工的思想、劳动、生活情况。
(9)负责公司班组建设工作和工会组织建设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基层车间、班组建设职工之家工作,加强工会创建“一流职工之家”和“职工小家”工作,协助党委对车间(公司)工会主席的管理和考核,提出任免意见;定期举行换届选举;接收新会员,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教育。
(10)负责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做好职工生活福利和职工死亡的善后处理工作。做好公司“双拥”工作、复转军人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劳动保险工作。
(11)监督劳动法的实施。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对车间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给予帮助、指导,维护职工的合法权利。
(12)负责公司计划生育工作。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履行女职工委员会的职责,组织和指导全公司的女工工作,组织职工和家属开展“五好”家庭活动,调动女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13)负责工会的信息、统计、理论政策研究工作,及时向上级反映工会工作信息。
(14)负责专、兼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和职工代表的培训工作。
(15)负责对职工申诉进行调查了解,并负责反映和认真处理。
(16)负责管理工会经费。建立并执行工会经费预算、决算制度;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17)负责对困难职工的调查工作,办理职工困难补助工作。
(18)完成党委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调度所工作标准。
1.贯彻执行《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调度机关发布的调度指令和有关规定;按照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原则,做好公司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调度工作。
2.负责公司电网运行、负荷管理,运行方式、调度停电检修计划,继电保护,通讯自动化设备维护,系统信息数字统计等。
3.工作内容与要求:
(1)负责制订公司电网调度、继电保护、通信和自动化方面的管理制度。
(2)负责公司电网运行方式管理。编制和执行本网的运行方式,管辖范围内设备的检修停电计划。
(3)负责电网调度管理。指挥电网及所辖设备的运行操作,指挥事故处理,参与系统事故分析会,研究和制定系统安全稳定性措施。
(4)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负责批复管辖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新设备投运申请;负责设备统一调度命名和编号;制定启运调试方案,组织指挥启动。
(5)负责公司电网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管理。公司电网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继电保护整定值整定计算。
(6)负责与客户签订调度协议;配合有关部门制定电网“事故紧急拉闸限电”顺序表和“低频减载方案”。
(7)负责公司负控系统主站端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8)负责公司电网负荷预测工作。做好年、月、日负荷预测及统计,制定电网运行技术经济指标预测,优化电网运行方式,做好电网经济运行工作。
(9)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搞好供电可靠性、电压、无功、网络线损管理工作。
(10)负责公司通信管理工作。负责公司通信规划,年度大修、改造计划的编制,设备运行维护、检修、消缺等工作。
(11)负责公司电网自动化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电网自动化规划,年度大修、改造计划的编制,电网自动化设备运行维护、检修、消缺等工作。
(12)负责公司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检修、消缺等工作。
(13)负责建立健全各类设备台帐。
(14)负责抓好运行值班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15)负责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16)负责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7)负责按时报送各种统计报表,做到及时、准确。
(18)完成公司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一)变电所工作标准: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和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各种运行规程、操作规程,编制本所的各项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及各种规章制度,确保人身、电网、设备安全运行。
3.负责变电运行、发电运行、设备维护检修、高压试验、继电保护、油务化验、故障消缺、事故抢修、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等工作。
4.工作内容与要求:
(1)负责变电站和发电站运行维护、检修、试验、缺陷处理和事故处理工作。
(2)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和指令,防止误操作。
(3)负责组织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季、月生产工作任务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4)负责变电站负荷、电量的抄收工作。
(5)负责编制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并严格贯彻执行。
(6)负责做好变电(发电)站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及时做好设备消缺、更新改造,保证设备健康运行。
(7)负责办理变电(发电)设备检修停电申请、新设备投运申请、变电设备停运申请。
(8)负责办理变电(发电)设备异动、报废手续。
(9)负责做好防“五误”工作,作好设备缺陷的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所设备评级工作。
(10)负责定期开展安全、防火大检查工作。对发生的事故及时上报,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
(11)负责编制设备年度大修、改造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12)负责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约束激励机制,职工现场培训和岗位培训工作。
(13)负责建立健全变电(发电)运行、检修、试验图纸资料台帐及各种技术管理的基础资料的收集及档案工作。
(14)负责搞好变电(发电)设备大修、更改验收及投运工作。参与新扩建变电设备的验收投运工作。
(15)负责变电(发电)站治安保卫、环境卫生、绿化等工作。
(16)负责按时报送各种报表。
(17)负责做好本所固定资产、物资材料、工器具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台帐。
(18)负责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9)完成公司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二)线路所工作标准。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电力行业的规程、规范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2.负责线路巡视,线路维护、检修,技术管理,安全文明生产、事故抢修等工作。
3.工作内容与要求:
(1)负责制订单位的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办法。
(2)负责公司35kv及以上线路和城区10kv及以下线路配变设备的巡视、维护检修、消缺和事故处理工作。
(3)负责10kv开闭所和城区配网运行管理,电源倒闸操作和事故抢修。
某镇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篇三
为加快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扎实推进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宣发〔2020〕8号)精神,现就深化我县乡镇机构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着力强化乡镇的统筹协调和综合治理能力,探索建立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扁平高效的运行机制和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确保基层的权力给基层、基层的事情基层办、基层的事情有人办,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旌德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牢牢把握党建引领这个根本,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基层,强化党组织对乡镇区域内重大工作的领导,切实扩大基层党组织的引领力、凝聚力、感召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坚持依法推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及时清理、修订、完善不符合基层实际和发展需要的政策规定。依法赋予乡镇经济社会管理职能和权限,有序推进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整合。
——坚持分类管理。根据乡镇自身特点,将全县乡镇分为一类、二类两个类别,旌阳镇、庙首镇、白地镇、版书镇、三溪镇为一类镇,蔡家桥镇、俞村镇、孙村镇、兴隆镇、云乐镇为二类镇,实行差别化赋能定责和差异化考核评价,充分激发乡镇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有效服务,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统筹“五个平台”建设,推进乡镇职能转变。
进一步明确乡镇职能定位,乡镇工作的重点要切实转移到加强党的建设、提供公共服务、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社会治理、促进经济发展上来。推进赋能定责与减负相结合,全面清理面向乡镇设置的“一票否决”事项和各类责任状,统一规范乡镇的评比达标、示范创建等活动。明晰县乡职责,建立健全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职责清单和乡镇职责准入制度,依法科学合理赋予乡镇更多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着力解决乡镇“看得见、管不着”和责大权小的问题。
对乡镇和县直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承担的职能相近、职责相关和协作密切的日常管理服务事项进行归类,搭建工作平台,完善运行机制,实现一个口子抓党群、一条主线谋发展、一张网格强治理、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窗口办服务。
1.构建党群综合平台。依托党政综合办公室,统筹整合基层党建、纪检、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政法、人武、群团等方面力量,构建党群综合平台,做好基层上述领域相关事务,负责和承担具体工作。
2.构建经济发展平台。依托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统筹整合经济发展、财政、统计、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市场准入、村镇规划建设、文旅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经管理、交通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力量,构建经济发展平台,着力优化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
3.构建综合治理平台。依托综合治理办公室,统筹整合社会治安、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应急管理、矛盾化解、信访维稳、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禁毒戒毒、防范邪教、扫黄打非、扫黑除恶、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方面力量,构建综合治理平台,强化稳定主责,提升群众安全感。将上级部门在基层设置的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全科网格,实现“多网合一”。
4.构建综合执法平台。依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整合治安、城管执法、自然资源规划、林业、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消防、劳动监察、文化旅游市场、农业、水利、村镇建设、交通等方面执法力量,构建综合执法平台,以授权、委托和联合执法等方式实现区域内综合执法,主要负责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5.构建为民服务平台。依托为民服务中心,统筹整合民政、人社、医保、退役军人事务、卫健、公共法律服务、自然资源规划、林业、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村镇建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审批服务力量,构建为民服务平台,聚焦基层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做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门通办”,切实提高办事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二)统筹机构编制资源,推进管理机制创新。
1.统筹设置机构。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适应乡镇工作特点和便民服务需要,并根据乡镇类型规模和行政、事业编制情况,在总量内统筹设置乡镇机构,统一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民服务中心等7个机构,其中党政综合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为内设机构,其余为事业单位。二类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设置1个机构,一类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设置3个机构。需要新设立的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机构可采取加挂牌子方式运行。对乡镇现有对外加挂的牌子进行清理规范,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各类机构一律不得擅自要求乡镇对外挂牌,乡镇机构加挂的牌子总数不超过5个。
乡镇所属机构、县直部门派驻乡镇机构均需纳入相应工作平台,接受平台的统一管理协调指挥。承担“五个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的机构为副科级。
不再保留各镇原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不再保留原县财政局派出机构乡镇财政分局。
乡镇人大、纪检机关、人武部和群团组织等按有关规定设置。
2.统筹使用编制资源。统筹管理使用乡镇各类编制和人员,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自上而下调剂使用编制,充实加强基层一线工作力量。本次乡镇机构改革核定乡镇行政编制为310名,事业编制为353名。
建立健全乡镇综合管理机制,县直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实行属地管理,实现“县属、乡管、乡用”。实行属地管理的人员统一纳入乡镇相应工作平台,由乡镇统筹管理使用,日常管理由乡镇负责,年度考核以乡镇为主。
3.统一核定岗位。对乡镇承担工作任务,但无法设置机构、加挂牌子的可根据工作任务和要求,按需设置若干岗位,建立“平台+机构+岗位”的运行机制,对应上级业务部门(单位)开展各项工作,可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同时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岗位责任清单,明确岗位职责。
(三)统筹配套政策措施,推进形成改革合力。
1.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合理划分县乡政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按照收入和财力向乡镇倾斜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县乡收入分配关系。
2.构建统一指挥机制。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网格治理为手段,结合乡镇主要职能,统筹区域内各项资源要素,构建乡镇综合管理、统筹协调和统一指挥体系。强化乡镇党委的领导作用,建立完善以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社情民意动态,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安排重要工作。建立“乡呼县应”的联动工作机制,乡镇负责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履行“乡呼”责任,县直职能部门快速响应,与乡镇联动解决问题,由乡镇对办理结果作出满意度评价,并纳入县直职能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3.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根据乡镇领导班子建设需要,注重从优秀村干部、选调生、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县直机关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要注重考虑有乡镇工作经历的人员。进一步规范乡镇用人管理,严格借(抽)调程序,从严控制编外聘用人员,对适宜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鼓励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实现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
