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双方达成一致并约定履行某种法律行为的书面文件。编写合同时,应重点关注争议解决机制,以便在纠纷发生时能够迅速解决。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供您在起草合同时作为参考。在撰写合同时,一定要谨慎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操作,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律师。希望这些范文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记得在签订合同前与对方充分沟通,确保双方达成共识。祝您的合同顺利达成,事情顺利进行!
规范的贸易合同篇一
贸易合同又称契约或合约,是进口出口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律通过协商就各自的在贸易上的权利和义务所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国际贸易合同在国内又被称外贸合同或进出口贸易合同,即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当事人就商品买卖所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国际贸易合同受国家法律保护和管辖,是对签约各方都具有同等约束力的法律性文件,是解决贸易纠纷,进行调节、仲裁、与诉讼的法律依据。国际贸易合同属于社会交往中比较正式的契约文体,具有准确性、直接性和法定效力性等特点。了解国际贸易合同的独特文体特征有助于对其理解和运用。
合同对当事人构成的约束力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因此,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范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各国的法律对于合同的成立,都要求具备一定的条件,即所谓合同有效胪立的条件,但各国的要求不完全相同。综合起来看。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一致。
这种意思表示一致是通过要约(offer)和承诺(acceptance)而达成的。也就是说,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要约,另一方对该项要约表示承诺,双方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对双方均产生法律约束力。如果有要约,没有承诺,合同就不成立。即使双方相互要约(crossoffer),意思表示正好一致,合同仍不成立。
要约和承诺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分别被称作发盘和接受。在有关国际贸易法律中,对发盘和接受这两个行为的定义非常严格。判定国际贸易合同是否成立,不仅要看有无发盘和接受,还要看发盘和接受这两个行为是否成立。
(二)对价和约因的规定。
对价(consideration)是英美法中有关合同成立所必须具备的一个要素。按英美法解释,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着我给你是为了你给我的关系。这种通过相互给付,从对方那里获得利益的关系称作对价。例如,在货物买卖合同中,买方付款是为了获得卖方的货物,而卖方交货是为了获得买方的货款。
约因(cause)是大陆法中提出的合同成立要素之一。它是指当事人签订合同所追求的直接目的。例如,在货物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签订合同都要有约因。买方的约因是获得货物,卖方的约因是获得货款。
在国际贸易合同中,要有对价或约因,法律才承认合同的有效性;否则,合同得不到法律的保障。
(三)合同当事人必须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国际贸易合同一般是在法人之间签订的。我国《对外贸易法》规定我国的涉外经济合同当事人必须是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但是,法人是由自然人组织起来的,它必须通过自然人才能进行活动,因此,代表法人的自然人必须具备订立合同的能力。另外,法人本身也必须具有一定的行为和能力。法人采取的最普遍的具体形式是公司。
(四)合同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各国法律都规定合同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反公共政策和公共秩序。我国《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必须遵守法律,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里的公共利益是广义的,包括公众安全、优良习惯和道德规范。在国际贸易中对违禁品,如毒品、走私物品、严重败坏社会道德风尚的物品等签订贸易合同是不合法的;与敌国或国家明令禁止的贸易对象国签订贸易合同也是不合法的。
对于不合法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没有权利和义务关系。一旦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或纠纷,任何一方都不能上诉。法律对这种合同不予承认和保护。同时,如果法律认为必要时,还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没收买卖的货物。
(五)当事人必须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签订合同。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根据各国的法律规定,如果由于各种原因或事实,构成当事人表示的意思不是自愿和真实的,合同则不成立。这些原因和事实大致有以下几种:
1.胁迫(duress)各国法律都一致认为,凡在胁迫下订立的合同,受胁迫的一方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因为在受胁迫的情况下所作的意思表示,不是自愿表达的意思。在英美法中,除普通法中有胁迫的法律原则外,在平衡法中有“不正当影响”(undueinfluence)的原则。“不正当影响”主要适用于滥用特殊关系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从中谋取利益的场合。在大陆法中,除有胁迫的法律原则外,还有“绝对强制”的法律原则。前者是指施加心理上的压力;后者是指除施加心理压力外,还对其人身加以强制。在“不正当影响”和“绝对强制”下订立的合同都是无效的。
2.欺诈(frand)。
欺诈是指以使他人发生错误为目的的故意行为。各国法律都认为,凡因受欺诈而订立合同时,蒙受欺诈的一方可以撤销合同。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采取欺诈或者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无效。英美法把欺诈称为“欺骗性的不正确说明”(frandulentmisrepresentation)受欺骗的一方,可要求损害赔偿并撤销合同。对某种事实保持沉默是否构成欺诈的问题,国外一般认为,只有当一方负有对某种事实提出说明的义务时,不作说明才构成欺诈;如果没有此项义务,则不能仅因沉默而构成欺诈。以买卖合同举例,在磋商过程中,当事人没有提供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的义务,因此没有必要提供说明,不能认为是欺诈。但对于买卖标的物的情况一定要如实说明,因其与对方决定是否订约有关,买方必须告知。若明知一旦告知买方,买方就不会订约,因而采取沉默的办法隐瞒,这就构成欺诈。
3.错误(mistake)。
错误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错误。错误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从而影响合同的有效性。各国法律都认为,任何意思表示的错误,都使合同无效,交易就会缺乏必要的保障。所以,对此问题应采取谨慎的态度。英美法认为,订约当事人一方的错误,原则上不能影响合同的有效性,只有当该项错误导致当事人之间根本没有达成真正的协议,或者虽已达成协议,但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标的物的存在、性质、数量或有关交易的其他重大事项存在分歧时,才可主张合同无效。
在大陆法中,把合同形式分为要式合同(formalcontract)和不要式合同(informalcontract)。所谓要式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应按其规定的形式和程序成立的合同。例如,必须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由证人或公证机关证明的合同。不要式合同,可以用口头,或者书面,或者包括人证在内的其他证明形式的合同,而无须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在英美法中,虽没有要式和不要式的划分,但也有相同的概念,如,在英美法的分类中,有签字蜡封的合同。该合同应属于一种按要求的形式和程序订立的合同,它与大陆法中的要式合同相似。美国的《统一商法典》规定,凡是价金超过500美元的货物买卖合同,须以书面形式作成,但仍保留了例外,如卖方已在实质上开始生产专为买方制造的,不宜于售给其他买方的商品,则该合同虽然没有采取上面的形式,但仍有约束力。
