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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生命读书心得篇一
“在那永劫回归的世界里,无法承认的责任重荷,沉沉压着我们的每一个行动……如果永劫回归是最沉重的负担,那么我们的生活就能以其全部辉煌的轻松,来与之抗衡。”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一书的开篇,作者就将我们引入了一个“轻”的世界,一个没有存在感的痛苦的空间。在一次没有任何意义的人生旅行中,我们不断妄图证明自己的存在,不断希望得到肯定,不断追求着身心的释放,故事便在这种徘徊挣扎中拉开序幕。
曾经也写过关于生命重量的文章,但从未有过读完此书后如此深刻的感受。灵与肉,媚俗与反媚俗,现实与反抗,这是昆德拉笔下的轻重世界。众多现实的无奈掩盖了华丽的辞藻,行文流淌间流露出生命的抉择。正是这样一种文笔,才在我的心中涌起了波澜,久久不能平静。不同于其他作品,昆德拉笔下的轻重世界直指现代社会人类生存的困境——以怎样的方式存在?通览整本小说,都找不到一个明确地答案来解答这个问题,只能用个人的一生来回答。托马斯,特蕾莎,萨宾娜以及弗兰茨都只是以不同方式存在的个体,在无法重演的过去和无法预定的未来,只能在黑暗中摸索着前进,去寻找属于自己的价值光亮。
每个人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体,当人们厌恶自己身上的种.种负担、责任,而深感沉重时,总是向往着如果没有这些重负,生活该是多么轻松快乐、逍遥自在。可是当这些真正消失的瞬间,却又往往无所是从,不知如何是好。感觉自己轻如鸿毛,没有约束,但也没有归宿。人生为何如此无奈,想摆脱种.种生活之“重”的困扰,但又不能承受摆脱困扰后的失重之“轻”,在这个永劫回归的生命中重复,再重复。
回望自身,我们也可以看到自己生命中那轻重交织的印痕。有时候会会被琐碎的工作压得喘不过气来,就会一味地想要逃脱,什么都不做。但当我真正放下手中的一切得到了“轻”时,却又沉痛不已。满脑子都是忙不完的工作,和做不完的功课。这种感觉就像是一个贪玩的孩子,作业还没有做完就去玩耍了,其实他的内心比坐在那里完成作业还要痛苦,背着背包玩耍,怎么会放轻松呢?所以,当我意识到自己的颓废时,我选择了继续回到繁忙而又紧张的生活中,虽然这种日子过得有些累、略带疲倦,但是也特别充实。这也许就是痛并快乐着的道理吧。我们的“向上精神”本源于愚昧,我们的“进取心”来自无知,而盲目的进取心又至少给了人生一个“重量”的感觉,使人生似乎有了叫做“意义”和“满足”的东西。而人生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两样很难得到的东西而变得有价值与趣味。
也曾问过自己,如果时光倒流到某一刻,我会不会重新选择?会不会重新考虑是否要忍受着生命之“重”而不是追寻一时的“轻”。也许在那一刻我会做出了另一种选择。如同主人翁托马斯所说,如果人又两条生命,那么他可以选择一条生命去爱特蕾莎,而另一条不去爱特蕾莎,然后确定哪样的生活才能让他更快乐。然而人生注定是一条一往无前的道路,当我踏上征程时,就没有后悔的余地了,无论走什么路都是一种抉择、一种考验。在选择了a之后,就无法选择b,这是人生游戏的规则,一个谁也不能摆脱的规则。就像朱德庸说过“幸福分成两种,一种是看的见的幸福,一种是看不见的幸福,前者是物质的感观,后者是精神的感受。你选择了何种幸福,就决定了哪一种人生。”
故事的最后,意外的结局令人发指。托马斯和特丽莎在一片安逸享乐中死于车祸,弗兰兹死于一次戏剧性的游行,而萨宾娜在远离家乡的美国孤独的居住着,只有她寂寞的活着。这几位年轻人“追求”与反“追求”的矛盾,道出了人生本身的荒谬与悖论:每个人都有生活的目的和理由,但每个目的都有本身的空虚,追求爱情时怨恨多于欢乐,追求名誉像水中月镜中花一样遥不可及,追求钱财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透过种.种幻觉,这些人所有追求的一切最终都化为乌有,这与现实却略显矛盾了。我们每天都在追求着,拼搏着,努力着,最后追求的结果却是一场空。那些为着庸俗的目的而挣扎的平庸的生命,为了功名、金钱、娇妻、儿孙,终生忙碌、义无返顾,到头来一切都是虚无,一切都是空幻!那我们何必还要拼命追求生命之重呢?不过话虽如此,生活还是要面向阳光的,最美的不是追求了什么,追求到了什么,而是追求中得到了什么。故事中的每个人物也正是因为追求而美丽,因为那种不求结果的追求而不惜一切代价。事实上,我们仍然在忙碌,仍然在追求,奋斗的脚步永不停止。就像如果不去耕耘,不去播种,再肥的沃土也长不出庄稼;不去奋斗,不去创造,再美的青春也结不出硕果。
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在于过程,在追求的过程中有了幸福感和满足感,得到了自身的价值。也许,这已经足够了,何必在乎其终极意义上的得与失呢?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再来生加以修正。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种抉择是好的,因为不存在任何比较。
所以,不管怎样还是要勇敢面对生命之“重”,而不是避“重”就“轻”。相信只有沉重的生活才有质量,凡是我们所经历的,都是我们所能承受的。
