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消费工作计划(实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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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消费工作计划(实用16篇)
时间:2023-11-26 11:25:12     小编:笔舞

一个好的计划应该明确目标,合理分配时间和资源,并具备可操作性。一个完美的计划需要不断迭代和优化。下面是一些关于计划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放心消费工作计划篇一

以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宾馆等场所和经营单位为主体,培育一批放心舒心消费示范景区、示范餐饮、示范酒店。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抓好《省旅游经营服务严惩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县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实施意见》《县旅游不良信息公示制度》《县旅游行业失信惩戒制度》《县旅游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的落实,强化行业信用约束。

牵头单位:县旅游发展局。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县政府法制办、县工质食药局、县发改经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文广新局、县卫计局、景区管理局。

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为着力点,培育打造一批食品安全示范典型,树立行业标杆,提升食品安全放心度。加大食品生产源头监管执法力度,督促引导企业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提档升级行动,扩大“明厨亮灶”建设覆盖面,创餐饮消费服务品牌,严厉查处食品、药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声称、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行为,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流程监管。

牵头单位:县工质食药局。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县环林局、县农牧局、景区管理局。

推进光纤通道建设和宽带扩容工程,着力加快宽带和4g网络建设,扩大交通沿线网络覆盖面。规范通信企业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建立通信服务承诺、消费投诉首问、先行和解、先行赔付等快速维权机制,依法查处通信企业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牵头单位:县发改经信局。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县消委会。

强化快递行业诚信品牌培育。严格快递许可,推进快递网点标准化建设,指导快递企业争创“放心舒心消费快递示范店”,打造一批形象统一、设施齐全、服务规范、安全放心的快递业示范网点,促进快递业发展。强化宣传教育培训,规范快递服务经营行为,健全快递企业信息监管机制,提升快递行业服务质量,加强快递市场监督管理,健全快递投诉快速处理机制,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县邮政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工质食药局、县消委会。

引导交通行业经营者及时处理消费者有关交通运输服务质量的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运输秩序;加强对车辆维修行业的监督管理,透明、净化维修市场环境,完善机动车维修服务领域的监管规范和有关标准;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景区管理局。

放心消费工作计划篇二

广大消费者:

为加快建立“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良好消费环境,推动xx镇争创“南通市放心消费示范镇”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健全“放心消费一条街”诚信经营理念和放心消费环境,特向广大消费者承诺如下:

1、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放心消费承诺书,资料共享平台《放心消费承诺书。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2、合同规范公平竞争。做到童叟无欺、诚心经营。

3、价格标识清晰明确。做到价格公道、诚实经营。

4、产品可靠服务快捷。做到货源正宗、诚意经营。

xx镇放心消费创建领导组

xx镇放心消费一条街

放心消费工作计划篇三

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将质量强县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加强质量监管,持续提高产品、服务的质量水平、质量层次和品牌影响力,促进质量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二)进一步提升生产领域产品质量。

加强生产加工环节产品质量监管,严格生产者质量主体责任,完善质量诚信体系。开展质量问题产品专项整治和区域集中整治,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

(三)进一步提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

引导经营者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进(销)货台账、商品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问题商品退换货、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消费纠纷和解等制度。加强老年用品、婴幼儿用品的商品质量监管;加强农村日常消费品质量监督检查。

(四)进一步提升服务领域质量。

实施服务质量监测基础建设工程,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引导网络交易、健康、养老、旅游等服务消费领域经营者诚信经营,有效规范服务行业市场秩序。

放心消费工作计划篇四

为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加大我县产销对接,鼓励引导社会各界消费来自贫困群众的产品和服务,以消费促进贫困群众增收,助力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为规范扶贫产品认定,提高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根据《江西省扶贫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抚州市扶贫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xx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申请扶贫产品认定的单位为本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并承诺提交的申报材料和带贫成效真实可信,产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

申请认定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符合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相关标准,具有明确的带贫减贫效益。