《公约》对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原则上不加以任何限制。《公约》第11条明确规定,买卖合同无需以书面订立或证明,在形式方面不受任何其他条件的限制。《公约》的这一规定既兼顾西方国家的习惯做法,也是为了适应国际贸易发展的特点。因为许多国家贸易合同是以现代通讯方法订立的,不一定存在书面合同。但《公约》允许缔约国对该条的规定提出声明予以保留。我国对此做了保留。
买卖双方在以函电成交时,任何一方当事在人为如果要以签订书面合同作为合同成立的依据,都必须在发出要约或在承诺通知中提出这一保留条件。这时,合同的成立而不是以双方函电达成协议时成立,合同应于签订书面合同时成立。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没有提出签订书面合同作为合同成立的依据,则按合同法的一般原则,合同应于双方的函电达成协议时成立,即当载有承诺内容的信件、电报或电传生效时,合同即告成立。
规范的贸易合同篇二
为有利于双方发展,充分利用中小企业融资的有利因素,加强企业间经济合作,提高经济社会效益,甲乙双方充分酝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中小企业融资领域开展友好合作。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承担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贷款责任担保,并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履行各自的责任。
三、乙方需要担保时,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万元,无论在乙方是一家公司还是两家公司;当甲方需要担保时,甲方可选择乙方的一家公司向甲方提供同等金额的贷款担保。
四、甲乙双方相互担保时,最长担保期限不得超过三年,贷款应专款专用。担保人有权对被担保人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贷款本息清偿时,被保证方应主动向保证人提供贷款偿还证明,以便对方及时知晓。
五、一方为另一方担保时,应如实提供自己的财务报表、营业执照、资信证明复印件及相关企业简介。
六、不及物动词担保人的继承人(包括因重组、合并而产生的继承人)将受本协议约束,并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担保人不会转让其担保义务。
七、担保人在代表担保权人清偿债务后,有权向担保权人追偿。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应经另一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并赔偿守约方一切经济损失。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浙江xx钢铁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规范的贸易合同篇三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经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各条款,共同履行:
第一条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第八条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第九条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本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第十条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1、全套清洁提货单;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3、原产地证明书;4、装箱单;5、为出口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第十一条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第十三条装船时间:
第十四条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______立方(吨)。
第十五条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___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十八条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买卖双方签字生效。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合同编号:____。
日期:____
卖方:____。
签约地点:____。
地址:____。
电报挂号:____。
买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挂号:____。
兹经卖买双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条款如下:
1、商品: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
4、单价:_________。
5、总价:___u、s、d、(大写:)。______。
6、包装:_________。
7、装运期:____收到信用证后____天。______。
8、装运口岸和目的地:从__经__至__。
9、保险:____________。
10、付款条件:___________。
(1)买方须于19__年__月__日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证开到卖方。信用证议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装运期后,__天在__到期。
(2)买方须于签约后即付定金_____%。
11、装船标记及交货条件:货运标记由卖方指定。
12、注意:开立信用证时请注明合同编号号码。
13、备注:__________。
卖方:______。
买方:______。
规范的贸易合同篇四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台(套)设备及其性能规格资料、辅助设备和零、备、附件及试车用原材料(提供设备另用附件详列)。
2、甲方将用乙方提供的设备所生产的________________产品,偿付上述设备的价款,也可用其他商品来偿付。偿付商品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条件等,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补偿方法。
1、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
2、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
3、当乙方支付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远期信用证到期之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出的远期信用证。
4、由于甲方所开立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以乙方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为基础,所以乙方特此保证及时按合同规定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补偿商品。
2、对其他商品,双方同意分批签署供货合同。供货条件由双方另议。
第四条偿还方式。
2、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应在____天之前通知乙方。
3、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设备价款期间,乙方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即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五条偿还期限:限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个公历月内偿还完毕。
第六条补偿商品作价。
1、双方商品均以________(币种)计价。
2、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零、备、附件等均以________(币种)作价。
3、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____币的汇率折算成________币,或经甲方主管部门同意后,以____币结算。
第七条双方的利息计算。
1、双方议定,本合同项下的____币及____币的年利息分别为____%和____%。