4.健全干部交流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各类人才向乡镇流动的政策支持体系,有计划地选派县直机关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挂职,优先安排长期在乡镇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到县直机关工作。积极选派乡镇优秀年轻干部到上级单位或者发达地区挂职锻炼、跟班学习。
5.建立激励保障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基层减负的相关政策和要求,激励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探索开展绩效管理,建立基层干部差别化激励机制,研究制定符合基层实际、与工作绩效挂钩的正向激励办法。全面落实乡镇工作人员各项待遇政策,确保乡镇工作人员收入一般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人员20%以上。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公务员标准对在乡镇机关工作的事业编制干部发放交通补贴。完善乡镇公务员职级晋升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和职称评定方面的倾斜政策。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营造干事创业、敢于担当的良好环境。
2020年12月底前,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要基本落实到位。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10月下旬—11月30日)。
1.广泛动员。召开乡镇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乡镇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改革任务和工作要求。
2.成立组织。各镇要成立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组织专门班子,负责机构改革的实施工作。
3.强化学习。各镇要认真学习省、市、县乡镇机构改革文件及机构编制有关法律法规,吃透精神,掌握政策。
(二)组织实施(11月30日—12 月20日)。
1.制定各镇改革工作方案。各镇负责研究拟订本镇机构改革工作方案草案,于12月7日前报送县委编办。县委编办将各镇机构改革工作方案审核意见按程序报批后,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
2.机构撤并。各镇按要求做好原有机构的注销划转等工作,对批准新设置的机构进行挂牌,同步开展人员岗位调整、办公用房调整、财务资产划转、公章使用和档案移交、“五个平台”建设、乡镇派驻机构人员“县属乡管乡用”等工作。
3.建章立制。各镇要结合机构改革,抓紧建立健全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新设机构廉洁高效、协调运转。
(三)总结验收(12月20日—12月31日)。
乡镇机构改革完成后,各镇要认真总结,县委推进机构改革领导小组适时开展机构改革检查验收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机构改革是党政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基层治理、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关键。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由县委负总责,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三)注重宣传引导。统一思想认识,加强舆论引导,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对机构改革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对待个人岗位变化,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环境。
(四)严明纪律规矩。严肃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严肃查处机构改革过程中的违规违纪和“条条干预”问题。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纳入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督查任务和巡察范围,进行督促检查。各镇推进机构改革情况和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委报告请示。
某镇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篇四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深化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及配套工作方案印发施行。至此,江苏各设区市纪委监委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全面推开。在此之前,江苏省一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已全部完成。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是党中央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蒋卓庆表示,该省结合实际,着眼于“形”的重塑、“神”的重铸,从优化机构设置、制定工作规范、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发力,努力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确保“施工”不走样。
为全面推进省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今年5月底,江苏省委出台《关于深化江苏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省纪委监委配套印发省属国有企业、省属金融企业、省属高校和在苏部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等4个实施方案,细化改革内容,实行分类施策,确定“路线图”,制定“任务书”。
8月下旬,该省分片召开设区市纪委监委专题调研座谈会;9月中旬,制定关于深化设区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指导口径;9月下旬,就各设区市提交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方案集中反馈修改意见……几个月来,江苏省纪委监委开展了一系列紧锣密鼓的行动,了解工作情况、开展业务指导、进行政策把关,稳步推进改革任务落实。
9月25日,江苏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深化设区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改革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涉及范围和工作要求,督促各设区市纪委监委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分类有序推进。
“不得向驻在单位下属单位实行再派驻,不得层层转授监察权;必须严格规范监察措施使用审批程序……”翻开这份指导性文件,不难发现,10条指导意见紧盯各个关键节点,明确要求各设区市纪委监委在派驻机构改革中必须坚持稳妥审慎原则,按照党组织领导管理体制,不随意扩大改革范围、不超越职责权限授权,从实际出发,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目前,该省27家省属国有企业、4家省属金融企业、32所省属本科高校通过派驻纪检监察组,或派驻监察专员和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等形式,实现省一级派驻监督全覆盖,派驻机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明晰、监督更加有力。各设区市派驻机构改革也正按照省纪委监委要求扎实推进,将“施工图”逐步逐项变成现实。
聚焦“四个关键”,擦亮派驻监督“探头”
因超标准领取薪酬,江苏省盐业集团盐城分公司4名领导班子成员被诫勉谈话,3人被组织处理;各分公司共收回违规发放的薪酬71.6万元……近日,在江苏省盐业集团公司纪委、省监委派驻监察专员办公室的推动下,一场针对员工违规超额领取薪酬的专项整治行动在集团所属企业内部引起不小震动。
专项整治由发现问题倒逼产生。“集团下属公司区域分散、点多面广,过去往往是监督的盲区和死角。改革后,我们以推动巡察整改为抓手,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实现精准监督。”该集团公司纪委书记、省监委派驻监察专员王胜介绍,在依规依纪处置部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超额领取薪酬的问题后,他们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推动出台规范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月度薪酬发放、月度绩效考核等一系列制度,从源头上堵住薪酬违规发放的漏洞。
“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准确把握政治监督的定位,严格监督、精准监督、有效监督。”江苏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省在实现派驻机构、人员配备“双到位”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派驻机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指导、管理、服务和保障,推动派驻机构深入开展“嵌入式”监督,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不断净化驻在单位政治生态。
如今,综合运用参加会议、专项检查、约谈提醒、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方式开展监督,已成为该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的一种工作常态。以江苏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为例,派驻机构改革以来,已对监督单位101个“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过程开展监督,提出意见建议30余条。“我现在的工作有‘三多’:监督事项多、意见建议多、约谈提醒多。”该纪检监察组组长郑路说,正是因为自己成了“三多干部”,才能更好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有效压实驻在单位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4个“40条”,为派驻机构履职明规范立规矩。
10月10日一大早,南京审计大学纪委书记、省监委派驻监察专员王书龙就来到省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报备该校一名中层干部违规发放学位证书问题的处置情况。即便是前来报告工作,王书龙也不忘随身带着《江苏省属本科院校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规定》这本小册子,“方便随时翻阅,看看履职是否规范”。
向省纪委监委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报备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正是该《工作规定》里明确的要求之一。改革后,派驻机构被依法赋予监察权,既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又要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如何确保派驻机构全面、规范、高效履职?江苏省纪委监委出台派驻省级机关、省属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和省属国有企业、省属本科院校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规定等4个“40条”,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职明规范、立规矩。
有效、管用,是记者在采访中听到最多的评价。记者注意到,《工作规定》围绕派驻机构的职责定位、监督检查、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列出40条责任清单。“过去高校纪检工作比较薄弱,缺乏统一的规范。现在我们只需要‘按图索骥’,再也不用担心工作缺项漏项了。”王书龙说,4个“40条”解决了如何履职的大问题,该做什么、怎么做心里更有底。
敢于执纪问责、动真碰硬,离不开考核的激励和鞭策。江苏省纪委监委专门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以强化监督为核心,以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为重点,探索实施分类考核,采取季度督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个季度内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没有实际工作的,必须向省纪委监委作出说明;实行年度综合考评,考核结果与干部任免、薪酬、奖惩等事项挂钩,工作不力的将被调整岗位。
随着派驻“探头”越擦越亮,改革制度优势正逐步转化为治理效能。今年以来,江苏省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谈话函询72件次、立案30件、处分29人,同比分别增长10.8%、87.5%、31.8%;省属本科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谈话函询134件次、立案43件、处分36人,同比分别增长109.4%、168.8%、227.3%。
某镇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派驻监督,根据《关于深化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化市、县(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宁党办〔2019〕94号),结合兴庆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依据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适应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实施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由兴庆区纪委监委向兴庆区党和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组(以下简称派驻机构),改革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治监督。围绕“两个维护”,紧盯“关键少数”,强化日常监督、科学监督、精准监督,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确保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和兴庆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坚持高质量全覆盖。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新形势新任务出发,科学设定派驻机构监督范围,实现对兴庆区党和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等派驻全覆盖。
--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兴庆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进程,切实解决派驻机构设置不合理、覆盖不全面,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不明确,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顺畅,监督不到位、作用发挥不够等突出问题。
--坚持改革创新。准确把握党中央关于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的政治意义、政治考量和政治要求,结合兴庆区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创新变化的具体形式,以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动力,实现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机构设置。派驻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的方式,兴庆区纪委监委共设置派驻纪检监察组6个。其中,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4个,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2个。兴庆区人民法院、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实行单独派驻,其他部门(单位)实行综合派驻,公安分局纪检监察工作由银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具体是:
1.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区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政研室、信访局、网信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工商联)、政法委、编办、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共16家单位。驻在部门为区委办。