二、认定程序

(一)扶贫经营主体向所在地乡(镇)扶贫工作站取得《带贫人员名单》、《带贫益贫证明》后,向县扶贫办提出书面申请。

(二)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对申请认定的市场主体和产品的带贫减贫成效联合进行审核。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进行联合审核。

(三)县扶贫办对符合条件的产品在xxx县xxxx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对不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和产品及时反馈乡(镇)扶贫站及申请人。

(四)经县xxxx网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列入《xxx县扶贫产品目录》,纳入全县xxxx采购范围。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供应商及扶贫产品,县扶贫办将有关情况反馈给乡(镇)扶贫站调查核实,县扶贫办根据核实结果调整更新公示内容。

(五)省、市扶贫产品根据《江西省扶贫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抚州市扶贫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认定程序申报,分别列入《江西省扶贫产品目录》、《抚州市扶贫产品目录》。

三、申请材料

(一)扶贫产品认定申请书。

(二)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法人xxxxxx复印件。

(三)当地扶贫工作站出具的合作社成员名单(企业股东名单)、带贫人员名单、带贫益贫成效证明。

(四)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目录管理

(一)扶贫产品认定坚持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xxx县扶贫产品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一年。申请单位可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再次提出申请认定。

(三)有效期内,若产品状况、带贫情况等发生变化,申请单位应及时向原认定单位报告,原认定单位应做相应调整,县扶贫办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调整情况逐级上报至省扶贫办。

(四)乡(镇)扶贫部门应加强对扶贫产品带贫减贫机xx的管理,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应加强对扶贫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管理,了解跟踪扶贫产品及经营主体变化情况,对不再符合认定条件或出现问题的产品,及时反馈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再由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将其清理出《xxx县扶贫产品目录》,在相关的网上进行公布,并上报上级扶贫、财政部门,由上级扶贫、财政部门将其清理出相应的《扶贫产品目录》。

五、本办法由县扶贫办、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放心消费工作计划篇五

为贯彻落实xx省扶贫办等xx部门印发的《xx省消费扶贫行动方案》(xx扶字〔xxxx〕xx号)精神,根据《xx县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的实施方案》(城脱贫办字〔xxxx〕xx号),现就扎实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制定如下计划。

1、制定《xx县扶贫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规范扶贫产品认定,提高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建立《xx县扶贫产品目录》,纳入政府采购范围。20xx年扶贫产品计划认定xx个,累积认定达到xx个目标,其中中国社会扶贫网计划上线产品个数达到xx个。(实施单位:县扶贫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2、扶贫产品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一年。加强对扶贫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管理,了解、跟踪扶贫产品及经营主体变化情况,对不再符合认定条件或出现问题的产品,及时报告、清理出《xx县扶贫产品目录》。(实施单位: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各乡镇)。

1、深入推进扶贫产品进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社区、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六进”活动。从20xx年起,全县各级预算单位食堂要根据抚财购〔xxxx〕xx号要求,预留当年农副产品消费需求50%以上的比例,定向采购扶贫产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扶贫产品进机关单位(含驻县各单位),教体局负责扶贫产品进学校,卫健委负责扶贫产品进医院,工商联、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发动企业食堂优先购买扶贫产品,民政局负责扶贫产品进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扶贫产品进农贸市场,商务局负责扶贫产品流通及进超市。财政局负责监管各预算单位食堂采购扶贫产品进度情况。(实施单位:县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教体局、卫健委、工商联、工业园区管委会、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

2、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组织按工会会员每人每年预留一定的额度,用于购买扶贫产品,具体以县总工会通知的时节和额度为准。(实施单位:各级工会)。

3、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每人每年自行采购一定的贫困户、扶贫经营主体农产品。

4、各级定点帮扶单位优先采购定点帮扶村的扶贫产品,帮助定点帮扶村建立扶贫产品销售渠道。各级定点帮扶单位走访贫困户慰问物品优先采购扶贫产品。(实施单位:各驻村单位)。