2、甲方所开立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预付货款的利息均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技术服务。
1、甲方自行将设备在厂房就位。
2、在主要设备安装调试时,乙方须自费派遣____人到现场指导,为期____天;如指导错误,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3、甲方提供安装调试地点的住宿、交通及参加调试、验收的劳务、水、电、汽供应及原材料等。
4、双方代表共同确认验收合同标准。
第九条附加设备。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还需增添新的设备或测试仪器,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补充。补充的内容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十条保险。
设备进口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发生移转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偿,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十一条税收与费用。
本补偿贸易项目中所涉及的一切税收与费用的缴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____%的罚款。
第十三条履约保证。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银行为中国银行____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____国____银行。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或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方可有效。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有关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仲裁。
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应提请____国____仲裁委员会按____仲裁程序在____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________国法律。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关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nb。
sp;第十七条合同文字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用中、____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期满后,双方如愿继续合作,经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期____年或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____份,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中国____________公司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规范的贸易合同篇五
摘要:随着人们对健康养生理念日益重视,如今人们的饮茶需求得到进一步开发。当前茶叶进出口已经成为很多茶叶企业经营贸易过程中的常态化内容。但对部分中小新兴茶叶企业来说,茶叶国际贸易是其经营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因此在整个国际贸易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和危机并未得到妥善有效的解决。所以积极完善合作细节问题,体系化梳理合作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和危机,对茶叶企业来说有着重要意义和价值。本文拟从茶叶企业国际贸易开展状况入手,从而探索国际贸易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合同法律风险及相关防控思路。
规范的贸易合同篇六
贸易合同又称契约或合约,是进口出口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律通过协商就各自的在贸易上的权利和义务所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合同对当事人构成的约束力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因此,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范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各国的法律对于合同的成立,都要求具备一定的条件,即所谓合同有效胪立的条件,但各国的要求不完全相同。综合起来看。主要有以下几项:
这种意思表示一致是通过要约(offer)和承诺(acceptance)而达成的。也就是说,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要约,另一方对该项要约表示承诺,双方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对双方均产生法律约束力。如果有要约,没有承诺,合同就不成立。即使双方相互要约(crossoffer),意思表示正好一致,合同仍不成立。
要约和承诺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分别被称作发盘和接受。在有关国际贸易法律中,对发盘和接受这两个行为的定义非常严格。判定国际贸易合同是否成立,不仅要看有无发盘和接受,还要看发盘和接受这两个行为是否成立。
对价(consideration)是英美法中有关合同成立所必须具备的一个要素。按英美法解释,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着我给你是为了你给我的关系。这种通过相互给付,从对方那里获得利益的关系称作对价。例如,在货物。
买卖合同。
中,买方付款是为了获得卖方的货物,而卖方交货是为了获得买方的货款。
约因(cause)是大陆法中提出的合同成立要素之一。它是指当事人签订合同所追求的直接目的。例如,在货物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签订合同都要有约因。买方的约因是获得货物,卖方的约因是获得货款。
在国际贸易合同中,要有对价或约因,法律才承认合同的有效性;否则,合同得不到法律的保障。
国际贸易合同一般是在法人之间签订的。我国《对外贸易法》规定我国的涉外经济合同当事人必须是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但是,法人是由自然人组织起来的,它必须通过自然人才能进行活动,因此,代表法人的自然人必须具备订立合同的能力。另外,法人本身也必须具有一定的行为和能力。法人采取的最普遍的具体形式是公司。
各国法律都规定合同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反公共政策和公共秩序。我国《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必须遵守法律,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里的公共利益是广义的,包括公众安全、优良习惯和道德规范。在国际贸易中对违禁品,如毒品、走私物品、严重败坏社会道德风尚的物品等签订贸易合同是不合法的;与敌国或国家明令禁止的贸易对象国签订贸易合同也是不合法的。
对于不合法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没有权利和义务关系。一旦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或纠纷,任何一方都不能上诉。法律对这种合同不予承认和保护。同时,如果法律认为必要时,还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没收买卖的货物。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根据各国的法律规定,如果由于各种原因或事实,构成当事人表示的意思不是自愿和真实的,合同则不成立。这些原因和事实大致有以下几种:
1.胁迫(duress)。
各国法律都一致认为,凡在胁迫下订立的合同,受胁迫的一方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因为在受胁迫的情况下所作的意思表示,不是自愿表达的意思。在英美法中,除普通法中有胁迫的法律原则外,在平衡法中有“不正当影响”(undueinfluence)的原则。“不正当影响”主要适用于滥用特殊关系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从中谋取利益的场合。在大陆法中,除有胁迫的法律原则外,还有“绝对强制”的法律原则。前者是指施加心理上的压力;后者是指除施加心理压力外,还对其人身加以强制。在“不正当影响”和“绝对强制”下订立的合同都是无效的。
