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工作总结范文(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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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工作总结范文(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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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的撰写需要对目标读者有一定的了解和考虑。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份较为完美的报告呢?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目标和观众群体,确定所要传达的信息和目的。其次,我们要进行深入的调研和研究,搜集相关数据和资料,并进行准确的分析和整理。然后,我们需要遵循报告的结构,包括引言、背景介绍、主体内容、结论和建议等部分,确保逻辑清晰、条理分明。最后,我们要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专业性,避免主观性和夸张性的描述,提供客观、中立的观点和分析。通过阅读范文,我们可以学习到如何用简明扼要的语言表达复杂的问题。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工作总结篇一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那么如何让这部涵盖老百姓生活方方面面的“法典”真正走进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应坚持多措并举,做到三个“加强”。

一、加强宣传教育。民法典核心是“民”,凸显的是“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践产物,更是中国法治建设的一项标志性重大成果。这部法律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体现了人民群众的强烈呼声和共同意志。实施“民法典”并不是临时起意,而是党的__四中全会确定的重大立法任务,有关专家对其体例、结构、规范、内容等各个方面谋划已久,充分听取了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既有严谨性、科学性,又有民主性、时代性。她关系到老百姓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每个人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每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每个组织的业务活动都离不开它的规范和保护。因此要加强宣传,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结合城市文明建设、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广泛开展民法典线上线下、专题辅导、节目演出、公益宣讲等宣传活动,让民法典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深入人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

二、加强普法工作。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要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来抓。营造全民尊法、学法的浓厚氛围,养成自觉守法、用法的强烈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良好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要为民法典普法工作创设良好的制度环境,提供充分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普法工作高效推进。

三、加强文明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维护民法典权威的有效手段。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执法要求与执法形式相统一、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切实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民法典的诞生,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社会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方面进行了不懈地探索,对社会建设内涵和要求的认识越来越明晰、把握越来越准确、运用越来越科学,在不断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的同时,经历了从加强社会管理到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从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到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逐步深化过程。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党的__提出了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和开创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要求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中继续坚持政府主导、注重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增强市场主体的社会责任。民法典的应运而生,充分体现了我党领导下的多方参与和共同治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人民自己的事业。民法典是创新社会法治体制的优秀成果,也必将成为发挥人民主体地位和主人翁精神的重要载体。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工作总结篇二

自民法典颁布以来,武邑法院开展了多种多样的学习形式,收听收看讲座、参加培训会、朗读法条、知识竞赛……在如火如荼的学习中,大家似乎又回到了那个激情昂扬的学生时代,好像又青春了一把,又成长了许多。

经常听到身边的同事感慨,法律是“活到老学到老”的专业,一句调侃,有时候是百忙之中的嘲解,有时候是闲暇之余的确幸,但都能透出法律人对学习的一点“虚荣”之心。

我一直以为,学习是一个人成长的途径,也是一个人成长的标志。即使是一棵树,在时光的流转中也会留下岁月的年轮,更何况是一个人。真正的成长不是青丝变白发,不是眼角添皱纹,而是即使身体佝偻,但内心仍旧充实;即使脚步蹒跚,但眼神依然坚定。

人的成长,是知识、经验的积累,是看法、观点的形成,是我们对人生的洞见、对世界的解读,体现在方方面面,而这些“方面”又同时支配着我们的行为方式。成长是一个人成为优秀的自己,并且能够努力改变周遭的事物,与外界形成良性的循环,让生活变得更加美好。这一切,都需要一颗永葆学习的心。

法律是社会生活规范体系。现代生活日新月异,各种社会现象层出不穷,新的社会关系不断形成,当旧的法律不能或者不适合再调整新的社会关系时,新的法律就会应运而生。基于这个原因,随时保持学习的状态对于法律人来说,就成了一种要求,也内化为我们成长的一种动力。

古云“学海无涯”,能成为一名法律人,大概也是一种契机,不断的学习让我们不懈怠、不停滞、不朽。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工作总结篇三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民法典就此诞生。中国人民最终拥有了一部真正属于自己的民法典,最终实现了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民法典中的“民”字代表着“人民至上”,我们不仅要细细体会和思量背后的含义,更要时时去领悟和践行其中的真谛。

