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原则和价值观是做人的准则。在写总结时,我们可以借鉴一些范文和优秀案例来提升自己的写作水平。下面是我为大家准备的一些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
职责与权限管理制度篇一
2.对于储存物料定期盘点,核对实物及帐务,保证帐、卡、实物的一致性。
3.及时统计呆滞与不良物料及时向上级反映并监督处理不良物料和呆滞料。
4.负责每日物料及成品出入情况将相关单据备案,每日对库存、出货等报表进行及时更新。
职责与权限管理制度篇二
(3)选择或制定施工阶段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文本;。
(4)对工程技术组负责的安全体系要素进行见控,落实改进措施;。
(5)作出因本工程项目的特殊性而补充的安全操作规程;。
(7)负责审批本工程三级动火审批,及消防器材的'布置方案;对各类机械、仪器设备进行验证。
(9)指定安全预防技术措施,分析调查安全事故隐患指定针对性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进行检查监督有关人员执行实施。
职责与权限管理制度篇三
1、负责消防工程、安防工程的全过程项目管理工作包括:合同管理、进度及计划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成本管理、变更管理等。
2、负责组织制定项目的策划及施工方案。
3、负责组织审核本工程图纸,并完成深化计划工作。
4、协调与沟通业主、监理、总承包单位及相关单位间的关系。
5、按照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完成项目的实施工作及项目移交工作。
6、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7、负责工程项目的结算工作。
职责与权限管理制度篇四
3.掌握一定的财务知识和法律知识;。
4.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领导管理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
5.具有乐观的工作态度和高涨的工作热情;。
6.具有理性思维,做事勤奋踏实;。
7.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文本书写能力。
职责与权限管理制度篇五
(1)履行承揽合同要求,确定安全管理目标,确保项目安全施工,对工程项目的安全全面负责。
(2)参与编制施工计划组织设计,建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组织编制安全保证计划。
(3)贯彻执行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资源配置。
(4)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检查工作;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5)适时组织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体系评审和协调;。
(7)负责本工程合格分包方及合格材料供应商的评选,指定工作;。
(8)负责本工程重点危险部位施工、及二级动火的审批;。
(9)组织管理人员,特种工种按规定进行参加相关培训工作,并定期进行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工作。
职责与权限管理制度篇六
1.当项目经理不在现场时,全面代表行使项目经理的职责,解决现场发生的问题。
2.全面组织管理施工现场的经济、技术和生产活动,合理调配劳动力资源。
3.负责使项目的生产组织、生产管理和生产活动符合施工方案的实施要求。
4.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活动,负责建立项目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5.协调各分包商及作业队伍之间的进度矛盾及现场作业面冲突,使各分包商之间的现场施工有序合理地进行。
6.具体抓住项目的进度管理,从计划进度、实际进度和进度调整等多方面进行控制,确保项目如期完工。进行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确保达到市文明工地称号。
7.积极处理好与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及当地街道居委会的关系,确保当地政府部门利益并促使本项目成为'爱民工程'。
职责与权限管理制度篇七
1.负责协调本部门的日常工作(文书、资料、后勤),完成项目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2.落实项目经理指令,做好'参与政务、处理事务'工作。
3.密切联系上下左右,通过协调、协办等方法,疏通渠道,有效处理问题。
4.协助项目经理做好本工程红线以外与项目公共关系的对外协调工作。
5.积极推进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的达标工作,协调有关科室对各分包单位的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给予检查、指导,并提出相应的`要求和建议,确保创建达标活动顺利进行。
6.负责本项目经理部的后勤保障工作,为职工提供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
7.参加各类工程例会,做好信息传递和公文处理工作。
8.协助项目经理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和内部考核办法,促进项目管理人员勤政,廉洁,高效。
1.负责文件资料的登记、分办、催办、签收、用印、传递、立卷、归档和销毁等工作。
2.来往文件资料收发应及时登入台帐,视文件资料的内容和性质准确及时递交项目经理批阅、并及时送有关部门处理。
3.负责接收各部门文件资料责任人按阶段递交的已立卷的文件资料,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归档和保管。
4.负责做好各类资料积累、整理、处理、保管和归档立卷等工作,注意保密的原则。
5.在工程竣工后,负责将文件资料、工程资料移交公司。
6.负责项目公文的印发及电脑室、档案室的管理工作。
7.完成项目经理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责与权限管理制度篇八
3.妥善的安排好每份订单的出货工作;。
4.根据项目需要,妥善地安排好现场监测、指导工作。
5.仔细、耐心、严谨地对待每份订单和每个客户来电来信;。
6.对本身岗位所掌握的公司秘密的安全性负责;。
7.听从上级的安排,并指挥管理好下级。
职责与权限管理制度篇九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根据授权委托书记明委托的事项和权限的不同,可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前者只代委托人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后者不仅可代委托人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而且可代委托人处分实体权利。
在财产权益案件中,当事人委托有代理人的,可以出席法庭,也可以不出席法庭,但法律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关系人身权益,当事人本人不宜作出授权,代理人无权对其人身权代为处分,这应该成为委托代理中的一项原则。
委托代理人的'变更与代理权的消灭。
委托代理中存在两个法律关系,一是当事人与代理人的委托与受托关系,一是当事人和代理人与受诉法院的诉讼法律关系。两个法律关系存在关联,因前一个法律关系发生后一个法律关系,后一法律关系随前一个法律关系的变更而变更。当事人有权变更代理,代理人有权辞却代理。代理人的变更,代理权的解除,当事人应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必须书面告知法院,以结束或变更与法院的诉讼法律关系。否则,仅当事人与受托人的行为不发生诉讼上的效力。
至于在诉讼期间,代理人因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被代理的当事人死亡,无人承担诉讼,代理诉讼已无必要;所代理的诉讼终结等原因、委托与受托的法律关系,以及代理人与法院在诉讼上的法律关系,自行结束,代理权亦自行消灭。