2.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医疗保障局、应急管理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综合执法局(爱卫办)、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劳动监察大队、仲裁院)共8家单位。驻在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扶贫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司法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月牙湖治沙林场)、交通运输局、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双创基地)、科技局、科协、发展和改革局、审计局、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统计局共13家单位。驻在部门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4.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教育局、审批服务管理局、财政局(核算中心)、国控公司共4家单位。驻在部门为教育局。
5.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兴庆区人民法院。
6.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兴庆区人民检察院。
(二)人员编制。撤销兴庆区党和国家机关(含检法机关)内设的纪检监察机构(不含机关纪委),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全部划转到派驻机构。实行综合派驻的,每个派驻纪检监察组配备行政编制2名,共需行政编制8名,通过划转、调剂等方式统筹解决。不得减少兴庆区纪委监委机关原有的编制和区委巡察办编制,不得在机构改革中减少兴庆区纪委监委机关编制充实其他部门。派驻兴庆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派驻兴庆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每组人员编制2名,共需编制4名,分别从兴庆区人民法院、兴庆区人民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中划转,列入派驻机构专项编制统一管理,不得用于其他部门。兴庆区人民法院、兴庆区人民检察院未明确纪检监察干部数额的,按本条所列最低编制数划转编制。
(三)规范名称。兴庆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名称统一规范为:“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x纪检监察组”。
(四)领导职数。兴庆区纪委监委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设组长6名,为副科级领导职务。
通过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督促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督促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
(二)深化政治监督。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要认真履行政治监督职责,聚焦主责主业,突出监督重点,强化政治监督,把工作着力点放在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上,加强对落实“两个维护”、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维护政治生态、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驻在部门党组织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和兴庆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要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着力在强化日常监督、推动巡视巡察整改上下功夫、见成效。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综合运用各种问责方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三)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派驻机构要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摸清监察对象底数,明确监督范围,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驻在部门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驻在部门党组织提出监督建议,督促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监管措施。要健全审查调查工作机制,加强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对管辖范围内涉嫌职务违法行为的,严格按照兴庆区纪委监委授权,依法使用相应审查调查措施。
(一)健全领导体制。建立兴庆区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纪委监委统一管理,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分管,常委、委员协管,相关内设机构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指导、教育培训、管理、服务和保障。完善兴庆区纪委监委分管副书记(副主任)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派驻机构向纪委监委定期报告工作、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向纪委监委述职述责述廉等制度。建立健全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提名考察制度,兴庆区纪委监委会同兴庆区委组织部负责提名、考察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担任驻在部门(不含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党委)成员,不兼任其他职务或者分管其他工作。
兴庆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查办的驻在部门科级以下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依据《贯彻〈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的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由兴庆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进行审理。
会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做好巡察工作,督促抓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移交线索处置,及时向驻在部门党组织提出党纪处分建议。
全面落实兴庆区属国有企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强化兴庆区纪委监委对兴庆区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根据兴庆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编制情况,暂不向兴庆区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由负责监督国控公司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其进行综合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派驻机构改革全过程,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在区委领导下进行,纪委监委要发挥专责机关作用,主动加强与组织、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明确改革任务,落实具体措施,提出工作要求,做好机构设置、编制划转、人员配备、服务保障等工作,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要大力支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自觉接受派驻机构监督。
工作经费(含公用经费、专项工作经费)列入预算,由兴庆区纪委监委统一管理。办公用房由各驻在部门保障。
(三)加强队伍建设。拓宽用人视野和渠道,派驻机构干部可以从纪检监察系统产生,也可以从纪检监察系统以外产生。加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政治建设、能力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确保自身过硬。建立和落实派驻机构负责人定期轮岗交流制度。根据自治区、银川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相关规定,制定兴庆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办法和考核办法,强化管理监督和履职考核,督促派驻机构履行好“不走的巡视组”职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某镇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篇六
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和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天党发[2011]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精简机构,提高办事效率,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深化机构改革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推动我镇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建立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减轻农民负担,促进我镇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市场取向、开拓创新原则。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公开,创新公益性事业服务运行机制,搞活经营性服务。二是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按照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合理调整机构设置,精简人员编制,坚持以职能设置机构、以职责核定编制,以编制确定岗位,按岗位配备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行政效率。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原则。逐步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转向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规范政府事权,进一步理顺上级主管部门与乡镇之间的关系,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群众监督,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原则。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机构改革措施和办法,确保我镇行政事业机构职能转变、编制精简、财政保障、人员分流“四到位”。五是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周密制定改革方案,注意化解各类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证改革顺利进行。
(一)**镇党政办事机构。
根据**党办发[2010]19号和**党办发(2010)57号文件关于“原则上乡镇党政办事机构不超过5个,县级党委、政府所在地镇、人口在5万人以上的镇党政办事机构不超过6个”的规定。**镇设置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城镇管理办公室6个党政办事机构。
同时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人民代表大会、纪委(监察)、政法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其办事机构采取加挂牌子形式设置。
(二)法律法规明确县政府部门设在**镇的机构。
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国土资源管理所、中小学校、卫生院、移民工作站为县政府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以上机构党组织关系按有关规定实行属地化管理。机构的具体名称为:
1、县公安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公安派出所。
2、县司法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司法所。
3、县国土资源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4、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卫生院。
5、县教育和科技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中学、**镇第一小学、**镇第二小学、**镇第三小学、**镇第四小学、**镇润松学校、等6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学。
(三)**镇党委、政府管理的事业机构。
按照**党办发(2010)19号和**党办发(2010)57号文件规定,乡镇不再新成立行政管理职能和经营型事业单位。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就原有事业机构进行科学整合和设置。机构限额为9个,机构规格为正股级机构。设置或保留机构其具体名称为:
1、组建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将农业技术推广、畜牧兽医、乡镇企业管理等涉农站及职能一并整合划入。一般含农业技术推广、农机推广、畜牧兽医、农用物资、扶贫开发、农产品质量检测、乡镇企业管理服务等服务性工作。
2、组建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将乡镇劳动保障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等涉及人力资源开发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办及职能一并整合划入。一般含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优抚安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社会救助、养老保险等服务性工作。
3、组建乡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将乡镇文化服务中心机构及职能与文化宣教、远程教育等职能整合划入。一般含文化宣教、远程教育、信息收集与传递、图书阅览、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
4、组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将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的职能与村镇建设职能整合划入。
5、保留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包含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
6、保留乡**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7、保留乡镇水利站、林业站、财政所。
(四)整合人力资源,发挥工作效率。
将工作关联、职能相近、工作业务联系紧密的部分机构,采取联合办公或合署办公形式开展工作。具体联合办公和合署办公的机构为: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与司法所联合办公,加挂“综治维稳信访处置中心”牌子。
2、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与国土资源管理所合署办公。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站、点)构建服务基层和群众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党办发(2009)17号文件的要求,乡镇、村(社区)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开设“一站式”服务窗口,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通知》**党办发(2009)12号文件的要求,乡镇、村(社区)综治工作中心(站、点)要进一步整合力量,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接待群众来访、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
(五)创新乡镇机构管理体制。
