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发现自己的优点和潜力,从而更好地发展自己。在总结中要注意提炼和概括,找出核心信息和关键规律。以下是一些环保机构和组织的介绍,希望能够给你提供参与环保行动的机会和平台。
我读书那些事篇一
明朝,中国封建社会史上最后一个汉人王朝,当年明月,用调侃却以又认真的笔触描写了那不平凡的三百年。历史,原来也可以那么年轻。
记得当时买书的时候,在书店架子上的一堆书里,偶然发现了《明朝那些事儿》,好奇地买下了一本,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第一次发现原来历史不止是枯燥无味的,它也可以让人捧腹大笑,而笑过之后又能引我深思。
比如,在这本书里,很少有真正意义的好人,但绝对有真正意义的坏人。每一个在普通人眼里散发谣言正义光芒的良臣将相也许都有这样或那样瑕疵。作者没有一味的歌功颂德,而是让我们看到了一个真正的人,一个有血有肉,有喜有怒,有得有失的人。
又比如,在这本书里,不止有这流芳百世,家喻户晓的大人物,还有那些被人遗忘的人物,他们在这267年里太举足轻重,渺小得让人忽略。如果没有太监张敏的舍生取义。后来的明孝宗朱佑樘也许无法登上历史的舞台;如果没有那位连名都没有的看守,杨涟用鲜血和气节写下的绝笔也许只能化为灰烬;如果没有钱皇后的日夜守候和至死不渝的贞情,明英宗,朱祁镇也许已被深在大漠的孤军无援的吞没,不要以为渺小的没有力量,不要以为卑微的,就没有尊严。
在书里,自始至终都蕴含这一股力量。
这股力量支持这郑和下西洋,在咆哮的大海面钱毫不畏惧,这股力量支持这于谦打响了北京保卫战,独子面对凶险而未知的前途,力挽狂澜,拯救大明于危难之间。
最后我想说,从这一套书中,我看到的不只是大明王朝三百年间的兴衰与风雨,更多的是一种领悟和思索。
我读书那些事篇二
我是学校文学社的主席,校长邀请我去看学校举办的墨香校园书法展。我对书法是一窍不通,所以并不想去。
但校长一再相邀,我拒绝不了,只好勉为其难地陪校长大人去参观参观,以壮声势。
我一看,是我们班张大冰的作品。大冰是我们学校有名的书法家,尤其是他的草书,校长都佩服三分。这副作品是我陪着大冰完成的,当时我就没看出个所以然。
到底哪几个字最好呢?我真的说不上来,对于草书作品,我是茫然无知。
我回头一看,张大冰他们一伙书法协会的,居然都齐刷刷地站在我和校长的后面,全都一副诡笑他们知道我不懂书法,都等着看我出洋相呢。尤其是张大冰,笑得更鬼了。
我转头一看,校长还在等我的答案呢。
于是,我指着那个而字对校长说:校长,我觉得这个而写得最好。
校长一听,先一愣,接着大笑道:这个而写得好,哈哈,这个而写得好,哈哈......
我又回头一看,他们书法协会的个个气得脸色铁青,像要把我吃了一样。特别是大冰,一脸憋红他知道我是在损他,但也没办法,有校长在。否则,按惯例,早就冲过来了,把我撵得团团转了。
我读书那些事篇三
晋阳起兵、东征西讨,马踏江淮两岸,李唐王朝打遍天下无敌手。国泰民安、四方臣服,唐朝的辉煌空前绝后。那么唐帝国成功的秘诀是什么?唐帝国为什么会如此辉煌呢?唐帝国又有怎样的悲哀呢?唐帝国的伟大之处又在哪里?让我们细细品味那一段尘封的历史,一起感悟唐朝的伟大和沧桑!
从公元618年大唐开国到公元907年节度使朱温废除了大唐最后一位皇帝,唐朝共历经了290个春秋。唐朝是中国历史上最辉煌的时期,国运亨通、万国来朝。唐朝可以说是中国封建王朝的巅峰。
和人类历史上所有伟大帝国的开头一样,唐朝的建立与统一天下并不容易。
第一是良好的国策。对于一个国家来说什么资源最珍贵,人才最珍贵!在安史之乱之前,唐朝的皇帝大都知人善用、虚心纳谏,可谓不拘一格降人才。
老百姓经历了隋末的动荡和战乱,生活已经非常艰苦,大多数人之所以犯罪都是为生活所迫,这时如果不宽以待人,非要强加严刑峻法的话只会让百姓与朝廷结下仇怨,到最后很可能会激起民愤,逼着百姓造反,对双方来说都是两败俱伤,有百害而无一利。治乱世,用重典是不得民心的,这样做可能只会使得乱世更乱。自古以来,得民心者得天下。
而如果以仁德治国就能使双方都好过,并使统治者受到民众的爱戴。毕竟自古以来仁术才是最终级的王霸之术。这验证了一句话:给别人留条路就是给自己留条路。
第二是皇帝良好的性格和个人素质与优越的大唐精神。
俗话说:性格决定命运。纵观整个中国历史乃至整个世界历史都充分的应证了这句话。在中国历史上,不同时期的皇帝都有着不尽相同的性格。以下仅是个人观点。
秦朝的两位皇帝都十分严苛、残暴,秦始皇更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暴君。汉朝的皇帝大多仁弱。宋朝的皇帝大多老成、迂腐。明朝的皇帝大多坚韧而偏激。而清朝皇帝则是开明而又闭塞。相比之下,唐朝皇帝的性格可能是最好的。他既不残暴又不仁弱,既坚韧又不固执,既不迂腐又不没有原则,开明、豁达、包容,既富有冒险精神,不畏艰险又做事勤恳,脚踏实地。这也是大唐精神优越的地方。
时过境迁,人们依然可以从一座座断壁残垣、一本本古典诗词中体会和感悟唐朝的沧桑和伟大。
我读书那些事篇四
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也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书,就像我的生命,我热爱读书。书,也是我的长生果,我愿意读书!书,像一位学识渊博的老人,带给我许多知识;书,像有魔力的磁石,深深地吸引着我;书,像一位良师,为我们灌溉知识;书,也像一位好朋友,时时刻刻陪伴着我......