职责与权限管理制度篇十
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新一轮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投资环境,加快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指示精神,我局根据新实施的《土地管理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就土地管理方面的有关审批事项再次作了调查研究,现提出简政放权意见如下:。
一、授权县(市)行使市级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权限。《土地管理法》规定: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为此又设置了审批权限,即2公顷以下的具体建设项目用地,由县(市)人民政府批准;2公顷以上6公顷以下的,由市人民政府批准;6公顷以上的,报省人民政府批准。鉴于《土地管理法》已有规定,我局建议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的市级审批权限可以由市人民政府授权给县(市)人民政府,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应在正式批准建设用地的10个工作日内,将具体建设项目用地档案报市土管局备案。超过市级审批权限的,由县(市)报市审核后报省审批。
二、授权县(市)行使临时用地审批权限。《土地管理法》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探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临时使用土地2公顷以上,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我局认为在法律规定的临时用地范畴内的市级临时用地审批权限,可以由市土地管理局授权给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但应当报市土地管理局备案。临时用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不得建永久性建筑,期满后应退还土地并恢复土地原状。
三、授权县(市)行使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用地管理。以不破坏耕作层为前提,该项管理工作授权县(市)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市土管局对此类用地主要在监督检查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批转执行。
市土地管理局。
二oxx年八月十四日。
职责与权限管理制度篇十一
1.全面负责、统一管理幼儿园财产,建立台账确保所保管物品的.安全。
2.管理好幼儿园仓库,建立仓库和财产管理制度。
3.加强仓库消防安全,严禁火种入库,严禁库内吸烟和使用各种电热器具,定期检查更换库房的消防器材。对存放物品要留出顶、灯、墙、柱、堆等防火间距。
4.仓库物品必须分类、有序、限额存放。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潮工作。
5.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6.每天下班前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职责与权限管理制度篇十二
一、严格执行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协助医师做好各种诊疗工作,维持诊疗秩序。
二、协助医师进行快速指末血糖测量并做好废弃物处理工作。
三、每日对血糖仪进行质控检测,保证仪器清洁﹑完好,处于备用状态并登记在册。
四、为糖尿病患者提供义务健康咨询,指导患者正确使用胰岛素笔或血糖仪等工具。
五、为新诊断的糖尿病患者建立档案,了解病人心理、病情和饮食情况,真实、客观地完成档案各项内容,并给予患者正确的饮食运动健康指导。
六、做好糖尿病门诊病例档案管理,定期查阅患者的血糖变化情况,主动电话回访并登记在册。
七、协助门诊医师联系床位,全面指导及妥善安排患者收入院。
八、积极参加门诊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专科护理水平。
九、积极参加科室统一安排的各项糖尿病患者教育活动。
十、按科室要求配合完成各项临床药物数据收集,统计或者等工作。
职责与权限管理制度篇十三
1.全面负责、统一管理学校财产,建立台账确保所保管物品的安全。
2.管理好学校仓库,建立仓库和财产管理制度。
3.加强仓库消防安全,严禁火种入库,严禁库内吸烟和使用各种电热器具,定期检查更换库房的'消防器材。对存放物品要留出顶、灯、墙、柱、堆等防火间距。
4.仓库物品必须分类、有序、限额存放。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潮工作。
5.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6.每天下班前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职责与权限管理制度篇十四
为促进总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明确职责权限,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
第二章。
总公司费用开支。
第三条。
总公司各部门在日常费用开支中,要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尽量为总公司节约开支。
第四条。
总公司各部门的费用开支按预算定额办法执行,年初总预算由财务本部平衡后报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总经理签批。原则上半年做一次预算调整。
第五条。
各部门的日常费用开支中,属预算内的,由各部门正职签字,报财务本部审核并按下列权限签批:一次开支300元以下的,由财务本部会计处经理审批;一次开支300~50000元的,由会计处经理审核后报财务本部总经理签批;一次开支50000元以上的,由会计处经理审核,财务本部总经理复核后报总公司主管财务领导签批。属预算外的费用开支,必须提前报财务本部,财务本部审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签批。
第六条。
总公司各部门的费用开支在1000元以上的,必须用支票(预借差旅费按总公司(费用报销管理规定》执行)。在日常开支用款前,凭部门正职签字的“经费审批单”到财务本部按权限审批,报销时,对未超过批准范围和金额的开支,由财务本部会计处经理审批人帐,对超过批准范围和金额的.开支由财务本部按权限重新审批或报批。
第三章投资项目用款。
第七条。
总公司及各所属企业公司的大型投资项目用款,必须按年、季、月上报用款计划,由总公司平衡后于年初下达资金计划,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八条。
大型投资项目向总公司申请的计划内用款,一次用款100万元以内(不含)的,必须将用款申请及款项用途明细报总公司投资管理部和财务本部共同审批:一次用款100~1000万元(不含)的,必须将用款申请及款项用途明细报总公司投资管理部和财务本部审核,然后报总公司总经理签批;一次用款1000~5000万元(不含)的、必须将用款申请及款项用途明细报总公司投资管理部和财务本部审核、然后报总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两人共同签批;一次用款在5000万元以上(含)的,必须将用款申请及款项用途明细报总公司投资管理部和财务本部审核,然后报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并经总公司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两人以上和总经理共同签批。
第九条。
大型投资项目向总公司申请的计划外用款,一律先报总公司投资管理部和财务本部审核,然后报总公司总经理签批,凡计划外用款在1000万元以上的,必须同时有总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两人以上的共同签字。
第四章贸易项目用敷。
第十条各所属企业需总公司提供资金和资金担保的贸易项目,凡一次所需资金或资金担保在100万元以下的,须报总公司法规室和财务本部审批;100~500万元的,须报总公司法规室和财务本部审查,报总公司总经理签批:500万元以上的,须报总公司计划部、法规室和财务本部审查,报总公司主管领导及总经理共同签批。