县政府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以县政府部门管理为主,对其履行人事管理和业务工作部署、指导和考核职责,乡镇党委、政府对其履行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考核职责。乡镇党委、政府管理的事业机构,乡镇党委、政府履行人事权、财权等管理职责,县政府部门履行业务指导职责。县政府部门和乡镇要依法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自治工作,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六)**镇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按照现有编制严格控制乡镇人员,在同一层级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政编制实行动态管理。要严格编制属性,乡镇党政使用行政编制,乡镇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不能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混用。
1、**镇按照**县乡镇机构改革机关编制的调整、其行政编制由改革前的42人调整为改革后的41人,其中包含行政编制9人,社会事务办5人,经济发展办3人,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办7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3人,城镇管理办2人,人大主席团2人,纪委2人,政法委3人,人武部2人,工会1人、共青团、妇联各1人。
2、**镇党政机关原使用的事业编制核销,按现有行政编制的15%核定工勤编制,即41×15%=6人。
3、**镇事业单位编制基本维持原编制总数不变,其中农业服务中心编制数由11人调整为12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保持不变,编制数为2人;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保持不变,编制数为2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保持不变,编制数为2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编制数由1人调整为2人;水利站保持不变,编制数为5人;林业站保持不变,编制数为4人;财政所保持不变,编制数为6人。整合的事业单位按照编制随职能走、人员随编制走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由县编委在编制总数内进行调整。
4、严格控制领导职数,按规定限额核定领导职数。
(1)**镇统一设置党政领导职数9名,其中包括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2名(其中1名兼任镇长),人大主席1名,乡镇长1名,副乡镇长3名(其中1名交叉任职不占职数),纪委书记1名,政法委书记1名,人武部长1名等。
(2)乡镇党政办事机构领导职数的设置:**镇党政办事机构的领导职数设置为1正2副,其中1名副职兼任镇党委组织员。
(3)依法依章程设置机构股级领导职数的设置:镇人大主席团、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民武装部等依法依章程设置的机构股级领导职数各设1名正职。
(4)县级部门设在乡镇的单位和乡镇管理的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的设置:按整合后的编制情况核定,即编制在4名(含4名)以下的单位,设正职1名,因特殊需要可增设1名副职领导。编制在5至9名的单位,设1正1副,编制在10名(含10名)以上的单位,设1正2副。公安派出所和人民法庭的领导职数适当增加。
按此规定**镇农业服务中心编制数为12人,领导职数为3人,其中1正2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林业站编制数均为4人,各设领导职数为2人,其中1正1副;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编制数均为2人,各设正职领导1人;水利站编制数5人、财政所编制数6人,各设领导职数为2人,其中1正1副。
人员定岗和妥善安置人员是乡镇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优化人员配置,改善人员结构,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步骤,必须做细做实,加快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妥善安置超编人员,尚未安置的要通过自然减员等多种渠道逐步消化。
1、乡镇机关公务员,要在核定的人员编制范围内,在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现有人员中选用,其他人员按照人随编制走的原则,保持原身份不变,今后乡镇机关新进人员严格坚持“凡进必考”原则,把好进人关。
2、事业单位人员,按照新设置的机构核定的编制,实行竞争上岗、全员聘用。新进人员要严格实行公开选拔、择优聘用的办法。在这次机构改革,被撤并整合以及职能调整、改变机构名称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由镇党委按照“人随事走和调剂安置”的原则进行安排。原则上其单位被撤并整合到哪个单位,其工作人员就划到那个单位去。对于超编的我镇事业单位人员,在本镇内部按其所能,调整到空编的事业单位去。对编制限制一时难以安排的干部,采取暂时超职数安排解决,逐步消化。被调整的人员,由镇党委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3、按编上岗人员,要完备相关手续,实行实名制和公示制,接受各方面监督。
(一)工作进程安排。2011年5月10日前将改革方案报县编委办,经县委、县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5月20日前完成三定方案审批;5月21日—5月30日完成人员竞聘上岗工作。
(二)严肃纪律,严格执行机改政策规定。各部门在机构改革中要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要严格按县委、县政府批准的机改方案组织实施,严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积极推进机构编制公**、规范化管理。此次改革中,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派驻乡镇的事业单位要实行机构、编制、人员的实名制和公示制。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防转移资金、私分钱物、挥霍浪费和侵吞公有财产。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依纪从严查处。镇纪委要配合县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中编办、监察部发布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对机构编制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要站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思想政治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刘余超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罗朝开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罗朝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陆显圣同志为成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要积极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和竞聘工作,妥善化解和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和“十二五”期间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州、县机改政策,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强档案管理,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加强对新组建和改变名称的单位文件档案资料的移交管理,确保文件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同时加强对印章的监管,新组建和改变名称的事业单位的印章由镇政府统一规定制发,新印章启用后,原印章立即作废并上交镇政府统一封存,对于不按相关规定迟交和乱使用印章造成不良后果的应追究部门负责人的相关责任。当新的印章启用后,各单位的牌子由镇政府统一制作,并及时对外挂牌运转。
某镇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篇七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精神,全面推进我乡机构改革,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化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建立精干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深化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坚持因地制宜,根据本乡区域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确定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重点;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和积极稳妥,确保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社会稳定。
乡镇是农村最基层的政权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三农”工作和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直接领导者、组织者和推动者,现阶段主要职能:
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扶贫开发政策和省、州、县关于加快农村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科学编制和组织实施本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小建设、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专项规划;制定年度发展目标和推进措施,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服务;保护基本农田,组织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抓好粮食生产;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节能高效现代农业,壮大特色产业,培育龙头企业,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扶持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加强农资市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农村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和劳力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
二是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快新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优抚安置、扶贫救济、养老保险、老龄服务和其他社会求助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公共设施建设投入,繁荣农村公共文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组织开展村级新农村建设,发送人畜饮水、道路等基础设施;强化农业科技服务和农民培训教育,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拓展服务渠道,推行“一站式”服务,改进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办事。
三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着力增强社会管理职能,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实行群防群治,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维护农村社会公共秩序;加强农村信访、法律服务、法制教育和人民调解工作,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及时化解处理土地流转、土地征用、林权配置等方面的矛盾和纠纷;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族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促进社会稳定;推进依法行政和农村依法治理,强化涉农执法监督和司法保护,健全维护农民权益机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
3/13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根据《**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结合**乡实际,核定领导职数9名: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兼乡长1名,人大主席1名,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兼综治维稳委主任1名,副乡长3名,武装部长1名。核定公务员编制23名、事业编制47名,工勤编制1名。机构编制推行实名制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机构设置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党政机关统一整合设置4个综合性机构,事业站所统一整合设置7个服务性机构,各机构内设若干综合性岗位。
1.党政机构设置:
(1)乡党政办公室。承办乡党委、人大、政府日常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群众工作、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机关后勤服务等职责。负责乡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日常工作。核定行政编制8人,工勤编制1人。设岗位8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分管文秘、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工作;副主任岗定员1人,协助主任搞好办公室工作。负责宣传、文秘、电子政务、保密、共青团工作;纪检监察岗定员1人,负责纪检监察、统战、民族宗教、信访、群众工作、政协工作;组织岗定员1人,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督办工作;财务岗定员2人,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工作;工会岗定员1人,负责工会工作;妇联岗定员1人,负责妇联工作。
(2)乡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管理、招商引资、企事业管理、统计、扶贫、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移民、项目管理等职责。核定行政编制2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及村镇规划建设、扶贫、项目管理、招商引资、移民工作;统计岗定员1人,负责国土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管理、企事业管理、统计、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工作。
(3)乡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乡为民服务中心牌子)。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药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职责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核定行政编制2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工作;人口和计划生育岗定员1人,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工作。
5/13。
(4)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核定行政编制2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综治岗定员1人,负责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
2.事业机构设置:
(1)组建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将林业局派驻乡林业站、县水务局派驻乡水土保持站和乡农业综合服务站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不再保留乡林业站、乡水土保持站、农业综合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乡所属事业单位。负责承办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兽医、村级财务管理、农畜产品安全监测、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农业机械、科技宣传、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核定事业编制20人。设岗位5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农业岗定员9人,负责农业、村级财务管理、农业机械、科技宣传、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林业岗定员3人,负责林业工作;水利岗定员3人,负责水利工作;畜牧兽医岗定员4人,负责畜牧兽医、农畜产品安全监测、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工作。