在书中,我认识了许多好朋友,有善良美丽的夏林果,有诚实淘气的马小跳,有傻傻乎乎的安琪儿,有喜欢和汽车赛跑的张达......杨红樱阿姨的马小跳系列是我最喜欢的书籍,每一次看见它,我都会爱不释手。记得有一次,在北京读大学的表哥千里迢迢地回来,妈妈又杀鸡又煎鱼又烧鸭,忙得不亦乐乎,我则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着《淘气包马小跳系列》。“宝贝儿,锅里炖了鸡汤,我去接你表哥,20分钟以后,记得关火,千万不要炖糊了哟!”妈妈走过来对我说。我马马虎虎地应了一句,只听见“砰”的一声,妈妈走出了门,也不知过了多久,我看书看入迷了,就把妈妈的话忘到九霄云外去了。忽然,我闻到了一股糊味,还带着嘲笑的语气说:“谁家的人这么马虎,汤都炖糊了?”我又不以为然地继续看书。过了一会儿,妈妈和表哥有说有笑的走进房里,“宝贝儿,你看谁来了?”可我仍然沉浸在我的世界里,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在文字的天空中飞翔,没有任何反应。表哥拍了我一下,我猛地抬起头,看见表哥来了,欣喜若狂地喊了一声:“表哥!”我和表哥准备出去打篮球,妈妈怒气冲冲地走向我,吼了一声:“你怎么能不关火呢?”我下意识地明白了什么,便知趣地溜走了......
这次事件并没有减少我对读书的乐趣,常常看得如痴如醉。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有读书,才能让你走向“文学山峰”的顶端!
我读书那些事篇五
小时候并不爱读书,只是因为要读书,所以读书。
依稀记得上幼儿园的每天早上,幼儿园的专车都开到了我家的门口,我还死拽着自家的铁拉门,双脚扣在上面,实实地抱着不放,花花的小脸挂着鼻涕和眼泪,夹杂着浓浓的鼻音,哭着喊着:“我不要上幼儿园!我不要!我不要!不要!”母亲怕铁拉门会夹着我的手脚,也不敢轻举妄动,只能在旁边劝着我下来。当然,最终我的任何反抗都是无力的,幼儿园的老师和母亲联手把我从铁拉门上弄了下来,一个从后头抱着我的身子,一个在前面掰着我的手指。
到了小学里上学前班时,也不会吵着不要去学校了。学前班的一切都是美好的,尤其是和正式的小学生相比。每天下午的第一节课后都会有小点心吃,一般是牛奶和小饼干。吃完后舔舔嘴角,眯着小眼,沐浴着日光,认为这是天底下最令人享受的事情,认为牛奶和小饼干是最好吃的搭配。学前班的作业无非是练几行字或是算几道口算题,其余时间都是在玩乐中度过。简单,快乐,无忧。
到了七岁的时候,父母商议着要让我上小学。我一听就急了,连忙摆手说不要,但效果微乎其微。我只好跑到奶奶怀里撒娇,“援引”我一朋友的话对奶奶说:“我这么小上学,会跟不上他们的。”那个小朋友上了一段时间的一年级,后来又回到了学前班,说自己跟不上他们,我把这个例子说给奶奶听。嘿嘿,你猜结果怎么着?奶奶一声令下,爸爸妈妈对上学的事只字不敢一提。我就又在学前班呆了一年。
想来也好笑,当初看着我的学长学姐们跑步,简单地以为那朋友说的“跟不上”是跑步跟不上,哪儿知道她说的是学习、读书跟不上。而奶奶却是怕我读书跟不上同学,又让我读了一年的学前班,好好打基础。
如果没有当初的那句话,或许现在的一切都变了吧。果然,“缘分”这个词,很微妙,很奥秘。因为那一年的错开,我们遇上了不一样的人,不一样的事,有了一段不一样的人生。
从当初不要上学、讨厌读书,到被迫读书,到无奈接受,到习惯成自然,直到现在我才明白读书是为自己而读,自己想读才去读,真心地读书才叫读书。读了十几年的书的我们都深刻地体会到,强扭的瓜不甜,不是发自内心去读书都是不仅低效而且痛苦。读书只是人生必经的一段路程,既然大家都已走在路上,不妨走得自觉些、像样些、精彩些。
我读书那些事篇六
读书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能使人进步,使人懂得道理。读好书:光读书是没有用的,要学会读好书才能学到东西,读一些没有营养的小说只会带来不好的影响。好读书:人们知道读书的好处之后,就变得喜欢读书了,所以读书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说起读书人们难免回想起四大名著,《三国演义》《红楼梦》《西游记》《水浒传》,为什么说他们是四大名著而是其他呢?因为他是中华民族的宝贵遗产,四大名著承载着文化精髓,四大名著反映出的人文社会伦理历史处事令我们受益匪浅。记得小时候爱读《西游记》是因为喜欢“孙悟空”,我喜欢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他会七十二变,一个跟斗就三千六百米,还有一个变大变小的金箍棒,小时候就幻想自己能像孙悟空一样,拥有一身神通,现在依旧喜欢孙悟空,但不仅仅是因为这些才喜欢他,我喜欢他身上那种不屈不挠天怕地不怕的精神,敢于斗争,还有他的聪明勇敢。
他勇敢,他勇敢是因为在花果山是,纵身一跃,跳瀑布,发现里面别有洞天,其他猴子不敢做的事他一个带头,因此猴子们因为他的勇敢推举他当大王,在天宫他偷吃了蟠桃,惹恼了王母娘娘,还三番两次的扰乱天帝的秩序,但是他毫不畏惧,在众多的天兵天将的眼皮底下也能生龙活虎。
他聪明,在三打白骨精的时候发现老太婆是假的,他靠的不是它的火眼金睛,而是它的聪明。
我读书那些事篇七
白纸黑字里,不是单一,是从中成长的色彩。
书描绘了纯净美好的世界,展现了知识海洋的乐趣,总是用那诗意灵动的色彩书写出奇妙的故事。书是我最好的伙伴,清新的书香构成独具一格的风韵,无论是谁写得文章,总是他们自己思想的闪光点。
一缕缕清幽的墨香,使我的童年生活泛起了涟漪,不得不说,书陪伴我的日子已经太久了,床柜边总是会安静地躺着两三本书,从《安徒生童话》到郁雨君的小说,偶尔几本《意林》的杂志,跨进中学以来,似乎不再那么的幼稚了,因此,各种名著占据了那个位置。这么说起来,这床柜和书还是我成长的回忆呢!