5、建立健全消费扶贫台账,重点统计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社区(村)购买贫困户、扶贫经营主体农产品相关数据,负责监管各预算单位食堂采购扶贫产品进度情况,作为政策支持、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等重要依据。(实施单位:县财政局)。

1、在“家家乐”、“万家福”、“好又多”、“新百家惠”、“大润发”等品牌超市商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开设扶贫农产品销售公益专区、专柜。(实施单位:市监局、商务局)。

2、在火车站、汽车站、农贸市场、各类广场等公共场所醒目位设置无人售货柜50台,方便消费者随时随地为贫困群众奉献爱心。(实施单位:商务局、城管局)。

3、扎实推进电商扶贫工程,发展电子商务营销。培育壮大电商扶贫主体,支持发展“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直采直销模式,积极推销贫困户特色产品。鼓励搭载淘宝、京东、苏宁、邮乐购、供销e家、爱尚xx等大型电商平台,扩大扶贫产品网络销售。深入推进农村电商发展,提高扶贫产品网络上行销售的广度。举办扶贫直播、网红带货、扶贫展销、电商消费扶贫等销售活动,不断提高扶贫产品电商销售份额。依托中国社会扶贫网,加大扶贫产品上线力度,精准统计扶贫产品销售数据,引导更多互联网企业参与消费扶贫。(实施单位:商务局)。

4、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举办扶贫产品展销会、对接会,通过集中采购、组织展销、开展扶贫产品专卖等方式,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实施单位:工商联、商务局、扶贫办)。

5、进一步完善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企业、超市、电商和个人的激励机制,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励、补助等。(实施单位:县政府办、商务局)。

附:xx县扶贫产品认定管理办法(暂行)。

为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加大我县产销对接,鼓励引导社会各界消费来自贫困群众的产品和服务,以消费促进贫困群众增收,助力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为规范扶贫产品认定,提高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根据《xx省扶贫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xx市扶贫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申请扶贫产品认定的单位为本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并承诺提交的`申报材料和带贫成效真实可信,产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

申请认定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符合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相关标准,具有明确的带贫减贫效益。

(一)扶贫经营主体向所在地乡(镇)扶贫工作站取得《带贫人员名单》、《带贫益贫证明》后,向县扶贫办提出书面申请。

(二)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对申请认定的市场主体和产品的带贫减贫成效联合进行审核。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进行联合审核。

(三)县扶贫办对符合条件的产品在xx县政府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对不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和产品及时反馈乡(镇)扶贫站及申请人。

(四)经县政府网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列入《xx县扶贫产品目录》,纳入全县政府采购范围。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供应商及扶贫产品,县扶贫办将有关情况反馈给乡(镇)扶贫站调查核实,县扶贫办根据核实结果调整更新公示内容。

(五)省、市扶贫产品根据《xx省扶贫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xx市扶贫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认定程序申报,分别列入《xx省扶贫产品目录》、《xx市扶贫产品目录》。

(一)扶贫产品认定申请书。

(二)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当地扶贫工作站出具的合作社成员名单(企业股东名单)、带贫人员名单、带贫益贫成效证明。

(五)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扶贫产品认定坚持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xx县扶贫产品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一年。申请单位可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再次提出申请认定。

(三)有效期内,若产品状况、带贫情况等发生变化,申请单位应及时向原认定单位报告,原认定单位应做相应调整,县扶贫办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调整情况逐级上报至省扶贫办。

(四)乡(镇)扶贫部门应加强对扶贫产品带贫减贫机制的管理,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应加强对扶贫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管理,了解跟踪扶贫产品及经营主体变化情况,对不再符合认定条件或出现问题的产品,及时反馈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再由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将其清理出《xx县扶贫产品目录》,在相关的网上进行公布,并上报上级扶贫、财政部门,由上级扶贫、财政部门将其清理出相应的《扶贫产品目录》。