(2)组建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管理的乡计划生育服务所职责划入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不再保留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乡计划生育服务所。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乡所属事业单位。负责承办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与乡卫生院配合做好优生优育、疫苗接种等技术服务工作。核定事业编制4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岗定员3人,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与乡卫生院配合做好优生优育、疫苗接种等技术服务工作。
(3)组建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将文体广电旅游和外事侨务局乡广播电视站和乡电影文化站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的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不再保留文体广电旅游和外事侨务局乡广播电视站、乡电影文化站。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为乡所属事业单位。负责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核定事业编制4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文化广播电视服务岗定员3人,负责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7/13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共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核定事业编制4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国土岗定员3人,负责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环保、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村镇规划、城镇共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5)组建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和乡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不再保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乡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乡所属事业机构。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敬老养老、乡居民及农业人口最低生活保障职责等服务性工作。敬老院作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敬老养老工作平台。核定事业编制6人。设岗位4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民政岗定员3人,负责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敬老养老、乡居民及农业人口最低生活保障职责等服务性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岗定员1人,负责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岗定员1人,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6)组建乡项目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为乡所属事业单位。承办乡交通、水利、扶贫、林业、小城镇建设等项目建设的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根据县级总体项目安排,研究提出乡建设项目计划,组织筹备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安排管理工作,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参与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并负责做好项目的后期评价工作。核定事业编制5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城镇建设岗定员4人,负责乡交通、水利、扶贫、林业、小城镇建设等项目建设的计划、组织、实施、监督工作。
(7)组建乡财政所。为乡所属事业单位。承担乡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职责。核定事业编制4人。设岗位3个,其中所长岗定员1人,负责财政所全盘工作;预算岗定员1人,负责乡财政预决算编制、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工作。惠农岗定员1人,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工作。
9/13责指导,人员由县人社局统一负责调配。
按照正事分开的原则,依法实施法人登记,确立乡事业机构独立的法人地位,使其相对专一的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一)坚持的原则。
一是党管干部原则。人员定岗方案的制订,程序的设计,人选的最后确定,都要在征求广泛意见的基础上,由乡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二是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机关干部测评和领导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竞争上岗,参加竞争人员机会均等,不搞“内定”。把竞争的岗位、任职条件、竞争的方法、程序、过程公开。通过引入竞争机制,达到优化组合,择优汰劣。
三是专业对口,职务对应原则。人员定岗要有利于发挥干部的才能。要体现干部专业特长、能力水平与竞聘岗位所需要任职资格的对应性。
四是保持专业工作连续性和特殊岗位人员相对稳定性原则。对于个别特殊岗位,在定岗中,要从有利于本职业务工作,有利于中心工作的全局出发,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人员的相对稳定性。
五是实行工作实绩与岗位调整相结合原则。
(二)具体措施。
一是按照职位分类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设置职位,明确职责及任职资格条件。
二是制定有关定岗定员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竞争上岗办法。
三是依次确定中层领导定岗人选。增强竞争上岗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的监督。对拟定岗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工作能力和廉洁情况。综合考虑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结果,提出拟定岗人选,经乡党委会议决定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命。
全乡机构改革从2016年9月8日开始,到2016年11月底全面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0日至11月10日)。
按照中央和省、州要求,成立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乡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并上报县委、政府审批,报县编办备案。召开深化机构改革工作动员大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州和县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全面安排部署深化机构改革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5日)。
乡党委、政府要把深化机构改革作为当前一项重要。
11/13工作,严格落实我乡《深化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靠实责任,精心组织,扎实做好职能调整、机构设置、编制分配、定岗定员等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务必于11月15日前拟定上报“三定”规定,经县委编办审核、县编委会审定后印发执行。
(三)总结评估阶段(11月26日至11月31日)。
机构改革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深化机构改革的做法及成效,并于11月28日前向县编办上报总结报告,迎接上级党委、政府对我乡完成深化机构改革工作情况的检查评估。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站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具体安排和实施工作,按照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二)严肃工作纪律。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要严肃政治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做到思想不散、工作秩序不乱、国有资产不流失、人员妥善安排,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三)及时解决问题。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要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某镇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篇八
为加快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扎实推进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宣发〔20xx〕8号)精神,现就深化我县乡镇机构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着力强化乡镇的统筹协调和综合治理能力,探索建立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扁平高效的运行机制和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确保基层的权力给基层、基层的事情基层办、基层的事情有人办,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旌德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牢牢把握党建引领这个根本,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基层,强化党组织对乡镇区域内重大工作的领导,切实扩大基层党组织的引领力、凝聚力、感召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坚持依法推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及时清理、修订、完善不符合基层实际和发展需要的政策规定。依法赋予乡镇经济社会管理职能和权限,有序推进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整合。
——坚持分类管理。根据乡镇自身特点,将全县乡镇分为一类、二类两个类别,旌阳镇、庙首镇、白地镇、版书镇、三溪镇为一类镇,蔡家桥镇、俞村镇、孙村镇、兴隆镇、云乐镇为二类镇,实行差别化赋能定责和差异化考核评价,充分激发乡镇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有效服务,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统筹“五个平台”建设,推进乡镇职能转变。
进一步明确乡镇职能定位,乡镇工作的重点要切实转移到加强党的建设、提供公共服务、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社会治理、促进经济发展上来。推进赋能定责与减负相结合,全面清理面向乡镇设置的“一票否决”事项和各类责任状,统一规范乡镇的评比达标、示范创建等活动。明晰县乡职责,建立健全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职责清单和乡镇职责准入制度,依法科学合理赋予乡镇更多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着力解决乡镇“看得见、管不着”和责大权小的问题。
对乡镇和县直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承担的职能相近、职责相关和协作密切的日常管理服务事项进行归类,搭建工作平台,完善运行机制,实现一个口子抓党群、一条主线谋发展、一张网格强治理、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窗口办服务。
1.构建党群综合平台。依托党政综合办公室,统筹整合基层党建、纪检、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政法、人武、群团等方面力量,构建党群综合平台,做好基层上述领域相关事务,负责和承担具体工作。
2.构建经济发展平台。依托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统筹整合经济发展、财政、统计、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市场准入、村镇规划建设、文旅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经管理、交通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力量,构建经济发展平台,着力优化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
3.构建综合治理平台。依托综合治理办公室,统筹整合社会治安、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应急管理、矛盾化解、信访维稳、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禁毒戒毒、防范邪教、扫黄打非、扫黑除恶、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方面力量,构建综合治理平台,强化稳定主责,提升群众安全感。将上级部门在基层设置的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全科网格,实现“多网合一”。
4.构建综合执法平台。依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整合治安、城管执法、自然资源规划、林业、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消防、劳动监察、文化旅游市场、农业、水利、村镇建设、交通等方面执法力量,构建综合执法平台,以授权、委托和联合执法等方式实现区域内综合执法,主要负责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5.构建为民服务平台。依托为民服务中心,统筹整合民政、人社、医保、退役军人事务、卫健、公共法律服务、自然资源规划、林业、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村镇建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审批服务力量,构建为民服务平台,聚焦基层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做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门通办”,切实提高办事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二)统筹机构编制资源,推进管理机制创新。
1.统筹设置机构。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适应乡镇工作特点和便民服务需要,并根据乡镇类型规模和行政、事业编制情况,在总量内统筹设置乡镇机构,统一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民服务中心等7个机构,其中党政综合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为内设机构,其余为事业单位。二类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设置1个机构,一类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设置3个机构。需要新设立的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机构可采取加挂牌子方式运行。对乡镇现有对外加挂的牌子进行清理规范,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各类机构一律不得擅自要求乡镇对外挂牌,乡镇机构加挂的牌子总数不超过5个。
乡镇所属机构、县直部门派驻乡镇机构均需纳入相应工作平台,接受平台的统一管理协调指挥。承担“五个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的机构为副科级。
不再保留各镇原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不再保留原县财政局派出机构乡镇财政分局。
乡镇人大、纪检机关、人武部和群团组织等按有关规定设置。
2.统筹使用编制资源。统筹管理使用乡镇各类编制和人员,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自上而下调剂使用编制,充实加强基层一线工作力量。本次乡镇机构改革核定乡镇行政编制为310名,事业编制为353名。
建立健全乡镇综合管理机制,县直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实行属地管理,实现“县属、乡管、乡用”。实行属地管理的人员统一纳入乡镇相应工作平台,由乡镇统筹管理使用,日常管理由乡镇负责,年度考核以乡镇为主。
3.统一核定岗位。对乡镇承担工作任务,但无法设置机构、加挂牌子的可根据工作任务和要求,按需设置若干岗位,建立“平台+机构+岗位”的运行机制,对应上级业务部门(单位)开展各项工作,可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同时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岗位责任清单,明确岗位职责。