后来有一本了不起的书走进了我的世界,是《居里夫人自传》。居里夫人虽然拥有盛名,却依然过着简朴的生活,因为她只是单一的为科学而奉献,别无所求,她那淡泊名利的精神,是最值得我们尊敬的。
为了节省费用,居里夫人与她的丈夫在一座破木屋里做研究和提炼镭,冬天寒,夏天热,下雨时的屋顶漏雨,仍是坚持不懈,这简陋的环境,丝毫没有使她的决心动摇过。岁月在居里夫人身上日益显露,她变得苍老,当她成功的提炼出镭时,是收获的喜悦,是成功的见证。
居里夫人的人格美使她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对科学的兴趣与热情,甘于宁静与简单的渴望,坚韧不拔的品格与坚强的信心,这些就是他成功的所在之处。
这是一个伟大的女人,是一个只沉醉于科学的女人,她所拥有的伟大的人格魅力,总是在字里行间透露,黑白色彩的纸张,被这种精神所丰富。若回过头来翻阅一遍,也许会从这真诚质朴的语言中发现更多深刻的蕴涵。细细品味,书似茶,总是那么有韵味,哪怕抿一小口也总会品出不一样的感觉。
我读书那些事篇八
《明朝那些事》主要讲述的是从1344年到1644年这三百年间关于明朝的一些事情,以史料为基础,以年代和具体人物为主线,并加入了小说的笔法和对人物的心理分析,以及对当时政治经济制度的一些评价。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触很多。作者用一种很幽默的笔法将明朝厚重的历史从枯燥乏味的史书中提炼出来,带领我们透过重重历史迷雾,抛开后人的主观臆断,走进一个真正的大明王朝,去感受和琢磨那些历史舞台上的人和事。
猛人轶事传千古,王侯将相一场空。淘尽无数英雄梦,是非曲折谁可鉴。这就是我对《明朝那些事》最深的感触。
这本书讲述了许多位明朝皇帝,有许多都让人印象深刻。如:像凤凰一样历经苦难,经过千锤百炼,最后浴火重生,建立一个光芒万丈的大明王朝的朱元璋;十五岁登上皇位,十七岁用过人天赋战胜权臣杨廷和,十八岁杖责百官确立自己权威的绝顶聪明的嘉靖皇帝朱厚熜;躬行节俭,知人善任,六师屡出、漠北尘清,威德遐被、四方宾服、明命而入贡者殆三十国,幅员之广、远迈汉唐!成功骏烈、卓乎盛矣的传奇皇帝朱棣。
清军打进来了。好吧,把全部主力调到辽东打个一年半载的清军,好不容易把人熬走,后院又起火了,投降的再反,逃跑的又跑回来。很巧,又是大灾荒,没法活,于是大家跟着一起造反。简单地说,崇祯干的就是这样一份工作:没有工作范围,什么都要管,每天上班,不是跟人(言官)吵架,就是看人吵架(党争),穿得破烂,吃的也少,跟老婆睡觉也少,只睡五六个小时,时不时还有噩耗传来,什么北边打过来,西边打过去,祖坟被人烧了,部将被人杀了,东西被人抢了等等。崇祯的故事就是这样,他挨棍子的数量,估计比某些狗血剧里的悲催女主角要多得多,抗击打能力更强。
不幸的是,崇祯以上所有的悲惨经历与努力都无法换回一个幸福的结局,更不幸的是,他知道这点。知道结局注定失败,他却依然全力以赴,夜以继日,任劳任怨,不到长城心不死,撞了南墙不回头,直到最后结局,直到兵临城下,依然没有放弃。在崇祯的身上,我看到了一种无比坚定的人生信念,即使命运对不起我,我却依旧不放弃,直至人生最后一刻。崇祯,一个了不起的人。
还有一个人,他是心学的集大成者,被后人称为“四家”:伟大的哲学家、军事家、政治家、文学家。这四个称谓他都当之无愧,他就是王守仁。文学自不用说,除了买官,混官场的哪个没点文采;所谓军事天才,就是不用上军校,拿一本盗版孙子兵法也能打仗的人,他不但会打仗,还打出了花样,用兵方法堪称诡异,生活中那个正直忠厚的老实人一到战场就会立马变得无比阴邪,让对手叫苦连天;在政治上,他更是让对手头疼,看见他的时候烦,看不见他更烦,担心他搞什么阴谋诡计,斗奸臣,玩手段,在政治场上混得如鱼得水;但王先生最令人敬佩的是他的哲学知行合一:要想实现崇高伟大的志向,必须有符合实际脚踏实地的方法,四百年后,一个年轻人看到了这句话,将之奉为行为准则,并据此改名为陶行知。王守仁,一个不世出的奇才。
透过《明朝那些事》,我明白了刚正不阿的好人固然值得敬佩,但有时候好人却不一定能做成大事。拍马屁,搞关系,并不是坏人的专利,为了心中最终的正义而一时隐忍等待机会,甚至做一些会让自己背负恶名之事的人更让人萌生敬意与感动。包拯的权力来自明君支持,所以他能够明察秋毫,惩恶扬善。可惜这样的明君太少,所以才有一代将才岳飞的凄然惨死,留下了“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的遗憾。因此,到了奸臣辈出的明朝中后期,耿直善良的海瑞只能造福一城一县,而张居正、徐阶却能为天下万民造福。
在此,我想向作者致敬,真的很难想象一个人是如何将内容庞杂,生涩拗口的史料转化成生动直白的小说,真的很难想象一个二十九岁的人居然会有如此深刻的人生见解。从这本书中,我懂得了许多人生哲学。
今年我二十岁,我会变得更加成熟,未来也会更加美好!