放心消费工作计划篇六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创建办要继续发挥和强化政府的职能作用,充分调动各参创单位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从人员、经费、制度等方面切实保障县创建办工作顺利展开,保证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积极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增强消费维权服务效能,定期开展督导、培育和综合评价考核工作,评估创建成效,查找存在不足,落实督导、培育制度,确保各项宣传目标任务的完成,提高创建水平。

(三)抓好宣传动员。加强对社会各界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促进放心消费环境建设,通过各项宣传活动,通报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情况,推动创建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形成社会共治氛围。重点围绕20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及日常社会宣传,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创建工作的知晓度、认同度、参与度,扩大社会影响,推进创建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四)加强创建信息报送。各乡镇、各部门、各参创单位要重视对创建信息专报、简报的报送和编报工作,及时向县创建办报送各类创建工作信息,反映创建工作动态,传达贯彻上级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发挥政务信息在宣传、指导和督查创建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同时,要做好创建工作过程中有关台帐资料和影像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和归档工作。

(五)加强重点领域创建工作,持续做好放心消费进农村工作。2020年重点做好快递、汽车销售及维修、建材市场、金融等行业领域创建工作,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延伸至农村经营户,指导各经营者制定相适应的承诺内容。帮助其建章立制,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创建工作各项承诺落到实处。

(六)落实“一店一码”,实行动态管理。对于所有参创单位,将经营者经营行业信息、经营范围、投诉电话、监管人员照片、联系电话等信息录入系统,生成经营户专属二维码,按照统一形式公开公示。辖区市场监管所利用日常监督检查,结合信息公示、市场抽查、消费投诉举报等方式对参创单位和示范单位进行情况上报,由县创建办对所有参创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并且每季度对其进行督导培育,对于已经评定为示范单位的,定期跟踪复查,对不诚信经营的单位,取消其示范单位资格,并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七)提升维权效能。要依法履职、公正执法,要逐户上门,指导、帮助参创经营者排查风险点,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其守法经营、履行承诺等方面开展抽查检查,对有违反承诺或其他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要依法进行处理,提高维权效能。

(八)及时总结经验。要注意采集经营者申报、部门抽查、行业统计、投诉举报热线、社会调查等资料,认真评估创建工作成效,及时发布创建工作动态,总结创建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放心消费工作计划篇七

经营者是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建立“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的责任制。引导鼓励经营者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和服务责任追溯机制。建设快速解决消费纠纷的绿色通道,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实现经营者诚信守法、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

(二)建立自我管理的行业自律机制。

发挥行业组织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净化的作用。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

(三)建立多方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

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工作,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理性、依法维权。充分发挥各级消费者协会的作用,通过开展消费者评议等方式,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推动落实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实现从主要维护消费者个体利益向更多维护整体利益转变。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宣传诚信经营的正面典型,曝光违法经营的不良商家和不法行为。

(四)建立协同联动的行刑衔接机制。

公安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行政执法和维权工作,处理相关行政部门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加大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商标侵权、欺诈消费等经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进一步完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缩短交通事故的处置时间,避免交通事故造成的道路拥堵,确保道路通畅。

放心消费工作计划篇八

强化旅游软硬环境建设,大力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和全域旅游建设,大力强化“三态三微”建设,树立全域、全时、多元旅游发展理念,整合全县旅游资源,挖掘旅游文化内涵,推行差异化发展模式,开发具有多样化、差异化特征的旅游产品。精心谋划和实施精品项目,加快培植一批新的龙头带动景区,带动全县旅游组团化、联动式发展,强化品牌打造,优化产品供给,提升旅游品质,提高旅游舒适度,做优旅游品牌。

牵头单位:县旅发局。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县发改经信局、景区管理局。

(二)做优区域品牌。

以做优做强做大“净土”区域品牌为核心,加快全县农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积极申报“三品一标”,建立完善县级、县级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选认定和支持架构,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营销组织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抓好县生态农产品协会、牦牛产业联盟等产销团体的规范、有效运转。

牵头单位:县农牧局。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县发改经信局、县环林局、县工质食药局。