(三)统筹配套政策措施,推进形成改革合力。
1.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合理划分县乡政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按照收入和财力向乡镇倾斜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县乡收入分配关系。
2.构建统一指挥机制。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网格治理为手段,结合乡镇主要职能,统筹区域内各项资源要素,构建乡镇综合管理、统筹协调和统一指挥体系。强化乡镇党委的领导作用,建立完善以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社情民意动态,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安排重要工作。建立“乡呼县应”的联动工作机制,乡镇负责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履行“乡呼”责任,县直职能部门快速响应,与乡镇联动解决问题,由乡镇对办理结果作出满意度评价,并纳入县直职能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3.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根据乡镇领导班子建设需要,注重从优秀村干部、选调生、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县直机关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要注重考虑有乡镇工作经历的人员。进一步规范乡镇用人管理,严格借(抽)调程序,从严控制编外聘用人员,对适宜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鼓励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实现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
4.健全干部交流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各类人才向乡镇流动的政策支持体系,有计划地选派县直机关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挂职,优先安排长期在乡镇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到县直机关工作。积极选派乡镇优秀年轻干部到上级单位或者发达地区挂职锻炼、跟班学习。
5.建立激励保障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基层减负的相关政策和要求,激励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探索开展绩效管理,建立基层干部差别化激励机制,研究制定符合基层实际、与工作绩效挂钩的正向激励办法。全面落实乡镇工作人员各项待遇政策,确保乡镇工作人员收入一般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人员20%以上。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公务员标准对在乡镇机关工作的事业编制干部发放交通补贴。完善乡镇公务员职级晋升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和职称评定方面的倾斜政策。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营造干事创业、敢于担当的良好环境。
20xx年12月底前,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要基本落实到位。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10月下旬—11月30日)。
1.广泛动员。召开乡镇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乡镇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改革任务和工作要求。
2.成立组织。各镇要成立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组织专门班子,负责机构改革的实施工作。
3.强化学习。各镇要认真学习省、市、县乡镇机构改革文件及机构编制有关法律法规,吃透精神,掌握政策。
(二)组织实施(11月30日—12 月20日)。
1.制定各镇改革工作方案。各镇负责研究拟订本镇机构改革工作方案草案,于12月7日前报送县委编办。县委编办将各镇机构改革工作方案审核意见按程序报批后,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
2.机构撤并。各镇按要求做好原有机构的注销划转等工作,对批准新设置的机构进行挂牌,同步开展人员岗位调整、办公用房调整、财务资产划转、公章使用和档案移交、“五个平台”建设、乡镇派驻机构人员“县属乡管乡用”等工作。
3.建章立制。各镇要结合机构改革,抓紧建立健全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新设机构廉洁高效、协调运转。
(三)总结验收(12月20日—12月31日)。
乡镇机构改革完成后,各镇要认真总结,县委推进机构改革领导小组适时开展机构改革检查验收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机构改革是党政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基层治理、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关键。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由县委负总责,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三)注重宣传引导。统一思想认识,加强舆论引导,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对机构改革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对待个人岗位变化,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环境。
(四)严明纪律规矩。严肃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严肃查处机构改革过程中的违规违纪和“条条干预”问题。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纳入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督查任务和巡察范围,进行督促检查。各镇推进机构改革情况和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委报告请示。
某镇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篇九
为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引导党员群众参与全省文明城市、国家级温泉旅游度假区创建,促进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根据《关于印发县志愿服务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文明办﹝2020﹞8号)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践行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丰富“党员活动日”活动,拓展党员服务群众内容,充分发挥“爱心银行”对志愿服务的激励、引领作用,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为国家级温泉旅游度假区创建和“魅力、精品、生态、活力、幸福”五个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具体内容。
(一)设立爱心银行。
依托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智慧云平台建立“爱心银行”,地点设在西路与街交叉口(原天天环保吧),作为储存志愿者身份信息、志愿服务备案记录和积分交易的服务网点,鼓励更多党员群众加入志愿者服务队伍。爱心银行经营项目是“志愿服务时间”,志愿者在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后,由所在村(社区)进行认定并在系统中记录,根据提供服务的时间、内容和质量等为志愿者量化积分,志愿积分可按照兑换规则,在爱心银行中换取商品货物。
(二)适用对象。
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智慧云平台登记注册的志愿者。
(三)开展系列服务活动。
1.理论宣讲志愿服务。组织开展移风易俗、乡风文明、交通安全、美德传承以及各类文明创建理论宣讲志愿服务活动。
2.教育体育志愿服务。开展各类教育、科技科普、健身体育类志愿服务活动。
3.卫生健康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类志愿服务活动。
4.文旅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文化文艺、旅游节庆类志愿服务活动。
5.法律志愿服务。组织普法、法律服务、维稳等志愿服务活动。
6.扶危济困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扶危济困类志愿服务活动。
7.关爱自然志愿服务。开展宣传环保知识、植绿护绿、清除白色垃圾、促进垃圾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等环境保护与治理活动。
三、
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志愿服务工作调研,查找存在问题,发现典型、培育典型、宣传典型,向领导小组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
(二)强化监督检查。建立检查、考核制度,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村(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年终评选“优秀志愿者”,给予适当精神和物质奖励。
(三)强化资金投入。爱心银行建设和志愿积分兑换费用纳入镇财政预算,爱心银行建设费用不超过4000元,首批商品购置费用约5000元。志愿积分兑换规则如下: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原则上1小时记2分,满10分即可享受回馈政策,积分每年12月31日清零。兑换物品价值根据市场价值确定兑换所需积分,原则上每5积分折合1元。
某镇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篇十
为进一步加强镇机关人员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上级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人民武装部)。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运转,负责镇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会务、调查研究、档案、工作督办、依法行政、政务公开、财务、公车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政协、统战、民族宗教、人民武装等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负责党务、组织人事研究、指导全镇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负责基层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双促双增”精准帮扶等工作。负责村级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和宣传工作。负责辖区内工、青、妇、团和关心下一代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做好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管理。承担镇人大、纪检监察工作。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全镇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第一、二、三产业的服务、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农业发展、村镇建设、水利项目实施等工作。承担农民减负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和管理、“三权”“三变”改革工作。负责各类惠农资金核算核拨工作,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审计工作。负责经济发展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
4.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铁路巡防、防灾减灾、“门前五包”、安全生产、消防、应急救援、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等工作。负责辖区驻镇单位、企业、大院、城乡结合部等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事业机构。
1.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负责宣传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农业、林业、农业机械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农业农村科技项目,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植物病虫害、疫情检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监督服务等工作;负责乡镇特色产业和农产品品牌建设,做好相关社会服务工作;负责农村电商运营、农产品对接销售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及路政管理工作;做好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管理、道路环境卫生等工作;负责恒翔园区管理工作。
2.政务(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卫生健康办公室):负责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工作,承担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和基本养老、医疗、低保、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双拥、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相关工作,办理本级和经授权行使的相关行政审批服务、证照办理、信息咨询等工作。负责劳务输出和劳动争议服务工作。负责老龄、医疗保障、卫生健康、慈善等工作。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和网格化管理相关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承担维护稳定、治安联防、平安建设、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对、禁毒、反邪教、民事纠纷调解、来信来访以及重案群体性矛盾的协调等工作。
4.文化旅游服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办公室、综合文化站):负责文化建设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负责乡镇文化旅游产业开发和服务相关工作;负责乡镇文化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等工作;负责乡镇文化体育骨干队伍培训和文化活动阵地建设等工作;负责文化广播影视管理服务和“农家书屋”建设等工作;负责生态环保、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整治、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站运行等工作;负责河长制及河道整治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广大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听从安排、服从管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二)联动配合。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在不违反工作纪律的前提下,实现信息互通、资料共享,坚决杜绝同样的材料重复报、多头要等现象,减轻村组负担,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责任。镇纪委要严格履职尽责,紧盯干部作风转变、工作任务落实等方面,强化督查问效,从严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实现工作快部署、项目快推进、任务快落实、目标快完成。
某镇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篇十一
各村(居)委会、镇属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全镇信访稳定工作,确保全国“两会”期间不发生重大上访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特制定本方案。
信访稳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认真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
1、坚持信访问题定期排查。各村要组织专人,对辖区内信访稳定工作进行定期排查,对于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要及时汇总,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做到心中有数,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防范制止。