人生如潮汐,来了,去了;人生如漏斗,得了,失了。路漫漫,极其修远,我愿用毕生经历,在轻重之间求索灿烂的人生。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篇二
在语文课上,我们和苏老师一起学习了一篇语言生动的课文——生命生命。这篇课文讲述了三件事,飞娥绝境求生,瓜苗砖缝生长,作者倾听自己的心跳。这篇课文通过这三件事告诉我们了一个深刻的`道理。
通过学习这篇课文,我明白了要珍惜生命,不让让它白白流失。这篇课文使我想起我以前的所作所为:以前,有时我练琴时不好好练习,妈妈向我指出缺点时我还大发脾气,有时我写作业磨磨蹭蹭……学过这篇课文,我决定要改自己的缺点,决不能白白地浪费自己的生命,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让自己活得更加精彩。
我又想起了这篇文章的作者杏林子。她12岁时得了类风湿性关节炎,全身百分之九十的关节都被病魔侵蚀,但是她从未放度,顽强地与病魔作抗争,靠着信心和毅力,成为台湾知名的作家。我一定要向她学习,让自己的生命更加绚丽多彩。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篇三
听,生命拔节的声音又响起了。他是那么清脆悠扬,却又婉约惆怅。而我,就在这一声声脆响中成长。
幼时——欢乐之音。
在那个“燕草如碧丝,秦桑低绿枝”的季节,我们一起来到山间。清晨的露珠伏在绿叶上。阳光洒向大地,露珠也变得有几分晶莹,一阵阵微风拂过,露水从叶间悄悄滑落,滴在你我的额头——凉悠悠的。你蹦着,跳着,用手抚摸路边的小草。“哥,送你根仙草。”你从路边摘下一缕绿草,但还没等我将这根仙草接下,爸爸就先发话了:“臭丫头,弄根破草来糊弄你哥。”我顿时反映过来,你的脸变得绯红。“有本事就追到我。”你将小草向我扔来,然后转身边跑边说到:“你来追我啊,你来追我啊!”“你给我站住!”我快步向你追去,欢乐,嬉戏之声充满了整个森林。
这便是幼时,什么也不懂,无忧无虑。
少时——离别之音。
时光老人的发丝渐渐变白,你渐渐长大,不像以前那么贪玩了,课间也就静静地坐在教室里,颇有了几分淑女的气质。
“不行,为了你的发展,你必须走!”刚到家,便听到了姑姑对你的呵斥。“我不走!我要留下来。”你的双眸中充满了晶莹的液体,就如当年那山间的露珠,摇摇欲坠。
晚上,你来到我的房间中。“莹儿,你真的要走么?”我有些难受。你没有做声,默默地点来点头。“到了那边要学会照顾自己,你才小学毕业,英语的口语水平还需要提高。”我小声说到。“哥,妈妈非逼我去美国,我不想走,我舍不得你。”你再也控制不住,哭出声来。“好了,不就是去美国吗?那不是你一直都向往的地方吗?”我轻轻地将你搂入怀中,小声说到。你的哭泣渐渐地消失了。
那年,你走了,我似乎明白了什么,但又好像什么也没明白……。
此时——思恋之音。
秋来了,风中带着阵阵寒意,中秋的月儿依然是那么圆,窗外无事的东风勾起我阵阵回忆。“梧桐深院锁清秋。”我脱口而出。尽管天空中下着小雨,但天空中却无几抹乌云。“莹儿,你可安好?”我问到。月儿悄悄躲进了那仅有的几抹乌云中。我默默地坐着。不知道是秋雨碎了我的梦,还是我融入了凄苦的秋。
此时,我明白了,现在能做的,不只有回忆,还要有努力,只有努力才能重逢……。
到那时,我们便可以又一起倾听那生命拔节的欢乐之音。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篇四
自从我读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后,我的心灵受到了一次震撼。本文作者杏子从12岁起就患有类风湿性关节炎。好腿不能行,肩不能举,手不能抬,头不能转。然而,残而不废的她仍然凭她坚强的毅力,成为了台湾着名的大作家,也成为了我们的榜样。
文中那只有着强烈求生欲望的飞蛾今我震惊,因此也使我明白了,无论人还是生物,都有着强烈的求生欲望,都极其珍惜和重视自己的生命。
还有那些在没有阳光和泥土的砖缝中长出来的一截小瓜苗,它有着不屈向上,茁壮成长的精神,使我明白,有些人或生物都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即使只有可以活几天,它们也不会放弃享受生活的权力。
你看!生活中的每个生物都很顽强。如:那一次,我做完作业,望着窗外,看见楼房上有一片绿绿的东西,我凝神一看,原来是一丛小草生长在那砖缝中。这一丛为起眼的小草,竟然有如此强的生命力,就因为它有这股力量,才可以使它以后活得这么顽强。
其实一个人的生命属于自己,我们必须对自己负责,好好地使用生命,让自己的人生活得更精彩。
在生活中,我也有这样的经历。如那次我要去考舞蹈8级,为了能考上,我每天坚持练习下叉、下腰等基本功一个小时,虽然很苦,但我为自己的坚强而感到高兴。
就像文中杏子说的:“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阻的价值。”让我们去珍惜生命,热爱生命,让我们的人生活得更加光彩有力。珍惜生命的价值,活出精彩的人生!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篇五
这本书是我在8月中旬买的。所以读的时间比较紧凑…况且这本书本身就有点深度。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在网上查过,这本书的推荐率还是很高的!所以决定就买它了!