[民法典]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意愿。因为它完全来自于人民的生活和实践。无论是在生活中遇到的高空抛物房屋价值想“提前变现”,还是在消费中遇到的“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无论是在出行中遇到的霸座老人倒在地上不敢扶,还是游走在网络中的q币网络游戏装备。等等,[民法典]都一一给了解答,丰富地展示了与人民相关的点点滴滴。

[民法典]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意愿。因为它完全来自于人民的生活和实践。无论是在生活中遇到的高空抛物房屋价值想“提前变现”,还是在消费中遇到的“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无论是在出行中遇到的霸座老人倒在地上不敢扶,还是游走在网络中的q币网络游戏装备。等等,[民法典]都一一给了解答,丰富地展示了与人民相关的点点滴滴。

[民法典]是具有生命力的,它坚持问题导向。而问题的提出和解决,自然是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了解民情集中民智,民法典更好地体现人民的要求人民的利益人民的意志,能够真正用来解决和调节现实生活中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回应社会关切。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工作总结篇四

近日,有公众号发布:民法典与“小明”的故事,在网络上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共鸣,故事插画文字的形式展现了民法典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点点滴滴,通过“小明”的成长展示民法典的发展和不断完善,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历程,深刻反映出“人民至上”的幸福感、获得感。

民法典是市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是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据。翻开历史的画卷,从1954年到民法典走过了漫长的道路,一部“法”的诞生伴随着中国社会60多年跌宕起伏的发展,伴随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飞跃”。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以“人民至上”绝不动摇,为“人民幸福”保驾护航。

从呱呱坠地到耄耋之年,保障一生无止境。故事的主人公“小明”未出生时,“还是个胎儿的他,也有继承、接受赠与等权利”,把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个体。“那一年,小明60岁”,民法典草案人格权编:“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到“小明”80岁时,民法典草案继承编:“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一字一句深含为民本色,“生命至上”是民法典从诞生起便与生俱来的温度,也是“人民至上”的最有力度的说明。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工作总结篇五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反映人民的利益诉求,注重保障民生,回应人民关切,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人民追求美好生活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一个突出表现就是,人们对人格独立、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的关注程度日益提高。为适应保护人格权的需要,民法典设立人格权编,对民事主体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以及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进行确认和保障。民法典将人格权单独成编,具有重大意义,体现了我国对公民人格权的庄严确认与严格保护,也为世界各国有效应对人格权保护问题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问题。实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需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民法典物权编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的要求,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并对土地经营权的内容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同时删除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以适应“三权分置”后土地经营权入市的需要。

住有所居一直是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内容。为推动住有所居取得新进展,民法典设立居住权一章,明确居住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基于我国国情和社会现状,实现住有所居并不意味着人人都拥有住房所有权,而是能有房屋用于居住并且能长期稳定利用。居住权制度能够推动完善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提升房屋利用效率,体现物尽其用理念。

良好生态环境是重要民生福祉。人民期盼更多的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渴望更清新的空气、更清洁的水源。顺应人民在生态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民法典在总则编规定了绿色原则,确认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合同编确认,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物权编确认,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侵权责任编则进一步完善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的相关规定。这些规定都充分体现了绿色发展理念。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工作总结篇六

近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主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黄薇同志应邀作“学好用好民法典”专题辅导报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党组书记马建堂主持学习并作讲话,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安顺、张军扩、隆国强,中心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余斌参加。

黄薇在作辅导报告时,系统回顾了民法典的编纂历程和总体考虑,全面介绍了民法典编纂的创新性内容和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她谈到,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民法典顺利编撰并颁布实施,实现了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这得益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坚强领导和科学指引。她强调,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作为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马建堂在总结讲话时指出,编纂民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发表的重要讲话,对抓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民法典通过对民事权利义务的合理配置,明确了民事主体的行为自由与边界,不仅仅是人民法院适用的裁判规范,更是民事主体遵守的行为规范。

马建堂强调,中心各级党组织要以本次专题辅导为契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中心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全面掌握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在工作生活实践中感知民法典、领悟民法典、使用民法典,进一步强化规则意识、正确行使民事权利、诚信履行民事义务,让民法典真正走到身边、走进心里。

中心机关党委委员和机关纪委委员、中心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习。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工作总结篇七