2.欺诈(frand)。
欺诈是指以使他人发生错误为目的的故意行为。各国法律都认为,凡因受欺诈而订立合同时,蒙受欺诈的一方可以撤销合同。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采取欺诈或者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无效。英美法把欺诈称为“欺骗性的不正确说明”(frandulentmisrepresentation)受欺骗的一方,可要求损害赔偿并撤销合同。对某种事实保持沉默是否构成欺诈的问题,国外一般认为,只有当一方负有对某种事实提出说明的义务时,不作说明才构成欺诈;如果没有此项义务,则不能仅因沉默而构成欺诈。以买卖合同举例,在磋商过程中,当事人没有提供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的义务,因此没有必要提供说明,不能认为是欺诈。但对于买卖标的物的情况一定要如实说明,因其与对方决定是否订约有关,买方必须告知。若明知一旦告知买方,买方就不会订约,因而采取沉默的办法隐瞒,这就构成欺诈。
3.错误(mistake)。
错误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错误。错误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从而影响合同的有效性。各国法律都认为,任何意思表示的错误,都使合同无效,交易就会缺乏必要的保障。所以,对此问题应采取谨慎的态度。英美法认为,订约当事人一方的错误,原则上不能影响合同的有效性,只有当该项错误导致当事人之间根本没有达成真正的协议,或者虽已达成协议,但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标的物的存在、性质、数量或有关交易的其他重大事项存在分歧时,才可主张合同无效。
在大陆法中,把合同形式分为要式合同(formalcontract)和不要式合同(informalcontract)。所谓要式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应按其规定的形式和程序成立的合同。例如,必须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由证人或公证机关证明的合同。不要式合同,可以用口头,或者书面,或者包括人证在内的其他证明形式的合同,而无须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在英美法中,虽没有要式和不要式的划分,但也有相同的概念,如,在英美法的分类中,有签字蜡封的合同。该合同应属于一种按要求的形式和程序订立的合同,它与大陆法中的要式合同相似。美国的《统一商法典》规定,凡是价金超过500美元的货物买卖合同,须以书面形式作成,但仍保留了例外,如卖方已在实质上开始生产专为买方制造的,不宜于售给其他买方的商品,则该合同虽然没有采取上面的形式,但仍有约束力。
《公约》对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原则上不加以任何限制。《公约》第11条明确规定,买卖合同无需以书面订立或证明,在形式方面不受任何其他条件的限制。《公约》的这一规定既兼顾西方国家的习惯做法,也是为了适应国际贸易发展的特点。因为许多国家贸易合同是以现代通讯方法订立的,不一定存在书面合同。但《公约》允许缔约国对该条的规定提出声明予以保留。我国对此做了保留。
买卖双方在以函电成交时,任何一方当事在人为如果要以签订书面合同作为合同成立的依据,都必须在发出要约或在承诺通知中提出这一保留条件。这时,合同的成立而不是以双方函电达成协议时成立,合同应于签订书面合同时成立。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没有提出签订书面合同作为合同成立的依据,则按合同法的一般原则,合同应于双方的函电达成协议时成立,即当载有承诺内容的信件、电报或电传生效时,合同即告成立。
规范的贸易合同篇七
中国_________公司(简称甲方)和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简称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产吕_________套(件),计总值_________万美元。
品号品名: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
交货日期:_________
第一期:_________。
第二期:_________。
第三期:_________。
目的口岸:_________。
支付办法:_________。
包装:_________。
其他:
1.甲方每次交货时,将出运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船名等在_________小时前电告乙方。出运后,将全套正本货运单据:全套洁净装船提单(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发票(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包装单;产地证明书;质量检验证书,由甲方直接寄给乙方的议付银行。同时,由甲方将上述单据的副本_________份,分别寄给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_______产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过_________%。次品价格,双方根据质量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条款根据中国_________进出口总公司对_________国出口商品合同规定。
第二条乙方同意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止,提供_________机器_________台,准备设备_________台,以及测试仪器_________台,附配件_________套等,计总值_________万美元。
交货期:
1._________机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货。
2._________机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货。
3.其他设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货。
目的口岸:_________。
支付办法:_________。
包装:_________。
其他:乙方在发运设备时,应先将发运的设备型号、名称、件数、金额、重量、体积等电告甲方。发运后,应将全套洁净的装船正本提单;发票;包装单;产地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有关设备详细的技术图纸和安装、使用、操作等说明书寄送甲方。为便于甲方做好准备工作,乙方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前,先将各机全套图纸(包括基础图)寄交甲方。
第三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_________国_________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同意后修改之。
第五条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各方应立即把上述情况的发生通知对方,说明情势并预计持续时间的长短,以便对方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条本合同以中、_________文书写,两种方体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规范的贸易合同篇八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
手机:电子邮箱:
乙方(居间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
手机:电子邮箱:
鉴于:
甲方为提高收购量,在各个国家需要寻找适当的供应商。乙方愿意介绍客户给甲方。如果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成交事项,甲方愿意支付相应报酬。乙方与客户间报价的差价之部分归乙方所有。为了明确各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以资信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寻找的供应商,并促成甲方与该供应商签订有关的购买事宜。
第二条居间期限:(可不可以是永久的?)。
第三条佣金/差价计算方式、支付期限与支付办法。
如果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为甲方找到了合适的供应商,并促成双方签订了购买合同或直接交易,那么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应报酬。该报酬的具体计算方式为:
(1)差价:甲方公司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签订业务合同为准,合同编号:号,客户名称:。
乙方所介绍的客户销售价格每吨元,乙方即获取价格每吨元的差价.