放心消费工作计划篇九

时间过得太快,让人猝不及防,我们的工作同时也在不断更新迭代中,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工作计划吧。做好工作计划可是让你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喔!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消费扶贫工作计划,欢迎大家分享。

为贯彻落实xx省扶贫办等xx部门印发的《xx省消费扶贫行动方案》(xx扶字〔xxxx〕xx号)精神,根据《xx县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的实施方案》(城脱贫办字〔xxxx〕xx号),现就扎实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制定如下计划。

1、制定《xx县扶贫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规范扶贫产品认定,提高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建立《xx县扶贫产品目录》,纳入政府采购范围。20xx年扶贫产品计划认定xx个,累积认定达到xx个目标,其中中国社会扶贫网计划上线产品个数达到xx个。(实施单位:县扶贫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2、扶贫产品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一年。加强对扶贫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管理,了解、跟踪扶贫产品及经营主体变化情况,对不再符合认定条件或出现问题的产品,及时报告、清理出《xx县扶贫产品目录》。(实施单位: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各乡镇)

1、深入推进扶贫产品进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社区、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六进”活动。从20xx年起,全县各级预算单位食堂要根据抚财购〔xxxx〕xx号要求,预留当年农副产品消费需求50%以上的.比例,定向采购扶贫产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扶贫产品进机关单位(含驻县各单位),教体局负责扶贫产品进学校,卫健委负责扶贫产品进医院,工商联、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发动企业食堂优先购买扶贫产品,民政局负责扶贫产品进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扶贫产品进农贸市场,商务局负责扶贫产品流通及进超市。财政局负责监管各预算单位食堂采购扶贫产品进度情况。(实施单位:县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教体局、卫健委、工商联、工业园区管委会、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

2、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组织按工会会员每人每年预留一定的额度,用于购买扶贫产品,具体以县总工会通知的时节和额度为准。(实施单位:各级工会)

3、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每人每年自行采购一定的贫困户、扶贫经营主体农产品。

4、各级定点帮扶单位优先采购定点帮扶村的扶贫产品,帮助定点帮扶村建立扶贫产品销售渠道。各级定点帮扶单位走访贫困户慰问物品优先采购扶贫产品。(实施单位:各驻村单位)

5、建立健全消费扶贫台账,重点统计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社区(村)购买贫困户、扶贫经营主体农产品相关数据,负责监管各预算单位食堂采购扶贫产品进度情况,作为政策支持、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等重要依据。(实施单位:县财政局)

1、在“家家乐”、“万家福”、“好又多”、“新百家惠”、“大润发”等品牌超市商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开设扶贫农产品销售公益专区、专柜。(实施单位:市监局、商务局)

2、在火车站、汽车站、农贸市场、各类广场等公共场所醒目位设置无人售货柜50台,方便消费者随时随地为贫困群众奉献爱心。(实施单位:商务局、城管局)

3、扎实推进电商扶贫工程,发展电子商务营销。培育壮大电商扶贫主体,支持发展“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直采直销模式,积极推销贫困户特色产品。鼓励搭载淘宝、京东、苏宁、邮乐购、供销e家、爱尚xx等大型电商平台,扩大扶贫产品网络销售。深入推进农村电商发展,提高扶贫产品网络上行销售的广度。举办扶贫直播、网红带货、扶贫展销、电商消费扶贫等销售活动,不断提高扶贫产品电商销售份额。依托中国社会扶贫网,加大扶贫产品上线力度,精准统计扶贫产品销售数据,引导更多互联网企业参与消费扶贫。(实施单位:商务局)

4、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举办扶贫产品展销会、对接会,通过集中采购、组织展销、开展扶贫产品专卖等方式,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实施单位:工商联、商务局、扶贫办)

5、进一步完善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企业、超市、电商和个人的激励机制,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励、补助等。(实施单位:县政府办、商务局)

附:xx县扶贫产品认定管理办法(暂行)