5月2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这部法律自1月1日起施行,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今年是脱贫攻坚定战决胜之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不由让人畅想当“全面小康”遇到[民法典],它有多么大的意义,它的亮点是什么,这些大家看看新闻就可以心中有数。民法典的亮点在央视新闻的报道中,呈现出来不少亮点比如未成年人受性侵降低行为能力的年龄延长诉讼时效等等。

民法典作为社会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国家管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呼应了我国国情的现实需要,通过具体规范,实现国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的现代化。民法典的颁布,是维护人民权益的客观需要,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保护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的颁布,让公民更有尊严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还有各种各样的财产权利等等。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们国家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迈上新台阶。

构建完备的社会财富保护体系,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让公民尊严得到充分尊重民众智慧得到极大发挥社会财富得到充分涌流,是民法典应该承担的历史责任和应当具有的历史价值。他建议,民法典颁布后,普法教育要及时跟上,尤其要通过教科书现代通讯网络进行普及,普法教育要进机关单位进学校社区,走进千家万户。

这部法典,关系每一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它是生活的百科全书。她很温柔,守护陪伴着每位公民的生老病死;她也很霸道,出台之后,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等相关法律将不再保留。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路上,要不忘学习[民法典]。让[民法典]的为民思想和情怀,更加激励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心和信心,让立即全面建成的小康社会成为[民法典]行稳致远的坚实基础。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工作总结篇八

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称民法典),一经公布,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和讨论的热点。作为基层干部,就要蹭这个热点,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同时,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带头人和老实人,让民法典根植于心、笃于行。

以人民为中心,问计于民、服务于民,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民法典是一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因涉及面广,涵盖面深,对每一个人的言行具有很强的约束意义。作为基层干部,是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的,是人民群众身边的知心人,一切工作都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始终做到人民群众在哪里、干部的心就在哪里,人民群众需要什么、干部就要去想什么,人民群众盼什么、干部就要干什么。只要时时处处想着人民群众,急人民群众之所急,解人民群众之所忧,化人民群众之困,人民群众就会把干部的实干精神藏在心头、放在嘴上,干群关系就十分融洽,人民群众就会把干部当亲人,有什么心里话都会跟干部讲,还处处夸奖干部的好,把干部当成无话不说的亲人,大家共同携手为小康生活齐心奋斗。

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做党纪国法的带头人。民法典第一章第十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基层干部,是离人民群众最近的人,也是跟人民群众经常打交道的人,在日常的工作中,就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特别是在服务人民群众领域内的法律法规知识,不仅要熟记,还要落实在行动上,时刻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在民事纠纷、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等调解化解中,要公平公正依法做好人民群众的调解员,在体现法律的公信力的同时,也是体现基层干部带头学习党纪国法、应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也是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在基层人民群众中,大力开展学法普法宣法活动,基层干部更要时刻以党纪国法规范言行,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学法用法的典范。

以典型为榜样,学有成效、行有标准,做甘于奉献的老实人。身处基层就要为基层人民群众谋事干事,首先要讲奉献,奉献是指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利益至上等甘于奉献,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要甘于奉献乃至生命。在新冠疫情救治中的白衣天使、“直播带货”的县长、深藏功名60多年的老英雄张富清、排雷英雄杜国富、奋战在脱贫攻坚付出宝贵生命的黄文秀等都是大家学习的榜样。“人不率,顺不从;身不先,则不信。”作为基层干部,在学习榜样中、汲取榜样的力量的同时,要在实际的工作中修身做表率,才能做到学有成效、行有标准、做有样子,就有人民群众的“口碑”,干部所做的事业就会芝麻开花——节节高。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工作总结篇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过2020年度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这是因为该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民法典]实施后,现行的[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被替代。

1民法是对人们真实生活中行为的规范,是日常生活中的基本法。民法即私法,是关于个人或私人的法。如隐私权和信息权,民法就是关于平等的民事主体公民或法人等的财产和人身关系方面的法律规范。

从市场经济的概念方面可以看出,民法具有私法的特征:民法是以“私”字为核心的私权经济,这个特点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市场经济的基本主体是私人(指有独立利益和人格的一切主体),其发展动力是私心;而且追求的目标也是私利。因此,可以说民法又是权利法和平等法。即对任何一个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都要平等地保护。

假如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2民法通过强调人性,追求真善美,实现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如被称为“帝王规则”的老实信用原则,它要求民事活动要以依此原则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否则,就在承担民事责任。