(2)居间服务报酬的支付时间为:甲方公司发出订单后,与客户签定合同后,以该合同上规定客户发货时间和货物实际到达时间为准,往后计算三天,在该三天内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报酬和差价金额部分。
居间服务报酬和差价金额支付办法为: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将有关款项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帐号:。
户名:。
第四条居间费用的负担: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客户的有关资料;。
3、甲方应当保证其合约的完整执行,由其引发的纠纷,均与乙方无关;。
4、甲方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与方法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报酬,甲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按应付数额的千分之一收取滞纳金。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乙方不对甲方与客户之间的合同提供担保。
3、乙方对甲方的有关商业秘密、商业信息、经济情况等,负有保密义务。
第七条保密条款。
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均为重要的商业秘密,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否则另一方有权要求泄密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居间范围。
甲方的关联公司及乙方向甲方介绍的客户的关联公司为居间范围,在这个范围之内的交易事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差价部分金额。
第九条。
第十条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抛开乙方直接跟乙方介绍的客户及其关联公司的违约责任,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
第十条本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只能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以书面的形式进行解除,否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
1.当事人就解决合同协商一致;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任务;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所引发的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规范的贸易合同篇九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制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二、投资时间及金额:
投资时间共_______年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投资实际数额以支用凭证(并作为合同附件)分________次或一次支用。投资总额________万元。其中甲方投资________万元,乙方投资________万元。
五、资金利息及偿还:
按月利率________‰计付,按委,半年付给出资方。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方有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规范的贸易合同篇十
随着中国加入wto,国际货物的买卖也开始频繁起来。而这种买卖,总是以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方式来进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也是一种合同,因此,合同法之原理原则,如契约自由,当事人意思自治,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同样应当适用。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也要求当事人应具有完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应该一致且不存在瑕疵,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区别于一般合同之处就在于:它是有形货物买卖的合同,货物的买卖要进行跨越国界的流动,其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一定是在不同的国家,而对于当事人的国籍或合同的民事或商业性质,则不予考虑。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国际因素,在特定国家看来就是具有涉外的因素,为了保证国际货物买卖的顺利进行,国际上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则与法律,以规范合同的形式,以保障交易的公平与安全。
就合同的形式而言,无论是以非立法的方式统一和协调法律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还是以示范法形式约束当事人行为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都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有着明确的规定。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目标是要制定一套可以在世界范围内使用的均衡的规则体系,而不论在它们被适用的国家的法律传统和政治经济条件如何。这一目标在《通则》正式文本中和这些规则所反映出的总的指导方针中都能得到体现。它还可作为国内和国际立法者在一般合同法领域或是针对一些特殊类型的交易起草立法时的范本。就国内立法而言,《通则》对有些国家可能更为有用,尤其是对象我国这样的缺乏完善的合同法规则体系,但又力图使其法律达到现代国际水准的国家,借鉴《通则》的规定可以对我国的法律至少是有关对外经济关系方面的法律更符合国际趋势。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第一章总则里的第1。2条 即指明了国际商事合同中的无形式要求原则。《通则》规定:“通则不要求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或由书面文件证明。合同可通过包括证人在内的任何形式证明。”这也就说明了:
该条阐述了这样一个原则:作为一种规则,合同的订立不以任何形式方面的要求为条件。虽然该条只提及了书面形式的要求,但这还可延伸到其他的形式要求。该原则不仅适用于合同的订立,同时还适用于合同订立后经当事人同意所进行的合同的修改或终止。这条原则虽不会被所有的法律体系采纳,但会得到很多法律体系的认可。它似乎特别适合国际贸易关系,这主要是得益于各种现代化的`通讯方式,很多交易能非常迅速地进行,并且无纸化。从贸易便利的角度而言,单一的书面合同形式原则由于繁琐而不利于当事人的市场交易的及时性;从各国司法的角度而言本条的第一句考虑了这样一个事实,即一些法律体系把形式要求看作实质要件,而其他的法律体系则仅将之作为证明文件。本条第二句旨在进一步表明:当采用形式自由的原则时,就意味着口头证据在司法程序中的可接受性。当然,这也要求法官在司法技术上的把握。
由于《通则》第1。4规定:“通则的任何规定都不得限制根据有关国际私法原则而应适用的强制性规则的适用,无论这些强制性规则是国家的、国际的还是超国家的”,因此,形式自由的原则可以被适用法的强制性规定所取代,因此在商事活动中这种合同形式的自由并不是绝对的。
由于合同法中契约自由以及意思自治的原则,《通则》也规定了当事人自己可以商定合同订立、修改或终止的特殊形式。因此就国际商事活动而言,大部分的合同应适用无形式要求原则,但这一规定并不是绝对的。