素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把一些热点、难点信访问题解决在形成越级上访、群体上访之前。
3、对于一些多次调解仍无法消除的不稳定因素和长年上访的缠访户,要求村干部、包村干部和乡包抓领导切实负起责任,随时注意其动向,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坚决防止矛盾激化和出现越级上访事件。
为了确保各类信访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必须不断提高接访工作的能力和处理信访突发事件的能力。
1、加强值班,确保信访信息畅通。镇领导班子成员每天轮流带班,办公室人员做到24小时值班,确保上下联络通畅。对于各种来访要及时接待,认真询问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同时,要做好各种信访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
2、努力做好接访劝返工作。对于发生的越级进京、赴省市县上访事件,要严格有关规定迅速行动,立即将上访群众接回并稳控在当地,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做到接得回,稳得住,不返流,不倒流。
3、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镇村干部要做好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导向。同时,在制定实施经济发展规划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考虑群众实际利益,正确处理各种关系,防止因矛盾激化而导致的信访事件发生。
四、严明纪律,强化责任追究。
1、严格实行“一岗双责”。镇村干部在承担岗位工作的同时,对信访维稳工作负有责任,实行包片领导负主要责任,包村干部负重要责任,村干部负直接责任的信访工作责任制。实行信访工作绩效考核得分与镇村干部工资补助直接挂钩,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
2、对于因镇村干部个人工作失误等原因导致的群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要坚决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某镇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篇十二
县综合执法局各执法中队要以维护城市管理平安稳定为出发点,以保障责任区内城市道路整洁有序为落脚点,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保持工作敏感性、常态性和持久性,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解决一批热点、难点问题。要统一思想,把做好“元旦”期间的`社会维稳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及早部署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要责,职能部门负细则,社会力量共参与”的工作格局。
资料共享平台。
《城管局元旦期间信访维稳工作方案》同时对重大疑难问题要及时落实领导包案化解,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畅通信访渠道,积极开展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活动,妥善处理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要加强对本责任区的老访、无理访、越级访、集体访的排摸稳控,及早掌握上报信息,超前介入,部门联动,并用情、理、法,齐举疏、导、治,把矛盾处置在苗头,把问题解决在源头,把隐患消除在萌芽,实现矛盾不上交、问题不激化,避免“元旦”期间发生非正常访事件。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好“元旦”期间24小时值班制、岗位责任制和信息报送制度,坚持做好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实行每日信息“零报告”制,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要建立健全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及时稳控,妥善处置,第一时间向街道和相关部门报告。
某镇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篇十三
今年以来,xx镇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进行了调查研究,坚持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总要求,以做好“三农”工作为总抓手,制定了实施方案,在宣传发动上突出了广泛性,在安排部署上突出了整体性,在结合实际上突出了针对性,在形式载体上突出了创造性,在狠抓落实上突出了实效性,创新领导机制,找准工作切入点,全面开展了乡村振兴工作。
在乡村振兴工作中,我镇围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这个根本目标,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线,以培育新型农民、发展产业为支撑,以示范村建设和村容村貌路容路貌整治为切入点,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推动了全区乡村振兴的深入开展。
我镇按照长远有目标、近期有方案,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统筹兼顾,有序推进的原则,整合资金,形成合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对全镇23个村(社区)委会进行分类指导。结合“修路、改水、通电、护林、兴文、办学、办医、调结构”和“治脏、治乱、治差”为主要内容的工作,实现村容村貌整洁模式,在xx、xx两个村采取发动农民参与城乡一体化建设,努力实现农村亮化美化。二是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三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四是加强农村和谐社会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为确保我镇乡村振兴工作顺利开展,调整充实了镇乡村振兴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同时,制定完善发展思路和近期、中期、长期发展规划,明确了目标任务。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始终把发展做好乡村振兴放在第一位,为农村谋发展,为群众谋利益,促进了乡村振兴全面快速有序地向前推进。2022年,以“四大行动”为抓手,围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构建农村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从全面摸清底数,稳定发挥效益,建立长效机制入手,加大乡村振兴的工作力度,力促乡村振兴工作在全镇全面推开,掀起我镇乡村振兴的高潮。
我镇不断调整和完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现有的优秀资源禀赋,立足特色产业带动发展村集体经济,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快农村产业化发展,确保乡村振兴稳步推进,培育支撑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壮大集体经济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今年以来,结合上级新要求,我镇把产业项目谋划与村集体经济强村发展相结合、与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提升相结合、与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发展带动相结合、与扶贫产业园建设相结合,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全镇累计投入衔接资金80万元,安排项目22个,其中产业类项目10个。同时,今年重点支持xx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产业项目,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强大后劲。
一是部分xx干部对乡村振兴的认识不高,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不强,农民缺乏参与意识,“等、靠、要”的思想严重。同时,人的观念尚未彻底转变。虽然经过一年的思想教化,就干部而言,作风得到了好转,但因年龄、知识结构等方面的制约,发展经济的人才还是短缺。
二是乡村振兴投入不足,农村基础设施脆弱,公共服务能力不强,加快农业发展的后劲不足。项目资金整合不好操作,乡镇、集体、农民经济匮乏,投入困难,制约着乡村振兴的进程。项目资金利用率不高,特别是在整合资金、捆绑使用方面办法不多,思路不宽,造成资金分散,项目效益难以发挥。项目建设投资力度不足、建设资金缺乏、融资难度较大。加之,项目督促、协调不够,影响了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推进。
1.要切实发挥好“xx统一领导、xx群齐抓共管、单位积极配合、村(居)干部群众主动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强化协调,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乡村振兴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真正把乡村振兴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和宣传乡村振兴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扩大乡村振兴的影响力和感染力,使乡村振兴的目标口号上街上墙、进村入户,做到乡村振兴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着力抓好示范村建设工作。打造乡村振兴的“亮点”和“看点”。举办各类农民培训班,有计划、有组织、针对性地提供农民素质为产业链向两头延伸提供科技支撑。
3.按照各级对乡村振兴的要求,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通过乡村振兴实现基层xx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xx先锋模范作用切实体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更加完善,各种制度建立健全,农民收入稳步增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容村貌明显改观,村民素质明显提高,村风民俗文明进步,社会环境安定有序。
4.实施涉农资金整合计划,用好惠农支农政策,应遵循“性质不变、用途一致”原则归类整合各部门涉农政策资金,向乡村振兴倾斜,各类建设项目、资金优先安排,切实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率,真正发挥有限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带动作用,充分撬动社会资本。利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困难。
5.研究制定乡村振兴考核监督机制。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艰巨和复杂的工作,着手研究乡村振兴的考核办法,切实调动起xx干部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格落实乡村振兴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强化督导,落实人员,压实责任,确保我镇今年市级乡村振兴战略示范村创建目标的顺利完成。
某镇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篇十四
为加强全镇信访维稳工作努力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杨桥畔镇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并协调解决信访维稳问题;解决重大、典型的信访案件、各类突发性、群发性事件应急处置。确保第一时间到现场或指定地点接访调处化解矛盾。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xxxxx。
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指挥全镇信访维稳工作。各村、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处理信访问题”的原则,做好各自范围内的矛盾疏导化解工作,及时处理信访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xx同志兼任,成员由纪检、信访、司法全体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整理上报全镇信访事件和处理日常信访事项等。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0月27日—2016年11月27日)。
(一)摸排调查阶段(2016年10月27日—2016年11月13日)针对我镇具体情况,各驻村领导、网格员、村干部密切配合对网格内的土地纠纷、土地征迁、坟墓搬迁和历史遗留问题等各类矛盾纠纷进行一次彻底拉网式的摸排清查。
(二)分类汇总、组织上报阶段(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20日)各网格员将区域内摸排出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登记,并上报村委。村委将化解不了的矛盾纠纷进行梳理汇总统一上报镇信访维稳工作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统一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将全镇的信访维稳纳入动态管理,。
(三)提出对应调处措施阶段(2016年11月21日—2016年11月27日)工作领导小组对上报的难以化解的各种复杂矛盾纠纷,及时与上级业务部门进行政策上的探讨,进行分类认真研究、讨论寻找问题症结所在,从快、从稳、依法、依规进行调处。把经常性上访人员进行建档立卡并纳入常态化的监控范围内并因事、因人、因区域的实行班子成员分工包抓稳控机制。对于历史遗留问题和无法答复的问题,积极做好归档上报,并采取代访或者引导群众依规上访、有序上访。
(四)切实加强督查督办。
根据群众信访问题,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要切实加强信访问题清理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正常实施。按照各村委、各单位的职能进行分工负责,镇主要领导把握信访维稳工作全局,各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负责,并在分管范围内负责处理信访维稳工作,对遇到的无法解决的困难,镇主要领导根据事件具体情况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帮助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不断推进信访维稳工作有效开展。
在深入开展信访维稳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把定期排查、敏感期排查、重点问题专项排查,建立健全分区域分系统的社会矛盾纠纷情报动态信息管理平台作为一项长效机制,真正的落实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把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统筹结合起来,综合治理杨桥畔镇的信访维稳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全力避免和控制民转刑案件或非正常死亡事件以及由于矛盾纠纷激化而引发的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信访问题的处理必须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对群众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反映的合法问题,各村委、各单位要相互密切配合解决,一时难以解决要说明情况,认真做好思想工作;对坚持要求过高的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对依法解决的,应做好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引导上访者走法律诉求渠道,通过法律解决;对少数串联、组织、煽动群众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的要给予批评教育,违反法律、法规的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切实把我镇群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降到最低线。
各村委、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镇信访维稳网络信息员。使信访维稳网络化管理落实到基层第一线,做到基层信访工作层层有人抓,力求“小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确保信访信息准确、及时、顺畅,发现问题及时报送,确保信息快、准、稳,从而使信访问题依法及时进行调处。
切实加强宣传教育,要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微信平台、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向群众宣传学习《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信访行为规范,以进一步增强群众依法上访、有序上访的意识,自觉遵守信访秩序,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
某镇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篇十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推进乡村振兴,美化乡村环境,深化推进全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改革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镇人民政府决定开展违建墓地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取得效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宣传引导、依法行政、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原则,革除丧葬陋习,推行规范安葬,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深化殡葬改革。
