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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学习心得篇一
土地是国家的重要资源,土地法是国家对土地进行管理和保护的法律法规。我在学习土地法的过程中,收获颇丰,对此有了一些深刻的体会和认识。通过学习,我认识到土地法的重要性,了解到土地法对于国家、社会和个人的意义。在实际应用中,我也意识到土地法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希望可以对土地法进行改进和完善。
首先,土地法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土地是国家的基本资源,保护土地就是保护国家的根本利益。土地法的实施,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高效配置,避免资源的浪费和滥用。土地法还可以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乡村振兴。同时,土地法的实施还可以推动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城市化进程,增加城市人口的居住和生活条件。
其次,土地法对于国家、社会和个人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对于国家来说,土地法不仅是保护国家资源的法律保障,也是维护国家稳定和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实施土地法可以避免土地纠纷和冲突的发生,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对于社会来说,土地法的实施可以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民的土地保有权和经营权,增加农民的收入和福利水平。对于个人来说,土地是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土地法可以保护个人的住宅和生活权益,提供社会保障和福利。
然而,在实际应用中,土地法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首先,土地法的实施效果不够理想。一些地方在土地管理和保护方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其次,土地法在土地征收和拆迁方面存在一些弊端。一些地方政府征收土地时,往往不考虑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利益诉求,导致土地征收和拆迁过程中出现冲突和矛盾。此外,对于农民土地经营权的保护还不够到位,一些农民的土地无法有效流转和利用。
为了解决土地法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加强土地法的宣传和培训。通过加强对土地法的宣传和培训,可以增加全社会对土地法的了解和认同,提高土地法的执行力和效果。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土地管理和保护的监督和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和执法体系。此外,还应加强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通过完善土地流转制度,提高土地流转的便利性和透明度,增加农民土地经营权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总之,土地法是国家对土地进行管理和保护的重要法律法规,对于国家、社会和个人都有着重要的意义。然而,在实际应用中,土地法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加强对土地法的宣传和培训,加大对土地管理和保护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加强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土地法的作用,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高效配置,推动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土地法学习心得篇二
房地产行业无愧为现在最热门的话题,媒体最热闹的是房地产行业是否存在泡沫。但是更多的问题是拆迁补偿和农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存在的纠纷,这些是不能为媒体正常报道的,这些问题与我国土地管理法存在必然的联系,牵涉到太多、太复杂的事情,不是周郎所能说道的。
稻草人本来是麦田的看护者,不许偷嘴的鸟靠近,但是稻草人不仅没有看住鸟,反被鸟儿嘲弄,在他身上可以恣意枉为。土地法也是麦田的看护者,他唯一的责任就是看护麦田种的是庄稼就行,仅仅这一点,他都无法做到。周郎说:“土地法,你稻草人也。”
第三十一条:“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诸位看官郊区走一走,大兴土木的有多少是在麦田中。
第三十六条:“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基本农田是十几亿中国人养命的,以现有的'土地养活十几亿中国人,已经是非常的艰难了,所以基本农田要严格保护。据报道湖北天门市10万亩良田被种上了速生丰产林,这不过是个典型而已。
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这些标准也够详细了,可是如果都遵照执行的话,又那来那么多怨气,上访、静坐示威、甚至与地方政府武力对峙。
……。
土地法哭了:“你莫说了,周郎,我心头之痛,岂可胜数,我是你们人制定的,是否执行也是你们人决定的,不实之重怎让我独立承受?”
作者:周郎,电子邮件:68498888@。
土地法学习心得篇三
土地法是我国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法律法规,经过学习和实践,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土地法的重要性和意义。首先,土地法明确了国家对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归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土地权益。其次,土地法规定了土地的利用和保护原则,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最后,土地法加强了土地管理的监督和执法力度,提高了国土资源管理的效能。通过对土地法的学习和理解,我认识到保护土地资源的重要性,以及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参与到土地资源管理中来的责任。
首先,土地法明确了国家对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归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土地权益。土地是国家的重要资源,全民所有,土地法明确了国家对土地的所有权。国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与此同时,土地法还规定了土地的使用权的归属和获取方式。土地的使用权可以通过出让、划拨、租赁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也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土地法的出台,确保了人民群众享有的土地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其次,土地法规定了土地的利用和保护原则,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土地利用的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土地法明确了土地的持续利用、高效利用和生态利用原则,强调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土地使用者在进行土地利用时,必须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并按照土地规划和土地的土地利用功能要求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同时,土地法还规定了对耕地的保护和草地的保护等专门性规定,确保了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最后,土地法加强了土地管理的监督和执法力度,提高了国土资源管理的效能。土地是国家的重要资源,土地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为此,土地法规定了严禁非法占用耕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行为,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明确的处罚措施。同时,土地法还设立了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对土地利用和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保障了土地法的实施和土地资源管理的有效进行。通过加强土地管理的监督和执法力度,提高了国土资源管理的效能,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通过对土地法的学习和理解,我深刻认识到保护土地资源的重要性。土地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意识到土地资源的珍贵和有限性,从自身做起,节约土地资源,积极参与到土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中来。同时,我也明白了土地法的实施需要加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培养,只有依法合规地利用土地资源,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相信在土地法的指引下,我国的土地资源管理会更加规范和合理,为人民群众创造更美好的生活环境。
土地法学习心得篇四