我读书那些事篇九
我想不到,今天,我竟然可以在新买的书还没有读完的时候,又在书店里买下一本自己喜欢的书,让书躺在书橱里静静地等待,在我想起的时候再打开阅读。
像上世纪七十年代出生的许多同龄人一样,我从五岁就进入学校读书(那时候家里大人要在农业社里挣工分,主要是可以让孩子在学校有人带---------相当于城里孩子上托儿所),那大部分都是在教师的指导下,每一篇都要先领读生字,再读课文。在分段,又分段解读。最后一般都要总结中心思想、段落大意。有的优美的文章,还会写一段写作特色。我至今都反对这样读文章,毕竟,被分割的文章就不再具有美感。这样下来,一篇优美的文章便被认为地划分成一块一块,这就像登临风景秀丽的黄山,却要只看山中的一棵树一块石头,说这一棵树一块石头有多么美,又或者是把某位漂亮的女影星只取了一只鼻子、一只耳朵拿在手中说:你看,这只鼻子、耳朵多美!(想一想都没有丝毫美感可言)。当年这样的教学方式,使得愚笨的我根本没有学到怎么样写文章。却使我的同学费尽心机投机,例如有时候老师要求学生自己总结段落大意,中心思想的时候,就有同学总结的很精练。往往受到老师的表扬!后来才知道,那是他们找到了教学参考书抄写的。
所以,在上小学的很长一段时间我总认为读书不是一件什么好事。让我真正喜欢读书是接触到课外书,连环画,少年文艺,中学生,语文报、新村杂志。记得我上小学的时候,有一次看到在本村信用社工作的邻居订的有故事会,就想办法借到,抽空看完,有赶快给还给,为的是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直到现在,我还是喜欢读故事会,二00四年到县电视台当记者之后,我一直保持着从报刊亭买故事会的习惯。到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的同学从家乡小学转到县城读书,在每次回家的时候,就会带上一些连环画与我们几个小伙伴分享,有一次,他回家来带了一本新村杂志,里面连载的有武当山传奇,看完一期,我们就经常盼望下一期,几乎就是苦苦的等待又等待了。以至于多年以后,在一本《通俗歌曲》上看到王洛宾写给三毛的一首歌里看到“你在橄榄树下等待再等待,我却在遥远的地方俳徊再徘徊”的时候,产生强烈共鸣,感动不已。
我的第一本书是叫《天外归来》的科幻小说。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那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才参加工作不久的二哥,在寒假里,骑着自行车载着我到县城办什么事情。结束后,他带我到书店,他自己买了一些学英语的书,然后让我也挑一本书,我看到这本书之后,被书名深深地吸引,他就为我买下了这本书。
后来上初中,父亲给我从家中找出了《西游记》让我在假期阅读。慢慢的,养成了喜欢读书的好习惯。在初三临毕业的那年,为了让我专心学习,当教师的哥哥将我保存的一纸箱小人书、小说和杂志倒进了白水江,此后我才收心发奋苦读,在哥哥的耐心辅导下,我也终于如愿以偿,考上了一所师范学校,继续刻苦学习之余,在学校办了借书证,经常就会借一些书籍来看。有一次放假回家路过地区书店,看到路遥著作《平凡的世界》,三本要二十多元钱,带的钱不够,我向同行的老乡借了钱,才买下一套三本大部头作品,当年暑假我就乘着在瓜地里看西瓜的时间,一个假期我就读完了。(可惜的是,这部作品后来被人借去,没有归还而遗失了。这大概是许多爱书、藏书的人都遇到过的事情吧,别人借书,本是好事情,但是不归还,多少令人痛惜)。
在上中专期间,有一件事可以说是创了我读书的`记录。那时候,在成县大街上,有专门拉着架子车满载着书(大部分是流行小说)在县城转悠着供人们选择租赁,一天两角钱租金。有一天,下早操之后,在从宿舍到教室的路上,碰见成县籍的同学王小波(不幸的是这位同学已经在前几天因病去世,令人惋惜,在此悼念!)拿了一本金庸名著《鹿鼎记》,这是我早就想读的,而且王小波跟我一个老乡是好朋友,与我也认识。开口借阅,居然同意,但是限定一天,次日要归还,全天400多页的书居然就看完了。但也落下了一些课程,好几天才赶上。
我读书那些事篇十
原创小说明朝那些事儿得到读者热捧的时候,不经意间随手翻阅了一下第一册,立即被作者当年明月那轻松、调侃的笔触所吸引,一下子便爱不释手了。正好同事那儿有一整套,随即索来,一鼓作气看完全册。小说内容跌岩起伏、扣人心弦、引人入胜。作者写作手法新颖超脱、通俗易懂,幽默寓意的道出了明朝三百年来历史变迁。
纵观全书,从明朝开国黄帝朱元璋开始,到明朝最后一位皇帝祟祯结束,朱家王朝经历了十七位黄帝的变更交替。为了争夺皇位,一脉相承的骨肉也同室操戈、相互残杀;皇室大臣们更是为了取得权利和满足个人私欲,尔虞我诈、血雨腥风,不惜踩着别人的头顶,踏着别人的尸体来得到;贪官污吏层出不穷,民众遭殃;皇帝轻信谗言,忠臣、爱国人士惨遭荼毒、迫害、含怨九泉。也有那正直人士,智慧超人,躲过明枪暗箭,斗智斗勇,巧妙周旋,化险为夷——不为己只为民、为国!最后功成名就,做到了流芳千古。
虽然本书主要是写的明朝的历史变迁,看到只是权利和欲望的争斗过程。但我认为本书最精髓部分并不在此,而是在最后一段话里,也是作者真正的意图所在。在写完明朝历史的最后,作者话锋一转,介绍了一个与朝廷政局似乎不相干的人物:他就是明朝著名的地理学家、旅游家徐宏祖。徐宏祖在游历了高山、河川的同时,记了描写地理地貌的大量笔记,后人整理成书《徐霞客游记》。他的成就,为后人所敬仰。像徐霞客这种人,能在世事纷扰中挣托出来,摈弃官场的诱惑,淡泊名利、另辟蹊径,与自然为伍,去实现人生的价值,这才叫真正的成功者!这才是江山的真正拥有者!