英国法学家梅因曾说:“一个民族,假如民法规范健全,说明它的文明程度高;假如刑法健全,说明它的社会文明程度低。”[民法典]的出台,表明了我国社会将进入一个文明进步的新时代。

3[民法典]内容决定了民事权利和义务以及民事行为和责任问题,需要与民法意识民法观念的培育和普及有关。

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亮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民法典中涉及的婚姻继承和收养问题,涉及的财产方面的物权以及债权方面的合同问题以及侵权责任问题,都是基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四要素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这就要求人们不仅要有权利意识,还要有义务意识;不仅要有行为的合法性意识,还要有责任意识。假如一个人没有民法观念,那么,他的人格观念权利观念利益观念自由观念以及责任观念就不可能完善。假如一个政府没有民法观念,就可能不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更难说是一个法治的政府。

因此,民法意识的培养既是全民的自觉行为,也是政府责任。

4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的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直接关联,特殊是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民法典的实施,会很好地体现国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

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中国社会已经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代,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随着经济发展和国民财富的不断累积,随着信息化和大数据的时代的到来,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强,期望对权利的保护更加充分,更加有效。

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以及司法工作人员,要了解民法典的规范,了解公民权利与义务和责任的要求。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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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工作总结篇十

法律作为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产生于这个国家的社会文化土壤之中。民法典凝聚亿万人民的共同意志,彰显中华文明的深厚底蕴,以法典化方式巩固、确认和发展民事法治建设成果,有效回应了当前我国现实问题,体现时代特点,反映时代风貌。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让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充分迸发出来。回应这一需要,民法典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进一步明确一视同仁保护的立法态度。明确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这些规定有助于推动形成崇尚创新、鼓励创造、保护产权的社会环境。此外,民法典确立自愿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这有利于在全社会培植守信践诺的契约精神,营造稳定、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

伴随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我国社会结构、社会关系、社会利益等都发生较大变化,社会治理面临许多复杂问题和挑战。民法典具有为现代社会安全和发展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比如,一个时期以来,城镇商品房小区内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矛盾较多,群众反映业主大会成立难、公共维修资金使用难。针对此类问题,民法典强化保障、推动业主自治的法律规则,规定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适当降低业主作出决议的门槛;完善公共维修资金使用的表决程序,降低了通过这一事项的表决要求。再如,随着城市住宅向高层发展,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事件时有发生,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对此,民法典完善高空抛物坠物治理规则,明确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对于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孕育兴起,特别是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制造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等广泛渗透到各个领域,人类已经从工业社会步入信息社会,并将迈向智能社会。科技在造福人类的同时,也带来一系列问题,需要法律加以规范。民法典积极回应这一需求,总则编确认: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明确肯定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的民事客体地位和财产属性;合同编对当事人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电子合同以及这些合同的履行设置了专门的法律规则;人格权编回应了大数据背景下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侵权责任编对网络侵权作出了更为周全的规定。

文化对法律制度有着深刻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民法典注重传承中华文化精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具体条文中。比如,总则编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项重要立法目的,体现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鲜明中国特色。婚姻家庭编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离婚冷静期”等具体制度设计凸显维护家庭和睦、社会稳定的价值取向。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工作总结篇十一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编撰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自己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梦想和追求,当它真正问世被拿在手上的时候,就能感觉出它分量多重,它关系着14亿人的方方面面,承载了广大群众的关切和心声。

《民法典》与时俱进,植入互联网基因。作为一部诞生于新世纪的法典,民法典的出台有着深刻的现代烙印和浓厚的时代气息:惩治“霸座”、制裁校园欺凌、禁止高利贷、承认“虚拟货币”等,每个曾冲上网络热搜、引发众议的主题都能在民法典中获得回应。《民法典》将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都纳入典中。

《民法典》尊崇道德,弘扬社会真善美。“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民法典将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的优良传统融入其中:被监护人无人看管可由村(居)委会、民政兜底,父母抚养义务、子女赡养责任有法可依。古人曾期待的“大同”社会,正以全新的含义和解读重回大众视野。

《民法典》以人为本,讲道理也讲感情。民法典集中表达了追求公平正义的中国智慧和方案,在教导人们做一个“理性人”的同时,也传递着“法不外乎人情”的信号:胎儿亦有权力、遗嘱的形式和效力更加灵活多样等,每条规定都传递着法治的温度。