2019年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坚持土地公有制不动摇,坚持农民利益不受损,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从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保障农村土地征收和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等方面作出了多项重大突破。一是强化耕地保护责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是土地管理法的核心和宗旨。新土地管理法将基本农田提升为永久基本农田,且必须落实到地块,纳入数据库严格管理,必须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80%以上。永久基本农田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二是依法保护农民权益。明确规定因军事和外交、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扶贫搬迁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以及成片开发建设等六种情形,可以依法实施土地征收。将“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补偿原则上升为法律规定,并以区片综合地价取代原来的年产值倍数法,在原来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基础上,增加农民住宅补偿费用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规定,从法律上为被征地农民构建更加完善的保障机制。将原来的征地批后公告改为征地批前公告,进一步落实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整个征地过程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农民住宅建设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三是激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依法登记,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2/3以上成员或村民代表同意的条件下,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直接使用。使用者取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还可以转让、互换或者抵押。这一规定结束了集体建设用地不能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同等入市的二元体制,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扫清了制度障碍。四是改革土地审批方式。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以是否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来划分国务院和省级政府的审批权限。国务院只审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农用地转用,占用其他土地的由省级政府审批。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通过干部轮训、媒体宣传、送法下乡等方式,扎实开展新土地管理法的学习培训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使广大干部群众掌握新法的主要内容,正确运用法律管理利用土地,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一是研究制定我市耕地保护的具体措施,依法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全市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二是制定完善我市相关配套制度和落实措施,依法完善和优化土地征收、农民宅基地管理等程序,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步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修废并举,在制度层面上保障新法实施。三是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积极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进一步显化集体建设用地价值,提升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四是坚持依法行政,优化用地审批及利用管理方式,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全面依法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土地是民生所系,万物之源。国土资源不仅是经济建设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更是维护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调控手段,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重要的保障条件。国土资源问题关系到国家发展的宏观战略,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全局。我国是一个土地大国,幅员广大、地域辽阔,但我国并非一个土地强国,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目前,中国耕地面积只有18.51亿亩,人均耕地仅有1.43亩,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40%。近7年来,全国耕地减少了1亿亩,占全国耕地总量的5%以上。其中,生态退耕62%,农业结构调整18%,建设占用14%,灾害损毁6%。由于人口分布不平衡,我国至少有1/3的省市人均耕地不足1.05亩,有666个县低于联合国制定的0.75亩的警戒线,463个县低于人均0.45亩的危险线。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党的xx大精神的核心是科学发展观,而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内涵即是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就要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弱,这是基本国情。特别是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和人口的不断增加,能源、水、土地、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越来越尖锐,生态环境的形势十分严峻。高度重视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也是中华民族生存与长远发展的大计。
坚持科学发展观要求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土地。而要保护土地,我们就必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法》),因为它是我国土地政策的集中表现,是土地利用和保护的根本法律保障。作为基层维稳部门,我们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和为基层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功能,这些功能决定了我们有必要学习好《土地法》,了解我国的土地政策,掌握土地利用和保护的具体制度。今年也正值我国土地法制定20周年,因此,加强对《土地法》的学习和宣传意义重大。
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为了贯彻这一政策,《土地法》详细规定了土地管理和保护的具体制度、各级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违反土地管理和保护制度以及政府部门未能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法律责任,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土地管理和保护的法律体系。
一、坚持保护和保障相结合的原则,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
在《土地法》中最为强调的是对土地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特别是对耕地的保护。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指出,要大力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坚持实行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也是实践报告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为了加强对土地的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土地法》第三章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同时《土地法》还规定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分级审批制度、国家土地调查制度和国家土地统计制度等来实现对全国土地利用状况的掌握和控制,以切实地加强对土地的保护,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为了实现对耕地的特别保护,《土地法》用整个第四章规定了耕地保护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土地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土地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这些规定都确保了对耕地的特殊保护。