历代王朝所谓的江山,他们真正的曾拥有过吗?他们深居皇宫,起居和勤政都被大臣们所左右,即便是出使巡游,也得前呼后应、陪伴左右,那能容得自由之身。像明朝最能玩的朱厚照皇帝,在挖空心思的逃出皇宫后,大臣们却惊慌万分、穷追不舍,直到班师回宫。真是人在皇宫,身不由己啊!
然而,身为皇帝,又奈何?
最欣赏的的作者最后一句话:成功只有一个---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度过人生。
我读书那些事篇十一
“我盗,我盗,我盗盗。”你以为我还在背读书三到诀吗?(眼到,嘴到,心到)哈哈!那你就大错特错啦!我是在背“背书三盗诀”。
所谓“背书三盗诀”,是指班上众生自己创造的著名要诀。其主要内容是,眼盗,耳盗,心盗,其主要目的就是老师那个红艳艳的“背”字,以下,便是正确使用方式。
早上,讲台下的同学依依呀呀地背书,这使“背书盗贼”们有机可趁。比如,这位同学吧。咦?“落木千山天远大”下一句是什么?哎呀,别让老师发现了。于是这位同学立马压低声,说一连串的“火星语言”,等台下哪位同学读到这,他才光明磊落地背了起来,老师丝毫感觉不到,一个红艳艳的背字,就这样跃然纸上。这可让后面的同学占了便宜,因为就在他翻书的一瞬间,火眼金睛已像雷达一样扫描了,并牢牢“锁”进了心里。(当然,等一背完,这内容也会瞬间释放了)。
这位看了书的同学,语速会突然加速,生怕时间一长,就忘了。因为人多,老师看不出破绽,便会自然地签下“背”字。人在江湖,技多不压身。因此,便有了第三盗——嘴盗。哎呀,又背不来了,怎么办?喔,对面那位仁兄好像跟我背同一句哟,可听不到,那就一起做口型吧,此时无声胜有声呀,老师没听到声音,自然回头来看,感觉嘴型差不多,可能是早读的声音把他压住了吧,于是“背”字又落在了书上。
这就是我们班的“背书三盗诀”了,你们是不是也有什么秘诀呢,也讲出来分享一下吧。
我读书那些事篇十二
明朝那些事儿为我们揭开明朝的神秘面纱,用幽默的笔法写有趣的历史,还原了一个不同于电视剧的真实的明朝。
我印象中的明朝是黑暗的,暴力的,专制的,但是这不是明朝的全貌。明朝的言官有极大的发言自由,从一定程度上来讲,是一个民主的朝代。经济上恰逢资本主义萌芽,人民生活水平也大大提高,尤其东南一带。然而也有很多黑暗的.时代,比如嘉靖王朝,万历后期,天启年间等,有奸相当权,宦官专政,党争互戕……但是总的势头是向前的,是发展的。
历史趋势不可违。明朝建立是历史趋势,由盛转衰是历史趋势,气数已尽走向灭亡也是历史趋势。朝代的更替,王朝的兴衰,历史的演进有一条看不见的线,就算你知道结局也无法改变。现实如斯,历史如此。
盛衰荣辱一场空。哪怕你权倾天下,史书的上一页飞黄腾达,位极人臣,荣宠一时,下一页已是墙倒人推,人走茶凉,兔死狗烹。历史的结局很少不是悲剧,不是悲剧的可能是惨剧。世事实如白云苍狗。
翻开书目,在风起云涌的战场上,在尔虞我诈的权谋斗争中,在幽默的历史故事背后,我看到的是情怀、风骨、气节。总有一些忠义死节之士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总有一群舍身保国的志士牺牲小我换取大我。他们不为浮华所动,不贪眼前利益,不信回天无力,甚至有些不自量力,以卵击石。在黑暗的现实前,他们受得住考验,耐得住苦难,守得住底线,只是因为他们坚信为国为民这四个普通的字眼,相信太平盛世总会到来。
剥开书目,那些宁折不弯的脊梁穿越历史时空,拂开历史风尘,主宰着历史脉络,感动着一代又一代人,让千百年前的故事熠熠生辉。
我读书那些事篇十三
我读过《明朝那些事儿》这本书,至今还记忆犹新,以往我对明朝的印象,自从看了这本书后,就彻底的改变了。
明朝的最后一位皇帝,自古以来有许多传说。关于崇祯究竟是一个昏庸无能的皇帝,还是一个力图奋起的人,一直众说纷纭。不管怎么说,这是一个残酷的时代,也是一个精彩的时代。这本书就对这段历史进行了分析梳理,引人思索。
读了这本书,我真正认识到历史的有趣。天启皇帝病逝,朱由检继位,成为崇祯皇帝。这个刚上任的皇帝,竟把几十年的老江湖魏公公耍得团团转。对于政治,崇祯展现出了极大的天赋,他不像他的那个傻哥哥那样,整天痴迷于木匠,而是聪明地把阉党统统除掉,一个也不给自己留下后患。
《明朝那些事儿》是我读过的最好的一本书。这样的好文章,多一字是狗尾续貂,少一字又言犹未尽。或许正是因为这样的底气,作者不露庐山真面目,没有借助任何名号,学历光环效应,却能仅以文字的魅力脱颖而出。这样的文章真是亘古少有啊!