为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加大我县产销对接,鼓励引导社会各界消费来自贫困群众的产品和服务,以消费促进贫困群众增收,助力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为规范扶贫产品认定,提高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根据《xx省扶贫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xx市扶贫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申请扶贫产品认定的单位为本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并承诺提交的申报材料和带贫成效真实可信,产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

申请认定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符合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相关标准,具有明确的带贫减贫效益。

(一)扶贫经营主体向所在地乡(镇)扶贫工作站取得《带贫人员名单》、《带贫益贫证明》后,向县扶贫办提出书面申请。

(二)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对申请认定的市场主体和产品的带贫减贫成效联合进行审核。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进行联合审核。

(三)县扶贫办对符合条件的产品在xx县政府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对不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和产品及时反馈乡(镇)扶贫站及申请人。

(四)经县政府网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列入《xx县扶贫产品目录》,纳入全县政府采购范围。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供应商及扶贫产品,县扶贫办将有关情况反馈给乡(镇) 扶贫站调查核实,县扶贫办根据核实结果调整更新公示内容。

(五)省、市扶贫产品根据《xx省扶贫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xx市扶贫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认定程序申报,分别列入《xx省扶贫产品目录》、《xx市扶贫产品目录》。

(一)扶贫产品认定申请书。

(二)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当地扶贫工作站出具的合作社成员名单(企业股东名单)、带贫人员名单、带贫益贫成效证明。

(五)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扶贫产品认定坚持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xx县扶贫产品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一年。申请单位可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再次提出申请认定。

(三)有效期内,若产品状况、带贫情况等发生变化,申请单位应及时向原认定单位报告,原认定单位应做相应调整,县扶贫办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调整情况逐级上报至省扶贫办。

(四)乡(镇)扶贫部门应加强对扶贫产品带贫减贫机制的管理,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应加强对扶贫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管理,了解跟踪扶贫产品及经营主体变化情况,对不再符合认定条件或出现问题的产品,及时反馈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再由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将其清理出《xx县扶贫产品目录》,在相关的网上进行公布,并上报上级扶贫、财政部门,由上级扶贫、财政部门将其清理出相应的《扶贫产品目录》。

五、本办法由县扶贫办、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放心消费工作计划篇十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扶贫办等10部门印发的《江西省消费扶贫行动方案》(赣扶字〔20xx〕2号)精神,根据《xxx县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的实施方案》(城脱贫办字〔20xx〕3号),现就扎实开展消费扶贫行动xx定如下计划。

1、xx定《xxx县扶贫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规范扶贫产品认定,提高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建立《xxx县扶贫产品目录》,纳入xxxx采购范围。20xx年扶贫产品计划认定20个,累积认定达到30个目标,其中中国社会扶贫网计划上线产品个数达到10个。(实施单位:县扶贫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2、扶贫产品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一年。加强对扶贫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管理,了解、跟踪扶贫产品及经营主体变化情况,对不再符合认定条件或出现问题的产品,及时报告、清理出《xxx县扶贫产品目录》。(实施单位: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各乡镇)。

1、深入推进扶贫产品进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社区、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六进”活动。从20xx年起,全县各级预算单位食堂要根据抚财购〔20xx〕6号要求,预留当年农副产品消费需求50%以上的比例,定向采购扶贫产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扶贫产品进机关单位(含驻县各单位),教体局负责扶贫产品进学校,卫健委负责扶贫产品进医院,工商联、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发动企业食堂优先购买扶贫产品,民政局负责扶贫产品进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扶贫产品进农贸市场,商务局负责扶贫产品流通及进超市。财政局负责监管各预算单位食堂采购扶贫产品进度情况。(实施单位:县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教体局、卫健委、工商联、工业园区管委会、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

2、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组织按工会会员每人每年预留一定的额度,用于购买扶贫产品,具体以县总工会通知的时节和额度为准。(实施单位:各级工会)。