我国现行的城市规划法规包括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989年12月2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与之配套的《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建设部门规章及各地的地方性建设法规等。城市规划法的使用范围包括地域适用范围和人的适用范围两方面。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要严把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关,尽量完善合同条款。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配合国家近年来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实施,专门拟定了一套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用于签订合同,合同条款格式严谨,且符合刚颁布的《城市规划法》、《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能够最大限度保护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另外,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约担保。为了使建设单位即发包方一开始就能够及时支付工程款,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方对应付的工程价款提供相应财产作为担保,也可以由第三方来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可以是连带责任保证。这样将来万一发包方无力支付拖欠工程款时,承包方即可用发包方用以担保的财产来清偿债务,或者要求第三方承担保证责任,从而使承包人的风险尽可能地降到最低。
要正确运用、行使对建设工程的法定抵押权。根据《建筑法规》及《合同法》规定,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的要回拖欠款。
可以通过提起代位权诉讼保护承包人的合法利益。过去承包人在承接完建设工程后,发包方往往以其对外债权收不回来为由拒不支付工程款,对此承包人往往无计可施。而新颁布的《合同法》对债务的保全中的代位权诉讼作了明确规定,这就从法律上明确赋予了承包人代位求偿的权利。
在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可以予以强制执行。我国有关法律通过执行程序中的司法救济手段对承包方的利益进行了保护——只要发包方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法院就可以追加其为本案的被执行人,要求其直接向承包人履行债务。
作为从事将来及即将要建筑行业的我们更要充分认清《建筑法规》的重要性,为了以后它在我们从事建筑行业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保证工程建筑质量和安全,以建设法规来指导自己的建设行为。
按国土资源局党组通知的要求,我参加县国土资源局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方面的知识,使我得到了一次学习的机会。现我个人的体会谈一下我的学习心得。
我国是一个土地大国,幅员广大、地域辽阔,但我国并非一个土地强国,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目前,中国耕地面积只有18.51亿亩,人均耕地仅有1.43亩,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40%。近7年来,全国耕地减少了1亿亩,占全国耕地总量的5%以上。其中,生态退耕62%,农业结构调整18%,建设占用14%,灾害损毁6%。由于人口分布不平衡,我国至少有1/3的省市人均耕地不足1.05亩,有666个县低于联合国制定的0.75亩的警戒线,463个县低于人均0.45亩的危险线。
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弱,这是基本国情。特别是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和人口的不断增加,能源、水、土地、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越来越尖锐,生态环境的形势十分严峻。高度重视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也是中华民族生存与长远发展的大计。
切实保护土地。而要保护土地,我们就必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法》),因为它是我国土地政策的集中表现,是土地利用和保护的根本法律保障。作为基层维稳部门,我们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和为基层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功能,这些功能决定了我们有必要学习好《土地法》,了解我国的土地政策,掌握土地利用和保护的具体制度。
《土地法》的第一章总则部分明确规定了我国的基本土地制度和政策。《土地法》第一条就开宗明义地指出我国的基本土地政策,即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土地法》第三条进一步强调,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为了贯彻这一政策,《土地法》详细规定了土地管理和保护的具体制度、各级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违反土地管理和保护制度以及政府部门未能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法律责任,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土地管理和保护的法律体系。
在《土地法》中最为强调的是对土地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特别是对耕地的保护。《土地法》第三章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同时《土地法》还规定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分级审批制度、国家土地调查制度和国家土地统计制度等来实现对全国土地利用状况的掌握和控制,以切实地加强对土地的保护,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为了实现对耕地的特别保护,《土地法》用整个第四章规定了耕地保护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土地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土地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这些规定都确保了对耕地的特殊保护。
保护与利用永远都是一对矛盾,虽然它们有其同一性,但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对立和冲突。如何解决土地保护和利用的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既要强调保护,同时也要坚持节约利用和集约利用。具体要突出两个“重点”,做到三个“坚持”。突出两个“重点”,就是要突出资源“保护”和“保障”。既要保护,又要保障,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在资源的保护上,着重抓好基本农田保护和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复耕工作;在资源的保障上,要继续“破难题,保发展”,积极想方设法,确保符合产业政策的各类项目用地,真正做到“有保有压”。做到“三个坚持”,就是一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二要坚持依法规范管理;三要坚持“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加强队伍建设。坚持集约、节约用地,要进一步把好土地闸门,进一步提高各类项目用地的“门槛”,严格把好投资密度关,同时要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盘活存量土地。坚持依法规范管理,就是要严格执行各项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地抓好各项国土管理工作。坚持“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通过各类学习、培训和工作实践,进一步提高国土管理队伍的素质,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打造过得硬的国土管理队伍。
2010年,全国共安排非农建设占用耕地196.67万公顷,其中90%以上为集体土地。据测算,将有近2000万被征地农民需要安置。
中国农村土地承载着农业生产与农民社会保障的双重功能。大致说来,土地对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土地为农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第二、土地为农民提供就业机会;第三、土地为农民的后代提供土地继承权;第四、土地对农民有资产的增值功效;第五,土地对农民有直接收益的功效。在我国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下,农村土地一直承载着社会保障的功能,土地是国家赋予农民社会保障的载体,土地成为农民所拥有的全部而且唯一的东西,生活、医疗、养老完全依附于此。因此,土地对于农民来说不仅是财产,也是生存保障,是农民以土地获取其基本生活资料,或是以土地收入作为其维持生活水平和抵御社会风险的主要手段。
在城市化进程中,农业用地转为非农用地的规模迅速扩张,大量的土地被征用,其中不乏征地权的滥用,导致许多农民失去了土地,失地农民的安置成了一个突出问题。目前由于我国土地征用制度的缺陷,侵犯农民集体土地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农民大量上访,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解决好征地中的问题在当前中央反复强调关注民生、强调维护稳定大局的情况下显得更加重要和紧迫。
要从根源上解决侵犯农民集体土地权益的现象,我们就必须严格按照《土地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征地和补偿。《土地法》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但是,现行《土地法》和其他土地法律法规对土地征用程序的规定不够具体,操作弹性大,故各地施行的征用程序不统一,这样就为权力寻租提供了空间;而且安置时未考虑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因此很难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保障问题。