有人对我说:这样一本小说,不仅难懂,而且读来让人饱受思想上的折磨。如果没有准备好受难,就不要打开它。打开也毫无意义。不如省下时间去读一些流行的通俗小说,或许还可以从中看到一些花花草草。一开始我还不相信,但当我读了之后,真真正正地感受到了思想的折磨…文章的内容并不难懂,难以理解的是作者无处不在的议论!很痛苦…真的好难读懂。
文章涉及到很多历史性的人物、剧作…比如作者从“永劫回归”的话题谈到十四世纪非洲部落之间的战争,谈到法国大革命,谈到人们对的仇恨的消解,谈到断头台。其中最核心的一句话是:“曾经一次性消失了的生活,像影子一样没有分量,也就永远消失不复回归了。无论它是否恐怖,是否美丽,是否崇高,它的恐怖、崇高以及美丽都预先已经死去,没有任何意义。”“轻”这一字无疑是文章的文眼。说到“轻”,让我想到一个故事。就是有位国王要他的手下比赛,看谁是大力士。比赛的内容就是谁能将一根鸡毛扔过墙。很多人都是以失败告终的。然而有一位大臣非常地聪明,他将整只鸡扔过了墙,然后对国王说,我能将整只鸡扔过墙,何况是鸡身上的鸡毛呢?!没错,最后是他赢了。靠的是他的智慧!“轻”之让人不能承受,答案居然如此简单。看来,我们以前的迷惑完全来源于对常识的漠视,以及对“轻”和“重”根深蒂固的偏见。有时,轻,真的让人无法承受。像一只鸡毛,你很难凭借力气将它扔过高墙。
一开始,还没读这本书的是时候,看书名…好深奥…难以理解。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篇六
米兰·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其最受欢迎的作品。作为一部小说,其主体讲述了几对男女间的故事。然而精彩并不在于此,故事中不断地穿插有富于哲学意味的话,而其哲学精神更是贯穿于作品全部,为作品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大抵也是这部作品广受好评的原因之一。
“曾经一次性消失了的生活,象影子一样没有分量,也就永远消失不复回归了。无论它是否恐依,是否美丽,是否崇高,它的恐怖、崇高以及美丽都预先已经死去,没有任何意义。它象十四世纪非洲部落之间的某次战争,某次未能改变世界命运的战争,哪伯有十万黑人在残酷的磨难中灭绝,我们也无须对此过分在意。”
小说的开头,并不急于为读者描绘出一幅场景,接着引出主人公的出现,而是为我们讲述了一个令尼采和哲学家们感到困惘的概念——众劫回归。“想想我们经历过的事情吧,想想它们重演如昨,甚至重演本身无休无止地重演下去!这癫狂的幻念意味着什么?”
而实际上“众劫回归”只是一种想象。如果它真的存在,在作者看来,那“原罪说”无疑会使人人的生命变得无比沉重:耶稣不断地被钉在十字架上,不断地为我们受苦,而我们也因于此背负着更大的罪恶。说起来,这很容易让人想到古希腊罗马神话故事中的普罗米修斯,这位创造出人类,教人类盖房子,教人类观察日月星辰,分辨四季计算时间,教人类饲养牲畜来为自己服务,更为人类带来火种的神,却因自己对人类的好惹怒了宙斯,被宙斯派人押到中亚细亚斯库提亚荒山野岭,用永远不能开启的铁链锁在高加索山岩的峭壁上。宙斯还派了一只鹰不断地叼食普罗米修斯的肝脏,又让他的肝脏不断地愈合。这便可以说是对“众劫回归”的最早的想象。由此看来,“众劫回归的确是沉重的.。
正因为“众劫回归”的不存在,我们才能试图用我们只出现一次的生命作为辉煌与之抗衡。
也正是因为“众劫回归”的不存在,一切事物只是一次性的,瞬时的,我们才会更易于被其缓解环境所麻痹,我们生命中曾经犯下的罪恶,都被我们预先的原谅了。
那么,选择轻,还是重呢?主人公托马斯成为这一问题的代询者。
离异的托马斯是一名外科医生,个人生活放荡不羁,与多个女人保持着“性友谊”的关系。直到特丽莎出现,事态才有所变化。这个既非妻子,也不是情人的女人,在托马斯看来只不过是“被放在树脂涂覆的草筐里的孩子,顺水漂来他的床榻之岸。”然而这个女人却让他迷茫,迷茫着是要继续“努力创造着一种没有任何女人提着箱子走进来的生活”还是与之结合。
选择前者,就选择了轻,也选择了托马斯可以自视为辉煌的东西;而选择后者,则意味着他要和特丽莎在一起过一辈子,日子就将不断地重复,无疑,这一选择将是重的。
托马斯也试图挣脱那日益附于他身上的沉重。在娶了特丽莎之后(虽然是为了减轻她的痛苦才结婚的),托马斯还是出轨了。七年之后特丽莎的出走,将托马斯重新置于自由,让他再一次感受到生命之轻。可是,随之而来的沉重却将他击垮,他已经学会感受他人的痛苦,他终于明白,他再也无法回到从前虚无缥缈的生命了。而另一方面,特丽莎也不想给托马斯施加过多的负担,她明白托马斯要真的对她不忠的话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当这一切真实发生的时候,特丽莎才发现,她没有足够的勇气来面对这个世界。于是她也尝试着走向轻,去背叛托马斯,但实际这却让她背负上更为沉重的负担。特丽莎太过认真,认真是她的行为方式,这也让她最终失败,只能选择永远的重。
当我们试图用人生的全部辉煌,即所谓的轻去抗衡重的时候,我们真的能够成功吗?