3、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每人每年自行采购一定的贫困户、扶贫经营主体农产品。

4、各级定点帮扶单位优先采购定点帮扶村的扶贫产品,帮助定点帮扶村建立扶贫产品销售渠道。各级定点帮扶单位走访贫困户慰问物品优先采购扶贫产品。(实施单位:各驻村单位)。

5、建立健全消费扶贫台账,重点统计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社区(村)购买贫困户、扶贫经营主体农产品相关数据,负责监管各预算单位食堂采购扶贫产品进度情况,作为xxxx支持、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等重要依据。(实施单位:县财政局)。

1、在“家家乐”、“万家福”、“好又多”、“新百家惠”、“大润发”等品牌超市商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开设扶贫农产品销售公益专区、专柜。(实施单位:市监局、商务局)。

2、在火车站、汽车站、农贸市场、各类广场等公共场所醒目位设置无人售货柜50台,方便消费者随时随地为贫困群众奉献爱心。(实施单位:商务局、城管局)。

3、扎实推进电商扶贫工程,发展电子商务营销。培育壮大电商扶贫主体,支持发展“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直采直销模式,积极推销贫困户特色产品。鼓励搭载淘宝、京东、苏宁、邮乐购、供销e家、爱尚xxx等大型电商平台,扩大扶贫产品网络销售。深入推进农村电商发展,提高扶贫产品网络上行销售的广度。举办扶贫直播、网红带货、扶贫展销、电商消费扶贫等销售活动,不断提高扶贫产品电商销售份额。依托中国社会扶贫网,加大扶贫产品上线力度,精准统计扶贫产品销售数据,引导更多互联网企业参与消费扶贫。(实施单位:商务局)。

4、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举办扶贫产品展销会、对接会,通过集中采购、组织展销、开展扶贫产品专卖等方式,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实施单位:工商联、商务局、扶贫办)。

5、进一步完善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企业、超市、电商和个人的激励机xx,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励、补助等。(实施单位:县xxxx办、商务局)。

附:xxx县扶贫产品认定管理办法(暂行)。

xxx县扶贫产品认定管理办法(暂行)。

放心消费工作计划篇十一

为积极响应“。

络诚信、消费无忧”3·15消费年主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无忧的消费环境,树立台州市化妆品。

商诚信经营的典范,我们郑重承诺:

一、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承担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等方式方法;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三、做到标示商品的相关信息内容与实际相符。促销中。

提供。

的赠品、

免费。

服务等信息与实际一致;销售化妆品时,向消费者正确介绍化妆品功效、适宜人群和用途及注意事项等真实情况;采用赠送积分或优惠券的,做到标明其使用方法、条件;有奖促销的,奖品数量和质量真实可靠;促销活动出现变动的,将事先征求消费者意见,除非这种变动是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

四、不销售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不销售假冒、伪造他人厂名、厂址、注册证号的化妆品;不销售超过使用期限、变质、受污染的化妆品;不销售无质量合格标记的化妆品;不销售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化妆品;不销售未经备案或备案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不销售含禁用原料、未经审查批准的新原料和超量使用限用物质的化妆品;不销售未经检验检疫合格、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不销售自行配制或者分装的化妆品以及不符合规定的其它化妆品。

五、全面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十五日包换货”等“三包”规定。不采取“非商品质量本身原因”、“商品包装需要完好”等理由拒绝退换货义务,或克扣消费者的货款。

六、按照化妆品标签的要求贮存、运输和配送化妆品,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化妆品。

七、不宣传法律、法规禁止标注的内容,不宣传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

八、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化妆品法律、法规和化妆品质量安全知识、职业道德等内容的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消费投诉处理机制,及时有效处理消费纠纷。

承诺单位:xxxx。

单位代表:xxxx。

xx年xxx月xx日。

放心消费工作计划篇十二

为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本店向广大消费者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认真履行商品进货查验制度,保证商品质量,不销售不合格的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