《土地法》第十四条规定了农民对于集体所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即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作为《土地法》下位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土地承包法》)进一步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在传统社会,土地对于农民来说不仅是财产,也是生存保障,而且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农民对于土地都是自耕自种,自给自足。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化和农业产业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大量农民离土离乡,成为城市或农业产业工人,造成了大量农地的闲置,农村土地的流转变得频繁。随着农村土地的流转,产生了一种新的现象,即作为土地承包人的农民并不实际耕种土地,而实际耕种人也并非土地承包权人。这也就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问题,如何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与土地实际使用人相分离的情况下,保护土地承包权人的利益。
为了全面提升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确保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准确把握国土资源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团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0xx年12月26日为期1天的培训学习班在九师师局会议室开课,通过6人授课人员理论结合实际的讲解,受益颇深,学到了一定的业务知识,下面谈一谈个人的学习体会。
一、首先对学习工作制度,土地利用规划,耕保工作,规划、预审、计划,地籍管理,土地执法监察等概念性的知识以及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一些政策性的文件有了更深的解读和理解。
二、业务培训是提高素质的必然需要。
作为基层分局工作人员,如果不能熟知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方面方针政策,不能熟练掌握日常业务技能,就不能更好的为基层群众服务,为此作为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一是要牢记宗旨不断的加强《土地管理法》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方面的学习;二是熟知本系统业务范畴和办理程序;三是熟练的运用现代化办公技术和信息技术;四是不断探索和创新。只有这样才能不断的使自己在业务技能和理论知识方面得到提高和更新,随之带来的不仅是得心应手的工作效率,而且还使机关工作作风得到了改变;只有学习学习再学习,努力努力再努力,才能实实在在的、扎扎实实的完成上级交给工作任务,才能更好的管好、用好土地,才能更好的为团场服务,群众才会满意。
三、业务学习是做好本职工作的根本。
这次学习班上,使我在工作制度、土地利用、地籍管理、规划、耕地保护以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方面都有了全新的了解和认识,尤其是耕地保护方面国家的指导思想和下一步要做的工作;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方面每个时期所形成的法规的背景和国家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加强和重视,加深了有关国土资源适用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进一步了解。一是增强了责任,提高了服务意识。通过学习培训,分局人员都深深地感受到自己肩负的责任,作为一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人员,是要担负起自己职责分工范围内的本职工作的。要真正地担负起这种责任,必须脚踏实地,必须真抓实干,必须扎扎实实地履行好我们的工作职能,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团场经济发展做好服务。二是明确了职能,掌握了工作技能。通过学习培训,分局干部对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国土资源管理知识与实务、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处理和信访事项的处理以及公文的各项工作制度、地籍管理知识、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与监测等都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和掌握。三是增长了知识,确定了重点工作。通过学习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强化资源节约集约意识,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加大耕地保护力度,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构建信息平台;坚持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加强依法行政、全面提升队伍执行力。
四、培训学习后,“四点收获”
1、在工作上165团分局向局党组负责,以制度管人。
2、增强了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充分认识到科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4、提高了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总之,通过这次全员培训学习,是我本人深感压力,随着新政策的不断出台,如果不能够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就有可能在日常的工作中走样甚至会出现严重的错误,为此,本人将继续加强业务知识的尤其是新知识的学习,作到持之以恒,力争自己成为多方面业务都精通,多方面技能都熟练掌握运用的工作人员。
土地是民生所系,万物之源。国土资源不仅是经济建设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更是维护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调控手段,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重要的保障条件。国土资源问题关系到国家发展的宏观战略,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全局。我国是一个土地大国,幅员广大、地域辽阔,但我国并非一个土地强国,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目前,中国耕地面积只有18.51亿亩,人均耕地仅有1.43亩,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40%。近7年来,全国耕地减少了1亿亩,占全国耕地总量的5%以上。其中,生态退耕62%,农业结构调整18%,建设占用14%,灾害损毁6%。由于人口分布不平衡,我国至少有1/3的省市人均耕地不足1.05亩,666个县低于联合国制有定的0.75亩的警戒线,463个县低于人均0.45哈尔滨人才网亩的危险线。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核心是科学发展观,而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内涵即是坚持可持续发展。
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就要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弱,这是基本国情。特别是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和人口的.不断增加,能源、水、土地、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越来越尖锐,生态环境的形势十分严峻。高度重视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也是中华民族生存与长远发展的大计。坚持科学发展观要求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土地。而要保护土地,我们就必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法》),因为它是我国土地政策的集中表现,是土地利用和保护的根本法律保障。作为基层维稳部门,我们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和为基层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功能,这些功能决定了我们有必要学习好《土地法》了解我国的土地政策,,掌握土地利用和保护的具体制度。
今年也正值我国土地法制定20周年,因此,加强对《土地法》的学习和宣传意义重大。
《土地法》的第一章总则部分明确规定了我国的基本土地制度和政策。
《土地法》第一条就开宗明义地指出我国的基本土地政策,即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土地法》第三条进一步强调,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为了贯彻这一政策,《土地法》详细规定了土地管理和保护的具体制度、各级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违反土地管理和保护制度以及政府部门未能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法律责任,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土地管理和保护的法律体系。
一、坚持保护和保障相结合的原则,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在《土地法》中最为强调的是对土地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特别是对耕地的保护。总理在今年的中强调指出,要大力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坚持实行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也是实践报告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