我先前也读过几本写明朝的历史的书籍,刚开始,我认为《明朝那些事儿》应该是胡编乱造的,因为我看的那些历史书籍几乎都是写穿越的,而且,结果还跟这本书不一样!可是我错了!除了《明朝那些事儿》之外的历史书,几乎都是故作高深,添加神秘感,而且重要的历史还让我们自己去猜。先不说这个,那些历史书中的内容肯定是电影里胡编乱造的片段。可以说,要不是《明朝那些事儿》,我肯定还对明朝的历史“迷路”了呢!
《明朝那些事儿》就像一个小精灵一样在我的脑海“四处乱窜”,它告诉我关于袁崇焕的死因,告诉我于谦是被谁害死的……《明朝那些事儿》是我记忆犹新。
我读书那些事篇十四
读书生活,真的值得回忆。那时的调皮,开心,胡闹……现在想来都好笑。前不久,与几个老同学相聚,我们聊到读书的那段日子,大家都觉得年轻了好几岁。
(一)这个而写得最好。
我是学校文学社的主席,校长邀请我去看学校举办的墨香校园书法展。我对书法是一窍不通,所以并不想去。
但校长一再相邀,我拒绝不了,只好勉为其难地陪校长大人去参观参观,以壮声势。
我一看,是我们班张大冰的作品。大冰是我们学校有名的书法家,尤其是他的草书,校长都佩服三分。这副作品是我陪着大冰完成的,当时我就没看出个所以然。
到底哪几个字最好呢?我真的说不上来,对于草书作品,我是茫然无知。
我回头一看,张大冰他们一伙书法协会的,居然都齐刷刷地站在我和校长的后面,全都一副诡笑他们知道我不懂书法,都等着看我出洋相呢。尤其是张大冰,笑得更鬼了。
我转头一看,校长还在等我的答案呢。
于是,我指着那个而字对校长说:校长,我觉得这个而写得最好。
校长一听,先一愣,接着大笑道:这个而写得好,哈哈,这个而写得好,哈哈……。
我又回头一看,他们书法协会的个个气得脸色铁青,像要把我吃了一样。特别是大冰,一脸憋红他知道我是在损他,但也没办法,有校长在。否则,按惯例,早就冲过来了,把我撵得团团转了。
(二)男同学就爬。
星期天,男生寝室b区。
104的张宏,有同学来找门卫大声地喊着,没人答应。
104的张宏,有同学来找门卫又大声地喊道。
406的小刘正在背《出师表》,他已经背了三天了。老师说星期一再背错,就罚他抄50遍。天哪,50遍啊,吓得小刘这个星期天都不敢外出去耍。
104的张宏,听见没有,有同学来找门卫还在大声地喊着。
小刘一听就烦,于是他吼了起来:喊啥子喊,是男同学,还是女同学?
……门卫还来不及回答。
是女同学就喊她上来,是男同学就喊他爬。小刘吼道。
门卫室一下子安静了,再也没有声音了。小刘就又开始安安心心地背着《出师表》。
(三)愚人节。
我们的班长是个爱开玩笑的人。愚人节那天,他兴冲冲地跑到教室里宣布:同学们,班主任今天过生,我们放假一天。
哦哦哦。
全班同学们都兴奋极了。
于是大家就纷纷冲出教室,要到外面去耍。
班长见情况不妙,赶忙阻止大家,并道歉说:刚才是开玩笑的,今天是愚人节,我跟大家闹着玩,大家快回教室上课。
同学们又呵呵笑道:哦,班长还用连环计。
我们才不上当呢。
说着,笑着,同学们都出了教室。
班长一个人在教室里上语文课,今天是愚人节。同学们笑着答道。
(四)情书。
龙民对张梅有点哪个意思,可他老是装着一本正经的样儿。
阿春有天在图书馆发现了一封情书,写得十分动人。于是他就带回寝室朗读。阿春的声音特难听,阴阳怪气的,听了就使人难受。
龙民觉得这么好的情书让阿春这样朗读,简直就是一种犯罪。
于是众人就极力邀请龙民朗读,龙民推辞不过,于是就声情并茂地朗读了起来。
鼓掌,全寝室同学都为龙民的精彩朗读鼓掌。
第二天,教室里就在播放龙民朗诵的《情书》,也不知是谁,居然在后面加了一句献给我亲爱的张梅。
鼓掌,全班同学都为龙民的勇气鼓掌。
张梅则红着脸跑出了教室。
我读书那些事篇十五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从小到大,读过很多书,书就像我形影不离的伙伴,一直陪伴着我。
在我小的时候,妈妈常常给我读我喜欢的故事书,如《格林童话》《幼儿画报》、《灰姑娘》等,每天晚上,我都是在妈妈的读书声中进入梦乡的。稍长大一些的时候,我认识字了,自己会读书了,渐渐地感到了读书的乐趣。
现在,我已上六年级了,快要进入初中了,在父母和老师的引导下,我读书的兴趣更浓厚了。而且,我也不再满足于那些童话和漫画之类的书了。我已经读内容深奥点的书了,如:《红楼梦》、《西游记》、《童年》等中外名著。我的书很多,在家里,我的书有满满一个书柜,桌子上、床上、沙发上到处都有我的书。我对书爱不释手,只要一有空,我都会读书。我还经常到书店里看书、买书,有时在书店里一呆就是几个小时。
读书使我增长了知识,开阔了眼界。比如:读《笨狼的学校生活》,使我觉得有时有一些奇怪地想法并不是什么坏事,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海伦。凯勒惊人的毅力和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读《西游记》这本名著,我明白团结就是力量,只要团结合作,就没有什么办不到的事情。
古人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果然是这样,由于我读的书多,所以我的语言表达能力也不错,作文总能拿高分。平时,凡是我感兴趣的书或是名句名篇,我总是认真地、反复地读,有时还读给爸爸妈妈听、读给同学们听,让他们也分享我读书的快乐!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书带给我快乐,读书让我进步,读书伴我成长!