再从国际货物买卖法的角度来看,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不是一定要用书面形式这有不同的立法例。在英国,无论国际或国内的货物买卖合同,都既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还可采用部分书面部分口头的形式。而在美国,则主张用书面形式,但对于口头形式并非完全无效,只是交易金额在500美元以上的买卖合同,如果没有书面证明,在诉讼中法院将不以强制执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完全从英国立法例,第十一条规定:“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它条件的限制。销售合同可以用包括人证在内的任何方法证明。”在旧的《涉外合同法》中规定了国际货物的买卖必须要具备书面形式,因此,我国在加入公约时对第11条做了保留。但是1999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了:“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才用书面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应当说,《合同法》的规定是我国的法律制度向国际接轨的一个标志,它符合了《国际商事通则》的规定,是我国合同法规则体系的一大进步。据此,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已经不必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并经过当事人签字,而是采用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都可以,这也是为了适应电子商务的需要。
由此可见,对于我国的涉外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从形式上讲可以适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而对于合同的变更以及根据协议终止,《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十二条规定:“本公约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或第二部分准许销售合同或其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或者任何发价、接受或其它意旨表示得以书面以外任何形式做出的任何规定不适用,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在已按照本公约第九十六条做出了声明的一个缔约国内,各当事人不得减损本条或改变其效力。” 第二十九条规定:“(1)合同只需双方当事人协议,就可更改或终止。(2)规定任何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必须以书面做出的书面合同,不得以任何其它方式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但是,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如经另一方当事人寄以信赖,就不得坚持此项规定。” 第九十六条规定:“本国法律规定销售合同必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的缔约国,可以随时按照第十二条的规定,声明本公约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或第二部分准许销售合同或其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或者任何发价、接受或其它意旨表示得以书面以外任何形式做出的任何规定不适用,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在该缔约国内。”从立法的角度而言,这完全符合《国际商事通则的规定》,在示范法的基础上充分的尊重了当事人的契约自由,意思自治,就我国的对外贸易而言,作为wto的成员国,《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在涉外货物贸易过程中,应该遵循公约的规定,做到与国际接轨。
规范的贸易合同篇十一
__年__月__日__为卖方和__为买方。双方同意买卖__,其条款如下:
合同货物:____
产 地:____
数 量:____
合同价格:____fob____
6。包 装:____
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8。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9。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10。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1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它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买方负担。
1装船时间:当日13:00或次日8:00装船。
1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立方吨。
1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____u。s。d。。
16。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出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买方:____ 卖方:____
证人:____ 证人:____
日期:____ 日期:____
规范的贸易合同篇十二
涉外贸易合同范本_贸易合同,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涉外的贸易合同范本,欢迎各位大家参考!
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先生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售方),_________先生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购方),鉴于售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_________(以下简称合同货物),其合同货物的质量、性能、数量经双方确认,并签署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1.合同货物: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
3.原产地:_________
4.价格:_________f.o.b_________
5.装船:第一次装船应于接到信用证后30天至45天内予以办理。从第一次装船,递增至终了,应在12个月内完成。
6.优惠期限:为了履行合同,若最后一次装船时发生延迟,售方提出凭证,购方可向售方提供30天的优惠期限。
7.保险:由购方办理。
8.包装:用新牛皮纸袋装,每袋为_________公斤;或用木箱装,每箱为_________公斤。予以免费包装。
9. 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5天(公历日)内购方通过开证行开出以售方为受益人,经确认的,全金额100%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的,可转让的,允许分期装船的信用证,见票即付并出示下列证件:
(1)全套售方商业发票;
(2)全套清洁、不记名、背书提单;
(3)质量、重量检验证明。
10.装船通知:购方至少在装货船到达装货港的7天前,将装货船到达的时间用电传通知售方。
11.保证金:
(1)通知银行收到购方开具的不可撤销信用证时,售方必须开具信用证_________%金额的`保证金。
(2)合同货物装船和交货后,保证金将原数退回给售方。若出于任何原因,本合同规定的第12条除外,发生无法交货(全部或部分)按数量比例将保证金作为违约予以没收支付给购方。
(3)若由于购方违约或购方不按照本合同第9条规定的时间内,(第12条规定除外)开具以售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必须按保证金相同的金额付给售方。
(4)开具的信用证必须满足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内容。信用证所列条件应准确、公道,售方并能予以承兑。通知银行收到信用证后,通知银行应给开证银行提供保证金。
12.不可抗力:售方或购方均不承担由于不可抗力的任何原因所造成的无法交货或违约,不可抗力的任何原因包括战争、封锁、冲突、叛乱、罢工、雇主停工、内乱、骚动、政府对进出口的限制、暴动、严重火灾或水灾或被人们所不能控制的自然因素。
交货或装船时间可能出现延迟,购方或售方应提出证明予以说明实情。
13.仲裁: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仲裁解决。仲裁地点在_________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其法规裁决。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除进行仲裁的那部分外,在仲裁进行的同时,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14.货币贬值:若美元货币发生法定贬值,售方保留按贬值比率对合同价格予以调整的核定权力。
15.有效期限:本合同签字后,在7天内购方不能开出以售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本合同将自动失效。但购方仍然对第11条中第(2)、(3)项规定的内容负责,支付予以补偿。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认真审阅并遵守其规定的全部条款,在见证人出席下经双方签字。