为了加强对土地的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土地法》第三章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同时《土地法》还规定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分级审批制度、国家土地调查制度和国家土地统计制度等来实现对全国土地利用状况的掌握和控制,以切实地加强对土地的保护,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为了实现对耕地的特别保护,《土地法》用整个第四章规定了耕地保护的相关政策和制度。
《土地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土地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这些规定都确保了对耕地的特殊保护。
保护与利用永远都是一对矛盾,虽然它们有其同一性,但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对立和冲突。如何解决土地保护和利用的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既要强调保护,同时也要坚持节约利用和集约利用。具体要突出两个重点,做到三个坚持。突出两个重点,就是要突出资源保护和保障。既要保护,又要保障,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在资源的保护上,着重抓好基本农田保护和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复耕工作;在资源的保障上,要继续破难题,保发展,积极想方设法,确保符合产业政策的各类项目用地,真正做到有保有压。
做到三个坚持,就是一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二要坚持依法规范管理;三要坚持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加强队伍建设。坚持集约、节约用地,要进一步把好土地闸门,进一步提高各类项目用地的门槛,严格把好投资密度关,同时要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盘活存量土地。坚持依法规范管理,就是要严格执行各项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地抓好各项国土管理工作。
坚持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通过各类学习、培训和工作实践,进一步提高国土管理队伍的素质,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打造过得硬的国土管理队伍。
土地法学习心得篇五
本学期初,我怀着一股激动的热情选报了艺术陶瓷制作与鉴赏这门选修课。起初,我是被陶瓷美丽的花色、外形,神秘的秞色及精细的做工所深深吸引,但是真正对于陶瓷有关的知识却相知甚少。然而,通过学习这门课之后,我对中国陶瓷的发展史、陶瓷的分类,鉴赏,制作工艺以及对中国灿烂悠久的陶瓷文化文化都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让我更加深深喜爱上了中国陶瓷,并为中国有如此独一无二的文化而深感自豪。
相信每个人素来都会对陶瓷有一种莫名的喜爱。起初,我喜欢陶瓷是因为其年代久远,优美造型,还有它们所承载的古老的华夏文化,当然,还有其高昂的价值!我觉得它们不同于其他的古代文物,它们就像美丽的淑女或英俊的绅士,散发着高贵的气息。现在所保存的古代陶瓷有明清的紫砂,有闻名于世的元代青花,也有珍贵无比的宋五大官窑瓷器,有盛唐的三彩,有汉魏的陶俑,有数量巨大的秦兵马俑,更惊人的是还有史前古陶。面对这些经历无数风雨的看似那么娇贵脆弱的古代陶瓷,让我怎么能不惊叹其年代之久远!看那色彩斑斓的唐三彩,看那素面朝天的越窑瓷,看那典雅宁静的青花瓷让我怎能不赞叹其造型之优美!每一件陶瓷都体现了她当时所处的环境,都表现了时代的文化,古老而漫长的华夏文化多少在陶与瓷的身上有所刻画!货币价值更不用说,一件元代“鬼谷下山”青花大罐拍得2。3亿人民币的天价,不能不使我这样的外行人瞠目结舌!然而,这些只能说是对陶瓷的浅显的认识,还只是美丽姑娘的外表,最多加上其身世!而对其内在的品质一无所知!
从开始的一无所知,到现在对陶瓷有了大致的了解。在课堂上,通过老师侃侃的话语,一件件各个历史时期的陶瓷穿过漫长的历史褪下了神秘的面纱,望着那一件件精美绝伦的瓷器,我不禁惊叹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同时竟有一种时空错乱的感觉。水、土、火的碰撞,产生了绚丽多彩的陶瓷文化,陶瓷是全人类共同拥有的财富。
从上述陶瓷在各个时期的发展历程看,它是辉煌的,璀璨的。美来自于生活,制陶者正是从表现生活的角度,有寓意地,间接表现了人的思想和感情,或直接描绘了现实生活的风俗和风貌。举一个具体的例子,秦汉时期也是我国陶瓷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秦代陶俑以其完美的艺术形式,生动逼真的神态,深刻揭示了各种人物的内心世界,不仅表明了我雕塑艺术现实主义传统的久远和我国古代制陶水平之高,并且还为世人展示了中华民族深沉雄大的民族风格。中国古代瓷器与文化一以贯之地体现了中国各个历史阶段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成就,成为古人给中华民族传承下来的优秀文化。如今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大众人民也逐渐关注起了祖先给我们留下的宝贵的陶瓷文化,陶瓷也得以从少部分人之中回到劳动人民中间,这无疑有利于陶瓷文化的发展与创新,陶瓷文化本来反应的不就是生活的艺术吗,只有重回劳动人民之中,才能使它重新焕发生机,并永葆活力。
最后,我希望给老师提一点建议,希望老师以后上课的时候能够适当地点几次名,这样可以有效的敦促同学们按时上课、学习。提高同学们的学习热情。最后,谢谢老师本学期的授课,让我获益众生。
土地法学习心得篇六
通过这几天的学习,在我的大脑里对日后的工作有了个大概的框架和思路,对以后顺利开展工作有很大的帮助,但是有很多具体的工作方法以及领导与前辈们的经验还需要自己在实际工作中慢慢学习体会。在酸甜苦乐的军训生活中,无论是教官的指导还是公司老员工的教诲,都让我看到了一种团队精神和力量。
所有学员积极参与,无论是在平时训练和在进行各种游戏中,还是在最后的结训表演上,学员们都积极参加,努力的融入团队,并且很好的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这让我体会到个人与团队的关系,没有团队,就没有个人角色的成功,只有更好的融入团队,承担责任,敢于担当,才能实现个人与团队的双赢。
_天的时间,这个过程让我体会很深、感触很深的是,我的内心发生了变化。人没有高低贵贱,只有转变观念,端正心态,以努力换取肯定,用实力赢得尊重。学历不等于能力,没有低素质的员工,只有高标准的管理。做我所学,学我所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是立身的本质,成才的导向。
只有对未来一切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以各种方式进行学习,提高自身修养。铭记真诚、用于承担、懂得感恩、回报社会、塑造真、善、责、爱,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只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是不够的,只有加上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心态,更加的努力,付出更多,才能正真的实现目标,才能为团队,为公司做出更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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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学习心得篇七
3月1日,《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正式施行。这是继1986年省人大颁布的《贵州省职业教育暂行条例》施行近30年之后,贵州再次修订颁布新的职业教育条例。
职业教育是脱贫致富的直通车。近年来,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也有不错的工资待遇。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学生来说,选择职业教育实现就业带动家庭脱贫致富是非常现实和合理的选择。
但是,对于我省市县级贫困和民族地区来说,一方面地方经济欠发达,对技能技术人才的需求量小,另一方面在师资、教学设备等资源配置上也非常困难。新条例明确提出向贫困人口提供免费职业教育,包括中职、高职和职业技能培训,也明确了专项资金进行支持。
职业院校毕业生出口窄、升学通道有限,培养出的技术技能人才遭遇继续深造“断头路”的现象广受诟病。新条例规定完成中职高职教育的学生,经考核合格可进入普通高校接受教育。让更多的职业学校学生有机会选择接受更高层次的学历教育,搭建中职高职本科贯通“立交桥”,是打破职业教育天花板的现实需要。升学通道的建立,标志着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又取得新的进展,职业教育作为一个独立的教育类型的定位和功能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凸显。其次,各级各类技能技术人才的培训和选拔更加全面和有序,有利于进一步拓宽薄弱学校的生源渠道,促进相关产业和学校的发展和稳定,有利于职业院校的加速扩大办学规模。再次,职业教育“就业有优势、升学有通道”逐步落实,学生实现文化知识和就业技能“两全其美”,符合家长对子女成长成才的愿景,有利于转变社会对职业教育的传统陈旧观念,在全社会形成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有利于学生作出多种选择,更好实现人生梦想。
同时,新条例规定,正在接受或已经完成普通高校教育的学生可免试进入职业学校学习。这就为普通高校学生渴望掌握一技之长的愿望找到一个出口。这一规定,将冲击我们的普通高等教育,刺激我们的普通高等教育思考专业设置、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上的定位;将有利于我们普通高等学校更好地培养出适合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有利于让个人充分享受教育为自身发展带来的红利。当前,我们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低于中职和高职毕业生,充分说明市场对于应用技术型人才的大量需求。普通高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势在必行,但从国家顶层设计到高校具体实施还有一个转变思路理念的过程。
新条例的提出引导普通高校转型,鼓励、支持普通高校开设应用技术类型专业,淡化学科,突出专业。
现代职业教育的表述,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首次正式出现。