第十一条。
总公司为各所属企业提供信用证授信额度担保的审批权限按(关于资金担保和开立信用证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日常资金调动。
第十二条。
总公司与所属企业之间的日常资金调动,凡一次调动资金在100万元以下(含)的,由总公司财务本部总经理签批;凡一次调动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则须报总公司主管财务领导签批。
第十三条。
各所属企业向总公司临时拆借资金或总公司为各所属企业临时垫付资.一次金额在50万元以下(含)的,由总公司财务本部总经理签批;一次金额在50万元上的,由总公司主管财务领导签批。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职责与权限管理制度篇十五
1.全面负责、统一管理幼儿园财产,建立台账确保所保管物品的安全。
3.加强仓库消防安全,严禁火种入库,严禁库内吸烟和使用各种电热器具,定期检查更换库房的消防器材。对存放物品要留出顶、灯、墙、柱、堆等防火间距。
4.仓库物品必须分类、有序、限额存放。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潮工作。
5.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6.每天下班前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职责与权限管理制度篇十六
1、主持全队工作,坚决执行管理处领导指令,带领全队人员依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熟悉护管各岗位职责、任务、工作要求、考核标准,掌握护管区内的护管工作规律及特点,加强重点岗位的安全防范。
3、处事公道,言行文明,对自己的缺点勇于改正,虚心接受工作建议和意见。
4、做好护管队的工作安排(包括训练、学习安排)。
5、经常检查各岗位工作情况。零点之后的夜间查岗每周不少于两次。
6、每周召开例会一次,每半月召开队务会一次。
7、及时做好护管员的岗位培训、军事训练及日常考核工作。
8、带领护管队配合其他管理服务工作,制止、纠正各类违章行为。
9、负责全队员工的内务管理和考勤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
(二)、护管员岗位职责。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做到令行即止,遇事报告。
2、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做到依法办事。
3、熟悉本岗位职责和工作秩序,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4、监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治安案件的发生。
5、积极配合卫生、绿化、维修等其它服务,制止违章行为,防止破坏,不能制止解决的向管理处报告。
6、熟悉和爱护小区内配套的`公共设施、机电设备、消防器材,并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7、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各项治安防范活动和行为,努力完成各项治安服务工作。
8、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行为作斗争。
9、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巡逻员岗位职责。
1、熟悉巡逻区内各种设备、物品的位置,发现设备、物品有移动等可疑情况,立即查明报告。
2、检查电线线路(目视检查、禁止手动检查)和水管道有无损坏,发现漏水(电)时,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
3、巡逻中闻到异味,听到可疑声响,需立即查明情况并报告。
4、注意观察来往人员的情况及其携带的物品,发现可疑人员要选择适当的位置加以监视并及时报告。
5、发现偷盗、流氓等违法犯罪分子,即刻擒获。
6、发现打架、吵架、斗殴等行为,要予以制止。
7、发现火警时,立即组织扑灭,并迅速报警。
8、发现可疑物品,要立即做安全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9、驱赶乱散发广告、捡垃圾等闲杂违章人员。
10、巡视护管员各岗位执勤情况,协助处理疑难问题,认真填写巡逻签到记录。
11、制止私扯乱挂、乱贴乱画等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监控员岗位职责。
1、监控人员工作应认真负责及时记录异常情况,遇突发事件应熟练操作云台观察,并做好录像同时通报所部,严禁离岗、睡觉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2、负责监控小区(大厦)内有无异常情况,并做好原始记录,提供资料。
3、保持监控室的整洁卫生,爱护设备,保持设备清洁,完整好用,配合维修保养单位做好设备的维护,发生设备故障,第一时问通知维修人员到场处理。
4、学习掌握各种先进设备的性能,特点及使用方法,按规定程序操作监控设备,并维护好设备,不准私自外借任何器材。
5、做好机房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监控情况,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监控室。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一)、治安巡回检查制度。
1、小区设24小时巡逻护管队,集中精力,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盗窃破坏,确保住户治安安全。
2、对小区巡逻检查的护管队员必须佩带工作证,按规定的巡逻线巡逻,严禁单独行为。
3、按照《小区治安巡逻记录表》中所规定的内容进行巡逻,在检查中,发现险情,应采取果断的应急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管理处,在有关人员及领导到达现场之前不能离开。
4、巡逻检查人员必须熟悉巡逻区内各类设备、物品放置,如发现移动设备、物品的可疑情况,要立即查明,针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应通知及协助住户、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检查消防器材有无损坏,如有损坏,必须立即报告领导,进行更换。
6、注意观察过往人员情况及其携带的物品,如发现可疑的人员和物品,要选择适当的地点加以监视,并及时报告领导,必要时要对其所带物品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
7、夜间巡逻检查,应检查清理闲散人员,防止不法分子盗窃、破坏,检查火险隐患。
(二)、护管队交接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达岗位。接班人员未到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人要详细了解上一班执勤情况和本班应注意事项。要做到“三明”:上下班情况明,本班接办的事情明,物品器材清点明。
3、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须填好值班记录。应做到“三清”:本班情况清,交接的问题清,物品、器械清。
4、当班人员应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对不能移交给下班的事情要继续在岗处理完,接班人协助完成。
5、交接时要做好记录并签名。
(三)、收费岗工作制度。
1、服从班长领导,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工作纪律。
2、认真执行收费办法、标准和程序,做到过而不漏、收而不贪、快而无误。
3、着装整洁,言行规范,礼貌待客,文明服务。
4、接受监督检查,敢于同违纪行为做斗争。
5、按规定妥善保管款、票、卡、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和表格。
6、爱护并正确使用收费设施,升降杆使用坚持一车一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7、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努力提高业务素质。