肉体与灵魂,是人类以存在的两种基本形式。人类总是理想化地希望自己的灵肉统一,以把握一个更为真实可感的自我,然而,昆德拉却以一个特定的性爱情境,揭示出灵与肉的分离,使人类再次陷入对自我的无把握中。
在托马斯看来,灵与肉是可以割离的。在发明“性友谊”之初,托马斯就告诉情人们,唯一能使双方快乐的关系与多愁善感无缘,双方都不要对对方的生活和自由有什么要求。最后他还得出结论,同女人爱爱和同女人睡觉是两种互不相关的感情,岂止不同,简直对立。爱情不会使人产生性交的欲望(即对无数女人的激望),却会引起同眠共寝的欲求(只限于对一个女人的欲求)。
何所谓媚俗?小说中《伟大的进军》就是专门讨论媚俗的。它首先从“粪便”开始,并列举了斯大林之子雅可夫的例子。在作者看来,德国长官拒绝讨论粪便的问题本身就是一种媚俗。媚俗是人类生存的基本场景,而试图去躲避它仅因为它带有被人赋予的并不光彩的成分是极其不正确的。
那么能否理解特丽莎的行为也是一种媚俗呢?特丽莎不喜欢母亲在家中光着身子走来走去,也不喜欢自己在洗澡的时候继父突然闯进浴室来,这在她成年后也留下了很深的阴影。有一次她拿着自己的摄影作品去投稿的时候,另一个妇女也是拿着一堆裸体人像的照片。或许昆德拉是借这个妇女之口对特丽莎进行讽刺,她说:“裸体可没有错。”“这些都是正常的。一切正常的东西都是美的。”
按照这样的逻辑,我想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都不能理解,因为如此来讲,我们自己也是媚俗的了。然而我们真是媚俗的吗?还是我们怯于承认罢了。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个书名,英文版是“theunbearablelightnessofbeing”,有人对“being”这个词也生发出疑问,因为作为“存在”,“being”这个词完全可以替换成“existence”、“life”等,但作者终究没有那样做。这或许也是受到《哈姆雷特》的影响,在这里,“being”已经不单单是指活着,而是针对生活中生发出的各种问题作出的抉择。
有人说,看米兰昆德拉的作品,里面的细节都是精心铺设的。我留意到,托马斯为了给特丽莎解闷,特意给她找了只小狗卡列宁解闷。陪伴了特丽莎十年的卡列宁,最终也将离她而去,只是,看似还可以守在主人身边更长的日子,却因为癌症让卡列宁不得不和特丽莎提前说再见。
在卡列宁弥留于这个世界之际,特丽莎和托马斯都在犹豫要不要对它施行安乐死。如果狗也能听懂人的话,能有自己的思想的话,将这一抉择交给它,恐怕就不会让特丽莎和托马斯为难。可是这一切只是想象,卡列宁是否要早一点离开,主动权不在它本身,而在于托马斯和特丽莎。出于私心,特丽莎必然是希望卡列宁能多陪伴她一些时日的,可是对受病魔折磨着的卡列宁而言,早一点死去或许是一种解脱。最后托马斯,打破了这种僵化不愿改变的局面,他到底还是为卡列宁施行了安乐死。
昆德拉对这一部分的描写也是十分细致的,仿佛是为了更好的让读者感受到特丽莎与托马斯的为难。这并非是“非如此不可”,所以究竟选择轻或重,灵或肉,政治还是媚俗,存在还是灭亡,beingornottobeing,昆德拉到了最后也没有明确表示该怎样做。虽然如此,倒也不是无迹可寻,或许小说是为我们暗示了究竟该怎样选择的,只是这光芒过于幽暗,对于未来,还需要我们自己做出抉择。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篇七
读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使我明白了许许多多。本来,我不懂得怎样才是珍惜自己的生命,但是读了这篇课文后,使我明白了生命就是力量。
读了“那小小的种子里,包含着一种多么强的生命力啊!”这一句,仿佛我也感受到那种强大的生命力,种子不怕困难,用自己的嫩芽冲破了坚硬无比的外壳,不受周围环境的一切干扰,它虽然知道自己生长在一个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但是它并不难过,而是勇敢地面对,虽然只活了仅仅几天,但是我很敬佩它那种不屈向上的精神。“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从这句话让我联想到那些残疾的人,他们都认为自己已经不能再健康,而自己了断,一死了之。我想对他们说“你们应该爱惜生命,生命只有一次。残疾了,没关系,也应该想想自己可能会站起来的,要像杏林子那样坚强!”