我读书那些事篇十六
读书,是为了增广见闻,为了充实自己,也是为了以后着想,相信对很多家长来说,小孩读书是再重要不过的,但人生,一直读书,那还有什么乐趣呢?当然还有比读书更重要的事情,让我们累积经验,增添生活里的乐趣,不要把有趣的生活搞得很死板。
目前,很多小孩都非常喜欢玩3c产品,把手机游戏电脑游戏看得比读书重要,甚至是把游戏看得比家长重要,家长也是希望我们能和他们多互动,我们却沈迷于3c这样不如多和家长有家庭聚会,家庭旅游,可以促进亲子关係,又或者是和同学出门去玩,不要总是窝在家里当宅男宅女,我认为这是比读书重要的事情。当然,读书也不是完全没用,只是我们没有必要把自己困在那里面,走出那个小圈圈,多往外面的世界跑,接触更多的经验,不要将自己画地自限,只做读书这件事。当然个人的人格养成和品性也是非常重要的你的品性不好,会偷东西、会抢,又会骗人再怎么会读书也没有用,所以养成一个良好的人格、品性也是十分的重要。
有很多学校没教、考试没考的,都是人生生活中重要的一环有些生活的经验,光会读书是学不来的,我们可以从日常生活中,吸取很多的生活经验、待人处事的态度,去决定你的人生目标,去订一个属于你的路线,坚持下去,不要被旁人左右,这些事是比读书还来的重要的事情,我们需要好好的去完成。
我读书那些事篇十七
我想不到,今天,我竟然可以在新买的书还没有读完的时候,又在书店里买下一本自己喜欢的书,让书躺在书橱里静静地等待,在我想起的时候再打开阅读。
像上世纪七十年代出生的许多同龄人一样,我从五岁就进入学校读书(那时候家里大人要在农业社里挣工分,主要是可以让孩子在学校有人带—————————相当于城里孩子上托儿所),那大部分都是在教师的指导下,每一篇都要先领读生字,再读课文。在分段,又分段解读。最后一般都要总结中心思想、段落大意。有的优美的文章,还会写一段写作特色。我至今都反对这样读文章,毕竟,被分割的文章就不再具有美感。这样下来,一篇优美的文章便被认为地划分成一块一块,这就像登临风景秀丽的黄山,却要只看山中的一棵树一块石头,说这一棵树一块石头有多么美,又或者是把某位漂亮的女影星只取了一只鼻子、一只耳朵拿在手中说:你看,这只鼻子、耳朵多美!(想一想都没有丝毫美感可言)。当年这样的教学方式,使得愚笨的我根本没有学到怎么样写文章。却使我的同学费尽心机投机,例如有时候老师要求学生自己总结段落大意,中心思想的时候,就有同学总结的很精练。往往受到老师的表扬!后来才知道,那是他们找到了教学参考书抄写的。
所以,在上小学的很长一段时间我总认为读书不是一件什么好事。让我真正喜欢读书是接触到课外书,连环画,少年文艺,中学生,语文报、新村杂志。记得我上小学的时候,有一次看到在本村信用社工作的邻居订的有故事会,就想办法借到,抽空看完,有赶快给还给,为的是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直到现在,我还是喜欢读故事会,二00四年到县电视台当记者之后,我一直保持着从报刊亭买故事会的习惯。到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的同学从家乡小学转到县城读书,在每次回家的时候,就会带上一些连环画与我们几个小伙伴分享,有一次,他回家来带了一本新村杂志,里面连载的有武当山传奇,看完一期,我们就经常盼望下一期,几乎就是苦苦的等待又等待了。以至于多年以后,在一本《通俗歌曲》上看到王洛宾写给三毛的一首歌里看到“你在橄榄树下等待再等待,我却在遥远的地方俳徊再徘徊”的时候,产生强烈共鸣,感动不已。
我的第一本书是叫《天外归来》的科幻小说。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那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才参加工作不久的二哥,在寒假里,骑着自行车载着我到县城办什么事情。结束后,他带我到书店,他自己买了一些学英语的书,然后让我也挑一本书,我看到这本书之后,被书名深深地吸引,他就为我买下了这本书。
后来上初中,父亲给我从家中找出了《西游记》让我在假期阅读。慢慢的,养成了喜欢读书的好习惯。在初三临毕业的那年,为了让我专心学习,当教师的哥哥将我保存的一纸箱小人书、小说和杂志倒进了白水江,此后我才收心发奋苦读,在哥哥的耐心辅导下,我也终于如愿以偿,考上了一所师范学校,继续刻苦学习之余,在学校办了借书证,经常就会借一些书籍来看。有一次放假回家路过地区书店,看到路遥著作《平凡的世界》,三本要二十多元钱,带的钱不够,我向同行的老乡借了钱,才买下一套三本大部头作品,当年暑假我就乘着在瓜地里看西瓜的时间,一个假期我就读完了。(可惜的是,这部作品后来被人借去,没有归还而遗失了。这大概是许多爱书、藏书的人都遇到过的事情吧,别人借书,本是好事情,但是不归还,多少令人痛惜)。
在上中专期间,有一件事可以说是创了我读书的记录。那时候,在成县大街上,有专门拉着架子车满载着书(大部分是流行小说)在县城转悠着供人们选择租赁,一天两角钱租金。有一天,下早操之后,在从宿舍到教室的路上,碰见成县籍的同学王小波(不幸的是这位同学已经在前几天因病去世,令人惋惜,在此悼念!)拿了一本金庸名著《鹿鼎记》,这是我早就想读的,而且王小波跟我一个老乡是好朋友,与我也认识。开口借阅,居然同意,但是限定一天,次日要归还,全天400多页的书居然就看完了。但也落下了一些课程,好几天才赶上。