8、积极参加各种会议,不断总结收费工作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
职责与权限管理制度篇十七
公司:是指有限公司。
被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各级管理权限的规定》,被授权批准某一范围业务的人员。
合同:泛指公司与承包商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类经济合同、协议及购销订单。
第二章总则。
第一条、实行各级管理权限规定的目的。
通过实行各级管理权限规定,具体地体现了公司分级授权的管理模式,反映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对公司所属各部门和电厂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包括内部和外部)发生的各项支出和事务中的权限进行了届定,以便达到加强管理,规范运作,防范风险,降低成本,保证电厂安全运行和公司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目的。
第二条、制订各级管理权限规定的依据。
本规定是根据《合营合同》和《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制订,并经董事会批准处理公司各项具体业务的权限规定,它是控制公司各项工作的最重要文件。
第三条、执行各级管理权限规定的原则。
1、按工作需要授予公司职员的管理权限,而不是按名望、资格、职位或等级来授予管理权限。
2、授予公司职员的管理权限要与公司所委派的的责任必须相符合。
3、授予公司职员的管理权限只限于该职员所负责的工作范围内的开支合有关事务。
4、本公司任何被授予管理权限的职员,不得批准本人发生的一切开支。
第四条、各级管理权限规定的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和电厂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包括内部和外部)发生的各项支出和事务。
第三章实施规则的前提条件。
第五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
董事会负责制订公司在营业期限内的经营方针和决定重大事项。按照生产经营的需要,董事会可以授权工作小组进行特别工作,总经理及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会决议和在董事会授权下管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公司职员在处理日常业务和行使权力中限制的事宜。
公司各级职员在处理日常业务和行使权力中,应该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的现行规章制度以及规定(包括各项开支标准),维护公司形象、声誉和利益。
第七条、各级授权范围的事宜。
本规定只适用于各级执行人在其主管业务和批准的财务预算范围内行使。各部门编制的各项预算的送审和修改均应经由财务部签署同意。此外,人员预算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查。
第八条、对授权本人规定的事宜。
任何人员不得批准其本人发生的一切开支。
第九条、各级授权的相互支持条件的事宜。
本规定只列出各级批准权,经办人员应该及早对有关事项进行准备工作和进行评审,并以书面明确表示意见和提议报告批准人。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办理事项,主办部门应尽早取得有关部门同意,或与有关部门联络,共同评审并提交联署报告。
第十条、各级授权的书面确认的事宜。
所有批准的授权应有书面记录。个别需要紧处理的业务开支,来不及按程序以书面办理批准手续的,事后必须尽快补办手续。
第十一条、总经理管理层联署签署规定的事宜。
本规定所列需要经总经理联合批准的事项,应由总经理和一名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联署签署。
第十二条、部门经理授权签署规定的事宜。
授于部门经理的权限一般应由部门经理行使,在部门经理缺席时,由副经理行使。有两位副经理时,则由被任命为代理经理的副经理行使。
对超过一定限额的合同、变更或支出,必要时应联署,详见本文具体规定。如果部门经理都缺席时,由总经理或主管该部门的副经理代签。
第十三条、转授权规定的事宜。
除董事会有规定或决议外,总经理可将其在本规定的范围内的权限通过授权批准名单,适当下放一部份到其属下人员,并对所转授的权限负全部责任。本规定所载对部门经理或以下人员的授权为目前的情况,可由总经理随时加以修订。
第十四条、授权后规定的事宜。
公司所属各职能和生产部门,应根据本规定和各职能单位所负的责任,在授权审批名单上及时填入被授权人员的签名格式和授予的主要财务权限范围。授权审批名单应经上一级主管或部门经理(以较高权限者为准)签署,财务部经理核准后生效,原件由财务部保存,复印件抄送该部门及总审计师。
第十五条、授权人员缺席的再授权的条件的事宜。
在执行财务权的和级授权人员缺席不超过90天时,如事先书面通知财务部经理和总审计师,可将权力短期授予其属下一级人员。如果事先没有批准授权的书面通知或临时授权超过90天,则必须由其上一级主管审批。
第十六条、授权人员的违约行为处理的事宜。
如有涉嫌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利益冲突或其他不正常事件发生,一经发现应按公司有关政策规定,立即报告总审计师或保卫部门处理。
第十七条、其他条件规定的事宜。
本授权程序只限于公司内部使用。有涉及上级主管和第三方权利时,应按照。
国家规定和有关协议执行。
第四章公司政策和重要协议的授权。
第十八条、对于制订和修改既定政策和重要规章制度的事宜。
制订和修改既定政策和重要规章制度应分别由负责主编部门起草文件,在征求各部门意见修改后,报送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再由总经理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批准后的既定政策和重要规章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实施。
第十九条、处理公司既定政策和重要规章制度以外的例外事宜。
处理该事宜应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性意见,经董事会批准后由总经理负责实施。
由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在征得各投资方同意,可做出将公司资金借出或向外单位进行投资(不包括正常银行业务及向承包商提供预付款)的决议,该决议由总经理负责实施。
第二十一条、设置和变更董事会所属的工作小组以及委员会的事宜。
由董事会可根据工作需要,可做出设置和变更董事会所属的工作小组以及委员会的决议,该决议由总经理配合董事会所属的工作小组以及委员会实施。
第二十二条、决定涉及公司停业、歇业和解散等事宜。
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建设性意见,由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的现状,在征得各投资方同意,可做出公司停业、歇业和解散等事项的决议,该决议由总经理或总经理配合清算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十三条、财务授权的事宜。
部门经理授予本部门业务主管;总经理授予部门经理;董事会授予总经理(包括副总经理、三总师、总经理助理)、董事会所属的工作小组和委员会以及公司以外第三者。
第二十四条、修改《合营合同》和《公司章程》的事宜。
董事会所属的工作小组或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建设性意见后,由董事会可根据目前公司的现状,在征得各投资方一致同意后,可做出修改《合营合同》事项的决议;或在得到董事会一致同意后,可做出修改《公司章程》事宜的决议,并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董事会所属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修改和签署文件。
第二十五条、批准和修改经营性合同的事宜。
对修改《电力购买与销售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由董事会所属的工作小组或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建设性意见后,董事会可作出修改《电力购买与销售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事项的决议,并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负责组织修改和签署文件。