售方(盖章):_________购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规范的贸易合同篇十三
甲方(代理方):
乙方(委托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乙方愿意委托甲方提供进出口货物报关委托书,并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提供进出口贸易代理服务,代理乙方从事进出口贸易及相关业务。
二、甲方责任:提供报关委托书。
三、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与国外供货商联络,确定货物的规格、质量、数量和价格条件;。
3.乙方应在接到关税和海关代征增值税税票后按时向代收银行缴纳税款;。
5.守法经营,不伪报、不满报,单单相符、单货相符、如实申报、提供货物的真实情况,对于伪报商品名称、高值低报、少报通关数量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四、在贸易合同执行中,如因国外客户或乙方的原因造成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违反合同致使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甲方不承担责任,因甲方代理行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除外。
五、甲方在执行本协议中,对于乙方或第三方的经济、刑事等纠纷,甲方不负连带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适用《对外贸易代理制暂行规定》,《对外贸易法》作为本协议的准据法。
七、若甲乙双方发生争执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八、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送甲方据以审批、核算、对外付汇等。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甲方:(公x)。
乙方:(公x)。
代理人:
代理人:
____日期:
____日期
规范的贸易合同篇十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台(套)设备及其性能规格资料、辅助设备和零、备、附件及试车用原材料(提供设备另用附件详列)。
2.甲方将用乙方提供的设备所生产的_________产品,偿付上述设备的价款,也可用其他商品来偿付。偿付商品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条件等,详见合同附件。
1.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
2.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
3.当乙方支付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远期信用证到期之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出的远期信用证。
4.由于甲方所开立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以乙方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为基础,所以乙方特此保证及时按合同规定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
1.甲方用乙方提供设备生产的商品(详见附件),按每公历月_________套(件)供应乙方。
2.对其他商品,双方同意分批签署供货合同。供货条件由双方另议。
1.甲方自乙方提供设备在甲方场地试车验收后第_________个月起,每月偿还全部设备价款的_________%。
2.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应在_________天之前通知乙方。
3.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设备价款期间,乙方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即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限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个公历月内偿还完毕。
1.双方商品均以_________(币种)计价。
2.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零、备、附件等均以_________(币种)作价。
3.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_________(币种)的汇率折算成_________(币种),或经甲方主管部门同意后,以_________(币种)结算。
1.双方议定,本合同项下的_________(币种)及_________(币种)的年利息分别为_________%和_________%。
2.甲方所开立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预付货款的利息均由甲方负担。
1.甲方自行将设备在厂房就位。
2.在主要设备安装调试时,乙方须自费派遣_________人到现场指导,为期_________天;如指导错误,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3.甲方提供安装调试地点的住宿、交通及参加调试、验收的劳务、水、电、汽供应及原材料等。
4.双方代表共同确认验收合同标准。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还需增添新的设备或测试仪器,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补充。补充的内容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甲方:
乙方:
规范的贸易合同篇十五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a."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c."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域其材料。
规范的贸易合同篇十六
本合同于__年__月__日在__签订。
中国___公司(简称甲方)和_国___公司(简称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从__年__月份起至__年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产品__套(件),计总值__万美元。
品号品名: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
交货日期:___________
第一期:___________
第二期:___________
第三期:___________
目的口岸:___________
支付办法:___________
包装: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
1.甲方每次交货时,将出运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船名等在___小时前电告乙方。出运后,将全套正本货运单据:全套洁净装船提单(正本__份,副本__份);发票(正本___份,副本___份);包装单;产地证明书;质量检验证书,由甲方直接寄给乙方的议付银行。同时,由甲方将上述单据的副本__份,分别寄给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产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过__%。次品价格,双方根据质量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条款根据中国_进出口总公司对_国出口商品合同规定。
第二条 乙方同意自__年__月起至__年__月底止,提供__机器__台,准备设备_台,以及测试仪器__台,附配件__套等,计总值__万美元。(各种设备的名称、型号、台数、价值齐全)
交货期:
1.__机器,___年__月交货。
2.__机器,___年__月交货。
3.其他设备,___年__月交货。
目的`口岸:___________
支付办法:___________
包装:___________
其他:乙方在发运设备时,应先将发运的设备型号、名称、件数、金额、重量、体积等电告甲方。发运后,应将全套洁净的装船正本提单;发票;包装单;产地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有关设备详细的技术图纸和安装、使用、操作等说明书寄送甲方。为便于甲方做好准备工作,乙方同意在___年__月底前,先将各机全套图纸(包括基础图)寄交甲方。