学了这篇课文,让我懂得了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不能放弃生命,我应该珍惜生命,我必须对自己负责!
最新范文最近,我们学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这篇课文主要从飞蛾求生,砖缝中长出的香瓜苗,聆听自己的心跳这三件小事来告诉我们生命虽然短暂,但是我们......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篇八
我以前从来没有想过生命是什么?从我学习生命生命这篇课文后,我的心突然感动了,我开始有所思考,生命是脆弱的,小飞蛾告诉我,掉进砖缝的香瓜告诉我,身患重病的杏林子告诉我,要珍惜自己的生命!
小飞蛾生命受到威胁时,它挣扎着,极力鼓动双翅,说明它对生命的渴望,没有放弃一丝一毫的希望。香瓜子掉在墙角的砖缝里,坚持地向上生长,尽管它只活了几天。杏林子在病痛折磨中创作,坚决不向命运低头。他们都以对生命的真爱创造了生命的奇迹。
它使我想起了有位叫张海迪的阿姨,她是位高位截瘫的病人,医生都认为,她很难活过27岁,在死神的威胁下,她更加珍惜自己的生命,珍惜分分秒秒,用勤奋的学习和工作去延长生命。当她看到群众缺医少药的痛苦时,便萌生了学习医术解除群众的病痛,为了熟悉针灸穴位,她在自己身上画上红红蓝蓝的点,在身上练针体会,功夫不负有心人,她终于掌握了一定的医术,为群众治病达一万多次,作为身体残疾的人,意志是多么坚强。
再看看身体健康的我,妈妈给我规定每天吃过中午饭读20分钟的课外书,可我总是磨磨蹭蹭,一会说饿了想吃东西,一会儿说再玩一小会儿,不一会儿就到了该上学的时间,就这样把时间给浪费了。有位名人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组成生命的材料,浪费时间就等于浪费生命。
看来,不论我们的身体是健康的还是残疾的,都要对自己的生命负责。我下定决心,一定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绝不能让它白白流失,要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篇九
读了《生命生命》这一课,让我明白了许多。起初,我不明白怎么珍惜生命,但是读完了,我明白了生命就是活在的意义。
读了“那小小的种子里,包含着一种多么强的生命力啊!”这一句,仿佛我也感受到那种生命力,种子不怕困难,用自己的嫩芽冲破就坚硬无比的外壳,不受周围环境的干扰,它知道自己生长在一个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但它并不难过,而是勇敢地面对,虽然只活了几个小时,但是我很敬佩它那种不屈的精神。
“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从句话我联想到那些失业人士,他们都认为自己已经不能再走进这个社会,而自行了断,一死了之。我想对他们说:“你们不能不爱惜生命,应该爱惜生命。败了,也应该自己站起来,应该充实自己,重新再来,用不放弃!
一想到自己,觉得很惭愧。以前,我看见一只小蚂蚁都要把这条小生命弄死。现在,每当我发现有一只蚂蚁在咬我,想弄死它的时候,就想起它毕竟也是一条小生命啊!我打消了这个念头,轻轻把它放到地上,让它回到自己的家。
学了这篇课文,让我懂得了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不能放弃生命,我应该珍惜生命,我必须对自己负责,无论如何都要坚持下去!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篇十
“妈妈,妈妈,生命是什么呢?”在一个洋溢着灯光的快乐的夜晚,我向妈妈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妈妈拍拍我的头,说:“孩子,生命不在于它是什么,而在于它的意味是什么。”我总归有些迷惑,问:“生命意味是什么?”妈妈只是微笑不语。
读了《生命生命》,情不自禁地想起那个让我迷惑的夜晚我提出的问题和妈妈看似深奥的回答。忽然明白了:生命的意味是勇气!
《生命生命》通过求生的飞蛾、破土而出的瓜苗和跳动的心脏告诉了我们生命的存在。我明白了,生命的意味是让我限的生命体现出无现的价值!
本文的作者杏林子,是一位台湾女作家。她是最有权利放弃并痛恨生命的人——残疾人。但是疾病和痛苦并没有使她失去对生活的信心,反而增加了她对爱与生活的追求,磨砺了她的坚强。她有一句名言:除了爱,我一无所有!我明白了,生命的意味是勇气!