第二十六条、批准贷款协议的事宜。
公司在建设和生产经营期间,当需要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借款(包括长期借款、重整性融资和短期借款)时,可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建设性意见,由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的建设需要和生产经营的现状,可做出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借款等事项的决议,该决议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其他属于公司业务范围的重要协议和合同的事宜。
当涉及属于公司业务范围内的重要协议和合同时,由公司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公司内部运作程序进行会签,总经理可做出批准签署其他属于公司业务范围的重要协议和合同的决定,并建立向董事会的报告制度。
第二十八条、按法律程序起诉的事宜。
按法律程序起诉的事宜,而这些行动对政府和公共关系有重大影响的事件时,可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建设性意见,由董事会可根据对公司的危害性,可做出向公司以外的一方起诉的决议,该决议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负责实施。
第二十九条、批准或修改公司年度公共关系计划。
第三十条、聘请律师,保险顾问和注册会计师和代理人及决定其薪酬的事宜。
公司应工作需要聘请律师,保险顾问和注册会计师和代理人及决定其薪酬的事宜时,由可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建设性意见,由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的工作需要,可做出聘请律师,保险顾问和注册会计师和代理人及决定其薪酬等事宜的决议,该决议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负责实施。
第三十一条、公司印章保管和使用规则的事宜。
总经理授权将公司的印章由总经理工作部经理负责保管,当对外使用公司印章时,各部门经理或授权人提出建设性意见后,经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同意后实施。
第五章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和人员的授权。
第三十二条、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及人员授权的先决条件。
1、人事和劳动工资政策必须符合国家政策,以及公司的统一政策。
2、所有建议应报人力资源部备案,需由总经理批准时,应先征得人力资源部的意见。
第三十三条、制订和修改薪金和工资标准的事宜。
制订和修改薪金和工资标准(包括生活费用指数调整)时,可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建设性意见,由董事会可根据公司所在地的生活水平以及经营情况,可做出制订和修改薪金和工资标准的决议,该决议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负责实施。
第三十四条、制订或修改职员的服务条件的事宜。
制订或修改职员的服务条件(包括奖励和福利基金拨款、退休方案,精简计划,工作时间、年假日数、房屋津贴和其他福利)时,可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建设性意见,由董事会可根据公司近几年的经营情况和发展预测,可做出制订或修改职员的服务条件的决议,该决议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负责实施。
第三十五条、制订和更改组织机构的事宜制订和更改组织机构应遵循以下的原则:
部门或代表处级:当制订和更改部门或代表处级的机构时,可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建设性意见,由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可做出制订和更改部门或代表处级的机构的决议,该决议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负责实施。
部门以下级:当制订和更改部门以下级的机构时,可由部门经理向总经理提出建设性意见,由总经理根据该部门的工作需要,可做出制订和更改部门以下级的机构的决定,该决定由总经理授权部门经理经理负责实施。
设置新职位(须经过人员预算审查)或将现有职位分类重新调整时:
1、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下职员的任职。
2、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或代表处级职员(包括副职)的任职,但总经理工作部和财务部经理的任命需向董事会备案。
3、董事会批准总经理、副总经理、三总师和总经理助理的任职。
第三十六条、授权公司职员担任其他商业机构职位的事宜。
授权公司职员担任其他商业机构的董事会成员、正副经理或顾问职务时,其授权为:
1、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下职员的任职。
2、董事会批准总经理、副总经理、三总师、总经理助理和部门经理的任职。
第三十七条、其他的事宜。
当发生聘用、辞退、调职、借调、纪律处分、发放退职金和离职津贴的事宜时,其授权为:
1、部门经理以下职员经部门经理提议,报人力资源部,由总经理批准。
2、部门经理或代表处级职员(包括副职)经人力资源部提议,由总经理批准,但总经理工作部和财务部经理的批准需向董事会备案。
3、总经理、副总经理、三总师和总经理助理由董事会批准。
第三十八条、决定特别加薪和停止年度调薪的事宜。
当超过核定的薪金和工资等级,对个别人员特别加薪或决定停止个别人员的年度调薪(包括董事会对公司高级职员和全体职员的特别奖励)时,其授权为:
1、部门经理及以下职员经人力资源部提议,由总经理批准,但总经理工作部和财务部经理的批准需向董事会备案。
2、总经理、副总经理、三总师和总经理助理由董事会批准。
第三十九条、制订和修改公司职员培训计划的事宜。
当制订和修改公司职员培训计划时,其授权为:
1、部门经理及以下职员经人力资源部提议,由总经理批准,但总经理工作。
部和财务部经理的批准需向董事会备案。
2、总经理、副总经理、三总师和总经理助理由董事会批准。
第四十条、职员提出法律诉讼的事宜。
当职员因工作提出法律诉讼的事宜时,其授权为:
1、部门经理及以下职员由总经理批准,但总经理工作部和财务部经理的批准需向董事会备案。
2、总经理、副总经理、三总师和总经理助理由董事会批准。
第四十一条、对支持工会工作的事宜。
当支持或资助工会的工作,或资助职员参加群众团体或文体活动时,其授权为:经部门经理或工会提议,由总经理与副总经理联署批准。
第六章经营计划和财务管理的授权。
第四十二条、发电量和结算电费电计划的事宜。
公司在生产经营期间,每年可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建设性意见,由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的需要,可做出该事项的决议,该决议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负责实施。
公司在生产经营期间,每年可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建设性意见,由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的需要,可做出该事项的决议,该决议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负责实施。
第四十四条、修改包括本年度的财务预算的事宜。
1、当影响年度财务预算的总额时,可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修改财务预算的建设性意见,由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的需要,可做出修改财务预算的决议,该决议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负责实施。