《民法典》,一部有灵魂的法典。如果说1804年法国民法典是19世纪风车水磨时代民法典的代表,1900年德国民法典是20世纪工业社会民法典的代表,那我国的民法典则应当成为21世纪互联网时代民法典的代表。这部集中国现代和传统智慧之大成的法典,将为全社会保驾护航。

民法典时代的到来,让每一个中国人对未来充满期待。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工作总结篇十二

“民法典颁布,标志着中国依法治国又迈上一个新台阶。”美国泰和泰华盛顿律师事务所主任程绍铭律师认为,中国民法典将更好地维护公民权利,让各种民商事活动的行为有法可依,“它将为规范中国社会的各种民商事法律关系发挥重要作用”。

民法典姓“民”,所涉及的领域贯穿每位公民的一生,大到房产买卖、公司设立,小到针头线脑交易、物业费缴纳……生活中,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民法典开宗明义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这凸显了民法的权利法属性。”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孟强表示,民法典就是一部写满民事权利的宣言书,使民事权利保护法治化、体系化、科学化。

全方位保护民事权利、满足新时代人民法治需求、直面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民法典处处彰显着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要求。

一段时间以来,高空抛物坠物致死致伤的事件引发社会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如何守护“头顶上的安全”,发生损害责任如何分担?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成为民法典的一大亮点。

“这是禁止性规定,属于‘命令当事人不得做出什么行为’的强制性法律规范,该条款设置的意义在于特别明确地告诉公众,禁止从建筑物抛掷物品,否则将构成违法,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葛友山分析,这样的立法,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的诉求。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工作总结篇十三

读懂民法典中的“人民至上”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民法典就此诞生。中国人民终于拥有了一部真正属于自己的民法典,终于实现了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民法典中的“民”字代表着“人民至上”,我们不仅要细细体会和思考背后的含义,更要时时去领悟和践行其中的真谛。

人民利益至上,举法律武器维护人民权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民法典增加了民事权利种类,确认和保障民事权利,完善了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回应了人民群众需求,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党员干部要牢牢把握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为了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首先自身要学法和懂法,将法律学习及运贯彻到工作始终。要自觉通过各种形式学习各方面的法律知识,强化法学理论素养,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谋利益,运法律武器切实保护人民的权益不受到侵犯。

人民需求至上,建德治屏障增进人民福祉。公平正义是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前提。新时代下,人民在物质生活极大丰富后,必然对公平正义有更高层次的需求。要顺应人民的需求,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民法典确立了法人制度、代理制度、物权制度及合同制度等相关民事法律制度,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党员干部要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守护好社会公平正义。“打铁还需自身硬”,维护公平正义首先要从自身做起,要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一种品德修养、政治情操,要坚持公道正派、公正无私,坚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观念,坚持原则按规矩办事,自觉抵制人情风、关系网,戒行“潜规则”“乱作为”,将公平正义贯穿于工作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人民服务至上,树法治思维守护人民安康。人民服务至上,体现于为民办好每一件实事,体现于为民服务的每一个细节。民法典贯穿人民服务至上的立法原则,对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和隐私权等诸多方面作了相关规定,为人道主义救助从法律上加“码”,充分体现了法律对人民安康的守护。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守法律至上、权由法定、依法行权的思想,自觉运法治思维为人民谋划、开展、推动、完成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规范为人民想问题、作决策、干事情、定政策,坚决杜绝发生“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真心真意做好人民的“服务员”。领导干部更要做好模范,深入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带头捍卫法治,依法办事,坚决树立法律权威性,保证人民的幸福安康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工作总结篇十四

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重大立法工程。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后,我自觉把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尤其是通过这次市委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我对民法典的认识和体会进一步得到升华。