从十七报告中的“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到十八大报告中的“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现代”两字的加入,赋予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新的目标和内涵。现代职业教育具有适应需求、有机衔接、多元立交的特点。
适应需求,就是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人的全面发展要求,遵循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实现各级各类职业教育的科学定位和布局;有机衔接,就是统筹协调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以课程衔接体系为重点,促进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资源、招生制度、评价机制、教师培养、行业指导、集团化办学等领域相衔接,切实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多样化;多元立交,就是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继续教育相互沟通,实行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并重,搭建职业教育人才成长“立交桥”。
土地法学习心得篇八
土地是民生所系,万物之源。国土资源不仅是经济建设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更是维护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调控手段,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重要的保障条件。国土资源问题关系到国家发展的宏观战略,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全局。我国是一个土地大国,幅员广大、地域辽阔,但我国并非一个土地强国,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目前,中国耕地面积只有18.51亿亩,人均耕地仅有1.43亩,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40%。近7年来,全国耕地减少了1亿亩,占全国耕地总量的5%以上。其中,生态退耕62%,农业结构调整18%,建设占用14%,灾害损毁6%。由于人口分布不平衡,我国至少有1/3的省市人均耕地不足1.05亩,有666个县低于联合国制定的0.75亩的警戒线,463个县低于人均0.45亩的危险线。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核心是科学发展观,而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内涵即是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就要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弱,这是基本国情。特别是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和人口的不断增加,能源、水、土地、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越来越尖锐,生态环境的形势十分严峻。高度重视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也是中华民族生存与长远发展的大计。
坚持科学发展观要求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土地。而要保护土地,我们就必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法》,因为它是我国土地政策的集中表现,是土地利用和保护的根本法律保障。作为基层维稳部门,我们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和为基层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功能,这些功能决定了我们有必要学习好《土地法》,了解我国的土地政策,掌握土地利用和保护的具体制度。今年也正值我国土地法制定20周年,因此,加强对《土地法》的学习和宣传意义重大。
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为了贯彻这一政策,《土地法》详细规定了土地管理和保护的具体制度、各级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违反土地管理和保护制度以及政府部门未能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法律责任,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土地管理和保护的法律体系。
在《土地法》中最为强调的是对土地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特别是对耕地的保护。******总理在今年的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指出,要大力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坚持实行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也是实践报告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为了加强对土地的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土地法》第三章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要求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同时《土地法》还规定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分级审批制度、国家土地调查制度和国家土地统计制度等来实现对全国土地利用状况的掌握和控制,以切实地加强对土地的保护,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为了实现对耕地的特别保护,《土地法》用整个第四章规定了耕地保护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土地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土地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这些规定都确保了对耕地的特殊保护。
土地法学习心得篇九
土地是民生所系,万物之源。国土资源不仅是经济建设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更是维护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调控手段,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重要的保障条件。国土资源问题关系到国家发展的宏观战略,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全局。我国是一个土地大国,幅员广大、地域辽阔,但我国并非一个土地强国,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目前,中国耕地面积只有18.51亿亩,人均耕地仅有1.43亩,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40%。近7年来,全国耕地减少了1亿亩,占全国耕地总量的5%以上。其中,生态退耕62%,农业结构调整18%,建设占用14%,灾害损毁6%。由于人口分布不平衡,我国至少有1/3的省市人均耕地不足1.05亩,有666个县低于联合国制定的0.75亩的警戒线,463个县低于人均0.45亩的危险线。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党的**大精神的核心是科学发展观,而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内涵即是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就要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弱,这是基本国情。特别是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和人口的不断增加,能源、水、土地、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越来越尖锐,生态环境的形势十分严峻。高度重视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也是中华民族生存与长远发展的大计。
坚持科学发展观要求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土地。而要保护土地,我们就必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法》),因为它是我国土地政策的集中表现,是土地利用和保护的根本法律保障。作为基层维稳部门,我们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和为基层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功能,这些功能决定了我们有必要学习好《土地法》,了解我国的土地政策,掌握土地利用和保护的具体制度。今年也正值我国土地法制定20周年,因此,加强对《土地法》的学习和宣传意义重大。
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为了贯彻这一政策,《土地法》详细规定了土地管理和保护的具体制度、各级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违反土地管理和保护制度以及政府部门未能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法律责任,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土地管理和保护的法律体系。
一、坚持保护和保障相结合的原则,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