2、不影响年度预算的总额:(可参照财务预算规定制定)。
3、每次动用不可预见费用金额元,可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批准;。
4、预算科目之间的每次调整和影响本年度支出额的更改元,可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五条、修改年度xxxx预算(分预算、参照第四十四条制定)的事宜。
1、影响预算的总额计额。
2、不影响预算的总额,包括每次动用不可预见费用金额,每次动用不可预见费用金额,每次部门间和/或成本项目间的调整。
第四十六条、增加注册资本金。
当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增加注册资本金时,可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建设性意见,由董事会做出增加注册资本金的决议,该决议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负责实施。
第四十七条、年度会计决算报告。
该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利润的分配,调拨或提取三项基金,若有亏损时,处理亏损的方法,董事会报告。可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建设性意见,由董事会做出年度会计决算报告的决议,该决议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负责实施。
第四十八条、银行帐户、以及外汇和透支的安排的事宜。
1、开户和销户:由财务部门经理提议,总经理批准,并报董事会备案。
2、签发支票和办理其他与开户或确定有关安排银行往来的业务时,由总经理授权。
第四十九条、当年流动资金计划的事宜。
当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增加流动资金时,可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计划,由董事会做出增加流动资金的决议,该决议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负责实施。
第五十条、向外提供财务担保和赔偿保证的事宜。
当公司向外提供财务担保和赔偿保证时,可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建设性意见,由董事会做出向外提供财务担保和赔偿保证的决议,该决议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负责实施。
第五十一条、公司资产的抵押、质押的事宜。
当公司资产的抵押、质押时,可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建设性意见,由董事会做出公司资产的抵押、质押的决议,该决议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负责实施。
第五十二条、资产盘亏、盘盈或报废以及其他各项投资的每次核销的事宜当公司发生资产盘亏、盘盈或报废以及其他各项投资的每次核销时,可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建设性意见,由董事会做出公司资产盘亏、盘盈或报废以及其他各项投资的每次核销的决议,该决议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负责实施。
第五十四条、年度保险计划的事宜。
当公司资产的抵押、质押时,可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建设性意见,由董事会做出公司资产的抵押、质押的决议,该决议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负责实施。
第五十五条、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事宜。
年度内部审计报告可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由董事会做出批准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决议。
第五十六条、关于支出的事宜。
1、关于合同或订单的完工证明和付款的批准(可根据财务预算有关条文制定)。
2、没有合同或订单的完工证明和付款的批准(可根据财务预算有关条文制定)。
3、旅差费,包括出差申请(可根据有关规定的条文制定)。
a、境内出差申请。
b、境外出差申请。
c、(根据费用报销规定的制定)。
4、当公司对外公益、慈善捐款时,可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建设性意见,由董事会做出公司对外公益、慈善捐款的决议,该决议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负责实施。
5、宴会及其他交际费(可根据有关规定的条文制定)。
第五十七条、关于诉讼和索赔的事宜。
1、提出和处理业务上索赔。包括:应收款项和各种实际损失而不能从保险。
中获得赔偿的,可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建设性意见,由董事会做出公司对外提出和处理业务上索赔的决议,该决议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负责实施。
2、当发生合同规定以外对签约对方的特惠补助时,由商务部门提出,经总会计师审核,可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建设性意见,由董事会做出合同规定以外对签约对方的特惠补助的决议,该决议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负责实施。
第七章财产处理的授权。
第五十八条、关于处置固定资产的事宜。
当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时,可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建设性意见,由董事会做出处置固定资产的决议,该决议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负责实施。
第五十九条、关于出租多余设备的事宜。
当公司出租多余设备时,可由有关部门经理提出建设性意见,经财务部门审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总经理授权有关部门经理负责实施。
第六十条、准许他人免费或支付象征性费用使用公司资产或产权转让的事宜当准许他人免费或支付象征性费用使用公司资产或产权转让时,可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建设性意见,由董事会做出准许他人免费或支付象征性费用使用公司资产或产权转让的决议,该决议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负责实施。
第八章编制或修改生产(工程)经营计划的授权。
第六十一条、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工程建设大纲)或报告的事宜。
可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工程建设大纲)或报告,由董事会做出批准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工程建设大纲)或报告的决议,该决议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负责实施。
第六十二条、调整年度利润总额(改变发电机组投产日期)的事宜
当调整年度利润总额(改变发电机组投产日期)时,可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建设性意见,由董事会做出调整年度利润总额(改变发电机组投产日期)的决议,该决议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负责实施。
第六十三条、调整年度发电量计划(调整工程一级进度计划)的事宜。
当调整年度发电量计划(调整工程一级进度计划)时,可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建设性意见,由董事会做出调调整年度发电量计划(调整工程一级进度计划)的决议,该决议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负责实施。