第一,民法典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里程碑。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法典的编纂一直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从20世纪50年代至今先后启动过五次民法典编纂工作。经过多年努力,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民事司法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民事法律服务取得显著进步,民法理论研究也达到较高水平,全社会民事法治观念普遍增强,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坚实基础。根据党中央的工作部署,编纂民法典采取“两步走”的工作思路进行。第一步,制定民法总则,作为民法典的总则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则为基础,进行系统梳理总结提炼后,形成民法总则草案,于20__年3月通过审议。民法总则通过后,经过法制工作委员会和相关单位的艰苦努力,形成了包括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6个分编在内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分别通过了审议,并与民法总则合并,顺利完成了第二步。今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是新中国70多年来民事立法和法制建设的伟大成就,在我国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第二,民法典是顺应时代的精神产物。当今,我们进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涌现出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人民群众对保护合法权益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这一背景下,编纂民法典正当其时。总的感到,民法典草案顺应新时代、回应新技术,注重将科技发展的因素充分融入法典中,既凸显各界观念的进步,更体现了在立法过程中,社会各界对新时代、新现象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既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立法态度,又顺应了新事物对社会关系的影响。比如,将人格权单独成编规定是我国民法典体系顺应时代需求而进行的重大创新,是落实十九大报告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新时代全面保障个人人格尊严、保障人民体面生活的重要举措。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疫情影响下,大家对新冠肺炎是否造成合同履行中的“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进行了广泛而深刻的讨论,而民法典的确立将从法律层面给予确认正式规则。可以看到,从民法典草案规定履行合同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到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再到制定高空坠物侵权责任分摊规则等,都回应了时代需要,顺应了时代需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第三,民法典是民族精神的立法表达。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必然承载着一个民族共同的记忆,彰显着这个民族鲜明的精神特质。翻看民法典,最鲜明的特征就是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了立法当中,从抽象地规定公序良俗,到具体地要求赡养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民法典用一个个法条映照出中华民族的精神内涵和价值追求,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实践。民法典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最大公约数”为思想基础和价值取向,契合了全体人民的道德意愿、符合整个社会的公序良俗,真正为人们所信仰、所遵守。这样的民法典,具有时代特色,彰显中国气派,为世界民法发展提供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第四,民法典是民生至上的集中体现。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处处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思想。从编纂过程看,民法典充分听取民意,先后10次通过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条意见和建议。从内容看,民法典共1200多个条文、10万余字,覆盖一个公民生老病死的全部生活,既是人民权利的宣言书,更为维护人民权益织密防护网。这次编纂民法典,践行了党的根本宗旨,反映了人民的愿望,回应了人民关切,充分体现了保护人的权利、提升人的尊严、服务人的发展的立法精神与立法宗旨,饱含浓厚的民生情怀。特别是对民事权利保护的高度、深度与广度都进入到了一个新境界,从而使法律能够更好地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好民法典,是各级党委政府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我们更好为人民服务的法律准绳,我将认真组织_系统抓好学习贯彻落实,切实保护好人民权益,进一步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工作总结篇十五

效力问题是合同关键,而法定无效情形是效力问题的边界。把握了法定无效的清晰边界就能更好的理解合同有效的自由之域。下文从两个角度梳理和讨论合同法定无效情形在民法典中的新变化。

首先从《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原有五种法定合同无效情形出发,看其内容在《民法典》中具体变化。

(1)《民法典》取消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以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当然无效的规定。

针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民法典》中有其他相关规定分别体现,如第一百三十二条中概括规定为“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以及第五百三十四条“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典》借由合同编第五百零八条指向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编第六章中的相关规定),使得合同是否违背“公序良俗”对合同效力的判断和影响变得更加重要,体现了对于社会公共法益保护的核心。

《民法典》没有对公序良俗做出定义,也没有做列举式的说明。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人民法院20__年11月8日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也就是《九民纪要》第30条中规定:“下列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强制性规定涉及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公序良俗的;”这条规定体现出人民法院认为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属于公序良俗范围。如此看,如果合同内容违反有关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规定,即使所违反的规定不属于法律或行政法规,也存在法院适用《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规定,认定该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的风险。

(2)《民法典》保留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情形的实质内容,调整表述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民法典》取消了《合同法》五十二条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情形下合同无效的规定,而将整合了该条实质内容的《民法总则》中关于通谋虚伪的规定体现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中,即“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也就是先对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进行伪装识别,再确认隐藏行为的效力。

(4)《民法典》保留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内容,在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中延续了《民法总则》中的相关表述。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工作总结篇十六

近日,单位组织全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12期《求是》杂志上的重要讲话《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通过学习交流,对《民法典》有了浅显了解。

