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初一我的朋友作文700篇一
周芝琳是个11岁的小姑娘,她的眼睛像水汪汪的葡萄一般,显得很淑女。可是你看了下面几件事,看法也许就会改变。
我和周芝琳是从小长大的好朋友。刚认识她那会儿,我怎么也记不住她的名字。她便对我说:“你可以这样记住我的名字,叫周氏芝麻林。”有了这个诀窍,我再也不会忘记她的名字了。但是,从那以后,周芝琳便有了个美称:周芝麻。她却毫不在意,洋洋得意地说:“哼,你们瞧瞧,我的名字都叫周芝麻,那我以后肯定会开个芝麻厂,是全球最大的。到时候,我都成百万富翁了,你们羡慕还来不及呢!”小伙伴们听了,乐得哈哈大笑。
暑假里,周芝琳要回老家眉山和鄢家,临走时,她碰见了我,她难过地说:“哎!老廖,我的真苦呀!又霉又冤!”我听了,迷惑极了,问她:“为什么呢?”“你瞧,我的老家一个在“霉”山,一个在“冤”家。这边霉,那边“冤”,你说苦不苦呀!”她边说,边做着要哭的样子。不过,无论她怎么使劲也挤不出一滴眼泪。终于要走了,她边挥手边唱着自己改编的《故乡的云》:“再见了,再见了,我亲爱的好朋友,再见了,再见了,你一定要等我回来……”那模样既让人发笑,又让人觉得伤感,好像我们要离别好久似的。
几天后,她回来了。回来的第二天下午,她便跑来亲热地缠着我:“老廖,我走了以后,你有没有想我?每天喊我几次?对了,我回来了,你高不高兴?想不想庆祝我回来?你如果想,一定要请我到五星级大酒店,别的小地方我才不去呢!”听了她的话,我不禁乐了,但故意板着脸挖苦她:“你是谁?是明星?歌星还是影星?到五星级酒店吃饭,你付钱?要想我付钱,等太阳从西边出来吧!”她听了,一副伤心万分状:“啊!你伤了我稚嫩的心灵!”话音刚落,我俩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周氏芝麻林”就是这么一个活泼幽默的开心果,你能不喜欢她吗?
初一我的朋友作文700篇二
他,是六年级四班的“学霸”;他,是六年级四班的“领军人物”;他,是六年级四班“书虫”。他,身为班长,是同学们的“小公仆”,是老师的“左右手”。要问他是谁?他就是我的好友——丛高远。
他身为一班之长,对待班级工作那真是一丝不苟。若是老师交给他的任务还没完成,他一定会努力埋头去干,干不完决不休息,一直到圆满完成才肯罢休。他对自己的学习要求非常严格,作业认认真真,从不马虎。并且做完后,他还能认真仔细地检查出,就最大努力让作业不出错。不但自己做得好,还能帮他周围的同学检查作业。他的成绩一直遥遥领先,不由让同学们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他不仅对自己严格,还不忘对同学们负责,若每当老师出教室的时候,他就会“挺身而出”,眉毛一斜,手往桌子上使劲一拍,大喝一声:“别吵了!安静!”若有同学不听,继续说话,他就会低声呼喊那位同学的名字,让他安静下来,他从不欺负别人且还会帮助需要帮助的同学,所以同学们都听他的。就这样他成了老师的好帮手。老师常让他帮忙干些力所能及的事,时间长了,他也就成了老师的“左右手”。
他还有一个最大的特点,那就是爱看书,特别是古代文学类的书,他尤其爱看,怪不得他懂那么多历史知识,被大家称为“学霸”呢!这不,他正捧着本《明朝那些事》看得津津有味呢!若你这时打扰他,他一定会很不耐烦地说:“走开!我正在看书呢,别打扰我!”所以,千万不要打扰这位“小书虫”读书哦!渐渐地他周围的同学不仅不打扰他读书,还在他的带动下也开始读书了!“小书虫”变成了“书虫群”!赵老师说这都得归功于我们的“小书虫”班长。
这就是我的好友——丛高远,他既是我的伙伴,又是我的榜样,他的形象已被我深深刻在脑海里,永远也不会忘记。
初一我的朋友作文700篇三
我有一位好朋友,长得奇丑无比。一张四寸对开的大嘴挂在扁塌塌的鼻梁上,满脸最凸出的就属那张大嘴了,身材矮小,却长了一双灵巧的双手,我们对他惊羡之余,都叫他“手速”大神。
这天下课,他又拿出他那早已被他玩得电量所剩无几的手机,玩起手游。他明知道玩手游毁坏他的眼睛,已经眼镜都250°了,还是毫不在意。付出戴洋瓶底厚的眼镜的代价,练就了他的手速。他的手速那个快,令我们都怀疑他还是不是地球人,仿佛是从外星球来的。敌人哪能挡住他的枪子,因为手速就等于子弹的速度。只要他拿出手机玩手游,周围总是围着一群男生女生,看得大家眼花缭乱,心里发痒。我每次看他玩手游,都估摸他的对手肯定会自言自语:“我啥时候挂的?”
一天上午,有个同学说自己历经千辛万苦,费劲九牛二虎之力,耗时两个月终于攒下2099游戏币,全玩完了。无独有偶,他恰好也花得一干二净。下午一看,吓死人了,他居然挣回3000游戏币,所有看到的同学不是羡慕就是喟叹,我更是无语,谁叫人家手速快呢!真是望尘莫及。
他打手游手速快,写作业也快。本来一个小时能写完的作业,他两个小时才能写完。就这我还说他写作文业快,为什么呢?他脑子的飞驰速度可比不上他的手速,半天抠出一道题。人家是惜字如金,他是吸半天气不吐气,惜气如金,绞尽脑汁也经常做不对题。就拿写作文来说吧!别人40分钟一篇文章,他要400分钟。我以为他是慢工出细活,质量应该不错,可一看他的作品,顿时觉得他在摧毁我的三观,前言不搭后语,错字连篇,只是杀死很多脑细胞,楞神几个小时,知道不写无法交差,最后的十几分钟,用他的手速快来应付。
他真是个“手速”大神,一个打手游极其溜,无人能比,学习脑子却赶不上手速的“慢男”。加之丑的出奇,惊羡他的人多,可能算得上朋友的大概只有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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