第六十四条、关于质量、安全控制计划的事宜。
当公司实施质量、安全控制计划时,可由有关部门经理提出建设性意见,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查后,由总经理批准后并授权有关部门经理负责实施。
第六十五条、关于生产达标(工程竣工验收)的事宜。
当公司实施生产达标(工程竣工验收)时,可由有关部门经理提出方案,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查后,由总经理批准后并授权有关部门经理负责实施。通过生产达标(工程竣工验收)的结果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九章合同采购的授权。
第六十六条、合同采购授权的前提条件。
应满足《合同与采购管理办法》的要求。
第六十七条、以预算管理部门立项授权的事宜。
1、董事会批准的《财务预算报告》内涵的立项,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实施。
2、总经理授权部门经理,在董事会批准的《财务预算报告》内涵的立项金额为万元。
3、总经理另有规定的项目立项,必须经过总经理批准立项。
第六十八条、签订合同和订单的事宜。
在签订合同或订单前,应先按《财务预算管理规定》办理相关预算申请和批准手续。并由经办人向有授权的部门经理、总经理、董事会提出建议性方案,并得到批准和授权后实施。
1、竞争性投标的规定(可按主机、附机、燃料、大修理等分别制定条款)。
2、非竞争性投标的规定(可按主要分项等分别制定条款)。
第六十九条、关于修改合同或订单的事宜。
当修改合同或订单时,可由有关部门经理提出建设性意见(技术内容的变更通知应由技术部门审查和认可),经总经理批准后并授权有关部门经理负责实施。当修改合同或订单总额超过董事会批准的《财务预算报告》总额时,应按《财务预算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七十一条、关于合同索赔和违约罚金的事宜。
1、批准个别合同索赔:
当个别合同索赔时,可由有关部门经理提出方案,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查后,由总经理批准后并授权有关部门经理负责实施。通过个别合同索赔的结果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2、执行或放弃合同违约罚金时,可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建设性意见,由董事会做出执行或放弃合同违约罚金的决议,该决议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负责实施。
人员管理权限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北京销售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级各类人员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分公司、控股公司和党组织关系由公司党委管理的参股公司各级各类人员权限管理。
第二章管理权限。
第三条公司管理并向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相关部门报批的人员范围:
(一)向股份公司人事部报批的:总经理助理、副总经济师、安全副总监、总法律顾问、党委组织部部长、人事处处长;在机构变动或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前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的处级干部;越级提拔的处级干部;不经民主推荐,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的处级干部。
(二)纪委副书记需要调整的,由公司党委向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提出调整配备申请和提名人选推荐意见,并按批复方案研究决定。监察处长的任免,事前应在酝酿阶段听取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监察部意见,经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财务处处长的任免,须在会议研究决定前,书面征求集团公司财务部意见。
第四条公司管理并需征求股份公司人事部意见的人员范围:
(一)破格提拔的处级干部;。
(三)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近亲属在公司提拔担任处级职务的;。
(四)处级干部因被问责受到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影响期满重新任用的;。
(五)超过任职年龄或者规定任期需要继续留任的。
第五条公司管理的人员范围:
(一)公司机关处室正副处长(正副主任)(报批人员除外)、公司工会副主席、机关党委正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机关工会主席、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团委正副书记、结算中心主任、职业技能鉴定站主任、总调度室(总值班室)总调度长(主任)。
(二)所属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安全总监。
(三)由公司委派或推荐到股权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监事,总经理、党(总)支部书记、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第六条公司机关处室(含直、附属机构,以下同)管理并向公司报批的人员范围:高级主管(正科级)、高级主管(副科级)。
第七条所属分公司管理并向公司报批的人员范围:部门经理(主任)。
所属分公司管理并向公司报备案的人员范围:部门副经理(副主任),仓储分公司正副科级油库主任、副主任。
第八条控股公司和党组织关系由公司党委管理的参股公司管理并向公司报批的人员范围:部门经理(主任)。
控股公司和党组织关系由公司党委管理的参股公司管理并向公司报备的人员范围:部门副经理(副主任)。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九条公司管理并向股份公司人事部报批的人员,其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司负责;其年度考核工作由公司组织;其任免考核工作由公司负责提出任免意见,向股份公司人事部提交书面请示,经批复同意后组织开展推荐考察,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进行任前公示,将任免结果报股份公司人事部审核(五个工作日内答复,逾期视为同意),待审核后办理任职。向党组纪检组推荐的或须征求集团公司财务部意见的按规定程序办理。
进行任免考核并将人选情况书面报股份公司人事部,待答复后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进行任前公示和办理任职。
第十一条公司管理的机关和分公司副处级以上人员,其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司负责,其年度考核工作由公司组织,由公司负责进行任免考核,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进行任前公示和办理任职。
第十二条由公司委派或推荐到股权企业工作的人员,其日常管理工作由股权企业负责;其年度考核、任免考核工作由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其中涉及专职董事、专职监事,股权企业管理处参加;委派或推荐到股权企业的董事监事和总经理、党(总)支部书记、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由公司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委派或推荐意见,公司发文件委派或推荐。
第十三条公司机关处室管理并报公司审批的人员,其日常管理工作由各处室负责;其年度考核工作由各处室组织;其任免意见由各处室提出,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组织对相应人选进行考核,并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按规定需要征求意见人员),上报公司研究同意后行文任免。