第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同意后修改之。
第五条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各方应立即把上述情况的发生通知对方,说明情势并预计持续时间的长短,以便对方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条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中国__公司代表(签字)
乙方:_国__公司代表(签字)
见证人:中国___律师事务所律师(签字)
日期:___________
规范的贸易合同篇十七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关于甲乙双方于2014年 月 日签订的货运代理合同(合同号: ),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协助办理货物转口贸易及运输事宜达成补充合同如下:
4.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取得最终目的港清关所需要的产地证、发票、装箱单等相关贸易单据。
5、乙方承诺,尽管由乙方在中转港的代理委托中转港工厂为甲方提供相关的货物增值服务,但中转港工厂不会以出口方的身份出现在该批货物再出口至第三国的海关清关文件上。
3.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或者由转口贸易引起的任何贸易纠纷均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规范的贸易合同篇十八
1、乙方负责提供生产渔网所需的全套设备及必须的零部件,以及扩建厂房建筑安装用的钢材、管道和货车(具体规格要求详见附件一、二),全套设备分新旧两部分,属于全新的,其性能是国际先进水平;属于半旧的设备,其主要零部件需全部换新,并经过全面检修,其性能与同类型号全新的设备一样,设备及零部件价款是优惠价格。
全套设备的生产能力必须达到年产渔网500吨以上,机械性能的正常运转由乙方负责确保,在设备投产后1年6个月内,如发生机械故障或非因操作错误而造成的损坏,乙方应负责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修理和免费提供零配件,由此产生的停工停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补偿,一年半后发生机械故障,查明原因,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议签订后,乙方应着手按上述要求进行筹备,甲方将派员到乙方工厂参观设备情况、设备性能,以运抵___工厂进行验收为准。机械的专利和技术资料由乙方免费提供。
2、乙方负责提供足够46台编网机为中心的全套设备所需的原料和辅料(包括染料和树脂)寄存甲方,委托加工,并保证按月均衡供应。
3、甲方负责提供相应的厂房、水电、劳动力及包装物料(包装物料费用由甲方向乙方结算),并负责按照乙方要求的规格、数量和质量进行加工渔网,收取加工费,产品全部交由乙方销售。
4、双方同意,设备价款和加工费均以日元结算。
二、加工数量和加工费
乙方保证每年提供渔网加工数量在500吨以上,每年加工费收入不低于2。4亿日元,甲方保证每年提供加工上述500吨以上或相当于加工收入2。4亿日元以上渔网的生产力。从全套设备正常运转时起四个月做为试产和工人培训期,在此期间内的加工费,以双方同意暂定的产品方案中的加工价为基础,第一个月提高60%,第二月提高40%,第三个月提高25%,第四个月提高10%。上述增加的加工费由乙方负担。
试产培训期满后,应根据不同规格与生产的实际情况,参照双方初步议定的产品方案和加工价(详见附件三,渔网加工费一览表),双方另行议定加工费,以后半年议定一次。调整幅度以不超过10%为限。
三、付款办法
1、设备、零配件和扩建厂房安装所需的钢材、管道及货车的价款为:汕头6。09152亿日元(此数为原价扣除合作减价数36。037万日元,具体规格详见附件一、二)。价款支付方式由甲方通过广州中国银行信用担保,在甲方每次收取的加工费中提取60%分期偿还,直至偿完为止,上述价款的银行利息由甲方负担,年利率为7。60%,利息以最后一批设备的装船提单日期起算。
2、加工费的支付由乙方在第一批渔网装运前15天将不可撤销的即期循环信用证开到甲方。
3、加工费凭汕头装船提单结汇。
四、运保费
乙方承担原料、辅料运抵汕头的运费、保险费;甲方负责将制成品运抵香港或日本,运保费由乙方承担。设备、原辅料、半成品及成品存放汕头期间的保险费由甲方负责。
五、交货期
为使甲方正常生产,乙方须在甲方储备两个月的原、辅材料,正常生产所需的原辅料,以甲方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为使供料正常,甲方须把每月收到的、使用的以及月底库存的数量,在第二个月初通知乙方,为使乙方业务正常开展,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原辅料之日起一个月内按时、按质、按量将产品发运给乙方。若在执行中发生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承揽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留置置完成的工作成果。
六、次品处理和损耗率
产品损耗率和次品率双方应努力降低,尼龙复丝暂定为5%,尼龙单丝的损耗率,经试产期实践后,双方另行协商确定。试产期满后,若甲方因操作上的错误,次品和损耗超过合理的幅度,其超过部分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因原料质量不合要求造成次品过多,其损失由乙方承担。试机所需的原辅料由乙方负担。
七、技术交流
设备运抵汕头工厂后,乙方需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安装机器,调整机械和试机开动,直至机器正常运转,达到产品合格为止。上述工程技术人员在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对乙方提供有关生产上和技术上的秘密,甲方负责保守秘密。甲乙方同意正式投产后,乙方派出技术工程人员驻厂进行技术上、生产管理上和品质检验上的指导,具体办法双方另行商定。乙方同意甲方在必要时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到乙方进行技术交流。
八、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年,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跟第三者达成同样的或类似的协议。协议期满后,若乙方提出要求,经双方同意可延长___年。乙方提出愿意与甲方长期合作,甲方表示赞赏,并希望乙方尽早提出建议书,以利进一步洽谈。
本协议正本四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单位各存一份,以中文为准。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__
中国___渔网线厂日本国_____制网株式会社
中国轻工业品
进出口总公司:_____日本国_____产业株式会社
规范的贸易合同篇十九
卖方:中国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国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甲方同意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产品_________套(件),计总值_________元。
甲方提供设备质量、规格,有关技术资料,技术保证,图纸,详见合同附件。
1.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装运
(1)在开始装运月份前_________天,甲方应以电报通知乙方当月装运数量和装货船名,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上项电报通知_________天内电复甲方。
(2)装货船到达装运港_________天前,甲方应将装货船名与国籍、预计到达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以电报通知乙方。装货船到达装货港四十八小时前,对方应对上述内容发出上式通知。
(3)装船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乙方应以电报将合同号商品名称、装货船名、收货人、装货数量、目的港、发票金额、装货船只离港日期通知甲方。
乙方同意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止,向甲方提供_________设备_________台,计总值_________元。
乙方的购买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完成。每年返销金额是_________元,占整个返销额的_________%,每年的_________月至_________月交货。
【本文地址:http://www.pourbars.com/zuowen/152105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