三、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搞价格欺诈。

四、不做虚假宣传,不夸大商品作用,不欺骗消费者。

五、虚心接受消费者意见,认真处理消费者提出的问题,热情接待消费者投诉。

六、不侵犯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以优质的商品和服务取信于消费者,确保消费安全。

七、积极参与和支持诚信经营宣传教育活动,向消费者宣传正确选购和使用商品的知识,为广大消费者营造安全诚信的购物环境。

八、监督举报电话:0857——

承诺人:

放心消费工作计划篇十三

为使消费者来到太禾大酒店放心消费,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为了提高太禾在酒店的'经营形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标准》等法律、法规和安全食品的操作标准。为此,特向社会承诺:

2、不经营不符合食品标准的食品,不经营假冒伪劣的食品,不经营有危害于消费者健康的食品,积极配合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广大消费者对本酒店饭菜等食品质量进行例行检查。

3、切实做好食品进货索证登记制度。每一批购进的商品,有索证要求的,均向供方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和商品检验合格证书,并做好台帐记录。

4、自觉接受市场管理办公室的商品索证、台帐检查,并在市场指导下积极地做好索证和台帐登记工作。

5、在经营活动中受到政府职能管理部门查处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愿意承担有关部门对市场收取的处罚金。自觉接受市场按相关规定和责任作出的警示,停业整顿乃至终止摊位租赁权的处置。

xxx大酒店。

放心消费工作计划篇十四

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向大家郑重承诺:

一、家具/家居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产品“三包(包修、包换、包退)”的规定,从圣奥家具/家居产品交货之日起,实行“三包”、五年保修、终身维护的优质售后服务。

优质的售后服务,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消费权益,请消费者务必保留毁损零配件以作证明,否则将酌情收费。“三包”期以外,本公司。

提供。

有偿优质服务,零配件等材料费用由客户承担。

三、本公司将不定期地回访消费者,了解、检查圣奥家具/家居产品在使用中的性能、质量状况,如发现问题将及时帮助处理、维护。

四、如消费者有家具/家居调整或拆装需要,本公司将。

提供。

相关拆装的'指导性服务。

点如在客户所在地区的,售后服务人员将在24小时内做出响应;如在周边县市的,将在3天内做出响应;如属跨省市的,将在7天内做出响应。若问题特殊,无法在短时间内解决的,本公司也将在36小时内做出合理解释并明确解决时间及。

方案。

xxx。

20xx年xx月xx日。

放心消费工作计划篇十五

为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本店向广大消费者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认真履行商品进货查验制度,保证商品质量,不销售不合格的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

三、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搞价格欺诈。

四、不做虚假宣传,不夸大商品作用,不欺骗消费者。

五、虚心接受消费者意见,认真处理消费者提出的问题,热情接待消费者投诉。

六、不侵犯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以优质的'商品和服务取信于消费者,确保消费安全。

七、积极参与和支持诚信经营宣传教育活动,向消费者宣传正确选购和使用商品的知识,为广大消费者营造安全诚信的购物环境。

八、监督举报电话:x。

承诺人:xx。

放心消费工作计划篇十六

为使消费者来到太禾大酒店放心消费,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为了提高太禾在酒店的经营形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标准》等法律、法规和安全食品的操作标准。为此,特向社会承诺:

2、不经营不符合食品标准的食品,不经营假冒伪劣的食品,不经营有危害于消费者健康的食品,积极配合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广大消费者对本酒店饭菜等食品质量进行例行检查。

3、切实做好食品进货索证登记制度。每一批购进的商品,有索证要求的',均向供方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和商品检验合格证书,并做好台帐记录。

4、自觉接受市场管理办公室的商品索证、台帐检查,并在市场指导下积极地做好索证和台帐登记工作。

5、在经营活动中受到政府职能管理部门查处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愿意承担有关部门对市场收取的处罚金。自觉接受市场按相关规定和责任作出的警示,停业整顿乃至终止摊位租赁权的处置。

xx县太禾大酒店。

二oxx年三月。

【本文地址:http://www.pourbars.com/zuowen/152533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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