参加工作先是在一所农村中心小学当教师,一方面是工作太忙,另一方面是农村不太方便买书来读。后来工作顺手了,就借一些书来读,有一些书甚至连封面都没有,还有一些书还会差几页,但这都不会影响我阅读的兴趣。当时有一位家在县城的教师,有时候会带一些书来读,发现之后,我也就会常常向他借来看。那个时候,读书几乎到了饥不择食的地步,我一反不喜欢读外国小说的习惯,读了诸如《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位日本作家写的《武则天》等等。后来,在离职进修的道路走不通后,我和几位同事参加了自学考试,有了自学考试教材阅读,读闲书时间相对少了,但还是保持了比较旺盛的阅读兴趣。每次考试都要去书店看看,如果有好书,就要买一本两本。但不敢多买,当时工资少,又要考试,还要养家,养孩子。更多的时候是站在书店里粗略的阅读一些自己感兴趣的片段,再不得不依依不舍地放回书架,惆怅满怀地离开书店,心里想着:什么时候再来书店看这本书,下次来的时候,这本书还在这里吗?书籍的价钱也很快贵了起来,书籍成了奢侈品,买书就成了一件很奢侈的事情。
好在后来我发现了一家报纸《旧书信息报》,就经常通过邮购旧书阅读。有一段时间,我还加入了上海的贝塔斯曼书友会,为的是可以用会员价购买书,但是,后来终于由于经济拮据,不能履行每一季度购买一本书的规定承诺而退出了书友会。
没有新书,我就会将以前买的书找出来,重新读一遍。有时候会向别人借书看,甚至包括学生拿的当时流行的武侠小说也会被我借来阅读。
终于,在考过了司法考试之后,通过面向社会招考乡镇司法所长,进入到城关镇司法所工作,经过努力,现在成为一名法律援助律师。经常会进行法律援助,每次援助一个案子,可以获得政府补贴的几百块钱。每当援助一个案子,领到补贴款的时候,我就会拿出几十元,到书店购买早就看上而没钱购买的书。刚开始,案子比较少,购买的书也就比较少。现在,我的案子渐渐增加了,比以前更忙了,但是,办的案子获得的补贴也比以前多一些了,我就定了一个规矩,每次办一件案子,从补贴中抽出来买一本书的钱,到书店买一本书,一是犒劳自己,二是让自己保持对书籍的兴趣,要求自己不断学习,不断进步。购买的书之中,有一些是法律法规,有一些是文学作品,有时我还会带上已经上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一年级的儿子一起到书店选购。为儿子购买学习辅导资料。
对儿子购买书籍的要求也能够尽自己的能力,大部分能够满足他的愿望。有时我也会自己嘲笑自己:以前有读书人是卖文买书,而我,没有写文章发表挣稿费的能力,但是也能通过自己的劳动,买回自己喜欢的书来读,也算是效法前人了吧。昨天,又领了一笔援助费,第一件事就是到书店花了三十八元钱买下好几天之前就看下但无钱购买的余秋雨先生的《新版文化苦旅》一书。想起在一九九五年,看电视的时候,看到一部电视专题片专门讲余秋雨的历史大散文《一个王朝的背影》,很想读,但是却找不到。一直到九七年暑假,到遥远的辽宁省一个城市看望大哥和四哥,在书店看见《秋雨散文》,是四哥看到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他出钱为我买下了这本书,带回家后才真正阅读了《一个王朝的背影》,被书中的历史知识和秋雨先生独到的见解折服,一连读了几遍。后来,被同事们辗转借阅,最后也不知所踪了。
前几天回家后才发现今年已经买了门罗的《逃离》、《西窗法雨》、《曾国藩》和《白门柳》还只是看了几页,加上故事会小小说选刊、微型小说选刊也有好几本都来不及阅读。突然,我就有了一种很满足的感觉,尤其是想到以前没有书可读的日子里,想尽一切办法找书读的时候的艰辛,更是有一种说不出的愉悦。
刚才和朋友谈到古人读书,说到古人每次读书之前,都要净手,焚香,态度之虔诚无以复加,有“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说法。当然,这种读书态度上的形式,是以家庭经济基础为前提的,所以古代供读书一般家庭是做不到的。李叔同大师在一次看到读书的小学生将写有字的纸张乱扔的时候,他把这些纸张认真地捡起来集中后烧掉了,并且,写了一张“敬惜字纸”的纸条来提醒小学生们,这些小学生也就养成了珍惜写有字的废纸的好习惯。而我,在看了这个故事之后,也不乱扔废纸了。
记得听到过一件事,有一个有钱人,买了许多书,摆在办公室的书橱里,压根就没有读过,书籍到他们手里就成了装饰品,买书不读书,书籍也就丧失了它的价值。而正真读书的人却为了一本自己真正喜欢的书徘徊又徘徊,宁愿委屈自己站在书店里粗略的看一下书中的精华部分,却下不了决心从口袋里有限的人民币中掏出几十元来购买。
我很庆幸,我有书读。有书读的日子真好,有书在书橱里静静地等着我阅读的日子,我很满足。
现在,我坐到书桌前,泡上了一杯清茶,翻开《新版文化苦旅》,跟随余秋雨先生开始一次文化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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