第十四条所属分公司管理并报公司审批的人员,其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在分公司负责;其年度考核工作由所在分公司组织;其任免意见由所分公司党委会议研究提出拟任意见,以文件形式报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报公司研究同意后行文批复。
第十五条控股公司、党组织关系在公司党委管理的参股公司管理并报公司审批的人员,其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在单位负责;其年度考核工作由所在单位组织;其任免意见由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拟任意见,以文件形式报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报公司研究同意后行文批复。
第十六条所属分公司管理并报公司备案的人员,其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在分公司负责;人员的任免考核工作由所在分公司组织,任免意见通过所在分公司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以文件形式报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十七条控股公司、党组织关系在公司党委管理的参股公司管理并报公司备案的人员,其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员的任免考核工作由所在单位组织,任免意见通过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以文件形式报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十八条公司机关处室、所属分公司、控股公司、党组织关系在公司党委管理的参股公司管理的人员有以下情况的,须事先将征求意见书面报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经批复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
(一)破格提拔的科级干部;。
(三)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近亲属在本单位提拔担任科级职务的;。
(四)科级干部因被问责受到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影响期满重新任用的;。
(五)超过任职年龄或者规定任期需要继续留任的。
第十九条招聘、调入、调出和借入、借出公司的合同化员工,由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场化用工的招聘由各分公司、股权企业分别组织,入职手续和离职手续由所属分公司、股权企业按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涉及公司机关处室人员调入、调出和借入、借出的,由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其他人员在公司范围内调动的,由调入和调出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北京销售公司员工内部调动审批表》,报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审核管理权限、编制定员、标准条件等情况,符合要求的,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一条拟提拔为副处级及以上职务的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为科级的先填报个人有关事项),须事先进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重点抽查。
第二十二条拟提拔职务或职级的,须进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后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第二十三条以上未涵盖人员或新设立机构人员管理权限或其它特殊情况,须由所在单位报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提交公司研究决定。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以上所有人员的调整、变动均应在公司规定的编制定员范围内进行,超过编制定员范围的人员不予办理审批、备案、调动和招聘。
第二十五条需要报批的人员,必须以所在单位正式文件的形式呈报。报批的材料应包括:本单位任免请示、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纪要、领导人员任免审批表。属于提拔使用的人员,需报送考察材料。请示内容应包括本单位编制定员、管理人员职数、干部个人资历经历、会议研究等情况,如属于破格或越级提拔的,应说明具体情况和原因。
第二十六条需要报备案的人员,抄报的任免材料包括:本单位任免文件、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纪要、领导人员任免审批表。属于提拔使用的人员,需报送考察材料。所有备案材料须在人员任免后三个工作日内报送完毕。
第二十七条由公司委派或推荐到股权企业工作的人员,经董事会同意聘任到委派或推荐岗位工作的,任职时间以公司委派或推荐的时间为准。
第二十八条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在公司和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履行对公司机关处室、所属分公司、股权企业人员管理的监督检查职责。
第二十九条所属分公司、控股公司和党组织关系由公司党委管理的参股公司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内部人员管理权限规定并组织实施。
职责与权限管理制度篇十八
第一条、对系统内用户id(包括增加、修改用户id)的权限分配原则是:既要有科学依据,又不能任意分配,同时必须使用户id既满足业务需求,又不能超越职责范围。
第二条、对系统内用户id的权限分配,首先必须在系统内现有的角色模板(普通角色和具体角色)的基础上进行,将相应的具体角色赋予用户id。
第三条、在系统内现有的角色模板不能满足用户id的业务需求,需在系统内创建新的角色时,必须由相关职能处室(或一个专门组织)提供角色内容和领导审批,权限管理员才能在系统内创建新的角色,并将相关文档保存。
第四条、为满足业务需求创建的新的角色,必须经相关职能处室测试无误和职能处室领导(或一个专门组织)审批后,才能使用。
第五条、公司权限管理员不能任意在系统内创建角色和修改、删除系统内现有的普通角色和具体角色及角色涉及到的相关参数等。如果业务需要必须要删除或更改,必须经相关职能处室(或专门组织)确定和审批公司权限管理员才能进行创建和修改。
第六条、对增加、修改用户id的权限分配,必须根据申请人填写的《erp权限申请表》和申请人的实际业务需求,由相关的职能处室确定分配的具体角色,经职能处室审批后,公司权限管理员才能将相应的具体角色分配给用户id。
第七条:对用户提出的增加权限或减少权限的需求,如果现有的角色模板不满足需求,需要更改角色模板上原有的普通角色或具体角色时,必须充分考虑涉及到对其他用户id的影响,而且由相关的职能处室或专门的组织讨论通过,并由相关的职能处室提供修改的具体内容经职能处室领导审批后,公司权限管理员才能在系统中进行修改,并对原角色做更改记录,相应的修改文档要存档备查。
第八条、对于终止用户id的情况,公司权限管理员必须将终止的用户id的角色分配记录,并记录存档。
第八条、申请人提出权限修改的需求时,必须填写《erp权限申请表》,由所在单位或处室的用户管理员审查和确认权限需求,所在单位或处室的主管领导签字审批。
第九条、如果申请人提出的权限修改需求跨模块,必须由所在单位或处室的相关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条、在公司权限管理员根据《erp权限申请表》完成申请人的权限需求后,在通知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处室,在三天以内未收到仍存在问题的反馈信息,即视为权限修改有效。
第十一条、公司权限管理员要定期检查系统中的角色,防止角色被恶意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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