在《土地法》中最为强调的是对土地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特别是对耕地的保护。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指出,要大力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坚持实行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也是实践报告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为了加强对土地的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土地法》第三章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同时《土地法》还规定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分级审批制度、国家土地调查制度和国家土地统计制度等来实现对全国土地利用状况的掌握和控制,以切实地加强对土地的保护,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为了实现对耕地的特别保护,《土地法》用整个第四章规定了耕地保护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土地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土地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这些规定都确保了对耕地的特殊保护。
土地法学习心得篇十
新《土地管理法》是最近制定的法律条款,它旨在加强土地的管理和利用。这项法律对于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意义重大。人们对此也有着非常高的期望。这部新法规定了土地的基本规定和使用、出让和出租、耕地保护、土地征收和补偿等方面的具体内容。因此,精准研读新《土地管理法》至关重要。
精准研读新《土地管理法》是非常必要的。只有明确了法律的具体内容和规定,才能更好地遵守法律,不犯过错。在实践中,仅仅知道某项法规,其实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只有将其精准研读,了解其中的工作流程、操作手册、执行标准等等具体内容,才能够更好地应用于实践中。
怎样进行精准研读呢?首先,可以通过研读法律标准和条款等来准确获取法律相关信息和要点,同时也可以通过向拥有丰富经验的老师或者专业律师们请教,获得法律知识和意见。其次,可以多读法律案例,从中吸取经验,总结出正确的做法和处理方式。最后,可以和企业、同事、团队合作友好交流,共同发掘出新华文化中无尽的珍宝和精华。
精准研读新《土地管理法》的实践意义非常重大。首先,从宏观层面来看,加强了对土地规划和管理的监督,实现了国土空间合理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平衡。其次,从微观层面看,实施精准研读新《土地管理法》能够帮助企业规范土地出让和征收补偿等工作流程,降低了企业和个人在土地交易中的合规风险,增强了法律意识。
第五段:总结。
新《土地管理法》的出台和精准研读都是非常重要的。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履行“保护耕地、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推动乡村振兴”这一政策使命,同时也能够在常规管理中,降低企业合规风险,规范营商环境。因此,精准研读新《土地管理法》对于企业和个人都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责任。
土地法学习心得篇十一
近日,我参加了一次由土地管理部门组织的土地法律实务培训。在这次培训中,我深入学习了土地法律实务知识,也和许多从事土地管理工作的同行展开了交流。本文将从听课心得、学习收获、管理经验、提高水平和未来展望五个方面来分享我对这次培训的感受。
一、听课心得。
培训期间,我们邀请了多名资深土地法律专家为我们讲授专业知识。这些专家具有多年的从业经验,他们讲解的内容简单易懂,条理分明。他们一遍遍地反复强调土地管理中的关键点,让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土地法律实务的概念和应用。同时,通过举例分析,他们分析了土地管理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并分享了他们的经验。这让我们受益匪浅,为我们的后续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学习收获。
在这次培训中,我学到了许多重要的土地法律实务知识。通过深入了解土地法律实务知识,我认识到,为了保障土地秩序,我们必须牢固树立规则意识、充分发挥规则作用,把法律的限制和保护作用及时贯彻实施到实际工作中。同时,我还学会了如何解决土地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挑战。这些知识让我在未来的工作中能够更加从容应对各种情况。
三、管理经验。
在本次培训中,还有一个重要的收获是学习到了许多优秀的土地管理经验。这些经验丰富了我们的理论知识,让我们得以更好地处理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特别是在与业主的沟通和协商中,知识的准确性尤为重要,我们必须用条理清晰的语言表达好我们的观点。对于特定情况,我们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我们的方案。学习到这些经验,对于我们更好地进行土地管理实践非常有益。
四、提高水平。
参加这次培训,让我认识到了自己在土地管理方面的不足之处。在之后的工作中,我将积极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并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自己的判断力和工作效率。同时,我还会积极与管理团队中的同事交流,从中学习他们的经验和心得,以共同推动我们的管理工作更加高效和规范化。
五、未来展望。
通过参加这次培训,我认识到了自己在土地管理方面的不足之处,也更加了解了目前土地管理工作中需要面对的挑战。在未来,我会不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知识,用更加严谨和规范的态度去处理各种管理问题,以更好地保障土地资源的利用,为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之,这次培训是我事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进步,通过学习和运用相关知识,我相信我可以在后续的工作中更好地从事土地管理工作,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土地法学习心得篇十二
在来这里参加php培训班之前,我自学了五个月的php,天天在琢磨课本上的那些看不懂的代码,照着书上写了很多代码,可测试运行,总是报错,可又不知道自己错在什么地方。心里非常焦躁,也受到了打击。后来经朋友的介绍北京恒博教育的课程是以实用为主,除了讲解理论知识外,更注重的是实际应用,老师们都是三十岁以上,在网站建设行业里有十几年工作经验了,我那朋友也是在这里学习的,于是我来到了北京那个恒博教育网站培训基地并且参加了由黄老师主讲的php培训课程,黄老师先给我们讲了学习php的重点、学习php的方法、学习php的步骤。感觉和课本上大不一样,他是先用一两天的时间讲语法基础,然后就直接讲php和数据库的操作,等大家会做简单的网站之后,再接着讲一些常用的函数,和更高级的用法,用黄老师的话说:“先让大家了解整个网站的制作,然后再讲更详细的,比如一些系统函数,这样学员在以后的学习中知道学的那些点怎么应用到网站开发中来”。
虽然在这里上课的时间比大学的.多,而且紧凑,但在这里看到了大学里没有的学习风气,在浓厚的学习气氛中大家也把黄老师的讲解内容完成的很好,我也从黄老师的讲解中学到了很多有用、有趣的知识,授课内容也让我耳濡目染。
他根据我们的实际情况,告诉他了一些重点、一些方法、指导我们进行实战开发,开发项目由小到大,由简至难,慢慢深入。将所有重点理论,全部贯穿于项目的开发之中。这样理论记的深刻,项目开发也水到渠成。结果一个月不到,cms会做了,还做了一个自己的博客,另外还参与了一个网上商城的开发。
一个人自学,是孤独的、无助的。在我们php培训班,你随时可以询问老师你遇到的问题。也可以和同学们随时交流问题和心得,现在想想,以前选择自学php有点是在浪费时间,会走很多的弯路,常常在自学中遇到问题,可自己很难能解决,再加上某些课本上的误导,(后来在黄老师的指导下才知道课本上有很多的地方是错误的)更是困难。
现在我已经工作两个月了,薪水还是可以的,在此我奉劝各位想自学技术的同胞们,最好是找一个专业的老师带着你,否则真的自学很浪费时间。
土地法学习心得篇十三
学习经验体会是指个人在学习过程中的切身感受,对感悟出来的经验加以总结和沉淀,找出规律,用以指导自己或他人今后的学习。以下要学习吧小编整理个人学习。
怎么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长了这么大,大部分时间是在学校度过的,说起学习,虽然不是很优秀,倒还说得过去。在我的记忆中,成绩总是在上中等,这并不是说我比别人聪明,而是我在上课认真听的基础上,坚持“以书为本”,认真搞好自己的学习。这里的“书”是特指教科书。
首先,以书为本,就是通读书本。教员讲课是以教材为基础,而教材的编写,则是以大纲要求为基准的,需要学生掌握的知识,书本上都已攮括。所以,要想学习好,就要通读书本。通读不是泛泛地读。有的同志象老和尚念经似的,倒是把书读了几遍,可一点印象也没有。我读书时则不那样,主要有三种方法。一是带着“脑袋”去读。你可能感到惊讶,难道我的“脑袋”不是随身携带吗?大家知道,人脑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思维。所谓带着“脑袋”去读,就是在读书时要有思维,善于思考书本上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专家们在编教材时,都是非常注重用词造句的,写在书上,就有它的一定道理。我在读书时,喜欢推敲,直至弄懂其含义,乃至用意。二是带着好奇去读。尤其是在预习时,好奇很重要。对没有学过的新知识,我对它总有一种好奇感,迫切想了解它。所以,在读书时,我就更注重发现其中的新的知识点,哪些东西是老师以前没有讲过的,哪些是以前接触过的,它们之间有无异同,带着这种对新知识的好奇,通读起来格外仔细。三是带着喜悦去读。在课后复习中,通读书本更显重要。通过学习,掌握了许多新的知识,做到了日有所悟,心里边自然很高兴。此时,我再回过头来,重新通读书本,此刻心情是愉快的,对知识的巩固和领会都是十分敏捷的。因为,好的心情对于完成某种事情是很重要的。
其次,以书为本,就要提炼书本。人常讲,学习是一个过程,起初厚厚的一本书,学完之后要变成自己的东西,就变成了薄薄的一本“心中的书”。学完每一科,我都要对整个学习过程进行回顾,回顾也是以书本为基础的。回顾的过程,在我看来,也就是提炼书本的过程,一本书很厚,能都回想起来,也不是件容易的事,甚至是不可能的事,我在实际学习过程中,就是坚持提炼,主要是提炼观点、要点和难点。提炼观点,有助于我把握全书的内容,观点提炼准了,就抓住了实质,找到了要点。而要点掌握准了,就把握了基本问题,我在学习过程中,很注重提炼要点,因为要点大部分都是教员讲过的东西,都是书本的精华,要点把握住了,就达到了提炼书本这一目的。提炼难点。无论哪一学科,都有一定的难点。在学习中,提炼出难点,更利于自己对知识的掌握,我在平时的学习中,碰到一些难点,有些经过老师的讲解,不再成为难点,而有些当时弄明白了,时间长了,又有些模糊,这就需要不断地提炼出难点。难点很多,涉及到科学的难点比比皆是,我们不可能都把握,但有一点,是我学习内容中的难点,就一定要提炼出,这就要求以书为本,主要把握教材上的。课外升华的难点,虽然掌握也非常重要,但随着我学习的不断深入,会陆续学到的,所以,在提炼书本时,我始终注意做到以书为本。