二、工作目标。
对全镇未按要求整治到位的违建墓地(穴)进行整治,依法去存量,坚决杜绝新增违建墓地(穴),恢复生态环境。本次整治的重点区域是**镇辖区内省道、县道、乡道沿线两侧及水源保护区的可视范围内。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常务副组长,各村(社区)联村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公室,由乡村振兴组负责干部***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民政办成员为办公室成员。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引起重视,压实责任,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四、整治标淮。
本次专项整治的违建墓地是指在整治区域内的“活人墓”和己葬墓(穴)。
(一)“活人墓”的整治标准及方式。
活人墓”是指:单穴或相对独立的多穴墓均未安葬遗体(骨灰)的墓地。
整治标准:一律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和植被。
整治方式:自行拆除或强制拆除。
(二)已葬墓的整治标准及方式。
已葬墓是指:单穴或相对独立由多穴组成的墓地中已葬有遗体(骨灰)的墓地。
墓地墓碑高度不超过0.8米,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
达到恢复植被、不影响生态环境、美观、目视不能判定为墓地的效果。
确需使用立式碑的,墓碑高度不得超过0.8米,碑体面积不得超过0.5平方米。(4)挡。通过植树、植花、植草进行遮挡。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摸底阶段(5月13日-5月25日)。
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加强动员部署,召开村支两委会、党小组会、党员骨干会,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作用。
2、摸清底数。**镇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对整治范围内的违建墓地按照方案确定的标准进行摸排核实,务必精确到村(社区)、道路和村组,并填写摸排情况汇总表,于5月23日前报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村村响、村组微信群等载体,广泛开展殡葬法规政策、绿色安葬方式等宣传,确保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全社会参与、支持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
(二)联合治理阶段(5月26日-7月15日)。
1、突出重点人群。“活人墓”和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国企员工、“两代表一委员”、非公经济代表人士(以下简称“五类人群》)的违建墓地是本次整治的重点。全镇所有“活人墓”以及涉及“五类人群”的违建墓地,整治完成时间为6月15日。己葬墓及“五类人群”以外其他人员的违建墓地,整治完成时间为7月15日。
2、建立整治台账。采取一案一策的方式,列明具体违法违规情形,明确整治依据、步骤时限、执法主体、处置措施等,做到整改一座、销号一座。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压实主体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必须不定期适时到各村(社区)开展督查和调度。
3、妥处应急事件。做深做细群众思想工作,对不实信息及时予以澄清,对恶意炒作予以打击处置,稳妥处置整治行动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信访事件等。
(三)检查评估阶段(7月16日-8月5日)。
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后,镇专项整洽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村(社区)各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宣传发动、联合执法、应急处置、整治效果以及长效机制建立等进行评估验收。
六、职责任务。
**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民政办)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整治工作协调调度会;
收集整治信息,通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全镇殡葬事务的日常管理。
镇纪委办公室负责监督整治过程中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依纪依法依规对不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进行问责。
宣传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舆论引导,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对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移风易俗工作整体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负责组织各村(社区)移风易俗志愿者开展违建墓地专项整治相关工作的宣传,动员群众自行拆除违建墓地,倡导厚养薄葬,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
**派出所负责对干扰、破坏、阻碍专项整治工作的人员进行依法处理,并按照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及时参与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工作。
自然资源**所负责协助摸排情况和整治情况的复核,依法查处违法占用耕地建造坟墓的行为,督促指导复耕复绿,配合开展监督、检查,参与联合执法行动。
原则做好整治工作台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从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协调机构,确保部署统一。组织有力、措施精准、行动有效,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同合作,配合互助,发现重大问题和线索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在整治过程中,要加强对殡葬政策的解读,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各部门单位要服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调度,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三)坚持文明执法。各村(社区)在工作中要注意方式方法,以政策宣传、说服教育为主,以服务保障、积极引导为先,不准对群众颐指气使,不准简单粗暴、蛮干硬推。严格按照殡葬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组织执法力量,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充分发挥各村(社区)作用,培育和树立文明绿色殡葬新风尚。
(五)严格督查问责。将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情況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强化督导检查。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结束后,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工作情况及效果进行复核,对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敷衍塞责的村(社区)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
某镇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篇十六
(1)预防为主。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属地管理。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处置工作要在区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到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一指挥、分工协作。
(3)快速反应。建立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联动协调制度,事前做到信息反应灵敏,事中做到依法、及时、稳妥,事后做到跟踪督办落实。
(4)依法办事。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统一政策宣传、答复口径。
(5)防止激化。坚持“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顺不宜激”的原则,做到谈清问题、讲明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尽快劝返,防止矛盾激化。
(6)果断处置。建立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反应快速,应对正确,依法果断处置。
一维稳领导机构。
成立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维稳领导小组”),负责处置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
畜牧局信访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鲁xx。
副组长:肖xx邓xx。
成员:梅xx李x华xx中钟一平xx。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程x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办事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维稳处置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行政办公室主任兼任,工作人员由经验丰富的`接访工作人员组成。
维稳处置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1)现场接待、疏导上访人员;
(2)负责联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接待秩序维护工作;
(3)收集、整理并报告群体性上访事件的信息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督查落实处理意见;
(4)对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工作中因失职、渎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给予通报批评或者行政处分的建议。
一建立经常性分析预测机制。
书信。
《信访维稳工作》对存在群体性上访事件苗头的重点对象,及时通报有关地方和单位,提出工作建议。
二确保局机关办公区域秩序正常。
认真贯彻实施国家《信访条例》,政策、法律、法规,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加强协调配合,建立预警联动机制,引导群众自觉遵纪守法,履行义务,规范信访行为,自觉维护我局的良好形象和正常工作秩序。
三严格执行信访信息报送制度。
建立快速、高效、灵敏的应急信息网络,保证信息渠道畅通。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后,局信访办要迅速向局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信息报告内容包括:
(1)发生的时间、地点、参与人数、主要诉求等基本情况;
(2)信访办已做的工作及采取的措施;
(3)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发展趋势;
(4)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一信息报告。
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并通报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置过程中,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同时,将有关领导同志关于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指示或批示传达给相关部门。
二、秩序维护。
必要时,通知领导小组及时协调其他部门共同开展处置工作。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现场取证工作。未经领导小组同意,禁止其他人员进行采访、拍照、录像。
参与接访的信访办人员视情况决定,对发生较大或一般群体性上访问题,由信访办组织接谈;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规模的群体性上访事件,迅速启动联合接谈机制。局办公室负责做好有关组织协调工作。
对在群体性上访过程中出现围堵、谩骂、殴打接待人员等过激行为的,信访接待工作人员应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并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其进行劝阻。经劝阻仍无效的,报公安机关采取相应的现场处置措施。
一调查处理。
群体性上访事件现场事态平息后,局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弄清事实,查明真相,并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稳定和矛盾化解工作。
二责任追究。
对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有关单位责任人员和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中的失职、渎职人员,局党组将依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对其提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建议。
一加强值班和信息沟通。
信访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通讯联系渠道,随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随时报告。
二加强后勤服务工作。
局办公室负责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后勤服务工作,做到周到细致、及时到位、保障有力。
某镇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篇十七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2021年全国“两会”,为确保特护期全乡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坚决遏制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切实维护__乡形象,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特护期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稳控疏导,劝访接访、督查问责四个工作组。
1、明确工作目标。
我乡的工作目标是“四个确保”:确保不发生到市赴省集体上访,确保无进京非访,确保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发生因工作不当引发负面炒作。特护期内各村和乡各企事业单位要把信访维稳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工作,迅速召开会议,制定方案,加强力量,落实责任。
2、畅通信息渠道。
各村要制定特护期信访维稳工作方案,成立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对管辖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和下稳定因素进行一次地毯式的排查摸底,对县乡没有排查出的问题要落实好化解稳定措施和责任。必须在3月1日前上报至乡综治办,特护期内各村要在每日下午3:00前向乡综治办,报送维稳信息,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3、强化疏导稳控。
各村要以“结对共建”为抓手,对排查出来的信访问题或者有越级上访苗头的重点上访人员,上门了解情况和困难,与信访人结成对子,通过思想上疏导、生活上关心、感情上沟通,切实将上访人稳定在基层。同时对疏导无效、行为偏激的人员要落实“人盯人”的工作措施和责任,确保人员稳定在当地。
4、抓实接访劝返。
如果有人越级上访,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全力做好越级上访人员的查找和劝返工作。如出现人员失控情况,责任单位要及时报送信息。
5、严肃督查问责。
特护期内每出现一人次进京非访和每一批次到市赴省集访,对责任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同时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责任人实行双倍扣罚,同时信息报送不及时,积案化解和稳控责任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较大影响以及因工作方法粗暴简单、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引发新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严格按相关规定考核到位、处罚到位、问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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