生命只有一次,它是宇宙间最宝贵的,最值得珍惜的。生命的意味不在于你做得结果怎样,而在于你做什么,是否认真过努力过。让我们都来珍惜生命,热爱并发展我们独特的生命,用爱与坚强去谱写一曲生命的赞歌吧!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篇十一
前几天,我们学了一篇课文,名字叫《生命生命》。课文中奋力求生的飞蛾,在砖缝中茁壮生长的小瓜苗都给了我极大的震撼。而更让我震撼不已的还是课文的作者杏林子的经历。
杏林子在12岁那年就换上了“类风湿性关节炎”,全身关节大部分遭到损坏,致使她腿不能行、肩不能举、手不能抬、头不能转。小学毕业后因病辍学的杏林子,一直坚持自学,成为台湾文坛上的作家。我被她的事迹深深地感动了,由此还想到了许多和杏林子一样身残志坚的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作者海伦·凯勒、《钢铁是怎样练成》的作者奥斯特洛夫斯基、残联主席张海迪等等,他们都不向命运屈服,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了无限的价值。
我现在拥有一个健全的体魄,更应该珍惜时间,珍惜生命,不让生命白白流失,让有限的生命因为无限的价值而光彩有力!正像课文中说的:“这就是我的生命,单单属于我的,我可以好好地使用它,也可以白白地糟蹋它,一切全由自己决定,我必须对自己负责。”
让我们记住这段激励了几代人的名言吧:“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临终时,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奋斗!’”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篇十二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昆德拉小说中最为读者熟悉,为作家赢得声誉最多的一部小说,80年代在中国出版至今,一直被翻译成《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直到前几年才有了现在的这个书名,虽然只是一个语序的变化,却使得书名和主题更为贴近。然而即使是改动后的译名,仍然弱化了原名的玄意。昆德拉在一次访谈中说:“许多朋友劝我放弃《不能承受的存在之轻》(《theunbearablelightnessofbeing》)这个书名,难道我就不能至少删去“存在”(being)一词吗?译者在碰到这个词时,都倾向于用更朴实些的表达予以替换:‘生存’(existence),‘生活’(life),‘状况’(condition)等等。“存在并非一个具体物,因此,昆德拉认为,哈姆雷特说的”tobeornottobe”绝非“活着,还是死去”的问题,而是一个形而上的追问。所以,《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所要探讨的实质上是“不能承受的存在之轻”。
托马斯正是这一问题的代询人。他是一个离异多年的外科医生,拥有众多的情人,生活风流而快活。然而特里莎的闯入打破了他的自由,托马斯一直在爱恋特里莎和追求自由之间徘徊选择。特雷莎之于他,既非情人,也非妻子,而是一个“被放在树脂深覆的篮子里,顺水漂到他的床第之岸的婴儿。离婚以后的托马斯是愉快自在的,婚姻对他来说是一种责任的束缚,阻碍了他体会生命的快感,在无数的”性友谊“中,他获得了美好的生命之轻。特雷莎无疑是这种生活的终结者,她紧紧握住托马斯的手使他感到了久违的生命的责任并体会到了其中的美好,可是他又不愿意放弃多年来的“自由”。对于托马斯来说,独居还是与特雷莎结合,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爱情问题,而是关涉到他对存在的可能性的理解。一向轻松的他在六个偶然事件的推动下,选择了“非如此不可”。
七年之后特雷莎的出走,将托马斯重又置于自由之身,使其身上的重负突然间释放,甚至感到悲伤过后的美好,托马斯嗅到了温馨的生命之轻。可是,随之而来的沉重却将他彻底击倒,他已经学会了感受别人的痛苦,他终于明白,自己再也不可能回到从前虚无缥缈的生命了。他回到了布拉格,追回了特雷莎,也追回了存在的重量。
如果说托马斯不断地在轻与重之间游走抉择,特雷莎也尝试着去接受托马斯的存在哲学。当她无法忍受托马斯有一次在肉体上的背叛,她开始了向轻的试探,和一个工程师发生了关系,可是这次行为只给她带来了更深的痛苦,更重的负担,认真是特雷莎的行为方式,认真让她陷入痛苦的绝境,虽然她努力从行为到精神上向自己的爱人托马斯靠近,然而她最终还是失败了,她永远背负沉重的负担,而这沉重恰恰也是对托马斯的一种吸引。
灵与肉的冲突。
肉体与灵魂,使人类得以存在的两种基本形式,人类总是理想化地希望自己的灵肉统一,以把握一个更为真实可感的自我,然而,昆德拉却以一个特定的性爱情境,揭示出灵与肉的分离,使人类再次陷入对自我的无把握之中。
托马斯与特里莎彼此相爱,可是看待灵与肉的态度却不一样:托马斯认为,爱情与性是互不相干的,爱情不会使人产生性交的欲望,却会引起同眠共枕的欲望。在他看来,使爱从属于性,是造物主最稀奇古怪的主意。灵与肉在托马斯身上自觉的分离着,他一边深爱着特丽莎,一边又和不同的女人做爱,他在爱情上是忠贞的,在行为上却是放荡的。