最后,以书为本,就要突破书本。书本是教材,是学习的依据,但不是说书本是完美无缺的,我在学习中,就是坚持以书为本,但更注意突破书本,掌握书本外的一些知识,使自己涉足更广阔的领域。这里有个前提,必须是以书为本,比如我们学习政工写作学,书本上的知识可以说是我们学习的范畴,因为写作是一个大的领域,我在掌握了政工写作是政治性写作、工作型、受命类、制作式写作以后,自然而然地想到了一些政工写作领域以外的文体写作,这样,在学习中,以书为本,通过联想相关知识,有意识地突破书本,了解一些相关内容,也有利于掌握书本上的知识。平时,我充分利用图书馆、报纸、杂志了解了许多知识,并将说、写、做结合起来,促进了我的学习。
以上只是我在学习中的一点体会,做得很不够,对别人不一定适合,因为学习的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我会不断地虚心向他人学习,提高自己的水平,为部队的现代化建设多做贡献。
一、更加明确了一堂好课的标准。
如今倡导自主、合作、探究性地进行,这种学习方式非常好。由于学生自主、合作、探究性地进行学习而导致课堂教学进度放慢,但是,我认为表面上看上去进度慢了,教学任务似乎没有很好地按时完成,但从学生的学习的实际效果来看,这种“慢”还是有效果的。除了学生对材料的感知和领悟得到了落实之外,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得到了很好的爱护,学生学习的主动意识、进取精神以及合作精神都得到了充分的激发和增强。以前那种老师只顾讲解,不管学生有没有自己的体会和感悟,有没有学习的兴趣和进取心,教学进度虽然掌握得很好,但教学的实际效果是可以想见的。好课的标准归结如下:
1.看教学目标的制定。首先是一节课的教学目标,并且是小学课程的教学目标要体现年段教学目标。
2.看教学内容。是不是仅仅把课文当成了教学内容,要凭借课文这个例子找好三个点来培养孩子听说读写的能力。
3.看教与学的过程。看学生课堂上是否生动活泼的学,包括恰当有效的合作学习;老师的作用就是导学,看指导是否真正落实到学生的学上。
4.看教学效率,是否做到省时高效。
如果在课堂教学中做到了以上几点,那么就具备了一堂好课的条件。
二、培养情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教育家夏丐尊说过:“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育没有了情感,就成了无源之水。教师对学生真挚的爱是我们感染学生的情感魅力。教师只有热爱学生,才能提高学生的学习爱好。在课堂上,教师从自己的举手投足向学生传递关爱、信任、期望等信息。以情激趣,多表扬,少批评;多鼓励,少指责。如学生回答错了问题,要鼓励学生,让学生通过成功的体验,提起学习的爱好。
三、关爱学生。关注每一个学生成长。
教育事业就是爱的事业,没有爱就不会有教育。作为一名教师,让我更深刻领会了关爱每一个学生,在生活上关心学生,在学习上帮助学生的重要性,让学生在感受爱的过程中,理解爱,学会爱。其实,每一个学生都是好学生,他们身上有不同的闪光点,只是有的没被发现。这就需要我们教师在平时的工作中细心,善于捕捉学生的闪光点,夸奖学生,激励每一个学生上进,赏识每一个学生的才华,让每一个学生积极参与,期待每一个学生获得成功。我常常把更多的爱,倾注在那些后进学生的身上,倾注在那些需要帮助的学生身上。以平等的心灵善待学生,用爱的情怀关注学生,这是一股巨大的教育力量,它比任何高明理论的说教都有效。把这种情怀融入平实的生活,把学生的进步当作自己的成功,用坦诚的相待诠释幸福的内涵。
我非常清楚“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语文教师,就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理论水平,教育科研能力和课堂教学能力等。而这一切,也是我不足和欠缺的。通过今天的学习,我明白了,没有深厚的积淀,没有长期的浸沉,何来“腹有诗书气自华”,何来纵横捭阖,驾轻就熟。总之,这个暑期的语文培训,犹如为我打开了一扇窗,使我在一次次的感悟中豁然开朗,使我不仅得到了不少教学上的启迪,更感受到了大师们的人格魅力和理想追求,让我们意识到一名合格的教师应是永不枯竭的河海,应有广阔的知识,饱满的热情,横溢的才华。
学习态度对学习效果的影响作用,已被许多实验研究所证明。心理学家麦独孤和史密斯(douqai和)早在1920xx年就在一项实验中发现,积极的学习态度对学习速度有促进作用。1952年卡利(carry)在总结一项实验研究时指出,男女大学生对解决问题不同的态度,直接影响解决问题的效果。
我国心理学工作者近些年来曾对小学生的学习问题进行了实验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学生的学习态度不仅直接影响学习行为,而且还直接影响着学习成绩。那些喜欢学习,认为学习很有意义的小学生,上课注意听讲,按时完成作业,学习成绩优良。相反,而那些对学习不感兴趣,认为学习无用的学生,课堂行为问题多,学习成绩也差。
据上述研究结果可见,学生学习态度的好坏与其学习效果密切相关。在学校情境里,如果其它条件基本相等,学习态度好的学生,其学习效果总是远胜于学习态度差的。所以,学习态度必须端正!
土地法学习心得篇十四
进入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后,很多人发觉数学越发地难,确实!所以就更需要正确的法,接下来,我会讲一下我的看法。
数学是严谨、清晰的一门学科,从尽量少的基本概念和原始命题(公理公设)出发,然后通过严格的逻辑推理,推出结论。只有清晰了解这门学科,才能学好。既然数学是这样运行地,那么我们最好就是顺着它的道路去学。例如,前段时间学的立体几何中,同样是从几个基本定义和公理1~4出发推出数条定理,而考试就是考我们对定理和公理的掌握程度,说简单点一条定理的推导过程与方法和如何用定理公理去证明结论。
有些人只背公式,忽略了背后的`思想方法,这是不行的;也有人是对此很模糊,也不能很好的掌握,所以在学过程中不用急着去做题或想通过做题去掌握,重要的是对定理、常见结论的掌握,最好是过自己独立思考而解决的。说到做题,做题作用在于对书面格式、书写步骤的培养,提高思维能力和见识更细更深的结论,这些都是在掌握基础之后才需要做的。
关于心态也是很重要的。不要抱着很难、又或是我都会的心态,保持积极探索、好奇的精神状态,是十分有益于学习的,而且兴趣也很重要,有无兴趣,产生的效果也极为不同,至于兴趣,只能取决以每个人自己。
考试与学习过程是不同的,考试有时间限制,所以就要求我们在尽量短的时间交出最完整、正确的解答,达到这个要求就需要构建完整的知识体系。也就是除了对每一点的掌握,还要清楚每一点之间的内在联系与逻辑关心。达到以上几点也就达到一个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生的基本要求。
最后强调下最重要几个地方,一是自主去学,二是积极、好奇地去学,再是有方法地学。
土地法学习心得篇十五
近期,我参加了兵团土地法培训,通过学习和听讲座,我对土地法的含义及其作用有了深刻的认识。在整个培训过程中,我体会到了土地法对于农村发展和农民利益的重要性,也明白了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应该如何贯彻执行土地法。以下是我对于兵团土地法培训的开云官网app下载安装手机版 。
首先,土地法的实施对于我国农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国家现代化进程中,农村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土地法的实施,使农民从过去的土地耕作者转变为现代农业的经营者。土地法的出台,为农村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使农民能够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并获得一定的权益。土地法还规定了土地管理和资源保护的具体措施,为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其次,土地法对于保护农民利益至关重要。农民是农村的主体,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是我们的义务。土地法对于农民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规定,保证了农民在土地交易和转让中的合法利益。例如,土地法规定了土地承包合同的期限和支付租金的方式,保证了农民长期稳定地享有土地承包权利。此外,土地法还为农民提供了转让土地、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途径,保障了农民的收益和权益。
再次,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应该积极贯彻执行土地法。土地法对于我们党员干部来说,不仅是一种法律约束,更是一种责任和使命感。我们应该深入宣传土地法的内容和意义,帮助农民了解和掌握土地法的知识。我们要加强与农民的交流,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并帮助他们解决土地问题。同时,我们要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各种违法行为的发生。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应该以身作则,争做遵守土地法的模范,做到法律意识高、自觉遵守、公正执法。
最后,个人也要注重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加深对土地法的了解。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也应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熟悉土地法的条文和精神。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自己的利益并参与到农村建设中。同时,我们要强化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对土地法的认知和应用水平,使土地法在农村得到更加广泛和深入的贯彻和执行。
综上所述,兵团土地法培训让我深刻领会到土地法对于我国农村发展和农民利益保护的重要性。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应该贯彻执行土地法,为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个人也应该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增强对土地法的认知和理解。通过共同努力,我们能够为实现农村振兴和农民幸福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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