编撰《民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对我国立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学习,愈发感受到了《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可谓社会所需,民之所向,一切以人民利益为中心。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对于社会来讲,《民法典》把我国多年来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一系列重要制度成果用法典的形式确定下来,规范经济生活和经济活动赖以依托的财产关系、交易关系,对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民众来讲,多元化的生活使民众对于法治的需求也愈发迫切,对于非法律从业者的普通民众来说,《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回应了人民群众对于法治和美好生活的需求,更是民事活动的基本遵循和重要依靠,房产买卖、遗产处理、高空坠物、占道纠纷、个人信息保护、衣食住行、老人赡养、生产经营等等,几乎所有民事活动,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捍卫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中更是指出,要加强对《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然而,对于非法律从业者而言,民法典体系庞大、专业性极强,理解起来有一定困难,这就需要专业人士加以解读,并用普通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将民法典送到基层一线,可谓是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必须要打通“最后一公里”。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最普通、最常见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

宣讲《民法典》的重要意义之一,就是要让民法典成为公众随身携带的“宝典”,就要高度重视普法工作,让公众懂法;就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让公众信法。驰而不息,久久为功,民法典必将不断发挥其善治意义,无愧于法典之名。然而在系列宣讲中,更应该使民众明白,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工作总结篇十七

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凝聚着14亿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梦想。民法典是一部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大法。民法典是一部有利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大法。民法典是一部推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促进社会和谐有序的大法。民法典是一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障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大法。民法典是一部树立法治大国形象、提升国际法治话语权的大法。

民法典与我们的生活联系十分密切,可以称之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民法典有7编加附则共84章、1260个条文构成。第一编为总则,之后依次为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这里面其实把一个人在社会上,从出生到死亡所拥有的权利和参与社会生活的方式全部讲到了。

总则讲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作为参与社会生活的主体,他们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讲的是人们在社会上安身立命的资格。

第二编物权则是讲人在社会上实际拥有哪些权利,你已经占有什么、你该占有什么、不该占有什么,讲的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安身立命的能力。人在社会中,有了物权,有了物品要进行交易,接着进入下一编合同。

有了交易,人吃饱喝足了,就开始考虑自己能活多久、活着要不要讲仁义礼智信等方面,那就进入了第四编人格权,其中最重要的问题就是个人的知识产权,个人信息保护。有人说推销电话是盗窃,因为他未经同意打电话占用了你可能1秒时间,相当于偷走了你的1秒时间,毕竟人的生命是由时间组成,偷窃时间可能比偷窃物品还严重。人格权入编曾有争议,但人格权只有入编,民法典才具有“人格”。

第五编是婚姻家庭,人在世上,每个人的身份特征最主要的就是家庭。歌手费玉清在退隐时曾说过一句话,“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不在,人生只剩归途”。他说父母去世后,感觉人生失去了归属,舞台和掌声弥补不了他的失落,因而决定退隐,不再唱歌,讲的就是家庭的重要。

有学者说应该叫家庭婚姻,先家庭后婚姻,但是普遍认为是先婚姻,后家庭。人在社会上通过一种自愿的行为,归属到不同家庭中,再组成这个社会。婚姻和家庭当中有很多权利义务的分配,比如说婚姻怎么去缔结,怎么去维持,怎么去解除等等。婚姻家庭编涵盖了婚姻法,我国除了宪法之外,最早的便是婚姻法,于1954年出台。

有了家庭婚姻之后,会产生一个后续分配的问题,这就产生了第六编继承。这一编解决新生代和老生代代际之间的关系,雁过留声,人过留名,死亡之后,人的财产等等怎么处置,就要通过有序继承来解决。

第七编讲的是侵权责任。侵权是现代社会生活当中非常常见的一种现象,侵权不一定要故意,比如阳台放了什么东西,不小心掉到楼下砸到人,房主不是故意的,但依然有责任,是过错。现代社会侵权行为与传统侵权行为相比,种类繁多,有些甚至不易察觉,不用面对面。比如网络辱骂,黑客窃取账号等等。

民法典1260条,基本把每个人的社会生活都囊括进去了。民法典把看似有关没关的一串法律,串到了一起,实际有着深刻的哲学思维和逻辑体系。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民法典重在保护私权利,实际上,民法典就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事关每一个公民从出生到死亡这一过程中所有的法律,与每个人生活息息相关。我们都应该好好学习民法典,这样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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