特雷莎则要求灵与肉绝对的统一。特雷莎有一个外表美丽而内心粗俗的母亲,她一直在向特雷莎灌输一个观念,特雷莎你与其他人没有区别,你和其他人的身体都是一样的,你没有什么好隐藏的。特雷莎的母亲在光天化日之下裸露着在房间里行走,这令特雷莎感到羞愧和恼怒。特雷莎的一生,就是在于这种观念抗争,她认为人与人是不一样的,灵魂决定了这种个性,否定了肉体的差异,也就否定了灵魂的差异。她带着这种抗争,来到了托马斯身边,寻求救赎,她向他表明她是独一无二的,可是托马斯却把它混入了其他的女人,对她们的身体施以同样的爱抚,把她又扔回了原来的世界。特雷莎的“嫉妒”成为她沉重的痛苦,直到死才得以摆脱,而这种痛苦正源于特雷莎对灵与肉绝对的要求。
灵与肉的冲突显示了人类对把握自我的无能为力,作为人存在的一个基本范畴,它突出了人类自身的生存悖论,即人不愿再灵肉分离中生活,却只能以灵肉的妥协与调和谋得现实的安适。昆德拉借此对现代社会所导致的人行分裂和异化进行了批判。
政治与媚俗。
“媚俗”(kithcs)是昆德拉作品中的响词,在一次与作家埃尔格雷勃里的谈话中,昆德拉将“kithcs”阐释为“已讲过一千次的美”,“意味着故作多情的集体谎言”,在昆德拉的笔下,媚俗已并非对每一类任何某个特定情景的描绘,也并非仅仅限于艺术,它已成了政治,社会,文化的一个基本特征,成了人类共同生存状态的一个指称。
西方批评家普遍认为,媚俗之于昆德拉,已经不单单是一个道德概念,而是一个审美范畴。昆德拉认为媚俗起源于“无条件认可生存”的美学理想。媚俗的人,指定人类生存中一个基本不能接受的范围,并排斥来自这个范围内的一切比如大粪(shit),这个每天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生理现象,却被很多人有意地回避,人们避免谈论它以及和它有关的一切。《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第六章《伟大的进军》就是一篇讨伐媚俗的檄文,它的理论首先是从“粪便”开始的,昆德拉举了斯大林之子雅可夫的例子,雅可夫在二战期间被德国人俘虏,和一群英国军官关在一起,共用一个厕所。英国人不满他将厕所搞得又臭又乱,诉诸于集中营的德国军官。然而,德国长官拒绝讨论粪便的问题,雅可夫备感羞辱,以扑向电网的自戕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抗议。在昆德拉看来,人对粪便的厌恶正是一种基本的媚俗。媚俗是人类生存的一个基本情景,它无处不在,不同的媚俗有着不同的内在含义和批判向度,若果说美学媚俗意指英和伤感类作品的低级艺术情趣,那么政治媚俗则只对既定秩序和既定思想的盲从,文化媚俗则指对多数的,流动的,大众的价值观念的认同,人类学媚俗则指人类在无条件的认同生命存在的前提下表现出的乐观盲从和拒绝思考的态度。“媚俗是存在于忘却间的中途停歇站”,因为媚俗,生命在本真与非本真之间徘徊不定,人的自由存在成了值得怀疑的东西,事物失去最初的一面,流向难以把握的虚空。
政治,是昆德拉小说中人物的基本生存背景。政治媚俗,则又是昆德拉批判的一个重点,他自己亲身经历的政治迫害使他对这个问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昆德拉说:“政治并不产生媚俗,但它需要媚俗。任何动乱都以媚俗,以迷惑他人的愿望为基础。”《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美国参议院对孩子的微笑与布拉格广场检阅台上当权者面对游行者的挥手都是媚俗。“媚俗是所有政客的美学理想,也是所有政客党派和政治活动的美学理想。”
托马斯和其情人萨宾娜都是媚俗的自觉抵制者。托马斯,一个用外科手术的思维来对待人生的一生,他的生存目的就是要反抗从众。对于托马斯来说,真正的困难不是抵制那个“非如此不可”,托马斯逃离了第一次婚姻,逃离处于专制统治下的祖国,都说明了这一点,真正难的是抵抗本身,在媚俗的集权统治王国里,左右的答案都是预先给定的,对任何问题都有效。心灵的专政即是最高统治,所以昆德拉又说,媚俗的死敌是“爱提问题的人”,一个问题就像一把刀,会划破舞台的布景,让我们看到藏在背后的东西。同时,媚俗也极有可能成为一个陷阱,对媚俗的抵抗也可能成为媚俗的一部分。对于托马斯来说,当在呼吁当局释放政治犯的生命上千字也称为“非如此不可”的事情的时候,抵抗本身也成了一种媚俗;对于萨宾娜来说,当她的绘画被宣传为不好作品时,她便深深感到了西方世界对她处于深重集权灾难中的祖国的怜悯,然而这种怜悯也是一种媚俗,一场西方建立在“博爱”基础上的政治秀。于是,在众人“同情”的目光中,萨宾娜愤然离场。
而一直爱慕者萨宾娜的法国教授弗兰茨,则是昆德拉所要批判的媚俗的集中代表。弗兰茨是一个乐观的梦想家,20岁时就确立了哲学教授生涯,但它并不满足于学者的窒息生活,他“渴望与人们交往,肩并肩地步行,渴望与他们一起呼叫”,他充满激情,喜欢旅行,也爱同众人一起上街游行。“我们都需要有人望着我们”,他毫不犹豫地参加了声援柬埔寨的“伟大进军”。弗兰茨活在他人的目光里,她急于向情人,向公众,向内心中的另一个自我显示生存的意义,期待获得外界的赞许。他的价值认同,不是建立在对价值本身的追求上,而是为他人而活,最后当他在曼谷街头一场无谓而偶然的斗殴中死去时,他的死不但没有产生悲剧意义,反而具有了某种讽刺的意味,是一个媚俗者的终结。在弗兰茨身上,我们看到了人的有限性,人的自我失落与价值的扭曲,而这一切,正是人的媚俗可能性的一种反映。
和许多小说家不同,昆德拉的小说直指现代社会人类生存的困境——以怎样的方式存在?托马斯,特里莎,萨宾娜以及弗兰茨都只是以不同方式存在的个体,昆德拉只提出问题,不回答问题,在无法重演的过去和无法预定的未来,我们只能在黑暗中摸索着前进,去寻找属于自己的价值光亮。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篇十三
最近,在语文课上我们学了一篇课文,题目是《生命 生命》,他让我对生命有了进一步地了解。
文章中被“我”捏得动弹不得的飞蛾,没有放弃逃生的机会,拼命地挣扎着,极力鼓动双翅,不放过一点希望。
文章中一粒不小心被掉入砖缝的香瓜子,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没有水份的砖缝中冲破了坚硬的外壳,不屈向上,茁壮成长。虽然它仅仅只活了几天,但他有强大的生命力。
“我”用医院的听诊器听自己一声一声沉重而有规律的心跳,明白了要好好地使用它,必须对自己负责。要珍爱生命、绝不让它白白流失,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我要让有限的生命绽放无限的价值,一定要珍惜生命,迎接美好的明天。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篇十四
今天,我读了《生命生命》这篇文章。
当我读到奋力求生的飞蛾时,那一种求生的欲望令我震惊,那样强烈,那样鲜明;当我读到砖缝中顽强生长的小瓜苗时,生命的顽强,生命的不朽,深深地打动了我;当我读到作者倾听自己的心跳时,生命里一下子仿佛全都涌到我手里。
“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这句话使我受益匪浅。生命虽然很短暂,但你是生命这艘轮船的掌舵者,虽然航行时间不长,但足够周游世界了,足够做一些有意义的.事了。这就是生命的价值。
这就是生命的价值:不在于争取,不在于获得,而是在于付出。
是啊,如果我们浪费生命,就等于自杀。如果我们好好珍惜生命,就不会再有活到光彩有力时半途而废,活到自己认为无意义就沮丧的人了。应该多做有意义的事,不要消磨时光了。借此机会,我要向社会呼吁,向全世界呼吁:珍惜时间吧!不要让为你付出的人失望,不要让时间从指尖溜走!
这一刻,我终于体会到生命的价值是什么了,是——做有意义的事。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篇十五
人的生命从自己的哭声开始,在别人的泪水中结束。
生命是脆弱的,如在我们身边的小生命。小时候,我们或许喜欢用笔尖挑弄在书上运动的小动物,直至小生命不再动摇了,才停止了挥霍。然而,生命被夺取的小动物默默承受着痛苦;生命却如此脆弱。
生命是幸福,失去生命是空虚的痛苦。新生的婴儿是父母牵着手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哭声带来了喜悦;对于父母来说,这是的幸福。宝宝很小,总让人感到要保护她,似乎充满了魅力一样。但相反,平时生活在一起的亲人,突然躺着再也不起来了。家里突然空出一个座位,一双筷子,一个碗。心里的空虚却无法填补,因为失去的是内心无法替代的人啊!惆怅,难过,可生命就是这样随着时间悄无声息地溜走了。走了,再也不回来了。别哭,生命面临枯萎是抓不住的。
人的生命如花。当自己还是一颗埋在土中的种子时,只能等待水滴孕育生命;就像我们的母亲一样。当种子渐渐长芽的时候,嫩绿的视觉视正是生命!那是新生,最惊喜的一瞬间。你看,土地上一颗小芽探头出来的时候,稚嫩清新。当小芽慢慢长成花的时候,证明花朵在努力地盛放。在延伸着生命的意义,为人们带来芬芳,带来美好的心情,这是花的生命中最重要的时期。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篇十六
生命,是昙花花期的短暂,是绽放时别样的美;生命,是火柴划过的一瞬间,是心灵深处的温暖;生命,是蚕的一生,也是“日丽蚕丝细转长”。
我们学习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作者通过三个事例——飞蛾求生,告诉我们:凡是生物,都有强烈的求生欲望,都极其珍惜自己的生命;小瓜苗顽强生长,告诉我们:虽然时间短,但只要存活一刻,幼苗就不会放弃生活的权利;静听心跳,告诉我们:一个人的生命只属于自己,我们必须对自己负责,好好地使用生命,让人生更有意义。
生命虽然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近日,四川省凉州木里县发生森林大火,31名扑火英雄壮烈牺牲。其中,27名消防员平均年龄才23岁,最小的只有18岁。这些年龄虽小却英勇无畏的消防员令我敬佩。能想象,在那浓烟滚滚,有着一团又一团火球的森林中,他们不顾一切地扑打火点……突然,风向变了,突如其来的爆燃夺去了他们宝贵的生命。那时,浓烟配合火势一起往上蹭,仿佛要吞没整片森林。熊熊大火吞噬了扑火队员的生命,让那一张张稚嫩的脸庞变成了永恒。消失的是他们的生命,不灭的是他们的精神。正处于青春年华的他们,英勇无畏、无私奉献,为祖国、为人民献出了一切,我要向他们学习。
寂寥的夜空,烟花绽放。一刹那的绚丽多姿却好似繁星点点,照亮整个世界。人的一生,岁月飞逝。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以后报效祖国,为祖国的繁荣富强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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